關閉 [X]
猴子 105-01-21 21:46

請問,

103分居對方沒給過生活費

 

104年離婚

男方在104年5月申報所得稅

有申報小孩扶養

離婚協議書上有寫小孩監護權扶養全在我身上,

不然小孩補助跟中低收入戶都被迫取消, 7月要讀書費用公所就沒有補助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並向國稅局檢舉對方未扶養子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並向國稅局檢舉對方未扶養子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志 105-01-21 19:55

父親與在我小學時就與母親離婚,我是由母親撫養長大的。

最近接到一封內容寫著:您的父親於104年2月13日安置於『養護中心』

依據民法台端對父親有撫養的義務,並加上您父親已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要依身心障礙保障法第77條盡撫養義務。每月支付20000元安置費用

我現在月薪水約24000元,家裡的房子也是租的,母親並沒有工作是由我照顧,如果再加上這位已與母親離婚,形同陌生人的父親,我完全無法負擔,請問是否有關於撫養義務的上訴。或是其它處理辦法。

可向法院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減輕之訴訟,自可在民事上及刑事上免其法律責任,當然這要在訴訟中舉證證明,要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證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您可以主張扶養義務之免除或減少,建議攜帶該函文尋求律師協助。

你好:

可以聲請減免扶養義務,但不會影響已發生之債權,減免之前你還是要負擔已發生之費用

王雅萍 105-01-21 19:31

我妹她有精神疾病,一直有在服用精神疾病的藥物,服藥後變得講話緩慢、反應遲鈍、精神不佳,而且多次反覆住進精神病院,她結婚約8年,有兩個女兒,是嫁到他們家之後才有精神疾病的就醫紀錄,前陣子他老公一直想離婚,說什麼離婚後一樣先讓我妹繼續住他們家,說什麼離婚後一樣會給我妹錢,但我妹妹不肯離婚,結果104年12月10日我去找她,她跟我說她離婚了,她說她老公帶她去的,她說她老公一直逼她離婚,現在離婚了,我妹妹還是沒辦法接受事實,有企圖要自殺,現在又被送進住院了,離婚前也有多次的自殺,現在我妹妹住院中,我昨天有去看她,她跟我說她有打電話給他老公跟他老公拿錢,結果他老公竟然回她:妳去死一死,然後就掛電話了,現在住院也沒去醫院看她,這種情形,他老公利用她精神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帶她去離婚,我們是不是可以訴請離婚無效,而且證人不是要在離婚人雙方見證他們有意願離婚才簽名嗎?但我妹連證人都沒看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1 1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什麼樣的精神疾病?倘若已經無法有離婚的真意,或是協議有其他瑕疵,可以訴請婚姻關係存在訴訟

王雅萍 105-01-21 19:55

我已重新編輯文章,比較詳細一點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王雅萍 105-01-21 20:0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什麼樣的精神疾病?倘若已經無法有離婚的真意,或是 ... (恕刪)

我已重新編輯詳細一點,麻煩在回覆我一下

您好:

精神狀況可能要送鑑定才知道是否有獨自為身份行為之能力,但證人部分的確應該要親自見聞雙方當事人簽約真意,可以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

1. 離婚一方有意識不清的問題,可以此為由確認離婚無效

2. 依判例見解,證人必須親身見聞雙方有離婚意願,否則離婚無效

依你所述,應起訴確認離婚無效,但證據的調查是訴訟勝敗關鍵(聲請鑑定聲請詰問證人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針對雙方離婚之真義及證人是否知悉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針對雙方離婚之真義及證人是否知悉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小 105-01-21 19:25

104.3.27抓姦在床已經和解

可是到目前老公依舊沒履行同居義務

我想離婚

可是我們有三個稚子

我可以放棄監護權爭取贍養費

離婚後我還需要付撫養費給老公嗎

您好:

建議協議離婚,可以協議贍養費之給付,及扶養費請求之放棄。

沈恆 (沈律師) 105-01-21 20:50

您好!

如果雙方願意協議離婚,您所提的所有方案只要對方同意,都可能成立,於離婚協議書寫清楚即可。 如果條件談不攏無法協議離婚,則可提起離婚訴訟,但應有民法第1052條的事由才行。而贍養費只有無過失且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後不論監護權歸屬哪一方,雙方仍應分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放監護權贍養費的爭取,但小孩的扶養費對方仍可以向您爭取負擔一半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放棄監護權,您配偶仍可對您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放棄監護權,您配偶仍可對您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小 105-01-22 13:22

請問

我不能協議不付撫養費嗎?

如果雙方同意

是否還需要透過法院核准??

sweeny 105-01-21 16:34

去年和前夫離婚監護權歸前夫。在離婚協議書上,我在隔周周末才能與小朋友相處,可是小朋友跟我非常親密,也常說很想我,但是不敢跟爸爸提。請問,我想變更探視權的時間,每周周末都可以見面,該如何證明小朋友也想每個禮拜看到媽媽? 是法官和小朋友面談嗎?  謝謝

(小朋友現在快滿5歲)

要每週都探視難度很大,除非對方也同意,也可以提出改定監護的方式來增加談判籌碼,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同意的話,則您應向法院聲請改定探視時間的方式來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探視權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

建議提起酌定會面交往方式之訴訟,可提出未成年子女希望您多陪伴他之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將委請社工進行家庭訪視,若未成年子女表達希望與您同住之意願,將有利您爭取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將委請社工進行家庭訪視,若未成年子女表達希望與您同住之意願,將有利您爭取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大山 105-01-21 15:27

請問離婚協議書該如何寫才有法律效力呢?(本人經濟能力差)   如果對方未依照協議書上條件(膳養費)給付是否還必須在提起民事訴訟呢?。感謝回答

你好:

可至戶政事務所索取例稿(若要辦理公證可逕洽法院公證處、民間公證人),填寫後要找2位證人確認你們有離婚之意思並簽名,夫妻雙方再同時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若你是自己簽署離婚協議書,贍養費部分若將來不履行,要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求,確定後再辦理強制執行。 若不想訴訟之煩,可辦理公證離婚贍養費或其他金錢給付(扶養費、損害賠償等)載明逕受強制執行,將來可依公證法第13條規定直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考慮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製作調解筆錄,較能保障雙方之權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考慮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製作調解筆錄,較能保障雙方之權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1-22 11:44

您好:

其實離婚協議書只要雙方合意在協議書上簽名,格式並不拘,只是需要雙方確實溝通並充分理解後寫在協議書上,該條款始有效力。如果只是要格式,對格式或內容有疑慮,可到法院公證處和或找律師幫你們擬定,確保內容完善。
如嗣後契約之一方不依照協議書履行,一般情況下仍需透過民事訴訟聲請支付命令以取得執行名義,獲得勝訴判決或支付命令確定後始能聲請強制執行,惟如該協議書係到法院公證公證,並載明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的話,即無須透過上開程序,而可於他方不履行之情形下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ruby 105-01-20 22:06

律師好,我因為家暴小孩回娘家。當中都有讓先生到娘家看小孩,但是先生卻在某次看小孩的時候將小孩強行帶走藏匿,並且不願意讓我探視小孩

1、小孩才10個月,在被帶走之前都是我在照顧,還是母奶餵養

2、先生家裡明確表示已把小孩跟先生都趕出去,婆婆也不願意協助照顧,但是我娘家都很願意幫 忙分?照顧小孩

3、我有工作小孩平日必需要請保母照顧,先生則沒有工作表示他要全天帶小孩,故不讓我見小孩

 

請問先生藏匿小孩一直不願意讓我看小孩,是否有觸犯什麼罪

我在離婚監護權官司上,有勝算嗎,因為先生家裡做生意相對來說,他們家比較有錢

你好:

目前看不出來有涉犯略誘罪之問題。 可在保護令中一併聲請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共同行使、負擔或由你行使、負擔,並命交付子女,或先聲請假處分定之,將來再提起離婚訴訟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由何人行使、負擔,法院會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定之,你要提出由你行使、負擔對子女最有利(例如子幼隨母、家庭支持系統等),而對方行使、負擔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情形,將來法院會安排社福機構訪視,法官會參考訪視報告決定,經濟狀況並不是唯一決定之因素。
ruby 105-02-04 12:54

請問怎樣才算略誘罪,小孩的父親拒絕告知仍同為監護人的我小孩下落,並拒絕我探視,小孩從出生以來都是我獨自照顧,我先生將小孩帶離原來的住所,也強制限制我探視小孩,只因他認為我倆正在打官司,故他有權不讓我探視小孩。

請問律師這樣不算略誘罪嗎?那如果是先生的家人涉嫌藏匿小孩,那可以對先生的家人提告略誘罪嗎?

sweeny 105-01-20 17:33

去年和前夫離婚監護權歸前夫。在離婚協議書上,我在隔周周末才能與小朋友相處,可是小朋友跟我非常親密,也常說很想我,但是不敢跟爸爸提。請問,我能變更探視權的時間,每周周末都可以見到小朋友嗎? 我真的非常想他。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0 19:42

您好,

 

1、可先與男方協商變更探視時間。

 

2、若男方不同意,再向法院聲請改定探視權之次數、時間與方式,當然也可考慮重新爭取小孩監護權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討論,評估案件之可能性,若小孩有明顯意願想與媽媽多相處,會是很好的理由能打動法官。將案件交由律師處理後續法院程序相關事宜,才能以求周全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weeny 105-01-21 16:22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可先與男方協商變更探視時間。

... (恕刪)

謝謝陳律師的回覆

請問,我的小朋友現在快5歲,該如何讓法官知道小朋友想每周跟我見面呢? 是法官直接和小朋友面談嗎? 謝謝

白白 105-01-20 14:40
老婆外遇帶這孩子 現在住那個男生家 一直要我跟他離婚 還說給我兩條路 一是離婚小孩還給我 二是讓我看不見小孩 他也不會回來 我該怎麼做 想要告他們通姦 也沒證據 也沒那麼大手筆請徵信社 他在拿小孩 來威脅我 我到底該怎麼做??我想告他 也想要 小孩 但沒錢請徵信社來收集證據

你好:

刑事上若要提告通姦罪要有證據能夠證明有性器接合之情形,否則不易成罪;若配偶未經你同意擅自將未成年子女帶離家庭,可提告和誘略誘罪。 民事上可訴請履行同居義務,讓法院進行調解,處理你們的婚姻問題。同時可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子女暫時性之間互歸屬並交付子女,以免子女長時間再配偶方照顧下產生對你不利之影響。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配偶,說明事態之嚴重性,無效果再提出告訴或進行訴訟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14:55

您好!

如果不想離婚,可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若對方離家已超過六個月,可向法院提出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將對方威脅言論存證,將有利於爭取監護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0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通姦事實的證據,則可以先以離家與其他男人同居為由(倘若有事證證明是與男人同居,不用提起履行同居義務訴訟),訴請離婚、爭取監護權並且要求精神慰撫金。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起訴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0 21:20

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105-01-20 12:32

結婚不到一年

請問如果男方最近因詐欺案需入獄執行2年..

(上個月已執行)

女方可否透過法院判離婚??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0 12:43

您好,

 

1、因男方"故意犯罪經判刑超過六個月",是以您得訴請離婚

 

2、另此情形也符合"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3、可一併主張婚姻財產分配贍養費等之請求。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0 1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對方遭判決確定,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0 1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對方遭判決確定,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對方故意犯罪經判有期徒刑超過6個月,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第2項來起訴離婚,併同時以主要照顧者等事由爭取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以 105-01-20 10:27

我跟先生結婚18年,長期夫妻.婆媳感情都不睦,2年前我認識了外面的男生,我一直努力離婚但先生不肯,直到上個月先生看到我的手機line知道了我有第3者,(那個男生我老公也認識)line的訊息都刪除了沒有被先生留存,先生只求給小孩完整的家,希望我跟第3者了斷!否則就會去抓去告我跟第3者,可是我的感情做不到再回到老公身邊重新開始!想請問:目前去告妨礙家庭.通姦罪.背信罪會成立?會被?還是罰鍰多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0 10:38

您好,

 

1、本案沒有背信罪的問題。

 

2、若丈夫提告妨礙家庭罪(通姦罪),依本案看來,證據明顯不足;且單純與男姓友人往來尚不會構成通姦罪,必須有性器接合之證據才告的成。

 

3、雙方婚姻如已無法維繫,可考慮協議離婚或提起離婚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0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與男性友人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不會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您亦無背信犯罪之問題;目前您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可先從配偶之錄音蒐證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0 1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與男性友人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不會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您亦無背信犯罪之問題;目前您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可先從配偶或婆婆之錄音蒐證起;再者,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子女者取得,另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按月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20 12:28

若無性行為就不會有通姦之犯行,又婚姻的問題,可考慮與先生多溝通,或是求助於專業意見。

依你所述沒有背信罪成立的可能,刑事通姦、相姦罪的認定,必須要有可證明已發生性行為證據,同時因為是告訴乃論罪,配偶知道有通姦行為時起算6個月內必須要提告,超出時間後就不能提告,這也是這類案件必須要注意的答辯方向,另外民事賠償部分,認定侵權的標準比較寬鬆,不需要證明道有發生性行為,但仍須證明確實有不正當往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VA 105-01-19 09:21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與前夫離婚已逾5年(家暴離婚),2個小孩監護權判定在我,前夫未盡過任何扶養責任,扶養.教育.生活皆由我獨立承擔,與2個小孩皆想全新過生活,想讓小孩更改從母姓,但前夫一直拒絕,不願意簽"未成年子女姓氏約定書",想請問我該如何申請法院判決?另請問過程會很繁瑣嗎?

先謝謝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聲請改姓,應提出目前小孩從夫姓較為不利之具體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A 105-01-19 10:0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聲請改姓,應提出目前小孩從夫姓較為不 ... (恕刪)

律師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回覆,另想請教的是,向法院聲請流程中,除了提送聲請狀外,還會需要出庭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9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關於變更姓氏之部分,可提出對未成年子女不利之事由(如未盡扶養照顧之義務),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姓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9 16: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關於變更姓氏之部分,可提出對未成年子女不利之事由(如未盡扶養照顧之義務),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姓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ei 105-01-19 09:10
不好意思 由於我沒辦法回覆,所以我只好再問一遍) 事情是這樣的 我老公離過婚有個小孩 當初他前妻說需要補助 所以才把小孩監護權歸她 離婚證書上寫監護權 扶養權 「全權負責」 還有我們的探視權上註明只要在前一天告知就可以 還有帶回來,並沒有規定只能帶回幾天 不過就在上星期我們說過年要帶回三天,結果她反口說什麼規定只能一天,不然就只給我們看看 不讓我們帶回來 我想請問她這樣是不是有違反到我老公想盡父親責任孩子感受父愛的權利 再來是我們去看孩子時,小孩身上都有不明的蟲類叮咬 瘀青 受傷傷口,有次更誇張小孩的手居然被電防蚊液燙傷,我們問她 她居然會「不關我的事啊,是他自己燙到的」這些我們都有拍照存著 我跟我老公很心疼這孩子,想把孩子帶回來顧 想把監護權要回來 聲請監護權改定 我們需要準備什麼?我們有勝算嗎? 延伸上次的問題 可是孩子一有受傷或哪裡不對 她就會藉故不讓我們看孩子 譬如:孩子在睡覺、孩子打預防針不舒服 更不要說讓我們帶回甚至驗傷了 等我們看到時傷口都已經快好了 這該怎麼辦才好 還有她曾經把孩子顧到「血尿」 我們能去調就診紀錄 當證據

1.探視問題建議您提供協議書內容做確認.

2.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您現在是要收集孩跟著他不好的證據, 爭取法官的認同

3.如有受傷或是家暴之疑慮,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 聲請家暴令, 亦可作為日後訴訟中使用.

4.要爭取監護權等問題,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如君 (林律師) 105-01-19 15:18

若想接回孩子需要蒐證可能需要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建議蒐集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若經濟上有困難,也可求助各區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的律師扶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9 15: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可蒐集小孩受傷之照片及醫院之驗傷報告和診斷證明等,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請求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改定監護原則上要從對方有不利未成年子女的具體作為來切入,依你所述的那些當然是可以提出,這樣的案件常常需要做許多的蒐證(諸如錄音等)(法院程序前、中都要),成功機率就會大,也會做訪視,而子女意願也是法院考量的因素之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9 15: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可蒐集小孩受傷之照片及醫院之驗傷報告和診斷證明等,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請求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法院亦會委請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製作家庭訪視報告,可對家庭訪視之部分做好準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先生 105-01-18 15:41

 

因最後我們都不說話? 女有email有詢問何時離婚? 我有回覆離婚辦理日期? 協議書上兩證人並未實際詢問兩人離婚意願 , 也未陪同去辦理登記 是否可訴請離婚無效? (其中一 只問過女方而已, 另一人是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老人 只能簡單的溝通對話 無法詢問過雙方)

 請問一下, 這樣有機會申請離婚無效嗎? 

如兩名證人也沒有親自見聞, 與離婚要件不合

可以提出離婚無效之訴, 確認婚姻關係續存

但詳細部份建議您帶著離婚協議書循正式管道諮詢, 才可以確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判例見解,證人不需要協議離婚在場之人,但必須確認、見聞雙方有離婚真意,依你所述情況,確實有提起確認離婚無效的空間,不過詰問證人方式和舉證技巧就是關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8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人無知悉雙方離婚之真意,可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8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人無知悉雙方離婚之真意,可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可請求法院傳喚證人,進行詰問,將事實釐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豬仔 105-01-18 10:04
想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老公因為販賣毒品而而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已被關了三四個月了 1.請法院判決離婚機率是否很大? 2.可以不用和老公見到面嗎? 3.如果我在海外是否可以申請法院離婚?(我很怕他會找人傷害我) 4.我身上有些錢,是媽媽繼承而來然後轉交給我來照顧外公的,然後近日外公過世了,這些錢(蠻大筆的)會被列入夫妻財產剩餘請求權的範圍嗎?我記得無償取得的錢不用列入?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者,構成法定裁判離婚的事由,本件您提及對方經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則您可以據以提出裁判離婚。如您人在國外,應委請律師代為提起本件訴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因繼承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因此如該筆款項為您母親贈與給您,屬於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

小琳 105-01-17 21:54

兩年前先生外遇被我抓到,因為在LINE的對話裡談分手,我因想了解的情況下 ,我跟女方在LINE繼續理論,留言裡女方一直叫我快去離婚,先生不愛妳之類的話來激怒我,我也跟她聊了幾句,但是沒下果,兩人承認在一起近一年,朋友說這樣的留言無法提告,因此我跟先生協議,口頭跟我保證絕不在來往,

 誰知道,這只是安慰我的話,她們還是私下再一起,第二次又再次被我發現,又一次的大爭吵,再次親寫協議書(我知道這沒法律效用所以看看就好),

  後來,這兩年來,我也看淡一切,但是先生,有做到讓我相信他的動作,他也說沒再跟對方聯絡, 但是因為我前天手機送修,我拿先生以前的舊手機來用時,發現 女方還在自已臉書裡, 公開她跟我先生的(勾肩之類)照片, 說還是很想他(我老公)還有她傳給先生的留言,因先生沒用這隻舊手機,所以不了解,我想請問

這樣兩年來,女方還是一直糾纏不清,雖說兩年前我已不在追究,是針對自已老公,但是這兩年來,她還是想著我老公,了我在生活與家庭的不安感,我該如何解決這樣的事件?

我該如何做,因為這件事,又再次造成我心中對婚姻障礙,非常沒有安全感!

我想寄存證信函,先生說她在某百貨公司上班,只是我不知道她住哪,這樣寄去我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存證信函我該如何寫呢?

謝謝


你好:

通姦罪要能夠證明有性器接合才會成罪,目前看不出來有證據能夠證明,但有配偶之人對於異性交往關係仍有一定之界線,對方已經逾越社會通常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侵害你的配偶權,可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請求慰撫金。

存證信函內容主要要強調對方已經侵害你的配偶權,請求排除及防止侵害。

另外,你似乎有宥恕配偶之情形,會影響告訴權及將來提出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8 0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律師函,請求對方停止一切騷擾行為,若仍持續騷擾,則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告對方民事是比較好一點。

二、攻心為上。

三、你需要斷桃花的服務,有的人會找宗教的斷桃花那你要小心宗教詐騙,小心桃花沒斷成斷了自己的財產。有的會找徵信社徵信社素質不齊,有的是吸血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8 0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律師函,請求對方停止一切騷擾行為,若仍持續騷擾,則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ei 105-01-17 19:09
事情是這樣的 我老公離過婚有個小孩 當初他前妻說需要補助 所以才把小孩監護權歸她 離婚證書上寫監護權 扶養權 「全權負責」 還有我們的探視權上註明只要在前一天告知就可以 還有帶回來,並沒有規定只能帶回幾天 不過就在上星期我們說過年要帶回三天,結果她反口說什麼規定只能一天,不然就只給我們看看 不讓我們帶回來 我想請問她這樣是不是有違反到我老公想盡父親責任孩子感受父愛的權利 再來是我們去看孩子時,小孩身上都有不明的蟲類叮咬 瘀青 受傷傷口,有次更誇張小孩的手居然被電防蚊液燙傷,我們問她 她居然會「不關我的事啊,是他自己燙到的」這些我們都有拍照存著 我跟我老公很心疼這孩子,想把孩子帶回來顧 想把監護權要回來 聲請監護權改定 我們需要準備什麼?我們有勝算嗎?

你好:

要準備父親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有不利於子女證據,以及由母親行使較有利於子女,並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及會面交往方式,聲請狀要詳列聲請改定之理由,法院收理後會進行訪視,依訪視報告判斷何人行使較有利於子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9:17

您好,

 

1、可以前妻對子女有教養不當、以及未依約定給予探視小孩等理由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

 

2、建議可攜帶當時離婚協議、相關照片、證據工作收入證明、居家環境、教養與照顧小孩計畫等有利資料交由律師評估,並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7 19: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小孩受傷之照片,並帶小孩至醫院驗傷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7 1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小孩受傷之照片,並帶小孩至醫院驗傷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毓霖 (蘇律師) 105-01-17 20:42

您好:應準備小孩目前由父親照養所生對子女不利益之事項,另請求法官改定主要還須視訪視報告的內容如何評估,此部分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適。

您好:

建議蒐集證據,例如驗傷單等,證明對方之監護不利於未成年子女,可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人,至少亦可定會面交往方式。

一、你是個好後媽,非常難得。給你一個讚!

二、為了小孩好訴訟不是唯一的路。

三、好的溝通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四、這小孩很小吧,做父親捨不得,做母親捨不得連繼母都捨不得那表示他很可愛了。

五、對方是主要照顧者,你說的狀況強度應該略有不足,要爭監護權的話證據要再加強才行。

六、你是個好媽媽…愛一個人連他的小孩一起愛

我再給你一個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雅雯 105-01-17 17:21

未成年子女的生母車禍往生,但孩子的生父和生母已離婚

未成年子是跟生母的性氏,因為現在要辦理這些孩子的監護權,是否要透過生父嗎?還是可以直接跟孩子的外公外婆當未成年的監護人呢?

 因為目前找不到孩子的生父,孩子的外公外婆能否向法院提出停止親權呢?

如果可以的畫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7:31

您好,

 

小孩監護人死亡監護權自然歸屬於生父,

 

如認生父不適任或其拒絕承擔責任,則外公外婆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祖父母要取得監護權,則應透過法院來聲請改定監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7 18: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生母死亡,將由生父取得監護權,惟若生父有不適任之虞,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外公外婆,可嘗試提起訴訟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7 18: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生母死亡,將由生父取得監護權,惟若生父有不適任之虞,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外公外婆,可嘗試提起訴訟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毓霖 (蘇律師) 105-01-17 20:57

您好:本案如有證據足認生父有法律上不能或事實上不能行使親權時,祖父母當然為法定監護人,請備妥資料直接向戶政機關登記。如遭戶政機關拒絕,或可請法院停止生父親權後(訴訟中可向法官要求理由述明祖父母為法定監護人),再向戶政機關登記

您好:

建議提起停止親權之訴訟,停止生父之監護權,可蒐集生父監護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包括生父長期未為照料等,於勝訴後,即由祖父母為監護權人。

betty 105-01-17 16:55

你好!

先生賭博積欠卡債及地下賭盤爆發債務,因為我已有代償還經驗不願再背負(留有收據),夫自100.09離家至今.期間有要求孩子生活費,雖有拖欠但還有匯款.

期間均不太想理會家庭小孩,  任職外商公司擔任小主管年收有70左右,直到105.10小姑傳訊說失蹤了,才發現無匯生活費,且不斷有銀行來電來函找人不勝其擾.他的戶籍在離家時早已被我求遷出到台北市(因不願坦白欠債實情,怕討債的找上我和小孩),公司找到我卻說因婆婆不願報警,希望我能協助確認是否安全?

問1:若是為了躲債持不付生活費或避不見面,要循何管道順序才能讓我有機會離婚?

問2:現在一人撫養小孩,名下現住房屋結婚前幾個月以我名義購買也由我帳戶支出,外債或行有權力主張要求扣押拍賣的可能嗎,連我名下的帳戶也有危險嗎?

問3:我還有背負房貸,能逕行處分房屋還貸好維持生活,以後離婚會有法律上的 糾紛嗎?倘若能協議離婚時,要注意甚麼?我不想再有瓜葛了提心吊膽過日子....

非常感謝解惑

 

 

 

 

 

betty 105-01-17 17:10

另一,因父失蹤.孩子需申請開戶卻苦無證件,請問有何方法能由我一方出面代理?難不成要等到出面或滿年紀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7:13

您好,

 

1、依您所述,應已符合"惡意離棄達六個月以上"以及"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兩個要件,可據以訴請離婚

 

2、您名下財產不會因為先生欠債而被拍賣,此屬於你個人的財產,所以無須擔心。

 

3、離婚訴訟時還會一併爭執小孩監護權婚姻財產分配小孩扶養費等問題。待取得小孩監護權後,即可由您單獨代理處理小孩所有事務。

 

建議應委請信任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etty 105-01-17 17:3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但我帳戶支出的貸款非我一人,是共同收入轉進去的,直到離家後才是我個人舉債還貸,這樣還算我個人財產嗎?

 

 

 

 

 

betty 105-01-17 17:44
回覆 bett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委請訴請離婚要耗時多久?尤其在失蹤的情況下

 

Vida 105-01-17 02:28

你好大家,在上週日接到電話,很突然的我父親因偽造有價證券被通緝而入監服刑,才知道我父親在外積欠一筆債務,但我不知道是何時,為何,連債務人時誰也不清楚(不只一位),因為父親在嘉義工作,法院的通知都寄到台東老家,老家只有一位80多歲的阿嬤,我將在下星期一去看守所探望我父親,有些問題想請問各位。

1偽造有價證券,最高可判幾年,是否能保釋

2.在父親入監期間,債務該怎麼辦?(父母已離婚多年)是會轉嫁到子女身上嗎?(我已出嫁,還有一位姐姐一位弟弟)

3.若子女無力償還該怎麼辦?

4,除了子女以外,其他親友可以探視嗎?

謝謝各位的解答

我們已經手足無措了

謝謝

你好:

可以參考刑法第201條以下規定,至於實際執行之刑度,記載在刑事確定判決或檢察官定執行刑之裁定.假釋可以參考刑法第77條規定,原則上要執行二分之一,累犯要執行三分之二,才有辦法聲請假釋.

若尚未判決確定,可以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建議委任律師看守所辦理律見,瞭解案情,並協助辯護.

除非你有擔任連帶保證人或承擔債務,否則父親的債務子女無關.將來繼承時有可能會繼承債務,屆時在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即可.

依照監獄行刑法即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親屬可以辦理接見,但有次數限制.

Vida 105-01-17 02:11

你好大家,上週日接到電話,很突然的我父親因偽造有價證券被通緝而入監服刑,我才知道我父親在外積欠一筆債務,但我不知道何時,為何,連債務人是誰也不清楚(不只一位),因為父親在嘉義工作,而法院通知都寄到老家台東,老家只有一位80多歲不識字的阿嬤,我將在下星期一去看守所看望父親,我有些問題想請問各位。

1.偽造文書最最高可判幾年?是否可保釋

2.在我父親入監時期,債務該如何處理?(父母已離婚很久了),是會轉嫁到子女身上嗎?(我已出嫁,還有一位姐姐一位弟弟)

3.如果子女都無能力償還,該如何是好?

4.入監期間,除了子女外,其他親友可以探視嗎?

謝謝大家的解答

我們真的手足無措了

您好:

1.  偽造有價證卷,分處刑法201條至204條,會依照有價證卷的種類而有所不同之刑期,若您父親係偽造本票支票等有價證卷,因為判刑是從3年以上,無從獲得緩刑

2.  依民法199條規定「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您父親向他人借貸,因債務人名字是父親,您並不需負擔起還債的義務,但若您曾擔任父親的保證人才有擔負還債的義務。

3.  依照監獄行刑法第62條規定「受刑人之接見及發受書信,以最近親屬及家屬為限」。因此親友係可以探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志 105-01-17 00:36

請問律師 分居一年多了  我跟對方提離婚  但是對方不願意

有甚麼辦法可以處理?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1-17 00:52

您好:

可先向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離婚

如果調解不成就必須透過訴訟了。

您好:

可以已無維持婚姻之可能提起離婚訴訟,若有其他事實佐證則更明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釐清分居之原因為何,若原因可歸責於您,則要訴請離婚成功的機會會減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7 1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對方只要堅持不離婚,很有可能遭敗訴駁回,故目前應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或許有惡意遺棄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7 1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對方只要堅持不離婚,很有可能遭敗訴駁回,故目前應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或許有惡意遺棄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毓霖 (蘇律師) 105-01-17 20:25

您好:建議發存證信函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再以訴訟主張離婚

阿志 105-01-17 00:05

請問一下律師 我跟我老婆分居一年多了 有談到離婚的事..

但是他有要求300萬贍養費 小孩有2個  一個姓女生的姓

300萬對我來說 根本是不可能的因為 每個月薪水都給小孩

都快不夠了  哪來的300萬  所以  我想請問 

一方離一方不離  該如何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00:17

您好,

 

1、若您不欲離婚,可待妻子向法院提出離婚之訴時,主張沒有得訴請離婚之事由,請求法院駁回妻子之離婚聲明。

 

2、請求贍養費必須妻子就離婚一事沒有過失、且妻子因離婚將陷入生活困難,法院才有可能酌定贍養費,是以,您無須給付妻子任何贍養費

 

未來如被妻子起訴請求離婚,可再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並保障自身及小孩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釐清分居之原因為何,若原因可歸責於您,則要訴請離婚成功的機會會減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豬仔 105-01-16 00:40
想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老公因為販賣毒品而而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已被關了三四個月了 1.請法院判決離婚機率是否很大? 2.可以不用和老公見到面嗎? 3.如果我在海外是否可以申請法院離婚?(我很怕他會找人傷害我) 4.我身上有些錢,是媽媽繼承而來然後轉交給我來照顧外公的,然後近日外公過世了,這些錢(蠻大筆的)會被列入夫妻財產剩餘請求權的範圍嗎?我記得無償取得的錢不用列入?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6 00:43

您好,

 

1、您可依"配偶因故意犯罪經判刑過六個月"為理由訴請離婚沒有問題。

 

2、可以委請律師處理離婚訴訟即可。

 

3、您仍需回國一趟與律師會面、交付律師相關資料文件,並簽立委任狀,其他時間如無必要不須回國。

 

4、是的,原則上無償取得之財產並不列入婚後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1.依照民法第1052條規定,「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係裁判離婚之法定要件,因此依您所述,法院判決離婚機率相當大。

2.您可直接委任律師民事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因為離婚僅係民事訴訟,可以請律師代為出庭即可,您不需要出庭。

3.夫妻離婚後,雙方皆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係不列入分配財產,因此您繼承遺產不會因為離婚而有所損失。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一、以經符合法定離婚要件,可以向法院主張離婚,100%。

二、不用見到面,委任律師即可,若擔心在國內會遇到麻煩,本所律師可以視訊與您對話,後再請您郵寄相關文件即可。

三、繼承財產,完全不用分給對方。

四、若有問題或是希望線上諮詢(LINE、視訊、電話),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離婚應有理由,另繼承財產並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6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6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問題,繼承所得財產非婚後財產,不列入分配分配之標的僅為婚後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您於委任律師處理後即可不用出庭,有任何需要,亦可以電話或MAIL聯絡,而你因繼承無償取得之財產並不會算入剩餘財產分配分配中。

林滷蛋 105-01-15 13:50

您好: 要告我的是老公,第一、他要告我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第二、還要爭奪孩子的監護權;而我沒有履行同居義務的原因是,在去年的五月一場吵架他趕我們母女出門,因他事先已將我的手機沒收,我無法錄到那天的經過,(但是他自己有錄音) 他現在卻說,我是因為他拿棍棒作勢打我這件事為由不回家,(明明就是他趕我們母女的出門的,六歲孩子可以作證嗎? 因為他死都不承認 ),還說多次請求我回去我都不要( 明明就都沒說 ),還寫定期到女方家探視孩子,孩子跟他感情很好很深,不能沒有他…等 ( 兩三年都沒踏到我家過,只是有幾次約在外面而已 ),內容很多寫的都與事實不符,因今年2月他就要到海外上班,前陣子不停打電話要我寫離婚協議書,我還沒寫好,他認為我在托他的時間,於是他就去民事法庭提出訴狀,我該出面調解嗎 ? 不到會怎麼樣呢 ? 對於他的不屬實內容我可以提告嗎? 因為從孩子出生到現在8歲了都沒付過任何費用,對於他自己的所作所為他都一概不承認,我該怎麼辦? 

你好:

對方已經提起離婚訴訟,應就起訴狀內容提出答辯狀,駁斥不實之處,並聲請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以免權益受損。 若對方有離婚之事由可以提起反訴請求離婚。 家事調解程序會有專業人員協助雙方調解,可多加利用,若不願意調解可不用到場。 是否構成誹謗罪要就起訴狀內容判斷。

您好:
 1.建議配合出面調解 並可趁調解時表達您的立場 反駁對方不實的控訴 
2.對方告離婚 未必會成立; 就算離婚 監護權也未必會歸他 請您放心 
3.兩造雙方說法不一很正常 通常不會就此提告 而且除非是在法院經具結的陳述 否則也不會成立偽證罪等犯罪 
目前建議您委請律師 代您撰寫答辯狀 以及陪同處理訴訟程序 
我有處理多起家事案件的經驗 若有需要 歡迎email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孝祥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14:04

您好!

不出席調解會導致調解不成立,且有可能被法院處罰鍰。調解不成立後會移到訴訟庭,若還不出席,是您放棄答辯權利,法院只聽到對方片面之詞,判決只會對您更不利。既然對方已提出訴訟,建議您要提出答辯狀也要出庭答辯,就對方不實陳述一一辯駁,也可提出對自己有利的主張及證據,如此才能確保自己的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14:05
您好, 1、對方書狀內容本就可能與事實不符,所以每一份書狀都需要也以書狀形式回應,針對不實的地方ㄧㄧ反駁。 2、若有需要,可聲請法官詢問小朋友之證詞。 3、法官裁定監護權也會著重小孩的意願。可一併請求財產分配和小孩扶養費。 建議應委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宜,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 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
林滷蛋 105-01-15 15:06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對方書狀內容本就可能與事實不符,所以每一份書狀都需要也以書狀形式回應,針對不實的地方ㄧ ... (恕刪)

律師您好 :財產分配會對我不利,因為我老公他很會亂花錢,而我是一個很節儉的人,從我嫁給他他沒給過任何生活費,他總是說他要付房子的房貸.水電..等, 還說我自己賺的錢都沒拿出來跟他分擔房貸..( 因為他常講房子是他的名字,之前幾次也是仗著房子是他的趕我出去 ),難道我辛苦賺的存款還要與他分攤,太不公平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5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已對您提告,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答辯狀,為您辯論之,目前若您婚後財產尚未安排好,您亦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考慮拒絕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5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已對您提告,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答辯狀,為您辯論之,目前若您婚後財產尚未安排好,您亦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考慮拒絕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鴨子 105-01-15 11:16

你好,想請問你關於繼承之問題。

目前父母已離婚子女有:兩男一女(全部成年) ;監護權: 媽媽

父親已在娶外籍配偶,子女:一男(國小);且準備生第二個小孩

 

想請問如果父親過世後,繼承是5個小孩平分還是照順序分?

若是父親有負債,再娶的外籍配偶也跑不見後,負債將歸我們3位子女共同償還嗎?

 

如果在父親還沒身亡時,就辦理拋棄繼承財產

等過世後,不管是遺產或負債就不歸我們3位子女所有了吧?

最後想請問,拋棄繼承是要我們3位子女個自分開辦理嗎?

不好意思,麻煩解答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1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親子關係不會因為父母離異而受到影響,除非有被收養,否則倘若父親過世,還是會有繼承問題,由該時後的配偶與所有子女一起平均繼承

2、拋棄無法提前辦理。

3、不過不用擔心,只需要於知悉死亡再辦理就可以了,倘若來不及,還是可以主張以所繼承財產為限不清償責任即可(所謂的限制責任)

 

 

 您好:

繼承民法上的權利也是義務,享受權利就要負擔義務,這是對等的道理。所謂繼承,從被繼承死亡開始發生效力(換句話說,一定要有某人去跟上帝喝咖啡,相對應的權利才會產生),對誰發生效力呢?對民法第1138條所稱之繼承人發生效力,因此,繼承權無法事先拋棄,因為權利尚未產生,何來拋棄的道理。

再來,所謂的法定繼承人,除配偶外,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順位「父母」、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第四順位「祖父母」,一定要按照順位,必須第一順位的人都沒有了,才會下一順位,依序排下去,順位的編排跟親等有關,與有無成年無涉,因此只是被列定繼承人,在被繼承死亡時,當然享有繼承權。

關於繼承的比例,一定要注意到被繼承人有無「配偶」存在(必須要有婚姻關係存在,小三、小四、小五都沒有這個權利),因為配偶是當然繼承,所以很有可能的組合是:「配偶+第一順位」或「配偶+第二順位」或「配偶+第三順位」或「配偶+第四順位」,要看個案,如果還是不懂,建議請教專業律師,千萬不要聽信其他非律師的建議(曾有個案聽信代書辦理繼承手續,但數年後慘遭銀行追討,原因是程序沒有跑完,悲劇.......)

還有上述權利跟義務是對等的,想要繼承遺產,當然也要繼承債務,這是同時的。

倘若還是有問題,就請您來信s00725003@yahoo.com.tw,倘若您覺得回答滿意,也請您至http://mypaper.pchome.com.tw/s00725003點閱相關文章,增強對法律的概念。以上。

小惠 105-01-15 10:47
公公買房贈與夫妻名下.與夫口頭協議離婚房屋過戶到我名下.公公要求歸還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1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當時三方是約定贈與還是借名登記來判斷,不能一蓋而論,倘若是贈與當然無須返還,倘若是借名登記,則必須返還。

2、贈與房屋之後的房屋是誰在使用?

3、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5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先暫時不理會公公之請求,待起對您提告,再針對其起訴狀,加以撰擬答辯狀回應之,目前應注意與對方聯絡時,對方有無錄音蒐證,故若有訴訟之可能,不建議再與其接觸,避免給對方蒐證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5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先暫時不理會公公之請求,待起對您提告,再針對其起訴狀,加以撰擬答辯狀回應之,目前應注意與對方聯絡時,對方有無錄音蒐證,故若有訴訟之可能,不建議再與其接觸,避免給對方蒐證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23:41

您好!

要看對方如何主張,如果對方能證明是借名登記或附負擔贈與撤銷等,才有機會要求返還房屋,在對方提告勝訴確定之前,您可以拒絕歸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惠 105-01-16 17:48

1.房子價值約570萬.公公匯款220萬給先生.(公公並用另一間房子貸款380萬.拿現金給先生買房避贈與稅)

2.與先生口頭協議離婚條件為房子.小孩(因為先生外遇).並被先生威脅不能告訴公婆.不然我房子小孩都拿不到(因為我沒有他外遇證據.且先生名下什麼都沒有).買房期間.我願原諒先生.當時房子過戶2人名下.我要求先生將其1/2房子過戶我名下並寫自白書.先生將其房子1/2贈與我後反悔不寫自白並要求返還房子給公公.

3.先生台北受訓不給生活費.我帶著小孩搬回娘家住(因為上班無法一人照顧).原想將房子出租補貼生活.房子先生用行李占著.說房屋租賃買賣需經過公公同意.

 

我很惶恐.無助.很感謝-曹律師.房律師.顏律師.沈律師-的回答讓我較心安........

叡叡 105-01-15 10:42
我跟先生尚未離婚先生因私人因素離家約4個月,在104年11月30日學校有播一筆大班學費補助款進我的帳戶,先生和婆婆一直說我侵占先生的錢,子女費用是我跟先生輪流出補助款像沒給先生酸不算侵占??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23:36

您好!

要看誰有受領補助款的權利?如果您有權利受領,就不會構成侵占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Ian 105-01-14 19:00

姊姊的老公外遇,現在他正在努力求得原諒,雖然還不知道姊姊是否會選擇原諒他,但想先先詢問各位律師相關的幾個法律問題,之後等姊姊作出決定才知道應該要怎麼做。

1.最壞的情況應該就是訴請離婚,想要成功的訴請離婚是不是也不容易??也需要很多相關的證據照片錄音等才能勝訴嗎??

2.想請問婚後夫妻的財產都會平分,但在打官司的過程財產多的那方是否就有足夠的時間脫產了??

3.姊姊的屬經濟基礎較弱的一方也是受害的一方,是否有利贍養費的爭取??

 

另一種情況是姊姊選擇原諒他,但基於他不是第一次外遇了,就算原諒也至少要寫協議書,例如在外遇的話就給予對方多少錢的精神賠償之類的。但寫這類的協議書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嗎??還是應該要透過律師來簽屬這樣的協議書才有效??

先感謝各位律師的回答,謝謝你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4 19:22

您好,

 

1、離婚訴訟不須舉證到非常確切之外遇證據,只要丈夫曾經承認,留有錄音或書面紀錄即可當作證據

 

2、可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後,再提起訴訟

 

3、需要姐姐離婚後生活陷入困難沒有謀生能力,才能請求贍養費,單純只是經濟不富裕可能沒辦法請求。

 

4、協議雙方簽名就有效,保險一點再請兩位人士作見證並簽名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蒐集到外遇證據,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財產部分,可先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如錄音),聲請假扣押;關於贍養費部分,若姊姊尚有工作能力,無法請求贍養費;至於協議書,可考慮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製作調解筆錄,相當於確定判決之效力,亦無須有任何花費;離婚是否對姐姐有利,其實需多加考量,目前姐姐為合法配偶,享有法律上之權利,即使欲離婚,亦應做好萬全之準備,不建議貿然提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蒐集到外遇證據,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財產部分,可先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如錄音),聲請假扣押;關於贍養費部分,若姊姊尚有工作能力,無法請求贍養費;至於協議書,可考慮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製作調解筆錄,相當於確定判決之效力,亦無須有任何花費;離婚是否對姐姐有利,其實需多加考量,目前姐姐為合法配偶,享有法律上之權利,即使欲離婚,亦應做好萬全之準備,不建議貿然提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chelle 105-01-14 13:29

您好, 我小叔105.1.3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但女方不願結婚登記,且未住男方家,近日更提出分手(因為登記女方說不是離婚). 且準備結婚過程中, 未經男方同意修整男方房子, 說讓女方婚後習慣居住, 但女方婚後卻說住不慣, 居住娘家, 不回男方家. 並提出苛刻條件要男方答應但不一定跟男方回家. 且跟男方說她查過只要歸還聘金就好. 婚前就沒結婚意願, 卻告知男方提親, 聘金聘禮或習俗費用都指定要包或告知要包多少. 婚禮花費百萬,還不含整修房子要男方出的錢. 喜宴隔天就回娘家居住, 帶走衣物金飾等. 現在女方擺明沒登記, 男方無法控告, 鑽法律漏洞,請協助男方應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結婚登記婚,所以對方不登記,則應可以朝解除婚約來進行,並依民法第977條至979條之1來請求返還贈與物及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一、結婚登記,尚未符合結婚之要件,故該婚姻尚未成立。

二、對方之行為,我方得按民法第976條第1項第2款(故違結婚期約)來主張解除婚約,在依民法第977條請求損害賠償(聘金、花費等等)。

三、如對方確實沒有結婚之意願,建議尋找專業律師諮詢處理,若仍有問題,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1-14 12:33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婚姻中,男方在外與人發生關係,反被告妨害性自主,現在已跟對方私下合解,三年前就跟他談離婚,一拖再拖,現在發生這樣的事,全家人還怪我早就要離婚,沒拿錢出來幫先生合解,去談合解我也沒到場,合解書也不讓我看,還罵我小人這時沒陪男方度過難關還堅持要離婚,男方家人說就算我要對先生提告也告不成,這樣的事,配偶連對男方提告權益都沒有嗎?能告他什麼罪名?

 

因為他們完全不讓我知道這事的相關事實!我該怎麼做,哪些才能當證據,我們雙方都在爭取小孩監護權,一個13跟11,如果可以提告,我該先怎麼做?

 1.  就閣下所述妨害婚姻家庭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1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因子女已長大,若其表明願意跟您,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法院亦會委請社工團體進行家庭訪視,製作家訪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1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因子女已長大,若其表明願意跟您,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法院亦會委請社工團體進行家庭訪視,製作家訪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4 12:55

您好,

 

1、三年前發生的事,現已無法再主張要以這個理由離婚時效已經超過。

 

2、但仍然可以其他重大事由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

 

3、於離婚訴訟中一併爭取小孩監護權小孩扶養費以及財產分配

 

建議可委請信任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相關事宜,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14 13:0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三年前發生的事,現已無法再主張要以這 ... (恕刪)

這是他104年8月做的事,我 104年11月知情,最近合解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配偶有發生與其他人合意性交之情況,確實是可以據以提出裁判離婚,而且必須在知悉後6個月內提出,建議您應儘快提出裁判離婚訴訟,以免罹於時效

至於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綜合審酌經濟狀況、何人為主要照顧者、家庭支援系統等因素,由於您的子女已經可以陳述表達意見,法院也會斟酌子女的意願。

建議您應儘快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律師針對您的案件提出具體之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米您好:
您確實可以依法提起裁判離婚之訴 並請求將監護權歸您 
至於法院是否會判准 則視您手上的證據而定 
目前建議您委請律師 代您撰寫離婚及爭取監護權的起訴狀 以及陪同處理訴訟程序 
我有處理多起家事案件的經驗 若有需要 歡迎email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孝祥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小如 105-01-14 11:55

律師您好

我與前夫在去年104年已由法院裁定離婚,兩名小孩子的監護權由我監護,對方需每月給付我兩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今日,對方刻意將他名下房屋脫產,也不再付我扶養費,請問我接下來要怎麼辦?

就算我向法院申請,是否只要他名下無任何積蓄,我就拿他沒辦法呢~

你好:

可持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所得。 對方名下若無財產薪水,要等到對方有財產才有辦法執行。 若對方有脫產之行為,可代位主張通謀虛偽請求將所有權返還回來,或依民法第244條規定主張詐害債權撤銷法律行為,將財產返還為前配偶名下,再聲請強制執行。 對方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罪。 詳細狀況要依判決內容及具體證據才能夠判斷。

 1.  就閣下所述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扶養費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守護玟玟 105-01-14 02:06

前年9月我前夫為監護權在他的孩子病跟他說,他罵我靠北,我加上用保護令告他能不能,昨晚在LINE一直騷擾我,不知他女友人罵幹~幹~,他罵靠北的事派出所不受理還說夫妻之間口頭禪,重點我跟他離婚,算不算是夫妻之間?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4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犯公然侮辱、違反保護令等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或是向地檢署提告

2、倘若員警拒絕受理,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是向員警索取辦案三聯單。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1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1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安可 105-01-13 17:05

請問現在父母以離婚小孩未成年監護與扶養權在母親(單親媽媽)這邊,現在要改姓還要父親同意才能改姓名(父親不同意)? 之前母親有申請過家暴令之後有撤銷了,是否能用民法1059條的父母離婚這項申請改姓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聲請法院裁定改姓,應說明目前姓氏對小孩有不利之處,否則法院不會准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3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更改姓氏,但須提出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方有機會改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3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更改姓氏,但須提出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方有機會改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宏 105-01-13 16:03

律師好!!在於102年4月因吵架緣故,老婆搬回娘家住,因我個性屬於比較急性,因為打電話要找她解釋,但她電話一直沒接,所以在簡訊中,打了一些不是很好聽的話,她去警察局備案,申請家暴保護令,連戶籍也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遷回娘家,在這一年中,有用電話聯絡,希望可以復合,但一直都沒接,用LINE連絡她,也都只有以讀不回!!保護令也在103/12/19已過期!!到目前為止,還是一樣以讀不回!!因為,一直都找不到她!!分開那麼久了,自然也沒感情了!!也從朋友那聽說,她有交了一個新對象!

像我這樣一直找不到她,沒辦法談離婚!!我能怎麼做,才能讓法院直接判離婚?因為她說,不可能再跟我見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3 16:11

您好,

 

1、因妻子搬離與您分居有一段時日。

 

2、妻子也表明不可能再見面再一起生活。

 

3、是以您可以"有重大事由認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

 

可攜帶相關資料,委由律師處理離婚財產分配訴訟,以求周全維護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可先依民法第1049、1050條規定坐下來談看看協議離婚之事,既然對方也沒有維持婚姻之意思應該有機會成功。 若無法協議離婚,可先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判決確定後若對方不願意履行,再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第2項規定訴請裁判離婚,但你有家暴紀錄,老婆是否係因你家暴而離家,法院會一併考量,並影響你的訴訟結果。 另可直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第2項之規定訴請裁判離婚,法院審酌情形如上訴。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13 16:46

可提起離婚訴訟,至於具體應該要以如何事由提告,建議還是備妥資料與律師協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3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先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再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3 18: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先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再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因為你們分居已經快三年,應可以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但因為之前有保護令存在,可能會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或損害賠償之問題,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tony 105-01-13 15:39

我和前妻在去年離婚,因為前妻外遇,外遇的對象是一位軍人,目前我正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兩人侵權賠償,想請問一下,關於對方是軍人的身分,我還可以去軍檢告他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13 16:50

若未有通姦行為(就是要有性行為)的話,頂多就是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此種案件均由普通法院審理,且本件也應有告訴乃論時效之問題,若您已提起民事訴訟,則應在民事積極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3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對方通姦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亦可同時具狀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3 2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對方通姦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亦可同時具狀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刑事告訴應該已經超過告訴期間,建議快提起民事侵權訴訟,因為民事部分之消滅時效為2年。

維妮 105-01-13 10:53

你好,因雙方相處問題,長期無法達到共識,所以想要離婚

但雙方都想要小孩,那我該如何爭取小孩(3歲4個月)監護權呢?

謝謝!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做決定, 常見考量的因素為子女的意願、與未成年子女間之感情、主要照顧者、是否有家人可以支援照顧、經濟因素等.

由於您的說法比較籠統,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本所承辦這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在審理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事件的時候,法院會審酌何人為主要照顧者、經濟狀況、家庭支援狀況及其他諸多因素,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便律師針對您的情況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法院判斷由誰監護係以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為考量,會參考許多證據,建議先蒐集您與該子女互動親密照片,或對方有何不利於子女證據,並尋求律師協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3 12:54

您好,

 

1、爭取小孩監護權時,可一併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平分您與丈夫婚後之財產

 

2、若小孩從小都由您照顧,法官也會傾向將幼兒判予母親;如您與丈夫都無不良習慣或有影響孩子成長之不利因素,法官較有可能裁定共同監護

 

3、經濟能力不會是太大問題,因為未取得監護權之人,仍要給付他方小孩扶養費。

 

建議可與律師連繫,或會面開會討論,能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3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高,若目前雙方就離婚無爭議,應先辦理離婚,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3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高,若目前雙方就離婚無爭議,應先辦理離婚,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紅 105-01-13 03:42

請問離婚後,如果後續配偶會不斷找麻煩該怎麼處理,先生犯案被抓,所以把九個月的孩子監護權以及離婚一起訴訟 ,孩子也是一直自己帶在身邊。先生的家人也沒幫忙照顧他們家庭又不單純。我都是居住自己家人這。怕訴訟成功。會被找麻煩。

你好: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三、目睹家庭暴力:指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四、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五、跟蹤: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跟追或掌控他人行蹤及活動之行為。六、加害人處遇計畫: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第3條規定:「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除了在離婚訴訟主張權利外,離婚訴訟進行中或離婚後若有家庭暴力或騷擾之情形,仍然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聲請保護令,所以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即可,警方會協助你聲請。若核發保護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推定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對法院審理離婚訴訟及爭取監護權會有很大的幫助。
小如 105-01-13 01:14

我和我前夫離婚一年了兒子監護權歸我前夫女兒監護權歸我最近又再婚了現任的老公和女兒相處得很好他也視如己出現在想要領養我前夫的女兒跟他的姓我該怎麼做,我和我前夫離婚後就沒有再聯絡了他也不曾來看過小孩而我想看兒子他也不願意讓我看還跟學校的老師說他不想讓我看兒子,而且他電話也換掉了我找不到他,我想知道我和現任的老公該怎麼做才能領養小孩?如果要開庭我和小孩可以都不要見到我前夫嗎?因為我們是租屋這會影響我們領養小孩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3 08:35

您好,

 

1、小孩出養必須得到生父之同意,辦妥手續後再由現任丈夫收養

 

2、除非生父有""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其他不利子女之情事",否則必須得到生父同意。本案看起來因生父對女兒從來不聞不問,可嘗試以上開理由向法院聲請准予收養

 

3、可委請律師處理,減少見到對方之機會,但若法官認為有必要,仍會傳喚您或現任丈夫到庭說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分成兩個部份來說, 兒子與女兒的處理

1.女兒的收養部份, 需要經過生父同意, 其於如同陳大律師所言

2.由於對方不允許您看兒子, 於法不合, 有監護權禁止探視權那方探視小孩者, 探視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 如更甚者或請求職權變更. 亦可以此為與前夫談判女兒收養部份籌碼

3.會建議與前夫好好商談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家事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高 105-01-13 00:23

您好 我是一位父親 由於在十年前 我因為跟前妻不合 導致離婚收場

小朋友也因此 我把監護權 讓給我 前妻 在最近 前妻因為過世 現在監護權正常落在我身上 但是因為已經十年了沒跟小朋友有任何互動的聯繫 

之前有答應說要給贍養費 但是因為工作不順遂 加上 我要行使探視權時前妻都不願意給我探望小朋友  導致我十年來 沒有盡到一個好爸爸的責任

現在有點能力 但是不能夠說滿足 小朋友的價值觀問題 我又擔心 因為這樣監護權會落在小朋友外公身上

之後又不給我探望小朋友 這時我該如何處理才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3 0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目前依法您是監護權人,但是倘若您不適任,爺爺奶奶等還是可以要求法院改訂監護權

2、目前您應該做的事情應該是與對方溝通,以最有利子女的方式來照料,倘若雙方可以約定,可以簽立協議書,倘若無法,則可以要求訴請法院命對方交付子女

您好:

現在您才是小孩之監護權人,建議盡早與小孩接觸互動,避免遭提停止親權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