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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蔡技來 104-12-10 10:47

我是台灣人;於半年前交往了位女朋友,她是陸配,於一年前和前夫離婚,所以我們是她離婚經過半年後,才認識交往。

但女友現在獨自保有兩個小女兒的監護權(因為當時不忍離開小孩,也希望待到能領台灣的身份證,所以剛離婚期間,繼續住在前夫家看顧小孩)。

不過半年前認識我後,我們想要結婚,她現在也搬出在外租房工作,這幾個月來一直想切斷與前夫家關連,而想要放棄兩個女兒的監護權(限期離境後,我再去大陸娶她),但前夫不簽監護權轉移,已經周旋兩個月了,除了用手機定位監控女友的生活,當發現女友是來我家時,還會不斷打電話給我,上週還跑來我家按門鈴、在巷道中大喊大鬧要我們出來面對。

我不懂自己和已經離婚的對象交往,何錯之有。他前夫屢次騷擾她與我,這樣是否已經構成刑責,而且女友已經無心在前夫家,如果她前夫一直拒簽監護權轉移,我也沒辦法娶她。

所以想請教大律師,遇到這種情形,如果女友直接回大陸去躲避,想請問~

1. 會產生『遺棄罪』嗎?

2. 如果會發生遺棄罪,那監護權會自動轉移給她前夫嗎?或者有什麼方式讓監護權能自動轉移?

3. 監護權轉移後,她未來要和我再婚,移民署是否拒絕讓她再入境?

以上問題,麻煩大律師能協助解惑,非常感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32

 您好,目前您女友能有居留權是因為擁有小孩監護權,如放棄監護權,恐怕居留權會被取消。對於前夫的騷擾行為,您們可以來電委託律師聲請保護令保護令會禁止前夫為接觸或聯繫,違反保護令還會受到刑罰。

蔡技來 104-12-10 11:41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目前您女友能有居留權是因為擁有小孩監護權,如放棄監護權,恐怕居留權會被取消。 ... (恕刪)

律師您好:

查詢監護權的案例,普遍都是在為『爭取』監護權困擾,但都沒有『放棄』監護權相關的作法。

瞭解,外配在還未取得身份證永久居留前,離婚後又放棄監護權,會被取消居留權。

補充前文,女友現在願意損失已經4年的在台證明,放棄監護權後回去大陸,後續再等我辦理相關結婚文件過去娶她回台,重新來過。

但目前她前夫一直不肯簽監護權移轉,是否有可行的方式,讓移轉自動發生。

菲菲 104-12-09 10:21

先生有兩次家暴紀錄

有上過法院我也有家暴

家暴令期限已到

如果我想要提出離婚訴訟

我的勝算大嗎

法院會因為他有過家暴紀錄而將孩子監護權判給我嗎

(((因為有過家暴紀錄,這能否在我往後提出離婚訴訟以及爭取監護權上有所幫助?)))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9 10:27

 您好

家暴記錄對離婚監護權爭取當然有幫助

但也不是絕對的

建議您先找律師通盤討論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家暴紀錄,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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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家暴紀錄,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尚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尚可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racy 104-12-09 00:27

我先生不滿意我對他前妻七歲女孩言語態度,導致彼此有爭執,而我九個月大的兒子聽到爭執在哭,我想到房門外抱起安撫,我先生用虎口掐我脖子阻擋我,且又推又撞倒我,導致我頸肩手臂後背多處傷痕,阻止我接近九個月大的兒子,並揚言我出門後換鎖,不讓我入屋,現已驗傷並向警方提告傷害,我想請問我已被我先生施予暴力並受傷,是否可以申請我跟我兒子的保護令,並且以傷害告訴附加離婚及爭取監護權訴訟,來打官司?

您好:

因為您配偶對您有暴力行為,並您已報案,當然可以聲請保護令,且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監護權扶養費等,又因您配偶有家庭暴力行為,會推定由其當監護人將不利於未成年子女,有助您單獨取得監護權

 您好,

一、可以申請保護令,其實向警方要求即可。

二、可依民法1052條第1項第3款(不堪同居之虐待)及第6款(意圖殺害他方)等事由,主張離婚

三、若可以離開現居所,盡量想辦法離開。

四、再尋找律師詢問處理辦法。

ㄚ成 104-12-07 14:43

      我太太因長輩相處不愉快,且兩人因管教上過當和誤會以至於感情上日漸失和, 今年10月29日離
家出走未歸, 近日我太太提出離婚要求,提出了兩條a.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b.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透過Line所得訊息我太太提出證據

證據a部分:1. 從我的電腦取得我有向別人索取約砲訊息(我只是單純問訊) 2. 我從她的手機得知她與別人即時通對話且懷疑她與別人關係而查詢, 且為了要知道她與別人關係而編了謊話中傷她的名譽,但不知道為甚麼被流傳損害她的名聲  

證據b部分:我手機密碼她是知道的, 我親人在Line群組的ㄧ些對話她覺得被污辱而讓她家族受委曲,她在
我不知道情況下把這些對話擷取下來當證物
      她因為這些事情常常無法入眠而去看醫生吃安眠藥,甚至吃到兩倍劑量,請問以上都會達成離婚條件嗎?

感謝!!

1.要視您家庭line內容而定, 是否可以歸咎於重大事項

2.吃安眠藥等醫生證明, 也同樣需要證實是因為您或是您家人等所造成

3.您Line的訊息內容也需要做確認

4.所為的離婚要求是已經訴請法院作裁判離婚, 還是只是要脅離婚

5.您的說法比較抽象,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依您所提的確可能構成離婚要件,但仍要看證據內容及如何主張而定,建議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7 19:16

您好,若您不想離婚,可以主張還未到達不堪同居之虐待的程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盡速處理您婚後財產,並主張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拒絕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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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的婷 104-12-07 12:46

想請問已經離婚三年,監護權協議為共同監護,小朋友兩個一直以來都跟著前夫生活,健保則是掛在我名下我在支付,前夫於去年再婚故要求我讓出監護權,我也口頭告知那監護權讓出也希望他可以負擔小朋友的健保費,他同意了(口頭),於是我辦理退保手續,但是現在我又收到健保局的帳單要我繳交欠款(從退保到現在約莫半年多),請問這樣合理嗎?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監護人倘若不去辦理移轉,您還是必須負擔。

2、不過可以作為您扶養子女扶養費用的一部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7 19:22

您好,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雪果 104-12-05 18:46
最近發現老公瞞著我跟另一個女人出遊,目前證據只能算是證明精神出軌,但有老公承認的錄音,老公請我原諒他這次,我想請問如果我選擇原諒,那我可以請老公跟我一起,訂立一張協議,說明如果以後我們離婚,他無條件放棄小孩監護權歸我嗎?這樣的協議會有效嗎?需要律師陪同訂立嗎? 另外若我不原諒,我的薪資比老公高,工作穩定,上下班時間也穩定,小孩從小就是我跟我媽為主要照顧者,老公工作時間長,上班時間也不定,小孩學校活動也都是我參與,這樣監護權判給我的機率高嗎? 謝謝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倘若離婚之後的財產分配監護權歸屬、探視方式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擔任見證人才能保障權益。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雙方無法協議,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環境、照料能力、子女互動、子女意願等來酌定監護權,就您所述的狀況,爭取監護權還算有利。

一、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

二、要多搜集小孩跟著你對小孩比較好的證據。例如你可以養成小孩寫陽光日記的習慣…就寫一些開心的事。又例如聯絡簿的部分如果都是你在寫可以證明你比較關心小孩;例如多拍一些小孩跟你的家族成員合照的照片等。

三、如果只是精神外遇的話可以考慮原諒。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5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庸特別擬定之,與其簽協議書,您應蒐集配偶外遇證據,應較為重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5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庸特別擬定之,與其簽協議書,您應蒐集配偶外遇證據,應較為重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您可委請律師撰擬及見證協議書,並著手蒐集保存未來可能用到之證據,例如對未成年子女支出費用之收據及相處過程等。

雪果你好,首先要確認的是妳先生是否同意訂定這樣的約定,如果你先生不同意而你仍堅持的話,也可能會加深夫妻嫌隙

縱使現在雙方同意做這樣的約定,但若是之後希望離婚,除非對方願意同意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約定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行使,否則仍是必須聲請法院酌定子女的親權人,至多是在約定中訂入違約金,並在無法協議離婚時做好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的準備。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0:50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Angela 104-12-05 14:36

我12/2凌晨被老公家暴,導致巧克力囊腫破裂緊急開刀,當時做筆錄有說要申請保護令也要提告傷害,可是我手術後冷靜想想,我不想要告他也不想跟他分開,雖然不是第一次打我,但是我不想離婚不想與他分開,他絕大部分時間對我都很好,第一次打我跟這次也隔有一年以上。他這次有拿武士刀出來,可是我並不害怕,因為我知道他不會傷害我,他也不知道會這樣也很後悔,因為緊急保護令,所以他不能來看我,家人一直希望我離婚,可是我真的不想離婚。有保護令我還能跟他見面嗎?

菲菲 104-12-09 10:25
回覆 Angela 的發言內容:

我12/2凌晨被老公

你可以提出撤銷保護令申請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請撤銷

2、不過倘若已經涉及多次家庭暴力,本文建議您還是應該離開對方,否則只是陷入無止境的痛苦,建議您可以撥打113家暴專線。

做錯事的人 104-12-05 11:00

請問偷錄嫖妓和另一半的做愛影片 但並無上傳網路供人觀賞 私藏觀看而已 是觸犯法律的那一條呢?

另一半私自偷看個人筆電影片內容並偷偷備份!且以影片內容要脅不得與她搶監護權

並給家人朋友觀看和到處口頭散佈!

請問這影片可以當做離婚爭取監護權證據嗎?!

 

 

您好:

1.  即使您並未公開錄影畫面,但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就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2.  已婚之人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已經涉及刑法通姦罪,但因錄影畫面屬於違法取得證物,是否具有證據能力以提告通姦罪尚有爭議,但民事上顯然可作為訴請離婚之相關證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做錯事的人 104-12-05 16:07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即使您並未公開錄影畫面,但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 ... (恕刪)

您好 如以上情況 夫妻育有兩子(男2歲和女7個月)

女方因偷備份影片要脅 監護權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另 男方資產比女方多 的情況下 那邊比較有利呢?

(當然目前努力認錯挽留並不希望走到這一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監護權無法答應對方之請求,則應回歸到訴訟中來爭取,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則應以婚後所增加之財產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私人不法取證是否構成犯罪與取得之證據是否有證據能力要分開討論,前者,晚近見解多認為會構成犯罪(例如妨害秘密罪章之罪),後者,私人不法取證若未嚴重侵害他人權利,實務在權衡理論上多認為有證據能力。 你與他人合意性交,妻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訴請離婚,並在6個月內提告刑事通姦罪。 監護權部分若無法協議,要依子女最佳利益審酌何人較適當,將來到法院會請社福機關進行訪視,法院再依訪視報告判斷。 在還有挽回空間之情形下,不管用何種方式要儘量取得妻的原諒。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5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與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不同,若您有掌握配偶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證據,可作為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若關於爭取監護權,必須提出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之證據,與配偶有無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無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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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5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與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不同,若您有掌握配偶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證據,可作為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若關於爭取監護權,必須提出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之證據,與配偶有無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無關;關於傳給家人朋友看之行為,或許有散布猥褻物品或誹謗罪之疑義,至於做為請求裁判離婚證據,應無問題,亦可作為對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罪告訴之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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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01:03

 妻子無故竊錄涉犯妨害秘密罪,至於可否將違法取證之錄影當作離婚訴訟證據,要依法官心證程度認定是否侵害隱私權過大而定。至於爭取監護權要看誰為小孩主要照顧者,小孩意願、經濟能力綜合判定,如果能跟妻子重修舊好是最好。如果覺得自己難以跟妻子溝通,需要委託律師幫你跟妻子和談也是方法之一。萬不得已才走到訴訟。。。

小張 104-12-04 21:59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本票算是有法律效力的嗎? 

當初有對  甲男女(夫妻)  來跟我爺爺借錢,用本票簽了400萬元,但是本票上面只有簽甲女的名子,還了幾個月約5-10萬元不等,之後甲女稱說她當初借的錢是幫甲男還債,如今甲男女已經離婚且甲女的名下也都沒有任何財產(懷疑是脫產離婚的行為)。

爺爺過世後我們找來甲女重簽本票以及借據350萬元,目前我們有甲女的本票本票上有甲女的名子及手印還有一張甲女寫的借據借據上也說每個月會還5000元,不過現在分為4個禮拜,1個禮拜都還那種200.500.600.1000元的金額,有時候就推說沒錢夠支付。

但是甲女從還沒跟我們家借錢的時候到現在一直都在甲男的早餐店工作工作之久生意極好!!而甲男也一直都在早餐店工作,也就是說甲男甲女從沒離婚離婚後都還是一起在工作!!可是甲女卻都推說他們已經離婚了而且是給甲男請來工作的,所以所賺的錢都是甲男的,而甲女不知道有沒有薪資袋,就算有也不會跟我們說或者說沒有。

像這個問題我該如何處理?  就算在找來甲女重簽本票以及借據,她這樣還到她過往的時候也還不出50萬來.而且本票的有效年限是否是15年??  想請問律師大大這種問題有什麼有效的方法可以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甲女名下沒有財產,怎麼簽都是枉然,一點意義都沒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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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甲女名下沒有財產,怎麼簽都是枉然,一點意義都沒有,可嘗試蒐集對方錄音證據,若有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或許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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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可以主張甲男女都是借款人,請求返還借款金額,避免甲女沒有財產而無法求償,只是證據方面會比較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你好:

本票票據時效是3年,消費借貸契約(借款)金錢返還請求權時效為15年。 要證明當初是夫妻一起借款可能會有難度,因為當初簽發本票的人是妻,夫並無任何意思表示,要成立消費借貸契約會有困難。 妻既然陳述當初是幫夫還債,現已經離婚,而夫顯然有財產,可提起代位訴訟代位妻向夫主張返還借款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請求夫返還妻代為還債之數額並由你們代位受領,就可以向夫請求。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01:11

 建議先聲請本票裁定,然後拿到裁定後去查甲女名下是否有財產,再決定要不要執行或是對於甲女的丈夫以返還借款為由起訴。本票時效是3年,借款時效是15年。但你要舉證丈夫也是借款人有難度在,除非有證據證明他們是同一夥聯合起來詐欺你們,再以侵權行為法提起訴訟

小葵 104-12-04 17:25
你們好,我想諮詢一下內容是否構成惡意遺棄他方,若是上法院勝訴後可否申請賠償? 事情發生於今年初二月份,因為生小孩壓力太大夫妻吵架,老公叫我回娘家住ㄧ陣子,他說叫我心情平靜後會接我回去,但過十幾天遲遲未接我回去,我主動找他好幾次說要回家,他不肯ㄧ直提出條件要我答應才肯回去,我都答應了,他最後卻說無法面對我而不肯和我同居ㄧ直要離婚,之後老公同事來找我,告知我老公有小三(這段話我有錄音),我承受不住打擊在4/10自殺,住院期間老公有照顧我,並且幫我轉入健保在他公司,出院時老公諮詢我在何處休養,因為公婆身體欠佳,我告知他先回娘家休養,到時候在接我回家,結果出院後老公從未來探視,也從未打電話關心我,只用line傳訊給我,終於有一次他要來探視,理由卻是要來談離婚,後來我不肯,他才唯一來探視我一次,理由最後是公婆要來看我!我休養兩三個月比較好後,我一直提要回去住,丈夫不肯,無奈我只有回去探視公婆,到九月底公婆最後被我丈夫洗腦也勸我離婚,我被逼迫下連回去看公婆都不敢!夫家一直找我談離婚,我請丈夫來娘家和娘家爸媽溝通,但他卻不敢來一直找我私下談,於是10/19日我們相約見面,見面時為了保留我權益,我變錄音存檔,我告知他我並不想離婚請他接我回家住,他回答一樣的話不肯同居,堅持離婚,請問我此錄音檔是否可當惡意遺棄證據?當下談不攏時,他告訴我那我們只好法院見,我告知他我並未觸犯訴請離婚條例,若要以未履行同居義務,我會告知法院並非我不願意同居,而是先生不肯!於是他無話可說! 隔天公公打給我,我沒接到,當我看見時,有一通語音訊息,我聽取後,原來公公忘了掛掉,他跟別人對話說:不然先把我接回去住,再勸我離婚!聽到後我真的不敢接公公電話,我一直在等先生自己來接我回家! 但今天因為健保卡遺失,我去補辦才知道先生在十月初把我從公司退保了,他明知道夫妻必須一起投保,除非我有工作勞保才可分開投保,他卻未告知我情況下轉出,害我成?健保局棄嬰,後來我一直諮詢健保局如何才能在投保,他們說除非特殊理由比如分居或在協商離婚,因為我要看醫生,我只好以特殊件送健保局! 直到今天真的已經很心寒了,請問這樣我是否可以去控告他惡意遺棄嗎?我有他親口說不肯同居錄音檔,也有健保轉出證明,只是因為太衝動自殺沒來得及蒐集出軌證據! 判賠離婚後是否可要求賠償或精神賠償,在月初事發後,因婚姻問題精神出現嚴重憂鬱症,有看診記錄,直到這三四個月才沒看診,因為不想靠藥物控制,心情太差時才會去買鎮定劑吃,最近情緒越來越差了,我是否該去看精神醫生,以利到時候的精神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但是不會構成所謂的遺棄罪,或是侵權行為。

2、倘若有對方外遇的事證,可以提起通姦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3、當然要去看醫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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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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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晴 104-12-03 22:56

請有ㄧ 張驗傷單而已 有暫時保護令 可以訴請離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再蒐集其他事證,若僅有本次傷害行為,若情節輕微,則仍有可能不會裁准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41

 有取得暫時保護令,我想您應該不只受到一次精神或身體之暴力,可以以長期受到家庭暴力為由,訴請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同時提起民事請求裁判離婚,若有更多其他證據,亦可一併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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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同時提起民事請求裁判離婚,若有更多其他證據,亦可一併提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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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驗傷單和暫時保護令可以作為一項證據,建議蒐集更多證據,例如配偶有其他使你們婚姻無法繼續存續之行為等,亦可尋求律師協助。

晴晴 104-12-04 02:5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再蒐集其他事 ... (恕刪)

非常感謝你的詳細解說 ...^^

陳永嚴 (陳律師) 104-12-05 12:43

您好:既有家暴,離婚可能性即有機會,歡迎提供資料進一步討論。

Niko 104-12-03 18:08
結婚多年育有一女(7歲)一子(5歲),先生近年來以工作為由,常常晚歸,五年未有過親密關係,雖然不煙不酒,但異常冷淡,手機上鎖,Line也設密碼,明顯有外遇但死不承認,也不願意離婚,我該如何主張權利,終結這種冷暴力的婚姻

你好:

若無法兩願離婚,就只能訴請裁判離婚離婚必須要具備民法第1052條第1、2項之事由,外遇必須要有確實之證據才有辦法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訴請離婚,另外若5年沒有親密關係,可以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第1052條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 訴請離婚時要一併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贍養費、損害賠償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通姦由於無明確之事證,所以要主張此部分較困難,但若已長時間未有親密關係,則可以以此理由訴請離婚,並一併主張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若無任何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可能也只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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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若無任何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可能也只是枉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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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104-12-02 13:40

您好請問,

我與先生結婚11年,

最近得知我先生外面有交女友倒致離婚,

他的全年所得為150萬,

我的全年所得為55萬,

我們有兩個女兒一個幼幼班,一個小學四年級,

若我取得監護權,由我來扶養,

請問我請求的贍養費扶養費金額多少為合理,

若他取得監謢權,由他來扶養,

請問我有請求贍養費多少為合理,

若為共同監護權,先由他扶養,過1~2年小孩大一點由我來扶養,

請問我請求的贍養費扶養費金額是否可以同上述的我監護我扶養的金額,

這三種情形要如何寫明於離婚協議書中,

謝謝!!

1.扶養費用的金額仍需由法院就個案認定, 但一般都是參考行政院主計處發布之月平均消費支出調查報告所示, 依各地的月生活消費額為準. 有時也會依兩造雙方的背景與經濟能力而定

2.法院實務上贍養費請求不易, 如果您要請求的話(協議離婚), 要先確認對方是否接受您所開出之金額這不是律師所能給的意見, 這個跟菜市喊價一樣, 對方也有可能認為完全不用給

3.共同監護權的問題很多, 單單小孩子要在誰那邊, 對於款項運用等會有諸多爭議, 不建議行使

4.由於離婚後會有一問題要一併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 探視方案, 扶養費等)會建議您尋求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確認您的案件狀況, 幫您作離婚協議書撰擬, 才能確保您的權益

本所承辦此類家事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建議若要寫離婚協議書,應就監護權歸屬、會面交往時間方式、扶養費金額及給付方式、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部分一併記明,亦可請律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一名子女扶養費用,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約為一萬元左右,各縣市略有不同;贍養費之部分,因您仍有工作能力,取得贍養費之機會不高,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向外遇對象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但金額都不會太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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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一名子女扶養費用,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約為一萬元左右,各縣市略有不同;贍養費之部分,因您仍有工作能力,取得贍養費之機會不高,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向外遇對象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但金額都不會太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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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4-12-02 10:52

親愛的律師

您好,我想詢問的問題是

1.夫妻離婚後,債務是否是分開的,假設老公欠款,老婆沒有直接的追討?包含,銀行債務、二胎債務地下錢莊。是否可以免去被討債的直接關係,如果被討債,可以申請保護嗎?
2. 如果一個人已經信用破產,地下錢莊的黑名單,沒有人敢借他錢。但是還是有地下錢莊借他錢,這是否可以裁定地下錢莊有問題,借錢給無能力還的人,而可判決不還錢嗎?
3.年滿二十歲,是否可以申請與父母無關連?父母的財務債務就不會有繼承上的問題?

我的故事大概是這樣的,我們家有四個小孩,三個小孩已經滿二十歲了,最小的弟弟十三歲還在讀國中。爸爸曾經是國中體育老師,但是從年輕到老都是個賭徒,即使退休了,也難改習性,媽媽和我們已經無力在資源和幫助,甚至教化他,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該如何保護媽媽?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02 11:33

您好!

除了日常家庭生活費用夫妻需負連帶責任外,在法定財產制下,先生的債務應由先生自己負責償還,債權人無法要求妻子代負責任。 借錢還是要還。 需等父母過世後,辦理拋棄繼承才不會有繼承上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 104-12-10 14:00

請問離婚贍養費扶養費用

一定需要法院法官定案嗎?

私下調解離婚協議書內容如有贍養費相關問題也一定要法院認同才能成立嗎?

104-12-02 08:01

您好,有關於之前詢問生父車禍往生,離婚的前妻現因覬覦理賠金,而想掙奪監護權,……

前妻從未撫養過此小孩!(證據已備齊)

現又動作出來,說會掙贏這理賠金,

前妻家負債龐大,自己工作不定,未撫養小孩過,

請問,對於已往生夫家該如何做?

辛苦將小孩拉拔大,照護,

現在人死了,要來將一切帶走……?

該怎麼辦…?因急迫…12/8要出庭……

誰能幫幫忙告訴我們該怎麼做??

前妻可惡行為還詢問……亡者車禍當月薪水……

(已由亡者媽媽代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理賠金的部分,要先看受益人有無指定為何人,若未指定,即為法定繼承人,離婚的前妻是沒有繼承權的,當然她可能會透過監護權方式,來取得小孩財產的管理權,所以監護權可以先聲請改定,並請法官先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實對方擔任監護權人對於子女有不利的情事,另外,法院也會審酌子女的意願,如果子女長久與對方疏於聯繫,而您這方家人與子女關係緊密,子女的意願可能也會傾向您這一方。既然對方已經向法院提出聲請,而且12月8日便要開庭,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包括對方的聲請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首先要提出未成年子女之生母從未扶養過小孩之證據,並提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例如對方長期未工作積欠債務或有不良生活習慣等,且若未成年子女已有一定之辨識能力,亦可提出其不願由生母監護之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對方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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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對方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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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104-12-02 01:37
我跟女方結婚到現在七年多,沒有小孩,目前分居兩年多,他搬回娘家住,也沒有聯絡,婚後個性不合,她對我也非常不信任,常常吵架,嫌我很差勁,我提離婚很多次她就是不肯,要我問她媽,問我爸媽,一直拿長輩出來壓我,我也跟她母親說的很明白,感情已經這麼僵也形同陌生人了,大家好聚好散不好嗎?她媽就說離婚她這長輩的面子往哪擺? 請問這樣能打離婚官司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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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理由起訴離婚,不過需要再研究相關可用的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已分居二年多,所以可以提起離婚訴訟,當然應盡量主張對方對婚姻破綻應負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您的狀況較單純, 只須確認是否有足以符合民1052的重大事項做為離婚之訴

2.以本所經驗, 您如果有意離婚, 如能收集到足以夠成裁判離婚證據, 即可開始訴訟, 或是將您手邊有的資料尋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或是讓律師了解您的狀況, 幫您判斷分析該收集怎麼樣的資料做離婚準備

3.由於您在敘述中較不明確, 會建議您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分居多年,且形同陌路,可主張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而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因已分居二年,應可以婚姻無存續之可能提起離婚訴訟,建議蒐集最初為何分居及中間所有相關紀錄予律師參考,以爭取自身權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2 14:42

您好

可以考慮依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規定,有前十款以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法定離婚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目前無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堅持不離婚,也沒有意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法定離婚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目前無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堅持不離婚,也沒有意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可以用有顯然無法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訴請離婚
2.本人有承辦多起家事案件之經驗
若須委託律師處理您的案件 歡迎來信或來所諮詢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Lila 104-12-02 00:55

各位專業律師好:

我與男友即將結婚,兩人想立婚前協議書,希望將以下條款列入協議書中,請問此條是否具法律效益呢?或怎麼呈現方式會更好呢?

 

*夫妻如有一方外遇或沉迷賭博,名下財產歸另一方所有,如導致離婚協議產生則不得分夫妻之共有財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0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內容OK。

2、不過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會比較精確,並且加入就相關的財產監護權等權益義務的約定。

您好:

建議委請律師撰擬,可較為精確,避免將來紛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避免擬出不具效力之條款,一點意義也沒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避免擬出不具效力之條款,一點意義也沒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豪 104-12-01 22:47

各位律師晚安

昨天11月30號晚上我母親打電話來說一名員警要我至派出所做筆錄

原因是我沒有去報到教育召集,要我釐清案情

然後我母親跟我說教育召集令寄至我戶籍地(戶籍地為我阿姨家)

我目前在外地工作所以不住在戶籍地,

而聽我母親說我阿姨的兒子也就是我的表哥有簽收我的召集令,

但並沒有告知我,而他簽收印章還蓋上我父親的章,

(我父親與我母親離婚8年目前也許久沒跟父親聯絡,他換了手機也不在台灣)

然而教育召集令已是10月3號的事,(教召時間為10月3號至10月7號)

請問我這樣沒收到任何通知,而表哥代為簽收卻無通知,

這樣該如何責任歸屬?

你好:

可能會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之罪,你要強調並非故意逾應召期限,亦無避免教育召集之意圖,請求給予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若不幸被起訴判刑,無前科紀錄通常宣告緩刑或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有簽收,但有無通知您本人是關鍵,到檢察官那裡時,您可以請求傳喚相關人員出庭作證,證明他們確實未通知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啊鬼 104-12-01 02:05
我想請問一下,事情是這樣的! 在之前我媽交了一個男朋友,後來開始動手、撥水不讓我媽睡覺、打到公司去了!最後要殺我媽鬧到警察局去! 可是他是真的要殺我媽!警察壓他去警局時直接在警察面前說最好就關我久一點,這能關多久,一兩年後出來一樣照殺你! 進警局雙方做完筆錄,之後警方說會聲請保護令、並叫他搬離原本一起住的地方! 後面幾天有大家有安穩睡覺了幾天,他就又突然出現繼續說要殺、同歸於盡等話!還說連我們家3個孩子都不會放過! 還有傳賴說殺、打電話恐嚇我們等! 前陣子家裡收到一張法院傳單!是上個月去警局的那些事,好像是聲請保護令,可是媽媽因工作沒法去!1:我想請問這樣拍」保護令還有嘛? 因為還是有一直騷擾我們!我有上網查保護令加害人不能跟被害人有任何接觸不管打電話還是再出現工作場所或住家附近! 最近搬家後又有安穩的幾天,但是從搬家開始他又在恐嚇沒關係啊在躲啊什麼別給他找到之類的話!昨天他突然傳來知道我們新搬的家在哪還有說在哪附近,他說的沒錯,然後還是說會殺死我媽的話,我們沒有爸爸了(因為離婚),我們不能沒有媽媽! 請告訴我到底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08: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ˊ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該觸犯恐嚇罪、家庭暴力防治法。

2、對方的精神狀態是否有問題?倘若客觀上看起來與正常人不同,則可以要求員警依據精神衛生法強制送醫,倘若精神狀況沒有問題,則至多就是向承辦檢察官求情,希望給予被告羈押(此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聲請)。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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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1:03

 如果已經聲請保護令只是沒時間去法院,可以委任律師代理。違反保護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負有刑責,如果是現行犯警察可以直接逮捕。非現行犯檢察官可以拘提並聲請法院羈押之。

您好:

對方可能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違反保護令罪,可以提起相關告訴,建議於保護令之開庭時間應出庭,並提出相關事證及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聲請保護令,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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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聲請保護令,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珍 104-12-01 02:01

還沒離婚之前 前夫買了一台機車 機車名字是我的 機車分期的錢他在繳 已繳完 之後他用機車去借錢類似當鋪還什麼 我也比較不清楚 第一次我有跟他去 因為要行照跟證件 之後行照就押在那邊 這是第一次借錢我知道 之後環完 而後接著又第二次借錢 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 一樣又是以我機車名字名義及行照 還有他本人證件又借了第二次 這次環到剩下永遠4000卡在那邊 因為拖延時間繳款被罰的部分 他也沒錢繳 行照一樣拿不回來 第二次借錢也是他後來才跟我說的 因為我跟他說我想換新車 舊的要賣掉 所以行照就拿不出來 才說出他第二次借錢的部分 後來我們離婚當天他要我把全部家裡鑰匙機車鑰匙都交出來環他 機車不給我  但是我想辦過戶給他畢竟機車他繳的 只是名字是我的 我也會怕離婚後他又一直動那部機車的腦筋 讓我負債 又到處借錢 或者故意違規 做不愧事情 因為機車名字是我的 這幾天一直打電話給他要跟他討論機車過戶事情 也傳了簡訊給他 也沒任何回應 他不接或者掛我電話 沒心想跟我談 所以我想自我保護 因為我帶著小孩生活已經夠辛苦了 如果機車他在亂搞讓我負債之類的 所以我想對他提告侵佔可以嗎?

你好:

本件單純是借名登記契約糾紛,不會構成侵占罪。 可以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到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
彤彤 104-12-01 00:24

律師你好,請問一下,因之前並不曉得前夫又在婚,所以離婚這二年多前夫一直處在我跟他現任的婆身邊遊走,然而我也並不知道當初他們夫妻倆是怎麼協議好的,就是他們有登記的事不讓我知道,而我也就天真的以為前夫還一直未婚中,直到最近被前夫的婆提告妨礙家庭,然而當他婆一直都知道前夫還是有跟我往來,也默許前夫來我這過夜,而現在因他婆一時感到不舒服,所以對我提告,問一下,不是在女方知道的開始六個月內才算有成立此罪名嗎?那為何他婆都知道我前方跟我往來也有二年多的時間了,這樣他婆對我的提告是否成立?還有我能因此反控他婆啥罪名嗎?因為一直以來他婆都知道前夫來找我的事,謝謝律師們有時間可以抽空幫忙解答嗎?感恩喔

彤彤 104-12-01 18:32

拜託可以幫忙回覆嗎?因為今晚第二次要到警局說明,因警局說法官那在催件了,要在12/6號前送件,所以能否知道的律師幫個忙,回覆一下,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8 14:24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高雄地方法院96年簡上字第233號判決對所謂「知悉犯人之時起」做出解釋:「依證人證述情節,至多僅得證明告訴人知悉被告證人乙有男女感情之交往,甚而懷疑渠等間有發生性關係
然無從遽以推認告訴人對於被告證人乙之相姦情事,已就其懷疑獲得證實,而達確知之程度,是亦無從以此證明告訴人所為告訴已逾告訴期間。此外,卷內並無其他證據可資認定告訴人於回溯6個月之前,即已確知被告證人乙有發生性行為,而有逾期提出告訴之情,是被告及其辯護人上開辯解,尚無可採」。

 建議您先與律師討論諮詢 再作後續決定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有告訴期間的問題,不過通姦行為是個別判斷的。

2、倘若對方實際上是事前縱容,則可能涉犯誣告罪,建議應該先委請律師辯護,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就可提告對方。

104-11-30 17:26

請問,夫妻離婚,父往生,母從未支付過小孩任何費用,都夫家在照顧,現在母因覬覦理賠的錢想掙得監護權,夫家大伯二伯已溝通好願意撫養小孩,該搜集哪些證據?以利於夫家能贏得監護權??(急)謝謝

您好:

您可先提起停止親權之訴訟,而未成年子女若無祖父母或兄姐,並應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之歸屬,可蒐集所有扶養均係你們負擔及生母不適任之證據

104-11-30 19:16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先提起停止親權之訴訟,而未成年子女若無祖父母或兄姐,並應請求法院酌 ... (恕刪)

您好,可請律師告知我,比如怎樣的文件收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應針對生母不利小孩的情形去蒐集,包含未提供小孩食衣住行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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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per 104-11-30 13:12

你好,我想請問以下問題

1.我是89年離婚,最近前妻在跟我追討撫養費問題,是否有追溯期?

2.一子為85年7月出生,一女89年4月出生,當時扶養離婚協議書上載明由女方扶養,是否現在有追討權利?

3.起訴書中有載明不當得利4百餘萬,每月扶養費用19000元,這樣合理嗎?

4.我想知道打官司,我是否有勝算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支付未來之扶養費,過去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可僅支付五年內,超過五年無須支付,關於扶養費之計算,一名子女一個月一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而定,約一萬元左右而已,無須理會對方請求之鉅額數字,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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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支付未來之扶養費,過去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可僅支付五年內,超過五年無須支付,關於扶養費之計算,一名子女一個月一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而定,約一萬元左右而已,無須理會對方請求之鉅額數字,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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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14:07

 您好,如您與前妻約定,每月給付固定金額給小孩,則依民法126條,小孩僅能跟您請求最近五年撫養費。但您的情況應無此約定,因此前妻若以小孩名義請求你一次給付扶養費,則適用15消滅時效。至於您與前妻的離婚協議書,基於債之相對性並不拘束小孩,因此小孩可以向您請求扶養費,建議要從程序方面以及請求扶養費金額是否太高方面為答辯方向!

您好:

即使為對方監護,您仍有支付扶養費之義務,但以起訴前五年內者為限,而扶養費之計算,則會依據未成年子女需求和父母身份地位等而有不同,且依對方要求之金額估算,應該未以起訴前五年內為限,實際情形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許先生 104-11-30 13:09

您好,我與太太結婚近十年,小孩四歲半,近日發現太太常以加班為由,早出晚歸,六日也需要加班,不參予小孩戶外活動,後來查看通話明細及LINE發現與某位女性同事相處勝歡,甚至還相約出遊過夜,談話內容甜蜜極致,溝通後常以只是好朋友為由怪我疑心病重,目前僅握有LINE證據,請問如果以此條件訴請離婚是否成立,另外是否可以針對同志第三者提出訴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對第三者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需多蒐集您配偶與第三者之聊天訊息紀錄或出遊照片;惟若欲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略有所困難,因您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對方與您配偶有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似難以構成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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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對第三者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需多蒐集您配偶與第三者之聊天訊息紀錄或出遊照片,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您須提出您較適任監護權證據及您須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惟若欲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略有所困難,因您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對方與您配偶有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似難以構成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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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 104-11-30 11:05
我與前夫已離婚6年?小孩監護權一直都是前夫的?最近前夫又入獄服刑?他的現任妻子聲請要更改小孩監護人?到我這邊?可是我並不想要這個小孩? 因為這本來就是在我未成年非自願所生下的孩子?又是吸毒犯的孩子?我根本不想在跟他們有任何牽扯?我現在已經有穩定生活?叫我在去當孩子的監護人看著那孩子? 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根本逼我去死?孩子也不會幸福?請問要怎樣才有辦法不要有小孩監護權?把他送到育幼院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1-30 11:46

您好:

基本上如孩子生付無法行使監護權,法院通常會最優先考量改定生母為監護權人;

但並非一定,如妳的情形已經另有穩定的生活,可向法官說明此一情形,

改由父親那一方的親屬(如阿公阿嬤)來當監護權人最為適當。

但是千萬切記,孩子是無辜的,他沒有決定父母是誰的權利!!!

以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程序上,必須是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才有辦法聲請改定。

2. 就您所述的狀況,法院屆時還是會囑託社工進行訪視,倘若您的經濟、環境、背景、能力等沒有問題,屆時還是可能會酌定給您,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第一順位監護權人,您可表達您不適任行使監護權之情形,請求改定為祖父母行使監護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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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第一順位監護權人,您可表達您不適任行使監護權之情形,請求改定為祖父母行使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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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穎 104-11-29 09:41

我是家中一位女兒

我的爸爸因為酒精中毒引起發瘋會打人恐嚇威脅

大概有四五年了 爸爸他有被關進神經病院治療治療好了又開始很酒

每天的生活都很害怕不知道怎麼辦也不知道怎麼解決

媽媽長期被爸爸這樣恐嚇與打人 媽媽生病也有憂鬱症有點恐慌症

最近爸爸又喝了他不斷的想殺害與恐嚇威脅我們 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媽媽一直想要離婚但是爸爸不肯

請問該怎麼辦

 

 您好,

1.蒐集相關證據:如錄音、錄影、驗傷單、證人(您)

2.向警察局報案,申請保護令。(爸爸不得接近你們幾公尺內),否有刑責

3.依民法1052條(不堪同居之虐待)盡速訴請離婚

4.最好先找到住的地方,整個流程要規劃一下,最好請親友介入協助

5.最好得找位律師協助規劃

您好:

建議先聲請保護令,以確保自身安全,可以搬出該屋,或請求對方遷出,並禁止其接觸,接著可提出離婚訴訟,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對父親提出刑事傷害恐嚇等告訴,並同時聲請家暴令,即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對父親提出刑事傷害恐嚇等告訴,並同時聲請家暴令,即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11-28 18:24

您好,我想咨詢有關於監護問題……

朋友日前車禍往生,

有一五歲小孩

跟前妻離婚多年,小孩從小由奶奶帶大撫養

兩人當初離婚協議要共同負擔小孩費用,生母從未撫養負擔過…

且生母工作不定,網咖……等,(另外有懷疑生母有吸毒狀況但因沒證據…)

現在,生母要掙得小孩堅護權……

生父的母親很焦急,怕小孩跟著生母會很慘…

請問該怎麼做才能有利於生父那變歸屬…???

 

謝謝您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三、未成年子女的監護的標準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如果兩邊可以談的話要儘量的談。畢竟奶奶應該是有年紀了,也不可能一輩子都是奶奶照顧呀…

四、隔代教養在爭監護權的時候會被拿出來討論,例如曾有一個判決社工建議記載「原告基本親職能力應為具備,且有基本照顧、親職概念,然原告因工作時間與丁○○、戊○○作息錯開,其生活照顧及親情陪伴多委由案家人,故提醒原告應多與其女友討論如何分工強化其父母職角色,避免隔代教養及親情漸疏離之擔憂)。這個部分如果奶奶這邊有其他的成年人願意協助的話應該會有加分的效果。

五、如果奶奶是唯一的照顧者,這樣很令人擔心呀。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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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可蒐集生母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例如長期未工作吸毒等,提起停止親權之訴訟,若勝訴,則會由祖母為當然之監護權人。

104-11-29 01:0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 ... (恕刪)

律師您好,真的感謝您們菩薩,有這樣可咨詢管道幫助很多人……

另外我想請教您,您所說的……若奶奶舉證有利證據為哪些?

還有若大伯二伯同意共同撫養小孩到大,也是該如何提出?

 

再次感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先收集生母不適任監護人的證據(吸毒、流連網咖等),以及小孩從小到大皆由奶奶扶養長大之證據,證明尤奶奶繼續扶養會比給生母扶養更佳。 法院判定監護權是依子女最佳利益做判定,並非只參考經濟因素,會依據兒童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和兒童自己的意願,父母的年齡、經濟狀況、職業、品德及意願等條件,並參酌社工人員所作之訪視報告。

3.若大伯和二伯院共同撫養小孩到大,在此方面可向法院提出,以利您方獲得監護權

 

Abby 104-11-28 11:45

律師您好,之前有提問過,因先生有暴力行為,目前已分居小孩一直由我照顧扶養,現在他不斷說若我要離婚他要把小孩帶走,日前要求要我一同去做心裡諮商,想請問若一同去做心裡諮商對於未來離婚監護權官司是否有影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8 1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姻諮商可以表示雙方仍然在為婚姻繼續努力,基本上並沒有什麼不妥。

2、不過有關於離婚訴訟的部分,還是建議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建議可以一邊諮商,試試看是否仍有複合機會,一邊也蒐集對方有暴力行為之證據,作為未來離婚訴訟或酌定監護權訴訟之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至於婚姻諮商的部分,若您無意願,可不參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至於婚姻諮商的部分,若您無意願,可不參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但若對方再有暴力行為,則您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07

 您好,您沒有配合諮商之義務。您為小孩主要照顧者,且小孩若有意願跟隨您,離婚後您獲得監護權的機會較大。家暴可以做為離婚聲請保護令之事由,如需律師協助歡迎聯繫!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所以這部份除非您自己在離婚協議書上或是調解時放棄自己的監護權, 不然都是交由法院判定

2.由於不清處您的狀況, 心理諮商不要冒然答應, 建議先詢正式管道請律師正式諮詢, 確認是否會被對方當成離婚或是不適合照顧小孩的原因

3.您丈夫有暴力傾向,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 聲請家暴令, 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或爭取監護權之用, 但是千萬切記, 要注意人身安全

本所承辦這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11-27 23:46

您好:我已離婚多年,因探視會面多次遭到阻擾而申請過家事庭協調,庭上要求與男方在調解員見證下共同擬定協議書,調解員建議私下自行協調即可,故男方單一製作協議書,因其提到女方應於某時間接小孩回去會面探視,但超過15分鐘仍未到達接小孩,即便女方有電話告知男方因交通問題會晚到,仍視同放棄該次會面,我以交通狀況不可控要求改為超過30分鐘,男方堅持其為握有監護權者,以其條件為主不接受我的建議,請問:1.我已表示不同意也未簽屬該協議書,男方是否有權自行決定我的探視會面權能否行使?2.因家人生病,故委託家中妹妹依照約定時間前去接回小孩,男方以協議書未載明母親以外的親屬可以代為接小孩回去會面,故拒絕讓我妹妹接走小孩,請問男方此行為是否以干涉女方的會面探視權益,我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8 12: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只是私下協議,所以倘若對方拒絕配合或是協議應該調整,都必須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待裁定下來之後才有辦法聲請強制執行。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探視協議書,或是提告才能保障權益,避免有疏漏的情形。

您好:

建議可由公證者或律師居中協調較適合之會面交往方式,若無法協調,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方式,若對方仍加以阻止,則可加以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拒絕對方所提的意見,撰擬書狀請求法院裁判合適之探視方案及方法,不用因監護權為對方而受對方牽制,若對方不依據法院裁定之探視方案讓您行使探視權,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並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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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拒絕對方所提的意見,撰擬書狀請求法院裁判合適之探視方案及方法,不用因監護權為對方而受對方牽制,若對方不依據法院裁定之探視方案讓您行使探視權,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並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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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子 104-11-27 19:17

我的父親尚未跟我母親離婚,但已分居了快一年,目前找不到父親,而且外遇小三,並且生了孩子,請問我母親要如何申請離婚,並擁有我們的監護權

沈恆 (沈律師) 104-11-27 19:59

外遇小孩就可以作為離婚訴訟的理由了,但要於知悉起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分居也可以做為離婚之事由,若小孩未成年人才有監護之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訴狀請求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可以通姦及已分居訴請離婚,並可主張對方未盡對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爭取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7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對父親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可以父親外遇且有小孩之情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若您母親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爭取到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父親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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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7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對父親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可以父親外遇且有小孩之情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若您母親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爭取到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父親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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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ting 104-11-26 20:34

您好!事由是因為老婆在結婚一年後,因為無法適應婚姻生活,因而擅自離開,沒有履行夫妻同居義務,至今已經3年多,在這段期間我嘗試多次的挽回,也有討論到離婚的條件,老婆也曾經說過房子裝潢和所有我支出的費用(包含結婚的聘金和一切開銷)列出清單一併歸還,就在近日當要談到離婚時,她反悔不想拿出那麼多的錢,請問各位律師~~~該怎麼處理!

你好:

可以將離婚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分開處理,以兩院離婚之方式辦理離婚,只要簽署離婚協議書並請2位以上證人確認離婚意思並簽名,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離婚。 若無法兩願離婚,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 夫妻剩餘財產部分若無法達成協議,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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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已具備裁判離婚之事由,財產的部分應是婚後財產分配的主張,先前聘金難以取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鄭君 104-11-26 03:47
1.想請問~目前已兩願離婚了, 當時懷孕中,為了肚子裡的小孩監護權 我們兩方有爭議,男方提出簽切結書才肯離婚切結書內容簡單 主要是寫(小孩出生後由男方得監護權切結書簽下男女方姓名、日期,但沒有請公證人公證,請問這份切結書法律上有效率嗎? 未來男方會拿這份切結書來爭監護。 2.再請問肚子裡小孩婚姻存續有的,受孕日在結婚前,如找生父去做親子鑑定,報告出來後馬上與小孩生父去辦出生登記,這樣前夫還能爭監護權嗎?那張切結書還有效率嗎? 前夫是否可另外起訴別的 如妨礙家庭通姦等.....? 與前夫實在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婚前答應不管誰的都會好好照顧我們母子,但懷孕中太多的爭吵,前夫也沒什麼責任感 ,離婚了 又要爭小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及孩子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你的前夫愛過你,可以談儘量談。

二、民法上,監護權是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保護為標準,協議如不利小孩還是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法官酌定小孩監護權的時候也是以小孩最大利益去酌定 ,不會受到切結書的拘束,這個你不用太擔心。當務之急是多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好的證據,然後要預防對方搶小孩,因為監護權的酌定上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所以有的人為了要爭監護權會搶小孩,這個部分要特別小心注意安全。

三、婚前受孕的話要看時間有沒有受到婚生推定。如果是有受到婚生推定的話,那麼推定為婚生子女,要提否認子女之訴推翻這個推定再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由生父任小孩法律上的父親;如果不受婚生推定的話,由生父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即可。

四、婚前性行為的部分不會成立犯罪,這個你不用擔心。

五、好好的跟他談吧,如果當初以切結書來獲得離婚,簽完之後就算法律上你站得住腳他會有一種超不爽的感覺…律師會建議你以和為貴,可以談儘量談。

六、談判宜找人陪同。

七、恭喜你當媽媽了,要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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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約一萬元左右,決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歸屬,乃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非協議書約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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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 104-11-26 02:01
我與大陸配偶結婚.她來台灣說要開店.錢是我向借朋友的.他收完店.回家洗好澡總是看電視劇到凌晨.早上9點起不來一起開店.現在她受不了苦了.老婆跑回南京不開了.借錢開店全是我全權要負責還的嗎?如果店不開了所有損失也都是我一格人要承擔嗎?如果離婚可以索回買給她的鑽石戒指嗎?

你好:

消費借貸契約是存在在你與你朋友之間,你朋友可以請求你還款。 要判斷當初是基於贈與或是借貸之意思提供資給配偶,若是借貸可以請求返還。 離婚後只能依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規定處理夫妻財產,當初贈與之鑽戒無法請求法返還。
猴子 104-11-25 10:40

請問,

離婚後男方在離婚協議書所該給與的撫養費,

以及拿走女方父親所留下的物品沒照時間歸還,

有什麼法律條件可以提告??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沒有依照協議書的內容支付款項、返還物品,您可以請求對方應履行協議書,並進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扶養費部份可以支付命令申請

2.可以提出返還物品, 但是實際尚還是依物品價值金額考良訴訟成本

3.金額甚小者,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返還物品,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出刑事告訴;扶養費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履行離婚協議書,給付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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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返還物品,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出刑事告訴;扶養費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履行離婚協議書,給付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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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59

 就父親物品部分,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催告返還,並載明屆期不還將提起侵占罪告訴。就請求給付扶養費部分,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法院會根據聲請內容通知前夫,前夫20天內若未聲明異議,您就可持命令向民事執行處聲請查封前夫的財產,如有動產就會進行拍賣。此程序較普通起訴程序快捷

tsen 104-11-24 00:52

你好,我與我先生結婚3年多,兒子剛滿3歲,結婚後這些年來先生外遇不斷,但因為發現的早因此先生與外遇對象也總是斷得早,所以我總因為小孩的關係而選擇忍耐,但沒多久前先生又遇上個女孩,他為了那女孩積極想跟我離婚,甚至打電話到我公司不停地逼我簽字離婚,導致我無法好好上班,我公婆卻一直要我忍耐,說他現在一時迷惑而已,但先生不回家且不願照顧小孩對我也是極大傷害,要我如何面對?

1.我先生平時工作狀況不穩定,總做沒多久就換工作,因此給的家用都很少,甚至1.2000元,我家房租是公婆付的,其餘都我付,他逼我離婚我想要求贍養費可以嗎?

2.我想要求小孩監護權,因為我先生平時就沒再照顧小孩,他下班只顧著玩手機或看牌,小孩都我在照顧,請問我勝算大嗎?

麻煩專業律師們幫幫我,我先生總為了外面的女人打我,但我沒驗過傷,現在這樣也是精神上的傷害,我很疲憊了但他卻不肯給我錢跟小孩,我到底該怎麼辦?

麻煩你們了  謝謝

一、有的人會想維持婚姻

二、那你得改變作法並改變這個男的想法,有的人會想辦法斷桃花,但是如果你抓不住他的心桃花怎麼也斷不乾淨的。

三、另一個選擇是離婚

四、離婚可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五、如果你覺得這男的爛爆了不可能改,乘著他現在想離速速離婚也是個選擇。

六、以後再交往眼睛要睜大些找個好男人再嫁。

七、錢的部分,你有工作能力不能贍養費,你賺的比較多如果你先生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比你少是他可以跟你要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剩下的是精神上賠償通姦離婚硬是告一般判要賠一百萬。但如果他沒錢你告贏也是白搭。

八、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是以小孩最大利益來考量。帶著小孩要再嫁除非你遇到個願意愛你的小孩的,這個要用心找也不是沒有。有的女人是寧可不要監護,早點離婚找自己的幸福。

九、監護的爭取與離婚可以分開的,如果為了監護遲不離婚是否必要請三思。很多人是離婚後再由法官判監護權歸屬的請考慮。

十、要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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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破綻應可歸責於對方,您可以主張裁判離婚及請求贍養費,若小孩均由您在照顧且您娘家的支援系統也還ok,則小孩監護權歸您的機會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4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除非對方提出您滿意之條件(如合理之賠償金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4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除非對方提出您滿意之條件(如合理之賠償金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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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寶 104-11-23 20:03

律師你好:

由於我今年與太太離婚。但基於家裡長輩身體年邁不適的原因。未告知家裡長輩我們已經離婚,而改口說是分居。且這一說法,事先有取得前妻的同意。

但今日前妻的大姊,得知我告訴家人關於我與他妹妹不是離婚,而是分居。此時就開始利用電話通知他所知道我其他家人或親戚,直指我說謊離婚說成分居

請問這是否已達成侵犯個人隱私公然毀謗罪?

謝謝!

您好:

1.  如果對方只是單純散佈您分居的消息時,是其相信您是真的分居,而非刻意散佈不實事實,難以構成毀謗罪,但若在散佈過程中,加以用批評或侮辱之言語形容,或是指稱您刻意說謊等,已經毀損您的名譽之事者,才有構成毀謗公然侮辱的可能。

2.  雖刑法上認定較為困難,但民事上因您的隱私權及名譽已經受到侵犯,可要求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3 23:57

 因離婚是事實難以構成誹謗罪,但若以不堪字眼辱罵之,則涉犯公然侮辱罪。

lilyhu100 104-11-23 16:46

你好,我公公目前八十幾歲,我們住的房子登記在他的名下(價值超過2千萬),除此之外他還藏有許多金飾與金幣,銀行帳戶也有不少存款,但他從年輕時就不斷地對自家人(婆婆、老公、小叔)精神虐待。肚子餓時就亂丟鍋子鬼吼鬼叫;三不五時就說他要死了叫救護車搞得大家雞犬不寧(其實他身體很好的);裝重聽其實都在偷聽我們講話內容;跟蹤婆婆的行蹤;跑到丈母娘家用力拍打鐵門導致年邁的丈母娘被嚇出心臟病發作最後死亡;跑到小叔家拍打鐵門要追殺我婆婆;與婆婆離婚時甚至拿出小刀要殺我婆婆....。這種種行徑導致小叔與婆婆搬出,目前只剩我與老公與公公同住。而我公公會趁我老公不在時欺負我,強行推擠我要進入我們房間搶東西,令我很害怕。儘管如此,我公公仍不懂得反省,出言恐嚇要告我與老公棄養他,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公還有很多財產,則除非有生命危險,否則不會有相關扶養或是遺棄的問題。

2、建議可以直接蒐證聲請家暴保護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聲請保護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00:00

 建議聲請保護令,以免精神再度遭受暴力痛楚。公公財產繁多,無遺棄罪問題。

Abby 104-11-23 15:43

律師您好:

我與先生結婚5年,育有一女2歲7個月

在我懷孕7個月時,先生曾因爭吵時我甩門而衝進來動手打我,當時未去醫院驗傷,也沒報案,事後他仍指責是因我惹怒他才會使他有這種行為,反要我跟他道歉,之後這三年內雖未再動過手,但只要順他意便大聲怒吼,拍桌,甚至摔東西在我面前,且不顧小孩被嚇到,並指責小孩會嚇哭都是因為我讓他發怒,反要我檢討,並告知他的行為是有效嚇阻,房事也是使用強逼的方式,甚至要求我定時主動,不然就會大怒摔東西,曾為拒絕房事而把女兒抱走任孩子害怕大哭,並告訴我"就是要你知道想要要不到的感覺"

三個月前因剛懷二寶,在我身體非常不舒服的狀況下仍堅持要行房,連用口交都無法滿足,因我嘆氣表示無奈而引來大怒大吼摔東西,哭著求他讓我去休息也不肯

我想離婚~~我已帶著小孩搬回娘家住了,但他不斷恐嚇要將小孩帶走,我十分恐懼且離意已決,他也簽同意書將剛有的孩子拿掉

想請教律師,依照我的狀況,都沒有證據,目前只有離開後的line的對話,對方現在堅持從未動手打過我,且認為他的行為僅脾氣暴躁,但對於這個人我真的感到十分恐懼,且害怕他再次傷害小孩,我該如何才能帶孩子離開這個婚姻關係?

(PS.我有正常工作,小孩出生後托育及相關費用都由我獨自負擔,並由我及娘家接送照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都沒有證據的話,法院在認定上會有困難。

2、請問您有因此去看過心理醫生或是精神科嗎?是否有家人或是朋友目睹家庭暴力行為?

3、倘若證據這麼少,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機會會比較高。

您好:

如曹大律師所言,可能要從精神病歷或證人部分取證,不然僅能於分居六個月後先爭取監護權扶養費(因均係您撫育,仍有相當大機會),於分居更久以後再訴請離婚

Abby 104-11-23 17: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都沒有證據的話,法院在認定上會有困難。 ... (恕刪)

僅有公司同事有聽到我接到他恐嚇要將小孩帶走的電話

在這樣證據薄弱的狀況下,若委由律師處理,就有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從聲請保護令開始,並一併聲請小孩的暫時監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嘗試與先生多使用line對話,並激怒先生,蒐集先生恐嚇威脅您之對話,以利做為裁判離婚證據,且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您先生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嘗試與先生多使用line對話,並激怒先生,蒐集先生恐嚇威脅您之對話,以利做為裁判離婚證據,您與先生之電話亦均可保持錄音狀態,嘗試多蒐集證據,且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您先生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各縣市略有所不同,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訪視,撰擬訪視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00:11

 丈夫如果再打來可以錄音,同事有聽到電話未來無論在離婚訴訟或是聲請保護令程序中都可以作為證人小孩是您在照顧相信小孩想跟著您的意願也很高,這樣爭取監護權很有利。如需要委任律師協助您,歡迎聯繫!

Abby 104-11-28 09:55

我想再詢問律師,我先生現在一直要我跟他去做婚姻心裡諮詢,如果我去了,會對未來官司不利嗎?

Hikari 104-11-23 01:39

敬啟者:

 

我是當事人的朋友,因為她打字並不快,又有聽覺障礙,所以本人有事先徵求她的同意,也了解過大致上的想法,才特地註冊帳號來這裡詢問。

 

事情是這樣子的,起因在於男方(也是聽障)於婚後不接受女方與前夫所生的大兒子同住,導致女方每次下班以後,就要先回娘家照顧小孩,晚上十點多才回家休息。後來因不堪來回奔波的疲累,有跟男方討論過好幾次,希望可以接回來住,然而卻被打回票。甚至在婚後,男方也沒有回娘家探望,讓女方在大家面前難以做人。


不但如此,也會因為生活上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種種,意見不合,常常吵架,由於男方思想幼稚,個性過於固執霸道,讓女方不得不順從,以致於日積月累,對男方的怨恨日益加深,感情也越來越差了。

 

早在之前,本人有勸過女方好幾次,要女方跟先生好好地溝通,可是在過去一年下來,情況還是依然沒有改善,主要的徵結就在於男方的幼稚無知,蠻橫無理,也沒有主見,老是聽家人說什麼就做什麼。

 

除此以外,之前雙方兩人準備要結婚的時候,女方領出存款四、五十萬付清房子的頭期款,甚至電器用品、新傢俱和喜餅,皆是女方用存款付清,加上前面提到房子的頭期款,一共有八十萬左右。

 

起初在第一年,男方因上述的原因,每個月會拿薪水給女方管理,就是為了報答女方上述的行為,之後女方以男方每個月給的薪水,幫男方支付保險費、油錢、行動網路和生活所需的開銷,同時也買了中古汽車機車

 

直到第二年生了女兒並坐月子以後,男方再也沒有拿薪水給女方,反而是給男方的母親保管。有時候一起出去吃飯的時候,都是各付各的,有違夫妻常情。不但如此,家裡的生活所需的開銷,如水費、電費和瓦斯費等雜七雜八等費用,皆是夫妻兩一人出一半。

 

綜合以上的種種原因,就在去年有一次女方打算協議離婚的時候,卻被男方家人要求必須支付小女兒一百萬元贍養費(和現任的丈夫所生)才能離婚而打消念頭了。可是呢,就在前幾天女方要求男方參加岳母的七十大壽時,男方卻居然拒絕出席,甚至還阻止女方帶小女兒參加外婆的生日,因此女方對男方徹底絕望了,不再繼續守住沒有未來的婚姻,是以才決定離婚

 

本人之前有查過相關資料,也許是我查漏了,如果是給小孩子的話,那就只有扶養費,而且還是定期給付,並沒有見到所謂的贍養費或一次付清的規定,尤其是贍養費,那不是男方應該給女方的嗎?

 

另外,房子是在婚前登記在女方的名下,所以夫妻兩前前後後繳了大約一百多萬的房貸,若是打訴訟離婚官司的話,那麼之前男方幫忙繳納的房貸,是否也要一併還清呢?

 

又女方在沒有過失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一筆贍養費,甚至要求精神損失賠償,就是前述的天天往娘家照顧小孩,所耗掉的金錢與時間以及沒回娘家探訪等。還有女方和前夫所生的大兒子,男方是否也要支付大兒子的扶養費呢?

 

早在之前,有聽女方提及過,今天晚上雙方父母會出來談判,可能的話,個人希望雙方可以協議離婚收場,這樣一來,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唯恐萬一,還是來此註冊詢問,是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譬如說扶養費定期支付和探視權等一些應有的權利。總之,不到最後的關頭,女方絕不會打訴訟離婚方式來解決。在此補充一下,夫妻兩是在西元2011年10月份結婚

 

最後,就在這幾天要準備離婚的時候,男方卻心有不甘,夥同另一個朋友,到處造謠生事,跟其他聽障朋友說女方的不是,以致於女方的名譽有損。由於是用手語方式來表達,證據收集不易,如果找聽障證人來作證,對於提告妨礙名譽罪名是否有幫助?又是否可要求男方賠償,或者是登報道歉並澄清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女兒的監護權,並不一定會給男方,女方也很有機會可以取得,協議離婚的話,只要條件不違反公序良俗,基本上均屬有效,所以此部分女方應考慮再三,並非男方提出的條件一定要接受,而男方散布女方的不是,雖然是以手語,仍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ikari你好,關於離婚,若雙方願意協議離婚,最好是能在離婚協議書內將子女監護權以及夫妻財產一併作一個處理,避免事後仍有諸多爭議發生,子女的部分原則上就是親權由誰擔任,他方擁有如何的探視權,以及子女教養費用如何分擔;財產的部分,最簡單就是各自負擔並且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若雙方無法就上面事項達成共識兩願離婚,就必須進一步看是否有判決離婚的原因並提出離婚訴訟(可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賸餘財產分配)。 以上供參。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2.扶養費是父母親都要給小孩的, 但是通常都是沒有監護權的一方要付

3.扶養費與贍養費不同. 贍養費必須以判決離婚, 再加上自己對於離婚並無過失, 且因離婚限於生活困難, 基本上只要有工作能力很難討到

4.財產問題就看是否為法定財產, 至於要怎麼算, 比較複雜, 非網路上片面諮詢, 建議你建議您備妥資料來所諮詢

5.目前看不太出來有什麼可以離婚的重大事由, 請參考民1052

6.如散撥不實名譽等, 需收集相關資料, 方可判斷

您非當事人本人,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會建議本人諮詢才能進一步分析案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尤其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目前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做成訪視報告,應預先做準備,爭取有利之訪視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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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尤其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目前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做成訪視報告,應預先做準備,爭取有利之訪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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