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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 103-10-20 23:27
因父親姊妹們(也就是我的姑姑們)蠻橫無理 簽定不平等條約(遺產協議書) 想要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因父親繼承房子土地 現有超商經營 阿公生前有簽訂租賃契約 現在阿公往生 父親繼承 租金是否可以重新談定??? 另外在遺產協議書內有協議父親租金要匯入指定帳戶 請問因租金未寫有多少金額 是否要與父親重新談的租賃契約金額一樣?
另外是否可以將此棟動產於轉換到父親名下後再行贈與我弟 以迴避這一條約定??
2.關於條文中寫到阿嬤生活費與醫療費要來自於上述所說的指定帳戶(此帳戶姑姑們要求與阿嬤聯名),若有不足由四姐弟妹平均分攤,請問關於這個生活費與醫療費要如何合法跟這些子女要? 3.姑姑們還限制阿嬤保險要為阿嬤百年後的喪葬費用 那我阿嬤還可以更改保險受益人嗎?? 這兩個有牴觸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繼承人必須繼承租約,但是還是可以從新洽談,只是必須經過承租人的同意。只要屬於該租賃契約所獲的對價,都屬於遺產範圍。

2、扶養費用依協議,先由該帳戶支出,不足部分再由其他子女分攤,倘若有不願意給付之情形,可以提起請求履行協議訴訟

3、該協議倘若經過您的祖母同意簽立,則您的祖母將受到拘束。

4、建議應該備妥協議書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阿公死亡後發生繼承事由,阿公之遺產均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若您父親私自移轉遺產,恐有涉嫌違法之虞,仍應依各繼承人之應繼分加以分配之;又針對阿媽之撫養費或喪葬費等,由阿媽之子女共同負擔之,若有子女不願意負擔,可提起訴訟加以請求其應負擔之部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osch530 103-10-19 18:47

甲為乙之父,乙為丙之父,甲除乙丙外,並無其他繼承人,乙教唆丙隱匿甲之遺囑,這樣乙是否喪失繼承權? 丙會因此代位繼承?或丙也同時喪失繼承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5: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兩人共同隱匿遺囑,同時符合喪失繼承權的要件。

 

103-10-19 16:08

請問:

1 父親往生前兩年內贈與給我的現金和買車的錢要吐出來給大家分嗎?我未婚,住家裡,補習班老師,目前待業中。

2 如果我拋棄繼承,這兩年的贈與也要吐出來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繼承人生前處分的財產,並非遺產,您無須交出。

2、至多遭認定已經從遺產繼承(也就是可能無法再分遺產而已)。

3、拋棄繼承之後,亦無需交出。

黃小姐 103-10-19 12:55

請問我媽名下有房子~過世後外孫女可繼承遺產嗎?因我們子女銀行都有債務~哥"弟都沒小孩~只有我這個女兒~如我們都放棄繼承~我女兒可以繼承她外婆的房子嗎?如我哥去世後~他大陸老婆有權力分我媽的房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這個順位(您這一輩)的繼承人全部都拋棄繼承之後,則由下個順位繼承繼承(您的女兒這一輩)。

2、倘若由您的兄長取得該動產之後,日後再發生繼承事件,陸配則無法取得,但是還是可以取得價值(也就是分錢不分房)。

 

阿全 103-10-18 16:58

你好,家中大哥八月過世,遺留下的只有一台20年的老車,其中銀行有兩家欠債,最近銀行還不知債務人已經過世,持續打電話來催討,九月中已經向法院辦理第一,二,三,四順位拋棄繼承,也收到法院准予備查的回函,也有去國稅局查詢有無欠稅,查詢結果是無欠稅,那以下有兩個問題要請教

1.拋棄繼承辦理後需要再向法院聲請遺產管理人嗎?還要列遺產清冊嗎?

2.我需要主動告知銀行債務人已經過世嗎?還是等銀行自行去查先置之不理?

3.既然已經拋棄繼承,那大哥名下的汽車要去辦報廢交回牌照嗎?如果車子繼續開會有何問題?

4拋棄繼承後還需要到國稅局辦完稅嗎?之前有到國稅局查過資料,並無欠稅資料(因為遺產只有一台20年的老車且牌照燃料稅皆已經繳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來說拋棄繼承就與該遺產無涉,因此無須特地去聲請。倘若有其他利害關係,則可以聲請

2、均可,倘若告知,銀行可能去聲請遺產管理人,以處理債權債務關係。

3、該車屆時會屬於國庫,倘若任意使用,或是報廢,會有違法之虞。

4、拋棄繼承無須繳交遺產稅等相關稅務。

阿全 103-10-18 09:37

你好,家中大哥八月過世,遺留下的只有一台20年的老車,其中銀行有兩家欠債,最近銀行還不知債務人已經過世,持續打電話來催討,九月中已經向法院辦理第一,二,三,四順位拋棄繼承,也收到法院准予備查的回函,也有去國稅局查詢有無欠稅,查詢結果是無欠稅,那以下有兩個問題要請教

1.拋棄繼承辦理後需要再向法院聲請遺產管理人嗎?還要列遺產清冊嗎?

2.我需要主動告知銀行債務人已經過世嗎?還是等銀行自行去查先置之不理?

3.那拋棄繼承後需要先去將汽車報廢繳回牌照嗎?如果繼續開會有何問題嗎?

4.既然拋棄了繼承還需到國稅局辦裡完稅嗎?(之前有去國稅局查過只有一台車且牌照與燃料稅皆已經繳納,無欠稅資料,那大哥也無所得資料)

僅就您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若您已拋棄繼承,則因繼承人無繼承權,後續債務處理(包括稅務問題)與繼承人無關;又選任遺產管理人是債權人之權利,拋棄繼承後,亦與繼承人無關。

2、建議告知銀行繼承人已拋棄繼承權,否則銀行會把您當繼承人,仍持續不斷來討債。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豬 103-10-17 23:52

繼承一筆土地,跟其他一些人公同共有,我覺得很麻煩,我有可能全部買下來自己用嗎?

林智群 (klaw) 103-10-18 08:11

 建議提告請求分割,其他地主到場後再談是否要購買持分的問題

沒有分割,個別持分還沒有出來,

即使地主同意了也沒辦法移轉持分給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亦可向地政機關聲請調處,若共有人間可藉由調處之方式達成目的,亦可節省訴訟成本!

shiang 103-10-17 22:25

你好,

想請教有關繼承問題,阿媽已往生超過3個月了,最近收到國稅局要繳稅,請問繼承順位是如何?又本人的爸爸一倍的都無辦理拋棄繼承,怎麼會追究到孫子被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7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阿嬤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即您父親叔伯姑姑,為第一順位繼承人,若均無拋棄繼承,孫子輩均不會繼承阿嬤之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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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全 103-10-17 21:05

你好,家中大哥八月過世,遺留下的只有一台20年的老車,其中銀行有兩家欠債,最近銀行還不知債務人已經過世,持續打電話來催討,九月中已經向法院辦理第一,二,三,四順位拋棄繼承,也收到法院准予備查的回函,也有去國稅局查詢有無欠稅,查詢結果是無欠稅,那以下有兩個問題要請教

1.拋棄繼承辦理後需要再向法院聲請遺產管理人嗎?還要列遺產清冊嗎?

2.我需要主動告知銀行債務人已經過世嗎?還是等銀行自行去查先置之不理?

3.既然已經拋棄繼承,那大哥名下的汽車要去辦報廢交回牌照嗎?如果車子繼續開會有何問題?

4拋棄繼承後還需要到國稅局辦完稅嗎?之前有到國稅局查過資料,並無欠稅資料(因為遺產只有一台20年的老車且牌照燃料稅皆已經繳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7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繼承人,欲辦理拋棄繼承,可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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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18 00:35

您好:

1.如繼承人均已拋棄繼承,則讓銀行以利害關係人身份去聲請遺產管理人,並由選任後之遺產

   理人編列遺產清冊(遺產管理人之任務之一)。

2.承上,您當然可通知銀行債務死亡之事實(越早通知越好),並告知繼承人均已拋棄繼承,可督

   促他們早日聲請遺產管理人。

3.以上為本所長年累積辦理債清案件與遺產管理人等非訟案件之經驗分享。

謝謝

阿全 103-10-18 08:54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感謝你的寶貴意見,再請教幾個問題
1.既然已經拋棄繼承,那大哥名下的汽車要先去辦報廢繳回牌照嗎?如果車子繼續開會有何問題嗎?
2.拋棄繼承後還需要到國稅局辦完稅嗎?之前有至國稅局查過資料,並無欠稅資料(因為遺產只有一台20年的車且燃料牌照稅皆已經繳完)
多多 103-10-17 12:32

這是A女在FB的動態文章

臭憋三,有種不要躲起來,你以為你算老幾,一天到晚說謊,做一些下三濫的手段!!!幹嘛打腫臉充胖子,做不到就不要開假支票

你是不知道小孩吃飯就是要乖乖坐好在椅子上乖乖吃嗎!
為什麼要一天到晚破壞人家教小孩的淺規則,一定要抱著吃才行,洗澡就跟妳說過要淋浴了還泡澡,重複感染發炎怎麼辦你要負責嗎,孩子的痛苦你能承擔嗎,吃飯一定要抱過去隔壁餵才爽??
小孩子不是你寵的玩具,愛炫耀愛給別人抱,傳染性病毒很多你不知道嗎,都不洗手就愛抱,講也講不聽,摳痘痘又挖鼻孔的也給抱,你是腦子燒壞掉了??
愛炫耀自己閃一邊去找小狼狗生一個!
沒人需要你來顧小孩,沒常識的草包!

 路人1回:又一腦殘! 

A女回:溝通好多次了講也講不聽,自以為是,像他這種人死愛錢,何時把他兒子放在眼裏,也沒想到我們要養小孩,只想到他自己的利益,更不用說是孫子,我只差沒把他的所做所為公諸於世,哪天他真的把我逼到抓狂我就會讓他得到相當代價!表面上看起來是很合得來,我只是一直在忍耐! 

B女回:我真是傻還把他當自己的女兒一樣疼像這種人跟本不直得我為他付出    (這句話A女可以告B女誹謗或損害名譽嗎?)

A女回:說的還真好聽,不知道是誰,未經過他人同意偽造文書侵佔財產竊盜印鑑偷過戶祖產!還想賣出換取金錢!是誰說謊結婚的錢跟外婆家借?是誰說謊從兒子小時候是自己背在身上煮飯拉拔長大的!是誰狠下心叫男人來叫自己的媳婦去婦產科吃藥流掉小孩!是誰煮人蔘雞湯給懷孕的人喝!是誰叫自己的大姐來告訴自己的兒子「媽媽只有一個老婆再娶就有」!做這麼多偷雞摸狗的事還不知道要反省!一直說對人家多好!那也都只是表面功夫而已!誰不會做!少往自己臉上貼金,愛裝可憐,你怎麼不把你不法所得通通公開?為什麼過戶只有把我老公的過走,弟弟的沒過!你說說看啊!還敢說房子賣了你要分一半,看到我和老公吵架就來搶小孩你算什麼東西!還真是不要臉,你自己好自為之,別以為人家要靠你臉色過生活,看在你是我老公的生母不想跟你跑法院而已,你少在那邊得寸進尺!否則後果自負!愛打電話給我爸你自便!不知道是誰對誰錯!還有臉敢打電話,當初結婚講好的條件你有做到嗎!你們性林的都很愛開空頭支票耶!還有臉敢打電話!還敢叫我回娘家跟我父母借錢,我從沒看過有人臉皮這麼厚的

 

B女回:有種你們去告阿,本來就是我的東西,我不能拿回來? 這麼厲害法庭上見,看到時候是誰收三聯單。我還可以順便告個誨謗跟公然侮辱罪 

路人2回:哇!你都把事情說的一清二楚。給你一個讚

A女回:你當初是拋棄繼承的,就算有也只有一半!子女有特留份!我可沒說是你,你要對號入座,硬說是你自己我也沒辦法!這裏是我的板我有我的言論自由,你如果沒做這些事還怕別人說?

B女偷拿A女的先生的印鑑證明跟證件去代書過戶一間動產跟一筆土地,轉而賣出換取現金

請問

A可以告B什麼? 

B可以告A什麼?

A女的丈夫可以告B女神麼?

Lucy 103-10-17 00:17

我和我妹妹、我們是非婚生子女。但我們生父、當時有去法院辦理承認我們是他的孩子。所以我們的戶籍資料所登記的父親是他、而且我們也是跟他姓。但在我大約5歲時、我們父親突然心臟病發過世。而遺產的部分;由他太太繼承。後來他太太過世、我姐姐他們並沒有讓我們知曉。我和我妹妹、是不是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她們利用我們年紀小、就讓我們權利損失。因為超過10年以上、我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請問您和胞妹,是否已經成年?母親過世這段時間是否有法定代理人?有的話法定代理人是誰?當初遺產如何辦理的?

2、可以嘗試主張遺產回覆請求、侵權行為,但是必須處理超過10年可能釐於時效的問題,請詳述。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0-17 13:26

您好

繼承回復請求權可能已罹於時效無法請求

但還是可以以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去主張

時效為15年

如果需要律師協助可來電洽詢

07-3346338

mei 103-10-16 23:06

爺爺(有三子三女)6年前過世留有一些土地,最近我父親過世了,名下並無任何土地登記資料,至地政機關查詢分割繼承之部分,其中大姑姑及二姑姑皆有辦理拋棄繼承,但無我父親申張拋棄繼承申請書,這樣是否可以追回屬於我父親的部分?

 您好:

1.建議您應先至地政機關查明相關土地登記申請資料中是否有過去曾以父親用印(印鑑章)

  之遺產分割協議書進行土地分割登記

2.調出上開資料後,建議應先探詢為何會有此用印情形(建議錄音),再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重點在何人持父親之印鑑辦理?

是否有經過父親授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6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地政機關調閱土地登記申請書,以查明究竟是如何為土地登記移轉行為。又若有涉及偽造文書,則可提起刑事告訴,並提出民事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調閱爺爺遺產土地登記資料,若均無您父親用印資料,可向其他繼承人請求您父親之應繼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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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 103-10-16 23:2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建議您應先至地政機關查明相關土地登記申請資料中是否有 ... (恕刪)

地政人員有告知我父親有辦理過印鑑證明!

mei 103-10-16 23:2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調閱爺爺遺產土地登記資料,若均無您父親用印資料,可向其他繼承人請求您父親 ... (恕刪)

目前僅調案分割繼承之部分(43頁),承辦人員告知我父親有辦理印鑑證明一事!

有無用印是要於哪些資料才能看到?

目前尚未申請登記謄本,因資料多達60頁。

所以一般還是建議都申請出來?

gary 103-10-16 16:23

最近得知父親癌末  但他於年初有貸款買重機 想請問幾個問題

1.若拋棄繼承是否就是把重機給銀行就好!不用去繳交剩餘款

2.若重機於他還沒過世時賣掉 那其家人是否得還款?

3.拋棄繼承是否要全家人都辦?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16 18:53

您好:

1.拋棄繼承後,父親之債務一概與您無關,所以不用償還父親之車貸。

2.父親生前即賣車還款並無不可,父親有權決定如何處理自己之財產

3.辦理拋棄繼承是父親所有繼承人均需辦理(包含父親的兄弟姐妹之類)。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米其林 103-10-16 15:34

律師你們好:我想請問在民國88年一月份我先生起了一個互助會,每月15日標會,每逢六月一日和十二月一日加標一次,直至91年4月15日止,連同會首共47名,我先生的嬸嬸和她的兒女也有跟,她們一共有六會全部寫我先生嬸嬸的名字,而我先生的嬸嬸卻在88年的10月份身亡,那時她的會全部都標完了,而她的女兒只有排行老二的承認也有繳她自己的一會,而排行老三的女兒在她媽媽身亡時就消失無蹤,其餘的都推說不知道,因為我嬸嬸那時也有起會,我們也跟了二會當時因為怕她倒所以我們二會都有標走,我們也有正常在繳,直到我先生的嬸嬸身亡,當時沒有料到她會身亡所以也沒有特別去記我們在她那裡是第幾會標走繳了多少,當時她身亡時有別人去查她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有人說好像幾年前就過戶在她唯一的兒子名下,加上我婆婆說親戚不好意思提告,就這樣我們辛苦了十幾年,也成了我們夫妻的芥蒂,而前二年婆婆也過世了,現在每次想到會的事還很生氣,憑什麼我們要辛苦這麼久而她的兒子因為繼承兩間房子,一間是一樓出租給別人每月還有租金可以收,一間是四樓自己住生活過的那麼輕鬆,而她的兒子每次遠遠的看到我們就逃走,我想問各位律師民法追訴期是幾年?我們過了追訴期嗎?可以提出告訴嗎?需要什麼樣的証據?請律師教教我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借款返還請求權之時效為15年,須提供當初嬸嬸標會標走及匯款之證據,而嬸嬸若均無還款,為其債務,可向繼承人請求之,惟年代久遠,繼承人可能主張時效抗辯或證據不足,可嘗試對其繼承人發支付命令請求之,若二十日內未異議確定,可強制執行之,若二十日內異議,即轉入訴訟程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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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霆 103-10-15 22:41

你好 (律師先生.小姐) [抱歉可能有點長....我要說明一下]

我有(金錢) (房屋) (家族遺產)問題

我爸(95年過世)有留下 房屋 跟 130萬多 (房屋3人共有 金錢我管理)

當時我才17歲學生 妹妹12歲學生 媽媽無業

(我媽是...人家說的敗家女...所以金錢才給我管理)

房屋當時是外奶奶幫出錢 才蓋好的 所以外奶奶跟我拿了60萬

說要幫我們存起來(無白紙黑字) 這件事3人都知道(沒打算跟他拿)

剩下70萬 分給媽媽20萬 妹妹10萬 剩下40萬只付生活用

我也開時打工 加上外面的幫助 養起這個家

可是媽媽太會花 連妹妹10萬也花掉了 現在媽也過世了(101年)

媽媽保險(都是外奶奶出錢付的所以沒打算跟外奶奶拿)

這件事(妹妹)也知道 算是無留金錢 房屋變2人共有(我 跟 妹妹)

-----------------------------------------------------------------
(家族遺產)這件事是爸爸過世後(阿伯=爸爸的哥哥)說我才知道

(家族遺產)土地田地 當時阿伯說只有(男生)可以繼承

當時我想可能是 媽媽 太會花了 所以才這樣說 後來我繼承

當然(阿伯)有說不能給其他人知道 所以我連 媽媽 妹妹 外家族人

都沒提過這件事 每當有土地田地賣出時都會有分到錢

再外面的幫助下這8年中家裡大大小小所有的開銷 都是我拿出來付

如(學費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健保費 房稅 地稅  XXX......)

-----------------------------------------------------------------

抱歉以上只是想說明給(律師先生.小姐)大改知道...我要問的問題!

{1} 這8年內 有外面的 幫助 加上 我有在上班 如上面說的130萬分給

媽媽 妹妹 中剩下的40萬到目前(103年)還有20萬 [我還要分給妹妹?]

{2} 今年103年10月有開(家族會議)

我是第1次去開會以前我太年輕人都請阿伯處裡

這次開會要賣土地中[有提到女生遺產繼承問題]

以前阿伯說只有男生才可繼承

我看了 名單 103年以前 有60位多 (全部都男生繼承)

這次提到今年要增加3~4位(女生)繼承 說是啥法律的關係

所以我要問這8年內(家族遺產)土地賣出

所拿到的錢有50萬多[我要一定要分給妹妹?]

{3}目前房屋 我 跟 妹妹 共有 房屋價值5百萬多

如我開出(30萬)加上(永久給妹妹)住這房屋 買他的(2分1房屋)

他差1歲滿20歲成年 如有權力了 他接受 請問 [再法律上能成立?]

------------------------------------------------------------------------
以上問題

{1}爸爸留下的金錢20萬 [一定要分?]

{2}(家族遺產)50萬     [一定要分?]

{3}房屋               [能 成 立?]

可以說這8年 辛辛苦苦 存下來的錢 算是我的把?

還要分給妹妹 如不想分他 [要如何處裡?]

房屋 我ㄧ定要用 我的名字 我妹妹他 我管不動他 說不聽 到現在 家裡開銷

都還是我拿出來付 一直不去上班 天天跟朋友混 還會借錢 早晚會出事

所以我ㄧ定要把房屋用我名字 [如不能成立要如何處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遺產為您及媽媽妹妹公同共有,每個人之應繼份均為三分之一,不論動產動產,均為三分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您父親留下的金錢20萬元部分要看當初是否有遺產分割協議,

   如無,則妹妹可以請求分割遺產

2.家族出賣土地50萬元部分依您所述情況妹妹應該無權請求分配

3.妹妹成年後如果接受此房屋買賣條件就能成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黑心霆 103-10-16 22:36

 

 感恩!大改知道了!

李小姐 103-10-15 11:55

我想詢問關於拋棄繼承的問題,因為我父親是馬來西亞人,前不久剛過世,因為他有債務問題,但目前是由叔叔在還債務,是否應該在台灣先拋棄繼承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產的部份是依據您的父親的本國法處理,也就是馬來西亞。

2、不過在台灣的遺產(包含財產債務),則是依據中華民國法律繼承,因此倘若您的父親在台灣留有債務,還是可以在台灣辦理拋棄繼承,其他的部份則應該回馬來西亞辦理。

vichy 103-10-15 00:47

事情還蠻複雜需要大家幫忙

1.母親92年過世繼承人三名子女和配偶,大哥盜領存到父親帳戶(大哥已遭判刑偽造文書)

2.因為100年發現在101年11月才提告偽造文書起訴時已超過十年追訴期

3.期間父親曾購地于我們三個小孩,父親曾告知是購予我們辦農保之用.有錄音證據

4.家裡屬於經營買賣無記帳事業,年輕時在家幫忙未支薪,經查購地款項我的部分是由大哥帳戶提領(大哥帳戶是家裡買賣的共同家產),大哥的土地部分才是動用用母親遺產購買的

5.目前大哥的貪念企圖霸占,所以如何能取回母親要給我的部分現金和黃金(因母親口頭說沒遺囑)

6.父親和大哥在法庭上說遺產已經買土遞給我們了,但事實並非如此___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必須要詳查相關銀行帳戶往來明細等證據資料才能釐清事實

建議應將相關資料提供專業律師協助分析較為周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政 103-10-14 17:12

年幼時出養給叔叔 但叔叔再我10歲的十後往生((只是戶政上登記養父叔叔 一直都在原生家庭生活  長大賺錢也是公養原生家庭)))

現在媽媽往生一年多了 遺產其他兄弟姊妹也未去辦理繼承

 因為大家都還未繼承的情況下 我如果去辦理中止收養 可以恢復繼承權嗎?

或是我可以提出收養無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養必須經過法院的認可,否則不生收養效力。倘若您確實由叔叔收養,於母親過世時,你仍屬於叔叔的子女,縱使現在辦理終止收養,仍然沒有繼承權。

2、倘若當初不是辦理收養,只是單存的登記戶口,則可以起訴主張確認親子關係遺產分割訴訟,以主張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in9714 103-10-14 09:58

律師:爸爸過世未滿4個月,子女5人為孝順讓媽媽安心,所以當初爸爸的動產.動產均選擇拋棄繼承,由媽媽一人繼承,但沒想到,媽媽現在卻決定要將房子贈送給弟弟,爸爸過世至今未滿4個月,我是否能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追回我應得的部份...麻煩你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0: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遭到詐欺脅迫等,才能主張撤銷拋棄繼承,否則無法主張繼承回覆。

2、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判斷釐清經過判斷是否仍有救濟空間。

 

 

 

 

chin9714 103-10-14 01:14

律師:爸爸過世未滿4個月,子女5人為孝順讓媽媽安心,所以當初爸爸的動產.動產均選擇拋棄繼承由媽媽一人繼承,但沒想到,媽媽現在卻決定立遺囑要將房子贈送給弟弟,爸爸過世至今未滿4個月,我是否能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追回我應得的部份...麻煩你了,謝謝!!

 若已依法向法院完成拋棄繼承之備查者,則您已非令尊(被繼承人)之繼承人,既然不是繼承人當然也就沒有繼承權,從而根本不能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

民法第1175條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民法第1146條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teve 103-10-14 01:12

您好,想請教一下關於銀行追債的問題。

目前狀況是這樣的,外公過世,留有一筆土地給媽媽、小舅等共5人繼承,然而小舅有欠銀行債務,若他繼承土地則會遭到銀行追債強制執行其持份,理應辦理拋棄繼承由其他四人繼承,但小舅20年前有向媽媽借了1百多萬(沒借據),當時是透過轉帳轉入小舅帳戶中,銀行現在也查不到紀錄(資料只保存15年),目前討論結果是用協議分割方式將小舅持份轉入我媽那邊,變成我媽持有2/5這樣。

想請問:銀行是否有辦法或有抗辯權向我媽爭取小舅那份債務呢?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覆,那我們就採取拋棄繼承,這樣銀行就不能主張詐害債權,也不能對拋棄繼承行使撤銷權。

沈恆 (沈律師) 103-10-14 02:38

您好!如果小舅沒有拋棄繼承,又難以證明有100萬元債務,還直接將應分得的1/5登記給別人,銀行極有可能會主張詐害債權撤銷登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彤 103-10-13 14:14

小時後因為叔叔沒結婚 所以過寄給叔叔收養 所以戶籍資料上面

有生父母的名字 也有養父的名字 但因叔叔再我十多歲ㄉ時候死亡 所以也沒結婚   現在我生母往生了 我有生母的繼承權嗎?

因為之前去申請生母勞保的時候 我也有一份繼承

想知道 這樣房產部份有繼承權嗎?

林智群 (klaw) 103-10-13 18:23

你叔叔死亡,依法你可以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

一旦終止收養,你跟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才會回復,你才有繼承

所以還是要先做聲請終止收養法律動作

 

luca 103-10-12 16:09

當初爺爺有公證遺囑,說將土地分為四等分給兒女,

並經由四個兒女協議後簽立契約借名登記在大兒子名下,

如今二兒子癌症末期擔心妻兒以後的經濟問題,

由於目前還是登記在大兒子名下

想請問如果二兒子過世後他的那一部分會直接繼承給妻兒嗎?

還是要先提出分割後才可以?

 

您好:

如果大兒子願意當然就由大兒子直接移轉登記給二兒子的妻兒即可

如果不願意,就應該由二兒子的小孩代位繼承請求分割遺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二兒子死亡後,其權利可由其繼承人來繼承,而本件關鍵應在於借名登記,有無以文書立據,才能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2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二哥必須要有證據可證明為借名登記,其方有權利向大哥請求分配其四分之一之應有部分,二哥之小孩與配偶亦方有可能繼承二哥向大哥請求之權利,若均無證據可證明借名登記,目前該房子登記名義人為大哥,大哥為所有權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mes 103-10-11 23:54

因為家人過世由3兄弟繼承房子, 但我持有的份想轉賣給其中一方

過完戶後即進行轉賣請問會有土地增值稅問題嗎?或奢侈稅的問題嗎? 

(時間為同一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2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2、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

3、建議以遺產分割方式處理即可。

James 103-10-12 23: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2、 ... (恕刪)

不過再請問,因為我的那一份要轉賣給其他兄弟
因為兄弟要部分銀行貸款,沒有這麼多現金可以付清.

目前想說先繼承再賣給他就可用買賣的名義去辦房貸

這樣會有土地增值或奢侈稅嗎? 或是有建議其他方法?

謝謝~

LIANG 103-10-11 17:41

繼承父親的農地2.4分(2384平方公尺)
農地上有合法農舍50坪,違建部分50坪。

(父親土地於民國50年左右取得,農舍於民國99年興建。土地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300元。原規定價為每平方公尺280元)

請問繼承時大約要繳多少的土地增值稅?

 

沈恆 (沈律師) 103-10-11 18:01

您好!依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因繼承移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bc0125 103-10-11 15:41

1,遺產追訴期多久

2,是否以有無行動能力為依據 例10月5日已無外出能力或住院中 戶口於10月   6日被其他人領走

3,房子繼承人被爸爸以其他名義拿印鑑去辦理過戶他人口頭稱一年後再過戶     回來其結果沒有是否可追回

沈恆 (沈律師) 103-10-11 17:35

您好!既然繼承人知悉被拿印鑑過戶的事,若能證明確實有約定一年後再過戶回來,就可以依約定要求過戶回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如係以繼承回復請求權或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主張,則通常是2年,

  如以約定之債務不履行請求權主張,則為15年。

2.是否能以無行動能力為依據,要視領款之人究係以何為依據主張可領取您戶頭之款項而定。

  如果對方有存摺及印章,就要說明是否有受您授權領款,與行動能力較無關。

3.房子繼承人被爸爸以其他名義拿印鑑去辦理過戶他人,

    如他人未與爸爸共同稱一年後再過戶回來,

    可能較難以追回房子,但可向爸爸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彤 103-10-09 17:11

請問 共同共有 分別共有  公同公有是什麼意思?

我們有 甲 乙 丙3個繼承人  甲跟乙都願意辦理繼承 但丙不願出面繼承

在這種情況下 甲跟乙可以辦理共同共有嗎? (( 因甲已經找到買主  要賣掉他本身的那份))

聽說公同公有不能賣掉手上持分 

一定要共同共有才可以  所以求解??

沈恆 (沈律師) 103-10-09 19:35

您好!沒有所謂「共同共有」,只有「公同共有」及「分別共有」之分,繼承是公同共有;甲或乙都可以單獨申請繼承登記為三人公同共有,若甲乙應繼分合計超過1/2且甲乙二人都同意,可以多數決將整個共有物出賣,再分配賣得價金給丙即可,但丙可主張優先購買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也可以主張分割共有物,以終止共有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9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原因發生後(白話文來說,就是被繼承死亡後),其遺產會變成各繼承人公同共有,而公同共有不會有持份之概念。

另外若有繼承人不願意為繼承登記繼承人可以依遺產贈與稅法第41條之1,按其法定應繼分比例繳納遺產稅款登記規費後,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由其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ei 103-10-09 09:22

想請問我父親於生前由於卡債問題,將從爺爺那邊繼承的多筆土地過戶至伯父或堂哥的名下,現在父親過世三個多月了,伯父那邊都沒有開口要將我父親的財產歸還,我們現在該如何去追討呢?

還有,為什麼有人說要追討得於我父親往生6個月內取得權力?取得權力之後財產再慢慢追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11: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發函終止借名登記,並且請求返還。

2、倘若拒絕,則必須備妥證據之後提起訴訟

3、該辦理的繼承登記還是要先去辦,可以同時進行。

mei 103-10-09 12:18

但我們目前手邊沒有證據,要等一切證據都有了,才有辦法進行曹律師您的建議!借名登記在辦理的代書那會記載嗎?我們現在是大海撈針,因為兄弟姊妹沒人跟父親同住,只是大略知道父親將土地可能先過戶到誰那而已!

 

我們已經有辦理限定繼承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9 23:26

您好,若想要確實知道,到底是過戶到誰名下,可以去地政機關調閱登記謄本及異動索引較為明瞭。 

 您好:

建議您可至地政事務所調出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登記申請書及所附文件資料,

就可以瞭解那些動產登記過戶之情況

但是重點在如何蒐證父親是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

此部分就建議應於蒐得基本證據後再向專業律師尋求協助

 

魚兒 103-10-08 12:33

各大律師你好:

                請問我哥哥有負債.現在想辦理拋棄對媽媽繼承權可以嗎?

                媽媽目前安慷是以防萬一~~要去哪裡申請?如何辦理?

沈恆 (沈律師) 103-10-08 15:20

您好!必須要等將來媽媽過世時繼承權才發生,現在並沒有權利可拋棄,因此即使形式上辦理拋棄繼承也是無效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10-08 19:08

 繼承權沒辦法事先拋棄喔,要等到媽媽去世才能辦理,要在三個月內辦妥

 您好: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被繼承死亡後三個月內

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法院具狀聲明拋棄繼承

所以目前尚無需過於緊張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8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開始時(也就是被繼承死亡時),才有拋棄繼承之問題唷!若媽媽擔心,也可以先撰寫遺囑,至少於繼承原因開始後,除了特留分之範圍,哥哥都無法主張。

若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Beryl 103-10-08 08:09
幾天前詢問過祖父母遺產繼承人, 我父親過世我想採用代位繼承來跟姑姑們爭 請問律師們我該從何管道得知姑姑們有無私下處理遺產? 另外姑姑有個兒子從母姓說要傳我們家香火, 請問他生的兒子也能繼承嗎? 還有繼承人是有幾個就分幾份嗎(我+3姑姑=4份?) 以及祖父母居住的那棟房子我該怎麼留下它, 因為它是我爸爸生前蓋的對我來說有很多回憶, 但幾年前爸爸過世我跟媽媽就搬出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贈與的話, 其繼承人可爭奪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8 08:58

您好:

扼要回答您的問題:

1.可向當地國稅局查詢遺產繼承狀況。

2.姑姑生的小孩目前無法繼承,除非姑姑拋棄繼承他才有資格。

3你與其他繼承人平均繼承,所以有3個姑姑與你是繼承人的話,就是分四份。

3.要保留房子,在提起遺產分割訴訟時,可主張要房子,然後補償金錢給其他繼承人。

建議還是委請律師處理為宜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祖父母之小孩,即您父親、叔伯姑方有繼承權,您為代位您父親繼承,至於姑姑的小孩,不管姓甚麼姓,都沒有繼承權,目前應先確認遺產範圍有多少,依應繼分繼承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除何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您可自行向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之所得及財產清單

再拿相關證明您為繼承人之文件至銀行或郵局申請存款往來明細

這些都是可以查得資訊的方式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ai 103-10-07 23:14

各位律師大大安好:

小弟的問題是這樣的,在外公年輕時與地主商議願意無條件提供土地供建房居住,但房子並無權狀,也無任何財產證明,就很單純在空地上搭建一房屋,後來有人向此地主購買其中一小塊土地,而外公於民國81身亡,事隔多年,外婆與其他阿姨一樣居住於此地,但媽媽自從出嫁後(約民國74年),戶口也連同遷出,現在那位購買小塊土地的地主,已向法院告外婆與所有其子女(包含母親)侵占土地,其原因是外婆與其子女均無拋棄繼承外公之財產,事先完全不之情,無預警的接收到通知,所以想請問,這樣是否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另外侵占部分會成立嗎?母親出嫁就不住在那,戶口也遷出,加上屋子並無任何資產證明(老人家以前自行搭建的),那現在去申請拋棄繼承時效上及這次的法律問題上還來的及辦理嗎?

對方已有寄出一份"民事追加原被告暨補正二狀"的名單,對法律不清楚,希望能夠在此得到需要及正確作法的資訊,謝謝

 您好:

如對方提出的是民事拆屋還地訴訟

就應該沒有刑事侵占罪之問題

如果您家人對新買之地主確實沒有占用土地之合法權利

則最多就是被法院判決要拆屋還地及返還佔用租金不當得利

不過實務上仍可能有其他對抗方式,此部分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目前要拋棄繼承應該也已經超過當時規定的二個月期間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ai 103-10-08 15:22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法院通知需要出庭,但母親這邊已多年無與外婆那邊有所連繫,也無居住在那,那有出庭的需要嗎?是否可以不與理會呢?因為有上班的因素,怕如要出庭等法律問題,會影響到

另外..在外婆方面不管有無財產,是否能夠現在提出拋棄繼承呢?

遺文仁 103-10-07 22:09

奶奶去世了,有2個兒子(甲、乙)1個女兒(丙),甲乙丙都有2個孩子,其中甲去世了。

奶奶有留遺囑

遺囑內容:

土地 : 甲的小孩...   乙...  丙...  (都有明確標示誰歸誰)

錢的部分 : 所有繼承人共同平分(沒有寫誰多少誰多少)

問題來了:錢是要分成3等分還是4等分

甲的孩子也就是奶奶的孫子 照理來說甲過世了繼承的就是他的孩子

甲的孩子算是繼承人嗎?甲的孩子各可以分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7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奶奶之配偶(及爺爺)已經過世,則繼承人有:甲的兒女(是因為代位繼承甲之部分,故應繼份各為六分之一),乙(應繼分三分之一,特留分為六分之一),丙(應繼分三分之一,特留分六分之一)。

又因奶奶有註明遺囑,故除非侵害到特留分(亦即,乙丙至少可以拿到總遺產的六分之一),不然基於尊重遺囑人之意思,還是要依據遺囑之計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7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有三個小孩(二個兒子一個女兒),則繼承人即為該三人,關於遺產部分,應繼份各三分之一,其中一人死亡尤其子女二人繼承其應繼分三分之一,其子女各六分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遺文仁 103-10-07 21:52

奶奶去世了,有2個兒子(甲、乙)1個女兒(丙),甲乙丙都有2個孩子,其中甲去世了。

奶奶有留遺囑

遺囑內容:

土地 : 甲的小孩...   乙...  丙...  (都有明確標示誰歸誰)

錢的部分 : 所有繼承人共同平分(沒有寫誰多少誰多少)

問題來了:錢是要分成3等分還是4等分

甲的孩子也就是奶奶的孫子 照理來說甲過世了繼承的就是他的孩子

甲的孩子算是繼承人嗎?甲的孩子各可以分多少?

 

求助 103-10-07 19:43

律師您好:

這陣子收到我家小孩積欠電信費遭移轉委託財務管理公司寄出的強制執行預告通知書,房屋為我跟三個小孩共同持份,欠費的小孩無意出面處理,現在離家不知行蹤,我 知道接下來會是法院到府來貼封條,後續進行拍賣。

我現在無業,況且我也無法無止境的幫他清償,我想請問除了他自願把持份轉移給兄弟以外(可能性非常低)有沒其他辦法轉移其持份?從其母親過世後繼承起,雖然有持份但家庭開銷以及房屋貸款房屋一切稅金等從未分擔分毫,因為名下有三棟房屋,如果他欠債未還遭查封拍賣,我處理起來只會疲於奔命,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他歸還從繼承之日起應分攤其持份之房屋所有一切開銷以及免於房屋查封而幫他代墊清償債務,如不歸還,由我委託律師提起催繳、查封其所持份?

就我粗淺了解查封房屋繼而將由法院鑑價當作最低底價,我想請問的是如果債務是十萬,鑑價底價是五十萬,如果以底價拍出後扣除債務以及法律程序的費用後餘額怎樣處理?

如果真的被查封拍賣而標脫,請問如果得標者要求分割持份,我該如何處理保有我跟另外兩個小孩的持份?(沒有能力去參加拍賣更沒能力跟得標者購回)

請幫我解惑指點迷津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07 20:48

您好!如果您就對方應分攤費用債權經法院取得執行名義,一樣可以查封財產,進行追償,若有其他債權人,則依比例分配;拍賣後清償所有參與分配債權後,若有餘額,則歸債務人取回;拍賣後由得標者成為共有人,與其他共有人一樣,得標者可以隨時訴請分割共有物,您也只能接受法院最終確定的分割方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求助 103-10-08 02:5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您就對方應分攤費用債權經法院取得執行名義,一樣可以查封財產,進行追償,若有其他債 ...

謝謝沈律師的解答。

但我還有不了解之處尚請律師再撥冗為我解答,所謂法拍得標者要求分割其所標得的持份後果會是怎樣?我與家人還可以居住在其所得標持份的房子嗎?還是我得逼迫高價買回其所持分(恐力有未逮)或是讓出另外四分之三議價讓其購買?堅持不買、不賣、不遷出會有甚麼影響?

另請問由我聘請律師執行查封逼其清償我所代墊的部分(包括代墊清償其在外所欠債務)之民事訴訟費用大約多少?

謝謝              再次麻煩您了

 

 

阿仁 103-10-07 02:50

各位律師, 你好,

我小叔沒結婚, 無子女, 於今年三月間因病去世, 具其遺產繼承權有我父親, 我大叔, 大姑, 小姑共四個, 其遺產大致上有存款, 房子及一些債權。在我小叔後事辦妥後, 我大姑及我大叔就一直慫恿我父親辦理拋棄繼承讓我小叔遺產全都由我大叔來繼承, 再由我大叔處理後分給兄弟姊妹, 甚至說到若不辦, 會破壞到兄弟妹的感情, 我父親為不把場面弄僵而辦了拋棄繼承。而今過了半年, 我父親想詢問我大姑大叔辦得如何卻一直得不到答案, 我大叔是從我父親文件簽完交給他之後就一直找不到人, 而我大姑的回答是她是嫁出去的女兒, 不方便介入, 完全不在意辦的情形如何, 那我父親就不懂她當初為何要介入? 甚至懷疑大叔大姑是否合謀?

現在我每天就是看我父親一直懊惱難過為何被他一直所信任的弟妹尤其是我大姑欺騙, 看我父親這樣我也難過。想請教各位律師,  以上的狀況還有辦法將今年三月辦的拋棄繼承撤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可以證明對方詐欺,則可以撤銷拋棄。或是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之協議,則可以請求履行協議。

2、         本文建議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考慮提告

 

 

Beryl 103-10-06 13:17
祖父母的兒子已過世但媳婦.孫女.女兒(也就是我姑姑) 如是這種情況我適用代位繼承嗎 但如果姑姑們私下分配完 我該怎麼做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6 13:40

您好:

1.祖父母過世,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所以繼承人有孫女(代位繼承)與姑姑,二人平

   均繼承;媳婦無繼承權。

2.如姑姑已私自分配完畢,可請求回復繼承權與返還不當得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6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主張代位繼承

2、         倘若未分割完畢,可以要求協議分割或是訴請裁判分割。倘若已經分割完畢,可以於2年內訴請繼承權侵害回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ca 103-10-04 23:51

爺爺已過世多年,

當初過世時有立下遺囑土地分平給四位兒女以及長孫五等分,

但爺爺過世後家族決定先將房子過戶登記在大兒子名下並未分割,

如今父親癌症末期想取回自己的那一部分繼承給自己的老婆,

遺囑有留著但時間已久遠,

請問這樣是否還可以取回?

沈恆 (沈律師) 103-10-05 11:41

您好!即使有遺囑,全體繼承人還是可以協議將遺產全分給大兒子,且當時過戶時一定已經過全體繼承人書面同意,才能順利完成過戶;因此,若現在想取回遺囑指定部分,除非大兒子願意,否則您必須要能證明當初只是暫時借名登記在大兒子名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個問題不困難
遺囑提出目的在於證明是借名登記而已
主要你還是要提出強制分割訴訟才能取回自己的那一份
或者其他人願意讓用金額補償給你也是一個方法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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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3-10-04 19:21

律師先生小姐你們好,我是小p,想問法律問題,就是我阿罵(爸爸這邊的)今年76歲,我們是大家族都住在三重重陽路這邊,一樓店面是租人家做飲料店,2樓到5樓就我阿罵我爸爸阿姨(爸爸娶的越南新娘)他們的小孩我叔叔嬸嬸跟他們的小孩一起住,我阿罵說因為我是長孫,而且她不想要以後給越南的繼承的,所以想要直接把阿公的房子遺書給我,這樣可以嗎,我們不想要讓爸爸跟叔叔發現,遺書應該不用經過他們同意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去代書那裏辦阿?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繼承權的是您的父親那一輩的,除非有其他依法剝奪繼承權的情形,否則您應該沒有繼承權。

2、遺囑的部分還是可以書立,但是會有侵害應繼分(繼承人的法定保留)的問題,效力上有許多問題,因此建議可以直接該動產贈與給您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奶奶可先預立遺囑(可選擇代筆遺囑公證遺囑等方式),將房地以遺囑之方式贈與給您,惟此會有侵害特留分之問題。故可行之方式是,奶奶以每年220萬元(免徵收贈與稅)分批過戶給您。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來信諮詢唷!

小明 103-10-03 22:57

我本身欠銀行很多錢大概有150多萬 台新最多115萬  台新發現我有一間未繼承房子  房子是一間老寓大概100-130萬  所以向法院提出 請求代位分割遺產 現在我真不知道要什麼做 我有跟銀行談過 要馬上30萬清楚 分期不要給分期

問1房子是我弟擁有 財產我只有1/2 法院會法拍房子

    2繼承登記弟弟嗎

   3法院通知書 我要去嗎

蘇淑珍 (蘇律師) 103-10-06 13:09
以下針對您的問題,分別回答如下: 1. 如果您當初沒有拋棄繼承,依法由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由您的意思看來,’似乎’房子是由您與您弟弟共同繼承,兩人之持分均為二分之一,銀行向法院訴請代位分割後,如先前已取得對您本人之債權憑證,應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名下的應有部分,以實現其債權
103-10-03 00:29

姐姐積欠銀行卡債近百萬,一直沒處理和解決,父親走時留了棟房子,姐姐並沒有去拋棄繼承但簽了分割協議書,銀行於近日寄函,要註銷繼承!請問會成功嗎?房子會被拍賣嗎?有什麼其它的方法可以解決,請律師們提供意見 謝謝 我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分割協議中沒有依法繼承其應繼分,影響債權人權益,則可以訴請法院撤銷該協議。

2、請詳述,以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