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師先生.小姐) [抱歉可能有點長....我要說明一下]
我有(金錢) (房屋) (家族遺產)問題
我爸(95年過世)有留下 房屋 跟 130萬多 (房屋3人共有 金錢我管理)
當時我才17歲學生 妹妹12歲學生 媽媽無業
(我媽是...人家說的敗家女...所以金錢才給我管理)
房屋當時是外奶奶幫出錢 才蓋好的 所以外奶奶跟我拿了60萬
說要幫我們存起來(無白紙黑字) 這件事3人都知道(沒打算跟他拿)
剩下70萬 分給媽媽20萬 妹妹10萬 剩下40萬只付生活用
我也開時打工 加上外面的幫助 養起這個家
可是媽媽太會花 連妹妹10萬也花掉了 現在媽也過世了(101年)
媽媽保險(都是外奶奶出錢付的所以沒打算跟外奶奶拿)
這件事(妹妹)也知道 算是無留金錢 房屋變2人共有(我 跟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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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遺產)這件事是爸爸過世後(阿伯=爸爸的哥哥)說我才知道
(家族遺產)土地田地 當時阿伯說只有(男生)可以繼承
當時我想可能是 媽媽 太會花了 所以才這樣說 後來我繼承了
當然(阿伯)有說不能給其他人知道 所以我連 媽媽 妹妹 外家族人
都沒提過這件事 每當有土地田地賣出時都會有分到錢
再外面的幫助下這8年中家裡大大小小所有的開銷 都是我拿出來付
如(學費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健保費 房稅 地稅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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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以上只是想說明給(律師先生.小姐)大改知道...我要問的問題!
{1} 這8年內 有外面的 幫助 加上 我有在上班 如上面說的130萬分給
媽媽 妹妹 中剩下的40萬到目前(103年)還有20萬 [我還要分給妹妹?]
{2} 今年103年10月有開(家族會議)
我是第1次去開會以前我太年輕人都請阿伯處裡
這次開會要賣土地中[有提到女生遺產繼承問題]
以前阿伯說只有男生才可繼承
我看了 名單 103年以前 有60位多 (全部都男生繼承)
這次提到今年要增加3~4位(女生)繼承 說是啥法律的關係
所以我要問這8年內(家族遺產)土地賣出
所拿到的錢有50萬多[我要一定要分給妹妹?]
{3}目前房屋 我 跟 妹妹 共有 房屋價值5百萬多
如我開出(30萬)加上(永久給妹妹)住這房屋 買他的(2分1房屋)
他差1歲滿20歲成年 如有權力了 他接受 請問 [再法律上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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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問題
{1}爸爸留下的金錢20萬 [一定要分?]
{2}(家族遺產)50萬 [一定要分?]
{3}房屋 [能 成 立?]
可以說這8年 辛辛苦苦 存下來的錢 算是我的把?
還要分給妹妹 如不想分他 [要如何處裡?]
房屋 我ㄧ定要用 我的名字 我妹妹他 我管不動他 說不聽 到現在 家裡開銷
都還是我拿出來付 一直不去上班 天天跟朋友混 還會借錢 早晚會出事
所以我ㄧ定要把房屋用我名字 [如不能成立要如何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