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一般送件審理流程大約多久,再依此來向建築師請遲延之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基本你利息是二分三,也就是每月2.3%。
二、這是檢察官的認定問題,因為法定最高利率與重利罪是分別討論的,我看過一些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民間大部分有抵押是百分之三(月息),許多檢察官對於此部分的看法是「這是民間習慣」。
三、但是有一點對你有利,現在民間借錢簽立本票時,都是簽百分之一百二十金額之本票,而不會在上面言明利息,這是你有利的部分,而且依你的情形是,你是事先扣三個月利息,所以本票執行,你可以提出異議之訴,說明只有借一百萬元,這樣你只要付票據利息百分之六(請參考票據法),還有本金一百萬元就可以,將來真的執行,你可以省下二十萬元,當然還有省錢的空間,這就不能教你了,不然律師吃什麼(我不是律師)。
20160113朋友向我借了50萬,借據因是印網路上的,有寫提供不動產擔保但實際上無抵押品,也沒拿到任何資料,無利息,無遲利,無連帶債務人,每月13號前還3萬,另在借據上跟她加訂了一條,"借款期間未到債權人亦可向債務人無條件索取所有借款金額";,現在才第1個月,2月13她就說她生病目前沒錢,到現在,想請問我可否能因之前加訂的那條,要她立即還清,萬一她真沒錢怎辦?她說銀行不貸給她才跟我借,但她開了2家健身館(TRX)
另外借據上有這條:四、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本擔保之不動產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至於甲方行使拍賣抵押物所需之費用及損失如:利息、遲延利息、實行抵押權費用(包括債權人聘請之律師費、訴訟費、規費)及違約金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全部損害賠償,全歸由債務人負全責,絕無異議。
當我要她立即償還,而她還不出來時,我想請律師的律師費算她要付嗎?
麻煩請教各位律師
15年前家人先前幫朋友做保
朋友倒了之後連帶責任
先前已經強制執行拍賣房子
剩餘約900萬債務 因為是公務員就慢慢扣三分之一
那時也因為心灰意冷沒有再債務協商就讓他扣
今年算算已經扣完
去銀行詢問後告知本金以還完但是還有利息
銀行說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問幾個問題
銀行說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請教幾個問題
1.請問利息真的要繳到150萬嗎(銀行說那時利息都十幾%) 還是說經由協商減少,或是根本誇大其詞?
2.先前有幫忙到聯合徵信中心去查債務
上面是列呆帳多少這樣(那時還剩幾十萬)
請問呆帳跟一般債務有甚麼不同嗎?(網路上有說轉催收後是不算利息)
3.先前扣三分之一時,這些扣掉金額的所得稅也是要照繳,這是正常的嗎?
4.真的要債務協商要注意什麼,或是從哪裡開始?(完全不知從哪個頭開始)
麻煩各位提供見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另行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以免日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我想要請問一下
過年前家裡突然收到一封由銀行寄出來父親約莫13年前向銀行信貸的催繳通知單
當時因為家裡的公司經營不善而結束營業並且解散,公司所有的資產接由當時的債權銀行進行法拍,而此次催繳的銀行當時也有參與法拍,並在該事件後從未收到任何相關的債務催繳通知。因此我們一家認為債務皆已還清
殊不知在過年前突然收到銀行的催繳通知,並提及利息加本金必須償還約400萬元,此封信讓我們一家備受打擊。
想請問
1. 是否有管道可以得知當時法拍公司資產時,該銀行所得金額?
2. 我有看到關於銀行逾5年未催繳債務,可拒繳利息的相關新聞,此狀況是否於我家狀況也可適用?
3. 若此時與銀行協商償還計劃,是否可以13年未曾收到催繳通知與銀行爭取更低的還款金額?
4. 父親一直以來皆以打零工維生,並未有穩定的收入,但母親工作穩定,這種情況下,銀行是否會追查配偶的收入情形,而要求親屬償還?
謝謝
您好,
1、可向銀行要求提供當時已受償金額之數額與相關資料。
2、利息之請求權時效為五年,是以如銀行確實未曾有請求之動作,則銀行只得請求近五年來之利息。
3、這個理由似乎沒有甚麼說服力,而銀行通常在面對這類催討債務業務都相當強硬,鮮少讓步。
4、配偶之財產不會受到任何牽連,只要財產在母親名下,銀行無權主張任何權利。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檢視銀行請求是否合理,並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將債務一次解決,以求周全並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因房客積欠8個月租金,於搬離時有簽立類似借據之文件(內容係說明欠租金並承諾於104.8.15付清)及本票(兌付日104.8.15,發票日104.6.15),房客搬離後一直不願意見面,僅透過電話聯絡,經本人催討後,房客又改說一定於104.9.30前付款,爾後本人陸續於9月下旬至10月去電,電話均為關機狀態.本人於105.1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法院寄發公文給房客,均為未送達,於是法院駁回支付命令之申請.本人又於105.2.3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要求本金加計利息),於105.2.11收法院通知書--要求補正,補正事項:提示日期為何?利息起算日為何?(因本票上無到期日之填載).
請問,
1.提示日要如何證明?因房客不告知住所,僅能透過電話聯絡,房客也曾簡訊通知本人會給付租金,電信公司通聯記錄及簡訊內容可否作為提示日期證明?
2.本票上已記載兌付日,是不是算到期日?
3.若本票上未記載兌付日,是否視為見票即付,不必證明提示日?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說明提示日期為何日及由提示日起算利息,又以存證信函作為提示之方法,可能有不合法遭駁回之風險,再者,若對方目前名下無財產,即使您取得確定裁定,亦有可能無法受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說明提示日期為何日及由提示日起算利息,所謂付款提示乃執票人向付款人現實出示票據,請求付款之行為,又以存證信函作為提示之方法,可能有不合法遭駁回之風險,再者,若對方目前名下無財產,即使您取得確定裁定,亦有可能無法受償之,且若對方於收到本票裁定後,於期限內異議,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您仍須進入法院答辯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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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當鋪的人來家裡說要找借錢人 (姐姐)
說他兩個月沒繳利息錢 要來把她的摩托車拖走
但我們完全不知道 是當鋪的人說她三年前說要辦喪禮說要借三萬
當時是爸爸過世 需要資金 辦喪事
用她的摩托車借的 利息也還了兩年 也超過本金了 (我知道當鋪好像都是這樣)
但姐姐從三年前爸爸過世後後離開家裡 只留一台車在這
我們也不知道姐姐在哪裡 也不知道當鋪的人怎麼找到我們家的
因為單子上的地址是舊家的 我們家就靠摩托車外送便當過活
單親媽媽 養六個孩子 跟阿嬤 經濟真的很不好
我上網看說本票期限是三年 是三年一過我們就沒事了嗎
我很擔心當鋪的人半夜來偷把車拖走 一拖走我們就沒辦法做生意過活了
請好心的各位大律師 幫幫我解答 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雙方約定利息之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重利罪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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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詐欺犯罪不起訴處分,避免自己講出不力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另關於您提告對方之部分,亦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提出證據,以利檢察官偵查起訴對方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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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在2015年11月底左右因急需一筆錢,故而透過朋友向地下錢莊借2萬實拿1萬5,10天為一期利息5000,簽下兩張面額2萬共4萬扣押我身份證與機車行照,而我因利息需晚幾天給,對方打電話到我公司搞的我沒工作還不出錢來,還到我戶籍地騷擾家人,而在2015年12月底跟對方見面協商分期只需還2萬,我所扣押的證件就可以,但是2016年1月新工作剛做尚未領薪到這麼多錢,因而再次跟對方說2016年1月20號還款2萬,是否確定我還款2萬後就會把我所抵押的證件還我,對方也確定是。但在1月20號還款後,當下對方又跟我說要我在還3萬2才會還我被扣押的證件,去警察局詢問後,警察幫我告對方重利,對方去做筆錄時也反告我詐欺、背信,請問大家我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涉犯銀行法之犯罪,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開庭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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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簽發支票、本票,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票款返還,本票尚可聲請本票裁定,請求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我之前欠摩托車的車貸6個月
總共欠六期沒繳
分期公司催繳一段時間
可是那時候工作忙碌沒時間反應跟解釋
多拖了一段時間
直到他們烙狠話說要告我
我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 有留匯款證明跟結清的切結書在身上
他們拿到錢跟切結書後答應我會徹告
誰知道過了一個月又突然跟我說1/22要開庭(12/1X就繳完了)
他們說會配合我跟檢查官說情"判輕一點"
所以說我一樣會被判刑?
我錢給他了 不只本金還加利息(錢的多寡他來定,我依他要求的金額給付) 甚至有切結書
他好我好大家好 為什麼我還會被告?
如果雙方都沒有利害關係了 會告成嗎?還是一定會給我定罪?
如果要把我定罪 依上述情型我會被怎麼判?會有案底或罰錢嗎?
我沒讀什麼書也沒有相關經驗(沒有前科) 需要勞煩個為專業律師們的解答 謝謝
本人在9月中購買了一輛中古機車,因為是第一次買車有許多不熟不懂的
車行說可以分期貸款,我看了下價格發現利率算蠻高的,
但是車行說可以繳一期後就直接付清,還會幫忙投保,
他還請公司的人來說明,所以被半騙半哄下就申請貸款了。
車送來以後詢問繳完一期是否就直接去結清,
車行卻回應要先付三期否則有違約金,我們有點不開心但也只能摸摸鼻子繳
等現在繳了三期,準備要償清,車行說叫我們自己打電話給貸款公司,
請他們把利息扣掉以後再給公司,
打過去後卻說我們仍要付33000多,非常不合理,
詢問下卻說這多出來的錢不是利息而是保費 (但機車險也沒那麼貴)
去車行詢問也只給我們車已賣,他們管不著,令人氣憤,
最後跟貸款公司妥協以31000的方式結清完畢,
因為是小姐接聽,跟他理論她也沒法給明確答案,
預計明天下午去小7攤還。
此車是原價48000的車輛,先付訂金1W,剩38000元
分9期,一期5620元攤還,已繳三期,去除後期的利息,還欠25334元
當初並未說明保費多少,寄來的保險單也僅寫保費項目沒寫投保金額
(我們知道那些是所謂的利息但卻被他們以保費名義要求付清)
請問我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買一次乖學一次教訓
還是能夠有什麼辦法可以申訴或維護權益?
若明天前去付清,我應當跟他索求哪些文件?
(ex:付清證明 保費價格說明之類)
本人在9月中購買了一輛中古機車,因為是第一次買車有許多不熟不懂的
車行說可以分期貸款,我看了下價格發現利率算蠻高的,
但是車行說可以繳一期後就直接付清,還會幫忙投保,
他還請公司的人來說明,所以被半騙半哄下就申請貸款了。
車送來以後詢問繳完一期是否就直接去結清,
車行卻回應要先付三期否則有違約金,我們有點不開心但也只能摸摸鼻子繳
等現在繳了三期,準備要償清,車行說叫我們自己打電話給貸款公司,
請他們把利息扣掉以後再給公司,
打過去後卻說我們仍要付33000多,非常不合理,
詢問下卻說這多出來的錢不是利息而是保費 (但機車險也沒那麼貴)
去車行詢問也只給我們車已賣,他們管不著,令人氣憤,
最後跟貸款公司妥協以31000的方式結清完畢,
因為是小姐接聽,跟他理論她也沒法給明確答案,
預計明天下午去小7攤還。
此車是原價48000的車輛,先付訂金1W,剩38000元
分9期,一期5620元攤還,已繳三期,去除後期的利息,還欠25334元
當初並未說明保費多少,寄來的保險單也僅寫保費項目沒寫投保金額
(我們知道那些是所謂的利息但卻被他們以保費名義要求付清)
請問我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買一次乖學一次教訓
還是能夠有什麼辦法可以申訴或維護權益?
若明天前去付清,我應當跟他索求哪些文件?
(ex:付清證明 保費價格說明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