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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玩 104-08-05 00:00

您好!!

我今年15歲  最近在網路遊戲上受不了對方言語  所以私訊罵他  他說要告我  我該怎麼辦??  會有什麼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5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法上必須是屬於公開場合才會有公然侮辱罪的問題。

2、不過因為您尚未成年,所以有犯罪之虞,少年法院還是可以依法審理並且做出處遇,倘若真的遭到法院的傳喚,建議應該由您的法定代理人協同到庭,否則法院可能認定家庭管教失靈作出不利您的處遇。

Hsuan 104-08-04 17:14

各位律師好,

前天到派出所領了一張訴訟文件,才知道自己的露天帳號盜用被告詐欺;因為很久沒有登入露天拍賣,綁定的電子信箱也沒有收到任何與交易有關的信息,因此得知被盜用的時候真的很驚嚇也很崩潰(在此謝謝員警們熱心打氣)

與偵查佐連繫後對方說,因為帳號已經被停權了,所以我現在也沒辦法有什麼動作,只能等偵訊的時候再說了!

想請問各位律師,像這樣的案子:

1. 如果追查不到兇手(?)的話,就是我必須承擔所有的責任嗎?

2. 最糟糕的狀況是我要賠償所有受害者的金錢損失+得到一個詐欺前科嗎?

3. 有沒有可能被受害者求償更高額的賠償金之類的呢?

4. 我9月和10月要出差,會不會因此被限制出境?(這是目前最急迫的問題)

5. 聽說就算沒有被判詐欺,還有一個「網路帳號安全相關的連坐法」是這樣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感謝各位律師撥冗回覆,辛苦了!

訴訟相關的事宜真的會讓人覺得很沉重,感覺有案底或前科的話好像從小到大的努力都被擊潰了;所以謝謝律師的協助回答,我希望心理能有個底最壞的情況會是如何,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4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出我方確實已經很久沒有使用該帳號作為答辯,並請求函查網路公司調閱帳號內的相關交易訊息以釐清

2、是的。

3、對方依法可以請求的就是金錢上的損失。

4、此類案件應該不會,不過您要提出出差的証明,並請假。

5、目前沒有這樣的法規,不過相關交易平台可能會有內部規定。

 

您好:

1.  若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您只是帳號盜用,並無參與詐欺行為,只要沒有證據可證明您有販賣帳戶行為,應不至於遭法院判決有罪。但實務上確實有法院認為遭盜用人頭判以幫助詐欺犯。

2.  只要您皆依照警方和檢方傳喚到庭,此類案件並不會有限制出境的處分。

3.  警方會依照交易時對方的IP位置去推斷是否係為您本人使用,若該IP位置確實非您使用,且您可證明您已久未使用該帳號,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機率較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菁 104-08-04 10:37

我有一個媽媽,媽媽是親人以及監護人,爸爸是媽媽的男友,可是我跟他關係處的不好,媽媽跟他也尚未結婚,只是口頭要我改稱爸爸而已,私下也外遇多次對爸爸,不喜歡現在這個爸爸原因是因為他不懂的照顧我心理需求,總是喜歡在生氣時候講些難聽話,說以後有什?不要找他,給我滾出去自己養活自己,一讓他不開心就會要我跟媽媽滾出去,雖然他養我15年可是他賺錢也甚少花在我身上,媽媽跟他開口拿也會被唸,而近年來我的親生爸爸透過網路尋找到我,才發現原來他一直都有在跟媽媽聯絡,是媽媽刻意阻擋我與他相認機會,而媽媽原來也一直在騙我說我爸爸不好是強姦她什?的都是騙人的,爸爸雖然也有不好過可是沒有那麼壞,他改過自新了,現在我有什?心事都會跟親生爸爸講,媽媽騙我很多關於親生爸爸的事只怕我離開她,如果我回到親生爸爸身邊媽媽一定會以她養我多年又是監護人而告親生爸爸,加上我未滿18歲,但是我真的很想離開家....而且媽媽也一直阻擋我與親生爸爸見面她自己卻一直都在聯絡,很不公平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找社工協助或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

這樣才能夠解決你的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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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4 21:59

您好,可以請爸爸聲請改訂監護,您再出庭表示意見。

104-08-04 01:47

我跟我朋友用網路的軟體吵架

他罵了我白癡跟智障

但我從頭到尾都沒罵他粗俗的字眼

可是我們有提到對方家人

類似你沒有你爸媽怎麼活

還有替你爸媽感到悲哀這種

但完全沒有問候對方家人

不關這件事的他的朋友也來諷刺我

請問這種事件要請律師

勝算大嗎

花璃 104-08-03 18:08

我的班導是法律系的,上次問他,還跟我說只要是網路上的買賣,買家可以不管任何原因,用七天鑑賞期規則來無條件退貨= =

但是我剛剛看到這個資料....

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hphotos-xfp1/v/t1.0-9/11796420_1014907835194433_359840494370293874_n.jpg?oh=05cda8e748edb9c62ff63c0d66eb1397&oe=56505E89

我是個人買賣不是企業不是店家,這樣我就不用擔心了。

想問一下,完整提告費用及時間大概多少?包含諮詢等等。需準備的東西是什麼?

或是事件發生多久後無法提告?還是只要證據都在過多久都可以?

最大問題是,我有棄標的買家本名,但是他在露天留的應該是媽媽的手機,僅有這樣的資料是否可以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3 1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期間6個月。

2、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費用及會談事宜。

您好:

請問買家棄標您要提告的內容是什麼?刑事民事?您受有何種損害?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4 06:15

請先確認要提告什麼(民事刑事?),並盡可能搜集對方留下來的資料以利日後訴訟進行。

阿吉 104-08-03 02:19

各位律師您好:

當時進公司,有跟公司簽約。現在的我,是基成的電子工程師,工作兩年多,月領兩萬多。請教律師關於簽約問題:

1.簽約內容有,當離職時需要交接兩個月。

工作才兩年多,依勞基法,我只需要交接20天。因我是學技術的,基本上20天是不可能交接完成的。若只交接20天,老闆對我提告,請問法官會怎麼判?要對公司做賠償嗎?賠償金額多少(契約上沒有明確註明賠錢金額)?

2.簽約內容有,當離職時在一年內不得從事相關行業工作

我是做有線電視行業,不知道勞基法有沒有這條。若我離職後一年內跳到別家的有線電視相關行業,老闆對我提告,請問法官會怎麼判?要對公司賠償多少錢(契約上沒有明確註明賠錢金額)?

3.當時契約書只有一份,而且那一份是放在公司,老闆沒有給我一份,怕員工亂PO網路上,對我有何影響?

4.若契約內容違反勞基法,法官會如何判決?根據契約判決嗎?還是無效的契約條款?根據勞基法判決?

沈恆 (沈律師) 104-08-03 08:51

您好!

勞基法規定離職需提前20天告知,這是預告期間,與交接時間是兩回事。若應賠償契約無約定違約金,則需要計算實際損失金額。 法院會先認定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條款有效才會有賠償問題。若認定應賠償契約無約定違約金,則需要計算實際損失金額。 若有爭議,對方需拿出契約來證明。 契約違反勞基法強制禁止規定的部分無效,契約無效部分應適用勞基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3 0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公司契約違法之虞,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請求勞工局協助調解,除非調解不成,再考慮是否以訴訟解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都是以契約為主

如有違反勞基法

那麼條款是無效的

如果沒有記載罰則

那麼恐怕對方要求償很困難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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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ia 104-08-01 23:40
律師您好,有關網路上物品交換,有時多半為二手商品,新舊程度與功能好壞皆為給予者個人主觀判別,若收受者於使用後一陣子才發現物品功能性與給予者說法有出入,是否可要求退還?或另行補償?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2 06:25

雖是二手品,但若是物品與其所描述、照片等有所不同,則應負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等責任

Allen 104-08-01 19:36

我是一名SOHO族 6月份的時候遇到一位廠商要做產品影片,也簽了我的報價單,製做到第二階段須請第二次款的時候 客戶就要求要無怨無悔的做修改....(報價單上有表明只能改3次,前面階段的修改其實早就超過了次數..)經過協調之後決定把現在做好的一半檔案交付給他們後付總款的50%款項13250元,再給另外一半檔案.之後又說公司那邊覺得還是要拿到全部的檔案才能撥款....我原本覺得算了就把其餘的檔案寄給了他們..結果寄送後電話以及LINE就連絡不到人 但他們居然在youtube上放了我做好的影片...... 一直到昨天用email通會寄存證信函後才有回覆....,回復的理由是說檔案要確認無誤後才能撥款...並且公司沒有說幾月幾號要撥款..(影片都放在網路上了),如果要走法律程序的話說我是誣告他們.....並且要配合他們協助現在他們找的廠商把東西做好才能撥款..(先前都沒提到)
那這樣我還能提告嗎?還是會構成誣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1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依約可以請款,則對方仍拒絕,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民事求償程序不會有所謂的誣告問題。

2、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之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履行,不履行再循法律途徑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May 104-08-01 15:03

我爸媽結婚2X年,早在6年前就已分居分居原因是媽媽爛賭又外遇,只是已經過這麼久早已沒有證據,爸爸跟弟弟已沒有和媽媽聯絡,而我有,這也無法申請失蹤還是什麼的(爸爸有嘗試去警察局備案,但因為我還有跟媽媽連繫遭拒)。而在這幾年裡,我一直都知道媽媽有男友,從不間斷過,但我並沒有錄音或錄影的證據,但親友都可作證(媽媽的妹妹、媽媽的阿姨、姨丈)。本來爸爸已經不想管她了(其實中間都有再談離婚,只是媽媽一直推拖,遲遲不肯簽字離婚,也不肯出面辦理),只是這一年來,媽媽的行為越來越誇張,陸續有跟地下錢莊借錢賭博(無證據,她本人自己說出),還因此自殺過數次,情緒也異常反覆。(後來媽媽說醫院診斷她有憂鬱傾向,好像陸續有回診吃藥,可她常說謊,也不能保證醫院真的有判定她有憂鬱症,幾乎都是她一面之詞),爸爸擔心日後她所借下的負債會讓我跟弟弟背負,所以再次提出離婚要求,但媽媽要求20萬贍養費,我們無法接受這條件,原因1.從媽媽離開家裡,我和弟弟所有生活費學費雜費等,都是爸爸一人付出。原因2.全家人收入一個月不到4萬,甚至更低,根本無法拿出這麼多錢。原因3.在婚姻中有過失的是她,她不該再開口要求贍養費。想請問各位律師們,該怎麼辦?到法院申請判決離婚嗎?(上網查了很多,說通常程序走完要3~6個月,但我們希望馬上能離婚成立,因為媽媽不肯協議離婚,又擔心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再去借錢,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解決呢?)如果爸爸帶著我跟弟弟到法院作證,可以馬上判離婚嗎?還是法官依舊要宣媽媽來,深入了解詳情,然後等3~6個月才能判決嗎?有什麼方法可以在媽媽知道卻無法反應的情況下,讓法官判定離婚呢(因為媽媽情緒不穩定,擔心她會傷人傷己)?另外,我們要寫什麼申請書呢?看了很多種,例如:家事申請狀、家事起訴書聲請調解狀等等,哪一種才適合我們呢?網路上給我的資訊是說,除了協議離婚跟判定離婚外,還可以調解離婚?媽媽沒出面,該如何調解?如果走了判定離婚這條路,只要媽媽反駁而我們又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就變打官司(中間花費一定無法計算...)?請求各位律師們幫幫我,真的非常感謝您們能為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相關法定程序影響當事人權益重大,本來就需要一段時間審理,倘若不想走冤枉路,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倘若手頭上沒有什麼證據,屆時就是傳喚證人到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仍應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以利日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父親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父親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情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眼鏡 104-08-01 15:02

請問母親撞到剛牽著出門口的機車(在對方家門口的馬路上),對方因為剛要出門,所以是牽著機車移動的狀態,並未座在機車上面行駛。

我方有加保第三責任險,對方只有強制險,我方保險員調出初步分析表,

肇責對方7我方3,我方保險員提到初步分析表上,對方被視為行人

所以對方強制險可能無法理賠我方,我網路也查不到資料,所以來這裡詢問,母親是否能適用強制險的理賠,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2 1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對方並沒有行駛該車輛,所以確實可能無法獲得強制險之理賠

建議可以直接與對方的保險公司人員聯繫,倘若不服,可以向行為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或是提告保險公司。

一、這個的確難查。

二、我查了好久好久,查到一件是車子停在路邊,有人自摔然後撞到這個車子,這個車子的保險公司還是要賠。

三、另外一件是,車子停在路邊,把門打開結果後面的騎士撞上來,這個強制險也是有賠。你看車子停在路邊也是沒有發動呀!可見得是不是發動應該不算是重點。不過還是要看保險公司的契約怎麼寫。

案號是: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北簡字第12320號
四、要不要告保險公司你再想想,有的人是連同對方及保險公司一起告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Sha 104-08-01 14:23

我在網路上訂購商品,我收到商品時少了一樣,詢問後他告知我說缺貨無法給,我要她退款他卻告訴我說不能退款,只能把錢留著下次購物再使用,但當初他並沒有這樣說,現在卻堅持不退款給我,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您好:

賣家不予退款的做法已經違法消費者保護法,即使當初與您的買賣規約規定只換不退,亦有違法問題,因為業者不得迫使消費者放棄法律所賦予之權利。若業者堅持不退費,你可向消保官申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ha 104-08-01 14:47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賣家不予退款的做法已經違法消費者保護法,即使當初與您的買賣規約規定只換 ... (恕刪)

律師您好~

但他當初什麼都沒說,詢問下她才說不能退只能留著下次購物使用,就直接存入購物金不退給我,那我該怎麼辦呢,謝謝

您好,建議將您與店家對話的紀錄保存,並與消保官聯繫,由消保官出面協調處理。

Sha 104-08-01 15:06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將您與店家對話的紀錄保存,並與消保官聯繫,由消保官出面協調處理。

 

律師,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小寶 104-08-01 09:47

我以前在網路上訂了一個東西

後來昨天打電話給我說

他:你是不是有訂XXX

我:是

他:那為什麼沒去拿貨

我:我被拉去打工阿

後來他要求我賠償300元

為什麼是300元 不是只是運費嗎

300是不是太誇張了

他說這兩天沒給了話就要告我

希望各位律師幫幫我

如果他告我會成功嗎?

告我什麼罪

拜託你們了

(抱歉是對方不是多方我打錯了、標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23: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可能提告詐欺罪。

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協助釐清我方並無詐欺故意。

Chris 104-10-02 17:23

每個都只是賠運費 這樣誰還當賣家 你知道貨寄出後不管是到超商 還是宅配到你家 運費是由賣方先墊的 墊到你付款取貨了 才會走流程到拍賣平台 最後賣方才收的到款項 若你不取導致商品被退回 也會產生費用的(若商品為無添加防腐劑的食品類 那根本報銷了)

我建議你 跟賣方和解 因為這錯在你 買賣講究的是誠信 你既然訂了貨 貨到了就該取 這是你的責任!

若是超取 到貨起碼在超商保留一周以上

若是郵局寄送 有排3次投遞 都未取才到郵局保留一周

不管哪種送貨方式 配送都有追蹤號碼可查貨物在哪 就算配送你不在 打個電話給物流要求改時間地點也是可行的!

在下同樣身為賣家 常有買家跟我說 他沒時間取貨 沒時間給評 所以總是一直拖 拖到期限都要截止了還在拖 聯絡了不鳥就是不鳥 其實我才不相信能有多忙 一天24H 難道完全不會休息或下班給你處理該處理的事嗎?

小江 104-08-01 03:02

我之前從事酒店工作,當時有個19歲的小姐來我這裡工作,但要跟我借一筆錢,她說因為母親被倒會急需一筆錢借了8萬(有簽借據本票)
 
後來的5個月她有還錢但也還有借錢(中間說因為父親酒駕要借錢、自己被人陷害要借錢),就這樣來來去去最後總額是11萬。(有對話記錄和匯款證明)
 
之後那位小姐就開始躲避我,搬離自己父母的家,把手機號碼換了,網路也封鎖我,開別的帳號聯絡她,也馬上封鎖我。
 

已經寄了存證信函和申請調解委員會對方都不回應。
 

前幾天去她父母家找她,但只碰到她弟弟,說她搬出去了,而且她母親沒有被倒會和急需要錢,她是拿去買毒品,叫我快去告她。(有對話記錄)
 
目前有匯款證明、對話記錄、本票借據
 
今天她滿20歲了,我想去警察局提告對方詐欺,但怕當初她是我下面的小姐,所以借她錢會是因為有利益關係。

請問這樣可能會告失敗反而被告誣告嗎?這樣有可能是詐欺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1 05:31

被告誣告應是不致於,但要告對方詐欺也不容易成立,要想辦法讓檢察官認為你們之間不是單純借錢不還,而是對方客以透過借錢的方式訛詐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16: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詐欺罪恐有困難。

倘若您要提告,應該衡量之前的工作可能涉嫌刑法媒介性交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能會有不利於己之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江茂源 104-08-02 02:56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被告誣告應是不致於,但要告對方詐欺也不容易成立,要想辦法讓檢察官認為你們之間不是單純借錢不還, ... (恕刪)

謝謝鐘律師答覆

對方一開始是宣稱自己母親急需一筆錢、第二次說父親酒駕要借錢繳罰單不然會被關、第三次說自己被人陷害不繳錢會被關。

最後遇到他弟弟,他弟弟才答覆說,家中根本沒發生這些事情,是她把錢都拿去買毒品

所以才會往詐欺的方向想了...

江茂源 104-08-02 03: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詐欺罪恐有困難。

倘若 ... (恕刪)

 

謝謝曹律師

如果那間酒店只是單純的陪客人唱歌喝酒也會算媒介性交罪嗎?

江茂源 104-08-02 03: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 ... (恕刪)

 

謝謝-謝律師

因為對方現在惡意躲避不還錢,他弟又說對方已經把錢都買毒了,找不到她了,才想說往詐欺方向去告發她

江茂源 104-08-02 03: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 ... (恕刪)

 

謝謝顏寧律師

所以是建議先從民事訴訟開始嗎?因為對方弟弟說她已經把錢都拿去買毒了,怕民事拿到債權憑證,對方已脫產。就不能再告刑事

eason 104-07-31 21:32

各位law前輩 最近小弟遇到一個案例就是流行很久的 "廣西南寧 純資本運作"

起由是一位A朋友去大陸投資 投資內容A說了 副業是餐廳、房產等等 主業不能說

但是是由當地政府支持的 非犯法 非傳銷。(當面談的時候B有問A這些問題,A的回應是這些)

多少年可以賺多少巴拉巴拉的....

完全就像網路上分享的說法90%一樣。

唯一差別是去投資的另一項理由是

(因為A有寫一套股市交易軟體) 去大陸賣台灣人交易軟體的訊號。

而吸引B想去的理由為後者 也就決定去看看。

接著A請B匯款 由他的朋友(旅行社工作)代買機票 由於B相信A所以目的地也沒多問

畢竟信任A會帶著他。在最後出發日前2周 B就傳了LINE問A 此行的目的地是大陸哪個

省哪個城市、航班資料。 A回答是湖南 湘潭。

航班資料 國泰 TW->HK  2航站
         港龍 HK->長沙

到了出發日,因為B早到 就依照A給的航班資料去了第二航站 找國泰櫃台

這時才驚覺第二航站根本沒有國泰  這B打電話給A問

B:A是第二航站嗎
A:對阿
B:沒有國泰阿
A:我也不知道 你等等我 我快到了 (一副很緊張的口氣掛電話)

過個10分鐘  A來電
A:唯  B喔  我在#13 長榮櫃檯這
B:怎變成長榮
A:可能有改變吧  我也不知道
B:好 我現在過去 (這時心裡有底是詐騙,B就不動聲色等checkin完後看
是不是像網路上說的那樣 會改目的地。於是便會合一起check in )

此行一共4位;A、B、A的朋友C(帶隊)、A的同梯D
一起check in後,C給了B   TW->HK段的機票,卻自己保管4人的 HK->長沙 的機票
B發覺不對 應該有兩段的機票 於是便跟C要HK->長沙的機票

一開始C就很不想給"我來保管"的名義來推拖掉B
但是B很強烈要求說  機票可能有問題我要去請櫃台處理 最後還是拿到第二段機票
一看目的地"南寧" 這時候B很確定是詐騙 於是到櫃台辦理退票
但是退票必須由旅行社退票的動作。偏偏當天是禮拜六旅行社休假沒有人
於是此機票就作廢了。
想問的事是  B能否做些法律上的行動 去要回機票的損失及請假沒上班的損失呢
感謝看完此篇文章  希望給詐騙一點教訓

ps.有保留A提供的目的地、機票資料的LINE記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出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在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ason 104-07-31 22:16

由於我在機場時 沒有跟去大陸 所以我想我這部分無法告她詐欺背信

但是 針對因為無法退票手續 造成機票費用損失
是否可以提起訴訟 理由是當初跟我說去大陸的地點、城市及提供的航班資料(這些都有line對話紀錄)完全是錯誤。

而得到損失機票費用賠賞及請假無上班的損失呢

以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1 10:15

對方的詐欺行為跟您的機票費用等的支出間(及您所謂的損失)有無相當因果關係,可就這部份思考如何連結。

eason 104-08-01 16:12

我的觀點是 "因" 針對當初他跟我告知的地點及航班資料與實際的地點及航班資料完全不同

"果" 造成我的認知不同意此趟行程 而拒絕登機出國 造成機票費用及請事假扣薪的損失

是否成立?

您好:

若您能證明對方是在著手實行詐欺之犯罪行為,您支出的機票旅費及請假之損失當然可以請求。 若對於是否著手實行詐欺尚有疑問,您可以討論是否依民法第245條之1締約上過失之規定請求他方當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具體情況仍須依相關事證才能認定。
sdad 104-07-31 16:59

我在打英雄聯盟的時候,敵方的戰隊標籤叫林柏睿,我打輸不高興就說 開外掛逆林柏睿   然後就打 我是蛇精男林柏睿 然後再打 我是拉雞狗,他說要找網路警察報案,我該怎麼辦,警察會來我家找我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1 11:28

建議審慎應對並考慮看要否與對方和解

阿龍 104-07-31 13:04

律師們好

想請問您們

我逛大賣場時,因錢帶不夠,但有想買東西送給父親

因而一時腦筋不知被雷打到還是怎樣,起了貪念

糊塗的把東西藏匿於包包內,而犯下偷竊罪刑

當天檢察官偵查庭,因念在我是初犯且沒前科

直接釋放,但她告訴我記得去取得大買場諒解(和解)

但我在網路上爬文,貴賣場似乎公司有規定不和解且不上訴

我還是想試試帶著悔過書及誠意去跟他道歉並取得諒解

但我還是擔心假如和解不成

我之後假如開庭會被判以怎樣的罪刑

而我幾個月後要當兵會有影響到嗎?  謝謝

您好:

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竊盜罪是公訴罪,即使您與賣場和解,賣場是無法撤回告訴。但依您所述,檢方是覺得您的罪行輕微,只要您與對方達成和解檢察官即可依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即使雙方無法和解,檢方必須將您起訴,您依然可因犯後態度良好或罪行輕微等,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將判罰金刑,不用被抓去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1 22:53

建議還是尋求和解,若真的無法和解,至少也請賣場代為轉達您之犯後態度良好,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

阿龍 104-08-01 00:44

律師您好!! 謝謝您熱誠的協助及細心的回覆我的問題 今天有嘗試與店家和解並帶著悔過書 但賣場的主任告知他們主管不再 而我也有跟主任道歉,但他說依他們賣場的慣例 是不會和解,全權交給司法 但他有告知禮拜一他們主管會上班(但主任說主管給的答案會跟他一致!) 我想禮拜一再去找一次主管道歉! 接下來請問我還可以嘗試什麼辦法尋求和解途徑? 在此再次的深深的感謝您抽空回答我的問題 我想再問,我如何跟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而我在9月可能就去當兵(義務役) 假如這期間收到傳票(應該是傳票吧!?) 我該如何解決此問題? 可能又要麻煩您   謝謝  

阿龍 104-08-01 00:49

謝謝顏律師的協助

今天已到賣場想找他們主管道歉

但主管已下班,只跟他們的主任詳談

並有告知我的悔意,也有攜帶悔過書

但他再三強調公司不會介入司法,開庭需要什麼他們就提供什麼

我帶去的悔過書有見證人部分,他也說他們不能簽名

請問顏律師我還有什麼可以尋求和解的辦法?

我都願意想嘗試看看  謝謝您的協助!!

法律小學生 104-08-01 01:3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目前顯然沒有辦法取得和解

             而竊盜又是公訴罪 建議你還是要往向地檢爭取的方向施力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Msp 104-07-31 08:15

您好律師

我在去年年中結婚,婚期快到時前夫突然說要離職,當下他說因為被其他公司挖角所以決定離開現有公司 ,但後來他並沒有去上班,並告訴我決定自己接廣告案子(他原是廣告業務)並說還有額外跟親戚投資,每月至少有12萬收入,並對我家生意有興趣,希望可以一起學習

當時認為他確定有固定收入就好,也沒多想,還辦了一個共同賬戶,打算定期存家用基金跟未來育兒費用

但始終沒見過他有匯錢進去,每當我詢問時,其中已工作需要為由不斷跟我借錢,我對此行業一竅不通,當下覺得自己老公不會騙自己,於是覺得他工作不順利,能幫就幫,但好幾個月過去,每次我問起他總是有其他藉口,後期常常因為此事吵架

沒多久後,當時有個銀行優惠 ,我媽媽見了覺得不錯,於是單純的想是自己的女婿沒關係,就去跟他開個共同賬戶,錢是媽媽的,媽媽也跟銀行員講明, 此金額沒有要讓他拿來使用,只是暫時放在這個賬戶中,沒想到他卻自行申請網路轉賬,自己轉了錢出去,私下還打電話銀行員說不要去跟媽媽說,後來火包不住紙,才跟媽媽坦誠,錢是他領走的,並表示“只是想說試試看那個賬戶是否能正常使用”,並承諾隔天馬上會把錢歸還給媽媽,沒想到隔天不但沒歸還,還又在領走兩萬,跟我媽媽說是他朋友需要,他要借他朋友收取高額利息,當時媽媽聽了感到很可怕,覺得他似乎很懂得高利貸的運作方式,而我與他的共同賬戶,因為放了一筆定存,錢是我的,在未通知我的情況下,把裡面的利息幾乎領光

甚至偷拿我領出放在家裡的現金,我實在忍無可忍,認為它行為偏差太嚴重,因此提離婚,此時他身邊有朋友發覺不對勁,才來跟我講了一些他的過去,說他常常到處裝可憐騙人錢,也欠前女友錢不還,而且非常愛賭博,賭得很大,曾跟高利貸有來往過,以為他願意走入婚姻是因為真的改邪歸正

事後跟我前夫談的時候,他坦誠他過去的確愛賭博,但是已經在認識我之前戒了,欠前女友的錢,他爸爸有在幫他還,工作方面是一開始有接案子沒錯,但是後來覺得沒辦法打理讓給別人了,他將所有的錢給了他一個做賭場的親戚,說親戚答應他會給他高額紅利,結果都沒有,還一直虧錢,所以他才一直投錢進去,想補回來,在四月中他親手寫了一張借據,沒有蓋手印,但是他的字跡跟簽名,期限是5/31,但期限到後一毛錢也沒還,還嗆我說,那只是他的字跡不能證明什麼,沒有法律效益,而且錢是共同賬戶,他本來就可以領,所以也不算盜領,拿家裡的現金,我沒有裝攝影機,沒證據,所以我不能對他怎樣

後來他又為了想挽回婚姻,試圖示好,要跟我寫另一張借據(這張借據金額較小),這次有蓋手印,原先他媽媽說要負責任,並非沒有不管,後來卻表示,因為我們離婚了所以不乾她的事情,當初說要負責是希望能付了錢了事保持婚姻關係,令我非常傻眼,連家長都可以這樣不守信用,而且始終沒有向我家道歉,現在過了三個月,我都要不斷地一直催,他才匯一點點錢來,從來都沒有按時繳,我不催,他就當沒事,令我實在覺得身心疲憊,因為他離開後,我才陸續收到很多應該是他要繳的賬單費用,他匯給我的錢只夠繳這些,真正欠我的本金目前大概只還了幾千塊,幾乎是沒還的狀態

另外,後來他朋友有告訴我,其實早懷疑他對我本來就不安好心

當時朋友聚會時,朋友覺得他對我比他歷代女友來的好,並問他怎麼對這個比較特別,當時他就回答說“她家做生意的!”,而在婚前兩周就突然說要離職,跟我講說他爸爸有幫他存一筆錢,結婚後就給我們,還要拿來買房子,因自己知道不善理財,未來錢也都歸我管,也訂了一台BMW車子(後來他還po在fb上表示牽車)當下並沒多想,並非為了錢而跟他結婚,認為他有正當工作,而且家裡也準備一筆基金,兩人一起打拼存錢也沒什麼問題

誰知道後來車子是騙的,爸爸替他存的錢也是騙的(問他媽媽說不是有存一筆錢要買房子,對方媽媽說早被他花完了!) 問說會賭博?他媽媽居然說 偶而一兩千塊 小玩而已啦 ,但我前夫有跟我坦言他曾賭掉一千八百多萬, 他的父母知道卻什麼都沒說,也沒阻擋這門婚事,甚至幫忙一起騙,當初只跟我講了一句 他沒有存錢喔,沒想到從頭到尾所有都是騙的,根本什麼都沒有,現在因為連他的家長也擺爛不願處理,簡直是幫兇,我實在很崩潰,每天為了這事情都睡也睡不好,精神狀態很差,我同時也懷疑他以為我家做生意的所以很有錢,所以才一直演戲對我很好,好騙我結婚,請問這樣可以告他詐欺,騙婚,及造成我精神損失,並要求當初結婚的見面禮全部討回嗎?實在覺得這整家人都非常可惡,深感覺得被騙婚

如果我要告他,有哪些是可成立的罪行 ? 程序我要如何走?

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09: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的部份可以依據借款關係請求還款,訴請法院命對方還款。

2、刑事的部份可以嘗試提告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3、不過您的問題會是證據,尤其是倘若要告刑事詐欺告訴的部份,因為事實經過攏長且複雜,要看有哪些事證可以支持,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Msp 104-07-31 10:10

律師

我想請問他一共寫兩張借據給我 其中一張是他的字跡但沒有蓋章,只有他字跡與簽名,這樣這張是否也能當證據要求還其內容金額?還是就像他說的 沒蓋手印等於沒有法律效用?

如果要以比較不麻煩的方式 您會建議我先提出支付命令假扣押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以對方之借據至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異議,即轉入民事訴訟;若欲聲請假扣押,需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如錄音證據,再具狀向法院聲請之,亦須繳納擔保金;若欲提出刑事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1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以對方之借據至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異議,即轉入民事訴訟;若欲聲請假扣押,需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如錄音證據,再具狀向法院聲請之,亦須繳納擔保金;若欲提出刑事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03 13:46

您好:

您的情形需分民事刑事的狀況來處理。

1、刑事方面可提告詐欺,您可選擇向檢察官或警方提供上列事實及證據提告,亦可委由律師代您寫告訴狀提告,如檢察官受理並起訴後,可另向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損害賠償
2、民事方面可選擇以支付命令向其請求返還借款證據的話至少須附上當初他簽的借據,如對方有異議將會進入起訴階段。您亦可直接起訴請求其返還借款為之。

不管刑事民事方面有需要,皆歡迎來電或親自來本所詢問 

Kaltu 104-07-31 03:22

大家好,我是剛滿18歲的大學生。


昨天晚上回家時檢查信箱發現裡面有一張A4列印紙上面寫請我三天內到轄區警局領取司法文件,沒有署名承辦員警只有蓋轄區警局印章。
收到警察局不具名文件母親非常緊張晚上十點半馬上飛車前往警察局詢問,由於沒有署名不知道是誰發的文件,查了班表和負責區域人員之後才用Line通話聯絡已經下班的員警東翻西找找到三四張文件。


值班警察拿了其中一張給我其他的拿在另一名員警手裡
但沒有讓我細看,所以只看了一眼拿在櫃台值班警察手裡的文件,記得有?妨礙名譽?字樣,是台北文山分局發出,而我在高雄的一間派出所。
迫於父母與員警壓力,我沒有時間細看就在員警手指的地方簽名,所以沒有看到對於我的稱謂為何。


簽完名之後這張文件隨即被收回,我根本不知道我簽了什麼。
遠遠看到另一名員警在一張印有表格的紙上應該是?已通知本人?或者其他類似陳述的地方打勾。


臨走前給了我一張標準的警察局通知單,上面只有刑事案件和到案時間,到案時間已經是兩天前(7/29下午兩點)了。
值班員警電話連絡台北文山分局之後跟我父親(不是跟我)說後天下午直接打通知單上的電話跟偵查佐聯絡。 


剛剛在網路上到處找資料的時候發現,似乎根本不應該理會完全非正式的?通知領取?文件,也不應該簽一張我根本不知道是什麼的文件,我有哪裡做錯了嗎?

我後天要打那通電話嗎?
如果他要求我從高雄跑到台北辦事情一定要去嗎?
其他問題文有律師說修法後沒有正當理由可以直接請檢察官開拘票,沒有錢上台北可以算正當理由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1 05:41

可先回想一下先前是否有與人有紛爭,另警方傳喚建議還是要到場,請您打電話聯繫就是要您跟中山分局約妥時間做筆錄

Kaltu 104-07-31 14:1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先回想一下先前是否有與人有紛爭,另警方傳喚建議還是要到場,請您打電話聯繫就是要您跟中山分局約 ... (恕刪)

所以沒有辦法不跑整個台灣上台北作筆錄嗎?

Yiayia Qiu 104-07-31 00:28

您好,本人在於去年十二月份受到網路詐欺因而報警備案,遭詐騙金額是新台幣一萬元整,目前在7/30收到高雄地方法院的簡易判決通知書,以了解詐諞成員的車手遭到判刑罪名成立,不過對於主嫌正犯以及受害者賠償金一事不甚了解,再者開庭審議地點是在高雄,但本人家住大台北地區,請問我該如何拿回自己所遭詐騙金額以及賠償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1 05:46

實務上有認為詐騙集團成員不分角色都必須對所有詐騙金額負責任之認定,若有知悉詐騙集團成員,即可備齊資料,對該名成員提告求償

Yiayia Qiu 104-08-01 13:3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請問如果已掌握被告的基本資料(如姓名及身份證字號等),無論被告身處何地,我能向當時承辦我報案的警局提出告訴嗎?

Yiayia Qiu 104-08-03 03:17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關於一開始本人所陳述的問題,目前已決定提告,因在收到的簡易判決書上所記載若原告或被告不服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十日內於該地方法院提起上訴,該判決成立是在7月22日,但本人收到判決書通知取回是在7月30日,想請問在訴狀中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條款是否適用於此案?另外如果開庭是否一定要親自到高雄地方法院出庭?

威尼斯 104-07-30 13:11

各位律師好 ,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前些日子,我因普通重型機車引擎動力相關問題有跑一趟機車行去做維修處理,由於該店家是經由朋友認識而去,本人故因此覺得比較放心前去消費維修,在維修檢驗之當下我有提供出我的質疑點,但該店老闆不予採信,而直接打開我的傳動系統去檢視,拆下後就直說傳動內部零件已經老舊需通通更換,我因預算考量並無答應全部更換之要求,而只更換其中4樣,因為相信是認識的,也相信開價是合理的,就更換下去,哪知更換後去騎乘也只比原來在順暢一些,並無改善我原本之問題,但該店老闆卻說這是正常的,因此就結束了維修之過程。

因為本人不採信又親自找了其他家機車行給老闆詢查問題,別間機車行一查就知道是引擎上方的化油系統供油模組損壞,故叫料更換後動力完整提升,也就是說原本不該換掉的東西卻因為沒查出真正問題而花大錢更換掉,故就去查詢被更換料件之價格,不去查價還不吐血,一查才知根本花大錢去維修,例如A店只需3千元即可更換B店甚至於2千8就能更換完成,我卻花了將近5千元在該店維修!而且用料與AB家兩店都相同的物件。

重點來了,我因生心不滿,故於網路論壇發起我該次維修消費之內容想提供其他網友或是其他消費者別因此花冤枉錢,但我發文的內容與標題通通未提到該家店的店名與地址也沒有用影射之名稱提到,但因為有網友用私信發問說是哪一間店名,我因出自好意又私信回覆該機車行的店名,結果該機車行拿著我的發文之內容與私密信件中的店家名稱向警方去控告我妨害名譽(毀謗罪),首先我想請教一下各位律師在此狀況之下此罪嫌成立嗎?

PS:我說黑店的內容全部都是事實,甚至於我可以請其他店家開立維修費用之清單(不止一間以上),來證明我的確有受不明之冤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0 1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確實可能構成名譽的侵害,不過是否符合免罰事由,則必須依據您實際張貼的內容來做綜合判斷。

倘若對方確實提告,可以進行和解,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1 06:11

建議您可以多詢問、搜集是否有其他人有相類似的情形支持您的說法。

Joseph 104-07-29 21:42

各位律師您們好:最近看到臉書有一篇在罵我們家是怎樣的文章,是我對面的鄰居在PO文的!!因為我家人不想理她,可是我覺得她造謠太超過了,我想知道她在網路上公開這樣說我們會觸犯到法律嗎? 煩請各位律師解惑~感謝!!
以下是她PO的全文如下:

「剛剛自來水公司來安裝水表,等今天水電師傅來接水管到家裡面就可使用了,大家看清楚了嗎,路面上新舖上去的柏油路都是屬於我的地,最右邊點白點的地方就是我的界址,地籍圖上面標示的很清楚往右邊過去還有1.8米是屬國有財產局真正的道路地,對面的惡鄰自己違法將自己的住家蓋在國家土地上還欺負恐嚇我單身一個女孩子要裝自來水要給他們5萬元,真的是有夠惡劣,害得我連哭2天,還好!感謝憐憫人的上帝保守看顧,神的公義得以彰顯,膽敢欺負壓迫孤兒,除非你們真心到神面前認罪悔改,痛改前非,保證從今以後不會再欺負村莊裡的任何一個人,阿不然你們真的慘了,看神饒不饒你們!有看到嗎,我還忙到自己背農藥桶再噴樹木,你們是沒看到我很忙嗎?你們怎麼會有那麼多的美國時間去想要用什麼方法去恐嚇騙人家的錢,我們是欠你的哦!當我們是搖錢樹哦!兩夫妻要錢好手好腳不會自己去賺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9 22: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所指摘的內容很明確,但是對象不夠明確,對方是在哪邊張貼的文章?

2、建議可以合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撤文賠償,否則依法提告

Joseph 104-07-29 23:2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所指摘的內容很明確,但是對象不夠明確,對方 ... (恕刪)

律師您好,對方是在個人FB上公開PO文的,所以無論是否認識她,都看的到她PO文的內容,因為她的鄰居只有我們家這一戶(就唯獨我們這一戶而已) 所以很明顯對方是在指我們(惡鄰居),所以請問曹律師,她是觸犯了公然侮辱毀謗嗎?  感謝!!

小石 104-07-29 21:03

網路上有人罵我三小,,然後我說自己的錯罵別人三小,垃圾嗎? 然後她說已截圖然後要告我。這樣有構成毀謗嗎?還是她自己本身也有錯?要告的話她也會吃虧??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0 07:54

要看是否在公開場合為此辱罵行為而定。

新北市一名25歲的年輕男子,在臉書張貼警告訊息,要朋友晚上別出門,因為有人相約5號晚間在中和熱炒店談判,還PO上滿桌子槍枝的照片,由於訊息不斷被轉貼,加上日前才有網友拿舊照片移花接木,散佈不實治安事件,弄的人心惶惶,警方慎重找來PO網當事人查證,發現一場烏龍。

 

25歲的許姓男子說他很後悔,即使頭戴紅帽、口罩,還用手摀著嘴,就是不想被人認出來,因為5號下午他在臉書散布不實訊息,奉勸今晚少出門,對方約在中和熱炒店集合,還PO了張桌上放滿各式長短槍的照片,訊息被轉載弄人心惶惶,警方趕緊把人約談到了解。

 

原來一切都是烏龍,照片移花接木訊息聽來的,男子辯稱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觸法,警方訊後依「恐嚇公眾安全罪」移送。

 

其實暑假剛開始,包括新北市三蘆、雙和都有類似不實流言,使得民眾不安,警方呼籲不要隨意分享或轉PO訊息,以免惹來官司。

 

新聞出處: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507/201507061632977.html

 

華視 – 2015年7月6日 上午6:00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151條定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件許男或許雖悉出於善意而奉勸公眾少出門,惟依其所發表之內容整體以觀,仍有可能成立以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公眾,而致生危害公安之恐嚇公眾罪。故於網路上發表言論或張貼訊息之行為實應謹慎為宜。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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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小草 104-07-29 19:09
律師您好,日前在網路遊戲中因技術問題被人直接公開罵狗罵廢物,但來不及存證。 後來對方比賽結束竟又私下密我繼續罵,但這次我有存證,我請他道歉他說道你媽,罵我是廢物是狗是不是欠打。 這樣私密不算公然侮辱罪算什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9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訊為非公開之場合,不構成公然侮辱,若您有對方於公開場合辱罵您之截圖,方有機會成立公然侮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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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0 07:56

就公開部分對方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VIVI 104-07-29 14:54

您好~請問在網路上賣曼秀雷敦軟膏被衛生局通知要罰款,因是我出國玩幫朋友買,朋友不要了才放上去賣才1瓶,結果衛生局打來要罰款3萬,請問該怎麼辦?

鄭阿明 104-07-29 01:44

律師您好!在網路拍賣中我跟一位(賣家A)購買商品,發現人還不錯,價格也可以商量,於是跟他有些微熟悉認識,2014年有幫他推銷商品,並非與我買賣,有請買家直接跟(賣家A)聯絡,不過交易也有完成!

有時候跟(賣家A)買東西郵件寄來的時候,他放別的買家的東西一起寄來請我幫他面交。

本身此(賣家A)都會開一些預購商品單,付訂金或全額,後來2015年4月此(賣家A)開始找不到人,大家都知道被受騙了,本身我也被受騙,得知消息保守估計大約有100萬以上。

到了2015年7月我收到一張分局通知書,上面的案由是詐欺刑案件,不過我在2015年時已與此(賣家A)無任格瓜葛了,不知道為什麼還會牽扯到我,因為我真的是無辜的,請律師幫我解惑 謝謝你....!!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9 06:14

不無可能被害人數眾多,警局逐一傳喚做筆錄的關係所以才拖到最近。您只要屆時到場,據實陳述即可。

Deniz 104-07-28 23:27

今年2015/02月份從591租屋網看到一間雅房出租,上面內容寫租金包含電費,水費,瓦斯費。看屋時我有提問是否如網上面所述,都有包含,對方回答是,都有包含。當下我付了訂金,說好要簽約,但遲遲沒簽,租金我都是用匯款的。

我租是家庭式,有三間房,其中一間是我住的,一間是租給我的人住的,第三間是一位女室友。住第二個月開始,租給我的人說,瓦斯一個月只能一桶,超過一桶就要收費,跟當初說的不合。

電費部分到六份說大家可能會吹冷氣,所以電費單若超過2000元的話,超過部分要平均分擔,但在六月中時,她卻通知我要多收500補貼電費,說另一個室友沒用冷氣,所以只跟我一個人收500元補貼,我覺得怪怪的,所以提問電費是多少,他說1900,由於相當不合理,所以拒絕了,對方拿我沒轍所以也沒繼續強迫我。

這個月7月,我在家客廳發現租屋契約,原來租給我的人不是房東,且她的契約上也寫明不能轉租他人,最後有原房東的姓名和身分證號,沒電話,所以我也無法聯絡到原房東。而且到目前為止,租給我的人還理直氣壯堅持說她自己就是房東,且她跟另一名室友有簽租屋契約,另一名室友也知道她不是房東。這個月,她通知我只能租到8/10,有問我會否續租,我說不會。因為畢竟知道他是房東沒允許的轉租人,這樣太沒保障了。

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能跟這個人要回我這半年的房屋租金嗎?

畢竟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住進來,且和當初網路上寫的內容不一樣(我都有截圖),有種被騙的感覺,還很奇怪的是,我的存摺本上匯款記錄的名字和她現在的名字是不同的,而且三不五時就要敲我房門打擾我,在我不在家的時候也沒經過我就開我的房門看我的房間,這些都是有對話紀錄的。

您好:

租賃契約債權契約,不以有所有權為要件,就算是違法轉租還是有效的,只是原房東可依民法第443條第2項規定終止與二房東間的租約而已,所以您無法請求返還6個月的租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9 08:10

您固然無法向非真正房東要求返還已付租金,但真正屋主也無法要求您付房租,他只能對非真正房東請求。

Deniz 104-07-29 13:51

律師你好,先感謝你的回覆,我想請問我在不知情情況下租屋房租,且租屋內容與事實不符,轉租的人一樣堅決他是房東,那請問這樣構成詐欺嗎?

且我沒跟轉租人訂定任何契約

Deniz 104-07-29 13:57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固然無法向非真正房東要求返還已付租金,但真正屋主也無法要求您付房租,他只能對非真正房東請求。 ... (恕刪)

律師,感謝您的回覆,我是想跟轉租人要回房租,因畢竟轉租人並沒有對我據實以報,讓我付了錢並且只能被迫退租,這樣我不能以轉租人欺騙的名義跟轉租人要回我的錢嗎?

 

 

您好:

本件是租賃糾紛,不會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Mize 104-07-27 14:58

您好!!

請問我在昨天7/26日 凌晨騎乘機車(無肇事)被酒測值為0.56,按公共危險中午被送士林地方法院,在簡易法庭中我有認錯因為我是初犯所以也沒什麼經驗我只回答法官詢問的問題也表示認錯,想請問這酒駕案件在網路上有人說日後會成前科紀錄,有看到初犯可以申請緩起訴可以撤消前科紀錄,想請問緩起訴要如何申請?剛有打電話給士林地檢署,他請我後天在過去他說因為案件作業沒這麼快,到時候在問案件編號寫信給法官,請問這樣的程序是對的嗎?

士林地檢署服務人員也表示說緩起訴要看法官願不願意給,目前不知還有什麼更好方式處理?緩起訴很難申請嗎?

請各位是否能為我解答~萬分感謝!!!!

一、    就閣下所述酒駕刑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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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7 21:03

緩起訴聲請的對象是檢察官

若想要聲請緩起訴,建議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避免檢察官不開庭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就沒有求情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7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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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庭 104-07-27 13:15

律師你們好.我是聾啞單親媽媽.我有一個小孩要養.去年因為要生活..養小孩.所以我在網路上有人跟我分享外匯.雖然他表明說每家公司會有風險.不保證這公司沒風險.但我自己接受去投資.然後上線說如果想多賺就多推廣.然後有一個陌生也想了解.我解說後也說明每家有風險.請他自行評估.對方也決定要投資.最近公司發生洗錢...所以公司跟銀行在處理.而我們投資人都在等消息.有一個人說每次拖時間.要我上線給他連絡方式.他不給就是找我討.可是我們是受害者啊.當初有表明說有風險自己評估.我沒強迫他.說要走法律途徑..我該怎麼辦呢?另外上線有說開戶和提現要收服務費.上線叫我先收齊服務費.然後匯給他.雖然他們投資是匯到公司.服務費匯到我這.因為要收齊再匯給我上線.我不知情啊...我有小孩要養..我不能坐牢.也沒能力賠錢.我是受害者.而且我自己投資如果公司跑掉.我自認倒楣.也不會去找誰告..但有一個人要靠法律途徑解決.我該怎麼做呢?

1.您現在要開使搜集相關證據, 如對話等等

2.如此公司為詐騙公司, 您有可能也被告詐欺或是從犯

3.你們在投資時, 是否符合金管會規定或是有合約書簽定

4.由於您也有金錢往來, 所以有可能被凍結帳戶

您的狀況非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處理,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甄庭 104-07-27 13:43

可是我已經刪掉我們對話了.怎麼辦.

DavidWu168 104-07-26 21:53

本人的遊戲角色ID:ABC 與某位網友的角色ID:XYZ
網路遊戲中常常爭奪寶物 結果發生以下情事
1.該網友使用ID:XYZ 私訊本人的遊戲角色ID:ABC 
   說:ABC是垃圾
2.該網友使用ID:XYZ 在公開頻道說:ABC是垃圾
以上本人都有截圖  也有跟遊戲管理者申訴
可是遊戲管理者不願意處理
請問我該如何保護我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6 22:15

您好,私訊不會有妨害名譽之問題。

但若在公開版面罵特定人垃圾,就會有妨害名譽之問題。

胖仔 104-07-25 07:27

我是胖仔....

因為當初是要辦貸款..所以才找上網路...沒想到是詐騙集團..

因為他說我有沒有薪轉...我說沒有...他說要我把卡片寄去給他..

他要幫我做薪轉...我那時候連想都沒想..就寄去給他ㄌ...

這樣也會有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在實務上仍很容易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胖仔 104-07-25 07: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在實務上仍很容易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恕刪)

 可以直接打給律師您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5 23:16

您好,可能會涉及幫助詐欺之問題,若法院認定成罪,大概會被判兩個月得易科罰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5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與對方連絡之證據,說明您亦為受害者,嘗試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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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仔 104-07-25 01:49

網路詐騙集團洗錢變人頭帳戶.那時候甚麼都沒想把我ㄉ郵局卡片跟雙證件影本都寄給他.結果要去掛失的時候已變成警示帳戶.作筆錄的時候.已有4-5人被騙錢.錢都匯進去我ㄉ戶頭了.現在8/6號要開庭了.我要怎麼應對.? 我也是被騙的那一人....這樣會不會被判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情形仍可能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本件應先釐清當初為何您是把帳戶及提款卡寄給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5 12:14

盡可能導向您也是不知情也是受害者的方向去答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5 23:39

您好,可能會被以幫助詐欺之方向偵辦,若成罪,實務上大概會判兩個月可易科罰金

小葳 104-07-24 23:01
高中時期因為家裡環境不好去讀了建教班 三年內存了不少錢 因為有想到之後要買房子 畢業後當完兵又回到原本工作的地方繼續努力 後來想說差不多可以買房子一家人一起住(之前家人就常常為了錢起爭執)想說環境改善了應該會比較好 後來頭期款母親從我簿子領了108萬 加上她的32萬 我自己貸款貸了250萬 買了一棟房子 四年半以來到現在家裡一切水 電 網路 電話費 過節等也都會給他們錢 房貸也都是我自己在承擔 隨著房貸越繳越少 近兩年父母親卻動不動就打電話來亂 傳訊息恐嚇威脅 甚至到我工作場所亂 而女朋友也常常被潑及到 他們希望我把房子過戶給他們 好讓我哥哥跟弟弟下半輩子不用為了房子的事情擔心(本身母親就有一間房子) 近期我申請了保護令 結果他們也去申請 也開庭了 可是他們卻在法院一起說謊說我打他們 當時是他們跑去我工作場所亂 當天回到家又故意擋在我房間門口不讓我進房間 後來我女朋友進門我母親拉扯她的衣服跟頭髮不放 情急之下我咬了我母親要她放手 經歷了這些事我選擇先搬出去 可是我想把房子處理掉 畢竟是我花了8年的時間努力來的 有溝通過如果賣掉會給他們一半以上的錢希望他們不要一直來亂 可是它們卻變本加厲要我搬出去 房子過戶給他們 地契也在他們那 如果我想處理請問有什麼比較好的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4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可請求對方返還房屋給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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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5 1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直接出售該屋,有部分的買家會願意購買。

2、倘若沒有買家購買,則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搬家,然後再提起訴訟請求遷讓房屋

3、保護令的案子倘若還可以救濟,建議不要放棄,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否則對您日後影響甚大。

有有 104-07-24 19:49

網路用BT下載電影 只是單純的自己看並無買賣  警局來電說 我被告要求我去警局做筆錄 請問到警局該如何應答 該注意甚麼 多少何解金為合理 此刑責為何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其實是否會構成侵害著作權仍有疑義,當然若您不想進行冗長的訴訟程序,和解當然是一個方式,可以先看對方所提出之和解金額,再來進行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的問題,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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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4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涉犯法條可能為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之侵害著作財產權,又該二罪依同法第100條之規定,為告訴乃論罪,是此,可藉由與對方談和解,換得對方撤回告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4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與著作權和解,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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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邱 104-07-24 14:59

請問一下:因我頂了一家服飾店,因在合約上有寫客戶資料及網路社團要轉交給我,前店長也有給我,但是他又在網路上新開社團賣東西一樣服飾,這樣他有算侵佔背信嗎?

抱歉少打一樣,網路上的客戶也都一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4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沒有約定,對方不可以經營相同事業或是繼續與客戶往來,也沒有其他欺瞞行為,則尚無違法行為。

小邱 104-07-24 15: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沒有約定,對方不可以經營相同事業或是繼 ... (恕刪)

在請問曹律師網路上他的客戶跟我一樣,客戶資料不算是我跟他買的嗎?

LILIAN 104-07-24 13:00

律師您好~我工作是行銷美編,在某間公司任職期間替公司訂購行銷所需產品,但我離職後公司倒閉老闆跑路了,那筆產品的款項並未付給廠商,於是廠商依訂購單上我簽的名子告我詐欺,我已被法院傳喚諮詢過一次了,目前又收到一次傳票要去諮詢,但我是聽主管交辦才去訂購那產品,公司有會計部門付款是由他們付,他們沒付款我也不知道阿...最近又看到有人PO文在網路上說那家倒閉公司是惡性倒閉詐騙之類的,並把我全名打上去...造成我非常大的困擾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求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不致於會構成詐欺罪,且您也只是公司的員工,基本上也無法跟您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LIAN 104-07-24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不致於會構成詐欺罪,且您也只是公司的員工 ... (恕刪)

謝謝律師幫助,那請問廠商在網路上PO那樣的文章是不是會犯法...因這案件還在跑法律程序,且他那樣把我全名打上去可能會造成我日後找工作的阻礙...

你原為公司的員工,對於公司會倒閉或不付款如果沒有同謀,則因為你沒有不法所有的意思也沒有使用詐術的行為,所以你的訂購行為並不會構成詐欺犯罪。

其次,對方的PO文屬於有意散布於眾的行為,對方應該也知道你不是共犯,只是想要逼你或公司出面賠償他們的損失。對方的散布消息行為,其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且就你的部分與公益並沒有關係,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你可以蒐集對方PO文等證據,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起加重誹謗的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LILIAN 104-07-24 14:1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原為公司的員工,對於公司會倒閉或不付款如果沒有同謀,則因為你沒有不法所有的意思也沒有使用詐術 ... (恕刪)

萬分感謝律師的回覆

紫幽 104-07-22 15:17

於民國102年8月左右,以前學生時期打工的主管(後稱前主管),詢問我是否要借錢給他的客人,然後我每個月就會有月息1-5%左右的收入,一開始金額一萬元左右,扣除利息後匯款給?前主管,例如借款一萬的話,扣掉5%(500元),匯款到前主管帳戶9500元,等到下個月的時候就要付我利息500元,原本一開始只打算借出幾萬元就好,可是我前主管非常會拜託,說他的客人急需用錢,利息又高,所以直到102年12月累積13萬元的借款,已經快超出我的能力範圍,我就跟我前主管說,我已無能力繼續借款,且已經好幾個月未付息給我,於是我要求償還全部本金跟積欠利息,最後在103年2月償還前欠利息及本金,尚餘七萬元,然後是以前主管個人名義跟我借用。

但是之後就推託投資失利,加上丈夫過世等,一再拖欠,直到103年9月,我口頭提到要提起訴訟,才因而還我兩萬元,但直到目前,所欠的五萬元就一直不償還,我原想收回本金就好,利息不算也可,但面對這樣的態度,想連本帶利取回。

請問:

一、我只有網路銀行的匯款明細、line對話內容和雙方往來簡訊,是否可以當作舉證?簡訊無提起金額

二、如果我要要求利息,是否可以依照法定年利率5%請求?

三、我若要走法律程序,那應該聲請調解?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支付命令

四、我只知道前主管的工作場所、手機號碼,但不知對方的戶籍地和身份證字號,那我該如何填寫訴狀或聲請狀?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匯款明細、line對話內容及簡訊等內容均可作為證明對方確有積欠債務

二、若雙方未約定利率,仍可要求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三、因對方積欠金額不大,可先試著發支付命令,如對方無異議即可強制執行。

四、不知戶籍地,可先填寫對方工作地,再請法院以手機號碼查明對方地址。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紫幽 104-07-28 09:25

 林裕智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熱心回答

我想再請教您,如果我申請支付命令,是否需要同時申請假扣押?只是我的金額真的不大。

強制執行時,如果對方只有動產,是否也可以強制執行?

小涵 104-07-22 11:16

各位律師您好:

我老公被姪女告傷害經查證已到地檢署,但尚未收到通知要上法院,目前雙方有意和解,請問要做什麼動作才能完全撤銷傷害告訴案件,還是已經來不及一定要上法院這個程序?

另為求自保,請問各位律師,以下是姪女在網路散佈的不實文字,可否告她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1.不要把阿嬤當作老人癡呆,把所有事都賴給她,每次放到冰箱壞掉的東西都說是她用的(事實證明.有證人:就是老人家把東西塞到冰箱不肯丟,要煩請小姑丟才可以,不然老人家會不爽)
2.為什麼阿嬤過年要包紅包給兒子媳婦一個人$xxxx,我很好奇你們怎麼收的下來,你們不是有在賺錢嗎,真的很扯,她的生日或母親節你們有打過一次電話或幫他過生日嗎,晚輩沒拿錢給他就很扯了,怎麼可能還要她的錢阿(事實證明:有幫老人家過,證人:一堆)
3.帶阿嬤來醫院看病,最好她沒事,不然我和妳(指的是我)沒完沒了,你和她住一起也知道他生病也不理他,你們自已去看醫生也不順便帶她去,姓x的(指的是我),要跟我嗆,你年紀還比我小,我還會怕你嗎,不要叫你老公出來壓我,你們沒資格說要打我,只有我大舅舅和大舅媽才有資格,你們自已平常對老人家怎樣你們自已心知肚明,平常如果做的好,我會這麼肚爛嗎,我沒做錯事情也不可能跟你們道歉(事實證明,沒有不理老人家,沒有不帶她去看醫生)

以上的言論才會導致姪女回阿嬤家跟我老公起爭執,姪女失婚三個小孩還酗酒,因領政府補助跟本不需要工作,在家裡很閒,所以一直管閒事,三五不時回來鬧,真的快要受不...請各位大律師幫幫我吧,給我點意見,謝謝

您好:

和解同時言詞或具狀向檢察官表示撤回告訴。如已經起訴仍可向法院撤回告訴。 您當然有權利對您姪女提告,但是您該考慮是否要以這樣的方式處理紛爭,法院裡親戚間因互告而奔波於途數年、十餘年的情形屢見不鮮,建議您改用調解或協調之方式處理。

您好

若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建議雙方白紙黑字簽署和解協議書,通常是約定一筆和解金或者道歉,看雙方協商結果而定。

特別提醒注意,建議我方付錢或道歉後,對方要同時交付已經簽字用印的撤回告訴狀給我方,我方可以遞狀撤回告訴,避免對方收到錢後,甩賴不去撤回告訴。

和解協議書與撤回告訴狀攸關雙方權益,用語宜謹慎,避免將來節外生枝,建議委託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若要與柯俊吉聯繫,貴方可以在臉書留言、發訊息,或者直接致電、發電子郵件方式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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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a9521415 104-07-21 08:31

對話紀錄(我,說要告我的是B,其他3人分別為C.D.E)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C:別吵

我:你一職搶我冰阿          (我直在遊戲中真的打錯)

D:你搶路耶

C:對阿

B:恩阿

我:好阿那我送

C:我的夥伴 不是你 滾吧

D:........

D:屁孩做的是

E:我要先到6

我:我要先送頭

C:屁孩是指我嗎??

D:不是

D:AD

C:你送八 我沒差 頂多輸一場

B:對阿我ng沒差                   (ng是一般對戰)

我:我也是

B:我ng練腳而已

B:銅牌屁孩罷了

D:................

B:等檢舉

我:飯也是阿(正確的字是"汎",是角色名稱)

E:犯不要一直沖阿(同上,正確的是"汎")

我:幹屁孩的

我:一職送ㄏㄏ

D:看誰屁阿

B:他們銅牌 可是沒你屁阿

B:沒差 我等等找IP就好

E:為啥要幹你

A:喔

A:我要打看==

E:不要衝

C:恩恩

B:幫檢舉葛雷數 感謝   (是葛雷夫)

B:夫

我:AP你說說你查IP做啥

B:我找了 乾你什麼事?

我:喔

B:小心點

D:........

D:抱歉

我:ㄏㄏ

E:哈哈

B:等等20

C:哈哈 想撿****

D:...

D:恩恩

我:對阿

D:有一個屁孩

D:在鬧

D:當然20

我:ㄏㄏ

我:1/4/0?

D:恩恩

D:然後

D:?

D:重點是你搶我路

D:阿

D:就是屁

C:就算他戰績在爛 也比屁孩好

B:等等沒了,我會打信給網路警察 我律師我可以找ip,我也和說看警方給不給我去找你或提告

我:是你說讓我阿

我:告啥哈哈

C:沒人說要讓你吧 你自己走過去!!

D:....

B:我也不和你說了 我只講到正樣 你遊戲這樣 那我限時處理你

C:不要臉的 爛屁孩

D:我連說都沒說

D:你的記憶力很爛喔

D:對齁,因為你是屁孩記憶力當然爛

我:ㄏㄏ

B:槓啥 我不必說 你等傳票

我:鄭一ㄏㄏ(因為它上面打"正樣",我看成正義,所以打"鄭一ㄏㄏ)

B:告啥

我:好喔

我:反正也沒屁孩罪

我:我也沒罵人哈哈

B:你慢慢說 你越說我越有證據罷了

我:ㄏㄏ

我:你就說說要告啥阿

我:說說嘛

B:幹嘛和你說?說了你又要講543我直接寄你信函就好 別再說了

B:就這樣

我:說說要告啥

B:等傳票 國中生

我: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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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對話紀錄

請問他能告我什麼嗎?

他是怎麼查我IP的?那麼簡單就查得到?

我可不可以告C.D公然侮辱?

         請各位律師能幫我解答,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1 22:17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應不至於成立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不用過度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1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9521415 104-07-22 11:13

那請問他有任何理由對我提告嗎?

FAT 104-07-21 00:41

背景:父親過世,遺產糾紛,目前建物為母親所有,順位繼承是長男,建物的土地為母親與兄弟姐妹共同持分

現況:兄弟認為供養父母30年,且自認(確認非事實)家中重大支出皆由兄弟支付,因遺產分配不均(法院判決土地共同持分),要求分攤30年間兄弟共養之扶養費用,金額近四百萬,要求姐妹攤還給予兄弟。

階段:兄弟提起訴訟,家事法庭通發調解意願通知。

訊息一:兄弟提供之扶養費用說明僅以大略年限概算,無其他證明,母親年事已高,過於詳細情形已無完整印象,但在給予扶養費用情形並非兄弟所述,在前些階段至今無給予扶養費。

訊息二:父親過世原因為罹患癌症,期間醫院接送、臨時照養問題大部分為姐妹照護,且期間費用無上述所說由兄弟支付。

訊息三:母親與兄弟關係不良,長男破壞建物中的物品,使其目前居住的母親有其不良影響。

訊息四:父親尚有ㄧ筆定存100萬元在銀行繼承人之間未取得共識所以尚未領出。

問題1:在調解中,姐妹應提出哪些具體事項較為有利?

目前有提到申請通話明細(因母親與姐妹互動良好,且叫的動),可為一證明?

破壞後的物品照片,該怎麼去運用?

問題2:關於扶養費問題,調解上姐妹該如何論述訊息二、三的觀點,並要求其訊息ㄧ的証明?

因準備要去調解了,雖然有ㄧ次調解的經驗(遺產持分),但是想要知道能怎麼做會比較好,網路的東西有點亂,有點迷糊,所以整理一下來這裡詢問,謝謝各位專業人士了。

您好:

您可以爭執兄弟並未代墊扶養費,請兄弟提出代墊之證明。其次,子女均需要扶養父母,所以兄弟僅能請求代墊部分之扶養費。其三,代墊扶養費以不當得利為請求權時消滅時效可能為15年或5年(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36號判決)。 最後,配偶兄弟姊妹都有繼承遺產之權利,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1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均予以否認,請求對方提出證據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1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均予以否認,請求對方提出證據證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