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 我想詢問一下 關於證人誣告罪的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 上一份工作的公司 因為薪資跟債務問題即將關門 所以 上班的最後一天 我跟當事人 還有另一位同事 回公司 當天 我想起 房東 友打電話來催繳房租 可能公司會被關 所以我提議大家回公司 把各自私人物品帶走 免得 誰進不來拿 進公司後 因為我東西很少 我就再公司晃來晃去 等當事人 跟另一個同事 期間 我有看到當事人再整理他的辦公室 但沒再意 因為只有她有個人半公室 我跟另一個同事都沒 我們甚至 電腦 手機 網線 資料夾都是自備的 走之後 有看到 他拿走 滿多東西 但不了解 有那些 回家之後 過了幾小時 接到公司電話 說位於當事人辦公室的電腦不見了 說有透過大樓錄像看到我們三人離開 問我知不知道是誰偷的 我回答 我幫妳詢問 後來 我打去問當事人 他承認是他拿的 不過他說他是公司單位主官 他有保護他辦公室財產的職責 很多理由 我聽不太懂 我還是勸他還回去 息事寧人 因為我也在場 我不想上法庭 他就叫我不要管 不關我的事 之後公司 又打來幾次 也把我叫去問話 可能想讓我勸他歸還 我也都盡力了 之後我就沒在理了 後來她們官司打好了 當事人贏了 侵占罪不成立 過了幾個月 我又接到 傳票 說當事人告當初的告訴人 誣告罪 要我出庭作證 情況大概是這樣 有幾點 我想詢問一下 我該如何應對的問題 我這輩子 還沒上過法庭 連警局都沒有 實在不太有底 第一: 其實他收東西時 我有喵到他再收電腦 但我不予理會 理由是 不關我的事 我沒動就好 公司還欠我薪水 而且 我也無法判定 那東西的歸屬權是誰的 我 大部分的辦公用品都自己代的 公司很窮 但是她們之前問我時 我都說我不知道他搬電腦 我需不需要改說我當場知道他搬電腦? 第二: 公司在他拿走的幾天內 一直連諾我 希望我說服他還電腦 我也很盡力說服 等他門進入法律程序 我才作罷 現在當事人打贏了 那說明他的理由是成立的 我在對答上 需要注意啥@@ 聽說 法庭檢察官很兇狠 說錯一句話 都可能變被告 我有點害怕 希望您能給我一點建議
你好,
我從2012年8月多開始在露天拍賣, 主要都是手機產品的配件! 然後27號保智大隊拿搜索令來家裡, 扣查了40幾件的手機貼紙(有kitty和少量迪士尼及愛迪達的)、12件kitty的耳機塞, 和一個香奈兒的手機皮套, 以及2個按鍵貼!
由於我由大學一畢業(04年)就一直在香港工作, 後來由前年開始我爸爸生了很嚴重的病, 在加護病房住了很久, 且有很多後續的併發症, 因為我一直請假, 就被公司辭退了! 在失業期間, 我的朋友建議我可以做網路生意, 這樣子我也可以多一些回台灣陪爸爸, 或有需要的時候我也可以在醫院照顧他! 我們就一起上深圳去挑一些手機產品的配件, 由於我在香港到處都可以看到一模一樣的產品公然在發售, 還有很多棟商場是專門在做這一類的產品, 所以我就一直以為這些東西是可以賣的, 供應商也和我說, 他們也常出貨到台灣, 有一次我還看到幾個台灣人在買貨, 一次就是幾百件, 他們說他們是做夜市的, 所以會拿很大量及長期拿貨!一直到27號家人打電話通知我, 有保智大隊到家裡搜查, 我們知道原來我的產品違反了商標法, 我之前一直以為仿冒品都是包包、衣服、飾品之類的! 我真的不曉得原來手機保護貼、手機殼也算是仿冒的! 因為我還在台灣的時候, 那時候並沒有這麼多花樣的手機配件的! 加上一直在香港生活, 所以我一直以為這些都是ok的, 後來才知道是不行的!
我在27號當天馬上將所有產品下架, 且通知預訂的客人我們的產品原來違反了商標法, 所以沒有辦法再和他們交易, 然後向有付款的客人索取帳號, 安排退款!
由去年8月多到今天2月多, 我們一共出售200多件可能有問題的產品, 90%都是手機貼, 扣除所有的成本我大約獲利8千多!
我已經安排下星期回家去做筆錄, 請問我該怎麼做? 這麼多的產品是不是很嚴重? 是不是要坐牢? 由事情發生到現在, 我真的很後悔, 因為自己的無知造成這樣子的情況, 我上網看, 說先和廠商和解才會有幫助,
可是我不曉得怎麼樣聯絡, 請問該怎麼辦?
你好:
我公婆與我們同住. 我跟我婆婆還有我先生 都在工作.公公因為3年前中風 就退休在家裡.
但是 他屬於小中風 可以自己騎機車外出購物 買菸 買冰瑯.還可以從桃園騎機車到板橋去探望小三及外面生的小孩!
這禮拜 我公公語重心長的說 我要告你們棄養.當初買房子時候頭期款 及家具是我公公支付.買我先生的名子.
但是 之後貸款及家裡所有水電 任何開銷 都是我跟我老公支付..所以 他要求要把房子收回去.叫我們搬出去.
因為 白天3人都在上班 所以 晚上我都會買便當回去給我公公吃. 冰箱 也都準備 水餃 蠻頭 麵條 之類 讓它可以白天吃.. 每個月 還給他3000~4000不等的現金.
我們夫妻倆薪水都不高 兩個人約5萬 還要負擔 房貸 車貸 保姆費 及所有開支.
我公公認為 以前他在我婆婆 及我先生身上花了很多錢. 現在他居然要過的如此落魄.所以心有不甘.
這兩天 要去警局備案 先告我們棄養..
首先我在今年5/30日有在人力銀行找到一份工作,去的時候因為老版有事臨時改成會計面試,後來我錄取了,這份工作本身有底薪月薪2萬 朝九晚五 每天要上班簽到 四點要回公司交問卷表,問卷上 有一個簡單表格要 填 姓名 訪談地點 電話 然後下面有空格(與客戶對話反應內容)要填寫還有三張簡單的DM,一開始在6/10號前 公司有分一份薪水加上5/30~6/10號的訪談費 約領到1萬元左右。後來我們有簽一份顧用書 簽名只給一天時間交回 內容比較特別的有 此約期限15年、乙方依甲方申請之訪談報表申請訪談費,倘若發現有虛報不實之情形,甲方所呈報均為不實,乙方得勿庸逐一查證,僅依事証要求甲方負違反契約之責需付違約金50萬元整。當時因為這幾條我有問題,詢問老版但老版不在會計就跟我們說那只是一份照之前的基本雇用書,在查證這部份是他們在做的不關我們的事簽就對了 所以當下我們有簽名。而上面只有我甲方的我自行填寫當下乙方資料完全沒有。然後後來因為問卷不多,會計口訴跟我們說老版說量太少,要我們從朋友家人做起,我們當時有人跟他反應說上班時間朋友有的在上班有的在外地那無法寫呀,會計當時有口頭上跟我們說時間你可以斟酌改成上班時間你可以下班做起來放寫明天因為不可能寫下班時間去問問卷,那地點如果在外地的你可以填寫在友人或家人當時住家的附近不要寫在外地租屋處,所以我們就照這樣去做直到他7月出時有拿一份表給我們在填說要保人,我們覺得很奇怪不填後過沒幾天老版就剛好下來南部公司要我們回去開會 後來老版就丟一份叫做員工忠誠手則給我們 上面有我當時前後幾天跟我一起應徵上的友人 一起停車互載跟去早餐店買早餐吃東西跟我回家的照片,他就指證我們造假 為期三天 當下我有告知老板跟會計我跟他們說 我確實有做問卷只是回家拿資料不是造假不實只是我有的先做好跟回家拿東西而已 但公司老版後來就立即解雇我們說有人查證打去是空號而且有照片跟監我們三天 然後要告我們詐欺、偽造文書、背信、跟賠50萬,後來口頭上有暗示語言說我們不知好歹,他們有在做地下的,後來我們擔心先行請家人朋友連絡我們讓我們快點逃離開公司,第一星期公司還有請會計來罵我們 說不然25萬好了 然後3個月後 他報警處理而我收到警方通知書 案由是詐欺案 那我想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自保 因為我們確時有做問卷而且後面薪水他完全沒有給付,5/30~6/10號的薪水跟訪談費也是他查證後發下的,那這樣我們會構成詐欺嗎?! 有什麼可以自保安全的 如果去警方那筆錄我該怎麼告知警方避免文字描述錯誤,因為已經好幾個月前的事了,在詳細細節我也無法完全確實可以描述出來。那被告詐欺會成立嗎?!怎麼自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有經濟考量的問題,亦可委請律師以撰寫書狀的方式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好,請問..
日前被獸醫提告加重毀謗,原因是我和男友帶小狗去完某獸醫院後,
我把男友私底下和我爭執溝通對於小狗是否開刀一事的話語
(有關手術是否成功.術後復原是否良好.獸醫是否術業有專攻等)
誤連結張冠李戴成這位獸醫,又因當日此獸醫對於我們的小狗原本椎間盤就有問題,
他卻粗魯的硬拉扯牠要進狗籠,小狗當場痛苦唉嚎~
脖子卡在狗籠上方還不鬆手的行為相當不滿(院內有監視器),
兩相對照我更是直接把男友話語自然連結成這位獸醫負面的評價;
我主動申請三次調解會,前兩次調解失敗~獸醫開口要100萬賠償,
但失業中只有男友有工作,無力負擔,也曾到院內向他下跪認錯,
網路上有po文道歉但都無力改變,第三次調解他不來了直接告了!
現在茫茫然壓力好大,天天夢到那天獸醫粗魯對待我們生病的小狗,
又想到高額的賠償金及有可能面臨刑責這樣就會有前科了,好痛苦,和男友經濟不富裕,
找不到可以多期付款請律師幫忙,法扶基金會也給我們打回票,
原本的一線希望落空..我真的不知怎麼辦??????
拜託各位幫幫忙…教我如何寫存證信函!我真的很無助…幫幫我的忙
我與前男友(告訴人)於99年3月一同開店,當時我因為他沒錢沒人支持他所以他拜託我去新光銀行貸款20萬匯入他的戶頭借給他做生意來當作投資這間餐館,我當時也沒存款但因為我們交往也五年也將論及婚嫁了只好貸款給他了,他當時也說以借款為由說會還款的,但也沒有。
但當因匯入他的戶頭只有183400元有含貣款手續費6600其中10000為本人帳戶內做為繳交貸款用!
倆人為同居人也為工作夥伴,於99年11月10日下班倆人吵架前男友竟反鎖門不讓我回去…並要求分手,錢也不打算還我了!
這期間的貸款錢也是我從自已的薪資中繳付貸款的!他也沒履行還款…
我們之間因當時是男女朋友的關係故沒簽借款証明只有口頭上的答應而已
但我有當時貸款的記錄,並將184000元匯入他的帳戶之事實。
想請問我是否還有機會將我的錢拿回來嗎???
那我該怎麼撰寫存證信函呢?
還有在他店工作約有4個月的薪資沒給我,他說每月要付我3萬也沒,雖然生活費都一起用,但真正卻沒有給我所謂的薪資,這樣約有12萬也可以追討的回來嗎?我的帳戶也無他匯款轉入薪資的事實!!
ps:我前男友於100年6月卻告我業務侵占但因我無侵占之屬事故已不起訴論
我就是在等這個案件終結才告他民事但又因自已沒有能力請律師所以想請問
大家麻煩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去要回這些錢呢?
當時在法庭上他的妹妹有口述他知道這件事(因為貸款銀行是她介紹的當時她也在場看我寫貸款資料)所以她說這筆錢尚末歸還,不起訴書內也有提到此事,不知道可否證明他跟我借款的一項人證呢?
目前我還因為這些貸款錢的問題還在負債中…請求幫忙謝謝~~~~
請各位大大們幫幫我,怎麼寫存證信函?求範本,要對方還錢的!!
幫幫我…我真的好無助~人被騙了,錢也被騙了怎麼辦…
我還有父母要養這些錢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原想要有好一點的生活卻落空,還要父母親來擔心我的事,真的很不孝。求求大大們幫幫忙吧!!
目前法院實務一般要以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才能聲請強制執行,所以如果還沒收到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應會被法院限期命予補正,如不能補正,則無法進行強制執行而會遭法院駁回聲請,所以在此過程中,債務人當然有脫產的可能,而本票的請求權時效應視債務人之身分而定,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或到期日起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因此即便對方無財產可供執行,為免權利罹於時效,仍應在時效期間內依法向法院聲請核(換)發債權憑證以保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聲稱目前的工作會因您的強制執行程序而斷送,這應該只是對方推拖的說法,相反的,因為對方有工作收入,所以您的強制執行程序至少可以執行對方的薪資。
再者,由於目前已收到法院所核發之本票裁定,於法定期間內對方如未提出抗告,或者未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則該本票裁定即可確定,屆時應向法院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以利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
又該本票之請求權時效原本因為您去聲請本票裁定而中斷,將因您取得確定證明書之後而開始重行起算,因此仍有時效的問題要注意。
如您對於相關程序不清楚不熟悉,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委請律師進行強制執行程序,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因為之前找工作的時候,
有固定使用某家人力銀行。
因此我的履歷資料也只有那家人力銀行有,
結果在今年一月中旬的時候就突然接到某就業機構的來電,
請我去面試;
但對方也沒說是從哪個管道知道我在找工作的,
只是當時我想說我正好也還沒找到工作,於是就去面試了。
去面試以後,該機構的人員先請我再填寫一份履歷資料,
然後測打字速度,
接下來重點來了,該機構的人員開始不停的洗腦我購買他們的電腦補習班課程
說什麼這是公司提供的職訓,可以終生學習什麼的
然後學費還可以分期繳納...
總而言之就是不停的洗腦到我當下真的傻傻付訂金簽約了
他們才肯幫我找工作。
後來為了補習班退費的問題,更是搞到現在都還沒解決...
後來這幾天我打給我原先刊登履歷的人力銀行
請他們幫我查這間就業機構是否有刊登職缺
後來人力銀行致電跟我證實
不刊登職缺,卻利用搜尋履歷的方式
搜尋到我的履歷後提供給該就業機構,造成我後續這麼多跟補習班的糾紛
請問我是否能對該就業機構提出個資法告訴?
是否需要舉證哪些資料?
此就業機構以"公家機關工作機會"當幌子,強行推銷面試者電腦課程
已嚴重造成困擾
很希望能趕快解決這些事情...麻煩各位了!!!
我在ptt上面 說了垃圾來了 這四個字 但並沒有指特定他人
原文如下以下紅色文章紅色的部份
作者 PaulDavis (Paul Davi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南港昆陽站 學生吃火鍋起爭議
時間 Sun Feb 24 12:09:3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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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ulate (我愛ptt)》之銘言:
: 為何我會這樣認為的原因是在於有些店家處理事情本來就很有問題
: 我也遇過跟店家有過糾紛
: 我真不知道在店裡面吃太久會被老闆怒視
: 有次我停留在某間店家吃了將近一小時
: 之後去上廁所時我也拖了比較久(因為肚子不舒服的關係
: 上完廁所後可能20分鐘過了
: 那老闆劈頭就問:地板為何是濕的?你幹麻水開那樣大?廁所上那樣久?
: 我要告你浪費水資源,接著就從廁所跟著我一路罵到門口
: 完全就是覺得:就算你店家老闆,也沒必要做人做到那樣吧
: 我結帳前受不了了,就跟他大叫:
: 請你給我搞清楚狀況!地板不是我弄濕的,我上廁所是上得久了點
: 但你也沒必要這種態度講這種話,足足罵了將近5分鐘
: 不回你你還真以為我啞巴是不是?
: 那老闆就開始無限鬼打牆說什我有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之類的屁話
: 還要我滾!
: 我再也受不了他那種自以為老闆了不起不差我一個客人的態度了
: 我就很大聲的嗆回去:你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的樣子好嗎?
: 要我滾?你誰啊???你是誰啊你?真是夠了
: 那老闆竟然下一句就:你不要臉!!!給我滾~~
: 完全就是一個連續劇瘋老闆的劇情
: 最後我就報警告他,一開始還說要告什他覺得我很奇怪
: 事情拖了半年,公然侮辱起訴get!
: 所以這件事的老闆的態度根本就有很大的問題
: 那種處理方式根本不合理
引文有點長抱歉,只是這篇讓我想到一個新聞
http://ppt.cc/rDpj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9h3l-1Mm-U
「不要臉」3個字,代價可是得罰1萬元!事情就發生在西門町知名排骨店,
因為男客人上廁所沒關門,排骨店老闆發現制止後,兩方因而大聲咆哮發生口角,
老闆脫口而出「不要臉」,被該名男客人控告「公然侮辱」,
得要付「1萬元」和解費,相當於一個字要付3300多元,
得多賣100個排骨便當,才能湊齊這比和解金。
排骨店老闆楊先生:
「站在馬桶前面,也沒關門,那男孩子應該上小廁所,有男孩子用的便斗啊,
他為什麼不用,手又在那邊抖。」
老闆氣沖沖,排骨飯賣了30多年,第一次遇到男客人上廁所不關門;老闆表示,
上樓後發現洗手間裡,水龍頭沒關,水流滿地,擔心有人滑倒,才到廁所門口查看,
就發現有位男客人沒用小便斗,反而用女廁,門又不關,才會出言制止,
沒想到對方也大聲咆哮,老闆脫口而出「不要臉」,因此被告「妨害名譽」。
排骨店老闆楊先生:
「我說,弟弟,你洗臉盆的水沒有在用,是不是應該先關起來,他就不高興了,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你是誰』、『你是誰』,
我一生氣,一時心急,就跟他講說『弟弟,你這種行為是不要臉』。」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你是誰』、『你是誰』,
我一生氣,一時心急,就跟他講說『弟弟,你這種行為是不要臉』。」
就為了「不要臉」這句話,檢察官希望雙方和解,原本和解金還喬不攏,
最後檢察官認為以「1萬元」來和解,相當於排骨店得賣100個排骨飯,
事發後排骨店為了自保,在店內裝了4支監視器,老闆也大嘆這年頭服務業,真的不好做。
--
所以是本人現身說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8.143.188.239
推 qq204:這說明了台灣素養有多高尚 02/24 12:11
推 madden:拜託~~~~~~~~~~在台北市是常能量釋放! 大驚小怪? 02/24 12:12
→ frank47147:100個排骨飯 02/24 12:12
推 Colantoni:這句話有100個排骨飯的能量 02/24 12:12
推 BABY19831016: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不知有多少人敢跟他做朋友
推 Colantoni:這句話有100個排骨飯的能量 02/24 12:12
推 BABY19831016: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不知有多少人敢跟他做朋友 02/24 12:13
推 nolifeguy:真想知道那個人長怎樣XD大家用詞要小心,會被告喔 02/24 12:17
推 giveUstars:老闆說那個人用女廁? 02/24 12:36
推 koala8363813:個人覺得老闆和他說,弟弟你這種行為要不要臉?就沒事 02/24 12:50
→ koala8363813:因為說實在話上廁所不關門上女廁難不成連說都不行? 02/24 12:51
→ koala8363813:自己做錯事被罵就認了嘛 當然沒做錯被罵告很理所當然 02/24 12:53
推 emulate:省省吧他!公堂之上推託之詞罷了,女廁?那間廁所只有 02/24 12:58
推 emulate:小便斗加一間有馬桶的廁所,那天我是上大號完洗手 02/24 13:01
→ emulate:手都沒洗完就不分青紅皂白狂罵,誰能忍受? 02/24 13:02
推 BRANFORD:出現了 02/24 13:03
推 emulate:難道大號要在小便斗嘛?想脫罪而已!而且我是大號 02/24 13:04
→ emulate:是哪隻眼睛看到我的手在抖?找人麻煩栽根被告,怪誰? 02/24 13:05
推 emulate:從頭到尾不道歉被起訴後才要和解,他確定是100個便當 02/24 13:07
推 BABY19831016:塊陶阿~~~~~ 02/24 13:09
推 emulate:和解嘛?還是怕被笑?拿近400個便當求和解吧! 02/24 13:10
推 aaa79112000:垃圾來了 02/24 14:54
推 emulate:對啊!垃圾來了,呵呵 02/24 14:58
推 aaa79112000:走到哪都可以告人,大家參考pttlifelaw推爆那篇 02/24 15:00
推 emulate:鄉民隨便亂罵人也不是第一次,你上面那句就超過了 02/24 15:19
推 emulate:這兩句你看你有沒有侮辱意圖吧!不是告不成,要不要告 02/24 15:21
推 emulate:告而已,aa先生法院見!
推 aaa79112000:法院見阿,沒人說你自己拉椅子坐,沒人說推爆哪篇 02/24 15:26
→ aaa79112000:我會跟你求償我工作損失,來吧法院見 02/24 15:26
→ aaa79112000:笑死人喔 02/24 15:27
推 emulate:好!你的,我等你向我求償!但你得先為你講的話負責 02/24 15:29
推 aaa79112000:笑死人,沒人說你要我負責 02/24 15:30
推 aaa79112000:Brandford也出現在某篇文章,你有證據說我指你?ㄏㄏ 02/24 15:32
推 aaa79112000:況且我也出現在那篇文章,自介犯法? 02/24 15:33
推 emulate:你就這樣跟檢察官不用對我講 02/24 15:34
推 aaa79112000:喔
事情是這樣的 4年前 我有一個小孩 當時讀幼稚園
當時我跟我前夫離婚 小孩跟我 況且前夫完全沒有資金的幫忙 不聞不問
當時幼稚園要繳學費 當時沒工作的我 身上一毛錢也沒有
後來在聊天室 看到有人喊話說 網路可以賺錢 後來聊阿聊
說他公司需要一個銀行簿子借他可以分公司紅利
我想說我兒子簿子沒錢借給他應該沒關係
哪知道後來銀行打電話來說一個小孩怎有那麼大的金錢出入
問我是不是遇到詐騙集團要不要鎖卡 我二話不說說好 鎖卡後 簿子 卡片 他都寄還給我 之後就沒消息...
4年後就是今天 警察局說我兒子詐欺
要到案作筆錄 說還要到法院開庭
我該怎麼辦? 單親媽媽還被騙
我該如何是好?
法官會判我刑嗎?
我也是受害者> <
各位好,日前被獸醫提告加重毀謗,原因是我和男友帶小狗去完某獸醫院後,我把男友私底下和我爭執溝通對於小狗是否開刀一事的話語(有關手術是否成功.術後復原是否良好.獸醫是否術業有專攻等)誤連結張冠李戴成這位獸醫,又因當日此獸醫對於我們的小狗原本椎間盤就有問題,他卻粗魯的硬拉扯牠要進狗籠,小狗當場痛苦唉嚎~脖子卡在狗籠上方還不鬆手的行為相當不滿(院內有監視器),兩相對照我更是直接把男友話語自然連結成這位獸醫負面的評價;我主動申請三次調解會,前兩次調解失敗~獸醫開口要100萬賠償,但失業中只有男友有工作,無力負擔,也曾到院內向他下跪認錯,網路上有po文道歉但都無力改變,第三次調解他不來了直接告了!
現在茫茫然壓力好大,天天夢到那天獸醫粗魯對待我們生病的小狗又想到高額的賠償金及有可能面臨刑責這樣就會有前科了,好痛苦,和男友經濟不?裕,找不到可以多期付款請律師幫忙,法扶基金會也給我們打回票,原本的一線希望落空..我真的不知怎麼辦..
律師您好:
小弟老婆今年102年1月1日騎機車於"機車優先專用道上"撞到一個闖紅燈越過雙黃線沒走斑馬線的阿嬤...
交通事故研判表上說我老婆"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則是
"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穿越車道.依據處罰條例第78條1款"
我老婆有保第三責任險以及任意險...
保險公司說第三責任險會賠償醫療部分,但是假如對方要求精神或是其他賠償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因為研判表我方無肇事因素.
對方聽了很生氣就說保險公司不理賠精神方面的部分要提告我太太刑事傷害...
(因為那個阿嬤摔倒腳有骨折...所以要告我太太傷害)
我想請問律師大人
1.假如對方告我老婆刑事傷害我可以提出何種告訴??
(我太太沒有受傷.機車也沒有損壞.但是我太太自從被阿嬤嚇到後晚上沒法入睡
工作方面也沒辦法上班從2月4日我叫她先回大陸調養身心,現在還沒回來)
2.律師大人這樣我可以要求精神方面賠償,或是工作損失,還是其他方面的補償嗎??
(其實我也不想這麼麻煩,但是對方一直說要告我們,想在我們這裡挖點錢..不想一直被對方騷擾,我老婆是大陸人,我在工廠上班沒買車也沒房子..只想對方可以跟我們和解而已)
問題請教
請問法律領域的朋友
我於102.01.07到職,雖說有試用期兩個月之說
但是沒想清楚就答提前改為正職醫事人員約,也簽訂合約了(102.01.07~103.01.07)(合約期間)
現在要離職,院方表示要罰一個月全薪(若提前一個月告知離職的話)
若少於一個月前告知要罰1.5個月全薪
對此感到相當不舒服,心裡也知道是自己該注意而沒注意,但是真的工作得相當不開心,也待不下去了
想請法律領域的朋友,給予協助與建議,是否可以調整罰金或免罰呢?
另外請建議何時提出離職對自己權利最佳?
(本院於每個月28號發薪,小弟上個月因為一月七號到職所以上個月未領到全薪)
麻煩大家協助了
感謝
附上醫院勞動契約
第四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欲離職時,自願給付違約金等於離職前一個月薪津之數額;乙方如未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經核准者,自願給付違約金等於離職前一個月薪津之一點五倍之數額。
律師您好:
之前因工作需求,
貪圖方便之於使用了盜版軟體繪圖
但事後怕被抓到使用盜版會影響到公司形象及個人(使用時間不到一個月)
已經將軟體刪除,磁碟也已重組
試問這樣還有被會有被抓的風險嗎及法律責任嗎?
還有機會被調查嗎?如果被調查但電腦已無軟體他們會怎麼處理?
在台灣是不是沒人檢舉就不容易被抓(指大企業)?
那我刪除後,過了多久沒被調查才算安全呢?
還有想再問一下大企業如果使用官方試用版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例如google提供的免費軟體sketchup我想在公司上面使用
他的官方網站授權書有寫以下這句代表企業也可以使用是嗎?
若您是商業實體,則表示您在您所營業的國家內擁有合法營業權,且您的員工、經理、服務代表和其他代理商具有使用此服務的適當授權
再麻煩律師回答了~謝謝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陳律師您好
以下是google sketchup 授權書
可以麻煩律師幫我看他這樣寫企業是可以使用的嗎?
因為我並沒有看到他寫到非商業使用的字眼
但有一句不知道是指商業可使用的意思嗎(紅色字體標示)
因為工作中有需要用到~想要了解是否可以使用~
想知道企業是否可以使用此免費軟體
再麻煩律師有空時幫我看一下
謝謝陳律師的耐心回答非常感恩
--------------------以下是google sketchup 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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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訴訟時效。不論是否有任何其他相反的法令或法規,您同意任何因使用本「軟體」或本「條款及細則」所引發或與其相關之索賠或訴訟緣由,必須在它們發生後的 (1) 年之內提出告訴,期限過後將永久禁止提出告訴。
e) 標題。這些條款與細則中的章節標題僅是為您的使用便利而提供,不具任何法律或合約上的效力。
f) 官方?言。?些?款和?件以及与本?件相?的任何文?的官方?言?英文。?于解??,或在英文版和任何翻?版本之?出???,?以英文版?准。
我於2/14在網路聊天室被警方釣魚, 持有兩顆搖頭丸而逮捕. 由於是初犯也沒有法律常識, 所以就任由警方帶回. 警局中驗了尿也抽了血. 筆錄時警察要我說是路邊臨檢, 所以心生恐懼自己交出. 並告訴我這樣判的比較輕. 我也坦承在去年年初有用過一次.之後就沒有用過了.警察也拿了我的手機說要抄通聯記錄, 並趁當時把在Line與我釣魚的談話記錄刪除. 當晚地檢署簡易開庭以1萬元交保
請問:(1)當天有留下戶籍住址及通訊住址, 可以請求檢察官只將通知寄到通訊住址嗎? 因為害怕家人知道 (2)警方有資格去聯絡我通聯記錄的人嗎?因為過年期間在家工作, 所以上面都是公司及同事的聯絡號碼. 我怕會被公司發現而開除 (3) 因工作以排定四月底要出國出差一週. 以目前狀況我還可以出國嗎?(4) 這樣我還需要被勒戒嗎?我怕會影響工作 (5)在被釣魚的過程中, 我有與對方有三通通聯記錄, 可以依照這個去翻供說明真正事發案由嗎?這樣妥當嗎?
事發至今已經好幾天, 食不下嚥也瘦了兩公斤, 也下了重誓絕不在碰. 我現在非常擔心上面的問題, 麻煩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您.
您好,
1.檢察官有可能戶籍地址以及通訊地址都寄,也可以先向書記官表示請檢察官直接寄到通訊地址。但這部分還是要看檢察官的意思。
2.原則上除非警察認為通聯記錄的人有犯罪的嫌疑才可以去調查,不過實際上警察要查的話還是會通通去查。
3.是否可以出國要看是否有被限制出境,如果有限制出境又出國的話就有可能被通緝。如果沒有被限制出境的話可以再收到傳票後確認出國期間要開庭後向檢察官請假。
4.是否勒戒是看您是否有施用。因您自己承認於去年年初曾施用過,檢察官可能會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不過前提是您有被抓去驗尿,且驗尿結果顯示您目前仍有繼續施用之情形。如果驗尿結果沒有繼續施用,基本上就不會被裁定觀察勒戒。
5.釣魚方面,警方要您表示是被臨檢查獲,並將您line通聯記錄刪除。但是電話通話記錄上,電信公司仍然會有相關記錄,但保存時間為六個月,建議現在就向電信公司聲請當月份通聯記錄先行確保。
101年5月5日我清潔公司ㄚ弟仔告訴我有人要跟他拿K他命,我公司ㄚ弟仔打電話給我,問我有K他命嗎?我隨口回他有什麼好處,我就把電話掛斷了,沒想到我公司ㄚ弟仔,打電話給要跟他拿K他命的朋友,問有什麼好處,他朋友就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公司ㄚ弟仔把這件事跟我公司張XX同事說,張XX同事晚上來上班有告訴我這件事情,但我叫我公司張XX同事別理我公司ㄚ弟仔。
101年5月7日晚上我公司ㄚ弟仔上班遲到2個小時,我跟我公司ㄚ弟仔換假,讓他今天放假,怕他被扣到全勤,我公司張XX同事就說想買K他命放鬆心情,被我公司ㄚ弟仔聽到,我公司ㄚ弟仔就臭屁給王XX同事 張XX同事跟敬XX同事廳,他女友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他們都不相信,我公司ㄚ弟仔就把他女友帶來公司,公司有規定不以帶人來,我看了很生氣,想說他今天放假算了,我就叫王XX同事 張XX同事跟我一起上樓繼續工作,敬XX同事突然跟說他肚子餓要出去吃飯我說好,我公司ㄚ弟仔就跟敬XX同事就一起出去了,我跟王XX同事跟張XX同事工作下來後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還在辦公室,我就趴著睡覺等待下班,過沒有多久敬XX同事跟ㄚ弟仔同時間回來,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說要吸K他命,我就看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拿卡片在磨K他命,他女友問我們大家公司有吸管嗎?我們都說沒有,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問誰有錢,我公司同事都沒有說話,我就拿1000元給他,他就把我1000元捲成吸管吸食了K他命,也叫我們大家一起陪他玩,他說他心情不好,我也笨笨的抽了一根K菸。
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吸食了K他命加K菸後,坐都坐不穩,我公司ㄚ弟仔就叫張XX同事跟他一起把他女友扶到辦公桌上休息,我公司ㄚ弟仔就掀他女友衣服到胸部以上,拖他女友褲子,突然叫他女友幫他口交,我跟我公司ㄚ弟仔說不要在公司做這種事情,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吸K他命下去後講都講不聽,他女友還是繼續幫他吹,我公司ㄚ弟仔還爬到辦公桌上繼續做性愛動做給大家看,他女友也有迎合他的行為,我公司ㄚ弟仔還轉頭對我笑,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要拍照影片存證,他還是繼續動作。
我看不下去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行為,我就離開辦公室去廁所了,廁所回來後我就很大聲的跟我公司ㄚ弟仔說...時間不早了快點載你女友回家,說不定他明天要上班或上課,我公司ㄚ弟仔才穿起褲子,坐回他位子上,過沒有多久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醒過來,問我公司ㄚ弟仔他褲子在哪裡,我公司ㄚ弟仔就拿褲子給他女友,他女友穿好褲子後,就聽音樂跟大家聊天,還拿手機打電話給他朋友。
我當公司領班怕出事情,怕萬一有什麼事情,我可以跟我主任說他們是男女朋友,吸K他命下去講都講不聽,自願做愛給大家看的,我公司ㄚ弟仔要載他女友離開的時候,我就問他女友電話跟幾歲跟讀哪裡,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留電話給我,還告訴我他讀XX國中,14歲,我公司張XX同事聽到後,嚇都嚇死了馬上把機車鑰匙丟給我公司ㄚ弟仔,要我公司ㄚ弟仔快點載他女友回家。我公司ㄚ弟仔載他女友回家後,還去他女友家睡覺,早上我公司ㄚ弟仔買早餐回來請大家吃的時候告訴我們的,還告訴我們大家說他女友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聽一個超級生氣的,怎麼能對一個小女生做不禮貌的行為。怎麼能相信一個14歲女生說的話,下班工做回家我就上FB PO文譴責我公司ㄚ弟仔的行為,跟朋友聊天說那個女生只有14歲,現在的國中生怎麼那麼開放。
晚上我接到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電話,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告訴我,他有打電話給他男友問有對他怎樣嗎?我公司ㄚ弟仔說沒有,我就回那個女生說什麼叫做沒有怎樣,你不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願意跟我公司ㄚ弟仔做愛,那個女生說沒有,我就跟那個女生說晚點打給你,我就傳短訊告訴我公司ㄚ弟仔女友,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吸K下去的行為。
重點...當天我怕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的行為害到我們大家,K他命又是張XX同事出錢央敬XX同事去買的,我怕出事情,也知道他只有14歲,所以才老實跟那個女生說,他跟我公司ㄚ弟仔的行為,我公司ㄚ弟仔氣我氣的要死,開庭都亂咬我們大家,都說我們知道他女友幾歲,讀XX國中。
隔天早上我去公司找我公司ㄚ弟仔問罪,你怎麼跟你女友說沒有對他怎樣,我公司ㄚ弟仔態度很不好的回我,沒有怎樣就沒有怎樣,我女朋友告訴我,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聽一個氣死了,我就回家喝酒下去,就上FB PO文譴責我ㄚ弟仔行為,我ㄚ弟仔還嗆聲說沒怎樣就沒怎樣,我氣一個PO了3張他們親密情侶照片上FB,我有用小畫家軟體把我公司ㄚ弟仔女友臉身體都遮隱起來,我公司ㄚ弟仔看到3張照片後才承認有對他女友做不禮貌的行為,我就把照片刪了。
晚上我有把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找來公司,問他女友要告ㄚ弟仔嗎?如果要告我可以把影片給你讓你告他,我公司這些人也可以幫你做證,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說他們是男女朋友,他沒有要告他男友,但要我們嚇嚇他男友說他要告他,還要我們跟他男友說,他沒有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
早上我下班回家,看FB訊息,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PO聞跟我說謝謝,還跟我說...他的意思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我公司ㄚ弟仔做愛,出錢的也可以,並不是說...我們公司全部5個人都可以的意思。
看完FB訊息後敬XX同事打電話給我,找我出去,我跟敬XX同事,有去找我公司ㄚ弟仔,要我公司ㄚ弟仔證明他女友說的話,我公司ㄚ弟仔就打電話給他女友,用擴音問你不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你做愛,他女友說對,我聽一個無言,在也懶的理這件事情了,也把影片刪了。
重點...我公司ㄚ弟仔恨我恨的要死,開庭都故意跟法官說...我上傳的3張照片內容,都沒有跟法官說,我有把他女友身體臉都遮隱起來。
補充內容...重點事情發生後101年5月22日,我接到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電話,說要影片他要告我公司ㄚ弟仔,說等等他ㄚ姨會打電話給我,他ㄚ姨打電話給我後,我就說阿姨對不起我影片刪了,但我們可以幫你做證我公司ㄚ弟仔有對妹妹做不禮貌的行為,他ㄚ姨說不用了,他會去找我公司經理,我跟敬同事嚇都嚇死了,不敢去上班,我有把這件事情跟我公司主任說,我公司主任有待我去找,我公司ㄚ弟仔的爸爸,我公司ㄚ弟仔的爸爸也有去找對方家長想說要和解,沒想到對方家長都避不見面,警察101年6月13日抓我的,一直羈押到102年2月1日才交保。
我被羈押的時候我家人有去找對方想談和解,對方家長說你兒子如果沒對我女兒怎樣,怎麼把影片刪掉。
重點...
手機解密出來,證明我們大家都沒有對我公司ㄚ弟仔女友怎樣,我公司ㄚ弟仔還回頭對我笑,他女友手也有遮臉,還迎合我ㄚ弟仔做性愛動做,這樣拍照被判1年,付出的代價未免太大了吧,我沒有出錢買K,也不知道誰去買的,只拿1000元給那個女生當吸管,這樣被判轉讓3級毒品罪8個月,我好不服氣喔。
這件事情讓我好想去死喔!我到底要不要上訴!對方家人獅子大開口要我賠150萬,我家人判刑前2天要花50萬跟對方和解,對方不接受,後來說要75,我家人不要,也就沒有合解了!
檢察管起訴我轉讓3級毒品罪,跟起訴我法條刑法第222條第一項第4項,跟起訴我兒童少年福利法第27條第4項跟第28條第1項,跟拍照手機跟電腦沒收,我好無奈喔!!!怎麼遇到這種事情。
法官判我法條兒童少年福利法第27條第一項,跟轉讓3級毒品給我成年人加重二分之一的罪拍照被判1年 轉讓3級毒品被判8個月合併執行1年6個月請問我要上訴嗎?,上訴打不打的贏。
今天我收到法院檢察官上訴的單子,我嚇都嚇死了,我心理好無奈喔!
我只是很生氣我拍照這舉動難道不是自保嗎他們在犯罪?
我制止不聽威脅要錄影存證,電影不是都這樣演的嗎?
我有叫他們不要做,他不聽還繼續做,還對我笑ㄌㄟ
沒想到事情會鬧這麼大,我拍照這動作就是制止他們那個
當下不是我不報警 每個人在案發現場動作不一定
當時也沒有人想要報警想說他們是男女朋友
我反應慢我當時不知道要報警,如果再一次我不會拍我會直接打一一○
我想上訴理由
他們男女朋友,做什麼事情跟我沒有關係,再制止不聽的情況下,我才拍的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了,但變成被判拍未滿18我之人親熱影片罪,判我1年,我也感覺莫明其女竹火為什麼拍YOU上一堆,作什麼不就是錄影存證嗎?把當時的犯罪錄下來,本能反應就是拿手機起來拍,他們做這個行為不對,我就拍起來錄影存證。
我不服氣,我當時不知道誰去買K的,誰出錢的,是那個女生跟他男友磨K,然後那個女生問說...你公司有吸管嗎?大家都說沒有,那女生又問誰有錢,大家都沒有講話,我就拿一千元給他,他就捲成吸管,吸食K他命,法官這樣判我轉讓3級毒品我不服氣阿。
請懂法律的人,幫幫我...我真的很怕被關...我知道我錯了,一時愛看沒想到後果...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開了一家小型貿易公司.有兩段婚姻.第一段離婚有三個小孩.我獨力扶養.又因工作忙碌無暇分身.無法身兼母職.在因緣際會下認識了我第二段婚姻的對象.她也離婚帶著兩個小孩.因此我主外她主內.但畢竟兩個家庭的結合會延伸很多問題.生活中許多的習慣及小孩的問題使得磨擦多了.所以我第二段婚姻維持不到六年就協議離婚.當時我受不了生活上的鬥爭及吵架.就沒找律師草草答應他的離婚要求.也簽下離婚協議書.協議簡略大約是一筆錢及每個月贍養費五萬元
第二段婚姻離婚約兩年多了.頭一年我還負擔的起.但這一年多來我公司經營狀況大不如前.我有房貸我有三個小孩要養.我已經負債了.我跟前妻商量是否可以減少金額.或在我困難時請她體諒一下暫停1.2個月的給付.但她不答應.我有可能繳不出貸款連我的小孩子再過一年就要上大學了.我前妻卻一直逼我給她錢.不擔心我倒閉不擔心我繳不出房貸.不擔心我養不起自己的小孩.
只跟我說(離婚協議是我同意的白紙黑字.你當離婚協議可以隨便寫寫嗎.我就是每個月該給她說少就多少.我的問題我自己要想辦法)
我請她不要逼我.我簡直快被這些壓力逼死.請她體諒她卻說不關她的問題
請幫幫我.是否可以有其他方法讓我的前妻不要給我更多的壓力了.....
我的家庭目前在崩潰邊緣請幫幫忙
按「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第516條第1項、第521條第1項定有明文。
循上規定,本件應先釐清你究竟有無在收到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如果沒有的話,則該支付命令就會產生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既判力、執行力),而在系爭的法律關係上發生不得再行爭執的確定效力,嗣後,待對方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後,則可進一步持該確定的支付命令對你的財產、所得,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2012年6月生下長女
2012年7月被公司資遣
2012年8月協議離婚,不用負膳養費,小孩監護權因念在她生小孩辛苦才同意給她,目前小孩由前妻帶
前妻除要照顧同住的奶奶(因病需長時間臥床)及姑姑(小兒麻痺),另外還有叔叔(有工作),嬸嬸(有工作),當弟妹(均在外求學),生活資金由前妻母親提供(前妻家境算是富裕).
我目前與父母(均退休)同住,家裡還有奶奶及弟弟夫妻(均有工作)及一名小孩(平時由父母照顧)
2012年12找到新工作,月入約六萬,正常上下班,在沒工作期間因有失業給付,所以每月均有匯錢給予前妻(雖然前妻說不需要,但我依然照匯)
本來我每星期放假均會去前妻住所看小孩,過年期間開始有了變化,前妻開始要求我不要每星期去.且不同意我一個月一次帶小孩回家探望我父母
幾經思考,前妻家裡是作吃的,前妻之前也一直在店裡幫忙,做息時間為12:00~23:30,前妻一直接受娘家支助而不用工作,對小孩有不好的影響
就算小孩再大一點,前妻回去工作,作息嚴重不正常,且小孩必定由保母帶(我十分不放心),對小孩影響更大
為了小孩有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所以我想請教我有機會可以爭回監護權嗎?
我經濟能力沒有問題,而我父母己連續幫我弟妹帶了六個小孩了的經驗,由0歲帶到一歲多.小孩如果回我家住,還有玩伴(我弟的女兒,目前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