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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權 102-04-17 22:38

我朋友她老公長期病態精神迫害我朋友甚至曾經揚言要殺她前一陣子發生家暴有報案他丈夫的行為舉止已經嚴重影響我朋友工作跟生活甚至造成我朋友嚴重精神壓力生活不得安寧這星期要開庭了她要訴請離婚請問如是這情行上法院勝算大嗎?如要委任律師處理價格大約在哪?

衰人一個 102-04-17 18:02
日前在當替代役時

遭到自己的繼父造謠、生事

好像也有派人尾隨我、騷擾

並且到我常去的幾個地方去造謠、生事

導致我的替代役生活都不是很好過

但我之前並不知道是他做的

所以我就先家鄉工作

之後

我發現我繼父以及母親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跟我吵架

目的似乎是想激怒、干擾我

然後也在我目前工作的地方造謠、生事

我如果在家有與父母吵架

公司的人隔天都知道

而且還會在暗中罵我狗、老鼠等

最糟的事工作分配的量也變的不合理

導致我工作不順遂

我害怕搞不好手機以及電腦都被他們監控

之前也有詢問警察

但他們也束手無策

錄影、錄音還會造成妨害秘密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蒐證

畢竟對方都從你背後偷偷來

抑或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可以告訴小弟我嗎

我現在因為這些事情被搞得很煩

在這樣下去都要得憂鬱症了

小志 102-04-17 02:48

我是在一間私人公司上班.擔任其中一家分店的店長.近兩個月來因自己經濟上有困難.所以便把歪腦筋動到工作上.因我們是做生意的.每完成一筆交易便要開一張單據.我就會更改成交金額(少報)再往上報到公司.結果東窗事發.現在公司手上握有的單據.少報的金額大概有2萬多元.現在我已被迫離職大概有10天了.我被公司扣留了一筆大概29000的薪水.現在公司還要我賠償什麼業務損失.我有問說要賠償多少?老闆只跟我說看我誠意到哪裡.我自己都因被扣留薪水而借錢渡日了.我實在是沒辦法.老闆說如果我不賠償就要告我.我想請問如果我真的被告.我會有哪些刑責?很急切.凡請回答我一下.謝謝!!

 

 業務侵占,法定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范先生 102-04-16 15:42

本人住在台北,在這家外商公司已經工作10年.現任上司是大陸人在上海,他來兩年多. 過去兩年給我年度考核都是最差的. 去年我沒有提出異意算是尊重新上司, 但今年他軟土深掘,捏造事實,強詞奪理,硬要給我最差考核. 照公司制度,員工有權不同意上司的意見,並可要求澄清.但是制度對大陸人只是參考,不一定會被遵守. 目前我已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訴,只是已經過一個月了,還是沒結果. 每天還是要上班, 幸運的是不需見到上司. 我準備如果公司不能還我公道, 就提出法律訴訟. 我有考核過程的錄音,其中上司無法合理解釋他的理由,人事經理也是大陸人有全程參加. 

jeremy 102-04-16 10:27

您好:

我之前在一家佈置公司做了四個月,主要是做婚禮佈置或學校佈置,

因為看不慣公司一些做法,我跟同事決定要一起出來開工作

我們三個人一起,兩個是公司員工,另一位是公司活動組組長,

離職時只有我有簽了敬業條款,因為公司說幾個月前有顆硬碟不見!所以要簽

但我簽完才發現 這時間上不合邏輯,因為他早不說晚不說  等我離職說不簽敬業條款時她才這樣回覆我,因為我後來又去勞工局問,合約上不太合法,對我沒有任何補助,所以勞工局是跟我說不用擔心,

現在我們工作室剛成立,他又說不能在同縣市開或是用加盟的方式之類的

請問我們要理會他嗎?  我們這樣有觸法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4-16 15:07
回覆 jerem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之前在一家佈置公司做了四個月,主要是做婚禮佈置或學校佈置,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回覆如下,僅供參考:

競業條款在勞工法庭實務上,是有其要件限制的,以您所提到的內容看起來應該還未達到對方可以向您求償的地步。不過詳細確定之狀況則需視條款記載內容而定,建議您可向律師付費諮詢以確定並無任何觸法風險。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jeremy 102-04-16 09:40

您好:

我之前在一家佈置公司做了四個月,主要是做婚禮佈置或學校佈置,

因為看不慣公司一些做法,我跟同事決定要一起出來開工作

我們三個人一起,兩個是公司員工,另一位是公司活動組組長,

離職時只有我有簽了敬業條款,因為公司說幾個月前有顆硬碟不見!所以要簽

但我簽完才發現 這時間上不合邏輯,因為他早不說晚不說  等我離職說不簽敬業條款時她才這樣回覆我,因為我後來又去勞工局問,合約上不太合法,對我沒有任何補助,所以勞工局是跟我說不用擔心,

現在我們工作室剛成立,他又說不能在同縣市開或是用加盟的方式之類的

請問我們要理會他嗎?  我們這樣有觸法嗎?

Miss林 102-04-16 00:03
律師 你好: 我先生在94年1月欠銀行11萬的錢,94年6月將名下房產贈與給我,96年8月丈夫於工作中意外身亡, 往後幾年我與孩子都一直平安度日,並沒有丈夫的債務人出現,我也一直認為丈夫並沒有債務, 直到102年4月該房產信箱直接被貼上""該動產實施查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債務人竟成我的名子了,債權人是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此情形我是否可以自保? 11萬而已竟真要我陪上房子,請黃律師教導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一、這應該是你丈夫之前負債,債權人並已對你丈夫取得執行名義(支付命令或判決),因你丈夫過世後你即成為繼承人,你要概括繼承你丈夫的權利義務,所以你就變成債務人了。二、建議先去法院聲請閱卷」,了解債權人的執行名義和執行金額等債權內容,再做判斷。三、以上,謹供參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儘速向執行法院聲請閱卷,以了解債權人何時取得執行名義,以及了解債務金額究竟如何,畢竟積欠多年的債務加上利息,金額上需要重新加以計算。

再者,如您認為尚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毋庸進行動產的拍賣,亦可聲明異議。

另外,本件尚應釐清您是否有繼承先生的遺產?如無,如可證明因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法定期間內拋棄繼承,且可證明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得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向法院請求應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因本件涉及諸多法律關係,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ss林 102-04-15 23:47
律師 你好: 我先生在94年1月欠銀行11萬的錢,94年6月將名下房產贈與給我,96年8月丈夫於工作中意外身亡, 往後幾年我與孩子都一直平安度日,並沒有丈夫的債務人出現,我也一直認為丈夫並沒有債務, 直到102年4月該房產信箱直接被貼上""該動產實施查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債務人竟成我的名子了,債權人是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此情形我是否可以自保? 11萬而已竟真要我陪上房子,請張律師教導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1.看你當時有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沒有 確實可能是繼承丈夫的債務 所以列你為債務人 2.除非有相當事由 否則在舊法時期的繼承 繼承人還是需要概括繼承債權債務
哈雷 102-04-15 20:15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問題:
1.若同事向主管寫信, 誹謗我的工作能力, 陳述不實的事實, 甚至指出公家機關對於我的公文, 將婉拒不予處理。主管不想處理這件事情, 而我經查證公家單位, 該情況並不屬實。請問這算誹謗罪嗎?

2.如上述屬誹謗罪, 我該如何提請訴訟?需準備什麼? 又如何提起民事訴訟?

煩請幫忙, 謝謝 !! 

本件是否構成誹謗罪必須進一步視其傳述內容才能確定,若傳述的事實足以貶損您的名譽,且可以證明是由對方所杜撰或者虛構,即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本件後續您應該設法蒐集相關證據,然後再進行刑事告訴,損害賠償部分,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在刑事部分由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Ace 102-04-15 17:45

我為甲方(機車)對方為乙方(汽車),乙方有喝酒,酒測值為0.11
1.甲為直行車乙為對向來車要左轉,甲車撞擊乙車右後車門甲方有超速請問肇事責任比重會怎麼分(肇事初步鑑定有提到乙車已過馬路1/2,甲有超速)?

2.因當下未有明顯的傷痛所以車禍現場筆錄紀錄人員無受傷,但到警局後有做第二份筆錄(公共危險罪的被害關係人)有強調受傷部位但是事後一週(因工作關係無法及時去驗傷)才因身體淤血紅腫而去驗傷,這樣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成功機率有多少),如果是事後驗出有內傷這樣算過失傷害嗎?

3.乙方說不會被提告公共危險(因為酒測值未超過),乙要反告甲撞他的車要求精神賠償,這樣乙告成的機率有多高(乙能告甲什麼,成功的機率又有多大),因乙方說只要甲方提告以芳就會反告,甲方最壞的情況是拿不到任何一毛錢還要反賠乙方(會嗎)?

4.哪裡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提供協助?

5.因為有問過許多人,所有的判決應該都是由法官來決定,過失傷害一般都會是甲方獲勝訴,車禍肇責應該是7和3,至於反告部份就無解,但有沒有可能遇到恐龍法官會判甲方過失傷害敗訴,車禍肇責甲方佔7或全責,乙方反告成功?

以上問題是想了解如果打官司成功機會有多大!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件車禍導致騎車的一方受傷,若開車的一方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即使其比例僅有百分之一的肇事比例歸在休身上,也還是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3.就機車騎士部分,若有過失的話負擔的主要的應該是損傷汽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修車的費用等),至於對方主張所謂因車損所造成的精神損害(與該汽車有深厚感情,不忍其受傷?),以一般人觀點來看有點扯太遠了,法院對方這部分離譜的主張也未必會採認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Ace 102-04-15 18: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 ... (恕刪)

過失傷害的部分因為驗傷單不是當下去醫院開的而是過了一週才去開這樣驗傷單算數嗎?

因為我的機車車頭整個撞爛從機車的狀況看應該也知道誤可能完全沒傷,因為對方說我沒有當下去驗傷所以過失傷害不會成立,有可能嗎?

我快瘋了 102-04-15 01:31
於100年10月份.在露天拍賣網購尿布.我以匯款5700給對方.但他一直拖延不出貨.我也跟他說貨不要了.把錢還我.他卻說他的帳戶被鎖了.無法做提領的動作.我到警局報案.才得知原來有十幾個人跟我一樣都被她騙了.開庭至今.今年一月份時他有傳簡訊說會匯款給我.沒匯.二月份就收到法院通知對方行為不構成詐騙.原因是他有陸續出貨給他人(當時他是想要跟對方和解).以及也有陸續跟我們這些買家聯絡.(是知道我們要告他才聯絡的)他也辯稱是貨源不足不是故意不出貨的.(我當初去開庭時.他也當面要拿2000給我.希望我先跟他和解.我不肯.我請他全額匯款.我才和解).3月中我傳簡訊跟他說.我急需用錢.可否還我?他也回說月底還.我還是沒收到.日前我又傳簡訊給他.說已經4月中了.是否會還?他就沒回了....隔天我在約12.1左右.打了將近20通電話(他根本就不接).我又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昨天我就又傳了(我知道妳有看到我的來電以及簡訊但卻不理會.我就說既然刑事不能辦妳.那我就循民事).他才回.可他卻回說(會還就是一定會還.他現在沒工作也不能還.我在在深夜打給他.他就告我騷擾.)於是我回.(之前白天打給他.深夜才回.他說深夜才會下班.我白天打.誰會接?)他就不回了.....我覺得他根本在鑽法律漏洞..以為陸續跟我們連絡.法律就對他沒輒.100年至今都沒還.請問我該怎麼辦?
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待確定後聲請執行其財產。 以上供參。
我快瘋了 102-04-15 00:56

於100年10月份.在露天拍賣網購尿布.我以匯款5700給對方.但他一直拖延不出貨.我也跟他說貨不要了.把錢還我.他卻說他的帳戶被鎖了.無法做提領的動作.我到警局報案.才得知原來有十幾個人跟我一樣都被她騙了.開庭至今.今年一月份時他有傳簡訊說會匯款給我.沒匯.二月份就收到法院通知對方行為不構成詐騙.原因是他有陸續出貨給他人(當時他是想要跟對方和解).以及也有陸續跟我們這些買家聯絡.(是知道我們要告他才聯絡的)他也辯稱是貨源不足不是故意不出貨的.(我當初去開庭時.他也當面要拿2000給我.希望我先跟他和解.我不肯.我請他全額匯款.我才和解).3月中我傳簡訊跟他說.我急需用錢.可否還我?他也回說月底還.我還是沒收到.日前我又傳簡訊給他.說已經4月中了.是否會還?他就沒回了....隔天我在約12.1左右.打了將近20通電話(他根本就不接).我又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昨天我就又傳了(我知道妳有看到我的來電以及簡訊但卻不理會.我就說既然刑事不能辦妳.那我就循民事).他才回.可他卻回說(會還就是一定會還.他現在沒工作也不能還.我在在深夜打給他.他就告我騷擾.)於是我回.(之前白天打給他.深夜才回.他說深夜才會下班.我白天打.誰會接?)他就不回了.....我覺得他根本在鑽法律漏洞..以為陸續跟我們連絡.法律就對他沒輒.100年至今都沒還.請問我該怎麼辦?

asd 102-04-14 18:02
律師 你好: 前幾天被警察抓到吸食安非他命k他命....並製作筆錄驗尿...過程中我也非常配合警方得調查並也坦然承認...且被移送地檢署!當晚檢察官在訊問時..我也有表達後悔之意..因為我沒有前科記錄....且因為工作的關係..很怕被判觀察勒戒...有當庭向檢察官求情是否能用別的方式替代....不然工作可能會沒辦法請那麼多天的假....在則是家人一定會知道而導致關係變差....不知道現在我除了在等待判決下來以外...是否還能夠做些什麼才能盡量讓我可以獲得起緩訴也就是院外就醫的機會而不是去勒戒個一到兩個月?? 這幾天的心裡煎熬....真的讓我悔不當初!希望你能幫幫我~~指點一下...感激不盡!
先去醫院做檢驗或治療 在寫個陳述意見狀給檢察官 看是否可以以戒癮治療方式代替
衰人一個 102-04-14 15:43

日前在當替代役時

遭到自己的繼父造謠、生事

好像也有派人尾隨我、騷擾

並且到我常去的幾個地方去造謠、生事

導致我的替代役生活都不是很好過

但我之前並不知道是他做的

所以我就先家鄉工作

之後

我發現我繼父以及母親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跟我吵架

目的似乎是想激怒、干擾我

然後也在我目前工作的地方造謠、生事

我如果在家有與父母吵架

公司的人隔天都知道

而且還會在暗中罵我狗、老鼠等

最糟的事工作分配的量也變的不合理

導致我工作不順遂

我害怕搞不好手機以及電腦都被他們監控

之前也有詢問警察

但他們也束手無策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蒐證

畢竟對方都從你背後偷偷來

抑或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可以告訴小弟我嗎

我現在因為這些事情被搞得很煩

在這樣下去都要得憂鬱症了

Jimmy 102-04-14 14:44

102年4月10日與人發生機車車禍,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我在減速並且確認前方無來車的情況之下準備左轉時,在與他距離約5公尺突如其來的機車給撞到前輪右側,他則是剎車不及,整台車疊在我的機車上面。當下,對方叫警察來現場處理,並且因為他右手掌小指脫臼隨後送醫治療。我僅有左膝挫傷(未就醫)。

事故現場無紅綠燈,在「肇因初步研判表」尚未釐清雙方肇責之下,對方確欲向我求償因考量安全因素,故要求換新品,而全部修車費用2萬4。2車對撞受損的大略的情況皆為機車頭骨架變形,我的機車約花了3000元修好。初估對方機車約4~5年的車,而我的機車則是2年。請問,雙方的求償金額是否應考量「折舊率」的因素,其法定計算公式為何?而如果要求求償「精神賠償」及「無法工作」之損失,是否是需在提告的情況之下及需提出什麼證明文件?

 

 

 

 

 

 

1、修車費用應考量折舊。
2、診斷證明及薪資證明等。
以上供參。

mm 102-04-13 21:33

父親為重大傷病病患,需要人家照護,每月花費約2萬5至3萬

有四名女兒,其中2位女兒A女及B女出嫁育有0歲子女皆為家庭主婦,靠丈夫賺錢,不用付房租,丈夫月收各約3萬5至4萬

2位女兒C女及D女尚未結婚,1位C女在家照護父親無法工作沒有收入,1位D女有工作月入4萬,但要負擔母親扶養費用、房租生活費用、及支付照護父親的C女的生活費用,無力全數負擔父親的扶養費用

請問依1115條,四名女兒都是義務人,關於扶養費用的部份,是每個人都要四分之一嗎?

還是未結婚工作的D女要多付?

結婚的A女、B女算有經濟能力嗎?是以她本人來看還是以她和丈夫來看?

如果已結婚的A女及B女堅持各只付全部扶養費用的10%(約3千元,共6千元),其他1萬9至2萬4的部份要未婚的D女自己想辦法借錢或是怎麼樣

未來D女還可以向她們提告要回先代墊的扶養費用嗎?

D女請A女、B女工作,0歲子女請A女及B女的丈夫完全負責,A女及B女薪資只負責父親,合理嗎?

非常感謝

依4名女兒各自與其家庭成員之收入財產等一切狀況定扶養能力。
以上供參。

寶妮 102-04-13 19:22

您好,請問因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先生與小叔二人共同持有,近期因小叔工作不順,且好像有在外欠款情況,我們擔心?居住的房子會被小叔在外的欠款給牽連,有朋友建議我找信任的第三人(婆婆)去設定這間房子"預告登記"的請求人,凍結這個房子的權利,目的可以保全這個房子,阻止對這間房子妨害的處份.

但我擔心的是,如果小叔去跟銀行借小額信貸,不繳款而被銀行追討,請問這樣的"預告登記"會有效力嗎, 因為銀行應該也有權利主張向欠款者本身的動產請求債務賠償, 還請您協助確認, 或提供更適合的方式,謝謝.(註:我們現在沒有能力把房子吃下來,所以還是得與小叔共同持有)

林智群 (klaw) 102-04-13 20:11

預告登記不是這樣用的,你只能等到債權人執行你老公弟弟持份時主張優先承買

預告登記係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權利之請求權,而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向該管登記機關所為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之登記。其目的在阻止登記名義人對於該土地為有妨害其請求權之處分。所以要為預告登記必須對於他人土地權利存有某項請求權才可以。
本件依您所述,動產係由你先生與小叔為各共有持分二分之一,一般來講,是否有人願在法院拍賣時承買共有物機率恐怕不高,相對於具有完整產權的法院拍賣物件市場性顯然會差很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婉婷 102-04-13 16:42

我媽媽因車禍骨折在家休養中,在跟對方保險公司談到工作損失的理賠部份時,因我媽平常的工作是幫我跟我姊姊照顧小孩,等同褓母的工作,我們每月會各支付一萬塊的費用給我媽媽,對方保險工作卻一定要我們提出年度扣繳憑單或工作薪資證明,若是我們私人開的薪資證明或薪資袋,他們是不會認同此文件,還說到了法庭,法官也是不會認同的,我有去問過別家的保險公司,他們遇到此情形都會以勞保投保最低薪資理賠,但對方的保險公司卻說每家公司的認定不同,他們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因此我們現在非常無助,希望能幫幫我們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呢?非常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1

這個有點麻煩,因為你們給母親的錢可以說是奉養母親費用而非保母費

到法院時除非你提出因此另請保母的費用單據,不然很難請求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9:03
回覆 婉婷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舉證證明這不是保姆費的是對方。您不用理會對方說法,就給他請款就是了。記得於法定期間內先提過失傷害再說。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保羅 102-04-13 09:04

我媽媽未婚生下我後,就將我過繼給舅舅,但事實上我是由外公及外婆帶大,20多年來親生母親雖跟我和外公外婆同住,但沒有照顧我、也沒有管教我。

外婆五年前過世,外公去年也走了,現在生母沒人照顧,要求我盡扶養義務,老實說,我對她沒什麼感情,因為我認為他並沒有扮演好母親的角色,外公外婆才是我真正的父母,所以他們生病時,我也都有出錢出力,但現在生母以她是直系血親為由要求我一定要扶養她,還跟人說,他當年是因為無力扶養我才沒盡一個母親該有的義務,過去他雖賺得不多,但並非沒有工作(我印象中他做過工廠女工與百貨公司小姐)。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拒絕扶養她嗎?如果進入法庭,
我需要負舉證責任嗎(但這種事證據不是那麼好提,該怎麼舉證呢)?謝謝。

 您在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戶籍資料上的)是存在於你與舅父母之間?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01

既然是你舅父母收養你,他們就是你法律上的父母,

你與親生母親的親子關係已經切斷,你沒有撫養義務

保羅 102-04-13 21:3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在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戶籍資料上的)是存在於你與舅父母之間?

一生下來就被過繼給舅舅,目前身份證上的父母是舅舅與舅媽。因為考量繼承的問題,舅舅想要把過繼的問題處理掉,請問如果舅舅與我終止收養關係,我是否自動回到我生母的名下,或是可以有其他選擇?謝謝您的幫忙與解惑。

 

保羅 102-04-13 21:4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既然是你舅父母收養你,他們就是你法律上的父母,

你與親生母親的親子關係已經切斷 ... (恕刪)

我看法條,與遺棄有關的規定是直系"血親",這不是指天生的血緣關係??謝謝您的幫忙與解惑。

叮噹 102-04-13 01:14

原po於今年2/11上班途中車禍(我是乘客)導致左脛骨骨折 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
問題一:休養三個月的計算方式?是由出院日開始計算還是入院日還是手術日 ?(因原po是在任職的醫院就醫手術,故主治醫師受制於醫院高層吧!主治醫師表示算法由醫院高層決定)公司方面則告知由入院日開始計算公傷三個月,這樣是正確的嗎?
因為上列的三個日期均不同!
公傷認定:
公司表示需由勞保局發文認定此車禍職災,才可將假別改為公傷假!我有爬文及查法條,剛發生意外時,休假是以一般傷病假及事假先請假,待公傷假申請後可回朔將事病假更改為公傷假!
現在我第一次申請勞保局傷病給付(不能工作後第四天為2/14……2/18共五天)及上下班途中事故證明書等資料,已經收到勞保局回文,表示職業傷病事故申請傷病給付案,經本局審核符合規定!
現公司表示勞保局次文核准為五天,故公司依回文內容給2/14……2/18五天公傷假,後面這剩餘休養時間,現已留職停薪為休假別!待休養完畢後,回公司後申請後續傷病給付,待勞保局回文後再改休養期間假別!
問題二:職災認定由什麼單位負責?
詢問勞保局,勞保局表示他們是負責傷病給付部分!
勞工局則表示公傷假不需特殊認定,公司有職權可將其假別登記公傷假!
問題三:公司表示先將原po 30天普通病假休畢後改為留職停薪,公司表示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29條 未認定其傷病為職災時,公司得要求其員工留職停薪處理之!
這樣合法嗎? 若改為留職停薪身份是否影響,之後申請職災期間薪資給付額?
問題四:依規定職災期間薪資為全薪給付,勞保局給付其70%資方給付30%
公司目前未給付任何薪水,公司表示休養三個月後一次給付,應給之每個月30%薪資! 這樣合乎規定嗎?

因原po欲修養三個月後加休當年年假7天後,離職

這幾個月公司的態度等,我不願再回這樣的公司上班了! 公司規定離職當日需上班,這樣也是合法的嗎?

勞工局方面則建議我申請調解,那麼我現在申請調解會不會影響我日後薪資申請,年假申請,離職的問題?
或者修養三個月後,公司仍採取拖延戰術,再申請調解嗎?
調解申請到正式調解需要大概多少時間?
因為傷病給付申請需三個禮拜工作天,公司可拖延的時間大約一個月,因為我也沒辦法一直不工作,跟公司抗爭,休養過後我也需要找到新公司上班!!

若有一文多po狀況 是因為我第一次上傳失敗 所以重新上傳 請見諒!!

MR.hu 102-04-12 09:56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本身有信用卡債務,銀行也已申請支付命令(多年前,不過不是我簽收,是寄到家裡)

最近我有找到另一個工作,但要強制保勞健保

這樣銀行查到後要多久時間才會強制扣薪(1/3)呢?

之前銀行支付命令就可直接跟公司要求扣薪?

還是要再透過法院,由法院強制執行?

這個過程約需多少時間呢?

支付命令仍需要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供參。

doridocu 102-04-11 15:07

其實我有國外大學院校的學歷....本來要找工作但是一直不順遂,父母覺得這樣拖下去非常難跟外人交代,於是安排讓我繼續就讀,有先找幾間比較有名的國立大學招生處詢問就學考試資訊,但是得到的結果都不是對我很有利的,於是輾轉詢問到了也很有名的私立大學教務處,對方有詢問我是否有認識的同學與老師,對學校的課程運作是否熟悉,我只說在跟同學喇賽的時候都會討論到,加上也有認識的,於是接受教務處主任的建議就讀民族音樂學系,上網查詢這個學系的風評的時候,才知道這個學系紛爭不斷,學科的進行中也會與學生或是教師有往來的法律糾紛問題.後來考進去後開始被整,全科系學生非常都敵意的想要趕我走,轟我的學經歷,就學過程汙化,心態有問題,害我被家暴,學校方面強烈要求我必須要參加心理輔導,精神科,我不知道校方有沒有安撫其它有不滿情緒的同學,可是對於我是轉系生這方面,我對自己的想法非常堅持也有自己的論點想要探討研究一直被打回票,我是研究生,可是校方一直要我閉上嘴巴安靜聽,安靜做就好,讓我很難參與課程,我有想法提出,教授回答不出來就會說我在抨擊,他們也有建議我轉學,但是研究所根本沒有轉學這件事情,需要重考,讓我沒辦法發揮自己的優點,卻又一直要求學生要有自己的研究論點,因為拿不到講義跟其他同學吵架的時候,校方都會先坦護我,在批評我,一方面都是要欺負我保護同學在學術的貢獻上不會有影響,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只能繼續學,繳學費,等著被退學,沒辦法發揮長才

紀先生 102-04-11 10:16
律師好: 請問: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之疑義適用為何? 問題: 我朋友的公司採隔週休 每月薪資30000元(採責任制) 每天加班到23:00(未給加班費). 有到工的那一個星期六未給加班(勞闆說是按月計薪+責任制所致). 其他假日或紀念日加班.未給加班費 以上問題.該公司是否違法? 是否有法源依據及計算標準? 謝謝
應先釐清是否為適用責任制之職類。 以上供參。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21

就算是責任制,超過84小時部分還是要給加班費,

紀先生 102-09-22 23:2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有感謝幫忙

 

 

 

 

 

胤禛 102-04-11 00:51

今天我寫子條跟我爸講說 (身為男人都有工作!! 就幫忙出家裡水電費電視費) (這不為過吧)?!
不要用老奶奶(90歲)的錢去付這些你我都有用的開銷) 讓奶奶把這些錢去買吃的吃好點沒錯吧!?

就說我住在家裡要付房租費!! 說我(非法侵入) 要打110報警!因為這房子登記他名字! 可想而知 我所遭受的跟我哥一樣!因為他也對我哥說過! 竟然有父親要趕兒子講不出理由 就說我非法入侵!!

我是你生的身上也是你的骨肉~也是同樣姓李 我也為李家後代小孫子!! 就有人說我非法入侵!!

 

請問律師們*

我做錯什麼?  這要他要趕我趕的出去嗎?  我平時與我奶奶同住! 他們夫妻過他們生活

他們還會講我奶奶有憂鬱症 說我奶奶浪費電 但那些開銷都是我爺爺以前是軍人退役下來後來過世給

奶奶生活費~ 他們卻這樣講  這算不算欺負老人家?  我跟我爺爺奶奶感情好?

我爺爺是(老兵)過世後他們卻講我爺爺)   他們說我爺爺可好命 一天兩隻雞!

他們還跟90歲老人家 說是我在養你的還是(他們(我姑姑大伯)在養你的這樣罵我奶奶

我奶奶之前在我當兵休假時還跟我哭泣說!! 我很痛恨這父母欺負老人家!

 

還有我媽罵我畜生!白癡!  我爸罵我嘴砲 廢物!

秋風 102-04-10 20:04

我爸爸在102年3月30日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我爸爸騎機車過馬路直行一段路後,被後方客車擦撞(小客車右側鈑金凹陷),我爸爸的機車左側毀損及左腳骨折,對方沒有受傷。

於102年4月1日動手術,就在手術完當天晚上就找對方來想要和解,左腳骨折至少要休養2-4個月 對方口頭上說醫療費用,工作損失保險公司會負責,且一再強調他的車已保400萬車險,跟我父親說不用擔心拿不到錢,我爸爸信以為真,因為我爸爸不懂法律,又是第一次車禍,基於怕事心理,就很草率的簽了這份和解書。(我父親填簽名蓋手印,寫下:保險方面給乙方申請)

和解當時對方並無簽名及填寫任何資料,就以72小時內要拿去警察局蓋章為由把3份和解書帶走.  隔天我知道後就馬上請對方送一份和解書過來.

和解書內容
甲方為小客車主,乙方為我爸爸,黑筆部分為我父親所寫,藍筆為甲方所寫。

事後想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結果查到對方根本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只有強制險而已。         和解當晚對方口頭上說保險公司會負責,所以我父親才寫下"保險方面給乙方申請",還以送警察局蓋章為由直接拿走和解書,隔天拿回來時卻無任何警察局蓋章,和解當天所說的一切明顯是在欺騙我父親.

以下是對這份和解書的疑問:

1.肇事經過寫得很草率,和解條件欄為空白,此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

2.我父親所簽的這份和解書是否有符合撤銷和解的規定?

3.會不會因為簽了這份和解書就無法向對方提出求償(休養期間的工作損失.修車費等等)?

4.若是和解書有效,那我們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是否要賠償違約金50萬給對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關鍵在於和解書之內容,建議您攜帶和解書及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06
回覆 秋風 的發言內容:

我爸爸在102年3月30日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我爸爸騎機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建議您先拿和解書給律師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小E 102-04-10 18:53

我與被害者都喝點酒但是起了口角之後我出手打他了 造成眼球挫傷(隔天已能睜開,但是他說醫生說要觀察一個月) 我也不知道是算輕/重傷...
兩天後被害者 與她母親一起與我談和解 當下談好的是賠償"1個月無法工作的損失 2萬元"還有所有的"醫藥費" 但是我們還沒有簽和解

隔天被害者傳訊息給我需要我"先支付他2萬元的薪水損失之後才願意跟我談和解。"當下我回傳給他說"要給錢必須先簽好和解書而且我現在是學生沒那麼多錢,希望能月付5000"。
接下來他傳"2萬不是和解金只是他的月薪,他朋友打人至少都賠15~20萬如果告上去就不止了還要賠上案底,要我再去問問要賠多少"  (訊息都還在)
因為那天與被害人媽媽談的時候有問到我有沒有案底,我回"沒有" 
請問如果是這樣我只能依照的他的要求嗎? 因為我怕留下案底

請問一下您滿十八歲了嗎?如果是十八歲以下之人涉犯傷害罪的話,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另外提醒您,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二個不同的領域,只是因為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撤回告訴即沒有刑事責任問題,所以一般才會在民事賠償談妥時一併要求刑事撤告,以使二方面之責任同時處理完畢。換言之,刑事責任因未和解而由法院加以論處,被害人還是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的,只不過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是否有互毆?如果有而你也有受傷,亦可向對方提告

小E 102-04-11 23:19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否有互毆?如果有而你也有受傷,亦可向對方提告

沒有互毆 我打了他2拳 造成眼部挫傷
謝謝律師 

小E 102-04-11 23:2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您滿十八歲了嗎?如果是十八歲以下之人涉犯傷害罪的話,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 ... (恕刪)

我已經滿18歲了
因為發生這種事情我不敢讓家人知道 只能自己處理但是他要求的金額(15~20萬) 讓我無法負荷

 謝謝律師您的解答非常感謝

鴻? 102-04-10 18:15

請教一下  如果台灣人因為工作或行為致使在台灣的美國人受傷或需醫療
處置(事件發生在台灣),美國人回國後可能有醫療費用醫療糾紛, 那這位
美國人若 1.向美國法院提告台灣人, 會受理嗎? (因各國國情不同, 刑責不
同)  2.向台灣法院提告, 會以其在美國之醫療費用求償嗎?   謝謝囉.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9:15

這好像是學校作業,作業應該自己去找答案吧?

鴻? 102-04-14 23:1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好像是學校作業,作業應該自己去找答案吧?

不好意思 我是一般民眾, 非法律系或相關科班, 這不是學校作業, 是一般民眾所遇到的問題, 看來似乎是不好回答, 主題太廣了嗎? 其實我不是要啥長篇大論, 只是想知到律師的大略見解, 讓我有個方向去找答案或知道如何去了解這方面的問題罷了.

ROCK 102-04-10 15:15

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離職之後,在外面開了一家同性質的公司,經過查證該公司在員工在職期間就在籌畫,並且也架設好網站,離職之後帶走相關客戶資料,於他們公司使用
我們員工守則有簽署工作期間參與之業務內容視同業務機密,如有下列情況發生,本公司將擁有法律追訴權,追究業務過失責任賠償(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區):

甲、該人員於在職期間或離職後兩年內洩漏相關業務資料給相關業者。

乙、任意拷貝檔案與散播公司擁有之資源。
但是,其他員工的員工守則都在,但唯獨此員工的消失了(應該是被偷抽走了)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公司能夠對他提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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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員工在外面開同性質公司也就算了,還偷公司的貨物去賣,目前也已經提告業務侵占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4-10 19:38
回覆 ROCK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離職之後,在外面開了一家同性質的公司,經過查證該公司在員工在職期間 ... (恕刪)

 依 台端文中所提事實,該員工涉及的刑責可能有 背信妨害秘密、及偷竊(或侵占)等,為能利詳盡分析,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目前需先蒐證,以利日後各項程序,如證據充足甚至不需訴訟,對方就會和解

小林 102-04-10 00:19
律師您好~ 本人於去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有相約見面更進一步發生關係 後來該少女因為在網路援交被抓到後拖出所有跟她發生過關係的人,日前我 於偵查庭偵查時已經向法官認罪,我沒有前科且充滿悔意,不知道該如何向法官 爭取緩刑,不想因為一時的衝動毀了自己的人生,目前有穩定的工作且有穩定交 往的女友,盼律師先生您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未起訴,在偵查中您所請求者應為緩起訴,若尚未起訴,您仍可向檢察官請求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大胖胖 102-04-09 21:14

您好:

想請問如果當時簽約時合約未一式兩份,該份合約還有效嗎?

目前已離職,但公司方面說合約上有要付賠償金之問題,目前領到的薪資也被扣錢,想提出調解,但勞工局方面告知說在民法上是可求償的!!該怎麼處理???

目前已找到新工作,不知是否有可以有免費資源可以聘請律師???因為也不想讓家人擔心故不願告知家人~該怎麼處理較好???

玉貞 102-04-08 11:43

我是在一星期前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當時並不知情前夫是因小三介入而逼迫離婚,因老公做錯事偷了我的存摺去領款及金飾,我一氣之下去報警,也因這個原因我們分居了一年多,因我從結婚以後,他並沒有房子勍就一直住在娘家,辦理離婚後前夫也同意在協議書上寫上每個月會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元,小孩監護人歸我,小孩五歲了,一路都是我在扶養,因老公工作不順,對小孩也沒盡該進的責任了,他也沒財產,請問他如果沒按照協議書上履行支付扶養費的話,我該怎麼處理,因協議書上有註明如三個月沒付視定全額到期,需支付我189萬的小孩扶養費,可以幫幫我嗎?我真的很無助。

對方沒有履行協議 不過因為你們只是私下和解 還沒有執行名義 所以你還是需要透過訴訟程序才有辦法請求對方支付金錢

你可以直接請律師幫你寫支付命令

給法院的裁判費用也只要五百元而已
如果對方二十日內沒有異議
就有相當於三審定讞的既判力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4-08 12:26
回覆 玉貞 的發言內容:

我是在一星期前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當時並不知情前夫是因小三介入而逼迫離婚,因老公做錯事偷了我的存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如您對於前夫不履行契約離婚協議)需要救濟,除上述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外,也可提出「請求給付扶養費」的訴訟,如不提起,前夫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時,也會轉入這個訴訟程序中。若告贏取得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的話,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執行前夫的財產受償。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還是建議不要輕易再提訴訟

事實就很明確,沒有什麼爭議,對方也和你簽了協議書

再提訴訟的話,就要先繳一筆訴訟費用....所費不貲

小p 102-04-08 11:28

已經送本票裁定,但詢問的結果,如果對方工作無勞健保,領現金,這樣也是無法扣到財產?如果是已婚身份,另一半會付連代責任嗎?還是只能針對當事人,這樣…好像如果當事人刻意避稅或不工作擺爛…這樣本票裁定不是就沒有意義了嗎?

另如果想告對方詐欺,有追訴的期限嗎?因為是前員工在職時搞出的事,如果沒有順利還錢,想再針對詐欺這部份作告訴,但不知到時會不會已經期限,以及需提出什麼資料來提告呢?

法律問題還是要回到實際情形才能給出比較正確的建議
等你拿到本票執行裁定之後,可以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
這樣子一來,解決問題會比較踏實

小p 102-04-19 13:1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法律問題還是要回到實際情形才能給出比較正確的建議
等你拿到本票執行裁定之後,可以去國 ... (恕刪)

已去查稅及財產,名下早就沒有任何財產

我真的不知道法律能給我們被欠債的人什麼保障,東奔西跑的是被欠錢的,而在家涼涼的是欠人錢的…

現在除了我只能再去申請債權憑證外,每三、五年再去延期外…我好像只能任債務人消遙自在…

但我有問過,因他是我的前員工,是在上班時用公司的錢投注,是否可以告他詐欺呢?

需要什麼資料證明才能告他呢?

錢的部份我還能有什麼辦法追回來呢?因為他是名媽媽,可以刻意名下不放任何財產…難道我只能認賠嗎??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5-01 01:05

一、上班時挪用公司的錢投注

告「背信」比較恰當~

 

二、需要什麼資料證明才能告他?

盡可能的想看看有沒有人證、物證存在

 

三、錢的部份我還能有什麼辦法追回來?

名下早就沒有任何財產的話,

可以去調戶謄看她是否為「戶長」,

如果是的話,可以去聲請查封該戶內的「動產」來拍賣取償

法院執行處人力有限,僅能幫您查查勞、健保,

沒辦法幫您找尋對方何處有財產~

唯有在您知悉對方何處有財產時,聲請執行才有實益

 

以上供參,祝一切順利

瑋奇 102-04-07 22:26

懇請律師替我解答:我是在酒店包廂裡被警察抓到持有2.3級毒品,於是我們有四個人被帶至警局做偵辦,之後又移送地檢署開簡易庭,但偵辦過程中,我否認我有吸食2級毒品,只有吸食3級毒品,因為這段時間常常到醫院報到看病,吃中藥及西藥,很怕驗尿被驗出來陽性反應,當天開簡易庭時,我也有告訴檢察官,但檢察官並沒有問我想不想用戒癮治療的方式來判決,這樣是不是代表如果驗尿出來確定有2級反應,就會被勒戒?因為有工作的緣故,很不希望走到這一步,是否現在還有比較妥當的方式能讓檢察官不要判定我需要勒戒,在裁決還沒下來之前?(P.S之前有過記錄,被抓到一粒眠,被處行政罰2萬元+上課),真得很怕自己被勒戒,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若確實驗出施用二級毒品的陽性反應。如果你前五年內沒被觀察勒戒過,會裁定勒戒;若先前已勒戒過是累犯,會被起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通常會判個六個月以內)

勒戒就是定期去醫院接受藥物治療而已

然後每個月要去地檢署向監護人報到,驗尿

除非你不想戒毒,否則這個勒戒的過程,其實是對毒品罪最好的處遇

你同意勒戒之後,檢察官會給你二年的緩起訴

緩起訴期滿之後,就沒有刑責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BLUE 102-04-07 10:33

我是今天逛網站時,無意中逛到這個網頁,才知道這個新天地,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因為我自民國96年結婚迄今,育有一子,與先生共同分擔家計3萬多元,一直到去年才發現自己完全沒存款,而且這件事我也一直沒告訴娘家,導致自己長期的精神壓力很大,所以擔心再生育子女,所以一直推托夫妻房事,但先生也從未關心我心裡的壓力,只以「我從來不覺得錢是個問題」為由敷衍我,而我也一直隱忍,為了家庭和諧,小孩也生了,今年6歲,但其實我心裡長期真的被錢壓得喘不過氣。

去年12月有次對先生說話大聲,當晚他就拿給我一張離婚協議書,他主張他受到(未履行房事)精神壓力及教育兒子要我每月給他3萬元,直到小孩20歲,另外,我名下有間套房也必須過戶給他,我每2個禮拜才能看到兒子一次,我看到後真的很心寒,從那之後,我們的感情每況愈下,我才終於和娘家求助,但我一直不敢跟他說。

其實,自民國96年開始我聽先生的話,換了手機號碼,手機申辦人是我先生,所以他可以隨意去調我的通聯記錄,去年11月至2月間,因工作原因加上家務事找人訴苦,在深夜、凌晨有電話簡訊的通聯記錄,因對象是異性,加上我工作的時間較長,也常常會忙到半夜,所以先生發現後,一口咬定我是出軌強迫我要簽夫妻共同生活約定書,內容要求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夫妻義務等5項。從那之後,我被迫調整工作,其間他不停的要求我簽約定書,不然就是離婚協議書要我二擇一,我也因此身心俱疲,才找身心科希望能舒緩精神上的壓力,連醫生都說,我已經忍的夠久了。

不過從今年3/14,我先生以去年我11月-2月的通聯記錄為引爆點後,我就不敢返家甚至看小孩,因為回到家我的心裡壓力就很大,就很怕,也不知為何在怕,甚至一想到要回家我就會大哭,我也不敢接先生的電話,因為覺得他很可怕,但最近我先生傳簡訊,一反常態以前威脅我的口吻,說「就算妳生病了,也是老公帶你去看醫生」,但我現在聯想到我先生他個性陰晴反覆的態度,就覺得很可怕,甚至他4/1來跟我談時,(當時有個女同事陪同)我也跟先生說了是長期錢的壓力,讓我崩潰,跟本沒所謂第三者的問題,協商每月匯款錢的事情後,我也允諾會匯錢,但希望他能給我一些空間,原本以為可以安靜一段時間,但他現在又要一直強迫我回家,真的讓我好莫名的害怕,因為他都一直要別人照著他的意思去做,一點都不替人著想,我真的忍了很久,我才想請教關於精神保護令,需要什麼證明文件?是不是要檢具醫生的診斷證明,如果有對方傳簡訊都可以當做佐證嗎?還要請律師寫訴狀紙,因為我有上網瀏覽網頁,但還是不大懂,想請問專業人士,謝謝!

另外,夫妻間財產如未約定,是否是法定財產制,因為我先生在外貸款不少錢,又在投資股票,這也是近年來我一直將錢投入家用的原因,否則家庭就無法維繫下去,因為他的錢光每月在清償負債及個人支用外,其他的就是生活費,所以我很擔心,如果有天我們離婚後,我還要背他的負債,結婚前我是無債一身輕,結婚後,又以我的名義在外借錢,到現在還在清償,以我的名義的部份,我自已背都沒關係,我只是怕還要幫他負擔他的部份,所以要請教所謂的「拋棄繼承」,適用於夫妻關係存續的狀況嗎?還是兩人有一方,不在人世,才能用這個詞嗎?因為我上網查了一下,好像都是有人過世,才會提到這個詞彙,還是我能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嗎?要怎麼做?

您好,

      1.目前看來,因您丈夫並未對您為任何肢體上的暴力行為,雖然仍然可以精神上暴力為由申請保護令,但成功的機會不高。建議先行蒐集相關的診斷證明以及每一次要求您簽的約定書,如果沒有辦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作為日後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不堪同居之虐待)。

2.法定財產制是針對離婚時"婚後勞力所得"去做一個分配,所以無論是婚前的自有財產,或者是受人贈與財產,都不會列入分配。如果您的套房是婚前就已經購買的套房,是不需要拿出來分配的,反而是丈夫名下的財產扣除貸款等負債後,如果還有剩的話仍然需要拿出來分配

      3.拋棄繼承部分,原則上一旦離婚,您與丈夫婚姻關係消滅,互相也不會是繼承人,無所謂拋棄繼承;如果沒有離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在知悉得繼承時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並通知後順位繼承人。就算沒有拋棄繼承,現行法下也只需要拿繼承財產去償還繼承債務即可。

橘子 102-04-06 18:22

本人目前自己也有在經營網拍

也有在露天上面拍賣,可是網站今年已荒廢許久
但商品未下架,而拍賣網站上的匯款帳號是我前男朋友的

今年三月初有買家 擅自下標+匯款 
並用悄悄話私訊問 有無收到款項
但因帳戶不是我的 所以我遲遲未收到
而與前男友也沒聯絡了 


我請買家至郵局詢問 匯錯款項是否能退回
但買家堅決不肯 態度也沒有說很好............

後來我因搬家+上工作一堆事情繁忙 
都沒在上拍賣網站看,而信箱也沒收到任何買方的流言

直到四月初 前男友來電,說他被叫去做筆錄 .......... 
而買家提告詐欺 ........... 


那我是否也要到警局作筆錄

那做筆錄該如何訴說比較恰當?

這樣詐欺會成立嗎?

警方通知作筆錄,是代表詐欺罪成立嗎?

如果警方通知我去的警局,是在外縣市 我可以到家裡附近的嗎?


目前未滿20需要法定代理人陪同嗎 ?
這段時間我也有繼續在經營網拍,而出貨也都正常 !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 ?
已經有傳簡訊給買家 .......... 但遲遲未收到回覆

因為我的疏忽 ........ 我也很抱歉
但我也想努力解決這問題 畢竟 我真的沒必要騙 190 

如果和解是要如何和解?

您好,

     1.從拍賣網站的外觀上看起來確實有可能會有詐欺(實際上已經沒有在販售商品),但主觀上應無詐欺的故意。

     2.重點在於您是否還能提出當初您告知買家請買家去郵局詢問匯錯款項退回一事,若有辦法提出當初證明,仍得證明並非詐欺。但因實際上只有190元,建議這部分還是先行將款項退還當事人,再看後續是否能告知檢察官說已經和解,請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詐欺是非告訴乃論,沒有辦法直接撤回)。

     3.刑事案件只要滿18歲就要負擔完全責任,警局詢問上,如果真的收到通知書,可詢問警局是否得囑託住所處警局代為詢問。

YITING 102-04-06 17:37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之前有發生車禍 當下有簽和解書 內容條件:1.人傷由對方強制理賠 2.車損油對方理賠
但對方反悔我要求的車損部分!事後一周後人傷部份~經醫院檢查:我的脊椎傷到有壓迫右後腳跟神經!因為工作關係常常要蹲蹲站站脊椎和右後腳跟非常吃力痠痛!
和解書上註明:有寫“不得再就此事件,主張其他權利”
我想請教的是~因為我還跟對方未達到共識 也未收到對方的誠意理賠金!我是否能再主張自己的權利!在和解書上未提到的條件 跟對方要求提告上法院!譬如:車損 人傷 精神賠償 後續醫療 車資往返 營業損失...等?我有在網路上有人分享類似的文章:該和解書 並未提到"拋棄"刑.民法追訴權!分享人勝訴!
請各問大大幫我解惑 謝謝

有關您所提問的問題,主要還是必須要看訂立之和解書其詳細內容如何而定。
一般來講如果不是經法院或調解會成立之和解調解,原則上即使協議內容約定放棄刑事追訴權也未必有消滅告訴權效果,故而在尚未提出告訴時,即因和解而承諾拋棄告訴權者,基於告訴權屬公法上權利之性質,個人並無處分權,倘加害人未履行和解條件,則被害人仍得再行告訴,不受先前和解所謂拋棄告訴權約定之影響。至於告訴乃論之罪,提起告訴後,因和解撤回告訴者,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2項參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CC 102-04-06 13:42
請教律師: 我和男朋友生了一個小孩,懷孕期間我就把工作辭了,在家帶小孩,小孩出生後報戶口時因為男方覺得共同監護很麻煩,所以當時就把監護權登記在父親的名下,但在小孩一歲三個月時被男方強行抱走,說好半年後寶寶就會回到我身邊(口頭承諾),但是寶寶現在已經二歲了,男方家人卻一直不讓寶寶回到我身邊,又想盡藉口不讓我見寶寶,說我不會養孩子,不會賺錢,說我沒本事,又說小孩是跟父姓,監護權在男方那邊,我沒權利抱走,若是我哭鬧要見孩子,男方就會說我有躁鬱症等一些難聽的字眼,因為男方已經結婚了,我現在有第二胎在二個多月時(101/12)有和元配見過面,元配當時不知我有身孕了,但只是希望我的孩子給長輩帶,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讓孩子回到身邊,如果上法院的話因為我沒工作是否會沒希望讓小孩回到我身邊,如果我生完第二胎,元配還可以告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監護權的爭取,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但會以小孩最佳利益為判斷. 至於通姦的部分,則自元配知悉時起算六個月,所以並非您生完第二胎元配即無法提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pink 102-04-06 12:34

您好,

  我和我先生是再婚的,我先生離婚後獨自撫養3個小孩,本來一切家庭都好好的,小孩子很也貼心,大女兒護校畢業後,找到工作也交一個男朋友,之後就變了樣,先是男朋友把女兒和最小的帶離開家里,過沒多久,女兒要跟爸爸爭其他小孩監護權,我先生不懂法律,只收到要出庭的通知單,律師電話來只問說要不要出庭,不出庭就是判給她們,我先生想孩子大了,想離開家裡也留不住,就沒有去爭,事後發生一些問題,去法院看判決書,才發現事情不是這樣的,法官還還問他們為蛇麼這樣之類的,可是內容都不是事實押!說我先生如何沒盡到父親責任,很多不好聽的話都說出來,試問我先沒有撫養她們可以護校畢業?可以長大成人嗎?生病的時候是誰帶她們看醫生的,我先生是個身障人士,要養大小孩已經不容易了,現在卻背這個污名,我們都是做工的,不懂法律,不想爭監護權,只想還我先生一個清白,是否有律師幫幫我們,我知道請一個律師費用很高,可是我們會最大的能力付清費用的,請幫幫我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該案件目前是已經判決確定?或者仍在上訴期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pink 102-04-07 16:4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該案件目前是已經判決確定?或者仍在上訴期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與 ... (恕刪)

 律師您好,判決已確定的,因事後約快一年,接到其中一名孩子的電話,聊天中發現說這些內容是有人交他這麼說的,當時才去法院看判決書的,這樣是否還能有辦法反駁這些內容嗎?還是時間已過就沒有辦法了呢?我們手上沒有判決書,事要去法院申請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小孩是何時告訴您他在訴訟中的陳述是虛偽的?這些牽涉本案是否得提起再審,建議您先儘速向法院聲請重新寄發判決書,並攜帶該判決書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C 102-04-05 20:02

請教律師

我和男朋友生了一個小孩,懷孕期間我就把工作辭了,在家帶小孩,小孩出生後報戶口時因為男方覺得共同監護很麻煩,所以當時就把監護權登記在父親的名下,但在小孩一歲三個月時被男方強行抱走,說好半年後寶寶就會回到我身邊(口頭承諾),但是寶寶現在已經二歲了,男方家人卻一直不讓寶寶回到我身邊,又想盡藉口不讓我見寶寶,說我不會養孩子,不會賺錢,說我沒本事,又說小孩是跟父姓,監護權在男方那邊,我沒權利抱走,若是我哭鬧要見孩子,男方就會說我有躁鬱症等一些難聽的字眼,因為男方已經結婚了,我現在有第二胎在二個多月時(101/12)有和元配見過面,元配當時不知我有身孕了,但只是希望我的孩子給長輩帶,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讓孩子回到身邊,如果上法院的話因為我沒工作是否會沒希望讓小孩回到我身邊,如果我生完第二胎,元配還可以告我嗎?

小林 102-04-05 00:32

想請教律師,我去年在某個遊戲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相約見面後因一時衝動跟這名少女

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女有跟我要錢,後來這名少女因為進行網路援交被警方抓到因而供出所有跟

她發生過性關係的所有人,開偵查庭時我也跟檢察官坦承確實有跟該名少女發生性關係,請問這

樣會被判什麼樣的刑責,我沒有前科,只是因為一時的衝動事後也很後悔,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向

檢察官求情給予緩刑,我有正常的工作也有穩定交往的女友,不想因為這樣毀了生活,請律師

生給予我意見,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依據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案涉及的刑罰處罰實屬不輕,又本案已進入地檢署偵查階段,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5 18:01
回覆 小林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律師,我去年在某個遊戲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相約見面後因一時衝動跟這名少女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您是否知情對方未滿十六歲,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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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其實在處理上您應當是在去警局或者地檢署做第一次訊問前就要找律師來幫您研議合理可行之答辯方向,不過目前既然筆錄已完成,而且也已經承認了某些事實,自然在事後很難全盤再去否認,建議您將訊問筆錄時回應檢警之內容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尋求律師協助後續處理,這樣應該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