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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04-12-23 23:25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我的案子因為由高雄檢署分到彰化檢署,在高雄開庭時,因為找不到被告,因此一直沒有進展,甚至一度他結。後來轉到彰化檢署,但是連偵查庭都沒開又直接轉彰化少年法庭,今天去了之後,法官表明,刑事部分將由他們接手,會依該少年的表現來斟酌刑罰。然後求償和解動作需要我自己去處理訴訟,我想請問因這案子起初是兩名被告,而現在這位又沒開過偵查庭(無傳票),案子又轉來轉去,如果我要填寫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訴狀,案號該寫哪個?又該寄去哪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只有刑事程序才有所謂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少年事件沒有,所以少年事件所生的損害,必須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2、倘若有多名被告的話,可以就遭到刑事起訴的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並將該少年、其法定代理人一起起訴。

Becky 104-12-23 19:16

您好,我跟朋友在晚間六點多要騎機車上班途中撞到一位婆婆

我們騎在機車道左前方有一輛大車擋住從左邊穿越馬路的婆婆等到我們看到婆婆時有煞車但來不及,那是黃網格路口沒有斑馬線警察也婆婆算是穿越馬路

婆婆當下想走掉被我們叫回來,結果她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我們以為是要和解就跟婆婆說車子的損傷大概怎樣其餘我們受傷部分就算了,她就說她們家在附近要叫他女婿來處理,結果她女婿來就直接說我們撞到人就是我們不對,接著他就報警,走之前還跟我們說老人併發症很多要告我們,我想請問

1、警察說那是無號誌路口應該要減速,我們沒騎很快看到婆婆也及時煞車所以婆婆好像也沒怎樣,可是警察說減速的意思是指沒撞到人才是減速,真的是這樣嗎?

2、因為被前方大車擋住婆婆,我們也沒違規,婆婆也是穿越馬路,我們撞到她這樣還是算我們的錯嗎?

3、我們這樣還能要到修車費嗎?還是應該要賠償對方所謂的併發症之類的?

4、女婿說撞人就是不對,可是我們也不是故意的,所以真的是我們的錯嗎?

5、法律一定保障老人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3 1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有違規穿越馬路,我方有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減速的部分,基本上確實是要求的很嚴格。

2、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屆時再依據過失責任相互求償

3、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屆時就不用跑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先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4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1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安安 104-12-23 15:41

請問律師

法條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所以告訴人只要在法庭上證明這件事是「個人私德」

跟「公共利益無關」,被告就可以被起訴了嗎?

 

所以被告自已要舉證,他說的話是事實,不是告訴人要舉證?

被告舉證有沒有證據能力,能不能證明這件事為真實

這不重要,可以不用管是不是? 因為法條上面寫「不在此限」

 

這類案件請律師勝算有多大,我在台北,謝謝各位律師

和解金拿不到多少錢,我不在意金錢,不太可能會和解

只是想狠狠教訓對方一頓,這社會上透過網路擅自霸凌不認識的人,這種人真的太多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6:22

您好,

1、告訴人如得向法院證明,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且被告亦無刑法第311條之免責事由,則被告即有被起訴且判刑之可能。

2、是的,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的事件,即便真實也不得拿來作為毀損他人名譽之工具。

建議可備齊資料與律師詳談,可全面評估案件之可能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胖 104-12-22 23:48

請大家幫忙,

我11/10晚上開剛買的新車停紅綠燈後方酒駕的撞到,因肇事者不是車主

但是車主一直打電話給我口氣不好,造成我心裡壓力很大一直失眠晚上又上班精神不好,影響到我的工作

11/25談和解因8萬金額太高,對方不想跟我們談,到現在一通電話也沒有

現在我可以直接提告嗎~需要帶什麼文件到地方法院提告


 


 

 您好,

一、當天若有報警,駕駛會先被以公共危險罪移送。

二、若人無受傷,只是財損,原則上後方撞前方車,後方有全責,您可以準備好報價單,向駕駛請求損害賠償

三、若真的不會撰擬損害賠償訴狀,可以找律師代撰。

小胖 104-12-23 09:45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當天若有報警,駕駛會先被以公共危險罪移送。

... (恕刪)

律師你好,還有幾個問題想問一下

1.對方不出面處理。

2.我可以直接提告嗎~

3.如果提告要帶什麼文件

陳先生 104-12-22 22:28

因為和朋友交易上的糾紛,但已達成和解,當天開庭我遞書狀陳情事實過程,對方則是睡過頭沒有去,11/6開庭,今天打電話問書記官,他說檢察官沒有任何指示也沒有要傳喚我,請問在年底前有辦法結案嗎?

因為要去南部工作,怕去了又被傳回來,當初是一台筆電的錢沒有拿到

後來調解的時候有在內容陳情,已經拿到交易的錢,遺失的東西也有找到

謝謝律師

陳先生 104-12-22 22:32

當天開庭雙方都沒去,我是被告詐欺

陳先生 104-12-22 22:38

當初告訴人兩次都未到,對方跟我說第二次紙上寫,若未到達指定開庭則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一、別擔心。

二、檢察官何時結案非律師能控制,但年底結案很常見。

三、已委任律師有問題要問你的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無名氏 104-12-21 19:54

案件經過是這樣的。。小弟前幾天在上班時。遇到一位怒氣沖沖的客人。一進門就開始狂罵我們服務人員。因為客人要的商品。跑了很多門市都沒有。我們一開始為了要息怒客人的怒氣。頻頻道歉。但之後客人越罵越難聽。。的時候。小弟忽然衝上前去推了客人。導致客人跌倒。客人目前要告小弟傷害罪。雖然已跟客人談論過和解的問題。但小弟與週遭職員。朋友。都覺得和解金太多了。這時候我應該怎麼做?如果要和解我心中不服。和解金10000元。

您好:

1.您觸犯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因為您是故意上前推對方,必然成立傷害罪,而傷害罪是屬告訴乃論,只要雙方和解並簽立和解書,即使對方提告檢方也會予以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如果您仍無法接受對方和解金額,就讓對方提告,但您恐面臨刑事上罰金處分及民事上的賠償

2.和解金多寡必須取決於對方受傷的程度,如果根本沒有造成任何傷口,和解金確實過高,但若有造成對方肉眼可見的傷害,或是有骨折等問題,可要求對提出醫療費用單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1 22:02

建議可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由有經驗之第三人居中協調,較可協調出一個雙方均能接受的條件。

rc 104-12-21 14:05
已簽和解書,但金額過大,想申請重新調解
沈恆 (沈律師) 104-12-21 18:52

您好!

和解需有無效或得撤銷的事由才有反悔的空間,金額多寡是簽定和解前就應該仔細考慮清楚的重點,以此理由要重新調解並不可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是怎樣的和解調解?有無約定分期給付?對方的狀況如何?或許可嘗試再另行約定,但必須對方首肯。

雅萍 104-12-21 13:03

請問我家人酒駕酒測值1.05,有和人發生車禍,雙方均有受輕傷,當天警察已先開一張罰單,筆錄上有寫是到酒店喝酒,車禍第三天已達成和解,現在收到法院通知,車禍已經過一個月要出庭,出庭後應怎麼說,刑則才可減到最輕, 謝謝

照實說。且按先前筆錄和解內容說。如果沒有前科,第一次酒駕,也好好和解,看能否祈求輕判。不然怎編織話語,都是枉然。

Grady 104-12-21 02:07

您好,敝人於今年年中時騎機車,因夜晚下雨+光線不良,不小心擦撞到未走班馬線且穿越雙黃線之老婦人(八十多歲),經車禍鑑定判斷後,「對方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穿越道路,為肇事主因;敝人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但並未寫出各自所佔之肇事比例,目前對方因重傷昏迷,家屬求償200萬元,想請教:

1.鑑定後並未列出雙方各自肇事比例,大約為多少呢?

2.若要談和解,金額多少較為合理?(敝人月薪約二萬二,打工,無資產)

3.若讓法官判決,過失傷害的刑責約判多少?

4.同上,若讓法官判決,敝人應該付出的賠償金額約為多少呢?(敝人當時酒測值為0,主動報警+叫救護車,有探親多次、談和解過卻無共識)

謝謝各大律師的幫忙解惑,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1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鑑定不會記載責任%數,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6:4。

2、金額的部份,就您所述的狀況,主要就是醫療費用看護費、其他必要費用精神慰撫金等,前三項必須有相關單據,精神慰撫金則會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傷勢等而有所不同,就您所述的情節過少,無法精確判斷。

3、過失重傷的法定刑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4、倘若對方要求的金額這麼高,建議您應該正式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沒看到鑑定全文,不敢說死比例。但依照你所說,應該有機會翻成對方全責,只怕你筆錄說了一些讓你不利的話。

阿爆 104-12-20 00:31

殺人未遂案件,地檢署偵字警方提供證據開庭被告認罪很快就結束開庭,檢察官說很多道理只好答應調解看看,但和解失敗改為調偵字三個月沒開庭,寫狀ㄧ星期多就馬上開庭,檢察官開庭只說沒達殺人未遂,自已解釋說他因為什麼原因案件延遲到會快訴處理這個案件,時間又過二個月了,打電話問書記官查不到進度,書記官要求寫狀,寫狀給檢察官ㄧ個月了也沒消息,上地檢署網站查這名檢察官偵結公告,遠遠輸其他檢察官,平均ㄧ個月結案不到十個案件,遇到這種檢察官要怎麼辦,或許檢察官案件多,但是也拖太久了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或許可以至檢察長之申訴信箱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2-19 21:43

前幾日我爸把聯結車停在路邊有佔用車道 被ㄧ輛機車撞上騎士當場身亡到醫院抽血高達0.5 請問我爸需付多少肇事責任?  假如對方提告和解不成我爸可能會被關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有違停且未設置警示標誌,則您父親仍可能會有過失致死之刑責,但就賠償金額部分,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減輕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22:04

您好,還是有可能會有過失致死的問題,民事部分可主張對方與有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22:13

您好,還是有可能會有過失致死的問題,民事部分可主張對方與有過失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michelle 104-12-19 18:48

您好,因車禍後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所以我方欲提告對方。車禍至今已超過5個月,怕時間拖久了此案無法提告。想清問,是否有規定一定期限內有效?第二,因我方車禍者目前在澎湖讀書,我們家在南投,肇事地點在台中。想請問提告的話有限定地點嗎?是否需要肇事本人到場才能提告?能不能請雙親其中一方代表提告,或透過電話網路提告呢?

拜託您幫我解答,時間緊迫了,謝謝。

Michelle Lee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9 2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期間是6個月。

2、管轄檢察署是被告住所地或是犯罪發生地。

3、可以委託代理提告,不過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可以直接擬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22:09

您好,若是提告過失傷害,要在六個月內提告

犯罪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之地檢署均可提告

委任告訴代理提告(記得準備委任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22:21

若要提告過失傷害,一定要在六個月內提出。

案發地或被告所在地之地檢署均可受理。

faber 104-12-19 14:16

我與先生回雲林斗南娘家,12月13日下午約3點多,我們到當地福懋加油站加油,因加油時我和先生正在談事情,印象中他向加油的員工說:現金加油1,000元並拿錢給他。加完油該員工來收錢,我先生覺得他似乎已經付錢了並掏出身上的錢來確認,於是告訴該員工:我剛才應該已給您錢了,您要不要去確認一下?該員工於是回去收銀台,我們聽到他詢問同事是否有把錢收起來?他同事說:有,於是他回來向我們說:抱歉!我不知道同事把錢給收走了,並將加油發票給我們。因此,我們也以為應該是付過錢了,於是駕車離去。
隔天12月13日下午約2點多回家途中,在新竹接到斗南派出所來電,警員表示對方報案對我先生提出詐欺告訴,希望我們到警局作筆錄。我們一頭霧水於是折返斗南。警員讓我們看加油站的錄影,影像不是很清晰,似乎看不到我們有付錢的動作,所以我們只能陳述事情經過並提出發票佐證,警員表示對方做筆錄說我先生謊稱已付錢,當時他很忙沒空確認,並未提到他有去詢問同事是否收錢及給我們發票之事。
對於這件事,想請教律師
1.我先生當時因為未留意故不確定是否有給錢,於是拿錢出來看,只覺得少了一張千元鈔,所以他請該員工確認一下,若是該員工說未收到錢,他也就付了。但是因為該員工有回收銀台確認並詢問同事,事後向我們致歉並給發票,所以我們當然認為已付錢才會離開。警員也說:你自己有沒有付錢怎麼會不知道呢?似乎說不過去。可是人有時候若非有留意,還真的是會忘東忘西的,若因此就說我們詐欺,是不是太小題大作了?
2.錄影沒有聲音,但有看到該員工來回收銀台的身影,只是無法看到有付錢的動作,是否就足以證明我們未付錢?那發票足以佐證嗎?
3.警員說:該員工指稱我先生謊稱已付錢,當時他在忙所以相信,事後才調錄影確認。但他做筆錄時,有隱匿部分實情的嫌疑,我們應如何主張呢?
4.我們有問警察這件事純屬誤會,應是消費糾紛只需調解即可,何以鬧到控告詐欺? 警察說:沒辦法,對方既已提告,他們也只好公事公辦。並建議我們不要私下和解,一定要到調解委員會調解,免得又生枝節。我們想息事寧人花錢消災,會不會就等於承認自己有錯呢?只是,為此區區小事就要我們來回奔波,將來我們是否可以向對方求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4: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認為您於法於理是站得住腳的:

1、您請加油站員工回去確認是否有收到錢,只是一個合法確認的動作,既不是在施行詐術,更沒有詐欺意圖,而對方自行內部核實款項確認後,才開發票予您,等於認同您已付款的事實,嗣後發現有問題,那也是加油站公司的疏失,與您無關。

2、對方員工如確有說謊、隱匿之情事,可以對其提出偽證罪之告訴;核實款項之疏失造成此次誤會,更已造成您名譽的損害,亦可對該員工及其所屬公司,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犯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犯罪,即使與對方和解,仍須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故若欲與對方和解,可說明有和解意願,請求移送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筆錄,對您較有所保障;另關於是否成立詐欺犯罪,應將重點放至於是否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施用詐術之故意,僅是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即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鍵不在於是否有財產上之損害,應為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及詐欺之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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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犯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犯罪,即使與對方和解,仍須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故若欲與對方和解,可說明有和解意願,請求移送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筆錄,對您較有所保障;另關於是否成立詐欺犯罪,應將重點放至於是否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施用詐術之故意,僅是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即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鍵不在於是否有財產上之損害,應為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及詐欺之犯罪故意;至於能否向對方求償損失,您可對對方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前提為您必須提出對方如何之行為,造成您如何之損失,舉證責任頗為困難,不建議提告,避免耗費更多訴訟時間勞力費用及成本,更不划算,目前應先專注爭取不起訴處分,可能比較實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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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再看確認一下錄影畫面內容,而若當時車上仍有其他乘客,也可以出庭為您先生做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aber 104-12-22 08:52

感謝律師耐心回覆,看來免不了跑法院了,真是無妄之災啊 !

Ruby Lin 104-12-19 09:49

日期:2015/12/12

時間:早上0700左右

內容:我母親早上0700左右開門出去,見斜對面有兩位男生,他們看見我媽媽在看他們,就說他們不租這裡了要準備回南部,這個冰箱不要了,如果妳要妳可以搬走,後來那兩個男生就直接騎車走了。我媽媽就看這冰箱不舊,它們又說不要了,就過去搬回來,但搬之前有先敲房門,想再確認一下是否沒人居住或是再次詢問是否可以搬,結果都沒人回應,我媽媽就覺得這兩個人應該真的搬走了,就才搬走冰箱。(媽媽住的地方與對面其實只有4-5步的距離,一般小巷弄)後來,10點多就聽到門口有警察,有人報案失竊,聽他們的對話內容有說洗衣機不見,我媽媽驚覺不對勁,不會這早上班的這台吧!就馬上開門詢問,結果報案人有走過來確認無誤,我媽媽才趕緊當面搬回去,並說明是早上有兩名男子說可以搬,但當下報案人對方並不認為如此,那冰箱並非放在室內,而是放在室外有鐵桿子鎖著,可是鐵桿子與鎖都不是我媽媽開的,我深深的覺得,那兩個人才是原本想竊盜的,只是剛好被我媽媽撞見佯裝房客,那目前洗衣機在報案後馬上歸還並說明原因,警察仍然以竊盜送辦,媽媽與搬洗衣機的哥哥都是精神殘障領有手冊,我們家境並不好,真的不知道是不能拿得東西,請問我們現在該怎麼處理?? 先與報案人和解?還是...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1:10

您好,

依您所述,您可向警方要求調閱相關監視器證實您母親的說法,且您母親是主動告知,只要誠實完整地將事情解釋清楚,應還不需要急著與對方和解,況竊盜罪是公訴罪,即便和解還是會移送到地檢署。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你好:

可向警察機關、檢察官說明事情之始末,只是單純資源回收,並無竊盜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爭取不起訴處分,必要時要調閱監視器畫面找出2位人士。

啊宏 104-12-19 07:12

我22歲與未滿16女友交往當時交往時有發生過關係

後來她家人知道之後要提告還說如果不提告就私下和解 賠償費要一百萬

我無法拿出那麼多錢  對方家長就說 拿不出就只能提告

那時我跟家人苦苦哀求  對方家長就說  70萬在沒有就要提告

那時只有備案沒有做筆錄  我那時心想我第一次犯罪也會很重嗎?

但是我跟那女生發生關係時 我有過說不要 但是女生說要

我也有證據 那麼這樣我罪也會很重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未滿16歲就是違法,不論對方是否願意,可處罰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則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初學者 104-12-18 18:48

您好

我想請問, 之前我父親被肇事者開車撞傷,  對方都不負責任

態度也相當惡劣, 所以我們只好提告刑事傷害, 檢察官也起訴了.

起訴後到法院前被傳喚去做和解, 這時候他才願意和解.

我父親骨頭斷了好幾根, 過了快一年手的功能都只恢復了三成, 求償十多萬達成和解.

不料他和解金付了就傳下列簡訊

"你拿到那些錢會安心嗎 聽你們鄰居說 你們家的錢多是這樣來的" 這樣的訊息來激怒我們, 這根本是無中生有的事情, 我們從來沒跟別人有甚麼訴訟(而且我們住那邊時間不長, 根本沒有甚麼認識的鄰居),

我們可以取消和解嗎?

(和解金是今天匯過來的, 簡訊也是今天傳的, 我們撤告的單子還沒寄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8 2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拒絕撤回告訴,不過法院還是會斟酌雙方已經和解,將案件終結。

2、對方傳的簡訊內容不恰當,但是未達違法的階段,不過可以陳報給法院知悉。

 一、完全照法律走,你沒有一定要撤回告訴。

二、但是這個人傳這個訊息表示他心胸不是那麼寬大的付了錢,也許還有點恨。如果你收了他的錢還不撤告,這個恨也許會更恨,你也不知道對方的為人…

三、案件結束也是一件好事,請考慮。

四、當然如果你先陳報無欲撤回之意思,等到對方到法庭跟你們道歉再撤告也是一個選擇。只是當他拿到撤告的結果可能會講得更難聽,到時候還是會衍生糾紛

五、小結,可撤可不撤,你們要想清楚再決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12-18 13:38

律師你們好:

我有在臉書社團販賣東西,有人下訂我才進貨賺點零用,九月初收到通知書"涉嫌違反商標法"要去做筆錄,做完筆錄了,然後這月初已開完偵查庭,但後續沒有和對方談合解,我想問一下,接下來會如何? 刑事民事會怎麼判,判下來的金額我沒辦法負荷,那我該怎麼辦? 可以用勞動服務嗎? 還有我會有案底嗎?

我想再問,如果開庭前有辦法湊到和解的金額,那是不是就能沒事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6:23

您好,

違反商標法之侵權行為,刑事部分會依據案情情節輕重、獲利程度、有無前科、犯後態度等眾多因素綜合認定刑度,當然是否與對方達成和解也是法官重要的判斷因素之一,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交予律師,始有辦法給您完整的意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與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8 23:52

您好!

商標法的犯罪不是告訴乃論,一旦開始偵查就會追訴到底,並不是和解撤告就可以完全沒事。如果罪證明確,誠心認罪並和解賠償,爭取緩起訴處分應該是可接受的選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ammi 104-12-17 23:27

我有一著作權違法下載影片案,已與對方談好和解,明天去對方公司交付和解金與簽和解書,對方說會寫明撤回刑事告訴與放棄民事告訴。

想請問

1.他當場該給我刑事撤告狀嗎?我該如何知道對方已撤告?

2.案子怎樣算完結?後續地檢署這邊會寄給我什麼文件嗎?

3.除了以上還有什麼是我在簽和解書時應該注意的?

4.和解書上的地址是用來做什麼用的?不想讓對方知道住家地址怎麼辦?我住家和戶籍地址相同,又沒有公司地址可留,如果寫個其他地址會怎樣?

謝謝

一、先確認他們是告訴人。

二、請他們在撤回告訴狀上用印簽名。

三、簽和解書時請其交付撤回狀你幫他遞狀。

四、你給他其他地址是還好,要能收公文即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你好:

可以請求告訴人填妥刑事撤回告訴狀,交給你親自向地檢署遞狀。 撤回告訴後檢察官會依法給予不起訴處分,你會收到處分書和解書的內容要載明紛爭為何以及和解之條件,並拋棄其餘請求,若不會填寫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委請律師撰寫和解書。 地址只是方便連絡,若不方便留戶籍地,可以填寫送達代收人之地址。
sammi 104-12-18 07:19

請問撤回狀應該是一式幾份?

倘若我拿到該如何遞狀?要拿去哪裡還是寄去哪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撤回狀,若案件已繫屬於地檢署,則應向地檢署遞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先生 104-12-17 15:18
在剛開始有去對方家裡探視對方完全沒開刀住院也說都不會亂要求其他 手機也有錄音到 在電話中也有跟對方談好和解條件也有錄音 對方過了快2月開刀 然後要求10幾萬 並在開刀後當天一直打給我說他開完刀這樣說他花了很多錢說要討回來現 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這些錄音能呈上法官聽嗎?還是這是有罪?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23:13

您好!

如果對方確實有受傷,且受傷是因為您的過失所造成,應該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您錄到的東西比較屬於民事賠償的範疇,要看有沒有達成具體賠償金額的約定,如果有明確約定至少可主張該部分已和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先生 104-12-17 13:00

在剛開始有去對方家裡探視對方完全沒開刀住院也說都不會亂要求其他 手機也有錄音到 在電話中也有跟對方談好和解條件也有錄音 對方過了快2月開刀 然後要求10幾萬 並在開刀後當天一直打給我說他開完刀這樣說他花了很多錢說要討回來現 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這些錄音能呈上法官聽嗎?還是這是有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爭執其後開刀與車禍無關,且錄音的部分,也可以整理成譯文交給法官或檢察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Paul) 104-12-17 15:4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錄音以及有持續探視關心傷者的部分,可作為未來法庭上求予輕判之依據,

然而若未能與對方達成書面和解(須於法院中作成合解筆錄),對方仍能提出民刑事之請求,

若有任何進一步疑問,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聯繫,謝謝

黃先生 104-12-17 12:44

請問如果當初在電話裡面與對方都有承諾好有說好和解條件電話也有錄音下來的話 現在對方告我過失傷害要求10幾萬 這些錄音可以呈上法庭嗎? 法國會採信嗎?像是去對方家看對方也都說不會要求其他之類的 有錄音到 這如果呈上會有罪嗎?像鑑定會上開會時也有錄到對方說話前後矛盾等等的 聽很多人都說這是有罪?

唉噢 104-12-17 12:14

我朋友A不喜歡朋友B,但表面上沒有表現出來有一次我們在活動時A發現他原本放在桌上的手機跟錢包消失了他很緊張找來找去,結果後來發現他的手機跟錢包在B的包包裡
因為長期不爽加上當天活動裡B也做了讓A不爽的事結果A一整個腦衝,把B的包包藏到休息區的後面(那裏平常都不會有人去)後來過兩天A自己氣消了良心不安就告訴B說:我在櫃檯失物招領區看到你的包包了,我幫你拿回來,你來跟我拿好了(事實上是A直接把包包從休息區帶回家了)後來B也請A在下次見面時幫他帶過去
結果A一直忘記(他的個性就是容易忘記還別人東西)後來某天我跟A吃宵夜時,B跟他說他要來拿但因為我跟A吃宵夜的地方離家離A家比較遠所以跟他說可能要晚點結果B傳訊息要A幫他帶到球場去,且他態度是用命令的口氣所以A超級不爽
更晚的時候B打電話來了,說要來A家拿最後是拿到了,但A卻因為剛剛的不爽所以把包包裡面的一本課本藏起來了後來B回家時發現包包裡的書跟錢包都不見了緊張的到處po文問也調閱監視器
後來某天,B在群組說“我已經知道是誰偷我的包包了,是認識的”A本來就良心不安了只是一直不敢認錯當他看到這句時就馬上私訊他跟他說他很抱歉包包是他拿的,但他並不是想偷裡面的東西,只是想藏起來讓B緊張也願意賠償裡面所有的損失並主動把課本還他然後也當面向他道歉了只是重點來了---裡面的錢包不見了!!!! (裡面價值大約1000多元現金加上一些證件)但,A並沒有拿錢包。
說說B方態度B本身是個好好人,他也不想讓A留下案底且A也當面道歉並且非常後悔內疚於是B偏向私下賠償和解就好無奈B的媽媽態度非常強硬一定要包包、書、錢包原封不動還來才有可能和解問題就是錢包在過程中遺失了A也到處尋找但未果後來A一直道歉拜託他媽媽不要走法院但他媽媽方常強硬
B後來說,那我們兩個自己去警局和解拿個單子應付他媽媽就好警局說要依照程序來所以要呈報法院和解之類要12月多才會有通知書下來(我不太懂)
______________以上為10月左右的事12月到了A突然收到B的訊息短短一句話。「兩萬」。
A嚇到了我也嚇到了畢竟一個窮苦學生哪有可能有這麼多錢且當時裡面價值根本是兩萬的1/20很明顯對方獅子大開口於是A只好放棄和解的念頭決定走法院
以上為過程,我是到A向B自首時之後才知道的因為A平常就是腦衝之人,雖然我對他的行為非常非常生氣但是覺得B的媽媽也太得理不饒人了何況我們都已經求成這樣了

※只是我們完全對法律沒有概念也不知道該如何解決?所以上來PO版請問並想請問一.這樣構成刑法的335條侵占罪嗎?二.如果真的打到法院了,法官會怎麼判呢?三.A已經當面向B道歉並願意給付裡面所有價值的東西或更多,且B當時是非常願意和解(現在不知)的只是B的媽媽不肯,這樣如果去法院法官上訴的機會高嗎?※

你好:

重點在如何讓檢察官、法官相信只有惡作劇之意思,且錢、證件不是A偷的,單純惡作劇,無不法所有之意思不會構成竊盜罪,但有可能構成其他犯罪。 若無前科紀錄,與告訴人和解,初犯竊盜罪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或向法院聲請緩刑。若無法和解,通常都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繳納完罰金即可。 賠償金額只有財物損害部分,逾此範圍告訴人無權主張,法院也不會判。
吉妮 104-12-17 11:26

被流氓打傷..全程有監視器錄影..也沒還手..有驗傷單..警局做完筆錄已告對方傷害..

如今因某事要和解(談好條件),請問在警局徹銷告訴後 , 可在保留半年的追訴期嗎 ?防對方如沒照談好的條件(耍無賴)..日後可在重新補告嗎 ? 或是可在按鈴申告..煩請回覆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旦撤回告訴,即無法再提告,所談妥之條件,應以書面記之,將來可以以民事方向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7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私下和解,對您沒有保障,且一旦撤回,即不可再行提告,應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製作成調解筆錄,詳載和解條件,對您較為有保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私下和解,對您沒有保障,且一旦撤回,即不可再行提告,應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製作成調解筆錄,詳載和解條件,對您較為有保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QQ 104-12-16 11:08

因與同事有爭吵、同事先衝過來動手、我將他推開、彼此有拉扯畫面、但全程我都是將他推開、2天後他去驗傷提告、還說我搶奪手機!當下是她自願將手機交給我、我也沒有毆打他、他身上完全沒有傷、我也有證人監視器畫面有死角、只拍攝到對方先衝過來動手和彼此拉扯畫面、以及手機在我手上畫面、做筆錄時我也有提到、當下被他衝過來動手嚇到、一時忘記他手機還在我身上以為是我自己的、最後有歸還、現在偵察結束、偵查結果建議是私下和解、如果對方不和解往上送、那往上送最後判決我會有罪嗎?覺得對方不是君子心態、我又該怎麼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檢察官會依法偵查,並且判斷是否起訴。

2、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並且傳喚證人到案、說明影片內容等才能保障權益。

QQ 104-12-16 11:46

所以有驗傷單就一定贏嗎?畢竟2天後才驗傷、根本不知道他傷怎麼來的、當下是沒有傷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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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爭執對方的傷害非您所造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2-17 10:19

您好:

因尚無看到監視器畫面、對方指訴及相關證據資料,光從這樣並無法判斷起訴與否或起訴後判決有罪的機會大不大。因此建議如不願意與對方和解,仍需委任律師協助您進行辯護較為妥適。

feng 104-12-16 10:15
因為本身經營一間通訊行~~店內有販售手機配件跟手機維修的部份~~因為之前合夥的負責人有進一些非正版授權的手機配件.因為後續經營轉換給我本人~~導致本人第一次誤觸商標法~~第一次違反商標法後檢察官給我緩起訴~~今年初又因為維修料件電池被判定為反商表法~~前幾天出庭法官問我是否認罪~~有意向對方和解~~但對方民事求償金額太過龐大本身無力負荷~~想請問刑法上我會被判定有罪的話~我該向對方提出合解嗎?如果合解或不合解是否會影響之前緩起訴的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前案倘若緩起訴期間還沒有超過,則本案遭起訴之後,該緩起訴會被撤銷,屆時法院會就兩案進行審判。

2、倘若無法和解,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尤以針對為何之前遭到緩起訴之後,仍然販售未經授權的商品的部分提出說明。

feng 104-12-16 10:15
因為本身經營一間通訊行~~店內有販售手機配件跟手機維修的部份~~因為之前合夥的負責人有進一些非正版授權的手機配件.因為後續經營轉換給我本人~~導致本人第一次誤觸商標法~~第一次違反商標法後檢察官給我緩起訴~~今年初又因為維修料件電池被判定為反商表法~~前幾天出庭法官問我是否認罪~~有意向對方和解~~但對方民事求償金額太過龐大本身無力負荷~~想請問刑法上我會被判定有罪的話~我該向對方提出合解嗎?如果合解或不合解是否會影響之前緩起訴的部分?
104-12-16 01:51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一個App上賣衣服跟褲子,貨源是一個香港人供給我的,我們都是用line聊,我跟他說我要什麼衣服他就會提供給我從香港寄過來,他沒有跟我說過那是不是正品,但我認為是正品我就賣了,客人問我我都說是香港正品,現在遇到一個客人他說我賣的是假的要我退款給他,我也說好五號退一半給他,之後因為我比較忙沒有回他,然後他在私訊我我跟他說衣服寄回來退款一半給他,結果她去報警了!說我賣假貨,現在要告我詐欺,然後跟我私訊說要我賠一萬給他才要和解,過程中他有問我如果不是正貨怎麼辦我說拿去給檢察官才可以驗,結果現在他真的要拿給檢察官了,我很擔心現在我會不會又多了智慧財產權的罪,然後我真的詐欺會成立嗎?我真的是不知情的情況下以為貨源的地方是真的,如果我們談好和解了,可以寫和解書跟撤告狀去給檢察官嗎?把這個轉為民事消費糾紛,有辦法將此案件轉換成假性財產犯罪嗎?一定都要上法庭嗎?他報警之後我還沒有被通知要去做筆錄,警方會打電話通知我還是到家裡抓我?不好意思問題很多,我真的很擔心,我才19歲不想留下前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提告,須至警局或地檢署製作訊問筆錄時,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於詐欺之告訴,對方須提出您施用詐術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提告,須至警局或地檢署製作訊問筆錄時,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於詐欺之告訴,對方須提出您施用詐術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宇 104-12-15 21:47

請問一下

我因為一時貪念偷了人家的平板

在上偵查庭前以雙方和解

檢察官念在我是初犯緩起訴義務勞務60個小時

之後寫了一張單子被書記官收走了

 

我想問一下  我什麼時候會收到我義務勞務的單子

還有半年內完成是什麼時間點開始算6個月?

我上網能查詢到我的案件進度還是判決嗎?

 

胖胖 104-12-15 13:44

傷害

1.請問地檢署有規定檢察官多久內時間要做出起訴或不起訴嗎?

2.今年6月份第ㄧ次開庭警方有提供監視器跟人證,所以被告就直接認罪,因我不和解就結束開庭了

3,等半年等不到起訴書,打電話問書記官他說他也不知道,說都調查完應該不會開庭了,只能等檢察官看什麼時候結案,叫我寫狀給檢察官,我也有委託律師寫狀傳真給書記官,ㄧ樣沒得到任何回應,

4.我現在要怎麼做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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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lice 104-12-15 03:27

各位律師好,

我是yahoo拍賣一個體戶賣家,因疏忽誤植一商品標價為100元,實際金額為1000,在買家直接下標成立訂單,但尚未付款,我發現後有立刻向對方表示抱歉是金額誤植,並取消訂單,事後收到對方已投訴消基會,說我不履行交易,需要出席協調會。在此之前我有先與對方連繫想取得和解,為了表示歉意我說願意支付他下標金額100元作為賠償,但對方卻要求我支付該商品實際金額1000元,不然會讓我很難看...請問我這樣算是不履行合約或是有詐欺的嫌疑嗎?

阿彥 104-12-14 21:10

律師您好,這是我日前所提出的問題,如下,承蒙許多優秀的大律師撥冗答覆,真的很感謝

---

律師您好,因您的時間寶貴,我簡單說明案情

我因傷害罪被控告,但我真的沒有動手,她去急診室弄什麼驗傷單,跟我有什麼關係,在場的警察都說沒有看到!但我還是被判刑,法官所說的證據就是告訴人本人的驗傷單,還有她的姑姑(證人)的證詞,真的好不公平,我因為清白坦蕩,也不願意與她和解(她要錢),居然被國家指為態度不佳,今天接到判決公文了,我應該吞下去這口氣賠兩萬元嗎?還是據理力爭提起上訴呢?我真的覺得很倒楣,我沒有前科的好人,遇到這種事情。

---

現在我比較不懂的就是,假如我要提起上訴(距離它說的十天期限,還有六天),只要照著司法院網站提供的表格打,就可以了嗎?上訴有什麼副作用嗎,像是要負擔一些額外的費用之類的,因為我覺得非常冤枉,很委屈,但也不是沒有想過實際的問題,就是乾脆算了,自認倒楣...

再次謝謝律師們的撥空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4 21:34

檢察官未上訴,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基本上不會再被判更重之刑度。

您好:

 若您確實未有傷害的作為且對於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不服,可於收到刑事判決書10天內,檢附理由及證據,經由原地方法院向上訴審法院提出上訴,但前提是您必須找出相關證據,並向法院要求測謊等,否則您上訴審獲得改判的機會不高。因為您已遭判刑,不會因為上訴再判更重之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彥 104-12-14 22:19

我想問的是,她有一張莫名其妙的驗傷單,這樣就可以告任何人嗎?她的供詞(我有打她)是她自己在講,怎麼可以這樣就判我入罪,那她拿著這張驗傷單,不就是天下無敵,在場的警察都說沒看到我有動手,就只有她一直講,講到變真的有,我非常不能接受。

吳小豬 104-12-14 14:11

今年五月我給朋友載發生車禍,我右腳小拇指開放性骨折,朋友肌肉挫傷.擦傷等。朋友在我治療期間有提到要去跟對方和解,並來找我拿幾張我治療前期的收據,說是為了修車的費用要跟對方談,我以為朋友會跟我一起去和解,但他竟然沒告訴我就已經和解完了,事後也沒有賠償我損失和醫療,後來朋友還跟我說:如果我有需要賠償再找他,我非常納悶,我是被載的,不是他應該要來主動賠償我損失嗎?怎麼會是我要自己去要求?

想請問我該如何得到應有的賠償?

更新:

今天朋友找我去談賠償的事情,說他只錯三成所以就賠我三成的費用,剩下的要我自己去跟對方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7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據車禍過失比例向駕駛分別求償,您的權利不受其他人的影響。

2、倘若有一方拒絕,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並且提起民事訴訟

煩心 104-12-14 14:08

各位律師

小弟今天收到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對方請求我賠償 

1.醫療費500元

2.不能工作損失  3天請假 

一日薪資960元*3=2880

全勤3000元  共5880元

3.精神求償 15萬元

還說我在臉書傳送語音檔威脅他去死之類等字眼

各位律師問題來了

第一 醫療費沒附上 收據 

第二薪資部分 也只是一張白字寫上三天請假然後蓋上公司印章

可以證明嗎? 

第三  我查看過臉書我根本沒有傳送任何威脅或帶不雅字眼給對方 

就跟我要求15萬精神求償  我該如何?

關於精神求償部分,我是否可以請對方提出精神損失之證明之類

畢竟不能獅子大開口阿!! 

然後我想請問接下的法律程序為何? 

對方說我威脅等 我是否可以提出反制之道  事實上沒有這件事 

而在起訴書裡面說我威脅.....

刑事已準備簡易判決

法官說月底會判 要我去找原告和解 

但目前收到這張民事的  我想也不用了

Nelly 104-12-13 17:08

上禮拜我在吃完薑母鴨回家停在路邊要切出去從慢車道(機車車道)切到快車道 先前有確定後方沒車才切出去 但是在快車道等待時 正要看對向車有無來車準備迴轉時(大燈方向燈都有開) 一台機車騎在快車道朝我駕駛座車門正面撞上 當時我當下下車察看並且打電話叫救護車 因對方已經站不穩 後來救護車到他堅持要私下和解 也堅持不去醫院 當下警方跟我們要證件時他也說沒帶證件 警察就叫他給他身分證字號 我有點懷疑他無照駕駛 但是我們有先吹酒測酒測值0.19 對方0 吹完警察就說我涉及公共危險罪 需要回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做酒測測驗我都過了 做完就開始做筆錄 做完筆錄時警察叫我們自己和解 當天筆錄做完回家後他跟我說他手機壞了要換螢幕 安全帽壞了3000 機車已拖到車行估價 我也同意了 但是過一天他手機拿去給手機行 他說手機行說手機已變形不能換螢幕 他說他只能換一台新的手機9500 隔一天他說他的機車車行外觀估價32000 我就有點嚇到了 晚上又跟我說車行拆完機車現在估44000 我心想說再貼個兩萬都可以買一台新的機車了 他還跟我說如果拆到哪裡哪裡壞掉還要在加金額 我就覺得越來越扯了 

我想知道

酒測值0.19一定要付全責嗎?

對方騎機車騎在快車道車速過快都沒責任嗎?

我想申請初判表但是怕過久我怕會影響我公共危險罪的判刑 因為初判表要一個月後才能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釐清雙方肇事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之金額明顯不合理,可不予會,待其提起訴訟,再針對肇事責任比例與折舊等,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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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釐清雙方肇事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之金額明顯不合理,可不予會,待其提起訴訟,再針對肇事責任比例與折舊等,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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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ly 您好:
您似乎對車禍對造索賠金額的反覆不定,感到困擾與氣憤,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公共危險罪是法定標準是0.25,依您所述,您在警局也通過酒測測驗,那成立的機會不高。 機車如果違規騎在快車道,或車速過快,也可能會有過失責任 法律的損害賠償只能填補損害,以手機為例,要看原來的手機現存的價值是多少,只要賠那樣價值的金額即可 如果說兩邊都沒受傷,或對方傷勢輕微的話,或許您們有和解的可能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 有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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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13 00:59

請教各位律師~

我之前被告妨礙名譽經幾次偵查庭檢察官在這月8日訊問後有說給我們時間談和解~這月24日在開庭~現在我跟對方談好和解~對方約我這月21日到律師處作和解等於是在開庭前我們就私下完成和解~法律是允許先和解在開庭報告檢察官我跟對方以和解完成~算撤銷告訴了嗎?  

一般到律師處只做和解程序費用為多少?

沈恆 (沈律師) 104-12-13 06:17

您好!

和解不當然就是撤回告訴,必需由告訴人口頭或書狀向檢察官表示撤回告訴才有撤回效力,此部分通常會約定在和解書內,並請對方同時簽立並交付撤回告訴狀。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雙方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您要記得,要跟對方簽和解書以及撤回刑事告訴狀,通常是由被告準備,簽妥之後自己去地檢署遞狀撤回

縱使對方堅持他找的律師,也建議先請該律師將文件備齊,給您先過目,再約時間過去簽。

至於費用則要看對方找的律師資深程度,報高可以幾萬塊,報低幾千塊不等。

若有未盡之處,請來電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製作成調解筆錄,不但免費且尚具有法律效力,相當於判決,且於調解筆錄上即會記載撤回告訴、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及相關和解條件,較能保護雙方權益,不建議到律師事務所私下和解,怕有漏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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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公正第三方調解委員製作成調解筆錄,不但免費且尚具有法律效力,相當於判決,且於調解筆錄上即會記載撤回告訴、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及相關和解條件,較能保護雙方權益,不建議到律師事務所私下和解,怕有漏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妲妮芙 104-12-11 14:54
因為車禍之事那本來談私下和解,也找過警察!那今天半夜12:00多,對方一直打電話給我和我朋友,我們沒接!他們傳line說現在私下和解!說他們有四個人我們也可以找四個人!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們什麼

您的說法比較抽象,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彥 104-12-11 14:07

律師您好,因您的時間寶貴,我簡單說明案情

我因傷害罪被控告,但我真的沒有動手,她去急診室弄什麼驗傷單,跟我有什麼關係,在場的警察都說沒有看到!但我還是被判刑,法官所說的證據就是告訴人本人的驗傷單,還有她的姑姑(證人)的證詞,真的好不公平,我因為清白坦蕩,也不願意與她和解(她要錢),居然被國家指為態度不佳,今天接到判決公文了,我應該吞下去這口氣賠兩萬元嗎?還是據理力爭提起上訴呢?我真的覺得很倒楣,我沒有前科的好人,遇到這種事情。

 

謝謝律師的撥空答覆

你好:

若對一審刑事判決不符,要在收到判決翌日起算10日內聲明上訴,否則判決就會確定。至於,一審判決有無違誤要看到判決及卷證資料才有辦法判斷。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4: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上訴應該可以綜合幾個因素考量,包含是否願意有前科、有無辦法達成和解、案件輕重、哪一個審級。

2、本文僅就承辦經驗提供建議,考量案件比較輕,且已經是二審了,要針對證人(姑姑)的部分重新交互詰問的,並且問出破綻的機會比較低,倘若沒有其他事證可以反證,上訴成功的機會應該比較低。

3、基此,如果您希望不要有前科,建議可以上訴之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緩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認為自己無罪,則應上訴爭取清白,基本上本件若檢察官未上訴,則二審不會有加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可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之,惟可一併考量訴訟所花費之時間勞力費用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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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可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之,惟可一併考量訴訟所花費之時間勞力費用成本,即使提出上訴,結果亦有可能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妲妮芙 104-12-11 10:55
我是昨天打臨時打方向燈那篇文章的。已經請警察處理 那警察的意思是 要不要先私下和解,可是對方大半夜的傳line說現在出來說,他們有四個人,我們也可以帶人,那當然我們也拒絕,那他們說我車禍當下我找人來讓他們受到驚嚇了他們就說要求精神賠償!!可是我那時候一個人我也不知道怎麼辦所以我通知我男友來幫我處理!!我想請問我這樣讓他們受到驚嚇了嗎?我臉受了那麼多傷 我還要去上班 我很怕別人的異樣眼光 別人討論我 請問這樣我也可以索取精神賠償嗎?
小夜 104-12-10 19:04

你好,事情是這樣發生:我媽媽開車去買菜,將車子停在菜市場附近,因為那邊有點斜,可是我媽確定他有拉手煞車,然後卻看見車子在向後退,還來不及阻止,車子就擦撞到附近經過的休旅車,休旅車凹下一部分,無人員傷亡,當下我媽要報警,可是休旅車車主聲稱趕時間來不及等警察的到來,所以我媽媽給他五千元的修理費,對方也說這樣就沒事了他自己在去修理就好,也未簽和解書,雙方也沒有向對方留姓名電話就離開。等我知道時,已經離事情發生過了(104.12.7上午發生,今天104.12.10我才知曉)。請問這樣的狀況會不會造成肇事逃逸(刑法185-4,不過不是指致人死傷逃逸)這樣會構成嗎?如果對方事後反悔報警,會是什麼狀況,要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會構成肇逃之問題,而未簽立和解書及收據,若對方真的要追究,確實有可能仍會回頭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夜 104-12-11 12:36

那請問,如果對方回頭來主張,可能會主張什麼?民事上損害賠償?(民法184或191-2),如果對方主張回去後去醫院檢查發現有受傷只是當下趕時間沒有注意,那會不會變成肇事逃逸呢?

妲妮芙 104-12-10 18:38
昨天晚上剛10點 我是騎機車,對方也是騎機車,那昨天我騎在A車後面,那時候我要超車,我要超車的時候A車是完全沒打方向燈,要從左側超過去時A車突然才臨時打方向燈要準備左轉,我一方面閃他們一方面又急剎車 我才摔車 他們沒受傷也沒摔車,那我當下也不知道怎麼辦因為我很痛,他們也馬上把現場破壞掉移車之類的,我打電話叫我朋友來,本來要報警,可是對方卻一直很誠懇的說他們會負全部的責任,但是今天和解的時候 他們卻一直推卸責任!他們說我車速很快!但是我要超他們車我車速怎麼能不快 那時候他們也沒打方向燈!說我未能保持安全距離!我知道雙方都有錯!我想請問這樣誰的責任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2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馬上去報警,然後去驗傷,以保留證據

2、倘若對方拒絕賠償,就應該提告

3、肇事責任的部分,報警之後先向員警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