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黃 104-12-10 17:46
我爸最近開車要右轉 很早就打方向燈了(轉彎前30 40公尺就打了) 當下車頭已經彎進去了 對方機車從後面撞上我爸車子的後輪 今天去和解 對方要求50萬 因為骨折 好像是中指之類的 醫生證明上說要休養兩個月和不能搬重物 覺得五十萬太多了 然後調解委員會的其中一個會員好像又是對方的親戚 對方還帶了里長 舅舅之類的 當下當事人跟媽媽都沒講話 都是她們的舅舅在開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疏失並不一定在您們,您們可以聲請車鑑會進行鑑定,而針對對方所提出來的金額,則可以蒐集相關實務判決予以反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ris 104-12-10 15:50

我太太是行人因遭機車同向從後方追撞,對方全責,我太太顱內出血造成嗅覺喪失,因調解不成已提告,目前開過一次偵查庭,前幾天已經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想請問,不管是筆錄還是初判表,甚至是偵查庭對方自白,雖有辯稱天色氣候不佳,但都有表明是他直接追撞我太太,所以對於肇責沒有什麼爭議。我查過版上很多案例,一般這樣的過失傷害如果肇責明確沒什麼爭議,沒有調解可能,且檢察官在偵查庭跟被告說如果你們和解條件沒有共識那就不浪費間直接送交法官審判,為什麼收到的是一般起訴書,不是聲請簡易判決?請問檢察官是否有其他考量?

還有目前我太太台中榮總就診,也開了診斷書,證明因車禍外傷造成嗅覺喪失,但是因為提告時,警察只說只要當時送急診那張診斷書提告就可以,所以沒有把嗅覺喪失診斷書附上,偵查庭時檢察官也跟我太太說一問一答,所以我太太乖乖的檢察官沒問就沒多說,過程中因為檢察官問到賠償金額,所以有提到我們因為嗅覺喪失所以要求精神賠償,但是起訴書是用一般過失傷害提告,請問後續開庭後,我們可以自己補上診斷書請法官依過失傷害審判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判決聲請書也是起訴書的一種。

2、應該馬上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給法院,要求變更起訴法條為過失重傷,並且準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告求償

兔兔 104-12-10 00:45

律師你好 想請問

小偷來我家偷了一台筆電 變賣到商家

後來小偷被抓到了 商家也被找到了

我的筆電照理來說應該是贓物

商家卻要我用錢跟他購回

警察也是這樣跟我說 叫我跟他和解 買回來就沒事了

請問這何解!?

你好:

民法第950條規定:「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現占有人由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民法為權衡原所有權人及買受盜贓物品之人權益,保障交易安全,特別規定民法第950條,若買受人是善意,你必須樣償還他當初購買時之價金才有辦法回復物品之權利。 支出價金後可以向竊盜之人求償(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只是要多費一些時間及程序。
吉爾 104-12-09 22:30

想請問律師親人因為工安意外事故往生,目前看來雇主應該負工安的完全責任。而親人往生時41歲,有老婆跟兩個小孩,父母俱在。請問和解金含勞保、團保、工程保險該開多少才合理?謝謝律師撥冗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與公司協調,除非公司賠償金額太低,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與公司協調,除非公司賠償金額太低,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金額不建議開太高,避免談判破裂,可參考平均餘命及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55

 您好,依民法規定,侵權人所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慰撫金、受扶養者之扶養費、喪葬費等。建議您可以攜帶資料面談,以利全盤了解。您可以先與對方談和解,或委託律師協助洽談。和解不成,律師亦可協助撰狀!

Alex 104-12-09 21:46

在10/25日時發生車禍(兩台機車對撞)
對方傷勢比較嚴重 手腕骨折(據對方說要休息半年) 眼角被自己眼鏡割傷縫8針
我(縫5針下巴),輕微腦震盪,身上擦傷(有驗傷
我方乘客(全身多處擦傷)(有驗傷
我方與對方車輛全損

在一個月後我取得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面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
對方(越南人)
1.紅燈(依監視錄影資料)。<第53條第1項>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

我方駕駛與乘客
均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在我取得報告前 對方的態度是他也是綠燈出來,塞車之後紅燈被我撞上,他的傷比我嚴重,是我撞上去的,所以希望私下不賠償和解


在我取得報告後 對方態度轉變 再從11/17號開始談後 到 11/23號 對方說 只賠償 1萬5 之後 我回傳訊息表示我的修車費需要1萬8不可能以1萬5和解並要求2萬5(包含醫藥費賠償金) 之後 對方就不理我,在今天跟他通過電話後,對方的態度就是 只拿出1萬5 要就和解,不要就去法院,並且態度強硬,說我超速撞上他怎樣的(但當時是跟著前車的速度前進),而且說他骨折醫生建議休養半年在家休養無收入,家裡只靠他老婆的一份收入,只願意賠償1萬5,他自己說還要付小孩保母的費用1個月1萬8 ,沒額外的錢賠償我了...之類的話
再者對方無強制險,所以我也得不到賠償金與醫藥費,對方一直堅持醫藥費幾百塊要我自行吸收。
而且對方從事發後對方硬坳不認錯態度不佳,還傳簡訊教訓我說過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撞上他怎麼的,而且從來沒有關心過我方的傷勢。

(1)請問這種情況我要如何處理呢?(對方態度強硬如果我不接受他開的和解金就上法院
(該先申請調解或是繼續私下談判還是直接上法院告他

(2)如果上法院控告他,該告民事還是刑事呢?

(3)如果我刑事告對方傷害罪,對方是否也會告我傷害罪呢?

(4)律師是否要額外付費去找才能去控告他?(小弟家境不富裕

(5)除了車損醫藥費這寫實質損害以外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金呢?

我只是一個自己在外地念書的大學生,實在不清楚這件事情如何處理?,
我心腸軟也不想跟對方開口太多,只是對方好像看我好欺負,一直態度不佳,
請各位幫我解答,拜託各位了!

雨紛飛 104-12-09 16:10

因本人在YOUTUBE搜尋後拍賣商品的相關影片,進一步下載YOUTUBE影片修改後置入我的雅虎拍賣商品物件中,因而被影片所有人提告侵權~目前被保智大隊偵訊後移送地檢署,請問是否只有和解一途?如果和解金被獅子大開口該怎麼辦?還請律師大人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構成侵權,仍要看您實際使用之情形而定,若是對方獅子大開口,您也可以把和解經過告知檢察官,以便讓檢察官了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紛飛 104-12-09 16:43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

因為影片一開始有2秒秀出該所有人公司名稱~而我用影像剪接軟體把這兩秒剪掉只留產品介紹,然後上傳至我的帳戶內做連結播放~這部分是偵訊完我自己上網做查詢,是否觸犯了重置的行為,我該怎麼讓傷害減至最輕~並為我的無知錯誤做補救~感謝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有重製之問題,仍要先看對於開出怎樣的條件,可以盡量與對方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的行為係將他人著作改作,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改作權專屬於著作權人,並規定了相關的刑事責任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在於訴訟中,要確認的是著作財產權是否真的是對方所擁有的,因為只有著作財產權人才能提起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

至於金額方面,你可以衡量刑事的判決中可能易科罰金的金額及民事損害賠償的金額,如果對方提出的和解金額與前開可能付出的金額相近或較低一些(可以說明自己的阮囊羞澀的窘況,然後稍微還價),這樣的和解條件應可接受。和解的同時,應要求對方撤回告訴,以終結此刑事訴訟案件。

雨紛飛 104-12-10 11:54

感謝陳律師熱心回覆~

但就上述專業的回覆有幾點請教

問題1.關於著作權擁有者~因影片為所有人拍攝~理當著作權擁有者吧~如何知道是否為擁有者

問題2.你可以衡量刑事的判決中可能易科罰金的金額及民事損害賠償的金額。這部分是否是程序已經走至法院判決,才有刑事民事,或是有之前案例可循~以上

不好意思~還請陳律師專業回覆~感激萬分

104-12-09 14:44

和解書上雙方都同意放棄任何刑事. 民事追訴權這樣是不是日後若有一方反悔 提告是告不成的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日後對方有再提出民刑事之請求,則可以提出和解書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不是這樣的。

二、實務上認為,即使是和解書上寫了不告刑事,之後有受傷的那個人還是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罪。

三、有二個方法,一個是互相寫個刑事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你幫他遞狀;第二個方法是去聲請調解,在調解筆錄記載不告刑事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可的話刑事就沒事了。

四、如果只是車損的話和解就沒有事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洲 104-12-09 13:49

這兩天要匯款的時候一直失敗

發現我的帳戶變成了警示帳戶

連帶名下所有的帳戶都被凍結

另一名被害人透過FB與我連繫上

雙方交談後才發現

我們雙雙都變成了被害人

狀況如下

詐欺犯稱呼為A、另一名被害人稱之為B


A於MOBILE01網站的市集跟我購買NOTE4
A又於MOBILE01的市集賣筆電給B
我要求A先匯款給我並把帳號網站給了A
A又把帳戶給了B
B因為要購買筆電所以匯款給A
沒想到A給B的帳戶是我的帳戶 
B的錢就匯到了我的名下
我以為我收到來自A的匯款 
我就把NOTE4給寄出去給A
理所當然B不會收到筆電
她到警局報案詐欺

而我的帳戶也就變成了詐騙帳戶之後就被凍結了

我想要請問
1.有甚麼方法可以加速帳戶解凍?(我的身家都在裡面我實在無法過活.. ) 

2.我在發現這件事情之後就立刻和B到當初報案的警局報到,但是該分局說我只能等法院的傳票愛理不理的。請問真得是這樣嗎 ? 有其他我可以做的積極作為嗎 ?

3.我還可以在哪些地方尋求幫助呢 ?

4.我已和B達成共識詢問是否可以和解,警員的回答是沒有辦法。這是正確的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取得不起訴處分或是無罪判決才能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2、是的,很多員警不願意處理,因為您是被告,無法再報案,而是必須等到該案審理時提出答辯。

3、詐欺屬於公訴罪,可以和解,但是案件還是會繼續進行。

4、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雙方簽立和解書,並且爭取無罪答辯。

阿洲 104-12-09 19:25

謝謝曹律師

最後想在請問您幾個問題 ?
1.以這個案例來說實質上我是被害人,有辦法做甚麼保護我我自己嗎 ?(感覺我一直被當做犯人) 
有辦法對真正的犯人提出告訴嗎?求償?
2.和解是不是等於認罪呢 ?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貞維 104-12-09 13:32

我方(主幹道),對方(支幹道) 我方開車行經T字路口時,在路口20~30公尺前已發現前方支幹道路口,有機車駛出我方已踩煞車減速,對方從支幹道出來時未注意左方來車,對方要左轉彎卻不看左方來車,只看右方。也未停路口查看就駛出,我方煞車不及迎面擦撞,第一時間下車關心查看對方是否受傷,對方卻說沒事他不報警想牽車走人,我方堅持報警叫救護車送醫,目前知對方收受傷粉碎骨折,因為對方有受傷而我沒受傷,對方可對我方提傷害告訴。 已去傷者家關心慰問過,但對方家屬堅持傷者復原後才談和解,這樣對我方是否較不利?! 對方為無照駕使為主肇者,我方保險部份只有強制險無加重,對方說法有保加重有加重的處理(對方想跟保險公司多要賠)無保加重有無加重處理,我方認為對方為主肇者肇責比例大,我方肇責小也有汽車財損,對於主肇者已盡道德上關心及報警處理,我方不願多付賠償認為不是受傷就可以索取賠償,我該採取那些才能保障自己權益,而不被對方獅子大開口?半年內若無和解對方可對我方提告,我該如何行動?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9 13:45

您好

初判表上您是否屬肇事次因呢?

對方有受傷的確會比較麻煩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貞維 104-12-09 13:4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初判表上您是否屬肇事次因呢?

對方有受傷的確會比較麻煩< ... (恕刪)

 

以交通法規來看我為次因

對方為主因

真的麻煩是對方有受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堅持大數目,您也不必要勉強接受,可以向檢察官說明對方所要求的金額,以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對方的確是六個月內可以告過失傷害罪。

二、民事的部分可以先查一下判決來參考,看相同的傷勢一般賠多少。

三、過失比例的部分如果有爭執一般是看鑑定結果,對鑑定結果不服的話就是覆議

四、你如果在送鑑定的時候自己承認你都看到對方出車了這樣的話容易被誤會,請三思。

五、如果不麻煩,要稍微注意一下對方身體狀況如何,有的人訴訟後會突然變得手不能舉腳不能動。能留證據要儘量留證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12-09 12:14

凌晨三點多至全家便利商店買東西, 怎料在結帳時聽到外面一聲巨響 ,有人騎車撞到我停放在店門口的轎車, 對方受傷而且摩托車變形無法在騎, 店員報案後員警處理好就將對方送往醫院而我回家, 但我車子後右方車燈掉出來引擎歪掉還蠻嚴重的再說我這是新車開不到三個月, 隔天去警局作筆錄員警告訴我因為我違停所以到時會寄罰單給我,  而我和對方也私下簽訂和解書一份送到交通局, 請問我們的事件是不是就到此為止不會再有後續發展?不需要之後跑法院開庭了對嗎? 簽好的和解書雙方都不能反悔對不對?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4:03

 你們簽訂的和解書屬於民事契約範疇,原則上雙方要受到拘束,但此和解書並非訴訟上之和解故無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如果對方硬要提起訴訟,您還是得應訴,但可以提出此份和解書為抗辯理由。若對方有受傷,除非他已經提告後又撤回,否則他還是可以在六個月內提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104-12-09 09:29

駕照吊扣開車時行經路口又因號誌綠轉黃被左方機車給撞上,當下對方說要和解不報警,就各自離開,事後說後座的人受傷,我們也前去關懷送慰問金送禮,對方說家裏有人生病生活辛苦,我們就想說那車子的損傷跟醫藥費就由我們支出,請對方寫和解書,對方不願意,並開始予取予求,己經超過我所能支出的範圍了,對方說我們無照所以不管是誰撞誰都是我們不對,請問該如何處理。

ps行車記錄器沒拍到對方紅燈路口監視器也因沒報警所以無法申請調閱,過了一個禮拜了也不知道記錄還在不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責任,必須依據該次車禍的因素來判斷,有沒有駕照則不是重點。

2、倘若對方有提告,必須要由對方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我方有過失,所以只須要嘗試與對方和解即可,倘若對方不願意,就等對方提告再說。

小彬 104-12-09 08:09

去年半夜在一間私人的ktv,經由一位朋友(沒很要好)介紹一些他的朋友給我認識,其中一位女生當晚就跟我那位朋友交往,聊天時我有問過那女生幾歲,她說19歲。後來有幾次見面 看朋友與這女生相處的很好,有天這位朋友及那時介紹認識的朋友約我去唱歌,那天大家都有喝一些酒,結束時這位朋友跟那個女生(有喝酒但有正常行走的能力與意識)想去汽車旅館過夜休息,但他們沒錢請我先付(刷卡)所以我跟他們兩人一同前往時間是清晨2點半,一開始想說他們要做親密的事所以我獨自在浴室泡澡,後來這男生來跟我說她女友同意3P,我一開始遲疑了,後來我經不起誘惑也加入了,但是我到口交這個階段時感覺自己無法接受3P,所以我退出離開去浴室沖澡了。

事後大約5點初朋友開車載那個女生回去,而我也騎車回去休息了,但過沒一個禮拜我收到女生傳來的訊息說要我跟那個朋友出面談這件事,起初我不以為意 想說當時是自願的為何現在卻又這樣要我跟朋友出面,所以我並沒理會,再隔了一週有不認識的人傳訊息給我逼我出面,他說他現在跟這女生在警察局附近,要我過去講清楚,當時我在上班但被逼的沒辦法只好請假趕去,去到那裡現場大概7~8人(我有收集聯絡方式及照片),有三個疑似道上的人士要我承認我有跟這女生發生性行為(對方沒去醫院檢驗)並告訴我這女生只有14歲,聽到年齡我愣住了 但我當場只有告訴他們我上述說的事情經過,結果招來他們對我毆打(事後3~4天我有去醫院驗傷),最後我不得已照著他們寫的和解書(對方當場已燒掉)照寫了一份(內容是我藉酒裝瘋對她發生性行為,沒提到另一個朋友) 並要我當日給部份賠償金額隔日在補足,並要我收集我那個朋友的居住地址他們會另外找他談(他們保證不會跟他提到我出面的事)不然不會放過我,後來我得到資料並交給他們了,後來並沒放過我 要我出來見面,他們對我說 "你的朋友是怎樣!!發生這種事還敢當沒事說好xx金額結果才拿這一點出來!! 然後就又開始逼我 他們說要叫女生把錢還給我 叫我們跟那女生自己解決,因為我害怕事情越鬧越大且害怕他們把我押走,所以我說拜託你們給我一個機會我幫朋友先付一些(為了脫身也為了能解決事情而這麼做),他們同意了 我就給了他們一些錢來暫緩事情擴大。事後因為我已經為這件事而用光辛苦工作+打工存下的錢 已經無能為力了準備去警局報案 報案想先跟我要好的朋友交代一些事情 所以也告訴了他事情的經過,他說願意幫我請大哥幫我私下調解, 後來事情就大哥跟對方在電話中談妥以後不在互相打擾的條件下結束了。

但是跟我一起發生事情的朋友後來也還是照常在外喝酒唱歌出入聲色場所(曾碰到面)… 所以我懷疑這是仙人跳但是我沒證據… 以上是事情的所有經過。

主要我是想請教 一個半夜在私人ktv認識並聲稱自己19歲,之後約喝酒唱歌後有行為且自願去汽車旅館過夜並與我發生口交,事後找人以暴力方式逼我賠償金錢與簽和解書(上面有雙方指紋 對方只有影本我持有正本)對方也沒有去醫院檢驗,我有驗傷單的狀況下 有可能能夠對我做提告或其他檯面上可能對我不利的行為嗎?

其實我很後悔交錯朋友後悔自己做錯事 也重新好好生活好好當人了…………但是我還是會害怕這些事會擴大 害怕父母知道也害怕因此留下污點 我只希望事情到此真的結束了 我不想再過著難以入眠的生活了

您好,

事情看起來挺嚴重,不只是法律層面,還有社會層面,針對您的諮詢分述如下:

壹、按刑法第222條規定: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貳、口交,在刑法第10條定義內,亦屬性交。

參、以上是告訴您,若您真的與該少女有口交行為,可能觸犯刑法

肆、爭點在於,該少女真的14歲而已?再者,您主觀上不知情,無故意。且可以再KTV與您們待超過12點,該少女真的未成年嗎?

伍、建議:若真的被告,或是被恐嚇取財,還是要報警,否則對方只會予取予求,因為這看起來是場局,您會生活在恐懼裡面。再者,對方若真的那麼年輕,但在法律面您無故意,仍可以主張無罪。

陸、不管如何,還是建議您與專業律師聯繫,當面商談處理方式,甚至應請家人介入協助,年輕人犯點錯正常,何況你是被設計的。

柒、現階段看看可否蒐集證據,例如賴或驗傷診斷單之類的,或是被圍毆的監視器,時間不等人,監視器通常最多都保留一週,趕緊處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警方之通知單或地檢署之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說錯話,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目前亦應蒐集對方年齡之證據資料,如FB或LINE聊天訊息等,並應避免與被害人接觸,並小心對您錄音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警方之通知單或地檢署之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說錯話,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目前亦應蒐集對方年齡之證據資料,如FB或LINE聊天訊息等,並應避免與被害人接觸,並小心對您錄音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呆呆 104-12-08 22:18

您好,要麻煩您解惑:

幾個月前,我(行人)在十字路口斑馬?以前橫越馬路,當時是即將紅轉綠,車子很多并排尚未移動,橫越到雙簧?時,有臺機車從雙黃?的位置很快開過來,想要左轉,當時因?有臺箱型車擋住我和機車的視?,并未及時發現對方,當下機車騎士按下?車并摔倒了,索性剛好閃過我。當下處理的方式就是叫救護車和警察,警察有做照相等動作,救護車就把騎士帶到臨近的急診。而後我隨警察到醫院去看望騎士,并簽了和解書。騎士法律相關的朋友幫他處理事故賠償,後來有?我也需要承擔部分責任,包含他的物件損壞及修養費,騎士的傷勢有小部分擦傷,無骨折,但他說醫生讓他休息一個月不能工作

就此狀況想要瞭解肇事責任如何厘清?比例分擔?休息時間合理性?費用

衹是希望能夠對此部分有所瞭解,如果是要負責的還是會承擔。希望您能夠幫我回答,謝謝您。

Fifi 104-12-08 13:17
我是一個網拍賣家,目前17歲,那時直接複製別人的貼文販賣商品,不過圖文已經都撤了,對方堅持不和解,我現在收到送達證書的通知書,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你好: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之擅自重製罪係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要研究對方對於圖文是否具有原創性而享有著作權,若無著作權並不會構成犯罪或侵權。 若確實有侵害著作權之情形,可與告訴人和解,並請告訴人撤回告訴。 惟你未滿18歲,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一定會移送檢察官,但少年法庭法官能會給予適當之保護處分。

Fifi 104-12-09 02:59

他的圖片就是抓網路上的圖再修改過的圖片,部份文字也是能從網路上找到一樣的 !

而在複製他的文的同時 我也有稍為的做修改動作 但改的不多 這樣算侵權嗎 ?

那我現在是要去分局了解還是該做些什麼事 ?

謝謝

104-12-08 12:56

請問  前雇主控告侵佔  


前老闆告侵佔
因為他之前私接業務  賺了一萬多塊(當月薪資以扣 但沒辦法證明有還 因為都領現金的)


離職兩年多   前老闆突然告侵佔
擔心被求償更多  如果開庭時 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如果公司不想和解(因為他鐵了心的想告)  會有什麼罰責

你好:

可能會構成業務侵占(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背信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 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是否成罪,但既然已經返還相關之款項,若不想承受漫長之訴訟程序,可以考慮認罪,並聲請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如果要為無罪答辯,最好準備完整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104-12-08 19:55

請問如何申請緩起訴? 法官會同意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案件之緩起訴,一般仍會要求要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所以本件是否適合緩起訴,仍需視案情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是公司是否有足夠構成侵占犯罪之證據,若證據不足,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是公司是否有足夠構成侵占犯罪之證據,若證據不足,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處分。

104-12-09 21:00

當初以為公司原諒我  叫我寫自白書  寫完我就能繼續在公司上班   自白書因該就是他的證據

coll 104-12-07 22:52

請問我兒子今年17歲因玩線上遊戲用國罵與問候父母謾罵對方 在場有5人看到,對方說要告他妨害名譽告的成嗎?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對方報案後約過多久會要求我兒子去警察局做筆錄?我兒子在上學期間 若要做筆錄(開庭)不到場可以嗎?對方在與我兒子進行遊戲時有提到我兒子爛 若對方截圖不完整能告的贏嗎?需要跟遊戲公司申請遊戲歷程嗎?若對方不和解會有什麼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又因為未滿18歲,所以必須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雖然不會有刑事責任,但是法院會依據少年的犯後態度、行為輕重、家庭關係等作出處遇。

2、建議還是要配合調查,因為這些都算是犯後態度,且法定代理人也要到場,並且與對方進行和解

3、有關於對方是否於遊戲過程中也有辱罵您的子女,至多只是對方是否也涉犯公然侮辱罪,與您的子女犯行並無關聯。

sy 104-12-06 20:00

我和對方於2014年5月在法庭達成和解,有法院正式的和解書,在法律上與判決有相同效力.  請問現在對方是否仍可申請和解無效? 是否須在一定期限內才可申請和解無效?

你好:

和解有無效之原因可依民事訴訟法第380條規定請求繼續審判,但依民事訴訟法第380條第4項準用第500條第1、2項規定,要在收到和解筆錄翌日起算30日之不變期間提出,知悉在後,自知悉時起算。 如果超過30日不變期間提出,程序不合法,法院會駁回。
還原真相 104-12-06 19:33

 

事實經過: 委託被告處理事情 事情非但沒解決還被騙XX萬元 提告詐欺卻不成立 當初被告女當初找來A男協助了解 說要幫原告討公道伸張正義 後續原告給了錢原本被告女要來拿現金 但被告覺得匯款比較保險 豈知被告找來的A男私下約原告又要錢 不給錢還受恐嚇威脅得知A男坐過牢 原告告訴被告被告女說不知情 總之錢給了被告 事情沒解決還被騙錢甚至當面被恐嚇威脅 後續提告詐欺不成立(官司快一年最近判決也剛提出再議) 提告被告當庭被告就跟檢察官說要跟原告和解 當庭移轉法院調解調解員是位庭長退休下來 看過訴狀也告訴被告詐欺罪會成立 被告卻說錢全數拿給A男 調解員說約下次調解被告帶A男及錢來調解 很快調解時間到了 被告及A男沒出現也沒請假 調解室撥電話被告數通有通沒有人接(有響沒轉語音) 原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等待 仍不見被告及A男出現 後續原告要求調解室將案情移轉地檢署起訴 哪知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原告戶籍公所申請調解 已知被告不出現 所以原告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又申請原告戶籍公所調解 原告仍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當庭拿了一堆文件給檢察官 也說明A男為證人(明明兩個就是共犯) 總之 詐欺不起訴原告再議(申請法扶不被協助) 被告用口說訂定契約拿了一堆文件出來(這些原告並不知道是什麼)被告有意將案情轉為民事 重點是 被告拿了錢及原告提供很多受害資料 要幫原告伸張正義討公道 卻沒有履行 謝謝 ps原告提供給被告資料都是有馬賽克自己的個資 卻被檢察官審查案件大聲詢問原告個資及判決書上載明原告個資如果對方私下傷害對方怎麼辦?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還原真相 104-12-06 19:10

 

事實經過: 委託被告處理事情 事情非但沒解決還被騙XX萬元 提告詐欺卻不成立 當初被告女當初找來A男協助了解 說要幫原告討公道伸張正義 後續原告給了錢原本被告女要來拿現金 但被告覺得匯款比較保險 豈知被告找來的A男私下約原告又要錢 不給錢還受恐嚇威脅得知A男坐過牢 原告告訴被告被告女說不知情 總之錢給了被告 事情沒解決還被騙錢甚至當面被恐嚇威脅 後續提告詐欺不成立(官司快一年最近判決也剛提出再議) 提告被告當庭被告就跟檢察官說要跟原告和解 當庭移轉法院調解調解員是位庭長退休下來 看過訴狀也告訴被告詐欺罪會成立 被告卻說錢全數拿給A男 調解員說約下次調解被告帶A男及錢來調解 很快調解時間到了 被告及A男沒出現也沒請假 調解室撥電話被告數通有通沒有人接(有響沒轉語音) 原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等待 仍不見被告及A男出現 後續原告要求調解室將案情移轉地檢署起訴 哪知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原告戶籍公所申請調解 已知被告不出現 所以原告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又申請原告戶籍公所調解 原告仍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當庭拿了一堆文件給檢察官 也說明A男為證人(明明兩個就是共犯) 總之 詐欺不起訴原告再議(申請法扶不被協助) 被告用口說訂定契約拿了一堆文件出來(這些原告並不知道是什麼)被告有意將案情轉為民事 重點是 被告拿了錢及原告提供很多受害資料 要幫原告伸張正義討公道 卻沒有履行 被告收了錢 原告如何寫債務不履行起訴狀要回錢 謝謝 ps原告提供給被告資料都是有馬賽克自己的個資 卻被檢察官審查案件大聲詢問原告個資及判決書上載明原告個資如果對方私下傷害對方怎麼辦?

你好:

若未約定履行期限,要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履行,對方不履行再依民法第254條定相當期限催告履行,否則解除契約。 解除契約後,可將存證信函律師函、你留存的相關證據當作附件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之財產、所得。
JJ 104-12-06 06:45

我本身為汽車主車,當天是由我父親開車帶我上班,我父親帶我上班後,於返家路上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當天為晚上11點,我方道路為直行車,交通號誌為閃黃燈,對方從左方路口出來,他的交通號誌為閃紅燈,擦撞後,機車倒地滑行,撞擊我方汽車部分為駕駛座延伸致後方車門前半段,對方表示自己騎車很慢,是我父親撞他,我父親願意負擔他的醫療費用,但對方表示醫療費用不需要,說人沒事,對方為擦傷而已,只要賠償機車維修就好,因為他強調他是新買的機車,在交通隊時我們達不到共識,並沒有和解,故上了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方依舊秉持醫療部分不用賠償,賠償機車所有維修費用,大約兩萬初,我們是覺得是對方撞我們,但對方抓著他受傷,我父親沒受傷,所以我不按照他所說的賠償,就要告我們,最後調解破局,他指著我父親說叫我們等著收信,要告我父親傷害還是過失傷害罪,我認為是他自己從旁路口衝出來,速度不是他說的慢慢騎,這樣我們會被定過失傷害罪行嗎? 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若您無法接受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可將肇事責任交由事故發生地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鑑定結果於之肇事原因,係因為對方過失,即使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檢方只會以不起訴處份,但若鑑定的結果您有肇事因素,雙方未達成和解的情況下,檢方就有可能起訴,您恐就面臨可易科罰金拘役。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阿強 104-12-05 21:4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RLti2zpcI  東森新聞

台中大雅永和路11/27號晚間發生車禍  那騎士是我母親   下班時間發生車禍   我母親 左肩勒帶斷裂 打鋼板(自費) 開刀  腦部瘀血  腦震盪  後續要再定期觀察   後續還要復健    一年後 又要取鋼板   我們要求  醫療賠賞  但飼主澳蠻 說我們又沒有要賠全部(開刀前他不是這樣講的)   後來又堅持狗不是他的 然後又說  要錢付開刀費就和解 真的是有夠........      現在打算走司法途徑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1: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狗不是他的,為何要跟我方商討賠償?不合常理。

2、建議可以直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並且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阿強 104-12-05 20:1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RLti2zpcI  東森新聞

台中大雅永和路11/27號晚間發生車禍  那騎士是我母親   下班時間發生車禍   我母親 左肩勒帶斷裂 打鋼板(自費) 開刀  腦部瘀血  腦震盪  後續要再定期觀察   後續還要復健    一年後 又要取鋼板   我們要求  醫療賠賞  但飼主澳蠻 說我們又沒有要賠全部(開刀前他不是這樣講的)   後來又堅持狗不是他的 然後又說  要錢付開刀費就和解 真的是有夠........      現在打算走司法途徑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向飼主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5 22:20

 你好,飼主應就看管寵物疏失負責,你們要在六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復健費用及慰撫金等賠償。如您怕對方脫產可以先聲請假扣押,另外也可以一邊蒐集對方飼養該名寵物證據

您好:

您可以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請求醫藥費看護費、慰撫金他費用,建議先蒐集對方為狗之飼主之證據,並保留所有支出費用之收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藝昕 104-12-05 18:08

我和我前男友都未滿16

第一次發生性行為 我有說出不要 但是還是受不了他硬要  還是發生關係

中間發生性行為算是兩情相願……

 但最後一次  是在分手後 而且是他逼我做的 我不要 但最後他還是得逞了。。

但是我怕去警局做筆錄  他們會把我帶到寄養家庭…讓我跟家人分開

我們還是同班同學  可是我們在班上關係很惡劣

如果要和解

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雙方都未滿16歲,所以都是違法的,屆時會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審理,法院會審視少年、家庭狀況來判斷,您可以自行斟酌。

2、和解的部分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立才有效。

3、建議應該告知您的法定代理人,然後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且若有違反您的意願,則非屬告訴乃論之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第一次跟最後一次的性行為已經違反你的意願,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罪,無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之適用,無法撤回告訴,屆時和解後,少年法庭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審理。 其餘性行為,雖然你們是合意性交,但因為你們未滿16歲並無性自主決定決,會構成刑法第227條準強制性交罪,此部分依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和解後可以撤回告訴。 依性侵害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你要儘速通知法定代理人並向學校、警察機關通報,學校會依性平法規定做出適當之處分,警察機關會依法偵辦,並移送地檢署。正式受理後你們要談和解才會有空間。

一、這個是重罪,判得不輕。

二、不建議私下與對方談判,可能會有危險。

三、如要和解提告要由父母處理不要自己處理。

四、如果選擇原諒仍要注意安全,要和平分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5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您不會有受安置之問題,您為被害人,將安排社工協助您,您無須過度擔心,目前應先蒐集對方違反您意願及與您發生性行為證據,如line通訊軟體聊天訊息紀錄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5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您不會有受安置之問題,不會讓您與家人分開,您為被害人,將安排社工協助您,您無須過度擔心,目前應先蒐集對方違反您意願及與您發生性行為證據,如line通訊軟體聊天訊息紀錄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林 104-12-05 17:03

各位律師、專家們好

敝人於103年4月有一場車禍肇事逃逸,案件10個多月後因臨檢遭逮捕,

在先前在104年9月時已經有在法院內調解調解,

並在調解委員的提議下雙方協議和解並於和解書上載明賠償內容,

(敝人提出的賠償僅有交通工具損害的賠償而已,其餘損失含醫療費自己吸收)

在上個月11月初最後一次開庭,當天被告因為第三次吸毒所以正在勒戒所,

和解筆錄上是載明從11月起開始做分期賠償,

開庭時審判長詢問雙方意見後,

被告說他因為入監的關係希望將賠償時間延後10~12個月,

在庭上本人表示不同意,但有提出願意降約3成的賠償希望他請家人代為賠償,

審判長亦覺得敝人提出的條件非常難得希望被告配合,

並且審判長在庭上給予被告到11月底的期限想辦法賠償,

因為此案件在11月底就確定要宣判了,

在11月26號時因為音訊全無也不知道被告是否有要賠償,

於是心急之下寫了一封民事陳報狀到法院,

內容表示和解後從監理站車號查詢才知道被告因從民國96年起已欠繳國庫罰單數萬元,

因此賠償部分申請強制支付也是拿不到賠償,表示會放棄強制支付但希望加重刑責!

以上敝人的問題是民事陳報狀的效力是否會影響到敝人申請強制支付呢??

因為剛剛才從親戚得知如果確定被告名下有動產也是可以申請強制,不一定是要戶頭上有財產才能申請強制支付...

敝人月收入扣除房租只有約八千塊,因為此事故欠朋友的錢還沒還完,即便是幾千塊的賠償對我都很重要...

目前判決書尚未收到

謝謝各位律師、專家耐心看完此篇文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對方沒有依調解書履行,您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與刑事案件無涉。

2、倘若對方沒有履行,法院卻給緩刑,您可以聲請檢察官上訴。

一、刑事刑事民事民事

二、刑事部分肇事逃逸一般來說是判一年,因為法條規定一年以上,但是法官又覺得一年以上好重,所以大部分都是判個一年。差別是在於有調解和解的話法官會考慮給他緩刑

三、對方是吸毒的話比較難以期待他會有錢可以還給你。

四、如果是調解成立的話是可以聲請強制執行的,接下來就是你的強制執行功力如何了。在強制執行的領域是八仙過海各憑本事。

五、在這個二十二K的年代要賺錢真的是不容易,除了薪水以外可以考慮做一些小生意,至於做什麼就看你的興趣了。領薪水要致富比較難,做商人比較有機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林 104-12-07 21:15

謝謝回覆

今天收到判決書了,只判九個月...

判決書上說被告傷害逃逸罪是累犯且有三次毒品案件,

文中最後說...

被告因一時失慮致罹重典,其犯罪具體情況觀之,在客觀上足以引發一般人同情,上可憫恕...

疑惑 104-12-04 21:34

各大律師你好:因為之前伸請一個臉書帳號,名字和照片都使用前女友的資料(因為吵架要氣她才伸請的),經過幾個小時後被前女友發現後,我很快就停用此帳號,但前女友也對我提告防害秘密,不過已和解也送徹回告訴狀,所以第一次開庭兩方都沒人到,檢察官現在可能以偽造文書罪起訴我,目前尚未開偵察庭,但書記官有通知我要在開庭當天對偽造文書做說明,想請問,我開的臉書帳號很快就關閉停用,也沒發表文章和留言,這樣還會被以偽造文書做起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說明已與對方和解,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說明已與對方和解,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要視你們和解書內容而定,若無特別說明,可以向檢察官主張已經和解,請求為緩起訴處分。

Iris 104-12-04 20:39

當時機車騎士路燈直行,行人突然衝出(紅燈),所以騎士來不及煞車便創上,行人有智能障礙,只向警方說騎士撞到他,警方跟騎士行人最大,所以要賠償,因為那個地方沒有監視器也沒有行人專用號誌的按鈕,所以騎士只能認賠嗎?

目前狀況是騎士機車有損壞,身體也有瘀青但是沒有到醫院驗傷行人現在是尾椎裂開,而且他本身沒保險

現在是想要和解,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損傷,有什麼辦法嗎?

您好:

因為行人具有「絕對路權」,只要對方行經行人穿越道,行人就算紅燈,駕駛人看到行人仍要讓行人優先通行,因此只要對方走在行人穿越道,您就有賠償責任,但是否負起全責仍待釐清,但如果行人不是走在行人穿越道,而是隨意穿越馬路肇禍,對方就必須負起全部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22:40

 依據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因此理論上看到行人穿越應讓行人先通過。但行人亦有遵守交通規則之義務,例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4、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因此行人不遵守交通號誌突然衝出應負過失責任,但騎士行人責任比例應以具體情況分析,如果能不訴訟就達成和解是最好的結果。

伊恩 104-12-04 19:41

你好,小弟在10/31日不幸發生車禍,對方肇事原因是疲勞駕駛導致追撞本人,我們當下都受了傷 由熱心路人通報警察由救護車送往同間醫院,在急診室內對方一直抱歉說會陪起該負的責任,後檢查出是韌帶斷裂,後續可能需要開刀和長時間復健,且可能一段時間不能上班,於是和對方報告狀況,但從此後對方都不接電話,且傳簡訊說一切交由保險公司理賠,一個月過去了...對方保險公司出面...拿出和解書說我們先調解(物損部分),小弟不明白的是...和解是可以分開的嗎?因擔心簽下去後續醫療費及沒上班費用可能就拿不到了...如果可以要注意哪些事項?要是對方一直無誠意和解,最晚要在何時提出過失傷害罪?請幫忙解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提起刑事告訴,則應於事發六個月內提出,若要分部分和解,則應在和解書內容註記不包含那些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伊恩 104-12-04 20:12

律師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關於賠償問題 因小弟傷勢不明,不知道要休息多久...公司已經把我辦理留職停薪了,這段時間損失的收入 月薪(本薪還是有包含加給)、分紅(小弟在科技廠任職)、年終 等等也都可以要求理賠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22:52

 您可以先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等到和解成立再撤回民事和解不等於刑事撤回告訴,但能達成和解刑事判決對被告會有利。

小翰 104-12-04 05:50

因為我朋友友在line創一個同性戀的群組 那因為有一些未成年有加入

但是他們有在line群組裡面貼自己的私密照 那這樣子是否構成兒少法??

他有一個朋友因為也知道這件事情一直恐嚇她要他家人出面談和解 也告訴

我朋友說如果不想談和解都走法院? 那樣子是否也構成刑法恐嚇罪呢?

一、這個可能涉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的問題,建議要先做沙盤推演。

二、群組建議還是要限制一下發言內容以免觸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sammi 104-12-04 03:15

律師您好,我的案件如下: 20151111因違反著作權法至警局筆錄,某電影公司告我BT下載版權電影,警方提示證據為一BT軟體畫面截圖,顯示時間、IP、下載完成率100%。 筆錄共兩份,內容相同僅IP不同(一為前一日下午、二為後一日上午)。 我答詢摘要: 1.我家用網路是浮動IP,故不知警方提示IP是不是我。家中網路原則上是我及家人使用。 2.我的無線網路沒鎖密碼,電腦網路24小時都開機。 3.我查過家中所有電腦,確實沒發現此電影,也不記得有下載過此電影,故不知何人下載。 4.電影公司所提示之下載論壇我從未造訪。 5.我並不知道BT在下載同時也會上傳,收到通知書後上網查閱相關資料方知。 6.我並非論壇架設者、管理者、播種者、貼文者,也未有公開上傳至個人免費空間提供他人下載或販售牟利等行為。 今天收到新北地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身份為被告,通知20151215前往開庭。 想請問您: 1.檢方在只有IP做為唯一證據的狀況下,能起訴我嗎?(我們都知道IP代表的是一台數據機,而非一個人) 2.案情僅為單純個人下載商業電影,並未有其他壓光碟、販售、牟利等,依此情節檢方會來搜索查扣我的電腦嗎? 3.如果他查扣我的電腦卻無發現該片存在硬碟的紀錄,會如何? 能反告其誣告嗎? 4.根據原告提示之證據,顯示其亦使用BT軟體方能蒐證(下載率24%),故其在蒐證同時本身就在上傳(散佈),BT傳輸為切割式上傳與下載, 即使其並未100%完成下載重製,但公開散佈本身就屬違法。如此方式取得的證據是否有瑕疵?能否主張不予採用? 5.我堅決不認罪、不和解。請問接下來通常情形檢察官大概率會如何處理?(因為我查不到單純網友下載的判例,應該大部分都被和解了) 6.假使檢方僅有此證據而堅持起訴,法官大概率會如何判決? 7.我在偵查庭上有無特別需主張事項(例如主張以簡易庭或非簡易庭方式審理)? 感謝您的回覆~ 

 

一、可能是檢索條件的問題,我覺得不難查呀,只是要花時間看判決。

二、你說的案件案由會是違反著作權法。

三、不和解不認罪要打無罪的話成本略高請三思…

四、那你要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並且沙盤推演一下…

五、偵查結果的統計我沒注意過那個網站有…判決的統計要花很多時間。就我來說我不會去管統計數字,我會去看有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無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理由很簡單,這世界上有一千件的有罪判決,一件無罪然後如果你是第二件無罪判決的話,那還是無罪判決呀…

六、以前我的價值觀是無罪的不要認,現在都是分析利弊得失讓當事人自己選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4 09:01

您好

建議您先找律師討論諮詢後,暸解做無罪答辯的利弊得失,再做決定是否認罪。

另外,即使要做無罪答辯,仍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出庭,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ABIGAIL 104-12-03 20:44

您好,我想請求大家拜託幫幫忙~~

今年的10/25發生的車禍案件,我騎摩托車在等紅綠燈,對方開小貨車酒駕沒注意到紅燈,直接從後面追撞我,當下有叫警察做筆錄,也有搭救護車去醫院看醫生。事後本來對方從電話中和我方達成協議某天以某一筆金額和解,但至今對方遲遲不肯拿出這筆金額,不願意和解。據對方說明已是第四次酒駕,很多人說可以提告傷害罪用「刑事民事」。但假如我方勝訴,法院判賠了多少錢,而對方始終拿不出錢,或者名下也沒有財產的話,該怎麼辦呢?? 拜託 

您好:

建議可以先告知將會提起刑事告訴,再和對方協議看看,若仍協議不成,可以提過失傷害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另需注意刑事告訴應在六個月內提起之。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18

 你有受傷可以提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對於被告確實可以起到威嚇作用。如果你怕對方脫產,可以聲請假扣押

小璨 104-12-03 12:38

我的稱號叫做 "鼻要玩小北棲" 告訴當事人稱號"唐龍"
事件經過如下面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CUmqcRwdGQ

我想問的問題是 如果不出庭 讓自行判決可不可以 或者 提前做和解 以及 報案後 如果收到法院通知 是否還要繳納1000的預繳費用?

想要告他其實不是真正的心理不舒服或現實受引響 基本上我只是想讓那個人學到一次教訓 知道網路上罵人也是觸法 我是希望用這次機會 讓網路上的人知道 這件事情絕對會被列上被告 而不是兒戲而已 所以後面還請律師可以解題一下 個人也是待業中的年輕人 都在打零工 實在沒時間出庭 之前的事件是開了三聯單事後都沒通知 故以為三聯單開了只是先拿著 要上法院 才在去警察局做一次要求=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但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您都拒絕到庭的話,檢察官會認為您沒有提告的意思而給予不起訴處分。恐嚇罪的部分屬於公訴罪,但可能造成檢察官草率結案。

2、員警受理之後一定會移送地檢署,您一定會收到傳票,倘若沒收到,可以詢問一下員警是否移送了。

3、因為是刑事程序,所以沒有規費的問題。

小鐘 104-12-02 21:26

律師您好拜託您幫幫忙
我弟弟跟人去幫忙討債,去到對方家裡
10多萬的車損費對方只賠了1萬多
然後那人自己上車  他們開車載那個人去別的地方 
他朋友不開心  把人打斷了一根牙齒還有流鼻血  我弟弟沒動手
後來載他回家  說下次要給
對方拿著驗傷  說要告我弟拿西瓜刀去把他擄人勒索
但是我弟它們根本是空手啊!!!
現在對方還找了黑道老大 說 和解36萬  
不然你的通訊行  可能會影響生意之類的   (故意說很婉轉  感覺砸店這樣
我弟弟朋友動手真的很不對  但是現在要拿36萬......請問律師該怎辦
我爸媽看到兒子捅出大簍子 不知道該怎辦
還有黑道問題真的好麻煩.....哀 拜託您幫忙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1:48

 首先就刑事責任而言,如弟弟事先跟朋友已經可以預見或演練可能動手,就算弟弟當場沒動手仍然可以成立共謀正犯,民事也有可能成立共同侵權行為需負連帶責任。對方如果再有恐嚇行為,你們可以先蒐集證據。就對方受傷部分如果可以以合理價錢達成和解是最好,避免刑事責任問題,但如果達成和解就必須給付和解金時簽立和解書。如需律師協助,歡迎來電聯繫

您好:

若對方要告訴擄人勒贖罪,因刑度頗重,建議強調對方係自願上車及未有勒贖行為,亦可於偵查階段尋求律師協助,避免為不利於己之供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0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訊行應裝設監視錄影機,若對方有砸店之行為,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對於對方恐嚇之言論,均可錄音蒐證,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不用太過擔心害怕,倒是須注意您弟弟不要再與對方接觸,避免遭錄音蒐證,對您弟弟更加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0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訊行應裝設監視錄影機,若對方有砸店之行為,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對於對方恐嚇之言論,均可錄音蒐證,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不用太過擔心害怕,倒是須注意您弟弟不要再與對方接觸,避免遭錄音蒐證,對您弟弟更加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RIC 104-12-02 18:29

律師您好:

小弟於104年06月5日透過房仲簽約,並於104年7月30日完成交屋,標的物是一間民國83年建好的中古大樓,我們是當天看屋當天就簽約了,屋主本身也是房仲,但他的物件交給他同公司的同事賣,當初於房屋買賣契約中明定含一編號28號平面停車(當時我也搞不清楚停車位有哪幾種),在簽約過程中前屋主說他買這戶原本沒停車位,但他後來買了這個停車位,並拿了一張83年管委會發的該編號停車位證明(只是上面的名子是賣他車位的人姓名),告知我他們當時沒有簽約此停車證就是交易證明,我們想說對方是知名連鎖房仲,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簽約了,等交屋後前屋主因新房尚未整理好,又跟我們租了2個月,直到104年10月3號才搬出去,之後在小弟去整理房子時,管理員告知我說我這車位以後可能會有問題,因當初前屋主買賣時公設持有比例未辦理移轉,之後我便跟前屋主協商該車位問題,那時他才拿了一分停車位買賣契約出來,並告知賣他車位的人因為房子法拍了,車位用不到才賣給他,這時我也傻了,後來有查詢了 一下知道法定停車位不是需隨主建物一同移轉嗎?就算是要移轉也是要區分所有權人間相互移轉並調整公設持分比例,他是一位專業房仲竟然會跟一個被房屋已被法拍的人買法定停車位,然後在賣屋時隱瞞相關資訊(利用我們的無知),誤以為他車位權利沒問題墊高他房屋的售價,簽約時動產說明書我們也沒看到,後來我跟房仲要到說明書才知道該大樓前屋主寫有半倒已修復,交易過程一直隱瞞不利售價資訊實在是很氣。

1.請問車位部分我該如何求償?有涉及詐欺嗎?

2.民事部分要提告前屋主的話訴狀主題是債務不履行嗎?減少購屋價金?

3.之前爬文說該房仲也有善良管理人義務我也可以向其求償?主題該用什麼?

4.請問一份訴狀內可以同時告前屋主及房仲嗎?還是要兩份前屋主及房仲各一份?

5.如果前屋主要私下和解,願意直接退錢給我,雙方於原始買賣契約將車位部分刪除掉(我也不要車位了),請問律師這樣可行嗎?

你好:

可以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依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請求,至於是否構成詐欺,要視對方是否自始即知悉停車位並無權利亦無法使用而定。 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給付遲延、不完全給付)。 依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向房仲主張。 可以寫在同一份,也可以分開告。 可以,為避免爭議可以聲請調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2:20

 屋主跟房仲如果故意隱瞞資訊而詐欺你,是共同侵權人,可以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屋主還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效果準用債務不履行之規定,你可以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屋主願意跟你談和解,返還你可以接受的價金而刪除停車位之約定,也是解決方法之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0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視對方主觀上有無施用詐術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視對方主觀上有無施用詐術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雨痕 104-12-02 17:16

您好~小妹我在網路上偶然發現這個網站,且提供法律免費諮詢...

煩請各位律師們不吝於幫小妹我回答,謝謝!(文章有點冗長,請多包含)

車禍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年半,我方為綠燈右轉,對方為直行車,雖說他有路權,但在看不到對方的狀態下(確認無車才轉彎,僅2~3秒即發生擦撞),我方汽車被撞到副駕使座靠近車燈的地方並凹陷,對方的機車則為左側擦撞,人被撞倒地在斑馬線中間處,機車則飛到對向...交通隊來現場勘驗,完全沒發現剎車痕(我方停紅燈綠燈剛起步,車速僅20~30,撞到即剎車,無痕跡應為正常),但對方也應要有剎車痕才對,除非對方根本沒煞車?然而對方當警察的爸爸??又恰巧為該事故地點分局,至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都剛好那天壞掉,實在很難不懷疑他有想掩飾之嫌...鑑定出來的結果,更是令人錯愕!我方竟然全責。

車禍應為兩方責任,那我方是否也可提出質疑對方並無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且無保持安全距離?先是開了兩次調解,都因金額過大而作罷(180幾萬,光精神賠償就120萬,我方還有兩名子女&父母要養,實在無法負擔),於是對方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對方脊椎有受傷開刀),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我方,刑事庭原本已一審判決,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我方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後已陸續開了兩次庭,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有超速之嫌,和擷取對方FB車禍後僅1個多月即能出去遊玩及陸續坐飛機出國&坐船等等,證明並無對方口中傷勢如此嚴重!

綜合以上,小妹我想請問的是,?刑事訴訟算判決了嗎?還是要等上訴判決下來才算結束?民事庭將於本月底開庭,在這之中如果和解,還須繳納刑事判決-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嗎?目前對方有委託律師打官司並擬訂民事準備狀,扣除已理賠金額90000元,金額減縮為142萬(含醫療費10萬、就醫交通費16000元、看護費21萬→由女友照料、工作損失43萬、車輛維修費為16萬、精神賠償費減為60萬)...試問律師們,該金額合理嗎?

還有準備狀上有寫到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及原告願擔保請准為假執行之宣告,請問律師們,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方真的很有誠意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拿出的證明僅有休養3個月,我方保險最多可以理賠5~60萬左右,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方還是覺得我方無誠意,並獅子大開口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如有疑問再告知小妹,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17:42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民事賠償是給對方的賠償無關。民事庭既然已經開庭,你應該手上已經有對方起訴狀及準備書狀的繕本,建議你應該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逐一檢視對方請求的項目是否合理,再將不合理之項目撰寫答辯狀時剔除之。

雨痕 104-12-02 20:1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王律師您好~我方之前已早對方一步擬好答辯狀,請問還需要什麼資料嗎?謝謝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並一份正本給法院,一份繕本給對方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3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已私信至信箱囉,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 ... (恕刪)

 

溯夜 104-12-01 20:00
在十字路口發生了車禍,我和對方都是直行車(有紅綠燈) 當時我綠燈執行騎過去,結果對方紅燈執行追撞我的後方,我的擋泥板被撞飛,對方倒地,這時有好心的路人騎過去幫我報案了,我就趕緊去看對方怎麼了,只聽到他一直哀號說很痛,這時警方就來了來聊解狀況,這時對方就送去醫院了,我們在等交通大隊來,他來了就一直看紅綠燈號誌,在推算變燈時間,就請我去醫院了,喔就去醫院等他,交通大隊的警員一來就說你們和解了嗎?我說還沒,就請我進去跟對方和解,但是對方一直說很痛,然後又說等它乾弟弟來 他願意私下和解不想走法律,結果後來警員問說怎麼樣了,說他願意私下和解但是說要等它乾弟弟來,後來警方就給我車禍的三聯單和事故圖簽名,但是對方沒有簽名警方就給我們單子走人,後還我們在外面等著他乾弟弟來,可是後來我看了一下不對,對方的名字跟三聯單的名字也不一樣!打去問他們說我們自己改單子就好?(這樣是對的嗎?)警方也沒有寫筆錄就走,只丟下和解單給我 請問我現在要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2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當天程序不會走得太嚴謹,之後回去找員警不補齊即可。

2、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三聯單誤寫不表示沒有發生車禍

二、這個部分你是綠燈的部分如果有證據的話要儘量搜集,如果後來進入訴訟難以證明此部分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很多人在問民間測謊有沒有效,但你想想如果你通過民間測謊的話要求法院送公家測謊或是提出其他證據,你不認為法官相信你的可能性稍微高一些嗎…

三、如果不是很嚴重的車禍建議約到調解委員會調一調就好了。調解的時候要講清楚不告刑事調解成立要去追蹤是不是有送法院核可 ,這樣比較有保障。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鄭 104-12-01 17:24

在上月的一天傍晚,我和朋友帶狗狗去大稻埕準備遛狗散步。結果在我們停好車,準備過街時,狗狗掙脫了狗鏈,朋友趕緊彎腰去整理狗鏈,不料綠燈機車放行,狗狗受到驚嚇沖了出去,結果被騎在最前面的蔡某撞到,結果導致蔡某摔車。那我們當下馬上上前詢問,也馬上報警。後來救護車來了,把蔡某送去附近的中興醫院,朋友留下來和到來的警察做筆錄。在急診最後的檢查結果,蔡某只有腳面上有個擦傷的傷口,只需要上藥,沒有任何的縫合。也照了X光,骨頭沒有任何的問題。那不管怎麼樣,我們是狗飼主,我們也承擔責任,告訴他先回家休息,如果需要看醫生也請打好收據之類的,到時候好證明。那機車修理費用也請寫好明細。已經過去4天,我們打電話詢問,商討和解事宜。結果對方開價32000,說機車修理了12000,(那個機車已經至少15年以上的機車了,況且人全身上下都只有腳面一個小傷口,是他撞了我們的狗然後倒下了,并不是車子追撞,不知道是什麼東西需要換到12000.)然後說他的每日薪資是3000,他需要休息在家6天,故要18000.加上看醫生的錢,一共需要32000.當下我聽到這個價格氣炸了,真的是獅子大開口,我想詢問下律師,我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我們是要負責,但是不是別人要多少就是多少。

你好:

可將初判表申請鑑定釐清責任寵物的飼主既然將寵物帶到外面,對於寵物的行為就具有注意義務,若寵物受到驚嚇掙脫狗鍊飼主有過失,因而造成對方受傷,就有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對方可依190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機車零件部分(維修工資沒有折舊問題)要考慮折舊,既然是15年的機車,更換零件,殘值只能請求十分之一。對方若受傷就要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如果只是破皮金額不會太高。薪資損害要診斷證明書上有記載宜在家休養財也辦法請求,否則只能請求請假去看醫生之部分。 建議能和解就儘量和解,避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要在6個月內提出),可向各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定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且不得再提出告訴。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一、刑事的部分,如果雙方談不攏的話對方六個月內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罪。

二、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摘要供你參考:

「乙○○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乙○○在其位於臺中巿豐原區○○街000 巷00之00號住處飼
    養黑狗1 隻為寵物,負有「防止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
    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 歲以上之人伴同」及「不得疏縱
    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之法律上作為義務。詎其於民國
    102 年4 月3 日晚上8 時許,能預見及此,而當時並無不能
    注意之情事,竟疏未將其飼養黑狗予以圈綁或為其他適當安
    全防護措施,即放任該黑狗在上開住處附近處自由閒盪,適
    有丁○○於同日晚上8 時10分,騎乘車牌號碼000 -000 號
    重型機車,沿文化路由東向西直行,途經文化路與文化路70
    巷交岔路口之際,因乙○○所飼養上開黑狗,由丁○○所騎
    乘機車右方停放在文化路70巷口附近路旁之車輛處竄出,
    丁○○為閃避該隻黑狗,緊急煞車向左滑倒且人車倒地,致
    使丁○○因而受有上排多顆門牙斷裂、上頜骨齒槽處骨折
    嘴唇擦挫傷、臉部及左右下肢多處擦挫傷等普通傷害。嗣經
    丁○○詢問附近住戶得知該黑狗係由乙○○所飼養,並於10
    2 年6 月22日報警處理,始知悉上情」。

三、以這個判決為例,判二個月如果最後是易科罰金的話是六萬元。

四、當然你會說他的傷沒有那麼嚴重,但量刑向來是法官決定的…

五、有的人會堅持民事上該多少就賠多少,寧可把錢給律師。但偵查中辯護一般都五萬五了,請三思呀。

六、請儘力調解,你的案件適合調解,好好談。調解的好處是調解委員會幫你們談,就左邊說一說,右邊說一說,在中間取得折衷。對方開的金額跟你想給的金額可以折衷一下。

七、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12-01 16:06

未成年因為盜圖而違反肖像權.竊盜(對方說的)然後對方說如果要和解必須6萬和解金…我想請問一下,真的要付那麼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仍有問題,而對方之請求金額也應過高,進入訴訟並不一定對您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敏 104-12-01 13:33

我是竊盜初犯 我想請問一般這種案件多久會收到傳票 然後 會被判多久? 我跟對方有私下和解 對方只要求我還她6百元 那 我這樣還會被判多久 私下和解 我要拿證明給法官看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01 14:42

您好!

已經和解當然要讓法官知道,才有利於爭取較輕判決並請求法官給予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案件還在偵查階段,建議趕快與對方簽立書面和解契約,並將和解契約陳報與檢察官,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對方簽定和解契約,給付和解金額,並請對方簽收,撰擬刑事撤回告訴狀,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花捲 104-11-30 22:45

您好:家姊於13年前陸續替自己及家人購買四分儲蓄型保險,因信任緣故交由保險業務保管保單。13年來都有繳費匯款給業務員的證明,但未取得繳款收據。至保單到期日依約定應可領回保費,保險員卻突然離職,與保險公司連絡才發現三張保費從102年起就未將被害人保費繳納至公司,明顯涉及業務侵占

又經受害人與保險公司聯絡,才發現三張保單是所謂"無限期"保單,得終身繳納,而非業務員所說的十年期保單(有錄音蒐證),而該業務員也涉詐欺罪嫌。事發多月,保險公司推託本案為業務員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保險公司並沒有盡到監督機制,家姊繳了11年保費,突然兩年未繳,保險公司竟無聞問。保險公司還向受害人取得相關證據後出面控告該業務員,家姊也由告訴人變為證人保險公司甚至懷疑受害人是否與業務員串通,試圖行騙該公司?這讓家姊更加憤怒。

受害人為殘障人士,當初就是為了保障自己將來生活及協助該業務員的心態下投保,未料沒得到10年保障,還換來無限期陷阱。保險公司全推託是業務員的個人行為,至今完全不願回應後續問題。請問:受害者該接受業務員的和解拿回被侵占的保費?或是告業務偽造文書保險公司不願出面也未盡督導責任,是否也得告公司。

家姊接下來該怎麼做?請諸位大德給予建議。感恩!

 

你好:

刑事上可以對保險業務提告偽造文書民事上可以請求更正,建議先向保險公司申訴無效果再向金融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申請評議。最後在訴訟解決。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1:36

 您向保險公司申訴無效果後,您可以自行或委託律師幫您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聲請評議,如評議不成立。您可以再提起民事訴訟,因保險業務員屬於保險公司的履行輔助人,保險公司不得以該行為屬於個人行為而拒負損害賠償責任

 就業務員的部分,可以提起詐欺罪及業務侵占罪等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保險業務員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並請求保險公司負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保險業務員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並請求保險公司負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卓 104-11-30 22:05

上個月發生車禍 我因為受傷而離職 (某個餐飲業的工讀生
上網看到談和解求償工作損失 好像要工作證明還是啥的 
但是我可以拿離職單給對方看嗎? 禍是我存摺裡變的公司入款紀錄?
有別的方法嗎 很急 感恩 


另外 請問 談和解
要如何申請和解
我需要準備什麼 如何準備 要哪些重要東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受什麼樣的傷?必須確實因為該車禍事故造成離職,否則恐無法求償工作上的損失。

2、程序上,建議先在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然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3、可以檢附離職證明、薪資證明、相關單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