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臭臭 105-01-04 20:47
2014年十月份騎摩托車被車子撞出車禍,因為對方肇事逃逸到警局報案有告對方肇逃,後來幾天後有找到當事人,當下在警局已經和解賠償,處理好之後有問警察可不可以撤銷告訴,警察說檢察官認為肇逃是公訴罪需要審理沒有撤銷。後來有上一次法庭,之後傳票有說告訴人無異議可不出庭就都沒去過了,上禮拜又收到傳票要出庭,那時間點我人在國外,那請問是需要請假還是可以不用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寫信(狀)給檢察官,說明是否願意原諒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暐辰 105-01-04 16:41

1.我一定要跟對方和解嗎?

2.我假如急需手機 (價值28500),先辦一支這樣的損失要求的回來嗎?

3.監視器都有照到對方行竊的過程,與藏匿的方向,會拖得了罪嗎? 

4.我還需要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只是求償的手段之一,並不是強制的。

2、依法應該是要求對方把手機返還,並且賠償因此所受損失,倘若您基於對於手機之需要而另行購買手機,這樣的費用可以求償,不過僅止於基於對於手機需求,倘若選擇高價位、特殊功能的手機費用恐無法獲得賠償

3、倘若錄影畫面很明確,對方要脫罪的機會就比較低,至於案件審理時間,則必須看被告答辯、事證多寡來判斷。

4、目前就是配合調查,倘若有對我方有利的事證應該提出,並且看看對方願意賠償多少錢。

小真 105-01-04 11:37

大約是在去年9月份發生的事情,車子壞掉,停在路邊,然後還有放警告標示(路過的警察還幫忙加放三角錐),那天天氣狀況是下小雨,對方騎乘下班沒有注意路況撞上了!!然後就差撞進醫院,我們被警察通知後就有到醫院去,結果醫生說那是舊傷,這次車禍只有皮肉傷而已。我們也請對方將車子送去修理。結果...

第一:修車廠(我們有認識),他直接跟我們說對方獅子大開口就是要坑我們,一直要亂修亂換東西!

第二:對方就說他沒辦法上班,要我們賠償,一直電話騷擾......3.

後來就說要我們付他無法上班的費用.....

我們覺得不合哩,所以就不願意支付。案子就轉成刑事案件

結果第一次出庭,檢察官竟然說:你覺得2萬元和解金很貴嗎?我處理的案件都是百萬起跳.也說三角警示扁須要放到100公尺以外等等....

後來我們就說要轉調解委員會,但因沒有接到電話,(回撥得的答案是陳辦人休假.有請她回電處理.但得到的結果是又轉回刑事案件.)

在不堪其擾的情況下.....我們妥協了,付了和解金簽了合約書。

現在卻又要再出庭(出庭要請假又要扣薪.....)

請問要如何請假免於出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4: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私下和解,則依法還是會傳喚雙方到庭確認和解撤回告訴的真意。

2、倘若無法到庭,可以以書面陳報看看,倘若檢察官拒絕仍在行傳喚,則建議還是要到庭。

Mina 105-01-03 21:39

律師您好:

我是外勞仲介業務~104/4/1入職~領底薪15000+油資津貼3000+全勤2000總共20000 7/31轉高專(無底薪)~7/31前簽到一間客戶,公司條約獎金15000/外勞(人) 公司說轉高專公司不負擔勞健保,若要加保在公司,員工要全額支付(含公司負擔70%) 8/13公司退勞健保~簽承攬契約(公司未給業務留存),因我們要等外勞入境才有錢,我想離開公司,但怕公司不給我1/10客戶案件的獎金15000~所以還沒提離職,有把案件報到別間公司,客人都知道我是把案件帶到新公司,也是客人同意的,我不是偷偷移轉,辦件資料也都是客人給我,並不是copy前公司資料,現在要我把所有簽到的CASE 無條件給他,不給獎金津貼,這15000也不給我,還騙我簽和解書,前老闆說他要對員工交代,我客人很堅持要跟著我到新公司,我想知道我會不現在想知道若前公司提告我會有法律刑責嗎? 12/24當天他有錄音 我很誠實的承認我有這樣作 談判12/24當天前老闆還說要我一定要簽和解書, 說不簽和解~就要對我求償100萬台幣說我不簽他沒辦法對員工交代,也沒辦法幫我,我本來跟他說我不簽任何東西,他說要我相信他,他不會害我,這幾天他動作頻頻,我覺得我需要自保,前同事跟我透露,前老闆開會說,我案件若有任何異動,一定會走法律途徑,一定告死我 只是客人跟我說一句~就算不給我作 也不可能給前公司辦 所以我很害怕 承攬條約+和解書+解雇書我該如何處理 想了解: 第一:我8/13就退勞健保~應該不屬他公司員工 可是他有騙我要用LINE請假~我也乖乖照做了~所以他一定有我請假的證據 第二: 該給我的報酬他也沒給我 11/17我還沒把案件報去別間仲介公司時簽完成的CASE~他應該要支付15000.. 承攬契約他不給我拍照 印象有一條是寫 不得利用在職期間~利用公司資源把件簽到別間仲介公司 但我8/13就沒勞健保也沒領底薪~還算在職期間嗎?


我可以要回我代付外勞宿舍租金4600和該給我的佣金15000嗎

要如何請前公司拿出當初簽的承攬契約呢?

公司要告我背信告的成嗎?

你好:

勞動契約特徵是人格上及經濟上從屬性,若你是獨立於雇主之外自行負擔經營之風險並可自接案件,會被認定為承攬契約。反之,若你必須服從雇主指示、無法獨立以自己之專業直接牟利,會被認定為勞動契約。 若是承攬契約要看承攬契約如何約定,若是勞動契約,在契約存續期間勞工有忠實義務,除非另有約定,否則不得損害雇主權利。 至於是否構成背信罪,要看你是機械性處理事務或是有裁量決定之權限,若是機械性質之工作不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不會有背信之問題。 獎金債權在你媒合完成後要件就已實現,不會因未發放時間而喪失,代墊之款項若屬於定作人或雇主應負擔者,就可以請求返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針對是否違背委任契約造成公司受有損害等背信犯罪構成要件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3 23:05

您好,

 

1、本件主要問題在於您與雇主間簽立之承攬契約和解書之內容為何,除依記憶向律師描述內容外,也應向公司請求提供相關文件各一份以供自己留存。現行下公司若拒絕提供,您僅能帶進入司法程序後向法院聲請,請法院依職權向公司調取。

 

2、您將客戶帶至其他公司,又無洩漏公司資料或秘密,難認有何刑事責任

 

3、獎金與代付之款項,有保留證明或單據,均可一併向公司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ina 105-01-03 21:16

律師您好:

我是外勞仲介業務~104/4/1入職~領底薪15000+油資津貼3000+全勤2000總共20000 7/31轉高專(無底薪)~7/31前簽到全宏工業有限公司,公司條約獎金15000/外勞(人) 公司說轉高專公司不負擔勞健保,若要加保在公司,員工要全額支付(含公司負擔70%) 8/13公司退勞健保~承攬契約(公司未給業務留存),因我們要等外勞入境才有錢,我想離開公司,但怕公司不給我1/10全宏工業案件的獎金15000~所以還沒提離職,有把案件報到別間公司,客人都知道我是把案件帶到新公司,也是客人同意的,我不是偷偷移轉,辦件資料也都是客人給我,並不是copy前公司資料,現在要我把所有簽到的CASE 無條件給他,不給獎金津貼,這15000也不給我,還騙我簽和解書,前老闆說他要對員工交代,我客人很堅持要跟著我到新公司,我想知道我會不現在想知道若前公司提告我會有法律刑責嗎? 12/24當天他有錄音 我很誠實的承認我有這樣作 談判12/24當天前老闆還說要我一定要簽和解書, 說不簽和解~就要對我求償100萬台幣說我不簽他沒辦法對員工交代,也沒辦法幫我,我本來跟他說我不簽任何東西,他說要我相信他,他不會害我,這幾天他動作頻頻,我覺得我需要自保,前同事跟我透露,前老闆開會說,我案件若有任何異動,一定會走法律途徑,一定告死我 只是客人跟我說一句~就算不給我作 也不可能給前公司辦 所以我很害怕 競業條款+和解書+解雇書我該如何處理 想了解: 第一:我8/13就退勞健保~應該不屬他公司員工 可是他有騙我要用LINE請假~我也乖乖照做了~所以他一定有我請假的證據 第二: 該給我的報酬他也沒給我 11/17我還沒把案件報去別間仲介公司時簽完成的CASE~他應該要支付15000.. 承攬契約他不給我拍照 印象有一條是寫 不得利用在職期間~利用公司資源把件簽到別間仲介公司 但我8/13就沒勞健保~還算在職期間嗎?

 

而且前公司扣押我幫外勞代墊的宿舍費用4600..和該給報酬15000

是否能要回來

前公司跟客戶說要告我背信~能成立嗎

橘子 105-01-02 19:36

某天停在公寓地下停車場的機車車牌被撞凹

監視器畫面有找到人

並請總幹事聯絡私下和解

在此事的下個禮拜

我的車牌被板平

報警後

監視器看是別人撞到

他以為是他把我車牌撞凹就心急的把他板平..

現在因為入庫畫面沒有存檔,所以不能正確指出第一次是誰撞的,怕對方不承認且反告我誣告

警察也還未將此案件送出

請問我可以撤告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2 20:12

寫個簡單的撤回告訴狀,給當初負責本案的員警,若已送到地檢署,可至地檢署查案號股別,把撤回狀遞進去。

橘子 105-01-03 13:56

想請問如果要撤告除了寫撤回告訴

這樣還需要雙方的和解書嗎?

謝謝您的答覆!

薇薇 105-01-01 13:20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除斥30期是只那一天開始計算,還有我目前在要跟資方調解產假全薪的部分,如果資方不願和解要鬧上法院,我需要先寫存證信函給他嗎?

上法院會有除斥期30天的問題嗎?

因為我要以勞基法第14條第6款請求自我資遣

 

你好:

依勞基法第16條第2項規定,30日之除斥期間自你知悉時起算,要在30日內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雇主,以免終止權無法行使,造成將來訴訟無法請求。

張鴻育 105-01-01 12:46

在此先感謝熱心的人幫忙解惑

事情是這樣的

上個月我女朋友去銀行領錢,出來卻被一個推銷的小姐攔住並推銷,然後那個小姐拿了一張分期付款單給我女朋友填,我女朋友也不以為意的寫了下去以為那只是要寫個人資料罷了,但本身並無購買意願,回去還拿了他們的產品,是他們拿給我女朋友的,事情過了一個月後銀行卻打電話來催繳,在這之前也沒有銀行電話來確認這筆交易,而且我女朋友除了他們給他的商品拿回家外,收據、發票之類的對方也都沒有給她,我女朋友也沒有留什麼證件之類的資料影本在那邊,那我有叫她申訴了,但事情已經過了這麼久了,所以申訴能不能成功我也沒底,並且我女朋友已經21歲了,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各位有類似的經驗和解決辦法嗎?

P.S 錢是 兩萬四 分 十二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1 2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拿了產品,又簽了分期付款,這樣的情況要說沒有購買的意思,恐有困難。

2、至於沒有收據可以向國稅局提出檢舉

3、沒有卡號,不太可能刷的過去,此部分可以要求商家說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舜 104-12-31 14:31
已賠對方10萬和解..我想請問..過失傷害法院不受理判決..目前剩公共危險罪..我12月29號已上法院..在庭上法官叫我跟檢察官做認罪協商..檢察官說判我三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問我接不接受..當時也不太敢多說什麼..就說接受..我想請問法官會完全照檢察官所寫的做判決嗎..因為完全沒講到緩刑..當初開民事庭..跟對方和解..承辦法官說我沒前科..說政府有規定會給ㄧ次自新的機會..判緩刑4年..但是這次刑事庭法官不一樣..如果判決書出來沒有緩刑..有上訴機會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31 23:28

您好!

如果想爭取緩刑,最好在第一審判決之前趕快寫答辯狀給法官。因為如果一審判決是依協商程序判決三個月可易科罰金,依刑事訴訟法第455-10條規定,就無法再上訴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閣下已經和受害人完成和解仍被起訴可立即遞狀聲請緩刑處分,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阿舜 104-12-31 08:43

已賠對方10萬和解..我想請問..過失傷害法院不受理判決..目前剩公共危險罪..我12月29號已上法院..在庭上法官叫我跟檢察官做認罪協商..檢察官說判我三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問我接不接受..當時也不太敢多說什麼..就說接受..我想請問法官會完全照檢察官所寫的做判決嗎..因為完全沒講到緩刑..當初開民事庭..跟對方和解..承辦法官說我沒前科..說政府有規定會給ㄧ次自新的機會..判緩刑4年..但是這次換刑事庭法官不一樣..如果判決書出來沒有緩刑..有上訴機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不要給緩刑是承審法官的權利,跟民事庭無涉,且沒有什麼一定要給緩刑的規定。

2、本案因為已經為認罪協商,所以法院基本上會尊重協商結果,除非有程序瑕疵,而被告也無法以不服協商結果提起上訴。

一、認罪協商的部分是可以跟檢察官討論內容的,如果當初討論的部分有緩刑的話就好了。

二、參考判決例如:「本件被告施○雄已認罪,經檢察官被告於審判外達成協商

    之合意,其合意內容為:被告公共危險罪,願受有期徒刑
    3 月之科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 千元折算1 日。緩刑
    2 年,被告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2 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
    幣10萬元之認罪協商金。經查,上開協商合意並無刑事訴訟
    法第455 條之4 第1 項所列情形之一,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
    程序而為判決,本院爰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
    協商判決,合予敘明。」
三、判決後如有不服上訴期間只有十天,但是因為認罪協商的關係,可能會因此縮小上訴的理由的可能性。
四、協商的部分要看協商的過程有沒有瑕疵,在二審爭取到緩刑的判決不多,我查了一個給你參考: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交簡上字第60號
五、你等收到判決如有不服再找律師談談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拜月教主 104-12-31 00:03

師你好:想問你一下,我被告妨害名譽一事,原告在偵訊庭當檢事官面前說只要我照他們提出的道歉書內容登報道歉就對我撤告,也有紀錄在筆錄裡!

我想問,我和她都只有在道歉書上簽名各留一張,我的道歉書上見證人是原告的名字,重點是道歉書內容只有要求我登報道歉,然後要我刪除在網路上公佈他們公司的誹謗言論並保證日後不再對該公司發任何攻擊的文章,只要我做到就撤告,但並沒有寫放棄民刑事訴訟,假如我都有做到道歉書內容所要求的,這樣哪天原告反悔又想重新提告還能再告我嗎(畢竟沒有寫和解書)?道歉書若簽名是否也等同認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2 17:3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撤回告訴之後不得再行告訴,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阿華 104-12-30 16:09

因對方(認識快兩年的朋友)放出新加坡工作的資訊,稍感興趣,於是跟他聯絡詢問相關費用及如何應徵,接下來就是詐騙的開始(大概說個過程)。

對方表示:新加坡公司要收介紹費3萬5000元,單程過去機票1萬3350元,換新幣1萬(約1:23.5=23500元)還有雜項。共計匯給對方約73400元。

當所有金額都繳費完成後,對方開始一直延後出發時間,最後因對方假借出車禍又要延期出發的當下,告訴我車禍後再xx派出所作筆錄,感覺有異樣(因為延期4~5次了),打去詢問,結果搓破他的謊言。

於104.11.6日到鄰近派出所報案,對對方提出詐欺一案。

其中至今日說要和解還錢遲遲未有消息,至今日104.12.30主動約面談,

說願意從下個月105.1.12開始分期3期 共8萬的金額。

所以要跟我簽訂和解書,但是我上網路上看,和解書好像是幫他脫離刑事訴訟的一個方式,只要脫離刑事,就算有和解書也可能不會償還金額?

但我還是真的想拿回錢,所以可以的話是不是應該要,對方一手拿錢`給付後再簽訂和解書比較好?一手交錢一手簽定和解

還有就是對方表示:偵辦人員跟他說,要是沒有和解,名下帳戶要被凍結,就不能還我錢了,是真的嗎?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是心煩意亂。所以想請專業的人幫我建議看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簽立和解書,我方提告的機會就不高了,建議還是要告到底,等對方償還之後,在表示不再追究即可,畢竟金額不大,所以縱使凍結帳戶,應該還是有能力償還。

2、當初您有要求凍結帳戶嗎?因為不是每個詐欺案件都會直接凍結帳戶,且警示帳戶有例外,如薪資帳戶,所以對方的說法並不精確。

 

 

Julien 104-12-30 14:00
律師,您好, 今天收到通刑事警察大隊通知書 案由:著昨權法 案件 應到處所(保二刑大偵三對) 注意: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電話去詢問了,是之前網拍的一張圖片違反著昨權法。 在該項物品,我使用了3張相片,2張外包裝圖是我自己照的, 因商品未拆封,商品內部照片我用網路上捉的。 現在好像是台灣的經銷商說我盜用他們圖片, 請問我現在應該如何處理?還有我並沒有賣出該商品及遭網站下架。 請問去筆錄時應注意什麼?這應該私下和解還是上法院比較好? 謝謝回答

你好:

可能會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條之1之罪。 若只有圖片而重製光碟,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若侵害著作權之事實明顯,而無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可以考慮與告訴人和解,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仍會依程序製作完筆錄後,移送給地檢署,可以與對方談和解,若有和解成立,則應請對方一併撤回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iemon 104-12-30 10:16

律師:您好 

     敝人因開車與同向機車發生擦撞, 從我車行車記錄器可判斷出, 對方係因要超越前方同向腳踏車, 向左偏移致使機車左側把手擦撞我車右測後視鏡, 因而倒地受到擦傷。事後由敝人提出至當地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 因敝人認為同向行車擦撞應有肇責比例, 但對方要求我方負全額賠償且態度惡劣, 終因賠償金額比例談不攏, 和解失敗。 

後來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日前收到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報告, 認為敝人超越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5款), 判定敝人為肇事原因, 對方無肇事因素。

想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1.敝人打算提出聲請覆議, 提出時機是否在收到開庭通知後, 於開庭時向法官提出?

2.提出聲請覆議的同時, 是否還需要同時提出答辯書? 若不需要, 請問答辯書提出的時機為何時?

3.如果我想要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何時為最佳時機? 是否等到完成判決後, 若我方敗訴, 想要上訴時再委任律師處理即可? 

尚請撥冗給予指導及建議, 不勝感激。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10:49

您好,

 

1、當事人自行提出的鑑定聲請覆議的提出有時效規定,無須等到開庭,直接向鑑定委員會提出即可。

 

2、提出覆議時可附上陳述意見書,陳明覆議之理由,答辯書則是針對原告提出之書狀回應,在法庭上提出。

 

3、建議如欲委任律師處理,第一審就應為之,避免在訴訟上攻防方法有所缺漏。

 

可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評估,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章魚 104-12-30 00:41

本人於104年10月15日被一輛要右轉駛入加油站的自小客車撞上,當時我的機車是直行但發現該車輛時已來不及閃避因此被撞上受傷,事後對方打話叫警察來處理。

 

問題是對方完全不理不睬裝作沒事一樣,我們直接打電話給對方說人、車都受傷、損壞,對方藉故推托很忙沒空…

 

事後2週我們申請調解對方也沒到,調委會撥電話給對方後來有接,說是不會來了,他已經提告了(對方完全沒受傷,要怎麼告!?)要講就直接去地檢署講!後來調委會的秘書也看不下去了,直接開調解不成立證明給我,叫我們可以直接去警局提告了。

 

提告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收到傳票之後,當天對方又沒到,檢察官被告現在還在住院中(因為對方得到癌症),如果他們問他是不是同意要和解,我這邊可以嗎?後來我直接答應說可以。

 

可是我後來很後悔沒有說我“不要再和解了”,對方當初明明嗆說直接去地檢署講,2次都不出面,連證書都開了,真的很卒仔,我真的想“我寧願不拿對方的錢,直接給他判刑”。

 

雖然從頭到腳很多地方受傷,也會留下傷疤,但我要求的金額只有少少幾萬塊。

 

如果屆時開了調委會,對方又不來?賠償金談不隴?調解又破局,下一步該怎麼走,被對方搞得團團轉!可以再抗告嗎?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Irene 104-12-29 19:52

律師您好,我在下班時間騎乘機車,在工作地附近被摩托車所擦撞

對方沒有投保強制機車責任險,沒有任何損傷,車禍分析初判表亦顯示為對方肇責。

但對方因已了解我的工作性質具有公家單位保障,故意不理睬。兩次和解也故意把賠償金壓低於目前已付出之醫療、修繕費用。表示自己工作不穩定,也無納稅。無視被害人的永久身體損傷及精神耗損,執意自己有心但無力賠償(但在社群網站上發現此人有高額消費記錄)。

目前已向警察單位進行提告,但請問若對方執意無力賠償,是否身為無辜被害者的我無法獲得平反及合理的求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因您的職業而有影響,仍可以對對方提告,並可以先做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sir 104-12-29 11:17

謝謝曹律師回答,我是那位職場遇到有其他員工說要打我的那位,因為我不是親耳聽到的是別的員工轉述的,這樣開庭的話如果轉述的員工願意做證那法庭上我贏的機會大嗎?再來是對方如果還是不承認會反說我誣告嗎?請問出庭前會要我們「」庭外和解」嗎?我不願意,面對職場暴力就是要勇敢站出來,請問一連串報案以及出庭,我要負擔哪些費用呢?能不能跟我說報案到開庭的所有流程呢?以上,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6:4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傳喚證人到庭作證。 2、 基本上都會建議和解,可以私下簽立和解說,也可以移送調解委員會,不過我方可以拒絕調解。 3、 只要如實陳述,不要虛構犯行就不會有誣告問題,倘若擔心的話,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4、 刑事的部份不會有訴訟費用及也無須繳納證人旅費。
well 104-12-29 00:36

您好 本身台北人在12/5號去花蓮旅遊時 遭遇擦撞 擦撞過程如下

行經類似U字型道路 雙向兩車道 路很大 行駛路線為U字右上至左上 我在外側車道(右邊)右側是山壁 在直線底快進彎時有紅綠燈 見左道前方A車等紅燈便減速 快到終止線時已轉為綠燈 便繼續向前 A車也從靜止中前進 此時為並排狀況 因已入彎我在外側 距離較短 沒有超速 入彎2/3時後輪位置在A車的前門處 這時因為下大雨A車打滑 忽然滑過來擦撞 A車右前門處凹陷 而我左後輪輪拱擦傷 A車駕駛非車主為車主父親 事發後說不要叫警察 也自知自己打滑 會負責賠償 但為免爭議我還是找了警察 但到了警局立馬改口說我撞他 而在進彎處有監視器 很清楚拍到我與A車接近 並排 超越 但我完全行駛在自己的道內沒有偏移 而他忽然車頭右滑發生擦撞

隔日他兒子打來跟我說交由保險處理 保險公司說會派台北的人跟我聯繫 但相關監視器與資料須等7日 到了12/14也都沒聯繫 我決定自費先修 並請原廠技師協助聯絡對方保險公司 當日收到通知 對方保險有派人來拍照洽談賠償事宜 到12/16時技師回付對方保險公司願意理賠 但有部分被刪 但我不想麻煩 所以同意

12/18車修好 修理金額約3萬 扣除保險公司負擔的其餘我還自費9千多 但要求我攜帶印章蓋和解書才能把車開走 由原廠櫃台小姐幫我蓋 但和解書是空白的

12/28忽然接到原廠技師的通知 說對方保險公司說肇責一半 我必須負擔他們之前幫我修理的一半費用 還要賠對方一半車損

想請問

1.擦撞過程我是否有肇責 初步分析表不是要30日後申請?

2.對方保險公司說等7日調閱監視器後派人來談理賠事宜 我卻完全沒見過對方 都是由技師那裡處理 而技師也確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願意理賠及刪掉的部分 自付額我不計較 和解書也要求我先蓋 但事後又說要我付擔一半 以及對方車損 這流程是否合理呢?

104-12-28 23:20

小弟玩遊戲時玩得不好被對方罵,對方罵我家人罵得很難聽也人生攻擊我,請問我未滿20但滿18,我去報案,和解一定要監護人嗎?我知道滿18報案會受理,但是未滿20的話如果報案完要和解一定要監護人嗎?還是自己去也行

ㄚ顥 104-12-28 20:53

請問律師大大,小弟在最近12/23早上開車載小孩上學,在馬路欲轉巷,右轉時才發現老先生出現在車頭左前方,碰撞到那下,馬上打119叫救護車,對方是70歲老阿伯,當時額頭有外傷出血,等交警來勘查完現場後,請我至澄清醫院做筆錄,做完筆錄與對方太太至醫院2樓等阿伯開刀,到下午手術完成,阿伯轉送加護病房,我跟對方太太有進去探視傷者並觀察情況,醫生說碰撞後顱內有出血,開刀清爐內淤血,老伯當時狀況是清醒的,到第2天對方說醫生給傷者插管後引起肺炎...一些症狀等等...也無法進食,之後大部分都昏迷不醒,醫生說有時會醒,第4天醫生才說可能因為碰撞所以導致心肌梗塞,所以要轉中港澄清醫院要做心臟手術,讓血流通,手術前會打一種針,但打了可能會因為傷口關係導致出血或不治,結果中午轉去中港澄清下午宣告不治,目前醫療費用18000是對方先支出,事後我找時間再給對方,對方喪葬費用是22萬,小弟有打算跟對方和解,與對方約時間去調委會討論,我方給對方醫療費用18000及喪葬費22萬本人先籌10萬現金,至於12萬再按月攤還,借此與對方先和解,但對方怕先跟我和解,到時上法庭會對他們不利,而強制險的部分也不知會理賠多少,小弟強制險只保基本的而已,所以就算我先支付這比錢也無法跟我和解,請問各位律師大哥大姊我該怎麼處理會對雙方都比較好呢?

您好:

如果可以還是建議和對方和解,但若對方請求金額過高,因為還有強制險會幫忙理賠部分及過失比例問題,也可以透過訴訟解決。

swine 104-12-28 18:26

我的店面招牌被貨車A到(這個月第二次了)

對方不要私下和解(請招牌師傅估價也才2000)只好報警

警察問我的意向, 我回答想要和解

之後對方到警察局做筆錄, 我因為有要事在身沒有一同前往

請問ㄧ下這種情況的處理程序

我需要當下就到警察局做筆錄還是事後再去就好?

如果對方堅持不私下和解而我提告的話需要怎麼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非故意,則尚難構成毀損罪,您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解決本案之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您向警方報警後,必須到警局製作相關筆錄,但不需要馬上前往,亦可事後安排時間前往,且事後再去,警方便可將對方供述與您對證。

2.因您無法確定對方是否為故意或是過失,可直接提告刑事毀損罪並附帶民事賠償,即使檢方認定對方係過失而判不起訴,亦可透過刑事民事方式,要求對方出面解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4-12-28 14:40
請問 民事和解是要等開庭後才能和解嗎??? 還是可以私下找被害人和解?? 目前剛剛開完簡易法庭(交保等法院傳票開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飛機 104-12-28 14:29
詐欺刑事庭原告不出庭,原告有兩位 第一次已傳喚第一位原告也已和解 傳喚第二位第二次出庭她一直不到庭 我該怎麼辦 此案已拖兩年之久了
CCYang 104-12-28 13:50

您好~我想請問

先前因為某些原因借給了朋友10幾萬元

後來協商他只要歸還91500 , 他也簽名同意歸還

到了還款當天,他說他有諮詢律師 

除了還錢 他還要我順便簽收據 & 撤告同意書

我先前有跟他說有擬一份和解書,我想簽和解書而不是他的律師準備的撤告同意書 (和解書雙方簽字,撤告同意書&收據單方簽名)

我想問的問題是 債務人如果堅持我要簽名才肯還,那我是否直接申請支付命令比較好??

或者還有其他的途徑嗎??

小柯 104-12-28 13:49
請問律師: 我方下午騎乘機車行駛在台南市東區勝利路段(雙向道),因要左轉到對面商家,故而停在路線中間打方向燈準備左彎(停駛處右方有小路口,但路無劃線),停駛處無交通號誌,路上也無標明禁行機車,數秒後忽然被後方客車擦撞導致我方翻車,人員及車輛皆有損傷,小客車追撞後在前五公尺處停下,警方初判表上僅表明對方過失,幾經調解未果,對方絲毫無和解賠償的意願,我方提出刑事告訴。 請問律師兩方的肇事責任比例哪個高? 我方勝算如何? 麻煩律師解答 謝謝!!
小媽媽 104-12-28 13:32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5: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權益,不得事先拋棄,所以該和解契約對於事後發生因為懷孕而有的相關權益都不會被包含在該契約裡面。

2、倘若公司違反勞基法的規定,還是可以向公司反應、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小媽媽 104-12-28 13:30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如果勞動契約約定的內容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保護勞工的最低標準,那該部分約定應屬無效。

你可以向對方表示,契約約定違反強行規定,該等違反的條款或整個契約全部無效。如果對方仍不願意遵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辦理,你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請勞工局對雇主進行裁罰。

小媽媽 104-12-28 13:28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3:41

您好,

 

通常和解契約載明所謂放棄其他一切請求權,係指因該和解事項所生之相關爭議雙方不再追究,並非謂所有未來的權利一併放棄。建議將和解契約交由律師審閱,才可完整評估事件爭議,一般而言,要求勞工放棄所有勞基法上之權利,確實有違公序良俗,但還是要看整體事件經過才能判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威廉 104-12-28 13:06

   請問在lol遊戲中與他人互相罵,講不贏事後卻一直恐嚇說2週後法院見,但我也沒收到警察叫我做筆錄,請問我要如何知道對方是否有提告,也跟他道歉過了和解,卻在昨天跟我說因該還沒收到法院傳票?  疑問的是網路遊戲是匿名的同常不是先由網路警察查到在叫我做筆錄嗎?直接去法院寄傳票要寄給誰呀…,對方這樣算恐嚇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3:38

您好,

 

1、如對方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就不會至警局作筆錄,但對方不知您的身分,直接至地檢署提告的可能性不高。

 

2、對方採取的是合法手段之告知,沒有恐嚇罪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4-12-28 13:00

對方(前)與我方(後)為同一直線方向駕駛,燈號為綠燈,非剛起步,於十字路口時因聽見右方傳來救護車聲響(未見救護車行駛而來),對方急煞,我後方煞車不及撞上對方後方,對方無身體上大礙(僅車禍後痠痛),但機車車殼及零星部分區域擦傷,對方機車為半年左右新車,要求全部擦傷及損毀部分皆要更換賠償,想請問,肇責的部分是只有後方車的問題嗎?賠償的部分是否有折舊率?若私下和解談不攏,走法路途徑大概會如何判決?

104-12-28 12:55

請問 竊盜初犯(已交保)

民事和解是可以直接找被害者 和解嗎??

還是要先等開庭後才能進行民事和解??

小婕 104-12-28 12:53

你好我想詢問一下有關交通肇事逃逸一些問題。

 

幾天前我外公騎機車被一位婦女騎車撞倒受傷。

對方沒有下來查看,反倒是趕緊騎車跑了。

而是路人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送醫院。

事後過一個禮拜肇事者家人來連系我們談和解態度又不好

我可以怎做?畢竟我們被撞到受傷不是輕傷,談和解只擔心自己的刑責

也不關心傷者,我可以不談和解部份嗎?還是要怎樣做處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先處理刑事告訴的部分,但是必須釐清肇事責任及傷勢,應該先聲請鑑定及檢附相關醫療證明。

2、等對方遭到起訴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3、倘若傷勢比較嚴重的話,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小婕 104-12-28 16:58

請問這樣是不是算夠成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

啊萱 104-12-27 15:06
我們有錯在先 我逆向 酒駕 騎車手機 撞到對面車道騎車機車 當時汽車車主有下來查看自己的車子 覺得沒怎樣 也問要不要幫我們叫救護車 他說如果你們要私下和解沒有我們事 我要先走了 於是開走了 人完全無傷 正當我們留下來做筆錄在警局一間一個小時多了 他跑回來備案說是被我們撞的 事後他的車子保險人員還傳訊息跟我們求償修車費高達10萬元 我們不是不求償 因為我在加油站上班 薪水不高 問他是否可分期 他不讓我分期 還說一次付清88000 如果走上法院要賠98000甚至更多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7 15:20

您好,

 

若無人受傷,就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對於賠償金額有疑慮,可要求至其他修車廠重新估價。建議委請律師或專業人士與對方談判並協助處理後續事宜。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7 16:28

修車費用就零件的部份可扣除折舊。

啊萱 104-12-28 00:52

所以這樣我們是不用全額付是嗎?價錢還要商量嗎? 但是對方要求我們全額付 一次付錢 不給我們分期 叫我們自己去貸款 如果吵到上法院是對我們比較不利嗎 會告的成嗎?如果還沒合解酒駕那件事會有影響嗎?酒駕0.46 初次在18歲有酒駕 現場已經過了5年 23歲 這樣刑責 罰金罰鍰是大概多少呢 

飛機 104-12-26 19:27
詐欺刑事庭原告不出庭,原告有兩位 第一次已傳喚第一位原告也已和解 傳喚第二位第二次出庭她一直不到庭 我該怎麼辦 此案已拖兩年之久了
迷途羔羊 104-12-26 19:33
回覆 飛機 的發言內容:
詐欺刑事庭原告不出庭,原告有兩位 第一次已傳喚第一位原告也已和解 傳喚第二位第二次出庭她一直不到庭 ..
律師幫你寫答辯狀阿   原告不出庭  那對你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寫書狀進去,向檢察官說明您的意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6 23:42

您好,若有和解之意願,可以撰寫陳報狀進去給檢座,請求再行傳喚告訴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6 23:52

您好,若有和解之意願,可以撰寫陳報狀進去給檢座,請求再行傳喚告訴人。

小佳 104-12-25 15:42

我和對方已在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談好和解對方也有說他會原諒我,也會在法庭上幫我講話,在地檢署檢察官筆錄上也有說如果我有按時間之付和解金的話,他不會在追究,檢事官也有問對方我們請求緩起訴處分,他們有沒有意見,對方也說無異議,也有寫好協議書,也以還清挪用公款的金額,但是最近有收到檢察官公訴罪起訴..對方又私底下放話說和解和解,但是他不原諒我,那這樣我被判緩起訴處份的幾率大嗎?

麻煩律師大大,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2-25 16:27

小佳您好:

首先您既然已經被「起訴」了,就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

接下來就是進法院審理,由法官審理你的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及有無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因素後,作出判決,看你適不適宜被判「緩刑」了。

以上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5 16:38

可以去看看當初的協議書或是去閱卷看看,找出對方曾在偵查中表示願意原諒你的相關說法,在審判中提出以增加獲得緩刑的機會。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5 17:12

您好,

 

1、既已起訴,就無法爭取緩起訴處分,但可爭取緩刑之機會,結果跟緩起訴是一樣地。

 

2、您雖已與對方簽立協議書達成和解,然而和解未必等於原諒,如協議書內容未載明寬恕之詞,對方的確可在法庭上強調不原諒云云,然而,影響法官是否判予緩刑之因素很多,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爭取緩刑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刑事無法藉由民事和解契約或是經調解程序成立調解的方式來消滅

2.如果已經起訴了, 那麼建議委任律師閱卷, 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 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 為您辯護之

3.緩起訴已經不可能, 要拼緩刑, 但是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和是否有和解

會建議您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5 22:44

若被起訴了,只剩下爭取緩刑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5 23:13

若被起訴了,只剩下爭取緩刑之機會。

阿甫 104-12-24 21:59

今天法院調解庭第二次出庭  調解最後失敗~本來想要直接附民起訴,不過狀紙沒有印三份...審判長要下次再出庭  另外出來後也跟被告談了和解

也簽完和解書  八萬元分四期償還  今日已還第一期  不過內文寫到 還第一期後必須撤告  我覺得有異常 不過我還是蓋手印了

 

請問下次出庭調解時 可否請調委重新開一張更正式的和解書?

另外我可改分三期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4 22:08

您好!

您既然已簽了和解書,就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對方可以拒絕再更改條件,且任一方違反和解書內容即屬違約。但如果對方同意修改為三期,當然也無不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甫 104-12-24 22:0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既然已簽了和解書,就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對方可以拒絕再更改條件,且 ... (恕刪)

 沈律師您好

我本來分三期 被對方要求四期 所以應該改不了三期

不過我是否可以加一條 若對方 沒有照時付款 將需一次全額付清  這一條呢?

所以我下次去調解也無法請調解幫我打一張正式的和解書嗎?

 而且才付第一期就要我撤告 對我不保障吧?

若對方屆時未付款 我可以有什麼處理方法?

 

一、調解時若說不告刑事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可對方就沒刑事問題了。

二、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可,可以當執行名義據以聲請強制執行。

三、傷勢不同的話金額不同。傷勢重則需謹慎評估合理的和解金,傷勢輕則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非法律人 104-12-24 16:15
12月初在仁愛路右轉進入內巷時遭後方機車車尾。當時以為爆胎,停下車時看到一騎士自地上爬起然後扶正機車。我當時心軟未下車找他理論,即自行開走。 10天後接獲分局通知進行肇逃及過失傷害查證。 預計數天後去分局。 這類案件撞我的人是否受傷(目視應只有擦傷吧?晚上沒看清)是肇逃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和解(還未見到車主)時的條件是他承認未受傷,可否避免肇逃? 目前我最好的做法是否只有坦承換取緩起訴? 有無不起訴的可能? 感謝

 您好,

一、您轉彎,對方從後面撞上,應該均有過失,只是比例另外評估。

二、你明知發生事故,卻離開現場,原則上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三、建議盡速和解,要賠多少只要合理就趕緊賠償,並且向檢察官認罪,同事遞上和解書,換取緩起訴(無前科)。

四、若有不了解之處,還是找位律師當面諮詢妥。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4 16:51

站在司法機關的觀點,他們會認為您既然知道遭後方機車車尾,且看到騎士自地上爬起然後扶正機車,那就可以認定你知道有肇事的情形,至於究竟誰導致了機車騎士摔車,是另一個問題。既然有肇事且未留在現場,基本上就是構成肇事逃逸

建議與機車騎士和解取得諒解,再認罪請求給予緩起訴或是緩刑的機會。

無名氏 104-12-24 16:03
。小弟前幾天在上班時。遇到一位怒氣沖沖的客人。一進門就開始狂罵我們服務人員。因為客人要的商品。跑了很多門市都沒有。我們一開始為了要息怒客人的怒氣。頻頻道歉。但之後客人越罵越難聽。。的時候。小弟忽然衝上前去推了客人。導致客人跌倒。客人目前要告小弟傷害罪。雖然已跟客人談論過和解的問題。但小弟與週遭職員。朋友。都覺得和解金太多了。這時候我應該怎麼做?如果要和解我心中不服。和解金10000元
廖淑華 (廖律師) 104-12-24 16:31

 建議仍以和解為主。

素素 104-12-24 15:58

您好,一個多月前我朋友開車(直行車)行內車道超速(該路段限速60 車速40)經閃黃燈路口被一左轉機車撞到,機車騎士年約80就醫後,擦完藥便在對方家屬的同意下離開醫院。該騎士獨居無家屬與他同住。

稍晚有再打電話關心,也無異狀,隔天早上打電話去關心時對方家屬告知騎士已腦出血身亡,我朋友有前去上香,到得知過世到出殯之間我朋友也有去關心對方家屬本說用保險理賠金當賠償金,但在得知我朋友只有保強制險並無保第三人後又告知我朋友等鑑定報告出來後再來討論賠償事宜。並不願跟我們多談和解事宜。

如今說我朋友都不關心,他們已自行先送調解,調解後扣除強制險200萬後,對方家屬要求喪葬費用+精神理賠金100萬,我朋友無力負擔,跟對方開出賠償25萬,對方態度強硬無法接受,直接跟我朋友說要告他。

目前已送交通鑑定,但結果尚未出來,還是要等著上法院給法院判定?這樣會被判過失致死嗎? 我朋友也不想走到法院,所以誠心請教,懇切告知最妥當的處理方式,感謝答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4 16:07

您好,

 

1、依您所述,您朋友的狀況應屬於過失致死罪,該罪為公訴罪,因此無論有無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刑事部分一定會經由檢察官偵結後起訴進入法院。

 

2、民事部分,對方要求之金額顯然過高不合理,若未能達成和解刑事部分較難爭取到緩刑之機會,但如真無法負擔,可待進入法院後由法官居中協調促成和解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柯 104-12-24 11:55

請問律師

我方下午騎乘機車行駛在台南市東區勝利路段(雙向道),因要左轉到對面商家,故而停在路線中間打方向燈準備左彎(停駛處右方有小路口,但路無劃線),停駛處無交通號誌,路上也無標明禁行機車,數秒後忽然被後方客車擦撞導致我方翻車,人員及車輛皆有損傷,小客車追撞後在前五公尺處停下,警方初判表上僅表明對方過失,幾經調解未果,對方絲毫無和解賠償的意願,我方提出刑事告訴。

請問律師兩方的肇事責任比例哪個高?

我方勝算如何?

麻煩律師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會判定過失各半,但由於您有受傷,所以對方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