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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105-01-03 10:43

日前我用臉書冒用別人女生的照片聊天 後來跟一名少女聊天後就拍了不雅照給我看 後來我還想看 就說如不拍就打算用外傳的方式(實際上沒有但有刪除沒散播 我知道可能構成很多罪的行為了但還是很怕 希望律師們可以給我些意見及協助(不想有案底或被關) …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善後,才是正確的法治態度與方式?

需包括: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本件糾紛類型、法律責任、權利與保障、如何解決途徑、適當處理態度與方式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直接委任律師處理,較為迅速清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3 1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恐嚇危安罪,若對方對您提告,您可考慮為認罪,與對方和解,支付對方和解金額,爭取緩起訴處分或否認犯罪爭取不起訴處分,視您承受風險之程度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芛榕 105-01-03 10:17

未滿18歲放學騎機車回家,又懶得戴安全帽,快通過十字路口時,燈號瞬間轉紅燈,為搶快,把心一橫,乾脆加速闖過去,卻剎車不及,撞上橫向綠燈剛起步的機車騎士,雙雙倒地擦傷,可能要負擔哪一些法律責任?他應該如何處理善後,才是正確的法治態度與方式?

需包括: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本件糾紛類型、法律責任、權利與保障、如何解決途徑、適當處理態度與方式等。

你好:

黃燈部分應是肇事主要原因,若有爭執,可向交通警察機關申請初判表,再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若對方有受傷刑事上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民事上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若有誠意處理,可通知保險公司,並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一併處理民刑糾紛

詳細整理可參考本所文章。

芊芊 105-01-03 02:41

律師們...你們好~

我和先生交往六年,結婚九年共十五年......其間幫忙先生還債(卡債-1百50萬左右),

負債已全清償。後來生了1個小孩,孩子目前1歲半,小孩所有照料,雇用娘家媽媽照顧,平時只有休假時,帶小孩回家,孩子對先生非常陌生,先生也從未盡過照顧責任(連片尿布也未換過)先生後來性情大變,無顧提出離婚,說的理由是...對老婆已沒感情,也不愛小孩,生小孩是傳宗接代原因,沒自由,什麼鬼話都有,當離婚理由.....但又遲遲不簽離婚書.....目前我已搬回娘家2個月,我工作穩定(同份工作已做十年,月薪3萬多,週週休),現在天天和小孩相處.....

我想提問的是....

1.目前分居2個月,其間有回過夫家,夫家門鎖已換,不給鑰匙,我能提告嗎?

2.車子在我名下,我已賣掉換了小車,先生的所有保險,我已全數解約(我是要保人),這2件事會被先生提告嗎?

3.我要爭取孩子監護權,(我有錄音和Line,內容有先生提及不要監護權的檔案)

4.我因長年幫忙先生,還卡債,我能訴請離婚並爭取贍養費小孩撫養費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3 08:26

您好,

 

1、您可以夫家更換門鎖不讓你回家一事為理由,訴請離婚

 

2、出賣自己名下的車子不犯法,要保人有解除或終止保險契約之權利,是以您的行為沒有法律上問題。

 

3、可作為未來爭取小孩監護權證據之一。

 

4、可以訴請離婚,得主張婚姻剩餘財產分配(幫先生還債的部分可以算入)及小孩扶養費,無法主張贍養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配偶無預警換鎖之部分,可提出刑事強制罪告訴,作為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事由;您尚有工作能力,無法請求贍養費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可爭取監護權,並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收支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平均資料略有所不同;您替配偶清償婚前債務之部分,若有證據,亦可請求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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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3 14: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述如下:

1.目前分居2個月,其間有回過夫家,夫家門鎖已換,不給鑰匙,我能提告嗎?

 可提出刑事強制罪告訴。

2.車子在我名下,我已賣掉換了小車,先生的所有保險,我已全數解約(我是要保人),這2件事會被先生提告嗎?

您為要保人,為契約主體,可解除契約

3.我要爭取孩子監護權,(我有錄音和Line,內容有先生提及不要監護權的檔案)

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爭取監護權機會高。

4.我因長年幫忙先生,還卡債,我能訴請離婚並爭取贍養費小孩撫養費嗎?

卡債為婚前債務,可請求返還;因您尚有工作能力,無法請求贍養費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個月約一萬元,各縣市略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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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芊妳好,關於妳的問題總結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願意簽署離婚同意書,則只能透過向法院訴請離婚一途,對於請求離婚的主張建議先與律師洽談討論,以便在法律上有所依據

至於鑰匙的事,可於離婚訴訟中提出作為離婚之事由,而除非妳個人非常堅持提告,不然不建議另告刑事案件,只會耗掉妳更多的時間及精力(甚至金錢)。

有關於車子及保單的部分因為事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建議也是在訴請離婚之前請律師協助做一整體的分析,以確定在離婚後可否向對方請求分配財產或是會遭對方請求分配財產

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的部分原則上母親有子幼隨母原則的優勢,但是法院還是會考量之後社工所作的訪視報告以及兩造的說明來決定子女的最佳利益,而若妳一旦經法院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行使人,自然可代為請求扶養費。

以上供參。

小如 105-01-02 23:27

個位大大好,我在104/8月初騎機車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應當時剛好黃燈亮起,我左前方一台機車在快車道內側已過白線,想說她要過黃燈我也加速要通過,那知她忽然往我這邊靠過來一個車道停在代轉區,我來不急煞車從後面撞到她,她右腳骨折住院一個禮拜,醫生說要休養半年,出院時要15萬多的醫療費用,有12萬多的自付額,她先生要我拿五萬給他,我說沒那麼多,到最後我有拿3萬給他,他有開收據給我。他有申請調解,還一直約我出去談,我沒錢也不知責任歸屬不知怎麼跟他談。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因我沒保第三責任險,他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從後面撞到就是不對,那隨意變換車道都沒錯嗎?這應該是算危險駕駛嗎?那對錯比例占多少?如果是行事的責任那我就理虧要全部買單嗎?

謝謝!

一、若對方也有錯的話要照錯的比例去負責。

二、可找個律師查些判決給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沈恆 (沈律師) 105-01-02 23:54

您好!

您只要依過失比例賠償就可以,過失比例則需參考車禍鑑定結論,但應注意如果未能達成和解,對方可以於六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緣海 105-01-02 21:37

請問我的叔叔未履行撫養我祖母的責任,這有違反民法嗎?

一、可以提告請求返還墊付扶養費的不當得利

二、未必要告請三思。

三、也可以考慮聲請調解

四、有時候發個律師函對方就付了也是一個方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緣海 105-01-02 21:24

請問叔叔從未履行撫養我祖母的責任,這有違反民法的規定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02 23:33

您好!

依規定如果父母不能維持生活,子女扶養的義務。因此,如果您祖母實際有不能維持生活的情形,就可請求包含叔叔等子女支付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大芬 105-01-01 15:16

12/27下午約3:50幾分在小巷,載著小孩及要寄給客人的包裹,我直行時速不超過35,但被一個時速超過60-70的人從我前輪撞上,我跟小孩直接滑出倒地,對方確沒倒,直接肇事逃逸,但剛好路口3隻監視器全壞,但再下一個路口,有拍到對方,所以警察告訴我,這告不成對方,只能說疑似是對方,沒有直接證據,所以我們告不贏,所以給我對方電話,叫我們私下合解就好,不用報案,因為沒任何證據可證明是對方撞的,所以想請問,撞的當下真的沒拍到,我們只能私下合解嗎?但我額頭有縫,手腳也都傷,摩拖車前面都壞了,連洛對方,對方堅持是我撞他,我時速太快,只願付道意責任,問題是我還載小孩,包裹,怎麼對方沒事,可以直接跑,我跟小孩還被送醫院,我能騎多快,沒監視器真的告不成嗎?

ps,對方是有案底,然後警察一直叫我們不要報,私下合解,真的沒監視器,就只能我自認倒楣嗎?我現在只有交通隊醫院做筆錄,現在的警察還沒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1 16:25

您好,

 

對方既已承認有與您發生撞擊,致您與小孩受傷卻未下車察看,已涉及肇事逃逸罪嫌,並非如警察所稱告不成,是以您應向警察堅持立案,傳喚對方前來製作筆錄,以利後續相關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1 16:32

告不告的成是證據是否足夠的問題,警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雙方私下和解就好,您可上網徵求看看是否有其他人有行車記錄器或是有目擊證人

沈恆 (沈律師) 105-01-01 17:37

您好!

對方已承認有車禍發生,您應該保留此證據,因為不論是誰撞誰,有人車禍受傷而對方逃逸,已構成肇事逃逸罪。如果警方再不受理,您可寫刑事告訴狀直接遞交地檢署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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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芬 105-01-01 18:4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告不告的成是證據是否足夠的問題,警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雙方私下和解就好,您可上網徵求看看是否有其 ... (恕刪)

路口攝影機壞掉,所以沒錄影,原本看到的那個阿媽不是住附近,警察也找不到,所以警察說我們沒任何證據,所以告不贏,我現在不知道如何收集證據,附近住家也都沒監視器

王美玲 105-01-01 15:07

想了解夫妻離婚,但孩子監護權歸女方,男方仍強行帶走孩子,並簽下孩子在照顧期間若發生問題的責任歸屬文件,我想了解,孩子若在南方那邊若發生問題時,責任到底是歸屬於誰要承擔,因男方一直不給我看孩子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監護權為您所有,但男方仍強行帶走小孩,可對其提出刑事略誘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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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15: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監護權為您所有,但男方仍強行帶走小孩,可對其提出刑事略誘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1 16:42

對方可能構成略誘罪,另若是雙方監護權是透過法院調解或是判決的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1 17:29

您好,

 

監護權歸屬女方,男方之行為已侵害您的權益,如先前監護權採雙方協議,您可向法院聲請裁定監護權後,據以向男方強制執行帶回小孩;若監護權已經法院裁定歸屬女方,便可直接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難題 105-01-01 02:32

我當時17歲逃家去我男朋友 而且我爸有報失蹤

可是後來我有跟家人報平安 我不知道報失蹤有沒有取消掉 

而且我大概17就跟男朋友有性行為  還懷孕  小孩也生了  

我現在剛過19歲生日 小孩也一歲半了

可是雖然都有在賺錢  但是沒有盡到做爸爸的責任

所以請問我這樣可以告他嗎?  那養小孩的錢可以拿到多少?

沈恆 (沈律師) 105-01-01 06:57

您好!

如果還沒認領,可要求生父先認領小孩,認領後生父才會成為小孩法律上的父親。依規定父母都應負擔扶養小孩的義務,如果生父不付錢,可透過法院提出請求支付,以平均分擔來算約可請求生父每月負擔一萬元,直至小孩成年為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認領子女並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平均支出,一個月向對方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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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17: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認領子女並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平均支出,一個月向對方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胖妹 105-01-01 00:58
請問各位律師朋友:因為我9月發生一起車禍,我撞到一位路人!初判表這幾天收到了 我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為穿越馬路未注意左右來車! 請問這樣??事責任比例為何? 因為我們賠償談不攏對方說要告我! 我當初也有受傷那我可以告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1 2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責任比較高一點,建議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就可以了解主要的肇事比例。

2、倘若有過失,就可以提告,要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1 21:42

通常肇事鑑定出來會有一個比較清楚的主要次要或是有無肇事原因,至於比例納就看具體發生車禍的情形而定。

Mela 104-12-31 12:55
概述:甲是主線道直行,乙是支線二段式左轉,兩位當下都說自己是綠燈。 乙有證人看到乙方是綠燈交通事故初判表都在雙方欄位寫,「涉及號誌,無法釐清責任」。 問題ㄧ:如果上法院,證人的說辭是會被法官採信嗎?還是只參考用? 問題二:甲方在車禍當日拿的是輕型駕照,但實際情況是騎重型,有可能被開罰嗎? 對案件有任何影響?
沈恆 (沈律師) 104-12-31 17:30

您好!

1證人證詞證據能力,但法官是否採信還是需要參考所有的訴訟資料綜合判斷,這是自由心證的範圍。

2.沒有重型機車駕照會被處罰鍰,但這是行政罰,不會直接影響民刑事訴訟的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ason 104-12-30 21:34

先前在電信業的經銷商上班,主要處理門號送件上線的工作,最近警察來電說有人報案說他門號被盜辦要我到案說明,之前的工作已經是三四年前的事了,那間公司是傳銷公司,我在裡面是做行政的工作,外面的會員找人辦門號,我們收到資料後就確認雙證件有沒有問題,並打電話照會確認本人是否申辦,因為是門號申請書是經我這邊送件,所以申請書上面都有留我的電話,警察打電話來我也有大致上跟他們說明了,但是因為那間公司現在也結束很久了,我說我這邊實在是沒捨麼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也建議他們是不是去找當初的公司找線索會比較快,後來他們還是要我去到案說明,我知道電話通知可以拒絕不去,如果是傳票的話就一定要去,我有電話問警察,警察說我是嫌疑人....我有幾點問題想要確認一下?

 

一、如果警察發傳票,我無故未到或沒收到傳票而未到一定會被發拘票嗎?

PS:我不是不願意配合是因為我在北部,警察局要我去屏東說明,

我也有問說道我就近的派出所去是否可以也被拒絕了。

另外現在在北部租屋戶籍地那邊很少會回去,可能收不到傳票

二、如果被發拘票是一樣會被帶到屏東去,還是在我所在地(我在北部)?

三、現在主動配合他或等收到傳票還是拘票的時候這三個時間點去做說明對我會不會有不利的地方?

四、我真的要白白花一天的時間來回加車資去做這樣的事情,沒有可以爭取的權利嗎?

五、當初公司有段時間量很大,加上我在那邊工作很久,經過我手的門號申請書可能有近萬件或破萬件,我有沒有可以做捨麼方法可以預防未來類似的情形再發生,譬如先去做備案等等?

六、我在此事上面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嗎?(聽警察說是偽造文書?)

當初跟申請人當面辦理是公司的會員,因為公司已經結束了,所以要去查當初幫他辦的人及照會錄音檔案應該都查不到了。警察說他們唯一的線索就是申請書上有留我的電話..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應該是關係人,建議可以先打電話給承辦員警,請他囑託附近的派出所協助製作筆錄並且提供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屆時您在到案說明即可。

2、此類案件只要有照公司規定辦理,問題應該不大,不過倘若真的被列為被告,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Eason 104-12-31 09: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應該是關係人,建議可以先 ... (恕刪)

 我有跟他們說我願意配合,到我附近轄區的派出所我隨時都可以去,但是他們堅持要我去到案說明...

莉莉 104-12-29 23:54

您好:我自小父母離異,一直是由母親扶養,父親因愛喝酒從未盡到扶養責任,且近幾年父親因喝酒喝壞了身體,生活無法自理而被阿公送到了療養院,但最近阿公因身體狀況不佳已無法再賺錢負擔父親的醫療費,父親那邊的親戚不想增加我的負擔,要我簽一份“放棄扶養父親的切結書”,想請問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有,正確程序如何?是否要去法院公正?且我想放棄父親那邊的繼承權,如果我簽了那份切結書,是否形同放棄繼承權?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00:10

您好,

 

1、扶養權是否可以免除,是要經過法院判決認定的,私下簽立契約無從免除你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2、法院認定你對父親不必負擔扶養義務,你仍然有繼承權,不會受到影響;但父親有權利表示你只能繼承特留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東東 104-12-29 22:46

某工廠委任我們去拆機器幫忙移廠,對方公司的外勞開堆高機移機器不慎機器從堆高機倒下壓到我們的員工,導致骨盆多處骨折,請問對方公司是否有責任能否要求對方公司老闆賠償?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23:17

您好!

對方公司的外勞於執行職務中過失造成人員受傷,受害人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請求該外勞與對方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公司與老闆是獨立的人格個體,只有公司有連帶責任,不能要求老闆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東東 104-12-29 23:36

外勞不是不能開堆高機嗎?那能否由這點要求對方老闆賠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洋洋 104-12-29 21:45

我2個朋友A跟B,A把腳踏車停在B的摩托車旁邊,各自去休息一小時回來後發現A的腳踏車被風吹倒,刮傷了B的摩托車,B事後要求A賠償一萬八,這樣算是A的責任嗎!?A要賠償嗎?求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有沒有把腳踏車停好,若沒有停好,仍需負責,但對方之要求顯屬過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rian 104-12-29 20:09

我在簡訊說人爛

他說要追溯法律責任

這有什麼法律責任?

Irene 104-12-29 19:52

律師您好,我在下班時間騎乘機車,在工作地附近被摩托車所擦撞

對方沒有投保強制機車責任險,沒有任何損傷,車禍分析初判表亦顯示為對方肇責。

但對方因已了解我的工作性質具有公家單位保障,故意不理睬。兩次和解也故意把賠償金壓低於目前已付出之醫療、修繕費用。表示自己工作不穩定,也無納稅。無視被害人的永久身體損傷及精神耗損,執意自己有心但無力賠償(但在社群網站上發現此人有高額消費記錄)。

目前已向警察單位進行提告,但請問若對方執意無力賠償,是否身為無辜被害者的我無法獲得平反及合理的求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因您的職業而有影響,仍可以對對方提告,並可以先做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in 104-12-29 17:51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車禍時雙方都無受傷(小車禍) 鑑定後是我方責任 對方要求  交通費和小孩驚嚇費 車子也在幾天內就修好 是否合理? 我有保車碰車跟第三方責任險 麻煩解答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於因此需要代步,則可以請求交通費,至於小孩警嚇費,在法律上尚無請求依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in 104-12-29 16:06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車禍時雙方都無受傷(小車禍) 鑑定後是我方責任 對方要求  交通費和小孩驚嚇費 是否合理? 我有保車碰車跟第三方責任險 麻煩解答一下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9 17:45

交通費要看對方是不是車撞爛了要修車而需額外支出而定,小孩驚嚇費部分因為單純財損無法請求慰撫金,所以應無此請求。

福福 104-12-29 14:17

弟弟因信用破產,無法申請戶頭,他跟別人借錢,會到我戶頭,現在對方要告我,我有法律責任

為更瞭解您的案情,及維護您自身權益,建議您來電洽詢,諮詢專線:02-2833-3731。

tc 104-12-29 14:10
您好; 我想請教我最近的事故, 因紅燈,我前面3輛車(C車,D車,E車)都停下等紅燈,我是第4輛車(B車),我也因紅燈而停下,結果剛停不久即遭一輛酒駕的休旅車(A)從後方撞上,導致製我(B車)推撞到前面C車,C車又往前推撞到D車,而D車又往前推撞到E車.因我車上有人受傷且也提驗傷報告,在警局作筆錄時當下就對酒駕的造事者提出刑事告訴即民事賠償. 而警方對其進行酒測值達0.43左右,而且他做筆錄時說我的車(B車)有緩慢移動,可是我是我有停下來等紅燈. 想請教,如果如他說的我停止後又有緩慢移動(還是紅燈)就被他撞上,那我是不是就要賠償前面的車子損失? 如果假設真的成立了,我要如何? 他是酒駕難道可以就這樣把C,D,E等 3部車的責任轉嫁到我身上嗎? 謝謝~
Message.chen 104-12-29 11:01

你好~本人是新手房東,遇到一些問題,我朋友把我的房子租給一個房客(明年1/1起算)結果發現這房客竟光明正大的拿著吸食器到處跑,自言自語,說一些外星文,很可怕!報警處理,警察好像也沒辦法(說吸食器裡已經是空的) 因為契約過程中,我完全沒有出面,也沒簽約,也沒見過這位房客,契約上是簽的我朋友的名字,請問如果是這情形,我能夠強制請這位外星房客搬出去嗎?(侵占?還是什麼方式???)那如果這方式可行?我朋友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請各位幫忙解惑?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9 12:09

您好,

 

除非雙方租賃契約有載明如有吸食毒品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可終止契約云云之類的條款,否則法律上您無權終止契約,若強行終止,房客可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是以,您至多僅能以協商之方式請房客搬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essa.chen 104-12-29 16:43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3524295

這是我自己找到的解套方式~~~不知道有沒有用

胖胖 104-12-29 07:40
交通事故的問題想請教您. 目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開在忠孝東路四段內線車道,右邊車道兩台機車發生擦撞,有一台噴到我前面,我緊急煞車他還是有碰撞到我的車,但是我車完全沒有損傷,我的時速大概20而已 請問這樣我有責任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2-29 11:12

您好:

依您所述,您是無端遭受牽連之人,

且無超速違規之情事,就事故應無肇事責任

以上 謝謝

tc 104-12-28 17:00

您好;

我想請教我最近的事故,

紅燈,我前面3輛車(C車,D車,E車)都停下等紅燈,我是第4輛車(B車),我也因紅燈而停下,結果剛停不久即遭一輛酒駕的休旅車(A)從後方撞上,導致製我(B車)推撞到前面C車,C車又往前推撞到D車,而D車又往前推撞到E車.因我車上有人受傷且也提驗傷報告,在警局作筆錄時當下就對酒駕的造事者提出刑事告訴即民事賠償.

而警方對其進行酒測值達0.43左右,而且他做筆錄時說我的車(B車)有緩慢移動,可是我是我有停下來等紅燈.

想請教,如果如他說的我停止後又有緩慢移動(還是紅燈)就被他撞上,那我是不是就要賠償前面的車子損失?

如果假設真的成立了,我要如何?

他是酒駕難道可以就這樣把C,D,E 3部車的責任轉嫁到我身上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由A車負全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山姆 104-12-28 14:54

請問事項:漏水

目前樓上造成我家天花板漏水(靠近外牆處),但對方拒不處理。我找了8家漏水廠商一致判定是樓上花台或外牆造成(牽涉到共用與專有部分),所以除了樓上住戶也牽涉到管委會責任,想請問該如何提告

另請問提告時,有關損害賠償該如何寫?(結構體損害賠償、修復、精神賠償等等)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這沒有精神賠償問題

你必須說明流程

以及工人來維修時的證據

證明是樓上漏水

以及修復之金額等單據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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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與樓上好好協調漏水修繕問題,盡速修復漏水方為上策,若鬧僵需提起訴訟解決,則將耗費更多時間勞力費用及成本;訴訟除須費時約一年左右,法院議會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原因,鑑定費用動輒數十萬元,再加上您提起訴訟給付法院之裁判費用委任律師律師費用,恐較您修復漏水費用更為昂貴,您應加以考量之,不建議輕易貿然以訴訟解決紛爭。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與樓上好好協調漏水修繕問題,盡速修復漏水方為上策,若鬧僵需提起訴訟解決,則將耗費更多時間勞力費用及成本;訴訟除須費時約一年左右,法院議會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原因,鑑定費用動輒數十萬元,再加上您提起訴訟給付法院之裁判費用委任律師律師費用,恐較您修復漏水費用更為昂貴,您應加以考量之,不建議輕易貿然以訴訟解決紛爭;再基於民事訴訟損害賠償之原理原則,有損害,方有所賠償,若鑑定報告對方非歸責之原因,您即無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即使對方具有可歸責事由,亦僅就其歸責內之範圍賠償,實無您所謂之精神損害賠償,您需考量提起訴訟是否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N 104-12-28 14:22
案件關係人 我父親,靠行司機(萬順貨運公司) 姓名:古煥聲 戶籍地址:新竹縣寶山鄉新城村寶新路三段20號 電話:03-5762111 手機:0937-153659 萬順貨運公司 地  址:35054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3鄰青草 5 1 ~ 6 號 電話:037-476121 全順報關行 地址:台中市梧棲區中興路503號 電話:04-2657-9696 推高機業者: 德隆推高機 工作場地指揮:陳奮佑 (全順報關行) 電話:0915-099212 工作聯絡人:白桂祿(全順報關行) 電話 0987-996688 排第一班車主:王秋漢(維士比),電話0937-246295 排第二班車主:童宗聖(小童),電話0975-526568、04-24619123 排第三班車主:古煥聲 0937153659、0928207046 事發經過 2015年8月24日下午4時58分,白桂祿(屬全順報關行)透過Line通訊軟體通知古煥聲載貨訊息,工作內容:從台中港14號碼頭裝貨,將貨運送到新竹縣竹東,一台貨酬勞7500元或7800元(待查證),裝貨日期8月26日台中港14號碼頭裝載小原木,訊息記錄如下圖: 8月26日早上,古煥聲早上六點左右到達台中港14號碼頭,排班排第三台,有兩台拖車已經先到14號碼頭門口路邊排班,兩台拖車車主分別是:王秋漢(維士比)與童宗聖(小童),七點開放車子進入碼頭等待八點過磅,磅空車,八點碼頭開始工作工作場地指揮是陳奮佑(全順報關行),一個人指揮兩台拖車與四台推高機,一開始有四台推高機幫前兩台拖車開始裝貨(王秋漢、童宗聖),每台拖車有兩台推高機負責裝小原木,大約花費40分鐘,裝好一車,大概8:40分,前兩台拖車裝好後,古煥聲將拖車開到預備裝貨地點,兩台推高機負責開始裝小原木,小原木長度約4米,拖板長度可以裝三節,裝載順序從拖板前面開始裝載,工作場地管理人陳奮佑在拖車左側,推高機人員,把小原木堆到拖板車上。 疑問一:場地指揮 陳奮佑是否有責任應該要指揮推高機危險操作(貨物推疊過高)? 第一節小原木裝載完後,古煥聲開始綁繩子,當時有下雨,古煥聲戴者斗笠,過程中,不知道什麼原因,導致小原木壓到古煥聲頸椎,當場沒有意識,恢復意識時,已經在童綜合醫院。 推測:堆貨的過程,推高機有可能與拖板車或車上的原木接觸,造成車輛晃動,致使原木滾落,壓到古煥聲。 疑問二:當時工地沒有提供或要求戴安全帽以及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訓練,報關行是否有疏失? 疑問三:由下列圖片顯示,原木堆疊高度已超過安全擋樁範圍,推高機業者是否有推高機執照? 疑問四:這批原木預計運送到新竹,裝載一車古煥聲可從報關行拿到運費為7500 or7800元(待確認),報關行是否有要求推高機業者,裝載超量的貨物? 下圖為事發當日下午,在現場拍攝其他車輛裝載小原木實景,在拖車平板兩側安裝安全支架後,由兩台推高機在拖車拖板兩側裝載小原木,可以看出,小原木堆疊的高度已經超出安全支架的長度,拖板車的右側地上有一支原木是當時從拖板上滾落。 下圖是案發現場的實景圖,根據我父親古煥聲先生的描述,事情發生之前,他正在用繩索綑綁固定小原木,由圖片可看出,小原木堆疊高度已經遠超過安全支架長度,在安全支架之上,外形為圓柱體的小原木已經沒有安全防護。 事情發生時間在8月26日上午十點左右,救護車送往台中童綜合醫院沙鹿院區,下午一點進行手術,手術之後,目前下半身癱瘓,雙手無力,無法握拳,受傷的部位在頸椎第六~第七節,且血壓偏低,因此手術後一個月,還未能起身作復健

你好:

可向勞保局請領職災補助。 可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補償(2年內主張)。 可向工地管理人、負責吊掛之人員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2年內主張),且應於6個月內提起刑事過失重傷告訴。
sammy 104-12-28 14:20
您好,想請問,當天要左轉,該處無號誌,等停在網狀線上的車後移,我慢慢左轉時速不到10公里,欲轉進公司大門,一看到機車時我馬上停下,但對方車速較快又急剎後自摔,機車滑行後,後視鏡卡在我車前保桿,我的車沒有損傷,這樣我的肇責有多少?那輛停在網狀線上的車是否也需負責?因為現在對方一直用苦肉計,怕對方會把責任推給我,我不知道自已該付多少責任,麻煩各位幫忙解答,謝謝,「以下網址為當時的行車記錄器」https://www.facebook.com/100000407385077/videos/vb.100000407385077/1029417033748533/?type=3&theater
小柯 104-12-28 13:49
請問律師: 我方下午騎乘機車行駛在台南市東區勝利路段(雙向道),因要左轉到對面商家,故而停在路線中間打方向燈準備左彎(停駛處右方有小路口,但路無劃線),停駛處無交通號誌,路上也無標明禁行機車,數秒後忽然被後方客車擦撞導致我方翻車,人員及車輛皆有損傷,小客車追撞後在前五公尺處停下,警方初判表上僅表明對方過失,幾經調解未果,對方絲毫無和解賠償的意願,我方提出刑事告訴。 請問律師兩方的肇事責任比例哪個高? 我方勝算如何? 麻煩律師解答 謝謝!!
104-12-28 13:4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盜圖,並把它PO在淘寶網上的行為,已經觸犯智慧財產權的哪些法條?並應該負起什麼責任?謝謝!

具有原創性的圖案在創作完成時,創作人取得了著作權,其他人不得對該創作進行重製、改作、公開傳輸等行為。

將他人的圖案使用在網際網路上,已經構成著作之重製行為,著作權法對該行為有刑事處罰規定,著作權人另可向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小愛 104-12-28 13:39
肇事者不願理賠,所有車禍責任歸就他違規左轉而我前一個路口綠燈直行到車禍路口正抬頭看右邊燈誌與路口一回神就發現車已在我眼前,然後失去意識嚴重的傷勢至今只恢復5成,我沒錢請律師所有訴訟都是家人填寫進行,要開庭了是否要準備陳述文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偵查中,應該盡量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對方的過失責任及我方的傷勢,包含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檢附相關診斷證明書及相關單據等。

2、程序上,等對方遭到起訴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倘若傷勢重的話,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不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規定而權益受到影響。

 

雨人 104-12-28 06:31

我已成年,而若我與未成年女友外出遊玩,於旅館過夜時遇警察臨檢,若發現我女友未滿18歲,是否合法?是否會被帶回派出所?我是否有法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出遊不會構成犯罪。

2、倘是誘使其脫離家庭,則會構成和誘罪,若因此發生性行為,加重其刑。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女友未滿16歲,則可能會衍生更多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9 0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未滿十六歲之女子合意發生性行為,仍屬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與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其意願發生性行為,會有加重其刑之問題,應多加留意、注意,是否未違反意願,尚難證明之,若對方事後反悔、反咬您,會非常難以處理,建議盡量多加小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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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9 0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未滿十六歲之女子合意發生性行為,仍屬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與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其意願發生性行為,會有加重其刑之問題,應多加留意、注意,是否未違反意願,尚難證明之,若對方事後反悔、反咬您,會非常難以處理,建議盡量多加小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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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 104-12-28 01:20
我19歲,女友18歲在一起3年多了,在我16她15的時候就有發生性行為,但現在我們都已滿18了,家長還是提告,我們有法律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4-12-28 05:41

您好!

您於女友未滿16歲時與其性交,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罪,且依刑法第229-1條規定,這是告訴乃論之罪,女友的法定代理人必須於知悉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若女友的法定代理人已於知悉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您仍會有刑事責任,但行為時您未滿18歲,適用刑法第227-1條減免其刑,。 相關法條參考:
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7-1條:「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229-1條:「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未滿十六歲之女子合意發生性行為,仍屬妨害性自主之犯罪,惟依您當時之年紀,可主張減輕之,但若對方證據不夠,可否認有發生過性行為,避免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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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未滿十六歲之女子合意發生性行為,仍屬妨害性自主之犯罪,惟依您當時之年紀,可主張減輕之,但若對方證據不夠,可否認有發生過性行為,避免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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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4-12-27 05:54

請熱心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我12/19日晚上騎機車回家路上  因左側超車 【不記得有無跨到對方車道 但我們是同向行駛】

後方右方計程車擦撞  對方右側後視鏡斷了還有前後車門後輪都有擦撞痕跡及輕微凹陷

而我是左側倒地 機車壓住左腳 所以沒有明顯車損  但身上多處擦傷挫傷  目前腳踝因蜂窩性組織炎持續就醫 

當時對方並無減速跡象 因撞擊後還往前將近兩個車身距離  而且從我倒地之後至少隔了五分鐘才來看我的狀況 並聲稱他不知道我從那冒出來的 然後也沒問我的傷勢 一直強調他車損的部分  而警察來之前我已經被送往醫院 所以事故現場的狀況我一概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一定有肇事責任  但還不清楚比例 因現場事故圖都還未能申請出來 而計程車司機及他的保險公司是說我的比例較高  拿了估價單給我  車損部分14800+五天營業損失  我們說好等現場圖出來到調解委員會處理  可是他們完全沒有問及我的傷勢及醫療賠償問題  是我的肇責重他們就不需要賠償嗎?  如果到了調解會我該準備注意什麼 有什麼是我可以爭取的?畢竟我傷口持續惡化  再來還要接受清創之苦  難道只能讓他們予取予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7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路權及車速等,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才能釐清肇事責任

2、程序上只要對方有過失責任,都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

3、建議應該妥適治療、收集相關單據、取得車禍事故鑑定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您好:

1.  對方的保險公司必然會說服您,讓您覺得您的肇事責任較高,便會直接答應對方的和解條件,因此建議您先以肇責不明為理由表示不急於和解,並將予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溝通的過程全程紀錄(錄音或綠影),並收集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車輛維修等收據。

2.  可以先予對方透過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向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了解您的肇事責任,若雙方無法和解,建議在半年內將所有資料及證據至案發當地派出所報案,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提告過失傷害過失傷害:「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7 18:03

刑事過失傷害只要是有肇事原因,不論輕重一般都會被認為有過失,建議可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至於若是雙方都有肇責,多寡的問題則是民事求償問題。

Mika 104-12-26 21:43

各位律師們大家好!想請教一些法律方面的問題~

1.若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夫妻財產處理之部份: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 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那已經離婚半年的前夫想要找麻煩,恐嚇我要告我在去年我名下儲蓄險存款到期領回後,將其中20萬借予我親弟,卻未經他同意這部份!我需要理會嗎?

2.因婚後生子被迫在家照顧子女,原有之工作無法繼續。 前夫近日威脅要我償還婚姻期間他幫我投保之勞健保的全數金額, 還有生活費用。請問合理嗎?

3. 都已離婚近半年了, 現在前夫恐嚇我,要將當初離婚協議書上註明給付之撫育費找銀行信託。請問有這種說法嗎? 因兩個年幼孩子的監護權在我這, 而我又因為要照顧他們, 目前尚未找到合適的工作。 前夫常以此恐嚇我,若我未善盡照顧他們的責任,我就會被告! 而我又無工作,沒有經濟來源, 也不准動用他們的撫育費,那要如何養孩子呢?時常以此恐嚇我要告我。 也常常在電話中對我言語傷害,用“賤人”、“白痴”、“廢物”、“雜碎”……等難聽的字眼辱罵,我已經有錄音蒐證了,所以他經常對我叫囂“有本事就告他”~ 請問我目前無經濟來源,究竟有什麼方式可以阻止他繼續威脅恐嚇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6 22: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相互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無須理會。

2、夫妻間婚姻關係存去間存在的債務,仍然是有效成立的,所以要看當初代繳的原因為何來判斷,倘若是贈與,則無需返還;倘若是代墊,則必須清償

3、還是要有工作,避免無法妥適照料子女,至於扶養費的部分,確實不可以挪作他用,電話中的恐嚇,此部分可以蒐證提告,並且聲請保護令

一、他都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了,這部分他無立場再要。

二、保險的部分及生活費部分都是婚後夫妻互負扶養義務的結果,你受領應該是有法律上原因,所以對方無立場跟你要。

三、小孩監護部分經濟能力只是其中一個考量點而非全部。

四、要想辦法帶著小孩活下去。

五、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7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知所有言論及請求均可置之不理,只要靜靜地加以錄音蒐證即可,若日後對方對您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均可作為證據使用,又若對方有恐嚇之言論,亦可提出刑事恐嚇告訴,至於離婚協議書已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有所約定,對方不得再反悔之,可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7 1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知所有言論及請求均可置之不理,只要靜靜地加以錄音蒐證即可,若日後對方對您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均可作為證據使用,又若對方有恐嚇之言論,亦可提出刑事恐嚇告訴,至於離婚協議書已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有所約定,對方不得再反悔之,可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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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y 104-12-26 03:19

您好,想請問,當天要左轉,該處無號誌,等停在網狀線上的車後移,我慢慢左轉時速不到10公里,欲轉進公司大門,一看到機車時我馬上停下,但對方車速較快又急剎後自摔,機車滑行後,後視鏡卡在我車前保桿,我的車沒有損傷,這樣我的肇責有多少?那輛停在網狀線上的車是否也需負責?因為現在對方一直用苦肉計,怕對方會把責任推給我,我不知道自已該付多少責任,麻煩各位幫忙解答,謝謝,「以下網址為當時的行車記錄器」https://www.facebook.com/100000407385077/videos/vb.100000407385077/1029417033748533/?type=3&theater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6 13:53

您好,

 

1、看完您的行車紀錄器可確定的是,機車車速確實過快,且停在黃色網狀線之車主是違規並為肇事原因之一。

 

2、建議可將行車紀錄交由相關單位研判肇事責任分配,才能決定後續應如何應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咪蜜 104-12-25 13:50

請問到餐廳用餐,被店裡廚師毆打,除了對廚師提告傷害罪外,

店家負責人有何法律上的責任嗎?店家是否未盡保護消費者的責任?

你好: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977號判決:「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所稱之執行職務,除執行所受命令或所受委託之職務本身外,受僱人如濫用職務或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及與執行職務之時間或處所有密切關係之行為,在客觀上足認為與其執行職務有關,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亦應包括在內。然若於客觀上並不具備受僱人執行職務之外觀,或係受僱人個人之犯罪行為而與執行職務無關者,即無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適用。」 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均可請求僱用人與受雇人負連帶賠償責任,若廚師傷害之行為與執行職務有密切關係,均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請求,若是下班後之個人行為,則無法請求。 另可依契約及消保法之規定請求雇主付應有之責任
瓊羚 104-12-25 09:35

請問借車給朋友,發生車禍了,借車的朋友是否應該負起責任來維修機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5 0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據車禍事故責任向肇事者依據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賠償,亦可依據使用借貸法律關係向借車的朋友請求賠償

2、倘若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

芝心起司 104-12-25 00:49

在一場付費團拍活動中(多人攝影師對A女進行拍攝,今年3月)
剛剛卻在www.flickr.com的網站上,
發現有攝影師將他拍攝的作品PO上flickr
作品有露二點,和隱隱約約的第三點。

雖然是人體拍攝的活動,但當初有口頭告知,露點照不能外流。

由於當初沒有簽保密協議。

請問這名攝影師有刑事責任嗎?

請問A女能對攝影師請求民事賠償嗎?

如果要搜証的話,請問該注意哪些?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5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回歸當時就照片的約定,倘若約定對方擁有著作權,則至多只有散佈猥褻物品罪。反之,則另外涉犯著作權法。

2、必須蒐集對方張貼於該網站的事證(可以截圖),委託對方拍照的相關事證等,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向檢察署提起刑事告訴。

 

Ms.劉 104-12-24 20:16
你好,想請問一下, 因為之前幫一位朋友作保,現在當事已經跑了,我有一定責任要還這筆債務嗎? 如果沒有必要,我可以如何申請不償還這筆債務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既然是保人,則基本上即負有還款之義務,當然若債務人尚有財產,則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4 22:00

您好!

保證的目的正是當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需代負履行責任,除非有例外符合民法規定可免責的情形,因您未詳述有何免責事由,請自行參閱民法第744條、第745條、第751條、第752條、第753條、第755條等規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5 23:21

您好,若是一般之保證人,可以主張有先訴抗辯權。

但若為連帶保證人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您主張。

Ms.劉 104-12-30 10:0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是一般之保

 

為一般保證人,那應該如何申請主張先訴抗辯權?

 

若先前不知道可以申訴,已經有還部分款項,還可以申請主張嗎?

104-12-24 17:20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盜圖,並把它PO在淘寶網上的行為,已經觸犯智慧財產權的哪些法條?並應該負起什麼責任?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4 17:43

您好!

盜圖可能會侵害著作財產權人的重製權,除了有民事賠償責任外,刑責可參考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