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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 105-02-23 16:53

在我的租屋處出入口是在防火巷內,而那個違章建築是蓋在唯一汽車通行的路口,搬家時一定都倒車開進去巷子裡載,每次開車進去時都很怕後照鏡撞斷,當晚剛好開著小貨車去在轉彎的時候左車尾A到它們往外拓的鐵皮而柱子是有歪掉,當下對方(屋主親戚)有報警,彼此也有留下電話,我也有做了承諾會幫它維修(當時正春假),而它們親戚跟我估的維修價讓我無法接受,所以我也告知屋主元宵節我會找師傅在來估價,( 但是我無法在場,我有請我的房東協同幫我處理)。而陰錯陽差之下找的師傅又偏偏延遲了1小時,屋主卻開始生氣覺得我處理態度消,揚言要寄存證信函、說已經報警怎樣的。?到這裡,我聽到許多人告訴我,它是違章建築耶.... 

引起我的疑問是 違章建築責任歸屬是怎麼樣的?雖然今天a到它家我會賠 ,但是屋主是不是也有一半的責任呢?

以及關於賠償金的部份......還有...違章建築還可以申請提告嘛?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是違章建築,但是畢竟是屬於顯著物件,所以我方要完全免責恐有困難,至多只是比例的問題,又此類案件要釐清責任不容易,倘若雙方無法有共識,建議可以讓對方來告民事賠償即可。

2、違章建築的部分,可以向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進行舉發。

Rebecca 105-02-22 21:56

您好:
我搭計程車從靠人行道的地方下車撞到機車騎士(夫妻),當時計程車停靠位置與人行道間隔一輛汽車距離,晚上凌晨12點多左右,紅燈,我在下車時因為無法從車內看到後面有沒有來車,所以就先開車門想看一下(沒有到車門全開的一半),然後後面的機車就撞上了(它們說大約時速20~30),我打了救護車陪傷者去醫院(阿姨沒事,叔叔受傷),檢查後是腳受傷,現在機車騎士家屬說傷醫生說沒有骨折但還要再觀察,建議休養10~20天,家屬說他們的保險公司說可以跟我索取精神賠償,但他們只向我索取7天不能上班的工資賠償及醫療費用(家屬說叔叔是做模具的,薪水一個月六萬,平均一天兩千多),我知道這部分我有責任,我想請問一下
1.該補償的部分包含哪些
2.司機大哥是否也有賠償責任
3.賠償部分需要請他們提供那些資料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先還是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待釐清肇事責任後,再依據過失比例負責。

2、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文認為三方都有責任計程車未靠路邊停車、您下車未注意後方來車、機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

3、可以要求提出診斷證明書、收入證明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22:26

您好,

 

1、基本就是賠償醫藥費、無法工作之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

 

2、可能可主張因計程車未靠人行道停靠讓你下車,對本案意外與有過失而應一起負擔賠償責任

 

3、依對方所述,您賠償之金額約莫一萬多元,可請對方提出醫療單據之證明;至於工作收入之減損,需視對方傷勢是否真有無法工作之情形而定,並請對方提出收入證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翊潔 105-02-22 05:17

我無照,切換車道時我先內側切入後來對方尤外側切入,我已切入車道對方沒看到我切入所以往我右車頭撞,我一被撞失控撞分隔倒轉了好幾圈,滿嚴重,車上有小孩受傷當下沒送醫,做完筆錄警方看了後說對方責任比較重,筆錄做好小孩不舒服立刻送醫檢查並開證明,但重點是對方是租車的,跟我說我無照保險不會賠我,到時保險還會要我理賠

我被撞,雖無照我沒有違規,請問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之認定,若對方有過失,就持驗傷單在6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罪。 無照駕駛跟肇事責任歸屬無關,只是道路交通管理之行政措施,若要提清肇事責任歸屬,就要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鑑定意見書為準。 保險公司人員會跟你調解理賠問題,要據理力爭,以免權利受損。 損害賠償可以請求之項目,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翊潔 105-02-22 22: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之認定,若對方有過失,就持驗傷 ... (恕刪)

我要跟對方談合解理賠問題,因為我還有小孩受傷,對方卻全推說等保險,我們車只有強制險請問我該怎麼辦?

先告傷害嗎?

鄭先生 105-02-22 02:11

2016.2.10晚上7:30回到家,發現我停在合法白線內轎車被撞,肇事人卻不知道是誰,當下我請警察來,調了附近鄰居攝影機,才知道原來是拖吊車,錄影清楚了知道肇事人沒有下車~直接不負責的開走,隔天請肇事人到警局,也承諾這禮拜日21要匯估價單的款到我帳號~我才和解,肇事人也同意,18號時~打電話給肇事人,詢問目前處理進度,肇事人也沒有接電話,我打給他拖吊車的老闆,才知道肇事人跟他老闆說慌,說有下車放紙條,沒有肇事逃逸,攝影機清清楚楚~肇事人直接開走,完全沒有下車,肇事人老闆感覺也不想管,叫我直接找肇事人,我又打了電話給肇事人詢問處理狀況,肇事人卻態度惡劣說我詐欺他,真的無言,也不想付我停路邊被他拖吊車撞到的維修費,我真的傻眼,我等到今天~到銀行刷本子,肇事人也沒有匯款,感覺他們在逃避責任,我直接到法院寫訴狀。

1.我有攝影機錄影的證據

2.我有他親口說要匯款的明確時間跟金錢錄音

3.我有他(肇事人)跟老闆,不想負責的錄音對話

 

一.肇事人駕駛拖吊車撞到我的車,卻肇事逃逸,肇事人老闆是不是要付連代責任?怎麼賠?

二.肇事人假如一直在為自己找理由,要如何給這樣人懲罰(本人也給肇事人10天時間匯款,最後卻態度惡劣不想付錢,還說我詐欺,我估價單原廠都有蓋店章,而且我車停路邊,卻被肇事人撞到卻逃逸,何為詐欺?可以告他毀謗嗎?

請依照民法第184、188等規定處理,勿在訴狀內使用不當言語,一般律師都對這類提供撰狀服務。

至於不對自己不當行為承認,或事後反悔,不是詐欺

記得車子要修,合理的修,不然沒有發票或合理金額,求償不易。

wumhi 105-02-20 22:17

你好~去年9/9,媽媽騎機車載我去上班的途中,與另一人的機車因車距過近,車頭互碰(互卡),造成我們的機車不穩倒地,當時對方從我們的左後方直行而來(初步判定表是這樣畫的),當我轉頭看到他時,他的機車已經在我們左邊,且他的機車還不斷往右偏向我們(我們的機車在行徑中可能也有向左偏),我們還來不及反應,下一秒他的機車車頭就與我們的機車車頭卡到了,我們因此倒地,他則因車速比我們快,衝到前面紅燈後才停下來,迴轉回來。媽媽被送醫診斷後發現左手肘(粉碎性)、左手腕、左膝蓋3處皆骨折,右手腕則是脫臼,開刀開了10幾個小時,在事發當天,對方雖有打電話來,但也只是詢問我們關於機車強制險的部份,之後幾天也只有用簡訊與我聯絡強制險該準備哪些資料,並給了我保險公司承辦員的電話,說等媽媽傷勢穩定後再辦理保險理賠,就沒再連絡,也沒過問媽媽的傷勢,更沒來醫院或家裡探望過,由於事發當時的路段並無監視器畫面(攝影角度沒拍到那),也無路過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或店家的錄影畫面可證明誰對誰錯,加上筆錄是分開紀錄(警方先做他的筆錄後,再到醫院找我們做筆錄),所以警方的車禍事故初故判定表上標示為:判定不出結果,經過了4個多月,在上個月底(1月),我們聲請了第一次調解調解一開始,對方口氣就非常不好,說不懂我們為何要聲請調解浪費時間,當調解委員問及媽媽傷勢及醫療花費時,他們說年紀大都會(暗指媽媽受傷骨折吧),還說那天是他們運氣好,不然倒地的是他們,然後提到理賠,他們說要就機車強制險的20萬(可以幫我們申請理賠送件),其餘多的不可能,要我們不要想把責任都推到他們身上,他們不接受,說看我們主張的是什麼? 是要強制險20萬的理賠,還是上法院,若要上法院,他們沒時間,會委任律師等我們,最後調解就沒有結論 (對方很強勢,也不願意再調解)...由於下個月3/8就滿6個月了,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鑑定至少要2~3個月,等鑑定結果出來,也過半年了~我們應該也做不了任何事了吧,車禍鑑定會建議我們可先向法院提出訴訟,並在開庭時向法官申請車禍鑑定(這樣才能在期限內2者都提出),可是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誰對誰錯(或雙方對錯比例各佔多少),這樣提出訴訟可行嗎? 會有勝訴的機率嗎?若提告需花費多少訴訟費用呢? 若不幸的我們官司打輸,是否須負擔對方的所有官司費用? 謝謝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有利於將來爭取和解。 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肇事責任歸屬,等候鑑定意見書。 鑑定意見書認為對方有過失,就會構成過失傷害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為2年,切勿遲誤。 刑事部分無訴訟費用問題;民事部分敗訴一方要負擔訴訟費用。 刑事及非強制律師代理民事訴訟律師費要自行負擔。 補充:當初受理之交通警察機關會有對方之資料,直接向該機關申請,並準備初判表、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
wumhi 105-02-20 22:5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 ... (恕刪)

律師你好~首先先謝謝你的答覆,但我想再請問一下,我手上只有警方給我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若我要提出告訴,還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另外我只知道對方的名字跟手機,其餘對方的資料都沒有,能提告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23:43

您好!

如果要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可口頭向警局提出告訴或寫刑事告訴狀給地檢署,後續警檢就會處理,必要時會通知您到場詢問或補充資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潔 105-02-20 14:54

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些問題

我的父親和母親是未婚生子,我由父親用認養方式成為親子關係,原本要和父親結婚的母親移親別戀和別人結婚,也生下子女

母親在我從小至成人都沒看望聯絡過,當然也沒做到照顧責任,所以一直都由父親的爸爸、媽媽(我的阿公阿嬤)照顧,而父親在10多年前車禍過世,監護權法律關係轉移到母親身上,當時阿公去找她談監護權時母親竟開口要200萬才願意讓給阿公,之後由於阿公考慮20歲後就不需監護權,所以沒在和母親聯絡?也因此在學時低收入戶和助貸都沒辦法辦,生活過的很辛苦…

現在我已成人結婚,想對母親那做拋棄繼承,不管她有多少遺產或是負債我都不想要,但上網查拋棄繼承好像要等她過世才能辦?

我對她們那邊的人完全不認識,當然她過世我也可能不知道,更不可能拿的到戶籍籐本或死亡證明,但我又怕超過拋棄繼承法律3個月時間。

想請問律師您是否能告訴我,有什麼方法是可以現在做來保護自己的嗎?

謝謝您熱心幫助我與回答,感謝

你好: 1.拋棄繼承只能在繼承發生才有辦法辦理,無法預先拋棄繼承。 2.3個月的時間是以你知悉得繼承時開始起算,不知道母親死亡就以被通知時開時起算。 3.可參考此篇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4956249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7

您好,

 

1、母親過世前您無法辦理拋棄繼承,縱使未來超過3個月來不及拋棄,因現行法律已採限定繼承,是以您只需以繼承到之遺產清償母親債務,不會影響到您個人財產

 

2、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對母親之扶養義務。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拋棄繼承的話是從知悉的時候開始起算。在被繼承人往生之前是沒有拋棄繼承可言的。

二、拋棄繼承之前要先研究遺產有那些。有很多人拋棄繼承之後再後悔的。拋棄之後再後悔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三、目前是強制限定繼承,是否仍要拋棄繼承仍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胖鈞 105-02-19 19:58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我最近收到一封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的信函。

主旨:檢還貴分局受理被害人XXX遭詐欺案之刑事案卷資料1宗,案屬貴轄,移請接續偵辦,請查照。

說明:

一:按內政部警政署99年03月08日警署刑偵字第0990001202號函示管轄責任區分修正規定,網路詐欺案件,如未涉及帳戶匯款之網路詐欺案件,由被害人現住所或戶籍地警察機關(分局)管轄,並由受理在先之單位負責偵辦,謹併敘明。

二:本案經查被害人XXX現住地位於台中XXXXXXXXXXXX,係屬貴轄,全案移請貴分局接續偵辦。

想請問律師,我是原告在台中,對方是被告在新北,這樣子,將來如果要上偵查庭或是法庭,是我要去新北還是對方要來台中?

還是有可能檢察官還會把案件移轉回新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被告在新北,所以將來警察製作完筆錄後,案件仍可能會移回新北地檢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vi 105-02-19 11:11

請問各位,發生車禍事件(肇事責任屬對方過失),對方耍賴不賠償,如果走法律途徑後,通常會有什麼結果?!是不是對方名下無財產且喊沒錢,就拿他沒轍?!

你好:

若有造成人員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提起傷害罪之刑事告訴,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若無人受傷,則要在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確定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名下無財產、所得,會換發債權憑證,等將來對方有財產、所得時再聲請強制執行。
四大口 105-02-19 09:21
店長時常會因為時數問題需要更改班表,我有天為了確認班表打電話到公司問同事,同事說錯導致我上錯班,被公司扣全勤罰錢和記錄。事後第一時間她又說謊,想撇清關係逃掉責任。 今天薪資條下來後我跟她討那些錢,她竟然還說她沒那個責任去承擔我上錯班,要我去跟別人討。但是重點是我就是因為她說謊欺騙我才會有這些損失的!!!
pink 105-02-19 00:06

律師

我想請問,因為車子還在貸款中,名字是我的,但是車子是前夫在使用。因為他信用不好,所以無法向銀行貸款清償過戶。他願意繼續繳款,但是,如果在繳完過戶前,他肇事的話,跟我有關嗎?或是,他把車子借給無駕照的人使用,如果肇事了呢?我需要付法律責任嗎?我可以寫切結書之類的文件,請他簽嗎?如果可以,內容要怎麼寫才能保障我自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您還是車主,所以倘若對方借給無照駕駛者使用,您還是要負責任,且倘若對方拒絕繳納車貸,還是必須由您向銀行清償

2、可以簽立協議書,作為日後向對方求償的依據,應該詳列對方使用車輛的限制、轉讓約定及違反效果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小芬 105-02-18 23:53

2/9在高雄去屏東玩.在高速公路上因車多回堵.導致前方車輛緊急煞車(以下稱A).我方車輛也緊急煞住未撞上.未料過沒2秒被後方來車撞上(以下稱B).迫使我方去撞A.導致她後車箱變形打不開.我方前檔因當時有煞住沒撞上.是後來被推撞上的所以沒有後檔嚴重.但後檔完全變形.後車廂關不起來.存放備胎處嚴重變形.起初警察做完筆錄後.大家各自回去估價及請保險公司處理.可是因為A與我都是被撞.也都只保第3責任險所以保險公司無法理賠.B車沒保險也無法.後來是朝B賠償A與我方的方向談和解維修賠償.可是剛開始說分期後又說可全給到現在說負擔不起要等初判然後送調解.想請問現在要怎麼做才好.行車紀錄器是有的.雙方對話也都有line做紀錄

xadxxadx 105-02-18 14:33

Dear all 

 

我的狀況是這樣:

房屋本身有一處滲水(3樓陽台到2樓主臥), 已經在合約上有註明, 這部分我自行處理。

然後也簽了現況交屋

但日前驗屋前一星期下大雨去看, 發現三樓室內嚴重滲水, 請師傅看後懷疑是陽台到室內滲入造成室內冒水, 基本上是需要整層地面重新刨掉+防水處理(有請兩組師傅看過)。

 

這部分並沒有註記在合約內容中, 屋主也表明不知情, 我要求屋主負擔一部分責任將三樓室內整修抑或是減免價金, 因為已經過戶, 應該是無法行使民法359解除契約,目標是扣價金整修之。但經一周討論屋主強調有簽現況交屋不肯處理。

根據合約, 我強調屋主及仲介無盡告知義務嚴重漏滲水的角度是否有機會贏呢?

 

 

 

感謝

重點在後來發生問題的瑕疵是否被認定為先前告知的瑕疵範圍內,這部分要看詳細的資料跟現場才能判定,訴訟中也可能做鑑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xadxxadx 105-02-18 14:4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重點在後來發生問題的瑕疵是否被認定為先前告知的瑕疵範圍內,這部分要看詳細的資料跟現場才能判定, ... (恕刪)

您好

假設判斷為未告知部分,則現況交屋是否就沒辦法推託呢?

又如果有屋主自白說不知情,則是否也可以作為無告知的證據呢?

 

感謝您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漏水是很嚴重的瑕疵

如果沒有告知的話

一定會構成瑕疵

當然能否解約可能還要按實際狀況判斷

但由對方修繕這是一定免不了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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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重點係現況交屋之包括範圍,只要不屬該範圍者,則仍會有瑕疵擔保問題,若狀況嚴重可以要求解約,當然減少價金也可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須履行義務,辦理交屋及給付買賣價金,避免自身有違約之問題;另關於房屋瑕疵之部分,應盡速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仍建議雙方已協調處理即可,盡量不要以訴訟解決,避免支出律師委任費用及法院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鑑定費用鑑定費用均高達數十萬元,尚有法院之裁判費用,以及訴訟時間成本,不見得真的划算,若維修金額不高,亦可考慮自行修復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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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18 13:40

母親於103年11月發生車禍,由於傷到腦部,眼睛有一眼也因車禍而斜視,行動無法像以往自如且常暈眩。

經過二次調解對方無誠意,直指我方為肇事者,開過一次偵查庭,轉送車鑑會,車鑑會通知對方紅燈為主因,我方無責任。不久前地檢署送達一份公文,指對方過失傷害成立,應提起公訴,我方過失傷害不成立。

請問接下來是等開庭通知嗎?之後才能提附帶民事求償嗎?由於對方一直不聞不問……接下來該如何做呢?

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已經收到起訴書

你們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你把書狀提出給刑事法院即可

書狀中檢附求償金額細目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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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8 14:16

您好,

 

案件如已經檢察官起訴,您母親便可撰寫一份附帶民事起訴狀,向刑事庭法院提起附帶民事之請求,建議民事書狀應委請律師或專業人士撰寫,才能周全掌握所有請求權與主張,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哲 105-02-17 23:23

事情是這樣的

女友的前男友和她陸續的小額借款

總共金額超過2萬

當下是我陪女友幫她處理

請她的前男友,簡稱古先生

在我們面前寫了簡易借據

當下他聲稱沒有身份證

所以就簡單的寫下他借錢的金額

以及他的身份證字號

還有他家地址

及他家電話

當下也打電話過去尋問是否有這個人

也請他簽名加蓋指紋  章

問題來了

他名字故意寫錯一字  古智承

最後那個字故意寫錯

而地址用google收尋不到

他的家人,父母都聲稱他很久沒回去了

也說他自己沒有身份證

那麼。。。

我想請問下

 

他寫的這借據

算不算是偽造文書?

因為他故意寫錯字還有他家地址

以及他這樣算是詐欺嗎?

因為他口口聲稱他有工作

也說要還錢

可事實做的卻不是這樣

我女友之前和古先生賴的對話記錄

他自己承認有和她借錢2萬

我女友本身19歲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

而古先生 曾說過他自己被通緝以及他有拉K

這樣

我有辦法替我女友拿回錢嗎?

或是。。。

本身有警察朋友

想說請他幫忙

但對這位古先生還是很頭痛及感冒

他這樣算是犯罪了吧

還是說他完全沒有責任

我這裡有女友之前幫他繳手機費用的條碼及收據

這樣有辦法查到他這個人嗎?

我實在是對他非常頭痛。。。。

 

你好:

若只是寫錯字不會構成偽造文書,冒用他人名義才會構成。 若對方自始就沒也還款之意思會構成詐欺罪,可提出刑事告訴。 可以對方真實姓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請法院查明對方之年籍資料。
小崴 105-02-17 18:27

在2/9號基隆市愛三路郵局前有三個車道,中間車道一台馬自達停在我車左後方靜止,已打方向燈查看車輛由座右邊車道路邊起步出來要回正時,被內車道一台infiniti要變換車道撞上,打滑撞向路邊停車之車輛,請問肇事責任為何?

兩台車主都向我方索賠,光我方車修理費初估就要18萬,我們該如何處理?

承辦員警在電話一直強調是我方的肇事責任,申請現場圖跟照片還有影片沒有意義....懇請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請備事故現場圖及登記聯單、筆錄等,洽詢基隆當地律師

小雨 105-02-17 16:45
我與前夫已經離婚6年左右?離婚後他進出監獄好像很多次?期間孩子都是由姑姑或他的現任妻子扶養??他進去關的期間我都不知情?都是後來聽小孩子說的?我與小孩也不常見面?大約一年見1~2次左右?最近因為他又被抓了?這次聽說要被判9年?他的親戚都不願意幫他扶養了?他的現任妻子向法院申請監護人移轉給我?可是我自己身體也不好?前陣子才剛開完刀?爸爸也在住院?薪水公司也已經四個多月沒領了?薪水一個月也不多兩萬多?要支付自己的房貸生活開銷根本無力扶養孩子? 而且這個孩子是在我未成年時不願意我生下的孩子?而且我們全家對我前夫非常的恐懼?覺得他不是正常的人?一直作姦犯科很可怕? 我父母之前也有告過他?他也有進去關六個月?再進去被關前有辦結婚?因為我前夫說我家人告他的是強姦罪?所以我如果沒有去看他?送菜給他?他在裡面會被欺負被歧視?都是我害他這樣的?所以當時傻傻的答應登記?他出獄沒多久?因為被我發現他又吸毒?我實在已經受不了了?所以我鬧自殺就是要離婚?他只好簽字?離婚協議有說我不負擔任何扶養費?費用全部由我前夫支付? 現在開庭?法官威脅說如果我不扶養也要負擔安置的費用?以為這樣就逃的過嗎 但我的想法是好不容易離婚脫離他的魔掌?我不想跟他們有任何的瓜葛?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避免掉這些責任?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儘速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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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你好:

父母有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若經濟、健康狀況不佳,無法履行扶養義務,可以尋求社會局協助,聲請社會救助或相關補助,必要時可以安置未成年人,切勿置之不理,以免產生更多爭議。

眉毛 105-02-17 11:39

麻煩請教各位律師
15年前家人先前幫朋友做保
朋友倒了之後連帶責任
先前已經強制執行拍賣房子
剩餘約900萬債務  因為是公務員就慢慢扣三分之一
那時也因為心灰意冷沒有再債務協商就讓他扣
今年算算已經扣完
銀行詢問後告知本金以還完但是還有利息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問幾個問題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請教幾個問題
1.請問利息真的要繳到150萬嗎(銀行說那時利息都十幾%)  還是說經由協商減少,或是根本誇大其詞?
2.先前有幫忙到聯合徵信中心去查債務  

上面是列呆帳多少這樣(那時還剩幾十萬)
  請問呆帳跟一般債務有甚麼不同嗎?(網路上有說轉催收後是不算利息)
3.先前扣三分之一時,這些扣掉金額的所得稅也是要照繳,這是正常的嗎?
4.真的要債務協商要注意什麼,或是從哪裡開始?(完全不知從哪個頭開始)
麻煩各位提供見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再與銀行協商,並再追原債務人,看能否多少追回一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漢娜 105-02-17 11:35
因為班表時常會有異動,所以上班前為了確認有無更改打電話問了同事 最後發現同事疑似說錯,導致我遲到被公司扣全勤和罰錢 跟公司爭取不想將錯就錯有這種不良紀錄和扣錢,最後還是行不通 因為於公,同事沒有權限去決定我的班表,所以打從一開始我就不應該問她 由於自己的疏忽,我也願意承擔公司給予的任何懲罰。 但這個同事從頭到尾都不覺得她有做錯事情,整個環節就是錯在她身上, 她說她沒有責任不用賠我那些錢,那我想請問律師她這樣是詐欺吧? 在事情發生第一時間,店長問她我不是有打電話跟她確認班表怎麼還上錯,她第一時間還說謊,說我不是問她當天。 但其實在我打電話前,我已經傳訊息給另一個同事詢問,我非常確定我沒有講錯聽錯,因為那就是我要求證的事情我非常專心。 事到如今,薪資條發下來確認被扣錢,我跟她討,她的態度又非常囂張,告訴我她沒有責任去承擔我上錯班,叫我去跟別人討。 但是我就是因為她說謊和欺騙我才會造成我金錢損失跟名譽受損(她一直撇清關係,還讓我有不良紀錄) 我知道這事情很無聊,但是我非常生氣!
宇威 105-02-17 05:08

各位律師大家好:我想請問一個簡單的交易糾紛問題,那我就簡單帶入事情現況……!

我購買了一樣商品與商家有糾紛,因為我認為與實價不符,事情我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但最後我敗訴了!也放棄上訴,前提是我已將商品金額全部早就在當時付清了!不過有爭議所以我沒有拿走商品,現在敗訴只不過還沒下判決書,現在商家告知我……他們不願意在結案前把我的商品交給我,要等判決之後!

1商品金額我都付清了!為何我不能取走商品?

2交易有糾紛訴訟程序結案與否,怎能跟我是否取走商品扯上關係?

我認為這是沒有理由的!我權益是否受損?我該如何做?商家是否涉嫌侵佔或其他法律責任?

商家在交付買賣物之前,該物品的所有權尚未移轉給你,因此你與商家間的糾紛僅應該是民事債務不履行而已,不會構成刑事侵占罪。

既然你已不再上訴,且錢已經付清,可以向商家請求交付物品,如果商家拒絕交付物品,你可以撤銷買賣契約,請求返還價金(如果仍有爭議,還是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交付物品或返還價金)。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sharon 105-02-16 22:12
律師你好,本人因誤入香港色情網站不小心按到加入會員,網頁就跳出已加入會員的頁面,有會員id跑出來,顯示註冊帳號、日期稱我已經成功登記為網站會員,會員費用是5000多港幣,要3天內完成付款 但是我完全沒提供我的資料, 也有跟對方說要退會員,

對方回我

多謝閣下選用本公司的網站!!

閣下於(2016-02-14 16:12:27)加入為收費會員
閣下使用的系統為【 Linux; U; Android 4.2.1; zh-tw; U-TA HD4 Build】

根據記錄閣下在上述時間曾透過本會流程登記成為會員,定額費用在登錄完成後立即生效。會員費用包括120天無限觀看本公司網站上的成人影片。會員付款確認後,會員確認的提示畫面便會消失

如閣下在瀏覽網站時沒有詳細閱讀本網站的合約條款及注意事項而成為會員,乃屬閣下確認之不足,故會員需履行責任

我又問說沒辦法取消嗎

對方回: 本公司的會員制度為120天,120天後會員ID便會自動刪除。并不會自動續約。
會員費用生效之畫面在確認會員費用後會取消同時會員可享120天無限觀看

我回說我不想加會員呀

對方問我幾歲,我騙他說16

對方回:

法例規定,未滿18歲人士不可使用或觀看色情刊物或影片。
如是未成年人士使用,請父母和孩子一同致電聯絡我們,本公司將會作出處理。

請注意:如有不實情報提供或利用小孩,本公司不會再作出任何客務並定必報警處理。

[注意事項](網上皆有記載)根據青少年保護育成條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其他法律,未成年人仕不得進入及使用本網站. 未成年人仕請立即按上面的[否]制離開本網站。公司或業務電腦亦同樣禁止使用本網站. 如使用公司或業務電腦進入本網站,需要負上所有責任。使用本網站的服務前,請仔細閱讀併並同意使用條款.不同意的話,請馬上離開本網站。按下後(即代表已滿18歲並同意合約內容),合約立即開始生效, 請參照會員版面上的方法。

本網站是提供成人影片的網站,請了解利用目的跟年齡限制等相關事項。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會不會有法律責任,對方會不會找上門來

真的是不小心按到的,可以不理他嗎

謝謝各位律師耐心的看完我的問題

 

henry 105-02-16 17:21
事由是我於暑假住宿期間財物無故被清空至交誼廳,隨後有遺失部份貴重財物 (ASUS小筆電、Calvin Klein 手錶、WIFI 分享器、所參考書&講義&小說、藍色鴨咀帽…...註1),另有財物(棉被、鞋子、紙類註2)在颱風天時被水浸泡而發霉。 事發經過,本人已申請整個暑假住宿(6/29 – 9/11)。。6/30 當天 工讀生未能為本人安排統一住宿的寢室,故本人提議問:可否搬遷到開學後的床位?經工讀生查核後並同意本人入住該房間。然後問統一住宿的內容,工讀生表示 ”統一住宿的時侯,本人只需帶所需物品去統一住宿,其他就留置在原寢"。 本人最後離開宿舍的時間在大約7/5 註3,所有東西都完整無缺,並乘坐7/7 FLYSCOOT AIRLINE 前往澳洲。出國期間,並未有接收校方相關通知 [所有個人物件必需搬出]。 直至我9/8 回學校後才發現東西都被清空了,經工讀生的指示才在七樓交誼廳,經過整理後發現上述(第一段)的情況。教官於9/8明白事情的大概後,建議我先查看交誼廳的監視器。在監視器中,可以確定看到有人於8/7 15:00-16:00把我的東西遷到交誼廳。 而1月的時侯我電郵至學務長並提出以下疑問: 1. 在學務處>最新消息>生輔住宿 中,並未找到暑假住宿的動線文件。而且暑假入住的時候,在不清楚的住宿流程下問工讀生 (工讀生是學校聘請的職位,我不可能質疑工讀生的資訊)。引用民法第188條--僱用人應負連帶賠償之責 ,我不懂為什麼住宿組堅持他們只是協助的性質。[Ref. http://news.ltn.com.tw/news/supplement/paper/234880] 2. 針對教官比喻宿舍為租戶 (只提供空間住宿),鎖匙交給我,室內的責任就歸於我自己(住戶: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並聲稱只提供空間住宿。 只提供空間住宿,對學生的財物保管未具有責任,但我並未在學校網站--住宿組,找到相關句子支持以上論點/提醒同學。 強制把我的物品 由約定專用部份 移到 約定共用部份。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四條之一: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隨後學務長請 住宿組主任為我解釋以上疑問,1)雇員/工讀生工作態度良莠不齊,所以應以學校公告為準。員工不遵守標準去解釋不會造成連帶關係。2)學校住宿是夾在家裡與租屋中間,所以不能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而且因為學校沒有為同學買財物保險,所以我也沒有賠償。而且還說怎知道我真的有東西不見了。 最後想問這事件上,學校是不是完全沒有負責?住宿期間東西不見也不需要負責任? 註1: 因為東西太多不能一一點算,以最有印象的物件列出 註2: 紙類[ 空白A4紙、文件、筆記本] 註3: 因為當時在台灣的工讀確定沒有了,所以臨時決定買機票到澳洲探朋友和處理事情。但不確定甚麼確實日期和時間 謝謝你耐心看完我的述說,等待你的回覆。
henry 105-02-20 15:20

希望大家能給我專業的意見,因為我聽學校的解釋真的覺得太不負責任了,都表現出事不關自的。

Claire 105-02-16 17:03
1.與老公討論婆媳問題時,對方置之不理,放任問題存在即不斷發生。 2.小孩出生後,未盡到撫養責任小孩生活費皆由母親單方面支出,直到婚姻出了問題(夫妻吵架,分居),對方才開始協助小孩的各項支出。 3侵犯女方的隱私,一開始吵架也是因為侵犯女方隱私,後來又私自看女方的line並代為回復訊息。 4.目前已處於分居狀態,但男方仍會至女方家探望小孩(小孩自出生至今皆由女方照顧,且未曾阻止男方來看小孩或帶小孩出去玩),但幾乎每次來都不歡而散,甚至影響女方的家庭生活。 5.若是女方提出離婚,是否會影響小孩撫養權??小孩撫養權如何判定??

您好:

若您婚姻關係仍存在,建議可於分居六個月後先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因為小孩尚幼,且均係由您撫養,所以定您為監護權人之機率頗高。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以你的狀況

監護權不會判給對方的

但主要還是要看你還有哪些具體訴求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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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分居達六個月,可先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若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目前若您已準備好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分居達六個月,可先提起訴訟請求酌定暫時之監護權,若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目前若您已準備好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1.監護權的問題, 要離婚後或是分居達6個月才可爭取

2.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以您的狀況較有優勢, 但是實際情形會建議備妥資料詢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非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處理

3.至於如果要裁判離婚就是要確認是否符合民1052的重大事由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laire 105-02-18 19:45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覆,對此網頁還不是很熟悉,現在才看到您的回覆!!

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從去年6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所以我可以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嗎?要準備哪些資料或去哪裡申請呢?

Claire 105-02-18 19:51

您好:
那如果是我先提起要離婚
也不會影響到小朋友的監護權嗎?
我擔心如果是我提起離婚,就會降低獲得監護權的機會。

Claire 105-02-18 19:52

您好:

在此之前有上網查過法規,

我的這些理由好像還不夠達成法規上所描述離婚的事由,

這樣還有辦法訴訟請求裁判離嗎?

或者是我需要哪一方面的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呢?

Claire 105-02-18 19:56

您好:

我們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

自從去年六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

這樣我可以提出離婚嗎?

是只能對方提出離婚的要求,

還是只要分居超過6個月,不管男方或女方皆可提出離婚訴訟

黃太太 105-02-16 14:57
樓下浴室漏水,查明原因是公共管道漏水。但修繕需從我家浴室維修,且需打掉浴室牆面磁磚部份,破壞我家浴室。 為防範日後,樓下住戶又漏水,原因是當初因修公共管道敲打浴室而造漏水。所以我要社區填寫ㄧ份切結書保證,若是該原因造成,社區願負責任修繕處理。 請問該切結書我要如何填寫,才具有保障。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18:16

您好!其實照您所說的內容寫就可以了,另外需管委會用印。

賤兔 105-02-16 09:33
詐欺幫助犯案件如果已經收到新竹市檢察署的簡易判決,105/03/01要去新竹市地方法院開調解庭,請問我有甚麼地方要注意的嗎? 核被告XXX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一項、第339條第一項幫助詐欺取財罪嫌。又被告係以幫助詐欺取財之意思參與犯罪,為詐欺取財幫助犯,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規定,依正犯罪之刑減輕之。 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簡易判決書中提到的 中華民過刑法339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請問全部刑責都是我的還是會有其他判法 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可以減輕責任

你好:

需要賠償被害人之損害,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調解成立後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或從輕處理。

 1.  就閣下所述幫助詐欺刑事責任,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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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105-02-16 03:07

因親戚開立補習班必須要有掛名的班主任,所以本人已掛名擔任親戚的班主任多年,但實際上本人並無負責班主任工作,只是當班導師而已,因目前負責人即將變更,不再是由親戚擔任負責人,我與新接手的負責人不熟,也對他並不信任.

1.想詢問如果只是掛名文理補習班的班主任必須要負擔什麼風險?(如果發生學生交通事故或學生受傷意外事故之類的或有其他風險必須賠償的嗎?)

2.若有意外或任何責任產生是否應由負責人負責而不是班主任?班主班定義是否主要以教學為主?不負法律責任呢?

2.另想撤消班主任的職位我又該如何申請呢?可以自己申請放棄嗎?還是一定要經由安親班同意才能申請?不經安親班同意可以自行申請?或是申請離職退出勞健保也可以證明?感謝好心的大大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04

您好,

 

1、雖掛名班主任,但如確實不在補習班執行職務,則諸如學生受傷或其他意外事故原則上您無須負擔責任

 

2、法律上沒有特定班主任負責之範圍,解釋上類似於一個自願承擔風險的職位,當您確實有在那裏執行班主任職務時才需要負擔相關學生安全之責任

 

3、班主任並非法律上賦予之職稱,您只須直接向補習班辭職終止雙方勞動契約關係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15 22:59

因朋友沒有台灣身分證,現居地也不在台灣,故無法在台灣開立證券戶,因此委託我代開證券和資金戶頭供他操作股票

目前查到可能有幾點疑慮:

被當作人頭戶 若對方融資融券失誤須背負法律責任違約交割會影響信用 相關稅收問題

預計對策如下:

被當作人頭戶:存簿、印章、提款卡都由我持有,該銀行帳戶只能轉入無法提領 若對方融資融券失誤須背負法律責任:開戶時限制無法進行融資融券,只能現金交易 若違約交割會影響信用:對方將信用額度超過預計操作額度的信用卡讓我持有,若遇資金不足可逕自補上 相關稅收問題:對方將負責增加所得稅和補充保費

請問是否可能有其他刑事民事問題?或者有甚麼原因我不應該借朋友帳戶?


賴小賴 105-02-15 11:16
我將車輛停在路邊店家旁門口(沒劃線),用餐完後,看見騎樓下的一台摩托車已經跌落與我的車門碰撞在一起(騎樓與馬路有斜坡落差),造成2~3處刮傷與凹陷,等了一會,對方車主也出現,於是報警處理。 警察查閱店家門口監視器查看,發現疑似大人帶小朋友在門口等待用餐時,小朋友碰到摩托車造成摩托車跌落(因影像前有棵樹,樹葉多又風吹搖晃,故用疑似字眼)。警察表示會協助找尋小孩和其父母,來釐清責任。但確沒有請店家保留檔案或複製檔案帶回。 請問1.我該向誰請求賠償?2.我與摩托車車主雙方的責任為何?3.雙方停車問題有無違規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11:35

您好,

 

可向摩托車車主請求損害賠償,由於停車問制並無劃線禁停,況且停車位置與本案碰撞意外並無關聯,是以原則上應可請求對方車主全額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妤 105-02-14 19:39

請問律師,因之前有被提告妨礙家庭告訴,但因罪證不足,所以對方撤銷告訴,後我在fb,po文章表答我的不滿,但沒有指名道姓的,可是被對方看到就找她姊姊公然的轉貼我的大頭貼照,以及我的文章來做不雅的評論,請問這樣對方有構成啥責任嗎?因為我已經把她們封鎖了,可是利用家人的帳號進去看,她所po出的文章還在,對我造成困擾(╯?╰)

你好:

若指摘或傳述之內容會貶損你的名譽,可能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可蒐證後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Jacky 105-02-14 00:51
請問各位律師大哥們 如果像我老婆離家不回 而且沒盡到當母親的責任 包含養育兒女甚至也沒拿錢回家的話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話可以請法官判決離婚而且小孩撫養權也是歸我嗎?

你好:

要看老婆離家出走之原因為何,若無正當理由可以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判決確定後,若仍不履行同居義務,經過相當時間後可以惡意遺棄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若婚姻狀況已無法維持,可直接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以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若無法協商,可提起上開訴訟時一併請求法院酌定,法院會安排社福機構訪視,依訪視報告判斷有何人行使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可提出書狀說明對方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及扶養義務,顯然不利於子女

您好:

依您所述,若能證明您妻子為個人私利而離開家裡,且對於小孩沒有照顧的事實,如有外遇或是小孩生病仍置外不回,取得離婚判決及監護權的機率相當大,但若配偶提出因您的因素不得已離家或是因經濟能力吃緊才沒有拿錢回家,則仍有疑義,因此建議先行蒐集您妻子不利於家庭小孩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4 11:21

您好,

 

1、離家不歸、音訊全無、惡意遺棄達六個月以上,可以訴請離婚;或是雙方分居達一定十日以上,可認為屬無法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亦可以此為由訴請離婚

 

2、訴請離婚之同時,可一併請求婚姻財產分配以及請法院酌定小孩監護權歸屬,法官會參酌社工意見,衡量雙方家庭環境、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做出對小孩最有利之結果。

 

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維護小孩與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4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配偶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機會較高,可再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4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配偶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機會較高,可再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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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13 10:59

母親與繼父已分居多年,但母親與206地震身故,原訂過年後要與繼父離婚,現在繼父仍是母親的法定繼承人,要如何證明母親與繼父分居多年,感情不睦,因繼父不負責任,讓母親為他背負一身債,不願讓母親最後留給我的錢,落到繼父手中,母親只有我一個女兒而已,請幫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3 11:40

您好,

 

如母親生前有表示繼父因曾對其有重大侮之情事而喪失繼承權,則您可依據民法第1145條規定提起確認繼父繼承權不存在之訴,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協助處理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就閣下所述有關繼承的問題,依據民法第1145條第5項: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為維護您的權益,閣下可遞狀提起確認繼父繼承權不存在之訴,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3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遺產部分,您繼父仍為您母親配偶,享有繼承權,即使分居,仍為繼承權人,目前僅能看您繼父有無喪失繼承權之事由、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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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3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遺產部分,您繼父仍為您母親配偶,享有繼承權,即使分居,仍為繼承權人,目前僅能看您繼父有無喪失繼承權之事由、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嬪 105-02-12 23:44

本人為單親家庭10幾年!戶籍與母同住.(當初離婚是父親自動放棄監護權)前陣子傳來久未聯絡的父親中風住進安養院!(已被其他親屬轉為福保)父親親屬要求我幫他負責後續狀況及醫療!但這些年父親已無對我盡到撫養責任!本人薪水不高也無法對他負擔任何費用!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是該做拋棄繼承?限定繼承?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23:57

您好,

 

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之程序,法官會衡量父親是否確實對您完全未曾善盡任何扶養義務、或有其他虐待之情事,以及您的資力狀況等一切情狀,酌定是否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建議也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書狀,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胡先生 105-02-12 02:20

去年底.店面因為酥油燈引發火災導致店面幾近全毀

第二日立即通知廠商到場確認.

廠商也將後續事宜委由保險公司及公證公司辦理

表示該產品廠商有投保意外責任

鑑定報告確認為該產品引起

即符合啟動意外責任賠償機制

鑑定報告於日前出爐

指出酥油燈引發火災為最大可能

確認原因

但該如何求償才能保障自身權利?

是否先發存證信函?
及後續如何處理?

你好: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企業經營者要求賠償,對方收到後會請保險公司人員與你洽談。 要檢附受有何種損害、損害範圍之證據,及重新裝修所需費用之估價單,要求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2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並蒐集損害相關單據,若廠商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仍建議若有機會協調和解,可考慮接受,提起訴訟耗費時間費用勞力成本,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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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2 15: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損害單據、照片等證據資料,先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完全沒有和解誠意,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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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予廠商,並列出求償金額及計算式,廠商即會要求保險公司與您協商,再檢附相關支出之單據即可,若無法達成共識,可以提起訴訟請求之。

Yu-Ling 105-02-11 19:30

我用IPhone在手機遊戲使用VISA付款內購面額1090X2次的遊戲水晶,但我付了款卻始終沒有收到水晶,聯絡遊戲客服,客服回應[由於apple隱私保護,我們無法確認交易狀況已協助後續處理,還請直接向itunes客服確認,如消費成功則直接申請退款再重新儲值即可],因此我便致電去itunes客服尋求協助,但itunes客服說幫我申請退款遭到拒絕而失敗,因此請我拿消費收據去向遊戲開發商申請應得的水晶,但遊戲客服無法溝通,無論我怎麼說明以上的事情,他們都一概回覆我罐頭訊息,完全不打算處理問題.

我今天是消費者我不會了解遊戲開發商與apple之間是怎樣一個合作方式,我只知道今天我付了錢沒拿到商品一定是他們兩方之中的責任(尤其是遊戲商),但現在蘋果說退款失敗,遊戲商避不出面,我的權益受到損失我應該怎麼辦?如果要寫存證信函給遊戲公司,應該抓緊什麼重點或法條比較好?

請求大家幫忙,不勝感激..!

你好:

直接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協助處理即可。

萱萱 105-02-11 01:03

請問一下,我今年21歲了,我跟姐姐從小就是單親家庭,住在外公外婆家,姐姐嫁人了,我戶籍是跟著爸爸的,前一年爸爸喝酒車禍所以退休了,爸爸沒房子、沒財產,以前都是自己租屋子,因為車禍關係所以有了中度障礙手冊,爸爸現在62歲..沒辦法領老人年紀什麼的,低收入戶也沒有、又有卡債的問題,現在目前在療養院,因為從小爸爸都沒有以父親的責任照顧我,從小到現在都是跟著外公外婆,因為目前在療養院,我的工作一個月2w出..根本沒辦法再支出他的費用了..想問問..我可以申請什麼東西,或是做拋棄認養之類的嗎?麻煩可以幫幫我嗎..

你好:

若父親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扶養義務,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1向法院請求減免扶養義務。 法院減免之前,社會局還是會向你請求安置等之費用。 父親若有中度身心障礙,可向社會局申請補助。
南西 105-02-09 22:00

我在網路上購物,因為顏色不符所以欲退貨,且明白說清楚只接受全額退費,不接受其他方式,但對方不願全額退費,一直提出以送折價券的方式回覆,且說已替我填寫退貨申請單辦理退貨,令我難以接受

請問除了找消保官外,還可以用什麼方式處理,對方已觸犯什麼責任?另擅自替我填寫退貨申請書部份,對方又應需負何種責任呢?是否民刑事皆有呢?謝謝!

你好:

若對方是企業經營者可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管進行調解。 若只是企業經營者依你的要求進行內部退貨作業程序,本件只是單純民事糾紛。 可以退回錯誤之商品並要求對方給付正確之商品,退貨部分之運費應由企業經營者負擔,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在7日內以書面通知之方式,不附理由解除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9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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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5: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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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 105-02-07 01:38

老闆委託貸款買車子,因他信用不良,所以無法購買,想說朋友一場,用我名義向中租購買一台車,車子都老闆使用,分期也都老闆繳付,想請問

1.我需要跟老闆簽訂什麼協議書來保障我

2.如果老闆肇事,我車主需負擔責任嗎?如要理賠,老闆不處理,車主要賠償

3.現在想要求老闆把車貸全繳好,過戶給他,如老闆拿不出資金或不願意,我該如何自保,讓自己不用背債。

您好:

1.  必須書面契約契約內容包括對方必須按期支付車貸,車輛僅係利用您的名義登記,而非實際所有人,您僅擔任登記名義人,借名登記期間,如有造成其他應納賦稅概由對方負責,若因對方延遲繳納款項或有其他交通違規事項,您因此發生之損害得向對方求償

2.  對方車禍肇事保險公司是否理賠,必須倚賴車險係保何人的名義,若保險公司不知道被保險人非保車的實際所有人,且以被保險人名義申請理賠,則將面臨追償的問題。因此必須將實際所有人的姓名列於保單上,成為合理的使用人,也就是列名被保險人,以避免代位求償的問題。

3.  為保障您的權益,可要求對方先行簽立本票以保障您的權益,並註記該本票在對方車貸繳清後作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7 1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老闆簽協議書,老闆可能會有警戒心,建議應於與老闆對話中進行錄音蒐證,以利日後若有糾紛可使用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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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2-07 13:38

因為貸款是您的名義,如果老闆不繳貸款債權人只會向您追討。因此,最好能約定若有逾期繳款情形,您有權利變賣車子還債,並簽本票以擔保還款。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7 14:22

您好,

 

1、可簽立一份協議書,確認汽車貸款與其他相關費用均需由老闆自行承擔,然而,未來如有積欠貸款費用未繳,銀行仍會向名義上之貸款人也就是您請求償還,您需另向老闆求償

 

2、原則上交通罰單係處罰行為人,所以如果老闆肇事被當場開單,罰單當然由老闆自行繳納,但若係超速或被拍照違規,罰單會寄給車主,您需另向老闆請求罰單之費用,否則行政機關會來向您追索罰單款項。

 

3、人頭仍是有法律責任的,所以如果老闆真的拿不出錢,您仍會被銀行追討債務,您只能轉向老闆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7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對老闆進行錄音蒐證,若貿然提出簽協議書恐對方會有戒心,反而不利您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用你的名字買以後糾紛多。

二、如果老板不願意簽書面你可以拒絕他。

三、債信不好你為什麼會相信他會守信用呢。

四、後續他繳貸款債權人還是會針對你,老板要是跑掉你不就成了冤大頭。

四、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老百姓 105-02-05 17:51
有一位常來銀行坐坐的老伯伯,很喜歡來喝茶聊天、看報紙、問我們利匯率,兩年多前老伯伯因為南非幣定存利率降低(老伯伯本身有南非幣定存),主動詢問我們是否有賣報紙雜誌上說的南非幣計價的債券基金,並且把定存拿來投資。 去年老伯伯走了,他的太太和兒子屢次來銀行要求賠償,不僅是基金本金的損失,連同南非幣近期匯率的損失也要我們賠... 但銀行方面認為投資文件上應無缺失,而且老伯伯往生之前也常來銀行詢問,我們也有盡責任告知,現在家屬要求賠償我們認為不合理。而且因為老伯伯的女婿是有名的律師,昨天就來銀行給了一張名片對我們說「碰上他算我們倒楣、要我們去查查他是誰...」之類的話,原來他當過法官和審判長! 我們只是個領薪水銀行員,難道因為遇到帶有"官威"的客戶就要賠償嗎?請問合理性何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當時均有告知對方風險,則您與銀行並無庸負賠償責任,且即便對方是退休司法人員,並請求也並不一定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廖家慶 105-02-05 11:15

車禍當時  對方汽車紅燈  我綠燈直行機車 撞上  人有受傷

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肇事原因:不遵守號誌指揮,"違規事實-路口紅燈"

我這邊 肇事原因: "疑" 超過速限行駛

最後 賠償明細 我提出9萬    對方只願意8萬  和解不成 

我想要 ? 提出 刑事訴訟 -過失傷害

請問 "疑"超過速限行駛  這在初判表 會有多大的責任?

訴訟不知道 流程??  還要準備什麼??

律師幫忙訴訟 費用大約多少? 

 

 

你好:

先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若有受傷,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偵查中對方若不願意調解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或撰寫訴狀。
小何 105-02-05 01:22

我們是對向車道  中間有雙黃線 我已經綠燈但是他那道還在紅燈,經過紅綠燈之後我在一個路口左轉(沒紅綠燈左轉沒雙黃線路口)時速10km放慢有注意右方來車,確定沒車之後才穿過去,這時又方有機車突然撞上我,當時右方是兩台3.5卡車併停他從靠右邊的那台卡車的右方超車撞上我

這樣該如何歸屬責任?

直行車但是他違規超車並未注意前方路況

左轉車有打方向燈減速.停下注意右方來車

我是支線

 

他現在告我過失傷害,我們和解過程中並沒有提到他受傷當時也跟警察說沒有,也沒有行車紀錄器他時速25km(他自述)

這樣是他的錯還我的錯?比例怎麼判斷?

如果他沒有申請車禍鑑定他能告我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5 11:50

對方要告你,就要舉證你有過失,沒有鑑定只憑單方描述、認定等,則不易告的成。

105-02-04 21:52
律師您好,我與先生結婚三年,有2個小孩,分別是3歲與6個月大,與公婆同住但教養方式一直有差異。 先生先前外遇,且對婚姻與孩子不負責任,讓人實在很死心,現在平時住一起但基本上是各過各的,沒有交談。 先生不願意離婚因為他需要小孩好對他父母有交代,但也不願意改變局面,只是一昧擺爛,只有在他家人抱著孩子時才會搭理孩子表現好像很愛小孩,而且在外遇被發現後,他完全不與我娘家人來往,雖會讓我固定回去,但若平時我太長與娘家人碰面就會不爽,想請問有什麼方式能夠請法院判決離婚?我想爭取兩個孩子撫養權,若需佐證,請問有什麼是我能夠提出的有利證據?(除了外遇的)

一、原則上是要舉證證明對方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的證據

二、常見的理由是通姦、精神上虐待、可歸責於對方的分居。但如果你在台中的話之前我統計的結果台中那邊對分居的部分的認定比較寬鬆一些。除了台中,其他縣市都認為分居要看是誰的錯。

三、小孩這麼小是否真的要離婚你再想一想。

四、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分手離婚的方式 有很多,裁判離婚只是一種選擇,你也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

五、就監護權來看,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可以的話要自己照顧小孩

六、如果是要選擇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在協議或是調解之前建議先研究一下如果以訴訟處理的話有那些權利可以主張,有很多女生為了離婚什麼都不要,後來才知道可以要的東西很多。調解離婚或協議離婚登記完畢,原則上已拋棄的權利都沒有了。很多人調解完後悔的,可以的話還是先研究一下再去協議或是去調解

七、再說一次,是否要離婚仍請三思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1.  法院對於監護權係依照「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 依您的情況,您有幾點優勢,包括(1)子女之年齡:基於幼兒從母原則,只要子女為嬰幼兒時,通常優先以母親為親權人。(2)主要照顧者標準:從子女出生開始到現在的主要照顧者為何,因此您必須證明您才是實際的照顧者,他根本沒有照顧小孩的意願(如將照顧情況錄音錄影)(3)善意父母原則:為防止惡意搶奪,會考量不會妨礙對方探視小孩的一方為主要照顧者,因此您必須證明對方若取得監護權後恐會阻止您探視小孩。

2.  除上述之外,法院亦會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只要您有固定收入及職業,並具有適合何小孩的居住條件,取得監護權機率較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以訴訟離婚,則證據最為重要,所以您要盡量蒐集事證,而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您家庭的支援系統也是重點之一,而本件應可向對方請求贍養費及針對外遇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高;離婚之部分,需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考慮錄音蒐證,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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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國關於訴請裁判離婚需要符合民法1052條之相關規定,因使若要訴請離婚,需要加以舉證確實有相關事由,比方說不堪同居之虐待,因此若您想要離婚,對方又不同意,建議蒐集相關證據,比方說錄音已證明確實有受不堪同居之虐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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