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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萊 105-03-12 09:39

1.我女兒是直行車,對方沒有兩段式就直接左轉(現場有待轉區),初判和鑑定報告:我女兒責任3對方責任7(當時燈號為綠燈)

2.因調解不成所以互告傷害,如我所述傷害若成立會影響我女兒以後的生涯嗎?(我女兒目前19歲)

感謝您的答覆

你好: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四、受免刑之判決者。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既然雙方都有過失,若都受有傷害,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堅持提告並無實益,建議再調解看看,調解成立後後雙方都撤回告訴即可平息紛爭,也不會留下前科。若無法調解和解,無前科紀錄過失傷害通常判處得易科發金之刑度。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若判處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在執行完畢5年內良民證上還是會記載,但5年過後就不予記載,多少還是會受到影響。
呼啦啦 105-03-12 05:50
各位律師好: 日前因臨停在路邊未拉起手剎車,車子往前滑行撞倒停在前方的車(我的汽車右邊車頭燈撞到對方的左後方)當下有報警請警方來處理,員警問我們要不要當場和解,因為沒有很嚴重的損傷也沒有人受傷,請修車廠人員來評估烤漆2000元,於是我們雙方答應以兩千元和解(現場也付了兩千元),但只有在警員紀錄的圖畫上寫上「雙方協議以兩千元和解」並雙方簽名,想請問這樣的和解具有效力嗎?會不會對方之後反悔又來追討民事責任?後續應該怎麼處理較妥當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3:11

和解仍有效力,但建議若可取得和解協議書面的話,若屆時對方反悔提告,可提出作為證明。

105-03-12 00:01

我在95年投保一份壽險.當時是跟我一位叔叔保的(我媽的好友)。
之後因位一些問題有更改過保單.及補發保單而在更改保單或補發時.
都是我那位叔叔的老婆來跟我接洽.那位阿姨來拿資料給我簽名時資料上都是空白的。
基於信任.我也都先簽名她在拿回去寫資料。
最近因為我醫療上有些糾紛.導致理賠有些問題.而我在翻看保單時也發現我主要保險人是那位叔叔.
而與我接洽問題的是她老婆.另外保單上簽名的都是他女兒 不過我從未見面過他女兒。

問題一能請教這樣子她女兒從未與我親見親簽 可以嗎?(她可以幫我更改保單契約嗎.非主業務員)
 
問題二..與我接洽的阿姨跟本不是我的主業務員 可以嗎?(非我保單業務員能跟我接洽嗎)

問題三..這樣子他們有人會構成刑事法律責任嗎?

問題四..請問我能主張原保單之後的更改無效嗎??因為起因都是更改保單但業務員都未對我詳細解說
        導致有些我原本的附約被刪掉.造成我之後醫療理賠上的問題!
 
問題五以向保險公司申訴.但都只說我有簽名。其它問題都輕輕帶過! 請有經驗的幫解答 謝謝!!

保險公司已回復.申訴沒過.他們強調我已簽名代表以認同.現在正等書面報告寄來準備向評議中心申訴.請問這有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6 14: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已經自行簽名並且授權對方處理相關事務,故而我方必須提起授權範圍及對方逾越授權的事證,否則恐無法救濟

2、有關於對方請別人接洽、簽名(幫您簽名除外)等,至多只是保險從業人員是否違反內規的問題。

3、程序上申訴無效之後,可以提起給付保險訴訟

陳若 105-03-11 16:27
三樓鐵皮屋加蓋我們有做防水的 隔壁施工震壞了,而且洗牆也沒先告知, 也沒觀察阻擋效果是否ok 洗牆的污水就都流到我房間了 導致房間地毯、獨立床、電器用品都濕了 但工人把責任推給老闆,老闆不想賠償

你好:

先蒐對方施工造成房屋、家具、電器毀損之照片、證據,並準備估價單(牆面或防水層損害部分數額較大,可在訴訟聲請鑑定)。 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請求受僱人與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建議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1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倘若拒絕,可以提告

2、建議可以拍照蒐證、並且收集相關單據之後,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清償,對方拒絕,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亨 105-03-11 16:19
上班途中我主幹道直線,經T字路口對方為剛從加油站加完油出來,紅燈右轉,我因閃車他車,自滑車禍,應初判表上警察依照現場狀況繪製初判表,沒寫到對方紅燈,堅持表示他無責任,過了半年快到刑法追訴期,只打過2通匿名電話,我車禍跟手(三角纖維軟骨)開刀都沒來探視過,這期間調解過2次,我就提告了,之後開了一次偵查庭又調解了3次(對方調解5次只出現過一次),最近車禍鑑定出來我為無照則,對方對方為紅燈右轉為主因,今日收到地方法院檢察官起訴書,說已經偵查終結,認定提起公訴,但裡面又寫到在該管公務員發覺前自首,請依刑法62條減輕其刑,想問一下律師,法院最少約判幾天,依刑法284條是一天500去易科罰金還是一天1000??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1 17:27

若是過失傷害,法定刑是6個月以下,所以是可以易科罰金,易科的話是每1-3千折算1日,通常輕微的話會是1千元折算1日,這種過失傷害若又符合自首,一般判決刑度都算輕,只是沒有達成和解一般較不易獲得緩機會。

小杜 105-03-11 14:17

我申辦了亞太門號給朋友試用,在去年12月合約結束,一月時被亞太通知已經提前續約,且費用未繳納,詢問客服,他說續約單位都一定會準備文件讓本人簽名然後收取雙證件影本才會讓合約生效,可是我並沒有辦過續約,後來亞太同意先幫我取消合約,卻要我賠償續約配的新手機費用,我跟他要當初寄手機去的地址跟姓名,也不是我本人,是那個手機使用者,我那以前的朋友可以偽造簽名,但她一定沒有雙證件影本

如果是舊合約的任何費用,當然我要自行吸收,可是明明是個不成立的合約,產生的費用要我買單真的覺得不合理,且亞太續約單位作業真的很便宜行事沒確認,昨天我媽電話續約亞太,她手不方便,客服就說,本人一定要在,親眼看著我們幫她簽名蓋章並繳交雙證件影本,宅配人員才會讓她領新手機

 

請問我有必要賠償手機費用嗎?

亞太跟我那朋友有什麼相關法律責任嗎?

你好:

除非有授權朋友代為辦理才需要負擔責任,若是朋友偽造簽名續約並將手機取走,應係朋友要負相關侵權行為責任,若你無其他行為,毋庸賠償手機費用。 朋友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詐欺罪;亞太承辦人員作業上疏失,你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排除侵害。 建議先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亞太電信應該會自行處理;刑事部分要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Vivco 105-03-11 00:46
男朋友在21歲左右的時候,爸爸突然中風了,所以他出社會就扛起家裡的所有責任,包含家裡房貸,爸爸和奶奶生活費,及家裡所有開銷一共八年 一年前他的爸爸突然要求要房子重新裝潢隔房間變成要租別人,非常突然給個動工的日子,男朋友因此和家人起口角,認為好好的家,為什麼要和陌生人一起住,並只能窩在一個房間裡,而且完全不和他商量,因為起口角,因此他爸爸傳了一封簡訊,內容是要求男友把他的東西都搬走,不然要全部丟掉(明顯就是趕他出去) 現在一年又過去了,他們都沒有聯繫了,但是現在我要和男朋友結婚了,有朋友告訴我,如果男友爸爸要告我們棄養是可以的? 請問這樣真的可以構成棄養嗎?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如何清楚斷絕關係? 叫男友去處理但他不想和他爸見面一直沒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1 08: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男友於成長過程中(20歲以前),其父親並未扶養他、或是有家庭暴力等行為,且我方可以有相關事證,則可以主張沒有扶養義務。

2、程序上,可以主動提起確認無扶養義務訴訟,亦可等到對方提告之後,提出無扶養義務抗辯。

3、建議先蒐集相關事證,以備將來訴訟之用,至於是否主動提起,可以與您的配偶商討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在判斷。

 

 

大亨 105-03-10 22:26

上班途中我主幹道直線,經T字路口對方為剛從加油站加完油出來,紅燈右轉,我因閃車他車,自滑車禍,應初判表上警察依照現場狀況繪製初判表,沒寫到對方紅燈,堅持表示他無責任,過了半年快到刑法追訴期,只打過2通匿名電話,我車禍跟手(三角纖維軟骨)開刀都沒來探視過,這期間調解過2次,我就提告了,之後開了一次偵查庭又調解了3次(對方調解5次只出現過一次),最近車禍鑑定出來我為無照則,對方對方為紅燈右轉為主因,今日收到地方法院檢察官起訴書,說已經偵查終結,認定提起公訴,但裡面又寫到在該管公務員發覺前自首,請依刑法62條減輕其刑,想問一下律師,法院最少約判幾天??請問如果要刑事附加民事如何提出??要先寫訴狀,在第一審開庭前拿到法院提出嗎??還是第一審的時候在法庭上提出(如果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是否也要先寫訴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0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0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機械熊貓 105-03-10 15:59
本人於2/18日口頭向原公司提出離職,並告知可能前往同業公司,此時原公司提出當初有簽下競業條款與保密協定,依合約無法前往同業就職,過程中原公司軟硬兼施,一方面以加薪利誘,另一方面又以民法刑法恫嚇,同時又主動致電至正在面試的同業,告知本人有有競業條款與保密協定問題,如錄取本人同業公司將有法律問題。因本人受不了原公司的威嚇,因此於3/3提出正式離職,此時原公司卻又釋出善意,並不反對我去同業上班,但仍要我注意營業祕密保密的問題,否則以後仍有爭訟的可能。但他已經威脅我應徵的同業公司不可錄取我,現在又同意我去同業,我認為原公司可能不想支付競業兩年內的補償金,因此使用兩邊手法對付我,我想了解我離職後究竟還須要承擔甚麼責任,是否須要跟公司寫下甚麼樣的合約,例如公司放棄競業與保密條約之類的,煩請律師協助解惑!謝謝!!
millie 105-03-10 15:55
我爸媽在2/27行駛於十字路口(我們是直行),被一輛從路邊街口開出來的車撞翻!導致因為翻車而撞到路邊一台汽車機車!因為撞到我爸媽的對方都不接電話,所以現在我已經去申請調解和肇事責任規屬!可是路邊那輛汽車和摩托車的賠償都只找我爸媽,這是要我們先賠嗎?因為我們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所以要怎麽處理?我爸肋骨裂開沒辦法工作,車子也因為維修都需要一筆錢!我們有什麼辦法先自救嗎?

肇事責任釐清前,請先把錢用在自己身上,並保留單據。

不隨意答應他人請求(跟別車車主),或聽信代辦(一堆都是黑你將來的賠償金),或奢侈浪費(買醫師囑託以外的營養品之類的)。

 

自己有保險,先處理理賠。沒,找對方強制保險處理。

Rita 105-03-10 11:25

今年2月初時樓下鄰居登門告知樓下漏水並態度不友善態的丟了兩句話 一是我修好找你收錢 二是 你負責把我修好 說完後隨即離開 完全沒有請任何有執照的水電行或是相關專業人員來鑑定過 所謂的油漆剝落 壁癌 漏水的情形 是否由本人所居2樓漏水所導致 

隔天本人下去了解發現 廁所天花板的情形跟 我家2樓 以及3樓一模一樣 詢問過後均表示不是漏水所造成 研判可能是屋齡老舊加上濕氣 經年累月長久下來造成的油漆剝落以及壁癌 

也耐心跟他解釋房屋屋齡本來就老舊 不能什麼事都不清楚的情況下 全部推給我 應找所有的住戶一起商量解決 

但樓下鄰居表示 這情形已經很久了 也堅決表示全部是因為2樓漏水所造成 甚至捏造曾看到我在屋頂上走動跳來跳去 (但這根本沒有發生過  一個成年人怎麼可能在脆弱的屋頂上走動 難道不會摔下樓嗎)

幾天後他們就寄發存證信函給我 限我在20日內將漏水問題修復 否則將訴請法律途徑 並在存證信函中強調 已多次告知 均推諉不處理

但 本人並無存證信函上說的推諉不處理 反而很積極的下去了解情形 並還特別跟他們解釋是不是屋況久才會有此現象 同棟住戶自來水管有分公管跟私管 若是公管的問題 那應該召集同棟住戶來開會討論如何修繕 費用上如何分擔

若是私管的問題 那就再來討論該怎麼處理 應請專業人士來鑑定後再來討論相關後續 但是樓下鄰居還是態度非常強勢的認為就是2樓的不對 甚至還丟下一句話說 不用跟這種人講 直接走法律途徑 由此可證存證信函上所指的根本與事實不符

之後又在3月8日臨時召開調解會  本人也是當天下午才被親人告知因實在太臨時 無法出席 也很有誠意的打電話調解會那邊說明原由並協調看可否更動時間 但是 調委會那邊說對方很強勢 表示今天不來就直接走法律途徑

請問 1.在這樣的情況下 我該如何處理 難道就只能等對方提告再來反駁嗎?還           是能有什麼方式來自保?

       2.他們在尚未釐清有無漏水事實及修繕責任之前 一直以法律來威嚇 試             圖讓我去負擔所有的費用責任是合理的嗎?

       3.此建物本人是於100年10月購買居住至今未滿五年 若鑑定報告下來             結果是本人所居2樓的責任是否可去找原建物所有權人來做承擔?因為           壁癌油漆剝落現象是長期居住所造成 本人取得建物權五年是否可照比           例來分?

非常感謝您的回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0 12:00

您好,

 

1、您可請求對方提出專業鑑定證明漏水責任歸屬,再行討論後續修繕金額之分攤問題。

 

2、漏水問題如果是房屋買賣當時所不存在,且賣方也未隱瞞認合屋況問題,則您較難向賣方請求甚麼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

小趙 105-03-09 23:58

請問 我媽幾年前有跟過互助會 但是被倒會 倒會的那個人跑了,所以其他會腳就叫我媽要負責還錢 然後有告我媽詐欺 我媽也有去服刑了,這樣出來還需要還錢嗎  因為我家經濟上有困難  而且債主之前還有到我家社區亂 到處發有關我們家欠錢的傳單  還有去我媽工作的地方叫我媽還錢 有影響到我們的生活  我媽現在也有每個月還那個債主的錢(因為他們有私下定還款契約,並沒有律師證明) 如果沒按時匯款的話 就會打電話來催 還會請朋友傳訊息叫我媽要趕緊匯款  所以我想請問 我媽已經有進去服刑了 還需要還錢嗎 他們私下定的還款契約有算數嗎? 在刑、民事方面還有甚麼責任嗎? 

一、民事民事刑事刑事

二、欠錢的話就算是刑事關完了還是有民事的問題。

三、如果是有還款協議的話可能會被認為是和解和解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

四、和解的時候並沒有一定要律師在場。

五、經濟狀況有困難的話要想辦法開源節流。

六、我們的教育嚴格說起來並沒有教我們怎麼賺錢,也沒有教我們怎麼守住錢,這些要自己想辦法學。我最近都在看有錢人的傳記,我覺得雪球巴菲特這本書不錯,但是我本身沒有玩股票,理由很簡單,因為巴菲特就說不要投資在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了,我不了解股票自然也不應該玩股票。另外我覺得值得一 看的書是這小子讓川普讚歎,這本書真的是不錯,這本書是說寫書的作者是美國第八大富豪[不知道真的假的]。這本書我覺得寫的最好的一段是他建議如果要做生意的話還是先做一點小生意,在小生意裡面練習管人管錢管事情,如果小的公司你可以管得好,這家公司變成一間大的公司的話也可以管得好。還有一本是窮爸爸富爸爸,這本書的話概念是對的,但是這本書具體教的方法在台灣很多都不可行,例如支票本票在台灣可以不要收儘量不要收;還有就是未上市櫃股票在台灣大部分都是詐欺

七、關於怎麼賺錢這件事其實我一直在學習中…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你好:

為何會首逃匿你母親會構成詐欺罪?是你母親與會首共同為詐欺之犯罪行為,而構成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此部分尚未釐清。 若有訂定和解契約就要受到拘束,除非和解契約有無效獲得撤銷之情形,否則對方會訴請法院請求履行和解契約,確定後會聲請強制執行,執行你母親之財產、所得。 若債權人催討欠款之行為超出可容忍之範圍,可能會構成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可報警處理並提出刑事告訴。
小薇 105-03-09 23:01

請問:

我引述我上一個問題,我大哥他是開朋友的車子發生車禍

導致一死一重傷,但是肇事原因還在調查當中

這樣車主有沒有連帶關係或責任呢?

如果當事人沒有肇事逃逸也一肩扛下

那車主是不是就不用出面了?

還是車主需要做甚麼後續動作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3-09 23:45

刑事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是處罰車禍肇事者,不是處罰車主,車主可就車損部分向應負肇事責任之人請求損害賠償

一、車主要負責的情況是少之又少。

二、駕駛的部分如果車禍原因鑑定結果是他的錯的話要儘可能的賠償被害者及往生者家屬,如果經濟狀況不是很好的話還是建議分期清償,不要完全不賠人家。

三、可以搜證還是要儘量搜證,時間越拖越長證據就會越來越少 。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Weishiou 105-03-09 17:47

想請問有關車禍責任歸屬問題,在2月初時,我開車行駛在雙向一線道即將左轉,轉至一半時,對向一台直行的機車急煞自摔滑行到我車頭前,當下我立刻煞車,並沒碰撞到對方,事後警察來處理也主動提供行車紀錄器,之後申請初判表雙方欄位內容都為[依現有跡證無法明確分析本案肇事原因],當下在醫院時警方在雙方面前做筆錄,內容並無不一

目前對方堅持要求我全額賠償,但我覺得不太合理,想請問該如何去歸咎責任?以及這樣是否還有過失傷害?還是一定要申請鑑定委員會才會有明確的判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肇事責任無法釐清的情況下,不建議輕率和解

2、建議應該由對方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離清我方肇事責任之後再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花花 105-03-09 11:53
我有位朋友跟前女友生了小孩?女生執意要生下小孩?分手後要求小孩扶養費?因朋友工作是算日薪!薪水不穩定!如果對方執意要求扶養費該如何處理呢?沒有婚姻關係他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該負扶養費呢?那費用多寡呢?

1.先確認您是否為小孩的法定生父, (如已認領或撫育之事實)

2.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應共同負擔

3.扶養費用因各地有所不同, 也會因個人經濟能力不同而有所差異

由於轉問部份很多資訊無法確時得知, 建議當事人詢問會較妥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9 14:34

您好,

 

1、女方可提起請求認領之訴,待法院確認您朋友為小孩生父後,可要求其支付小孩扶養費。

 

2、您朋友可主張收入無法負荷過高的費用,由法院衡酌雙方財力後酌定每月需給付的扶養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9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向您朋友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您朋友名下無財產,即使對方請求執行,亦無結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my 105-03-08 21:51

一個月前我的朋友因為開貨車在出車禍,而該公司的老闆就他資遣了,也不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書,也不發??遣散費與薪水,說要等到保險公司確認責任歸屬都賠償確定後再發給資遣費與薪水,所以發薪水當日他就沒領到薪水,我當時很生氣,替我朋友打電話出氣去給這位前公司的老闆質問為何不發薪水,當時我的口氣是很不好很兇的,但我在電話中並沒有辱罵這位老闆只有質問他,後來,該位老闆馬上反打電話給我的朋友說,如果我不向他道歉,就要提告我,還威脅我說如果我不道歉他黑白兩道都認識,我心中很害怕,該怎麼辦。還有該位老闆隔天馬上就給我朋友資遣費和薪水,然後就說要處理我的事情,這種情形造成我心理上很大的恐懼 。請問我該怎麼辦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8 22:22

 您好

您可考慮對其提出恐嚇危安之告訴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恐嚇,係指以「將來」害惡之事通知他人,使其發生恐怖心之謂,舉凡以言詞、文字或舉動相恐嚇,將加害惡於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者皆屬之(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3257號判決意旨參照),而該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心,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如行為人之言語、舉動,依社會一般觀念,認係惡害之通知,客觀上有使其發生實害之危險與可能,罪即成立(最高法院42年度台上字第440號判例、84年度台上字第813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所保護法益,係個人免於恐懼之意思決定自由,如本於社會客觀經驗法則觀之,行為人所為之加害法益事項通知足以使受通知者心生畏懼,即該當恐嚇危安行為,而不以客觀上是否發生危害為構成要件,亦不以行為人真有加害之意為必要。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您好:

1.您僅是透過電話質問他有關薪資的部分,並未有違法事情,因此就算他說要提告亦無相關依據,此外,若對方公司仍不解決發放薪資的問題,建議可直接向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2.對於對方威脅要處理您的事情,有無相關證據,如手機電話錄音等,若有相關證據即可提告恐嚇罪最,此外,建議與對方拿取薪資時,要全程錄音錄影,以保障您們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宗 105-03-08 21:16

本人於去年10月中旬騎機車(慢車道)行經十字路口直行與對方駕駛汽車右轉(右轉車道)發生擦撞,手與腳都擦挫傷。至到今天我已經申請兩次調解會,一次車禍鑑定委員會請對方出來談,但調解會的職員致電給對方時他都說沒有收到任何信件通知有事無法到場。我今天也再致電給他,問他還要不要談,他卻跟我說看我要再申請調解會還是上法院都隨我,我傻眼了我。
車禍鑑定報告:雙方號誌各至一詞故無法判定肇責。
對方有保強制險及險第三責任險,但理賠員卻告知我說發生車禍前對方已被吊銷駕照故不理賠要我自己找對方求償

在此請教鑑定報告無法判別,我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嗎?
假設對方真的駕照吊銷而肇事,我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嗎? 如果沒有被吊銷會不會反被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要先確認你說的鑑定是警局的初步研析判斷還是鑑定委員會的鑑定

二、如為後者建議敘明理由聲請覆議覆議聲請狀要寫好一點。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將滿,如要提告請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宗 105-03-09 06:2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先確認你說的

 

 

律師您好:車禍鑑定報告為初步鑑定,我自行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回函內容為本案之發生,因雙方行向之號誌各執一詞,又無其他佐證。本會未便遽作鑑定

lulu 105-03-08 17:39

請問如何檢舉販賣仿冒品!

檢舉成功,對方會有什麼樣的刑事責任

會保護檢舉人的安全嗎?

阿超 105-03-08 12:45

我與前任分手多年,前陣子在電腦中發現之前前任傳給我他個人的自拍裸照,我並沒有告知任何人我擁有前任裸照,也無散發散布出去,也沒有放到網路上與任何雲端空間,只是留著放在自己個人電腦中而已。

最近電腦出點問題,送修回來後想起擔心會不會有駭客入侵電腦或使用不正當手段取得我電腦資料而偷走這些照片(類似陳冠希風波,電腦送修,裡面裸照被人拷貝出去散佈),如果不幸前任裸照被流傳出去,前任一定會認為是我想報復而散佈她裸照對我提告,但是我並無散布,送修回來後擔心這照片哪天被流傳出去就不太好,於是便把所有照片都刪除了。

請問這樣如果事情真的發生,我會有法律上的責任或構成犯法嗎?

因為我蠻擔心發生這種悲劇,所以查了不少案例與法律條文,可能會被起訴的應該就是: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如果前任以民法184條對我提告會成立嗎?還是我會不會有其他法律上的責任或犯法?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4:56

其實只要您電腦做好妥適的防護的話,若因送修導致照片外流,這應該是維修人員應負的責任,當然這涉及到個案中怎麼去證明的問題。

阿超 105-03-08 15:11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其實只要您電腦做好妥適的防護的話,若因送修導致照片外流,這應該是維修人員應負的責任,當然這涉及 ... (恕刪)

所以我必須要主動舉證照片外流並非我所為?可是如果對方提告不是應該由他舉證照片流出是我所為嗎?

被告是要主動舉證與被告無關還是原告要主動舉證與被告有關?

簡言之,如果我因此被告,是原告要舉證被告有罪還是被告要舉證自己無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8 15: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對方傳給您的,所以拍攝的部分雖然不會構成違法,但是倘若因為您的關係外流,就是違法的。

2、此類事件應該以更換硬碟的方式處理,否則很難自清。

3、應保留相關的送修紀錄,倘若真的流出去,對方因而提告的話,屆時在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阿超 105-03-08 15: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對方傳給您的,所以拍攝的部分雖然不會構 ... (恕刪)

所以即使他無法舉證是我散佈或外流的,意思是告我過失一樣成立嗎?

硬碟更換導致,如果無法舉證外流是硬碟員工導致,那我需要負擔外流責任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8 17:56

基於無罪推定,若無法證明係您所外流的,就不會成立犯罪。

ling 105-03-08 12:15

機械停車糾紛

對方在進入車位時.警示燈和大燈都未開啟的情況下.在駕駛座後方放置東西我準備開車時因為死角沒有看到他車位有人.啟動操作車位造成對方車門損壞

第一時間有請管區派出所員警來做筆錄.當時對方請來他熟識的修配廠估價約6.7萬.事後竟寄存證信函要求我支付30多萬元修車及精神損失.請問對方也違反在停車塔內未開任何警示隨意逗留.難道他沒有一定比例的責任?(當日員警有說明雙方都有無心的過失)

請問我現在應如何因應?需要回函給對方嗎?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4:16

車損修車就零件部分需扣除折舊,另只有財損的話是不能請求精神賠償

過失釐清,就要看現場有無監視器或是其他證據,而這必須由提告求償的一方舉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存證信函可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您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若已知悉對可能對您提告,應避免與對方接觸,避免對方錄音蒐證;若對方對您聲請支付命令,應盡速異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乖乖 105-03-08 11:28

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於6個月內先提出告訴在說,倘若雙方可以和解,屆時在撤回告訴。

2、有關於賠償金額的部份,不是對方要求多少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保險公司理賠也不代表我方就必須理賠,必須是符合保險理賠項目及相關法律規定。

3、建議應該先就我方的部份保留相關證據,並且提告刑事過失傷害,接下來再考慮和解,倘若無法和解,還是要有訴訟的準備。

 

 

林林 105-03-08 09:51

日前在高速公路上隧道口,一開始我並非是在內車道,我是由中線切入車道,當下判斷內車道前方之車輛離我約有一百公尺,但我駛入內車道,約莫1~2秒才發現前車只亮大燈,確是靜止不動,此時已煞車不及,前車是黑色,使我到約距兩個車身時才發現他是停止狀態,前車知道我沒有裝行車記錄器,所以一直說自己有亮煞車燈,但他自己有承認他沒打故障燈警告後方車輛 結果 因為前車他們已經有發生三台車之車禍  但是第三台車位打故障燈警示後方車 造成後方閃避不及 而撞上  這樣第四台車就應該要負擔全部的車子的維修嗎??本來就有事故(不然無緣無故 為何在高速公路上  三台車會停內側車道) 卻未打事故燈告知   在高速行駛的公路上  即使煞車也會來不及   我只是想詢問   這樣的肇事責任  全部都該算到第四台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8 09:59

您好,

 

可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如對其判定不符,可聲請鑑定,依據鑑定意見結果來決定肇事責任歸屬,鑑定時會給您陳述意見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淑珍 (蘇律師) 105-03-08 10:00
回覆 林林 的發言內容:

日前在高速公路上隧道口,一開始我並非是在內車道,我是由中線切入車道,當下判斷內車道前方之車輛 ... (恕刪)

車禍肇事責任釐清  會由警察機關採證 並透過專業鑑定來做判斷及責任歸屬 

並非最後撞上者須負全部事故責任  倘如你所說前方未盡事故現場之提醒責任 因而使您產生二次事故  您若無過失 反而應當屬受害者之角色 而非加害者。   

Leanne 105-03-08 07:47
律師您好: 本人任職於旅行社業務,銷售機票為主。 去年二月銷售給客人兩張不可辦退之機票;然而於去年五月客人來電表示因太太懷孕不適搭飛機為由,希望請求辦退。協助詢問航空公司後因航空公司遲遲未回覆,又因快到原訂出發日,客人以票規未註明不可辦退為由上訴品保及消保。 然而品保及消保皆駁回後又以機票規則只寫到此張票效期為三個月,而非寫出發期限為由,要求改為今年九月後出發。協調後談判破裂,如客人不服可尋求司法途徑。 由於本人任職至三月中,主管表示未處理完此客訴案件為由,不肯簽署離職單。 航空公司認定此機票以開票後一年需使用之原由不讓客人更改。 本人於事發之前完全不知道此項規定,已賣出此種機票超過500張,使用皆相同之票規,公司也審核開票都無異議,今日公司卻將責任全歸屬於業務。 想請問: 1、 公司主管要求我與客人達成協議後才可離職,因為怕公司被告,但又無法提供任何協助。因客人只肯接受改期,若目前要讓他更改,只有重新買票的方法。若重新買票差額ㄧ張票近一萬五千元,要求本人因業務疏失賠償給客人,是否合理? 2、品保當時協調時我以效期三個月表示為出發日起三個月內使用為由,結案內容為認知差異過大而失敗。若客人上訴,我仍以此理由進行辯駁,是否可站的住腳? 問題有些冗長,再麻煩請求律師回覆!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以該理由來進行辯駁,另公司以上申訴案件未結而未准離職,則有違法之虞,可以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珮珮 105-03-08 03:52

在去年12/1號車禍,由於車行誤會,並沒跟對方收修車費用保險公司一直拖,直到今年2/17才調解委員會調解完畢,因2/17晚上開學無法到場,有保第三責任險,交由保險公司全程處理,而調解後也沒任何聯絡告知當晚調解內容,只收到一封簡訊告知2/17已和解,之期代墊的費用會於3/17前到帳戶,有打客服中心說要請負責我車禍處理的專員的主管處理並先連絡我,但都沒有聯絡,請問1500理賠保險公司這樣拖,是正常的嗎?? 還是有甚麼辦法能處理,向金管會投訴有用嗎? 因為錢還沒給車行,都拖過年了覺得很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保險公司之行為,可以向金管會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佑 105-03-07 21:04

和一名滿18歲女生援交(確定已滿),後來被女生家長發現說要報警處理。

交易內容是雙方談好條件,無任何威脅利誘。

雖然家長堅稱女孩交易時,此女還未滿18所以要提告我,但我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交易時此女生已經成年。

請問這樣對方家長可以提告我嗎??有任何刑事責任嗎??

 

 

 

提告都是可以的,重點在起訴或是不起訴,起訴後是否判有罪,這些都要看證據內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女於行為時確實已滿十八歲,則應不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23:37

您好,若為性交易時,對方未滿18歲,會有兒少性交易的問題,但可爭執您並未知悉對方未滿18歲且對方的談吐或衣著成熟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家長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目前若已知對方可能對您提告,應盡量避免與對方接觸,避免對方錄音蒐證之,並積極蒐集過去曾與對方連絡之相關證據資料,以利了解對方可能掌握之證據為何,應如何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佑 105-03-17 09:3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家長可對您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女於行為時確實 ... (恕刪)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為性交易時,對方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宏 105-03-07 20:09

您好:

我在國道一號發生事故 前面有三台車撞在一起 我前面還有一台轎車有先看到事故 立即閃過從路肩開走 而我是最後一台 等我看到時 有閃及採煞車 可是閃不過 從第三台肇事車側撞下去 到了警局作筆錄時 警察有調閱第三台車的行車記錄器 有看到第三台肇事車先去撞第二台車 第二台再滑行去撞第一台車 而且第三台肇事車 肇事後完全沒有任何警告標示及閃故障燈 看了第三台肇事的行車記錄器上 我隔五至十秒才撞到第三台肇事車 請教一下 現在第三台肇事車主要求我連帶賠償前面第一第二台車 這樣是否合理 這樣肇事責任應如何歸屬區分 或是須送車禍鑑定嗎 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7 20:28

您好,

 

本案可先待交通事故初判表結果出來後再行決定後續處置,可再送交通事故鑑定釐清本件肇事責任,依鑑定結果做賠償費用之分攤。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協商和解時,可以協同保險公司到場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07 23:14

您如果只撞到第三車,就沒道理賠償第一車及第二車,若對肇事責任有爭議,還是要申請鑑定才能解決問題。

小傅 105-03-07 19:52

 各位律師小弟想詢問一下

只有車損無人員傷亡

關於求償問題

是否可以要求

 (車損 +肇事鑑定報告+調解請假工資+精神賠償

一併納入賠償金額裡面呢??

本人開車 對方機車 肇事報告出來主因是對方錯

我方無肇事責任

對方保險公司陪車損+鑑定報告

其餘不陪

如果我提告是否可以要求這些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7 20:07

您好,

 

1、車損是以侵權行為請求賠償,併同鑑定費用也可要求對方支付。

 

2、但本案無人傷亡,無法請求精神慰撫金,調解請假工資之請求也於法無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eale 105-03-07 18:05

我擔任社區主委,因委員間立場因素辭職,

管委會會議選出新主委,但新主委一直遲不答應,產生交接空窗期,其中均由副主委代為執行業務,時間托了一個月以上,銀行印鑑一直無法變更,

廠商請款如何處理?

管委會硬要我蓋章?此部份是否會有偽造文書等任何法律責任問題呢?有沒有方法可以解套?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7 1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交接,倘若仍拒絕,可以向報請縣市政府或是訴請法院公告交接。

2、不建議簽名,避免有偽造文書問題。

Walker 105-03-07 11:01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10承租一間房間,因為當初承租的動機是門前可以停車,當時房東在591租屋網的廣告中也有提到,然後就在2/26當天門前的汽車被拖走,詢問該里里長告知此戶門前是不能停車的,顯然是房東騙了我們,因此我就請房東來討論此事,討論結果是雙方協議解約條件是最晚在3/10屆滿一個月租金期間,歸還原屋後便可退還押金。然而,原本我們有意在今天提前歸還原屋,取回押金,但不料房東卻出爾反爾,以簡訊告知我們,他並無責任義務歸還全額押金,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呢?明天準備寄出存證信函,但是從租賃契約中並無房東住址,只有身分證字號和手機號碼,請問我該寄到哪裡呢? 以上有留存證據的部份有591租屋網的廣告內容、看屋訂金條、租賃契約及當面協議解約條件時的電話錄音,以及最重要的通話內容,如:房東以Line告知不全額退還訂金和出爾反爾的來龍去脈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邱先生 105-03-07 09:40

日前與妻爭吵

她吵著要離婚

隨後不斷罵我及家母

我為了制止她罵人於是拿手機錄音

她就報警說我家暴 對她錄音施予精神虐待

(家暴部分已被裁定駁回 且法官也當庭訓斥她一番)

之後她便離家 到現在沒再回家 

訴請離婚....

目前我繼續住在家裡

小孩每周雙方輪流照顧

輪到她照顧小孩時便把小孩接回娘家一週

這種情況會判准嗎?

感情不是很好沒錯啦 從她報警離家到現在也大概快4個月了確實沒有連絡

但為了小孩我沒有要離婚的意思

不要問我沒有離婚意思幹嘛不晚回

我認為她不高興就離家 沒有責任感 視婚姻小孩一生為兒戲

我確實很不諒解 

她濫告家暴也被駁回 我有正當職業 又沒有刑事犯罪 就是個只想平安過日子的正常人阿! 

要說婚姻發生破綻也是她過失較大吧

 不高興就羞辱罵人?無故離家就要離婚?有這種道理?

那每個人要離婚都來搞這招就好啦

請問各位大律師 她這樣去訴請離婚會判准嗎?

補充說明:

我要問的就是

1,現在情況實務上會認定已不能回復?

2,破綻歸責誰比較大?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針對您為無擇配偶,對方為有擇配偶,您可拒絕離婚,對方無請求事由可請求裁判離婚之;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分居達六個月,可請求法院裁定改定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將由您監護權,對方行使探視權探視權行使之部分,可能為雙數周或單數周周六早上到周日晚上,詳細方式,可委由律師提出共法院參考;若您為單獨監護,您亦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要看對方提出離婚依據的是法律的哪一條項,如果對方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由起訴離婚,法院實務必須審酌歸責在哪一方,那就要以破綻的歸責屬對方來答辯以取得勝訴,由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1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針對您為無擇配偶,對方為有擇配偶,您可拒絕離婚,對方無請求事由可請求裁判離婚之,應避免您於未準備之際,貿然出庭,避免遭對方激怒,於法庭上與對方爭吵,讓法官對您有不良之印象;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分居達六個月,可請求法院裁定改定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將由您監護權,對方行使探視權探視權行使之部分,可能為雙數周或單數周周六早上到周日晚上,詳細方式,可委由律師提出共法院參考;若您為單獨監護,您亦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7 10: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在法理上,婚姻中必須有可歸責於我方事由,或是不能歸責於雙方的情況下而無法繼續維持,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2、因此有關於離家、不能維持婚姻的部份,法院有比較大的認定空間。

3、因為對方已經提告了,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並且就後續可能發生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預作準備。

 

 

105-03-07 09:30

各位律師叔叔你好

前幾天我們帶一個未成年女生朋友去唱歌

然後因為太晚了那女孩半夜沒回家住朋友家隔天才回去

請問這樣的話有構成誘拐未成年兒童或其他法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7 1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造成該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無法聯繫到子女,或是發生親密行為、性行為,均構成違法

2、夜唱的部份,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3、倘若對方家長提告,此類案件不輕,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燦燦 105-03-07 00:45

 請問 我成年人但是我有一位16歲女友  我們一起出去的時候

有撫摸他的身體 但是沒有發生性關係 後來被他父母看到了我們的LINE內容

請問 我需要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3-07 05:12

如果對方未滿16歲,您可能觸犯刑法第227條第4項之猥褻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燦燦 105-03-07 08:1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未滿16歲,您可能觸犯刑法第227條第4項之猥褻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問律師 我女友已經年滿16歲但是未滿17歲 這樣的話我會面臨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嗎?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3-07 09:30

滿十六歲,如果沒有金錢代價,如果是合意,原則上是沒有刑責的。

燦燦 105-03-07 09:36
回覆 邵勇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滿十六歲,如果沒有金錢代價,如果是合意,原則上是沒有刑責的。

律師 確定是沒有金錢代價 那我在請問 如果對方家長堅持提告的話呢……也是有可能會面臨法律刑責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並不一定會成立刑責,但對方父母若有提告,則訴訟仍會進行,若檢察官認為無成立之理由,則會以不起訴處分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燕子 105-03-06 23:40

您好:

10/6早上7點15於太平的永豐路85巷,我駕車於巷子口張望已久欲左轉時,可能因害怕而速度過慢,約20(那個巷口感覺視線不良,左邊的路有弧度,無法看到更遠處,巷口對面的鏡子要定睜看仔細((因有擾亂視線的雜物))但筆錄時,卻忘了與警方描述),被一台時速約70的機車嚇到而不敢動,當時看到他臉上神情由木然而突然一驚(根本沒在看路!!),他便側撞我車前方保桿而重力摔倒在地。

他當場警方酒測呼不出氣,到院測得0.1,警方則問我要不要提告,我看他母親一直唉求,故不提出告訴。而且肇責出來我7他3,我也因為傷者為大,而且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不再做鑑定...

對方鎖骨骨折,可是單據只有約10萬*7成=7萬,加上1倍的精神補償=14萬(保險公司初期與對方溝通的金額)但他們嫌不夠,說有額外買的補藥、日後的復健、之後的取鋼釘...說開66萬,願意給我們殺到35萬...個人覺得依然是天價...畢竟他單証實在太少...請他們跟醫生要日後醫療的証明,他們也一直抱怨,結果現在說要告過失傷害...

現在想請問:

1.當時警方說可提告,請問是什麼樣的罪名? 可再重新提起告訴嗎? 此罪有提告的期限嗎?

2.對方疑似酒駕、無照(因為不識字,家人還說有智能不足)、可能薪資証明造假(因為對方母親說他是做散工的,拿到錢就花光...反正,散工應該是無薪資証明的吧?!)  針對這些,是否能成立什麼樣的罪名? 或檢舉事項? 我並不想真的告他,但他們的行為讓人不得出此下策...

3.其實我想請他們慢一點申請賠償,也許就可以比較合乎他們的要求,但保險公司那邊似乎不願意,是有什麼法規限制嗎?

以下是個人的情緒疏發...一個這麼不愛惜自己又不負責任,還有家人的溺愛與放縱,不難想下次他們又將再面臨這樣的局面...不是別人幫他擦屁股(像這次的事件),就是他們要承受重大的壓力...這樣的情況不加以處罰或限制,對於這個社會與他們自已...只會是麻煩而已...

我知道無照、酒駕,在法律上與肇責無關,合理的賠償也是應該的,但是...不認識字、可能智能不足、無照、酒駕...我覺得他在路上發生危險的機會應該很高,像這樣本身就具有危險的人,是否真的不該把這些因素列入肇責中?畢竟馬路如虎口,應該是要像醫生無照行醫一樣嚴重,而不是像廚師考照那樣,反正又吃不死人。不是嗎?!

他們一直說他們很辛苦快無法過活,但我想一般人都是如此的,而且保險公司也跟他們說,要不要問一下其他人所謂合理的賠償,既然大家都如此,他們為何能受獨特的待遇?只因散工手不能動不能工作,就該給他一般人一整年的薪水?雖然是保險公司付的...而且他們說不會要我出錢,反正保險公司錢多,還有當初我也沒有告他們;現在要不到錢就出爾反爾,實在讓我再也不相信人姓本善了。

~在此先感謝您的耐心與解答~

一、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

二、調解的時候記得載明不告刑事,調成的話要跟調解的單位,看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詢問是不是已經送法院核可了,這個很重要。

三、總金額不好殺價的話可以要求分期,分到一定的程度你負擔會小一點。

四、你說的情況是去告他公共危險罪酒後駕駛的部分,不過我是你的話我不會告這個。因為如果他要罰錢給國家的話多少有恨,這樣你們要和解調解就會更困難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Tara 105-03-06 22:34

我想要和先生離婚,可是他不肯協議離婚!也不願意放棄小孩!我們現在處於已經分居半年多,現在我和小孩住在娘家,雖然之前先生會家暴,但因為他打我後會好言好語還會假裝懺悔,所以我都沒去醫院驗傷也沒提告!可是先生四年以來限制我不准跟任何男生朋友往來,甚至大學高中同班同學也不行是臉書朋友也不准有line更不准有電話甚至聯絡!連我跟姐妹想出去聚餐玩也不准!更直接跟我說,我嫁給了他,所以我的人生由他規劃!之前因為他休學,現在有了小孩才想到之後出去找工作需要學歷,想要讀空中大學,他卻只認為我就是去玩去認識別的男生!因為小孩現在還未滿一歲,自此生小孩還在坐月子他打我,所以我在小孩兩個多月就搬回娘家,白天父母都去上班,所以我幾乎是自己全天照顧小孩,也為了顧小孩我育嬰假結束後就直接離職在家!可是偶爾他來娘家載我和小孩出去走,都還要看他臉色,甚至不滿意就對我大小聲,也不管是不是在公共場所!跟他說想休息放假,他就說我沒責任不配當母親!因為他不准我請保姆要我照顧不讓我上班,可是他給的錢卻不固定時間 也沒有固定金額 幾乎才一萬出頭,甚至不到一萬,存進戶頭的還要扣掉8500是他自己租屋租金,我在娘家都是吃父母的,小孩東西尿布奶粉幾乎都是刷卡買,他給的錢幾乎拿來繳卡費甚至還不夠!甚至他現在開的車是我爸舊的車!他也不准我學開車,只因為教練是男的!之前在line吵架還說你們全家小心一點警告的話,知道現在我要離婚,便開始裝樣子傳訊息說再辛苦他都會努力賺錢什麼的…可是他給我的精神壓力又這樣控制我的人生,這些原因可以離婚嗎?可以拿到監護權嗎?之前懷孕九個多月他還說不要以為你是孕婦就不敢打妳,還說要把我踹流產!現在小孩出生四肢健全才要跟我搶,甚至說反正我會被律師騙,他沒有錯 也不怕搶不到小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6 23:42

您好,

 

1、依您所述,本案有很多得訴請離婚之事由,另於離婚之訴中可一併請求婚姻財產分配、爭取小孩監護權及請求小孩扶養費。

 

2、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討論,委由律師代理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應得之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我覺得你可能符合法律扶助的資格,如果你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二、新手父母壓力的確是會比較大。

三、是否離婚仍請三思。

四、建議你先找個律師討論一下證據夠不夠,以及你需要什麼證據,先加強舉證之後再來處理。

五、還有就是你老公的狀況有二個原因,一個是他沒有自信心,一個是他愛你。他愛你所以才會在乎,才會妒忌;他沒自信心,覺得自己沒有什麼方法綁住你才會限制你東限制你西的。如果你還要繼續婚姻的話,第一個是要培養他的自信心…

六、攻心為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russell 105-03-06 21:55

某一建設公司來電告知有一筆為我已過世阿公名下約150坪流失地(土地法定義之"浮覆地"), 表明願意負擔所有訴訟及行政費用所有權辦理登記至所有繼承者名下,但要求3成土地持份之報酬.

眾長輩皆覺得建設公司要求之報酬太高,由於未有任何簽約, 吾人可以根據建設公司所提供之地號, 自行委外律師向所屬機關提繼承所有權訴訟?

請問此舉對於建設公司會有法律責任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06 22:13

如果確實是浮覆地,繼承人可以自行或委託律師協助辦理登記所有權人,不需要讓別人抽成。

你好:

首先土地要回復原狀,即浮覆,還要水利機關將浮覆地劃出河川區域以外,才有辦法申請,通常都是修建防洪工程後會產生浮覆之情形。 要準備證明阿公是原所有權人之證據、資料及繼承系統表,依土地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向所屬地政機關申請復權登記。 行政實務上要注意有民法第125條規定,15年消滅時效之適用,要在水利機關公告水道區域線公告後,15年內提出申請。 司法實務上有自動回復說與核准回復說之爭議,惟若未罹於15年消滅時效,基本上可以不用管。 先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即可,三成持分報酬顯然太高了。
Lydia 105-03-06 18:19

您好 :我想詢問逃漏稅的問題,就是已經沒有在某公司上班,遇到公司虛報稅,讓我們無法辦理補助,現在我們檢舉後,國稅局應該是已經去查,因為對方公司打電話過來要和解等等。

最後對方公司說他們直接去國稅局處理,說只是誤報等問題,前提是老闆明明不是誤報,他自己也清楚他逃漏,像這樣我們已經檢舉了,第一我們損失所有補助,第二他們後續有什麼方式逃脫呢?

我無法接受對方什麼責任都沒負責,就只要花幾千元解決事情沒事,而我們損失很多權利。希望可以幫我們,該如何面對,謝謝你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6 1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逃漏稅涉及行政罰鍰及刑事責任,除了可以向國稅局檢舉之外,亦可向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2、不過實質上,倘若國稅局認為只需要補稅,則刑事上恐也無法構成。

3、建議您還是備妥相關事證尋求正式諮詢,由律師判斷是否適合提出刑事告訴,抑或是提起民事求償

Lydia 105-03-07 11:20

謝謝曹律師

想請問曹律師,我該準備什麼

才能請對方求償呢?

我們也有他們逃漏稅證據,他們只要補稅就沒事了嗎?

下次如果一樣又再犯,不就一直重複這樣呢?

怎麼他們只簡單補稅就沒事呢……(╯?╰)

紅豆 105-03-05 07:28

轎車出巷弄(無號誌燈)欲右轉..只注意左方是否有直行車...未注意右方...而與逆向左轉機車發生擦撞..雙方沒超速..
請問一下..是否免責..肇事責任歸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肇事責任歸屬,可以先向警方申請初判表,若有疑義,則可以申請車鑑會進行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紅豆 105-03-04 22:05

我騎機車..欲左轉入巷弄...與該從巷弄出來欲右轉的轎車發生擦撞...
該巷弄沒有號誌燈..而我是逆向..在對方的死角..

我自知理虧..想請教一下.. 因為我逆向(違規在先)對方就沒有肇事責任(完全免責)嗎..

雙方皆已申請出險..我想在雙方保險人員互相了解案情前..先有一個肇事責任比例問題及是否能提告過失傷害的了解 

你好:

只要你因車禍事故受傷,而對方對於車禍事故具有過失,就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至於對方是否有過失,可持初判表申請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或接提告請求檢察官鑑定
紅豆 105-03-04 23: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只要你因車禍事故受傷,而對方對於車禍事故具有過失,就可以 ... (恕刪)

不好意思..在請教一下..假設肇事責任機車7轎車3..傷者只有多錯擦傷挫傷..過失傷害提告是否能成功....另..提告成功後..能否知道約獲得賠償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5 19:44

您好,若任一方之人有受傷,另一方有一點點個過失,都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阿田 105-03-04 05:31

律師您好:

我弟3/1日騎機車,經過一個T型路口,看到一個老阿伯在路口慢慢騎著,我弟看他沒有要過,所以就繼續往前騎,過了老阿伯車身後就被撞飛,老阿伯則是原地倒地,當時我弟就把壓在他身上的機車移開將他扶到旁邊休息並報警叫救護車,當時老阿伯意識清楚,還意圖騎車烙跑,我弟攔著他說要請他上救護車(因為老人家阿),送醫後,我弟手腳挫傷,對方送加護病房,三天後對方往生。警察依過失致死案件處理,請問

1.雙方均無駕照

2.我弟有道路行使權(大路直行),對方則是從右邊小路裡出來的

3.對方從後方撞過來,我弟看不到也反映不急被撞倒

4.對方年紀85歲,無戴安全帽,死因為腦內出血之類的

我想請問這樣我弟的肇事責任是多少,因為我弟騎在路上好好的也沒超速,經過路口時看到對方也有降低時速,見對方沒有要過的意願就繼續騎,結果就被對方從後面追撞,現在對方家屬要我們拿出誠意賠償,但我弟也是受害者啊!送醫後對方兒子說進加護病房所以不談和解,三天後人往生了,就要求我們賠償,我覺得這沒道理阿,難道對方完全沒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我方沒有超速,是遭到對方追撞,則肇事原因的機會比較低,不過仍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2、因為涉及過失致死罪及高額的賠償,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19

實際肇事責任仍須視當下現場狀況,並由肇事鑑定委員會判斷。另外,若有路口監視器或是附近店家監視器,可請警方協助調閱,此外也可徵詢路口附近是否有其他人有行車記錄器拍到事發經過。

ellie 105-03-03 23:23

您好  

我男友做內場廚師,前幾天不小心燙傷女服務生同事,二級燙傷

受傷後餐廳老闆娘帶她去看中醫,無健保,這幾天才意識到去大醫院申請診斷書以申請職災和索賠,前提餐廳廚房窄小,男友活動力有限因而不小心燙傷同事,男友自認是廳業者需負責任大,也去勞保局求證說他不需負任何責任,現在對方認為男友逃避責任要控告業務過失傷害,試問是否真的負全責?因為真的不是故意,也和對方表達我們的善意,是否對方能夠對我們予取予求呢

你好:

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可持續與對方溝通協商,請對方撤回告訴。 民事部分對方有過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