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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X 103-12-29 15:13

朋友身上有兩件案子,

先前的A案受緩刑宣告,而A案現在正在上訴第二審中,

之後又有B案,現在B案第一審為免刑判決,

那麼A案的緩刑宣告是否會被撤銷

如果不會被撤銷的話,那就要勸他撤回A案的上訴了~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12-29 16:52

您好!

如果B案是免刑判決確定,並不能因此撤銷A案的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三 103-12-28 07:59

小弟服刑6年多去年10月假釋出獄 殘刑還有兩年 
期間報到採尿都很正常 就在103年12月17日 友人到我承租房子找我
帶了1.2級毒品使用後  警察突然衝進來抓他因為他本身還有另案 就這樣我也被帶回警局採尿了 筆錄中我沒有承認吸食 後來我向觀護人坦承我的犯行 也非常後悔 觀護人說也要等開庭結果 請問各位大大律師 開庭時我該如何說 或我現在可以做甚麼動作 才能判我緩刑 或治療 PS我勒戒過兩次 戒治一次了 還會判勒戒嗎?  該怎麼辦緩刑的機會才比較大 只要不關 觀護人就不會撤銷假釋了拜託 採尿時間12月17日 懇請盡快回覆 好讓小弟有轉圜的餘地(我已經到義大報名喝美沙東ㄌ)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8 10:42

如果曾經五年內再犯,以後就會直接起訴了,如果沒有五年內再犯,可能還會重新聲請觀察勒戒假釋會不會被撤銷,就要看檢察官及法官的心情耶(也就是你的簽運),如果你都沒有前科緩起訴聲請戒癮治療的可能性會比較大,但是如你所述,如果前科表很多,可能檢察官及法官就比較不會想給你機會了。

法律小學生 103-12-28 15:12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原則上是有爭取院外治療的機會的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 才有可能不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8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之地檢署為您求情,若起訴判決有期徒刑以上,假釋可能遭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忠 103-12-25 10:52

你好,我是大樓管理員,有一女子租本大樓可是沒有居住,她每個月都跟她妹妹從外面拿垃圾來倒我估計已有1年半的時間,她在今年6月退租後一直還有拿垃圾來倒,我在10月有現場逮到她姊妹倆也當場寫和解要他們付我36000元並分4個月還清,她們在付第一期金額前有提前半個月拿8千來給我,可是要我收下之外還說他們去警察局作筆錄警察說既然和解已經寫了我就要先去撤銷,我不願在她們錢還沒付清前先去撤銷,所以她們就走了說不然就走法律途徑來解決,請問我知道他們倒了很久的垃圾,可是我只有提供今年9月錄到的影像一次,這樣我可以求償多少金額?我告他們侵入民宅可以嗎?我要順便求償精神賠償可以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提告者應為大樓的管委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ff 103-12-24 16:48

律師您好:

      最近這位親戚要求朋友母親過戶到其親戚女兒名下,但其工作又無法確保 拿到銀行貸款(有可能朋友母親又為銀行借款人),朋友母親已經將印鑑證明交予代書;如果尚未過戶,要如何辦理撤銷贈與,感謝您!                                          jeff     敬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於移轉登記之前,表示撤銷贈與之意思即可。

2、可以發函或是直接前往代書那邊表示不再贈與並搜證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21

您好,可寄發存證信函與對方表示撤銷贈與,並副本與代書

 您好:

建議應發存證信函給受贈人表示撤銷贈與

並發存證信函代書表示終止委任辦理過戶登記

較為妥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九州男 103-12-24 09:00

律師 您好

我今年二月 騎摩托車被一輛貨車

對方央求我說趕時間 不要報警 到時候維修單出來 會負責

後來維修單出來 對方也一故延拖 後來我就提告

到了偵查庭 對方也說要和解

檢察官的見證下簽下和解

對方並於12月20日賠償1萬4千元

檢察官有在和解書上明記說 賠償後 才撤銷告訴

而且當時檢察官有告訴我說 如果對方沒賠償這1萬4和解

我可以拿這和解書 去民事法庭申請賠償和解

並且還可以再去申請車禍時所受的損失

(我車禍損失約1萬4修車費+7天無法上班的診斷證明書約共2萬1)

並且還可以申訴過失傷害

(檢察官和解金跟車禍損失是兩個部分)

而現在過了12月20日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那我該如何申請關於民事求償和解金以及車禍損失這兩個的部分?

另外 我有辦法對他進行假扣押強制執行嗎

又該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另外 那我刑事部分 過失傷害 又該怎麼申請?

對方一直放我鴿子 讓我很不悅

我有辦法精神求償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1.當對方不願意支付和解金,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限期內出面處理,若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將法院和解書及存證信函當成證據,向法院民事執行處提出強制執行之申請,查封拍賣對方之財產,並查扣其銀行存款及薪資抵償。

2.此外,因為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若您在車禍和解簽訂和解書時,已經撤銷刑事告訴,就無法以對方未支付和解款項再行提告,若您和解時尚未提出刑事告訴,現在即可提告,並注車禍提告時限只有半年,達到以刑事來逼民事賠償的效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九州男 103-12-25 13:19

謝憲愷律師 您好

早上有接到事務官詢問和解的事宜 我說明情況後 事務官就說會繼續起訴

(呼 鬆了一口氣)

謝謝您 想在請問一下

1.和解金的部分 就是先寄存證信函 再將和解書 一塊送到民事執行處來解決

2.關於車禍的損失 是在另外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所以這樣我共可以求償和解金的金額(1萬4)

車禍損失的金額(2萬1 有收據) 共約3萬5千元 這樣對嘛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Lucy 103-12-22 13:19

律師您好,

請教~103/12/15收到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家暴傷害罪), 判決書記載送達後10日內可提出上訴, 若被告有意與原告和解?(我是原告, 先生是被告), 我可否能在這10日期間提出撤銷告訴狀? 撤銷被告是不是就不用去拘?或罰金, 也沒有前科了?  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更期待您的回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22 13:42

您好!

第一審判決後,已經無法撤回告訴;應請對方上訴,告訴法官已經和解,可以獲得較輕的處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就您所提示(已收到家暴傷害判決書達成和解)的問題,是否可將(判決書)傳真至本所,先行閱覽後再向您報告,傳真電話(04)2305-0120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0982-10056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先請被告上訴,雙方再於二審作成和解筆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8:26

您好,對方上訴後與對方和解,並向法官表示已和解,則有機會緩刑

小宜 103-12-20 14:56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前陣子家人有收到法庭的開庭通知,

撤銷上訴,更改易科罰金做為懲處,

1.填寫撤銷上訴書狀,是用一般的A4填寫就可以了嗎?

2.要怎麼填寫內容,檢察官才能以易科罰金作為處罰?

 

謝謝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撤銷上訴,即會維持原審之判決內容,至於是否得易科罰金,需視您判決是否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若非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亦無法易科罰金,仍需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改判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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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敘明案件是在地檢署或已經法院判決,若還在地檢署,撤回告訴則對方可能會獲得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點點 103-12-19 06:52

您好我想請問之前傳票來我因受重傷有證明告知地院無法到之原因請另改時間再寄傳票通知,遲遲一直沒收到傳票!知道時候已經被”通緝”了

請問遇到這問題我該怎麼撤銷通緝呢?

我該注意甚麼呢?

即刻向通輯單位報到,如對法律還有疑慮,建議你找律師會同去報到,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就有關【詐欺刑事案件,應審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您可撰寫聲請撤銷通緝狀,以撤銷通緝,內容載名您因「於○時○分,在○○處因○○原因受重傷,昏迷數日,始於○月○日清醒,致遲誤應訊期間。請依刑事訴訟法第87條第3項規定,予以撤銷通緝,並發給撤銷通緝書副本」,此外亦須附上診斷證明書和住院證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9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您至地院到案並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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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9 19:54

您好,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說明。

fujimoto 103-12-15 23:05

您好
本人大約在去年底被推銷後訂購了某出版社的圖書
全部總額大約2萬多(分期付款)
當時簽約時,未滿二十歲
而且購買的行為是瞞著父母親
但是後續繳了第二期時就已經滿二十歲了
而後來因為某些因素想退書
也向父母坦承(父母都不同意此契約),因此向該出版社提出退書的要求
但是該出版社以最後付款時已滿二十歲為理由不給予退書
請問在這個情況下,我該怎麼做才能撤銷這個契約呢?

馬偉涵 (malaw) 103-12-16 01:03

您好:

您滿二十歲後所為繳納第二期款之行為,可合理解釋為對該買賣契約之「承認」,依民法第81條第1項及第79條,該契約屬有效,除非另外有意思表示錯誤或遭詐欺脅迫等得撤銷之情形,似無法否認該契約之效力,應依約履行給付價金之義務。

fujimoto 103-12-23 17:21
回覆 malaw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若是銷售人員以[先不要告知父母]之話術引導學生跟他們公司簽約

 那麼這樣子有立場提出契約無效嗎?

NingYun 103-12-15 22:55

因我對孩子的爸做強制執行,結果他的媽媽逼我撤銷,我不撤,現就不會拿錢養孩子,讓我找不到。

孩子的爸真的離職,我很擔心他如果跟老闆要求不要扣繳憑單,老闆是不是真的答應,另外老闆真的會答應嗎?因為他是台北人,台北是不是真的員工要求,老闆就不會開扣繳憑單?現在我該如何查才能查到他在哪裡工作?我能在國稅局直接查他最新一期、他目前在哪裡上班嗎?勞保局可以讓債權人查嗎?

我之前有錄音他媽媽逼我撤銷,不撤就不養孩子,現在是真的不養了……我可以拿這個錄音告他義務遺棄罪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16 07:21

您好!

1.如果有工作未投勞保繳稅,國稅局及勞保局就不會有紀錄,但您如果能證明確實有工作領現金,還是可以向老闆執行薪資債權,並舉發對方逃漏稅

2. 孩子還有您在扶養,不會成立遺棄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有關您所提示(孩子扶養責任)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NingYun 103-12-16 10:2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有工作未投勞保繳稅,國稅局及勞保局就不會有紀錄,但您如果能證 ... (恕刪)

請教律師,我要怎查他是用現金領的?再則之前公司一直找理由說程序問題,到現在16天了也還沒把扣款匯進來給我,我能向該公司提告嗎?我都懷疑這間公司在幫他騙我人不在,因我已經催第三次了……

 

亞亞 103-12-15 14:10

各位律師您好:

一、已向警方申請保護令,被害人一定要出庭嗎?有特殊理由可不出庭嗎?又可以拿到保護令嗎?

二、家暴令是一張紙嗎?由法院寄過來嗎?

三、社工人員會來家中訪查幾次?

四、通常保護令,期限到。若不再使用,一定要去法院做撤銷嗎?

五、如果期限到,要再延長,是否要到法院哪個單位來申請?

六、保護令是社工人員訪查後,才告知法官,來決定被害人是否出庭嗎?

真的不懂,請詳細告知!

 

 

 

朔月 103-12-15 05:58

我朋友因為之前犯了妨礙性自主罪被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但因為他身心治療沒有去而被撤銷

大約7~10月他被說要去執行卻沒有去目前被通緝

目前因為他害怕不知道該出面還是繼續跑所以跑來詢問我

1.他這樣大約會被通緝多久?(請律師大大幫我計算完時間例如:10年20年之類等等)

2.如果他跑到期滿都沒出面的話.是變成留下案底還是會被抓

3.大約多久警察才會去他家說要抓他?(他家人表示目前沒有警察來過)

4.他是被彰化地檢通緝的.但他說他去網咖上網查詢查到他也被新北地檢通緝.是同樣案子通緝?還是不同案子?請問這有辦法查詢嗎?

再來是小弟自己的問題.小弟十月底的時候跟朋友去烏來玩水.但包包被偷.當下有去當地警察局報案.警察只回說知道了後續他們處理卻沒開三聯單給我.然後11/27我收到了銀行寄來說我帳戶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出面去警察局說明.但因為小弟工作繁忙11/27去屏東出差要到12/18才回台北.所以目前還沒出面去做筆錄(我知道我可能被當成人頭帳戶.因為當時包包裡面有存摺印章跟提款卡.提款卡我密碼沒去變更.是當初他們設定的123456)

1.這樣會開庭嗎?

2.我需要如何跟警察官解釋?

3.我會被判刑嗎?

4.如果被判刑大約會判哪種?會被關?還是可以罰金?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答了.請別留下連絡電話.如果要留通訊方式.請給小弟LINE的ID就好我會自行加入

黃啟峰 103-12-12 13:00

你好 我是單親爸爸有中低收入戶要養一個三歲的兒子有兩家公司幫我投保勞保.我的個資是給A下包陳生先 勞保還是掛A公司 A公司說我的個資是陳先生給他的 前公司A公司103年5月21號離職後.在103年6月11號到B公司電器上班103.8.30被B公司資遣.我要申請失業補助.就業服務中心人員告知說A有加保日期103.7.8所以無法辦理補助.我有詢問A我已經沒在你這裡上班為何幫我加保會計回答台電要求人員名冊人數補足才能出工上班.未告知本人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有向勞保局申訴永鈞謊報請勞保撤銷本人在A的加保.又去辦失業補助又被告知不能辦因為我有去申訴.要等永鈞回函說明.勞保局說請我忍耐一下以最速件幫我處理我不知道我能向勞保局申請審麼補助 我可以告A?造文書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2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任職於該公司,而該公司仍投保,則可能涉嫌使登載不實罪。

2、另外,建議您應該把人名及公司名稱刪除,避免爭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2 18: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或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依您所述有中低收入戶之資格

故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免費律師訴訟代理或撰狀協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玲 103-12-11 21:06
律師不好意思 我想問 1還可以緩起訴酒測0.32我說初犯 2判決書下來時還可以更改嗎 因為當初想說服刑勞動役。之後人家說罰錢比較好 可以撤銷紀錄 3罰金大概多少 4之後的流程不太瞭解該怎麼處理 麻煩律師可以為我解答嗎。謝謝你
yyy 103-12-10 19:00

請問:我在民國95年已在法院辦理房屋繼承協議分割,且有法院判決書確定,有法律效應,房子已過到我名下....由於我哥在民國92年左右有欠一些銀行錢,但他已拿現金,房子已無份...問題是現在銀行訴訟法院請求撤銷協議分割要求恢復共同繼承,想扣押我家房子,但法院判決是駁回訴訟,不成立,我想問的是...是否其他家銀行也無權要求撤銷協議分割

因不知法院駁回銀行之判決理由為何,故無法判斷是否為實體判決,但駁回銀行判決通常僅針對此銀行,其他銀行仍可提起相似訴訟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建議您可將法院判決理由提供以利判斷分析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r.A 103-12-06 00:38

1、兩個月前和一名女騎士發生擦撞,對方本來在我右後方行駛(都在慢車道),後來超速右方超車將我勾倒在地,因為他車後座有加載一個送貨的塑膠籃,我是否有要自行負擔賠償的問題?

2、後來全部醫藥費、病假薪資車損總共兩萬初頭,和對方調解後決定以八千元調解成立,然而對方逾期未付款,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對方不聞不問甚至惡言相向,是否可以撤銷此次調解,改以民事過失傷害求償

剛剛查了一下,似乎連強制執行都要繳交一千多的費用,感覺我這樣被撞倒,醫藥費沒得拿、請假薪資沒人賠、連車也修不好,還要為了讓對方付款先出錢出力,是不是一剛開始告她會比較好?對方甚至質疑我的動機心態,每次看到身上的傷痕,都覺得心力交瘁...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29

您好:

1.因本件您已成立調解,通常在調解時上會約定放棄後續之民刑事權利,所以對方未依約給付,

   就轉變成債務不履行,僅能聲請強制執行而已。

2.在此也呼籲網友們,諸如此類案件還是要先諮詢律師後再決定是否調解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Mr.A 103-12-06 01:38

所以我沒辦法撤銷此次調解嗎?

聲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條件為何,我又該如何處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47

1.原則上難以撤銷調解,除非您有確切證據你有受詐欺脅迫之情形。

2.以調解書正本向對方住所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3.要知道對方的財產狀況,則向國稅局查詢。

Mr.A 103-12-06 01:54

依照強制聲請的規定,我還得繳納一千元來換取賠償嗎?賠償金額為八千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58

您好,調解既已成立,要再去撤銷幾乎不太可能,建議直接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成立調解,即無法再為提告,您可請求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杜 103-12-05 11:48

我因為居住在戶籍地 未收到叫招通知  妨礙兵役 遭通緝

後來有去撤銷

然後地方法院問 因X月X日未收到通知判妨礙兵役 是? 否? 認罪

請問是與否  是否會引想到後續?

因戶籍地是家人朋友的  沒再聯絡 

諾是他又把叫招通知寄到戶籍  或是 因故未接收到通知 

我會有甚麼情況 ?  急

嗶仔 103-12-03 22:47

如遇有大陸籍女子透過假結婚來台,而藉由其夫友人名義為其夫,且在來台前已與假夫之友未婚生子,但不願掛未婚夫名義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以免受制於未婚夫而使得離婚另覓如意郎君不易,遂與假夫 ( 老榮民 )協商給與微薄之代價鼓其如簧之舌誘其未婚夫之友辦理假結婚來台 ( 期間甚誘騙其於大陸置產購屋詐騙,且多次扣留假夫在大陸銷貨所得合計約200萬,目前市值約800萬 < 距今約20多年 > ),而其與未婚夫所生二子亦掛名為假夫婚生子,今假夫過世,且原未婚夫亦早於假夫過世,但假夫在台有子女,知該大陸籍女子之意圖,為還其父公道,欲加以揭發,但該女子十分精明,在二子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後便離境由大陸祖母帶大,今假夫之子如以驗血以證該二子均非其父所親生,欲撤銷此一假結婚婚約,試問其步驟應如何辦理 ? 或該假夫子女應如何主張 ?

因老榮民(當事人)已歿,現在要提撤銷婚姻婚姻無效,恐有疑問。

若要排除大陸女子所生子女繼承權,需透過訴訟為之;惟訴訟類型,依事實細節而定。又本案涉及事實複雜,且年代久遠,建議若有訴訟需要,正式諮詢律師為宜。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fefe 103-12-02 00:48

我在網路上被不當語言人身攻擊提告後,到偵查庭傳訊,因為對方在台中我住在台北必須到台中開庭,路途太遠所以選擇和解,但在調解室裡調解官不斷替被告對我殺價態度也很急著趕快結束,我一個女孩子去不知所措讓對方低價和解,而且還讓對方分成五個月來繳交和解金,對方的親人也在調解室對我嗆聲,和解書因為調解室太多人也是匆匆忙忙簽字,收到和解書才發現我要求對方向我道歉調解官並沒有註記要道歉這一部分,已經過了三周對方還沒向我道歉,目前已經收到第一期和解金,請問可以撤銷和解退他第一期和解金繼續提告嗎?

除非有調解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否則調解一經成立,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雙方皆無法反悔。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翔 103-11-30 22:59

律師您好!想請問我外婆之前與我舅舅、舅媽住,但舅舅在3年前去世,房子名子在之前就被遷到我舅媽那了,今年舅媽與別的男人在一起,決定要把房子賣掉各住各的,要外婆自己出來住,要我們幫外婆安置,舅媽說扶養權是我媽不是她,我外婆只剩我媽一個女兒其他小孩都走了,等於舅媽不管我外婆了,再搬出前說房子賣掉要給外婆一些錢,至今已經在外租屋3個月多,都沒消息,舅媽今年又申報外婆的所得稅扣稅,讓外婆老人年金低收入被撤銷,外婆快沒生活費了,難道舅媽都不用負責任嗎?  還是一定還是要我媽媽養呢?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11-30 23:10
民法對於外婆之扶養義務您母親會在於舅媽之前,然您舅舅生前那棟房子是何時過戶到舅媽名下,又您舅舅有無子女,似可通盤了解,視有無其他法律上可請求的權利。
家家 103-11-29 17:37

我是一名彩?行員工 因店內放賭博性電玩˙ (小瑪莉)

我想請問~違反電子遊藝場 賭博案件 我累犯~ 所以我第一次ㄉ緩起訴撤銷
現在收到一張詐欺案件~ 怎摸想都想不透~ 我哪裡詐欺了? 真ㄉ挺悶的~ 我只是員工 幫客人開分洗分...也沒有將利益占為己有~ 更沒用何謂術語 及暗號 誘拐客人玩電玩 也沒利用暴力方式強行客人玩... 我真ㄉ覺ㄉ檢察官故意刁難... 賭博故意弄我詐欺...
請問我到時開庭如何做說明 能夠撇清我ㄉ詐欺刑責..???? 謝謝

希望有厲害的律師可以幫忙!! 如果到時真的需要律師 請大概報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到底檢察官所欲偵查的方向及事實為何,仍需等到開庭時才能知悉,且您之前的緩起訴又被撤銷,刑度上多少會受影響,所以需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9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辯護方向與策略,針對您有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9 22:05

您好,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偵查程序,以確保您之權益。

您好:

如果檢察官認為機台有被動手腳設定欺騙賭客

就有可能往詐欺之方向偵辦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就有關您所提及【詐欺】的刑事案件,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Dream 103-11-24 01:26

律師您好,本人的弟弟因為他朋友的拜託下,在6月期間以自己的名義向租車行租借機車給朋友,之後以為朋友會自行在租借時間內歸還車子,但後來就接到租車行催還車子的電話,弟弟要找朋友解決,但他朋友卻一直拖延,後來家裡收到法院傳票租車行要告我弟弟侵占罪,我弟收到傳票後去找他朋友,他朋友說過幾天會把車拿去還,所以我弟以為事情解決了就沒有去法院,但最近又收到了法院第二次傳票,還寫不到拘提,之後他朋友就躲起來,不回應也不打算出來解決,後來我去租車行談和解,車行要兩萬元的和解金才肯撤銷告訴,我想請問律師,這兩萬元我弟能向他朋友要嗎?有什麼方法途徑能向他朋友請求損失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4 09:5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侵佔的部份,我方並沒有侵占的故意,是因為您胞弟的友人拒絕還車,且侵占屬於公訴罪,無法撤告,至多是讓檢察官知悉對方沒有告的意思而給予不起訴處分。

2、違約的部份和解才有實益,此部分要回過頭來向您胞弟求償,法院會審酌與租車行的和解金是否合理妥適。

3、建議要簽就要簽立三方和解書。

 

阿德 103-11-23 21:11

各位律師好,我們家住公寓社區最高樓層,之前因為屋齡問題有漏水和壁癌的情況,請管委會來修屋頂,但他們都沒有任何回應,一直推拖到住戶大會打算通過剝奪頂層住戶修繕屋頂權益的決議,後來我向法院請求撤銷判准定讞。然後我再像鬼舞會請求修繕屋頂,但管委會還是不理我,後來我們家請幫忙修隔壁社區的廠商來估價(不找我們社區原來廠商原因是因為之前有請他們修過,卻只能撐一兩年而已),再把估價單和屋內壁癌照片連同存證信函寄出催告。後來管委會還是不理,我們就請廠商施工,錢也都自己先付清了。

 

之前我們社區亦有另一住戶有相同問題,他向管委會請求修繕屋頂未果,就找了廠商來修,再以損害賠償向法院請求管委會給付屋頂的修繕費用,法院亦全額判還。

 

另外就是屋內壁癌的部分只有請廠商先開估價單,之所以不先施做的原因是因為當初只找廠商來看(前面那位住戶也是,且簡易庭法官採用廠商鑑定證詞),沒有請技師公會等公正單位來鑑定(那筆鑑定費用著實不少阿),所以就先寶屋內的牆壁問題都先保留,待日後有需要時可作鑑定。這樣我可以以估價單為請求依據,一併請求支付命令嗎?

 

現在我們想要請求管委會賠這比錢回來,我可以用支付命令的方式嗎?

如果用支付命令,且法定利息的起息日是命令到達後翌日起,這樣我還需要先向對方催告嗎?還有什麼地方是我該注意的呢? 先感謝各位律師不吝指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尚然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但若管委會提出異議,整個案件仍會進入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3 22: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需要檢附估價單、照片等聲請支付命令,待開庭時,再向法院聲請鑑定即可。

2、建議還是先行催告為佳。

阿翔 103-11-21 13:20

我有一個案件獲不起訴處分,但是是因為告訴人撤銷,但是這個案件查了一年,也不知道在查什麼,目前已經結案,請問我是否有方式可以調閱該案卷的卷宗,了解這一年多檢察官查了那些內容嗎?

您好: 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但筆錄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因此原則上審判中之案件才可調卷。若您已獲檢方不起訴處分案件,建議由律師製作聲請狀向地檢署聲請閱卷,檢方同意後會由相關科室通知律師定期赴地檢署閱卷。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你可委請律師申請閱卷即一目了然,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偵查中的案件,只要沒有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或聲請交付審判,即使委任律師也沒有辦法閱卷。(參照刑、各級法院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保護事件律師閱卷要點)若想閱卷,您可能必須以對方誣告為由,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聲請法院向地檢署調卷,不過法院會不會准許此項調查證據聲請,還是得看您的民事書狀寫得如何了。

刑事訴訟法第33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但筆錄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翔 103-11-17 20:58

有人一直在FB拿著我前女友的照片妨礙他的名譽,同時還從她的電腦竊取有關我的照片放在FB,讓觀看的人均誤以為是我拿著前女友的照片詆毀前女友,這樣告那個人妨礙名譽是否能成立?

再者,他這樣的行為,導致我前女友誤會是我做的,因此對我提告,害我差點受到刑事處分,如果以刑法第169條第2款來提告他,是否會比較恰當?罪名該怎麼寫?他不是實際誣告我的人,也沒有實際的教嗍行為,但是他卻製造我傷害前女的假象來誤導我前女友告我,雖然我前女友後來撤銷告訴了,但是這個人卻一直存在,只要他持續製造新事證,我前女友隨時都可以重新追訴我,這樣對我來說很困擾,所以我希望能找一個具體的方法,求訴這個惡劣的人,這樣才能一勞永逸。

Kay 103-11-17 18:58

目前從調解失敗→警察局筆錄並提傷害告訴→檢察官開偵查庭
→再回區公所調解(對方分期賠償)→對方第一期違約
→寫陳述狀送法院希望不要撤銷告訴
檢察官開偵查庭說等對方拖到最後一期再來決定…

給對方的最後期限已經到了(半年也快到了)
對方依然裝傻置之不理
有幾個疑問還不是很確定,想詢問一些問題

1. 我現在需要再提交陳述狀,才會讓法院繼續走下一步嗎?

2. 找到一份類似案件的判決書-http://ppt.cc/IhQM
     判決書裡面事實的內容,是我要寫一份陳述狀提出的嗎?
   (當初請警察局提傷害告訴的時候,記得好像有附上現場圖跟初判表了)

3. 現在都快半年了,若要用強制執行的話,會不會對方早就轉移出去了
     這樣只能拿債權憑證,但又如何能知道對方何時會有財產
     難道說三不五十就去國稅局查才能知道嗎
     查一次也要手續費,這樣感覺好像不太划算…

4. 提附帶民事賠償要在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那等之後法院的開庭日當天我就可以提出,對嗎?


5.  調解雖然成立,但是對方違約,而且他也一副沒意願的樣子
     之後如果走民事賠償,金額會直接用調解的的結論嗎
     還是說要看法官,所以這說法不一定?


6. 當時我是直行車東西向,對方從路邊起步
     初判表上面寫對方「起駛前,不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
     我這邊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現場圖上面有寫我方經過號誌時是綠燈
     另外監視器全都壞了,沒有畫面
     後來我有回現場看
     那條小路中間地上畫的是雙黃線
     因為這點當初筆錄我沒有強調,現場圖裡面也沒有敘述到
     若是以對方在現場圖上箭頭的起步方向來說,

     是否能說明他意圖穿越雙黃線?
     可以多算一條違規給他嗎?

     感謝各位觀看文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7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被起訴後,再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目前即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擔心對方有脫產之虞,可對其財產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之,惟您須查詢對財產及提供擔保金,需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喇叭 103-11-17 04:54

今天在露天拍賣網上看到想買的東西 之後在問與答詢問是否有現貨之後 賣家回覆說有,詳細加line聊

問清楚之後 賣家說如果要就直接下標

我下標之後 露天那邊顯示付款資料是空的

然後他就給我銀行帳號

他問我方不方便今天轉 好讓他安排明天出貨

我說ok 他說付了之後拍交易明細給他就好 

到最後我通知他我轉了並傳他照片

他說他查到那筆錢 還跟我確認地址、收件人 、電話號碼、要的型號等等

我們最後的交談時間是大概晚上七點半

一直到晚上兩點鐘我看完電影之後滑手機 發現有露天寄來的email 說我有一筆交易的賣書被停權

之後我有line他 他也沒回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有方法可以讓他繩之以法嗎?

我用ATM轉的可以撤銷言該交易嗎?可以利用銀行的資料找到真人嗎?錢應該怎麼才可以拿回?有方法拿回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9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盡速報警,將該帳戶列為警示帳戶,保留款項。

2、就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詐欺罪,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3、刑事訴追程序進行中,可以進行和解或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倘若金額不高,則建議先以電話聯絡,再提告

Patty 103-11-15 18:30

律師你們好:

請教一下機車不小心A到靜止的無人汽車,事發當時機車本人有轉頭看了一下沒問題,就騎走了。不過沒多久就接到交通警察通知說本人有交通事故,沒留在現場,於是就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的紅單,本人拒收但是已經交給裁決所入檔,本人要申訴,因為我是認為沒問題才離開現場,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本人也在跟對方談和解,願意將汽車損害的地方恢復原狀,但是對方堅持原廠修理,對方可以這樣嗎?  那要寫什麼原因才能申訴成功,撤銷紅單?

被交通警察開的紅單違規法條以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未符合觸犯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須「致人死傷逃逸」的要件,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時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報警處置,否則警方自可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而予以裁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5 23:19

您好,對方縱使主張原廠修理,仍會有折舊之問題,可主張之。 

杉原悠 103-11-11 01:59
我朋友年初的時候被警察告妨礙公務,後來判決是緩起訴一年,可是前幾天他跟友人在外吃宵夜起爭執打架、互告傷害,在警局當下就簽好和解書了,可是警察還是要告他社會秩序維護法! 1.我想請問這樣緩起訴會被撤銷嗎?(行政法規跟刑法...) 2.我想請問這樣會留下案底嗎?(關於和解傷害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 3.關於社會秩序維護法有沒有辦法也可以撤銷?(對方拿鋁棒,我朋友空手)

您好:

1.  若要撤銷緩起訴,須在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緩起訴以前故意犯他罪,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或者不履行應履行的條件或負擔,檢察官可依依第三百五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的規定,將原先緩起訴處分撤銷

2.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一加暴行於人者。二 互相鬥毆者。三 意圖鬥毆而聚眾者。」,社會秩序維護法並無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因此並不會因此被撤銷緩起訴

3.  因社會秩維護法所處罰的都是微罰,所以不會記載於刑事案件紀錄,因此您違反該法的部分不會留下案底或前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珊珊 103-11-09 22:25

很急,關於刑法強制性交罪)妨害性自主

關於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 妨害性自主 
本人因與離婚的前夫吵架時,因為離婚後還是有發生關係,後來有次與他吵架就跑去告他強暴那時巳是離婚狀態,去警局提告至今也過了3個月了,我們也巳合好我也原諒對方了如今和對方巳經合好,想要撤銷,因為很快就要開庭了,雖然是同一天開庭但不同時間開庭,被告是早上,我是下午如果在被告開庭前,若由我(提告人)簽字寫個合解書或是撤銷申請書交給檢察官這樣子可以讓被告免於刑責嗎?真的希望這件事和平結束,

很急,可以請求律師幫忙解答嗎?謝謝

既然已經離婚強制性交在你們雙方而言就不是告訴乃論罪,無法撤告,可向檢察官說明實情以求得不起訴,但可能有誣告問題

珊珊 103-11-09 23:1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離婚強制性交在你們雙方而言就不是告訴乃論罪,無法撤告,可向檢察官說明實情以求得不起訴 ... (恕刪)

但若我們雙方巳經達成和解,

如果在被告開庭前,若由我(提告人)簽字寫個合解書或是撤銷申請書交給檢察官這樣子可以讓被告免於刑責嗎?

謝謝律師

蘇子良 (馬克) 103-11-10 11:20

 由於所告者之罪,建議除和解書外,尚須對檢方表示是法律認知錯誤,或許免於誣告刑責,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0 19: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前夫簽訂和解書,亦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前夫辯護,主張為合意,並無違反您的意願,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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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0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強制性自主為非告訴乃論,故無法撤告,建議 先生委任律師商討如何答辯,避免先生觸犯妨害性自主並避免您觸犯誣告罪。

 

珊珊您好:有關妨害性自主之罪多為重罪應謹慎處理,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已非配偶,所以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二、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是撤回刑事程序還是會繼續進行。

三、這個部分的確是個兩難。

四、還是找個律師擔任你前夫的辯護人協助他比較好。

五、可以確定的是,強制性交罪判得刑會比誣告罪判得還要重上許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3-11-06 15:45

我想請問各大律師

我男朋友因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被羈押了五個月之後轉勒戒

執行勒戒後法官決定撤銷羈押讓他回來!!
回來時案子已經被判決了

日期於103.07.30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第二審於103.10.28上訴駁回

我男朋友想要在上訴上到最高...但是有聽說想在訴上去就要找會寫的律師想訴狀理由才有辦法!
我男朋友不是不服判決....而是想看看能不能延後進去執行!!
想請教各大律師幫我解答! 

 

要能延緩暫停執行,必須要心神喪失、還胎5個月以上或生產後未滿2個月,或是需要保外就醫,不然無法聲請停止執行,但如果案件本身屬於可以上訴三審的話,可以上訴三審方式,延後判決確定時間來拖延執行時間,這部分本所也曾幫當事人處理過,可以來電討論

103-11-06 16:3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能延緩暫停執行,必須要心神喪失、還胎5個月以上或生產後未滿2個月,或是需要保外就醫,不然無法 ... (恕刪)

那可否再請教律師..要是可以上訴三審..那可以大概再延緩多久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上訴理由寫的夠好,三審案件比較多,至少要幾個月,倘若高院已經查證詳細,則可能2~3月就駁回上訴。

 您好:

建議可以找比較有經驗之律師盡量挑出判決有問題之地方

就較有可能發回更審

您可上司法院網站比較就知道律師辦案之經歷了

alvin 103-11-06 14:02

Hi

法律規定改姓只能一次,不然得等小孩20歲

請問有啥辦法可以撤銷當初改姓的結果 ? 

當初會改姓是基於對方家長的承諾而改, 過了幾個月之後,

對方家長不能做到當初所說,所以想要改回...可能嗎? 難道需要上法院?

如果用偽照文書名義, 可行嗎?

 

心煩的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改「姓」的部分沒有次數限制,但是倘若父母沒有辦法協議,則僅能透過法院裁定變更。

2、以「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改「名」才有限制2次的限制

 

林智群 (klaw) 103-11-06 19:05

如果你跟對方約定的內容跟小孩無關,

或維持原來姓氏對小孩沒有負面影響,是不會准許你改姓的 

alvin 103-11-17 11:0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改「姓」的部分沒有次數限制,但是倘若父母沒有 ... (恕刪)

Hi 曹律師,

謝謝回覆. 關於你第一點的回覆跟我認知有點不同.

民法第1059條,規定子女未成年之前,只能有一次改姓的規定. 

以我的狀況是,兒子在出生登記 跟之後各改過一次.所以按照民法已經無法再變更,除非等到孩子成年. 所以想請問,是否有其他改姓的可能 ? 如果有,就太好了. 謝謝

 

alvin 103-11-17 11:1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你跟對方約定的內容跟小孩無關,

或維持原來姓氏對小孩沒有負面影響,是不會准 ... (恕刪)

Hi,

當初協議內容是,如果女方家長要求男方,一個孩子跟母姓.那女方家長必須保證接下來

女方家庭其他孫子都不能再跟女方家裡的姓(女方家都是女兒),簡單來說只能有一個. 

後來因為女方家的另一個女兒(就是我老婆妹妹) ,想要第三個小孩跟母姓, 那等於就是

破壞當初的約定. 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透過法院仲裁更改嗎? 

N.YU 103-11-05 03:20

我已?孩子生父做強制執行,但?方毌親一直打電話

罵我,甚至說如果我執意不撤銷,他們就不負責,不給付,也不讓我查扣,就是躲到底!(我有留証)陳報債務金額故意報錯(少20萬),這樣逼迫我,快瘋了孩子現在處在黏媽媽階段,我要照顧老人,又受災戶……我甚至求他們匯錢給孩子、書信(有留證),他們不理……

可以告遺棄嗎?可以成立嗎?

他們欺負我不能北上,還嗆我告不成……我真的快被他們逼死……

還有其他刑事告他們嗎?求你們教我……

隱居 (勇公) 103-11-05 09:56
第 294 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87 年台上字第 2395 號 要 旨: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項後段之遺棄罪,以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
者,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為要件。
所謂「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係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於
無自救力人之生存有危險者而言。是本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三七七七號判例
所稱:「若負有此項義務之人,不盡其義務,而事實上尚有他人為之養育
或保護,對於該無自救力人之生命,並不發生危險者,即難成立該條之罪
」,應以於該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之際,業已另有其他義務人為之扶助、
養育或保護者為限;否則該義務人一旦不履行其義務,對於無自救力人之
生存自有危險,仍無解於該罪責。

因為你有扶養義務,所以不會構成遺棄

毀損債權罪似乎比較可能構成

若有疑問再請line  ncc101ds聯繫

第 356 條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
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33 年上字第 3339 號 要 旨: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之罪,以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
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為構成要件,若已執行完畢之後
,發生糾葛,自與該條規定未符。
2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24 年上字第 5219 號 要 旨:
上訴人因債務案受強制執行中,與某乙通謀,將其所有某基地另立租契,
交付合同,由某乙向執行處聲明異議,以便隱匿該地,避免強制執行,當
某乙聲明異議之時,正值法院減價拍賣,尚在強制執行程序未終結之前,
且經債權人依法告訴,自應成立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
權人之債權而隱匿其財產之罪。
史蒂芬 103-11-04 10:54
B先生係向甲銀行申請信用卡,隨後積欠卡債未還,B先生為逃避債務催討已失去聯繫多年,A先生為B先生之兄長,兩兄弟共同持有一間房屋B先生於出國深造前,將房屋持分出售予A先生,雙方簽訂協議書並留存銀行本票影本,惟請代書辦理房屋轉讓時係以贈與方式作業。 後續甲銀行進行催收時,因連絡不上債務B先生,故轉向A先生連繫,並表明當初B先生辦理信用卡時,於資料欄上填寫連絡人為A先生,且發現B先生以贈與方式將房屋持分過戶A先生,疑似有脫產之行為(A先生在電話中向甲銀行表示與B先生之房屋過戶係有實質買賣行為發生,但甲銀行並不採信),故擬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並由法院通知準備召開調解庭請A先生及甲銀行,由雙方進行協商清償部份卡債 請問A先生是否應出席調解庭,並出示買賣協議書及銀行本票影本等證明?亦或不理會甲銀行之催收行為,亦不出席調解庭,等甲銀行正式提出告訴時,再將相關證明於法庭上提出說明?

 請問A先生應採行上述何種方式較佳?

應該出庭,否則將來調解不成,進入訴訟後不出庭的話,會依對方所陳一造辯論判決,對a不利,此種撤銷訴訟銀行總是喜歡先提再說,不會理會相關人對動產移轉原因之解釋,本所面前承辦的相同案件幾乎如此,目前應審慎面對該訴訟,建議攜帶資料尋求專業人士意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hris 103-11-02 23:36

前幾天回家時發現自己的床上跟書桌上有鞋腳印,
當下報警了,警察也來蒐證
當天嫌犯知道自己跑不掉,所以去警局投案
當下才發現竟然是同住屋簷下的室友
(PS.是住在同一層,但是是分租房間,幾乎沒看過彼此)
警察也詢問他闖進我房間要幹嘛(他是從窗戶爬進來)
他回答因為沒錢,所以想偷東西,但發現沒有東西可以偷
                                                                               
當下我在做筆錄的時候,警察有問我是否提告賠償
我有提告,但沒損失錢財,所以沒要求賠償
筆錄做完後,才知道是要上法庭的
因為從沒遇過這種事情,所以之後如果我被傳喚的話
我該如何準備?
那如果因為工作沒辦法到場,一直請假可以嗎?
這是可以撤銷告訴的嗎?
我需要尋找律師嗎?

您是告訴人,既已做過筆錄,開庭未必要到場;尤其您未有損失,除非法院有傳喚你作證,否則您可選擇不到庭,僅等候刑事判決。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7: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不願意追究,可以簽立和解書,並且表明本案僅為侵入住宅,且已經達成和解,所以不願意追究。

chener 103-11-01 17:53

Q1..調解庭 可以讓家人一起進去嗎??   謝謝!!

Q2..依我目前的狀況 調解時 我該用什麼態度與對方談判

才有較高的機率 在互不拿對方錢的情勢下 達成和解共識呢?

狀況如下:

 

 

目前

對方告我"傷害"已起訴 

而我告對方"傷害+強制"這兩條 對方也被起訴了

我希望大家都無事就好 希望可以和解  

起先是對方先告我

家人才建議我也該告他  因為他告我主要是為了要跟我?索'錢' (他口頭上有跟我說)

所以家人才跟我說 寧願花錢請律師 也不願把錢花給這種人!

 

主要發生的事情是:  當時我要開車離開去上班

對方故意一直開我車門不讓我離去 要跟我要錢

然後我拉他的手離開車門 他也拉我 最後路人報警 他就開始跟警察說話 我就自行先離開去上班了 然後上班到一半 警局打電話過來 跟我說要去做筆錄

筆錄過程中 他小聲的跟我說 想要他撤傷害告訴 錢拿來

後來開完貞查庭時 感覺的到檢查官在暗示我應該告回去 不然我會冤妄

所以後來我才告他的!! 

現在他被起訴兩條  我被起訴一條 

但依我對對方的了解 他吃軟不吃硬

所以或許調解時 仍要我先付錢 才願意和解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只願意兩人相安無事就好 同時撤銷告訴!!  不想給他錢!!!

 

謝謝 謝謝!!

調解要使成功率提高,原則上分析訴訟和解的利害得失給對方了解,使對方認定和解最符合其最佳利益

沈恆 (沈律師) 103-11-01 19:22

您好!是否可讓家人陪同?要由調解委員決定,調解委員會先確認身分,通常是會允許家人陪同;調解切忌急躁,否則已先立於不利地位,若沒把握,應找有經驗的人陪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1 22:20

 

Q1..調解庭 可以讓家人一起進去嗎??  可以徵求調委的意思,通常都會允許。

Q2..依我目前的狀況 調解時 我該用什麼態度與對方談判

才有較高的機率 在互不拿對方錢的情勢下 達成和解共識呢?既然對方吃軟不吃硬,就跟他分析一下,強調以和為貴,不需要兩敗俱傷都有前科

 您好:

1.通常是可以,除非會影響調解程序之進行,調解委員才會不同意。

2.態度不卑不亢,立場堅定一點,

  讓調解委員協助分析使對方知道他自己比較理虧,而且涉嫌的罪名比較重

  就比較會知難而退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hener 103-11-02 18:39

各位律師

請問 是開庭當天 要進去調解庭之前 在詢問調解委員能否讓家人一起進去就好

還是又要事先申請呢?

調解委員 會幫忙分析 兩方和平最有利呢? 還是委員不會說任何話 必須由我親自分析利害關係給對方聽呢? (我覺得 我說的話 他不會聽 沒拿到錢 他就想辦法鬧到我錢拿出來 因為他吃定我不想有前科 , 因為他自己前科累累已經沒在怕了! 他只要錢! 我該不該讓委員知道他的來意呢?)

一般來說 帶家人進去 是好還是壞呢? 依各位律師的經驗來說的話! (我只想和平解決 但也不想被他索錢)

103-10-30 09:22

我跟對方因車禍已經達成共識要到警局和解,對方也在電話上表示同意取消代位求償撤銷過失傷害告訴,那到警局簽和解書附加上去這些東西,蓋手印就具有法律效應了嗎?還要注意什麼?如果簽和解前她反悔,電話記錄在電信業者那調的到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30 12:39

您好:

1.和解書有明確記載放棄民刑事訴訟權利,則簽約後就生效。

2.對方若在簽約前反悔,除非有取得當時口頭同意之錄音,否則單靠電話通聯紀錄很難證明對方

  確有和解之意思表示。

以上 謝謝

Pearl 103-10-29 13:07

您好,

請問連帶保證人債務債務不履行而需負擔的債務是否有可能拋棄或撤銷?

現連帶保帶人名下的房產已經被拍賣,但仍背負約650萬債務,現在也已經沒有工作了,連利息也已經還不了了,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拋棄的嗎? 現在信用也有了問題,但仍想試試看是否有機會解決。

債務人已經信用破產,和銀行已不往來,也沒有想還錢的心了。

回覆 Pearl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連帶保證人債務債務不履行而需負擔的債務是否有可能拋棄或撤銷?< ... (恕刪)

連帶保證債務無法單方拋棄,能否撤銷需視個案而定,建議得檢具相關資料與律師諮詢,以例尋求解決之道

阿宏 103-10-28 01:34

阿昱(弟弟)代筆

我不服判決,哪天在警察局監視器畫面,是先看到阿字騎銀色腳踏車停他家門口對面(住新北市xxxxxx),

為什麼會變成阿昱竊盜,阿字協助把風,請法官重新調監視器畫面.。

阿昱才會去牽腳踏車

阿昱不會判斷是非,交到怎樣的朋友就被牽著走

請法官撤銷判決

請問這樣寫~很怪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8 11: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撰擬內容恐無法達到救濟的效果,上訴內容必須依據原判決違法不利部分提出反駁,並提出有利證據或是聲請調查證據

2、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歡迎來信或是來電約時間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elody 103-10-24 00:46

事實經過:

在104上面應徵了一個書籍翻譯的工作,案主寫整本書約三萬字,
並把掃描檔給我,我以為就是三萬字,因此就依約好的價錢簽了合約
想不到,我把掃描檔轉為文檔後,竟有六萬字,
我回信給他說這跟當初跟我說的不符,希望能終止合約
但他說我已經簽了合約,就不能終止,必須執行。
合約內容並無寫到字數,但我有把當初的徵人文拍照存證。

 

 

證據(打算寫給案主的信):

您好,

雖然本案已簽約,但因執行內容與您的徵人文相差甚遠。

網頁上標明為約三萬字,且交付的檔案為圖檔,使人不易計算字數,在花費時間轉檔後,發現原稿為五萬多字,明顯與徵人文不符。根據民法第92條第一項以及民法第88條第二項,我得以撤銷意思表示,也就是此合約無效。

 

您提到的是約三萬字,但實際轉檔後卻為五萬字以上,將不真實的事實表為事實,並給的文件為圖檔,使我方很難辨識實際數字,在以簽約為由希望我方接受此合約

 

我方願意簽約是因為您剛開始提到的是三萬字,即便合約內無提及三萬字,契約必須依據合約書、廣告內容做綜合判斷,倘若雙方不以3萬字為限,則我方必須履行,倘若雙方以3萬字為限,則雙方契約並沒有成立。在徵人廣告中您提到了三萬字,因此契約並無成立。

 

您知道字數比原本的多出兩萬字以上,卻用已簽訂合約為由,要我履行義務。

證據如下圖:

 

基於以上主張我請求撤銷我方之意思表示,以及此份合約自始無效。

明日即會將存證信函寄出,以書面撤銷之方式以保障我方權益。

 

 

存證信函

敬啟者:貴司於民國103年10月22日於104外包網刊登翻譯案件,內容寫道翻譯原文字數為30000字,依104廣告以為字數為30000,故接受該要約而與其訂立契約。但使用轉檔軟體將圖檔轉成文字檔,並刪除亂碼之後,發現稿件真實字數超過50000字。雙方就交易上重要之點顯有錯誤,經本人提醒,貴司仍置之不理,顯有明知該錯誤情形欲使本人陷於錯誤之故意,是以今依民法第88條及第92條主張撤銷附件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