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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ment518 103-06-30 21:17

敬啟者,您好:

請問:家人因新工作的要求,需要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但因他目前在緩刑期間(未被法院撤銷緩刑期限至明年七月),若至警局申請上述證明,是否會有記載而無法做為有效的證明?

另外,待緩刑結束(明年七月)之後,再去申請該證明是否會有曾經緩刑的紀錄(前科)呢?

謝謝您的解惑。

Betty 103-06-30 02:07

您好: 我因朋友邀約投資及簽署了一份健身房長期會員的契約書(我未有一份),也辦了個人信貸(股東所識),之後全權交由健身房股東處理所有事。而朋友在拿走我存摺交給股東後,避不見面的行為,使我懷疑有詐,因而對股東提起詐欺罪;對方出面向警方提出了相關簽約資料;案件尚未送交至檢察官那,此時的我能撤銷提告嗎?還是需等到送交檢察官那後才能撤銷?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10:54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罪為公訴罪,無法撤回告訴。

2、本文建議您可以寫陳報狀,表示當初懷疑遭詐欺是因為對方避不見面,如今對方拿出文件,則可證明本案僅為誤會,無須追究即可。

建誠 103-06-29 13:59

請問律師,我已經取得假扣押裁定書,預計下周提存擔保金後,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標的是一間房子。我也有聲請支付命令,想請問,如果支付命令下來 ,對方沒有異議,那我接下來要怎麼進行。是不是正式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假扣押的擔保金如何要回?是要撤銷假扣押嗎?還是~~~~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9 23:45

 支付命令聲請後,若對方無異議,待確定裁定核發下來後,即可據之聲請強制執行,蓋確定之裁定已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故可不須再行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29 23:49

您好!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另,支付命令確定後應先定20日以上期間,催告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若其逾期仍未行使,即可聲請返還擔保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awlaw 103-06-28 18:54
甲(原告)因民事,在一審告乙(被告),一審甲(原告)敗訴,甲(原告)上訴二審,在二審審理中,甲(原告)想撤銷告訴請問 1. 甲(原告)想撤銷告訴是否要有理由? 2. 甲(原告)想撤銷告訴是否要甲(原告)與乙(被告和解才能撤銷? 3. 甲(原告)想撤銷告訴是否要經乙(被告)同意才能撤銷? 4. 甲(原告)撤銷告訴後,一審判決是否仍有效?

有關民事訴訟撤回,您可參考一下以下條文。

民事訴訟法第262條
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
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
以言詞所為訴之撤回,應記載於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
訴之撤回被告於期日到場,未為同意與否之表示者,自該期日起;其未於期日到場或係以書狀撤回者,自前項筆錄撤回書狀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
 
民事訴訟法第263條
訴經撤回者,視同未起訴。但反訴不因本訴撤回而失效力。
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
 
民事訴訟法第264條
本訴撤回後,反訴之撤回,不須得原告之同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6-28 22:29

您好!訴之撤回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和解,但應經乙的同意;在二審撤回,視同未起訴,因此一審判決也就失效,且撤回後不得再提起同一之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凱凱 103-06-27 13:37

請問已經跟對方在法院和解和解答應一個月賠賞5千元直到滿5萬元

刑事部分會在3個月自動撤銷,

過了一個月多檢察官電話來給我說:因為案件拖太久無法銷案要我在去開一次庭改緩起訴要求我開庭賠賞對方幾萬塊錢讓他們撤銷告訴,

但我工作月薪少沒存款,去開一次庭還要花4千元座飛機費用跟車費

請問這是不是檢察官自己的問題?還是我一定要接受檢察官的條件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7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該是檢座之問題,

然為求印象好,仍建議您前去開庭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27 23:20

您好!刑事沒有三個月自動撤銷這種事;既然已經和解,若是告訴乃論罪,您應該於和解時就要求告訴人立即提出撤回告訴狀,只要檢察官收到撤回告訴狀,就只能不起訴處分;但若是公訴罪,您可考慮接受緩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凱凱 103-06-28 20:0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用分期方法對方不願意馬上撤銷,不是公訴只是小車禍轉彎車為讓直行車!謝謝您

雨笙 103-06-27 07:35

我上禮拜在露天拍賣下標一件商品 (面交

後來因為逼近考試 不用常用電腦/出門

下標後三天就跟她表明我沒意願   等考完在上專櫃買新的就好了

也提出了修改訂單 要取消交易

但他都 不會回覆讓我取消

因為我得停用電腦了 才想說   盡量早點解決這事情

後來看到棄標  感覺跟取消交易差不多

就是要紀負評也是記在我這裡

後來他對棄標很不滿  說明銘是我不買卻又惡意投訴

可是我去查了以後有差 也幫她撤銷

他說要用悄悄話跟LINE紀錄去爭取他的權益

我會被提告嗎?

想請問一下    在悄悄話以及LINE 裡面對有點激動

有點質問的感覺  這樣會被告

另外想請問一下有關威脅的條例

雨笙 103-06-27 19:24

請問  我在 討論區發問  有版友回我可能會告妨礙名譽   妨害名譽    這兩個是什麼意思

 

索求民事賠償大概多少?

雨笙 103-06-27 21:22

1.造謠者有意圖散布於眾
2.你認為已經毀損自己的名譽
3.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是不實捏造的,或是真實的但涉及到私德。

這些是我google到的東西  可以請問一下  我的行為真的有觸犯到嗎?

棄標撤銷結案  沒成立  他也沒被記棄標  負評 

應該不會對他的名譽造成影響吧..

你認為已經毀損自己的名譽了  這條 我是真的不太懂了

如果他  主觀認為 就成立了嗎?

Ina 103-06-26 13:55

我在yahoo拍賣買了東西,但在下標後的隔天我告知賣家,我要取消訂單,因為我已經不需要這樣東西了,賣家告訴我商品已寄出無法取消。

但是我沒去取貨,賣家卻告訴我說"買家超取未履行取貨(因運費都是先幫您支付的)~加入棄標處理並且列入永久超商黑名單,另外向露天第一時間檢舉!並通報請警方.保有法律追訴權(買家您下標訂購都有紀錄.同意且填寫)~如有誠意解決.請先賠償運費65元,我們將幫您做取消黑名單記錄並撤銷法律追訴"

 

請問 他真的有權力可以這樣做嗎? 我真的有義務要賠這運費 不然會被他告嗎?

凱凱 103-06-25 23:24

請問已經跟對方在法院和解和解答應一個月賠賞5千元直到滿5萬元

刑事部分會在3個月自動撤銷,

過了一個月多檢察官電話來給我說:因為案件拖太久無法銷案要我在去開一次庭改緩起訴要求我開庭賠賞對方幾萬塊錢讓他們撤銷告訴,

但我工作月薪少沒存款,去開一次庭還要花4千元座飛機費用跟車費

請問這是不是檢察官自己的問題?還是我一定要接受檢察官的條件呢?

小婷 103-06-24 11:19

我想請問的事情是我要告我哥棄養母親該先去哪裡告,還有棄養罪告下去還可以撤銷嗎?

阿恩 103-06-16 20:56

證人傳票收到已經過開庭日期.我該怎麼辦

2013年傳第一次證人庭當時有去.2014年傳第二次證人庭未到場

請問各位律師:小弟現在該怎麼辦?是等履傳嗎?還是等拘提?

本人目前執行緩刑中...    這樣會被撤銷緩刑嗎?

 

您好,建議您盡速和傳票上記載的書記官聯繫,並說明未到原因,亦可委託專業律師具狀說明未到原因,以維護您的權益,另證人開庭未到不會影響緩刑

阿恩 103-06-16 21:50

 今天打電話給書記官.不過是他同事接聽

書記官同事說:叫我寫封平面信寄至法官

不過想想開庭日至今已經過了1個禮拜了!

這樣會不會太晚

距離開庭已有一段時間,建議以具狀方式詳細說明未到理由,並承諾未來都會到庭,較為正式,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6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向該股書記官說明或具狀至法院說明相關情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6-15 03:00

我先生被之前的女友(當時只有14.15歲)控告妨礙性自主

經一審判決一年六個月

不服判決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的判決下來

 

主文:

原判決撤銷

(ooo)對十四歲以下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ooo)其餘被訴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部分,均無罪。

 

再來就是判決文的內容 證據能力 發生經過那些..我就不附上了

最後一段

 

原審認為被告犯行明確(33罪),而予論罪科刑,固非無見。

被告成立犯罪部分,原判決未特定之被告知犯罪時間、地點,

事實之認定,容有疏漏:就被告其餘被訴犯嫌不能證明部分,原判決予以論罪科刑,

亦有為合。被告就有罪部分提起上訴,仍執前詞否認犯罪,固無理由,惟就無罪部分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則有理由,而原判決亦有上開可議之處,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

爰審酌被告明知A女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對於男女關係及性自主權之觀念尚未健全發展,

仍對之為性交行為,對於A女身心及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且未取得A女及家屬原諒,兼衡被告為高中肄業之教育程度,與A女為男女朋友,發生性交行為並未施以不當手法,且當時已為A女之父之悉被予容忍等一切情狀,就被告所犯上開二次犯行,各量處有期徒刑四月,並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刑法第50條雖於102年1月23日公布施行,惟被告所犯係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上開被告行為後法律變更,與被告犯行並不生利與不利之問題,自毋庸為新舊法適用,附此敘明。被告犯罪不能證明部分,本院撤銷原判決,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以上,我想請教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看不懂 ..

不能易科罰金 ,那這樣可以申請易服社會勞動議嗎?

如果可以高等判決的要去哪申請 ?

是要等到收到執行單 還是 ?

 

 

請解救無知的我 

 

103-06-14 16:56

我先生被之前的女友(當時只有14.15歲)控告妨礙性自主

經一審判決一年六個月

不服判決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的判決下來

 

主文:

原判決撤銷

(ooo)對十四歲以下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ooo)其餘被訴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部分,均無罪。

 

再來就是判決文的內容 證據能力 發生經過那些..我就不附上了

最後一段

 

原審認為被告犯行明確(33罪),而予論罪科刑,固非無見。

被告成立犯罪部分,原判決未特定之被告知犯罪時間、地點,

事實之認定,容有疏漏:就被告其餘被訴犯嫌不能證明部分,原判決予以論罪科刑,

亦有為合。被告就有罪部分提起上訴,仍執前詞否認犯罪,固無理由,惟就無罪部分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則有理由,而原判決亦有上開可議之處,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

爰審酌被告明知A女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對於男女關係及性自主權之觀念尚未健全發展,

仍對之為性交行為,對於A女身心及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且未取得A女及家屬原諒,兼衡被告為高中肄業之教育程度,與A女為男女朋友,發生性交行為並未施以不當手法,且當時已為A女之父之悉被予容忍等一切情狀,就被告所犯上開二次犯行,各量處有期徒刑四月,並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刑法第50條雖於102年1月23日公布施行,惟被告所犯係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上開被告行為後法律變更,與被告犯行並不生利與不利之問題,自毋庸為新舊法適用,附此敘明。被告犯罪不能證明部分,本院撤銷原判決,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以上,我想請教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看不懂 ..

不能易科罰金 ,那這樣可以申請易服社會勞動議嗎?

如果可以高等判決的要去哪申請 ?

是要等到收到執行單 還是 ?

 

 

請解救無知的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二審判決,可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再提起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ric 103-06-14 15:48

事實經過: 之前車禍提告 過失傷害 已經開過偵查庭 中間已經兩度談和解 但無結果 一次是在偵查庭之前 一次是之後再調解委員會

初步研判表示: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行,以致人受傷

車禍發生其實大致如下:一月初 我從購物中心機車出口出來(出口跟外面道路成直角)當我出來時,道路旁邊停滿了在汽車停車格的車子,導致我看不到左向來車,又因為左邊為紅燈,我就緩緩的前進,車頭剛超出停車格的車子時,發現左邊有來機車 閃避不及,對方車頭撞到我左側機車側身,雙方車子都有毀損,都有輕微的外傷(我是左小腳擦傷瘀青,對方是雙腳膝蓋擦傷,胸口疑似放到自己龍頭),當下旁邊就是警察局,報了案,叫救護車把對方送到馬偕醫院,到醫院時,關心了對方傷勢,有問了護士,對方暫時只有外傷,胸口疼痛是因為撞到暫無大礙,在看後續觀察,就個自做完筆錄各自回家。

近日收到士林檢查署起訴書 大概 提下重點以及法條

上列被告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任應提起公訴,.......

犯罪事實:

(1)  ......省略(就是描述 車禍發生過程)等等

(2)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之傷害罪嫌。....(省略)
,此舉已合於刑法第62條前段所定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自首而接受裁判之要件,請審酌依
該條規定減輕其刑。
(3)依刑事訴法1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所犯法條:刑法第284條第1項

我的問題是:

1. 可以大概我跟我解釋一下 法條的含義 以及 訴訟的流程?我接下來就是等法院通知開庭?

2. 這種案子法院通常會怎處理?很嚴重嗎?

3.有必要請律師嗎?我好像不符合法扶可提供免費律師的資格。

4.再調解委員會時,委員說這擺明百分之百都我的錯? 真的是這樣嗎?我知道車禍過失主因在我因為我沒有讓幹道車輛先行,但是我認為車禍會發生沒有說一定都是哪一方完全錯吧?,因為車禍發生時,我是有要做閃避以及煞車的動作,對方完全沒減速也沒煞車,導致我被他撞到對向車道,他自己也因為沒煞車的關係,因為慣性的關係身體往前傾導致膝蓋?地,胸口撞到龍頭,也不知道他當時有沒有往正前方看,車速也沒有過快?

5. 現階段還可以跟對方和解 請對方撤銷告訴嗎?還是說先等開庭後再說?

還是能先和解和解?


第一次 和解是私下約在警察局談 因為對方提出的金額跟我願意賠的金額 差太多(對方開10萬 我說2萬)對方聽到馬上走人

第二次是在調解委員會 中間互相提高以及減少金額 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一開始對方還是堅持10萬(這邊對方分成三部分 醫療費(有收據大概1萬 就衣些甚麼中醫診所的,推拿的等等的  ) 修車費(5千) 再來是工作損失

(這是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他說他受傷導致無法工作 一次請假50天(證明是一張紙上面寫從幾號到幾號 有蓋了類似公司大小章?) 然後 一個月可以收入6.7萬以上(對方是大陸籍女子 沒有身分證 沒有工作證明 沒有勞保 沒有薪資證明 只有薪資袋)

我覺得不合理得地方是 對方受的傷 根本沒那麼嚴重到要一次請到50天休假 (他有拿出後來馬偕給他的診斷書:胸部閉鎖性骨折)他沒開刀也沒住院,如何去證明他的傷真的需要休息到50天?受的傷真的無法讓他工作?,再來 薪資損失方面 對方無法證明。

經過不斷的協商,我願意提出4萬5當作相關賠償以及協助對方申請醫療費部分,但是對方只願意降低到8萬,導致調解破局。

但是現在  再調解後幾天 對方傳訊息來 願意跟我和解 但是金額部分希望我能再高一點。

想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回應或著做甚麼樣的因應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被起訴,則接下來即會進行法院審理程序,但只有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基本上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所以您仍應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才能避免遭受刑事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Eric 103-06-14 17:0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恕刪)

就對方提出的金額實在太不合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您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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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武 103-06-11 09:34

我與他前妻交往,但我是不知道她已經結婚的情況下與他前妻有了小孩

這中間當事人都知道

今年年初我到當事人家找尋我的小孩下落

我小孩在他那

而他們也同意我把小孩帶回來

但過幾個月

他們卻要我付之前的養育費等等

而且他們已經到警察局告我妨礙家庭

這樣我真的算妨礙家庭嗎?

 (PS當事人說已撤銷告訴,但警察打來說要有書面和解才行?)

 

順便問一個問題  生父認養要在2歲前處理好嗎?

不然要等到小孩滿20歲才行嗎?

周志吉 (周律師) 103-06-11 10:08

 台端文中所提,如果已和解,就提出和解文件並要求對方撤回告訴,另關於小孩生父認領問題,因涉及事實需詳細了解,故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指教。

順祝日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小孩有可能仍推定他們夫妻之婚生小孩,所以您要認領,也需先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後,才能辦理認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1 22:43
您好!認領子女並沒有時間限制;您所提應是對方否認子女的時間限制,對方必須在二年內提否認之訴,或等小孩20歲以後在二年內由小孩提否認之訴;否認對方的父子關係後,您才有認領的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1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知道對方已婚之身分,似不構成妨害家庭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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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晴 103-06-04 16:23

我先生在我生產做月子請育嬰假在娘家顧小孩時告我沒履行同居義務, 說什麼都不願撤銷, 後來調解庭上卻撤銷, 請問以後會不會又用此再告我? 如果我當初沒簽名是否可以讓撤銷不成立呢?

告是他們告, 然後冒著大風大雨勞師動眾又精神折磨的去, 結果說撤銷, 真的把人當猴子耍, 對於這種人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4 18: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撤銷刑事告訴,即不得再對您以同樣之事由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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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以言詞所為訴之撤回,應記載於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訴之撤回被告於期日到場,未為同意與否之表示者,自該期日起;其未於期日到場或係以書狀撤回者,自前項筆錄撤回書狀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訴經撤回者,視同未起訴。但反訴不因本訴撤回而失效力。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本訴撤回後,反訴之撤回,不須得原告之同意。」分別為民事訴訟法第262條、第263條、第264條定有明文。

是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又其在言詞辯論前撤回訴訟者,無須被告之同意。且本件原告在終局判決前撤回訴訟,原則上並無禁止其提起同一之訴的效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如 103-05-27 14:01

您好:

我想詢問我老公在公會投保勞保,本來是有從事與投保的單位相關工作,但因為生意不是很好,所以去外面打工(從事消防臨時的工作),但在消防工作那裡不小心受傷,(受傷是正在工作)。想請問的是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申請勞保職災???

附註:

 1.有詢問勞保局說如果是在工作時受傷是可以請領職災的。

 2.但投保的公會那邊告知,因為您是從事不相關的行業,所以請領會有問題,而且會撤銷你在那投保的年資。

我想問的是到底可不可以申請勞保職災???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勞保聲請相關職災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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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配偶從事與投保單位不同的工作勞保局那邊無法申請理賠

2、屆時您的配偶必須向消防公司請求因為沒有投保而無法請求職災給付之損失。

3、本文建議您還是可以跟勞保局申請,遭拒之後,再向該消防公司請求給付。

 

子平 103-05-25 14:18

請問律師們:

1.當我們收到稅務機關之強制執行命令時,我們如果要打行政訴訟,必需經過訴願之先行程序,才能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訴訟)嗎?不能直接提起撤銷訴訟嗎?

2.若原本是要提起撤銷訴訟,誤提起確認訴訟,依法條是會轉到訴願管轄機關,但我們5年後才提起這個訴訟這樣還有效嗎?

3.如上,到底,我們要請求行政法院撤銷行政命令沒有經過復查、訴願,這樣會被駁回嗎?

4.當我們是要提起撤銷訴訟,卻誤提起確認訴訟會怎樣呢?

拜託律師們~有點急,懇請回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4: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稅務爭議,應先提請複查、次訴願、再行政訴訟,若未經複查,即提訴願將會駁回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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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103-05-25 14:5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稅務爭議,應先提請複查、次訴願、再行政訴訟,若未經複查,即提訴願將會駁回之 ... (恕刪)

若未經過複查、訴願之程序,便提起行政訴訟,是否也會被駁回。

子平 103-05-25 14:57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們:

1.當我們收到稅務機關之強制執行命令時,我們如果要打行政訴訟,必 ... (恕刪)

 如果是繼承稅金,還是要經過複查、訴願等先行程序,才能提起行政訴訟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符合先行程序,逕提行政訴訟,亦會遭駁回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經進入執行程序,則可能需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才能暫緩執行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客戶專線:0937-182-635 

103-05-22 19:31
先謝謝這網站跟眾位律師 因我白天需要上班沒法親自去法院申請免費律師諮詢 所以只能在這網站上詢問  謝謝  情況是這樣 民國88年間奶奶在代書事務所定契約財產契約沒到法院公證也沒律師見證由代書代筆 契約內容是將一塊地分割成4塊 分別贈予叔叔 大姑姑 二姑姑 我 我是孫子契約成立時我只有10歲我的父親在80年間就死亡 其契約內容就是要輪流居住扶養 每人3個月 該契約成立土地過戶後過了數月大姑姑又與奶奶在代書那邊訂兩人私約 契約內容大姑姑拿錢出來買當初奶奶贈與給大姑姑的那塊土地 在大約90年 二姑姑無條件將土地過戶還給奶奶 之後奶奶又將二姑姑還他的土地過戶給我並沒有簽訂契約  現今103年奶奶以我從88年訂契約完後就沒有依照契約內容行扶養之行為 要我歸還土地代書也說孫子扶養義務要跟著父親所以我有扶養義務  情況如上 我為這事很煩惱 也特地去買六法全書來看 想請問律師  一.奶奶說我從一開始88年分完土地之後就對他不聞不問也沒依照契約扶養她 姑且先不論我是否有扶養她 這情況是否符合民法第416條之2 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這法條是否能成立??  二.奶奶說還要告我沒扶養她 但是我是孫子是二等親 而她的子女是一等親子女扶養能力這情況下我可否依照民法第1115條 直系卑親屬,以親等進者為先 這樣是否成立???  三.因奶奶在分財產契約成立後數月又與大姑姑兩人私訂契約說大姑姑那塊土地是買賣行為 這私訂契約行為不就抵觸到當初分財產契約嗎?? 當初分財產契約是5人共同簽訂 如契約變更異動那也是需要5個人共同協議吧??不然對其他3個簽訂契約的人不就很不公平  這情況下當初奶奶分財產契約還具有效力嗎???  煩請熱心律師照我敘述的情困下為我解惑  感激不盡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該契約之有效性是值得懷疑的,若該契約有效,但您奶奶的撤銷是否有效,仍需進一步去了解,且該分土地是否已經有登記,也應先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應先確認當初之贈與契約如何約定,您是否附有相關扶養義務,若贈與您所附之條件即為撫養奶奶,您若未履行該條件,即有可能遭撤銷贈與之;惟姑姑及叔叔依法律規定,亦有扶養奶奶之義務,若其拒絕扶養,可請求對方支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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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傅 103-05-22 11:26

各位律師

想請教個問題,我101年3月份酒駕緩起訴兩年,罰款45000,之後102年10月再次酒駕被判貳月得易科罰金,今收到第一次緩起訴撤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這樣會再被判什麼??不是一罪不二罰??

阿皓 103-05-16 23:25

我想請問 

之前我有被抓到吸食二級毒品 後來被判戒癮治療 

後面緩起訴期間  我又被抓到吸食K他命 

請問接下來我可能會被撤銷緩起訴 或是怎麼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事訴訟法法第253之3條規定:被告緩起訴期間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一、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二、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三、違背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一項各款之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檢察官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及第253之2條規定:檢察官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吸食K他命為三級毒品,僅有罰金或上毒品講習課程之處罰,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規定,非有期徒刑之罪,似不會撤銷之,但若您有違反第253條之2之規定時,即有可能遭撤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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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WIE 103-05-16 17:33

你好, 我的公司想要出一份免責同意書給放本司廣告的公司負責人,但不想付錢資詢, 我自己打了一份, 可以幫忙看看有沒有問題嗎?

 

免責聲明及公眾責任承擔同意書 

 

        本司_________於__年_月_日開始使用xxx之室外太陽雨傘。本司對於因使用該傘而導致本司人員現在或未來可能的任何損失、傷害、受傷或死亡,願意放棄、免除、撤銷任何之索賠。本切結書將免除xxx之所有人員與本司使用上述雨傘相關之法律責任,即使該法律責任是因前述人員的失誤或疏忽所造成的。

        本司瞭解該傘可能帶來的實質危險或風險。如使用該傘時的任何情況而導致第三者受到任何損失、傷害、受傷或死亡,本司須承擔xxx所面對的索償及要求,免除對上述有關人員之責任

        本司瞭解並同意上述聲明,如有任何法律責任,一切由本司承擔,概與運通泰財務有限公司無關。

        本司已仔細閱讀此同意書,並且徹底瞭解其內容。

 

 

簽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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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5 14:22

我收到民事庭通知書, 有些問題想問, 請幫解惑.

案由: 撤銷贈與行為及塗銷所有權轉移登記

期日種類: 調解

說明: 我被我姊贈與土地持份, 現被銀行告有詐害債權之情形, 請求塗銷當初的所有權轉移登記.

我當年確實不知我姊的財務狀況, 想說她無婚姻子女, 財產將來無人繼承, 所以接受贈與. 但目前銀行起訴書說, 其贈與日期在繳卡款最後日期之後, 且之前已有逾期還款之狀況.

過幾天就要去調解室報到, 因為我覺得打官司勝算低, 而且影響我原有持分土地的運用, 所以我傾向於調解時, 接受對方要求的"塗銷所有權轉移登記", 撤銷贈與, 請問如果我這樣做, 就算結案, 不需訴訟了嗎?  或是對方會因為我的退讓, 落實我"詐害債權"之罪,  而另外告我嗎? 例如告我 "侵害債權"之刑事告訴.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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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你不知情  應該不容易成立刑事侵害債權罪  2. 如果民事部分你願意和解  當然對方達到他的目的  案件就會結案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這不會構成犯罪,但對方要撤銷贈與必須在知悉開始一年內或發生贈與十年內為之,所以你可以注意有無時效問題。另外,建議你可以現在就把土地賣掉,對方也無從撤銷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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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103-05-16 15:38

生平第一次收到法院邀請函(通知到庭), 難免緊張,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專業回覆, 小弟收穫不少,再次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侵害債權之故意,刑事似應不會成立該罪;再就民事部分,對方亦須證明您姊姊有詐害債權之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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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游 103-05-15 09:12

律師你好我因被人控告傷害已經有開過簡易庭,兩方有當庭和解,對方也有當庭撤銷告訴,可是如今還收到檢察署寄來簡易判決處刑書,請教律師我該如何應對!感謝

 

法律小學生 103-05-15 09:35

大大你好:基本上你收到地檢署的簡易處刑判決書

              就是代表已經被起訴了 未來勢必會有判刑的問題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協助朋友,成功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至法院,說明您已與對方和解,對方亦願意撤回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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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圓 103-05-14 20:58

我公公因中風,需臥床,可以對談,無法寫字、下床。有天,大哥跟婆婆說,想要拿公公的一分土地貸款貸款後的錢要付公公的醫療費,若是貸款成功會將支出的收據明細列出給大家知道,婆婆就把公公的個人印鑑章及身分證拿給他。不料大哥私下把公公的所有土地過戶給自己及二哥,唯剩下房屋及此土地權狀未過戶,因所有權狀在婆婆身上。幾個月後,大哥又私自至地政所辦理房屋及此土地權狀遺失補辦及贈與,收贈者為他本人,經婆婆問過公公後才知,公公不但不知情,也並未同意將此土地過戶給他,婆婆大怒至地政撤銷駁回,因此房屋及此土地仍保留(所有權者為公公)。經過幾個月,婆婆收到通知單,表示大哥已把公公的農保退掉,共34萬全拿走,此事公公竟也不知。婆婆欲拿回公公的身分證及印鑑章,大哥卻不給,大哥利用這些東西把公公的老人年金、土地、農保占為己有,且沒有一項是公公允許的,我婆婆也都是收到通知單才知道這些事,近日大哥威脅說要把這家及此土地權狀拿走,婆婆很害怕,接下來我們該做什麼反擊,才能替婆婆留下他唯一和公公一起辛苦蓋的房子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5-14 21:12

可對大哥提起偽造文書告訴。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建議你們要提告侵占偽造文書,這樣才能保障你的權益,至於過戶你不用擔心,印鑑在你手上的話,他們是無法過戶的,你們要下定決心提告,才能保護家人。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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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5: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您大哥二哥提出刑事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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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4 19:30

我收到民事庭通知書, 有些問題想問, 請幫解惑.

案由: 塗銷所有權轉移登記

期日種類: 調解

說明: 我被我姊贈與土地持份, 現被銀行告有詐害債權之情形, 請求塗銷當初的所有權轉移登記.

我當年確實不知我姊的財務狀況, 想說她無婚姻子女, 財產將來無人繼承, 所以接受贈與. 但目前銀行起訴書說, 其贈與日期在繳卡款最後日期之後, 且之前已有逾期還款之狀況.

過幾天就要去調解室報到, 因為我覺得打官司勝算低, 而且影響我原有持分土地的運用, 所以我傾向於調解時, 接受對方要求的"塗銷所有權轉移登記", 撤銷贈與, 請問如果我這樣做, 就算結案, 不需訴訟了嗎?  或是對方會因為我的退讓, 落實我"詐害債權"之罪,  而另外告我嗎? 例如告我 "侵害債權"之刑事告訴.

 

 

阿華 103-05-14 18:19

想請問一下  

我今天收到緩起訴撤銷的通知

由於2月去觀護人的驗尿 有一次陽性反應

觀護人說  我在松德院區的驗尿結果都是一切正常

 

這樣有可能跟檢察官說情嗎???

希望各位律師的幫忙

 

請主動與我聯繫

法律小學生 103-05-14 21:49

大大你好 看起來是驗尿出了問題 這應該還有爭執的空間

             不過一定要注意時效性  趕緊處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驗尿結果之正確性及準確性嘗試加以爭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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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law 103-05-14 17:11

請問

甲因被以刑法起訴, 而甲無任何前科, 也向乙承認道歉, 法官已給予緩刑, 緩刑已超過一半, 請問甲與乙因另民事訴訟中(與前案無關), 如甲不承認並表示當時是為了緩刑才承認, 是否會被乙要求撤銷緩刑? 法院是否會撤銷緩刑?

 

您好,除非被判刑緩刑才會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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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不會因民事案件而撤銷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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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 103-05-11 17:04

債務人13年前以贈與方式將名下動產過戶給配偶及子女,因為已經超過撤銷期間,我可否對受讓人提出不當得利,要求受讓人賠償受讓部份的不當得利以抵債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當得利時效為15年,可盡快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你與他債權債務關係有幾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Emily 103-05-09 09:37

去年有一家建設公司跟我們談都更改建的事情, 我們在簽都更同意書之前, 有在一家代書那簽一份協議書(內容大該為之後拿到的坪數跟公設比), 建商同意代書費用他會支付, 但後來建商都沒有支付, 我們後來去代書那要把那張協議書拿回來, 並支付費用, 但代書說他不收錢, 就當作沒這回事, 可是我們同意書已簽給建商, 但沒有那張協議書, 我們以後要怎麼維護我們的權益阿?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跟代書把那協議書拿回來?

 

另外我們要怎麼跟建商維護我們的權益呢??

==> 都更同意書 建商已交到都更處了, 我們有寫信去都更處請求撤銷同意書, 都更處說要開審議會討論

 另外關於協議書部份, 之前關於有保密原則, 所以雙方都同意雙方的協議書都放在代書那, 現在代書說不收此費用也當作沒此件事, 我們拿不到協議書, 我們有什麼辦法可以請代書把協議書交出來嗎??

 

律師對於都更頗有研究,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0912567368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應先確認該同意書現在到底在何人手上,才能決定後續向何人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確定同意書於建商手上,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建商限期返還該同意書,並說明因建商違反雙方契約之約定,主張解除雙方之契約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還是先確定契約書在誰身上  再向對方請求返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pei 103-05-06 00:11

您好,想請問動產買賣問題:我們在102年10月買了一間公寓大樓,後來因為長輩不喜歡我們住高樓層,認為家裡有年幼孩子,比較危險,加上風水老師也說這間房子不適合我們,但是已經裝潢好了,想說如果要賣的話,就先別全家搬進去住,怕孩子弄壞裝潢,所以我們就是在考慮要賣之前偶爾去住一兩天。今年四月初決定要賣,卻接到前屋主打電話來說我們當初跟他買時,說要自住,結果都沒搬進去住,現在又要賣,一直說我們是投資客,說當初是我們以自住為理由,要求我們降低價格,使他誤信為真,現在要我們以後來賣出的價格跟他當初賣我們的差價的一半歸他,不然就對我們提出民事訴訟:民法第88條第二項動機錯誤以及第92條被詐欺而定約,依民法第90條及第92條得主張撤銷契約退還買賣價金。他之前一直打電話騷擾,我們現在又收到存證信函。我們當初跟他買也是高於行情,但是想說我們都蠻喜歡的,是自己要住的,沒差。現在我們想賣了,也是有參考最近成交價格,而且我們還有裝潢,當然賣得比當初的價位高。請問現在他寫存證信函來,我需要回覆嗎?他之前電話中一直說要告我們,請問這樣構成騷擾行為嗎?而且他知道我們家住址,我很擔心他會傷害我的孩子!!謝謝您的解答!!!

當初您買這間房屋有訂此契約嗎(自住)?對方之舉動已顯有不當之疑?您要審慎以對,又,此網屬公共論述,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公開表示意見,為了維護您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簡介』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當初您們無特別約定,則您們自得處分該房地,所以對方的主張並不一定有理由,而存證信函並不一定要回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存證信函可不予理會,至於對方欲提告也不一定告的成,您無須擔心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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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沒有具體列在契約書內容成為契約條件  那當初為什麼要交易的原因  都是動機而已  應該不會有詐欺或是錯誤的情形  2.你可以不用理會對方  等他提出訴訟再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詐欺應以為法律行為時是否涉有施以詐術為斷,本件依您所述,確實是本於購買自住之意思而為承買,僅因其後情事有變才改變計畫,自不因此事後之狀況即可認為買賣當時您有任何施以詐術之情形,何況自住與否,實與系爭買賣契約內容全無關連,如何構成詐欺,恐怕亦難以說明,再者,賣方降價涉及其內心動機,基本上亦不構成意思表示之內容,其欲以民法第88條意思表示錯誤為由主張撤銷意思表示,於法亦難認為有據。另就其主張而言,依法應由提告之一方負擔舉證責任,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對方提告法律上恐怕也討不到便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38

 既然已經過戶,你要不要賣,用什麼價格賣,對方無法過問,若對方再騷擾,建議報警處理

Jeremy 103-05-05 17:18

我方直行、對方由對向左轉發生擦撞,雙方酒測結果皆正常,車禍現場我方機車已過一半路口,對方汽車位置於超過停止線且過雙黃線。因在場員警提出自己的判斷說我方責任較大,當下因緊張且害怕而與對方在派出所簽下和解書,但因賠償金額與我方實際財損金額相差甚遠,且簽和解書當下並未收到對方任何賠償金,和解書上也未註明償還期限。想請問:

1. 有沒有撤銷和解書的可能?(對方未履約、民法738條「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對於重要之爭點有錯誤而為和解者。」)

2. 和解書註明了「我方放棄刑、民事告訴權」,但因告訴權屬公法上的權利,此項是否具有實質效力?

3. 和解書上未註明任何違約條款,撤銷和解書會有甚麼問題嗎?

4. 若選擇且能夠撤銷和解,那麼接下來的處理程序會是如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7:47

您好!您必須證明有正當事由才能撤銷和解契約;若在警局和解時曾告訴警員放棄刑事告訴且記筆錄,就不能再提告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remy 103-05-05 18:0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必須證明有正當事由才能撤銷和解契約;若在警局和解時曾告訴警員放棄刑事告訴且記筆錄,就不 ... (恕刪)

您好
在警局和解時警員未介入,且車禍時做的筆錄並未提及放棄刑事告訴,除了那份並無他份筆錄
撤銷和解契約的正當事由是指?對方未履約支付賠償金這點應該是對方要提出我方收據證明已給付不是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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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103-05-05 16:20

敬啟者: 
台端於民國94,95年為XX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附件一),本人為XX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本人於94.11.20苗栗地方法院94執良字第XXXX號強制執行動產,法院明文禁止XX公司對該動產設定動產擔保交易登記(附件二),95.12.4撤銷查封(附件三),經103.4.30向新竹科管局查閱資料,台端於強制執行期間94.11.1設定動產擔保予YY實業有限公司(附件四),恐有刑法第 356 條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請於十日內協調處理,特函告知,希勿自誤為禱。

如需律師協助修飾你的存證信函,為了維護你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先釐清您發此封存證信函之意義與目的,再對內容做修正調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依您所述情況而論,其損害債權罪之刑罰權已因超逾追訴權時效五年期間而歸於消滅,故存證信函可以試著寄看看,但對方若去找律師應該很快就可以看出這沒有什麼威脅性,從而對方未必即會出面理會。

94年修正前的刑法第80條(於95.7.1新法施行前有效)
追訴權,因左列期間內不行使而消滅:
一、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二十年。
二、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年。
三、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五年。
四、一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年。
五、拘役或罰金者,一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刑法第356條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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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5-05 07:25

我因為毒品的案子 第一次開庭時本來是要勒戒 由於我是初犯 我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獲准 接著我就開始療程 現在卻又收到法院傳票 我去開庭 另一位檢察官說我聲請的戒癮治療沒過   所以我還是要去勒戒  但是我並沒有觸犯緩起訴相關規定裡的規範 我也很確定我是初犯 是符合申請緩起訴的條件

我已經看了3個月醫生 而且我期間也沒違反規定 現在又要我去勒戒 {我已經開完庭 我目前是請假中} 我想請問 我符合申請緩起訴的條件 那為何又被撤銷 ?? 那我段時間花了一萬多看醫生不是白花了 我沒有違反規定 也符合條件 她們可以任意這樣撤銷我的緩起訴嗎 ?? 像我這情況 我可以提出再議嗎??

那我提出再議 是要寫什麼狀??

小弟已經去開完庭 檢察官就是要我去勒戒 我目前是請假中

 開庭前我有致電書記官 書記官是說高檢撤銷的原因 好像是當初因為已經裁定下來了 所以他撤銷緩起訴聲請  那我是不是可以主張相關法令程序流程出錯 不能由我來買單呢? 因為履行我正在緩起訴的判決 並且我沒有違反規定 程序上的錯 不應該就這樣要我照單全收不是嗎?? ?那我要提出再議我要找誰呢 也是跟向目前這位檢察官提出嗎??

 還有一個疑問 我並沒有收到高檢撤銷通知 他這次寄來的傳票 上面也是寫著執行勒戒觀察 這樣程序不是不對嗎?? 因為這樣變我要直接去勒戒 我不能提出再議的聲請了 不是嗎 就等於第一庭的檢察官沒叫我去看醫生 我花的錢也是白花的 我只能認了  這樣真的很不合理

要我去看醫生的也是檢察官 看了快一半的療程了 才說撤銷 而且我並沒有違反規定 我真的很無言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們 給我點建議 讓我知道該找誰提出再議

 

你的案子需要委請律師閱卷,才能得知問題在哪裡,(申請閱卷要有律師資格者才可以)。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事訴訟法第256條之1規定:被告接受撤銷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送達被告撤銷緩起訴處分書準用之。若您對撤銷緩起訴處分不服,應於七日內提出再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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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103-04-28 20:41

您好,請問

父親於94年死亡,因為我當時正在當兵,並委由親屬代為辦理拋棄繼承

由於當時姑姑居住於國外,家屬可能漏為通知。如果姑姑知悉後辦理拋棄繼承,那我之前的拋棄繼承備查會被撤銷嗎?

謝謝

 不會...

子平 103-04-28 21:16

承上請教,

因姑姑人在國外,若要辦理拋棄繼承的話,需在「知悉」三個月內辦理,惟姑姑舉證資料僅能提供出入國證明而無法提供通聯紀錄的話,准予備查的機率是否就不高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供審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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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拋棄繼承不以通知為要件,所以不會因此而失效。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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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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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1.有沒有通知後順位繼承人  並非拋棄繼承之生效要件  所以這不會影響你拋棄繼承效力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eo 103-04-28 17:42

兩年前阿公將房子所有權贈與我媽,但最近要依據國產法52之2申購房子下面的國有財產土地,規定是我阿公必須是建物所有人,才有資格申請購買。條文裡面亦提到,若該建物所有權贈與他人,要以撤銷或解除該法律行為來回復所有權,才能辦理申購。請問我們要如何(去哪辦理或申請?)撤銷或解除贈與行為,才能將該建物所有權回復到我阿公那呢?

註:我媽跟我阿公沒有糾紛,雙方都想撤銷或解除該法律行為,且詢問過國有財產署,若房子所有權是以贈與或買賣的方式再回到阿公那,就無法具備申購國有土地的資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阿公可起訴主張撤銷贈與契約,母親可自認同意撤銷贈與契約,而判決母親返還房屋所有權與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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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條規定中有無包括合意解除之方式,若有,則以合意解除方式來處理應較簡省可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主張撤銷贈與可以很多事由  比如附條件贈與沒有履行條件  或是對贈與人應負扶養扶養  這些都可以是撤銷事由  2.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雯 103-04-25 10:33

我兒分期繳納5期加開辦費共3萬元,共分12期後期工作不定未繳貸款公司循法律途徑開2次調解不成夥同一 起前去旁聽汽車老闆協議以互利方式先由貸款公司註銷牌照再由汽車老闆跟我兒拿取健保卡及身分證說是要辦貸款清償以為此案件就撤銷誰知貸款公司先過戶給我兒再由我兒名義過戶汽車老闆後申請簡易判決我提出異議開庭調汽車老闆到庭詢問過程但法官竟不追究貸款公司栽贓過戶行徑我要如何寫答辯狀?這樣構成侵占嗎?我查過都是未經同意ˋ擅自將機車變賣我兒沒有這樣會被判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至於是否構成侵占,仍需視完整事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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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凱西 103-04-24 18:53

事情是這樣子的,由於我媽跟我爸已經不合及分居時間已長達十幾年~

一個女人家自己再外面帶三個小孩,薪資微薄  爸爸不養家,

信用卡氾濫的那幾年,只能以債養債,以卡養卡...不斷的惡性循環~

中間因為因為要工作機車,買了一台分期機車,繳了幾期就沒有錢再繳,對方有對我媽提出告訴,後來我媽說他有收到法院公文出庭文件,但因為那時要工作所以沒出庭,等於就是被通緝...

 那台機車後來在三年前停在路邊被賣方發現,就被牽走了......但能不能知道對方有無對我媽 撤銷告訴??

但我媽因為沒出庭  所以身上還有欠40天拘役民事刑責及被通緝......?



 1. 有無辦法可知道自己身上有幾件案件或 對方有沒有銷案? (自然人憑證?)
   
 

 2. 如果我媽想離婚,身上有民事案件,

  然後又本人到戶政事務所離婚,是否會被行政人員通報聯繫警方?
 


  3.如果想離婚,但我媽礙於民事案件問題 不敢出面,

    是否有別的辦法可不用本人 也可代辦離婚?
 
 
感恩詳細回答越詳細越好!!!謝謝  謝謝!!  

您好:民事案件,跟警察沒有關係。所以沒有所謂的因為有民事案件,就不敢出面辦離婚的問題。更何況,戶政單位的人員,也沒有通天的本領知道你媽媽有民事案件。至於有沒有刑事案件,這你要詳細問清楚,所謂的拘役40天是什麼時候的事情,這是刑事責任。礙於你所提供的事實不明確,僅能回覆到這邊。

葉凱西 103-04-24 19:17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民事案件,跟警察沒有關係。所以沒有所謂的因為有民事案件,就不敢出面辦離婚的問題。更何況, ... (恕刪)

收到法院通知可能是2006年的事...

其實我也不知道因為機車剩幾期 繳不出來就騎走 對方老闆對我媽提出告訴,這是算民事訴訟嗎?

但因為我媽收到法院通知又沒出庭  也欠拘役40天..... 所以已經是算刑事了嗎?  

如果現在這個節骨眼  要怎麼離婚?  

所以這如果已經是算刑事了,去戶政離婚  是否就會被通報?  

我媽想離婚但這個樣子 我又不希望我媽被抓..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刑事判決,可能必須考慮投案,若拘役,可易科罰金,解決完刑事問題,再處理民事問題。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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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ir 103-04-23 10:54

我妻子和我前年經合法收養機構安排孩子的收養,去年3月開始試養. 經歷6個月的試養後開始要進入法院公證及判決的程序時,出現了一些問題,但大多一 一克服,現在進入法官判決階段.但有一大問題無法解決; 孩子的身分證上的法父是生母多年前與大陸人假結婚的人, 但假結婚早已被抓,生母也因此坐過牢,只是他未曾去戶政事務所將自己身分證上的先生註銷(直到去年底在我們的催促下才處理),以至於生孩子時,孩子的身分證上法父依舊是這位不明人士.

現在法官要判收養,必須要法父的簽字或是否認親子關係之訴成立的判決,法官才能將孩子判給我們. 但是否認親子關係之訴的法官不願意放行,堅持要孩子的生父及法父都出面才要做此判決,因此變得非常棘手,一是法父人在大陸,要找到人很難,二是生父在坐牢,而且也怕節外生枝,三是收養判決的法官說如果時間拖太長就建議我們撤銷收養申請. 如此一來可憐的2歲半的孩子,好不容易有爸媽可以依靠,又要因此失去一個溫暖的家,而且他已經懂事,常常覺得為什麼去醫院時,護士叫他的名字跟爸媽叫得不一樣....我們對於這個收養機構的辦事能力非常質疑,收費也很高,卻辦不好事,有這樣的困難也都沒有早先處理,都是有我們收養人一步一步地催促,事情才會有進展. 現在遇到這樣大的問題,機構表示完全不知如何處理下去,我們需要專業的建議.

丹尼 103-04-22 19:46

各位律師先進好

 

在下2012年答應女友要求,讓她作為我房屋的預告登記權利人

之後因想轉貸與女友意見相左,女友堅持不塗銷預告登記

因無債權關係想走民事訴訟撤銷登記

請問要如何處理?費用大約多少錢?

 

再麻煩各位律師解答

 

感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諮詢:0937-18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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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須要先起訴請求塗銷登記,勝訴後再拿確定判決去塗銷費用部分可電話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塗銷登記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在台外國人 103-04-22 02:20

當初, 因為幫女友把她名下的房子賣了一的更高的價錢, 女友也答應把一小部份的錢給我當酬勞.

有一次吵架, 我便離開台灣幾天回國幾天 (我本人是外國人), 應為沒有跟女友說, 她一氣之下, 跑到警局, 說我侵占了她的錢. 也就是她給我的這筆.

後來我們和好了, 我也知道她提告的事就請他去警局撤銷, 可是警方跟她說, 不能撤銷, 要我到時出庭, 說把錢還她了, 可能只會罰錢或緩刑

我知道後,不願意這樣做因為這錢是女友無條件給我的.  時候我也請她, 寫了聲明, 說這錢是她給我並非侵占. 女友也願意做證人證明我沒侵占.  可是她是原告, 可以當證人嗎?

最重要的事, 應為我是領工作證, 勞工局有說過, 如果我有任何犯罪紀錄我的工作證就會被停止, 所以我不可以被罰款或緩刑.

想請問如何確保我不會被起訴, 或是打贏這場官司?

女友也願意配合一切.  我們也不排除請律師處理...

請格位專業人士給我點意見,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2 06:48

您好!要獲得不起訴處分,又要避免女友變成誣告罪,需要一些技巧及謹慎的處理,請洽專業人士為宜。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不用擔心,因為如果告訴人不追究的話,這個案子可以直接緩起訴,甚至,該案根本不會構成侵占,你所述的狀況根本不符合侵占的規定,是很有機會根本不起訴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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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女友可向檢察官說明為誤會一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此案依您所述情形,若由告訴人配合說明其提告緣由,應該即可證明您確無侵占之犯行,而使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4 16: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此筆金錢說成是您幫您女朋友暫時保管,並無據為己有之意思,當初是您女朋友誤會搞錯了,才會提出刑事告訴,而不要將該筆金錢說成是報酬,不然這樣您女朋友可能會有誣告之情形。

本案為求慎重起見,建議您還是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後續事宜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