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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102-12-09 12:20

我與兒子及孫女(只有5歲)未住在一起,有天我打電話找我父親想問我兒子的事,因為我兒子本來每個月都有寄生活費(新台幣貳仟元)給我,但忽然有二個月未寄給我,我才知道我兒子失蹤。有天早上警方來電告知說︰我兒子在四至五日前來所撤尋。於是我於當日早上,打電話想跟我父親證明並想問我兒子的近況。等我打電話過去是我孫女接的電話,我就跟我孫女說﹕我是警察,阿祖在家嗎?孫女說﹕阿祖在睡覺。我對孫女說了一句﹕妳不要說謊,要不然抓妳去關(我父親有錄音。)~~~想請問律師~我父親要代替我孫女提告我,請問這樣會不會造成刑法恐嚇孫女或是其他之刑事民事罪呢?若案件成立會不會判很重?。~我非常擔心與害怕此事件,怕被判刑抓去關?。ps︰我是位殘障(有殘障手冊且行走不大方便且是位領低收入戶津貼之人。)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恐嚇罪,係以危害被害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為要件,而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要說謊,否則將被警察抓去關,似難構成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危害。

2、又是否涉及其他刑事罪責,本文亦認為似難構成,除非小孩因此罹患疾病等,才有可能。

sam 102-12-08 06:22

車禍發生在霧峰,可是我要在南投地檢署 還是 台中的地檢署 提告ㄋ?

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我要上法院,流程是怎麼處理? 民事刑事 可以一起提告嗎 ?

 

 

 

 您好:有關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禍地點發生在霧峰,則管轄地為台中地院,另提起刑事告訴,需有您方有人員受傷才能提起,民事的部分,亦應檢具相關證據資料,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5:50

 您好,若車禍發生霧峰,則台中地院有管轄權,若本案有人受傷,您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及慰撫金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因為車禍在台中,所以都由台中地院管轄,如果調解不成,請在六個月內向台中地檢署提出告訴,你可以採取直接遞狀(請向處理警局申請初判表及現場圖,還有照片),也可以請警方製作筆錄.民事部分建議等刑事起訴之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就不用繳裁判費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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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勝 102-12-07 11:29
您好,我想請問一些事情,我們公司我們這個小組有一個line群組專門用來討論公司的狀況與當日該做的工作,但是有同事之前就多次罵過我三字經 X你娘,而且是打在我們群組,大家都有看到,但是之前我就不想理他,但是昨晚他就又罵了我一次,我只是詢問他交接不確實之類的問題,他就直接送我三個字X你娘,我覺得很無言...,我想提告但是不知道流程,還有這是屬於什麼罪民事還是刑事?是不是需要到當地派出所先備案呢?我這邊還有他前兩個月左右的紀錄跟昨晚罵我的紀錄,該怎麼處理呢...好傷腦筋...我在公司也沒惹到他他就亂罵人,甚至有時候上班 還會用拳頭揍我的手臂,該怎麼處理麻煩跟我說...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是其辱罵是在其他人可以看到的LINE群組,所以本件對方已構成公然侮罪,您可以直接擬狀向地檢署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勝 102-12-07 11:21
您好,我想請問一些事情,我們公司我們這個小組有一個line群組專門用來討論公司的狀況與當日該做的工作,但是有同事之前就多次罵過我三字經 X你娘,而且是打在我們群組,大家都有看到,但是之前我就不想理他,但是昨晚他就又罵了我一次,我只是詢問他交接不確實之類的問題,他就直接送我三個字X你娘,我覺得很無言...,我想提告但是不知道流程,還有這是屬於什麼罪民事還是刑事?是不是需要到當地派出所先備案呢?我這邊還有他前兩個月左右的紀錄跟昨晚罵我的紀錄,該怎麼處理呢...好傷腦筋...我在公司也沒惹到他他就亂罵人,甚至有時候上班 還會用拳頭揍我的手臂,該怎麼處理麻煩跟我說...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7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罵人的部分,可能涉及刑法公然污辱罪跟誹謗罪,打人的部分,可能涉及傷害罪。可蒐集相關資料(如錄音錄影驗傷單等)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小娃 102-12-06 23:01

請問律師刑事附帶民事,那民事若已取得所有損失那會影響刑事判決嗎?被告會不會起訴後判無罪?再來已經對對方提告了不管刑事民事,那麼對方如果以假買賣或假設定二胎讓原告無法求償?若提告毀損債權債權還追的回來!

您好,有關您的問題,如果您已取得民事賠償,原則上不會影響對方刑事有無犯罪之認定,法院仍須就對方是否有犯罪為實際上審判,並不會因您與對方和解而判決對方無罪;除非該案件係屬告訴乃論案件,而您已撤回告訴,此時因為欠缺訴追條件,法院則須諭知不受理判決。然實務上,如果有民事和解的話,法院通常會比較傾向於准予緩刑之宣告,但此並非必然,法院仍會視對方有無前科累犯、犯罪態樣等種種情形而綜合判斷其適當之刑。另外,如果對方以假買賣或假設定之方式讓原告無法求償,則需提起民事訴訟撤銷法律行為,塗銷動產物權登記,以回復原始狀態;至於毀損債權罪係刑法上之犯罪,其提告雖可能使對方入罪,但並無法撤銷法律行為及塗銷動產物權登記,最後仍需行民事訴訟程序為之。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民事若已取得所有損失那會影響刑事判決嗎?被告會不會起訴後判無罪?再來已經對對方提告了不管刑事民事,那麼對方如果以假買賣或假設定二胎讓原告無法求償?若提告毀損債權債權還追的回來!

刑事民事之法院,其審理均為獨立,刑事法院或許會因民事和解,而判決輕一點,但基本上,仍依該法院獨立行使職權加以判斷之。而假買賣之問題,或許會因毀損債權罪而判刑,但若要撤銷該假買賣,仍須提起民事訴訟撤銷詐害債權之訴。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建 102-12-06 13:30
律師你好 非常感謝你的幫忙解答 卡債及欠稅,若無牽涉犯罪,則不影響申請刑事犯罪紀錄(良民證) 再請問如之前有被法院發出扣薪1/3的通知 但那時已離開公司 所以沒扣到 那算不算不良或犯罪紀錄 謝謝你再幫忙
您好,民事上的強制執行事件,無關犯罪,所以應無庸擔心。
melody 102-12-05 22:31

律師大人您好

我有個房地產糾紛刑事民事都已提告刑事才剛走了2次地檢署,民事還沒開始,現對方提出了要和解。想請教的問題是:

我們當初

房子的買賣價金是750萬

房仲及買賣過程的費用是12萬多

房貸部份的費用是9萬多

做下去的裝潢是6萬多

房子不能住到現在衍生的租屋費3萬多

以及一些官司的花費等

等等

 

對方提出他們願意歸還買賣價金750萬,但要把房子恢復原狀,或扣掉30萬的回復原狀的費用

 

這裡想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大人

以您碰過的實務來看,

那些因為被對方騙買了房子所衍生的費用,不應該要對方賠償嗎??

或是有哪些可以??哪些真的不應該讓對方負責??

 

另外還有什麼是我們可以提出賠償的部分??

例如:精神賠償??或??

 如果房屋買賣契約要解除,雙方都有回復原狀的義務,那麼因為買賣房屋支出的必要和有益費用,是可以向對方追討,所以這樣的案件重點在每筆支出的定性,當然,實務上對方通常不會答應,也會否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只要雙方可以接受對方的條件即可,而您所提出的條件,就要看對方能否接受,而在法院時,您所請求的金額及項目是否合理,則需視該支出是否可歸責於對方,此部分需由您方負舉證之責任,而此種債務不履行之案件,能否請求精神上慰撫金,仍需視實際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6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259條規定,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第260條規定,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至於損害賠償又區分為信賴利益之賠償或履行利益之賠償,您說的各筆支出費用,即看如何定性。和解時,通常不會如此細分,只會抓一個數額談,除非談不攏,進入訴訟,才開始區分每筆費用之定性及舉證損害額度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訴訟需耗費時間、勞力、費用,短則1、2年,長則超過5年,加上官司沒有保證一定如你所願,解決問題最重要,以上供參考。

黑妞 103-01-14 14:56

 melody:我有和你一樣類似的狀況喔~~也都有包鋼鐵~~我們合約也有載明確認海砂解決合約,但對方一直不想理會我們。想問你現在你要求的賠償他們答應麻~~~因為我們下星期也將要提告~~~

melody 103-01-15 23:39

to黑妞你好!!

以我們自己面臨的狀況

對方當然不答應

所以強烈建議一開始就直接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吧!!

一開始的調解也都省掉吧!!!浪費錢跟時間

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的差別這裡就不多談.很多律師大大在這

但我們自己的經驗 

民事就像兩方對造各說各話,妳如果看到對方的答辯書,一定會氣到吐血

刑事對方就比較不敢亂講了,當然可能有部分原因是我們事先有準備些證據;但因不清楚你的狀況,不知道是否有達到刑事提告的具體事實??

所以其實查一下就知道,大家都是以刑逼民啊!!不這樣的話,大部分的對方根本不會理你

目前我們進度也還在等刑事起訴前的調解,順不順利也還不知道

但可以就我們自己碰到的經驗分享

若有什麼想問的,留個mail在這吧!!我再回覆你~

阿齊 102-12-05 21:48

律師您好:

我有位朋友,他由於車禍案件經二次上訴後達到和解和解內容是以分期匯款的方式去支付這些和解後的款項。有個問題我不知道哪裡找,故在此諮詢各位律師

由於付款方式為跨行匯款,匯款均為每個月的五號。但是問題來了,若遇到假日或是年假此款項應該是延期匯款或是提前匯款?因為當初和解的時候有提到說,只要有一期未付款,則對方經通報後可立即實行刑事處理。勞煩各位律師解決此疑問。

 

依您所述狀況,既然事前都已覺得會有產生爭議之狀況,何不保守一點來看待這件事,若遇假日則以一律以提前匯款方式辦理應該是比較不會產生事後紛爭的。

阿齊 102-12-06 01:0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狀況,既然事前都已覺得會有產生爭議之狀況,何不保守一點來看待這件事,若遇假日則以一律以 ... (恕刪)

我只是希望法律或甚麼的有明文規定,以不犯法的情況下能夠延期。畢竟我們這些薪水微薄的人還是得靠五號的領薪日去做繳款的作業。所以如果能夠有哪些明文規定,這樣銀行營業時才可以利用這些明文規定使其薪水做以繳交的作業。希望律師您能了解我們的難處,提供一些資訊讓我們能夠繼續將這份分期的款項繳交完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6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22條規定,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是此,依該條規定,若末日為假日,則為次日代之。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RUDA 102-12-05 16:13

律師好:
我於11月委託代標公司,向日本奇摩代標商品,因為代標公司有作活動說,
第二件開始免收服務費200元,但是得標後,代標公司又說要先付款服務費,
等商品回台灣,會再退款手續費給我!我因為當初想說免收服務費,
所以委託代標4樣商品,並沒有把600元的服務費算進去,
導致錢不夠!無法付款給代標公司,那天接到代標公司的電話
請我趕快去匯款,不然日本賣家就要以棄標論,我想說先去借借錢給代標公司好了!
可是在接到電話後的一個多小時,我收到代標公司的簡訊說,賣家已經以棄標論了!
不過,我卻在今天中午接到代標公司的存證信函,請我賠償一千多元,
否則將對我提出刑事民事告訴!(代標公司根本還沒有匯款給日本賣家)
賠償項目為【得標價的10%+350日幣當地匯款的手續費】X當時匯率 + 服務費 + 日本Yahoo拍
賣刊登費 + 其他附加廣告的宣傳費用 + 賣家所付出的時間成本及損失 
-------------------------------------------------------------------
請問我該賠償嗎?可是我明明什麼東西收沒有拿到啊!
而且,我是收到簡訊才沒有去匯款的!
我目前還有四千多元的紅利在代標公司那邊,
但是,代標公司不願意讓我用紅利支付,堅持要我用現金支付!
如果付款一千多元也拿不到商品!
請問要回覆存證信函嗎?另外,我之前購買的商品還有一樣再代標公司那邊,
他現在不願意還我!他說請我先賠償完,他才願意將東西給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5 17: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代標公司就服務費的部份,表示第二件開始免服務費,而又未事先明確告知仍須先繳納,之後再退還,則並不能拘束消費者,亦不得向您作任何求償,建議您先行就此部分蒐證,如拍攝網頁照片,並得向消保官申訴。

2、倘若代標公司確實已經明確告知,則您沒有依約給付款項,致令代標公司違約(代標公司跟賣家間),則您確實需要付賠償責任,此部份必須看雙方的約定判斷?(是指您跟代標公司之約定):

(1)倘若約經約定,則依約定,再看看是否有顯失公平的問題。

(2)倘若沒有約定,則只能依法請求,可能包含代標公司因此需付合理的違約金(代標公司跟賣方的)且代標公司仍然可以向您請求報酬,至於刊登費、宣傳費、賣家時間成本損失,恐於法無據。

(3)且,您另外請求代標公司代購之其他商品,倘若雙方沒有約定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則代標公司亦不得以此為由拒絕給付,否則就是違約

又,此類消費糾紛,尚難認定有觸犯刑法之虞,無需過於擔憂。

本文建議您可以向消保官申訴。

cc 102-12-05 10:55

你好 我想諮詢~我公司業務員在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接公司的工程(這些工程公司都已報價.而它利用原有報價單將金額降價給客戶後.私自找離職員工一起做)..也利用公司原有報價單做了修改(00防水工程改為00實業有限公司..蓋章部分也私刻為00實業有限公司+他老婆的私章)其它施作方式及合約內容公司一樣.匯款戶頭改成它本人及它老婆的帳號.也跟客戶直接收取現金..此業務自白他確實有所為..而且目前私接案已達八件左右.我公司手上也有它的自白錄音.及跟客戶確認他私接工程所有紙本資料..我想知道這樣在刑事民事上可以告他什麼罪..是否可以連他老婆一起提起訴訟.是否可以索取賠償.是否也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強制假扣押.謝謝您  萬分感激!! 

((業務本身名下沒有財產,所有動產都在老婆身上))

1.如果是業務上之行為 刑事責任部分你可以考慮是否有背信罪的問題 即為他人處理事務 意圖自己不法利益 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 2.民事責任部分可以先考慮你們之間契約有無約定相關競業禁止條款 另外看是否主張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可以連同他老婆當作共同被告 3.如果有需要當然可以對對方吉他老婆提出假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詐欺之問題,而他老婆的部分,則要看其是否有參與而屬共犯關係,另民事部分,也可以向其請求公司之損失,但請求金額仍應另行計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是甚麼時候發生的事呢? 要注意時間的問題,刑事上涉及背信偽造文書等刑責,民事上有涉及侵權、或依雙方雇傭契約條款等法律關係請求賠償,對於他的老婆,要從是共同侵權切入主張,實務上比較可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部份可能涉嫌偽造文書(刑法第210條)或背信(刑法第342條)等罪,您可蒐集相關犯罪資料,到地檢署提告,若於偵查中,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這在刑事上可以告他背信,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他老婆是否能告,要看他老婆是否知情,不過本案來說,有無涉及其他刑責,必須要看過資料才知道,有無偽造文書等問題.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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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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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D 102-12-02 17:55

律師們你好,之前我父親在廟裡跟朋友小酌一番,結果回去時在廟的廣場,醉態駕駛撞到廟的香爐,初犯且沒有撞到人,但同車好友受傷,現在廟方以及受傷友人賠償都已和解並履行,但最近收到檢察署刑事傳票,案由上寫「過失傷害」,請問那個「」字是有兩個以上罪名嗎?!這個過失傷害是屬於公訴罪嗎?快到去地檢署偵查庭的日子了,但父親對於過失傷害很在意,且還一直說這會酒駕過失傷害會罰三年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2 18: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您的父親應該違犯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過失傷害罪等。

2、又有關不能安全駕駛罪可處2年以下,倘若有致死(3年~10年)或致重傷(1年~7年),則加重其刑。

3、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不能安全駕駛罪則為公訴罪。

等就是不只一個罪名,不知道整個過程詳細是怎樣情況?再看看能如何辯護,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4: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可能涉犯法條為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之酒駕,此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告發,檢察官即開始偵查。至於刑法第284條規定之過失傷害,則為告訴乃論之罪,須由受害人向檢察官指名犯人並表明追訴之意。惟,依題意,您說您父親已和解,是否有簽定和解契約書,約定放棄刑事告訴權,若無,則該和解可能無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洽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龍 102-12-02 11:56

我爸爸在今年10月8號因為修理的汽車通知可以拿了,就借了我姐夫的摩托車(後來才知道無強制險)要騎去牽車(我爸爸只有汽車駕照,沒有摩托車駕照但是會騎50的),在路上撞到一個老婆婆(69歲)到醫院搶救4天之後還是沒辦法救回。(交通現場圖http://ppt.cc/Uonz)前幾天有看了監視器,現場是沒有斑馬線,等於老婆婆是直接穿越雙黃線要過馬路,也沒有看車就直接小跑步過去,我爸爸騎車過去疑似前面有一台機車擋到視線,等看到時煞車已經來不及了(沒有超速)就撞了上去。      

                

因為沒有強制險,所以和解的金額都是我們要全部負責,目前對方開出的和解金額為

1.醫療費用:8000

2.交通費用:20000

3.喪葬費用:629600

4.精神慰問金:410萬(父:100萬 子:70萬 長女:100萬 次女:70萬 參女:70萬)                       老實說第一次看到這金額我們全家都嚇了一大跳,這個金額等於要變賣掉所有家產才有辦法償還,且對方也已經去申請了200萬的金額了,最後這筆錢還是回到我們身上

目前看來應該是沒辦法和解了,因為我們家衡量過只能湊出200萬左右(差不多強制險金額) 其他開出的差不多接近500萬真的沒有辦法負擔...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可以聲請送交審議委員會進行過失責任之判定,以釐清雙方之過失責任,本件目前檢察官既已開始偵查,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以便即時規劃及主張權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如果刑事責任部分有過失 沒有跟被害人家屬和解 應該是沒有緩刑空間 至少會判六個月以上 而無法易科罰金 2.如果刑事沒有責任 雖然通常情形民事應該不需賠償 但這沒有絕對的關係 3.如果只是除強制責任險外 另外賠償兩百萬元 我是覺得應該還是有機會達成和解 4.如果要打無罪抗辯 或是請律師協調和解金 應該現在就可以

 

 初步分析表如何判定?  有沒有過失多半參考鑑定,但依你所述,可能是有過失,就有刑責,民事賠償部分,對方也有過失的話,可以減少賠償,精神賠償部分是最有裁減空間的項目,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本件對方請求金額若過多,且您們若仍有和解之誠意,並非無易科罰金之機會.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刑事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均仍會構成過失致死罪,所以本件刑事被起訴的機會不低.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本件委請律師之時點,建議在檢察官起訴後,對您們比較有幫助.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對方有可能會先聲請假扣押,以便避免脫產.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刑事民事會獨立判斷,所以本件民事仍可能會被求償,但您們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降低賠償金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依序回答: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本案可能所犯法條為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74條規定,有可能判2至5年之緩刑。若能爭取到6個月以下之刑期,亦可主張刑法第41條規定之易科罰金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若成立刑法第276條規定之過失致死,即有刑事責任。不過仍可以爭執是否成立過失,若其無法構成刑法第14條之過失定義,即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則其亦無法成立過失,當然不構成過失致死,也無刑事責任。或即使成立過失致死,亦可爭執是否可主張信賴原則,阻卻責任,視個案情形而定。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建議可從現在開始委任,爭執刑事責任之成立,力求刑事不起訴,避免刑事起訴後面對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附帶民事訴訟,對方無須付裁判費,會請求相當誇張之金額。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對方要申請法院假扣押,若無法通過,或即使通過,亦可抗告,方可扣押財產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

若順利取得刑事不起訴,對方仍有可能提起民事求償,但其必須舉證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亦可經由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降低賠償金額。

為保障您自身權益,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擬定最有利之策略及方針。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2 10:18

D男在晚間與朋友一同出門聊天,被ABC男看見,叫同伴去找D男與朋友過來,開始以手勢,言語欺負D男,A男隨即拿起球棒朝D男頭部砸去D男與友人阻擋BC男也加入圍打D男,導致D男當場暈眩倒地,送醫後,傷勢都在頭部,友人向警方提出,ABC男其中還有人說要拿刀刺殺D男,請問這些犯了什麼罪,由於BCD男都在就讀高職,A男中輟,具體是否成年不知,若成年應該提出哪些民事刑事,若未成年是否不能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刑事部份,就其受傷情形及使用刀械之部分和攻擊部位而定,有可能成立刑法第271條殺人未遂罪或277條傷害罪等,須視相關驗傷單及資料判斷之。就民事責任部分,若未滿20歲之民法成年規定,就其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其法定代理人亦應負相關之連帶賠償責任(民法第187條)。再就年齡部分,依刑法第18條規定,14歲以上即可成立刑事責任,只是若未滿18歲能可減輕刑責,且復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未滿18歲,犯刑法之規定,亦有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相關適用。若滿18歲,及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來所詳談。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已經高職,是有刑責沒問題,這樣的案件很多,可提出告訴,刑事部分可能成立傷害重傷、或殺人未遂,依傷勢、工具、受傷部位等決定是甚麼罪,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christine 102-12-02 09:02

律師你好:

   妨害人行使權利者,違反刑法第304條之刑事訴狀

請問有範例可參考嗎?於司法網站範例搜尋,未找到

請教律師可否提供空白表格協助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書狀之撰寫視各案情況有所不同,為避免發生錯誤,歡迎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2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B 102-12-02 04:10
A男對B女下藥 B女睡醒來發現下半身赤裸到醫院驗傷 驗傷結果 下體無傷 但體內有檢驗出FM2 也有查出A男到醫院拿取FM2的事實 內褲底部有檢驗出A男碰觸過的DNA 但判決下來說 妨礙性自主這部分因證據不足加上AB和解所以判無罪 但B女根本沒跟A男和解阿... (而且內褲底部確實有驗出A男的DNA) 這不是代表A男一定摸過B女的內褲 請問關於這部分 妨礙性自主判無罪 那能告什麼 ? 我想問的是內褲上檢驗到DNA這部分 B當時庭上忘記說要刑事附送民事 現在對方要再上訴 請問B女到時候在庭上說就可以了嗎 還是要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請檢察官上訴,在二審時,您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另本案是否有達成和解,在二審時也是可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可對妨害性自主罪提起上訴外,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案亦有可能成立妨害自由罪,煩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來所詳談,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nina 102-12-02 03:20

A男對B女下藥

B女睡醒來發現下半身赤裸到醫院驗傷

驗傷結果 下體無傷

但體內有檢驗出FM2 也有查出A男到醫院拿取FM2的事實

內褲底部有檢驗出A男碰觸過的DNA

但判決下來說  妨礙性自主這部分因證據不足加上AB和解所以判無罪

但B女根本沒跟A男和解阿...

(而且內褲底部確實有驗出A男的DNA)

這不是代表A男一定摸過B女的內褲

請問關於這部分  妨礙性自主判無罪 那能告什麼 ?

我想問的是內褲上檢驗到DNA這部分

 

B當時庭上忘記說要刑事附送民事

現在對方要再上訴 請問B女到時候在庭上說就可以了嗎 還是要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請檢察官上訴,在二審時,您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另本案是否有達成和解,在二審時也是可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上訴後提請附帶民事訴訟。煩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詳談,以全盤了解案情,提供精確之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omo 102-11-30 19:40

九月初時酒駕,已經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和刑事簡易判決

法院的執行通知大概還要多久才會收到

刑事案件必須要在判決確定之後,相關刑罰才能執行,故執行通知必須等到法院在判決確定後移送檢察署進行執行,才會寄出。

momo 102-12-02 09:3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收到刑事簡易判決不是代表判決確定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2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簡易判決仍須待確定,才能進入執行程序。

momo 102-12-02 14:5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大概多久時間判決才會確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間為10日,被告方、檢方均未上訴即確定。並加上一點作業時間。

joe7569 102-11-30 05:04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2-12-04 12:26

您好:

警察所做的既然是「初判」,顯示只是在場處理員警就現場事故發生狀況所做初步判斷,因此您是否確實有於閃光黃燈前未減速的情形,則請靜候鑑定結果。 承上,責任歸屬狀況為何,最終仍賴鑑定結果以及法院的判斷(如果有提出民事訴訟的話),並非如保險公司人員所稱的3成與否。 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情形,最多就是日後求償時,以對方不聞不問等情,在慰撫金上面做文章。 車輛修理費用確實在實務上市必須考慮折舊的情形。

以上,請參酌。

 

1.縱使直行車 但如果可以預見對方要轉彎 應該還是要減速慢行 否則還是會分擔一定過失責任 2.刑事部分只要對方確實有過失 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問你本身是否也有過失 3.過失責任分擔主要是指民事賠償部分 4.民事損害賠償可以主張回復原狀及金錢賠償 但回復原狀還是有一定方法 如果要修理 實務上是一定會扣除折舊 否則如何回復原狀 是回復何時之原狀

joe7569 102-11-30 03:36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joe7569 102-12-01 02:38
回覆 joe7569 的發言內容: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 ... (恕刪)

律師可幫忙解答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在鑑定委員會表示已經有減速,但是當時是遭攔腰撞上(本文推測),該次車禍與是否減速也沒有關係。

2、有關修繕費用的部份,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有折舊的,如有涉及零件更換才有。

3、倘若對方均無誠意處理此事,本文建議您就告到底,並於刑事程序中表達對方均漠不關心,希望可以從重處理。

vivityo 102-11-29 14:44

我於101年2月28日取得假扣押執行名義,被告在101年3月3日把銀行存款領光,讓我執行未果. 此部分被告被起訴刑事毀損債權罪,判刑也確定了.

但今年判刑確定後,我收到債權憑證去監理所查她的機車,發現她早在101年4月20日把機車過戶給別人,所以又提告毀損債權,檢察官也起訴她了,但在法院的準備程序法官卻說可能有接續犯適用與否的問題.

請問這兩次毀損債權的行為,雖然是毀損同一個債權,但時間差了一個半月,手法也不一樣,算不算接續犯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15: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接續犯之定義,依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898號刑事判利意旨:刑法上之接續犯,係指以單一行為,經數個階段,持續侵害同一法益而言。被告於竊取第一張空白支票後,非但已予偽造,並經持以行使,其偽造有價證券之行為,業已完成,嗣因李某發覺支票印鑑模糊,交還被告予以撕毀丟棄,於一星期後,又再竊取第二張空白支票,另行偽造行使,應已
侵害兩個社會法益,自屬兩個單一之犯罪,兩者之間,殊無接續關係之可言。原判決就此兩個單一之犯罪,依接續關係,論以一罪,其法律見解,自屬可議。

是此,若法院認為非兩個犯意,即會適用接續犯之概念,除非為兩個獨立之犯意,才適用連續犯之概念。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Gloria 102-11-29 14:16

我想請問,肇事者酒駕肇事逃逸,又無誠意和解。。

現在已經提起刑事告訴了。。。

他的保險公司專員說只能理賠強制險之醫療費用。。

但是我其他之財損可以請保險公司賠償我,然後保險公司再代位求償去跟他要求賠償嗎??

因為對方擺明說沒錢賠我。。在庭上也跟檢察官說他沒錢,,所以就算最後判了求償之金額,他也沒錢付。。。

還是有其他類似代位求償的資訊可以告訴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沒有財產損害,除非他有買其他的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有可能保到財物損害。建議您還是先對肇事者取得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方能保障您的債權,即使目前沒錢,日後有錢,您也才能對他主張。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請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強制責任險的部分確實沒有包含財損,並於理賠之後,向酒駕行為人代位求償

2、就您所投保的商業保險,您依法請求理賠後,保險公司自會行使代位權向加害人求償,然仍不影響您對加害人的求償權。

僅此,尚無其他。

102-11-28 20:32

接到國小同學通知要談保險資訊,我事先表明不會保,與仍然邀約,想說去看看小時候同學如何到場咖啡廳她與另一名男同事在場,先給了我名片,然後我問她怎那麼多人,與說,如果我不喜歡不要簽名就好,當場表達沒興趣繼續聽下去,沒坐下就離開,結果另名男同事跑出來拉住我,用手擋我去路,拉住叫我還他名片,我要放桌上,他還一直在拉住我,還了之後,問他姓名要投訴,稍微晃了一下名片,還嗆要打電話嗎?要打來啦,事後我不滿,右手腕有被拉扯的紅腫,且會痛,已有驗傷單,事後問同學該名男同事姓名想投訴,卻遭同學嗆不要再打來,不然告我騷擾,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那位男同事什麼罪名呢? 該走民事還是刑事呢?? 另外有在彰化地區可以服務的律師嗎?? 我下定決心要提告這個人。

依您所述,對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就此您可以持驗傷單至該事發地點所在地轄區之派出所報案並提出刑事傷害罪之刑事告訴,另關於被告其人部分,應可藉由傳訊您的該名同學到案說明,以確認其人別資訊。但應注意的是,您的該名同學可能故意偏袒對方而為非事實陳述之可能性,故建議您提告前先確認一下是否有其他有利還原當時情形之證據監視錄影畫面可以請求調查,俾以降低遭對方反告誣告罪之風險。

102-11-29 01:4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對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就此您可以持驗傷單至該事發地點所在地轄區之派出 ... (恕刪)

請問律師,可否因為他又阻擋我去路,硬要我交出名片,再另外告他強制罪或是妨礙自由呢?

 您好:若您有需彰化服務的律師,可來信與我聯繫,我的MAIL為civili1201@gmail.com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犯刑法第277條規定之傷害罪,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已準備好驗傷單,建議您再調閱咖啡廳內之監視錄影帶,找尋相關人證及物證,提供相關聯絡電話之通聯紀錄或簡訊或line訊息等相關證據,再到地檢署題告。若對方不願與您於地檢署和解,遭地檢署起訴,您亦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相關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損害賠償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於台北台中彰化均有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莫 102-11-28 09:13

各位律師大大你好

事情是:  對方三天前連兩天傳簡訊來,握有證據,說他很嚴肅要請我處理她口中所說的強制猥褻

,內容提及: 如果你覺得我沒證據 那就法院見吧! ,  當下我也回了簡訊說: 我只是想問你願不願意和平解決.

下一封簡訊則提及 強制猥褻公訴罪, 如果走法院行程是不能撒銷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我沒有證據, 那就讓法官來判斷是非.

我又回了: 我一開始就問你要不要溝通和解

最後一封則提及:  你給我的感覺就是沒心要正視這個問題, 你想上法院我就成全你, 反正我一告就是兩條民事刑事訴訟, 你自己看著辦 .

 

再來我就回簡訊告知她 : 你直接告訴我 你希望我怎麼處理, 有什麼條件...等等的. 還有請他告知想提告的罪名.

隔了一天 我又傳簡訊告知他, 我有尋求律師意見, 但告上法院對雙方都是花錢又花時間, 問她是否願意和解, 告知手上證據並簽和解書.

對方依然沒回應, 已經第三天了.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這樣對方就以上內容 是否能構成恐嚇?

畢竟我只是不想上法院留下紀錄,才一直想找她談和解事宜. 如果對方一直不回應, 我能有什麼動作來確認我的權益?

刑法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751號判例)
故針對您所提問題仍應進一步檢視其具體內容是含有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項而定,若含有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項,且依一般情形足以使人心生畏怖者,則會構成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安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有請求起訴之權利,似不構成恐嚇。但是否構成犯罪,亦須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若不符合,亦不會構成之。是此,即便對方起訴,亦不代表您一定成立犯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米醬 102-11-27 23:02
之前網路上分享下載網址(是複製別人的) 不過 我已經很久沒有再用了 我也忘了刪掉 我也沒有收錢什麼的 只是單純的分享 前天剛錄完筆錄 面對問題 我都很老實的說出來 之後我問了 做筆錄的警察官說 這個會怎麼樣處理會不會很嚴重 他說不算很嚴重 只是要看警察官怎麼判 付不起錢是不是會被關

那麼我是否會被關? 如果要付是要多少? 有心想要改 現在我也叫客服人員幫我關網誌了 這次我學乖了 再也不會去分享幹嗎的了 請律師們說明一下 拜託了 我只是想知道 會不會很嚴重
有要付什麼責任? 還有今年19歲

 

補充

我是以無名方式分享下載網址的、是以某個論壇複製下來的、大概的格式 http://www.wretch.cc/blog/ayasoraacg/34010095、像這樣子、這樣子也算是重製方式侵害著作權?還有損害賠 償、刑事責任?家裡的人都知道,只是不知道要怎麼判,還是會判很重嗎?

joyma 102-11-27 20:15

您好, 我是買方, 價金有履約保證, 目前錢還在保管專戶裏, 提刑事訴訟當時沒有附帶民事, 於102年4月聲請交付審判, 直至現在未收到判決, 請問 一定要等收到交付審判的判決書才可進行民事訴訟嗎? 但交付審判駁回機率幾乎百分百, 判決書又遙遙無期, 實再很浪費時間也很煎熬. 感謝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現在便可以針對民事的部分提起民事訴訟,此與附帶民事請求之差別為民事訴訟之原告需先預納訴訟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民事賠償早就可以提了,與刑事不用綁在一起的,建議你快點提告,因為民事時效通常比較短.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找蘇文俊律師粉絲團按個讚喔

joyma 102-11-29 07:5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蘇律師撥空回覆,請問履約保證專戶裏的價金也有時效限制問題嗎?我想把價金(頭期款)要回,得在民事求償時效二年內提出民事訴訟?謝謝!

vivityo 102-11-27 18:09

請問下列兩種狀況刑事上的證據能力有問題嗎?

1)我在法院開完庭走出法院後,被告走在後面罵我髒話,因為太突然了,沒有錄到,所以我就打開手機的錄影功能,走在被告後面拍她,結果錄到被告在法院門口一邊叫我不要拍她,又一邊罵我髒話的影片.

2)因為(1)的經驗,這次我一走出法庭就把手機的錄影功能打開,也是走在被告後面,結果錄到被告先罵兩句髒話後,又叫我不要拍她的影片.

上面兩段影片送到地檢署提告後,被告被起訴妨害名譽.但在地院審理庭時,法官卻說本案可能有證據能力的問題,請問我是為了蒐證而在公共場所拍攝被告羞辱我的影片,為何會有證據問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法官之所會這樣表示,是因為我國法院就私人不法取證是否有證據能力,尚有爭執。然就您所述,您私自錄音錄影似無故竊錄罪的問題,蓋您是為了蒐證目的或是自我保全目的,因此,似亦無私人不法取證而有證據能力的問題。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將錄音、錄影取證的原因告知法官,倘若有其他證據亦能提供給法院斟酌,以強化法院之心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錄影之聲音加以轉錄音。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SON 102-11-27 16:38

感謝黃志樑律師回覆有關車商廣告不實問題

但若我已同其他車友一同聯合訴訟對車商提起刑事詐欺訴訟

我們該提出什麼樣有利的事證才能有助勝訴

 

另外 我找不到感謝律師回覆鈕

 

 要針對廣告內容構成「法律上」所謂的詐術來進行,另外記得民事請求時效很短,不要超過時間了

JASON 102-11-27 15:55

我想請問

1>車商已被公平會判定廣告不實並施罰款

2>買7人座的車因客貨車而喪失約27公分的乘坐空間變成只能坐4人座

3>車商的網路廣告和目錄及展示間皆為7人座客車展示

4>車商同時有客車和客貨車的驗證 

請問這樣告車商刑事詐欺能成立嗎?

需提出何種事證才能讓檢查官認定有犯罪事實?

因此案已提出告訴

依您所述,提出民事訴訟成功機會比刑事詐欺告訴機會來的大很多,對您也比較有實益,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joyma 102-11-27 14:53

您好:刑事案件於四月初遞送交付審判書,至今未收到判決,請問法院作業流程確實需這麼久嗎?另外一定得收到交付審判的判決結果才可再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15: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交付審判確實需要一點時間,但是本文建議您可以向法院查詢案件進度。

2、附帶民事的部份必須由檢察官起訴之後才能提起,但是您也可以另外起訴,又本文建議您倘若時效已經快完成的話,應該先行提起民事訴訟,避免聲請交付審判遭駁回而無法提起附帶民事,且時效又消滅而無法追償的問題。

民事訴訟刑事案件可分開來處理,所以可分別提告,當然如果刑事判決對您有利,民事判決對您有利的機會就大很多,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神手 102-11-27 13:04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請問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成立的話~被告是否坐牢機會很大???
能不能起訴仍須視檢察官偵辦後的結果,若檢察官不起訴,則無法藉此附帶民事求償,但仍可利用民事法院起訴來求償。另外過失傷害肇事逃逸,若雙方不能達成和解,對方無法易科罰金的機會甚大。

您好,附帶民事賠償要起訴後才能提,而且你要遞狀向法院提出,你嘴巴講檢察官跟法院不會理你,過失傷害事半年告訴期,但既然你已經提告就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你就等檢察官起訴對方就好.如果不和解對方被關的機會很高.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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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手 102-11-27 13:03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請問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成立的話~被告是否坐牢機會很大???
附帶民事訴訟是要等到起訴以後才可以提起。
神手 102-11-27 13:01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請問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成立的話~被告是否坐牢機會很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待檢察官起訴後,您方能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偵查階段尚無法提出這方面之請求,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檢察官起訴後,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檢察官偵查階段尚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一審判決後,若檢察官被告均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另外應注意的是,提出刑事告訴並不發生中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之效果,此部分併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神手 102-11-27 12:59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1.檢察官只處理刑事案件的偵查 至於要賠償那是民事訴訟的問題 跟檢察官沒有關係 2.檢察官辦案 雖然內部有一定時間控管 但原則上決定是否起訴 以及何時起訴 那是檢察官偵辦的權限 告訴人只能表示請檢察官趕快辦理 3.至於附帶民事訴訟 要起訴後才能提出 如果你不想等 你現在也可以單獨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神手 102-11-27 12:57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需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起,若對方不和解,就由檢察官依法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莫 102-11-27 1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在台灣,倘若要提起刑事訴追,一般來說不是一件難事,且對方有您的聯絡方式,員警只需傳喚使用人到案說明,或是調閱您的即時通IP位置,即可確認本案的涉案人身分。

2、就您所述的狀況,似難構成刑法上之犯罪,建議您可以在安全無虞之情形下,與對方聯繫,告知情形,並請對方告知究竟有何證據,倘若任意提告恐有誣告問題。

 

律師你好

目前昨天就已傳簡訊告知對方, 是否願意和解, 直至今天早上都沒任何回應,

於是我再傳了一次傳訊, 告知我有詢問律師意見, 以及希望和解, 請對方告知所持有證據,

以及是否願意簽和解書等...

目前還是沒有回應..

小弟個人認為對方可能沒有證據, 只是為了想索取金錢, 所以才會採此動作.

當然不排除對方有證據...雖然小弟真的沒有做出以上行為, 但還是不希望有被法院傳喚的紀錄在

請問目前情況下..小弟該如何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11:5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只需靜待對方回覆。

2、當然,目前也不排除對方仙人跳之可能,因此也可以一邊蒐證

米醬 102-11-26 22:27

之前網路上分享下載網址(是複製別人的) 不過 我已經很久沒有再用了 我也忘了刪掉 我也沒有收錢什麼的 只是單純的分享 前天剛錄完筆錄 面對問題 我都很老實的說出來 之後我問了 做筆錄的警察官說 這個會怎麼樣處理會不會很嚴重 他說不算很嚴重 只是要看警察官怎麼判 付不起錢是不是會被關
那麼我是否會被關? 如果要付是要多少? 有心想要改 現在我也叫客服人員幫我關網誌了 這次我學乖了 再也不會去分享幹嗎的了 請律師們說明一下 拜託了 我只是想知道 會不會很嚴重
有要付什麼責任? 還有今年19歲

 

補充

律師你好,我是之前發問的米醬、之前發的文章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465870&tid=10&ccode=PostDate%20desc 我要再補充律師所說的話、我是以無名方式分享下載網址的、是以某個論壇複製下來的、大概的格式 http://www.wretch.cc/blog/ayasoraacg/34010095、像這樣子、這樣子也算是重製方式侵害著作權?還有損害賠償刑事責任?家裡的人都知道,只是不知道要怎麼判,還是會判很重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0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詳述當初所張貼之內容,蓋倘若您的行為僅為合理使用,似難違犯著作權法。

2、倘若您的行為是以重製方式侵害著作權,對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並有刑事責任,又,就您所述的情形倘若侵害著作權,屬告訴乃論之罪,可以經由和解處理。

3、民事上您尚未成年,倘若要與對方和解,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之,末以敘明。

米醬 102-11-27 22:49

律師你好,我是之前發問的米醬、之前發的文章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465870&tid=10&ccode=PostDate%20desc 我要再補充律師所說的話、我是以無名方式分享下載網址的、是以某個論壇複製下來的、大概的格式 http://www.wretch.cc/blog/ayasoraacg/34010095、像這樣子、這樣子也算是重製方式侵害著作權?還有損害賠償刑事責任?家裡的人都知道,只是不知道要怎麼判,還是會判很重嗎?

夏天 102-11-26 15:39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462250&tid=5&ccode=PostDate%20desc
發生完這件事後我昨晚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請問我去這個有律師陪同會比較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傳票應有案由之記載,您可以先看您的案由為何,而委任律師在場,是您訴訟上之權利,且也比較能夠保障您的權利,畢竟您在偵查庭上無法作筆記,事後僅能憑記憶去答辯,且訴訟方向應如何進行,也比較能夠事先掌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於前往偵訊前,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建議你,如果自己無法處理,最好帶律師去比較能保障你的權益,畢竟作筆錄第一次最重要,筆錄一作後來要翻就困難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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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星 102-11-26 11:04

您好:

我們家族在屏東縣內埔鄉有一塊約70坪的土地,自祖母過世後土地便轉移到父親名下,到95年後再轉入我的名下,近月想將土地轉售,卻發現土地上已有他人所建的房屋,由於這塊土地咸少使用,所以房屋建置的時間也不明,因此想詢問此行為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刑事訴訟嗎?另外請問如果請律師協助處理,可以處理到甚麼階段呢?

 確實有刑事竊占和民事所有物返還及不當得利,可以處理到判決出來,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1: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倘若該建物所有人無權使用該土地,則土地所有人可以訴請拆屋還地。倘若該人明知該土地為他人所有,而仍竊佔使用,則可能觸犯竊佔罪,依法可以提出民刑事訴訟訴追。

2、有關委任律師的部份,原則以審級計算,如民事的一審、或是刑事偵查階段。

 您好:有關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直接提起拆屋還地訴訟,才能完整解決侵占的問題,而委任律師的部分,則以審級計費,當然律師也會視案件之難易程度而為報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刑事竊佔罪告訴或民事不當得利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1-24 16:12

您好...

本人去年8月一時不查被ATM分期付款詐騙6W萬元

原本一審判決帳戶持有人有罪

但對方上訴高等法院後改判無罪

而當初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民事審判長也因為刑事改判無罪而撤銷求償

請問我能否繼續上訴...或是有其他管道能要求對方賠償(不當所得之類的)

求償的機率高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騙的部分,必須視刑事判決無罪及民事法院認定無理由之原因,始能精確分析。

2、倘若當初以詐欺造成損害請求賠償,則您可以另外以對方無法律上之原因,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訴訟

3、本文建議您仍應提供相關的書類,始能進一步釐清

102-11-25 20:2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騙的部分,必須視刑事判決無罪及民事法院認定 ... (恕刪)

您好

1.簡單說就是法院採信人頭戶的理由(卡片是不小心遺失),所以改判無罪,且判決書最後有寫不得上訴...被告一審可上訴...二審被害者就沒得上訴...這啥歪裡

2.請問他都被判無罪,那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訴訟成功率高嗎?如果勝訴但對方把名下財產都轉出還有拿回的機會嗎??

3.提供相關的書類是指?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11-26 05:26

刑事詐欺罪二審不管判有罪或無罪,被告及被害人都不能上訴,雙方公平,並不是歪理。如果您只告卡片持有人,因為錢是被詐騙者拿走,並未留在卡片持有人帳戶內,卡片持有人可能沒有不當得利;因此,您應該連詐騙者一起告比較有勝算。以上謹供您參考。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如沈大律師所言,詐欺罪依法不得上訴最高法院,尚無不妥。

2、有關不當得利部分,仍須視該利益在法律上是否仍存在的問題。

3、本文建議您就詐欺人的部份行使訴追。

4、請您檢附相關書類事為何釐清相關事實經過及法院之認定,您可自行斟酌。

102-11-26 22:03

您好~

因為警方好像也只有抓到帳戶持有人...也不知道會不會繼續追查

能抓到幕後主謀當然是最好不過 

相信兩位也清楚這種案子通常都只抓的到人頭戶...而錢當然也是當下就被領走了

卡片持有人(人頭戶)也被判無罪...高等法院認定他並不是蓄意提供帳戶密碼...

如此一來我就算以不當得利提出告訴...勝算是否也不大??

唯一的機會就是等看看警方是否能抓到幕後主謀??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提供人頭帳戶人該帳戶之贓款業已不存在,且亦遭認定無涉違法提供帳戶,則確實僅能就詐欺行為人求償

102-11-28 22: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提供人頭帳戶人該帳戶之贓款業已不存在,且亦遭 ... (恕刪)

所以我只能等待有朝一日警方抓到真正的幕後詐騙集團嗎...??

說真的...感覺這類案件警當都抓個人頭戶草草結束

感覺拿回錢的機會是微乎其微啊

謝謝您的解答喔
我有按感謝律師了^^ 

momo 102-11-22 16:32

我的爸爸在9月初時酒駕,已經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和刑事簡易判決

請問,都兩個多月了為什麼還沒收到法院的傳票

法院簡易判決有無宣告緩刑
收到判決後有無上訴?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開庭調查證據即直接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本件依您所述若已收到法院簡易判決而未提出上訴,則本案刑事責任業經判決確定,若該簡易判決未一併宣告緩刑者,則檢察署會寄執行傳票來通知到案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法院訊問,被告自白犯罪,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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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2-11-22 18:2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法院簡易判決有無宣告緩刑
收到判決後有無上訴?

簡易判決上有寫說

「主     文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是代表判決嗎?是要繳罰金嗎還是要被關

接下來是要等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嗎?

本件待判決確定後,可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momo 102-11-23 17:5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到法院時向檢察官聲請

請問法院的傳票大約何時會收到?都兩個多月了

1.本案基本上應不會再收到法院開庭之傳票,以上已有詳細說明。
2.判決確定後會收到法院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執行之通知。
3.收到法院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執行之通知後,待地檢署分案執行後會由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寄發到案通知,屆時您可準備相關資料向檢察官提出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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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2-11-26 10:3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問錯了

法院的執行通知大概還要多久才會收到

沈恆 (沈律師) 102-11-29 02:34

若想盡快了結,可直接寫狀子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