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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JEN 104-04-29 22:10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爺爺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1-問題一:如果預立生前遺囑公證),未來其它4位姑姑在長輩百年後是否仍可向孫子提出民事特留份要求嗎?

請問各位專業人士除了4位姑姑要自動放棄選項外,有無其它法條可以抵銷4位姑姑特留份問題,而不違悖爺爺的一番心意?

2-問題二:假如生爺爺過戶給孫子時,其父為孩子監護人,有無法條保障未成年孫子財產不被監護人動用到?(其父有欠銀行.地下錢莊錢)


3-未成年孫子可否讓奶奶或姑姑信託動產,也可保障孫子不會隨便變賣動產,將來還要孝順奶奶.爸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資產信託方式去處理,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ufriday 104-04-28 16:57

請問在撫養求償案件中

聲請人所假扣押相對人財產分別有銀行帳戶(活存+定存).股票少許.兩間動產,但一間已高額貸款,且新購屋,所以還款比率極低,如以法拍8成價格來計算,幾乎無剩。另一間小套房大約市價40萬左右,現相對人聲請以超額扣押要求解除銀行帳戶之扣押,就帳面上來看,除了銀行帳戶(活存+定存)總金額較接近求償金額,其他財產未定數極多,現要回覆給執行處,希望不要給予解除銀行帳戶聲請,該如何回覆,才能確保我方債權

如執行處願給予相對人解除部份財產,是否會來函詢問聲請人優先順序之意願?還是執行處就自行裁決了?

你可以回覆表示要扣押銀行帳戶,其餘部分同意不予扣押,如未回覆,執行處可能會直接依相對人之主張解除部分之扣押。

kiki 104-04-28 14:35

  朋友呆把對保書當成委託書【當然別人也是刻意要騙他的】

貸款的人去年103/09/19死亡了。都沒說我這朋友就是保人,連他的家人知道也沒說,一直到最近車貸公司傳了一封催繳簡訊才知道這件事,而他的家人在他死亡後也持續繳了這車貸約半年,問了鄰居說前兩星期搬走了,打了電話房子查封了,但是去查了地籍資料房子在103/10/08登記到別人名下,原因是買賣,發生日期是103/09/25,房子在短短的幾天就會被查封嗎?這代表了他們把房子賣了有人拿到了這筆錢繼承了這筆遺產,卻不幫他還債務,這樣有辦法向他的家人提告嗎?另外如果它的家人有辦拋棄財產又該如何處裡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8 16: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權人可以針對債務人所遺留下來的遺產,請求繼承人付清償責任

2、就您所述的部份有點奇怪,倘若對方9月19日死亡,則10月8日應該無法買賣過戶才是。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利判斷如何提告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ly 104-04-28 14:35

請問,哥哥於本月去世,有老婆及小孩(約2歲),父母健在,

目前所知有一銀行債務,但不確定是否大於目前資產,

以目前修法後情形,還需辦理限定繼承嗎?辦理限定繼承是否直系親屬皆可辦理?或是以目前只能由配偶辦理?

因不久前已辦理除戶,哥哥原本名下有一部機車,還可辦理過戶嗎?或是若辦理限定繼承這也是屬於他的財產之一,我們不能處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28 15:56

您好!

雖然沒強制一定要辦理辦理限定繼承程序,但為了讓繼承債權債務關係早日確定,最好還是依規定向法院提出遺產清冊開啟清算程序。被繼承人的機車當然也屬於遺產,需列入遺產清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偉 104-04-27 22:21

家中有位奶奶 已高齡88  因為近一年身體的退化 做了氣切 兩個多月內進了兩次醫院

自從奶奶發病以來 媽媽辭掉工作 專心照顧奶奶

爸爸的家中 有兩個姐姐 兩個哥哥

兩個哥哥和一個姊姊 對奶奶不聞不問 想申請一些補助卻因為他們有房地產財產導致無法申請

20多年來奶奶都跟我們住在一起 除了我們家沒有人扶養過奶奶 現在奶奶發病 大家卻都不聞不問

三月底去調解委員會 裡面的人說奶奶要去療養院的錢大家評分 竟然沒有人願意 明明大家都有錢卻都不願意拿出 說實在的 只有我們家庭 房子還用租的

我想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妥當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7 22:41

1.奶奶如仍能表示意思,則可由奶奶對其他兒女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扶養

2.你父母支出的扶養費用,扣除你父親自己應負擔的部分比例外,其餘可向其他兄弟姊妹訴訟主張返還代墊的扶養

3.本件恐無法協調,可透過起訴後法院安排調解,調解不成後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能強制執行,不用擔心對方不履行(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阿偉 104-04-27 22:53

奶奶現在已經臥床 無法 說話  所以該如何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2:58

也可以為奶奶聲請監護宣告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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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7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奶奶聲請監護宣告,您父親擔任監護人之後,再向其他扶養義務人請求撫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庭庭 104-04-27 21:52

我的爸媽長期吵架,爸爸從我小的時候就長期酗酒

小時候只要他喝酒家裡都不得安寧甚至擔心到無法入睡

因為媽媽會被毆打甚至連小孩也不放過

我現在已經21歲,毆打情況從小到高中畢業都有

直到有次我反抗才漸漸沒有打,卻演變成言語上跟破壞家裡的東西

不讓家裡的人睡覺 一直怒罵一直盧直到他累了

媽媽是保守的個性挨打挨罵也不敢去驗傷 印象中有過一次輕微腦震盪才去就醫

最近因為爸爸疑似有跟網路上認識的女生有來往

被媽媽發現後他整個惱羞成怒差點沒把家裡吵到翻連鄰居都不得安寧

家中三個小孩跟媽媽沒有一個人對爸爸是有感情的

媽媽遲遲不敢離婚是因為爸爸說離婚可以,但弟弟監護權要歸他也同時威脅要娘家的每個人注意自身安全,我媽只好敢怒不敢言一直任憑他囂張

我跟姐姐已成年,弟弟才國中要畢業但長期在沒有溫暖的家成長使他個性變的有點偏激跟沮喪

也因為這樣的環境媽媽變的有憂鬱症我是在於心不忍,家裡的負債也幾乎都是媽媽跟娘家借的,媽媽跟爸爸其實也沒有感情可言只是在苦撐再折磨而已,媽媽的姐妹都希望我能拉媽媽一把

我想問

1.訴請離婚未成年跟成年的小孩監護權會如何裁決?

媽媽 有穩定工作已長達2.3年 但有過重大開刀領有輕微殘障手冊 患有輕微憂鬱症

爸爸 工作不穩定 長期在家玩電腦.酗酒度日 還疑似外遇

2.未成年的弟弟可以由已成年的姐姐當法定代理人嗎

3.如有過肢體跟言語暴力 一定要有充足證據才能成立嗎

4.如談判當下爆發衝突或是口頭威脅是否能申請保護令?

5.雙方的財產要如何分配?

一向都是租屋 家裡經濟算是負債中 據我所知沒有甚麼動產之類的

6.如爸媽離婚後 對爸爸的照顧例如每個月該支付他養育金是可以用協商的嗎

畢竟我剛出社會2年而已還沒有甚麼經濟的基礎

7.如果不打官司我該怎麼處理這些事情 我還小甚麼都不懂 麻煩了 謝謝

爸媽離婚後不會致他於不顧 子女該有的本分還是會做到 也不希罕贍養費

只希望能夠給我們一個安安靜靜的家庭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7 22:28

1.訴請離婚,通常只需定未成年監護權,成年者原則上無需定監護權,定監護權除協議定之外,法院裁定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考量,小孩滿7歲以上,法院通常會尊重小孩本身意願,惟如爸爸對小孩家暴之事實,依法推定由爸爸監護不利於小孩

2.未成年的弟弟原則上仍由離婚任一方之父母監護,惟如父母均無法行使監護權,則在弟弟本身意願下,仍可能由已成年的姐姐當監護人

3.如有過肢體跟言語暴力,如當事者都不爭執,就不需要充分證據,而如有爭執,就宜有充足證據讓法院認定事實

4.如談判當下爆發衝突或是口頭威脅,也能申請保護令

5.如無財產,則無財產分配問題,如有財產,各自取回原有之財產,但宜注意有無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問題

6.如爸媽離婚後,對爸爸的照顧,是可以用協商的,協商不成時,對方能起訴請求,數額多少則由法院裁判,

7.如果不打官司,離婚監護權、夫妻財產扶養費、探視權都可以協議處理

8.如要訴訟而沒錢請律師,可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母親可以先聲請家暴令,而您弟的監護權,應以判給您母親的機會為大,本件您母親實無庸再容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2:50

1.訴請離婚未成年跟成年的小孩監護權會如何裁決?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又因弟弟年紀雖小,但是已經國中了,所以法官也會重視弟弟的意見。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及爭取弟弟監護權使用!

 

2.未成年的弟弟可以由已成年的姐姐當法定代理人嗎?

通常都是父母一方,除非有特殊理由

3.如有過肢體跟言語暴力 一定要有充足證據才能成立嗎?

子女也可以當證人唷!

4.如談判當下爆發衝突或是口頭威脅是否能申請保護令?申請保護令之前提在於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暴力。

5.雙方的財產要如何分配?

民法第1030條之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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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7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驗傷後,對您父親聲請家暴令、提起刑事傷害告訴、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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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庭你好:

依你所述,目前比較重要的幾個問題是

1.若仍然被父親繼續施暴且有危險的話,先找到安全而隱密的地方並說服你媽帶著家人搬遷。

2.說服你媽與你們一同聲請保護令

3.說服你媽提出離婚訴訟

其他詳細的內容以及你與媽媽的疑慮,建議當面尋求律師的諮詢。

以上供參。

庭庭 104-04-29 21:26

請問台中有事務所可直接諮詢細節嗎

阿文 104-04-27 21:30

我想請問一下

借我朋友錢時有簽下本票跟拿雙證件影印本

說好每個月慢慢償還可是他都沒有還到半毛錢

手機也都停用了事情也經過快要一年了

想請問我能怎麼處裡?

有上網查到本票裁定

可是他如果沒有財產.勞保.薪轉

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回這筆錢

我有經過認識的朋友問到他在洗車場工作晚上在夜市工作這些好像都沒在報稅的那我要如何處裡呢?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家洗車場哪個夜市的哪攤做事情

可以請教我如何處理這種事情嗎?

一次真的就讓我嚇到了,以後我絕對不敢再借錢給朋友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4-27 22:44

您好!

先取得本票裁定,然後持續維持時效,等到有一天發現對方有任何財產,都可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3:06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裁定下來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沒財產就先換債權憑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查不到對方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無結果,僅能換發債權憑證,且定期需更換,否則該債權憑證亦會超過時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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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ME 104-04-27 13:17

標得一不點交的法拍屋,原所有權人已去世,房屋所有權法拍前即已轉給財政部國有財產保管,後經本人拍定後透過訴訟已排除無權佔有,但室內仍有不少OA傢俱及事務機器,占有人表示那不是他的東西,是其他公司股東的物品,找到公司法代理人也表示這些東西並非其公司所有,想請問法律達人,遇到這種情形我該如何處理?還是可以自行處分這些東西?

請占有人出具系爭東西都不是其所有,也請公司法代理人出具系爭東西也不是公司所有,然後聯絡公司其他股東取回系爭東西。若其他股東未予回應,則將系爭東西放置於系爭房屋屋外,請他們自行取回。


yuri 104-04-26 20:02

我是姑姑銀行土地抵押借款的連代保證人

姑姑身故 資產大於負債

繼承人是他的兄弟姐妹

想請問

1.繼承人要繼承該筆土地時是否需重新設定?連代保證人一樣會是我嗎?

2.繼承人如果要賣掉該筆土地 銀行貸款是否需先結清才可賣?

3.如果繼承財產分割短時間喬不攏 又不繳貸款證人可否告知銀行 債務人已身故 保證人無力償還 直接請求銀行拍賣?

沈恆 (沈律師) 104-04-26 20:30

您好!

1.  不需要重新設定,連帶保證人也還是您。
2.  不需要結清貸款也可以賣,但買方一般會要求在買賣時約定清償貸款塗銷抵押權
3.  銀行本來就會拍賣動產,但不夠的還是會找連帶保證人追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T 104-04-24 01:29

律師們好,我媽媽在家時遇到郵差拿著平常都是用平信寄送的賣場DM叫她簽名,所以媽媽就簽了,事情是三個禮拜前發生的事,到最近媽媽朋友寄了有假郵差讓人簽名簽到本票財產查封,我想問一下雖然從簽名後到現在還沒發生任何事,但萬一真的被騙簽到本票,有沒有可以先預防的方法,還有我們已經先到警局備案了,也打電話到賣場尋問他們說並無需要給會員簽收的信件,我們現在要先把媽媽名下的財產轉出來嗎,媽媽名下目前是沒有房子跟車子只有戶頭的錢和定存,還有會不會影響到配偶的財產,有沒有可以預防這件事發生的方法,感謝幫忙,我真的很擔心媽媽。

沈恆 (沈律師) 104-04-24 05:56

您好!

1.只有本票債務人有責任,不會影響其配偶的財產
2.如果知道本票號碼及金額,可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如果都不知道,只能等持票人追討票款時再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3.預防方法就是簽名時要更謹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艾琳 104-04-22 00:46

我有三位侄子、侄女
在他們還是幼稚園的年紀時便因為父母感情失和便協議離婚
女方拿走了約定的金錢及金飾動產等便失去音訊偶而才回來看一次小孩

兄長在四年前因病過逝了
在兄長過逝後沒多久
女方便打電話過來說她要小孩
家人猜想應該是想分財產
監護權爭取的開庭倒是沒出現,所以小孩監護權目前在我父母名下

最近家父也過逝
小孩讀國中了
雖然監護權應該還在我母親名下
但不想要這三個小孩以後還要揹負撫養其生母之責
畢竟生母也沒盡到撫養小孩責任義務
請問身為姑姑的我認養這三個侄子侄女即可嗎?
是否還有什麼有注意的地方呢?


 

一、需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第1076條之2規定,被收養人如果未滿七歲,則必須由法定代理人即奶奶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滿七歲,則要得到法定代理人即奶奶的同意。

二、收養人必須大於被收養人二十歲以上。

建議你可請律師妥善辦理向法院聲請准予認領裁定

您好:

1. 依規定收養者至少須滿二十歲。而被收養人方面,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此外,必須收養者之年齡,長於被收養人者二十歲以上。

2. 收養必須撰寫收養契約書,並提出您的職業、健康及有關資力的證明文件及被收養人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並向收養人住所地的法院聲請認可,經法院認定裁定確定時,溯及於收養契約成立時發生效力,就可到戶籍機關辦理收養戶籍登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燕子 104-04-21 10:42

本人於96年離婚~97年與現任男友在一起~99年生了一個孩子~因未出去工作所有一切開銷皆由男友負責~現在男友要求我寫一份證明~若我發生意外97年開始所有能請領之金錢與我名下之財產都由現在這孩子一人繼承~請問能寫證明嗎?需要什麼程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1 12:20

1.能寫證明,但恐無法律效力,你前段婚姻有小孩嗎?如有,則你的法定繼承人不只一人

2.如有需要,應是考慮立遺囑,不過遺囑有法定要件,與遺書不同,建議請律師為代筆遺囑為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小花貓 104-04-20 14:42
母親患精神官能症,有時會胡言亂語說一些不存在的事,已經二十年了,也都無法工作,因為疾病關西時常燒擾鄰居,都有在固定醫院拿要吃藥‧但有時又是清醒的,這樣的他有判斷跟行為能力嗎?當初因為一些原因房子登記是母親的姓名,這5年來弟弟對父親不聞部問,連住醫院也未去探視(同住一棟房,身體病痛全不關心,連除夕也不叫一起吃團圓飯,若不是有請一位歐巴桑照顧,早就一命嗚呼哀哉),父親生氣之餘,揚言要將弟弟一家敢出去‧這時弟弟將母親身分證收起來,父親跟第弟要母親證件時就說不見了,但上禮拜查知道房子已被過戶到弟弟名下‧請問父親有辦法將房子取回嗎?(房子是爸爸出錢買的,且夫妻是共同財產不是嗎?)我可以去主張我應得的部分嗎?父親每月有月退尚可生活,可以告兒子沒盡到扶養義務嗎?以上問題種種盼好心人士給予意見漸跟建議,父親從小就栽培唯一的獨子,如今落得此局面,實在苦不堪言
執行者 104-04-24 13:01

 一、可以請父親提告,請求判決拻復所有權

二、你可以查繼承的部分,是否合乎不得繼承的條件。

三、你可以好好照顧母親,母親是自己的,弟弟不管你管,孝順的人老天爺會照顧你的。

杏樹 104-04-20 13:11

我與我女友都已將30多歲,各自住家中

自從女友家人(爸爸跟姊姊)知道我們在一起的事情後,她爸爸只表示兩個人各自考慮清楚就好,而姊姊總是不厭其煩的找各種方式,希望我們能夠分開

她姊姊做過不少事情:

1. 透過徵信社調查我(還傳訊息告訴我說透過徵信社要調查一個人的底很簡單)

1. 私下翻她妹妹(我女友)的個人東西找出手機帳密,未經同意私自查看我跟我女友在LINE的談話內容

2. 另外又說我是為了三年前她母親遺產才跟我女友再一起。聽我女友提她母親的事情時,我認為這是我女友家中的事情,只提醒我女友,拿自己該拿的就好,怎麼做自己決定,不是我該管的。

3. 說我污辱她們家,說要給我難堪。我只跟她姊談過一次電話,事後都是她姊單方面傳訊息給我,又如何污辱

4. 提及侵占罪跟略誘罪。

不論她姊姊傳簡訊FB訊息都好,我都不想回應任何話語,但她姊姊這樣的做法已經讓我與我女友困擾好一陣子

由於對於法律上並不是很了解,因此想在這問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 她姊姊這樣做,讓我跟我女友都覺得隱私被侵犯,是否真的如此?又該如何透過法律途徑避免她姊姊再用其他方式侵犯隱私

2. 說我要侵占財產,又說侵占罪、略誘罪,讓我有被栽贓的感覺,我又該如何做自我保護?

3. 她姊姊曾提及,若我跟我女友結婚後最好不要跟她有任何瓜葛,但依據她姊姊目前的動作行為,我跟我女友都覺得就算我們不主動與她有任何瓜葛,但她很可能又去找徵信社等等的去找機會打擾我們日後的生活,那我們又該如何避免?

4. 侵占略誘罪,我是找了一下罪名成立內容,由於對於法律不懂,因此還是詢問一下,是否真的在無意間有觸犯到侵占略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同意登入手機、line等,已經涉犯妨礙秘密。傳述您汙衊他們家的部分涉嫌誹謗罪。透過徵信社調查您的部分,對於部分個人資訊的蒐集及使用,可能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倘若對方任意提起侵占略誘告訴,我方可以提起誣告告訴。

3、建議可以蒐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提告

4、此部分未提及對方指摘的犯行,無法判斷,請詳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0 23:56

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Jack Lin 104-04-20 00:19

我與妻子結婚14年.育有兩子, 於4年前被公司派到大陸工作, 去年期間大陸籍女友懷孕, 與台灣妻子商量離婚一事, 由於我們沒有財產與負債的問題,只有監護權(歸女方) 我負責贍養費小孩讀完大學. 原本已協議好了, 後來由於妻子心有不甘, 不願與我聯繫, 我也因工作問題常常不在台灣, 現在大陸女友與我的小孩已出生, 無法在大陸報戶口, 請問律師, 如上所述, 我要申請協意離婚, 該如何進行? 是否分居超過一定時間可以判決離婚. 因錯誤在我, 而我與台灣元配也已討論過不可能再一起生活, 請專家們給予寶貴的意見, 萬分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07:19

若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雙方分居已久且感情不睦雙方已提及協議離婚一事,訴請裁判離婚

 

兩造分居多年,顯然長期未維持夫妻之正常生活足見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婚姻關係有名無實,其情形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為此,您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婚姻事務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 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0 11:14

 您好

        可考慮請求裁判離婚!

        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考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其他具體案情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尤生 104-04-20 16:39

直接跟她說明看她要什麼才肯離婚,現在不管哪種離婚主導權都在她手上,請她也別浪費錢去找徵信社查什麼證據,孩子都生了,妥協是你目前的路。

還有比較不厚道也不建議的方式:查她在你不在台灣期間,是否另外有人

如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https://007yuanda.blogspot.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有責配偶,即使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亦不容易成功之,可嘗試與對方協調,若對方均置之不理,亦僅有先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於訴訟中尋求與對方和解協議離婚之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雨 104-04-19 21:32

想請問,當情侶兩人分手後,同居地為另一人所承租,而承租方不願將其屋內屬於另一方之物品(例如衣物)讓另一方搬走(物品並無法認定為屬那一方),如此有涉及侵占他人財產嗎,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9 21:53

1.不一定是侵占,有時也可能是妨害自由,仍應視個案情節而定

2.如尚有疑問,宜對律師詳談具體案例事實後分析會較正確

3.如欲提告訴,建議與律師詳談後具狀會較妥,以免有遭提告誣告之嫌(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小雨 104-04-19 21:59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不一定是侵占,有時也可能是妨害自由,仍應視個案情節而定

2.如尚有疑問,宜 ... (恕刪)

 但對方已離開同居地,何來妨害自由呢?請律師解惑,謝謝!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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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楊律師 104-04-19 22:41

本件也可以考慮以民事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似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屬於您之物品,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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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9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似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屬於您之物品,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1 00:00

Dear 小雨,

若對方持有您的東西且是持有關係,那麼對方如果將您擁有所有權之物品加以拍賣則係「易持有為所有」為行為,構成侵占,惟本案仍須視證據而定,畢竟物品要證明是您擁有所有權或雙方共有仍然有爭執的必要性。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calotani 104-04-19 19:48

我男友與前妻生兩子,99年離婚,協議共同監護並由前妻為主要照顧者,男友每月負擔2萬子女教育扶養費,但其後兩人照顧子女的理念及用錢觀屢屢不合常有口角,又101年時逢男友經商失敗要負擔債務,再加上對前妻運用扶養費失當的不滿,故不再給予扶養費,前妻催討不成遂向法院申請改定監護權強制執行,惟因男友做水電工程,此行業本來就常有變換職場的現象,且男友原本亦無任何財產,因此屢次強制執行無果;改定監護官司部分有3次,第一次官司由男友提出申請改定監護權(自訴無請律師,而女方有請法扶協助),因為小孩出庭時證詞與在私下跟男方講的不一樣,故男方提出疑慮不被採信而駁回。第二次官司由女方提出申請,尚在審理期間,因女方有管教處罰過當嫌移,因此男方又提出家暴暨改定監護權(第三次),刑事傷害兩官司,家暴部分法院僅發出暫時保護令,改定監護部分因參考第一次官司亦被駁回,傷害部分因小孩出庭證詞又輕描淡寫,故不起訴處分,但有錄音錄影檔證實兩小孩每次出庭所說的話都是女方教導,並恐嚇威脅小孩如不順從並因此讓女方輸了官司就要讓小孩從此失去媽媽,故已有偽證案另案辦理中,將於104/4/21開第一次庭。但今天男方收到法院有關第二次改定監護的通知,內容是參考小孩出庭說詞與前開數次官司的參考,還有男方確實未續付扶養費之行為(社福那邊的報告是建議維持原狀但重新協調扶養費金額),因此判准許由女方單方監護,於此將於這兩天出庭偽證案時順便另處理提出抗告


對此,因男方無力申請律師,也通不過法服免費律師,沒有律師幫助之下,屢屢官司敗訴,但小孩每次私下的哭訴委屈,出庭又擔心失去媽媽而順從說謊,導致法官誤判,到底有什麼管道能夠尋求幫助?該怎麼做?如果真的必須花費請律師律師費大約是多少?(每次官司大概都只開2-3庭,但都耗時約半年)


再者,我有看相關認養子女問題,假設,男友先提出抗告,讓監護權案繼續審理,我與男友辦結婚登記,並申請認養他的2子女,藉此讓前妻的監護權喪失,此方法是否可行?該如何做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9 21:11

您好

 律師費部分 可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calotani 104-04-19 21:32

律師只針對"律師費"部分回復....那請問文內的相關內容及問題呢?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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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09:40

您的狀況比較複雜, 先跟您確認您男友的小孩兩個小孩分別為幾歲

您最後的目的應為男友取得小孩子的護權

由於目前有複數官司在進行, 需要詳細的資料才能判斷後續的處理

建議您資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http://www.alicelaw.com.tw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calotani 104-04-20 11:19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15:30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由於您是複數官司, 只針對監護權部份來討論

以您目前狀況法官裁量以1.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2.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3.善意父母原則

至於怎麼打, 也是要看對您有利之處

其他刑事傷害偽證案這邊就不討論了, 但是要考慮偽證案會不會對小孩子日後影響

其實還是建議諮詢

calotani 104-04-20 17:02

子女總是在父親的探視期間私下哭訴在媽媽那受的委屈...並表達想跟爸爸住...但是...重點在於小孩平日是跟媽媽住...就算開庭也是由媽媽帶去...重點在...根據小孩描述,每次開庭前媽媽會恐嚇小孩,例如""你敢說要選爸爸,你就死定了,我以後再也不理你們不接你們電話,還要到處搬家讓你們找不到"",""你到時候要說是用這把尺打的(原本用木棍),且我沒有打你那麼多下,也沒有打你臉...""...等等。小孩一來擔心選爸爸就失去媽媽,二來怕媽媽生氣會被媽媽罵或處罰...因此每次開庭都順從媽媽指示做證述...導致爸爸的官司屢次失敗,因此才特地錄影存證告發前妻教唆偽證。法官開庭次數少(每個官司只開2-3次庭)...又忽視社工報告(社工建議維持雙方共同監護支原狀)...變成只聽取單方說法...不採信男方說法,不是駁回男方請求;就是像第二次的監護權官司--允許女方請求單方監護。很令人困擾與不平,是否跟男方沒有請律師有關呢?因為沒律師替辯所以比較輸面?但男友實在無力花大筆錢請律師,因男方父母有房產(但父母不會給予協助啊),又不符合法扶補助申請免費律師條件,還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嗎?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09:17

律師不代表一定會贏, 只能說會比較有優勢
您的案子還是看如何舉證才有勝算

法官的判決結果還是合法何理合情為主
如果未請律師,建議上還是子女最佳利益為改定親權時之審酌判斷

calotani 104-04-21 10:52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出庭說法...法官卻跟告發人說未滿16歲小孩沒有教唆偽證問題...犯人逼小孩替犯人脫罪...竟沒有教唆偽證問題...我傻眼了...就這最後一步了...能呈現的證據都出去了...還能怎麼做?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11:49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 ... (恕刪)

其實還是回到最跟本的問題
您著重點是在那個案子上, 你製造了過多的官司, 又無專業律師協同只會讓您更不利

委請律師答辯會較妥,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還有開庭時對方是甚麼樣的說詞比較有辦法幫您找到有利的立基點, 會建議您諮詢 

 

Jeff 104-04-17 14:07

律師您好:

我目前任職於的工作單位因工作所需常常會需要填寫【設計工作申請單】,其內容包括規格乃至工作說明(詳述工作內容或提供相關附件),都須填寫,再交給主管簽核;日前我獨自填寫了一張申請單,其中也包含了我所構想的文字內容,遞交給主管後,主管卻在未經我同意之下唆使另一名同仁將我於【申請人】欄位簽下的名字劃掉,並要求該名同仁簽上其名字,再核准簽收此申請單,該名同仁當下有詢問此舉是否得當,但主管卻已「沒關係」為理由要求該名同仁,因該名同仁為工讀生故只好按照主管要求簽名。

以上敘述,想請教律師這樣我的主管(教唆者)或是該簽名的同仁是否有違反著作權反抑或是侵犯智慧財產權?

還煩請律師替我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7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必須依據回歸您與公司所締結的勞動契約,及該內容是否屬於創作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建議可以先向公司提出申訴,並釐清前開事項之後,再考慮是否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8 22:47

Dear Jeff,

依您所述,您應該是該公司之受雇人,則依著作權法第11絛第1項及第2項規定「

第 11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
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
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由此解釋,您所仍保留者為著作人格權,至於著作財產權則屬於公司。著作人格權包括姓名表示權,因此如果公司將您的著作人姓名以他人取代之,則已侵害了您的著作人格權。除此之外 ,您應該與公司約定,在您離開公司後,著作財產權的歸屬為何。

 

 

 

以上意見供參,歡迎來電詢問~

 

 

jennifer 104-04-17 11:15

您好,以下為友人情況

甲夫乙妻以法定夫妻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婚姻關係存續中甲夫曾幫乙妻償還10萬元債務離婚後甲夫請求乙妻償還10萬元,但乙妻卻主張該幫助償還的10萬元為甲夫的婚後財產,主張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財產,乙妻之主張可行嗎?雙方剩餘財產分配該如何分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7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可能會有夫妻財產分配的問題,不過此問題必須探究夫妻雙方婚前婚後的財產才有辦法精確判斷。

2、建議應該循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K1984 104-04-16 16:16

以下是我親人最近遇到的問題:

先生去年大病一場後 身體狀況變差 需專人照顧

但其太太不願照顧

故先生搬回老家與其妹妹一起住 由妹妹照顧(妹妹以前是護士)

因搬回老家後,太太對先生不聞不問

且先生才發現以前工作的存款全部被太太轉至自己戶頭

先生要求太太拿錢 支付醫藥費 太太不肯

先生就揚言離婚 要賣掉太太目前居住那間房(先生名下)

但太太將房屋換鎖 不讓房仲進去看屋 故目前還被太太霸佔住

太太也以維護剩餘財產分配權對先生名下房子提出假扣押 法院也執行了

 

請問1. 針對假扣押我們要怎麼處理呢?

有朋友說 等10天候 她沒有提出改成分別財產制 就不用理她?

2.之前先生被轉走的財產 要如何追討呢?(是太太拿存摺 直接將錢轉到太太帳戶)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7:2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假扣押倘若已經執行了,則對方必須於6個月內提告,倘偌沒有提告,則可以要求解除假扣押。 2、 之前轉帳的時候身體狀況如何?此部分可能涉嫌偽造文書,可以考慮提起刑事告訴。 3、 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因為可以預見雙方將來勢必會有離婚訴訟,應該儘早做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6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先生目前婚後財產尚未處理好,不建議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目前應先針對太太移轉先生存款之一事,可能有刑事偽造文書之疑義,可提出刑事告訴;同時亦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太太支付扶養費、醫藥費及履行同居義務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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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場不建議告刑事,尤其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告了要收手法院也會處理到底…如此夫妻再無復合之日,仇恨恐日益擴大

二、民事處理即可

三、可考慮調解, 調解前搜集資料力勸對方,條件說好雙方都可接受,成本較低且避免結仇…

四、若欲訴訟證據上也要先布局,直接出手風險過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YiTing 104-04-15 23:22

繼承人甲生前有2個太太,甲與原配偶乙有子女A、B、C 3人,A有子女1、2,B有子女3、4,C有子女5、6。甲與二房丙有子女D、E、F、G  4名子女,D有子女7、8,E有子女9、10 ,F有子女11、12,G有子女13、14。93年因家道中落,二房丙與DEFG立下白紙黑字表明拋棄未來對甲的繼承權,未來與甲的所有債務無涉。被繼承人甲於97.01.01過世,遺有財產。甲曾因丙及DEFG對他不聞不問,棄之不顧,身心痛苦,於日記中註明未來死後財產分配給二房及其子女

若丙與DEFG誤以為早已有效拋棄繼承權,未受遺產分配。D於98.01.01始知原來93年拋棄繼承為無效而仍有繼承權。問:二房及DEFG得否請求分配甲的遺產?應如何為之?

 

沈恆 (沈律師) 104-04-16 06:58

您好!

因為事先拋棄繼承無效,只要甲過世後,二房子女未再簽署分割協議,則二房子女可以提起分割遺產訴訟請求分割遺產
大房子女若要排除二房子女繼承地位,除了證明日記記載屬實外,還要確實有符合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事,才能確認喪失繼承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ally 104-04-14 10:48

因家裡糾紛,媽媽跟爸爸原本一起合開公司,媽媽在公司銀行貸款之下幫爸爸(公司負責人)代簽名為公司解決財務困難,那時父親人在大陸的公司,無法回台簽文件,所以幾次都是母親代簽名,那時已經是幾年前的事(大約2008年,且是夫妻關係),之後爸爸不滿媽媽提出家暴離婚(2012年事件)而對媽媽提告"偽造文書"的刑事等罪名,幾次開庭後,地方法院判媽媽 偽造文書罪名為:

" 五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可上訴。"

母親對這次的提告並沒有聘請律師,只有請律師寫訴狀,每次都是自己出庭為自己辯護作證。

討論之下,決定要再上訴,請問

有必須要請律師作辯護嗎? 繼續上訴需要費用嗎? 該如何處理上訴? 此案件沒有證據證明偽造文書簽名屬誰,但在公司被父親霸佔之下,沒有人願意為媽媽作證人家暴離婚後也沒有拿到任何撫養費及夫妻財產共有的財務,這些媽媽不予追究,只求這次案件能夠還公道,在此,想請各專業律師能夠誠心的給予有力的建議,替媽媽爭取僅有的權力。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訴需針對原審判決理由來上訴,且在程序進行中,應聲請調查相關事證,才比較有改判之機會,當然被告有委請律師之權利,律師可以在訴訟上予以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4-14 12:05

請在收到判決書翌日10日內先向判決地院提刑事聲明上訴狀(無須繳費)

不然刑事判決就確定了

上訴理由最好請律師寫比較妥適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辯護就看妳們能力與意願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遵守上訴期間向法院提起上訴,以免判決確定而無法再循通常救濟途徑;建議您可委任律師進行閱卷,以釐清全案卷證,並進一步規劃上訴理由及辯護策略。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的部分,依據法律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醒您務必儘早行使權利,以免罹於時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4 14:54

 您好

   建議您至少委請律師撰寫上訴理由狀,以維權益!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49

若不服原判決,建議您母親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以避免判決確定後就必須要執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6

若不服原判決,建議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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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閣下所述的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Chao-Yao 104-04-12 00:50

祖父因年事已高,十幾年前已將名下大部分的財產分配贈與完成,

但名下仍有一大一小兩筆土地留做養老之用,而二、三年前,祖父因不良於行,所以打算變賣其中一筆土地,以變賣所得的資金,來聘請外籍看護

因親威壓力緣故,祖父直接將市價較高的那筆土地出售給一位與祖父較為親近的堂姐,且其中詳細的交易過程,完全沒有透露給與我父親,而現在傳出之前變賣所得的資金已經快使用告罄了,要再變賣剩下的另一筆的土地了。

我父親覺得奇怪,在追查之下,才發現當初市價較高的那筆土地竟已不到市價一半的價格變賣給堂姐,想請問當初那筆土地的買賣有其效力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追討堂姐所獲得的利益?

沈恆 (沈律師) 104-04-12 01:09

您好!

那是祖父的財產,可以自由處分,因此只要是祖父心甘情願低價出售,您父親是沒有權利干涉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柯 104-04-12 00:39

各位律師

簡單說明一下狀況

我的父親有一個弟弟(以下稱叔叔)及三個姐妹(以下稱姑姑),我的奶奶健在

最近爺爺剛過世了,這位叔叔在喪事過後急著要分遺產,並且不合理的要求了所有遺產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根本不將我奶奶和他的其他兄弟姊妹放在眼裡),他脅迫要是我爸少給他一點,他要寄存證信函要告我父親

我爸和其他姑姑都是老實人,放任他們這個貪得無厭的弟弟于取于求,我爸甚至被這個為了錢六親不認的弟弟說要告他而擔心的吃不下飯,因此我決定幫助我爸對付這個惡質親戚

據我所知,因為爺爺沒有立遺囑,我的奶奶有權向法院申請將財產分兩分,一份給奶奶,另一份再由我的奶奶及其子女平分,這樣是否正確

另外,因為這位貪得無厭的叔叔他只想要拿錢,可是對他剛往生的父親的喪事卻沒有出過半毛錢,對他還健在的母親也沒有盡過任何撫養的義務,這樣是否可再請他付撫養金呢?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我的叔叔態度這麼惡劣,我想我也沒有必要留情面了,一定會用最嚴厲的方法來對待這種人,有必要絕對會走法律途徑,若在中彰投地區的律師有信心,麻煩直接告訴我你們可以幫我什麼,我們會做最大的考量,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2 01:16

您好!

奶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但分配時應先扣除奶奶自己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才能分一半,並不是直接將爺爺財產分一半。奶奶分完剩餘的才是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均分。

奶奶若無法維持生活,可以請子女支付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可先針對爺爺的財產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分配完後,方為爺爺之遺產,爺爺之遺產繼承權人,有奶奶、您父親、叔叔、三位姑姑,共六人,故六人之應繼分各有六分之一,若不願給付叔叔遺產,亦可考慮奶奶先分配剩餘財產後,針對所有遺產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如此,叔叔欲請求分配遺產,即有相當之難度。反之亦然,若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任何一繼承人欲請求分割遺產,均有難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可先針對爺爺的財產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分配完後,方為爺爺之遺產,爺爺之遺產繼承權人,有奶奶、您父親、叔叔、三位姑姑,共六人,故六人之應繼分各有六分之一,若不願給付叔叔遺產,亦可考慮奶奶先分配剩餘財產後,針對所有遺產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如此,叔叔欲請求分配遺產,即有相當之難度。反之亦然,若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任何一繼承人欲請求分割遺產,均有難度之。

Bruce 104-04-11 22:15

各位律師好,

我太太與前夫有一兒子,與我也有一兒子,如果我太太過世了,他的繼承人會包含前夫的兒子嗎?也是均分嗎?

如果有的話,應該怎麼做?才能避免財產繼承給其前夫的兒子

謝謝

楊律師 104-04-11 22:55

是有包含與前夫生的孩子

如果怕被分過多

建議先擬好遺囑

沈恆 (沈律師) 104-04-11 23:02

您好!

只要是她的小孩都可以繼承,她不想讓任何人繼承都可以在遺囑上面寫清楚,但該繼承人仍然可以主張特留分。另外,如果她生前就將財產處理完成,自然就不會有人再分到遺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ruce 104-04-11 23:04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有包含與前夫生的孩子

如果怕被分過多

建議先擬好遺囑

謝謝楊律師的回答, 如果立了遺囑,但他如果以特留分權益請求,是否仍可得到其特留分權益?

這樣還有甚麼方法可以避免?

Bruce 104-04-11 23:1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只要是她的小孩都可以繼承,她不想讓任何人繼承都可以在遺囑上面寫清楚,但 ... (恕刪)

如果辦理繼承時,我的兒子也不知她媽媽有另一個兒子,是否就可以直接辦理繼承其所有財產?還是申報遺產繼承時,會自動帶出與通知所有繼承人?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1 23:25

 

繼承分配時,就需要全體繼承人同意。

建議若有疑慮,於生前就要先處理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1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配偶與前夫之兒子對配偶亦享有繼承權,解決之方法,可針對配偶之財產預作分配,提早規劃,沒有遺產,就沒有繼承的問題及特留分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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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04-04-11 17:50

律師您好,

今年2月發生車禍,肇責警方初判表如下:
A.對方汽車變換車道前未打方向燈
B.我方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因我方駕駛人有受傷且對方不願賠償民事調解失敗)

提告過失傷害

第一次開偵查庭檢察官要求雙方再次調解,故當日雙方

已簽下和解書同意以5萬元和解,我方應於收到對方款

項付清後始撤回告訴。

目前對方已超過約定支付日期但一毛未付,去電時對方

太太告知先生人已在國外連絡不上(p.s.被告是個僅有

居留證無身份證外國人

請問:

1.目前我方尚未撤告過失傷害,所以就等候法院判決是

嗎?但接下來若被告因一直不在國內而傳喚未到,我方

就直接勝訴了嗎?

2.我方若持法院和解書要求對方強制執行付款5萬元,

但對方名下無財產、無薪資收入......,可以要求從太

太(本國人)名下財產強制執行嗎?

3.承上題,因車禍肇事車輛車主為太太,雖肇事駕駛人

是先生,我方可以轉向車主求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1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未依約給付和解金,應該具狀向法院陳報。

2、並且可以持和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3、車主不用負連帶責任,故而難以向其配偶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1 23:19

可以直接拿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唷!

飛雲 104-04-09 10:42

車禍損害賠償確定後,由於債務人無財產薪資所得,故未強制執行.請問 這判決後的債權能維持幾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向執行法院聲請債權憑證,而後每滿五年之前要去換發一次,才能持續執行下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0 07:30

您好!

民事訴訟判決確定後,時效重新起算五年,因此您應於五年內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若未獲全部清償,您會領得債權憑證,之後每屆滿五年之前,需以債權憑證另提強制執行以維持時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an 104-04-08 11:17

律師您好:

    本人所住區域周圍都是國有財產局租用地,本人門口租用地邊界為都市計劃道路用地,而其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上多有建物(經查部分無建物使用者登記)。近來,因對面鄰居未經同意私建曬衣場及雜物堆放於本人門口租用地邊界(就是對方私建於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上(排水溝上方)),個人覺得已造成困擾,且已多次與其溝通,但對方表示"這排水溝應是共用為何不能使用及我們也只是為方便曬衣服",請問該如何解決?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8 12: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所佔用之地,屬於國有財產局租用地,我方是否為承租人?造成我方何種影響?

2、倘若是,可以發函命對方清除,否則可以提告,並且請求賠償。反之,則僅能向國有財產檢舉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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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黑 104-04-07 16:52

  祖父已過世超過半年,其名下動產繼承人有叔叔、姑姑及我(因家父早已過世)。祖父過世後,叔叔一直催促提供印鑑證明、印鑑章、戶籍謄本等文件,好讓他統一委由代書進行遺產繼承

  但因彼此感情已不融洽,且三方繼承人皆在外地(所有人親自返鄉處理不易),很擔心提供這些文件後,會造成我名下其它財產所有權生變,請問我該提供這些文件嗎?建議該如何處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7 17: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

1、倘若擔心對方違法使用您的相關資料,可以簽立授權書,並且限制對方使用,甚至於您可以找自己認識的代書協助即可。

2、倘若雙方感情並不融洽,則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處理,否則對方違法侵占後,都有可能有脫產而無法救濟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珍珍 104-04-06 21:36

先生己立遺囑,現任太太不參加遺產分配,所有財產歸前妻兒女均分,?問先生過逝以后,現任太太可以有遺產分配嗎,因先生在世之前有?現任太太500萬跟一?房子,要求現任太太不再分均遺產。現先生己過世,之 前贈與給現任太太財產 之外. 目前還有2棟房子遺產可跟他前妻兒女均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妻可以在夫死亡後,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再主張特留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6 23:46

現任妻子仍為合法繼承人,故仍可主張有特留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6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現任配偶為合法繼承人,可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應繼分之特留分保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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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遺囑內容可能侵害現任妻子之特留分,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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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咪 104-04-06 15:03

近期因為公公家有一個重度殘障的姪子,公公是他的監護人,但最近我公公的爸爸過世後,這孩子在法律上是可以分得遺產的,而我公公卻拜託我當這孩子的財產代理人,因為我公公說,法律規定,他不可以是孩子的監護人也同時是個財產監護人,更不可以找直系血親去當這孩子的這份遺產代理人,所以想找我這媳婦去當,我想請問一下,我公公說的是真的嗎?!我可以去哪裡找這類型的相關資料?

沈恆 (沈律師) 104-04-06 15:23

您好!

監護人的行為與受監護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不得代理時,應聲請法院指定特別代理人,不能私下找人代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紅豆 104-04-06 14:58

婚前幫娘家媽媽做保證人,因為媽媽無力償還,對方做近說要法院見,

這樣會影響先生的財產被扣壓嗎?我的名下只有機車沒別的動產……

沈恆 (沈律師) 104-04-06 15:27

您好!

債務人無法還款,債權人可請求保證人清償責任,但將來可強制執行的標的也僅限於保證人本人的財產,保證人配偶的財產並不會受影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6 23:44

夫妻財產各自獨立唷!所以若媽媽名下無財產債權人也無法對爸爸或小孩求償

小承 104-04-02 21:37

婚後購屋 九年後離婚.一審裁定被告要支付我200萬二審裁定被告剩支付我170萬.原因是被告說頭期款是她母親出的.加上我結婚九年之中有一年因手受傷沒工作.是被告母親先代墊的.可是都拿不出實據.法官還問我多少我可以接受.最近在一個仲介友人那得知我目前住的房子.社區型24小時管理.有值千萬.房貸餘而還剩180萬.會不會差太多呢.我一審沒上訴.那二審可以上訴嗎.我該怎麼做

夫妻財產共有房子不是要一人一半嗎?事務所的律師一審是暫時請求200萬後來律師就換人了我當時很氣就沒跟事務所聯絡ㄌ.一樓房子鑑價600萬房貸還剩180萬跟實際行情近千萬落差太大.而且離婚前半年媽媽才剛花了50萬裝修我們房子.不能請求雙方找仲介評估嗎

還有一審法官要我代墊的房屋鑑定費5萬

沈恆 (沈律師) 104-04-02 23:26

您好!

因為您第一審沒上訴,因此請求超過200萬元的部分已經在第一審駁回確定,而第二審判170萬元,您的上訴利益只剩30萬元,因未達150萬元,您不能上訴第三審;而對方的上訴利益是170萬元,對方還可以上訴第三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2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沈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ocean 104-04-02 03:38

請問
民事和解後發現瑕疵請問還可以解決嗎?
我的智慧財產權官司
一審判民事賠30幾萬.刑事6個月
後來我上訴.上訴法官一直要我和解
還嚇我說就算他判也不會比一審少
所以在法官那種壓力氛圍下就跟對方和解
和解後才發現一審法官賠償的算法有誤

我被扣押的東西一打成本250.賣300也就是說獲利是一打50(1打12件)

可是一審法官以一件獲利50來算

所以民事判賠30幾萬

也就是說我如果在不和解的情況下只要更正這個問題

上訴的法官判下來也不可能這麼高
請問上面這樣的情況和解可以撤銷嗎?

因為怎麼判也不可能判的比和解金還高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2 08:35

和解調解除非有無效或得撤銷之事由,否則都必須要受到和解調解筆錄的拘束,況和解調解事實上是以雙方退讓為前提,而不是如訴訟般一分一毫的錙銖比較,所以一般而言,雙方說好可以接受的一個金額,和解談的成,就要受拘束。

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如果侵權人是故意的,法院可以酌量將損害賠償的金額提高到可以證明的損害的三倍。

你與他方和解,除非有類似在無意識精神狀態、沒有行為能力、被詐欺脅迫等得撤銷或自始無效的情形外,契約自雙方合意後成立,無法解消。

 

最後,和解契約與實際損害的範圍並不需要相當,雙方考量的情狀還包括後續節省的訴訟成本、精神上的獲利等,不能以法院能證實的損害賠償金額與和解金額不等,即認為該和解契約顯失公平。

最後,歡迎您到本所網頁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沈恆 (沈律師) 104-04-02 13:07

您好!

在程序上,如果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的原因,可於30日內請求法院繼續審判。但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說,您所述賠償算法有誤等理由,應不符合無效或得撤銷的原因,請求很可能會被駁回。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ocean 104-04-02 13:0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如果侵權人是故意的,法院可以酌量將損害賠償的金額提高到可以證明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我的情況是既使法院將賠償金額提高到10倍

還是跟和解金額不對等

且當時是在法官的壓力下才跟對方和解

法官一直說他判不會判的比一審輕

我真的覺得我是被嚇到才和解

事後發現可能判賠金額跟和解金額差距那麼大

請問這樣的情況可以撤銷嗎?

小倩 104-04-02 00:23

弟弟是醫生,已婚1子,月入30-60萬,他想把有失智症狀但是有退休金的父親接走,留下沒有經濟能力的母親並和他斷絕關係,而我是未婚的姊姊,他目前有給母親4萬元,但他說明年他要把爸爸接走,然後只給母親最低生活費用,餓不死就好了也不照顧他,現在吵著要分家產,說他可以照顧爸爸,但爸爸的退休金要給他,而從父親5年前車禍以來,都是家母在照顧,因為爸爸是因腦傷而失智,為避免他被詐騙,所以在二年前申請了財產監護,法院把監護人判給兒子,而今年父親情況有較好轉,所以已取消重大傷病卡,我想請教,我要怎麼樣做才能保護我的雙親晚年生活無虞,而且現在我父母居住的房子是15年前以兒子名義買的,當初是有要兒子在同住時也交水電費分擔家計,現在水電費是誰交的我不清楚,但我知道購屋錢都是父母出,有用兒子申請青年首購低率貸款,但貸款是我父母在還,裡面也包括我交給父母的錢財,看房時我也在但買房過程我沒參與,弟弟曾對我說過房子交由母親處理,看他要賣還是要怎麼做,但現在情況已變,我擔心他把房子收回把父母趕出門。

上星期家母開車北上,想說累了又想看孫子,去他家,上樓後弟媳和她大吵,然後她叫警察來把我父母趕出家門,兒子也說他不要這個家,他要那個女人,然後把拉拔他長大的雙親轟出門。

 

我是難過的姊姊。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2 1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父親精神狀況已經回復,可以聲請撤銷監護宣告

2、有關於母親的扶養費,倘若對方拒絕給付或是給付過低,可以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的狀況比較複雜

但不是無法處理

建議可以當面談會比較清楚

並且具體回答你的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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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00:00

.

小庭 104-04-01 15:57

律師您好:
     我姑姑是台北某郵局的經理,在我爺爺103年6月過世之後,於6、7月期間,偽造爺爺的簽名,在自己工作的郵局,陸續把爺爺的四筆定存全數領出,之後約9月我們在鄰近郵局申請查詢爺爺的存款資料,發現錢已被領光,爺爺過世之後還會簽自己的名字把錢領出,單據上的除了臨櫃專員的蓋章,還有我姑姑的蓋章李xx經理,我爺爺也是郵局的客戶,雖然是她的父親,但是否已構成犯罪,他自己本身是郵局主管,也不可能不知道客戶已經死亡,又她是公務人員嗎,在郵局工作近20年也當上主管職務多年,罪會不會更重。   

      期間在10月簽了財產協議書,繼承共有四個,上面寫說動產部分由我大伯全權處理,但早在協議書之前姑姑就把錢領出。在12月28日他們拿了一張動產的明細表給我父親簽名,上面有郵局存款農會銀行等存款明細總共500多萬,還寫說爺爺生前向姑姑借款150萬,但是她拿不出借據,還有每個人總共能分得多少錢。最後我父親在上面簽名,並附註:我承認父親金錢共500多萬元,暫不分錢,請問這張單子是否具有法律效用,會不會影響我們的權益,因為我父親已在上面簽名,雖然有附註,負債的那150萬也算數嗎?那她在12月時才拿出這張單子,會影響到他所犯的侵佔偽造文書等罪嗎?   

目前已請律師發過一次律師函,對方一個禮拜後也請了兩位律師發函給我們,說我爸爸也有在單子上簽名,所以他領錢不構成偽造文書等罪,不然我爸也是共犯,是這樣嗎她會沒有罪嗎?最後我們也向郵局申訴管道申訴這件事情,現在最擔心簽那張單子影響整件事情的發展,請問我們之後該怎麼做比較好,請求各大律師給予意見,感恩不盡!

1. 是否有偽造,訴訟中做筆跡鑑定即可證明,要聲請調查證據(含調閱傳票鑑定等)。

2. 如對方真有偽造,刑事上要提告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這不是侵占)。

3.民事上要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起訴請求應得遺產

4. 至於你父親簽的那張紙有何不利影響,要看過那張紙的具體內容才能判斷是否有拋棄繼承等等之意思,而對方是否對被繼承人有債權,也不是這張紙一定能完全證明。

5. 如郵局的疏忽具體上已經達到侵權行為的程度(要看是否為真的印鑑章等),並舉證損害,可向郵局主請求賠償,否則,應只能向對方請求遺產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1 16:25

 

您好

      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至律師事務所供律師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所言是否屬實呢?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1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爺爺的各張取款憑條,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侵占偽造文書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1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爺爺的各張取款憑條,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侵占偽造文書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在過逝後仍用您爺爺的章領出,即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02 09:00

您好:

1、照您的描述確實,您姑姑確實有偽造文書業務侵占之情形,而且因為她是公務員,處罰上罪確實會更重。

2、至於您所說您父親簽的協議,目前看起來僅有一般民事契約之性質,但仍要看契約內容而定,是否有同意放棄遺產繼承之意思,至於刑事上亦要看協議內容是否為所有人都同意您姑姑在您爺爺死後提領該筆金額,這個都仍須看條文內容判斷而定,尚未可一概而論。

3、至於最後的問題恐怕只是對方律師恐嚇或嚇唬您們,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有特殊的行為要件認定,不會僅因一紙協議即構成犯罪,惟同前所述,仍須看當初您父親簽的協議內容究係為何,否則難以判斷目前之法律關係

因此歡迎您前來本所或撥打電話詳談,以保障您及父親的權益!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可能要具體瞭解狀況

你父親是否有涉入其中

否則告了之後反而被告

這就不划算了

建議你們找律師具體研究相關對策

這樣會比較全面

而不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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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庭 104-04-01 15:00

律師您好:
     我姑姑是台北某郵局的經理,在我爺爺103年6月過世之後,於6、7月期間,偽造爺爺的簽名,在自己工作的郵局,陸續把爺爺的四筆定存全數領出,之後約9月我們在鄰近郵局申請查詢爺爺的存款資料,發現錢已被領光,爺爺過世之後還會簽自己的名字把錢領出,單據上的除了臨櫃專員的蓋章,還有我姑姑的蓋章李xx經理,我爺爺也是郵局的客戶,雖然是她的父親,但是否已構成犯罪,他自己本身是郵局主管,也不可能不知道客戶已經死亡,又她是公務人員嗎,在郵局工作近20年也當上主管職務多年,罪會不會更重。   

      期間在10月簽了財產協議書,繼承共有四個,上面寫說動產部分由我大伯全權處理,但早在協議書之前姑姑就把錢領出。在12月28日他們拿了一張動產的明細表給我父親簽名,上面有郵局存款農會銀行等存款明細總共500多萬,還寫說爺爺生前向姑姑借款150萬,但是她拿不出借據,還有每個人總共能分得多少錢。最後我父親在上面簽名,並附註:我承認父親金錢共500多萬元,暫不分錢,請問這張單子是否具有法律效用,會不會影響我們的權益,因為我父親已在上面簽名,雖然有附註,負債的那150萬也算數嗎?那她在12月時才拿出這張單子,會影響到他所犯的侵佔偽造文書等罪嗎?   

目前已請律師發過一次律師函,對方一個禮拜後也請了兩位律師發函給我們,說我爸爸也有在單子上簽名,所以他領錢不構成偽造文書等罪,不然我爸也是共犯,是這樣嗎她會沒有罪嗎?最後我們也向郵局申訴管道申訴這件事情,現在最擔心簽那張單子影響整件事情的發展,請問我們之後該怎麼做比較好,請求各大律師給予意見,感恩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及偽造文書

2、有關於定存的部份,倘若已經包含於您父親所簽立的單據裡,則本來可以涉及侵佔罪部份,可能就不會成立了。

3、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須看所簽立的單據所有內容判斷是否構成遺產分割協議。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由您的父親親自進行正式諮詢,始能保障權益。

 

閣下如需專業諮詢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庭 104-04-01 18:26

律師您好:

      侵占罪是不是在盜領時即成立,就算他後來才要把錢拿出來分,這樣不算是侵佔罪嗎,他事後列出單據時已經事過半年,原因是他知道我們在查這件事,最後才列單交代金額,而且他的身分是郵局經理,定存盜領都是由他及某位窗口專員承辦,這樣以他的身分做這件事是否也涉及業務侵占

      父親所簽的單據上面有1.郵局及銀行存款金額,2.爺爺負債150萬(沒有借據),3.喪葬費等支出,4.最後列出每人可分配金額多少錢,最後附註"本人對上述金額均已詳細核對無誤,並予認同,同意依計算結果先行分配金額,日後有下列情形時得再分配金額或繳回金額,包含1.遺產增加時2.因負債增加或預留事務不足3.因其他因素而有上述情形發生時",最後我的父親寫上我承認父親金錢5,879,223元整103.12.28日,然後我的父親簽名,沒有蓋章,這張單據上面沒有其他三位繼承人的簽名,也沒有壓日期,若每位繼承人都有簽名,但都簽在不同張紙上,能算是遺產分配協議嗎(10月間有寫一份財產分配書,每一張都有他們四個人的簽名)?

      因為我的父親本身領有輕度精神障礙手冊,非常需要律師的協助與答覆,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確實是侵占當下就成立了,不過此部分仍涉及事證認定問題,實務上多有認為,倘若事後有將遺產依法處理,則不會構成犯罪。

2、該單據倘若經過您的父親簽字就可以發生遺產確認等效果。至於輕度精神障礙手冊並不能成為免責事由,必須個案判斷您父親的精神狀態。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該單據,並與您的父親一同尋求正式諮詢,考慮是否提告遺產分割偽造文書,以保障權益。

 

mcut 104-04-01 11:42

我想請教如果雙方已經離婚後,有一方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另一方是否可以提起反訴,一樣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權,若是可以,又被告若已收到調解通知,又提起反訴,是否原本安排的調解,法院會逕行取消,麻煩各位律師有能回答者,抽空回覆,感激不盡.

一、可以反訴。

二、調解程序還是去進行一下吧,談一談。

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是二年,要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即便被告在收到調解通知後提起反訴,原本的調解程序也不會因此而直接取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提反訴,而剩餘財產之計算,會較為複雜,可委請律師幫您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1 17:23

調解程序還是會進行,建議還是到場協調看看能否成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1 21:14

除非有取消調解庭期,否則建議到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1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設法降低婚後財產之數額,似方能解決眼前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cut 104-03-31 21:56

各位好:

我想請教如果雙方已經離婚後,有一方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另一方是否可以提起反訴,一樣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權,若是可以,又被告若已收到調解通知,又提起反訴,是否原本安排的調解,法院會逕行取消,麻煩有能回答者,抽空回覆,感激不盡.

enya 104-03-31 07:29

父親過世,雖然我們一直跟母親住,但爸爸卻幾乎沒扶養過我們,現在知道父親有兩棟房子但卻無償設定給她現在的老婆,請問我和我的親姐姐有權或有什麼辦法去爭取財產?(爸爸另跟她現在的老婆還有兩個小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4: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生父死亡之後,倘若我方沒有依法被剝奪繼承權,就可以繼承遺產,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倘若對方拒絕出面協調,則可以訴請法院進行遺產分割

2、但是倘若在生前就已經過戶了,就已經不是遺產,末以敘明。

enya 104-04-02 08:54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想再請教何謂“未剝奪財產權”?

另繼母無償抵押設定的金額大於兩棟房屋的現值,那麼我和我姐姐是該放棄繼承還是可再爭取該有的繼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繼承權剝奪,如重大侮辱繼承人、未扶養繼承人,遭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或是對於被繼承人有其他傷害等。

2、不論該設定是否為真,我方均可主張繼承權,至多只是實際繼承金額多寡而已。

3、倘若對於被繼承人之遺產不清楚,建議還是要發函要求對方遺產分割,否則應該訴訟解決,以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