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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希 104-05-18 16:12

您好~ 我已離婚7年了,離婚原因是男方外遇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明長子與長女歸屬男方而次子歸屬女方,財產歸屬是將房子及房貸部份都轉移給我,膽養費給付:1.男 方每月給付新台幣3萬元整給女方本人我(有屬名),登記日起生效給付二十年。二.若男方同意長子長女與母同主,另補貼三仟元給女方,兩名子女教育費保險費 由男方負責。

1.監護權部份:目前長子女都是跟男方,但男方只將孩子放在阿嬤家居住無法給於完善的照顧,孩子生病時常常都要等到他回來時才 能帶去給醫生看,加上他又都在北部工作也與外遇對象另結家庭多年,現任妻子也沒有盡到照顧的責任,現在大兒子也要自己出去打工賺錢養自己,不然每星期只有 四百塊的餐費根本不夠食用,現在又面臨了五專學分不夠可能會被退學的問題,多次與父親談論但都不願幫他辦休學或轉學,這又該怎辦呢?長女因父親偏愛現任妻 子再生的女兒而造成行為上有時會偏差,再加上阿嬤一不開心就常常把不適當的言語掛在嘴上講給孩子聽,可以說是精神上的虐待,孩子也會在紙上寫上不愉快的事 情,經父親及阿嬤多年的精神壓力下長子女都想跟我,可我在103年時再婚了目前沒工作在家帶孩子,現任丈夫也不反對我將這兩孩子跟隨我們,可..我該如何 才能要求監護權歸我呢?

2.膽養費部份:說好了每個月給付三萬元給我直到二十年,雖然我再婚了但是否因此就會喪失他給我膽養費的權利呢?離 婚協議上並未註明我若再婚就喪失這部份,也講明了孩子的教育費保險費是分別各付各的。若是男方刻意脫產及將薪水(台北市消防局)外轉出去到別人身上去,不 給付我每月的膽養費我時又該如何保護我的權利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8 16:16

若對方不履行協議書之內容,可以起訴請求其履行協議書。

又若欲聲請改定監護,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4-05-18 16:22

您好!

1.監護權若無法協商解決,可聲請法院裁定改定監護權

2.贍養費就依協議書處理,若對方不履約,可提起訴訟請求依約給付,對方薪資是無法逃掉的,除非離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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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可以提改定監護權訴訟

如果孩子都願意跟妳

那麼機會很大

 

其次

贍養費部分可以向法院提告

至於對方是公務員

一定有薪水可以查扣

至於你說的外轉應該是他在虎你的

因為政府機關絕對不可能匯給其他人

一定是匯進去之後他立刻轉給他人

所以你只要直接查扣他薪資帳戶及薪資給付

就沒問題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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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希 104-05-20 16:59

非常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時鐘 104-05-17 20:54

請問本人父親於民國九十八年間已過世,本人祖母則於九十年間往生,父親有一個弟弟,二個妹妹.本人常年在國外,去年到叔叔家拜訪,叔叔無意間說溜了嘴,說出當年祖母往生之時有留下二百多萬遺產.經本人了解當年祖母往生之時,因父親早年經商失敗,有積欠銀行八百多萬之款項,二位姑姑則早已嫁為人婦,叔叔便以父親積欠銀行債務,二位姑姑則以潑出去的水之觀念,要求父親及二位姑姑簽下?棄繼承之文件,由叔叔獨自一人來限定繼承祖母所有財產.因祖母往生至今已有十五年之久,本人想代由父親來控告叔叔侵占罪早已過了法律追訴期,現只能用詐欺背信罪來維護權益,請問詐欺背信兩項罪名,在法律上能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當時有簽訂放棄繼承之文書,則不會有您所述之犯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7 21:40

您好!

會不會成立要看您能提供什麼證據而定,但詐欺背信罪的告訴期及追訴期侵占罪是一樣的,依您所述應該都已經過了刑事告訴期及追訴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EY 104-05-17 20:24

您好,我婚前民國94年向復華商銀信貸未歸還,至今10餘年,銀行已將此債權轉至元大資產公司,我們於104/4/29收到元大資產管理公司向法院申請的支付命令,金額74萬,利息5.5%。

請問:

1.我如被強制執行,是否會影響我(妻子)的薪水財產?(結婚日:103/1,法定財產制)。

2.目前經濟狀況不佳,雖有心想還,但小孩才一歲,且我並無固定收入,我現在該如何處理支付命令,是任其被強制執行或提出異議,進行後續協商為佳?

3.未來我老婆有購置動產想法,需要去變更為分別財產制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5-17 20:43

您好!

1.先提出異議後續再處理,否則債務就確定了,沒任何好處。
2.您的債務要自己負責,配偶的薪水財產都不會受影響。

3.改成分別財產制對外的關係會比較簡單、清楚,但對內您將喪失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利弊得失要看您站在何立場而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夫妻財產各自獨立,所以若是您被強制執行,不會影響到太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提出異議,異議可以不附理由,進入訴訟程序再來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09:05

1. 不影響。

2. 建議還是先異議,如此轉入訴訟中還有調解和解可能。

3. 不需變更,但建議不要買你名下。

一、請馬上異議,異議不需附理由的,法院應該有固定格式可以供你填寫後馬上異議。

二、光是抗辯利息時效五年這件事就省下不少錢了,這個部分不要隨便放棄權利。

三、異議後請馬上安排閱卷(異議後,聯絡書記官說你要閱卷,書記官會跟你說細節),再拿閱卷結果找律師協助。

四、如果請不起律師的話,後續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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琇琇 104-05-17 14:59

本人因受不了丈夫家暴及精神折磨,於103.12.12和先生簽兩願離婚協議,當初只想趕快離開這個家庭,所以內容未寫有關財產分配的細節,想請教如果雙方已經離婚後,可以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若是可以,要如何爭取呢?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7 17:00

Dear 琇琇,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民法上並沒有特別的時效規定,因此應回歸一般時效的原則。也就是您目前在離婚不到半年內仍然可以請求。

沈恆 (沈律師) 104-05-17 20:16

您好!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本來就是離婚時或離婚後才能請求,如果離婚協議時沒有聲明放棄請求權,您可於知有差額時起二年內計算差額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婚後財產比您多,且離婚未超過二年,而離婚協議書也未記載放棄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則當可提起訴訟來請求,惟計算上可能會較為複雜,宜委請律師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要看協議書內容是否已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二、若未拋棄,則考慮是否先辦假扣押,再起訴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或以調解處理。

三、不辦假扣押對方可能脫產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17 22:31

您好,

您還是把當時簽的離婚協議書拿給律師看,說不定能解套喔!

 

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仍有機會可請求之,惟仍須對方有財產,若無財產,請求亦無實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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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2:48

民法第1030條之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必須先檢視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是否有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約定,如無,您可提起訴訟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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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 104-05-17 10:08

您好,請問

    男生今年約32歲, 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15歲的國三在學女生,女生來到他的租所兩人發生了性行為, 2個月後因女生半夜未歸被警方尋出, 女方家長提告男生, 同時,男生三年前認識的另一位女生當時也是未滿16歲,前陣子也被警方尋出,在同一時間點要提告男生.想請問這位男生大約會有幾個情形的判刑呢?

ps.男生十年前曾因智慧財產權被起訴 判刑七個月,當時捐款5萬元未入獄

                                                                                                                   感謝回答 大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2 2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犯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及略誘罪。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一、每一個案件不同,法官量刑的結果就會不同。

二、我查了一個判決給你朋友參考,台北地院103年度侵訴字第45,這個判決是每個行為判三個月,不能易科罰金,但有給緩刑,還要加罰三萬。

三、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就可以了解多一些,也不會一直擔心了。

四、女生的年紀及是否知悉其年紀是重點。這個地方最好是請你的朋友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葳葳 104-05-15 14:58

律師,您好

父親十年前過世,有兄弟五人,父親過世後,我們和叔叔姑姑就感情不睦

祖父名下有上億土地及房產,目前由三叔撫養中,叔叔姑姑經常在祖父耳邊洗腦汙衊我們

之前曾發生過將一座山登記在三叔名下,二叔拿房契向銀行借款千萬

祖父想把土地房屋給任何人或是其中一個兒子,無公平分配財產,可以嗎?

請問我們應如何保障權益,避免他人(有心人)在祖父生前就以(買賣、贈與或其他方式)移轉過戶至其名下,損及日後代位繼承權益??

謝謝

小郭 104-05-15 12:14

想請問有關刑事罰金問題,

例如: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判刑為三百元罰金,到底是多少台幣?這樣好像不太合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5-15 13:31

您好!

這一條在民國72年之後都沒有修訂過,罰金300元應提高為30倍,也就是罰金最高為新台幣9000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櫻桃 104-05-15 11:12

堂哥向外面的融資公司借貸,大伯是連帶保證人。而且大伯又另外用個人的名義向銀行小額信貸借給堂哥,現在堂哥夫妻倆跑路失蹤丟下孩子給大伯兩老,大伯月入3萬.大伯母沒有工作,大伯每月要繳銀行小額信貸已沒有錢,名下又沒有任何財產房子也是租的,請問大伯當連帶保證人若沒有任何錢.財產可支付,怎麼辦?會被關嗎?那堂哥的其他兄弟姐妹都已各有家庭,須負擔大伯當連帶保證人的債嗎?其他兄弟姐妹該如何自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5 13:36

您好!

大伯如果沒有惡意脫產,只是單純沒錢還債,並不會有刑事責任,但其薪資或其他財產可能會被強制執行。
其他兄弟姊妹本來就不用為堂哥或大伯的債務負責,沒有自保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5 18:08

1. 大伯若無力清償,則可能被提告民事進而強制執行等,要看所積欠債務類型、數額等如何。

2. 大伯不致於會被關,但若真的無力清償強制執行勢必影響生活,屆時就可能要考慮申請更生等。

3. 堂哥的其他兄弟姐妹應不致於受影響。

Vivian 104-05-14 21:48
跟男友住一起前陣子身分證不見發現是他偷拿走不知道幹嘛 怕他拿去辦理偷過戶我的車或去借貸 有查過現在車子還是我的名字目前車子也還有部分車貸 但車子也不是一般車所以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保護自己財產 或者車子能否做什麼設定保護,能多設定個家人的名字嗎? 我知道車辦過戶只要有証件不需本人就能辦理了

如尚未返還,請他返還。

如不怕撕破臉,就可以考慮報警等。但此為下策,萬不建議。 

奈奈 104-05-14 20:56

媽媽收到財信管理公司寄來的信

1、內容寫積欠電信費5500元,將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2、若繼續拖欠帳款將依據法院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查封拍賣財產

----------

有查過資料,有人說會有事,也有人說不會怎樣

請問不去繳的話真的會被查封嗎?

房子是租的,只有部分家電是屋主的,那對方怎麼知道傢具家電是屋主還是我們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這個是催告信,倘若確定有積欠,並且數額對,可以判斷是否繳納,避免之後的民事追訴程序。

對方可以針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求償,包含動產動產、存款、薪資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琇琇 104-05-14 16:19

本人於民國99年7月和前夫的阿嬤買房子,以兩百萬的金額出售,當時拿一部份的錢,一百二十萬借給前夫,當時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因後來受前夫精神折磨無法忍受,長期影響睡眠,並且強迫行房,常半夜被叫醒,滿足他的需求,不配合就動手或摔東西及不讓我睡覺,影響工作及生活品質,長期不堪其擾。

前夫因為我年齡問題,深怕影響生育,也強迫我做人工,我不配合就對我發脾氣,造成我今精神壓力大,前夫認為我精神狀態有問題,也強迫我吃藥,對我長期的不尊重,103年7月於半夜時間對我動手,但當下沒有立即驗傷,後期因心生恐懼,無法忍受及同房,雙方無法繼續生活,事後才開始談及離婚事宜。

離婚前,前夫因做生意需要,借款50萬;在談離婚時,也強迫我半夜提領24萬,分兩次提領,否則不讓我睡覺,也不讓我離婚,也強迫我辭掉工作,還強迫我去銀行借款300萬給他;他以拿五百萬及房子過戶及先前的借款做為離婚條件,但本人也未同意他的條件,房子過戶是因為他答應要還我當初買房子的錢才辦理過戶,幾乎吵架都以錢來當作離婚條件,為了離婚,解脫和他的關係,因此在103年12月份簽了兩願離婚協議書,104.5.12,有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但對方只願付二十萬,也說打官司我站不住腳,對我不利,因此調解不成,所以想請問:

 

如果打官司,先前他和我借的錢或強迫我領的錢是否能要求還回來嗎?勝算大嗎? 離婚協議書上未寫放棄夫妻財產共有分配,是否還有法律效力,透過法律途徑是否能要求部分財產? 兩願離婚協議書提到:雙方對外所有負債,應各自清理與他方無涉,我前夫間的債務算符合嗎? 已離婚還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是否還有其他途徑能爭取我損失的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相互間的借款或是其他債權債務關係,還是可以主張權益,並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要有相關證據

2、可以,只要符合意見就可以。

3、夫妻間約定各自對外債務負責,會影響您替對方背負的貸款,對方可以主張不用付清償責任

4、可以,對方可能涉及之侵權行為,不過可能會有2年時效消滅的問題。

5、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琇琇 104-05-15 14: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

 請問律師:

?當初簽完兩願離婚協議,內容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我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爭取部分財產;如果前夫名下有資產的話,如果在官司進行中,因為怕他脫產,可以用甚麼方法對他的資產進行假扣押?

晶晶 104-05-14 15:23

我和老公92年11月結婚,
育有一對兒女
去年12月21日發現
老公和一位在通訊軟體上認識的
外籍新娘發生關係(已離婚,
他們大約於去年10月開始聯絡
且約出去幾次,發生二次關係)
第二次時有拍下影片

我想離婚但他不肯(為了小孩)
他說和那位林小姐沒有感情
單純只是想做做看
(我不知道林小姐的住處,只有她的line若要提告,這樣有辦法告嗎?)
(他覺得這種女生,比較不會有麻煩,
也不需要付責任,單純當炮友而以)
所以不想離

我和他事後約定如下
1.公司的股份過戶二分之一到我名下
   (但他哥哥不肯,二個是合夥關係)
   但我老公還是願意寫同意書給我
2.保險的要保人,全部改成是我
   (現在因為保單有豁免權的問題,也還沒改)
3.若再犯,願意承諾支付精神慰撫
4.刪除這個通訊軟體,並不再和林小姐聯絡
   (但在上個月,我發現他又偷偷下載
     同一個通訊軟體tango,他說他只是
     好色,因為裡面有些女生穿得很清涼
     ,他只是把他當做在看A片的心態而以)
5.放棄房子
   房子是在結婚前92年以我的名義購置,
    因為在婚前,我就和他說得很清楚房子的部份,
    都由我來負責,所以後來我解了定存.
    賣了基金和股票償還了一些,其他的就慢慢還
    頭期款是我付的,之後也是由我戶頭支出
    從93年3月開始每個月要繳房貨14000左右
    這是我負擔的起的,(但現在他反悔了,說他也有份)
    一直到96左右,
    他因為違反私自借錢給別人而交出薪水,
     一切生活開銷由我來處理
     婆婆認為那房子是我的嫁妝,
     嫁過來就是她們的.
    且我於95年4月便在家帶小孩,
    夫家人認為是由丈夫工作所得支付房貨,
    所以認為我老公也是所有人,
    房子他也有份,我想問,
    這算是婚前的財產嗎?
    他有權主張嗎?

事發到現在,他一直認為他沒有錯
他覺得這是單一事件,不是背叛
過了就算了,
還說現在很多這種事
男人在外都是玩玩,
說我沒必要逼他去法院公証房子的事及財產分開的事
和請律師公証協議書的事
他覺得我像是只要他的錢不要人
還說很多女人,面對這樣的事
都選擇寬容原諒,
為什麼我要逼他去公証

(我有他們的性愛光碟)

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我應該如何做呢
若談離婚,我應該要如何做呢?

如果不離婚,只要雙方協議好哪一部分的錢要贈與給你即可,這部分屬於無償取得將來如果離婚,不須計入婚後財產。你的房子的部分,屬於婚前財產或是無償取得的部分,將來離婚無須計入婚後財產,對方對此部分沒有剩餘財產請求權。另外,房子登記你的,除非是借名登記,否則法律上就認定是你的,不會因為結婚而變成老公的。

如果要離婚,那就是算清楚婚後財產,然後就差額的部分你有請求權。你可以就對方通姦行為提起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最後,小孩將來權利義務的行使,也要在離婚的協議中或訴訟中一併解決。

建議,如果老公本人心地還是不錯的,也願意把一部分的財產登記到你的名下,你有財產的保障,對方將來作怪的機率也低些,也許可以原諒對方,然後好好經營雙方的關係,對小孩會比較好。

以上,清官難斷家務事,要如何決定還是應該要看你自己的想法及感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1: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離婚,就必須簽約保障自己。

2、倘若要離婚,可以先協議,無法協議就提告處理,並且應該注意6個月時效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惟通姦犯罪成立之證據要求嚴格之,並準備協議書給您配偶,避免日後發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vicky 104-05-14 14:55

我是債權人,今天收到本票裁定通知,也通知債務人可以提出抗告債務人名下已無財產,但他是商號之負責人,近日得知他有頂讓商號之意圖,請問是否能對其商號做強制執行,避免他頂讓給別人?否則他名下無財產,日後要追討更困難

商號內的商品就是對方的財產,只是這些動產沒有登記而已,建議趕快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債務人商號內的商品,以免債權無法得到任何補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4 16:50

Dear Vicky,

您好,關於這個問題:回覆如下,

如其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之虞時可以釋明原因後聲請假扣押」,

但提出假扣押後則須限時起訴,假扣押須繳納1/3的擔保金。

 

vicky你好:

如果是債務人所獨資商號,那麼商號內的財產理論上皆屬於債務人個人所有,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執行該部分的財產

債務人也可以在尚未受強制執行之際出售商號內的財產(其實就是出售自己的財產)。

另,扣押動產最好是選擇易於保管、換價者,才能避免未蒙其利先受其擾的問題。

以上供參。

vicky 104-05-14 19:5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商號內的商品就是對方的財產,只是這些動產沒有登記而已,建議趕快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債務人商號內的商 ... (恕刪)

請問…如果店內的商品、器材的價值尚無法完全抵償債務債權的剩餘價值如何判定?

強制執行程序為到現場查封扣押屬於債務人的物品(動產)後再鑑價、拍賣,如果無人應買,會詢問債權人是否用底價承受,因此會知道每個財產的價錢或拍定價格是多少,將拍定或承受的價格扣除後,債權如有剩餘,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以紀錄證明尚有若干債權未受償,將來可再發動強制執行。

以上供參。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5 22:02

Dear Vicky,

商號並非公司,所以可以對自然人提告。請問商號地址是在台北市嗎?

又自然人之住居所在那個城市?

vicky 104-05-19 13:50
商號是在新北市!請問位在那裡有什麼差別嗎?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Vicky,

商號並非公司,所以可以對自然人

Star 104-05-13 21:04

      今年2月底因與鄰居停車糾紛,對方堅稱那個停車的位子平時都是他停放且是在他家的對面所以為他所有,但我表示路為公有大家皆有使用權,先停先贏,爭吵後我想大家都是鄰居以和為貴,再也沒去停那個所謂他的位子,也沒跟他再有過任何衝突。經過那次爭吵後,我的車子在3/1發現有被新的螺絲釘戳破,當下也沒想那麼多當做意外,但後續家人反應家裡的另外兩部車也被同一款螺絲釘戳破,察覺有異樣,故於3月中安裝監視器緝凶,結果於5/9凌晨戳破輪胎的嫌犯再次對我的轎車下手,總共四次了,此次有證據可以證明兇手就是與我有停車糾紛的那位惡鄰居,有先報警協同警方與他當面談話,但對方態度讓人覺得並無悔過之意,目前已交由警方轉由調解委員會處理。因為我平時不住家裡,回家都是假日,若沒事先發現我的車輪有被戳破,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開上國道時速約100-110開到中部距離長達100多公里,若再不幸的話爆胎造成生命危險又或者爆胎造成連環車禍,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想請問若經調解後他還是無悔過之意和解失敗,且難防他再有復仇之行,要如何讓他知道小小的惡行,也是會釀成大禍,除了毀損告訴乃論罪以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讓對方有所警惕嗎?因為是住家還可以提出什麼來保護我們家人的安全和財產嗎?請協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毀損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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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 354 條毀損器物罪「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可直接向提出刑事告訴,並依民法第184條之規定附帶提起民事賠償,要求對方賠償修補輪胎相關費用

2.  毀損車輛係屬告訴乃論,您必須在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告訴期間為六個月,逾時提告則喪失告訴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5 22:23

Dear Star,

對方行為除已構成?損罪外,已構成您的生命安全危險(請問是前輪胎或後輪毀損),可以提告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人格權包含重要的人格法益例如健康等,依法您可以求償),歡迎來信詢問:heatherpisces@gmail.com。

歐陽 104-05-12 20:46

我父母各自有獨立的銀行帳戶,如果我父親過世,遺產分配是以我父親本身的銀行帳戶財產來算還是父母財產加在一起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0: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產就是被繼承死亡時,屬於被繼承人之財產

2、夫妻間之財產,必須先算出剩餘財產分配,然後在處理遺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2 22:40

簡單的說,就是爸爸名下所有的財產(包含銀行戶頭股票土地車子)。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2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過世後,名下之財產,扣除母親之剩餘財產配請求後,均為遺產之範圍,若父親於生前即處理財產完畢,即無遺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歐陽 104-05-13 07:08

謝謝您,曹律師, 那媽媽名下的財產不會拿來做為爸爸的遺產分配,是嗎? 如何做剩餘財產分配? 假設我父親銀行存款200萬,母親銀行存款500萬.如果父親過世,是拿200萬做遺產分配還是用700萬呢?
謝謝!

天使媽咪 104-05-11 23:06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離婚後(因前夫外遇家暴)~~孩子歸前夫、房子歸她,但後來房子在買賣過程中,前夫除了把家中所有有價值的價俱/家電搬走外(連白鐵門都拆走變賣)....甚至還把屋子裡的馬桶灌水泥進去(報復行為).....雖然房子近期順利過戶~~但也賠給買方毀損的部份......

經報警後,也告前夫竊盜,且前夫在警局做筆錄時也承認此事....

但上一次開庭時,我朋友並未出庭~而前夫出庭後又以「財產歸屬問題」來撇清責任(因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房子買賣後20%給孩子,他現拿此條來發揮,甚至要孩子出庭做證)

現法院又通知開庭了.事務官要我朋友一定要出庭說明、甚至跟前夫對質;

但我朋友很怕見到前夫,又怕孩子出庭對孩子不好,現有點後悔,不想追究了

(1擔心前夫真的因此坐牢,小孩無人顧。2很怕前夫以後會報復。3她真的很怕她前夫,不想再揪葛下去,怕出了法院,前夫會對她不利).......

想請問

1~可以撤告嗎?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我看過司法網站一些連續竊盜犯都只被關個幾天而已)

現在感覺告與不告都很為難,很煩惱..........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5-11 23:11

1~可以撤告嗎?如果是親屬間竊盜(5親等內血親,3親等內姻親),則可以撤告,非親屬間竊盜,則不能撤告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撤告對方仍可能提誣告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一般來說竊盜罪判刑都不會很重,但要注意有沒有加重竊盜的情形,加重竊盜罪最輕本刑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4.如考慮個人安全,建議可委請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由律師陪同可避免問題(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考慮委任律師出庭擔任告訴代理人,並表達與對方和解之意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葉鞠萱 (昍業) 104-05-12 10:26

前面的大律師也說的差不多了

我其實很想強調一個觀念, 在提告前應該是先諮詢有實務經驗的律師而不是隨便的東問西問,然後就提告, 似乎覺得法律不就這麼簡單, 鬧上法院後,又發現整個事態的走向不如預期, 有太多的後續現實上的問題.

網路上發問多半資料不齊, 在只是單純的問答之間只能給出個大概的結論, 而非全盤的思考, 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

一個值得信賴的律師,就花這一次的費用,好好的把問題有個妥善的解決。

從您的敘述中, 我只覺得您朋友都是在猶豫, 不肯狠下心來一次把事情做個了節而整個陷在矛盾中如果真的那麼在意孩子, 為何把監護權家暴的前夫??
我相信想讓前夫坐牢也是為了避開與他碰面的機會??
因為害怕報復所以採取了會讓前夫更激烈的手段?? 

我建議先整理好心態, 再請律師資詢, 對您的幫助才會是最大的

一、可以撤告。

二、只要你朋友告的東西裡面沒有虛偽的,就沒有誣告的問題。

三、竊盜多數會易科罰金,量刑的部分有浮動性(每個法官判得不一樣),可以找律師談一談律師查些判決給你朋友參考。

四、不要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天使媽咪 104-05-11 22:0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離婚後(因前夫外遇家暴)~~孩子歸前夫、房子歸她,但後來房子在買賣過程中,前夫除了把家中所有有價值的價俱/家電搬走外(連白鐵門都拆走變賣)....甚至還把屋子裡的馬桶灌水泥進去(報復行為).....雖然房子近期順利過戶~~但也賠給買方毀損的部份......

經報警後,也告前夫竊盜,且前夫在警局做筆錄時也承認此事....

但上一次開庭時,我朋友並未出庭~而前夫出庭後又以「財產歸屬問題」來撇清責任(因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房子買賣後20%給孩子,他現拿此條來發揮,甚至要孩子出庭做證)

現法院又通知開庭了.事務官要我朋友一定要出庭說明、甚至跟前夫對質;

但我朋友很怕見到前夫,又怕孩子出庭對孩子不好,現有點後悔,不想追究了

(1擔心前夫真的因此坐牢,小孩無人顧。2很怕前夫以後會報復。3她真的很怕她前夫,不想再揪葛下去,怕出了法院,前夫會對她不利).......

想請問

1~可以撤告嗎?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我看過司法網站一些連續竊盜犯都只被關個幾天而已)

現在感覺告與不告都很為難,很煩惱..........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竊盜罪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即便撤回告訴,檢察官仍會偵辦。

2、只要有合理根據可認定前夫竊盜,告訴人就不會構成誣告罪。

3、如果前夫無前科竊盜罪刑度原則上都能易科罰金,只要繳罰金就不用入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火龍 104-05-11 14:37

不好意思 想請問

98年繼承人已經辦理限定繼承

債務人在104年提出清償債務之訴

遺產留有土地一塊 及 現金十萬(以花完)

債務人可就土地價值對繼承人的固有財產做同金額的強制執行之訴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1 14:53

您好!

辦理限定繼承後,應於遺產範圍內償還已申報的債權。如果償還後遺產還有餘額,第一次未申報債權債權人,還是可以就遺產餘額求償。總之,限定繼承只是保障繼承人不用以自有財產償還繼承債務,仍應以遺產清償繼承債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herry 104-05-11 01:18

律師們好 :
       以下先敘述事件經過,然後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懇求律師協助幫忙解答,謝謝。

[事情經過]
(一、)
     先由仲介介紹A男為工地主任與建商老闆熟識可幫忙議價。先見面並交付10萬元當斡旋金房屋議價,A男當下也簽署簽立等值本票作為擔保。十天過後又稱議價需求,再與我商討更多斡旋金20萬元當斡旋金。與A男確認表示已開現金票給建商,若議價同意售出,此斡旋金款會轉為訂金與簽約金。

     A男再拿其建商『房地買賣預約單』來欺騙已買到房屋,表示需再補足房屋一成尾款57萬元。說話反覆,拿斡旋金前稱A男談成之後由我的名字去簽約。但拿到斡旋金之後,表示先與A男公司簽定簡易合約,一年之後執照下來辦貸款過戶於我,但我還是要按照建商繳款日期去付款。

     簽定『簡易合約』表示建商合約書用印後補,此時我發現A男與我簽的『簡易合約』<總價格865.4萬元,含車位120萬>,與建商『房地買賣預約單』<總金額共915萬元,含車位125萬>金額並不符合,A男稱此為提高貸款用,建商會另作合約銀行,因此不疑有他的匯款。

     因多次催討不到建商合約書,A男卻在一個月之後又告知議價未成。表示建商要求款937.486萬元,意圖向我提高單價,我拒絕A男與當初簡易合約金額不同即退款於我。A男甚至又威脅我稱他簽定簡易合約是不包含車位的。

     與代銷中心確認之後,實際上A男並無轉交此斡旋金款30萬元,卻只開92萬跳票支票,導致委託購屋未成。而支票跳票後A男從未向我坦承,繼續欺騙我說合約正在用印…等各種理由的欺騙推託不給。一再催討退款,A男卻說要收用別筆工程款才有錢,把金錢挪其所用個人資金周轉,並藉口賴帳沒錢無法還款。我馬上報案處理。

(二、)
     房屋事件過程中,另因A男騙已購買到房屋,拿議價房屋才能拿到低價條件為人情,用途為發送工資所用,我相信A男並認為支票能如期兌現兩星期還款,才不疑有他答應交付金錢幫忙客票兌換現金。客票兌換日將近,又指示領出寄回,我才要求A男需提供等值本票擔保才可換回。多次催還A男總是要以其他工程款來抵沒錢為藉口,把金錢運用在自己資金周轉用途之上。最後致電銀行,再次照會支票,戶頭已成拒絕往來戶。


[問題]
1. 發現A男提供的本票名字與地址都是錯誤的,住址非他所住,名字是用很早更名前的名字。此可以構成詐欺詐術成立要素嗎?

2. 不知以上事件過程能構成詐欺侵占罪名成立要素嗎? 因為很擔心我的看法與專業看法不一樣。

3. 締約詐欺是否能成立? 先簽約後稱議價未成。也讓我對締約之基礎事實發生錯誤之認知,而締結在客觀對價上顯失均衡之契約。(認知已議價購屋成功,總金額865.4萬含車位,報案之後A男表示簡易合約不包含車位)。

4.目前已報案送刑事附屬民事處理,但A男都未到案說明,申請調解委員會也未到,查他名下財產也早已脫產,是否就無法支付命令強制執行? 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跟他討回這些錢?

5. 若匯款都是到A男兒子名下,有辦法也把他兒子列為關係人逼他出來處理嗎?

6. 在(二、)部分詐欺有辦法成立嗎?(明知為無法兌現之人頭支票,卻持以向他人購物(調現),係因行為人謊稱該支票為客票(詐術),致使執票人(即受騙人)願意調現或是貼現(交付財物予)給行為人,因此行為人之行為應論處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1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構成詐欺行為的應該是議價過程的欺瞞,用做斡旋的金錢拿做自己之用的、使用無法兌現的票據換票的部份。

2、倘若對方已經脫產完畢,則我方取得勝訴判決之後,日後可以不定期查對方的財產聲請執行。

3、款項均匯入他兒子的名下,當然可以請檢察官一?調查。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herry 104-05-12 10:0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構成

感謝曹律師用心回覆,不好意思~我想再請教一些問題。謝謝!

1. 戶頭匯款的資金流向我都有提供,但是不知道事務官會不會去查資金流向與扣查。怕他們認為這是民事部分,只處理刑事部分, 那現在我還能做什麼處理呢? 需要再寫陳報狀嗎? 謝謝!!

2. 針對你說的支付命令可以隔一段時間去查被告財產。 因為我有去申請被告名下財產,並無看到銀行資金、也沒看到動產。但所得稅清單裡,有看到在兩家公司扣繳,這樣子的話我還再申請什麼資料去查詢?或是有什麼辦法、管道,可以向被告討回被拿走的金錢?謝謝!!

sherry 104-05-12 10: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

謝謝房律師的回答,目前我的進度已到地檢署作完筆錄了,但是被告未到,先前有詢問過好像不能同樣案件又再去按鈴聲告一次,所以我才慢慢等警局送。請問現在的我還能做什麼努力和處理呢?謝謝

sherry 104-05-11 01:11

律師們好 :
       以下先敘述事件經過,然後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懇求律師協助幫忙解答,謝謝。

[事情經過]
(一、)
     先由仲介介紹A男為工地主任與建商老闆熟識可幫忙議價。先見面並交付10萬元當斡旋金房屋議價,A男當下也簽署簽立等值本票作為擔保。十天過後又稱議價需求,再與我商討更多斡旋金20萬元當斡旋金。與A男確認表示已開現金票給建商,若議價同意售出,此斡旋金款會轉為訂金與簽約金。

     A男再拿其建商『房地買賣預約單』來欺騙已買到房屋,表示需再補足房屋一成尾款57萬元。說話反覆,拿斡旋金前稱A男談成之後由我的名字去簽約。但拿到斡旋金之後,表示先與A男公司簽定簡易合約,一年之後執照下來辦貸款過戶於我,但我還是要按照建商繳款日期去付款。

     簽定『簡易合約』表示建商合約書用印後補,此時我發現A男與我簽的『簡易合約』<總價格865.4萬元,含車位120萬>,與建商『房地買賣預約單』<總金額共915萬元,含車位125萬>金額並不符合,A男稱此為提高貸款用,建商會另作合約銀行,因此不疑有他的匯款。

     因多次催討不到建商合約書,A男卻在一個月之後又告知議價未成。表示建商要求款937.486萬元,意圖向我提高單價,我拒絕A男與當初簡易合約金額不同即退款於我。A男甚至又威脅我稱他簽定簡易合約是不包含車位的。

     與代銷中心確認之後,實際上A男並無轉交此斡旋金款30萬元,卻只開92萬跳票支票,導致委託購屋未成。而支票跳票後A男從未向我坦承,繼續欺騙我說合約正在用印…等各種理由的欺騙推託不給。一再催討退款,A男卻說要收用別筆工程款才有錢,把金錢挪其所用個人資金周轉,並藉口賴帳沒錢無法還款。我馬上報案處理。

(二、)
     房屋事件過程中,另因A男騙已購買到房屋,拿議價房屋才能拿到低價條件為人情,用途為發送工資所用,我相信A男並認為支票能如期兌現兩星期還款,才不疑有他答應交付金錢幫忙客票兌換現金。客票兌換日將近,又指示領出寄回,我才要求A男需提供等值本票擔保才可換回。多次催還A男總是要以其他工程款來抵沒錢為藉口,把金錢運用在自己資金周轉用途之上。最後致電銀行,再次照會支票,戶頭已成拒絕往來戶。


[問題]
1. 發現A男提供的本票名字與地址都是錯誤的,住址非他所住,名字是用很早更名前的名字。此可以構成詐欺詐術成立要素嗎?

2. 不知以上事件過程能構成詐欺侵占罪名成立要素嗎? 因為很擔心我的看法與專業看法不一樣。

3. 締約詐欺是否能成立? 先簽約後稱議價未成。也讓我對締約之基礎事實發生錯誤之認知,而締結在客觀對價上顯失均衡之契約。(認知已議價購屋成功,總金額865.4萬含車位,報案之後A男表示簡易合約不包含車位)。

4.目前已報案送刑事附屬民事處理,但A男都未到案說明,申請調解委員會也未到,查他名下財產也早已脫產,是否就無法支付命令強制執行? 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跟他討回這些錢?

5. 若匯款都是到A男兒子名下,有辦法也把他兒子列為關係人逼他出來處理嗎?

6. 在(二、)部分詐欺有辦法成立嗎?(明知為無法兌現之人頭支票,卻持以向他人購物(調現),係因行為人謊稱該支票為客票(詐術),致使執票人(即受騙人)願意調現或是貼現(交付財物予)給行為人,因此行為人之行為應論處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跟據你的陳述,對方拿了你的錢卻沒有真正去執行你所委任的任務,如自始就有詐氣的意思且係以詐術使你為金錢交付,那會構成詐欺罪,如果沒有使用詐術,拿了錢中飽私囊不辦事,還是會構成背信罪的。

你目前已經提起刑事告訴,檢察官會根據偵查所得的案情證據,確認應該起訴的法條。至於匯到相對人兒子戶口的錢,屬於犯罪所得,你應該請檢察官進行查扣,以便將來能夠順利取得一部分的損失。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sherry 104-05-12 09:5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跟據你的陳述,對方拿了你的錢卻沒有真正去執行你所

謝謝陳律師用心回覆,我想再請教一下,戶頭匯款的資金流向我都有提供,但是不知道事務官會不會去查資金流向與扣查。怕他們認為這是民事部分,只處理刑事部分, 那現在我還能做什麼處理呢? 需要再寫陳報狀嗎? 謝謝!!

啊誠 104-05-09 19:54

你好,想請問

我的叔叔這幾天過世了,

在生前,他的老婆跟小孩跟別人跑了

後來都是我們家在照顧他

生前說要把他名下的土地財產給我們家

但是如今沒有遺囑

如果他的老婆跟小孩回來說要繼承土地財產

我們有機會爭取嗎?

還是只能眼睜睜看她們拿走一切

除非他有明示其妻兒不能繼承。依表示失權之規定處理。否則其妻兒仍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但實務上就此部分頗嚴格,證據要足才有機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其生前未處理,所以其留下的財產仍屬遺產,若其婚姻關係仍存在,則配偶及小孩,均可以主張繼承權,當然若其生前有表示不願給他們繼承,則仍有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可以請求這些年的照顧費用,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9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叔叔無明示剝奪妻兒之繼承權,妻兒仍為法定第一順位繼承權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啊誠你好:

對方是否得主張繼承權以及你們在法律上是否得請求給付其遺產仍需就具體情況而定,建議提供具體資料予律師以供進一步分析。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秋老虎 104-05-07 01:08

各位律師好:本人於3/17上午8時在市民大道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我是騎機車正要轉進停車場(機車是靠外側邊邊)就遭後方一輛機車追撞,當下有報警及拍照,前幾天有去拿初判結果,對方為疑是超速及未注意前方車輛,而我是未依規定打方向燈,我有打電話請對方出來談和解,結果對方居然找他父親出來說要就2千和解(我初估就要4700)不然就去告啊!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如果我去提民事訴訟結果會如何?假設對方沒財產(大學生法律系)又該如何?

如果雙方都有過失民事的損害賠償部分要看過失的比例負賠償責任,且對方也可以向你請求然後彼此抵消債權,剩餘的部分才會是你拿得到的賠償額。

至於刑事部分,要看有沒有受傷,如果你沒有受傷那就告不了對方。反之,如果對方有受傷,對方是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的。

最後,如果只是四千多元,你不必擔心對方沒有財產,如取得執行名義(例如判決)以後強制執行可以執行對方的收入,四千多元還不至於讓一個人脫產

以上,如有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7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阿榮 104-05-06 19:36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父親過世,然在國民年金補助部份,有一筆91410的補助及每月3500元的補助,這些應該是給媽媽的,但是姊姊只有辦理每月3500元的部分給媽媽,而91410元卻是匯到自己戶頭,請問這樣算是侵占嗎? 另外一個是屬於我們自己申請的勞保喪葬補助費也完全私吞,完全沒有告知我或者是媽媽(媽媽一開始基於信任,但誰知後面卻私吞)這樣可以控告他嗎?  另外一個問題是  大姊是60年次,我跟大姊是同母異父,但大姊概略在12歲時被接回與家人一起同住,而我也不知道當初爸媽是如何讓他加入戶籍,也不確定他是否跟我同姓,但就以前戶籍機制不完全的狀況下,應該沒有法定認可,這樣他可以與我一同分擔財產嗎?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姐姐非父親之婚生子女,對父親無繼承權之;又若姊姊擅自處分父親之遺產,亦有侵占犯罪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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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姐姐非父親之婚生子女,對父親無繼承權之;又若姊姊擅自處分父親之遺產,亦有侵占犯罪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阿榮 104-05-11 17:40

律師您好:再請教您一個問題,當初戶政機制不完善,而媽媽不知道是用什麼管道,讓12歲的姊姊接回家住,並讓她入戶籍並與父親同姓(父親再過事前告知我,我與姊姊是同母異父),然目前姊姊堅持說他有繼承權,我該怎麼辦呢? 父親前一個月過世,且已經火化。 我要怎麼收集證據呢?

520 104-05-05 22:39

請問積欠電信費我會被告嗎?法律訴訟是什麼?我沒個人財產..就真正的會被告嗎?協商要我先繳4500但我沒有工作...也沒親戚朋友可以借怎麼辦?真的要上法院被他們告嗎?麻煩請律師幫幫我...要不然我只有死路一條...?我不想被告?

欠電信費不用死。

對方若提訴訟頂多也只是民事而已。

告贏了沒有財產他也執行無著。

再說一次,欠電信費而已,不用死。

你要想的是怎麼賺錢,而不是怎麼還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520 104-05-07 01:12

請問民事訴訟是什麼?要上法院嗎?我不會被告嗎?

兔兔 104-05-04 20:16

想請問大大, 借眾人的力量幫幫一個弱小女子 (友人)
事情是這樣的 ... 
友人傻傻的交了男朋友後被拐去買車當保人, 車貸已經遲繳並造成友人的信用破產, 但也替對方繳了不少的車貸費用(因為銀行會找他催款), 後來男方又不繳錢了, 車子也撞壞了但不修理, 因為工作皆領現金所以名下是沒有任何財產可以追討的, 銀行又找上友人, 友人發現男方有了新女友, 並不是如他口中說的薪水遲發等藉口, 甚至因為車撞壞了又買了一台二手車, 逼得有薪水的友人不繳車貸費用還是會被銀行薪資扣款, 請問這樣的情況真的沒有辦法可以處理嗎?! 只能友人乖乖地代替繳費卻無能為力嗎 ..... (友人薪水也不高, 卻要每月處理7~8千貸款)

不好意思, 希望能借助大眾的力量, 心理準備已經做好了...
BY 涉世未深的弱女子發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涉嫌欺瞞,可以考慮提告詐欺罪,不過建議應該由律師協助為佳。

Wanlai 104-05-04 19:29

我有一位姐組是養女,因為死後留有債務,她的子女有拋棄繼承,我的父母跟兄弟姐妹也有拋棄繼承,之後我們就沒再聯絡。

之後過了數年,我的父親過世,由於已過世姐姐的兒女擁有代位繼承權,但無法再聯繫上她的兒女,我想請問在分配遺產時,是否可以略過她的子女,並由我的媽媽跟我們還活著的兄弟姐妹,自行用遺產分割同意書分配(媽媽跟我們還活著的兄弟姐妹,再加上已過世的姐姐,共9人)。

如果不行,是否留有財產的9分之1後,剩下我9分之8由我們分配,那要如何分配才合法。

如果以上2種方法都不可以,請告知本人該如何分配及該注意的事項為何。

 

沈恆 (沈律師) 104-05-05 04:07

您好!

您所提方式都不合法,遺產分配應得到全體繼承人都同意才行。
若有部分繼承人不同意或無法聯絡,應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由法院依法律規定來處理,等判決確定之後就可依判決內容分配遺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u 104-05-04 17:06

你好~

想請問傷害案件我願意和對方達到和解,但是對方遲遲不肯付和解

後來過了一段時間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公權力,但法院查出對方名下無任何財產

和薪轉,所以接下來我能怎麼做?難道就真的不能讓他有個教訓嗎!想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4 18:04

如果簽了和解書對方遲不履約,若告訴時效六個月尚未過,建議趕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4 18:36

若告訴期間已經過,就只能換債權憑證,待之後對方有財產時在強制執行。

娃娃 104-05-03 01:01

1.跟老公結婚一年多了,一直未去登記,因為老公婚前有個人的卡債問題,(無力償命),怕會影響到我,但因為最近懷孕了,必須要去登記結婚,想請問一下,老公之前欠的卡債銀行會凍結我的戶頭嗎?還有我的動產動產呢?

2請問我們需要去辦夫妻財產分開制嗎?還是不影響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3 23:18

先生欠錢跟太太沒關係。

vicky 104-05-02 21:35

本人於103年借款給男友,男友在103/7/29簽下無到期日的本票一張,分手後遲遲不還款,在104/4月本票裁定前才發現,他名下僅有的財產是一間房子,早已在簽下本票的次月,也就是103/8月以買賣名義,過戶到生母名下(生母與他無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原本他的房子有房貸,還有設定債權給生母,但那時聽他生母說,還有剩餘價值,假設他原本房子價值1200萬-房貸600萬-設定給生母的債權250萬,那也還有剩餘350萬的價值,如果他們在買賣時生母實際未給付這350萬,那我是否可以主張這買賣有問題,為脫產行為,買賣無效?還是我能有什麼方式追回這筆欠款?因為前男友沒報薪資,扣不到薪水,也無其他財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2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有脫產之情形,可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撤銷該筆動產移轉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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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可以請求撤銷贈與或買賣關係

況且只要打官司之後

可以調相關資料

如果為真的買賣

會有資金往來

抵押權設定也會移轉

如果都沒有

就可以證明非買賣

把他打成贈與並且撤銷

就能保障你的債權

機會蠻大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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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妞 104-05-02 12:05

我是前妻的小孩,監護權是爸爸,爸爸再婚,繼母與爸爸有生一孩子,且爸爸領養繼母之前的一個小孩,總共三個小孩,因為怕繼母私心把財產全部搶走,這樣前妻的小孩什麼都沒分到。

 

1.領養的孩子可以分財產嗎?

2.如果繼母把爸爸的錢全部匯到她名下,前妻的小孩是否要不到?

3.該如何保障自己財產分配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父親之遺產,會由現任配偶及認養的小孩與其所生之三個小孩一起繼承,惟在父親生前其可以自由處分其財產,所以若生前移轉財產,恐會難以追回,所以在父親生前,可以要求其先分配移轉,才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2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您父親可先把財產贈與給您,無遺產,即無繼承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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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2 22:34

您好,若有經過法院收養認可,其地位跟您就會一模一樣,簡言之,在法律上您能拿多少就能拿堆少。

建議在父親身前先做財產規劃,較有實益。

新竹訴訟a683019a 104-05-01 15:38


     履行魏早賜(父親)(1)之口頭贈與分產契約:『因魏清淳(長子) 魏趨然(三子)同意退出本人原贈與各1/3土地辦理合建,本人同意改由魏清澤(次子)先受贈與取得全部中華路土地所有權興建房屋,但於繼承分本人香山土地時,魏清澤必須將中華路土地共47.5坪,以分時的市價乘47.5坪的價款總值,各1/3的部份總值,金錢補償給魏清淳 魏趨然以維持本人分配全部土地財產的公平。』              
1..諮詢  2..法律條文及架構 參考最高法院判決文  3..有權利則起訴狀  4..有能力則委任     新竹地方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僅有口頭約定?若是,則訴訟上會有舉證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謂口頭贈部分,有無錄音證人可證明之,若無任何相關證據可證明,似難以主張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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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謂口頭贈部分,有無錄音證人可證明之,若無任何相關證據可證明,似難以主張請求。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56

關於您的問題,所謂口頭贈部分,有無錄音證人可證明之,若無任何相關證據可證明,似難以主張請求。

新竹訴訟a683019a 104-05-04 08:16
回覆 新竹訴訟a683019a 的發言內容:

請來此口頭契約  民法條文為何.



   &nbs ... (恕刪)
小小 104-05-01 14:16

請問如果本身和媽媽都有債務,家父有財產,家父走後是否可拋棄繼承全由弟弟順位繼承。另外如果本身的債務有牽扯到家父做連帶保證人,是否會影響到家父的財產,要如何事先申請查閱家父的財產債務

執行者 104-05-27 12:26

 趕快去辦,這樣銀行就沒有辦法要到錢了,還有記得:要去法院辦拋棄繼承,而且要親自去辦,不會辦法院的人會教你,這樣就可以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記住不是用財產分割協議,而是要去法院辦拋棄繼承,切記、切記,趕快去辦。

小小 104-05-01 14:03

請問如果本身和媽媽都有債務,家父有財產,家父走後是否可拋棄繼承全由弟弟順位繼承。另外如果本身的債務有牽扯到家父做連帶保證人,是否會影響到家父的財產,要如何事先申請查閱家父的財產債務

有的債權人會訴請法院撤銷拋棄繼承之行為。

另,也有拋棄之後後悔的,拋棄完就不能後悔,所以拋棄之前要算清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沈恆 (沈律師) 104-05-01 17:54

您好!

債務的人可選擇辦理拋棄繼承。但若被繼承人是未清償債務的連帶保證人,則該連帶保證債務仍會由未拋棄的繼承繼承。關於財產債務,可向國稅局或聯徵中心查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此困擾,建議父親可先將財產規劃贈與給弟弟,若父親無遺產,即於所謂繼承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此困擾,建議父親可先將財產規劃贈與給弟弟,若父親無遺產,即於所謂繼承之問題。

Lin 104-05-01 10:53

我父親長期對家人精神語言暴力,母親隱忍多年決定離婚,但父親總愛找藉口說母親把兩人做生意的前都吞走,如果兩人離婚,財產分配方面除了動產跟現金,可以領回的保險勞保也會列入計算嗎?

Lin你好: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將雙方結婚後到起訴時所獲得的財產債務(扣除無償取得的部分)來計算分配,原則上可要求法院發函保險公司將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至起訴當日時所得領回者列入應分配的婚後財產

另,離婚案件若涉及財產分配,建議還是尋求律師協助進一步分析與主張較妥。

以上供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事由仍應先蒐集,而剩餘財產分配,應先計算婚後雙方所生之財產,以先分析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後財產均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故目前應降低母親之婚後財產,以利請求較高之分配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30

民法第1030條之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fufriday 104-04-30 14:19

請問反還代墊扶養費案件

(1)相對人被扣押財產是足額求償金的

如勝訴後這筆求償金可以直接依照聲請人的意願一次付清?

還是還會經過協商選擇方式?

會有其他考量出現嗎?

(2)依訴訟費用由相對人負擔的原則下

求償金額.民事執行費用

還有哪些費用可以要求如內,為訴訟費用?

(3)如當初核算過程中無計算到代墊之利息

現在訴訟過程中,可以追加求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30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勝訴確定判決之後,對方拒不履行,可以直接就扣押之財產全部取償執行。

2、訴訟費用,包含法院規費(依據標的金額核算)、證人旅費等相關證據費用,不能一概而論。

3、可以請求利息,不過要看您何時跟對方請求,清償期等來判斷起算日。

4、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起訴狀,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笨蛋 104-04-30 12:56

您好 我想請教您 今年4/2我爸爸去世

他名下有農地 爸爸的父母皆已不在 有一個妹妹住附近

父親膝下我們有三兄妹可以繼承 我是長子

我想請教一下:

1.我的弟弟妹妹都有欠錢 之前都有收過強制執行通知書 只是名下無收入也無財產 所以未曾處理 現在如果他們繼承遺產 銀行是否能強行拍賣?如果拍賣 會照平均市值還是政府公告地價?

如果他們放棄繼承 銀行會不會要求他們一定要繼承?

2.如果我弟弟妹妹可以放棄繼承 他們沒有繼承的那份 會是由我繼承 還是由我姑姑繼承? 因為父親的手足 似乎就在子女的下個順位...

謝謝解答唷^^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13:12

您好!

您的兄弟姊妹可以拋棄繼承銀行沒有權利干涉,其他兄弟姊妹都拋棄繼承後,遺產全由您一人繼承
如果其他兄弟姊妹未辦妥拋棄繼承銀行可以查封拍賣其繼承所得遺產,最終會以實際拍定價金為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30 13:28

1.你的弟弟妹妹如果繼承遺產,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拍賣會照市值去拍,拍賣不出去再減價拍賣,如果他們放棄繼承,銀行有可能主張撤銷他們拋棄繼承的行為,銀行這樣的官司應該不會贏,

但如有訴訟,仍宜由律師撰狀答辯較妥

2.如果你弟弟妹妹拋棄繼承(須至法院辦理),他們沒有繼承的那份會是由你繼承,除非你也拋棄繼承,才會由你姑姑繼承(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笨蛋 104-04-30 13:57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的弟弟妹妹如果繼承遺產,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拍賣會照市值去拍,拍賣不出去再減價拍賣, ... (恕刪)

您好 謝謝您的回應

再次請教您 前陣子我妹還有一張累積不知道幾年的罰單沒繳 貌似也有強制執行通知書

這種情況下 他算是欠國家錢 還是欠銀行錢? 如果是欠國家錢 國家是否會強制他要繼承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繼承之後

銀行可以拍賣你弟妹的應有部分

可以讓你弟妹去拋棄繼承

然後由你繼承

 

但是要經過一些訴訟

因為銀行發現以後會打撤銷拋棄繼承訴訟

銀行贏的機會不大

所以可以這麼作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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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oo 104-04-30 07:02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今年報稅可以採計夫妻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有一筆預售屋財產交易所得

是不是可以主張此財產為婚後財產

因此獲利為一人一半的權利

因為這樣可以大幅降低稅額

會不會立論基礎站不住腳

而被國稅局抓出要罰鍰

謝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1 2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在您沒有離婚、改變夫妻財產制的情形,根本沒有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因此該房屋就是您的財產,您所述的狀況不成立。

娃娃 104-04-30 02:28

1.跟老公結婚一年都未去戶政辦理結婚登記,因為在婚前老公有卡債問題無力償還,所以擔心一登記會影響我,但最近懷孕了必須要去登記結婚,請問銀行有權凍結我的戶頭銀行的存款嗎?還有動產動產呢?

2.辦理登記結婚前需要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嗎?還是不影響呢?

3.以後小孩長大需要幫他爸償還他的債務嗎?

阿嬌 104-04-30 00:39

我爸和我媽在78年離婚,我跟媽媽,我爸於79年再婚,並於80年收養了他的配偶與前夫生的一個兒子,現在爸爸過世了,請問:

1.我爸於再婚前有買一棟房子,現在爸爸過世了,配偶有繼承權嗎?

2.我爸再婚後,阿公過世有留一塊土地,那現在爸爸過世了,配偶有繼承權嗎?

3.我爸再婚後把大部份的不棟產過戶給配偶,那爸爸過世了,我可以要求剩餘財產請求權嗎?還是剩餘財產請求權只適用於夫妻關係??

4.我爸收養了配偶的兒子,他也是有財產繼承權,那請問我爸收養前的財產,他也有繼承權嗎?

5.我爸所留下來的財產是配偶分一半剩下的才由子女均分,還是配偶和子女均分??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05:50

您好!

您父親的現任配偶及收養的兒子都有繼承權,父親名下的財產現任配偶可先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分配後剩餘的才是遺產,包括婚前取得或是阿公留下來的財產都應納入遺產分配。另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只有配偶才有權利請求,子女並沒有請求權,且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就婚後累計的剩餘財產進行分配法律有明確規定計算方法,但通常並不會是直接分一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嬌 104-05-03 23:54

那再請問:爸爸生前登記至現任配偶的不棟產,那我們直系血親子女就無法有任何權利請求分配嗎?還是有什麼法條是可以請求分配的,剩餘財產請求權通常不是財產少的那一方才會使用,那怎麼知道我爸爸的現任配偶的財產有沒有比較多,可以用什麼方式把資料調出來嗎?

您上述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權,法官通常不會判一半,是這樣嗎?會視情形調整嗎?

如果爸爸過世後,配偶自行去移轉爸爸的財產,是不是可以告她偽造文書,這樣她會喪失繼承權嗎?那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會喪失嗎?

DAVID 104-04-29 22:52

合夥  有寄存證信函給企業社要求看公司帳目明細  收到一堆A4帳目

公司馬上找律師清算會議  除我一人之外 其他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帳目無問題

又再寄了一次存證信函 要求看買賣合約 支票帳戶 付款簽收單 等等..

公司最近要求簽立解散..不然要以清算會議申請解散

第675條 無執行合夥事務權利之合夥人,縱契約有反對之訂定,仍得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

合夥 企業社不給查詢站目明細 只給了一堆A4帳目  我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05:59

您好!

身為合夥人之一,您有權利要求查閱賬簿。如果對方拒不提供,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交付賬簿供查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