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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wu 102-04-22 17:36
律師您好: 本人於100年4月份到職擔任講師一職,該公司(興誠服務品質管理有限公司)於就職報到當日立即要求本人簽訂一份工作合約及一份保密條款合約(皆一式兩份),本人當下詢問因簽約為重大事項是否可帶回家審視及與家人討論再行簽訂,但該公司人員卻告知該合約不可攜出且若當下不簽即無法完成報到程序為由拒絕,本人當下因家中有經濟壓力懼怕因未簽訂合約即無法任職壓力之下而簽訂該份合約,但於事後多次向公司主管索取該合約,主管卻多次推委仍未用印完成。 本人於就任約兩個月後發現該公司工作屬性及相關條件皆不如當初預期而向公司主管提出離職時,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本人已簽訂合約若貿然離職公司要依約索取賠償為由恐嚇本人,本人因不懂法律又懼怕鉅額賠償金而作罷。 於100年12月本人因喉嚨有一腫瘤經醫師診斷需開刀休養,故向公司再次提出離職,但該公司卻仍以已簽約為由拒絕,並告知若於開刀休養後無故不到將向法院提告。 本人於100年12月15日開刀後,因仍感身體不適且體力不復從前,而多次以電話告知無法回公司任職。 該公司卻於101年3月解任本人職務,且未支付本人100年12月薪資,並向法院提出違約民事告訴,並於102年4月項目前本人任職公司提出強制執行命令索賠新台幣499,634元,金額實過於龐大且不合理,且本人實無力支付,故向貴局提出調解訴願。
本案若依您所述則原雇用公司似已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就您所提及40餘萬元之債權債務關係,原雇用公司若是已取得取得有既判力之執行名義,基於既判力,本案後續恐怕難以爭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dward 102-04-22 10:48

目前我擁有一棟房子5/6之產權,
另外1/6則為我親戚所有。
曾試著想請對方將其持份賣給我,但是對方兒子卻獅子大開口(40年新北市23坪老公寓開口要500萬)。以至於一直無法有共識。
最近得知可以引用土地法34-1來解決此問題,但是仍然有一些疑問,
懇請給予協助與答覆下列問題。

1. 我也必須找個可以信任的人來當第三者出價購買房子
再引用34-1條文來解套, 殊不知,從正式出價購買,寄送正式文件通知對方...到完成過戶(100%產權)所有的流程走完這中間需要多久的時間?

2.對方是否有方法可阻擾?例如:將他的持份去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倘若如此,又該如何應對?

3.這樣的程序應該找律師處還是代書處理?又相關費用大概是多少?

 

1. 土地法34-1規定是多數決 但不同意之共有人依法還是有優先承買權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要考慮在內 2.一般過戶時間如果包括貸款 應該一個月內可以完成 3.如果要辦理過戶 可以找代書銀行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3:30
回覆 edward 的發言內容:

目前我擁有一棟房子5/6之產權,
另外1/6則為我親戚所有。
曾試著想請對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已經是違反公序良俗,建議您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循正當管道,訴請裁判分割,請求變價處理。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本案操作關鍵主要是在承買人選定及承買價格之訂定這二個問題上,如果價錢訂得過低,可能會讓另一個共有人逢低買進,到時就會偷雞不著、蝕把米,另外承買人必須是可以絕對信任之人,否則事後產生狀況恐怕後果不堪設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本人兼具律師及地政士資格,並曾處理過土地法34條之1承買涉訟之相關案件,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林欣 102-04-21 22:58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事因素上寫對方因酒測值0.82MG/L超多標準肇事傷人

我們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與民事賠償

請問:1.提起過失傷害罪是否需要請律師,告訴期間對方是否也會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因為對方跟警察說他也有腦震盪和受傷,

       2.因為對方到現在不出面也沒一句道歉,假若法院傳喚他不到,法院會做出甚麼行動嗎??

       3.交通事故研判表上寫我們這方尚未發現肇事原因,那假如要民事訴訟是可以的嗎??

     還是必須刑事附帶民事賠賞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17
回覆 林欣 的發言內容: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請不請律師,必須看您懂不懂法律。至於財產會不會脫產,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 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若您們怕麻煩,當然可以考慮委請律師處理,且建議在對方被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而可免繳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案件得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請求,當然如果對方也因本次車禍造成身體傷害,除非您屬於完全無過失之一方,否則,對方也有權對您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如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透過律師的專業處理,可維護您的權益,同時,您也可減少因開庭而須請假的困擾。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2 00:22
回覆 林欣 的發言內容: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 ... (恕刪)

好:
對方是否也會對您們提過失傷害
要看該事故的發生您們是否也有過失而定,
如果您們沒有過失,就算對方提告也是不成立,
並不是以對方所述「自己也有腦震盪和受傷」為準,

至於刑事方面是否需要請律師
這問題您需要酌?自己的經濟狀況,
因刑案是以檢察官為原告,您們只是告訴人(被害人),
當然如果您們覺的需要常請假到地檢署、法院開庭很麻煩,
而且開庭的時候會緊張、講話結結巴巴、不知所云,
則可能有委任律師代為主張權利的必要。
至於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
因為涉及可請求損害賠償的範圍(項目)與賠償金額的計算,
此部份會比較複雜,還是建議您委任律師代為處理較妥,
以免因小失大,省了律師費,輸了原本該贏的訴訟
檢察官或法院一直傳喚被告不到,
後續就可能派警拘提被告到庭~

以上供您參考 祝一切順利! 

您好,

      1.是否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可以先從初步肇事鑑定過失比例去判斷,只要判斷對方有過失,都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至於是否委請律師,當然一方面是看您經濟狀況,二方面是看家人是否可以在上班時間代理受傷的家人到庭。比較需要由律師代為處理的,會是在刑事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的問題。

啾啾 102-04-21 22:43
律師你好~我在網路上販售大陸進口沒有版權KITTY 拉拉熊,哆啦A夢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4/18被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查扣約1000件的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並做了筆錄請問我會被怎麼處理??另外我名下有一棟房子會被查封嗎??需要先辦過戶給我先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涉及商標法,除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尚有刑事責任,若廠商積極一點,當然會有假扣押的動作,所以您們必需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米奇 102-04-21 22:07

請教律師 我因為誤入歧途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經過一審判決 不服上訴到2審 一樣維持原判

再上訴3審 我有跟被害人和解 也有賠償金額 也有承諾剩下的尾款2年內還清 但現在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 這樣進去執行要怎麼辦 和解是在上訴三審就已經和解了 原本想爭取發回來爭取減刑 但現在也被最高法院駁回了 這樣一來是沒機會了 請問律師最高法院有可能自行判決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1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我因為誤入歧途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經過一審判決 不服上訴到2審 一樣維持原判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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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奇 102-04-21 22:4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蔡律師您好 我案件是在彰化起訴的 上訴到高院是在台中分院 再來就是最高法院

我們在上訴三審之前已經和解 所以當初彰化的律師才幫我提起上訴 看能不能因為這樣發回高院爭取緩刑 但現在最高法院駁回 不知道該怎麼辦 也不知道判決書內容如何 萬一進去服刑 我就沒辦法照當初跟被害人和解 2年內要還清被騙的金額的條件 現在很懊惱 不知道該怎麼辦

頭期款也已經付給被害人了 請教律師還有神麼方法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除非您得以主張本案具有非常上訴、再審之非常救濟途徑之法定事由,否則本案已經確定,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米奇 102-04-21 23:08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除非您得以主張本案具有非常上訴、再審之非常 ... (恕刪)

 律師您好 那我現在等判決書寄來之後 我要去哪裡尋找你們的律師呢 不管機會多大 我也不想放棄最後的機會 希望律師能幫小弟一個忙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13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所謂三審,就是法律審,您這類案件,基本上是不會給予緩刑,更何況,您是在三審時才處理和解,這本應該是在二審的時候做的,結論並不會改變,別花冤枉錢了,準備處理服刑的事。

Judy 102-04-21 22:06

 

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狀況如下,房子是我爸跟叔叔的(公同共有),

叔叔長年居住內地,配偶欄是大陸籍(偶爾回來一次)在內地有一個兒子,而台灣也有個兒子是前妻生的(有欠銀行錢,信用破產且名下不能有財產),想請問到時如果叔叔去世,面臨遺產繼承的問題時,假設陸籍配偶有要求他的應繼份,是否房子就會面臨法拍所得均分的問題?

假設陸籍沒要求均分,而叔叔在台灣的兒子的債權人(銀行)會發生強制執行拍賣以清償債務的可能嗎?抑或者他可以辦理拋棄繼承,避免名下擁有財產?個人債務部份不涉及房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3
回覆 Judy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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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2-04-21 19:01

敬請大律師解答:

某甲要向姪兒(乙)購買房產(屋地),地上有不值錢的老舊房子,目前是乙方弟弟(丙)在使用,請教甲方要如何確保日後(也許數年),土地要使用時能順利收回,並顧及情理之方案: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收回丙之使用權,才完成交易,有點不顧情理!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促成:丙方開立借據切結書,效力如何?是否會衍生其他問題?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促成:甲方和丙方簽訂委託保管協議書,甲方委託丙方保管,在保管期間內丙方有使用權,丙方應負責維護、安全、保管之全責,雙方互相不得要求任何費用(含保管費、租金),雙方皆可主張終止委託,但應於三十天前通知對方,對方不得異議,否則依法辦理。

敬請多多賜教:其可行性或有其他方案?並請擬定委託保管協議書  謝謝!並祝

大安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28

如果該房屋既無地上權登記也無租賃契約,購買後想使用時直接請求拆屋還地即可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40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敬請大律師解答:

某甲要向姪兒(乙)購買房產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想得太簡單,您怎知道將來房屋一定能討回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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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 102-04-21 16:20

律師您好:

我打算告對方公然侮辱,緣由如下,我在工廠的大門外,被某人一直罵三八,被罵當下,我已告知她我要告她了,她仍罵得很起勁,還放話說她不怕,她有一個律師女兒,盡管去告,而現場有6人(包含我和當事者),錄音檔和當時監視器畫面我都有,想請教的是:

1:所需要的物證,錄音檔和監視器我已經有,人證部分,要幾位呢?一位可以嗎?

2:人證部分如果是,自己母親聽得一清二楚(錄音檔和畫面都可以佐證),因為他也對我母親說:你女兒就是三八。這樣人證方面,雖然是自己母親,證據力夠強嗎?

3:在工廠大門外(當時也是上班時間),員工都會進進出出,貨運司機來來去去,請問這可以符合"公然"的定義嗎?

謝謝

1.本件被告在公眾或不特人得以出入之場所(公共場合)辱罵別人,應已構成公然侮辱罪。
2.本件若您得以提供當時現場的錄音檔及錄影畫面,則人證部分應該主要還是補充性質,人數多少並無限制,證人也不會因為是您的親屬,不得作證,證人證詞證據力將由檢察官就其他證據所顯示之客觀事實與證人陳述內容是否吻合、相符等細節加以判斷。

3.後續檢察官會針對您提供當時現場的錄音檔及錄影畫面進行勘驗,以釐清當時在場的人員及被告有無您所提告之犯罪行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
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於提起公然侮辱刑事告訴時,一併提出所有的錄音錄影資料,並且敘明總共有幾位證人(證人姓名、地址應記載清楚)得以證實該項事實,至於究竟要傳喚幾位證人,應屬檢察官職權的範圍,告訴人應儘可能地提供相關資料以利檢察官調查,建議您可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47
回覆 xo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打算告對方公然侮辱,緣由如下,我在工廠的大門外,被某人一直罵三八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要看錄影帶內容,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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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2-04-21 15:17

想尋問在桃園縣中壢有公信力的律師嗎?想要當面談案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位於台北市國父紀念館站旁,交通便利,於桃園縣律師公會已辦理登錄,得於桃園執行律師職務,歡迎您來電預約前往本所面談的時間,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21 15:39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主持律師於桃園地院有依法登錄.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本所主持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您好,關於您有訴訟上問題,並欲找尋桃園中壢之律師,本所律師桃園律師公會已有登錄,依法得於桃園執業,可提供服務,歡迎來電洽詢

0972-699-668或0919-253-542

kafuka11620@gmail.com

102-04-21 11:36

律師你好!!

我在去年10月底被警察用網路掉魚方式發現持有(1.5顆搖頭丸&0.73克k他命),但本人只有使用K他命並無使用搖頭丸及其他違禁品,警察當時也跟我作筆錄我承認有使用K他命但無使用搖頭丸(有承認很久前有使用過2次),之後開簡易庭直接請我回去,後來收到裁決書有吸食及持有(三級K他命)判決罰款2萬及上課6小時

最近又收到另一裁決書上面竟然報告結果說我有使用(二級 甲基安非他命)需觀察勒戒,我在五天內有發文抗告書,說明我本身決無使用其他違禁品,另我絕非有使用藥品之癮性只是當時結束10年的工作一時找不到工作機會一時糊塗才去使用,自行猜測可能是K他命中?有其他違禁品導致我誤食,望法官能另外裁決較輕之刑法

請問律師大人...

我這樣寫抗告書,法官是否有可能另外裁決較輕之罰責??

還是有其他方式來表達我真的絕非有使用毒品之癮的人,這次被抓到也真的痛改前非了

 

 

王耀星 (Eric) 102-04-21 13:5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此薄弱的抗告理由應該是會被法官駁回.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34

你的抗告理由沒針對法律層次,應該很快就會收到駁回的決定,

這種事情DIY是不行的,準備進去2個月吧~

小柔 102-04-21 10:47

 我想請問律師: 我在無紅綠燈十字路口被依台休旅車撞   整台機車在他的車底下   機車可以說是全毀           但是又卡在 路權制      對方是(主線道)   而我是(支線道)    但是他又那麼剛好從我機車正中間撞        難道他可以不用賠償嗎?    這樣誰錯比較多?

 那有什麼管道或辦法對我支線道比較有利的    

現在對我來說很不利    因他路權贏我          但我又是被它撞飛的一方

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4-21 13:5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應立即提起刑事傷害告訴.以利後續民事求償!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車禍肇事因素之分析並非僅以主線、支線路權做為認定之唯一要件,還必須視當時雙方有無違反相關交通規則等各項的具體情形綜合加以判斷,循此,本件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還是必須等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或者之後的鑑定才能釐清,後續損害賠償責任亦應依肇事因素分析所判定雙方責任的比例分擔之,至於刑事責任部分,若本件車禍對方涉有肇事因素並因而造成您受傷的話,則對方應已構成過失傷害罪,在事發後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您有權對於他來提起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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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車禍發生後是否有請警方前往繪製車禍事故現場圖?如有,經過數天警方會做成初步分析表,如您對於初步分析表有意見,您可以聲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另外如您身體受有傷害,則應儘速提起刑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請求(包含醫療費用車損、請假等損失),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56
回覆 小柔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律師: 我在無紅綠燈十字路口被依台休旅車撞   整台機車在他的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無紅綠燈路口均需減速,對方會有過失,您要做的是在六個月內提告,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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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家 102-04-21 00:43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當初跟老婆離婚我放棄了小孩監護權,但現在我想要回小孩監護權,因前妻家無法給小孩好的教育及成長環境不知道是否要得回來?前妻家她爸媽是打零工幾乎都沒工作,前妻從事服務業目前因育嬰假還沒上班,四月份育嬰假完後也因公司沒缺無法復值上班,這樣我有幾會要回小孩監護權嗎?

阿家您好,

1. 按民法規定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親權),依法法院必須參酌以下事項:
    1.1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1.2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1.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1.4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1.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2. 按您所述,您前妻經濟狀況不穩定,且無法提供小孩較佳之教育環境,改定監護權人(親權     人)似乎不無可能。但具體情況,建議還是見面洽談,才能全面掌握事實,提供比較完整的法律咨詢服務。

若您認為我回答的還不錯,請幫我在感謝律師牆留言,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電話或email詢問。希冀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另外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小孩是幾歲?法院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還有會審酌您家庭的支援情況是否良好等,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01
回覆 阿家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當初跟老婆離婚我放棄了小孩監護權,但現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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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04-20 22:42

律師們好:

我哥(成年)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中度精神智障)

過去幾年偷竊被抓有報警的就6,7次以上~沒報警私下和解數不清

都是超商,店家偷幾十元的東西(如:咖啡或成藥)或是偷別人家的現金

每次被抓,當天或隔天警察就放回來,過幾天法院就寄信來說罰錢(一次比一次多,加上私下和解就十幾二十萬了)

請問怎麼樣才可以不要罰錢~選擇被關?

或是罰金不繳,會有什麼後果

 

拜託各位律師幫忙!

王耀星 (Eric) 102-04-21 14:0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若想要被關不要聲請易科罰金或不要繳罰金即可.一點都不麻煩!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王先生 102-04-20 20:03

第一次來詢問非常感謝肯幫助我的律師

在大年初三(2013.02.13)時候晚上7.8點時候

我與母親開車從嘉義北上要回桃園

在北上泰山休息站出口158K發生車禍

當時是我母親開車我在副駕駛座

對方在內線車道我們原本跟在她後面

後方看時候 對方車子有一直偏的狀況

我跟我媽說 前面那台車有點危險離她遠點還是要超車

後面我母親切換車道往中線車道慢慢加速要超車

結果再與對方平行時候 對方不知道打瞌睡還是怎樣  我母親發現對方又偏過來了嚇到

一開始母親也為了閃躲對而往右偏 後面車子開始失控

失控後車子往內車道衝去 衝到對方車頭前面對方車撞擊

然後又撞到內側護欄 我們就開始翻車 翻了至少4.5圈停在 路肩

對方則是沿路擦撞護欄停在內側護欄

我與母親 輕傷沒馬上送醫(後面有去醫院檢查 現在發現母親有親微腦震盪)

對方沒事

到泰山休息站派出所做筆錄時候

先省略前方事情 後面補上

現在問題是警察出判書 警察出判書是我們100%責任

 但對方不停打電話要求見面和解

4/20 晚上21點整 要去她們指定的派出所見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方之初步分析報告並非專業機關之鑑定,無法精確判斷車禍事故的責任歸屬,本件可送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另外您母親因為本車禍事故受傷,得提起刑事告訴,並得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22:55
回覆 王先生 的發言內容:

第一次來詢問非常感謝肯幫助我的律師

在大年初三(2013.02.13)時候晚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方的責任很大。內線車道是要超車用的。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本件如果依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之分析確實於您這一方相當不利,想必要和解協商恐怕有一定難度,後續建議您們趕緊檢整相關資料(行車紀錄器畫面等),提出有利事證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俾使認定結果有所翻轉,否則不僅無法要求對方賠償,而且還須對於對方的車損部分全部賠償,所幸本件對方並無受傷,如此當無刑事責任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詹姆士 102-04-20 19:40
請問,日前某人在網上留言罵我,我已向警察報案並做筆錄,後續上法院時,我可向對方民事賠償包含聘請律師費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費用除非是第三審,不然在實務上是不得列入損害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菜菜 102-04-20 15:33

律師您好:

我私底下跟朋友說A的壞話,後來穿到A耳裡,他用臉書公開罵我以及傳私訊罵我,請問我可以用甚麼法律告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對方在臉書上面公開污辱您,可提起公然侮辱或者妨害名譽刑事告訴,建議您將對方的留言網頁內容拍照存證,並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張 102-04-20 10:58
你好, 小弟今天一時無聊上UT聊天室假冒女生, 與一網友密聊聊天時, 他說可不可以約我出去, 我開玩笑說要給錢, 他說多少, 我開玩笑說8000/2hr, 還提到些交易細節跟去他家交易之類的字眼, 小弟純屬一時無聊開玩笑不會真的去見面, 原本想就跟她說我是男生跟你開玩笑的, 但在這之前就被UT踢出聊天室, 說違反發言, 然後在UT首頁又看到下面公告, "敬告 各位網路使用者,本公司業接獲警政單位多次通知在聊天室從事不法媒介散布色情等其他犯罪內容,因此本公司將主動進行網路內容過濾,除如發現民眾利用本公司網站進行犯罪者(諸如:色情、毒? ~等不法內容或煽惑他人犯罪者),將立即停止該聊天室使用,並將相關資料主動移請警政單位追訴不法行為,切勿自誤。 UThome致上" 現在很緊張, 想請問律師小弟這樣的行為有無違法, 假如UT主動送出這段談話給警政單位, 後續可能會有怎麼樣的動作?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感謝萬分!
你可能會被認定是有媒介性交的行為,網路上留言應該要小心。
小張 102-04-20 10:57
你好, 小弟今天一時無聊上UT聊天室假冒女生, 與一網友密聊聊天時, 他說可不可以約我出去, 我開玩笑說要給錢, 他說多少, 我開玩笑說8000/2hr, 還提到些交易細節跟去他家交易之類的字眼, 小弟純屬一時無聊開玩笑不會真的去見面, 原本想就跟她說我是男生跟你開玩笑的, 但在這之前就被UT踢出聊天室, 說違反發言, 然後在UT首頁又看到下面公告, "敬告 各位網路使用者,本公司業接獲警政單位多次通知在聊天室從事不法媒介散布色情等其他犯罪內容,因此本公司將主動進行網路內容過濾,除如發現民眾利用本公司網站進行犯罪者(諸如:色情、毒? ~等不法內容或煽惑他人犯罪者),將立即停止該聊天室使用,並將相關資料主動移請警政單位追訴不法行為,切勿自誤。 UThome致上" 現在很緊張, 想請問律師小弟這樣的行為有無違法, 假如UT主動送出這段談話給警政單位, 後續可能會有怎麼樣的動作?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感謝萬分!
如果是屬於密語 除非你的代號有讓人可以聯想到性交易 否則應該不至於有違法問題
小張 102-04-20 10:55
你好, 小弟今天一時無聊上UT聊天室假冒女生, 與一網友密聊聊天時, 他說可不可以約我出去, 我開玩笑說要給錢, 他說多少, 我開玩笑說8000/2hr, 還提到些交易細節跟去他家交易之類的字眼, 小弟純屬一時無聊開玩笑不會真的去見面, 原本想就跟她說我是男生跟你開玩笑的, 但在這之前就被UT踢出聊天室, 說違反發言, 然後在UT首頁又看到下面公告, "敬告 各位網路使用者,本公司業接獲警政單位多次通知在聊天室從事不法媒介散布色情等其他犯罪內容,因此本公司將主動進行網路內容過濾,除如發現民眾利用本公司網站進行犯罪者(諸如:色情、毒? ~等不法內容或煽惑他人犯罪者),將立即停止該聊天室使用,並將相關資料主動移請警政單位追訴不法行為,切勿自誤。 UThome致上" 現在很緊張, 想請問律師小弟這樣的行為有無違法, 假如UT主動送出這段談話給警政單位, 後續可能會有怎麼樣的動作?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感謝萬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涉及性交易防制法,屬刑事案件,所以您需注意最近有無接獲傳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ocktilldie 102-04-20 10:38

(怕之前文章好想沒貼到, 再po一次)

你好, 小弟今天一時無聊上UT聊天室假冒女生, 與一網友密聊聊天時, 他說可不可以約我出去, 我開玩笑說要給錢, 他說多少, 我開玩笑說8000/2hr, 還提到些交易細節跟去他家交易之類的字眼, 小弟純屬一時無聊開玩笑不會真的去見面, 原本想就跟她說我是男生跟你開玩笑的, 但在這之前就被UT踢出聊天室, 說違反發言, 然後在UT首頁又看到下面公告, 

"敬告 各位網路使用者,本公司業接獲警政單位多次通知在聊天室從事不法媒介散布色情等其他犯罪內容,因此本公司將主動進行網路內容過濾,除如發現民眾利用本公司網站進行犯罪者(諸如:色情、毒? ~等不法內容或煽惑他人犯罪者),將立即停止該聊天室使用,並將相關資料主動移請警政單位追訴不法行為,切勿自誤。 
UThome致上"

現在很緊張, 想請問律師小弟這樣的行為有無違法, 假如UT主動送出這段談話給警政單位, 後續可能會有怎麼樣的動作?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感謝萬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11:19
回覆 rocktilldie 的發言內容:

(怕之前文章好想沒貼到, 再po一次)

你好, 小弟今天一時無聊上UT聊天室假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等您收到傳票後再做決定。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張 102-04-20 11:29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rocktilldie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復, 我人在台北市

如果您有收到傳訊通知,建議在前往檢警處接受訊問前,先與律師進行初步討論,弄清楚相關法律問題再行前往,否則一旦在不明一切情形下自行陳述足以構成犯罪或不利於己之內容,後續即難以挽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該條例第29條規定: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涵鈴 102-04-20 06:34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中間每次帶小孩幾乎都會爭吵,因為前夫都會用各種理由叫我不要去帶小孩,但我都會

盡量配合他們的時間然後去帶小孩,最近幾年還跟我說小孩要讀國中了,我一直去找他會影響他們的

生活為理由叫我不要去找小孩,後來我跟他說那我申請探視權好了,他才又繼續讓我帶小孩,我也沒

常去帶小孩大約三個月一次,過年和暑假各一次,每次都不給我超過三天,這幾天因弟弟要結婚,一個

月前就傳簡訊說幾號要去帶小孩,時間快到了才回我說給我帶,到了前一天又傳簡訊給我說不給我帶

小孩了..因為我的關西影響他的家庭生活,然後也都不接我電話,傳簡訊也不回我,我想問一下律師

小孩已經國中一年級了,我如果要行使我的探視權我該怎麼做??還有如果我想要監護權會有勝算嗎?

他傳的簡訊我都有留起來..請問有用嗎?

謝謝你們~請幫幫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11:23
回覆 涵鈴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探視跟監護是要分開來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涵鈴您好,,

 1. 探視權部份:父母離婚後除非離婚協議有特別約定,否則父母均有探視權。一方如果妨礙他方行使探視權,他方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式,在父母之一方把小孩藏起來的情況,甚至有刑責問題。

 

2. 監護權(親權)部份:按您所述,小孩似乎由先生家庭照顧好一陣子了,如果要定監護權給您可能要有較堅強的理由(教育、經濟情況?)說服法院,為何改由您監護。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打電話或email給我,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

如果對方一直置之不理,可以用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之方式,告知對方可能有的責任刑事民事),以免影響您自身的權益。

如果您覺得我的回答還不錯,麻煩在感謝律師牆留言,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一直企圖阻饒您探視小孩,得向法院請求裁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至於如果您想爭取監護權監護權的審酌因素有許多,包含對方阻止您探視小孩,違反友善父母原則等,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美美 102-04-19 21:56

請教大律師~

如果商號已經註銷 再新申請同名同營業項目 這樣子新商號的合夥契約要重立嗎

如果需要重立契約而沒有的話 這個有幾年的限制嗎(30年前的事)

懇請律師解答  

 如果商號註銷使得原合夥契約有約定當無法達成契約的目的,契約即為終止,或契約可能會因為商號註銷而變成一部無效進而使得全部無效。原始的合夥契約是否會受影響,這還是要看你們原始的何或契約如何約定而定。

如果原始契約中的合夥人可以確認並同意再申請新的商號進行經營,那合夥契約還是會繼續存在的。如果合夥契約的權利已經有30年沒有請求履行,那有義務的一方可以主張請求權已罹於時效,而拒絕履行。

小李 102-04-19 18:04

如題,某個網路遊戲的公共頻道(不是私人訊息)裡面~

甲玩家:中山醫學大學的dog林xx,出門小心,過幾天找人問候你

乙玩家看到公共頻道,自己接話並對號入座

乙玩家已經截圖並去警察局做筆錄提告

甲玩家沒有指名,請問各位大律師這樣有無構成恐嚇罪?

需不需要上法院開庭?

謝謝

 

 

tsai hiu 102-04-19 14:42
您好請問一下 我的家人被告傷害, 對方開口和解金20萬 (對方已經先算好賠償金額,法院上請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不好意思,我不太曉得是哪些項目!! 刑法易科罰金部分金額會這麼高嗎? 畢竟雙方都有出手,受傷 我家人因為不想把事情鬧大 所以在事發(9/12)時並沒有提出告訴 直到最近幾天才收到寄來的通知書 家人當場眼睛部位掛彩 也有診斷證明書 那上調解時是否有用處? 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什麼呢? 口角爭執後引發互毆 雙方都是輕傷. 麻煩律師先生給點建議 感恩!!!
一、如為得易科罰金之刑,法院得視具體個案以1千、2千、或3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二、調解時可了解對方主張之金額為何,並就己方所受之損害主張予以扣抵。 三、如對方仍不肯讓步,而己方未逾傷害罪之告訴期間,則可考慮提告。 以上供參。
沂蓁 102-04-19 12:41

我在臉書上有一個購物社團專賣女裝(不是防冒品喔= =),前幾天莫名被臉書封鎖帳號,導致帳號無法做登入,有客人匯款完後要通知我,以為是我詐騙集團封鎖了他,結果跑去報警…
我在他報警後有使用另一個帳號通知他說帳號莫名被封鎖,所以換個帳號為他服務(在告知他的當下完全不知道他有匯錢給我,也不知道他已經報警)。他隔幾個小時後看到訊息,回覆我說他已經報案了,警察說這很明顯是在詐騙,所以就以詐欺案開報案三聯單了,該怎麼辦?我當下不以為意的請他隔天早上去幫我銷案,他也知道是烏龍一場,也答應一定會去幫我銷案。
到了隔天中午,我發現我的帳戶不能使用,打電話去國泰銀行問才發現我的帳號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國泰行員表示,要盡快處理,不然一個月後帳戶就會被註銷。
我馬上跟那位客人聯絡,請他快點幫我處理,他也馬上打電話找承辦員警…結果一直找不到人,說會回電也都沒有,直到第三天晚上十點左右承辦員警才回電說無法銷案…因為那客人說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我直接打電話去警局問,我有很清楚的表明這只是一場誤會(那位客人也一直強調說只是誤會),但警察說因為是"告訴乃論"所以無法銷案,現在能做的,就是趕快到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等做好的筆錄傳到他那邊後,他才有辦法移送地檢署,然後要等開庭完,案件結束後,法院發文給銀行,才有辦法取消凍結的部份…
以上是事情發生的經過,我有幾個問是想請求專業的律師們為我解答
問題一:我國泰被列為警示帳戶,那玉山銀行信用卡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問題二:一定要等開庭案件才有辦法結束嗎?
問題三:我有上網看了一下類似案件,有人說要先跟對方到刑事組寫和解書,然後可以已和解結案?不用開庭?
問題四:也是一樣看到類似案件說可以跟對方和解,然後請警察先開立解除警示帳戶公文給銀行,先解除凍結?(但是案件還是持續進行中)
問題五:如果時間超過一個月,帳戶被註銷了,那存在銀行裡的錢還拿得回來嗎?
跪求詳細解答…謝謝各位

另想知道~因為臉書未事先通知就封鎖帳號,導致我被誤控詐欺。關於這點是否有相關法律條文可以向臉書提告求償??(雖然知道小蝦米對抗不了大鯨魚,更何況對方是美國的大企業,但就是嚥不下這口氣…)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6

通常一家被列為警示的話,所有的帳戶都會被凍結

這樣的情況只能等到案件告一段落才會解除

小雨 102-04-19 12:30

友人(他是會首)涉及互助會冒標及因週轉不靈未將會款交付得標者而被起訴,正積極與多位原告談和解,除了一位不同意以外其餘會員皆願接受和解,想請問大律師,這樣的『部份和解』對朋友將來的刑度是否有幫助?針對那位堅持不和解的原告,友人是否可向法院申請調解?因為他真的很有誠意和解

本件是侵占罪遭起訴,而由法院進行審理中?
若大多數之被害人均已和解,至少就犯後態度而論應屬良好,而有助於刑事責任之從輕認定,至於未能談成和解之部分,可以由被告方面向法官陳明未能和解之原因,請法官再給予時間進行調解程序,或請法院斟酌被告已努力尋求被害人之和解並與絕大多數被害人已達成和解的情形,從輕量刑(若符合緩刑的要件,請求一併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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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102-04-19 11:59

律師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回覆 辛苦了 謝謝!!

 

我在fb遭甲乙丁戊己庚辛等人毀謗辱罵   對方用暱稱他們其實是同一個人 我跟本尊認識  但本尊在fb也用虛構的名字  已報警  之後警察通知我  fb不讓他們查犯案者的出入IP               

 

事件的發生有些未指名但可比對出是在指我  我有部分證據可證明本尊的真實身分  我跟甲乙丙等人也無恩怨  但其中7位(含本尊)早在1年多前連同他的其他分身就開始未指名的攻擊我  罵得很不堪  站點管理員應該知道本尊有幾個分身  網友們也大都知道  我亦曾跟站點管理員反映過  是否能將對方停權  但沒結果(曾有2位網友不知何原因被停權) 

 

請問繼續查  縱使有部分證據  勝訴機會是不是很低

 

除了某君以外  我還能主張任何權利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7

如果你沒辦法將該帳戶跟本人連在一起,提告一定會失敗的,

也許你自認證據很強但其實很薄弱,建議放棄

丫寶 102-04-19 11:50

你好

 

事情經過:

我女朋友開我的車(車主是我爸)在快速道路上,被後方A先生開車撞到我的車屁股,雙方都未受傷。

後來就去警局做筆錄、各自修自己的車。

後來保險公司說我女朋友沒有駕照,屬於強制險不保條款之,所以不出險給A先生,所以A先生就只有自己出錢修,但又看我們的車,保險公司有出險,心理就不平衡。

於是A先生要求調解,調解過程中要求我們支付數萬元給對方做為補償,但我們沒有接受。

PS.目前還在申請初步鑑定,故肇事責任比例,還沒有明確的數字出來。

 

 

想請問的是:

對方揚言調解不成要告我們,我們是不怕告,但我不想讓我爸去跑法院,是否法院會要求車主到場呢??

或者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爸不用到場,那方法是什麼,需要請律師代為出席嗎??

 

1.本件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還是必須等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或者之後的鑑定才能釐清,後續損害賠償責任亦應依肇事因素分析所判定雙方責任的比例分擔之。
2.本件對方請求賠償的基礎在法律上來講是所謂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應由侵權行為的行為人負擔賠償責任,當日既然是您的女友開車,則對方請求賠償的對象應該是您的女友,你的父親與該車禍的後續賠償原則上並無直接關聯,不過對方可能會以你的父親提供車輛給無駕照人駕駛的行為,主張構成共同侵權行為,要求連帶負擔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本件並無人傷則並不會構成刑事責任而為純粹之民事賠償問題,後續責任歸屬尚未釐清時,是否要先行和解,恐怕須由您的女友自行按當時事故情況及賠償金額等事項加以斟酌(若結果是沒有肇事因素,先給了錢就可能虧到了,相反的,若是涉有肇事因素,目前不先和解則日後恐怕會有須賠較多錢的可能,不過如果對方和解條件就是堅持要你們全賠,那恐怕就沒有必要先行和解了)。
對方提告請求損害賠償依法必須證明損害發生之原因可歸責於被告過失比例等事項,在車禍肇事因素分析有所結果前,法院並不會以其單方主張逕為認定 ,而會依等待車禍鑑定出來,並依車禍肇事因素分析結果作為判決的基礎。
若後續對方在車禍肇事因素分析有所結果前貿然提告時,建議您屆時可將資料提供給律師看過,進一步研議後續答辯和處理之方向,並確定是否須委任律師代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丫寶 102-04-19 16:45

可能我的主題寫的不是很好

首先謝謝賴律師撥空幫我解答問題

但我目前最迫切知道的是,如果A先生告我們的時候,車主(我父親)會需要上法院嗎?? 

我們是很有誠意解決問題,只是不想讓人家漫天喊價。

民事的話,一般委任律師到庭即可,非律師經審判長同意也可受委任到庭。

刑事的話,縱使有選任律師,庭期剛開始檢察官也會要求親自到庭。

您的情形應該只有民事責任,倘若收到開庭通知,填妥委任狀,您的父親即可委任他人到庭說明。

leeyute 102-04-19 11:12
律師您好: 我是網路拍賣的賣家,一位買家訂購一件衣服後不滿意退回,買家要求退款。但整件衣服充滿了香水味,與買家溝通後買家說明不是因為穿過而有香水味,是放在精油旁邊染上的香味。現在衣服整個充滿香味揮散不去,已經造成商品無法二次販售的狀況,想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後續,是先為他辦理退款後再主張我的權力呢?請律師解惑。謝謝!
1.如果確認對方已經使用過 無法再販售 你是可以主張無法退貨 2.但相對的應該會影響你網路評價 所以要如何斟酌 可能還是看你自己
Jason 102-04-19 09:19
律師您好, 配偶當初未經我同意私自帶走所生未成年子女一名回娘家,目前已分居快一年,想請問若要請法院辨決離婚請問要如何做?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配偶要他履行同居義務的告知?等他不理在拿存證信函到法院嗎? 另外我想請問夫妻離婚財產分配,若已與他分居一年大家早已不相往來,這樣若他請求財產分配是否還有效,在什麼條件下可以不要平分財產 謝謝
1.你可以先以存證信函及登報 請對方應回家履行同居義務 之後再向家事法院聲請裁判離婚 2.夫妻離婚前 沒有另外登記的話 都是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向他方請求財產差額半數 所以不會因為對方沒回家 夫妻財產制就自動無效或不存在
啾啾 102-04-19 01:41
律師你好~我在網路上販售KITTY 拉拉熊,哆啦A夢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4/18被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查扣約1000件的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並做了筆錄請問我會被怎麼處理??

      如果是正版商品,包含平行輸入的正版商品,且您能提出相關單據、證人證明者,原則上不會有刑事責任

      但如果該商品並非正版的話,可能會有違反商標法的刑事責任,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此外,對方尚得要求民事賠償,請求金額賠償金額可能為1000件商品的利益(如您能提出單據者,如無法提出單價,將以1000件商品乘以零售價計算),或以商品零售價1500倍以下之金額。

       因此,如果該商品並非正版的話,請盡力跟對造公司達成和解,請求該公司原諒,因如達成和解者,於檢察官階段有獲得緩起訴之機會、如於法院階段有獲得緩刑之機會。至於緩刑之金額,需視您與對造協商之數額,您是否能接受?並請斟酌如法院判決有罪且無緩刑時,您可能需繳納罰金予法院,以及仍須負擔上開民事賠償責任,妥與對方協商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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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102-04-19 00:53

你好

我家屋頂於2010年開始有漏水現象,因漏水位置是在樓上的陽台。已於2010年通知請屋主處理

起先屋主避不見面(樓上是租給他人使用)至今已3年了,期間我還自掏腰包花了兩萬以注射方式處理。但漏水問題仍然沒有完全解決,屋頂已產生壁癌,並開始剝落。位置正好在我的床位上,嚴重影響我的生活。

樓上屋主於2012年年底出面,他本來答應在農曆年前待房客退租後會開始處理。但現在房客還是住在這裡,且屋主都沒有要處理漏水問題。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自救?

黃先生您好,

我之前有處理過房屋漏水的問題,看到當事人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可以感同身受。

 

按您所述,原則上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樓上屋主不可以拒絕您進入樓上維護、修繕漏水。處理方式可以分為要求行政機關處理(課以罰鍰)或告上法院,以前者動作較快,但都必須經過調解程序。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可以email或電話與我聯繫,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9

對方有心要解決早就處理了,

他是沒差,你的房屋是每天損害都在擴大中,

不建議繼續等,建議直接提告

卡卡 102-04-18 23:43

請教律師~

本人與朋友合夥開店民國80年時

 1.當時無立任何契約

 2.現金交付 

3.有證人1人

4.負責人(友人)

5. 營登:獨資 

現在有糾紛法律上我要證明我是合夥人的證據力是不是很薄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證明合夥,應從一開始是否有出資證明,及合夥後是否有分配營利來證明,才比較可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勵,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9 09:58
回覆 卡卡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本人與朋友合夥開店民國80年時

 1.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要看帳冊有無分配盈餘,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看是否有證據可證明有出資、共同事業之經營(隱名合夥則無)、是否曾有合夥之決議、或損益之分配等。
以上供參。

紘晴 102-04-18 23:09

您好 ,

     多年前有筆房屋購買糾紛,經法院判決後開始扣薪,但因一家六口,僅靠夫妻兩人薪水,要扶養重病雙親及年幼稚子,扣薪1/3後,入不敷出,長期以借貸過日,雖提過一次”聲明異議(檢付房屋租賃契約/醫院診斷證明書/銀行貸款約定書/戶口名簿影本/水電..費用帳單/薪資明細表)”,調整判決為1/4,但仍無法度日,現以瀕臨絕境,借貸利息不斷升高,雖知此為無底洞,但實不知該如何是好??

    目前身上信貸金額與利息不斷升高,本人有誠意償還此訴訟案件知索賠金額,但日子實在無法過下去?想問問該怎麼辦??

1)      持續提出”聲明異議”是否有助於再降低扣薪金額??還須提出何種資料較為有幫助??

2)      如何讓法院得知,真的無法度日,瀕臨絕境??

3)      本人有意願償還訴訟案件索賠知金額,但因借貸壓力過大,是否有機會向法院申請暫緩扣薪,或者是象徵性扣一小筆金額(EX:1000元) ,讓我先償還銀行借貸金額(類似房貸的寬限期) , 畢竟利息支出是個無底洞

4)      萬一本人真的不幸,信用破產/債台高築到一個無力償還的階段,所有債務是否會轉移到另外一半或是小孩身上 ???

    以上問題 , 勞煩各位專業的律師們能指引一條生路 ~~ 感謝!!!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19 12:04
回覆 紘晴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多年前有 ... (恕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法院已調整扣薪比例,再聲明異議,實質助益不大,只會覺得您是來亂的。問題二,聲請更生(不過需符合ㄧ定要件),問題三,更生裁准後,開始更生程序,扣薪程序會停止。問題四,債務是否移轉於配偶,小孩,端視夫妻財產制及有無繼承而定。以上供您參考,祝一切順利!

1.本件建議您再具狀向法院執行處陳報扣薪後無以維持生活之情形,請求法院再減少扣薪的比例,或者不要再進行扣薪。

2.其次,您亦可自行設法聯繫執行債權人與之協商分期清償的可行方案,請他先行撤回強制執行,讓你還少一點,否則你可能只好辭職讓他扣不到薪水

3.銀行債務部分有無進行前置協商或者聲請法院更生清算,若沒有的話,建議您可以趕緊看看可否辦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可確認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之情形後,考量是否得依消費者清理條例向法院為更生清算聲請,於法院裁定開始程序並履行或終了後,債務得以消滅或免除。

以上供參。

弒勻 102-04-18 22:11

請問律師:我之前的老闆把我今年薪水所得稅多報快20萬,我有拍照存證

目前我已離職薪水所得稅單已經還給他,他說他會找會計師修改回原來的所得稅金額

,目前快接近報稅期間,如果他到現在還不寄修改過的正常薪水所得稅單給我

1.哪我可以拿之前多報快20萬拍照存證的照片去國稅局檢舉他嗎?

2.還有我之前的老闆是觸犯哪些法律(刑法民法)?

3.檢舉又該向國稅局哪一科檢舉?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2:02

這應該只有更正的問題

除非老闆不願意調整回來且可以證明老闆是故意高報,否則沒有甚麼罰則

Andy 102-04-18 21:43
律師你好,我是一個青年失業者,在家裡長期受到鄰居言語上的嘲諷,說我都待在家裡不 工作沒有用,對於這點我無可否認,因為有時候因為母親交代要看家所以沒出門,之後的一些言語, 我因為心靈受到了創傷,所以沒聽下去,但我很確定一件事,那就是別人的評論已經有散播於眾,讓 我的名譽造成了傷害,不知道我能不能尋求法律途徑得到保護?我目前有將鄰居評論我的話錄下來, 希望能對律師診斷我的事件有些幫助。
如果是傳述足以毀損你的名譽之事並散布於眾,是可以構成毀謗。 縱使你沒有工作等為真實,但因此涉及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仍可處罰。
Andy 102-04-18 21:39
律師你好,我是一個青年失業者,在家裡長期受到鄰居言語上的嘲諷,說我都待在家裡不 工作沒有用,對於這點我無可否認,因為有時候因為母親交代要看家所以沒出門,之後的一些言語, 我因為心靈受到了創傷,所以沒聽下去,但我很確定一件事,那就是別人的評論已經有散播於眾,讓 我的名譽造成了傷害,不知道我能不能尋求法律途徑得到保護?我目前有將鄰居評論我的話錄下來, 希望能對律師診斷我的事件有些幫助。
1.如果只是單純描述你失業的事情 沒有其他特殊字眼 要構成公然污辱應該是有難度的 2.不過如果你覺得有影響你權益 你可以蒐證後提出刑事告訴
102-04-18 20:33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20歲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我們當初在遊戲上認識,對方有跟我聊到常常跑夜店、跟很多網友見過面、發生過關係,我說夜店在哪,他說長跑義大附近的夜店,我說我沒去過,他說願意帶我去。

後來我們出去玩,玩到很晚,因為我是大學生,宿舍有門禁,所以我們只好住旅館,後來女生主動坐在我身上,我認為他是想要發生關係,後來我們就發生關係了(有帶套),這之間她也沒有拒絕的意思,只有害羞說不要亂摸,但過程中都是一直在笑。

事後我們回去跟往常一樣聊天,後來又有約她出來,我們又出去玩,一樣有發生關係,但這次沒有帶套,因為他說他體質不好,跟很多人發生過關係也沒有懷孕過,跟我說不用帶沒關係(因為也剛好沒有套),所以就沒帶了,但事後我非常不放心,一直叫他去買避孕藥來吃,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脫,不去吃,我就很擔心,叫他去驗孕,他也說他有驗了。 

後來經過了一個寒假,我還是有一直持續問他情況如何,他說又沒懷孕,不用擔心,後來到了今年,他才說她懷孕了,他爸媽叫他拿掉,他說他很想要小孩,最後還是拿掉了,他非常難過。 後來她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說我強迫他發生關係......。

昨天我接到高雄警察局婦幼偵查佐的電話,要求我做筆錄(還沒去),他說對方告我妨害性自主,而且事後才知道她未滿16(我記得滿16如果兩情相悅下至少不會這麼麻煩),我始終以為他18以上了,因為他說長跑夜店,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昨天還問那個女生,為什麼要說我強迫他,他說他要自保,不想被管束,我說那我說所以你陷害我被關的意思嗎?

我是一個大學生,在南部上大學,不希望北部母親擔心,希望給我一個好的建議....我也有去看法扶會,但實在不清楚該怎弄,拜拜跪求....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會不會被抓去關,拜託了,我很慌張...,我做的事情我願意承擔,但我讀國立大學,單親家庭,我怕我媽一個人在北部整個人會崩潰, 拜託了

 

所以不管怎樣都會被關就對了? 那我再讀書怎辦? 能緩刑嗎...緩刑能多久...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又發生這件事情,會直接起訴之前的事情嗎?

還有怎樣找到免費的律師  我學生 不想讓家裡人知道 我成年20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0:55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20歲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免費的律師只能找法扶,您可以上網找法扶電話撥打聲請陪訊。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102-04-18 20:5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我在高雄市,可是他需要低收入戶證明才可能申請吧...我大學生,不希望讓家裡的人知道...該怎麼辦  感謝回復

102-04-18 21:0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而且我沒中低收入戶證明,單親 家境不好,所以不希望母親單親 ... 不是故意搞出這個=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2:17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強制辯護案件本來就可以申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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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弟 102-04-24 09:19

其實 你有保留對話 就一切沒事了

證據都留下來

如果都沒保留就死定了

想辦法再問他一次  訊息阿  LIME阿 反正能想辦法保留的就好

第一:保留她說他常上夜店的對話(上夜店要成年)  PS他外觀成熟嘛?看的出未滿18嗎?

第二:保留她說他為了自保不想被管束陷害你的對話

第三:如果你真的是強迫他  那他之後不可能還會跟你出來(常理來說)

a kuei 102-04-18 19:06

律師先生您好, 

我的家人最近接到被告傷害通知書 

事情發生在大概去年9/12

因為一些爭執和對方引發口角 最後有肢體衝突 

拉扯過程中,家人被對方的人趁亂毆了一拳

(可是打人的好像不是提起傷害告訴的人! 這該怎麼辦?) 

當時家人並沒有提起告訴,但保留診斷證明書

快半年後卻收到對方提起告訴 

可是受害者明明是我的家人 ..

就因為我們沒有先提起告訴就要反被告 ..

 

請問律師先生,有什麼是能確保我們的權益的嗎?

因為不是很了解法律 ..

對方要求高額20萬和解金,

如果無法達成共識 那該怎麼辦呢? 

原則上可能還是要請妳說明一下您家人及提告者的受傷情形,才能作比較準確的判斷。以下分析先僅就您家人及對方均屬輕傷的情形來說明。

如果您家人有回手,有打傷對方,且對方有驗傷單及證人,原則上您家人恐怕涉嫌傷害罪。且您家人恐怕需要就對方傷勢負擔醫藥費精神慰撫金。醫藥費部分原則上依醫院診斷證明單上自費部分為準,至於精神慰撫金,需視個案來認定,目前尚難提供具體的建議。

如果對方索賠金額太高的話,建議可以先向各地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時可就情、理、法與對方商談,且如對方所提金額過高時,委員會幫忙勸對方,以達到和解的目的,一旦達成和解,您家人也沒有刑事則認了!

又就毆打您家人的加害人部分,您家人雖已無法提出刑事告訴,但您家人仍可追究對方民事責任,因此您家人可以先發封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即要求加害人負擔您家人的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後,一併聲請調解

調解時,可將您家人就加害人索賠的權利作為談判籌碼,即與提告者商量:1.因為加害人也要賠,所以兩邊交互計算,您家人就不用賠了!或2.交互計算後,您家人就賠少一點。

   如果還是調解不成,那就讓法院來判吧!如果對方傷勢輕微的話,原則上刑事法院判的刑度會是六個月以下,即可以易科罰金的刑度,且民事法院會認定應賠償的合理金額。又您家人也可以對毆打他的加害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他賠償,不過是否能拿得到錢?要看對方名下有無財產

 附註:如果您家人或對方所受的傷害屬於重傷害者,上開分析恐怕就不能完全適用。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a kuei 102-04-19 13:18


現在追究民事責任會不會造成在和解上增加難度呢? 

那到了法院上,處易科罰金的刑度大概為多少呢?
雙方均屬輕傷. 

 

感激律師先生!

 

因為您家人只是先以存證信函發函,也僅提出對抗性較不強的調解方式,更非針對提告者而主張,原則上應該會增加您家人談判的籌碼,所以降低和解難度可能性較高。但此部分仍需視您家人對於對造的觀察而定,如您家人觀察後認定對造會被激怒者,得考慮暫不發出存證信函,改成在您家人跟提告者的和解時,以口頭說明您家人也有受傷,希望一併解決的意旨,看看對方的態度。

易科罰金的刑度,為六個月以下之刑度。但實際法院判刑如何?仍需視您家人有無前科?有無承認犯罪?對方的傷勢?等來做判斷,尚無法直接預測。

 

不客氣!

 

 

 

tsai hiu 102-04-19 17:18

好的

那再請問一下 正當防衛的定義在哪邊. 

我有上網查過相關資料 不過資料內容不是很白話..

如果為了要保護自身或他人的安全 做出出手的動作.把退方推開扯開

那算正當防衛嗎? 

對方不斷出手攻擊(監視器畫面中) 會因為他們是這件案子的告訴者 而法官就不理會嗎?

如果對方有找棍棒類之類的武器 並作勢要打人(這不會算是正當防衛吧....)

那法官會怎麼看呢?

 

不好意思麻煩您了!

tsai hiu 102-04-18 18:44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家人遇到傷害罪該如何處理 目前是等待去警察局看監視器 , 可是怕監視器畫面會有剪接 請問那該怎麼確定畫面是否為真實的紀錄呢? 事情是大概去年9/12 直到最近幾天才接到被告通知 因為一些誤會引發口角 肢體上有些碰撞 那時家人沒有告對方傷害 (有申請診斷證明) 現在反而被告了 對方要求的和解金200k 實在超出我們能負擔的能力範圍 請問怎麼樣可以確保我們的權益呢? 因為實在不是很了解法律.. 如果無法達成和解共識那會如何呢? 麻煩律師先生給點建議,感激不盡 !!
1.如果有發生衝突 那確實可能會有傷害罪的問題 2.如果擔心影片被剪接 將來可以聲請鑑定 3.沒有和解 應該就是起訴後判刑 但應該是可以易科罰金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