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一、自書遺囑。二、公證遺囑。三、密封遺囑。四、代筆遺囑。五、口授遺囑。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遺囑需依照法定方式,方有其效力,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代筆遺囑,並與律師討論遺囑內容,符合民法第1189、第1194條之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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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及第1223條規定,被繼承人之遺囑有侵害其他繼承人(兄姐)之特留分,被繼承人(兄姐)之應繼分為遺產1/2(60萬元),故兩人特留分為應繼分1/3(20萬元,各10萬元)。
民法第1144條: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兄弟姐妹)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民法第1223條: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不好意思~想請問
我的小叔叔過世了,名下有塊價值2千萬的土地但沒有立遺囑,膝下也無妻無子,目前的狀況是我的二姑姑打算把那分財產轉到他兒子的名下,但她的兒子原不與我小叔叔同姓,是幾年前才做更改的,我的二姑姑有了這個打算卻沒有經過我爸爸和奶奶的同意,而我們家與小叔叔同姓的除了我二姑姑的ㄧ個改姓的兒子之外,再來就是我爸爸和我們家四姊妹,我爸爸的意思是他並不在乎分不分到,但是我二姑姑想私吞就是不行,至少也該是我們這一輩的平分
我想請問
1.這樣的狀況下我姑姑或是我奶奶有權力把小叔叔的財產轉移嗎?
2.若他是無權力卻謊稱長輩同意,這樣是否犯了什麼罪?
3.如果照這樣的情況,我爸爸或是我們家四姊妹是否能有權力爭取?
4.若我們有權爭取的情況下他卻私自將財產先行轉移,我們該怎麼做?



母親過世(父親已過世) 育有甲男乙女
病危前有口述遺囑(無簽名有手印 有兩位見證人 但即是甲男與乙女)
將全部遺產給甲男 乙女也願意
但聽聞母親前段婚姻有ABC三女 但久無聯絡 也沒有聯絡方式了
甚至有沒有登記都不知道
目前想在繼承系統表上忽略前段婚姻 附上乙女的拋棄繼承
以順利讓甲男全部繼承
1. 擔心未來ABC三女來爭取特留分
2. 擔心ABC三女控訴遺囑無效
目前想說如果ABC以1或2告的話
依照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台上1870號判例
在母親重病甚至死亡均未予探視,造成母親精神上痛苦,已屬不孝之「重大虐待」
讓她們喪失繼承權
但又擔心她們是因為沒被通知 所以沒來探視 所以不算不孝
請問以上想法有錯嗎? 該如何是好?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效確實會對您們不利,且本件也無特留份之問題,所以您們應思考停損點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繼承人每個人的法定應繼份都一樣
無法多取得
除非其他人願意給他比較多
分割是之後的事情
不會因去辦理登記而有差別
遺囑可以減少或增多應繼份
但前提在於不侵害特留份的狀況之下
有需要可以聯絡
為您規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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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要找律師撰寫之後
這樣效力最強也最沒爭議
因為公證後就具有公文書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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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贈與給你就是屬於你的
你先生過世與該財產無關
仍是屬於你的並非屬於遺產
你的名字就是你的與你先生的其他小孩無關
你如果先過世就是由你先生跟你們的小孩為繼承人
與其他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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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照您所描述之情況,您奶奶若沒有其他婚後財產,且該筆土地又屬爺爺之婚後財產,則奶奶可就該筆土地主張二分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至於另外之二分之一,則為繼承財產之範圍,奶奶亦可與其他繼承人一起繼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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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家中有四女一男,為防其往生後一不孝女為了遺產鬧事,父親已於日前立定遺囑(已公證過具法律效力,將來由遺囑執行人執行)。
二、動產:所有金錢存款暨其它動產,由長女、次女、三女、四女,各別單獨繼承新台幣一百萬元,餘者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三、除一二點所列動產及不動產外,別無其它資產,嗣後如有累積任何財產,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其中第二項動產部份,現在父親想要事先分給四個女兒
遇到的問題:
一、若是照父親現在的意思辦理,四個女兒現在各自先領了將來要繼承的遺產一人一百萬,那麼將來父親往生後,女兒是否可以再向獨子要求繼承一人一百萬元呢?
二、獨子若不想於日後父親往生時,再度被女兒要求要繼承一人一百萬,那現在是否可要求四個女兒簽囑遺產已領取的文件證明,已保障獨子日後不會再被女兒要求要繼承遺產?
三、四個女兒於父親還健在時,即領取了日後父親往生才要繼承的遺產;那麼此份遺囑是否會失去其法律效力?
感謝


您好!!日前姑姑告知我跟弟弟.奶奶在澎湖有一分地.往生前就有人聯絡表示想買下.那時因為很多因素....(省略複雜的過程)現在奶奶往生了對方仍舊想買.現在重點來了.對方代書說.土地賣掉後的錢要由我們<包括 我哥 .我. 我弟.(我爸是長子但已過世) 嬸嬸跟其子女(叔叔也往生了).姑姑 >問題是我哥哥是媽媽再婚嫁給我爸時帶過來的.並不是我爸親生..再者.我媽在生下弟弟後就帶著哥哥離開我爸.直到我爸過世後戶口還一直留在奶奶這不肯遷離.現在我哥在戶籍上是 ""查尋人口""..我們不知道該去那裡找人.好多年不曾聯絡.所以也沒有聯絡方式.但是代書說一定要找到他.我們才能夠分到錢....請問這種情形我們該如何處理??還有..我哥從未照顧過我奶奶也從未撫養過我奶奶.這樣他有資格分到我奶奶的財產嗎??(奶奶沒有立遺囑)麻煩請幫幫忙.解決這個難題.謝謝!!








您好
當然解釋上應該就是歸你所有
但詳細可能還是要看遺囑內容記載才能確認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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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控告我和妹妹"毀謗"及"公然侮辱”,理由是因之前在他律師處開遺產協調會議.那時我和妹妹提到了遺囑,所以他要求我們拿出來,因而產生了爭執.
今天去開偵察庭,他向檢察官表示我和妹妹當時除了說他拿遺囑,也?了他"瘋狗亂吠""幹"及"你老婆也不是家人"等字眼,且他認為當時律師處是公開場所(因大門未關),所以指控我和妹妹二項罪名.
我有向檢察官說明環境因素是因為小弟請了一些長輩到現場,他的律師表示小會議室坐不下,改請我們到客廳,且有些長輩陸續進入,所以才會沒關門.
且我是在醫院親眼看到妹妹拿遺囑給小弟,現在小弟反而要我們拿出證據….
至於"瘋狗亂吠""幹"及"你老婆也不是家人嗎?"等字眼,我和妹妹則是表示沒有說.
檢察官最後有問我們是否願意轉調解委員會,因我和妹妹都認為我們沒說謊,所以拒?和解.
想請問律師:
請問這會被起訴嗎? 小弟有提供錄音檔,因時間已過四個月,且當時我們都被氣到昏頭了,所以根本不記得有沒有?他,若因有?這些字眼而再開庭,請問要如何因應呢? 因小弟的目的是要錢,請問若我們堅持不和解而被告成立,可能的狀況?



各位律師先進...朋友們..大家好
代朋友問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我台中一個朋友(以下簡稱阿兵),
目前和媽媽(以下簡稱兵媽)和妹妹(以下簡稱兵妹)住在一起,
現在住的房子則是約三年前兵妹貸款買的...(兵妹名下)
阿兵因為長年洗腎...沒有工作能力,目前靠著請領政府的殘障津貼來貼補家用..
兵媽則因年紀大,又腦瘤開刀...也沒工作能力,
也就是說...目前阿兵家的經濟是由兵妹一肩扛起..(月收入只有三萬左右)
目前阿兵家的房貸,
一直都是由兵妹的朋友在支付著..
(因為生活開銷實在很大...生活費,醫療費,房貸......)
也因此兵妹和她朋友協議....
將來房子沒人住了,
這間房子將歸兵妹的朋友所有...(阿兵和兵妹沒有後代繼承的問題)
但兵妹有兩個同父異母的妹妹(沒有居住在一起過)..
萬一將來房子要歸還兵妹的朋友時, 兵妹這兩個妹妹有房子的繼承權嗎?
又...該如何做,
才能讓兵妹的朋友能完整的接受贈予?
也就是...
請問:
1.兄弟姊妹間的動產(財產),兄弟姊妹間有互相繼承權....
那麼....父親與母親離異後再生的子女(同父異母),對於原配的兄弟姊妹之不動產(財產)是否有繼承權呢?
2.不動產的贈予....應該以何種方式宣告,可以讓幫忙付貸款的朋友,完整的接收呢?
(例如開本票? 預立遺囑 ? 開借據 ?)
感激不盡.....><

第一塊(A),有4層房子,外面還有5平方米的公共設施用地。
第一塊的3樓,在我媽結婚時祖父已給了我媽為嫁妝(有房契和土地權狀), 所以現在土地A和土地B,和上建物都是我媽和我舅舅各持50%, 房子和土地都?分割(除了我媽有土地A的3樓房契和土地權狀).
因為我媽不在台灣,現在土地A的1,4樓和外面的5平方米都租了給人,土地B就我舅舅自住,但他們租金都?給我媽,我們不在台灣住,請問有辦法拿回一半租金(土地A的1,4樓和外面5平方米,土地B舅舅住就不收)?我們是不是可以委託仲介管理我們的一半,確保能收回應有租金?
另土地A我們其實打算賣,但舅舅不給賣,我們知道可以賣3樓,但剩下的土地A上的1,2,4樓和外面的5平方米,跟土地b上的3層樓就無法賣(因房子和土地都無分割大家公同共有50%),如我們和舅舅談不成分割,是不是可以我們自己向法院申請判決分割?那分割後是不是我們就可以賣我們所持的部份了?
如要估價,是不是要仲介去估?我聽?仲介一定估低價,那有什麼辦法?
最後聽?公共設施用地是很重要,我舅舅之前談分割一定要這塊,是很值錢嗎?謝謝各位代書解答
謝謝各位代書的幫忙!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和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和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和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如果不行,能不能去法院栽判分割或是法拍?
第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有土地權狀可是土地?分割有問題嗎?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屬您母親獨立所有之嫁妝部分,自可直接出售。惟其他共同持有之部分,因母親部份不足三分之二之公同共有部分,故僅得透過請求裁判分割之方式分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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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和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和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能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和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
如不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子女對您享有繼承權,您可於生前先處分財產,若您無財產,即無遺產,或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使您子女對您喪失繼承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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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
我現在的房子住了我、我女朋友、我大哥、我大哥太太及小孩
這個房子原本是我母親的,我母親生前說要留給我,且有130萬貸款是由我來繳交,但我母親後來過世並未留下遺囑,而是由四個兄弟姊合議將房子過到我名下(其他每人也有各自分得其他財產),
房子在我名下大約十年期間我大哥大嫂都與我同住,期間水電瓦斯費都是我繳交,而且我並未向其收取任何租金,
我大哥大嫂後來生活上與我不合,我女朋友的信件有被丟棄的情形,我大嫂有摔門辱罵我方等舉動,已有請過警察勸導,但似乎成效不彰,如果對方針對我女朋友有暴力舉動,我如何處理,我可否主張刑法306條入侵民宅趕大嫂出門,
請問我如何保障我的自身權益,希望請大哥一家搬出去住,但不知法律上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