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雯 103-09-29 13:32

請問若想立生前遺囑 (想留部分遺產給非繼承人), 要怎麼做才完整並具有法律效力 ,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9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國賠責任是指該設施有瑕疵或是負責管理維護的公務人員怠忽職守,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有人亂丟置物品所致,與國賠無涉。

2、應該找尋亂丟置潤滑油罐者負責,依法可以提起過失傷害民事賠償訴訟

 

 

 

所謂「遺囑」,須符合民法第1189條所規定之任一種,方為有效。

至於給非繼承財產,應稱「遺贈」,即贈與人以遺囑表示,將其遺產之一部或全部,於自己死後無償贈與給「繼承人以外之受贈人」之意思。。

 

民法第1189條:

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

一、自書遺囑

二、公證遺囑

三、密封遺囑

四、代筆遺囑

五、口授遺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珊珊 103-09-26 14:46
寫立遺囑律師費大概多少?立遺囑一定要有第三公證人嗎(一定要請律師寫嗎?) 如果立遺囑的人本身不識字,可以自己寫嗎?那這樣有法律效用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6 15: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一、自書遺囑。二、公證遺囑。三、密封遺囑。四、代筆遺囑。五、口授遺囑。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遺囑需依照法定方式,方有其效力,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代筆遺囑,並與律師討論遺囑內容,符合民法第1189、第1194條之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6 16:03

您好,關於您問題,委請律師預立遺囑費用需視案情之複雜程度,無法一概而論。

依您所描述之情況,建議以代筆遺囑之方式為之,

所謂之代筆遺囑,白話的說,就是有三位見證人,其中一位為代筆人。

首先,先由預立遺囑人先將想要之分配方式告知代筆人,代筆人先以筆記約略紀錄預立遺囑人之意見,再由代筆人以口述之方式向預立遺囑人確認遺囑之內容並代筆書寫,確認無誤後,再宣讀遺囑內容與在場之見證人,並由預立遺囑人及見證人簽名。

Sam 103-09-24 20:38

甲之父母早亡,有兄姊各一人,甲成年結婚後無子嗣,不幸罹癌死亡,生前立遺囑,將全數產財120萬元由其妻繼承,請問是否有侵害兄,姐之特留分?若有,兄與姐之特留分各有多少錢?

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及第1223條規定,被繼承人之遺囑有侵害其他繼承人(兄姐)之特留分,被繼承人(兄姐)之應繼分為遺產1/2(60萬元),故兩人特留分為應繼分1/3(20萬元,各10萬元)。

 

民法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兄弟姐妹)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民法第1223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25 08:52

您好:

如同陳大律師所述,僅補充:

繼承人甲之兄姐,可主張依民法不當得利請求妻子返還特留分遺產

謝謝

andstop 103-09-17 23:31

現年30歲,工作內容高危險,尚未結婚沒有小孩,父母離婚,與母親同住,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

因為最近買了一棟房子,掛我的名字,我跟母親一起繳貸款.

請問我可不可以自立遺囑,將父親排除在遺產繼承之外.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7 23:53

您好:

 除非父親拋棄繼承或有喪失繼承權之事由(如曾對您有重大之虐待行為),否則無法藉由遺矚,

 排除繼承人之繼承權,因法律繼承人設有特留分的保障。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7 23:54

您好!可以立遺囑指定遺產歸屬而不留給父親,但父親若真成為繼承人,仍可主張特留分的保障。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禹小希 103-09-17 18:33

不好意思~想請問

我的小叔叔過世了,名下有塊價值2千萬的土地但沒有立遺囑,膝下也無妻無子,目前的狀況是我的二姑姑打算把那分財產轉到他兒子的名下,但她的兒子原不與我小叔叔同姓,是幾年前才做更改的,我的二姑姑有了這個打算卻沒有經過我爸爸和奶奶的同意,而我們家與小叔叔同姓的除了我二姑姑的ㄧ個改姓的兒子之外,再來就是我爸爸和我們家四姊妹,我爸爸的意思是他並不在乎分不分到,但是我二姑姑想私吞就是不行,至少也該是我們這一輩的平分

我想請問

1.這樣的狀況下我姑姑或是我奶奶有權力把小叔叔的財產轉移嗎?

2.若他是無權力卻謊稱長輩同意,這樣是否犯了什麼罪?

3.如果照這樣的情況,我爸爸或是我們家四姊妹是否能有權力爭取?

4.若我們有權爭取的情況下他卻私自將財產先行轉移,我們該怎麼做?

 

民法第1138條,小叔遺產繼承人之順序目前應為您奶奶繼承,故您奶奶有權處分您小叔財產;除非您奶奶拋棄繼承,才會輪到您父親那一輩(即您小叔兄弟姐妹)繼承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姐妹。

四、祖父母。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禹小希 103-09-17 18:58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法第1138條,小叔遺產繼承人之順序目前應為您奶奶繼承,故您奶奶有權處分您小叔財產;除非您 ... (恕刪)

那麼我想請問一下,若是奶奶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情況下,姑姑是否就不能轉移那筆財產?

而如果奶奶拋棄繼承,輪到兄弟姊妹的話是共同討論還是依照年齡取決?

 

您好:

原則上如陳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

1.如為您奶奶單獨繼承,就由奶奶自行決定;

  如果奶奶拋棄繼承,就由您叔叔之兄弟姊妹共同繼承,與年齡無關。

2.單純謊稱長輩同意並沒有構成犯罪,除非尚有其他犯罪事實。

3.奶奶拋棄繼承後您父親才有權利爭取。

4.如父親有繼承權而未經您父親同意,對方應不太可能可以自己一人將財產先行轉移,

   除非有偽造文書之犯罪行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ark 103-09-17 01:26

母親過世(父親已過世) 育有甲男乙女 病危前有口述遺囑(無簽名有手印 有兩位見證人 但即是甲男與乙女) 將全部遺產給甲男  乙女也願意  
但聽聞母親前段婚姻有ABC三女  但久無聯絡  也沒有聯絡方式了   甚至有沒有登記都不知道 目前想在繼承系統表上忽略前段婚姻  附上乙女的拋棄繼承   以順利讓甲男全部繼承 1. 擔心未來ABC三女來爭取特留分   2. 擔心ABC三女控訴遺囑無效 目前想說如果ABC以1或2告的話  依照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台上1870號判例 在母親重病甚至死亡均未予探視,造成母親精神上痛苦,已屬不孝之「重大虐待」 讓她們喪失繼承權 但又擔心她們是因為沒被通知  所以沒來探視 所以不算不孝 請問以上想法有錯嗎? 該如何是好?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7 08:18

您好!該遺囑不符形式要件,無效;繼承系統表記載不實,可能觸犯刑法,應謹慎;沒有通知ABC致無法探視係不可歸責,且若被繼承人未表示ABC不得繼承,則ABC仍有繼承權;另應注意,若乙拋棄繼承,ABC總繼承比例會由3/5提高為3/4。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被繼承人生前有表示不讓其三人繼承,否則其三人仍有繼承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k 103-09-17 17: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被繼承人生前有表示不讓其三人繼承,否則其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想再問一下  "生前有表示不讓三人繼承"  若沒有信件或影音證明

只有友人可以證明被繼承人有此意願  這樣可以證明嗎?

Kiki 103-09-16 16:36

代同事詢問:

因兄長有動產動產動產也就是房子,我與兄長目前是房子的共同所有權人,住在一起,為了避免兄長過世後,其他不常連絡的兄弟姐妹跑來要求登記為共同所有權人,請問:

1、遺囑能不能約定,兄弟姐妹的特留分只能以現金給予,不得將動產登記為共同持分

2、某一兄弟姐妹能不能要求因繼承而有所有權(在登記為共同所有權人之前),硬要搬進房子來住?

3、若某一兄弟姐妹要求將動產登記為共同所有權人,但是我就是不答應,法官還是會同意他的起訴判他勝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遺囑不侵害特留分,可立遺囑將兄長部分之所有權遺囑中約定將來仙逝後由您繼承。至於其他繼承人部分,則可以其他應繼承財產(例如現金)繼承之。 

風華 103-09-16 13:46

父親名下有若干塊土地

其他一塊他希望我蓋一棟房子給他養老

新蓋的房子是我的名字

土地是他的名字暫時不過戶

等他過世後該塊土地就由我繼承

其他的土地才由兄弟一起平分

我現在如果跟他訂立約定契約並由法院公證

他過世後如果其他兄弟不肯同意此事

我可以直接憑契約請求法院直接強制分割遺產嗎?

將該塊土地直接使用繼承變更為我的名字

還是這種方式只能用遺囑的方式呢?

謝謝。

應在你父親在世時做贈與(可注意每年200萬免稅額),或是以有效的遺囑明定,並做公證,就可不會成為遺產,有其他問題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子良 (馬克) 103-09-16 14:03

 您的問題是以遺囑方式辦理較為簡便,惟須注意有無侵害特留分,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2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父親可先贈與給您,或是至少將土地設定地上權給您,以避免日後若父親仙逝會有糾紛。 

小夏 103-09-15 23:15

在我國中時,父親突然去世,二十多年了,和母親兄弟姐妹一起生活,他們也各自結婚,但各自成家後,母親卻把所有動產過戶給哥哥,哥哥也表明,所有動產財產是他的,其他人請離開他的財產。想請問,民法第1138條,繼承的比例分配是平均分配,但父親突然去世,未立遺囑,待子女成年後,財產(動產)分派權在母親手上嗎?女兒未能分配到任何遺產嗎?想了解清楚,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23:38

您好:

1.父親死後,遺產是由媽媽與子女平均繼承,沒有不同。

2.母親絕無權利決定如何分配遺產繼承權是個人專屬權,縱使是母親也無權代子女分配

3.子女繼承權均同,沒只有兒子可繼承遺產這種事。

4.另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知悉侵害起有「兩年」的短期時效規定,必須注意。

以上拙見 供參

沈恆 (沈律師) 103-09-16 00:04

您好!除拋棄繼承之人外,父親過世時動產即已屬於全體繼承人(母親及兄弟姊妹)公同共有,因此,之後要再辦理過戶一定要您同意才行,否則即可能有偽造文書的情事,您可調閱謄本先弄清楚整個過戶的過程,再針對問題處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調取謄本確認目前的登記狀態為何,若仍屬繼承登記即有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夏 103-09-16 23:2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調取謄本確認目前的登記狀態為何,若仍 ... (恕刪)

非常感謝律師您的幫忙。我想請問,我調了騰本資料後,發現動產所有權已經被"分割繼承"了,登記時間點皆在我未成年時間,另外分割繼承對象,是我的母親和我哥哥,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爭取自己權益。感謝你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6 23:25

您好:

對此你可以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或不當得利,請求你母親與哥哥返還遺產給全體繼承人。

謝謝

小夏 103-09-16 23:31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4.另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知悉侵害起有「兩年」的短期時效規定,必須注意。

我調了騰本,才知道土地動產已被母親做分割繼承設定給母親和哥哥,針對4項,我想請問,我事情發生已過23年,我已三十多歲,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有權益去爭取。但有過了追訴權時效時效經過而消滅,我看了很資料說知悉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10年者一樣。 那我還有條件去爭取嗎。

 

巧媽 103-09-12 12:14

婆婆在世時,有口頭答應要將名下一間動產給我老公,但是公公在婆婆住院/過世前己用夫妻之間贈與免費方式將此動產過戶給他.公公口頭雖說他百年之後會將房子過戶給老公,因為公公外面有女人.請問要用何種方式才可以保障我們的權利.怕請公公立遺囑後再更改別人.Tks!

 您好:

建議可向您公公商議按每年贈與免稅額之額度內分次贈與移轉登記給您先生

就可盡量避免有他人帶公公去立遺囑而受遺贈為動產之權利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做生前贈與,或簽訂信託契約,就可達成你的需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Grace 103-09-11 14:32

前夫於日前過世,留下一筆債務與一件土地(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人是我)。女兒為其繼承人,目前糾結在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下列問題想請教:

辦拋棄繼承

1.土地屆時被拍賣,我是房貸的保證人房屋所有權人,是否有優先承購權

2.前夫生前有領勞保局的失能年金尚有餘額,查勞保局資料餘額將轉為遺囑年金,若辦理拋棄繼承此筆金額是否也將拋棄?

辦限定繼承

1.如何判定繼承的負債是多少?(他的資產僅此土地一筆,公告價值與鑑定價值的比率大約是多少?)

2.他的債務又將會如何劃分?

 

蘇子良 (馬克) 103-09-11 14:49

 您好,有關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現行民法已無限定繼承,而法定繼承係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較接近限定繼承,合先說明。

2.僅就拋棄繼承為說明,因妳是房屋所有權人,亦為房貸保證人,因此即便主張優先承買,對於保證債務亦不能脫免清償責任,除非拍賣價格可足額清償債務

3.一旦拋棄繼承,則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所有財產均不得享有權利,縱使該勞保年金轉為遺囑年金亦同。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瑋瑋 103-09-08 01:50

約18年前我外公往生之後,由於沒有留下遺囑,所以遺產的部分都是小孩(4兄弟3姊妹)自己去分。
最近有一大塊土地賣給建商,可是當18年前四個兄弟跟三個姊妹拿了印章證件去處理這塊土地,是四個兄弟共同持有,而三個姊妹當初也沒過問拿印章那些要幹嘛,事後才知道是拿去辦理這個東西(土地)。
幾個月前四個兄弟把土地賣給建商,用信託的方式分期拿錢,四個兄弟打算分給他們母親+三個姊妹每個人500萬元,可是三個姊妹不滿意每人只拿到500萬,而四個兄弟卻每人拿上千萬,所以想說用什麼特留分怎樣怎樣,至少還有16分之1這樣。


想請問有哪條法律或是有甚麼辦法可以幫助他們,實在不想看到他們為了這種事不合。

要看印章證件被拿去後,有沒有被拿去用在簽分割協議,如果有,那要爭執分割協議的效力,特留分歸扣是遺贈侵害繼承特留分才有適用,不是用在這樣的情形,如果真的認為應繼的遺產被他方侵害,那可起訴主張不當得來,侵權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黃大律師所述之法律上主張

補充說明如果土地登記為四兄弟共有之時間已經超過十五年

則恐怕都已經超過請求權時效

告了反而什麼都拿不到

且如果想要平和解

則可以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方式處理

但是最好在申請調解前先做蒐證證明當時為借名登記關係較為穩當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建議可以從借名登記的方向進行
並且著手蒐集證據等動作
待水到渠成之後,再開始法律行動

本件案件金額龐大,建議由律師全程出策協助。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8:56

土地在18年前已經過戶到四兄弟名下,

要主張權利恐有困難,除非當初有簽定借名契約,不然相關主張都罹於時效了,

以現有情況,四兄弟願意分500萬給姊妹,已經算是不錯了,

如果執意爭執,可能反倒甚麼都拿不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效確實會對您們不利,且本件也無特留份之問題,所以您們應思考停損點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31 15:44

1、被繼承人過世後,留有一房子銀行存款,繼承人妻及子女三人(妻:甲,子女分別:乙丙丁,共四人),其中一位繼承人丙不願按法定繼承各1/4,而希望持分較多,為了能依法定繼承辦理繼承,是否只能走法律途徑申請裁定分割

2、為避免逾遺產申報6個月的規定(得申請延長3個月),如果其中一位繼承人乙先去辦理動產共同共有,事後乙是否仍可向法院主張裁定分割?還是得由其他繼承人向法院主張裁定分割

3、如果被繼承人有自書遺囑,但遺囑上有簽名,並載有年、月,但日期欄空白,此遺囑是否有效?

4、本案如要請律師訴訟,請問律師費大約多少?

沒辦法協議的話,只能裁判分割,辦理繼承登記後,遺產成為公同共有,任何繼承人都可起訴裁判分割,不會因辦理繼承登記就不能起訴分割,自書遺囑沒日期的話,遺囑無效,費用部分可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辦理公同繼承只是先履行繼承登記義務,其他不同分配之人,仍得訴請裁判分割,而本件既然有配偶在,則配偶有可能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所以您們應先釐清整個財產狀況,再決定如何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除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外,補充如下:

1、如多數繼承人不能自行達成協議,亦可先至各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調解不成,再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以免傷自家和氣。

2、乙及其他繼承人均可向法院主張裁判分割

3、此遺囑應係違反要式性規定而無效。

4、律師費應視各律師之年資、經驗及距本案管轄法院之遠近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繼承人每個人的法定應繼份都一樣

無法多取得

除非其他人願意給他比較多

但辦理繼承登記分割是兩回事

只要完稅之後就可以去辦繼承登記

分割是之後的事情

每個共有人都可以去訴請分割

不會因去辦理登記而有差別

遺囑可以減少或增多應繼份

但前提在於不侵害特留份的狀況之下

有需要可以聯絡

為您規劃策略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Emo 103-08-29 15:19

請問~~~立遺囑是要找律師嗎?

我可以自行立嗎??如下列方法

1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第1190條)

 

自書遺囑是最為簡單、方便與容易的立遺囑方式。惟要讓自書遺囑法律效力,則應特別注意:

要親自書寫遺囑全文,不能他人代為書寫,也不能用打字方式立遺囑

要記得寫下立遺囑時之年、月、日。

要親自簽名,不能蓋章或蓋指印。

謝謝~~~

遺囑當然可以自行書寫,不過遺囑內容要不能違背法律強行規定,也不能侵害繼承特留分,這些會影響遺囑內容的效力,建議還是由律師為研擬內容,將來才不會產生紛爭,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要寫遺囑代表應該是有財產需要分配

避免到時候遺囑沒有符合你們需求或抵觸法律規定

建議要找律師撰寫之後

在陪同一起到公證人公證

這樣效力最強也最沒爭議

因為公證後就具有公文書效力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選擇自書遺囑完後再到法院公證公證之,或找二位見證人律師代筆遺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8-29 23:36

您好!若遺產總額不大,自行立遺囑無妨;但若遺產總額較大,則建議找律師詳細確認遺囑的形式及實質內容,以免將來糾紛。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riel 103-08-28 12:27

長輩有一筆土地房屋及現金 ,長輩還在,把土地過戶 , 房屋贈與 給a子女

長輩有配偶不在了,有a子女 及 b子女

1.若長輩在世時土地過戶 房屋贈與,現金贈與 給a子女 , 若二年內身故了b子女是否可依法律歸扣

2.若長輩在世時立遺囑並保留特留份6/1給b子女 , 其於歸a子女二年後 未身故徹消遺囑是否土地及現金歸a子女

 您好:

1.就父親贈與財產部分(不論土地房屋、現金)如屬結婚分居營業之原因之ㄧ而為贈與,則於繼承發生時(不論是否超過2年)其他繼承人都可以請求歸入遺產,如果不是上開原因,則無庸歸入遺產分配,只是要列入遺產稅申報。

2.撤銷遺囑後,父親生前贈與或已買賣過戶財產(不論土地房屋、現金)原則上歸已取得之人所有(除非有上述1之情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王先生 103-08-26 11:39

因為民法中似乎有規定繼承人均為親屬,但因為我與朋友合資買房子房子歸在我名下,所以我希望萬一有意外能夠保障合資的朋友,那透過遺囑遺產留給非繼承人(合資的朋友),以自書遺囑方式是否可行?還是需要透過別的方式處理?謝謝

 1.如果不是繼承人   還是可以將遺產贈與給該人  稱為受遺贈人    2.如果要自書遺囑需要注意要式性  否則遺囑容易有無效情形   3.建議可以委託律師寫代筆遺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如果以遺囑房子在過世後全部贈與給他人,可能會有侵害繼承特留分的問題,會造成將來特留分訴訟的可能,你們的房子其實質上是共有,只是全部登記你名字,所以擬妥借名登記委任契約,過世後借名登記契約就會終止,房子也不會是遺產,就能達成你的需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6 1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該房屋的產權為兩人共有,只是借名登記於您的名下,倘若您日後死亡,對方所擁有之持分,並非您的遺產,因此應該是書立借名登記契約較為妥適。

2、有關於使用遺囑方式處理,則可能有遺贈違反特留份的問題。

3、本文建議應該由雙方簽立借名登記契約,並且由將來可能的繼承人一同簽字,就可以避免發生爭議。

小恩 103-08-22 16:16

想請教:

1、自書遺囑,只要符合法律形式,可無須公證,即可發生效力嗎? (有無侵害特留分,是否為另一問題?!)

2、依?繼承人因公務人員撫卹法所受領被繼承人之撫恤金,是否為遺產?

3、另為未成年子女所成立的信託基金,收受各界奠儀捐款,是否為遺產?

因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欲拋棄繼承,恐影響上述權利,煩請解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符合法定方式的遺囑就會有效,只是特留份遭侵害之繼承人可以主張特留分

2、撫恤是給遺族的,不是遺產

3、未成年人之信託基金,也不是遺產

4、倘若有侵害特留份,則必須透過協議或是向法院主張權益。

小蟲 103-08-22 15:15

大德你好:

我的先生與我是再婚的關係,我膝下無子嗣。他與前妻有兩個小孩,這兩個小孩目前已成年。我希望自己過世後將房子留給娘家,照顧他們生活,盡大姊的責任

1、我與先生結婚後,先生將房子贈與給我,請問

◆假若我先過世,房子由誰繼承

◆假若先生先過世,前妻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2、目前規劃換屋,打算將先生贈與給我的房子賣掉,再用我的名字買新屋,請問

  ◆假若先生先過世,前妻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假若我先過世,房子由誰繼承

  ◆若用自立遺囑的方式,可改變繼承嗎?

3、假若我先買新屋再賣掉舊屋,但新屋用媽媽的名字購買,用媽媽的名字貸款(因為我名下沒有房

   子),實際上由我付貸款及自備款。當我用賣掉舊屋的款項繳清房貸,請問這種情況要繳贈與稅嗎?

   ◆若媽媽往生後,我要繼承房子,如何不會扣到遺產稅嗎?

謝謝大德。

您好

贈與給你就是屬於你的

你先生過世與該財產無關

仍是屬於你的並非屬於遺產

 

你先生的遺產只要是子女就有繼承

 

你的名字就是你的與你先生的其他小孩無關

 

你如果先過世就是由你先生跟你們的小孩為繼承

與其他人無關

 

上述問題都可以用遺囑財產先行規劃來避免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CL 103-08-21 11:11

母過逝(05/2012),遺囑保管人(姊姊),隱密多年不公佈遺囑給依法有關人士。請教保管人該負甚麼法律責任?  請指示對此事之對策?

可由親屬會議另選遺囑行人,無法開會或決議的話,可聲請法院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08-21 11:59

您好!故意隱匿遺囑,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會喪失繼承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淑娟 103-08-19 20:41

你好^^想請問一下,因為阿公過世時沒留下遺囑,所以按規定我奶奶可以分財產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是其他子女分,那麼請問奶奶還可以跟那些子女分剩下的二分之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9 20:47

您好,依照您所描述之情況,您奶奶若沒有其他婚後財產,且該筆土地又屬爺爺之婚後財產,則奶奶可就該筆土地主張二分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至於另外之二分之一,則為繼承財產之範圍,奶奶亦可與其他繼承人一起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簡單來說要看奶奶跟爺爺婚後財產多少  如果奶奶婚後財產已經比爺爺多  那自然爺爺財產都列入遺產繼承繼承   2. 如果奶奶婚後財產較少  那奶奶可以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未必是直接主張半數   其他部分才列入遺產繼承繼承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羊 103-08-17 09:10

您好,生前外婆留有土地5份,在外婆在世前,留有公証之遺囑

載明 土地權留給大舅....

但因外婆過世前,大舅先過世了

查過民法,繼承者先過世於立遺囑者,遺囑之部分條約失效

於私情,目前小舅,希望可以完成外婆之遺願,

希望其它繼承者,可以將土地贈與給非繼承

我的問題如下

1.如果先辦限定繼承後,可以指定將部分遺產指定給繼承人之一者嗎

2.承1,或者可以將遺產指定給非繼承法定者之外的人嗎?

3.若以贈與的名義,多少金額以內不會有贈與

4.因為我是代位繼承者,遺囑中,有寫到存款給特定者,代位繼承者可以繼承此  部分嗎?

5.目前有請代書幫忙協辦,但我不認識,其它繼承者,希望我把印鑑證明交由代書辦理土地事宜,實為妥當嗎

 

律師協助幫忙釋疑,感謝^^~

 

 

 

 

 

 

 

 

 

 

 

 

 

 

 

 您好:

依現行法律您可以不必特別去辦理限定繼承。全部繼承人可以分割遺產協議約定任何分配方式。 可以,其實就是一般之贈與。 原則上每人每年之贈與免稅額為新台幣220萬元。 遺囑中所述之分配方式如未侵害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之特留分,則該名特定者有權依遺囑請求存款。 其實較為不妥,最好是一一看到文件再用印並交付印鑑證明書,但如不得已您可以請代書簽立授權書或發存證信函代書載明授權其使用之範圍及實際內容。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樹森 103-08-15 21:05

事由:家中有四女一男,為防其往生後一不孝女為了遺產鬧事,父親已於日前立定遺囑(已公證過具法律效力,將來由遺囑行人執行)。

遺囑內容關於遺產繼承分為三項:

一、動產:名下所有土地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二、動產:所有金錢存款暨其它動產,由長女、次女、三女、四女,各別單獨繼承新台幣一百萬元,餘者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三、除一二點所列動產動產外,別無其它資產,嗣後如有累積任何財產,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其中第二項動產部份,現在父親想要事先分給四個女兒

遇到的問題:

一、若是照父親現在的意思辦理,四個女兒現在各自先領了將來要繼承遺產一人一百萬,那麼將來父親往生後,女兒是否可以再向獨子要求繼承一人一百萬元呢?

二、獨子若不想於日後父親往生時,再度被女兒要求要繼承一人一百萬,那現在是否可要求四個女兒簽囑遺產已領取的文件證明,已保障獨子日後不會再被女兒要求要繼承遺產

三、四個女兒於父親還健在時,即領取了日後父親往生才要繼承遺產;那麼此份遺囑是否會失去其法律效力?

 

感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3:04

 您的問題簡答如下

1.所謂遺產是指被繼承死亡後所留下的財產,在是時才計算遺產

2.遺囑之效力須不侵害各繼承人之特留分即各繼承人可得分配的最低限度--請參考民法第1223條--即您的父親在遺囑分配財產

3.依您述問題父親仍健在時四個女兒先領100萬元,應認是生前特種贈與贈與,各有不同法律效果,由於此部分較複雜不在此詳述

4.遺囑遺囑死亡時發生效力。因此獨子要求其餘四姐妹簽已領取部分不發生遺囑上之效力,僅生其他民法上之效力

5.父親仍健在時四女兒即領100萬元仍不會影響遺囑效力

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繼承死亡之後才有遺產問題,倘若已經被繼承人先處分了,將來就不屬於遺產了。

2、該遺囑只會在遺產範圍內生效。

0973106961 103-08-09 07:14

各位親愛的大律師

         我們祭祀公業原來的規約規

         定。動產拍賣分配按9:1            分配。但我們的派下員假人            多之勢。用投票方式修改規            約成5:5。

         修改規約不是針對法規不完            備才做修正嗎?可以動到法            規主軸。不尊重祖先遺囑                嗎?

          祈求各專業律師主持公道。

          不要讓我們這些人單勢薄的

祈求賜予法條或解決之道。

感激不……祈盡

          原有財產者被多數人剝奪。

           祈求

 

 

             原有財產人被多數人

曉語 103-08-06 20:42

您好!!日前姑姑告知我跟弟弟.奶奶在澎湖有一分地.往生前就有人聯絡表示想買下.那時因為很多因素....(省略複雜的過程)現在奶奶往生了對方仍舊想買.現在重點來了.對方代書說.土地賣掉後的錢要由我們<包括  我哥 .我. 我弟.(我爸是長子但已過世) 嬸嬸跟其子女(叔叔也往生了).姑姑  >問題是我哥哥是媽媽再婚嫁給我爸時帶過來的.並不是我爸親生..再者.我媽在生下弟弟後就帶著哥哥離開我爸.直到我爸過世後戶口還一直留在奶奶這不肯遷離.現在我哥在戶籍上是  ""查尋人口""..我們不知道該去那裡找人.好多年不曾聯絡.所以也沒有聯絡方式.但是代書說一定要找到他.我們才能夠分到錢....請問這種情形我們該如何處理??還有..我哥從未照顧過我奶奶也從未撫養過我奶奶.這樣他有資格分到我奶奶的財產嗎??(奶奶沒有立遺囑)麻煩請幫幫忙.解決這個難題.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哥的部分可以幫他辦理提存,以解決此困境,另除非您哥有尚失繼承權,否則他仍屬繼承人之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曉語 103-08-06 22:56

請問  ""辦理提存""是指什麼??

再請問...什麼情況下才會喪失繼承權??

曉語 103-08-06 23: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哥的部分可以幫他辦理提存,以解 ... (恕刪)

請問  ""辦理提存""是指什麼??再請問...什麼情況下才會喪失繼承權??

蘇子良 (馬克) 103-08-07 12:52

 問題,您的父親當初有收養您哥哥嗎?若無的話,他應無繼承權,這點您要先查清楚,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小蘋果 103-08-05 03:03
您好,我乾爹生前於榮民自費中心立遺囑,過世滿三年,依照法規無人提出繼承申請,遺產遺囑內容處理,目前收到榮家的函,文中說明遺囑中未使用”贈與或贈送”字詞,故判定無繼承權,我乾爹於遺囑末有寫到,剩餘財產由某某處之,這句話不是很清楚表明了其意願?我如果打官司的話,勝算有多少呢?費用又該抓多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05 03:51

您好!是否交付遺贈物不應由榮家決定,而是由遺囑行人決定,因此應先確認遺囑是否有指定遺囑行人?可請法院指定或另行指定遺囑行人,再向遺囑行人請求交付應得遺贈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乾爹不是在榮民自費中心立遺囑的嗎?現在怎麼又說無效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5 10:31

您好,民法有設置遺囑行人制度,原則上遺囑行人遺囑人指定或委託他人指定,若未指定亦未委託他人,得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之,因此是否有繼承權,必須由法院指定之執行人決定,而非由榮家決定,至於遺囑內容有語意不清、內容曖眛不明,以致造成遺囑執行困難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依您的狀況,對方已在遺囑剩餘財產由某某處之」,贈與味道濃厚,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委任律師替您釐清案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3-08-05 15:11

依照你的陳述遺囑內容,有無指定將遺產給你,確實是有疑問的,

不過榮民之家並非有權判定機關,如果不符可以提訴訟請求繼承你乾爹的遺產,

但技術上要以誰為被告,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您好

原則上如果遺囑有表明財產由你處理

當然解釋上應該就是歸你所有

但詳細可能還是要看遺囑內容記載才能確認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用智慧型手機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amy 103-08-05 00:12

小弟控告我和妹妹"毀謗"及"公然侮辱”,理由是因之前在他律師處開遺產協調會議.那時我和妹妹提到了遺囑,所以他要求我們拿出來,因而產生了爭執.

今天去開偵察庭,他向檢察官表示我和妹妹當時除了說他拿遺囑,也?了他"瘋狗亂吠""幹"及"你老婆也不是家人"等字眼,且他認為當時律師處是公開場所(因大門未關),所以指控我和妹妹二項罪名.

我有向檢察官說明環境因素是因為小弟請了一些長輩到現場,他的律師表示小會議室坐不下,改請我們到客廳,且有些長輩陸續進入,所以才會沒關門.

且我是在醫院親眼看到妹妹拿遺囑給小弟,現在小弟反而要我們拿出證據….

至於"瘋狗亂吠""幹"及"你老婆也不是家人嗎?"等字眼,我和妹妹則是表示沒有說.

 

檢察官最後有問我們是否願意轉調解委員會,因我和妹妹都認為我們沒說謊,所以拒?和解.

想請問律師:

請問這會被起訴嗎? 小弟有提供錄音檔,因時間已過四個月,且當時我們都被氣到昏頭了,所以根本不記得有沒有?他,若因有?這些字眼而再開庭,請問要如何因應呢? 因小弟的目的是要錢,請問若我們堅持不和解被告成立,可能的狀況?

 

沈恆 (沈律師) 103-08-05 03:56

您好!倘若錄音內容有謾罵或不實陳述,有可能被起訴;若有罪而不和解,除了判刑較重外,還是應另負民事賠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iny 103-08-05 05:28

再請問律師:

對方指錄音檔中我有提到"瘋狗亂吠"的字眼,若下次開庭時,我可否要求聽錄音檔呢?

而且我若有回應"又不是說你,你何必自己對號入座",是否可澄清不是在罵他呢?

若妺妹是因為被他激到火大了,才會脫口說"幹"的字眼,但不是針對他,這樣能解釋得過去嗎?

不好意思,再勞煩律師們解惑~~

如果兩方有任何一方不願意和解,起訴的機會應該是很大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無糖綠茶 103-08-04 11:00

我想請問一下我先生的祖父想立遺囑土地留給我先生,不打算留給我公公

有立遺囑的話,要分配給誰就是給誰嗎?還是說有什麼方式比較好,不會有爭議

蘇子良 (馬克) 103-08-04 12:14

 立遺囑只要不侵害被繼承人的特留分,原則上是自由處分的,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配偶的父親所留遺產,您本來就沒有繼承權。

2、倘若沒有違反特留分、也有依照法定格式,就可以發生效力。

 

Kevin 103-08-02 23:39

各位律師先進...朋友們..大家好
代朋友問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我台中一個朋友(以下簡稱阿兵),
目前和媽媽(以下簡稱兵媽)和妹妹(以下簡稱兵妹)住在一起,
現在住的房子則是約三年前兵妹貸款買的...(兵妹名下)

阿兵因為長年洗腎...沒有工作能力,目前靠著請領政府的殘障津貼來貼補家用..
兵媽則因年紀大,又腦瘤開刀...也沒工作能力,
也就是說...目前阿兵家的經濟是由兵妹一肩扛起..(月收入只有三萬左右)

目前阿兵家的房貸,
一直都是由兵妹的朋友在支付著..
(因為生活開銷實在很大...生活費,醫療費,房貸......)
也因此兵妹和她朋友協議....
將來房子沒人住了,
這間房子將歸兵妹的朋友所有...(阿兵和兵妹沒有後代繼承的問題)

但兵妹有兩個同父異母的妹妹(沒有居住在一起過)..
萬一將來房子要歸還兵妹的朋友時, 兵妹這兩個妹妹有房子繼承權嗎?
又...該如何做,
才能讓兵妹的朋友能完整的接受贈予?


也就是...
請問:
1.兄弟姊妹間的動產(財產),兄弟姊妹間有互相繼承權....  
那麼....父親與母親離異後再生的子女(同父異母),對於原配的兄弟姊妹之動產(財產)是否有繼承權呢?

2.動產的贈予....應該以何種方式宣告,可以讓幫忙付貸款的朋友,完整的接收呢?  
(例如開本票? 預立遺囑 ? 開借據 ?)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3-08-03 00:00

您好!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仍然是第三順位繼承人;未過戶登記給付款人之前,您所提任何方式都無法保證完整接收。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vin 103-08-03 18:38

感謝沈律師的回覆.......
這樣就有個大概的方向了....

 

謝謝沈律師~~~

小晨 103-07-24 21:21

你好:

由於父親去世,由我進行申報遺產稅和繼承登記,想請問目前情況是母親,大姐,我(次女),和弟弟為繼承人,但父親生前交代要將一部分動產登記給弟弟兒子,大家也都同意,可是並沒有書面遺囑,只是口頭陳述,這樣可以將他一併列入繼承人嗎?弟弟並沒有要拋棄繼承

謝謝您的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4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父親無留遺囑,似無法將孫子列為繼承人,可弟弟繼承後,再贈與兒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卡特 103-07-24 15:41

事情是這樣的

父母因為感情糾紛離婚十多年

父母離婚時,家裡只有買一間房A,登記於父親名下

幾年後,才新買一間房B,登記於我名下

父親於兩年前病逝,經過一年,我們兄弟終於繼承遺產完成

這時我原本名下一間房子B,貸款百萬多

而原本的一間房A,登記於父親底下,貸款也還百萬多

後來兄弟協商,我先把A房的貸款都還清

然後兄弟共同繼承B,再兄弟買賣,我把A交換B的一半

結果就是我持有A以及三百多萬的貸款,我哥持有B,零負債

今年6月初

我哥猝死,沒留下任何遺囑

我哥生前半個月還偷偷去用房子抵押跟高利貸借了兩百萬

在我焦頭爛額處理我哥的後事之餘

豈料離婚多年的母親,竟出現說她有絕對繼承

我只是我哥的旁系,必須她拋棄了,我才能繼承

真是心有不甘,所以來這邊尋求諮詢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19:19

您好!哥哥若無子女,依法應由母親繼承,若母親未拋棄繼承,您並非繼承人,您不能繼承哥哥的財產,也不需承擔其債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好人 103-07-23 02:42

祖父母先遊後,並?有立遺囑,留下了2塊土地:

第一塊(A),有4層房子,外面還有5平方米的公共設施用地。

第二塊(B)有3層房子,2塊土地的承繼人為我媽和她弟弟。

第一塊的3樓,在我媽結婚時祖父已給了我媽為嫁妝(有房契和土地權狀), 所以現在土地A和土地B,和上建物都是我媽和我舅舅各持50%, 房子土地都?分割(除了我媽有土地A的3樓房契和土地權狀).

因為我媽不在台灣,現在土地A的1,4樓和外面的5平方米都租了給人,土地B就我舅舅自住,但他們租金都?給我媽,我們不在台灣住,請問有辦法拿回一半租金(土地A的1,4樓和外面5平方米,土地B舅舅住就不收)?我們是不是可以委託仲介管理我們的一半,確保能收回應有租金

土地A我們其實打算賣,但舅舅不給賣,我們知道可以賣3樓,但剩下的土地A上的1,2,4樓和外面的5平方米,跟土地b上的3層樓就無法賣(因房子土地都無分割大家公同共有50%),如我們和舅舅談不成分割,是不是可以我們自己向法院申請判決分割?那分割後是不是我們就可以賣我們所持的部份了?

 

如要估價,是不是要仲介去估?我聽?仲介一定估低價,那有什麼辦法?

 

最後聽?公共設施用地是很重要,我舅舅之前談分割一定要這塊,是很值錢嗎?謝謝各位代書解答

 

謝謝各位代書的幫忙!

好人 103-07-23 11:24
回覆 好人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律師幫忙給點意見,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

1.除了土地A的3樓之外,其餘的都是媽媽與舅舅共有的狀態下,原則上是雙方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才請求法院裁判分割。等分割完畢後,媽媽當然可以自由處分自己所分得之部分,至於出售時,怕售價太低,這部分您們可以多請幾家房仲幫您們做處理,讓您們從中去拿捏合理的售價。

2.至於舅舅就共有房屋土地予以出租,所獲得之租金,媽媽依法理應可以請求一半。但在共有關係尚未明確明割前,房仲業者是否受理代您們為出租,這要問他們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在未分割前,您們的產權可能都會有爭議,所以若要單純化的話,仍應先訴請分割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好人 103-07-23 15:17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

1.除了

謝謝葉律師解答,那即是在判決分割前,我們可不可以申請遷讓房屋之訴和租金不當得利?另外

判決分割,是否可選拍賣共有物和地,然後對分拍賣金額?我們持50%產權,他們也是,如他們不同意可否拍賣?

好人 103-07-23 15: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在未分割前,您們的產權可能都會有爭議, ... (恕刪)

知道,謝謝謝律師,我們會訴求申請判決分割

好人 103-07-23 15:32

另外判決分割他是否可以上訴?有否次數限制?因為協議分割他們一直要求7-3之比,所以我們不接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分割方案不服,對方可提出上訴;若您對分割方案不服,您亦可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好人 103-07-22 21:09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如果不行,能不能去法院栽判分割或是法拍

 

第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有土地權狀可是土地?分割有問題嗎?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屬您母親獨立所有之嫁妝部分,自可直接出售。惟其他共同持有之部分,因母親部份不足三分之二之公同共有部分,故僅得透過請求裁判分割之方式分割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好人 103-07-22 22:04
回覆:
謝謝房律師解答,公同共有之部份是各50,那遺產分割便會把土地分為前面為我媽的,後面為舅舅的(舉例, 因不會有公同共有了),但房子的覆蓋面不是整塊土地,那會如何分?如分割後,便可進出售該已分割土地房子?(因我相信房子不會有50%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分割方案法官會請雙方先提出,再由法官審酌,依公平原則來分割,所以現有建物會影響分割的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好人 103-07-21 18:16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能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

 

如不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好人 103-07-21 18:22
回覆 好人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 ... (恕刪)

另外我舅舅?: 目前你來台灣?法賣,財產土地?辯,分割承繼清楚賣不出去,所以我去台灣也?用。

請問什麼意思三樓的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我媽的名字。。只是其他土地和1,2,4樓?有分割。。

Webber 103-07-17 17:01

遺囑上,立遺囑人姓名只有簽後面的名而已,沒有寫上姓,有寫日期,請問這樣遺囑法律上算有效嗎?

如:立遺囑人全名叫做王小明,遺囑上只有寫   小明 103年7月7日

請問這樣遺囑法律上算有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份遺囑會有是否有效之爭執,建議應重新撰擬一次,避免糾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eleste 103-07-15 18:59

您好:

    奶奶上月過世,她在去年已立遺囑交代將房子過戶給爸爸和小叔各半,房子曾在921地震時全倒,重建後已申請新的房屋所有權狀,後來發現所立遺囑房屋建號為未倒塌前之建號(但地號跟住址是正確的),因奶奶已過世了無法重新立遺囑,請問此遺囑房屋建號已和重蓋後的不一致,還有效嗎?

 

懇請答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爭議,因為遺囑之標的在法律上已經滅失,所以該房屋可能無法列入遺囑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建號已有不同,則該遺囑標的已不存在,無法主張該遺囑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這很顯然只是建物誤載為舊建號,奶奶的真意應該是現今房屋要分給你父親及叔叔,然如有人爭議,只能透過訴訟解決。

celeste 103-07-15 14:17

您好:

    奶奶上月過世,她在去年已立遺囑交代將房子過戶給爸爸和小叔各半

但在奶奶過世之前發現房屋所有權遺失(懷疑是被姑姑拿走),故爸爸再重新申請房屋所有權狀,建號已和之前奶奶所立遺囑已不同,因奶奶已過世了無法重新立遺囑,請問此遺囑房屋建號已和重新申請的不一致,還有效嗎?

懇請答覆,謝謝。

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都會有效,但如果有人爭執效力或遺囑內容真意的話,就必須透過法院來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屋建號已和重新申請的不一致】,請查看看是否為地政事務所重新編制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阿鑫 103-07-14 23:40
請問奶奶有三個兒子,我爸是大哥但是已經過世,奶奶現在想要立遺囑 請問下列問題 1. 奶奶不想要分給老二,only給老大跟老? ,請問這樣可以嗎? 2. 若是不行最少要給老二幾%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7-15 06:50

您好!奶奶可以先依其意願立遺囑,將來若老二不爭執,就依遺囑分配;若老二要爭執,他至少可爭取全部遺產1/6的價值。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老二如有不孝情形,可於遺囑載明不孝情形及不予其繼承,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真真 103-07-12 08:11

您好請問:

離婚,無小孩監護權,要怎麼設立遺囑,才可以讓小孩沒有繼承權?

如何可以避開民法的特留份?

如何可以預立遺囑財產全數捐出?

感謝回覆^^

 

想要預立遺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生前處分財產,若繼承人有不孝之行為,並以書面表示不該其繼承,以便使其喪失繼承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子女對您享有繼承權,您可於生前先處分財產,若您無財產,即無遺產,或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脅迫妨害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妨害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使您子女對您喪失繼承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 103-07-09 09:51

請問律師

我現在的房子住了我、我女朋友、我大哥、我大哥太太及小孩

這個房子原本是我母親的,我母親生前說要留給我,且有130萬貸款是由我來繳交,但我母親後來過世並未留下遺囑,而是由四個兄弟姊合議將房子過到我名下(其他每人也有各自分得其他財產),

房子在我名下大約十年期間我大哥大嫂都與我同住,期間水電瓦斯費都是我繳交,而且我並未向其收取任何租金

我大哥大嫂後來生活上與我不合,我女朋友的信件有被丟棄的情形,我大嫂有摔門辱罵我方等舉動,已有請過警察勸導,但似乎成效不彰,如果對方針對我女朋友有暴力舉動,我如何處理,我可否主張刑法306條入侵民宅趕大嫂出門,

請問我如何保障我的自身權益,希望請大哥一家搬出去住,但不知法律上如何處理,

有想過最終就是賣掉房子,自己搬出去,但是對方如果不搬或不讓別人看房子或是破壞房子,那我應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9 11:48

您好:房屋所有權既然登記在您名下,即屬於您所有,您大哥無權佔用房子,因此,您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請求他們搬離,若未搬離則可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若取得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即可以強制執行方式強制驅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oyce 103-07-08 13:46

父親在世時有非婚生子女一名,並於在世時完成收養程序(過了多年後家人才得知,並未得到家人同意). 父親過世後依照民法規定請代書辦理, 他也平分了一份. (除此之外,兩家從未有任何連絡交集)

問題 : 本人未婚, 母親尚健康, 兩名妹妹(已婚). 本人名下有房產. 天有不測風雲. 我想公證遺囑. 表明若有萬一時,母親健康時, 遺產由母親一人繼承.如母親過世,遺產由兩名妹妹平分繼承. 對於父親收養那名非婚生子女, 會有特留分的問題嗎 ? 我可以自己公證主張這份遺囑, 他不得有任何繼承權嗎 ?

除了這個辦法, 有沒有其他我該注意或可以做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8 14: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遺囑的部份,繼承順位母親的順位優於兄弟姐妹,因此您可以載明母親優先繼承,倘若母親死亡之後,則必須由兄弟姐妹繼承

2、倘若由兄弟姐妹這個順位繼承的話,則您父親收養的該名子女,則有特留份的問題。

3、您可以將房產贈與您的家人,或是辦理信託,受益人為您的家人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