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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U 103-09-09 03:35

我們家二十年前翻修現在居住的房子(當時父親還健在),而土地跟建物是奶奶的名字,爺爺奶奶都知道我們要重新增建跟翻修,後來我父親過世後,我爺爺奶奶跟姑姑因為我父親辭世就開始欺負我們家,甚至想霸佔我們房子,但就是卡在糾紛說不清。 

 

我姑姑見我們家好欺負,每天威脅我們,如果我們房子不交出來, 

就要把我們趕出去。甚至打了我跟我媽媽,我們身心真的受害。 

 

 

因為我們有留著當時翻修跟增建房屋的建材收據(是建材行老闆開的),共三百萬; 

我們要求他們把錢還給我們或是過戶,他們就說要我撤銷對姑姑的告訴、 才把房子給我們,這樣能構成恐嚇嗎? 

 

 

另外,我握有姑姑打我的驗傷單跟錄影(已送地檢署),我能跟檢察官說我爺爺奶奶和姑姑都拿我們家威脅恐嚇撤銷嗎? 

因為我哥哥也有被恐嚇,為了這件事我都精神衰弱了… 

 

 

我爺奶跟姑姑他們真的很過份,虐待我媽、還打傷我不承認,現在拿我爸的房子威脅,我想知道的事、關於這複雜的事情,我能告他們什麼呢? 

 

 

一、我們當初增建跟翻修房子的收據,還有工人跟老闆願意作證。 

二、我姑姑跟爺爺奶奶拿房子威脅我撤銷,我能不能再追加告他們恐嚇。 

三、我可以告他們侵占不當得利嗎? 

我真的很痛苦,為什麼要壞人禍害千年欺負我們呢? 

 

謝謝

 您好:

1.由於現在土地房屋登記在您奶奶名下,

  所以如果你們和奶奶間如果沒有任何契約關係,或無法證明是令尊借名登記給奶奶, 

  則奶奶確實有權請您們遷讓房屋

2.依您所述對方刑事方面目前應僅有構成故意傷害罪之情況,

  除非對方有再說甚麼可認為危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

  才有構成恐嚇罪之情況。

 而如果無法證明當初是父親借名登記,則亦無所謂之侵占罪問題。

3.您可以持當初增建跟翻修房子的收據,向奶奶提起民事不當得利返還訴訟

  再於民事訴訟過程中聲請工人跟老闆作證,

  但可以請求之金額應會以現存之房屋增加價值為限。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9 09:13

誠如林大律師所述,

高屏地區,若欲詳談,增加談判籌碼,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阿文 103-09-09 01:20

請問各位律師

      我父親因為外遇跟我母親離婚,原本家中有房車一台,車子名下是我母親的,但卻是我父親在使用,我母親想說既然他要開車就過戶給他,燃料稅與牌照稅讓我父親繳,我父親卻擺爛說不要也不繳費,酒駕罰單也不繳納,都變成我母親在繳納,因為還有其他負債要繳納對家庭負擔很大,想請問各位律師們有方法可以解決嗎?

     有辦法過戶給我父親,或是強制性把車子取回來嗎?不然每次擦屁股都焦頭爛額了

 

N.YU 103-09-08 19:20

我們家二十年前翻修現在居住的房子(當時父親還健在),而土地跟建物稅權是奶奶的名字,爺爺奶奶都知道我們要重新增建跟翻修。

後來我父親過世後,我爺爺奶奶跟姑姑因為我父親辭世就開始欺負我們家,甚至想霸佔我們房子,但就是卡在糾紛說不清。

我姑姑見我們家好欺負,每天威脅我們,如果我們房子不交出來,就要把我們趕出去。

甚至打了我跟我媽媽,我們身心真的受害。(我有告姑姑傷害

因為我們有留著當時翻修跟增建房屋的建材收據,共三百萬;我們要求他們把錢還給我們或是過戶,他們就說要我撤銷對姑姑的告訴、才把房子給我們,這樣能構成恐嚇嗎?


另外,我握有姑姑打我的驗傷單跟錄影(已送地檢署),我能跟檢察官說我爺爺奶奶和姑姑都拿我們家威脅恐嚇撤銷嗎?因為我哥哥也有被恐嚇,為了這件事我都精神衰弱了…

我爺奶跟姑姑他們真的很過份,虐待我媽、還打傷我不承認,現在拿我爸的房子威脅,我想知道的事、關於這複雜的事情,我能告他們什麼呢?

一、我們當初增建跟翻修房子的收據,還有工人跟老闆願意作證。

二、我姑姑跟爺爺奶奶拿房子威脅我撤銷,我能不能再追加告他們恐嚇

三、我可以告他們侵占不當得利嗎?


法律高手教我,我真的很痛苦,為什麼要壞人禍害千年欺負我們呢?
謝謝

惠清 103-09-08 17:35

以下人名用甲乙丙替代,望有善心人士能夠幫忙指點方向,感激不盡!

當初乙無貸款能力,向甲表示其欲購入一部車子後轉賣,因乙無貸款能力,無法向銀行辦理買車貸款,故希望甲能出借名義向銀行辦理買車貸款,車子的名義所有人即為甲,惟乙願意繳付每月的貸款,且會給甲佣金。甲以其名義購入該車後(尚未過戶),將車子交由被告乙使用,被告乙以代辦車籍過戶為由,要求告訴人甲交出雙證件予其保管(乙影印甲之雙證件後即交還予甲)。時隔不久,告訴人甲從新聞得知被告乙有許多類似的詐欺行為,而被告乙在繳付一期的貸款之後即未繳付,告訴人甲要求被告甲一定要每月都繳付貸款,但被告乙一再拖延繳付貸款,且也未支付佣金給告訴人甲。

其後,甲傳簡訊被告乙要車,乙向甲稱:「新聞報導是不實的,車子他已經藏起來了,要告訴人甲不要管。」不久甲收到該車的超速違規之交通罰單及該車的稅金通知,甲並發現:「乙偽刻甲之印章,乙並對第三人丙聲稱甲欲出售該車,已委託乙處理賣車事宜,乙即將所偽刻甲之印章蓋印於讓渡書(僅有蓋章,沒有甲之簽名),且交付甲之雙證件影本予丙以取得丙之信任,將車輛以權利車之方式賣給第三人丙(出賣人:甲,買受人:丙),丙即將車子開走,車子的價款則由乙取得。

某日該車被警察查獲,警方通知該車的名義所有人甲到場領回(丙是以權利車形式購買,所有權人仍然是甲,查獲當時丙不在場),隨即將該車賣掉。丙之後即對甲提起詐欺告訴,主張甲當時對於出售該車係知情,因為乙與丙簽署讓渡書的時候,乙有交付甲之雙證件影本予丙,表示甲確實委託乙處理出售車輛事宜,丙並且主張乙應該有將當時出售車子的價款交給甲,故甲之行為明顯是詐欺取財。(但實際上甲對於乙出售車輛予丙之事,毫不知情)

現甲已遭檢察官傳喚,其應如何主張證明自己的清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車應該屬於乙所有,只是借甲之名登記,甲將該車取回隨即變賣,恐有涉嫌背信之虞。

2、至於詐欺的部分,因為該車屬於乙所有,只是登記名義人為甲,且甲並無取得任何價款,因此並無所謂的詐欺問題。

3、本文認為本案的問題點是在證據,因此應有尋求正式諮詢釐清是否有證據可以提出,或是委請律師答辯之必要。

ideaty 103-09-08 17:11

各位律師

想請教大家一些關於民法繼承的問題

因為之前爺爺過世後,他的財產全部都是由我二叔繼承,其他的兄弟姊妹皆沒繼承到。現在因為二叔也過世了,結果二叔的太太,也就是嬸嬸繼承了二叔的遺產(其中某部分是爺爺當初留下的),結果嬸嬸竟然打算把二叔戶頭裡的錢跟土地過戶給她娘家那邊的人...

有幾個問題想請各位幫忙...

1.如果爺爺過世距今約12年,而且現在二叔又已經死亡了,爺爺的其他兒子女兒與奶奶,是否還可以要求當初爺爺過世後財產重新分配呢?

2.另外現在是否還可以查詢當初二叔繼承爺爺的動產動產清冊呢?因為當初過戶都是二叔自己拿證件去辦理,其他人都不知道他是找哪位代書辦理的,現在該如何去查詢呢?
3.如果當初爺爺過世是大家口頭說好讓二叔去繼承,並由他辦理,之後二叔自己刻其他兄弟姊妹的印章去辦理的,該如何得知當初他有沒有幫其他兄弟姊妹辦理放棄繼承呢?

4.如果當初爺爺過世,只有部份的人有辦理放棄繼承,那如果沒辦理放棄繼承繼承人要求財產重新分配,那當初被二叔私下辦理放棄繼承的人是否可以主張不是自己去辦理的而重新要求財產分配???如果要主張當初不是自己辦理放棄繼承,該怎麼做呢???

5.假如那些動產動產都已經被嬸嬸過戶給其他人或被賣掉,法律上是否可以要求她娘家那邊的人返還或者同等價值的金錢要求呢?還是法律上我們只能向嬸嬸請求??

6.假設當初爺爺留下來的動產動產的總額是八千萬,如果這12年當中有些被二叔賣掉或者花掉,那我們所能要求重新分配財產是八千萬,還是目前二叔剩下過戶給嬸嬸的部分而已呢?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感謝各位律師先進的幫忙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9-09 13:07

 1.拋棄繼承的部分可向爺爺往生當時管轄法院查詢,並調閱資料。

2.爺爺的遺產清冊可向往生當時國稅局調閱

3.依您所述,二叔是未經允許辦理拋棄繼承,這部分要向法院提起撤銷拋棄繼承訴訟

4.其餘問題待撤銷拋棄繼承之訴成立後再處理。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各繼承人之間有約定由您的二叔繼承,則難以事後反悔。

2、本案縱令有其他錯誤、詐欺脅迫等問題,距今已經超過10年,應該難以救濟,蓋相關請求權基礎的時效已完成。

ideaty 103-09-06 22:56

大家好

小弟初次來這邊發問問題 請大家多多指教

因為最近舅舅過世,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幫忙...

外公生四個小孩,只有我一個舅舅是男丁。過世後,舅舅繼承全部的財產,而外婆也都一直是由舅舅在扶養。目前舅舅過世後,舅媽很快就把舅舅的財產過戶給自己跟兩個女兒。

 請問這樣民法上之規定繼承我舅舅財產者有扶養我外婆的義務嗎?但是會不會到時候我舅媽主張兩個表妹(就是舅媽的女兒)仍未成年,也需要人扶養,沒有能力撫養我外婆?這樣會不會變成到時候鬧上法院,我媽媽還有阿姨這邊變成沒辦法要求我舅媽還有兩個表妹要負責撫養呢?另外想請教法院判決一般是判決舅媽應該給外婆多少錢還是舅媽有撫養外婆的義務呢?如果是判決給外婆多少錢那這樣表妹分得的財產部分不就無法從中處分了?

因為我媽媽及阿姨本身沒甚麼工作收入,舅媽公家機關薪水一個月六萬多,然後舅舅的遺產總共兩千多萬。怕到時候舅媽把遺產過戶給兩個女兒,然後主張自己未繼承舅舅財產,然後表妹又未成年所以他們三人都不用扶養外婆....

ideaty 103-09-06 22:40

大家好

小弟初次來這邊發問問題 請大家多多指教

因為最近舅舅過世,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幫忙...

外公生四個小孩,只有我一個舅舅是男丁。過世後,舅舅繼承全部的財產,而外婆也都一直是由舅舅在扶養。目前舅舅過世後,舅媽很快就把舅舅的財產過戶給自己跟兩個女兒。

 請問這樣民法上之規定繼承我舅舅財產者有扶養我外婆的義務嗎?但是會不會到時候我舅媽主張兩個表妹(就是舅媽的女兒)仍未成年,也需要人扶養,沒有能力撫養我外婆?這樣會不會變成到時候鬧上法院,我媽媽還有阿姨這邊變成沒辦法要求我舅媽還有兩個表妹要負責撫養呢?另外想請教法院判決一般是判決舅媽應該給外婆多少錢還是舅媽有撫養外婆的義務呢?如果是判決給外婆多少錢那這樣表妹分得的財產部分不就無法從中處分了?

因為

我媽跟阿姨本身沒甚麼收入跟財產,然後我舅媽他本身工作一個月薪水六萬多而且又繼承了我舅舅兩千多萬的遺產,擔心她把遺產過戶給表妹,然後到時候主張自己名下未繼承任何遺產,兩個表妹又未成年無能力撫養外婆,,,

麻煩大家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6 23:13

您好:

1.按民法規定,直系杯親屬的扶養義務,以親等近者(即你阿姨們)為優先;所以反而是你表妹們在

   法律上尚無扶養你外婆的義務。

2.但你舅舅因為生前即扶養您外婆,按民法規定是有權從你舅舅的遺產中,請求一定數額給您

   外婆。

3.題外話,當初您舅舅繼承全部遺產這點,除非說是您母親、外婆、阿姨們全部拋棄繼承,不然

   其實與法有違。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婆、舅舅、媽媽及阿姨均為外公之繼承人,針對外公之遺產,應繼份均為四分之一;且外婆可先針對外公之遺產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先請求夫妻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後,方為外公之遺產繼承繼承之。故若舅舅繼承所有之遺產,外婆可先向舅舅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後,外婆、媽媽及阿姨可再向舅舅請求屬於其應繼分之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ideaty 103-09-07 06:13

謝謝樓上兩位律師提供的協助及回答

 

因為外公過世已經十幾年了

 

當初外公過世時媽媽跟阿姨都未拋棄繼承

是大家親屬間口頭說好都由舅舅繼承

如果現在或者日後主張這樣不符合規定是否會有時效上的問題呢?

 

現在大家說好我舅媽出錢,然後我媽還有阿姨三人出力扶養,最怕之後我舅媽不出錢扶養,然後財產過戶給她女兒,我媽媽跟阿姨經濟上沒辦法負擔,到時候外婆真的都沒人可照顧…如果真的不幸發生那種事情,之後要打官司請求部分舅舅的遺產給我外婆,會不會有時效上的問題呢??感謝大家

 

 

 

沒拋棄繼承下,該繼承卻沒繼承到的財產,可以不當得利來請求,時效是15年,另外,撫養義務跟繼承與否沒有關聯,撫養義務要依親系,親等決定,遺產酌給必須經親屬會議?議,沒有時效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就以前未繼承及夫妻財產分配部分如果都已經超過15年則應該就難以向您舅媽請求了

可能目前只能由外婆請求酌給舅舅之遺產

並建議您可以請舅媽簽立書面願意照顧外婆之契約書,並載明每月應給付之金額,

再去將她們繼承到舅舅之動產設定抵押權

這樣就比較有保障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ideaty 103-09-07 12:0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都已經超過15年則應該就難以向您舅媽請求了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回答

請問是否必須舅媽先寫好願意撫養外婆的契約書然後憑契約書才能設定抵押權呢?

如果舅媽不願意簽契約書,是否有辦法設定舅舅遺產中的動產抵押權??

另外契約書是否必須有律師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感謝您了!!

 

 

 

ideaty 103-09-07 18:45

 剛剛聽到非常震驚的消息...

得知舅媽竟然要把舅舅留下的股票過戶給自己的生父!!!!

請問各位律師先進

像這樣的行為是否有違法呢?難道我們就只能眼睜睜看著舅舅遺留的土地還有財產白白的過戶給外人嗎...就算我舅媽不要,至少也是給我表妹(舅舅女兒)或外婆吧....

竟然給自己的生父..

而且她已經去申請兩個表妹的印鑑證明,現在我很擔心假設土地先辦過戶給兩個女兒,之後再拿著舅舅女兒的個人證件及印鑑證明,將財產過戶給外人....

請問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了,我們這邊是否有甚麼方法可以補救呢....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50

你舅舅的遺產就是由舅媽及他的子女繼承,你無法過問,

至於你舅媽繼承後要怎麼處分,是他的決定,國家也不會去干涉

Rose 103-09-05 23:51

您好:

由於我的母親已經癌末進入了安寧階段,我的養父母收養了我與哥哥。哥哥與大嫂和我們關係並不是非常好,甚至辱罵我的父母親。我的兄長於102年3月22日往生,留下遺孀與3位子女。大兒子中度智障(目前在教養中心;之前再加時都把它當成狗一樣養,吃喝拉撒睡都再同一個房間,甚至吃餿水飯!)102年兄長往生後,我便安排侄兒到教養中心,雖然我們已經20餘年不連絡了,基於緣分我在兄長最後的時日仍舊陪伴他最最後的治療。至於大嫂雖為貼班看護,但沉溺於賭博,這些我管不著。

重點在此刻,我的母親目前的狀況已經將不久於人世,我不是真的想分家產。而是我看見我的父親急忙於將我母親的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還有一片大約3~4分的田地也在父親名下(土地原本就是我父親的名字),我心寒了!陪伴母親進出醫院多年,我也沒說什麼,畢竟這是我深愛的母親。父親似乎只關心金錢上的處裡!因為我父親用這塊田地貸款100萬元,由我大嫂當保人。實際上是我要承擔這一筆債務,我建議父親貸出這一筆錢是要當媽媽最後的醫療,看護與其他大小費用,甚至是最後一程的費用。我明白法律上就是如此;我父親的田地他貸的款,我大嫂當保人而我承諾必將撐擔起這一筆貸款,我的父親才願意貸款,又因他已經74歲需要一位擔保人,我因之前信貸關係連徵不通過才請大嫂當保人。我擔心的事情來了,說好了貸款下來時我會留一部分金額在父親的帳戶中好讓她老人家安心,而畢竟是我要扛起這債務,也只有我能扛的起這筆債務,我的父親似乎不願意將其餘的金額匯入我的帳戶中以便我能隨時支付母親所需的一切。其二,我父親畢竟年老,因為是鄉下人不懂的分配財產(有時會右一些免稅額,但這部分我交並不擔心。)我的兄長與大嫂未曾奉養與照顧我的父母親,而我犧牲了2次的婚姻與出國深造的機會一直留在他們身邊不敢離開他們。我非是要爭家產,我的父母親已經給兄嫂一家子一座三合院當家能使他們有個居住的地方,而我;十幾年來租屋在父母親家附近,以便就近照顧。我知道遺產是不分年女的,是可以平分的。三合院那宅子我還是願意讓嫂子和侄兒們居住,至於土地我真的不想與大嫂平分(我知道父親想要在他最後時刻會做出決定),我知道一塊土地要變賣一定是全部,不可能是一半!說實話,我想留著我們家中最後的祖產。因為一個沉溺賭博與經常性說謊的人,一得手就會立刻變賣家產。哥哥在世前曾鬧過要家產而非分家,也就是說:我,一毛都沒有!當時我沒說什麼,因為爸媽都健在。而今非昔比,我擔心的2件事情;1貸款下來的的錢如何才能留在我身邊以便運用,我知道我理虧在先。2我想留著那一塊土地,不想變賣,那兒有我父母金的足跡,更有我祖父的身影~若是有一天慈善單位真的需要,我願意捐出來。(這說了也沒有人信!)現在的我真的很需要有人可以告訴我這些是該如何處理。因為我只有一個人!我真的很無助也無奈。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1:16

您好!可要求將土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您,作為您將來代為清償貸款而取得對主債務債權之擔保;其他的財產若非您所有,則無權干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ose 103-09-06 22:12

律師您好:

有一慮請求, 我無法設定抵押貸款

土地 還是我父親的名字,擔保人是我大嫂。

那我不就畫虎不成反為貓?而實際上現在貸款還款人是我。雖然貸款仍未下來,但是我必須為自己說出的話負責。(款項是會下來的!)

今日再探母親,已經認不得我了!父親忙著轉移母親的財產,令我心寒。我跟父親說:既然是我要還款,那麼待下來的錢應該匯入我的帳戶,以利使用在母親身上。父親拒絕了!就說放他那兒,要用再跟他說。為了母親的狀況,我到處籌錢甚至被羞辱,那麼我還是得還其他人款項,當然必須用這一筆錢去還。對不起沈律師,現在的我該如何才好?父親難以溝通,又留有著一種觀念:把錢放在身上,以免孩孫不孝!難道我做的不夠?雖然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我該怎麼辦?

洋荳子 103-09-05 15:52

你好.請問男友ㄖ前將ㄧ間房屋贈與給我,且已過戶好了,請問以後如他後悔了,他是否可以討回去,還是我有必要請他寫一張切結書.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5 16:19

您好:

1.請問你男友贈與房屋給你有無附負擔條件?若有,則你未履行,男友有權撤銷贈與

2.否則通常情形,房屋贈與過戶給你後,你就是所有權人了。

3.如仍有疑慮,請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白紙黑字為證。

以上供參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以贈與過戶給您,即為您之財產,除非對方當初贈與有相關條件或贈與契約有所瑕疵,否則對方不得任意無故撤銷贈與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9-04 11:14

父親今年73歲,中風住院,母親為父親40外遇對象,父親與原配生了6個小孩(1男5女)至今未離婚,另與母親生了3個小孩(1男2女),父親於40多歲就未工作至大陸投資失敗,父親雖未完全盡到父親該盡責任,但仍有扶養雙方子女之實,年輕也將自身動產過戶給原配兒子,至今中風住院,通知原配子女,原配子女皆不理會,只有原配長女會至醫院探望父親,至於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看護費用及後續費用,原配子女以「父親未扶養」理由打發,對父親不聞不問,相關扶養費用也不理會,目前父親由我母親及3個小孩一起來負擔,是希望原配子女也能盡到扶養之責,故提出此疑問,是否可透過法律方式請求原配子女共同負擔

蘇子良 (馬克) 103-09-04 11:18

 建議您們可代父親提起給付扶養費之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你們可向未付撫養費的人起訴請求給付你們之前已經代墊的撫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4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子女扶養父母之義務,故若子女不願負擔扶養責任,可起訴管轄地所在之地方法院家事庭請求其他子女給付扶養費用。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除應盡量蒐集相關醫療費用及生活開支單據外

亦可以各地方縣市之消費性支出統計金額為請求依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可以向其他撫養義務人請求分擔

應該是先由你們支出以後

然後以不當得利向對方請求

或者由你父親為原告

直接提告那些兄弟姊妹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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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04 10:54

父親今年73歲,中風住院,母親為父親40歲外遇對象,父親與原配生了6個小孩(1男5女)至今未離婚,另與母親生了3個小孩(1男2女),父親於40多歲就未工作至大陸投資失敗,父親雖未完全盡到父親該盡責任,但仍有扶養雙方子女之實,年輕也將自身動產過戶給原配兒子,至今中風住院,通知原配子女,原配子女皆不理會,只有原配長女會至醫院探望父親,至於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看護費用及後續費用,原配子女以「父親未扶養」理由打發,對父親不聞不問,相關扶養費用也不理會,目前父親由我母親及3個小孩一起來負擔,是希望原配子女也能盡到扶養之責,故提出此疑問,是否可透過法律方式請求原配子女共同負擔

103-09-04 10:39

父親今年73歲,中風住院,母親為父親40外遇對象,父親與原配生了6個小孩(1男5女)至今未離婚,另與母親生了3個小孩(1男2女),父親於40多歲就未工作至大陸投資失敗,父親雖未完全盡到父親該盡責任,但仍有扶養雙方子女之實,年輕也將自身動產過戶給原配兒子,至今中風住院,通知原配子女,原配子女皆不理會,只有原配長女會至醫院探望父親,至於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看護費用及後續費用,原配子女以「父親未扶養」理由打發,對父親不聞不問,相關扶養費用也不理會,目前父親由我母親及3個小孩一起來負擔,是希望原配子女也能盡到扶養之責,故提出此疑問,是否可透過法律方式請求原配子女共同負擔

103-09-04 10:25

父親今年73歲,中風住院,母親為父親40外遇對象,父親與原配生了6個小孩(1男5女)至今未離婚,另與母親生了3個小孩(1男2女),父親於40多歲就未工作至大陸投資失敗,父親雖未完全盡到父親該盡責任,但仍有扶養雙方子女之實,年輕也將自身動產過戶給原配兒子,至今中風住院,通知原配子女,原配子女皆不理會,只有原配長女會至醫院探望父親,至於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看護費用及後續費用,原配子女以「父親未扶養」理由打發,對父親不聞不問,相關扶養費用也不理會,目前父親由我母親及3個小孩一起來負擔,是希望原配子女也能盡到扶養之責,故提出此疑問,是否可透過法律方式請求原配子女共同負擔

丫頭 103-09-03 20:26

經由法院判決離婚協議中,女方需過戶各下土地給男方,而男方需照約定金額給予女方,可是男万卻要女方負擔增值稅,女方土地並非以現值,過給男方,但男方卻要女方負擔現值的增值稅,增埴稅真的?女方要負擔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土地增值稅若為買賣,由賣方負擔;若為贈與,由受贈方負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般來說,在買賣之情況下,土地增值稅(下稱土增)是由賣方負擔;在贈與之情況下,增值稅是由受贈人負擔。又於您的情況,既非買賣亦非贈與,由雙方各負擔一半較為合理。 

丫頭 103-09-03 19:57

經由法院判決離婚協議中,女方需過戶各下土地給男方,而男方需照約定金額給予女方,可是男万卻要女方負擔增值稅,女方土地並非以現值,過給男方,但男方卻要女方負擔現值的增值稅,增埴稅真的?女方要負擔的嗎?

丫頭 103-09-03 19:45

離婚協議中,女万需過戶名下土地給男万,則男方需將約定金額匯給女万,請問女万需支付增值稅嗎?為何需要,又不是買賣

ㄚ維 103-09-03 02:39

我ㄚ公在我小的時候買了一棟房子大約在8X年如今過戶給我了但是我轉讓給我姑姑的時後發現前屋主就是賣房子給我阿公的人之前有用房子貸款30年

當時我ㄚ公不識字也不知道他之前有用房貸如今房貸快到了不知道怎麼處理被法拍後多餘的款項應該還是會歸還貸款人我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9-03 06:52

您好!房貸到期,如果都正常還款並不會有法拍塗銷抵押權登記即可;假使未還清貸款而被法拍,餘款是應還給房屋所有權人,並不會還給貸款人;另外,貸款人若有過失致您的房子法拍,可要求貸款賠償損害。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

但縱原來出售房屋貸款人並無過失

您亦可向其主張代為清償債務金額之不當得利

或可因代為清償而承受銀行對其之債權向其請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09-02 19:33

5月底時曾在房仲網上看到一個案件~並透過房仲業者帶看此間房子,並有簽立了帶看証明~

但看完了之後由於此屋壁癌狀況需要大整理,

所以當下並沒有很喜歡~所以也未與仲介再談後續~

(同時間,還有在看別間自售屋子~在之間做選擇)

而在此之後,此仲介也都未曾有再來電詢問過看屋狀況!!

-----------------------------------------------------------------------------

看屋過了約一個多星期後,

最後由於能力負荷的關係~

在多間房屋裡~我們還是選定了此間房屋購屋選擇~

但是由友人那裡得知到屋主資訊~

而屋主也說明了"確定了並未與任何一家房仲業者簽過約"

所以後來我們就與屋主找代書私下完成了過戶交易~

--------------------------------------------------------------------------------
問題來了~就在這幾天~

我收到了此房仲業務寄來的存証信函~及一張當日看屋的帶看証明~

內容中說明了我們透過友人與屋主私下交易的行為,

背信義承諾之行為~

要與我們要求成交價6%當作業務損失,否則將對我提出告訴!


我想請問的事情是~
1."屋主未與房仲簽約",但有帶我們去看房子的行為~

法律上來說是得過多久才能與屋主私下成交(從帶看那天算起三個月嗎??)有此法律條文嗎?

2.既然未簽約我與屋主之間如果成交,房仲業者是否可以提出求償部分?請問適用哪些條文?

再請您幫忙解答囉~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視您當初與該仲介所簽立之帶看證明記載內容為何而定,

如內容確有規定在一定期間內不能私下另行與屋主購買,

您可能有違約受罰之問題。

如無,則無庸擔心。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仲介間並無任何契約關係,且帶看證明中亦無特別之記載,則仲介向您主張仲介費用無理由。 

珍珍 103-09-01 12:32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買賣土地房子

要辨理過戶所需要的證件

和辨理自用住宅增值稅等

是給代書

對方會看到我們的資料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都委由代書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dy 103-08-31 00:40

我奶奶有3個兒子1個女兒,以前我奶奶在還沒住院前就已經把他名下的3棟房子過戶了,有一棟過戶給我爸爸,另外2棟是房子連著車庫算一起的(這棟是過戶給我伯父的),叔叔沒過戶給他是因為他在外面欠錢,我奶奶怕被別人查封,所以沒過戶我叔叔,現在我奶奶因為癌症住院了,有一次我姑姑跟我叔叔去醫院看我奶奶,我奶奶叫我姑姑跟我叔叔把她的皮包拿回家放,裡面有放現金萬元以上跟身分證還有印章,因為我叔叔以前從經偷過我奶奶的老家房子地契偷拿奏導致老家房子兩度被查封,所以他們3兄弟有一次開家庭會議的時候,我爸爸有問她說我奶奶的皮包在哪裡,我叔叔就很兇很不耐煩地回我爸說他藏起來了(但是那東西明明不是他的是我奶奶的)最近我爸媽怕的是我叔叔跟伯父不知道在想什麼,我爸怕他們兩個會聯手把我奶奶已經過戶給我爸的房子搶走

我想問房子已經過戶給我爸了地契也是在自己身上,這樣還要害怕房子怕被他們兄弟搶走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31 00:53

您好!若不是您自己同意,對方並不能將您名下房地過戶,即使用非法手段過戶也是無效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31 01:04

您好~

由於你爸爸過戶後已經成為房屋所有權人,

房屋已非奶奶的財產了,

縱使你伯叔有你奶奶的印章,也無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林智群 (klaw) 103-08-31 15:30

 房屋已經在你父親名下,

對方持有你奶奶的印章並無法把房屋再過回去,不必過度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預防對方採取一些行為,比如對方可能會主張有借名登記關係等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riel 103-08-28 12:27

長輩有一筆土地房屋及現金 ,長輩還在,把土地過戶 , 房屋贈與 給a子女

長輩有配偶不在了,有a子女 及 b子女

1.若長輩在世時土地過戶 房屋贈與,現金贈與 給a子女 , 若二年內身故了b子女是否可依法律歸扣

2.若長輩在世時立遺囑並保留特留份6/1給b子女 , 其於歸a子女二年後 未身故徹消遺囑是否土地及現金歸a子女

 您好:

1.就父親贈與財產部分(不論土地房屋、現金)如屬結婚分居營業之原因之ㄧ而為贈與,則於繼承發生時(不論是否超過2年)其他繼承人都可以請求歸入遺產,如果不是上開原因,則無庸歸入遺產分配,只是要列入遺產稅申報。

2.撤銷遺囑後,父親生前贈與或已買賣過戶財產(不論土地房屋、現金)原則上歸已取得之人所有(除非有上述1之情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張小姐 103-08-25 16:08

我們在這個月因為生意週轉有困難, 委託房屋仲介賣掉一間新莊的房子, 巳經簽約準備過戶,才發現有一筆72年的債務巳清債沒有塗銷, 找不到當時的債權

巳經到法院寫了起訴狀, 可是法院告知要一個月以後才能收得到判決書, 買方的錢巳經在履保專戶了, 很擔心時間拖得太久,會有變數, 也是急著要用錢, 不知道除了到地方法院寫民事起訴狀有沒有其它方法可以快一點處理這件事

阿不拉 103-08-25 15:25

各位律師好:家父於9年前往生,繼承人是我和家人(共五人),哪時已辦好限定繼承。於今年8月20日收到某一家父親生前欠的卡債支付命令約40萬(一半是利息銀行轉讓給資產公司),其他債務從未通知,所知繼承資產和負債如下。

資產(位於新北市):(1)為四筆道路土地(2)林地(旱地)三筆(3)些許存款及股票(幾乎無價值),至今尚未辦理繼承過戶,(1)+(2)公告現值約300萬元左右。負債:已知道生前負債欠四家銀行卡債約80萬元,請問下列問題

(1)要先提異議還是先跟資產公司談-每個繼承人都要提出異議嗎(2)要跟資產公司談再賣土地,還是就給資產公司拍賣已繼承資產(3)如何跟資產公司談債權折數(4)異議後要開庭如何說明或協調,比較會勝訴還比較少(5)異議後如判敗訴,是否就只是查封土地,哪尚未辦繼承過戶的錢和股票會怎樣(6)異議後如判敗訴,會影響名下資產嗎(7)可以先賣土地再說嗎(好賣嗎,找誰賣)(8)如要拍賣或協調要請其他家參與分配嗎,如何通知阿還是不用通知

煩請各位律師能夠解惑,謝謝大家.......

一定要在期限內先異議,不異議的話支付命令確定後,對方等於拿到勝訴判決,可以馬上強制執行,異議後轉成訴訟程序,既然有辦限定繼承,那不需要以繼承人的本身財產來償還,另外,要確認對方主張的債權是否真實,有沒有超過時效等,在訴訟中提出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43

聲明異議會轉成訴訟,

你這個案件是卡債,你父親欠銀行錢及利息計算應該都有契約,

應該沒辦法勝訴,所以聲明異議的用處不大

至於你父親遺產部分,對方可以查封你父親的遺產,並拍賣掉,

如果你們想要先脫手,恐怕有妨害債權的問題,是有刑責的,

建議先資產管理公司談談債務協商,看用多少錢處理掉比較好 

yulun 103-08-23 09:35

您好

買賣雙方於地政士辦理房屋買賣簽約 . 買方以貸款方式購屋 , 銀行同意此筆貸款 . 於是開始進行交易程序 , 簽立本票 , 辦理過戶 , 銀行核撥後 , 買方疑似領走款項 , 避不見面 . 請問該如何自救 .

謝謝您的協助

銀行核定下來的錢,銀行理應不可直接交給買方,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這就是為何買方要簽立本票的功能所在,如確認買方已將貸款領走,建議應盡快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比提出一般訴訟程序較快),並發存證信函要求代書不可將權狀交給買方,待法院本票裁定下來(只須送達對方,不用等待確定)後應盡速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本件買賣之動產及買方之名下財產,以確保您的權益。提出刑事告訴並不能阻止對方民事脫產,請您注意及時主張權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可以債務不履行起訴賠償本票部分也可聲請裁定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請求違約損害賠償,目前可先將其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再進行強制執行;亦可會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避不見面,建議直接先提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1.待法院本票裁定下來(只須送達對方,不用等待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本件買賣之動產及買方之名下財產

2.如買方曾經支付您簽約備證款、完稅款等分期支付之金額,則恐難成立刑事詐欺罪嫌,提出刑事告訴恐徒勞無功,且浪費您及時主張權利的時間,請您自行斟酌。

 

 

您好

通常買賣應該會由銀行撥到履約保證帳戶

既然你還沒有過戶給對方

你先寄存證信函給他

要求他履約給付價金

不然你就會解除契約並且沒收定金

求償一倍賠償

也會拿本票裁定

如果仍不理

你就解除契約把定金沒收

這樣你也損失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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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先生 103-08-22 00:44

若A委任B賣屋,而B將屋高價低賣後,將房屋過戶予C.

A若對B提告背信罪,而日後法院判決確定,

C是否要配合過戶還給A.若C不願意,是否就只能向B求償金錢.

 

 您好:

如可證明B、C共謀損害A之權利

則A可向B、C訴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回復原狀

待勝訴確定後就算C不願意也可以強制執行

不過最好先對C作假扣押假處分之動作

以避免C又將房屋移轉給他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c若無通謀虛偽之情事,則只能向b來求償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凱西 103-08-21 16:56

您好:

請問在婚後婆婆過戶or買賣(過戶或買賣方式算有償取得嗎??)房子給老公,現在要離婚了(法定財產制),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可以請求這房子二分之一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剩餘財產分配的部份,不論是婚前或是因為贈與或是繼承等無償方式取得的,都不列入分配

2、至於詳細的計算,則建議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2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故婆婆贈與先生之房產非屬夫妻剩餘財產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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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西 103-08-21 16:32

您好

    請問在婚前婆婆過戶房子給老公,現在要離婚了(法定財產制),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可以請求這房子二分之一嗎?  謝謝~~

 1.剩餘財產分配只有針對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  才能算是婚後財產   2.如果是無償  或是婚前取得則無法列入計算   3.所以你可能先確認該財產來源  以及取得時間點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凱西 103-08-21 16:49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剩餘財產分配只有針對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  才能算是婚後財產  ... (恕刪)

您好  

    若是婚後婆婆才過戶房子給老公,那我還能針對這房子要求剩餘財產分配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母親贈與財產,可能無法列入婚後財產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為婚後財產,須就婚後財產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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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 103-08-20 14:07

你好

有個問題想請問

我的父親有欠人60幾萬,對方有向簡易法庭提出民事訴訟

但我父親已七十多歲,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

最近堂哥告知,我爺爺死後(民國60年往生)有遺留下一塊在桃園的土地

現在土地他們想過戶到第三代的名下

我父親如果要把土地過戶到我們姐弟的名下

是否我們要承接他欠人的債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0 14: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債權人可以針對您父親繼承取得之動產主張權益。

2、倘若將動產辦理過戶給你們,債權人可以主張詐害債權並且請求塗銷登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妍妍 103-08-20 02:58

您好,我的老公他有間房子。還在付貸款中。貸款人是我老公

但他姐姐說要用20萬跟他買。

但前題是,姐姐要求先過戶。她在去二貸給他20萬。

這樣保險嗎?(姐姐沒工作),這樣他有能力能像銀行貸款嗎?

我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建議可以先打電話銀行諮詢比較準確。

2、本文並建議,倘若要辦理過戶之後才交付20萬元,可以委請律師撰擬契約書,以確保雙方權益。

極限以上 103-08-19 22:57

如題

1.請問辦限定繼承有需要跑法院還是什麼的嗎?

還是等法院來通知就好?

2.要房屋持分需要先過戶嗎? 還是照流程跑就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法院辦理限定繼承,關於繼承登記可至地政事務所辦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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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欣 103-08-19 09:09

30年前有個地主蓋了房子,其中一間賣給了一位叫進財的人,那間房子含蓋有3筆土地,當時地主只過了兩筆其中一筆漏未過戶(那一筆土地道路用地名字是地主的4坪大),進財當時也不知道尚有一筆未過戶土地登記資料也是只有兩筆,沒多久,房子又賣給我阿伯,我阿伯也不知道該房子下有三筆土地(所以也只有兩筆土地過戶),直到30年後地主的兒子要來討回那4坪大的地才知道,地主兒子想要主張(1)阿伯應繳這30年的土地租金(2)要阿伯買下這四坪地不然就拆屋還地(3)要阿伯分擔訴訟費用。他們程序已經到了民事簡易庭調解,阿伯認為他根本就不知道還有這筆土地過戶,但是他願意買下這個地,但是(1)和(3)的要求並不合理。因為他們未達成共識,所以調解不成立應該接下來要進到民事法庭了,以下幾個問題想要請問:

地主兒子要求金額很高,若阿伯不同意就要告他侵占,請問刑事侵占罪會成立嗎? 阿伯可否主張地主的一般請求權15年間不行使而不履行地主兒子的要求呢? 阿伯算是20年間和平公然佔有動產而取得地上權呢? 地主當初漏未過戶這一筆而且明知有房子蓋著還賣給進財,這個部分是否有過失? 如何主張對我阿伯最為有利呢?

感謝!!(阿伯想要買地解決這個糾紛,不過地主兒子態度強硬,這該如何是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的請求並不一定有理由,而租金的部分也無法請求到三十年之久,除非您們不爭執,至於刑事的部分,要成立應該也沒那麼容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19 09:28

您好!若您能證明最初買賣的意思有包含該筆4坪土地,只是漏未過戶,則對方的要求就無理由;另外,土地租金的請求也有時效限制,可為時效抗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就您提供的資訊回覆如下:

1. 您阿伯與地主間只是單純民事糾紛,並無侵占問題。

2. 地主的土地是已登記,所以地主民法第767條的請求權沒有消滅時效的適用。

3. 時效取得地上權只是取得向地主要求設定地上權的請求權,因此必須要在對方起訴前就先向地主提出請求,然而地主已經起訴,因此雖然您阿伯還是可以主張,但是可能無法如意。

4.5. 因為地主是當初賣土地給您阿伯的繼承人,仍然須受當時買賣契約的拘束,因此您阿伯可以主張依當時的買賣契約地主尚未將第三筆土地過戶給您阿伯,所以依買賣契約您阿伯屬於有權占有。不過這個若地主將土地過戶給他人後,則就無法再依買賣契約主張,此時您阿伯可能要主張民法第425條之1推定有土地租賃關係。

以上是針對您給的資訊給您的建議,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您好:

您的第1至3之問題解答如王大律師所述

第4部分如能證明地主明知,實務上亦可主張其係權利濫用及權利失效為抗辯。

第5部分亦可在主張對方請求給付過去佔用地租部分之時效只有5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仙姐 103-08-18 13:38

我媽83歲 我爸已過世

她名下有土地多筆   最近住院  大哥將她的多筆土地盜賣

已經完成過戶 已設訂抵押

急需律師幫忙追討

 您好:

建議您應先蒐集有關大哥未經母親同意出售其動產之相關證據,如母親目前之意識狀況證明、大哥如何處理動產過戶之相關資料,再尋求專業律師分析對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4: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涉嫌盜賣,則可能涉嫌偽造文書等犯行,依法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並提起民事賠償

2、建議應該提出相關事證,包含您母親的病情診斷證明、動產登記謄本及異動索引等,避免日後發生誣告問題。

 

您好
所謂被盜賣是指未經所有權人授權
建議先列出財產清單
然後去調閱謄本
就會知道相關的動產流向
才能進一步確認是否為盜賣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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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8 1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向大伯提起偽造文書等相關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並應注意時間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仲 103-08-17 15:34

你好

我父親是榮民,在民國100年初發現罹患癌症末期,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我結婚生子,父親於同年5月把他名下一戶透天房子過戶給我(鄉下地方市值約2.3百萬)我在7月完婚,父親於同年11月辭世,父親有娶一個外籍新娘,有台灣身份證,父親跟她沒有生子女,跟我夫妻同住個屋簷下,父親過世後她領有父親生前的月領終身奉的半薪,從父親娶她給的費用到過世這幾年,也給她好幾百萬了,現在跟我們夫妻倆處得不好,我請她搬離,她說房子是她的她不會走,從此都錯開我們的上下班時間,躲在房間裡避不見面,有時候我們上班時間會有她的同鄉來家中找她,讓我感覺很不好,家裡常有陌生人進出,又聽不懂他們的語言,這幾天又有人來找她,說我們要叫她搬走的話,還要給她一筆錢,我們夫妻也想過把房子賣了搬家,可是她賴著不走我們也沒辦法處理掉房子,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她離開嗎?

 您好:

建議您可以因繼承父親之權利義務而發存證信函終止與該外配間之借用契約關係,並於該函記載限定一定之合理期間(約一個月)請其搬離,如其逾期不搬,則可訴請其遷讓房屋及給付不當得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寄發存證信函終止使用借貸契約後,要求對方搬離住處,並主張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仲 103-08-17 21:05

律師,顏律師你們好

請問一下,所謂的借貸契約是什麼意思啊?

我沒有把房子租她,從沒收一毛錢,只是想說父親走了,還有多的房就讓她住了下來,反正也沒多什麼太大花費,她當初也沒表明將來的去向就順理成章留下來,也沒什麼互動來往,我也沒有打算跟她求償什麼不當得利,只希望既然大家處得不愉快了,好聚好散而已,這個外省人也是什麼都不懂,以為躲在房裡不跟我們碰面我們拿她沒輒,如發函給她的寬限期過了,依然鎖在房裡不走,是要上法院嗎?該怎麼主張我的訴求強制她離開呢?

 您好:

借貸契約就是無償提供他人使用之契約關係,不一定要有書面,父親當時口頭或行動上同意其居住亦屬之。

如無法以存證信函將對方驅離就是要寫起訴狀到法院提出遷讓房屋訴訟並繳納裁判費,待勝訴確定就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小仲 103-08-18 09:05

謝謝律師們的解答,我知道流程了

阿閎 103-08-17 12:33

我阿公他有五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在我阿公死後就大兒子和五兒子請一個代書立一份財產繼承合約可是裡面寫的是所有土地過戶給五兒子,五個人都蓋章了現在每個兒子每個月都要輪流照顧他母親,可是我們家計不是很好所以我們有打電話給五兒子要他看能不能先把我們土地買下來可是我叔叔一直脫時間都不肯處理我想問一下這樣的情形有什們辦法可以拿到財產?麻煩請律師幫我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7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公同共有沒有應有部分之概念,故您需提起遺產訴訟提出分割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8-17 17:16

您好!阿公過世後所有土地應由繼承共有,之後再行分割。因此,代書所立合約有可能是分割協議書,五個人都蓋章有可能表示已放棄土地權利,若是如此,叔叔已合法取得土地權利,何需再跟您買?您若要主張權利,應先將所簽合約內容研究清楚,再擬定策略。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j 103-08-16 15:34
請問:我奶奶過世後 姑姑把奶奶生前名下土地過戶給自己,想請問我爸爸可以爭取繼承嗎?有沒有期限問題呢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6:04

 您的問題過於簡略無法為您分析,因您的姑姑為何可將您祖母的土地過戶,若無全體繼承人為分割協議或其他繼承人均拋棄繼承的話,應該不可能一人即可辦理過戶,以上請您再補充,謝謝

 您好:

如果該動產為奶奶所留遺產,父親亦無拋棄繼承,則應可繼承奶奶之遺產,惟您的資料確實如蘇大律師所述過於簡略,應蒐集完整證據才能為您分析。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婷兒 103-08-14 17:54

我購買一棟房屋花了一個月討論格局及裝潢終於要開工了,當木工做到2樓天花板要拆下輕鋼架時(辦公室常見的那種)拿開幾片板子時,水泥就大面積的掉落往上一看嚴重腐蝕連鋼筋都生鏽...還好師傅跟工人沒被砸傷...恐怖的是大家瞬間聞到一股鹹味...好像我們去海邊聞到的海..鹹鹹的味道很像...木工師傅拿起一片水泥塊近聞告訴我疑似海砂屋..我第二次驚訝怎麼可能?我往地上拿一塊來自己仔細看看跟聞一聞...我還用舌頭舔一舔真的是鹹的...我立即現場停工,也立即通知仲介來了解,我想法很單純只想主張解除契約...請問我應該怎麼做?...(一)此買賣過戶尚未完成...(二)看屋時輕鋼架未拆無法發現... 

 

 您好:

建議您可立即發存證信函仲介及賣方進行海砂屋檢測並由仲介及賣方負擔費用

如確定係海砂屋,則可另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對方應返還全部買賣價金並負契約上之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與賣方及仲介,告知瑕疵存在,請求鑑定,若影響到結構安全,可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若尚未影響結構安全,可請求修補及減少價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購買之房屋有極大之可能為氯離子超標之瑕疵房屋(即俗稱之海砂屋),建議您可向屋主為瑕疵通知後解除契約;關於仲介之部分,您可主張其違反民法第567條之調查義務(蓋將輕鋼架拿起看是否有天花板有鋼筋外露等屋況查檢行為並非不具期待可能性),又若其明知卻未告知,亦屬違反據實告知義務。再者,若屋主及仲介於簽約出賣系爭房地給您時,明知卻未將該等瑕疵告知,亦可直接提起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伯 103-08-14 15:49

最近舅舅房屋辦理過戶,因為房屋所有權遺失,所以印鑑章一直交付給代書辦理,已經兩個多月,想了解會不會有被盜用的風險? 該如何自保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5:59

 交付代書時應該簽訂委任契約訂明授權範圍,

你們之前沒做,現在只能補發一個函給代書表明授權範圍

小莉 103-08-14 11:36

我賣房子,是為了給小孩更大的成長空間,用小屋換大屋,明明是好事一件現在卻扯出好多問題!

事情發生的重大時間點:
7/1 買方有出現的簽約日,口頭約定現況交屋,但我方有表明家裡的裝潢木地板凸起,雖然不影響安全,但若買方介意我們願意修繕合約上明定7/31交屋
7/18 請木工師傅到現場修繕地板,師傅說整修好,"有可能不如現況美觀",建議我們請買方來現場看屋再討論,而且要修也要全屋清空才方便修繕
7/19 搬家。
7/22 代書來電,買方想在再看一次房子,如果沒問題希望能提前交屋
7/24、25 房屋最後整理清潔、清空。(有拍照為證)
7/27 買方代理代書、我到現場看屋,我再度和代理人說明木地板事宜,並表示裝潢木地板凸起雖不影響安全,但如果"心裡仍介意",我們仍可以修繕恢復,但代理人卻說,沒問題,沒關係,並在當下拿走全部鑰匙與門禁磁卡。(買方不用貸款,在27號之前已完成完稅、清償塗銷過戶7/27拿走鑰匙,我方是否完成交屋事實?)
我方主張,當下代理人若覺得還是要修繕木地板,就不應該拿走全部的鑰匙磁卡,導致我方無法進場處理。 

7/30 代書致電,買方覺得木地板沒修繕,不開心,要求我們修繕。但我方請求拿回鑰匙磁卡,讓我們的木工師傅進場修復,買方卻不交回鑰匙。
7/31 代書再致電,買方說我們違約我表明我們仍然願意修繕,買方同意我們進場修繕
8/1 代書陪同,以及買方委託的監工(買方仍沒有出現),進場修繕發現是建商附的磁磚破裂導致裝潢木地板凸起,當下致電買方,買方同意不再施做磁磚,避免日後問題,直接用水泥土鋪平,全乾後(當下買方也同意8/8再進場)再施工重鋪木地板。
8/4 貸款清償後所有價金匯入我方帳戶,但履保戶預留三萬元。 

8/8 我委託的木工師傅與買方委託的監工到場修繕(我與代書當天有要事沒有到現場,買方本人一樣沒出現),修繕後,我委託的師傅拍照回傳,也傳給代書,證明木地板已修復平整,但買方委託監工並沒有全程參與反而先行離開,代書致電詢問,監工才說會回現場看。
8/13 代書致電給我,她說「買方說木地板仍然凸起不整」,強調我們違約「延遲交屋」,要求違約金。

我的主張是,買方、買方的代理人、我方以及後面出現的監工,四方皆有認知差異,我口頭承諾修繕木地板也修了,費用也是我支付,扣在履保戶頭裡的三萬元我也還沒拿回來(若買方要再修繕,我也同意退還這三萬元給買方),再加上買方要求提前交屋我們也給鑰匙了,現在卻說我違約
請問律師,我這樣還是違約??難道房屋買賣上除了保障買方,完全沒有保障賣方嗎? 

謝謝您。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莉 103-08-14 11:58

 謝謝柯律師

但我想知道,我究竟有沒有所謂的違約事實,謝謝您。

 您好:

您若確實已修繕至木質地板達平整狀態

並有拍照存證及證人可供日後為證

即較不用擔心有違約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2:36

民法二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我們主張這一條。

剩下事實上是否構成此條,就要真槍實彈在法院上辯論舉證了。

小莉 103-08-14 12:5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若確實已修繕至木質地板達平整狀態

並有拍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所以若現在我以退還三萬元,讓買方自行修繕的話,這樣我還算違約嗎??

小莉 103-08-14 12:58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民法二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謝謝 無敵勇的律師

動產合約上並未載明我方要修繕裝潢木地板,我只有口頭表述,而提前交屋當日代理人確認無誤拿走了全部的鑰匙,卻在合約載明交屋當日致電,說我違約,若買方主張這個,可以要求解約,要求違約金嗎?

 您好:

您是否違約係涉及契約約定內容是否已確實履行(要有證據證明),

如果未確實履行,即屬違約

惟如對方同意自行修繕而只由該3萬元處理,那當然沒有問題所謂違約賠償問題;

但如果修繕費超過3萬元或有其他損害,就對方就未必會同意如此解決,但其亦須證明您有違約事實。

 

小莉 103-08-14 15:2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是否違約係涉及契約約定內容是否已確實履行(要有證據證明)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契約上並沒有載明「修繕凸起木地板」這件事,只有口頭說明。
契約載明的交屋日是7月31日,我們在7月27日在代書見證下點交、交屋,買方委託代理人拿走鑰匙。→這樣還算延遲交屋嗎?

另外我請師傅已經8月8日進場施工,將凸起的木地板重新鋪設,有拍照為證,也回傳給代書備份。→已確實履行修繕
您所提的違約事實是指?還請您說明,謝謝。

Eve 103-08-13 18:39

請問:

預售屋過戶至我們的名下,銀行貸款也已撥款。首次驗屋時提出屋內牆面非常不均勻,凹凸很明顯,要求改善。第二次驗屋時情況依然未見明顯改善...

但代銷一直逼我們要交屋,說要直接寄交屋通知給我們。驗屋不過,代銷可以強制我們交屋&付尾款嗎?

小意 103-08-13 13:37
OOO段895地號,總評數368坪,由7個人共同持有895地號,無法分割。   A 持有1/4(92坪)。B 持有1/4(92坪)。   C+D 持有1/4(92坪)。E+F+G 持有1/4(92坪)。   A B 為兄弟,僅討論 A + B 持有土地184坪,包含贈與 H+I 坪數。   A 在895地號房屋:37坪/間(XXX路13號),自行再擴建使用1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52坪。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自行再擴建使用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43坪。(口頭答應贈與H,xxx路11號)   I 在895地號房屋:28坪/間(XXX路15號),(口頭答應贈與I,XXX路15號)   因 A 有二間房子在大馬路旁,B 只有一間房子在大馬路旁,故 協議895地號日後分割時,B 可再多分一間房子及其土地。   協議書內容如下:   茲OOO段895地號,A B 共同持有土地,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   詢問以下問題,謝謝!   1.A 因為協議書上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並無寫房屋坪數,故 A 不予承認此條合約,不願意給 B 多分配一間房屋坪數,請問 A 是否有違約觸法? 有何辦法可強制 A 履行協議?   2.當初協議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因為剩下的都是XXX路11~15號房屋前後畸零地,根本無法可蓋一間房屋,所以可否要求比照 A XXX路13號,37坪/間??   3.協議書上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否只能分配房屋?萬一都無重建,是否就拿不到??可否改寫坪數??895地號上面蓋的XXX路11-15號房子,至少已經有50多年了,除非建商願意購買895地號,否則重建遙遙無期   4.贈與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其自行擴建7坪土地使用,故 想購買多擴建7坪土地,請問購買土地每坪金額應如何計算?及買賣金額是否 A 與 B 平分?(因土地尚未分割,仍是共同持有)   5.共同持有895地號:1/4屬於 A 名下財產,1/4屬於 B 名下財產,B 土地贈與時卻已逝世,故 須請 H 及 I 給付遺產稅,請問遺產稅應如何計算? 895地號皆是 A H I 使用,那有權也向 A 給付遺產稅嗎??   6.895地號 A 與 B 得給共同分攤贈與 H 及 I 坪數,過戶贈與是否寫協議書保障雙方??內容該如何訂定??   7.協議書: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意思是指895地號 A + B 共同持有土地184坪,扣除XXX路13號(37坪),剩下土地 B 先多分一間房屋後,A 及 B 再平分剩下的土地??(贈與 H 及 I 坪數先不談,填寫協議書時未贈與)    8.H 向 A B 額外購買七坪土地,是否應先支付遺產稅後給 B 後,再過戶贈與給 H ?? H 自認為土地還需購買7坪金額,故 拒絕支付 B 7坪遺產稅,請問這樣合理嗎??? 目前7坪是 H 擴建使用中,可否有法律強制 H 得付7坪遺產稅??事後購買7坪土地費用再另外計算?? 總不能是 B 幫 H 多付7坪遺產稅吧?? 扣除贈與土地之外,空地也有 B 名下財產,895地號 B 確實都沒在使用,卻要讓 B 家屬繳龐大遺產稅,不是使用者付費嗎??   9.贈與過戶協議書必寫內容:贈與 H 及 I 土地坪數由 A 與 B共同分擔、H 購買 7坪土地金額由 A 與 B共同平分、H 及 I 支付 B 家屬遺產稅金額、贈與過戶金額由 H 及 I 自行負擔。請問還需填上哪些協議內容?避免吃虧…   10.請問可否有正式協商會議? 協議書都是找人在家談的,就因是自家人私下談的,A 才不認帳,不想多給 B 一間房屋,除了調解之外,尚有其他管道嗎??總不能每次調解都無下文,就擱置吧??這樣對 B 很殘忍!   11.若有其他遺漏未談到的部分,再麻煩多多指點,謝謝! B 家屬都是涉世未深的小夥子,怎有辦法鬥過耍心機的長輩,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盡可能詳細解答,謝謝大家!若不介意,也歡迎留下您們的聯絡資訊,若有問題可隨時向您們請教,由衷感激各位的幫忙!謝謝您們~~~~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05

 你們的情況不是很單純,標的也很大,建議委請律師好好處理,

這裡固然會提供免費諮詢,但每個律師花費的時間只有幾分鐘,

不建議把這麼重要的協議用免費諮詢的方式處理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4:10

 您的問題相當多且複雜,本人僅簡單回答

1.土地協議分割是一種債權契約,若對方不履行可訴請法院請求分割

2.贈與契約為諾成契約,亦是債權契約,只要一經承諾即有效力,並可訴訟法院請求履行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怕遭長輩佔便宜,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提出分割分案,由法院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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