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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ax63 104-01-09 07:38

您好

日前於奇摩服務看到一部心儀的BMW Z4 Coupe出售,透過與賣方mail網路議定大約價格後於1/3前往花蓮看車,看車過程非常順利,也以議定價格簽約交易,付了五萬元訂金,並同意於1/9由台北再次前往花蓮完成過戶程序,但1/7號賣方卻以線上通訊軟體告知該車可能無法賣出,理由不詳,個人雖不滿但也只能接受,並希望賣方確定不賣後根據契約內容匯雙倍訂金於指定帳戶,過程中賣方一直不主動聯絡,並嫌違約價金太貴,僅匯6萬元至指定帳戶,不足的4萬元經討論後個人接受他改日再匯,但要求他必須傳送匯款日期金額給我以供依據,但又無下文,經我再三催促才不厭煩的說要分做四期補足金額,我要求於1234月30號前每月一萬元付清,該賣方卻又以2月沒有30號為由拒絕支付當月賠款,請問這樣的情形我該為了給他個教訓而提告嗎?謝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1-09 12:15

您好!

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給付4萬元,但若要告刑事,應不容易成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有異議,再決定是否要進入訴訟程序或撤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17

您好,建議您直接去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法院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亦可直接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綸 104-01-09 02:44
跟當舖借三萬利息已經扣ㄌ 但是環不出錢來 怎麼辦 我用機車名義借三萬  我跟當舖只有寫本票三萬 壓手印還有壓行照 其他都沒有寫 包括書面格式 就是一般要寫ㄉ 都沒有寫 也沒寫當票 這樣如果不還錢可以嗎 如果一定要還錢 不還ㄉ話會被抓去關嗎 是什麼罪 我現在準備把我ㄉ舊機車 當ㄉ那台 因為關係好 老闆超借我很多 因為每次都有還 現在準備過戶給我爸  可以嗎 請指係回答我ㄉ問題好嗎 拜托 或者教我怎麼做 我真ㄉ還不出來 怎樣可以不還 我不懂當舖法規 請告訴我

我已經把本票要回來撕掉ㄌ 行照也拿回來ㄌ 但是他說我是惡意欺騙他 因為我信封裡面裝玩具鈔票 還有一張亂寫ㄉ本票 然後說我要去機車拿東西給她 但是一去不回 把本票撕ㄌ 而且也拿到行照 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我最擔心ㄉ是 她們有錄影錄到我 她們現在有本事去報案嗎 已經兩天ㄌ 我想應該不會出事ㄌ吧 不好意思 我第一次做犯罪ㄉ事情 原諒我 我有精神疾病 蠻嚴重ㄉ 之前新地都很善良有錢都一直捐出去 告訴我下一步怎麼做
我是精神分裂病患 他都敢借我 無非想賺利息 站在一個當舖ㄉ立場不也是有錯嗎 可以提起反駁嗎 可以少還嗎 況且 我是賭博詐賭才輸到沒錢還 我應該去告那位報台子給客人贏ㄉ女店員 他一直利用報表裏面ㄉ數目來報給特定客人贏錢 已經是詐堵 詐欺 我之前有到民族派出所報案 之後他說資料遺失 我就沒追究ㄌ 賭博才可以正名我存在ㄉ意義價值 我非常可憐用這樣ㄉ方式在度日子 吃藥7年只是在拖時間 效果有限
我是典當車子 但是原車使用 今天又把車子過戶給我爸ㄌ 當舖下一步會怎麼對付我 我蠻害怕ㄉ 請告訴我
他 說現在錄影有拍到我 說我這是搶劫 不知道會部會去報警 我是用走ㄉ 走出來ㄉ 速度快一些  現在確定ㄉ事 我不是典當機車 因為他沒有寫當票 只是私人借貸
阿綸 104-01-09 02:40
跟當舖借三萬利息已經扣ㄌ 但是環不出錢來 怎麼辦 我用機車名義借三萬  我跟當舖只有寫本票三萬 壓手印還有壓行照 其他都沒有寫 包括書面格式 就是一般要寫ㄉ 都沒有寫 也沒寫當票 這樣如果不還錢可以嗎 如果一定要還錢 不還ㄉ話會被抓去關嗎 是什麼罪 我現在準備把我ㄉ舊機車 當ㄉ那台 因為關係好 老闆超借我很多 因為每次都有還 現在準備過戶給我爸  可以嗎 請指係回答我ㄉ問題好嗎 拜托 或者教我怎麼做 我真ㄉ還不出來 怎樣可以不還 我不懂當舖法規 請告訴我

我已經把本票要回來撕掉ㄌ 行照也拿回來ㄌ 但是他說我是惡意欺騙他 因為我信封裡面裝玩具鈔票 還有一張亂寫ㄉ本票 然後說我要去機車拿東西給她 但是一去不回 把本票撕ㄌ 而且也拿到行照 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我最擔心ㄉ是 她們有錄影錄到我 她們現在有本事去報案嗎 已經兩天ㄌ 我想應該不會出事ㄌ吧 不好意思 我第一次做犯罪ㄉ事情 原諒我 我有精神疾病 蠻嚴重ㄉ 之前新地都很善良有錢都一直捐出去 告訴我下一步怎麼做
我是精神分裂病患 他都敢借我 無非想賺利息 站在一個當舖ㄉ立場不也是有錯嗎 可以提起反駁嗎 可以少還嗎 況且 我是賭博詐賭才輸到沒錢還 我應該去告那位報台子給客人贏ㄉ女店員 他一直利用報表裏面ㄉ數目來報給特定客人贏錢 已經是詐堵 詐欺 我之前有到民族派出所報案 之後他說資料遺失 我就沒追究ㄌ 賭博才可以正名我存在ㄉ意義價值 我非常可憐用這樣ㄉ方式在度日子 吃藥7年只是在拖時間 效果有限
我是典當車子 但是原車使用 今天又把車子過戶給我爸ㄌ 當舖下一步會怎麼對付我 我蠻害怕ㄉ 請告訴我
他 說現在錄影有拍到我 說我這是搶劫 不知道會部會去報警 我是用走ㄉ 走出來ㄉ 速度快一些
小黑 104-01-09 00:17

房子被偷過戶,又遭拍賣。經由司法途徑我還能拿得回房子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1-09 02:22

您好!

過戶未經您同意,還沒再次移轉登記前可以塗銷登記
但如果已經再轉由善意第三人購買並移轉登記,就難要回來了,只能請求偷過戶的人賠償損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律師對於他人如何能偷過戶,抱持不可思議與不解,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可對偷過戶的人提告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竊盜等罪,並起訴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遭拍賣表示是經過法院的程序賣掉,買的人會被認定是善意,所以拿不回來了。

二、針對偷賣的人處理吧,先找律師討論如何搜證後搜完證跟律師討論夠不夠。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下手。先求勝再求戰。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1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房子未經您同意之下過戶,可對辦理過戶之人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賠償您的損失,可待起訴後,再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去地政事務所調閱您稱房屋被偷過戶土地登記申請資料,並向戶政事務所確認印鑑證明是否被重新申請或對方就是持您之印鑑證明章過戶,不論如何,未經您之同意下所為之過戶行為,顯已構成偽造文書相關犯罪。

 您好:

是否能取回房屋應視您能夠提出的證據能證明到何種事實而定

本件處理有一定之困難度

建議應將全部相關證據(過戶資料及證人等)攜與專業律師協助研究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三井壽 104-01-07 10:49

您好~因為父親去世後,我三姊弟與母親共同繼承父親留下的動產,因父親留有經法院公證之代筆遺囑,將所有持份留給弟弟(我本人),我因為知道有特留份的規定存在,所以一開始就有將各1/8(合計3/8)留給媽媽跟姐姐們去登記,但我媽與我其中一位姐姐有一些口頭協議,所以同意將其持份給我姐登記,但最近因細故兩人翻臉,我媽認為我姐已經不可能做到當初的協議,所以打算趁登記未滿兩年將其應繼承之特留份取回,近日已寄發存證信函給姐姐,希望她自行協助過戶返還,但若對方不配合,請教這樣的情形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可以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等來起訴請求給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一直不願意配合,則只能透過訴訟程序來追回,當然訴訟上講求證據,所以您們也應先蒐集完整之事證,以為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07 13:35

您好!

既然姐姐是協議並經媽媽同意而取得動產持分登記,這就不是繼承權侵害,沒有二年期限的問題。
媽媽若能證明姐姐違反協議約定且違反的效果是應返還登記,媽媽起訴請求返還登記才有勝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本件如沈大律師所述

重點應在於媽媽與姐姐當時之約定內容為何?有何證據可以證明?

建議應與專業律師正式研究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三井壽 104-01-09 16:2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既然姐姐是協議並經媽媽同意而取得

感謝您的回覆~因為當時我是負責遺產分割登記的執行人,我姊和我媽說如果那份給她,她會好好孝順我媽,所以我媽口頭上同意她的持份給我姊,所以我也照我媽的意思把我媽的持份登記在我姊名下,但是最近鬧翻,我媽認為當初被騙了就想要要回來,因為當時都是口頭上說的並沒有立據,我姊也不願意自動返還,所以才想直接用特留份方式打官司,想說這樣是不是比較單純.

黃瓜 104-01-06 19:29

持有機車抵2萬 當作頭期款 下去貸6萬6
當時未滿20歲 因為分期貸款 (未滿20歲須由法定代理人擔任保證人) 當時不想讓父母知道
所以由我A朋友做為機車貸款持有人 而我當時未滿20 做了擔保人
當時是與A朋友口頭協議 貸款繳完 在過戶給我 (當時以為分期沒繳完無法過戶)
所以 車 我騎 我繳 (已繳4期 有3期收據) 行照 A朋友名

我現在年滿20

請問以我的立場 要打民事訴訟 有立足點嗎 有談判的空間嗎

希望各位可以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7 10: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就是將車借名登記於友人名下,可以發函要求辦理過戶,否則可以訴請確認機車所有權,並要求過戶登記

 

 

 

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對法院提起【確認動產所有權】之訴,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104-01-05 17:52

20多年前 父親從一位退伍老兵手上買了一戶房子 
但是房子卻沒有過戶 老兵就回大陸去了 結果在大陸病逝
近期想把房子賣掉 但卻發現沒過戶的問題 現在也不知道該從何下手
請問有甚麼方法嘛? 

Edward 104-01-04 18:52

各位律師辛苦了,還有一個疑問懇請解惑,房子原本是爸媽各自持有 1/2,後來爸爸跟民間放款機構抵押其 1/2 借款後,因為付不出高額利息而被過戶了,現在對方向法院提出變賣分割之訴,媽媽希望能保住房子不要連自己的 1/2 都強制被賣掉,已經提出像對方買回的條件,但金額有限如果對方不願意,一直要求法院變賣分割的話,我們能否向法院主張如果對方那麼急著要錢,可否就直接法拍對方持有的 1/2 就好呢?

如果可以的話,是應該言詞辯論時提出,還是後續開庭時提出,或是需要寫訴狀?我們不太懂我們能作什麼,懇請指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04 21:17

您好!

您雖然可提出對自己有利的分割方式,但這種情況通常還是會變價分割

您可在執行拍賣時,主張優先購買權房子整棟買回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5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採行變價分割之機率高,惟您母親亦可行使優先承購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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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候 104-01-03 12:00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如果土地是甲所有,因兒子娶妻生子而向甲請求某一部分拿去蓋房屋,但並未簽訂任何契約,也未收取任何租金,且其房屋已使用30~40年,而最近2~3年才被查獲而繳交房屋稅,而取得房屋所有權。且其兒子並未履行照顧甲之義務。而現今甲跟乙簽訂買賣契約,但因需要兒子其證件才有辦法順利完成過戶手續,但兒子卻不肯!

是否有甚麼方法可以不用兒子的證件而可以讓買賣關係成立??恢復原狀??

若甲使用遺屬,不讓兒子繼承,那麼未來土地和其房屋,兒子是否有任何權力可以主張??

還是在法規上適用那種法條??

謝謝!!!

一、若是使用土地興建房屋 因分屬不同人所有 地主非不得主張終止使用借貸 並請求拆屋還地 

二、未來可以立定遺囑 但得注意特留分

更進一步諮詢,歡迎來電、信:2388-8302/lju051@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3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可委任律師向兒子發存證信函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並請求限期返還土地,若屆期,兒子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拆屋還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又關於遺產部分,因兒子有無撫養您之事實,可主張民法第1145條規定,委任律師存證信函,主張您兒子對您有虐待之情形,剝奪其繼承權,亦可於繼承開始前,處理財產,無遺產,您兒子亦無法繼承;再關於您兒子不願撫養您之部分,可委任律師對其提起訴訟請求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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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3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可委任律師向兒子發存證信函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並請求限期返還土地,若屆期,兒子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拆屋還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又關於遺產部分,因兒子有無撫養您之事實,可主張民法第1145條規定,委任律師存證信函,主張您兒子對您有虐待之情形,剝奪其繼承權,亦可於繼承開始前,處理財產,無遺產,您兒子亦無法繼承;再關於您兒子不願撫養您之部分,可委任律師對其提起訴訟請求撫養費。

jccs 104-01-02 15:57

本人於2014/06於網路上購入自售一輛中古車N, 2014/12因打算購買新車,故選定新車車款談定折扣後即與某新車經銷商之sales雙方約定中古車N售予其介紹之中古車商H,並直接折抵新車車款,也簽訂由該中古車商H提供之買賣契約(非定型化契約)。

 

新車交車完成,同時中古車T也辦理過戶完成,但數日後該中古車商H竟然告知本人,售其之中古車N里程數經查有被調動過,故要求:1.退回此車 或 2.補其損失__萬元(當初有告知sales與中古車商H,該中古車N之里程數本人無法確認也無法保證,但現在該兩造卻都稱其不知情)。

 

簡言之,本人覺得是對方(不論新車sale或該中古車商H)先給出較多折讓金額吸引簽訂新車,待交車後再找各種理由要求退反部分當初談定的折讓金額之感。更想先請問各位專業律師之建議。謝謝!

 

Ps.本人仍保留2014/06購入該中古車N時之網站之相關備份資料可供佐證該車里程數於本人購入時即已被調動過,本人也是受害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2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若損害金額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可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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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2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jccs 104-01-02 17:49

謝謝以上兩位熱心/專業律師的回覆

 

尚想釐清, 損害賠償的對象或聲請調解之對象, 是本來賣我中古車N的那個人? 還是現在的中古車商H?

謝謝!!

心痛恨意中 103-12-31 21:39

父母離婚,母親離家有快30年所有房,地所有權登記母一方(父親這月過世)。現母說明房,地都寫他名子。強佔以過戶。註以離婚有協議要過與我其哥二位。但遲遲拖延,目前得知(母親口說)15年時效已過,我繼承無效,但還是有辦法,母親有請律師不再多說,可馬上處理留電,最好可今馬上來家處理。

心痛恨意中 103-12-31 22:16

問題之發問是我認知可訴訟的一切,我都有證明文件(最原始的那份)所有費用都是父親一人付給付清,我想幫過世父親要回一個公道。4小孩也是父親帶大。明確了當,不拖直接訴訟!

就您所陳述的問題,我仍不解其意?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1 21:09

您好,建議您直接委任律師為您處理。

小君 103-12-31 21:01

請問房子過戶, 合約解除後,建商將房子賣給別人,我會被國稅局徵收奢侈稅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31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只要非出賣人,即不會課徵奢侈稅,除非您為出賣人,即有可能依契約課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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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子 103-12-31 13:02

律師您好,請問

今年四月我方與對方協議交換土地

對方用36平方公尺土地交換我方土地(道路)1/2的所有權

有簽土地交換協議書

然後對方申請鑑界後,我方收到的卻是26平方公尺

對方在還未過戶的情況下把土地賣給第三方

現在對方與第三方都不理會我方少的那10平方公尺

有上市公所與縣府地籍科想申請調解,卻因沒有第三方資料被退回

第三方目前準備開始動工蓋房子

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您好:您可以起訴請求對方履行契約,或者以對方債務不履行為由,解除土地交換契約,起訴要求恢復原狀,返還土地,而若土地已因過戶無法返還,此時您可以改請求損害賠償,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家家 103-12-31 10:23

因為大伯毆打我先生所以我們提告,那大伯提出和解的內容是和我先生共同持分的建地,他的那份要過給我先生做賠償。我們也同意了,但目前知道建地上的未保存登記房子(磚牆木造,公告現值$4500元有82年歷史但狀況良好)代書並未幫我們一起辦理稅籍過戶導致於建地上的房子有一半還是大伯的。現在有鄰居要買我先生的這塊建地,而我們也請大伯把稅籍過戶給我先生,但他開口要五十萬。請問各位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處理呢?如果他不拆屋還地,我們可以跟他要求租金嗎?需要向法院提告才能要求他給付租金拆屋還地呢?

請先生將和解書傳真給我(04)2211-7000,嗣閱和解書後再行討論亦可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沈恆 (沈律師) 103-12-31 11:10

您好!

若已擁有土地全部持分,可以請求拆屋還地,拆屋後再售地;或者連建物持分一併出售,讓買方繼受後再自行與大伯協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3-12-31 11:24

您好,

就您提供的事實,建議您對大伯提拆屋還地不當得利訴訟,記得要聲請假執行,如果一審判你們勝訴,立刻聲請強制執行拆掉大伯的違建,然後把土地賣出去給賣家,至於未來如何最多就是損害賠償的問題,況且房屋價值也不高。

以上,歡迎來信與我聯絡。

家家 103-12-31 11: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若已擁有土地全部持分,可以請求拆屋還地,拆屋後再售地;或者連建物持 ... (恕刪)

律師請問您~如果他不拆屋還地,那我們可以要求他給付租金嗎?目前房屋並無住人,那租金該如何收取有一定的範圍嗎?需要透過法院幫我們判決他一定要付租金給我們嗎?不然需法院判決拆屋還地嗎?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願意自動履行,則只能向法院來請求,您可以向對方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31 2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拆屋還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1 20:59

您好,既然是親屬關係,建議您在正式提告前,先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您好:

您確實可向對方提出拆屋還地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訴訟

本所有多項辦理此類型案件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嚴甄 103-12-29 15:16

您好,抱歉打擾,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主訴是這樣的:

原本我們就是低收入戶,我小六父親過世之後(我們監護權移至二姑名下),我們兄弟姊妹的四個跟奶奶一起共五個戶頭全部交給二姑管理,由於當時奶奶十分相信二姑為人所以敝人也不便抗議!

那些戶頭自從,交給二姑之後,任何進去戶頭裡面的錢(包含:低收入戶每個月金額,獎學金,學雜費補助,敝人國中開始的打工薪資,我弟弟身障補助,政府津貼,等等諸如此類的)我方從沒有動用過,

由於課業跟工作兩邊跑,我就把證件給奶奶方便辦事情(低收證明,在學證明這類的),至於平常則是由資源回收的錢來度日子,

可是在我弟弟跟奶奶過世之後(低收入戶解除),二姑認為我們無力支付房租就把我們趕了出去,我便生氣的跟他開口要帳戶回來,她不還我,並且跟我說:錢全部都花在妳身上了,

我後來才發現我的證件跟印章還有弟妹的全部都在二姑家裡也不還我,那時我才19歲不能申請帳戶遺失,到了我20歲之後,去郵局辦遺失,帳戶的錢僅剩5000元整,

因而大學差點畢不了業,睡在公園翻垃圾桶的食物吃,我後來打電話給她,詢問相關錢的事情,

她開口:裡面有多少錢我不知道,總之都花在妳家了,

兩個妹妹帳戶的錢也都被領走了,死掉的弟弟也是,奶奶的也是,連父親的房子也早被她過戶

現在長大了,也接觸過社會了,我才想要找管道還有方法討公道,但是我不知道時間會不會太晚。。。謝謝你辛苦了,抱歉麻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8: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以直接提告,倘若已經逾越追訴期間,則至多對方受到不起訴處分而已。

 

朱朱 103-12-28 19:02

我想請問

我前男友他的手機號碼是我的名字

現在他似乎不太願意過戶給別人   一值再拖

如果我們簽一份契約(自己手寫)約定期間內要過戶完成然後雙方簽名

請問這樣會有法律效力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8 19:58

您好,既然是您的名子,您就可全權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12-28 22:28

您好!

既然是您的名字,其實男友並沒有權利辦理過戶給任何人,若想辦理過戶或銷戶,您應親自向電信公司辦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蔡逸儒 103-12-28 17:34

您好 我家裡發生了一些狀況 我想請教一下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

我在婚前婚後 父親各過戶一筆農地給我  婚前婚後也都有贈與我現金

如果未來我與妻子離婚 妻子是否有權與我分配父親過戶給我的土地及現金呢

過戶給我的土地及現金 是否算是繼承與無償贈與

希望能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蔡逸儒先生您好,

按現行民法規定,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圍。故您現在,得先準備好證據,證明現金與土地均為父親贈與給您之財產,避免日後之爭議。

律師

阿如 103-12-28 17:50

律師您好 

所以繼承以及無償贈與是不分婚前婚後嗎?

贍養費的部分 這些土地及現金 是否會列入財力計算呢

很謝謝您回覆我的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8 18: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贈與繼承取得之財產無須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贍養費有一定的法律要件,不一定會構成。

3、倘若符合贍養要件,會將您的所有財產納入考量。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8 20:17

您好,贍養費需要裁判離婚才有辦法主張。

另外,不論婚前婚後,只要是繼承或無償取得之財產,均非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8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為婚後財產,婚前財產及婚後特種財產不列為婚後財產,故若您怕成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您應盡早於發生剩餘財產分配前,規劃降低您之婚後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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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民法第 1030- 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倘若仍有疑問,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律師所述

並請注意您所謂之過戶是以何種原因辦理移轉登記

贈與、借名登記還是買賣?

建議應先調出登記謄本確認

以免誤判情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ene 103-12-26 16:26

大家好

不好意思, 不知道主題該怎麼選.
父母已過戶一間房子金錢給哥哥,因為哥哥要與他女友結婚,
父母怕對方只是為了騙錢,也怕哥哥婚後把房子金錢過給他老婆.
這些辛苦錢是父母賺的,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哥哥婚後贈與給他老婆,
或是哥哥要動房子時,必須得讓父母同意.或是如何婚前辦各自擁有,
但怕婚後哥哥贈與給他老婆,離婚後又拿不回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以上的問題.

非常謝謝給予建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6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由您的雙親、胞兄、大嫂共同簽立協議書,就不得移轉事宜詳細約定。

2、可以辦理信託登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寫三方協議書或將房子設定抵押權給父母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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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律師說得好,加設抵押比單純協議有保障。

二、抵押原因及設定方式要妥為考量,以免嗣後遭以原因關係不存在訴請塗銷抵押登記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momo 103-12-26 16:21

您好:

我父親三年前在車子裡過世,遺留有一輛汽車和龐大債務,我已經完成拋棄繼承程序,當時有債權人將汽車開走,後來收到汽車罰單才得知,此債權人沒有過戶一直使用車輛,最近我收到稅捐處來文說:當初是我從警局將汽車領走,他們認為使用人是我,要我證明已經沒有使用此車輛和目前車輛使用人何時何地將車輛開走,我回答說:我有和開走車子的債權人簽此汽車拋棄權證明書,是該債權人不過戶,我已將完成拋棄繼承,為何將牌照稅全算在我頭上,請問要如何證明我沒有使用此輛汽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6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以拋棄繼承為由提起複查。

2、不過建議還是應該詳細說明是哪位債權人何時取走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何時交付車輛給對方之證據,及交付何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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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ana 103-12-27 00: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當初債權人有請我填寫要辦過戶的拋棄繼承說明書,他將正本取走,我留影本,但是稅捐處承辦人員回覆既然要拋棄繼承就沒有權益將遺產給其他債權人,這樣有侵占其他債權人權力,請問我在還沒有完成拋棄繼承前,將車輛拋棄繼承債權人有法律責任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2-27 10:56

您好!

拋棄繼承的效力回溯自被繼承死亡時,因此您並沒有權利處分任何遺產,應留給後順位繼承人處理,否則是侵害他人財產
但這與國稅局無關,您只要向國稅局證明您不是繼承人,車子也不是您使用,國稅局就不能向您課稅。並且可請國稅局找後順位繼承人或國家(全部順位都拋棄時)課稅。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ene 103-12-25 18:10

大家好

不知道改怎麼選主題. 如選錯. 不好意思. 情況如下.
父母已過戶一間房子金錢給哥哥,因為哥哥要與他女友結婚,父母怕對方只是為了騙錢,也怕哥哥婚後把房子金錢過給他老婆.這些辛苦錢是父母賺的,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哥哥婚後贈與給他老婆,或是哥哥要動房子時,必須得讓父母同意.或是如何婚前辦各自擁有,但怕婚後哥哥贈與給他老婆,離婚後又拿不回來.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以上的問題.

非常謝謝給予建議!!

執行者 104-05-27 15:45

 如果擔心的話,父母可以請哥哥將房子過戶回來給父母,還有錢也歸父母掌管就可以了,但前提是:妳哥哥同意嗎?如果同意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jeff 103-12-24 16:48

律師您好:

      最近這位親戚要求朋友母親過戶到其親戚女兒名下,但其工作又無法確保 拿到銀行貸款(有可能朋友母親又為銀行借款人),朋友母親已經將印鑑證明交予代書;如果尚未過戶,要如何辦理撤銷贈與,感謝您!                                          jeff     敬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於移轉登記之前,表示撤銷贈與之意思即可。

2、可以發函或是直接前往代書那邊表示不再贈與並搜證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21

您好,可寄發存證信函與對方表示撤銷贈與,並副本與代書

 您好:

建議應發存證信函給受贈人表示撤銷贈與

並發存證信函代書表示終止委任辦理過戶登記

較為妥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郭小凱 103-12-24 06:33

房子目前登記在我爸名下,我爸已答應把房子過戶給我,
但是贈與稅有點多,所以我想知道,
如果雙方私下訂立契約,將房子過戶給我,
我爸是否仍然擁有將房子所有權轉移的權力?
甚至是將房子拿去貸款的權利?
是否能夠確保我爸在百年之前房子不會被賣掉?
還是除了辦理過戶外沒其它方式可以確保?

一、所有權既為你父親,他可自由處分或設定抵押向銀行貸款

二、贈與僅為債權而已,且在贈與物之物權移轉[即過戶]前還可以撤銷贈與

三、贈與稅的部分有免稅額的規定,一年220萬元免稅額。如果所有權的全部價值超過220萬元,可以[ 逐年贈與應有部分] 之方式合法避稅。

四、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歡迎您備妥資料,來電預約,楊俊鑫律師會親自與您討論如何保障您的權益。熱線:02-28717475  0928967948所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為不懂法律的您分憂解愁;為沒時間跑法院的您跑腿;為不公不道的事不屈不撓;是楊俊鑫律師秉持的理念。

郭小凱 103-12-26 11:0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恩 我大致了解了

我還想請問一下 

如果請我爸簽切結書,把房子贈於我但是不辦理過戶

內容註明 不能轉移 買賣 或 抵押 等

這樣的切結書 具有法律效力嗎?

光明 103-12-23 17:09

租約早已今年6月屆滿.且不是跟我打的契約.因為房屋已經過戶完成,我也已經法院公示送達租約6月到期不再續約須返還房屋. 請問1.可以請里長跟社區管委會.管區.陪同一起開門進入嗎? 2.若以竊佔罪提訴.需要帶什麼資料 3.直接去當地派出所提訟還是?? 4.如果開門找不到人或位居住在屋內要怎處理?? 謝謝!!

一、租約期滿不續租,在租期屆滿前預先告知不續租是可以的,租約會因此終止。

二、租終約止後,房客繼續占用,只是民事糾葛,與刑事竊占無關,不建議提告刑事

三、若要快點解決,建議以調解方式處理;否則可依法起訴請求返還房屋及給付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四、萬萬不可直接換鎖或斷水斷電,這樣會有刑事強制罪的問題。

五、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3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訴請法院遷讓房屋之後才能進入並且做後續處理,不過此部分仍有爭議,倘若里長及員警願意協助,則可以嘗試看看。

2、倘若員警、里長願意協助,則可以與對方直接簽立和解書,並請對方搬離,倘若對方不在住屋處,則應該保留對方物品,並且全程錄音錄影,之後發函命對方取走,否則保管達6個月之後,就可以視情況處理掉。

3、此部分應該沒有竊佔問題。

 

就有關【返還房屋】的問題,業經幾位大律師已詳述說明,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連繫,本所將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3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房屋、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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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3 22:14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您好:

此種案例類型最保險之方式還是盡速以租約存證信函證據

向對方提出遷讓房屋訴訟較為妥適

以免反被對方提告侵入住宅之罪而反成被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eff 103-12-23 12:13

律師您好:

     我朋友親戚有房子在其母親名下,但貸款尚未還清,最近其親戚要求將房子過戶給親戚女兒,但其女兒為服飾業,無穩定收入;若已過戶給親戚女兒,而銀行房貸借款人卻仍為朋友母親,朋友及其母親應如何保障權利?

感謝律師撥冗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3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何登記於其母親名下?又?何要辦理過戶於女兒名下?

2、要達到什麼保障目的?

請詳述,否則無法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3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子過戶,若無法返還貸款,即拍賣該房子取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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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9585 103-12-23 07:42

船主8月中賣了一艘二手船付款8成,其餘2成年底支付,驗收的時後零件損壞無法啟動,船主說更換零件即可 ,於是約定更換零件後驗收,但第二次驗收時零件未到所以無法驗收。後來船主出差,買方用line通話想退款,取消買賣。於是船主答應如果修不好沒買也沒關係,扣掉過戶費會退回餘款。但船主回國後收到零件更換,即可順利啟動開出海,船舶合夥人覺得明明是好的怎麼可以毀約不買,於是告知對方船是好的,請對方來驗收並支付尾款,船主願意負擔支付尾款前的所有停泊費。但遲遲沒來驗收,收到對方告我們的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3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已經合意終止買賣契約,則我方即有依約退還價金的義務。

2、倘若有其他權益要主張,建議應該備妥契約書及合夥關係書類,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

本件關鍵在於買方是否得舉證雙方已合意解除買賣契約

如可,船主就須負返還價金之義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沈恆 (沈律師) 103-12-23 09:22

您好!

應先確認雙方間買賣契約是否已合意解除?如果買方要求取消買賣,而賣方已無條件同意並承諾退款,則契約已解除,買方可拒絕驗收,賣方則應退還已支付價金。反之,賣方若能證明係附條件解除,則能修好的情況下,賣方可主張契約並未解除。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賣方說修不好不買也沒關係,是不是可當然解讀為合意終止契約訴訟中會有爭議,兩邊都可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論述來說服法官,而如解讀為未中止,瑕疵既已修復,就無瑕疵擔保責任之問題,必須依約付款,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就有關【買賣契約】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3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對方之買賣契約如何約定,解除契約條件為何,是否需要催告履約,或如何請求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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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3 22:22

您好,若可證明雙方已經有無條件終止契約之合意,則賣方應將買賣價金返還與買方。

姿姿 103-12-21 02:21

如題

與朋友各出資50%頂下一家火鍋店來做

目前是過戶至朋友名下

要如何辦理共同持有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1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朋友成立公司,登記雙方之股份、出資額及股東之名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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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12-23 00:25

 請先確認你的狀況,

頂下火鍋店,過戶是過什麼戶?

是火鍋店的房子變你們的?

還是你們因此成立公司,股份全部是登記在你合夥人名下?

建議先搞清楚,才能回答你

姿姿 103-12-24 00: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先確認你的狀況,

頂下火鍋店,

你好,是股份全部是登記合夥人名下

minnie 103-12-15 22:47

您好。

想請教一個關於繼承的問題,因為我的外公在20多年前過世了,而外公總共有七個兒女,家母排行第六。外公在過世時留下了一塊土地,那塊土地現在為止都是給沒有娶妻的二舅耕作,但是因為二舅身體狀況每況愈下,越來越無法長時間的工作,所以二舅近期決定要將土地賣了,可問題是,在20多年前外公在過世時這塊土地並沒有過戶給阿姨舅舅他們幾個兄弟姊妹,阿姨舅舅他們後來去尋問的結果表示說要出示七個兄弟姊妹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還有印章,才有辦法過戶,可是家母在2年前已經去世了,而我們家總共有我爸爸及包含我共4個姊妹就成了媽媽的直接的繼承人,但因小妹仍未成年,所以如下有幾個問題想請各位律師幫忙。

1.媽媽過世了,但阿姨舅舅他們要過戶少媽媽則就無法過戶嗎?

2.呈上,假設這樣就無法過戶,那我們家四個姊妹包含爸爸也都需要提供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還有印章嗎?還是說爸爸提供就好或者我們四個姊妹提供就好?

3.再請教各位律師,阿姨其實有先跟我們幾個姊妹說,因為我們的小妹還未未成年所以得要在另外找一個代理人,前提不可以是我爸爸。阿姨表示因為爸爸也同為媽媽的繼承人所以並不可以當小妹的代理人,但是我有疑問的一點是爸爸明明是小妹的監護人為什麼卻又不可以當小妹的代理人?請問阿姨這個說法正確嗎?

4.呈上,如果爸爸真的不能當小妹的代理人,那小妹的代理人只能找長輩嗎?不能是同輩的成年人嗎?還有代理人這個名稱最主要是為了什麼?

5.再者,假設我們家選擇拋棄繼承,其他繼承者的權益會有什麼受損?

如上,這是目前所遇到的問題,如果真的是我們該有的權益,我們想要極力去爭取,希望各位律師能幫忙讓我們能夠不要只是被動的一方,而應該是主動的一方。

以上     謝謝!

 您好:

1.任一繼承人都可以辦理繼承登記,如果無法全體繼承協議分割遺產

  就須透過分割遺產訴訟裁判分割遺產

2.您家四個姊妹包含爸爸如同意其他繼承人之分割方案或欲拋棄繼承

  才需要提供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還有印章。

3.如果阿姨是要幫未成年繼承人辦理拋棄繼承,就有可能。

4.為了避免利益衝突。

5.遺產中如無債務,其他繼承者的權益應該不會有受損問題。

6.如果要主動爭取母親該份之遺產,可先提出分割遺產方案,

   如協議不成再提出遺產分割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馬偉涵 (malaw) 103-12-16 00:40

您好:

第三點:因民法自1086條第2項規定利益相反且依法不得代理時,應選任特別代理人;而父親與小妹同為遺產繼承人,已屬利益衝突,如父親代理小妹與自己進行遺產分割協議,即構成民法第106條之自己代理、如同時代理多個未成年子女則亦構成雙方代理,皆屬依法為不得代理之情形(最高法院65台上840號判例要旨謂法定代理亦有適用),若非經另選任特別代理人,則該分割遺產將可能衍生無效之爭議。實務上因分割遺產選任特別代理人之情形亦屬常見。阿姨的說法,應屬正確。

第四點:此代理法律上正式名稱為「特別代理人」(民法第1086條第2項);法律上沒有明文限制資格,但通常是由聲請人提供三等親以內就遺產無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之長輩(例如叔伯姑舅姨等親戚),如無長輩,則與遺產無關、智識社會經驗有水準以上之二十歲以上近親(例如表堂兄姊)也符合資格,但法院也可能會選任社福機關為特別代理人。(請參考台北地院102年度家聲字第82號裁定書)。

在您的案例中,同為繼承人的阿姨舅舅,或是您家已成年之兄弟姊妹,均無法擔任小妹之特別代理人,或可考慮自父親方面選任長輩,或已成年、具智識及社會經驗之堂表兄姊擔任特別代理人,如仍無適當人選,亦可請法院另行選任。

第五點:您母親既已逝世兩年,早已逾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自無拋棄繼承之問題。

結論:依法律規定之應繼分繼承土地並共同協議如何出賣(價錢),如遇其他繼承人依多數決跳過您家直接處分土地,而有賣價過低或未分配價款等問題,再做商議即可。除非有特別詭異情形,例如忽然有外公債權人出面請求清償債務(可能是假債權),否則應無大問題。

如仍有問題,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

103-12-15 17:44

你好:  媽媽昨天才說出民國七十幾年時,買了現在所居住的土地,但是卻沒登記過戶,這樣還有辦法補救嗎?

DAVID 103-12-14 23:05

企業社六人合夥 共同開立銀行公司戶頭 印章統一保管
這樣有等同贊成公司任何支出嗎?
最近公司建案完成須辦理過戶給客戶 我要求收本票
結果收到一張 蓋有合夥人加上我公司戶頭印章的本票
我並沒同意讓她們使用我公司戶頭印章 簽立本票
這樣有違法的嫌疑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均需視您與對方之合夥契約約定內容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內容而定

建議應將相關資料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詳擬合夥契約約明,否則日後必會有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dy 103-12-14 12:56
公司是我個人獨資要結束營業,公司目前有一間廠房但營業是屬虧損狀況,此情況下,據會計師表示我雖然是獨資老板但公司要結束營業廠房還是必須以交易的方式賣給本人,請問

1. 廠房是否一定必須以交易方式過戶給我個人,有其他的方法嗎?
2. 以交易方式過戶給我個人或我的親屬 所產生的稅一樣嗎?
3. 若必須交易其中所產生的稅賦有那些,怎麼計算?
4. 課稅的金額是以什麼條件為依據,以實際交易的金額、公告地價還是內政部實價登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為買賣或贈與,若為買賣,需繳納增值稅;若為贈與,需繳納贈與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dy 103-12-14 12:43

公司是我個人獨資要結束營業,公司目前有一間廠房但營業是屬虧損狀況,此情況下,據會計師表示我雖然是獨資老板但公司要結束營業廠房還是必須以交易的方式賣給本人,請問

1. 廠房是否一定必須以交易方式過戶給我個人,有其他的方法嗎?
2. 以交易方式過戶給我個人或我的親屬 所產生的稅一樣嗎?
3. 若必須交易其中所產生的稅賦有那些,怎麼計算?
4. 課稅的金額是以什麼條件為依據,以實際交易的金額、公告地價還是內政部實價登錄?

Tommy 103-12-12 16:58

您好:  

2014年3月底友人表示在國外批貨缺些錢,己和他人借了100萬,差8萬,要我借他,後來又說要匯到他那名友人的戶頭,一起匯到國外;

  後來就?了8萬過去到他那名友人的戶頭,原表示2014年4月要還,結果電話也停用了,人也找不到了,這應該如何處理呢?

 

  還有在2014年2月和他買了部二手車,車價10萬,預付2萬的過戶手續費,至今也沒算清;外加零件變速器有問題,他說會負責,但人都找不到,應該如何處理呢? 

panpan 103-12-11 11:53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父親於90年死亡,我們以母親為代表人繼承父親名下房子,亦簽下分割繼承協議書,但是姐姐於90年申請台新信用卡,96年發生卡債,現接到法院公文說台新以我們姐妹未拋棄繼承為由,要求塗消登記,要開調解庭,請問律師,我們該如何應對?又房屋已在接到公文前售出,也完成買賣程序過戶了,這是否會有影響呢?麻煩律師了,謝謝!!

依您所述,因案情複雜,無法判斷時間先後及細節,且業已涉訟,建議攜帶相關資料,正式諮詢律師為佳。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執行者 104-05-27 15:57

 這種問題我在法院有處理過,你們已經把房子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屬於善意第三人,所以這種求償銀行後來會撤告,因為錢已經花完了,銀行這麼作的目的是因為你們不懂法律的程序,他們想要法律的程序,來達成你們還錢的目的,這招銀行常常在用,我當書記官時常嗎他們,所以不要跟銀行和解,這樣等於你們要承接姊姊的債務,這樣沒有必要,所以你們不必有太多的動作,我建議連調解庭都不要去,他們就會知道你們懂,原則上就會撤告,因為房屋已經移轉第三人,這樣的訴訟只是逼迫你們承接債務而以。

lily 103-12-10 21:26

長輩神智清醒下預立遺囑分配遺產(符合特留分及一物一權),
由弟弟單獨繼承唯一動產, 
弟弟是否可以直接拿遺囑及完稅證明,赴相關機關辦理動產繼承過戶,
還須檢具"遺產分割協議書"?
或須請繼承現金之哥哥配合提供印鑑證明嗎?
否則不滿遺產分配的哥哥不就可以杯葛動產繼承過戶?

若該遺囑符合民法規定之要式條件,且形式上觀之無矛盾,弟弟應可持該遺囑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若哥哥有其他意見,則需透過訴訟回復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0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弟弟所分配遺產侵害哥哥之特留分,哥哥可向弟弟請求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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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wen_ye 103-12-09 23:00

我之前有一棟房子贈與給他人,目前對方已經完稅但尚未完成移轉.我目前要取消贈與.在對方完稅前就已經有寄出存證信函給對方及地政事務所.但對方不願歸還房子土地所有權狀.經地政告知,對方資料完備如再送件地政會受理辦理過戶.請問我是否可要求地政開立取消贈與的證明文件?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地政在這棟房子或地籍有任何異動或任何申請時請通知我,但地政卻表示無法配合.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您好:

地政事務所本來就不會干涉私人間之糾紛

所以您之前寄存證信函給地政事務所並不會有任何效用

如果您的動產被他人違法過戶

民事上要提出返還登記訴訟

勝訴後才能持確定判決強制執行處理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wen_ye您好:

1.按民法第408條: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2.您現在必須請地政機關作行政管制外,撤銷贈與之意思表示,並可能要提起訴訟確認贈與契約無效。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馬偉涵 (malaw) 103-12-10 10:29

一、討論前提乃本案撤銷贈與並非民法第408條第2項「經公證贈與」、「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者,若為此兩種情形之一,則無法撤銷贈與,更不用提其他法律行動。

二、提供函釋一則供參考:財政部78年5月29日台財稅第780139722號函規定;相關網路資料: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43069&ctNode=84&mp=66。

您可嘗試申請撤回申報或退還已繳納之贈與稅(須注意,若此筆稅額係由對方所墊付,應返還予對方)來阻斷地政辦理程序。

三、建議您亦可以向專業地政士諮詢,尋求訴訟以外之管道;但若所有權移轉登記辦理完畢,僅能以撤銷贈與為理由提起塗銷登記及返還房屋之訴。

hamburg 103-12-08 22:35

您好,我丈母娘在多年前已經離婚,後來跟一位老先生同居,後來那位先生將房屋用贈予的方式過戶給我丈母娘,我丈母娘在去年11月時發現罹患大腸癌第四期,所以他們兩位討論後就堅持將房子過戶到我太太的名下,在102年11月27號贈予完成,後來發現此人很惡劣,所以我丈母娘跟我太太還有其他家人都不想在跟他有瓜葛,所以在103年11月中將房子一樣以贈予的方式過戶給他。在前些日子我們想取消贈予,但對方已經送件到地政事務所了,但因為稅金的問題所以房子尚未完成移轉,我們有告知對方及寄存證信函表示我們要取消贈與,並表明對方要在三天內返還土地權狀及當初填寫的同意書及印鑑證明與身分證影本的部份,但對方不予理會,目前對方已去完稅,請問這樣我們還有辦法把房子拿回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23:19

建議您發存證信函撤銷贈與(並副本與地政事務所及承辦代書)。

 您好:

建議您應盡速向代書請求其向地政事務所撤回申請

如來不及撤回,就要到法院向對方訴請移轉登記回太太名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對方撤銷贈與並副本至地政事務所,避免移轉登記完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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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hamburg 103-12-09 09:32
回覆 各位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不好意思,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我們有寄存證信函了,只是地政事務所回覆我們說,之前有把件擋下來是因為對方尚未完稅,現在對方已經完稅,而且他手上資料是完備的,所以只要對方再次送件就會移轉了。只要完成移轉後,我們所主張的民法408條就不適用了。我想請問的是我們在尚未完全移轉前,主張民法408條去取消贈與,為何地政卻說對方只要再送件他們就會受理?還有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拿回房子及權狀的?我們想弄清楚後再委任律師處理。謝謝您的回答

NingYun 103-12-08 22:32

我奶奶名下兩棟房,分別在北高雄跟南高雄。

 

我家是住在南區。

今天是因有仲介開發土地,跑來家問我們後,我們才知道苓雅區的土地房子過戶我叔叔跟姑姑、我們自己住的房子沒有過戶

但主要因房屋土地名是我奶奶,我們在民國90年增建與修繕時有告知奶奶跟爺爺,她們口頭答應可以。

我們修繕至今都住了快40年, 因我爸爸過世才搞這些。加上我有告姑姑傷害罪, 我們岌岌可危、查目前是沒有。

可是我們只有修繕房子的收據跟工人會做證。

除了這個也只有鄰居知道我們家是自己花錢蓋的, 我手上證據只有收據跟工人而已,這樣有勝算嗎?

 

因是今天發生的、我寫書狀也亂寫,只提要假處分不得做買賣而已…但我是要保住房子不讓‘撩尾仔’ 做惡搶走…

 

請教律師救我們家,我們該怎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8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處理關訴訟事宜,包括撰寫書狀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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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falls 103-12-08 14:44

我10月買了一輛二手車,從原先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到後來的先付款後交車。因為我們都是外籍生,所以要等10月14號拿到居留證之後才能過戶。等到要約過戶的時候,對方就會一直放我飛機,雖然有對方的臉書手機等,但大部分時間是聯絡不上人,如果幸運的話手機通了,對方就會說他當天沒空去過戶,不然回去查了時間表再讓我知道。可是都不了了之,沒回應,好多次都這樣,真的很困擾。過戶的事情就這樣拖到現在,已經兩個月了。不知道法律上有沒有法令是可以牽制對方跟我過戶還是要去報案備案?(跟對方的談話內容都有記錄下來)一直沒過戶會擔心車子是不是有問題還是車根本不是對方的。請各位給我一點建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8 22: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求法院准予過戶

2、倘若對方持續拒絕,可認為一開始就是詐欺,則可以提告

小彤 103-12-06 01:00
朋友要向我借ㄧ筆錢 並表示願意提供土地讓我設定抵押 且另外在寫ㄧ份借據表示如2年後未歸還我錢便無條件把設定抵押的那塊土地過戶給我。借據上會有雙方的簽名蓋章並附加雙方見證人 請問這樣的借據是否有法律效力? 萬一2年後他無法還我那筆錢 我是否可憑此借據要求把土地登記給我? 如寫了借據 我可中途反悔要他還錢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24

您好:

1.此份借據之約定構成流抵契約,約定有效,但未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2.但日後對方未還款而您要過戶時,依法還是要辦理清算,不然若土地價值高於借款債權仍會構

   成不當得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並指名何明諺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抵押權物權,須經登記才有效力。若對方未履行,僅可請求其履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借據及交付款項之證據,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借據可作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同何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既然已經約定清償期為二年

則除非對方同意,否則您不能要求期前清償

 

小穎 103-12-04 16:15

最近購屋 買下屋齡19年的電梯公寓 其中包含一個機械式車位

因看屋過程都以機車前往 所以並未實際查看車位狀況

等到昨天驗屋時開車前往 請業務員帶我至該停車停放

發現根本無法停放 後來請機械保養人員來實際測量

其車位高度1.4公尺 寬度1.9公尺 一般房車根本無法停放

也完全不符合法規 但賣方卻以自己小車來說他是可以停放

合約上也並未提到該車位址能停放小車 只寫說含一個機械車位

業務員也不清楚車位實際狀況 但業務員說已經辦理過戶

所有產權都已在我名下 但我在驗屋時發現這狀況是否可以提出賠償

或是要求契約無效 因為車位根本無法使用

可主張瑕疵擔保責任,如車位有獨立產權,可主張解除車位買賣契約,請求返還價金,如果沒有獨立產權,可主張減少價金,再者,如仲介未告知車位狀況有過失的話,仲介賠償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除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建議寄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主張權益,並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建議正式諮詢律師,起訴主張債務不履行或物之瑕疵擔保等責任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4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向賣方為瑕疵通知後主張減少價金。另外,亦可向仲介主張權利。 

 您好:

建議您應於發現瑕疵後六個月內向賣方發存證信函律師函主張減少價金

亦可向仲介請求未盡說明義務之損害賠償

如對方均置之不理,再向其提出民事訴訟請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