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angela 104-06-24 09:23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小叔往生,他離婚,有一對子女撫養權在女方,我們這裡要辦理除戶前應該注意什麼,有哪些可以先辦的嗎(目前只知道機車過戶),感謝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6-24 10:02

建議你打電話到戶政機關詢問會比較正確

洪小姐 104-06-23 18:18

最近與公公離婚20幾年的婆婆剛去世,她未再婚,去世前曾跟老公的哥哥說唯一的一間房子不留給我老公(哥哥自已的說法)。去世後,我老公會同國稅局和銀行開婆婆的保險箱,她所有重要的東西都在裡面(房契、保險、儲蓄、基金、黃金...未有遺囑),事後我老公申請三份印鑑證明,印鑑證明和印章都交給哥哥辦理遺產繼承,我老公不知沒他的名字,請仲介來看房子查出房子所有人為哥哥和姐姐,沒我老公名字,問哥哥,哥哥說婆婆有請代書律師遺囑(遺囑內容為房子不給我老公,遺囑在哥哥手上尚未拿給大家看),所以辦理過戶只能找婆婆設定代書(說婆婆遺囑生前交由代書保管),且不能寫我老公的名字才能過戶遺囑真假尚不知,有的話,我爬過文,法定繼承人也有應留分的1/2特留分,這樣表示除非我老公簽了放棄繼承的文件,才沒他的名字,他未簽過任何文件有被盜簽的可能嗎,哥哥說房子賣了,現金由哥、姐、我老公三人平分,沒他的名字有保障嗎?哥若反悔是不是我老公一毛錢也要不回來呢?

根據曹律師的建議,協議書自己繕寫,由三位法定繼承人簽名,這樣法律上站的住腳嗎?內容如房子賣出後的金額由三人平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拋棄繼承或是進行遺產分割協議,確實必須經過您的配偶簽名,倘若未曾簽名則確實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2、遺囑的部分,確實會有違反特留分的問題,因此地政事務所也不會准予登記的,當初的印鑑證明是否是您的配偶的?可能直接被辦理了過戶,建議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異動索引,倘若查證屬實可以依法提告

3、倘若目前可以從新議定遺產分割協議,可以透過簽立協議書的方式處理,否則也可以直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24 01:58

您好!

本件仍要看遺囑的內容才能正確論斷,如果遺囑有效且已就全部遺產指定分配方式,而您先生依遺囑雖未分配到房產,但若依遺囑分得的其他遺產已超過應得特留分,則遺囑本身並不會侵害您先生的特留分。且如果遺囑確實未將房產分配給您先生,其他繼承人憑遺囑即可辦理房產過戶,不一定是以非法方式過戶。建議您去地政機關調閱過戶文件,依正確資訊找律師諮詢才能解決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洪小姐 104-06-24 12: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以上律師的建言,我說明詳細一點,所有財產房子以外都轉為現金約140萬,放在哥哥的帳戶裡,(哥說因房貸約有100多萬尚未繳完,放帳戶裡為每月扣房貸1萬多元),國稅局清查後所有財產未超過1200萬(說未達1200萬不用繳遺產稅),那房子現值約1000萬上下,所以就特留分來說,房子我老公應該是有權利 ,就曹律師說的第二點比較有可能,哥哥拿我老公的印鑑證明直接把他的過戶給哥姐,如何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異動索引呢(若不是我老公去申請,我可以代辦嗎)(遺囑說在哥手上,他也尚未拿出來給我老公看),哥說婆婆指定代書幫她找律師遺囑(生前遺囑代書那裡),才會過戶一定要找那位代書辦,其他代書無法代辦,且不能寫我老公的名字才辦的過(有這種事嗎?)(總財產大都在房子上面),如果請法定繼承人其中一人代辦繼承,他有辦法把名字全過到自已名字嗎(我老公把印鑑證明交給哥姐去辦,結果沒我老公的名字)。

就曹律師所言:遺囑的部分,確實會有違反特留分的問題,因此地政事務所也不會准予登記的--那他哥是如何辦到的呢? ???如果我老公想維持兄弟姐妹的和諧而被哥搞、放棄他的權利,那麼我能幫我兒子爭取嗎(我兒子有繼承權嗎)

另外簽立協議書需要律師見證嗎,還是哥姐我老公談好三人簽名就算數呢?房子目前沒我老公的名字要如何要求、與協議才能保有我老公的權利呢?

 

104-06-22 21:52

父親有一市場店面出租同一人至今23年,102年時與家人討論決定收回自己做生意。於是告知房客於104年5月止收回自用,雙方同意簽約蓋章(無公證)。後來103年因一些變故,父親想將房屋出售給房客房客有意願購買但暫無存款,須等104年過年後方有可貸款物件。父親苦等至4月房客才表示金額過高無法購買。父親表示我們另尋買主並承諾找願意同條件租金繼續承租的買主,但租約將到期要一個月一個月簽約,房客表示不用擔心麻煩簽約,他會配合我們。結果我們交給仲介賣屋引起房客的不悅覺得被騷擾沒面子要我們賠償。後來我們自行找到買主皆願意配合繼續同租金承租(現況交屋),雙方簽訂買賣合約收附訂金後,帶去與房客認識並表明換約(已到期未收租金),房客不認同新屋主向我方表明要降租金且不願與買方對談並與買方起衝突。買方表明願意處理並買賣手續照常進行。現已過戶完成尚未交屋房客仍不願與新屋主簽約並表示來談會出事情不然就去法院談,新屋主也覺得不想繼續承租給這房客,想等房客搬遷後才願意辦理交屋(付尾款)。現在我方該如何處理?? 新屋主已過戶但尚未完成交屋手續時,有權利與房客簽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買賣契約向買方請求交付買賣價金,至於是否續租及租金問題,您已非房屋所有權人,似與您無關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2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買賣契約向買方請求交付買賣價金,至於是否續租及租金問題,您已非房屋所有權人,似與您無關之。

雅雅 104-06-22 12:16

您好

因為有資金的需求,所以家人在這几年有陸續以帳戶匯款給我,總金額達700萬,

但是因為實在是無法拿出這筆現款還他,所以想以名下的房子轉給他,這樣會有贈與的問題嗎?

要備那些文件才可以在房子過戶時證明這是清償債務而不是贈與,不想又莫名被課稅。

另外,這樣會有出售房屋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9 2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房屋用作清償,還是會有所得稅跟地價稅的問題。

2、建議應該找代書諮詢,判斷如何節稅為佳。

John 104-06-21 23:29

父親是位老農夫有一小塊農田(約2~3分地),在種植水稻。全家人唯一的房子,也是父親的名字。問題1:如果以後要給兒子繼承時,要怎樣避稅? 問題2:如果現在先過戶一半的農地到兒子名下,過戶後父親一樣會繼續耕作,這樣的方式需要繳什麼稅目及費用

范范 104-06-21 00:16

家中目前居住房屋土地為家族多人共有,然在民國66年,因有一親戚相求,家祖父將持分土地的一半賣給該名親戚,讓其在我們住家旁蓋房居住(有手寫一張土地買賣同意書,上載明買賣金額、坪數與雙方簽名蓋章),但家祖父有口頭向親戚表示因土地為多人共有,沒辦法分割過戶給他,僅能讓他蓋房居住,日後沒辦法買賣或讓其抵押貸款,親戚也答應。然而到了近期,該名親戚的子孫卻拿土地買賣同意書要求家父土地分割過戶給他,因買賣當事人均已過世無對證,而對方是親戚也是鄰居,上法院是不得已的最後一個選項,但家父想大概了解如果真的上了法院,我們是否可主張:

1.該非正式的手寫買賣契約書,是否有效?

2.是否已超過15年追溯期,對方已無權請求?

感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1 1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只要有簽名蓋章,且不違反法律,就可以拘束雙方。

2、是否超過時效或是其他權利主張,必須依據該契約書內容而定,蓋契約倘若有期限、條件等,均可能影響時效,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手寫的也是契約,這個觀念要先釐清

二、司法實務上,多數還是會秉持契約嚴守的原則。

三、時效答辯的部分可以考慮,這個部分時效攻防戰的部分是有機會的。

四、時效利益的部分要特別注意,要解時效的方法也是有的,要先將一般解時效的方法一個一個的研究,並且要預防。例如,實務上,如果是承認債務的話會被認為是拋棄時效利益,對方如果希望取得你父親拋棄時效利益的效果,就會打電話或是傳簡訊來套你爸的話。這個部分你就是在這邊問但你爸不了解的話還是可能會被突破。

五、比較好的方法是帶你爸來跟律師討論了解,只有他自己本人徹底了解的狀況下才可能有效的預防對方出招破你們時效的招式。

六、如果是分割共有物的話就沒有時效的問題了。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志 104-06-19 04:15

請問家中長輩將我名下土地設定抵押權向私人借貸,對方擁有我的土地所有權狀,印鑑證明及身分證影本,這樣對方可利用這些文件私自辦理過戶嗎?
如果可以,那該如何提出過戶非本人同意,過戶無效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6-19 08:30

您好!

應先確認您是否確實擁有土地所有權?如果所有權確實歸您,應該盡速將所有權狀、印鑑證明等要回來,並追究被設定抵押權責任,這樣才能維護您所有權的完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刑事部分有偽造文書的刑責,民事部分可起訴確認抵押權不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設定抵押權,則應提起塗銷抵押權登記之訴,並主張係屬偽造,但應注意有無代理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9 20:04

您好,若您為所有權人(非借名登記),未經您同意設定抵押權,會有偽造文書之問題。

文宏 104-06-18 19:19

律師你好

當初我朋友要工作,我幫他擔保機車分期,結果他只繳兩三期就沒在繳。

機車過戶賣了。現在分期公司ㄧ直打給我。

我想請問我會有什麼問題?該怎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6-19 08:57

您好!

您是分期貸款的保證人債務人不繳錢,貸款公司當然是找保證人追討,您有代為還款的義務,您的權利是還款之後再轉向跑路的朋友追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思思 104-06-16 12:09
我是單親養兩個小孩,信用卡使用循環信用已十多年近二十年,100年4月出車禍後失去工作又找不到新工作更是舉債度日,不得已102年4月出售有貸款房子但仍是入不敷出,102年9月無力再繳信用卡款變成卡債銀行除了查封我的銀行存款兩萬多元還告我脫產,要求新屋主返還房子給原所有權人。新屋主是我認識的人,但是房子的買賣一切合法,價格比照市價,也有金流證明,並且經過代書完成過戶貸款。請問現在我要如何自救並且保障新屋主的權益?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及善意的第三者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6-16 12:57

您好:

1.如果整體卡債欠額尚未超過1200萬的話,可以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並將出售房屋所得款項列

   入更生金額之計算內。

2.若債務超過1200萬,就出售房屋部分必須證明與市價無顯不相當,只是單純的買賣,無脫產

   意。

3.建議速向居住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協助。

以上 謝謝

汪汪 104-06-14 13:40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是一個懷孕媽媽,實在是走投無路才來這里求助的,請大家幫幫我,事情如下:

    我跟我老公剛結婚兩個月,因為有寶寶才結婚的,寶寶現在五六個月了,我老公今年三十歲,我一直住外面的,跟我認識我老公就搬來跟我一起住了,我們在一起兩年,我老公媽媽在我老公高中的時候就過世了,他爸爸快六十歲了,從我老公媽媽過世後他爸爸帶回家的女朋友至少五個了,現在這個結婚四五年了,生了一個兩歲的兒子,我老公媽媽過世的時候就把他們家的財產分了三份,我老公一套公寓,他弟跟我老公同等價值的股票,他爸1000萬左右的房子(現在價值1500萬,也就是跟他現在老婆住的地方),我老公當初未成年,所以我老公的房子跟他弟的股票由他爸保管,我老公的房子從我老公高中開始,他爸就把房子租出去,每個月12000的房租他爸在收,房屋權狀也在他爸那里。他弟前兩年結婚了,所以他爸把他弟的那份給他弟了,他弟用來買房子了,他爸也出了一百萬左右請客只婚禮

因為有寶寶了所以我跟我老公也登記了,只是登記而已,沒有請客,沒有婚禮,他家人也沒有任何一點表示,這些我都認了,因為我離過婚有一個妹妹,所以也沒特別要求,但是現在因為肚子里寶寶已經五六個月了,且 我老公前陣子查出肝有問題,快肝硬化了,我很害的,我希望我老公不要那麼累,且回到我身邊我可以照顧他的身體,國為他在外地工作,我們長期分開兩地,所以要求我老公把他媽媽給的房子拿回來住,至少我們可以省每個月房租的錢,沒結婚以前他跟他爸要過房子,說他成年了,房子自己保管,但他爸不給,前陣子因為我老公查出身體不好,他爸同意了,說去叫房客搬走,結果過了十幾天,他爸就找各種理由不給房子,這已經證明是我老公的後媽在從中阻止搶財產,還叫他爸(因為他爸從來不會打字,但是協議是我都給爸用手機傳給我老公的)甚至還逼我老公簽下如下協議:

XX我老公的名字(以下簡稱本人)立此契約
如果本人於本人之兒女達法定成年年齡之前,因不自然死亡(例如意外死亡、或被謀殺),本人之財產、房產將交由唯一法定繼承人 XX他爸的名字(以下簡稱法繼人) 先生管理,待本人之兒女達法定成年年齡之後歸還法繼人之管理權,但在此期間法繼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將房產以及財產贈與或給予任何人。

        立約人: 

        立約人簽名:
        公證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從這個協議上看,是他爸怕我搶他的財產把我老公殺害,所以他是防我,但是如果真的是防我,這個協議只要改一下,寫清楚我故意殺害我老公,我老公的財產可以給他爸保管,所以我是可以簽的,但是因為太氣了,他爸快六十了,還有能力娶年輕 的老婆,也有能力再生一個兩歲的兒子,那麼他沒理由拿我老公的錢來養他的家,況且我老公身體不好,我肚子里的寶寶也快生了,我們還在租房子住,他為了他年輕 的老婆這樣對我們,連我老公媽媽 的份都想霸占(他媽媽31歲發現肝硬化,為了他爸現在跟他再娶的老婆住的那個房子,老公媽媽都已經身體很不好了還去工廠上大夜班,他爸居然沒阻止導致老公媽媽38歲就肝癌過世了),如果他老婆以后對他爸不好,還 是我們要養他爸,可是到那個時候已經來不及了,真的覺得很氣

我想請問的律師

一、我老公想確認房子是不是他的名字(怕他爸趁我老公未成年已經把房子過戶給他自己了),有何種方式可以有經過他爸查到?

二、如果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他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權狀遺失嗎?

三、那個協議如果我老公簽了,房子拿回來了,我老公如果房子賣了,如果有一天我老公怎樣了,他家人拿 這個對我有什?有利的?

                          謝謝各位的幫忙,很急,也很感謝,求大家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4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一、我老公想確認房子是不是他的名字(怕他爸趁我老公未成年已經把房子過戶給他自己了),有何種方式可以有經過他爸查到?

   您老公可持身分證至地政事務所聲請建物第一類謄本,確定是否為所有權人。

二、如果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他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權狀遺失嗎?

    若知道權狀於父親那邊,不得申報遺失,避免構成刑事犯罪,必須向父親請求返還之。

三、那個協議如果我老公簽了,房子拿回來了,我老公如果房子賣了,如果有一天我老公怎樣了,他家人拿 這個對我有什?有利的?

   若目前所有權人為您老公,建議不要簽協議書,避免日後不意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會有借名登記之問題,若已移轉登記而非在您老公名下,除非再另行協議,否則要取回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oko 104-06-12 00:27

想請求協助,本身是電信業員工,日前表弟收到警局寄來的通知書,業由為偽造文書案,經過詳細尋問為:


1.有一對男女朋友至門市找我申辦號碼要從亞太電信攜帶號碼到遠傳,且有帶亞太電信帳單滿1000元以上可享有申辦免預繳資格,申辦成功一隻手機


2.另外要求申辦平板電腦,因為想享有免預繳資格,所以我答應幫客人用可申辦免預繳的人來辦再過戶給客人

 

3.申辦過程皆按照正常合法的過程申請,也有雙證件,但事隔兩年已經調不到錄影帶


困難:兩年過後的現在,客人卻到警局去報案說門號不是他辦的,有被盜辦,若他辯稱不是她簽名的怎麼辦,又說雙證件曾移失過

 

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協助幫忙

 

我的Line是yoko811262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12 09:07

想辦法強調當初都是按照門市所規定的流程查驗,自己已盡到查證之能事,更何況偽簽名、偽填資料的是該申辦之人而不是門市人員。又若門市有監視器也可調閱當日畫面供佐證。

一、這個部分,請先搜集現有資料,越多越好。

二、找律師討論,並請律師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三、準備得越充分越好,在案件一開始的時候就了解比案子走一半才了解還要好。

四、我會希望我的當事人了解多一點,減少因為不了解亂講話被誤會的機會。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Yoko 104-06-12 16:5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這個部分,請先搜集現有資料,越多越好。

二、找律師討論,並請律師查一些判決 ... (恕刪)

請問這是兩年前申辦的,已經調不到錄影帶,但申辦資料需本人才能申請,所以我至警局時,如時以告,並請警方去調閱資料,這樣可行嗎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2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接受警詢時,沒有把握的問題,沒有把握的答案,都盡量不要明確地回答,若有疑慮,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討論回答的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2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接受警詢時,沒有把握的問題,沒有把握的答案,都盡量不要明確地回答,若有疑慮,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討論回答的方向與策略。

cookie 104-06-11 11:07

律師好:  

文長,請見諒~

5月中購入二手屋,因前屋主一再拖延交屋日期,所以搞的不是很愉快。

原屋主本來口頭允諾原有的舊鋼琴要留給我,因此交屋時沒有搬走。

目前房子交屋且已過戶

現在前屋主因心生不滿,趁房屋還在整修時,私自進入住宅搬走鋼琴,事前

未通知我要搬走鋼琴,現場也只有施工的工人目睹這情況。因當初只有口頭

允諾鋼琴要留給我,這方面我就不追究。

但請問針對前屋主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私自進入住宅搬走鋼琴,這行為

是否符合侵入住宅罪,且交屋時前屋主還有鑰匙尚未全部交出,我是否可以合理

懷疑前屋主再我尚未換新鎖以前,都有私自進入住宅的可能?

 請問要怎麼處理才能嚇阻前屋主這種行為?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1 11:16

您好:

1.對方既已過戶交屋,卻在未經您同意的情形下擅自進入該房屋搬走該鋼琴,對方的行為應已成立侵入住居罪。

2.對方保留原有鑰匙您當然可以懷疑,但不能僅因懷疑而在無其他人證或物證的情況下,就對對方提告

3.因本件有施工工人現場目擊可作為證人,故證據應已足夠,不會有誣告問題。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確實構成侵入住宅罪,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已構成侵入住居罪,若有取走您財物之行為,亦可能有竊盜罪之虞,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行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52

若系爭房屋業已交屋,則前屋主未經同意無故侵入,會有侵入住居之問題。

啦啦 104-06-06 21:15
我簽了ㄧ份讓渡書 讓渡書內容是說房子現在是跟弟弟ㄧ人ㄧ半的房權 當初簽讓渡書本來是我要用法院公訂價跟他買下 結果過沒幾天他說他要用過戶說4年後再叫我跟他買下 我不同意、不答應 我想問的是讓渡書簽完要法院去公證嗎? 如果沒法院公證那這張讓渡書合約成立嗎? 如果讓渡書不見了但是對方有拍照存證這樣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讓渡書只要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並非以經公證為必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1:44

契約之成立除非有法律特別規定,不然不用拘泥於一定之形式。

一、契約要看你簽的目的是什麼,對方簽的目的是什麼。

二、然後看你簽的內容是不是能達到你的目的。

三、第三個要看對方是不是可以信任的人。

四、第四個是如果對方可以信任,但是如果契約還沒有履行對方就死了他的小孩會不會認這個契約

五、如果是把所有權換成契約一紙,這個除非是有非常不得已的原因,不然律師是不建議。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踢踢 104-06-04 22:10

你好,我想要請教一下.我弟替朋友做擔保機車,但對方繳到第五期繳不出來,然後一堆罰單,所以車子現在牽回來,也有報警處理。但後面的7期都是我們繳,罰單也是我們處理,現在已經過戶到我弟名下,然後對方說要討之前他們繳五期的錢。本來是我要去申請調解,但對方不告訴我他們的住所,只有聯絡電話,但都不接電話。反過來對方去申請調解委員會,因為他們知道我家。這樣可以嗎?

還有車子有擦傷,去估價是6600元,如果去調解委員會,我可以提出賠償和後面的損失嗎? 如果對方擺爛,我可以提出告訴嗎?因為第一次遇到這個問題,想多尋求資訊

Gillian 104-06-04 15:45

請問~

我家有一房子登記在4人名下所有,其中有一人要放棄繼承也願意簽屬讓渡,我們可以如何處理財產變動呢??

是以房產賣出買入的方式過戶,還是要簽財產讓渡,或有其他處理方式?

以上感謝回復~~~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6:46

您好!

要先確認是否已經分割遺產?如果四人是登記為公同共有,應該尚未完成遺產分割,只要四人簽署分割協議書,寫清楚分割方式即可達目的。如果四人登記分別共有,之前應已經完成遺產分割,此時可以買賣或贈與之方式辦理移轉登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共有人要移轉其應有部分,不牽涉放棄繼承的問題,就是單純的移轉其應有部分的所有權,可以買賣或是贈與方式,如有規避稅金的需求,可做逐年贈與,在每年220萬的免稅額範圍內贈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Gillian 104-06-04 15:31

請問~

我家有一房子登記在4人名下所有,其中有一人要放棄繼承也願意簽屬讓渡,我們可以如何處理財產變動呢??

是以房產賣出買入的方式過戶,還是要簽財產讓渡,或有其他處理方式?

以上感謝回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16: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房屋繼承而來?

2、繼承事件發生多久了?

3、倘若是繼承而來,未逾越拋棄繼承,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倘若已經逾越,則必須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處理,可以由律師協助撰擬遺產分割協議。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方方 104-06-03 23:53

律師您好
事情有點複雜,但我們很需要協助所以上來諮詢
先感謝您的幫忙
我父親在二十年前因向人借款簽了數張本票(詳細數字不清楚,先假設十張),後來雖將錢還清但對方告知本票遺失,所以母親請對方寫了一張已還清欠款但本票遺失未歸還的字據 就這樣過了十幾年,大約四年前,家裡收到支付命令(其中五張本票),但父母不懂嚴重性並沒有立即提出異議,所以支付命令有效,當時被判連本帶利還了四百多萬
又過了一年,家裡居然又接到支付命令(另外五張本票),並且提告人是當時債權人的妹妹,父母立即提出異議並提出當初簽立本票未歸還的字據,但對方說那是哥哥簽的與她無關,因本票是父親筆跡無誤故又被判要執行支付命令
這次父親覺得不甘心,便將名下所有財產以買賣名義寄放在一位代書朋友及其妻子名下,有簽立兩年後會原價買回的信託字據 現在兩年期滿,父親有意要將房產買回,但對方卻告知若父親買回不論過戶給我母親(案發當時已離婚),或是過給小孩都會被追究並且查封房產,要我父親繼續將房產放在他名下
我們想請問的是,當初是以買賣的形式將房產過戶給那位代書,現在以我或是已離婚母親的名義買回都一定會被追究惡意脫產嗎?父親身體不好,很擔心以後祖傳房產會這樣被他人侵佔,對方又是我們認識唯一的律師,實在是沒有人可以詢問了
如果律師們願意回答幫忙真的會非常感謝的,如果有哪裡說不清楚的再請各位告知,非常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5:23

您好!

如果在幾年內由父親轉讓第三人,再由第三人轉讓兒子,確實有可能被認定為詐害債權行為,除非債權人完全不知道已轉讓給兒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智 104-06-01 23:10

律師們您好:

九年前我簽下一份土地讓渡書,並設定債權500萬元,但並未辦理過戶,我現在是否還能以該土地再進行一次土地讓渡?如果可以,對第一債權人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6-02 00:20

您好!

如果債權設定抵押權500萬元,土地移轉登記抵押權並無影響,若不還款,債權人仍可對土地實行抵押權來償債。至於是否有其他法律責任,則要看雙方契約內容而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先視您們讓渡書內容而定,且尚時為何沒有移轉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不會有問題

因為現在仍是你的名字

至多就是你第一份契約不能履約而已

除非他有損害

否則也告不了你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家家 104-05-28 16:39

哥哥持我的印章去辦機車過戶,那是往生媽媽名下的,我提出偽造文書在檢察庭檢察官說要我們先私下和解也跟我說如和解不成我可以再提出。所以就照檢察官說的先和解檢察官叫我簽名我也照簽,現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而第三條竟然說我達成和解並當庭撤回告訴。但我並沒有要撤告是檢察官要我先跟哥哥私下和解和解不成我可以再提告,從上次開庭到現在也過了一個多月我哥也沒來跟我談和解的事。現在我該怎麼辦?

親愛的當事人您好:

偽造文書罪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撤回告訴後,還是可以再提告。但保險起見,若您認為不起訴處分書寫的內容不是事實,那請您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7天內,趕快提出再議狀。

若您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17: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官已經下不起訴處分書了,惟一個救濟方式就是再議。

2、應於7日內提起。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8:55

您好:

如果您當初開庭時並無當庭撤回告訴之意思的話,建議您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翌日起7日內儘速具狀聲請再議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8 19:25

可以聲請再議,並表達您並未有撤回告訴之意思及撤回告訴之行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麟 104-05-27 01:02

律師您好:我今年二月剛買一間中古屋,因為第一次買房子太匆忙了,甚麼功課都沒做導致最近這幾天房子開始出現漏水的現象,而當初購買時我因為是第一次買甚麼也沒問清楚只看喜歡價錢我還負擔得起,就付押金了,一直到過戶這段時間完全沒有像最近的大雨所以看不出有漏水,直到尾款貸下來付清了,住到現在四個多月快五個月了,這幾天下大雨隔壁頂樓積水,完全沒有消退,而隔壁鄰居也不再家(住的人不是屋主而是屋主的親戚,對方有對方有酗酒習慣,難以溝通)現在的房子開始漏水,請問我該怎樣處理這樣的問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7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請水電師傅或是工程公司判斷漏水的原因。

2、然後再發函通知應該負責的人(如前屋主或鄰居),要求進行修繕或是負擔修繕費用,倘若對方置之不理,則可以起訴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7 0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金損害賠償;為仍建議您以協調方式解決,避免提起訴訟耗費時間冗長,亦須支付律師委任費用及土木技師鑑定估價費用,不見得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要看當初買賣契約是怎麼簽的,包括動產現況說明書的部分,不同的寫法會有不同的效果,這個部皆要先做分析。

二、如果漏水契約動產現況說明書都有寫,那就不算是瑕疵,這個部分以後有什麼動產交易時就要先問律師有什麼地方要注意的。寧可事先預防,也不要出了事之後再處理。

三、如果買賣契約動產現況說明書上面沒有不利於你的記載,那要看漏水原因現成的時間,如果漏水的原因形成的時間是在交屋之後,也不算是瑕疵。這個部分要看專業見解怎麼看,實際進入訴訟後還是要送鑑定,會有一筆鑑定費用而且不少。

四、漏水如果請求解除契約的話比較不建議,這個部分風險稍微高了一些;漏水如果請求減少價金的話是有機會的,如果法官認定是瑕疵,關於漏水所減損之價值一定還會鑑定所減損的價值。

五、雖然建議以和為貴,問題是對方要跟你和解嗎?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七、主張買賣標的物有瑕疵而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有時間限制,宜速處理之。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前行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 先找技師確定漏水開始時間點

2. 如確定在買賣前就存在,可依物之瑕疵擔保主張減少價金,或依不完全給付請求賠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首先要先收集證據

也就是先去抓漏

並且拍照證明有漏水

然後請原屋主負責

因為這是在他瑕疵擔保範圍內

如果不願意負責

可能要提告請求賠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夏木 104-05-25 18:23

我之前告被告妨礙名譽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日前刑附民的判決已下來,有判被告要賠我
判決書中有寫【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肆萬元為原
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最後又寫【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我就只有收到這樣,判賠金額在10萬以下,法院不是應該直接執行假執行還是假扣押嗎?
還是我要自己再去申請假執行?
我要怎樣才能順利拿到賠償金?〈被告在法庭中很囂張說他名下都沒財產了〈現金存款及動產,他不願意賠也沒錢賠。但被法官查出他名下還有一部舊機車
若要我自己申請假執行該何時申請?要等20天後確定被告沒上訴再申請嗎?那如果被告利用這段期間脫產〈把車子過戶到第三人〉我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4-05-25 19:09

您好!

終局執行或假執行都要自己另外向法院聲請

假執行現在就可以聲請,終局執行則要等判決確定後才能聲請,對方的機車可以執行,但若查無財產,您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等查到對方其他財產時可再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假執行部分現在就可以執行了,不用等判決確定。

二、先去國稅局查對方資產及所得,然後執一審判決就可以聲請假執行了。

三、如果執行沒有效果的話,可以放著生利息,但是判決確定後記得每五年換一次債權憑證,記得,是每五年內換一次債權憑證。

四、多年後連本帶利要回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強制執行均應另行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小額及簡易訴訟雖然法院會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但仍需另行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5 22:17

可以向地方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唷!

夏木你好:

就如同判決主文所說的,你現在已經可以持該份判決書在繳交320元執行費後去執行被告在四萬元以內的財產(當然,若不知道被告財產可以拿判決到國稅局調閱他的財產及所得清單),等到二十天後再向書記官確認被告是否上訴期滿沒有上訴,若是,再向法院聲請確定證明書,如仍在執行程序時可陳報予執行法院,若未能完全連本帶利加上執行費取償的話,執行法院也會將該確定判決(或假執行判決)煥發債權憑證給你,供日後再來執行。

以上供參。

夏木 104-05-26 09:47

 謝謝各位律師熱心回覆
因為我已經收到判決好幾天了
而且判決地院在外縣市
請問我是不是可以等滿20天後跟書記官確定被告沒有上訴後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HJG 104-05-25 16:41

我奶奶先打算將一塊農地過去給我父親,但最近奶奶被診斷出初期失智症,想請問現在奶奶將土地過戶給我父親有效力嗎?會不會過戶後被親戚追討?還是需先要準備什麼要件?

還沒有被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前,作的贈與是有效的,但建議做公證贈與效力比較穩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在您奶奶精神尚未惡化前,並以公證方式為之,才能避免後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JG 104-05-26 15:57

謝謝你們的回答,我想再請問由於奶奶目前保有農保每月有領補助,若是贈與土地給我父親,每個月領的補助是否還會有?還是也可以用立遺囑的方式之後土地給我父親?立遺囑是否需要其他親戚同意?

甘苦大學生 104-05-25 12:42

前置狀況
1.父親有欠地價稅 跟私人地下錢莊的錢
2. 父親已除戶
3.名下還有3台汽車 3台摩托車 1間沒辦保存登記的鐵皮倉庫 但有門牌 還有6筆土地
現在面臨的問題
1.車子屬於動產 但因有欠地下錢莊的錢 錢莊也已經去法院核定本票了 所以也無法過戶了嗎?還是去辦繼承就可過戶? 法院會直接抵給地下錢莊嗎?還是會拍賣?我等拍賣再去買回即可?所以現在還是可以開?盡保管責任就可繼續行駛?
2. 地政寄來單子叫我辦繼承強制執行已解除 但應該是叫我把欠稅清掉才可辦過戶吧? 且辦完又會被查封拍賣還給地下錢莊吧?
3.法院拍賣流程大概會於何時開始呢? 是在辦完限定繼承的大概什麼時候呢?
法院會發文通知我拍賣時間嗎? 拍賣時我是否擁有優先購買權呢?
房屋土地的起標價是否是財產清單上的公告現值呢?跟課稅現值一樣嗎?
內容冗長 敬請見諒

執行者 104-05-27 11:31

 我建議你去辦繼承,因為現在的法律沒有概括繼承,最多就是限定繼承所以繼承這個部分可以先去辦,而且記得辦理繼承的時候,要辦理共同共有,不能辦理公同共有,不然以後處理自己的持分會有很大的問題,主要是公同共有處分土地需要全體人的同意,當然也有土地法34-1的方法,但是畢竟不是那麼ok,至於以後踫到債主的問題,再來解決即可,先確保自己的權益才是王道。

甘苦大學生 104-05-31 23:49

目前已辦理限定繼承 也收到法院通知去登報了

應該說是去辦陳報遺產清冊事件

因為現在都是限定根本不用辦吧?

陳報遺產清冊事件的用意到底在哪裡呢?

所以說目前可以先把遺產繼承起來

 

法院要拍賣時會通知我把我繼承遺產拍賣 

也不會影響到我現有的資產?

繼承遺產時是否要先把欠稅清除呢?

豬豬 104-05-25 09:32

您好  我這個問題 我覺得有些複雜  我公公跟叔叔是土地所有權人 各持有1/2  土地上建築物是我叔叔持有1/2  我先生跟大伯各持有1/4 目前建築物出租給7-11   因為這筆土地總共包含7-11和另外3間建築物  另外3間建築物都是不同人持有  去年我公公將土地過戶給另外4個人  今年另外那4位土地持有人要求我叔叔跟他換地  但卻沒來跟我們要地租  以前我們從未給過公公地租  但是 地價稅皆由我們繳納  我婆婆有找過他們要跟他們買地  他們不同意 堅持要換地  我先生跟大伯是否可先採取何種動作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們是持有建築物權狀的   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個目前是僵局

其實沒有什麼作為

就是雙方再繼續協調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你們的案件可能會適用民法第425-1條的規定,適用租地建屋的規定,你們與地主間在房屋尚存的期間內存在租任關係。 因為雙方對於租金的多少及租金繳交的方式都沒有談過,因此也還不至於有給付遲延的問題。如果對方不願意收租金,你們可以先等等,或寫個存證信函說明你們有繳交租金的意思,你們認為租金多少適合,然後請對方回覆,如果對於租金沒有辦法達成合意,可以起訴請法院酌定。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5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發存證信函後,至法院辦理提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文 104-05-23 15:39

社區因為跟建商水塔位置談不攏,所以水單一直沒過戶,目前水單仍是建商名字,但已經5期沒繳總表水費,但分表零星有繳,請問水公司能拆表嗎,有可能用支付命令嗎,是對社區還是建商,那假扣押有可能嗎,若水公司來拆表可以抗爭嗎,會否違法,若真的拆了可以告嗎,水公司的營業章程中有過戶可以自行過戶,只要前用戶6個月內不反對,這會否成為敗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仍登記在建商,所以水公司會針對建商,但建商之行為顯為給付不完全,所以您們可以向建商請求履行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曉華 104-05-22 10:06

?如爸爸生前將房子過戶給哥哥, 身為妹妹的我?想追回房產的所得權, 請問這種情況能索回嗎?  謝謝 !

在計算繼承財產時,你可以主張你父親生前贈與的部分必須歸扣計算。舉例來說,假設你父親死時財產只剩下500萬,生前因為你哥哥結婚或開創事業贈與你哥哥500萬,你主張歸扣的話,那遺產會以1000萬來計算。

沈恆 (沈律師) 104-05-22 11:50

您好!

追回房屋所有權並不是不可能,但要有法律根據,例如經證實父親生前不知情被偷過戶,就可追回房屋成為遺產。具體主張方式要依實際情形而定,這尚需您詳細說明過戶原因及經過,才能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克里斯 104-05-21 18:10

我和爸爸還有一個最排行最小弟弟住在同一棟房子裡,自從媽媽去世後,只剩爸爸一個人,我爸爸已經退休了生活費都跟我們拿,但唯獨最小弟弟說"現在哪有人在養老爸的他也要養小孩"就從來不給我老爸生活費兩夫妻一到繳稅就一同去找我爸要給他們報稅,不給報兩人就開始罵我爸,晚上10點過後常常把地勢聲音開很大,鄰居報警警察來了,就說是我去報的,三字經就罵我,他們垃圾也常常丟到我們一樓門口好幾包,垃圾車來也不丟掉,野貓野狗咬的到處都是,經過當作沒看到,要上樓上看水塔修馬達也要經過他們許可才能上去,很多很多...(我是他哥哥但是我怕她對我家人不利,我爸怕他在水塔下毒,也不敢對她怎樣,所以拿他沒轍),後來老爸玩股票房子拿去貸款繳不起,要我們孩子來繳,他們也不想繳,老爸說要趕他們出去,他說,她有去問過,從小住在這,無法趕他們走的,房貸都是我跟我老婆很辛苦地去繳,還要供三個小孩讀書,很累....請問真的如他們說趕不走他們嗎?還有今年爸爸已經把房子過戶給我了~感覺有房子但是跟他們住在一起怕被他們打...有想過到時把房子賣了,但是我老婆在1樓幫人剪髮,老客人就沒了~怎麼半...能請他們走嗎?上法院告他們要花很多錢嗎?能告嗎?....請大家幫幫我們全家,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21 18:20

您好!

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要求他們遷離,如果不願自行搬離,可提起訴訟請他們遷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克里斯 104-05-21 18: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要求他們遷離,如果不願自行搬離,可提起訴訟請他們遷離。 ... (恕刪)

請問沈律師~他們住在這已經是20多年了~他們說我們是告不贏他的,他有權住是趕不走他們?他去問過了?住久了就不能趕他們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所有權人應先發函告知對方終止法律關係並限期搬離,以利日後訴訟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單純文 104-05-21 08:38

律師你好:

3個月前我朋友請我幫她辦個門號要自己使用,有允諾3個預後會辦理過戶以及繳交這段期間的電話費,這些都是用LINE聯繫不知道這算不算是證據

現在3個月後電信公司也打電話過來催繳帳單,他是一期都沒有繳交過,現在要過戶了也故意迴避不聯絡,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可以保障我自己或者強制過戶

小游 104-05-19 08:10

兩年前跟朋友簽合作契約,雙方各1/2權利,由我具名,購買土地;但事後朋友未出半毛錢,也從未聞問;我最近因資金須求,賣掉土地,通知朋友,但地政卻通知我土地無法過戶,請問有何辦法辦理過戶?謝謝!

執行者 104-05-26 16:41

這必須知道不能過戶之原因為何?才有辦法回答你,不知道原因沒有辦法回答?

 

畢昴 104-05-17 21:22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因眷村改建而開始繳新屋(軍宅)貸款(總價750萬左右),
由公公與兄弟姊妹六人共同合意此新屋要給我老公,
因為是眷村改建而購入的新屋,
五年內不能過戶,還是我公公的名字;
所以由我老公繳貸款(由我老公的戶頭轉帳至公公的帳戶每月自動扣款);

-----以上是前情提要-----

現在公公的老婆(續弦)離家不願回來(未辦離婚),

公公的身體情況也大不如前,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該怎麼樣才能確保房屋是我老公的名字?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9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在公公有意識的情形下,先行簽立協議書。倘若兄弟姐妹都可以一起簽立更好

 

小君 104-05-17 17:57

爺爺的房子被叔叔偷偷用贈與的方式,過戶在自已的名下,
叔叔分二次贈與,第一次贈與過後沒多久,爺就被送急診
第二次贈與時爺爺正在加護病房。
爺爺共有五個子女,我父親早逝,故我有代位繼承權 。
因其它叔伯都負債,故房子他們私下說好只過給一個人,之後在分。
目前考慮走法律途徑,但他們都是同一國的,有串供的可能,且我沒有人可以幫我,一個人小孩去應對四個大人。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

父母都不在身邊,只剩我自已一個要去面對這些 ......
想請各位專家幫忙,教教我該如何請求贈與無效?

 

1.因為第二次贈與時,爺爺在加護病房,我是否可以請求第二次贈與無效?但若他們又說爺之前有交待...那我該如何?

請求好心人士協助,line:weiwei0922

沈恆 (沈律師) 104-05-17 20:10

您好!

如果贈與不是爺爺的意思,可提出訴訟房子返還歸入遺產,再就遺產進行分割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君 104-05-17 21:07

小君 104-05-17 21:1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贈與不是爺爺的意思,可提出訴訟房子返還歸入遺產,再就遺產進行 ... (恕刪)

我沒住家裡,跟他們關係也不好

他們說爺有交代,可能會聯合作證....

我就算懷疑卻又無證人...在法律上我該如何是好?

(((我從小爺爺奶奶帶大的,他們很疼我,但 叔伯他們都不喜歡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在舉證可能會相當困難,除非有具體事證足以證明,否則要成功的機會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09:25

可能要設法去調閱病歷證明爺爺並無表示贈與的意思表示能力。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葳葳 104-05-15 14:58

律師,您好

父親十年前過世,有兄弟五人,父親過世後,我們和叔叔姑姑就感情不睦

祖父名下有上億土地及房產,目前由三叔撫養中,叔叔姑姑經常在祖父耳邊洗腦汙衊我們

之前曾發生過將一座山登記在三叔名下,二叔拿房契向銀行借款千萬

祖父想把土地房屋給任何人或是其中一個兒子,無公平分配財產,可以嗎?

請問我們應如何保障權益,避免他人(有心人)在祖父生前就以(買賣、贈與或其他方式)移轉過戶至其名下,損及日後代位繼承權益??

謝謝

Vivian 104-05-14 21:48
跟男友住一起前陣子身分證不見發現是他偷拿走不知道幹嘛 怕他拿去辦理偷過戶我的車或去借貸 有查過現在車子還是我的名字目前車子也還有部分車貸 但車子也不是一般車所以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保護自己財產 或者車子能否做什麼設定保護,能多設定個家人的名字嗎? 我知道車辦過戶只要有証件不需本人就能辦理了

如尚未返還,請他返還。

如不怕撕破臉,就可以考慮報警等。但此為下策,萬不建議。 

琇琇 104-05-14 16:19

本人於民國99年7月和前夫的阿嬤買房子,以兩百萬的金額出售,當時拿一部份的錢,一百二十萬借給前夫,當時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因後來受前夫精神折磨無法忍受,長期影響睡眠,並且強迫行房,常半夜被叫醒,滿足他的需求,不配合就動手或摔東西及不讓我睡覺,影響工作及生活品質,長期不堪其擾。

前夫因為我年齡問題,深怕影響生育,也強迫我做人工,我不配合就對我發脾氣,造成我今精神壓力大,前夫認為我精神狀態有問題,也強迫我吃藥,對我長期的不尊重,103年7月於半夜時間對我動手,但當下沒有立即驗傷,後期因心生恐懼,無法忍受及同房,雙方無法繼續生活,事後才開始談及離婚事宜。

離婚前,前夫因做生意需要,借款50萬;在談離婚時,也強迫我半夜提領24萬,分兩次提領,否則不讓我睡覺,也不讓我離婚,也強迫我辭掉工作,還強迫我去銀行借款300萬給他;他以拿五百萬及房子過戶及先前的借款做為離婚條件,但本人也未同意他的條件,房子過戶是因為他答應要還我當初買房子的錢才辦理過戶,幾乎吵架都以錢來當作離婚條件,為了離婚,解脫和他的關係,因此在103年12月份簽了兩願離婚協議書,104.5.12,有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但對方只願付二十萬,也說打官司我站不住腳,對我不利,因此調解不成,所以想請問:

 

如果打官司,先前他和我借的錢或強迫我領的錢是否能要求還回來嗎?勝算大嗎? 離婚協議書上未寫放棄夫妻財產共有分配,是否還有法律效力,透過法律途徑是否能要求部分財產? 兩願離婚協議書提到:雙方對外所有負債,應各自清理與他方無涉,我前夫間的債務算符合嗎? 已離婚還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是否還有其他途徑能爭取我損失的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相互間的借款或是其他債權債務關係,還是可以主張權益,並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要有相關證據

2、可以,只要符合意見就可以。

3、夫妻間約定各自對外債務負責,會影響您替對方背負的貸款,對方可以主張不用付清償責任

4、可以,對方可能涉及之侵權行為,不過可能會有2年時效消滅的問題。

5、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琇琇 104-05-15 14: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

 請問律師:

?當初簽完兩願離婚協議,內容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我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爭取部分財產;如果前夫名下有資產的話,如果在官司進行中,因為怕他脫產,可以用甚麼方法對他的資產進行假扣押?

晶晶 104-05-14 15:23

我和老公92年11月結婚,
育有一對兒女
去年12月21日發現
老公和一位在通訊軟體上認識的
外籍新娘發生關係(已離婚,
他們大約於去年10月開始聯絡
且約出去幾次,發生二次關係)
第二次時有拍下影片

我想離婚但他不肯(為了小孩)
他說和那位林小姐沒有感情
單純只是想做做看
(我不知道林小姐的住處,只有她的line若要提告,這樣有辦法告嗎?)
(他覺得這種女生,比較不會有麻煩,
也不需要付責任,單純當炮友而以)
所以不想離

我和他事後約定如下
1.公司的股份過戶二分之一到我名下
   (但他哥哥不肯,二個是合夥關係)
   但我老公還是願意寫同意書給我
2.保險的要保人,全部改成是我
   (現在因為保單有豁免權的問題,也還沒改)
3.若再犯,願意承諾支付精神慰撫
4.刪除這個通訊軟體,並不再和林小姐聯絡
   (但在上個月,我發現他又偷偷下載
     同一個通訊軟體tango,他說他只是
     好色,因為裡面有些女生穿得很清涼
     ,他只是把他當做在看A片的心態而以)
5.放棄房子
   房子是在結婚前92年以我的名義購置,
    因為在婚前,我就和他說得很清楚房子的部份,
    都由我來負責,所以後來我解了定存.
    賣了基金和股票償還了一些,其他的就慢慢還
    頭期款是我付的,之後也是由我戶頭支出
    從93年3月開始每個月要繳房貨14000左右
    這是我負擔的起的,(但現在他反悔了,說他也有份)
    一直到96左右,
    他因為違反私自借錢給別人而交出薪水,
     一切生活開銷由我來處理
     婆婆認為那房子是我的嫁妝,
     嫁過來就是她們的.
    且我於95年4月便在家帶小孩,
    夫家人認為是由丈夫工作所得支付房貨,
    所以認為我老公也是所有人,
    房子他也有份,我想問,
    這算是婚前的財產嗎?
    他有權主張嗎?

事發到現在,他一直認為他沒有錯
他覺得這是單一事件,不是背叛
過了就算了,
還說現在很多這種事
男人在外都是玩玩,
說我沒必要逼他去法院公証房子的事及財產分開的事
和請律師公証協議書的事
他覺得我像是只要他的錢不要人
還說很多女人,面對這樣的事
都選擇寬容原諒,
為什麼我要逼他去公証

(我有他們的性愛光碟)

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我應該如何做呢
若談離婚,我應該要如何做呢?

如果不離婚,只要雙方協議好哪一部分的錢要贈與給你即可,這部分屬於無償取得將來如果離婚,不須計入婚後財產。你的房子的部分,屬於婚前財產或是無償取得的部分,將來離婚無須計入婚後財產,對方對此部分沒有剩餘財產請求權。另外,房子登記你的,除非是借名登記,否則法律上就認定是你的,不會因為結婚而變成老公的。

如果要離婚,那就是算清楚婚後財產,然後就差額的部分你有請求權。你可以就對方通姦行為提起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最後,小孩將來權利義務的行使,也要在離婚的協議中或訴訟中一併解決。

建議,如果老公本人心地還是不錯的,也願意把一部分的財產登記到你的名下,你有財產的保障,對方將來作怪的機率也低些,也許可以原諒對方,然後好好經營雙方的關係,對小孩會比較好。

以上,清官難斷家務事,要如何決定還是應該要看你自己的想法及感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1: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離婚,就必須簽約保障自己。

2、倘若要離婚,可以先協議,無法協議就提告處理,並且應該注意6個月時效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惟通姦犯罪成立之證據要求嚴格之,並準備協議書給您配偶,避免日後發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Jason 104-05-13 08:45

跟建商買了一塊土地,已經付了尾款跟過戶. 土地買賣合約上面有寫賣方應該在買方付尾款之前清理地上物. 原本地界線旁是用30~50公分的擋土牆圍起來,可是經過重新鑑界後, 擋土牆並不是在地界線旁邊.擋土牆離地界線約有1~1.5公尺. 也就是說擋土牆變成了這塊土地地上物,買方要求賣方拆除擋土牆(地上物),但是賣方卻要買方支付拆除費用.合約上明明是寫賣方要清理地上物,最後賣方卻要求買方要 支付清理費用,請問這合理嗎?該尋求怎樣的管道申訴? 

請幫忙回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3 0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約定必須由對方清除地上物,可以發函命對方履行,否則我方可以自己回復之後,向對方求償費用,甚至於可以請求違約金,建議應該備妥契約書,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

Jason 104-05-13 10:3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曹律師回答,我先跟建商反應,如果建商硬要買方付清理費那就走法律途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並應先釐清契約內容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oPi 104-05-12 16:57

因為一位朋友當初未滿20  所以無法辦手機

請我幫他代辦一隻

現在他滿20了  所以想把手機過戶給他

可是現在他電話費欠費3萬多  也擺爛不願意繳

所以我暫時停話了

請問這樣欠費還可以過戶嗎?

另外他一直欠費不繳

是否會涉及我個人信用破產  或是被提告?

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結清費用,大多電信契約都會禁止過戶

2、可以發函要求對方清償並且辦理過戶,否則代其終止契約並起訴求償

Leo 104-05-12 16:21
大家好,故事有點長,麻煩各位了 --------------------- 甲、乙、丙是姐弟妹,x是甲的兒子 01年時甲、乙、丙之父母過世,父母有房屋一棟,甲、乙、丙各繼承1/3 甲於02年時確診為阿茲海默症(失智症),04年時甲持醫生診斷書、MMSE(醫學界診斷失 智症病患之智力測驗),此時甲已無判斷是非之能力,向保險公司請領到重症保險,及壽 險等理賠 04年時x方滿18歲,尚不能幫甲申請監護宣告,而亦無親近之適合人士可擔任甲之法定代 理人(甲自x出生時已離婚) 04年時乙向甲、丙拿取雙證件及印鑑(基於甲、乙、丙之姐弟妹間互信),藉口辦事,卻 擅自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 x於05年知道此事,此時19歲,06年方滿20歲 x欲於20歲時替甲申請監護宣告,並替甲控告乙之侵權行為及偽造文書 問: 1.追溯期是否已來不及?(因侵權行為似乎只有兩年追溯期?) 2.大概得從哪個點下手? 3.x勝訴贏回1/3產權的機率大嗎?(目前只有辦法取得所有的醫療證明、保險理賠證明, 不知道還有什麼是要舉證的?)

Leo你好:

在實務上曾有法院判決是認為原告因為失智症在辦理過戶或是出具同意書時已經沒有行為能力,因此所為之法律行為無效,被告應將動產返還予原告之前例,不過仍要視具體個案而定,可進一步持相關事證向律師詢問分析,方可決定因如何主張權利。

以上供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時已經沒有辨別能力,則可能涉嫌偽造文書,此部份可以直接提告訴,無須等到X滿20歲。

2、X無須成年也可以嘗試提起監護權聲請,不過並無法擔任監護權人,法官會另擇適當人選。

3、屆時必須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動產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此等偽造文書行為可提出刑事告訴

2.民事回復權利尚有其他請求權基礎,不只侵權行為

3.上法院對方會提出抗辯,訴訟是浮動變化的狀態,並非網路上諮詢即可自行辦理,法律專業事務建議委請專業律師辦理

4.本所辦案經驗豐富,歡迎來所進一步諮詢,惟本所會按時收取諮詢費

天使媽咪 104-05-11 23:06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離婚後(因前夫外遇家暴)~~孩子歸前夫、房子歸她,但後來房子在買賣過程中,前夫除了把家中所有有價值的價俱/家電搬走外(連白鐵門都拆走變賣)....甚至還把屋子裡的馬桶灌水泥進去(報復行為).....雖然房子近期順利過戶~~但也賠給買方毀損的部份......

經報警後,也告前夫竊盜,且前夫在警局做筆錄時也承認此事....

但上一次開庭時,我朋友並未出庭~而前夫出庭後又以「財產歸屬問題」來撇清責任(因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房子買賣後20%給孩子,他現拿此條來發揮,甚至要孩子出庭做證)

現法院又通知開庭了.事務官要我朋友一定要出庭說明、甚至跟前夫對質;

但我朋友很怕見到前夫,又怕孩子出庭對孩子不好,現有點後悔,不想追究了

(1擔心前夫真的因此坐牢,小孩無人顧。2很怕前夫以後會報復。3她真的很怕她前夫,不想再揪葛下去,怕出了法院,前夫會對她不利).......

想請問

1~可以撤告嗎?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我看過司法網站一些連續竊盜犯都只被關個幾天而已)

現在感覺告與不告都很為難,很煩惱..........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5-11 23:11

1~可以撤告嗎?如果是親屬間竊盜(5親等內血親,3親等內姻親),則可以撤告,非親屬間竊盜,則不能撤告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撤告對方仍可能提誣告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一般來說竊盜罪判刑都不會很重,但要注意有沒有加重竊盜的情形,加重竊盜罪最輕本刑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4.如考慮個人安全,建議可委請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由律師陪同可避免問題(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考慮委任律師出庭擔任告訴代理人,並表達與對方和解之意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葉鞠萱 (昍業) 104-05-12 10:26

前面的大律師也說的差不多了

我其實很想強調一個觀念, 在提告前應該是先諮詢有實務經驗的律師而不是隨便的東問西問,然後就提告, 似乎覺得法律不就這麼簡單, 鬧上法院後,又發現整個事態的走向不如預期, 有太多的後續現實上的問題.

網路上發問多半資料不齊, 在只是單純的問答之間只能給出個大概的結論, 而非全盤的思考, 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

一個值得信賴的律師,就花這一次的費用,好好的把問題有個妥善的解決。

從您的敘述中, 我只覺得您朋友都是在猶豫, 不肯狠下心來一次把事情做個了節而整個陷在矛盾中如果真的那麼在意孩子, 為何把監護權家暴的前夫??
我相信想讓前夫坐牢也是為了避開與他碰面的機會??
因為害怕報復所以採取了會讓前夫更激烈的手段?? 

我建議先整理好心態, 再請律師資詢, 對您的幫助才會是最大的

一、可以撤告。

二、只要你朋友告的東西裡面沒有虛偽的,就沒有誣告的問題。

三、竊盜多數會易科罰金,量刑的部分有浮動性(每個法官判得不一樣),可以找律師談一談律師查些判決給你朋友參考。

四、不要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天使媽咪 104-05-11 22:0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離婚後(因前夫外遇家暴)~~孩子歸前夫、房子歸她,但後來房子在買賣過程中,前夫除了把家中所有有價值的價俱/家電搬走外(連白鐵門都拆走變賣)....甚至還把屋子裡的馬桶灌水泥進去(報復行為).....雖然房子近期順利過戶~~但也賠給買方毀損的部份......

經報警後,也告前夫竊盜,且前夫在警局做筆錄時也承認此事....

但上一次開庭時,我朋友並未出庭~而前夫出庭後又以「財產歸屬問題」來撇清責任(因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房子買賣後20%給孩子,他現拿此條來發揮,甚至要孩子出庭做證)

現法院又通知開庭了.事務官要我朋友一定要出庭說明、甚至跟前夫對質;

但我朋友很怕見到前夫,又怕孩子出庭對孩子不好,現有點後悔,不想追究了

(1擔心前夫真的因此坐牢,小孩無人顧。2很怕前夫以後會報復。3她真的很怕她前夫,不想再揪葛下去,怕出了法院,前夫會對她不利).......

想請問

1~可以撤告嗎?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我看過司法網站一些連續竊盜犯都只被關個幾天而已)

現在感覺告與不告都很為難,很煩惱..........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竊盜罪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即便撤回告訴,檢察官仍會偵辦。

2、只要有合理根據可認定前夫竊盜,告訴人就不會構成誣告罪。

3、如果前夫無前科竊盜罪刑度原則上都能易科罰金,只要繳罰金就不用入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