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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gy 103-07-21 10:59

1.2003年因年輕不懂事 辦了門號給朋友做使用(和信)

後來因為沒有聯繫了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正常使用

因為不常住家裡 所以也不太清楚是否有催繳通知

(是有聽家人說有收過存證信函,是催收公司的)

戶籍的房子賣了 也因為結婚遷出戶口

母親是比較擔心日後戶口動產是否會被查封...

2.2004年收到廣告單可以換取手機及門號(台灣大哥大)

因當時工作不穩定 之後便沒有在繼續使用及繳納

2014年收到存證信函,同樣也是催收公司的

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台灣大哥大是有打到我家裡或我母親的電話請他們幫我繳納1萬多的款項(都沒有跟我連絡過)

同樣的 母親一樣是怕我的戶口動產會被查封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是否能用時效過期來自保?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能否為我這兩個問題來做解答 感恩!!

EnRRO 103-07-20 19:06

我前幾年買了房子因為隔壁鄰居想用我們的停車場晾衣服我們不肯,之後便打電話去公司騷擾等等安靜幾年後今天又來找碴了

我帶我家照顧奶奶的外勞回去那棟房拿些東西時,隔壁鄰居家的人便來偷拍外勞(請問這樣算侵犯肖像權嗎??

後來還找來警察說我家的外勞是非法來台的(這樣可告毀謗或是誣告嗎?

因為前一天他們隔壁的一個人去世,他兒子指這我媽說他媽媽會死是因為我媽害的還說他媽媽死了也不會放過我媽之類的話,請問他這麼說我可以提告妨礙名譽恐嚇威脅嗎?因為事出突然所以並未錄音但是有監視器錄影這樣請問告的成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錄影錄音證據,似難以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若貿然提出,亦有誣告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證據以證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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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NY 103-07-20 13:04

去年7月在桃園租了一間套房 講好的房租是6000 押金12000 打1.5年

因為某些原因提前解約  押金也讓房東吃一個月  後來房東說要多收500清潔費  一開始說 當初租房子的時候有說 後來又改口說契約上有  我把契約翻遍了也沒看到有這條  我跟他說沒有  他硬要跟我收  然後原先我們跟她約7/10交屋 後來他因為私事無法交屋 後又跟她約11號晚上 她也沒空  直拖到7/19號晚上  我跟他說 清潔費不再契約上我不給 他就說要加收我這幾天的房租 這樣是對的嗎? 因個人問題無法交屋 則要我買單  契約是7/10 簽約的 所以我在7/10早已搬離並不住在那了 是否就只能啞巴吃黃蓮呢?  關於清潔費是否已構成詐欺?  是否有管道可以申訴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1:50

1.舉證(通聯記錄或是通訊軟體之對話記錄或錄音等等)。

2.寫存證信函

3.等對方回覆,a)雙方協商成功,b)協商破裂。

4.a)恭喜恭喜,案件結束。b)向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5.b)消保官協助處理,倘若協商再無共識,訴訟是您最後之管道。

以上。

小玉 103-07-20 08:37

我7/30有離婚訴訟我有家暴令他把我錢偷光金飾都變賣拿去買房子棄我於台北娘家不願意接我回家會關我去精神病院~因為之前車禍告對方他要我去裝瘋賣傻~導致有黑底但我只是憂鬱和小躁鬱症而已~他很自私~我因為想離婚他有合解書傻傻的以為跟別人了,就可以離婚成功?還自己跟他說~後來非常後悔莫及~但也因這樣我才可以分居快2年了,我想告他傷害罪但是之前有起訴鍋一次但公公求情我側銷了,非常後悔十月份蠻一年我想請問還可以提告嗎?我不想在繼續笨下去了,我非常後悔嫁給他~我想問離婚訴訟不是有我們婚姻無法維持下去~已無法共同經營婚姻~他強迫我維持婚姻現狀可以離婚嗎?我們有兩個小孩子因為他自私我拿了4個小孩子他很自私為了和朋友出去玩和晚上出門就關我在精神病院~我想對他求償可以嗎?我割過脘實在快不想活了,我有要求女兒我們兩個小孩子四處和五歲妹妹4哥哥五

小B 103-07-19 22:00

之前買了一間房子有三樓半,樓頂上的半樓,前屋主有往外蓋了鐵皮屋,沒注意他會不會漏水房子後來轉手,賣給陳姓買家,買時有告知是違建(鐵皮屋是蓋在三樓半外的圍牆上),因圍牆與鐵皮屋交接處不是施工很好,所以陳姓買家要求我補強,我當時也沒多想,就花了一筆費用補強,經過四個月後,他又說仍會滲水,讓我相當頭疼,我想問一下,這種不知道時何時加蓋的鐵皮屋,不屬房子全狀,我需要負責到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4:47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與對方的買賣契約有約定違建的部份,則您仍必須就違建的瑕疵負責任

2、不過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專業技師評估該瑕疵,釐清漏水原因,倘若確實無法修繕,亦可協商以減價方式處理。

小B 103-07-19 21:54

之前買了一間房子有三樓半,樓頂上的半樓,前屋主有往外蓋了鐵皮屋,沒注意他會不會漏水房子後來轉手,賣給陳姓買家,買時有告知是違建(鐵皮屋是蓋在三樓半外的圍牆上),因圍牆與鐵皮屋交接處不是施工很好,所以陳姓買家要求我補強,我當時也多想,就花了一筆費用補強,經過四個月後,他又說仍會滲水,讓我相當頭疼,我想問一下,這種不知道時何時加蓋的鐵皮屋,不屬房子全狀,我需要負責到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您可不予理會。對方須證明該瑕疵為交屋前即發生,而非交屋後發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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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是違建部分仍屬賣賣標的之範圍,故賣方仍須負屋之瑕疵擔保責任,惟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限於交屋前所存在之瑕疵賣方始需負責。故若您已曾賠償對方,建議您可待對方起訴舉證,蓋對方須證明漏水情況於交屋前已存在實有困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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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nda 103-07-19 16:30

本人已結婚將近10年,先生於2013年8月離家就沒有回家了,我與先生是在同公司上班,於今年6月底向男方提及離婚一事,有同意離婚,且同意放棄孩子扶養權及監護權,卻不肯出面上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意放棄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子,卻不願意配合申請印鑑證明文件一起到代書那辦理移轉,只問了要付他多少錢?今年7月初於同事口中得知他有小三了,還是同公司同工作單位的女同事,一直以來我就有離婚的計劃,只是不知如何著手.依現況看來,什麼是對我有利的,我又該如何搜證呢?

目前有2子皆與我同住,各別為升小二及升小四的階段.本人也預計8月初調任敞司廈門廠工作,想請問我直接把小孩也帶去大陸讀書,會觸犯到法律呢?

手上有的資訊是金流證明(小孩教育費,生活支出費都採用匯款方式給付),也有學校老師的證明(都是媽媽在照顧小孩),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呢?

最後,夫妻之間是沒有互動的,一週說話不會超過3句話,這種情況可以列為[如有難以維持?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勝算會有多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及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對方有小三,建議您可先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讓先生感受壓力,備位再以先生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若情況允許,建議您可蒐集先生與他人通姦之直接或間接證據,間接證據比如說以套話的方式誘導先生說出有與他人為通姦之行為等),如此還可另外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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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分,就您所述的,似乎還沒構成情節重大,恐有必要詳細陳述。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您沒有單獨監護的話,任意將子女帶出台灣,可能會構成和誘罪,本文建議先取得監護權,或是就出國的這件事情取得您的配偶書面同意之後再做。

 

您好
我建議此類案件
你要將詳細狀況告知律師
律師幫你規劃完整策略
因為這案子除了離婚還包含監護權
以及財產規劃及稅務問題
不是簡單幾句話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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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司 103-07-19 09:19

我的祖父有一棟房子(約民國60年買的)

祖母早已過世

約在10年前祖父也過世了(民國83年左右)

4個子女一人繼承了4分之1

這10年中間只有我們家庭住在祖父留下的房子

另外三名子女也沒有開口說要賣掉房子

所以我們就一直住在這

所有的重新裝潢及維修費用都是我們家庭自己出的錢

到了最近另外三名子女說要求我們拿錢出來買下他們的4分之3

開價說房子價值960萬元

可是我們家庭以及另外三名子女拿去給銀行估出來的價值約在640-700萬元之間

可以貸款約6-7成

但是這個價錢另外三名子女不滿意

就有其他子女說如果640-700萬的話他也要買

也有其他子女就說不然拿出來給仲介

就我們家庭覺得

我們家庭住在這約3-40年了

我們還有另外拿錢整理房子

而且也願意以銀行估算出來的價值買下房子

當然認為其他子女說要買或拿出來賣的要求很過分

所以就房子的討論不歡而散

現在有其他子女把這告到調解委員會

過陣子就要去調解

請問我們家庭應該用什麼立場來保護我們自己的權力呢

謝謝

 

 如果調解不成,對方的下一步就是提起訴訟請求分割共有物,分割方法可以鑑定價格由一人取得,再支付款項給其他共有人,最壞的情形就是拍賣,所有共有分配拍賣價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共有真的談不攏,則也只有循訴訟訴請裁判分割才能解決僵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想藉由訴訟解決紛爭,可協議各自找估價師估價以茲為參考,以避免訴訟所需負擔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你們可以主張該房屋你們有使用借貸關係
以及默示分管契約
所以你們有權利住在該處
而且裡面有人的房子
仲介不會接手賣的
因為根本不會有人買
我建議你們以靜制動
如果他們按耐不住
再由他們出招提告
我方再來見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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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蓁 103-07-19 06:24

6月經朋友介紹某一房仲,買下一間房,目前因貸款問題,還未完成買賣。

在交涉過程中,我一直處於什麼都不知道、不懂的狀況下,某日白天房仲載我去看了一間房,說目前已有人承租,日後可以用租金先支付銀行貸款,這樣壓力就不大了,而且原本458萬的房子,他會跟賣方以390萬去談。

房子,我有問房子坪數及一坪多少錢、保人問題(因我沒保人)、貸款額度及每月需支付的貸款金額……等等問題,但房仲卻都以轉移話題方式避而不談,他都說這些問題我都不用擔心,他會幫我處理的。

看完房子後,他就直接載我去領了10萬元當斡旋金,才載我回去他的公司牽機車,一路上都是他一直在講話。當天晚上就來電說屋主同意390萬元賣,晚上又來載我去簽約,又支付了10萬元訂金。

後來又付了58萬元入履保專戶後,隔了好幾天,他才說因為他幫我用無保人送件,所以銀行那裡貸款有問題,必須用”紅包”(10萬)才能順利解決,我跟他說我不想多支付這筆額外的負擔,所以我打算讓我老公知道並請他當保人,但房仲就說,因為已經送件了,要抽件再送很困難,而且一開始我並沒讓先生知道,現在若又讓他知道,怕害我們吵架(原本就因感情生變才沒讓他知道的)。

因為沒包紅包,所以銀行核下來的金額不夠,房仲要我自己想辦法,請問若我想解除契約,還能拿回已支付的款項嗎?這些錢是我辛辛苦苦存了8年的,我還要養兩個小孩及長輩每個月安養院的費用,我可以尋求什麼樣的幫助?謝謝!

您好,依您所述,目前問題存在房仲本身,若房仲協助您處理購屋時有過失(用無保人送件導致銀行貸款產生問題),您可依民法第544條向房仲請求所受損害的賠償,並終止委任關係。至於房屋買賣部分,因尚不清楚房仲與屋主洽談及簽約的事實經過,建議攜帶合約書等文件,找專業律師洽談諮詢,釐清正確的處理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

趕快再去找其他銀行,尋求較高額度之貸款,否則依實務經驗,賣方會解約沒收之前給付之款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貸款條件無列入契約內容,似難主張貸款未達預定標準而解除買賣契約,除非您有證據可證明當初房仲有為相關保證,如錄音或保證書,若無相關證據,無理由解除契約,已繳之款項將列為違約金沒收,惟可主張違約金酌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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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45

您好,依據題示可知,您已簽訂買賣契約並存匯入履約保證專戶新台幣78萬元, 故依契約通常定立之情況,您若悔買,賣方可沒收已付訂金作為違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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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 103-07-18 22:04

我朋友因毒品案件被收押禁見,當時詳細情形我知道的不多,因她朋友先被抓到說毒品是跟我朋友拿的,我朋友回家時被刑警抓到一起回家,但是刑警沒有像朋友說的整間房子徹底搜查,只是大改抽屜.衣櫥.櫃子打開稍微的查看一下,現在我朋友被收押禁見,要如何讓他交保出來,請律師要多少錢?可以請律師抗告嗎?那抗告跟開庭價錢是多少?成功機率有多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為您朋友委任律師,使律師能盡看守所律見,與您朋友討論訴訟策略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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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朋友被收押禁見,則只能由律師才能入監探視他並與其討論案情,在其羈押期間當然可以請求具保,且對原裁定也需在期限內提出抗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ason 103-07-18 22: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朋友被收押禁見,則只能由律師才能入 ... (恕刪)

如果請律師抗告聲請交保,律師費用大約是多少?機率多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2:25

 您好,若受到羈押禁見裁定了,在對之抗告,實義不大,但是應請其家人趕快幫他委任律師,才能進所律見,知悉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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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費用及機率均需視案件事實而定,所以仍需請您們提供相關文件後才能評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cky 103-07-18 15:13

你好,

目前我家的房子由我阿嬤5/1,我爸5/1,大姑5/1,小姑5/1以及我叔叔的兒子1/10,女兒1/10共同擁有 

阿嬤,大姑跟小姑想把他們的轉給我,但涉及到土增稅的問題可能需要幾十萬,所以我在想能否把我分別加在他們的房契跟地契裡面?等他們過百後自動由我繼承?或者還有什麼方式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死亡後的權利義務,僅能以遺囑方式處理,但是目前仍有特留份的問題,因此倘若仍有其他繼承人,則恐怕無法全部由您繼承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書立遺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ng 103-07-18 11:25

我跟前夫已離婚快三年了 因為當初離婚沒協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 所以剛離婚時半年 他多多少少有讓我看小孩 但時間不長只有幾分鐘而己 久而久之 半年之後也不讓我看 我傳訊跟打電話都不回 變成小孩上幼稚園我是要去學校看(坐娃娃車上下學時只有短短的幾分鐘可以看) 小孩從出生到四歲都是我媽在顧 因我上班是作二天休二天 所以我休假就我自己顧 所以小孩從小感情就跟我跟我很好 離婚之後 我媽因為想念孫女去到前夫家看 還要在門外叫小孩名  他阿公示意(你阿媽來了) 她才可以出來 還有一次我媽都已經去到門外了 孩子的阿公遠處看到我媽走去 竟然把家門鎖上 我媽按好幾次門鈴都沒開沒回應就走人了 之後我去學校看小孩小孩 她才說阿公說不知道是誰 所以就沒有開門了 我說家的電話不是可以拿起來問誰嗎 她說阿公說不知道是誰 所以不能接 前幾天前夫的姐姐傳通訊軟體(line)給我 劈頭就罵:我媽怎麼比我還不要臉 直接去到他家看小孩 叫我媽遠離他們村 已經好聚好散了 為什麼還巴著不放 到底想得到什麼 ((我去年再婚了))他姐也說我都結婚了 他們也沒來打擾我的生活 叫我媽不要像瘋子 找小孩 我說我媽只是去看個小孩有犯到什麼嗎 他姐回我說 我都不找了我媽找什麼(離婚後我一直都有去學校看小孩 也跟男方說過我要看小孩 但男方不是沒回應就是拒絕) 我說我從未停止關心小孩  他姐也說 我只要照顧好我現在的家庭就好了 小孩長大自然就會找了 我媽因目前租房子 剛好在男方家附近 他姐就回我說你媽現在搬來我們村都已經被全村說笑話了 所以不要打擾 我說大人的事歸大人 為什麼要牽扯小孩 這樣不公平 我媽究竟還對你們作什麼 畢竟小孩從小就是我媽顧到大的 這是親情 為什麼這種權利還要剝奪 他姐:對就是不公平 所以叫你媽不要打擾我們 小孩我們會自己教育 誰叫你簽字 所以你沒權 我說沒監護權的一方有探視權 小孩從小跟我的感情就很好 是你們一直去限制他 從頭到尾我都沒去說過你家人的壞話 為什麼你爸去跟小孩說你媽媽就是不愛你了 所以才沒有跟你住一起 他姐說 他們會慢慢教育小孩正確觀念 結果他姐回我說我有講你討客兄的事給小孩聽嗎(他們家一直認為我就是討客兄才要離婚 事實不是這樣 也因為這樣前夫的爸爸還跟縱我回我家) 我也說為什麼不能協議讓我家人也可以陪小孩 他姐說 現在唯一的協議就是叫我們家不要去打擾他們 之後我打簡訊給前夫說為什麼你姐不分事理 劈頭就罵我媽罵我不要臉  他說 給他一個安靜的生活 叫我不要打擾小孩 都離這麼久了 該放就放 叫我不要虛情假意的對小孩 叫我顧好現在的家庭就好了 也叫我媽不要有任何搬到他們村的想法 …這種種的一切讓我覺得小孩留在他們家是個錯 當初會把監護權無條件給男方 是因為我覺得男方的經濟比較好可以給小孩好的生活 結果事實不是如此 像這種偏激的觀念 只會根生蒂固的影響小孩 像今年我生日 小孩還有打電話給我祝我生日快樂 還有寫母親節卡片給我 請問像這種情形我能怎麼作 才能讓小孩監護權屬於我的 讓小孩回到我身邊呢(我的情形現任丈夫知情)像他姐這樣罵我不要臉 可以告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建議您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這部分不見得要委託律師開庭處理(可節省您的開銷),但如果您不知道如何引用法律,則可以請律師協助撰狀,這樣費用也比較實惠。

別人的閒言閒語不重要,重點是您是孩子的母親。

以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對方百般阻撓,讓您無法探視小孩,您應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之時間及方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監護權改定之訴訟或請求法院酌定子女監護權之行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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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毛評 103-07-18 10:31

我們去年經由法院拍買購得住家隔壁一塊土地

因為這土地有3人持份沒有分割法院拍賣拍賣其中2份

分別由我們及鄰居購得

後來住家的土地重新蓋房子鄰居現在去告我們偷挖和他們共同持份

土地的泥土地墊高地基說我們竊盜

可是我們土地墊高的土是跟建設公司的人購買完全沒有偷挖

而且有人可以證明

也開過一次庭他們完全沒證據只是用猜的

可是最近又收到他們去報案有接到法院的通知

又告我們相同的事

因為他們是貧民有免費律師可以申請

請問想這樣他們到底可以告幾次呢

我們沒做的事他們這樣誣告我們

我們也可以告他反誣告嗎?

我們有正常的工作沒那麼多時間陪他常上法院

他還跟當地警員說他沒有財產又是貧民又有孫子又扶養

就算輸了!

也不能拿他怎樣

我們家覺得很煩沒時間陪他耗下去

 

您好,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否則不得針對相同事實重複提起刑事告訴,您可具狀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1:24

您好:

1.一事不再理為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同一案件,既經合法提起公訴或自訴,無法在同一法院重複起訴,為避免一案兩判,對於後來的起訴會以形式裁判終結。若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亦為免訴之判決。因此若是相同犯罪事實,對方係無法重複提告

2.您可以對他提起誣告,但誣告罪是否成立決定於對方是否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即使對方提出的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若對方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係無法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3.若您不願意繼續與對方耗下去,建議委任律師為您蒐集相關證據,並對對方提起誣告之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刑事訴訟部分如果您這邊可以提出土方來源的證據,那定罪率應該是不高。

如要終局解決這問題,既然您提到這是持分地,我建議您提起分割共有訴訟,請法院裁判分割土地,在取得土地正式範圍之後,把地圍起來,這樣就可以避免鄰居不斷的騷擾了。畢竟您也提到鄰居是老人家,有的是時間,且鄰居未來過世之後,繼承人也可能繼續找您的麻煩,未來加上繼承人的加入,土地分割就會變得更複雜。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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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go 103-07-18 05:34
請問:我的房子是40年以上的老房子,只有前方鄰路,其他全部與鄰相接(且同一人),左右比我家高沒有開窗戶的問題,但是後面是跟我家一?老的1樓平房,在這片相鄰的牆上2F?3F原來就有窗戶存在,但鄰居卻要我把窗戶封掉,我該?他的嗎?可是剛好在左邊也是他的房子,6年前新蓋的,鄰我家牆且比我家高的地方他卻開了5個窗戶,那我也是請他封掉嗎?是要請他封?還是我把他封?
Queen 103-07-18 03:30
我想請問我的房子是媽媽買的之前是姐姐的名字!姐姐過世爸爸繼承!後來 後來因為爸爸都不繳房貸而且怕他拿房子借貸!所以過戶到我名下!是用 贈與的方式過戶!結果我收到傳票!因為爸爸在十幾年前有債務!所以房子人 家銀行就要求我們不能贈與!還要去開庭! 我成為了被告!請問這樣會成立嗎!?爸爸的負債我需要承擔嗎? 而且爸媽從小離婚 房子是媽媽買的!房貸ㄝ都是我們在繳的! 這樣我們還要幫他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18 08:55

您好!您不需要承擔父親的負債,但依您所述房子是由父親贈與取得,很可能被撤銷贈與,除非您能清楚證明房子經過好幾次轉手後仍是母親所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淡藍 103-07-18 01:40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個人因素搬下高雄

找好房屋簽約時

租金為1個月5千

但是預繳一年 為5萬5 等於租11個月 後面送你一個月

並於口頭說 這部分租金如果提早退租 並不會還(契約上沒有這條 是口頭上的)

押金部分則為兩個月 1萬塊 契約上有加註未到期退租即為違約金不退還

 

4/18號遷入 到今天7/18剛好三個月 我也因為個人因素 要再度搬離

並且表明 提早退租抱歉 但是可以負擔暑假可能比較租不出去的問題(這邊為學校附近) 可以多付一個月房租等於到8/18  但是大約8月多會搬走 不會拖到18號(契約上寫明退租須提前一個月告知這部分應該沒問題)

16號跟房東表示的時候 他說 她也只是幫人家代管(當初租屋我不知道以為他就是房東了) 領別人薪水的 所以還要去過問

17號晚間 打電話通知我說 要收錢半年的租金=3萬 所以只能退還我2萬5

並跟我表示當初說好提早退租是都不還的

 

Q1.想請問 就這樣看下來我最多可以拿回多少租屋金?

因為我本來的想法是只讓他收走前4個月跟押金(雖然也很希望多少押金能拿回一些)

Q2.如果真的只能拿回兩萬五我可以再跟房東討論 由我自己去再把房子租給別人嗎 就算我用4千租給別人還是有近8個月的房租 還可以拿回當初的押金

可是契約上有寫明未經甲方同意 不得將租賃房屋 出借轉租或是頂讓

如果房東也不同意的話我該怎麼做 才能拿回比較多的租金?

 

ps.房屋租賃契約為一般書局賣的那種紅色的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2:03

1)55K+10K=65K,4*5K+10K=30K,65K-30K=35K。數學問題。

2)基本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房屋、出借轉租或是頂讓,這條就把二房東打死了,所以沒辦法當二房東

3)先協商,沒有共識就準備寫存證信函

櫻櫻 103-07-17 22:33

請問:我家人在五年前有用母親的名字申辦手機門號,但因電話費未繳久而久之也就忘記了!

這五年來母親一直接到催收人員的電話,一直要母親去清。但因為數字無法負擔大概1萬多.而就不理不睬。

近期母親又接到電話,這次催收人員說查到母親名下有房子如在不繳納會申請查封。母親心急問手頭只有2千,催收人員就叫母親有多少就先繳多少。

請問這樣是算?

 

不理?如果真的繳了2千,那爾後是不是要繼續?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2:16

1.請對方提出欠費明細。

2.確認是否已逾債權期限。

3.再來就請求協助,例如消費者服務中心等。

4.訴訟

慢慢牛 103-07-17 22:14

弟弟在去年用我的名字買了預售屋,我在前幾個月買了一間要自住的房子,想把預售屋的名字換成哥哥的。但建設公司表示目前已進入產權登記階段,不能換約。預售屋預計年底交屋,但我目前已有房貸,到時候預售屋完工的貸款也可能無法順利核貸,如果之後要買賣又會遇到奢侈稅的問題。詢問過幾位仲介朋友都表示,房屋在還沒登記前都可換約或換登記者名字。但目前我們的建設公司非常堅決不給換,請問現在應該如何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2:29

您好,預售屋買賣契約可分為換約或不可換約 之買賣合約,若為後者,則無法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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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7 16:57

律師您好:

事發經過: 源於103年,本人在去年12月底 有一不認識男子(後得知是鄰居友人)駕車至我家大門進出口停車,因不曉得是誰, 故請警察出來處理把車移走 我可以去上班就好! 後來該車主大吵大鬧, 一直不願意,還主張我門口未劃線 故買到這樣的房子算你倒楣, 警方後來取得他的鑰匙,把車移開,車主很不爽, 還衝向我正在移動的車頭前阻擋三次,後他與警察後他與警察拉扯,又被推開! 他推不過警察,就繞他朋友之妻(即我鄰居之妻)另駕一台轎車擋住社區路口, 不讓我出門上班,但我跟警方反應路口轉角不可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明定! 警方當沒聽見看見! 完全沒有排除!

後我向地檢提出妨害行動自由罪之告訴 ,檢座傳警員作證 ,警員翻臉變說, 他只是違停! 沒有妨害自由的動作或言論! 完全是偽證匿 飾 增 減! 與當天的監視器,照片等物證內容不符!甚至道, 被害人根本不在場!什麼叫我不在場? 請問律師, 我該如何提偽證罪之告訴呢? 是寫告訴狀還是據名附證據檢舉告發? 還有我是否應該向地檢聲請交付偵察庭庭訊錄音檔及譯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告發該員警偽證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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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擋車的行為,應該是涉犯強制罪而不是妨礙自由,因此該員警的口供並非全然錯誤。

2、倘若您要提出偽證告訴,本文建議您應該先釐清,當天的行為是否確實有監視錄影畫面,及該名員警的詳細筆錄,不要任意提告,避免日後遭提起誣告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isy 103-07-16 12:27

我媽的房子過戶到我弟名下,產權過戶了,債權過戶,所以抵押權第一順位銀行約五十萬。目前有被法院裁決要取消過戶房子要變回我媽的名子。

他們跟我借錢,然後房屋要做抵押設定給我,我當第二順位,請問取消過戶後,跟我的抵押會有衝突嗎?會影響我權益嗎?

另外,再請問一下,除了借貸合約,及匯款明細,是否還要法院公證證人才能證明借貸具有法律效力,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6 1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第二順位抵押權登記,權益不受過戶影響,謹若該房屋遭拍賣,第一順位將優先您受償,待其受償完後,再換您受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7-16 16:16

您好!過戶給弟弟之所以會被撤銷是因詐害債權,此時才設定抵押權給家人,仍有可能因詐害債權而被撤銷抵押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n 103-07-16 00:13

我想請問房子租賃的相關問題,有點複雜:
我母親於101年4月租賃房子給林姓男子,
合約是使用一般市售租賃契約房租是以現金方式收款。
林姓男子繳房租的狀況不盡理想,經常一拖再拖,
常常拖好幾個月才繳款,打電話也都不接,我母親打算終止合約
去年(102年)12月已告知房客合約至4/20結束後不續約(剛好滿一年)。


現在的狀況為:
(1)房客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的租金都未給付,
    房租1個月11000元,去年9月至4月共積欠7個月共計77000元租金


(2)今年4月中,房客表示希望再給他寬限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
    並強調4/20~5/20這段期間也會給付租金
    等於4/20合約到期後,轉為不定期契約一個月(4/20~5/20)


(3)因為房客總是故意不接電話,讓我們無法直接與他催討,
   甚至找當地里長與警察協助,到租屋處直接通知對方,
   對方也直接避不見面,不肯開門,警察也以"無法強行進入"束手無策。


(4)已於5/26寄存證信函房客,要求他於一個月內(6/20以前)搬走,
    並繳清積欠的8個月租金88000元。
    也在存證信函內註明會依民法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5%法定利息


(5)對方藉故不接電話,一直找不到人,
    等到終於接通,承諾願意於某某日(7月初)一次繳清金額,並且搬走,
    (此次對話有進行錄音)
    但到了約定日依舊不接電話手機關機,
   從6/20的最後搬家日到現在,依然未搬走,
   我和我母親也不知如何強制執行搬遷與催討積欠租金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可以怎麼做呢?
母親是個老實人,我們都沒接觸過類似問題,
現在我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
是否要再寄第二次的存證信函,要求他立刻搬走?
是否一定只能依照法律途徑了呢?
他如果遲遲不搬走,那他多住的這段期間我們該如何追究租金部分?
(例如7/20不搬走,等於又多住了一個月)
他如果遲遲不肯繳租金到底該怎麼辦?

另外想問,因為當租賃房子時,只有市售的租賃契約書,
並沒有影印對方的身分證,只有對方的身分證字號,
我查過存證信函必須寄到對方的戶籍地址,
但我們沒有對方的戶籍地址,是先寄到目前租屋處給房客
如果之後他搬走找不到人了,那又該怎麼辦?

問題有點多,有點冗長,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
也很不願走到上法院這條路.....
(母親和我都要上班,無太多時間精力,也無力負擔請律師的龐大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違約繼續占有房屋,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費用

2、存證信函無須寄發戶籍地,只要對方收的到的地址就可以了。

3、倘若您可以說服派出所員警,陪同進入房屋將對方的東西整理妥適,要求對方取回,則可嘗試這個方法,否則仍然僅能進入訴訟程序,要求對方遷讓房屋、給付租金違約繼續使用房屋費用,避免發生侵入住宅、強制罪等爭議。

您好:

您提出的問題剛好是本律師今天上蘋果日報的法律信箱採訪,有房東也有同樣的疑問,詳如連結,或google梁維珊律師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6/35961245/%E6%B3%95%E5%BE%8B%E4%BF%A1%E7%AE%B1%EF%BC%9A%E6%89%A3%E6%8A%BC%E9%87%91%E6%AC%A0%E7%A7%9F%E9%80%BE2%E6%9C%88%E6%88%BF%E6%9D%B1%E5%8F%AF%E6%94%B6%E5%9B%9E%E6%88%BF%E5%B1%8B

如您的租約未經公證,建議您儘速提出返還租賃物的訴訟並加上給付租金之訴,如有經濟上的問題,可以請律師代為撰狀,您自己去開庭,這樣會比較便宜。當然,看病找醫生,總不是自己拿醫生寫的病曆卻自己對自己開刀的,律師律師的專業。

以上。 

Wen 103-07-16 00:09

我想請問房子租賃的相關問題,有點複雜:

我母親於101年4月租賃房子給林姓男子,合約是使用一般市售租賃契約房租是以現金方式收款。林姓男子繳房租的狀況不盡理想,經常一拖再拖,常常拖好幾個月才繳款,打電話也都不接,我母親打算終止合約,去年(102年)12月已告知房客合約至4/20結束後不續約(剛好滿一年)。

現在的狀況為:

(1)房客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的租金都未給付,房租1個月11000元,去年9月至4月共積欠7個月共計77000元租金

(2)今年4月中,房客表示希望再給他寬限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並強調4/20~5/20這段期間也會給付租金。 等於4/20合約到期後,轉為不定期契約一個月(4/20~5/20)

(3)因為房客總是故意不接電話,讓我們無法直接與他催討, 甚至找當地里長與警察協助,到租屋處直接通知對方,對方也直接避不見面,不肯開門,警察也以"無法強行進入"束手無策。

(4)已於5/26寄存證信函房客,要求他於一個月內(6/20以前)搬走,並繳清積欠的8個月租金88000元。也在存證信函內註明會依民法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5%法定利息

(5)對方藉故不接電話,一直找不到人, 等到終於接通,承諾願意於某某日(7月初)一次繳清金額,並且搬走(此次對話有進行錄音),但到了約定日依舊不接電話手機關機,從6/20的最後搬家日到現在,依然未搬走,我和我母親也不知如何強制執行搬遷與催討積欠租金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可以怎麼做呢?母親是個老實人,我們都沒接觸過類似問題,現在我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是否要再寄第二次的存證信函,要求他立刻搬走?是否一定只能依照法律途徑了呢?他如果遲遲不搬走,那他多住的這段期間我們該如何追究租金部分?(例如7/20不搬走,等於又多住了一個月)他如果遲遲不肯繳租金到底該怎麼辦?

 另外想問,因為當租賃房子時,只有市售的租賃契約書,並沒有影印對方的身分證,只有對方的身分證字號,我查過存證信函必須寄到對方的戶籍地址,但我們沒有對方的戶籍地址,是先寄到目前租屋處給房客,如果之後他搬走找不到人了,那又該怎麼辦?

問題有點多,有點冗長,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也很不願走到上法院這條路.....(母親和我都要上班,無太多時間精力,也無力負擔請律師的龐大費用)

您好,因對方已遲付房租達2個月,遲延給付逾2個月,您可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於相當期限內支付租金(目前寄發地址為租屋處),對方於約定期限內仍不支付,可依法終止租約,於訴請法院要求對方遷讓返還房屋前,可嘗試再與對方協調,若仍無效,只能透過訴訟途徑要求對方返還房屋及所欠租金,因您的案件不複雜,法院應會速審速決,將房子返還給您。

loveriny 103-07-15 21:15

您好,第一次租屋給他人,就犯了的大錯。當初租屋房客時,由於看在當初有些認識的份上,沒有法律上的簽租屋合約,不過有按時交租金,但是由於這個房子臨時有急用,也在約一年前與房客溝通,希望可以找到新的租屋處後,搬家離開,不逼他也不給他壓力,但是因此就過了一年多。至今,原定說好的此月15日確定搬走,打電話有時都故意不接,接了以後則說,再給他一些時間,他再看看...。想請問由於我當初沒有擬定合約,是否我已經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呢?我已經都說明屋況如何我都自己整理了,給他太多寬限,但卻沒有要搬離的意思,再麻煩您幫我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終止租約並限期搬離,若對方仍不搬離,則仍應向法院訴請強制遷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終止租約,請求限期搬離,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房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eleste 103-07-15 18:59

您好:

    奶奶上月過世,她在去年已立遺囑交代將房子過戶給爸爸和小叔各半,房子曾在921地震時全倒,重建後已申請新的房屋所有權狀,後來發現所立遺囑房屋建號為未倒塌前之建號(但地號跟住址是正確的),因奶奶已過世了無法重新立遺囑,請問此遺囑房屋建號已和重蓋後的不一致,還有效嗎?

 

懇請答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爭議,因為遺囑之標的在法律上已經滅失,所以該房屋可能無法列入遺囑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建號已有不同,則該遺囑標的已不存在,無法主張該遺囑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這很顯然只是建物誤載為舊建號,奶奶的真意應該是現今房屋要分給你父親及叔叔,然如有人爭議,只能透過訴訟解決。

celeste 103-07-15 14:17

您好:

    奶奶上月過世,她在去年已立遺囑交代將房子過戶給爸爸和小叔各半

但在奶奶過世之前發現房屋所有權遺失(懷疑是被姑姑拿走),故爸爸再重新申請房屋所有權狀,建號已和之前奶奶所立遺囑已不同,因奶奶已過世了無法重新立遺囑,請問此遺囑房屋建號已和重新申請的不一致,還有效嗎?

懇請答覆,謝謝。

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都會有效,但如果有人爭執效力或遺囑內容真意的話,就必須透過法院來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屋建號已和重新申請的不一致】,請查看看是否為地政事務所重新編制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邪神王子 103-07-14 23:19

你好,我於今年5月在中壢買了一間中古屋,目前已經付了第一第二款訂金,共112萬元,當初仲介口頭告知說,賣家在今年4月份買這間房子為570萬元,因家庭因素,要在5月賣出,奢侈稅由賣方自行繳納,仲介一直催促我們趕快出價,以560萬買算很便宜了,所以當天我們就簽了要約書,且簽完後1小時房仲業者馬上打電話來說,屋主要賣,於是第二天就要我們簽約,但是等到實價登入出來後,看到賣家當初4月份買的價錢是420萬元整(賣方一個月買賣賺取差價140萬元,等於1/3房價),我跟我老婆整個人傻掉,馬上打電話房仲房仲馬上改口說他從來沒說過賣方買570萬,而且事後去看房子時,發現牆壁有壁癌,還有用木板把牆壁封起來,浴廁也有管路漏水部分...等瑕疵,房仲指出當初簽約時,在現況說明書上,有註明滲漏水部分由買方自行修繕,以及現況交屋,所以不管房子的瑕疵是否看得到,都是我們買方要全權負責,請問真的是這樣嗎?(費用高達50萬元以上),還有賣方除了簽約,一律避不見面,甚至連絡地址也是寫他要賣的空屋,而且房仲一直推拖,不給賣方實際的聯絡地址,以至於我們連存證信函都無法寄送,甚至現在房仲告知,賣方已委託代書全權處理,房仲也說堅持賣方不肯無條件解約,請問當初房仲契約審閱期給我們是合理的嗎?還有我們現在要如何做,才能無條件解約,或將損失降至最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仲欺瞞房價的部份,此部分房仲違反告知義務,依法可以請求賠償,至於詳細的權利義務,必須依據您與房仲簽立的契約而定。

2、房屋瑕疵的部份,縱使雙方所簽立的契約,有約明漏水的部分由買方自行負責,但是倘若不屬於漏水的瑕疵,賣方仍應該負損害修復責任

3、本文建議您,本案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由消保官介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非影響到結構安全之重大瑕疵,似難以主張解除契約,為可主張解少價金之,目前您應發存證信函給屋主及仲介,說明房屋瑕疵,並限期請求其修繕之,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請求減少價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1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似尚難解除買賣契約,您可對屋主及仲介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限期修補瑕疵,若對方於動產現況說明書中有惡意隱瞞事項,亦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毛毛 103-07-14 20:49

因為我先生原本就和我公公不和,因為這樣的關係我們一家包括小孩就搬出當初我們租的房子(我公公也一起住)等於搬離我公公身邊,但因距離太遠,我們只先帶一些東西出來,結果我小叔傳簡訊給我,說我公公很生氣,我們的東西要怎麼處理,我回:我們會自己用,過幾天小叔傳簡訊給我,說我們東西已經被丟了,我該怎麼告

鄭小姐 103-07-14 17:14

欠債,名下無財產,母親為保證人,名下也無財產,但是因為是父親的保證人,目前房子好像要被法拍,那麼關於父親無財產,如果限定繼承是否成立。

 

謝謝

您好,限定繼承法律保護繼承人而設,無須聲請或辦理,直接依法發生效力,亦即繼承人僅於所繼承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逾此範圍之債務均無須再負責。

小玄 103-07-14 16:09

您好~

本人母親因為之前房子三貸繳不出來..因此要被法院拍賣..

請問我本人可以把房子標回來嗎?!保證金是要多少錢呢?

再來.房子有三貸.一貸是合庫二貸是親友.三貸是中信.請問一下法拍之後的錢是會按照一貸二貸三貸分?攤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6: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參與競標。

2、拍賣的價金先用作執行費用後,就是依據抵押權順位清償

3、投標保證金約為底價的2~3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俞 103-07-14 16:06

想請問一下...

土地分割清楚未依住戶同意就地蓋房子違建嗎?

那我該怎麼做才可以檢舉他讓他停止施工呢?

因為當初他跟我們說會造原來的房型重建...可是當她們地基做好時跟當初所說的不一樣...也沒有申請建築執照...我該怎麼保護自己的全力阻止他們繼續動工??

麻煩一下...謝謝

聲請假處分,但要以甚麼理由聲請,要詳細了解過程才能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停止興建,當然對方可能會再繼續興建,則除聲請假處分外,也可以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榛 103-07-14 01:57

請問~
我前男友因債務問題.當時用買賣方式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當時他的房貸212萬.因當時他缺錢.過戶到我名下時~以我名義貸款265萬.清償他之前房貸212萬.剩餘53萬.有匯款紀錄約26萬替他清償其他債務.剩餘27萬是分別領現金給他.分手後簽了一份合約書和約內容貸款265萬.他將分期每月繳納房屋貸款1萬5千.20年期滿後.我將無條件歸還給他.如有任何狀況.雙方必須一同處理房子買賣..
但事後他又寄了一份存證信函給我.內容說是以假借名登記.212萬的部分他知情.另外53萬部分他說是我花掉的.要我還給他~我也回了他了一封存證信.告知請他出面與我談論事實.但他卻避不見面.房貸部份也開始沒有正常繳納..我為了自已的信用一直跟朋友借錢來付貸款.我實在撐不下去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也放棄繳納貸款.因而讓房子法拍..我會再被他用其他名義告我嗎?例如侵占.毀約....我實在很苦惱!!我已經兼任2份工作~還是還不起!!我到底還要撐下去嗎?? 

您好,請問您當初與前男友簽的合約書是如何記載?若能因此判斷您與前男友間為借名登記關係,對您較有利,建議攜帶合約書與存證信函等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榛 103-07-14 01:56

請問~
我前男友因債務問題.當時用買賣方式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當時他的房貸212萬.因當時他缺錢.過戶到我名下時~以我名義貸款265萬.清償他之前房貸212萬.剩餘53萬.有匯款紀錄約26萬替他清償其他債務.剩餘27萬是分別領現金給他.分手後簽了一份合約書和約內容貸款265萬.他將分期每月繳納房屋貸款1萬5千.20年期滿後.我將無條件歸還給他.如有任何狀況.雙方必須一同處理房子買賣..
但事後他又寄了一份存證信函給我.內容說是以假借名登記.212萬的部分他知情.另外53萬部分他說是我花掉的.要我還給他~我也回了他了一封存證信.告知請他出面與我談論事實.但他卻避不見面.房貸部份也開始沒有正常繳納..我為了自已的信用一直跟朋友借錢來付貸款.我實在撐不下去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也放棄繳納貸款.因而讓房子法拍..我會再被他用其他名義告我嗎?例如侵占.毀約....我實在很苦惱!!我已經兼任2份工作~還是還不起!!我到底還要撐下去嗎?? 

peggy 103-07-21 12:23

妳怎麼不乾脆裝死 把他的房子賣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4:51

 依您所述,二位之間是否有借名登記一事,須由出名之人證明,現階段您還是否認有借名較能保障您的權益,以上答覆請參酌,謝謝

如有需要法律協助,請洽本所

Monica 103-07-13 22:25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 99年判決離婚監護權歸前夫 今年7/1前夫過逝,子12歲 房子登記前夫名下,戶籍內僅前夫和兒子 前夫過逝後其母帶人如住屋取走所有証件資料和物品 與葬儀社簽訂委任後,不付款讓前夫骨灰暫寄葬儀社 兒子12歲無能力處理.但是對前夫付債,保險及存款都不清處狀況下 1,如何協助前夫後事?讓他入土為安 2,如何保障兒子應有的權益? 3,他母親進入住屋取走物品是否合法? 煩請協助,謝謝!

其夫之所有遺產,只有他兒子有權利繼承,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02

您好!前夫死後遺產已全歸兒子所有,任何人擅自入屋取走遺產都屬違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人為您,以便您日後得以代為處理相關事務。本件繼承人應為您的子女,如其他人有侵害繼承財產之情事,您的子女得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而請求法院裁判。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大頭 103-07-13 20:18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天24歲,還有兩個妹妹18,17歲,我們是同母異父,我繼父有多次家暴前科, 我母親在今年4月20日腦出血中風,從開刀,住院,復健,所有文件都是我處理的,費用全都是 我母親這邊的兄弟姐妹支出,繼父從未付過任何一些錢,也都不照顧,家中目前還有貸款房子 也快被拍賣了,像這樣我們有什麼途徑能處理或訴請離婚,我聽人說訴請離婚配偶有權分財產的ㄧ 一半是嗎?還是只有婚後財產呢?那我母親目前戶頭裡的金錢是否也要分他一半?還有兩個妹妹的監護 權是怎麼判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民法第1030之一條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白話文之意思就是:夫妻間各自之婚後財產扣除不須計入之部分(贈與繼承或慰撫金等),多的扣除
少的之差額之一半,再由少的一方向多的一方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繼父家暴之相關證據,您母親亦有驗傷單,可對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亦可對其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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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19

您好!家暴可以是離婚事由;婚後增加的財產扣除負債的部分後才要列入分配監護權以尊重妹妹的意願為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邦 103-07-13 18:16

各位律師您好 1‧當初因為我們是做生意的,租店面也住在店面,後來結婚後太太覺的生活品質不好,問我們為什麼不買房子,我們說手頭上頭期款不夠,後來我老婆說可以借我們200萬,幫我們買房子,將來在還他錢,後來房子也是老婆找的,結果買下去之後,媽媽覺的都結婚了應該對老婆一些保障,所以才會買夫妻共有,後來老婆對媽媽的生活習慣,教育子女的習慣無法接受,就常常吵吵鬧鬧,現在老婆要討回200萬,我們也準備好200萬要還她,但媽媽希望產權能還給我們,老婆現在是200萬要拿回去,卻說房子是媽媽說要給她保障的,不願意還我們,還說要把產權拿去變賣,但貸款都是媽媽在繳的,當初的好意給她保障,卻變成對我們的威脅。要如何保障媽媽的權益呢? 請您幫幫我們,因為媽媽也是離過婚,離婚後負債壘壘,離婚後媽媽背著1千多萬的負債,把我們小孩養大,我真的不希望因為我的婚姻,在造成媽媽的負擔。 2.現在小孩都被妻子帶走,我覺的2個人以經無法往婚姻好的方向走,現在只希望能處理房子的問題,與小孩子的問題,有律師能給一些建議或方向嗎? 小弟住在中壢。是否有可以幫我們的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配偶履行同居義務,若配偶屆期置之不理,構成惡意遺棄,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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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訴請離婚,仍需蒐集更明確的事證,且與小孩之互動也是日後爭取監護權的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邦 103-07-13 04:47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和老婆鬧的不可開交,問題如下當初媽媽想說我們結婚房子買我和老婆的名下,最近一直吵鬧無法在生活在一起了,老婆就威脅說要把產權變賣,我們該如何保障我們的權益呢?之前有問過離婚的話可以主張房子是媽媽賑與,但如今她打算把產權變賣,我們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謝謝各位律師。另外就是要如何收回老婆的產權呢?

因為當初媽媽是想說給老婆一個保障才會登記共有的名下,但現在老婆處處針對媽媽,常常說媽媽那裡不好,當初的好意卻被她拿來當成威脅的工具,有辨法保障我們的權益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13 08:18

您好!應先釐清媽媽登記給對方時的真意及保留的證據,若是無條件贈與,則不能任意收回,也不能干涉對方出賣產權;必須能證明是借名登記或附負擔贈與,才有機會收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11 21:11

請問,我房子買賣流程已經到了最後階段,但因為個人因素此而不能賣出,最後並無成交,那需要服仲介費用嗎?

有什麼其他費用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仲介契約內均會有違約金之約定,所以本件您應先審視契約內容,並盡量與仲介協商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0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悔賣,違反買賣契約,可視契約中有無對買方應賠償違約金規定及亦應給付仲介服務費之規定,可與買仲介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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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7-13 15:35

 仲介是屬於居間, 若因仲介居間而雙方已簽訂買賣契約, 則要付仲介費, 即使沒過戶也要. 若沒簽定買賣契約書, 則不必(http://www.lawmed66.url.tw)

阿玲 103-07-11 15:22

非常謝謝曹尚仁律師的回覆

另外請問 

擁有2/3產權的叔叔 該如何出售這房子?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0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出售您的應有部分,應先發函詢問其他共有人有無意願行使優先承購權之,叔叔亦同,即使其應有部分達三分之二,可決定是否出售共有財產,出售時仍須詢問共有人有無意願行使優先承購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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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7-11 15:16

律師您好,因為當保人房子被法院裁定查封,請問這種情形,我們人還可以繼續住在裡面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查封仍可以使用該房,但不得撕掉封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LY 103-07-11 13:23

請問

女方未婚前所欠之稅款未繳

婚後先生有置產購屋

請問國稅局可以強制執行拍賣該房子抵扣欠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1 14: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夫不是繳稅義務人,該財產也不是登記在妻的明下,則稅務機關無法對該動產進行執行,您無須過於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