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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an 103-07-28 21:19

你好...

想請問一下最近爸爸突然走了

處理土地房子過戶

被告知到爸爸有一個之前所生的小孩也有繼承

但是我們完全沒見過這個人也不知道從何找起

可以請問一下這方面的問題應該是如何處理呢?

朋友說有可以到法院申請公示催告的程序,是真的可以嗎?

謝謝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有無繼承權,也應先視您父親有無認領,若無認領,其在法律上尚非屬婚生子女,可以否認其繼承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您所述,令尊的該名子女應係在戶籍資料上登記親子關係,所以才會在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時,遭檢核戶籍資料不符而無法辦理,故後續建議您可洽詢戶政事務所是否可以令尊的統一編號等資料為基點,按其親子關係來查詢該名子女的戶籍資料,若查有者,設法聯繫以進行遺產分配協議事宜,否則恐怕就得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來處理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張小呆 103-07-28 20:14

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另外,剛去詢問社區的義務律師
表示可用夫妻財產制去反駁,請問這可以成立嗎??
另外我需要寫答辯書嗎??
開辯論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事情嗎??
我是代替媽媽為訴訟代理人~
第一次開這樣的庭,很緊張...
也很害怕因為這樣害媽媽失去房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主張仍可能會成立,建議您仍應先擬書狀,否則開庭當下難以全盤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詩涵 103-07-28 15:06

奶奶在去年,房子贈與給我爸爸

剛開始其實我奶奶不願意,我也不贊成

我爸爸一直半兇半威脅說不給他要搬出去

有時候又突然裝孝順,軟硬兼施,連帶著我難得的相信了他

因為就我來說他不是個好父親也不是個好兒子

 

當時口頭上說如果贈與給他的話會孝順我奶奶

也會請外勞照顧她

(我一直問他,他說他確定會)

結果等房子過去給他沒三個月

開始又跟以前一樣愛理不理

 

每次只要講到要回診之類的,推三阻四

平常奶奶自理生活,爸爸也沒什麼在關心奶奶

甚至於今年過年的時候,年夜飯我.姊姊.奶奶在家沒得吃,自己買東西回來吃

這陣子來更加誇張,開始一直要奶奶的存摺

錢是不多,但是一直要拿(從以前就一直說要管阿嬤的存摺)

但是對外都說的很好聽,他不是要他的錢。

但口口聲聲一直要管存摺,這點一直覺得很存疑

最近事件是,我奶奶已經跑去我姑姑家住,

但是我爸一直關心存摺裡面有多少,

去到我姑姑家沒有一次在關心奶奶的身體狀況如何。

由於我姑姑本身經濟狀況也很不好,

現在奶奶自理程度有障礙,白天需要有人照顧比較妥當。

 

姑姑跟爸爸溝通時,一直推三阻四

在者,又一直在詢問存摺,

強調要有存摺之後才要幫他請外勞。

(但是我爸爸說話不算話我們姊妹已經經歷過太多次了,

對於他說的話不敢相信)

 

想請問如果今天房子已經贈與了,

但仍然不孝順,我們沒有物證,當初也沒錄音

親戚也都知道這種情況,但是應該沒人願意作證

如果今天想要撤銷贈與,我跟我姊姊做人證的話,

拿回我奶奶的房子有可能嗎?

假設如果我爸把房子拿去貸款的話。

是否債務是否還是屬於我爸應該繳納,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奶奶名下已經沒有財產,則可以以您奶奶的名義寄發存證信函給您的父親要求履行扶養義務。

2、倘若您的父親拒絕,則可以請求返還贈與物並且提起返還房屋、給付扶養訴訟

3、就您所述的狀況,涉及兩個案子,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處理,較為精確妥適,您可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可先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父親盡其扶養義務,若父親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撫養撤銷贈與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lbee 103-07-28 12:47

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一個想幫助媽媽的女兒

您可參考以下二個法條尋求破解之道,另外是否構成詐害債權行為及該行為是否為無償行為,應為關鍵所在。

建議您可以攜帶資料進一步向律師諮詢討論,以俾更有效地因應此件訴訟,否則一旦訴訟程序因未能有效答辯導致撤銷贈與、回復登記之結果,恐怕因小失大。

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45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江皇樺 (江帥) 103-07-28 13:19

您好,

      1.本案是以贈與方式贈與您母親的話,應該是適用民法第244條第一項(上面賴律師有引出法條內容),此時是否惡意就不是問題重點。重點會變成當初您父親是否因為贈與系爭房屋造成卡債有無法清償(有害於銀行債權)的情事。這部份就要請銀行具體舉證說明。

2.實際上您父親贈與您母親的價值應該以系爭房屋價值扣除當時剩餘貸款,依您說明如果您父親當時名下還有一棟房子,實際上應該是不至於符合「有害於債權」的情事。當然這部分您可以提出主張。

      3.至於您提到過戶後父親還有繼續繳納卡費,這部分最好也可以提出相關證明,或是請法院命銀行提出相關資料,都可以作為佐證。

 

Albee 103-07-28 20:46

剛去詢問社區的義務律師
表示可用夫妻財產制去反駁,請問這可以成立嗎??
另外我需要寫答辯書嗎??
開辯論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事情嗎??
我是代替媽媽為訴訟代理人~
第一次開這樣的庭,很緊張...
也很害怕因為這樣害媽媽失去房子!!

Mashimoro123 103-07-27 00:09

律師你好,

請教,目前房產有1/10的持分在哥哥身上,而哥哥把這1/10設定抵押並跟錢莊借錢。

我跟家人很擔心,不曉得目前可以怎麼處理保護家裡房子

請問被設定抵押的持分,還能直接過戶給我家人嗎?

這樣的話,債是不是轉到我家人身上?

 

該怎麼做是正確的?謝謝你們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7-27 01:39

您好!設定抵押後還是可以過戶債務仍是哥哥應負責,家人不用承擔債務,但債權人因有抵押權,不管過戶給誰都還是可以拍賣抵押物;拍賣時,持有9/10的家人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或加入投標將1/10買下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26 23:51

爸爸去世後.請代書幫忙弄的.代書是用分割繼承去弄的

但是有一張~分割繼續協議書.裡面有申明.爸爸的房子登記給我和大哥

房子所有權狀也是登記大哥與我的名下.而且也已經繼承6年了

最近.....姐姐積欠銀行債務.銀行說要提告代位繼續來求取姐姐的那一份

事情都過了那麼久了..銀行還能這樣做嘛?

 

回覆 雨 的發言內容:

爸爸去世後.請

 

令姐有繼承時有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嗎,若有辦理,雖然曾有爭議,但比較多數見解認為銀行即不能主張任何權利。

或是沒有,之後在辦理繼承分割只是單純沒有分割取得任何財產,那會是侵害繼承權的問題,時效是二年,銀行代位,也是時效超過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時效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10

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銀行應該是要主張詐害債權代位返還財產

2、這兩個主張,要主張時效並不容易,因為銀行只需要提出最近才知悉遺產分割協議的證明即可。

3、本文建議您應該釐清當初簽立協議書的主要原因為何才是能夠抗辯的重點。

103-07-26 23:15

姐姐在外面欠下不少帳務...但都避不見面.一直逃避.

每每都影響家人生活

嚴重性可能導致家破人亡.一家人可能會想不開的地步

母親現在想要切割母子關係.不然每次都是家人在擔責任.

房子也可能被查封拍賣.

法律上有什麼律令可以實行嘛?

沈恆 (沈律師) 103-07-26 23:51

您好!親子關係是無法切割的,別搞錯方向;各人債務要各自負責,家人本就不需要為姊姊擔任何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回覆 雨 的發言內容:

姐姐在外面欠下不少帳務...但都避不見面.一直逃避.

每每都影響家人生活

親子關係無法切割

她若已滿二十歲,是屬個人債務

未滿二十歲,看是侵權借款債務情形不同

Jamce 103-07-27 22:20

目前法律還沒有辦法切割親子關係,不過妳姐姐有債務也是她要自己還,除非她死了,那就要辦拋棄繼承

Jade 103-07-26 23:09

Dear 律師

晚安 您好

我買的16樓(頂樓)房子將在8月6日點交,但昨天發現原屋主之前跟15樓住戶有房子漏水糾紛,15樓堅稱16樓漏水到他家,而16樓也堅持不是他的問題,15樓可能會提告,而我在買屋之前房仲與屋主完全沒有提及此事,我感到受騙了

房仲說,他們有請技師鑑定過,不是16樓的問題,應是整棟大樓的問題,而且告也不會告到我身上,我無需擔心.....

事實上,我很擔心,畢竟辛苦賺錢買房...

還請律師給小弟一點建議

感恩

Jade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漏水的原因是整棟大樓之管線問題,亦即公共設施的瑕疵也算是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範圍,故您可就此部分向屋主為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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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通知房仲及賣方,請求限期修補漏水瑕疵,若屆期仍置之不理,造成您相關損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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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103-07-26 21:02

阿公生前有一土地,上有4層。3樓在30年前已過?我媽,故我媽已有3樓和1/4的土地持分。現

一阿公過世,土地和1,2,4樓為繼承人我媽和舅舅各半,公同共有。(無分割協議分割不成)。請問是否要先主張判決分割,還是可以按我媽的土地房屋持分較多(媽有3樓故持分為5/8, 舅舅只有3/8), 可自行向仲介放售,有買主有興趣買時,以存證信函通知舅舅優先購買我們5/8持分(按買主價錢),十天如無回覆,便可賣給買主,之後按持分分錢給舅舅?(不須經判決分割?)

 

 

 

另外如大家產權各佔一半,便不能私自主張買賣,只能經法院申請判決分割,然後選共有分割變價分割,如共有分割後,便能賣到自己的土地和獨立分割後有100%持分房子?謝謝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持分尚未超過三分之二,故不得出賣共有物全部,僅得就其持份出賣之;又可提起裁判分割訴訟,待取得單獨所有後,再出賣單獨所有之部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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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梓 103-07-26 19:56

父母從我小的時候就離婚 但仍同居在一起

白天在租的店面工作 晚上在家裡睡覺

不有錢但是算是能夠維持家計

家裡有3兄弟 弟弟小一 哥哥大學畢業 我快滿18

家裡經濟是由媽媽在維持

而爸爸沒有穩定的工作或說看不出來在做什麼

從以前就一直向媽媽拿錢

房子車子都是我爸的名字 而貸款都是我媽出錢的

平時一有口角就會恐嚇叫我媽和小孩搬出去 把房子賣掉 或是說要把小孩丟在外面

近一兩年我媽不再這麼縱容一直給錢

於最近我爸用車子貸款去外面借錢

叫我媽把利息給繳掉之後會還

長期以來他根本沒還過錢

之前也有把車子拿去貸的例子

媽媽跟爸爸起爭執我爸就動手

可是傷口不明顯怕沒辦法驗出傷

現在恐嚇我媽和小孩叫我們從家裡搬走

之後晚上可能要睡在店裡

請問這樣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保護對象包括沒有結婚的男女同居關係或同志,也可適用家暴法,擴大保護令保護對象,故若您父親對您母親或您有精神言語或肉體上之暴力行為,可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家暴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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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103-07-26 15:23

土地A上有一房屋,3層相連,土地B有4層,可獨立租出。(都為阿公之物,繼承人為我媽和舅舅)

公未過世時土地A為阿公和舅舅兒子住,土地B的2樓為舅舅住,土地B的1,3,4樓租出,阿公收租金,而土地A和土地b的2樓因為自己人住,阿公都無收舅舅和舅舅兒子租金。現在阿公過世,阿公的土地A和土地b都變成舅舅和我媽公同共有,但土地B的1,3,4樓租金都他們拿了,土地A(舅舅兒子住)和土地b的2樓(舅舅住)他們都?交一半租金給我媽,我媽是不是可以民事訴訟,向舅舅和舅舅兒子提出遷屋之訴?同時向他們租給別人的房子租金得利不當?因為不想不清不楚,打算向法院申請判決分割分割共有物,把產權弄清楚好就不會有一半的問題,我們可以請仲介管理好分割清楚好的土地房子,所有以上的都可同時進行對不?

 

蘇子良 (馬克) 103-07-27 13:13

您的問題簡略答覆如下:

1.依您所問,您阿公留下的A及B二動產,上面的房屋應也是你阿公的,而現由您母親及舅舅繼承,您母親應是共有人之一應不得為訴請拆屋

2.租金部分,如是阿公生前由阿公出租,則您母親與舅舅應也是共同繼承租約,在繼承人未分割繼承財產前,該租金應由全體繼承共同收取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所,謝謝

小郁兒 103-07-26 09:51

請問律師,我想請問一下訴訟費用可以申請分期繳納嗎?我是在8前與先生判離婚案件,至今八年後法院查到我公司,寄強制公司扣款1/3我個人薪資支付訴訟費用!

本人為單親又自己租房子住,假如法院強制扣款我們母子生活會不好過,請問律師是否有辦法申請分期繳納呢?謝謝

 

娘子 103-07-26 07:31

去年因公婆關係不和

所以打算要去外面買房子

我拿了頭期款買了一間房子

之後先生繳貸款

貸款繳了一年他說沒有要過去住也不繼續付貸款

當初名字是2個人的名字

現在他不繳貸款

我請他房子過戶給我

他說不要

先辦離婚房子過戶給我

請問有任何辦法可以解決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7-26 11:21

 您的問題,現階段恐難請對方過戶給您,惟若是離婚時可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若想進一步諮詢,可逕洽本所

阿甘 103-07-25 22:57

律師您好我剛剛有提過問題
我買了一間中古房子 過了一陣子發現房子的天花板有龜裂感覺好像快掉下來一塊一塊的,但房子已經買了快三年,該怎麼辦?我買的是透天但只有一層樓的天花板是這樣,只有三樓的天花板會這樣,其他樓層都沒有,一二四樓的天花板都沒有,當初是找房屋公司買的,買房保固有多久啊?這個問題我要直接去找防仲嗎?房仲會處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快發存證信函給賣方及房仲業者,告知其瑕疵情形,並請求限期修繕之,並可向房仲業者索取該屋氯離子之檢測報告或請求鑑定該屋之氯離子含量是否過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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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 103-07-25 22:28

律師您好
我買了一間中古房子 過了一陣子發現房子的天花板有龜裂感覺好像快掉下來一塊一塊的,但房子已經買了三快年,該怎麼辦?當初是找房屋公司買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快發存證信函通知賣方瑕疵存在,並請求修補瑕疵,依您提示情形,亦有可能為氯離子過高,可請求鑑定氯離子之含量,若有氯離子過高之瑕疵存在,可請求減少價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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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 103-07-25 22:01

小弟101年有設立一間公司,但地址登記在朋友承租的店面(大房東不知情)  但朋友只承租到2013年10月,小弟沒有注意到一直到2014年4月才辦理停止行業  由於大房東要賣房子到國稅局申請自用住宅一年的證明                  才發現我到今年四月才辦理停業              


不知道有沒有任何辦法能夠讓房東提出證明


這段期間並沒有向我收取租金,讓國稅局能夠提供證明給房東


如果有任何刑責或是罰鍰我願意承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國稅局說明房東未向您收取租金,此亦無偽造文書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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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103-07-25 18:47

先生的姊姊欠銀行債.銀行那方查到姐姐有房屋的4/1繼承權.

說要用代位訴訟去爭取姊姊的繼承權.然後把房子查封拍賣.

很擔心如果銀行這樣做.我們一家四口(婆婆.先生.我與小孩)將無處可去.

公公去世前.姐姐就有積欠債務.但是公公去世後.依照老一輩是給兒子沒給女兒繼承.也有簽寫協議書.說日後無異議.房屋登記為先生與先生哥哥的名下也已經很多年.所以姐姐是沒有繼承的.也沒有登記......現在銀行方面要代位爭取姊姊的繼承權.銀行是否可以這樣做?如果跑法院.我們這方是否會敗訴?房子是否有可能被拍賣?非常擔心.....很怕.....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1:03

您好!姊姊若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依法即有繼承權,銀行主張並非毫無根據,應謹慎處理;但銀行最多只能拍賣1/4部分,您們也可以將1/4買回來,不致無處可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25 21: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姊姊若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依法即有繼承權,銀行主張並非毫無根據,應謹慎處理;但銀行最多 ... (恕刪)

 

 

 

TO:沈律師

協議書上面是寫說:房子登記給先生與大哥的名字..以後無意議的..所以姐姐等於拋棄繼承...而且都有簽名.蓋章.在地政也有記錄.所以房子所有權狀只有哥哥與先生的名字.但是現在銀行卻要以代位繼承訴訟要求姐姐那4/1得權利來進行房屋拍賣....我們是生活比較窮困的家庭.實在無能力有錢去買下那4/1....銀行方面他們有權利這樣做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的主張並不一定有理由,若銀行提出訴訟,則應積極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繼承事實已經過多年,銀行提起訴訟,可嘗試主張民法第245條規定之時效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25 18:40

我家的房子承租台糖地 現承租人為母親

今年約6月多  陳女到家中拿著國稅局有關遺產繼承的單子 說著她與其他4人為此房子繼承人 說要拿回房子  

房子在民國80年2月1日由一李姓男子(土地承租人)經由買賣讓渡給我母親 (ps:陳女之父在母承租之前幾年 李男有將房子賣給陳父 李男原有意將土地承租人過給陳父 陳父說不用 陳父只把原有的茅草屋改建 有在鄉公所登記"此處不清楚登記什麼"之後陳姓一家人在此房子住過幾年後搬離 因搬離後無人住 陳父的母親與其姊妹跑來與母親接洽說要賣房子 )房子以8萬成交)

民國90年暑假期間 改建的房子被風災用到半倒 因為房子有裂縫 衛浴設備也無 所以有向台糖申請重建 A 

從80年的買賣到現在已過了23年  陳父逝 陳女就以繼承人的身份來說房子是她的 來了家中4次 在第3次說 她們有意和解 要將房子過戶給我們 要我們包紅包給她們 母問說要多少 她們也沒回應  之後在7月23 日 星期三說她家5人的印章 一人10萬 要50萬元 7月25日下午來說我們沒有給她回應沒聯絡她 說在星期日7月27日如果沒有給她回應 星期一7月26日 就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她繼承的是那間從茅草屋改建的房子 並不是我們新建的房子

所以這整件事對我們家來說 利弊為??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1:22

您好!所述改建屋是陳父所有,但您卻向陳父之母親及姊妹購買,恐屬無權處分,若事後陳父未承認該改建屋轉讓,則改建屋轉讓效力即有疑問;若轉讓無效,改建屋仍是陳父或其繼承人所有,其後因半倒後被拆除重建,但拆除者並無權利拆除,恐應負賠償責任;至於新建房屋已與陳父無關,對方也無法因繼承取得新建房屋任何權利,更無法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新建之房屋,對方無權利請求之,您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要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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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6 08:4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所述改建屋是陳父所有,但您卻向陳父之母親及姊妹購買,恐屬無權處分,若事後陳父未承認該改建 ... (恕刪)

在於購買部份個人也是覺得有很多疑慮  但是買賣後的錢也是有給陳父一家人 在陳女與陳母幾次造訪家中時 陳母也承認有收錢 (只可惜沒錄下音...)但她們一直說是用租的錢  可是當年母親是用來買屋子的 陳父在當年也有來家中詢問說房子如何(當然逝者已逝 這種話對我們也不算有利吧...)所以我覺得這裡面有點難以判別 之後陳女在7月25日又說 要討16年的租金 不過當時我們之間沒有租約的書面 也未曾簽下任何契約 只有土地房子讓渡書(陳父當年與李姓男子口頭上委託讓渡) 那16年租金可否成立??

沈恆 (沈律師) 103-07-26 23:59

您好!對方必須要先能證明有租賃關係存在,且縱使能證明,最多也只能追回前面5年的租金,因為租金時效只有五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icin 103-07-25 15:26

多年前家裡以我的名義買了房子結婚以後我和太太小孩搬到外地,這間房子就一直是我哥哥住;因為哥哥家裡經濟狀況不好,所以我也沒有很硬性的要求他過戶

這兩年我即將滿65歲,請問名下有兩間房子是否會影響我後來的老人年金??

另外,我得知哥哥在那間房子裡常常私下聚賭,請問如果讓警察查獲時,我是屋主會不會有連帶法律責任???(牽扯到親情與法律的糾葛,不知如何處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8 12:29

1.基本上,老年年金給付請領資格:

   a)被保險人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

   b)被保險人年滿65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而並計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後已滿15         年。

   c)被保險人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       歲,並辦理離職退保。

所以跟您名下幾棟房子無關。

2.基本上您不會有相關責任,被查獲時,您有可能會到案說明,房子也不會被假扣押

以上。

carrie 103-07-25 13:46

您好,前陣子因先生在外欠賭債共28萬(我手上有他簽下的其中一張10萬本票照片),又侵占公司款項(這部分後來我公公去跟公司洽談一個月還2萬,分10期還,但這個款項的債務改為公公的名字,公公還簽了本票給公司),除此之外在上上份工作也陸續有竊盜過公司的錢,但都私下和解,我受不了這種長期的精神壓力,他對我來說根本是不定時炸彈,因此欲與他離婚,原本先生願意協議離婚,並將兩個小孩監護權歸我,並讓我把兩個小孩帶回娘家,原定今天要簽字離婚,卻在昨天反悔,要其中一個小孩(老大,今年4歲)留在婆家陪公婆,他本身根本就不關心小孩,只是因為看自己爸媽捨不得孫子,就一直強迫我要將協議書增加限制老大的居住地,不然就不簽字要跟我走法院,後來我因不想傷害小孩答應了他,他又開始盧我們的房子的事情,一直威脅我要照著他的條件走,不然就要跟我走法院,他一直說他一定至少可以爭取到一個小孩,我想問說像他這樣的狀況法院真的會判決把小孩監護給他嗎?現在是連他爸媽都對他失望透頂,家也不給他回了!!他這一年來工作不太穩定,現在只有每個月2萬多的薪水(有說會再去兼一份),我則是已經在現在的工作上任職將滿三年,每個月的薪水大約是3.5萬-4萬元左右,不知道這樣是否對於取得兩名小孩的監護比較有利,謝謝

 

 

Emily 103-07-25 11:23
我想請問 我跟我男友在一起3年中間陸陸續續都有給我錢,我把這些錢拿去買房子,但常常吵架我想分手他都會一直叫我還錢,或逼我把房子賣掉!不然就說要找討債公司找我!如果他找討債公司找我我該怎麼做?如果他去告我我會被告嗎?我沒有簽本票也沒簽合約,只有他去匯款明細跟我跟他app通話記錄(內容有講到金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5 1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為對方贈與,若對方有恐嚇您之言論,可錄音或截圖存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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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通訊中有提到借貸問題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Ajiao 103-07-24 23:53

我現在的狀況是這樣,如下述說明:(文多,請見諒)

最近因為想買房,鎖定了某一棟大樓公寓…

找房過程中,我曾經由該棟大樓樓下房仲業者?(以下稱為A房仲)??帶看過大樓其中一戶,而看完後,有留下我一個人的姓名+聯絡電話…並無簽約…(只與??A房仲見過那一次面)…

數天後,我太太的大姊因為知道我們對那棟大樓有興趣,剛好大姊從她一位朋友口中得知,其住在那棟大樓的友人欲出售房屋,就將訊息傳達給我…

在?我太太大姊牽線下,我們與屋主約見了面看屋,好巧不巧看的居然是A房仲帶我看的那一間…

在同一時間,A房仲宣稱已找到另一位買家(且已付斡旋金)…但屋主想自行將房子賣給我太太…因此屋主自行前往跟A房仲談判,並花了數萬元"終止"了原訂的房仲委售契約,後續才跟我太太簽訂了動產買賣契約。(這過程中一直到現在,屋主與A房仲與我太太大姊、其它關係人都不知道我曾被A房仲帶看過該房)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1-賣方與受其委託房仲所簽訂之???委託銷售契約書,已簽註明"合約終止"…那還有所謂的追訴期嗎? 有的話,為期多久?

2-?賣方在與房仲終止其合約後,後續與老婆簽的合約是否有效?

3-?A房仲是否能要求賣方補償其規避之仲介服務費?

4-房子的是我(與房仲無簽定任何契約),房子的是我太太,這樣有無問題?

5-我沒有將看房事實告知屋主,有何責任?

以上,感謝您,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成立仲介契約者,應是仲介與賣方,至於買方可能未成立仲介契約,所以買方可以先予以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中信 (黃律師) 103-07-25 09:38

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供您參考︰

第10條 (委託人終止契約責任

契約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任意變更之;如尚未仲介成交前因可歸責於委託人之事由而終止時,委託人應支付受託人必要之仲介銷售服務費用,本項費用視已進行之委託期間等實際情形,由受託人檢據向委託人請領之。但最高不得超過第五條原約定服務報酬之半數。

第11條 (違約之處罰)

一、委託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受託人已完成仲介之義務,委託人仍應支付第五條約定之服務報酬,並應全額一次付予受託人:

(一)委託期間內,委託人自行將本契約動產標的物出售或另行委託第三者仲介者。

(二)簽立書面買賣契約後,因可歸責於委託人之事由而解除買賣契約者。

(三)受託人已提供委託人曾經仲介之客戶資料,而委託人於委託期間屆滿後二個月內,逕與該資料內之客戶成交者。但經其他動產經紀業仲介成交者,不在此限。

二、受託人違反第七條第四款、第五款或第八款情形之一者,委託人得解除本委託契約

 

 

Q賣方與受其委託房仲所簽訂之委託銷售契約書,已簽註明"合約終止"…那還有所謂的追訴期嗎? 有的話,為期多久?

A依您所述︰屋主自行前往跟A房仲談判,並花了數萬元"終止"了原訂的房仲委售契約。因此,白話的說,屋主(花了數萬元)與A房仲法律關係已「結清」了。其後沒什麼所謂的追訴期問題。

Q賣方在與房仲終止其合約後,後續與老婆簽的合約是否有效?

A有效。(縱使沒終止,還是有效,只是賣方可能要付服務報酬仲介,就這樣子而已。)

房仲是否能要求賣方補償其規避之仲介服務費?

A不能。請參考Q1A。(屋主花了數萬元結清法律關係)

Q看房子的是我(與房仲無簽定任何契約),買房子的是我太太,這樣有無問題?

A不會。

Q我沒有將看房事實告知屋主,有何責任?

A沒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5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賣方已與仲介終止委任契約仲介即不得再對賣方有所請求,再者,您亦未有與該仲介簽訂任何契約,該仲介亦不得對您有所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卡特 103-07-24 15:41

事情是這樣的

父母因為感情糾紛離婚十多年

父母離婚時,家裡只有買一間房A,登記於父親名下

幾年後,才新買一間房B,登記於我名下

父親於兩年前病逝,經過一年,我們兄弟終於繼承遺產完成

這時我原本名下一間房子B,貸款百萬多

而原本的一間房A,登記於父親底下,貸款也還百萬多

後來兄弟協商,我先把A房的貸款都還清

然後兄弟共同繼承B,再兄弟買賣,我把A交換B的一半

結果就是我持有A以及三百多萬的貸款,我哥持有B,零負債

今年6月初

我哥猝死,沒留下任何遺囑

我哥生前半個月還偷偷去用房子抵押跟高利貸借了兩百萬

在我焦頭爛額處理我哥的後事之餘

豈料離婚多年的母親,竟出現說她有絕對繼承

我只是我哥的旁系,必須她拋棄了,我才能繼承

真是心有不甘,所以來這邊尋求諮詢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19:19

您好!哥哥若無子女,依法應由母親繼承,若母親未拋棄繼承,您並非繼承人,您不能繼承哥哥的財產,也不需承擔其債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小雅 103-07-24 14:05

不好意思!!爸爸在今年2月往生了!生前有積欠銀行債務問題!爸爸名下的土地房子都以被查封了!我們三個子女也無能力可以償還!

我跟弟弟已經年滿20歲了所以辦理拋棄繼承妹妹滿18未滿20歲由妹妹繼承所有財產來償還所有債務!有多少財產償還多少債務!不足的由銀行自行處理!妹妹年滿20歲後也不會對妹妹追討這些債務!

請問這樣做可以嗎

如果我們家三個孩子都拋棄繼承的話會不會牽扯到爸爸的三位弟弟還有奶奶跟曾祖母呢

我已經辦理好拋繼承了!為甚麼國稅局還會寄催?遺產稅的通知單給我!而且還是寄我的名字!請問這是怎麼的狀況呢?

麻煩你幫我解答這問題唷!

麻煩你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0:4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稅務的部份,您可以於法定期間之內提出複查,檢附拋棄繼承備查資料。

2、本文建議您可以由全體繼承人ㄧ同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林小雅 103-07-24 13:44

不好意思!!爸爸在今年2月往生了!生前有積欠銀行債務問題!爸爸名下的土地房子都以被查封了!我們三個子女也無能力可以償還!

我跟弟弟已經年滿20歲了所以辦理拋棄繼承妹妹滿18未滿20歲由妹妹繼承所有財產來償還所有債務!有多少財產償還多少債務!不足的由銀行自行處理!妹妹年滿20歲後也不會對妹妹追討這些債務!

請問這樣做可以嗎

如果我們家三個孩子都拋棄繼承的話會不會牽扯到爸爸的三位弟弟還有奶奶跟曾祖母呢

我已經辦理好拋繼承了!為甚麼國稅局還會寄催?遺產稅的通知單給我!而且還是寄我的名字!請問這是怎麼的狀況呢?

麻煩你幫我解答這問題唷!

麻煩你了謝謝!!!

 

煞祿 103-07-25 00:07

遺產稅部分是一定要課的

但是當負債高於資產是不用扣低~

你可以把負債的相關單據 去國稅局申報喔...

不懂可以詢問國稅局的櫃台

再不懂可以到各地的議員立委服務處 法院 都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詢問

103-07-24 03:11

我目前是一個未婚媽媽 跟他去年有訂婚公開宴客 過3個月小孩出生 我們沒註冊也沒辦喜宴 小孩3個月時分開到現在已經5個月 目前小孩7個月 沒做DNA 小孩跟我性 戶口在我這裡 健保也在我下面 父親欄是空白的 他有說要支付小孩的生活開銷 但我沒拿 拒絕了 到現在只讓他見過小孩一次 他們家有房子跟車子 但不是在他名下 父母的 他們家的經濟是比我們家好 我個人跟他的經濟狀況差不多 但他們家是雙親家庭 而我是單親 他離過一次婚 小孩現在7歲 監護權是他的 唸北投的薇閣 我跟他因為他動手而分開 當下有報警叫救護車 但沒通報家暴 我有驗傷單 沒備案 我想問的是 1不管現在還是以後 他跟我上法院爭監護權 我會敗訴嗎?2他有權利看小孩嗎?3他有撫養權嗎?4對他我的權力有那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09:3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對方在法律上不是小孩的父親,因此無法主張權益,包含監護權探視權等。您可以請求對方扶養子女,但是您請求對方扶養,對方就成為小孩的父親,您可斟酌。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似無法對您請求法律上之權益。

3、倘若您是在97年前與對方辦理訂婚宴,則可能會有爭議。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4 10:01

您好:

因當時您與男友宴客僅為訂婚非結婚,加上您未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段婚姻應不成立,您們非屬合法夫妻,因此小孩即為非婚生子女,監護權為由您執行,但男方還是可以爭取監護權,若男方先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確定他是小孩的父親後並認領,則可進一步再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因此對方係有機會擁有監護權。 法院在選定監護人時,通常會根據父母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及小孩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等標準,來判斷誰對小孩最有利益,就將小孩判給誰。因為男方已有小孩,且曾有家暴(有驗傷單),將不利爭取監護權,惟因您男方經濟環境比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爭取監護權。 若對方未取得監護權,則可享有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探視權法律賦予的權力,依法要給對方探視權。此外,您可向對方要求撫養費,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撫養費數目可按照收入的20至30%。 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為孩子之生父,男方亦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惟目前小孩由您照顧,除非有您監護有明顯不利之事由,您仍有機會保有監護權,但男方亦享有探視權,您可向男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棋 103-07-24 01:57

我們是醫療糾紛所引起的紛爭,卻演變成債務糾紛,也就是醫院去告我們支付命令,問題是法定期間,我們完全無收到支付命令,雖然去閱卷有送到戶籍地,但並未看到兩聯通知單,轄區派出所也沒告知,就這樣我們失去了法定期效陳訴期,醫院如同趕盡殺絕的要法院查封我們房子及所有動產,包括媽媽的所有薪俸,爸爸有財產卻一毛錢都不付,被安置在醫院護理之家的爸爸,因為多障,情緒不穩,且會打我媽媽,亂罵,當時的契約書,媽媽只是代理人,醫院為保護我爸爸的財產,卻要我媽媽負擔我爸爸全部的醫藥費,而我爸爸卻一毛錢都不用付,這樣還有天理嗎?如今法院要查封我們財產,醫院以300052之債務金額提出支付命令,惡劣行徑令人髮指,光300052就要查封我們所有財產動產,法院與醫院太沒人性,一定得逼得人民走上絕路,牠們才甘心。


1 醫院所提300052元,其中夾雜未簽立之新契約金額。


2 法院判決書竟出現兩種金額。


3 以300052元之金額,卻有兩個不同的利率。


4 家屬沒有任何有關300052元之催繳通知單,及存證信函


5 醫院以第一次支付命令被判調解,且與家屬調解成立在案,卻也屢行家屬要求之承諾,後以反悔,家屬理當拒繳,醫院先是承諾跳票,卻將該    次調解成立之金額加入於300052之內,家屬不能接受,雙方事後皆無達成共識,該筆金額應當    無從提起,醫院霸道作法,家屬恕難從命。


6 父親從有腳進去那間醫院,到現在雙腳截肢,從有腳醫到無腳,甚至常常有皮膚病,聽衛生局說    還有血管炎,從一個白皮膚的人,進去之後卻整    個人變得很黑,甚至讓我爸爸有跌倒的現象,更    使得病人情緒惡化,胡說八道的問題產生。


7 醫院常常利用「父親」病患,要向媽媽拿錢, 一直要媽媽來替他繳費,還會罵我媽媽,院方都   利用病患打電話回家,以不理性或漫罵來對待我   跟媽媽,我們都很害怕接到父親的電話,醫院都   已經告贏了,為何還要這樣的對待我跟媽媽,如   果醫院的債權債務問題,都要靠一個病患出來解決,那就父親來告就好了,為何還要醫院來告呢。


8 卡奴都有債務協商管道,那我們呢!法院對債務人完全沒有救濟管道,還談甚麼債務協商,只有處罰,才是法院的目的,


9 這種醫院可以讓病患簽立切節書,且無需讓家屬    知道的狀況下,是不是很恐怖,甚至讓我爸爸隨便請假外出,院方認為不需要告知家屬,根本就是不尊重我們家屬。


10醫療費用超收,金額與日期都出錯,沒有 明細,診斷證明開不出來,利率都出錯, 費用錯綜複雜,這樣的醫院,是不是很糟     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10:03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支付命令真的沒有合法送達,代表該支付命令應該還沒有確定,可以對於該執行程序,提出異議,由法院作審查之後駁回。

2、但是所謂的送達,不需要實際收受為必要,可以留置送達等,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3、至於開醫院倘若有不妥適之舉,本文建議您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成先生 103-07-23 13:28

你好

請問一下

假如說遺產中有提到房子並沒有提到錢部分可是有口頭說

並且有3~5個證人

在奶奶去世前姑姑就把錢提領了一部分

聽奶奶朋友說他裡面有400萬現在只剩下170

那我該如何查詢金額

因為身分證 戶口 健保卡全都被姑姑藏起來了

也不願意給我們做查詢

他說如果要查金額沒少我就會告你們誣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先向國稅局調取遺產清冊來查明被繼承人所留下的遺產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3 14:43

您好!您應不是繼承人,不能查詢遺產金額,可由其他繼承人以繼承人身分直接向銀行查詢存款進出明細;若明知姑姑未盜領還向檢警提出告訴,才會構成誣告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由繼承人向國稅局查詢繼承遺產範圍或調閱有疑義之帳戶,若於繼承開始前,奶奶帳戶金額即有短少或不明之提領紀錄,即可對姑姑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其說明提領款項之原因,若無相關正當理由,可請求其歸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這沒有誣告問題

只是查詢金額而已

誣告必須是你們告他不成立才有這問題

所以不要被騙了

而且你姑姑根本無權把這些東西扣住

你們可以告他侵占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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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103-07-23 02:42

祖父母先遊後,並?有立遺囑,留下了2塊土地:

第一塊(A),有4層房子,外面還有5平方米的公共設施用地。

第二塊(B)有3層房子,2塊土地的承繼人為我媽和她弟弟。

第一塊的3樓,在我媽結婚時祖父已給了我媽為嫁妝(有房契和土地權狀), 所以現在土地A和土地B,和上建物都是我媽和我舅舅各持50%, 房子土地都?分割(除了我媽有土地A的3樓房契和土地權狀).

因為我媽不在台灣,現在土地A的1,4樓和外面的5平方米都租了給人,土地B就我舅舅自住,但他們租金都?給我媽,我們不在台灣住,請問有辦法拿回一半租金(土地A的1,4樓和外面5平方米,土地B舅舅住就不收)?我們是不是可以委託仲介管理我們的一半,確保能收回應有租金

土地A我們其實打算賣,但舅舅不給賣,我們知道可以賣3樓,但剩下的土地A上的1,2,4樓和外面的5平方米,跟土地b上的3層樓就無法賣(因房子土地都無分割大家公同共有50%),如我們和舅舅談不成分割,是不是可以我們自己向法院申請判決分割?那分割後是不是我們就可以賣我們所持的部份了?

 

如要估價,是不是要仲介去估?我聽?仲介一定估低價,那有什麼辦法?

 

最後聽?公共設施用地是很重要,我舅舅之前談分割一定要這塊,是很值錢嗎?謝謝各位代書解答

 

謝謝各位代書的幫忙!

好人 103-07-23 11:24
回覆 好人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律師幫忙給點意見,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

1.除了土地A的3樓之外,其餘的都是媽媽與舅舅共有的狀態下,原則上是雙方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才請求法院裁判分割。等分割完畢後,媽媽當然可以自由處分自己所分得之部分,至於出售時,怕售價太低,這部分您們可以多請幾家房仲幫您們做處理,讓您們從中去拿捏合理的售價。

2.至於舅舅就共有房屋土地予以出租,所獲得之租金,媽媽依法理應可以請求一半。但在共有關係尚未明確明割前,房仲業者是否受理代您們為出租,這要問他們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在未分割前,您們的產權可能都會有爭議,所以若要單純化的話,仍應先訴請分割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好人 103-07-23 15:17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

1.除了

謝謝葉律師解答,那即是在判決分割前,我們可不可以申請遷讓房屋之訴和租金不當得利?另外

判決分割,是否可選拍賣共有物和地,然後對分拍賣金額?我們持50%產權,他們也是,如他們不同意可否拍賣?

好人 103-07-23 15: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在未分割前,您們的產權可能都會有爭議, ... (恕刪)

知道,謝謝謝律師,我們會訴求申請判決分割

好人 103-07-23 15:32

另外判決分割他是否可以上訴?有否次數限制?因為協議分割他們一直要求7-3之比,所以我們不接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分割方案不服,對方可提出上訴;若您對分割方案不服,您亦可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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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103-07-22 21:09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如果不行,能不能去法院栽判分割或是法拍

 

第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有土地權狀可是土地?分割有問題嗎?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屬您母親獨立所有之嫁妝部分,自可直接出售。惟其他共同持有之部分,因母親部份不足三分之二之公同共有部分,故僅得透過請求裁判分割之方式分割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好人 103-07-22 22:04
回覆:
謝謝房律師解答,公同共有之部份是各50,那遺產分割便會把土地分為前面為我媽的,後面為舅舅的(舉例, 因不會有公同共有了),但房子的覆蓋面不是整塊土地,那會如何分?如分割後,便可進出售該已分割土地房子?(因我相信房子不會有50%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分割方案法官會請雙方先提出,再由法官審酌,依公平原則來分割,所以現有建物會影響分割的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啞鈴 103-07-22 18:32

你好

本人約在16~18年前房子法拍

之後有收到法拍不足的法院通知書

因本人無力償還 沒再理會此事

這兩年媽媽有意贈與房屋到我名下

想請問這件事這麼久了

還會有甚麼影響嗎

但我已經忘了是跟哪家銀行貸款>"<

也不知怎麼查

請教怎麼處理呢

謝謝你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法拍不足,債權人可取得債權憑證,而就不足之部分仍得於您有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黃中信 (黃律師) 103-07-25 10:56

A1您的房子在16年前被法拍,而民法上一般請求權時效為15年,但通常債權人會一直去做中斷時效的動作,例如換發債權憑證,而讓時效一直重新起算15年。所以,在正常情形下,債權人是不會讓債務人有主張時效消滅(拒絕還錢)的機會。也就是說,您法拍償還後之不足額,債權仍然存在,且一直計算利息。在未完全清償之前,您仍是債務人,債權人可以隨時就您所有(名下)的財產強制執行。因此,一旦媽媽將房屋贈與到您名下,這房子就很可能遭受強制執行拍賣。

A2您可以親自帶身份證件到當初執行拍賣您房屋的法院-民事執行處(即被拍賣的房子所在地法院),查詢您掛在法院中的案子,並申請閱覽相關卷宗,即可得知相關債權人及債權金額。

 

 

小K 103-07-22 12:30

律師你好!! 我一年前在代辦公司工作,當時有位客戶請我幫他辦理房貸,後來幫他貸下來了款項,在對保前有跟他說明會有費用,並且讓他簽下了合約本票,隔天撥款後 他要匯款給我們公司會計小姐帳戶,我人也在現場陪同他匯款,並且將本票還給他,一年後他要我們還他款項,還說我們答應他一年後會把款項還他,但是我並沒說過會還款項這種話,而且我也在半年前早就離職了,現在他去告銀行銀行收他費用,結果銀行查清楚後是代辦公司收的,就陪同客戶去報案要告我們詐欺,客戶說他有保留當出賄款的收據,但我們也有公司當初跟他收取費用他親筆簽名的合約啊,而且這個人本身講話非常誇張,之前說他認識很多銀行的總裁,又說他的房子值8000億要我幫他貸出來,幫他貸款下來後,這一年之間 他一直有跟我聯絡 叫我幫他賣紅寶石 叫我賣10億 又叫我幫他賣高梁酒 一瓶要賣5000萬,我心裡覺得他是瘋子,但是想說他是我的客戶 所以就還是幫他賣賣看,但根本賣不掉! 請問他只有匯款收據 這樣可以提告嗎? 那我罪名會成立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6:13

您好:貸款代辦業者從事代辦業務,因為契約雙方是銀行與代辦公司,代辦手續費須由銀行支付,不得另外向貸款人收取手續費,若向貸款人收取手續費,則為非法業者,因此您之前服務的公司以可為用錢者代辦貸款事宜,藉此向被害人收取代辦手續費,係屬於非法營業,觸犯刑法詐欺罪。因此,您必須證明您並無詐欺故意,僅係受顧於代辦公司。。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不一定會成立,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提出相關證據,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可考慮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ALA 103-07-22 11:36

請問大律師,五年前先生買一棟房子,不打算將財產分與其妻,如果先生於生前贈與子女,之後過世了,其配偶能夠以夫妻剩餘財產權主張子女歸還嗎?如果有這個權利,那有甚麼辦法規避之?煩請大律師解惑,非常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父親仍可形式上作買賣土地但實質上為贈與土地之相關交易模式,或只要您父親贈與土地後,兩年內不發生繼承事由,亦不會作為遺產計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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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先生 103-07-22 10:21

您好.想請問一下.本人和太太已經結婚20多年了.但關係一直不是很好.想要離婚.
目前有個問題.家母去年過世.現正在辦理遺產過戶.本人可以分到一間房子
問題一.如果現在繼承了.等將來離婚.此筆房產.太太可以分到一半嗎
問題二.還是等到辦完離婚.再來登記繼承比較好呢(但這個方法.好像會被國稅局罰款.因為超過時間辦理遺產繼承)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2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因為繼承財產無需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詳細約定財產分配監護權扶養費等,或是提起離婚訴訟處理,以保障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0:53

您好:

1.依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離婚),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因此您不用擔心配偶會分到您的繼承遺產

2.為了避免離婚導致您權益受損,建議您將離婚後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變化瞭解清楚,如財產分配的問題、子女監護權的問題,再與另一方討論並作成協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贈與繼承財產不會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而且夫妻財產分配也不是分一半那麼簡單

必須計算婚後債務財產

建議可由律師協調

協助你們處理所有婚姻財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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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取得之財產,不計入婚後財產範圍,自不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若您欲辦理離婚,建議您應先處理您相關財產,降低您婚後財產之數額,避免遭請求過高之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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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103-07-21 18:16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能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

 

如不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好人 103-07-21 18:22
回覆 好人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 ... (恕刪)

另外我舅舅?: 目前你來台灣?法賣,財產土地?辯,分割承繼清楚賣不出去,所以我去台灣也?用。

請問什麼意思三樓的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我媽的名字。。只是其他土地和1,2,4樓?有分割。。

小琦 103-07-21 17:06

我們是房客因為房東要求賣房,索性把它買下來,買賣契約都簽好了,訂金付了30萬。房子到了最後過戶程序最後履約就是和銀行貸款200萬也好了。因為房東增值稅問題要求我們付增值稅21萬。因為我們有去申請租屋補助讓他們無法減免稅額。要求我們幫付增值稅。房子租屋是事實。現在不過戶。我們有什麼辦法?重點我們買賣這期間還住這房沒有簽租賃契約。要求付房租房子過戶為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增值稅的部份,倘若雙方沒有約定,依法必須由原所有權人負擔。

2、本文建議您可以直接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對方辦理移轉登記,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訴請對方協同辦理登記,避免對方再次將房屋出賣,屆時新登記名義之所有權人,就可以要求你們遷讓房屋

103-07-21 17:00

你好

我跟我先生已分居了有3個月多了

甚至因為我家有一個小朋友5歲了  因9月份才能讀書

所以這段時間我都獨自一個顧孩子  而我先生分居卻再也沒給我甚麼生活費

卻只有我開口要生活費才會給 可是給的根本我沒辦法養孩子

因為家裡沒有人幫我顧小孩 所以我都沒辦法上班

我想知道 一定需要分居兩年才可才用申請訴訟離婚判離嗎?

因為先生分居 而我跟孩子兩人卻住在自己租的房子

所以現在的狀況我沒辦法訴訟判決離婚嗎?  因為我提議離了他也不離

這樣一直分居狀態  簡直是浪費我的人生!!!!!!!!請幫幫我

沈恆 (沈律師) 103-07-21 20:07

您好!應注意造成分居的原因為何,最好能留下有利的證據,因為造成分居而可歸責的一方將來恐無法以此理由請求離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返家履行同居義務,以利蒐集裁判離婚證據,若僅有分居,似難單獨成為裁判離婚之依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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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分居兩年以上固然是要件

但如果是對方離家

你可以先提履行同義務後

在提離婚訴訟就沒有兩年限制了

因為所謂兩年主要是證明對方並沒有意願同居

上述的方式可以提前確認證明此點

所以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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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 103-07-21 16:40

2004年媽媽過世時,我和弟弟皆未成年,然而現在2014年我們成年了

因為最近爸爸的脫序行為,讓我們開始關心媽媽當時留下的遺產去向

就我目前所知道的,當初媽媽有定存約600萬+(證券、保險、基金)約200~400萬+台北房子一棟+桃園房子一棟

就定存的600多萬來說,當初應為三人均分(爸爸、弟弟、我),但是爸爸事後把我和弟弟的400多萬移到他名下,所以變成我跟弟弟什麼都沒有

(證券、保險、基金)的部分,我不太清楚細況,只知道媽媽有存兩筆教育基金分別給我和弟弟,但好像也被他提領出來用了

台北的房子當初原本要三人共同繼承,但是不知為何最後的結果是只有登記爸爸一人的名字

桃園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是為了防範爸爸以後有脫序行為,然而現在也成真了)

總之現在因為家庭因素,所以我和弟弟希望能夠拿回當初媽媽留下的屬於我們應當繼承遺產,但是各財產目前的現況如上,爸爸做這些行為時我和弟弟都尚未成年,請問我可以有何種方法取回我們應得的財產

請問適用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嗎?還是侵占之類的條文?

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您好,您的繼承權可能已遭侵害,您可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但有時效10年的限制,若您母親過世時間在今天以前,因已滿10年,您將不得再主張繼承回復,若是在今天以後,建議即刻找律師協助撰寫民事起訴狀遞進法院,以爭取時效,維護您的權益。

牛奶 103-07-21 17:55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的繼承權可能已遭侵害,您可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但有時效10年的限 ... (恕刪)

您好,目前距離10年期限尚有2個多月,我想要請問一下如果繼承權可能已遭到侵害,是上述哪個部分的財產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7-21 20:12

您好!最好能找出當初的遺產清冊,不在您名下的部分就有可能遭侵害,但結論仍應依全部遺產整體分配狀況而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出最初之遺產清冊、遺產辦理繼承之情形及遺產如何處分,以利您準備證據提出相關訴訟使用,若對方確有侵占之嫌疑,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侵占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了可於民事程序提告繼承回復請求權亦可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刑事方面可提告侵佔使其感受壓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包子 103-07-21 15:07

姐姐因參加傳直銷被騙  因而基倩卡債

房子所有權媽媽掛在姐姐的名下  因卡債的關係 媽媽把房子過戶到舅媽名下

本來10年來都無動靜  近日中國信託開始在追債 查到這筆動產

因而提告 告舅媽協助脫產 對舅媽申請假扣押強制房子過回姐姐身上

連絡不到姐姐  媽媽跟我打算主動跟銀行連絡協商

現在銀行 傳送申請書給我們 要我們做填寫

有點像債務代為清償的申請書

上面要簽名  寫身分證字號 住家電話  手機 以及地址

這是可以填的嗎? 他們會因此查詢我們的帳戶資訊嗎?

我們該如何協商??

 

 

 

要看清楚文件才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peggy 103-07-21 12:20

1.2003年因年輕不懂事 辦了門號給朋友做使用(和信)

後來因為沒有聯繫了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正常使用

因為不常住家裡 所以也不太清楚是否有催繳通知

(是有聽家人說有收過存證信函,是催收公司的)

戶籍的房子賣了 也因為結婚遷出戶口

母親是比較擔心日後戶口動產是否會被查封...

2.2004年收到廣告單可以換取手機及門號(台灣大哥大)

因當時工作不穩定 之後便沒有在繼續使用及繳納

2014年收到存證信函,同樣也是催收公司的

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台灣大哥大是有打到我家裡或我母親的電話請他們幫我繳納1萬多的款項(都沒有跟我連絡過)

同樣的 母親一樣是怕我的戶口動產會被查封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是否能用時效過期來自保?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能否為我這兩個問題來做解答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