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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00050002 103-08-01 14:07

您好

最近在營業場所的房東收到台中市都發局的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

是增建,100/4/20以前的違章建築,並說明台端應自行拆除,否則會強制拆除,請問收到通知後會多久強制拆除,因為是跟房東租的,還要請問因為是營業場所所以會比較快來拆除嗎

 

jiny 103-07-31 15:54

主題分類填選 問題標籤填選可能有誤請見諒,第一次詢問求助

關於舉發逃漏稅(被告人已私下與稽查員搓湯圓了,被吃案)

事情經過:

我曾是房客由於房東當初簽約上電價寫1度5.5元,租約第三個月被房東說服 因台電夏季起開始調漲電費,所以房東必須租任房客每戶電費都必須一律調漲為1度6元,引起我與房東為了電費而糾紛房東態度及反應非常惡劣,我詢問了一些朋友居家電費是1度2.多元至3.多元,當下的我直奔向房東理論,為何簽約書面上電度1度是5.5元房東擅自修改並沒李行合約內容走,加上房東很反感房客去申報怎麼政府補助等等.... 另我多想、於是在尋求資訊下及的確政府有租屋補助等等.....不過房客申請會影響到房東未來的稅問題,也許這點讓房東很反感 我與房東洽談三次都破裂於是被房東惡意逼迫遷離,我一氣之下去國稅局檢局 懷疑房東逃漏稅以及交易糾紛 (我有附上房東整棟建築實際拍攝照片等等 建築內所有建設照片及整棟內構 有幾間房間及套房) 在舉發說明內容有寫到1~4樓 共有三十幾間套房出租 舉法房東逃漏稅有承辦也有稽查人員去查證,當下房東馬上找上我跟我理論為何要檢舉他,於是局面完全破裂,房東回應非常惡劣、嗆聲有錢就可以搓圓 前幾天收到國稅局公文 內容:涉嫌逃漏稅辦理情形乙案,本局稽徵所業經查核完竣,的確有漏報租X所得,符合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免予處罰,請 查照。 看到公文內容 我整個傻眼,的確有漏報 為何還罰不到房東?免予處罰?? 我立即打去國稅局詢問案件 回應我說當初舉法 說明內只寫我承租的一間房間作為逃漏稅 所以的確漏稅(20幾萬)這是國稅局的人說的 國稅局的人被我問到說不出話來,說話吞吞吐吐不敢給我承辦人姓名讓我很難追查案件下文,一直跟我說案件已在進行處理 檢舉日期:去年年底拖到這月中旬才收到最後一個公文書 如果一間房間漏稅二十幾萬 約40間房間不就高達一千萬?? 為何房東可免予處罰??? 請求助 律師們 解說 這個案件如果找議員 立委 陳情及蘋果曝光 是否有效??
jiny 103-08-01 21:42

 請問 有律師可以為小弟 解說嗎?或是有辦法處理及後續程序步驟??

小葉 103-07-31 14:09

如題 

 

本人於102/12/10 租賃一住處  合約項目中明確指出

出租者所提供之設備   其中一項為  加裝窗外鐵窗

 

入住後已明確告訴房仲業者與房東 需要加裝鐵窗

出租者也同意近期內來丈量裝設 

因年節前夕 裝設工人事務繁忙 要求延至農曆過年後來處理

本人同意可延後處理   期間也有頻繁的與出租者聯繫此項目

但已過了約定的期間之後才來丈量 但後續 卻無裝設鐵窗

也無後續的動作以及聯絡  

想於103/08/09 提前解約   (在7月27號告知)

 

房東卻說未依照合約期限(簽約一年)內解約 而且也沒依照退租前一個月告知

須扣一個月押金

但是我也跟房東說  你也未依照合約該裝繕之項目 且期間已過了許久

我要求全額退租(兩個月押金)

房東說要去查詢相關修繕紀錄再談  折衷方法就是少扣半個月(只願退還1.5個月押金)

請問 他的強硬態度我該怎麼辦  這已經影響了我們居住的權益....

 

麻煩專家可以給我一個解決的辦法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31 15:44

您好:依民法第430條(修繕義務不履行之效力)「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及民法第435條(租賃物一部滅失之效果)「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之一部滅失者,承租人得按滅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前項情形,承租人就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者,得終止契約。」。雖然您無在一個月前通知,但可民法規定終止租約,在法律上應是允許的,房東依法應退還您全部押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essy 103-07-31 01:25

各位律師好~~

我前幾天租屋處遭竊,被偷筆電,但卻只拿走筆電,滑鼠,充電器

但滑鼠墊跟電腦包都沒拿而且在原位

我非常確定我房門窗戶都有鎖,發現當晚有請警察來也報案了,房間並沒有被翻過痕跡完全和我離開的時候一模一樣,小偷也只偷筆電,警方也找不到任何一個地方有被刻意翹過的痕跡,說是一定是有鑰匙的人所犯,樓下大門要有感應扣才能進來,再來便是房間鎖

懷疑是前房客當時鑰匙沒有全數歸還或是有偷打的疑慮,房東也沒換鎖就讓我進來住了,附近監視器全部壞掉說已經壞半年了所以調不到畫面,想問是因為房東當初沒換鎖導致之前房客或是其他有心人士有我這間鑰匙以及大門感應扣進來我房間偷竊,這樣房東需要負賠償責任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31 12:36

1.房東有沒有過失或故意,造成房客損失? 這部分您要如何舉證?

2.房東過失與您失竊之問題有無相當之因果關係? 

照您的說法,賠償成立的機會不高。

建議您,若是長期在外租屋,自行買一個好一點的鎖,搬家就把鎖換回原本房東的鎖,您買的鎖就跟著您,比較放心,以上。

Bing 103-07-29 23:24

7月17日支付一千訂金給房東。7月18日支付一萬九千押金房東,並簽訂契約(承租日由7月31日起生效至次年),因當時無印章在身,故告知房東希望能明日蓋章後再完成合約,所以合約皆在房東那也無公證。7月19日第一時間告知房東,最後決定不承租房東電話中答應7月21日全額還款。7月21日房東聲稱與律師商討過,告知我們違約在先,所以先前電話內答應全額還款無效,要扣除全額訂金+押金
期間陸續與房東接洽,皆避不見面與不接電話,突然傳一封簡訊告知,最多只退一萬,請附上帳號轉帳。
請問隔日即告知房東欲取消租賃,可扣全額押金嗎?尚未搬入居住前且尚未到達承租日期,不是只能扣除訂金,押金需還給房客嗎?

小喵 103-07-26 10:58

你好:

我想問租約一年有附車位,都有簽契約,後來因為管委會說車位要抽籤,

但因房東戶籍地不在此租賃的地方,所以只能停到離滿期約提早一個月!

但這會造成我們的困擾!

當初除了付押金12000之外,有要求房東加裝紗門,房東怕會浪費錢要求我們付一半4000當押金住滿兩年後歸還....

那現在因為房東的問題造成我們有一個月沒有車位停,是否除了扣除車位清潔費200,還能跟他要紗門押金2000當作賠償呢?

蘇子良 (馬克) 103-07-26 11:09

您好:

關於本件可以催告房東履行給予停車位,若不履行終止租組,原則上紗窗部分之二千元可一併要回,以上答覆,謝謝

 

will 103-07-25 22:01

小弟101年有設立一間公司,但地址登記在朋友承租的店面(大房東不知情)  但朋友只承租到2013年10月,小弟沒有注意到一直到2014年4月才辦理停止行業  由於大房東要賣房子到國稅局申請自用住宅一年的證明                  才發現我到今年四月才辦理停業              


不知道有沒有任何辦法能夠讓房東提出證明


這段期間並沒有向我收取租金,讓國稅局能夠提供證明給房東


如果有任何刑責或是罰鍰我願意承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國稅局說明房東未向您收取租金,此亦無偽造文書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24 16:10

原本6/1房東應退我壓今6000元,後來說6/20退我但6/20卻找不倒他的人,也沒有收到他退的錢,有申請調解委員她也沒來,請問我如果要走法律途進承旭要怎麼走?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4 16:46

先寄給他存證信函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20:31

您好!既然已經調解失敗,可寫支付命令聲請狀或起訴狀,直接遞交法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昭棠 103-07-24 11:58

律師  您好
我是一個學生,在我們學校附近租了一間套房
我們套房和隔壁的套房只差一個防火巷
最近放暑假隔壁套房在坐電梯,已經施工約2個星期
因為我住在一樓,我跟隔壁的施工只差一個防火巷
他們早上八點就開始施工,一直鑽,鑽的連我牆壁都在震
搞得我精神不濟  最近常常耳鳴 心臟不太舒服
我已經打給隔壁房東  他表示"大部分"同學已經回家了
可是我們還要留在學校打工上課的人呢?
而且完全沒有通知我們有工程
就要我們強迫接受,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只是一個學生,說了也是聽到對不起
謝謝聆聽  麻煩律師

阿軒 103-07-22 10:47

2014.7.21 PM:1030,房東女兒在獨立套房五樓Q室(我家)門口徘徊,頭髮凌亂,露出詭異笑容,讓我感到非常不舒服,當時我要出門使用公共洗衣機,跟他對到眼的時候,他還瞪大眼睛看著我,讓我十分害怕...事後回到房內,立刻打給房東要他處理她女兒的詭異行徑,房東竟然要我不要理他,當作沒看到,如果不想住可以搬走...我想對她女兒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麻煩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15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房東之女兒尚難成立刑法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琦 103-07-21 17:06

我們是房客因為房東要求賣房,索性把它買下來,買賣契約都簽好了,訂金付了30萬。房子到了最後過戶程序最後履約就是和銀行貸款200萬也好了。因為房東增值稅問題要求我們付增值稅21萬。因為我們有去申請租屋補助讓他們無法減免稅額。要求我們幫付增值稅。房子租屋是事實。現在不過戶。我們有什麼辦法?重點我們買賣這期間還住這房沒有簽租賃契約。要求付房租房子過戶為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增值稅的部份,倘若雙方沒有約定,依法必須由原所有權人負擔。

2、本文建議您可以直接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對方辦理移轉登記,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訴請對方協同辦理登記,避免對方再次將房屋出賣,屆時新登記名義之所有權人,就可以要求你們遷讓房屋

Mai 103-07-20 19:43

在外租屋

合約裡有這點: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所以就不能帶朋友回來住嗎?

沒有跟對方收取費用這樣有出借、轉租、頂讓這部分嗎?

房東可以以這點要求我搬出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4: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是偶而單純招待朋友,並不是該條約定所欲規範的內涵,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DKNY 103-07-20 13:04

去年7月在桃園租了一間套房 講好的房租是6000 押金12000 打1.5年

因為某些原因提前解約  押金也讓房東吃一個月  後來房東說要多收500清潔費  一開始說 當初租房子的時候有說 後來又改口說契約上有  我把契約翻遍了也沒看到有這條  我跟他說沒有  他硬要跟我收  然後原先我們跟她約7/10交屋 後來他因為私事無法交屋 後又跟她約11號晚上 她也沒空  直拖到7/19號晚上  我跟他說 清潔費不再契約上我不給 他就說要加收我這幾天的房租 這樣是對的嗎? 因個人問題無法交屋 則要我買單  契約是7/10 簽約的 所以我在7/10早已搬離並不住在那了 是否就只能啞巴吃黃蓮呢?  關於清潔費是否已構成詐欺?  是否有管道可以申訴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1:50

1.舉證(通聯記錄或是通訊軟體之對話記錄或錄音等等)。

2.寫存證信函

3.等對方回覆,a)雙方協商成功,b)協商破裂。

4.a)恭喜恭喜,案件結束。b)向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5.b)消保官協助處理,倘若協商再無共識,訴訟是您最後之管道。

以上。

芊如 103-07-19 10:14

我們小孩出生兩年了,從小孩會走就不斷對我們扛抗議,走路太吵,小孩玩球,小孩走路太吵,後來也配合他盡量不要走路出聲音!但他變本加厲除了打聽到我們電話一直打點電話搔擾,透過管理室跟房東施壓!幾乎天天上演!房東受不了他只好請我們搬走,再請沒有小小孩的人入住,可都搬走了居然對我們提告,已經上調節解庭,沒有和解他說要上法院!

問題1.他訴狀都是沒有證據,自述的內容,只有一張血壓高診斷書,法院會受理嗎?

2.他又說要告我們誹謗,一樣沒證據 (吵架時誰說話好聽,他說話難聽就不承認,說我們在樓上開Party我們問他是否幻聽,他也沒錄音!?反而可以說污蔑吧)我不怕他告,只想知道法院會不會受理這種雞毛蒜皮事,光是去調解庭就非常擾民,浪費社會資源

您好,只要人民認為權益受損而向法院尋求救濟,除非有嚴重的程序上瑕疵,否則法院原則上均會受理,但是如何判決還是取決於證據內容加以認定,若對方均無提出相關證據,法院採信的機會自然不高,又若對方捏造事實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提出刑事誣告罪,以維護您的權益。

 你也可以反訴主張對方騷擾,請求賠償,

淡藍 103-07-18 01:40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個人因素搬下高雄

找好房屋簽約時

租金為1個月5千

但是預繳一年 為5萬5 等於租11個月 後面送你一個月

並於口頭說 這部分租金如果提早退租 並不會還(契約上沒有這條 是口頭上的)

押金部分則為兩個月 1萬塊 契約上有加註未到期退租即為違約金不退還

 

4/18號遷入 到今天7/18剛好三個月 我也因為個人因素 要再度搬離

並且表明 提早退租抱歉 但是可以負擔暑假可能比較租不出去的問題(這邊為學校附近) 可以多付一個月房租等於到8/18  但是大約8月多會搬走 不會拖到18號(契約上寫明退租須提前一個月告知這部分應該沒問題)

16號跟房東表示的時候 他說 她也只是幫人家代管(當初租屋我不知道以為他就是房東了) 領別人薪水的 所以還要去過問

17號晚間 打電話通知我說 要收錢半年的租金=3萬 所以只能退還我2萬5

並跟我表示當初說好提早退租是都不還的

 

Q1.想請問 就這樣看下來我最多可以拿回多少租屋金?

因為我本來的想法是只讓他收走前4個月跟押金(雖然也很希望多少押金能拿回一些)

Q2.如果真的只能拿回兩萬五我可以再跟房東討論 由我自己去再把房子租給別人嗎 就算我用4千租給別人還是有近8個月的房租 還可以拿回當初的押金

可是契約上有寫明未經甲方同意 不得將租賃房屋 出借轉租或是頂讓

如果房東也不同意的話我該怎麼做 才能拿回比較多的租金?

 

ps.房屋租賃契約為一般書局賣的那種紅色的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2:03

1)55K+10K=65K,4*5K+10K=30K,65K-30K=35K。數學問題。

2)基本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房屋、出借轉租或是頂讓,這條就把二房東打死了,所以沒辦法當二房東

3)先協商,沒有共識就準備寫存證信函

pluss 103-07-14 21:20

我因為更換租屋處,在轉房租房東時,不小心誤選到以前的房東帳號,

電話請求前房東返還,第一次有稍微問一下來由並說查帳後給回復,但之後再打去就是直接掛電話了,有依照網路文章請銀行端幫忙,得知匯入的帳號並非房東本人,而是其母親,而其母親年事已高完全無法與銀行人員溝通,看起來只能走民事不當得利了,想請問正確流程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四折 103-07-14 00:44

我在某一個社區 租了一個小房間  那邊說可以養動物(小狗)可是近期卻發生說我家狗太吵要叫我搬走  可是剛開始有說可以養狗  應該是要去跟別個租屋的講  為何是要叫我搬走  

到後來越來越誇張  盡然有人趁我不在家  踹我的房門  還用工具類的東西再拆我的門   而房東卻說 沒關西 門沒壞就好  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還有還說 我那棟樓的攝影機都是假的  其實只有在拍停車場而已    

這些事情  真的都很誇張 是否可以提告??

1.明明說可以養狗  可是卻說  其他租屋的說我家的狗太吵  在不阻止的話  就要我搬走  (三更半夜 也有人在那吵  卻都說是我的狗在吵)

2.這棟樓  安全是否符合  給人租屋  為何樓層的攝影機都假  如果哪天 被縱火殺人  身為房客的我們  安全誰來顧??

3.沒攝影機 不知道誰拆我的門  踹我的門  房東卻不負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04

您好!即使可以養狗,不代表可以允許狗太吵,狗太吵是受害者可以提告;除非租屋時有約定,否則對方沒有裝攝影機的義務,若有需要,您可以自己裝。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莊小姐 103-07-11 18:31

請問:

房客從去年開始租房起就沒依約定日期繳房租,而且常常聯絡不到房客,當初定約時有提到若逾期一星期以後繳款,房東有權利不退還押金,目前六、七月房租都還沒繳,而且還是聯絡不到房客,當初有說會養六、七隻狗,而且會養在柵欄內,但目前已養到10幾隻以上,而且還放出來影響到鄰居,請問房東可以用什麼方式請房客搬走呢??

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依法僅能訴請房客遷讓房屋,並且給付違約金、無權占有的損失。但是倘若雙方的契約有其他約定,則可以依據約定處理。

陳華明 (律杏) 103-07-13 15:40

 關於放狗影響鄰居部分, 可請管委會(若您的房子是大樓)出面制止, 請求搬遷(http://www.lawmed66.url.tw)

欣欣 103-07-08 15:38

我男朋友之前在林口上班,那位林老闆(以下簡稱林)承租房子做為員工宿舍

現在租約在6月底到了,林已經搬離,我男朋友東西還在房內

多次去電給林都避不接電無消無息,只好跟房東連絡,但房東不給搬

房東房子有東西不見而且好像有損毀(租金似乎也沒繳清),所以扣留了我男朋友的東西

我男朋友每個月也是有給林租金,現在林姓承租失聯,所以後果都要房客承擔?

請問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辦?我男朋友身上什麼都沒有,衣服跟日常用品都被鎖在林口,這樣算侵占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律師存證信函給林姓承租人及房東,請求限期返還所有物品,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刑事侵占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欣欣 103-07-08 23:5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律師存證信函給林姓承租人及房東,請求限期返還所有物品,若屆 ... (恕刪)

謝謝房律師的解答

但是林姓承租失聯無法得知下落及現住地址

房東也是不知道信函該寄至何處。畢竟承租人不是我們。無法獲取相關通聯住址

只知道兩位的電話而已。。。該怎麼辦呢。。

小宇 103-07-07 23:20

退租時,檢查完屋況,房東願以匯款方式退押金a元整,退還給承租人,可是日後屋主卻以東西有損毀修理費2,500元整,自作主張而少匯了2,500元整,請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支付命令,讓房東退還那2,500元整嗎?

可是如果承租人未達民法法定年齡20歲,這樣申請支付命令需要法定代理人一同去辦理嗎?還是能不用法定代理人直接去申請支付命令呢?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法定代理人為您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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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你認為房東無依據扣留押租金  你可以依法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出民事起訴   2.因為當事人未成年  可以父母為代理代理訴訟行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倩 103-07-07 16:22

租約即將到期,前幾日房東才來口頭告知,招牌 帆布架 天花板 地板 因下一任房客無需使用到,所以我們必須清空,可是當初我們是頂別人的店面,且聽在地人說天花板和地板本來就是如此的,根本沒有裝潢過。請問,我們現在該如何做?(已經跟房東溝通過無數次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您們只需回復到您們承租的狀態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安 103-07-04 05:23

我在於103年2月承租房子!當時因為不懂,所以口頭答應要承租!之後才發現口頭答應也算成立契約內容,但只答應租6個月!那時有其他一起看房子的人!我們有互留電話!也聽到她答應我的內容!之後由我的男友去簽合約承租房子!由於對方字跡潦草!我男友當時他問裡面的條約!對方說只要住滿半年就答應把押金歸還!然後房東就把合約收走!我沒看到!最近到7月3號我才拿到合約書!看到她上面寫的跟說的不一樣!甲方跟乙方共同租約為6個月!這是電腦打的部分!後面來一個更扯的她手寫部分!未住滿一年迄6個月退租一個月!小於6個月扣押金2個月!這合約根本前後矛盾!租我房子的人還是個律師!這種合約能算數嗎?!還有合約只有簽名的部分!並無蓋章或手印!而她因為字跡潦草以欺騙的方式讓我男友簽名!這有構成犯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7: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當初因為字跡潦草而無法判別,則應該以對方口頭告知的內容為主,不過恐尚未構成詐欺罪。您可以發函給對方,要求對方重新簽訂正式的契約

米妮 103-07-03 13:46

我上一個房東,已交屋,但他說我們交屋整理的不乾淨,包括什麼廁所泛黃汙漬,窗戶捲簾壞掉,油漆粉刷,還有加什麼水電工資= =等等的清潔費,請清潔公司來重新整理過房子,請問這些錢要算在房客身上嗎? 還有先前熱水器自然損壞,他不願意更換出錢,結果要我們自己去買新的,說搬走後熱水器看是你們要搬走還是留下都可以,他就是不願意處理,請問這到底算誰要處理的呢?

 1.如果是屬於自然耗損部分  應該由房東承受   2如果有人為損壞  房東也是要證明是房客所為  否則將來上法院訴訟  房東要請求賠償相關費用應該不容易   3. 如果購買冷氣  應屬可分離的東西  你可以將熱水器帶走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凱軒 103-07-03 13:39

在外租屋..

房屋外 鋼筋外露

有跟房東說過..

只回應說有房屋檢查報告之類的東西

但遲遲不拿來給我.還問我是不是想要弄他

故意找查讓她沒辦法租出其他房間

想請幫忙寫存證信函終止合約並拿回押金之類的費用

麻煩各位律師們了  謝謝您們

可以租賃物有瑕疵遲未修復以及其他等法律事由來終止契約,可電話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3 14:35

您好,依民法規定,房客在安全上受絕對保障,只要是鋼骨外露等房屋結構受損,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修繕,若房東遲遲不修繕,您可將存證信函當作證據主張居家安全,且依據《民法》第424條,終止租賃契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吳小誠 103-07-02 02:39

請問一下,我租屋在外,但因車禍傷及脊椎,家人希望我回家比較好照顧

,而叫我與房東提前解約

契約上佑寫提前解約,兩個月押金歸屬房東,還需另付房間油漆,清潔費用等等,

請問一下,真的提前解約的話,我是否得照合約上做?押金拿不回來之外還要付油漆清潔費。

現在房東叫我7/5前搬離,但我還沒跟房東確定要提前解約,之前只詢問押金問題,房東也叫我再考慮看看

現在這麼臨時,我不知道要搬去哪,我必須在7/5前搬離嗎?

ALISON 103-07-01 11:30

您好 我是和房東合約簽7/1開始租屋生效

再6月中時 我已經先跟房東付2個月的押金+1個月的租金

因為房東說先付錢的話 可以先給我鑰匙慢慢搬家 

但是我上禮拜6.28-29六日已經先打掃整理好 所以就先入住

但是我發覺我隔壁的男生好像怪怪的 第一次我出門後回家時 我看到他在我的窗戶 然後看到我走上來馬上就回房間 同一天晚上我出門買晚餐回家後 剛好又看到他對著樓梯口探頭 看到我走上來也馬上就回房間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說他有問題 但是我覺得還是很可怕 因為我是一個女生 心裡真的覺得怪怪的

我昨天洗澡時 就發覺我門那邊有好像開門的聲音很大聲 (但因為我的房間是離大家出入口最近的 而要進入我們的走廊必須再開一個外面的門) 所以我不確定是不是有人開我房門又或者是只是剛好有人回來再開外面的門

洗完澡我也不以為意 用一用就睡了 但是今天早上要出門時 我發覺我的房間門是沒有鎖的 只是我剛好是有用門鍊拴上的(PS我是真的忘記我昨天最後進房門時有沒有順手鎖門了 只是剛好又加上我洗澡時我聽到的聲音 又會因為個人的心理作用而放大)

我想請問的是~因為我合約是押7/1號  如果我跟房東說這樣我真的住的不安心 想搬走 房東還會跟我扣一個月的房租押金嗎?? 我當然不希望是因為我的個人因素誤會別人 但是我一個女生本當就是要保護好自己 不然如果怎樣都太晚了 > < 

希望有人可以解答我的疑惑 謝謝大家

當然之前用電的電量我還是會付款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01 16:03

建議您先找朋友同行(有說服力的)與房東商量,基本上運氣好,押金會全額退,運氣普通,退一半,運氣不好,沒得退。

F 103-06-30 17:12

想請問關於以下的狀況,我該怎麼保護自己以及身旁的朋友。
我從小就跟父親相依為命,他一直有賭博的惡習,領錢的時候會留一萬叫我存起來,當晚偷偷跑出去賭博,賭完還回來偷拿錢,不然就是到學校逼我給他我的郵局提款卡,我們家的生活一直都有困難,房子是租的,生活費房租都是靠慈濟補助跟幫忙。
後來我高中畢業重考了一年,那一年有去補習,我跟姑婆借了補習費,爸爸那時候付了一、兩萬(他現在卻咬定他幫我全額付清,然後到處跟別人說我的不是),但後來我還是選擇就業,因此進入了設計公司,所以沒有念大學,後來他告訴我因為我沒有念大學,所以他的福利補助都被取消掉了,然後慈濟也因為我開始有工作,再加上社工換人,於是不再補助我們房租生活費等,但我剛踏入社會,再加上是設計助理,所以起薪沒有很多,父親卻要求我全額付款(8500房租),還理直氣壯的說 我把你養那麼大,現在要你養我也不為過之類的話,但我高中時是辦理就學貸款,所以根本沒有能力負擔房租生活費跟就貸,於是在我受不了的情況下離開家裡躲到男友家,工作一直持續,卻沒告訴父親在哪上班,我失聯了一陣子,後來慈濟原本最先幫助我們的社工聯絡上我,他們想出了一個方案,就是要我跟我父親各付一半的房租,我也答應了,中間我還是沒有回家,卻有請朋友拿個幾千元給他,他卻說 這幾千元怎麼夠花?情況後來越演越糟,我每個月都有按時繳房租,我父親沒有繳,然後還跟房東說是我沒有繳,房東天天打電話來催,我無可奈何之下,我又失聯了,我換了手機,將戶籍地遷出,把我的東西搬走,之後我父親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他一直有打給媽媽那邊的親戚(我跟那邊的親戚關係都很好)然後說我不孝等等之類的話,親戚也被他搞得很煩(因為過去母親有為了躲父親逃到親戚家,父親也曾把母親和我關起來,騙親戚說我生了大病,借了大筆的錢,事後我們才知道他跑去賭博,所以親戚都知道他的事情,都不想理他),上個月父親那邊的親戚傳簡訊告知哥哥(同父異母,爸爸沒有養育過他)爸爸中風了,要我們去看看他,後來得知沒有很嚴重、沒昏迷、某隻手不能動之外,其餘都正常,於是哥哥認為他又再用苦肉計逼我們出面,叫我不要與他們聯繫。後來前幾天晚上去買消夜被警察臨檢,爆出身分證號碼才知道我父親去警局報過我失蹤,警察要我去銷案,隔天去銷案的時候,案子上面卻備註「一定要警察跟父親確認我有跟父親連絡上才能銷案」但,以現在的情況,我不想跟他聯絡(一旦連絡上了,他會要我負擔他的所有,又會跟我拿錢去賭博)但是我如果不銷案的話,我無法出國(警察告訴我會被抓)有時路上臨檢也會很麻煩,所以,我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還有放棄繼承權的事,若之後他告我遺棄,我能站得住腳嗎? 還有他一直到處說我是跟男友跑了,說我男友把我拐走(但我離開時已經成年,這種說法不成立吧?)我該怎麼樣才不會拖累到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1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失蹤案件,僅為請求員警協尋,並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力,您無須過於擔心。

2、有關和誘罪的部份,倘若當時候您已經年滿20歲,則不會構成。

3、有關遺棄罪的部份,本文認為您的狀況並非完全不會構成,本文建議您仍應該酌量給付部分扶養費用。

4、本文建議您可以要求派出所員警陪同回家,並且辦理銷案,然後按時給付扶養費用,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103-06-30 01:32

您好,我是一個學生,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房子合約到了,租了兩年,也不想要續租了,所以要準備退房,在退房的時候房東卻說我把床弄壞了,需要支付床的費用,之前我就有跟他說過床有問題,可是他並沒有處理,還說是我的問題,直到退房才說要收取費用,要扣取我的押金兩千塊,還說之前我還在住所以不能跟我說,等我退房了才要求我賠錢,請問這是合理的嗎?該怎麼解決?我也沒有刻意破壞,都是正常使用,外觀都是正常的,是裡面的彈簧彈性疲乏,所以要躺上去才會知道,彈簧床睡久了不都是這樣,難道連這個也要房客自己賠嗎?因為還是學生,兩千塊對我來說很多,不想白白得被房東坑錢,懇請律師幫我解答,還是說可以去哪些單位尋求幫助,例如消基會之類的,麻煩律師了,謝謝

annie 103-06-29 21:25

律師您好:
今天遇到了一個問題,我們是學生在外面租屋,我們和房東租約是到六月三十號 。大概已經一個禮拜沒有回租屋處,今天回去整理東西的時候,下一任房客卻已經把東西搬進我們的房間。房東沒有告知我,負責連絡房東的室友也沒有告知我。之前下一任房客有告知要先把大型家具搬到客廳先放著我們同意了,但是今天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把我房間的門打開還把他們的東西也搬進去,甚至我整理完要離開的時候把房門鎖起來,下一任房客太太卻問我這樣他們要怎麼睡覺。但是我的東西都還在裡面明天才要搬走,對方又是不相識的人要如何信任他們。請問這樣的情況合理嗎?在當下我覺得很不被尊重但卻也不知道能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9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您與房東租約還存在而未終止,故房東未經您之同意進入屋內,可能構成刑法之侵入住居罪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29 23:41

您好!既然您租約還未到期,您大可拒絕任何人進入房屋,違反者構成無故侵入住宅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陳 103-06-28 17:16
房東提供他自己清空的照片說是我清空的 做為他開庭辨論的証據 事后被拆穿 他有法律責任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8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對方作偽證,可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偽證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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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 103-06-26 14:49

與朋友一同簽約租兩房一廳的房子(共同簽在同一份合約上),一共是15000元,我負擔其中的8500元,她負擔6500元。朋友五月中告知五月底要搬走,我希望她能夠支付她六月房租,六月以後的再由我來支付全部15000元,不過她當時沒有告知我要不要付,到了六月中都還沒有付給我,跟她要了兩天,她才說她看我不開心,會考慮支付六月,我覺得這樣子對朋友很過分,覺得這個朋友不值得交,她違約在先我也沒有道理幫她支付她後面的房租,所以決定請房東處理,我想請房東從六月開始從她的押金扣她的房租,我的部分會繼續支付,等到她的押金18000元扣完後,我會開始補足整間15000元給房東押金一萬八是因為當初第一年租房房租是18000元,我跟她都各壓了18000元在房東那,第二年租房房東降價成15000元。另外我們還有管理費1800元,平常都由我們每月主動匯款給管理中心,這部分契約上只有寫由我們自行繳交管理中心,想請問管理費通常是有住的人要付,還是有契約在就要付呢?

現在她想找我跟房東一起出來討論,我想請問我請房東扣她的押金,扣完18000元,剩的我再支付這樣子是可以的嗎? 謝謝。

租約的部分我們是到十月底,不過以前房東曾經說過如果提早搬走,在提早通知她就可以了,聽起來是不會扣我們押金

 

請教各位了,謝謝。

pnkispmk 103-06-26 14:33

100年8月和房東簽約開卡拉ok,其中有一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 不得私自將租賃

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 轉租 頂讓或以其它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101

年3月因一些事把負責人換為我先生名字,9月11日因資金問題暫停營業,因卡拉

ok社備用租的,請音響公司搬回,平時都是少爺開關們,那天也是少爺開們,我請我

先生去店看音響公司的人是否有來搬,房東也來(別人告知他的吧)我先生先離開

(少爺會關們).事後得知房東叫我員公清空店,更換門鎖,於是我提告房東違約.

 

一審律師刑事民事一起提告
   判我違約,原因房東說我把店轉租給我員公,要我提供員公通聯地址,我無法

提   供(在店裡被清空)法官以民事282條之1, 判我無法提出員公通聯地址,以

房  東ㄉ主張為事實

 

二審換律師,律師說有上訴空間
   判我違約,原因我把負責人換為我先生名字,但違約金過高退一半(我有72萬押

金   在房東那)

 

 

違約已成事實,但請問各位律師

1) 就算違約房東可以清空我ㄉ店嗎?他在開庭時說1點電話通知我解約(我否

   認),1點20通知我員公清空(他們私下聯絡頻繁,有通聯記錄)我可以請求

   賠償嗎?我有清空前後拍ㄉ照刑事上算侵占嗎?(店內東西五六十萬,有當

   時購買ㄉ收據)勝算多少阿?

 

 

2) 房東另案告我返還原狀,但只有原狀,照片,如:我有拆一包箱,他找人評

   估,但包箱ㄉ材料於事實不符,我該如何舉證,(還有16間包箱未拆可以當證

   據,可是他也不會讓我進去店裡搜證吧)還是她要舉證他原來裝潢時被我拆

   掉ㄉ包箱用ㄉ是什麼材料?當初是我先生拆ㄉ,他知道里面ㄉ材料是什麼,如:

   包箱是用3MMㄉ夾板,他以9MMㄉ價格報價向我求償....

 


房東另案告我返還原狀就又開庭了,拜託拜託各位律師教教我好嗎?謝謝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6:21

 

 關於您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

pnkispmk 103-06-26 17:09

 "到所詳談"有諮詢費嗎?大概多少阿?還有一個案件也要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攜帶完整契約及相關證據照片,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雙方當時應有簽訂合約,所以應先從合約內容來認定,而本件合約是否已終止,及屋內房客所留存之東西如何處理,均應先審視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p 103-06-26 14:12

存證信函 擬稿

 

關係人黃XX,本人陳XX,及另一關係人謝先生(全名另提供)等3人,共同於102年10月上旬,地點:謝先生名下位於XXX路巷內"XXX'店內,共同口頭約定,由毫無手機通訊營運經驗之黃與謝各出資新台幣25萬元,陳不出資,以技術股方式,提供個人手機通訊專業,經驗,及通訊領域人脈,資源,個人經營多年拍賣帳號(yahoo拍賣,露天拍賣及pchome商店街賣場各1),銀行帳戶等供公司營運使用之方式入股,黃謝二人各佔持股40%,陳20%之股權比例共同經營,並協議由黃辦理申請'XX有限公司'登記事宜,資本額50萬元,並共同推舉黃為公司登記負責人(公司登記地址為黃家,公司登記亦僅載明黃一人),再由陳以個人名義申租位於"台北市萬華區XX街X號"之店面,作為公司對外營業門市使用(以陳名義向房東于XX之租約期間自102.10.19至103.3月中旬,始改登記承租人為現在公司),店面於102.10.31正式開幕對外營業,黃約於10月中下旬將公司[開辦費明細]提供于謝,並由謝從允諾投資25萬元內扣除裝潢期間先行墊付款項後之投資未付餘款約10餘萬元,由謝以銀行匯款方式匯入公司帳戶(或當時黃名下帳戶),經此完成3人共同履約應付投資款項及共同經營之承諾

 

期間,約定由黃陳2人擔任門市實際營運人員,共同負責網路及門市運作,黃陳2人除基本支薪每月3萬元外,並可依每月結算獲利按股權比例分配紅利,陳則另加計申辦門號獎金,謝則不需參與門市實際經營,但須負責公司官網及FACEBOOK粉絲團等構建,不支底薪,但可按股權比例分紅獲利

 

孰料,黃因與本人之間男女朋友感情因素及個人私心,枉顧上述合資合股事實,逕自於103.6.20晚間約19:00時,委任黃姓律師(黃的親弟),會同XX派出所2員警,直接來店片面告知本人僅為公司聘雇人員,因違反勞基法,立即解雇,同時間提告本人涉嫌業務侵占,公然侮辱,傷害,毀損公司財務等4項莫須有罪名,由2員警強制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律師並告知不得擅動公司電腦等約制行為,以致無法保全門市內公務電腦,保全系統錄影檔,文件資料等與本人相關有利證據,並藉本人在派出所筆錄2小時機會,未經股東同意擅自更換門市鐵捲門大鎖,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自102.10.31至103.6.20營業期間,黃除從未提及本人為聘僱關係,亦無勞健保,薪資單等實質證明,黃與陳每月支領本薪及股份紅利均由雙方共同結算獲利後,自行櫃內領取(留紙條簽名或直接口頭告知),或由黃交付,本人除平日待在營業門市外下班後亦居住在店面2樓,24小時全日控管所有店內現金,金融卡,存摺,有價貨品等,並掌管公司大章,以上實況均有諸多上下游廠商,同業,鄰居等人證事證,可證本人非黃所述為勞雇關係

 

綜上所述,本人向當事人黃xx請求返還股東權益,共同經營權利,及其向本人控訴期間之股東權益損害賠償,並保留控告其不當行為涉及違法事項之告訴

 

以上存證信函預計近日內發出,給對方5日期限出面解決,否則不排除提告,,,對方控告本人4項罪名經前日當面諮詢律師幾可確認對方因缺乏直接證據,無成立之可能~~~小弟重點在要回共同經營權,故想請教專業律師看法及建議,若對方覺得他是掛名唯一公司負責人,勝卷在握,小弟該重點準備哪些有力事證來維護股東及共同經營權利,謝謝大家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有無以白紙黑字寫下約定之內容,若無,則應盡量蒐集合資之事證,以便進行訴訟程序中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慧 103-06-25 16:07

您好

我與房東之間有租屋押金糾紛

租屋不到半年時發現房子內部漏水 外面下大雨,裡面下小雨(床的正上方,書桌,電腦桌 等等)

有告知房東 1.5個月後修好漏水問題

但原先漏水地方變成發霉 壁癌 天花板長滿霉包

牆壁也是整片都變灰色的霉 因為房子內部很潮濕

房東有說要找主委處理,主委有進屋內看過狀況

說要再討論如何修善 但後來並沒有修善

主委有說要帶人來施工,但光是漏水發霉就對我造成很大的困擾

我也曾向房東說明:我還住在裡面 如果修善的話 也不是短時間可以修好

這樣對我很困擾,房東回覆:對耶~我沒考慮到這點

事後 不了了之~~~~~

但一直處在發霉的環境下生活 真的讓人很困擾

身體狀況越來越差 皮膚也發炎 頭皮也發炎

醫生診斷是因為長期處在比較潮濕的環境下造成

為了避免潮濕 我還自己花錢買除濕機 因為不便宜

所以也不想要麻煩房東

雖然我自己知道租約還有四個月到期

提前解約是自己的問題

房子這麼多問題 房東說一塊錢押金都不會退我

因為我違約~~~~~

前提是他的房子自己都處理不好 主因在他 我才會談要解約

房東可以因為這樣而沒收我的押金嗎?

你好:

如果無特別約定,原則上應由房東負責修繕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間請求房東修繕
房東於期限內不為修繕承租人是可以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並由租金中扣除修繕費!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0422209228

http://changshin999.blogspot.tw/ 

小慧 103-06-25 16:39
回覆 李昶欣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如果無特別約定,原則上應由房東負責修繕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間請求房東修繕 ... (恕刪)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那一定要請房東修繕嗎?

因為處理壁癌一事 要花一點時間 不是一兩天就可完成

這期間 我住在房子裡 對我很不方便

是否能與房東用別的方式談一談呢

因為房東現在一直說 是我不讓他修繕房子

但我並沒有說 不行修 不能修 這一類的

我只是回覆他 對我生活會有困擾 他也認為會

另外我的合約上18條寫: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搬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我想請問若我提早解約房東是依照這一條 所以押金全部不退還嗎?因為我有點不懂這一條2.的意思

木瓜 103-06-25 08:31

我想請教一下~ 我的弟弟是在外大學生 因為房東經常不在又是委任一位自稱管理人的人來管理 有天弟弟忘記帶要使 找房東拿 當時為早上 他說要等到晚上才有辦法給 後來弟弟找鎖匠開鎖 開完後 今天退租 發現門上把手附近有輕微裂痕 應該是開鎖弄到的 堅持要整面換新 說辜7000多快 這樣合理嗎 還有一萬塊押金在他那

莊惟堯 (名寶) 103-06-25 09:20

建議申請調解,並將鎖匠一並列為調解人。

103-06-24 17:42

當初因為是家庭式,有一間房客要退租,所以有張貼租屋訊息,而我也有答應要入住,當時只有口頭約沒簽約,入住前也付了押金給退租的人,退租人及二房東都說最後押金一定會還回來,期間也定時繳房租直到任期滿,卻傳出二房東與一房東簽約內容寫要自己找新任房客才會還與押金,我是跟他們口頭約沒有簽約,只有與這些二房東及原先退租人的文字對話內容,內容包含出租房屋訊息、我答應入住、繳交押金及相約繳交時間、押金最後一定拿得回來、及每個月水電、房租收取等訊息,請問我該怎麼辦?跟我說押金一定拿得回來最後沒給算詐欺嗎?這樣我對象應該是二房東還是之前的退租人?

租金契約是要物契約,以金錢之交付為其成立要件,故而您後續要請求返還押租金自應向您當初之交付押租金的對象加以主張。

65年台上字第156號判例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所謂對於受讓人繼續存在之租賃契約,係指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意義之契約而言,若因擔保承租人之債務而接受押租金,則為別一契約,並不包括在內,此項押租金契約為要物契約,以金錢之交付為其成立要件,押租金債權移轉,自亦須交付金錢,始生效力,出租人未將押租金交付受讓人時,受讓人既未受押租金債權移轉,對於承租人自不負返還押租金之義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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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103-06-24 17:18

我是三樓住戶,四樓房東6/22有來看過我家屋內漏水損失,但說我家屋內他不處理,要他修繕不可能!!

他針對屋內漏水的問題一直用錯方式處理,例一 他請租客用"速力康"先把廁所四周封起來看還會不會漏水?(目前廁所還是有漏水情況) 例二 我爸的房間是他樓上的陽台,但他有用木板隔起來,因漏水造成我爸木作的天花板損傷,租客用其他的方式先不要讓這隔間有水…  (目前沒有在漏水,但若租客搬走就完了)
 
6/23下午他去電和我母親談好說,我家廁所拆除的天花板他會處理好,但晚上八點打我的手機,一打就就開口大罵說我要怎麼處理,我好聲好氣的說,就以你和我媽媽說好的為主那就好了,他但一直在那說什麼他們的時代處理就是不處理我家的部份之類的,因他又說一堆我不是很明白,我把手機給我母親,他跟我母親談到也是讓我母親很火大…  說什麼我們這樣要求有理嗎???  還說我去他的?榔攤請他們來看我家的房子,是去查他戶口才知道的!!
 
我跟租客反應多年又多次,房東都沒有來處理也沒有來看,一下說租客沒說,一下說我們沒有叫他來看…


因我們也打算幾年要重整,本想不要他修繕但他漏水問題一直不處理,讓人真的很火...

他對我說要請人來處理,但他私下卻一直用這方式,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先給他時間看他怎處理還是直接去調協呢??
 
調協時我就該請貴司協助處理了嗎??
 
我去他的攤位找人時有錄音,他來我家看屋內狀況時我也有錄音,他一進門就大聲叫罵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修補漏水問題,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因對方漏水所造成之損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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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麟 103-06-23 15:04

起初,我去看房,全新房屋,裡面甚麼都沒有,我詢問[是否有冷氣]

房東說[這間很涼不用裝,會熱再裝],我想說好吧,就先付租金給他(30000半年,他強迫繳一年)

後來我想先裝好了,他卻說要加裝冷氣可以每個月要再多加1200,我不想租了要求退還租金,可是他說這樣要全部沒收,他對我說,他有認識的警察有專屬的律師之類的話,我是學生根本不懂,也不想浪費那30000,就只好簽下去了(總金額57400)

後來因為有詢問才得知可以退租(才租1個月)而且很多東西都跟事前講的不一樣,而且太熱了根本不能住,我用電話連絡他,是否可以讓我退租,可是他卻說一堆有的沒的推辭掉了,要我繼續承租,事後我用LINE詢問,是否讓我退租,他已讀不回,之後打給他都語音信箱,還把LINE退出聊天室。

我傳簡訊給他,要跟他當面談判退租相關事宜,卻也都沒回我。

過了第2個承租月(現在租一個月半不到),他才回我,租金全部都不退,我們都還沒講好就要我在6/30搬離,他說一切依契約行。

我有去調解委員跟消保會的線上申訴,可是好像要等到7月中

我問題所在

1.我可以拿回該拿的租金嗎?(扣除1個月半的租金跟電費)

2.我現在該搬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3 16: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無法證明所謂跟當初說的不一樣,則恐怕您現在片面終止契約,將會有違約問題。您仍然必需給付租金

2、本文建議您應該由消保會盡量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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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魚 103-06-22 01:48

租屋糾紛 當初我搬進來 房東給我簽了一張他自己的管理條約 裏面細項很多 我想問 那他自己簽訂的條約 我簽名了 具有法律效力嗎 因為裡面提到 不可以住第二個人 或者一度電5元 這些不合理的要求 而且 我才搬進來三天 他就要我解約 然後叫我馬上找房子住 原因就是因為沒有順他的意走 我也沒有違約  也沒有破壞房屋 只是 房東可以這樣趕人嗎

 我想問的就是 房東可以用他簽訂的那張條約 趕我走? 雖然我簽名了

第二 我租了他的套房 而且水電都是我自己付費 我可以帶人來家裡住 這樣算違約嗎?

第三 他一度電 收的比台電高 我可以要求他 比照台電收費嗎 

其實用文字打表打不清楚 但我知道找律師又要花錢 我想說 有沒有免費的

可以諮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該契約書經過您簽立之後就可以拘束雙方,倘若您違反約定,則構成違約

2、倘若您的房東有多間動產出租、並且是使用定型化契約和您簽立的話,則可以主張契約約款無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接受房東合約,相關約定即生效力,除非您欲主張房東違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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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103-06-20 17:09

我是三樓住戶,四樓的浴室及靠近馬路的房間會漏水,我家木作天花板,現在都變形了,我打算要去調協委員那提出申訴,四樓租客說他目前在跟房東談買賣的事宜,他口頭說若買下來,他會處理!!
但目前房東的開價很高,買賣應該不成了!!
之前租客就有跟房東說過漏水的問題,房東一直沒有處理,我該如何殺效果的讓房東出面處理呢??
若當下調協不成,我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何時會需要請律師出面呢??
大約的訴訟的時間及費用呢???

 

因不知房東住那,都是請租客轉述給房東的…

 

我是否要錄音我跟租客的對話呢??

我只要求樓上房東把四樓屋內漏水處及三樓兩處毀壞處修繕

您好,依據民法第423條及第437條規定,出租人(房東)應提供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房屋承租人(房客)使用,並由房東修繕責任,因此您天花板漏水的情形應由房東負責修繕,建議可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房東,要求房東限期出面處理,逾期不處理可提起訴訟以資救濟,另建議以錄音等方式蒐集相關證據,以利後續訴訟之用,至於費用與花費時間部分,可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32

 

您好,關於您屋況之漏水的問題,不建議您直接提起訴訟,建議您可透過向區公所申請調解,或藉由向法院申請調解,迫使其出面協調,以省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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