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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dy 103-04-20 22:24

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妹我在3/7晚上下班時發生一場車禍,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以下的內容雖很繁雜,但卻是我盡量照實敘述,以便各位律師參考。

相關人員:我方:騎機車,有開大燈    對方:倒車車輛(修車廠客戶),倒車指揮人員(修車廠員工)身穿暗灰色制服。路況:雙向道,地上是黃色虛線,雙向都無來車。
      事發經過:當天晚上下著大雨,我騎進該路段後,發現前方有輛突然出現在閃著雙黃燈的車在倒車,因為對方是突然出現且又下雨我怕滑倒,所以我就直接避開車子騎到對向道,就在我騎到車子左邊時(這時剛才繞到車旁),機車右邊不知被什麼撞到,我就車倒人飛出去了。 

     修車廠員工看到我倒地上後,馬上去移動我的機車,我有意識但因為全身疼痛沒辦法做什麼反應。之後他就到我的旁邊問我我的情況,然後他說我這樣在路中淋雨不行,要到旁邊坐著等救護車,接著那個倒車車主就馬上把我架著要拖到旁邊,我有跟他說不要動我我腳很痛,他還是硬把我拖到旁邊椅子上。   接著那位修車廠員工堅持我一定要馬上去醫院,還說他已經叫救護車了,可是我跟他說應該要先報警處理才對,他還不願意,是我堅持一定要報警之後才要去醫院,他才說他有報警,可是之後又一直叫我要先去醫院。幸好後來我男友就到現場,還去他們店裡堅持看著他們報警,不然我可能就被他們直接抬上救護車了。 

    我到醫院後,那位修車廠員工告訴警察『他在指揮倒車時看到我騎過來,他怕我撞到他們的車,所以跑出來擋我的機車,結果我就摔車,然後他的手臂擦傷了』,他在車禍現場跟醫院說這些內容時我就在旁邊,而我摔車的事他在跟警察敘述的過程說得像是我自己要摔車的一樣,後來被我反駁他才改變說詞。而我告訴警察,上述從騎進該路段到我男友來為止這些內容。

     後來我申請初判表,內容第一當事人寫著「行駛時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安94-Ⅲ)」,第二當事人寫著「行人涉嫌於車道內站立指引車輛時,未注意左右有無來車」。 

     我事後去警局調閱監視器看到的是:「車子從建物內往後在倒車時他跟在車左方指揮倒車,車屁股快轉到道路上時就走到車後方(我就是這時看到這輛突然出現的車,所以要騎到對向道避開他),而這位倒車指揮人員走到的車後方因為是晚上又是監視器畫面的邊邊,所以只看的到他的人影晃動,接著畫面就出現我剛騎到車輛的左後方後(也就是那個人影的地方)我就摔車飛出去了,而那個人影明明就才在車後方,可我倒地後他卻是從車前方跑來我這邊」。  之後我有請我男友幫我把車受傷的地方拍照存證,機車除了因左邊倒地所以有較多摩擦跟燈毀等之外,右邊也有一道被刮傷的痕跡(我本人因太過突然而監視器則是在畫面邊邊,所以都不能斷定是否是那輛倒車車輛所致)。 

    事發雖很突然,不過我很確定我是機車右側邊被撞擊擦撞,而我也因此左膝蓋骨折破碎韌帶斷裂、小腿骨有2道骨折裂痕、左肩膀撞傷等,醫生說肩膀跟骨折至少要半年以上才會好,而膝蓋則是往後老化的速度會比正常人快,目前也只能在家休養。 我當時也說大家把事情釐清該承擔就承擔,並沒獅子大開口也沒說都是他的錯,是事後聽到我男友說『那位修車廠員工當天後來友來醫院說要包1200的紅包就當作和解,但我男友覺得目前什麼狀況都不清楚所以不能收,且跟警察說我們就照正常程序辦,要和解提告之後再說,結果那位修車廠員工當下就說如果我們要走正常程序那他就要告我們,還立刻在醫院驗傷』,他只是手臂有一道小擦傷耶(他有給我看,還跟我和警察說這沒什麼),驗傷時居然說什麼會麻,從那之後連一句話都沒來說過。  因覺得那位員工一句慰問的話都沒說還恐嚇我們,本想直接提告但因警察跟我說這種案件一開始應該都會被推到和解去,如果和解不成才去走提告,且如果之後要跑法院我父母或哥哥還要從台中到台北來幫我,如果還要跑多次就更麻煩了,所以想問各位律師

   1.如果我提和解,請他理賠會有勝算嗎?  我的開刀跟其他衍生的費用目前已經9萬多,薪水則是暫算休養4個月約13萬。而據我男友事發隔天還去車廠觀察發現他還有去正常上班工作

   2.因這次事件害我現在坐車時,只要有人或車靠近,我都會不自覺想如果他撞到我怎辦,就算坐車內,眼睛也會盯著對方直到離開我的車旁。這樣能跟他要求精神賠償嗎?該說多少才合理呢(因為沒經驗且不想給人認為我們是藉故獅子大開口)?

  3.我該要求理賠的對象是那輛倒車的車還是指揮倒車人員還是修車廠呢?  因為倒車車主除把拖到旁邊後就再也沒出過聲,就算我現在要求他車子要檢查    比對我機車右方擦傷也看不出什麼了吧?

  4.我該負什麼法律責任嗎?雙方應各自承擔多少比例呢?

  5.對方如果也提出理賠,那我該照他提出的賠償嗎?  內容很繁瑣,還請各位律師見諒並為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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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dy 103-04-24 21:59

謝謝房律師為我提供解答,可以再請教如果我和解不成必須提告的話,會有勝算嗎?或是我們雙方應各自承擔多少比例呢?或是需由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來判斷雙方應各自承擔多少比例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4-25 06:17

您好!過失責任比例通常會參考鑑定意見,最終由法官判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ang 103-04-20 14:06

我想請問,前陣子發生了車禍,我是騎車,對方是行人

那時6點半左右,當天是下雨天,但當下已經沒什麼雨,視線是清楚的,

我是直行,綠燈時經過十字路口,我前方有量車要左轉,我在右側

對方突然從我左前方往右跑過來,當下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

當下我被機車壓在地上,旁邊店家和騎士幫我扶起來和報警,

他們都說沒有看到車禍怎麼發生,被我撞到的人也不見了,


等到救護車和警察到場後,我認為我沒受傷,且對方也不見了,

我便打算做完筆錄走人,但就在救護車走後,警察在現場跟我了解狀況時,

被我撞到的人才突然從車禍發生的對面中醫由護士攙扶出現,

且身上還擦好了藥,我才知道我撞到的是位小姐,

那位小說她是去打電話回家給父母,當下要等她父母到場,

所以等到她父母到場後,便再請警察做現場採證和酒測

但當下現場車都已經移了位,

警察現場問那位被撞的小姐是否有紅燈和走斑馬線,她也說不清,

後來彼此到不同的醫院做檢查後,我就直接到警局做筆錄

 

警局時,警察也打電話要對方到警局做筆錄

對方態度一直相當不好的說她女兒無法走路,罵我怎麼不去醫院看他女兒,

但當下我在警局做筆錄,警察在幫我調監視器

後來在警局等了對方將近2個小時,

對方一家一到警局,那位被撞的小姐是被揹著進警局,

他的父親一進警局就開罵,罵我都不到醫院看他女兒,

罵我把他女兒撞到都不能,手腳骨折還和破相,

連給我解釋的機會都沒有,就說現在修法行人最大,堅持要告我,

原本想說,自己撞到對方我有錯,我願意賠償醫藥費

但當警察在詢問對方車禍過程時,對方一樣說不清有沒有看紅綠燈走斑馬線,

反而是對方的父親堅持說他女兒有遵守,繼續問罵現在行人最大,

他女兒甚至說車禍發生當下她人昏倒,沒有人扶她,

是她自己起來到對面電家打電話給他父母,

因為監視器不是幫我處理的警察管轄區域,所以當下不能知道車禍怎?發生,

不過當警察要求對方拿出驗傷單,對方一再說醫院骨科沒開,要等,

後來要錄音筆錄時,對方一家人還跑出警局半小時,

當時有其他警察說,怎麼揹著進來的小姐還能在外小跑?

這讓我不得不相信對方是想趁機敲詐?且當下不拿出驗傷證明是否會趁機偽造?

 

隔天,因為我認為我撞到對方有錯,所以便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對方一聽是我時便把電話丟給給她母親,她母親只說手疑似骨折要在做檢查,

但在警局時不是不能走嗎?打電話給對方時我也有開電話錄音存證

現在監視器已經調出來了,確認我沒有說謊,對方當下甚至逃跑,

警察認為是對方的錯,所以便將案子送出去,也沒再通知對方,

現在要開庭了,我是被告,案由是過失傷害

但畢竟是對方紅燈也未走斑馬線,請問這樣我還是會被罰嗎?

且畢竟對方是行人,我是騎士,現在真的還有行人最大這種觀念嗎?

 

您好,其實這狀況必須鑑定,如果鑑定出來你們沒過失,你不用付一毛錢,現在已經不是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的時代。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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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判表若被告並未涉及肇事因素者,則應由告訴人設法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從而檢察官應會要求進一步送交鑑定,並由告訴人負擔鑑定費用,但若確有影片證明初判表分析無誤者,鑑定改變認定之可能性就會降低很多。最終若仍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檢察官將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999 103-04-18 23:22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我於停車格轉開龍頭開大燈用雙腳將機車往後退後再將機車往前停入停車格並未上路(有調監視錄影器確實如此),但被警察控訴酒駕就測值0.26,當場也明確告知是在等朋友來載,沒有要上路之意圖,但警察仍強行移送,而我因漏夜偵訊神志不情的情況下認罪了.....現在被判刑了....

請問是否有機會上訴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的情形確實存在模糊地帶,本件上訴仍可加以爭執以爭取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如果是你所述的狀況,建議可以上訴爭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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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5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既然有攝影機錄影存證,則建議您應上訴為妥,本案您有判無罪之可能。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應於上訴期限內,委任律師為您提起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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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維 103-04-18 21:28

各位律師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上班途中 我開車從南至北(產業道路)對方騎機車從東至西(主幹道),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整台車已經在十字路口過半了且快進入對面車道,對方突然已很快速度撞上來(撞擊點在副駕駛座的車門把手那),我為了閃躲他緊急向左轉,導致我車子掉去田裡而翻車,而對方3個人分別受傷和死亡(媽媽受重傷,大女兒坐後面輕傷和小女兒5歲站在機車踏板那沒戴安全帽導致顱內出血,過2天拔管宣告死亡)。之後有開簡易庭檢察官說我涉嫌:一起過失致死、兩起重傷害罪,我很無言。因為並不完全我的錯

我比較弱勢的原因是:

1.我產業道路 他主幹道 我要讓他,但是我整台車已經出來了 且已經快要進入我對面的車道。我要怎讓。

2.我開車 他騎機車

3.對方已經有人死亡重傷

而對方,小孩子沒戴安全帽導致死亡超載、且速度過快 ,現場警察量出來對方沒煞車線(我有煞車線),且以撞擊力道來看,對方當時速度很快,且他猜測對方根本沒看到前方已有車子出來,而我以時速40~50公里(或許更低)。

請問以上幾點,難道還是我的錯嗎,我錯幾成,對方現在要跟我和解,目前強制險200萬(沒第三責任險)+自己出100萬共300萬給他們,他們不要,我並不是不賠,而是我家經濟很拮据,付不起這龐大的賠償金,假如調解失敗,難道我就只有賠錢,且安上三條罪名嗎??難道對方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嗎??我該做的都做了(報警、事後也有去醫院)

難道這些超載 超速 沒戴安全帽 這些 我就不用少賠一點嗎?我聽說這些違規頂多罰錢,對這次車禍沒幫助,這是真的嗎??

以下是我猜測:他超速,我猜因為車禍發生是7:08分,國小幼稚園是7:30分遲到,所以我猜他為了趕時間速度很快,因為當時檢察官不相信我開車速度慢,他說我速度慢還會翻車,我說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為了閃他掉去田裡,他還問我幾點上班,我回答說8點上班,距離到公司慢慢開還有15分鐘就到了。所以他就沉默了。

而且當時視線很好,我或許沒注意到她,是我的錯,但是他也應該要注意我吧!不能都說我的錯,一台機車跟一台車,哪個比較顯眼???

過失致死 重傷害 是他來撞我,怎會安在我身上,如果是我撞他我就承認,且死者沒戴安全帽、超載、車速快、機車不能雙載尤其站在機車踏板那,這些違規應該是過失致死的原因吧!!!

請各位律師 幫我分析一下,這場官司 我勝算多少,假如賠錢我應該要賠多少???

我知道對方受傷 死亡 很難過,但是我家真的經濟拮据,房子貸款,加上手頭頂多100萬。已經無法再負擔了,真的要更多,我頂多去坐牢了,假如法官判的話我會賠償更多??             

附加補充一點,我的產業道路起初有分向限制線,十字路口過後道路縮減了,就沒有了,而對方從頭到尾都有。附近沒交通號誌紅綠燈,跟攝影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03:24

您好!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如何?可以聲請鑑定;應注意只要認定您有過失,即使對方過失更重,您還是會成立犯罪;若認定有過失,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否則可能要坐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維 103-04-19 22: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否有

我錯就錯在我支線未讓主幹線。現在對方要求730萬(加200萬強制險),但是我家真的無法負擔龐大的賠償金,有啥辦法可以把金額壓小點,我頂多負擔400萬(加200萬強制險)以各位律師的經驗,這樣責任我方占幾成呢?

 

 

您好,這案子可能要看現場圖,才有辦法幫你平反,而且建議要聲請鑑定鑑定很重要,你必須要好好把握鑑定說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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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就您的講法來看,雙方應均有過失,不過建議您要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如此方能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肇事之責任歸屬。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涉及到您所應負擔之過失比例及對方所受損害之金額二者,此需視單據證據方能細算。建議您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本案,這樣才能有效壓低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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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對方亦有過失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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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樂 103-04-18 20:52

弟弟未成年無照駕駛母親的機車,後座承載學校友人,甲:弟弟 乙:友人

乙方 請 甲方載他出外遊玩,於深夜撞上路邊障礙物,

乙方友人 股骨頭開放粉碎骨折及 脛骨骨折 醫院評估3個月腳不能踏地

至少需1年癒合

乙方家屬向甲方求償,請問

1.乙方是否有責任?

2.如果賠償多少錢算合理(大約評估)? 

3.私下合解跟上法院哪個會比較好?

 

您好,建議是私下和解,通常是負擔醫療費用以及包個紅包當精神賠償,建議可以包個一萬六千八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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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3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知道您弟弟是未成年且無駕照的話,則對方會有與有過失而需自行負擔部分責任之問題。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依法包括: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等,需視相關單據證據方能細算。

若對方開的和解金額您能接受,當然就以和解為優先考量,畢竟本件還會有刑事過失傷害之問題。當然對方金額開太高的話,您也無需勉強接受,進入訴訟都還可以再作無責抗辯。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乙方若有過失,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弟弟之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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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x 103-04-18 13:39

想請問的是,我當時在巷口車禍,無監視器紅及綠燈,當時行經巷口十字路口時我要直行,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也是要直行,當我聽到對方聲音時我已被撞上,當時我的車速很慢,對方機車車頭毀損,我則是被撞到左邊腳踏板位置,當時因一時緊張,現場車輛皆有移動,我們雙方皆有受傷,無明顯外傷,也沒叫救護車,接著便等候警方到來!後來經警方做筆錄,警方告知以”路權”來看”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事後我們各自騎車去看醫生,

我的部分為:左肩鎖部位挫傷,診斷書註明需休養2個星期,但我只跟公司請了2天半的假,之後便回公司上班.(我只保機車強制險)

對方的部分為:右肩鎖骨裂開,她說她在家休養了2~3個星期,才回公司上班.(他有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後來和解時列出一堆賠償明細,包含醫療,機車修理,薪資損失,

  醫療及機車修理費用:憑單據,總共15000多

  薪資損失:因對方工作有業績獎金,每月底薪+獎金可領4~5萬,

  他要求賠償,因傷跟公司請假公司所扣的17000及近半年平均獎金

  31000,合計索賠48000,請問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2.我於和解時因只覺得是小車禍,且我只有挫傷,休息幾天便好了5成,

  只有拿醫療收據合計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另賠精神撫慰金3600

  合計對方只要賠我4400.

3.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說,車禍雙方皆有責任,因路權在我,我只要付

  單對方損失總額三成損失,對方則要賠我的損失總額七成的損失.

  因此我要付3成賠償,48000+15000=

  62000X0.3=18600 (合理嗎??)

  對方要付我7成賠償,4400=3080  

總結我反而還要賠償對方15520,當下我便覺得不合理,和解失敗收場,後來再溝通,對方覺得我們就是對撞,他所提出的都是合理要求,經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現在便想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調解為員會最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共識無法調解,互告的話我能提出主張什麼??我該怎麼跟對方要求合理賠償?請幫幫我謝謝!!

Jax 103-04-18 13:35

想請問的是,我當時在巷口車禍,無監視器紅及綠燈,當時行經巷口十字路口時我要直行,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也是要直行,當我聽到對方聲音時我已被撞上,當時我的車速很慢,對方機車車頭毀損,我則是被撞到左邊腳踏板位置,當時因一時緊張,現場車輛皆有移動,我們雙方皆有受傷,無明顯外傷,也沒叫救護車,接著便等候警方到來!後來經警方做筆錄,警方告知以”路權”來看”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事後我們各自騎車去看醫生,

我的部分為:左肩鎖部位挫傷,診斷書註明需休養2個星期,但我只跟公司請了2天半的假,之後便回公司上班.(我只保機車強制險)

對方的部分為:右肩鎖骨裂開,她說她在家休養了2~3個星期,才回公司上班.(他有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後來和解時列出一堆賠償明細,包含醫療,機車修理,薪資損失,

  醫療及機車修理費用:憑單據,總共15000多

  薪資損失:因對方工作有業績獎金,每月底薪+獎金可領4~5萬,

  他要求賠償,因傷跟公司請假公司所扣的17000及近半年平均獎金

  31000,合計索賠48000,請問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2.我於和解時因只覺得是小車禍,且我只有挫傷,休息幾天便好了5成,

  只有拿醫療收據合計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另賠精神撫慰金3600

  合計對方只要賠我4400.

3.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說,車禍雙方皆有責任,因路權在我,我只要付

  單對方損失總額三成損失,對方則要賠我的損失總額七成的損失.

  因此我要付3成賠償,48000+15000=

  62000X0.3=18600 (合理嗎??)

  對方要付我7成賠償,4400=3080  

總結我反而還要賠償對方15520,當下我便覺得不合理,和解失敗收場,後來再溝通,對方覺得我們就是對撞,他所提出的都是合理要求,經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現在便想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調解為員會最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共識無法調解,互告的話我能提出主張什麼??我該怎麼跟對方要求合理賠償?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建議你可以先提告過失傷害罪,這樣對方可能比較會妥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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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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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這樣在和對方談和解時會比較好談。有關民事賠償部分,依法您可請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收入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至於實際賠償金額,應視相關單據證據後方能細算。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Nina 103-04-18 12:34

因路旁停著一台紅線違停的汽車,撞到我的車汽車宣稱沒看到我

所以才撞到我(騎機車),造成左膝擦傷與瘀青,另外兩台車皆有刮痕,機車壞損(修理費約四千)

因為當時行車距離非常小,撞到我的車主說是我的中柱碰到她的車輪才導致我失控向右倒撞到停在路邊的車,當時有做筆錄.

因為我還是學生害怕負擔不起他們汽車的烤漆費用,機車也是我同學的,我也要負責修繕

所以當下僅有口頭和解,並將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給撕毀,事後母親覺得沒保障和吃虧,想詢問口頭和解算成立嗎?以這樣來說,走法律程序我需要負擔烤漆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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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3-04-17 10:42

事由:一場車禍中駕駛開車與機車發生擦撞(我是乘客)

      我們下車關心機車駕駛是否有受傷是否需要送醫

     緊接而來的是機車駕駛一連串的三字經辱罵還嗆說她自己是警察

     我們跟她道歉請她不要在口出惡言經勸導無效下

   我拿出手機蒐證卻遭那名高姓員警揮拳打了一拳

   我有錄影存證也有路口監視器拍到

   我去驗傷對方員警也有看到

   後續我們到警局報案對方員警也到場看到我有報案

  就抄取我的身分證資料並警告我

  曾先生你要這樣玩沒關係  你要玩沒關係大家來玩

  現在警察真的好囂張告知他是警察

 後又罵我們三字經出手打我 我去驗傷去警局備案了還在警局警告我

 請問大律師我該如何呢?

 提告需要什麼動作嗎?

     

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恐嚇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警察也是人,也需要守法,你所言都是事實,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此案件如蒙受案,享特價優惠,共同打擊不法執法者)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提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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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貓 103-04-17 08:58

1.車禍經過:

我行經上班路上,有一位阿媽突然走出,撞上我的機車!(阿媽闖紅綠燈,走路速度也很快),撞上的地點 在距離斑馬線1公尺

2.後續發展:

阿媽目前在加護病房,可能變植物人或往生,警察先生也有調閱店家的監視錄影器所拍到的畫面(雖然都沒拍到紅綠燈,但是撞到人的前後?向都有車子往來,幾乎可以證明阿媽闖了紅綠燈),但是警察先生一直說,路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所以有監視器畫面也沒什麼用......我是真的很擔心阿媽,也很希望他好起來,事發到現在幾乎每天晚上都去探望.

3.問題

警察先生所調閱監視器畫面,我想要留一份保存,但是警察先生說沒辦法,因為個資法,所以沒辦法給我們~但我真的很怕證據不見,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保全證據呢?

這場車禍,就像警察先生所說,路人有絕對路權,所以我必須承擔所有形責與責任呢?

既然已經有調閱監視錄影證據已經被保全,至於刑責,如果你有過失,縱然對方也有過失,你也將有刑責,所以要從量刑去爭取,民事賠償部分,就可過失相抵,減少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後續還是等行車事故的初步判定表或者鑑定完成才能判定雙方應負責任如何,現階段首要還是多關心傷者狀況,以免日後責任釐清您須負有過失責任時,因其家屬認為態度惡劣而完全無法協商和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貓 103-04-17 09:3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有調閱監視錄影證據已經被保全,至於刑責,如果你有過失,縱然對方也有過失,你也將有刑 ... (恕刪)

有朋友建議我寫存證信函到警局 可以更保全證據,這樣有效用嘛?

(因為警察先生跟阿嬤有認識,不是不信任,只是怕有萬一)

 這是不需要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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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b1106 103-04-17 01:14

請問我幫公司外送出車禍,公司不但要我賠償機車修理費,而且團保理賠的金額已到達上限,故不再理賠,請問這兩件事合理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17 01:39

您好!機車修理費要由車禍肇事者負擔,因此要看您是否應負肇事責任而定;團險部分要檢視保險條款才能判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一般來說,必須看責任歸屬,但因為你這屬於職業災害,公司應該給你申請勞保或工資補償,所以建議你用此與對方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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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是您團保合約如何約定,另若為職災,亦可請求勞保給付,及對方亦須對您為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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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 103-04-16 21:58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在2年前我的機車多處零件被偷,有馬上報警之後法院最近才寄傳票給我說找到了,之後去開了一次庭,小偷要跟我和解,想請問一下要怎談賠償金問題,我因為機車零件被偷無法繼續騎只能變賣機車所剩下來的引擎與車架,然後買了一台新車,我是否可以請他賠償我買車的金額??最近會再開一次庭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2

您好!依法您僅能就實際損害請求賠償,並不是以買新車的金額為準,但若對方也可接受亦無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k 103-04-16 22:26

所以隔了2年還是只能賠償機車零件損失的金額麼?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9

賠償額多寡跟時間經過多久沒有關係。

mak 103-04-16 22:33

好的謝謝

 

您好,你可以直接要求他賠一台車的錢,竊盜不是賠了你損失就算了,要沒事總是要付出一點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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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解原則上由雙方協商決定,故與法院依法裁判不同,不必拘泥於折舊、單據等問題,您可依實際損害金額酌增相當數額與之開始協商,再視雙方協商狀況進行微調即可,畢竟對方尚有刑責問題,和解或可使被告有機會爭取較輕之刑事處分,多賠一些錢,事實上或許被告也是有接受的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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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您的相關損失,除零件損失外,尚有代步車費用。但是否能請求新車之價格,仍須雙方協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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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比 103-04-16 20:07

我想問問,像我1月13開車綠燈左轉因為沒有看到後方來車,所以撞上機車騎士,造成對方擦傷挫傷還有醫生診斷腦震盪,在警察局原本說私下和解,對方也同意,各自回家後的隔一天我都有撥打電話給對方的家長關心跟我車禍小姐的傷勢(大概3~4天),因為對方不舒服所以跟我談賠償的都是她的媽媽,一開始跟我說車子修理費用需要1萬多塊我說那可否我自行牽去修理,我會先請人去估價,然後做維修(因為怕對方修理一些本身就壞掉的零件),對方一開始說好,後來又告訴我說她已經牽去他們家附近"認識"很熟的車行了,要我跟車行聯絡,我也照做,在電話裡面跟車行了解車子的毀損跟金額後,隨即對方媽媽就打來堅決要我立馬去付清車子的維修費用,當時我是上班時間,也臨時請了假去付錢,後來跟對方媽媽要談醫藥費的時候,我說大家不要拖過年,能夠儘早解決就儘早,醫藥費我有誠意要賠償,只不過單據必須留著,我要求要有醫生證明,對方媽媽說她帶她孩子去醫院醫院就說觀察然後開藥就是不給住院,她看她孩子又有瘀青跟外傷,帶去中醫推拿有拍照(就是堅持有拍照,沒單據)後來又說要等她孩子傷勢好了再來談,之後我就沒在打電話給對方,對方也沒有打來,我也沒有接到對方的來電,一直到3月份,警察局突然打來說,對方提告,要我在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告訴我對方在筆錄上面說我從未打電話做關心,也沒有誠意要賠償醫藥費,甚至閉不見面,所以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想問問,像這樣被告法官可能的判刑會多重?應該怎麼解決此事?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應該是個有責任心的人,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警方約你到警察局製作筆錄,你要提出對自己案情有利的證據,找專業律師陪同到警方去做筆錄,才不致又吃悶虧,以上資訊希望對你有幫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7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喬比 103-04-17 03: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 ... (恕刪)

律師你好,像我下禮拜就要去開庭了,傳單上面是寫偵字,這是開偵查庭的意思嗎?那開偵查庭的時候我應該要把付付出去的車子維修費用單子還有通聯紀錄單帶著嗎?

 

您好,這到地檢署之後就會移送調解,到時候再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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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檢察官表示您有和解誠意,請求排定調解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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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6 06:36

前提:我朋友用分期付款機車行買了一部機車,車子要等分期繳清才會過戶到我朋友名下,但車子可以先給我朋友使用。

問題:現在我朋友的機車被他另一個朋友騎走不還,請問目前車子還不是我朋友名下,他有權告侵占嗎?(如果可以告,他應該怎麼做?如果不可以告,他又應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機車。除非得證明對方有易持有他所有之物為所有之意思,方得提告侵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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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使用權人亦可以提告或者你可以請車行幫你提告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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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 103-04-16 03:53

本人上班騎車進入公司停車場,在停妥機車後離開後警察突然出現騎車到我旁邊問我有沒有喝酒並要求酒測(0.37)。

第一、本人並非現行犯,警察可以進入停車場對我進行盤查嗎?

第二、本人當下並無駕駛行為,警察可以要求酒測嗎?

第三、本人酒後睡了約5個小時(晚上6點~11點)然後騎車上班,警察沒有說我可以漱口、喝水再進行酒測。個人意識清楚但剛睡醒嘴巴恐留有很重的酒氣。我是否喪失了我應有的權益?

警察錄製口供前告訴我只要認罪就可以獲得較低的刑責,所以開簡易庭我也沒有申辯(我不懂法律),我是不是被警察誤導。簡易判決處刑書已經收到了。請問我有沒有申訴成功機率呢?我該怎麼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法院開啟準備程序,使您於開庭中陳述意見,主張權利;若為法院之簡易判決處刑判決,您對判決不服,可提出上訴救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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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簡易判決一定會判易科罰金酒駕都是這樣,建議你就等判決書下來去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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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19 00:34

大大你好 你目前才剛收到處刑書 還有申訴機會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身邊朋友,處理本類案例的經驗

homr 103-04-15 15:27

您好~
我於去年年底時出了車禍,
我不小心被機車撞到.
警察的單子上寫因我為走地下道,
但我請了假,也去了幾趟醫院(當時被救護車送到醫院)
到現在都有點後遺症.
而對方有保機車強制險,
我不想為難對方,想請問機車強制險的部分,可以如何賠到最大金額?
如:和解金?
因為快半年了,對方保險公司都不接電話不理不睬,我想先提出訴訟日後再撤告好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04:22

您好!半年內要提告,否則會喪失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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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您先提告刑事告訴,之後在慢慢談和解,否則沒了刑事訴訟會無法給他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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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穎 103-04-14 23:01

交通事故:(2者皆為機車)-本人還是學生

因為自己左轉彎,後方車速亦很快且沒保持安全距離,導致後方緊急煞車摔倒雷殘受傷(大腿瘀青),但並沒有撞到我。(監視器也是如此)

當下本人有關心對方,對方說沒事沒事!路人亦有詢問需不需要叫救護車?

對方也說不用。因此當下沒有報警,但隔幾天對方就報警了....

理賠部分:

由於對方說一開始覺得沒有很嚴重,所以有去朋友那去做幾次的推拿等,亦沒開出醫生診斷證明,直到中期才去大醫院看才開到診斷證明。對方也知道可能理賠賠不到,因此像我多要求賠償。(但我認為前期沒開到診斷證明那是他自己的事)、並要求至少付他薪水3萬五。

想再詢問如果談不攏,對方還能告我過失傷害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得對您提告過失傷害,但您可爭執肇事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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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會不會成立過失傷害,必須看監視器畫面,才能判斷過失為何,如果完全無法認定你有過失,告你過失傷害也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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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浚瑜 103-04-13 19:57

 我今年19歲, 日前因為貪圖便宜,我在網路上向賣家購買了,無牌的大型重型機車(因該算是拼裝車),因為這種車,無法向監理所申請大牌,為了要上路,就要懸掛,假的車牌,因為一時貪圖便宜,我把我的合法的黃牌重機,直接交換,紅牌,日前被警方攔查,現在等待法院的傳票寄送到家裡,因為我向警方坦承,我知道掛的大牌是違法的,雖然偽造的車牌不是我做的,是前車主留給我的(警方筆錄也有清楚),但是我騎乘在路上也是違法的事實,現在犯了偽造文書罪,因為我是學生 很多地方也不了解,

1.第一次開庭就會馬上有結果嗎? 像是被告知判了甚麼,或是起不起訴?

2.我以前並沒有前科,犯下此案件 我也是身心疲憊 知道悔改了,可否在第一次開庭就,表達我的悔意?

3.若是可以判 緩刑,易科罰金, 當場會聽到這些字眼 還是要等判決書下來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14:29

您好!整個程序需經偵查、審判等,至少要幾個月時間,盡快認罪悔過會有助於減輕刑期,最終是以判決書記載的刑期為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表明您的悔意,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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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隨筆 103-04-12 17:40

請問律師    我們店面騎樓使用權狀  是否可以不供人停放機車? 只供人行走通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所有權人,只要不妨礙公眾通行利益,可禁止外人於私有地上停放車輛。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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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柴 103-04-12 03:04

未滿18歲,我請一位18歲成年朋友幫我保一台機車

原價50000我已經繳了一期了

她爸媽卻反對說要我用掉

那我過戶的話分期公司是否會對我提出告訴?

那如果我車子要環給保人那邊的話

那我可以跟她索取第一期的費用嗎 ?

他們不給的話會怎樣

如果我車子不給她會怎樣

 

請專業律師們回答我

因為有點急  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即對方均未滿20歲,均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契約行為均屬效力未定,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生效力。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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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103-04-11 19:13

請問律師大大您。

酒後騎    電動輔助自行車罰款    (超過標準值)

是否跟機車罰款一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均為動力機器車輛,罰鍰似相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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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DA 103-04-11 11:12

你好,請問被鄰居用掃把敲打機車但是沒壞掉還有污損機車這樣的行為可以提出什麼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損壞您機車,似無相關犯罪行為可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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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Fun 103-04-10 16:54

在今年的2/24早上因肇事者騎機車在直線車道綠燈情況下未依規定也未注意後方直行車輛靠近直接左轉,讓我母親原從直線車跟她擦撞後,二輛車直接偏離到對面車道的路旁,肇事者為讓小孩準時上學,請其他親友(肇事者的舅舅與不知名的地方人士)在場處理,自己先暫時離開,後來也有到現場,我母親也連絡我到場處理,但等我到場時原車禍現場已被對方親友破壞,路口也沒有監視器,也沒報警處理,我有問我母親是否有報警,對方卻說怕我母親無駕駛所以沒報警(PS:但後來經我了解後肇事者根本是無照駕駛),因為我母親一直喊說她手好像骨折了一直催促我要我載她到醫院就醫,對方也順著我母親的話,叫我趕緊送醫,肇事者也有陪同到醫院就醫,經醫院檢查後發現右手腕骨有裂開需開刀用固定器,第一天右手處理好了在第二天發現左腳的中指與無名指骨頭斷裂(腳盤的骨頭),我們也有告知對方,第二天對方也有到醫院探視,我們雙方有談到賠償問題,因為我母親體諒對方是年輕女孩子,就跟肇事者只求償住院的醫療費用,而肇事者也同意賠償,以上皆是雙方依口憑允諾並無簽訂任何文件,在我母親出院之後,我也聯絡到對方也告知醫療費用金額共七千元,但對方卻一直拖延至今已有45天,若我方要提出求償,要如何執行,目前手上只有對方姓氏跟手機與店面住址以及事件發生後的通聯記錄(通聯記錄需要電話公司申請).

對方知道我們要提出告訴,馬上付和解金給我們,難道正如古人云"惡馬惡人騎"

感謝法律諮詢家幫忙,事件已落幕~ 

 

傻瓜 103-04-10 07:56

我想請問一下

昨天早上因為騎車偏了

所以後方機車撞上

可是當時沒有報警

她當時一站起來就質問我怎麼騎車

要我賠償1000元修車費

因為當時我傻了只跟她說身上沒有這麼多錢

互相留了電話就離開了

事後她改要求3000我該怎麼處理

一直說不賠償就告我要讓我賠償更多

我需要給這麼多嗎?

給了她之後會再要求什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0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車禍事故賠償的部份,必須是因為該次車禍事故所受到的損害,且必須有相關單據才能依法請求.

2、倘若本件車禍事故僅為財損,則您無須過於緊張,只需要求對方提出維修單之類的,再考量是否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無須理會,待其對您提告再加以爭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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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鄭 103-04-09 23:50

事情是這樣的,一台計程車要載客,突然急切,後面那台轎車急煞,在後面那台機車煞不急撞上,機車彈到內側車道(我的車道)我(機車)閃避不了撞上,而我右手手指骨折,車壞掉,有叫警察來現場,計程車跑走,現在轎車的保險公司打給我說,車主說他那時已經完全停下來,不關他的事情?

我該找誰理賠呢? 車禍我是上班途中發生的,因為手指骨折而無法上班至少一個月,醫生說至少要複診一個月,現在也無法騎機車,我機車有保一般規定要保的強制險那些,公司也有團保,請問我該怎麼請求賠償?

 

您好,是否與對方相關,那並非對方說的算,建議你可以先提告過失傷害,然後請求車禍鑑定,讓鑑定單位去判斷責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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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除非事證極其明確且您的求償金額遠低於一般行情,否則保險公司大多還是會先拖著拒絕理賠,一直撐到法院判決有結果才會依判決結果來賠付,故本件建議您就車禍相關車輛駕駛先於法定告訴期間(事發起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釐清車禍責任歸屬,以俾求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1 02:4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提出傷害刑事告訴,這樣不僅可藉由車鑑會之鑑定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責任歸屬,而且對您和對方談和解也會很有幫助。

對於鑑定結果認定有肇事原因之人,依法您可再提起民事訴訟向他們請求連帶負賠償責任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有爭執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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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103-04-09 19:28

請問律師大大您。

酒後騎    電動輔助自行車罰款    (超過標準值)

是否跟機車罰款一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電動腳踏車亦屬於動力交通工具,罰鍰與機車相同,因均屬於機器腳踏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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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3-04-09 16:24

律師大大您好

由於本人的母親不會使用電腦 故代為詢問發言

我母親於102年5月7日晚上18:55時發生車禍

車輛為汽車 當時母親要左轉時 被直行的對向一輛機車撞上

路口無號誌 天色昏暗 路況極差 對方又未開頭燈 加上車速80~90km/h

導致傷勢不輕 車損嚴重 我們轉彎自知理虧 也承認本身錯誤

事後我們申請四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只由親屬出席 本人未到場

親屬要求80萬 不合理的賠償金額

雖然我方並沒有保任意險 對有詢問保險公司理賠人員

應該賠償多少 很顯然與對方金額不成比例

今天又收到對方要求的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起訴書

金額已高達1437656 其中精神賠償高達100萬元整

想請問是否可以寫訴狀 請求法官大人開恩呢?

畢竟我們有意要和解 是對方無意願啊 他們只要錢

希望能有高雄律師幫忙寫訴狀 希望價格不要太高

麻煩有律師可以幫幫我們(跪求)

PS.4月17日即將開庭  希望越快越好 拜託 高雄的律師大大

許凱翔 103-04-09 11:08

我本人 買這社區房子 , 此社區有附停車位 ((並沒有相關證明書))

都是社區 大家都配好的 ,誰停在幾號

我住在這兩年了!!! 因為都沒有 汽車 所以我的車位是空的

但有一天我卻發現 有人停我車位!! ((因為沒汽車所以下B1都沒注意看))

一查才發現!! 是 我鄰居

但在詢問下去才了解!!! 由於此社區 B1 停機車 就不能停汽車

汽車 就不能停機車!!! 因為我是有停機車的人 ((但我也半年沒停下去了))

主委也沒來確定我們的狀況,就直接大主大意決定事情

所以主委就擅自同意別人的決定!!! 也就是說 我鄰居替我們付錢租車

而我鄰居跟主委說會告知我們!! 但他並沒有!! 而主委也盲目的收錢,

他們之間怎麼協易的我不曉得!! 但 主委管理者,竟然沒有來詢問我們!!

是否有停汽車,是否有停機車,有沒有意願要租給別人!!

就擅自同意別人的要求,並收錢,而我盲目不曉得 近半年!!

此社區機車部分就常常出現被人亂停位置,甚至沒位置停,已經很讓人不愉快

身為主委管理者,總是用敷言態度帶過,也都沒有處理改善!!

現在連汽車也都給我搞這樣!!! 無法忍受

請問我能對主委提出什麼告訴 與 賠償????

我與主委和鄰居的對話,都有錄音存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半年租金部分,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336條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可提起刑事告訴,若主委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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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凱翔 103-04-09 11:41

1.所以我可以 依刑法第335條 對他提出告訴?

 

2.若主委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關於這段話的意思是說 , 我對他提出告訴,他沒有和解意願??是嗎??

由於擅自決定車位的侵占問題半年了!!找他理論又是一種自己是對的,很無辜!!

不想理的態度, 我想他陪我這半年的損失!! 依市面上最便宜停車位 一個月1000

所以我能對他 起訴後 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主委請求交付租金,若主委拒絕交付有侵占之事實,可提起侵占告訴。提起侵占告訴後,若主委無和解意願,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當於租金之損害。至於主委無您代理權與鄰居簽訂之車位租賃契約,可向鄰居主張主委無權代理契約無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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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凱翔 103-04-09 11:58

他用一些說法,什麼繳我多一台機車的方式 1個月300 ,然後去停我的停車位(汽車)

((此社區規定,多停一台機車,就要每月300))

我像他理論他是有說 那退回我1800 ,但我能選擇不要嗎?? 

我並不接受這種金額,我自己租別人可以每個月1000...而主委用機車的方式每月300這樣子

然後讓別人停我車位!! 這樣子無法接受!!

我能和他討相對價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主委請求您的損失,若主委拒絕,可對其提告之,主委之行為亦為侵害您所有權之行為,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行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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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仔 103-04-09 00:21

請問一下 我臨停在機車到 不動 有打警示燈 不到1分鐘 機車撞上來 對方未滿18 無照駕使 他有受傷 他告我過失傷害 我可以回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09 01:07

您好!如果您有受傷,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這個可能要看當時狀況,如果是合法臨停的話,對方應該是沒有注意車前狀況,過失應該在對方。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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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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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仔 103-04-09 00:10

請問一下 我臨停在機車道 不動 有打警示燈 不到1分鐘 機車撞上來 對方未滿18駕照  他告我過失傷害  我可以回告他家人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09 01:20

您好!如果對方有過失造成您身體或財產損害,您可以提民事訴訟告對方父母連帶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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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仔 103-04-09 12:0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對方有

你好 請問一下 對方撞我我車後面曼把破裂 但是我車有全險 保險公司有修好了 怎樣還可以算財產損害嗎? 不難真的會白白被撞  !!氣氣氣 

權仔 103-04-09 12:13
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 ... (恕刪)

 你好  請問一下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要錢嗎 對方有造成我的財物損害 但我有全險 保險公司有幫我修好了 怎樣我還有權利告他民事訴訟告對方父母連帶賠償嗎 不難真的白白被撞 @@"

權仔 103-04-09 12:4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一下 我現在被對方告過失傷害,這算 <邢事>嗎  ?

車禍地點是在宜蘭發生的但我是苗栗人 請問我可以直接在苗栗告她民事訴訟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鑑定需要相關鑑定費用,若保險公司有賠償您部分損失,該損失可能由保險公司代位向對方求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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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仔 103-04-09 12:5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鑑定需要相關鑑定費用,若保險公司有賠償您部分損失,該損失可能由保險公司

 

請問一下 我現在被對方告過失傷害,這算 <邢事>嗎  ?

車禍地點是在宜蘭發生的但我是苗栗人 請問我可以直接在苗栗告她民事訴訟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訴訟須於被告知戶籍地法院提出或侵權行為地法院提出,非於您戶籍地法院提出,除非被告戶籍地亦為苗栗,方得於苗栗提起訴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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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e 103-04-08 23:18

102年11月14夜間9點多,我開車行經閃紅燈路口,友先停車再以20-30 km/hr的速度過馬路(有行車紀錄器),突然左側後視鏡處有一輛機車大力撞擊,依據警方初步分析:我方-支幹道未禮讓主幹道,對方-行經閃黃燈路口減速,原因當時對方無明顯外傷,且醫院初步檢查亦無嚴重傷害,所以考量對方年紀大又受傷,所以想說保險處理就好,但對方在事發第3天就立即將機車送修(尚未收到初步分析表)且一直要求先支付車輛維修費,後初步分析表出來後,保險公司3次洽其溝通賠償,對方均表示傷未好,我方保險公司表示建議須有第三者在場商談較佳,就等對方傷好聯絡我方處理,結果對方在103年01月底至警察局報案過失傷害,警察建議我先去洽區公所調解,至少有證據我方非不處理,所以於3月12日先至區公所調解一次,但對方仍是一句傷未好,委員請他提供要賠償金額之明細於3月26日再協商,當時我方保險員有請他是否於一周前先提出資料,雙方有底比較好談,對方很直接拒絕,表示二次調解看資料即可,結果3月底調解時他又向委員表示我方均不理不睬未洽他先取收據,經委員協調他又表示去照核磁共振發現手筋有斷,要開完刀再談,現法院傳票已到達,4/10下午須出庭,我想請教這情況真的會被判刑嗎?另我是不是可以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不好意思,寫這麼長,但是對此是真的覺得很不舒服,客氣及禮讓好像不會得到同等回報

 

您好,如你有受傷的話,建議你也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罪,讓對方有背負刑責,過失傷害只要有一點點過失就會成立,所以建議你要用一些方式給他壓力,你才有辦法跟他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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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亦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如警方初判表部分,雙方均有過失,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分擔。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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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0 03:3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就目前警察局交通隊之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看,您與對方均有過失,當然若您對此等之判定結果不服的話,可再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以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責任歸屬。

若最終判斷您有過失的話,則依法您即需負過失傷害責任,不過這罪不重,通常都能易科罰金

目前建議您還是要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否則就目前情況看起來,您恐需負過失傷害責任

若您有因此受傷並能舉證的話,建議您先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這樣對未來談和解會比較有幫助,當然您亦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hibarifon 103-04-08 19:53

三月二十八在去學校的路上騎摩托車,因施工BRT慢車道變得很窄,我車禍的地方左邊快車道有一道是用三角錐圍起來的在施工(靠近慢車道的那一道快車道 三角錐整個有把慢車道和快車道和區隔開 但錐與錐之間的縫隙好像可以走 我看到很多車在砂石車車尾待轉)而慢車道右邊的砂石車要開進左邊的施工處 且左邊三角錐處有施工人員指揮交通  因砂石車把要往左轉的待轉區給佔據了(右邊是沒有路的只有待轉區) 而有些要往左邊的騎士停在砂石車車尾 有些是則停在砂石車車車頭.因砂石車右邊在擋住了機車道 所以我騎得比較靠慢車道的左邊 我那個時候是要直行但在過路口時(已在紅綠燈與紅綠燈之間)看到直行的紅綠燈已變黃燈 但我已經快騎過路口了靠近斑馬線總不能紅燈了就停在路中央 不知道為什麼停在砂石車車頭的一位騎士騎了出來 我有急煞 但還是出了車禍 我的摩托車從斑馬線前滑到斑馬線後 (是看地板刮痕看出來的)傷了左手肘和左腳踝的皮肉傷 那位騎士我沒有看清楚是在那裡摔的 但是我一起身就趕緊去看了對方騎士的傷勢 他傷的是左腳踝 看他是血流不止 當下我就馬上叫了救護車來 之後那位騎士就被送走了 我當天有去做筆錄 也去修車行修了摩托車 龍頭歪了 右邊後視鏡整個斷裂 修了1480 過了幾天之後跟對方聯繫 他說他縫了十幾針還裝了什麼什麼血管 說四月快底的時候才可以拆線  請問我現在要怎樣處理? 我目前是學生還不想鬧上法庭 也不想造成父母的麻煩打算自己私下解決 但請問私下和解的話賠償是怎麼算的 (以不去調委會為前提) 你們說的鑑定是怎麼鑑定? 我有錯嗎 他有錯嗎? 我當時騎到路中央因為看了已變黃燈在看看左邊的施工人員的手勢是往前的 我就往前騎就撞到砂石車車頭的那位騎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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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4-08 11:26

各位律師好...今年....年後辦理離婚  協議書說上撫養..監護共有..原因是老婆被同性T拐走...原本住娘家離婚後搬出來住..也跟家人鬧不愉快..手上握有證據..就是因小孩目前是輪流住  分123  456  日輪流   小孩456來我這住  T的機車就是停他家樓下連續三禮拜...時間上是很明確也都有做記錄...我現在是擔心  會影響到小孩的身心健康方面問題   這樣能把監護權歸屬我單方面嗎?

前提下他家人從一開始就知道是因為T關西導致我們離婚收場..還騙家人已經都沒何T連絡...我也找過他談..說的信誓旦旦滿口抱歉..卻做出破壞我好好家庭..有方法讓他受法律責任嗎...

聲請改定監護權歸你一人,對第三者可主張民事侵害配偶法益的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5:38

您好:

若您擔心現在的情形可能會對小孩之成長及身心造成影響,基於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您當然可以向法院提出改定由您單獨監護之訴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監護權之改訂,需蒐集對您有利之資料,使法院確信基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而將監護權判給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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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07 19:17

我朋友他超前方的車,切到禁行機車道,不小心撞到前方正要迴轉的車,可是他車身還沒過半,他車頭出來一點點要準備轉,可是還沒轉停在那邊,朋友機車撞到他車頭

這樣是誰的錯?

還有要打官司的話誰會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禁止超車路段超車,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倘若有違規迴轉的話,恐怕我方的肇事責任還是比較高的,但是此類交通事故,還是要以證據為主,是否有相關證據能夠提供判斷?

牛奶 103-04-06 20:45

律師您好,

前日家人在T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我方機車左轉車;對方汽車直行車)導致家人一挫傷,一手骨折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僅右側車頭板金凹陷,人無受傷。

請問我方可否向對方要求理賠醫藥費、精神賠償、財物損失、後續醫療費、看護費等費用呢?

而我方是否只需賠償對方車子修繕費用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再決定如何與對方談相關賠償條件,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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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4:31

您好:

關於您的車禍案件,首先應先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歸屬,此部分警察局交通隊之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會記載,當然雙方均可再進一步申請車鑑會鑑定及覆鑑。

若對方有肇事原因的話,依法您及家屬當然可就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機車修理費等費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並建議您可先提出刑事傷害告訴,這樣對方也會比較願意出面協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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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 103-04-06 09:39

請問一下日前騎機車因為前面突然不知何原因剎車機車道中間 因距離太近來不及煞車撞上
我摔倒流血 車壞 但對方沒停下就離開 (有路人經過有關心我一下說對方跑了,因為附近沒什麼住家跟店家) (因為是我撞到對方),所以我也沒備案叫警察來紀錄,因為自己受傷後流血不止 所以直接去醫院 看醫生後 機車自行送修, 其實我也不知道對方有沒受傷 因為當我起身時 根本已經不見他人, 還是另外路過機車駕駛過來關心我時才跟我說 對方跑了. 如果之後對方要追究 這樣我算肇事逃逸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肇事逃逸罪,您可向警方報案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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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15

既然是對方跑掉,你不會成立犯罪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0: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是對方逃離車禍現場,而非您逃離現場,因此,依法應是對方有肇事逃逸之情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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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 103-04-05 15:38

律師您好,有車禍相關問題想請問您!

             前日,媽媽騎機車左轉時與她左方的直行汽車發生車禍,造成媽媽身上多處挫傷,坐在後座的外婆手骨折,媽媽的機車車頭全毀,對方駕駛並無受傷,只有車頭的板金些微凹陷,請問肇事責任如何歸屬?有哪些是可以請求對方賠償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用、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損害賠償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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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05 16:02

您好!責任歸屬可申請鑑定,若雙方都有過失,要互相賠償對方損害;受傷的一方可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6 00:13

您好:

建議您的親屬可先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藉此讓對方願意出面和解,而且亦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求償範圍包括:醫藥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修繕費等費用

關於本件車禍肇事責任之歸屬,您的親屬可向各地區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初鑑,若不服,可再申請覆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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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55

要看路口有無待轉區,如果有,那你媽媽違規左轉,過失比較大

恆毅 103-04-04 12:26

在十字路口綠燈騎車由東往西 被由南往北的機車在對方快車道被撞到我的後輪 對方時速大概7ˋ80 剎車痕8m(含機車道共六線)在刑事上 因對方有載一人 指證他們是綠燈 我因被撞昏迷送醫 結果法官要我找證人 可是我醒來已在醫院 要如何找證人 事已隔1年4月 我們有調解 委員也認為對方要賠償我們 我可以打民事官司嗎? 費用多少 大約要多少時間 法官會是同批人嗎 (刑事已完結)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4 13:44

你好

建議你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附民會重新分案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4 17:34

您好:

關於本件車禍事故,您當然可以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且注意要在車禍後的2年內盡速提出。

而且刑事部分之結果會直接影響到未來提出民事部分之結果,這部分可能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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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於刑事判決確定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亦可聲請如行車事鑑定委員會作車禍事故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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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芳 103-04-03 19:55

您好

請問,我們是自己經營機車行小生意,原本都是由工會投保勞健保費用

現在想要請員工,投保單位如果要改成為公司的投保單位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

需要繳交之前勞健保的差額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之前都有加入工會投保,目前轉為公司投保,無須補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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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08 21:11

 員工在五人以上則必須以事業單位投保勞健保, 當然, 在五人以下雇主願為員工投保也可以(http://www.lawmed66.url.tw)

小蘭 103-04-03 19:53

你好.我去年12月發生車禍.我直行對方是左轉.對方是貨車我是機車.因當下沒有號誌燈.對方從分隔島左轉沒打方向燈也沒停看聽.我當下不知他要左轉所以也沒放慢速度.來不及煞車而撞上.我受傷當場昏迷.發生事故至今已四個月了.之前是有私下談賠償問題.我們也已提出我們要的條件.對方說要回報公司評估.可是從我們談完事到現在也快一個月了.這當中我也有打電話去訊問.可是怎感覺他們在拖延時間.現在追訴期只剩兩個月.請問我是否能直接提出告訴?還是得要先調解才行呢?因時間快到了.我怕先走調解會超過追訴期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3 20:33

你好

建議你先提告以利談和解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4 18:03

您好:

建議您先提出刑事告訴,一來可避免告訴期間經過,二來可藉此讓對方比較願意出面談和解,當然您亦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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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於告訴期限,於提出告訴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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