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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y 103-02-19 00:45

你好   我在12月初與人發生擦撞(雙方皆有保險),我方為汽車,對方為機車

對方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我方為未減速慢行並作好隨時停車之準備

對方兩人小腿骨折,一人臉部挫傷,我方人員未受傷

但12月份對方家屬來電說要是我沒賠到他滿意,他就要找人修理我

說他已準備好在等我,要我小心點 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威脅,等到合解

就沒事了,但是我又擔心他真的有所動作時,我會沒証據

所以之後我跟他每次講電話,都有錄音,今天第一次調解  對方開價120萬

我方保險估算應為30萬上下,因雙方落差過大,所以調解失敗

對方早上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在下午又來電說要告死我,一定要把我

抓去關,而且關完之後也會找人修理我,從12月份到現在我已經接到4.5通

這樣的電話,內容都是要用社會事處理我,要叫兄弟來打我

這樣我是否可告他恐嚇(有電話錄音檔),我家人跟我現在都不敢單獨外出

如果成立  想請問

1.這樣的恐嚇刑責是如何?

2.普通過失傷害是否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方認定我會入獄、但我無前科,並無肇事逃逸)

3.何時是提出的較好時機?  ( 訴頌前、法院判決後)

 

 

確實已經涉及恐嚇,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9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比較不會有入監服刑的問題,您可以安心處理民事賠償問題。

2、是否提起恐嚇告訴,您應該斟酌自己是否確實會受到生命威脅,畢竟您於民事訴訟開庭時難免還是會遇到對方,您可自行斟酌。

 1.如果有說要教唆人家打你  確實屬於恐嚇罪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建議可以先行提出  這樣可以再跟對方談和解條件時一併談  或許對你比較不會完全不利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恐嚇錄音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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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威 103-02-18 19:18

事情發生於昨日:小弟我的機車無法發動,牽去機車行去檢修。店家零件報價要2500,因為價格過高小弟我所幸不修,回家爬文查詢價格既然價格高出1.5倍,我只是單純的與網友聊天內容讓機車行的老闆看到,他覺得我在污衊他。他說我要付出代價?想請問我這樣算是妨礙名譽嗎?而且目前論壇文章已經被刪除了,還是可以看的到我與網友的對話。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33

你提供的連結無法閱讀,無法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看先視您之言論是否構成妨礙名譽,且是否為真實。再者,若您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亦無成立可能。可待對方提告,再為相關之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慢飛逝 103-02-18 17:29

父親駕車直行時,被右方起步進入主線的機車擦撞,父親無感繼續行駛後被路人告知並追回。

機車騎士摔倒重傷。並提出200萬賠償

檢察官發函兩次調解失敗。

偵查庭時對方提出附帶民事

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父親無肇責。

請問檢察官還會撤銷提告嗎?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還會成立嗎?

若案件成立我們將委請律師。請問訴訟費用會是多少呢?

 

 

慢飛逝您好,

1. 檢察官仍有可能繼續告訴,因其不受鑑定結果之拘束。這部分最好由律師在法庭上為您答辯會最有利。

2. 肇事逃逸罪部分,必須是「故意」致人死傷逃逸方會構成,故得以您的父親並無故意(是過失),以此方向出發答辯。

3. 肇事逃逸罪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輕忽。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本件依您所述交通事故鑑定結果來攪,有關令尊之刑事責任部分,初步應不致構成過失傷害罪,但若雙方確有發生碰撞,而令尊卻未停留現場處理者,則恐有構成肇事逃逸罪之可能。
依一般刑事案件實務來看,在辯護協助部分,建議您應及早尋求律師協同您來作後續刑事責任之處理為妥,否則隨著程序之進展,能操作之空間只會更加壓縮而已,屆時辯護功能也會因此大大受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仍有可能起訴,不過亦可爭執您父親無認識到有肇事,即無肇事逃逸之故意。若事故鑑定為無責任,則對方對您請求之損害賠償,亦可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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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若事故發生完全不知,自非該當刑法肇事逃逸罪。又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父親無肇責,並不等於對於肇事無認識,仍須有其他客觀證據支持父親當時難知悉事故發生。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明主義,倘犯罪事實有相關客觀證據支持,而您無適當之答辯,恐被認定犯罪,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36

 肇事主因不在你父親,只是賠償責任歸屬問題,不表示一定不會成立公共危險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父親仍有機會為無罪答辯。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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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uan 103-02-18 17:11

您好,我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102年5月30,我朋友騎機車遭對向左轉彎的貨車撞傷 造成右膝韌帶斷裂,半月軟骨破裂 對方全權委託保險業務員處理 102年10月手術完成,開始漫長的復健過程(目前仍然復健中) 之後我們主動聯絡保險業務員,約定見面詳談理賠的部份 保險業務員一直要求我們和解,而我們也希望能快點結束這個惡夢 隨後簽訂和解書,書上載明103年元月8日前要完成匯款 但保險業務員說我們缺了一份文件,不能申請 然後便不聞不問到月底 在1月底我將文件轉給保險業務員 而保險業務員也承諾年後5個工作天完成匯款 但事實卻不如他所說的那樣 直到昨天戶頭內還是沒有款項匯入, 這段時間,肇事司機從來沒有露臉,連電話都沒有 保險業務從來不主動聯繫,似乎是我們在向他乞討一般 承受了不聞不問的7個月,我們決定不再沉默......   請問: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說明如下: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和解書仍具有效力,可提請民事訴訟請求履行該協議。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權似已釐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不得提出告訴。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一點點會使您朋友亦負有部分過失事由,使對方主張減輕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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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本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
本件依您所述似有超逾告訴期間之情形,告訴人超逾告訴期間始行提出告訴者,檢察官應依職權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若檢察官對此不察而起訴者,法院亦會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故依您所述事實若自您確知之時點起算已超過六個月者,則恐怕已無法再行提出合法有效之刑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刑事告訴權似已釐於時效,惟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嘉 103-02-18 10:50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可是我的車確實沒有給撞擊。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因此想請問律師和大家該怎麼辦,且以上是否有造成肇事逃逸

非常感謝指導並告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是否會成立肇逃應仍有疑義,但對方既已提起告訴,則仍應小心應對,對於自己有利之證據應積極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撞擊到對方,您即無肇事,故目前您似應主張對方為自行滑倒,您無碰撞之情形,可請求相關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鑑定,以釐清相關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以您所述對方係自行摔車,您自無肇事因素,在無肇事的情況下,自不該當肇事逃逸之要件,況事故距今已隔多月,在此事後報案的情況下,若檢察官無從證明確有碰撞之情,當僅得做出不起訴處分。縱使當時真有些微碰撞(假設語氣),在僵持的當下有無給對方您的聯絡方式,倘若有給予對方聯絡方式,即可證明雙方言明自行處理,基此亦無由構成肇事逃逸之罪嫌。

阿嘉 103-02-18 23:24

律師 您好

可是對方已把自已的車賣了,怎麼相互鑑定呢?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向您請求,對方亦應盡部分之舉證責任,若其已賣車,舉證不能之不利益,似由對方負擔之,無須替對方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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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3-07 18:30
今日我開偵庭,是有關於公共危險-肇事逃逸案件 大致狀況如下: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可是我的車確實沒有給撞擊。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

今日開偵察庭,對方有告訴檢察官我有下車關心,但是他又跟檢察官說,他有告知我要報警,然後確離開

 可是確跟當時案發,他跟我說的都不一樣(如上方他有告知「自行處理」)

 請問張律師,他如果有告知檢察官我有下車關心,那我還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嗎

 煩請各位律師指導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

阿嘉 103-02-18 10:27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因此想請問律師和大家該怎麼辦,且以上是否有造成肇事逃逸

非常感謝指導並告知

S4ENOHPI 103-02-17 14:03

律師您好,

是這樣, 去年年底, 我騎機車載老婆(以下稱簡稱我們)行經某處單行道, 在事發處的路口前約50~60公尺的路口有台轎車(以下簡稱他)右轉出來並靠右行走, 轉出後我便從他左方通過, 但因我跟他的車速都約40km/hr, 所以算是併行, 但到了事發路口前約10公尺, 他越來越靠近我, 到了事發路口沒打方向燈便馬上左轉, 就這樣我跟我老婆被撞倒在地...。 該單行道標線算清楚, 燈光明亮, 天氣陰沒下雨, 事發時間是傍晚。

當下找了警察來劃現場圖, 酒測雙方都0, 現場圖簽名, 也有找救護車來載我老婆去附近的醫院, 他說有事要先走, 所以沒跟我去醫院, 我則自行騎車到附近的醫院掛急診, 老婆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 我的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流血, 下巴擦傷破皮流血, 右手擦傷破皮流血, 右胸背肩挫傷

原想私下和解跟他要求3000元醫療費, 但他說要請保險公司處理, 還不承認他有撞我們, 說車沒有損傷, 認為是我們自己跌傷, 事後約3周對方不聞不問, 我們便去警察局作筆錄, 再隔1個月提告(對方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隔了2個月, 對方保險員有打來要資料, 說用line傳醫療花費給他, 保險員說有看到我的line, 但我卻沒有收到保險員的任何訊息, 後來也沒打來問...。 我們有監視畫面並提供給警察, 有初判表(我: 疑似於無號誌交叉路口未依規定減速。安#93-1-2; 他: 左轉疏忽)。

以下是我主張及自己看到的事實還有問題:

主張: 他沒有依規定於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 也未依規定於路口中心處轉彎, 再者要轉彎應該前後左右都要注意是否有來車才能轉彎

事實: 他靠近我們時我有發現, 但我們沒法直接判斷他要轉彎, 只能覺得可能會轉, 當下有按煞車減速, 但以來不及, 他撞到我們後有停下, 我被撞倒後有過去要他下車負責, 但他開車門後我發現駕駛腿上有條白色小馬爾濟斯(或博美)...

問題:

Q1. 依初判表來看, 像是我們是主因, 但搜尋資料後看起來又不是, 究竟主因跟次因應該為何方? 就經驗上可能各佔多少比例? 

Q2. 筆錄上有提到說我們有要煞車, 但已來不及, 但分析表把條文編號寫出來, 他卻沒寫,是否可以不用負擔3000元直接請求重新鑑定

Q3. 從事發到目前為主, 都是我們主動通知跟蒐證(監視畫面是去跟住家求來的), 這部份可以主張嗎? 可以加入到精神賠償或其他損害部份嗎? 警察那邊是否有執行勤務上的疏失?

Q43. 白色小狗的部分在筆錄上有寫, 這個主張雖然沒有證據顯示, 但是否在調解或是法庭上強調呢?

Q5. 對方的態度是提告的主因, 這部份是否可以歸在精神賠償部分呢? 因為這樣讓我們很痛苦, 可是又沒有實質上的衡量計算標準...

Q6. 除了實際上的醫療支出外, 精神賠償約多少較為合理? (我跟老婆年薪各約50~60萬, 他是學生)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40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保險理賠部份,應不包括精神賠償,可先評估對方地位職業衡量後提出賠償金額多寡,又倘對方無傷勢,我方可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者,告訴及請求賠償金額部份及和解相關問題,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1.雙方肇事責任原則上先依初步分析表判斷  如果不服  可以聲請車輛事故鑑定   但對方左轉  看起來他應該是有過失沒有問題   2.可以考慮先行提出過失傷害  再與對方談和解事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亦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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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 103-02-16 14:48

當天騎機車在路上,因為偏左但還沒過雙黃線,對方從後面追撞後摔車,不知有沒有超過雙黃線但車子有摔過雙黃線

對方兩位女生有擦傷,我跟同車沒事,後來到醫院後只有擦傷,跟對方口頭約定互賠一半修車錢跟醫藥費

想請問:

1.與對方只有口頭約定是不是下次賠錢時要準備好和解同意書給他簽?

2.要怎麼知道對方當場答應和解,但後來跑去報警?只能等傳單來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6 15:12

您好

建議您賠錢給對方後要簽和解

另外當下若沒有簽和解

之後對方去報警也是他們的權益

現在只能積極找對方出來談和解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8 8 103-02-16 15:14

對方說我們要轉雙黃線,可是我們打左轉燈是要在路口

對方比較像是要從雙黃線超過我們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6 16:38

您可以先去申請初判探究責任歸屬

但因為對方有受傷

還是有可能提告過失傷害

最快解決的方法就是與對方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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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 103-02-13 23:34

我伯父因騎機車酒駕酒測值0.88是初犯請問會罰款多少,那罰款可以分

期付款嗎,因他是打零時工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次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此,您大伯似會有行政罰鍰及刑罰罰金,行政罰鍰為九萬元以下,刑罰罰金部分,即視法院決定。罰金罰鍰得相互抵銷之。即若罰金五萬,罰鍰九萬,繳完罰金五萬,僅須再繳罰鍰四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原則上會看違反情節輕重決定   依實務上目前低消應該都五萬起跳  有可能檢察官緩起訴 或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看個案情節而定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罰款數額即可否分期,均視案件情節輕重,再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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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3 12:30

您好,我想請教一些問題

一個月前我騎乘摩托車載母親與一抬轎車發生擦撞,對方人與車皆無損傷,我與媽媽都受傷,媽媽還住院開刀。日前判決下來了,判決指出對方沒有任何責任,是我變換車道時並未注意左後方

我想請問

1.判決指出對方無責任,那我方能要求賠償嗎?

2.我騎乘機車在對方的右前方,為何判決只有我未注意到左後方車況,那叫車是否也未注意到前方車況呢?我對於判決不太認同,能採取什麼動作?勝算大嗎?

3.判決指對方無過失,但是只有我方有損傷,在賠償的部份我是否處於較不利?我沒有要獅子大開口,只是覺得對方應有責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3 12:49

您好

請問您提起刑事告訴了嗎?

若還沒的話可以先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因為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歡迎來電諮詢

 

沈恆 (沈律師) 103-02-13 12:59

您好!如果對判決不服,應提上訴救濟,否則判決確定後就無法再行爭執;若最終認定對方無過失,是無法向對方請求賠償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可提出上訴。若依目前判斷對方無過失,您可能無法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你所稱的判決不知道是檢察官起訴  法院判決 還是鑑定報告  這部分可能先釐清   2.如果對方都沒有過失  這樣確實可能不用負擔賠償責任  畢竟他沒做錯事   3.如果有意見  看是否聲請鑑定  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4 13:39

關於您的問題初步了解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對方無過失即無賠償責任,應無法請求損害賠償。倘不服判決可上訴,惟應注意上訴期間。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須進一步了解或有其他問題,可來信詢問roysu.tw@gmail.com,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原判決不服,可提起上訴救濟之,但須就原審認定有錯誤之地方加以舉證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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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103-02-12 23:58

您好~日前發生交通事故,當下還在現場,對方當事人的弟弟來到現場後,未瞭解情事,即很兇惡的問我:是你撞的嗎? 我回答:我是當事人。對方弟弟即用台語說:謀,哩系ㄉㄟ撞沙小,並且用力地推我胸口並握拳作勢要打我,我反射性的抵擋推開他,並回他:是他自己從巷子跑出來被我撞到,又不是我故意撞他的。

(我是主幹道靠右側直行機車,對方機車從巷口突然衝出來被我撞上)

而後,對方弟弟又用台語說:孝濂ㄟ,哩經派歐!不經子,幹你娘,你撞到人還敢兇,又作勢握拳舉手要打我,但被警察及時拉開。

我回他:你兇什麼,是他自己跑出來被我撞到,你幹嘛動手推我還罵我三字經。

警察拉著我說:像這種的你就不要理他,他又不是當事人,你就不要理會他就好。而後我爸就趕到現場了,就沒再有衝突。

現在,我收到對方申請的調解委員通知書,但我不知對方意向如何。

我想請問,關於對方弟弟在事故當下動手推我我並罵我三字經,對方弟弟有觸犯法律嗎?

我想要求對方弟弟對此行為語言負責,並且跟我道歉,可以嗎?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

您好~日前發生交通事故,當下還在現場,對方當事人的弟弟來到現場後,未瞭解情事,即很兇惡的問我:是你撞的嗎? 我回答:我是當事人。對方弟弟即用台語說:謀,哩系ㄉㄟ撞沙小,並且用力地推我胸口並握拳作勢要打我,我反射性的抵擋推開他,並回他:是他自己從巷子跑出來被我撞到,又不是我故意撞他的。

(我是主幹道靠右側直行機車,對方機車從巷口突然衝出來被我撞上)

而後,對方弟弟又用台語說:孝濂ㄟ,哩經派歐!不經子,幹你娘,你撞到人還敢兇,又作勢握拳舉手要打我,但被警察及時拉開。

我回他:你兇什麼,是他自己跑出來被我撞到,你幹嘛動手推我還罵我三字經。

警察拉著我說:像這種的你就不要理他,他又不是當事人,你就不要理會他就好。而後我爸就趕到現場了,就沒再有衝突。

現在,我收到對方申請的調解委員通知書,但我不知對方意向如何。

我想請問,關於對方弟弟在事故當下動手推我我並罵我三字經,對方弟弟有觸犯法律嗎?

我想要求對方弟弟對此行為語言負責,並且跟我道歉,可以嗎?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3 00: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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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涉及公然污辱的問題  你可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至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告均可   2.因為屬於告訴乃論案件  之後和解是可以撤回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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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呦喂啊~~ 103-02-12 17:02

各位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下幾個問題,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建商規劃每戶配一個機車停車位(新成屋),當管理委員會成立後,為禰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不足,而制定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卻無經過區全會決議),其中有要求每一個機車停車位僅停一台機車腳踏車,但部分住戶不配合,偏要停兩台以上機車腳踏車,經管理中心屢次勸告仍然不見改善,此外,許多住戶未登記車牌,進而將機車停放停車格內,想請問律師們,管委會能行使甚麼權力,若不行,能請哪些執法單位行使公權力?能幫我解惑一下嗎~~謝謝~~

阮怡菱 103-02-12 13:46

律師,您好:

我朋友喝酒後機車回家,途中卻撞到行人,當時雙方均送醫救治,目前也都已出院(我朋友已付清對方醫藥費),機車也已修理好。做筆錄時,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告知雙方均有責任:我朋友酒駕(0.8)、對方(行人)穿越馬路時紅燈。目前正等待調解委員會調解中。

請問:應如何歸屬雙方的責任酒駕一方全錯嗎?合理的賠償費用應如何談呢?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2-12 17:16
回覆 阮怡菱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朋友喝酒後機車回家,途中卻撞到行人,當時雙方均送醫救治,目前 ... (恕刪)

責任歸屬部分可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車輛鑑定委員會認定過失比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及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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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烏洛 103-02-12 12:45

本人因騎乘機車過十字路口時與腳踏車發生擦撞,對方因此牙齒撞斷要做假牙。

現在狀況是對方還未成年牙齒還會在長,他去看牙醫後說要裝最貴的全瓷冠並且還有後續因牙齒成長所需的後續處理問題要像我索討費用強制險只支付每牙最高10000元賠償。我能要求對方做比較便宜的牙嗎?

若我賠償這次牙齒費用之後的處理也還得賠償嗎?若我覺得不合理因該要向誰申訴呢?

在思考賠償金額合理與否之前,或許您應進一步確認是否有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罪追訴刑事責任之風險,若有刑事責任問題的話,沒有和解而使告訴人撤告,基本上通常不會獲得緩起訴處分或被判緩刑,而最終即使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您恐怕還是得在民事賠償以外,另外須再花一筆錢或者去做工來抵刑(判刑一天至少須以一千元或勞動六個小時來抵),此部分應該也是您決定是否接受對方求償金額時是必須一併衡酌的。

刑法第41條(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覺得對方之和解金額不合理,可待其起訴,再就雙方之過失比例加以爭執,看是否能減少相關損害賠償額度,但應先拖過6個月的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若能先拖過告訴期間,對方均無提出刑事告訴,就僅剩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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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gaKyle 103-02-12 08:14

前些日子家人發生車禍 因為昨天車禍鑑定跟照片才拿到
所以今天才去找他們談理賠的問題 不過過程遇到一些問題想請問律師

先稍微談一下車禍的過程
家人騎機車 對方是開TOYOTA camry09年式
對方先是左右不知道要轉去哪 然後突然要轉去快車道

卻又踩剎車 家人就剎車不及撞上了
但因為對方都沒有打方向燈 所以家人說他真的無法判斷他要左轉還是右轉
不過好險是剛起步 所以家人說對方只有後保桿有點小擦傷白白的

沒有凹陷或破損 當下有請對方先去車廠報價

重點是今天約好去她家談理賠的問題時發生一些狀況
對方一直堅持要原廠換掉整個後保險桿 但我們覺得只有一小塊擦傷
並沒有傷到車體 也沒有凹陷或破損 那應該只要幫他烤漆成原來的狀態就好了
但無論怎麼談 對方一直堅持要原廠後保險桿整個換掉
後來我就說那可不可以去看看車子到底撞成什麼狀況

(因為我沒看過車子傷得如何)
但對方一直說車庫很暗 車都停好了開出來麻煩之類推託的話
一直僵在那裏 最後在我們堅持下 他才帶我們去看
但看了以後我才知道為什麼他堅持要換原廠後保桿
因為她已經修好了 我想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做後續處理
她可以直接開去修好 然後就跟我們索賠嗎
另外 因為對方態度很衝 一直咄咄逼人 所以家人覺得對方很沒誠意

本來我們也願意照對方的意願賠償 但是他們這樣也算是欺騙我們

所以想請問是不是一定要去原廠修復她們擦傷的後保桿

還是我們可以找其他車廠處理 但如果這麼做還會衍生另一個問題

就是他都把車給修好了 那其他車廠該怎麼估價呢

若本案僅有車損而無人傷的話,則僅為民事賠償問題,尚不致構成過失傷害罪等刑事責任,而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依法應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因此,若本件雙方於現階段無法達成賠償協議者,則對方原則上只能循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等方式來取得執行名義、確定其損害賠償數額,但應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數額,依法您可爭執其數額及必要性。
本件賠償責任應依交通事故鑑定肇事因素分析之結果來判定,若對方與有過失者,則可請求法院依法按照雙方過失比例加以減輕,又損害賠償之目的僅在回復原狀(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本件因其車輛使用已有相當時日,故您可就其修復之費用,主張按折舊程度核減。

第213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復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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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單純車禍案件導致財產上損害  這部分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如果雙方無法達成私下和解  建議你可以等對方提告後再考慮談和解   畢竟對方要訴訟還是要證明損失範圍  東西也有折舊年限問題  並非主張完全換新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協議,或對方要求隻金額您覺得不合理,可待對方提起訴訟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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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葉 103-02-11 20:33

1我老公他因為我以前有段婚姻.個性不合.等等理由.要求離婚. 2我跟他結婚7年了.他長期在越南工作.兩個月回來一次.才10天 3小孩從小都我在照顧.跟公婆住.公婆再開麵攤.早上4點要起床 4他先提離婚的 我可以提出條件? 5如果離婚後.公婆無法照顧小孩.老大小1.老2幼稚園小班.我可以要的到監護權? 6我以前有段婚姻.但結束很久了.跟老公認識沒多久 就懷孕結婚.可是我都沒有說出 我以前有段婚姻 等到小孩生出來後.報戶口.戶政人員告知我公公.我老公ㄝ就知道這件事.當時他沒有說要離婚.現在才提離婚..請問我以前沒有告知我離婚過..有算欺騙嗎? 7我跟我老公是在酒店認識的.當時我沒有用本名給他知道.但交往時我有跟她說出我的本名.這ㄝ有算欺騙嗎? 8他提出離婚.說小孩跟我住.教育費他要出.還叫我們母女3各去住套房.租房子要我自己出.我去上班.小孩上下課.由公公接回家.我下班再去他家接回住處.我不會開車.只會騎機車.颱風.下雨我又要接小孩.問他.他說 穿雨衣..請問這樣對我公平嗎? 9假如我提出條件.我要小孩監護權.小孩要帶回娘家住.給我媽媽照顧 還要贍養費.贍養費藥一次付清.這樣可以嗎? 10 我娘家的媽媽.ㄝ是住娘家.但我媽媽他沒有工作.可以幫我接送小孩.我ㄝ可以安心去工作 晚上回家自己照顧.這樣可以嗎? 11老公過年的時候 有兩天出去.都沒有告知去哪.跟他媽媽說 他去按摩..還有他從國外回來都沒有幫忙照顧小孩 ㄝ就算了.有時候出去到早上回來.小孩起床.會吵ㄝ會說話.吵醒他 他ㄝ兇小孩..我生病發燒.他ㄝ不幫忙照顧小孩....然後.回來ㄝ不履行夫妻義務...我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沒有金錢.去抓.怎辦? 12 他現在一直吵要離婚.他提出的條件.都對我跟小孩跟不利.所以我可以向他開出條件嗎? 13他說 小孩跟我搬出去住的話.不可能不管我們.但我不相信他..因為以前她說過的話 沒有一次對現過. 14他叫我不要跟娘家媽媽說 他要找我離婚.ㄝ叫我不要叫我娘家媽媽來...賺的錢ㄝ不要拿給娘家媽媽用.就給你弟弟養就好..他這樣是不是要我拋棄媽媽了嗎.這樣他有罪嗎? 15 他常常用3字經罵我..每次都罵很大聲ㄝ很難聽..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16他說我不答應離婚 要走法院.請問我有勝算嗎? 17我沒有做出對不起他的事.安份 在家帶小孩.小孩上學了 我ㄝ找到做房務的工作! 請各位好心律師可以幫我解答我的問題.

對方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是要雙方談的攏,而且協議也不能違法離婚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小孩監護和撫養,甚至可能有贍養費的問題,這些都牽涉專業,我是覺得你的這些疑問,不彷就找個律師好好完整的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1 21: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協議離婚的條件無法接受的話可以不簽離婚議書

由於您提到對方有常常辱罵你且懷疑有小三

您可以蒐證後提起離婚訴訟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若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咨詢

楓葉 103-02-11 21:46

專業??不懂..不過謝謝你

楓葉 103-02-11 21: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協議離婚的條件無法接受的話可以不簽離婚議書 ... (恕刪)

可是.他威脅我不離婚的話.要走法院.請問我有勝算嗎?

楓葉 103-02-11 21:4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是要雙方談的攏,而且協議也不能違法離婚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小 ... (恕刪)

可是我的工作才剛起步.他都沒有給我生活費.沒有錢可以請律師.怎辦?

可找法扶 

楓葉 103-02-11 22:1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找法扶 

法扶是什麼?要去那找?

楓葉 103-02-11 22:12

還有.離婚是他提的.我有權要條件嗎?他一直逼我離婚.我很難過.不離婚.他就威脅我?我有他有傳賴給我.我可以當證據嗎?他在長期在越南工作.沒有辦法照顧小孩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只是離婚條件的問題  這部份雙方可以接受就好  2.如果不能協議離婚  就是要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這需要有法定離婚事由  法官才會判准離婚  依造你所述  除非你自己承認你有騙過他未婚   否則對方應該不容易證明這部分 你還是可以主張他本來就知情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離婚條件都可以談也都可以接受,則可合意離婚。若對方條件您不接受,您可不簽。即使對方威脅對您提出離婚訴訟,也要對方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不具備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起訴,亦有可能敗訴,可不予理會對方之威脅。且反而是您可能有相關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您具有相關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且亦能舉證,則您可提出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楓葉 103-02-12 21:59

律師..我沒有騙他.因為當時我真的是未婚..是以前離過婚.跟他結婚前交往的時候沒有跟他說過我離過婚.還有兩個小孩.小孩離婚小孩都在前夫那邊……跟他是先懷孕結婚的.生完小孩戶口的時候.戶政人員跟我公公說.我離過婚..回家就跟我先生說.我先生那時候很生氣.但沒有說要離婚...等到生完小孩.又生老二.兩個都在讀書.就說他要跟我離婚..原因是因為他說我以前離過婚 跟個性不合..請問那時候沒說我離過婚..也算騙婚嗎?而且他長期不在臺灣.都在越南..回來也是都跑出去有時候還兩天不在家.不然就是早上回家..小孩都是我在照顧的..現在小孩都在讀書我才去上班!這樣我可以要的到監護權贍養費嗎?

楓葉 103-02-12 22:1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離婚條件都可以談也都可以接受,則可合意離婚。若對方條件您不接受,您可 ... (恕刪)

謝謝你..我懂了…他傳給我的文字可以當做他威脅我離婚證據嗎.現在他在越南我也無法找到他外遇證據.不知道怎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該條規定為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您無法掌握您先生外遇證據,視有無其他法定離婚事由可加以蒐集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usan 103-02-11 09:59

請問兒子的朋友未成年未經過我的同意偷騎我的機車出去被警察開無照駕駛那罰款是危規者要繳還是車主要繳呀…那他若不繳會有什麼後果呢?

1.  如果是無照部分  還是對方會被處罰  2.至於其他交通罰則  可能還是要看具體處罰為何  原則上違規多屬處罰汽車駕駛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5: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相關罰鍰為違規者自行繳納,與您無關,若其不為繳納,可能會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之,亦與您無關,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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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 103-02-10 17:54
現在車禍判定已出來
對方:變換車道不注意來往車輛 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因為我有跟對方調解不合
有開調解委員會
機車受損26750
工作損失1萬2
手錶8400(要送修才能開收據)
手機8000(要送修才能開收據)
醫療國術館3500(沒健保沒收據)
衣物損失3000
因為對方沒保第3責任險 所以很難談...
對方汽車
這樣調解會要怎麼講比較談
聽說我可以提起刑事民事訴訟
這樣如果雙方無法和解成功
到法院會怎樣的後續
有經驗的可以指教一下嗎?

目前對方只說賠一萬 態度有放點爛
當初我說過肇事鑑定未出來時 我想盡快息事寧人 說車修好就好
他堅持等肇事鑑定出來 
鑑定出來 又說警察亂鑑定 我覺得我沒必要讓出那麼大得一步了

如果無法調解成功 上法院大概法院會如何判?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因為您有受傷,建議您自事故發生時起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6個月是告訴期間,一旦逾期您就喪失告訴權),至於賠償金額的協議,您們就再談看看,只是如果金額有談妥的話,對方通常會要求您放棄您刑事民事上之權利。那麼,到時您再撤回過失傷害的告訴即可。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告訴,超過六個月就無法提告,切記!

 另有關損害賠償數額,醫療、修車、交通等費用都需要收據,因此您提到國術館的部分,也請國術館開收據吧!否則顯難請求。除上開得請求的項目外,您尚可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對於您所提手錶、手機、衣服等物品,必須提出您的購買證明,才有助於您向對方請求,除此之外,您還必須證明前開物品的毀損是該次車禍所造成,如果進入法庭求償,您有舉證之義務。在此建議,先提起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利用刑事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際您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時,就無須另行支付裁判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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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 103-02-11 17:27
回覆 李佩珊律師(李律) 的發言內容: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 ... (恕刪)

請問手錶 衣物 手機 這些買的時間過了快一年 購買證明如何舉證

手錶 手機有保固書

大熊 103-02-11 17:29
回覆 李佩珊律師(李律) 的發言內容: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 ... (恕刪)

請問手錶 衣物 手機 這些買的時間過了快一年 購買證明如何舉證

手錶 手機有保固書 如果這些物品我先自行修理 我怕對方不付帳

手機 手錶都需要先修理 才能報價單  所以有甚麼好辦法可以解決

如果以刑事民事和解是否比較好?

1.  對方就車禍發生應該是有過失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先行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賠償部分可以等附帶民事程序再行提出  原則上除了精神慰撫金  都需要提出相關單據或憑據說明  車子維修  衣物等  應該都會考慮是否有折舊等問題  以上提供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讓對方與您和解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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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修 103-02-10 13:57

一月份在上班中外出送貨(騎公司的125機車)

紅燈與一台車子相撞

事故報告分析表還沒拿到,不確定責任歸屬。

但是對方汽車並無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公司的車我要自己賠。

目前公司報價3萬3,因當時撞的頗嚴重

若我要賠償公司車子,要請公司付上什麼文件?

更換的零件清單,收據,還有需要哪些文件(正本或影本)?

目前因已離職,公司只給我個匯款帳號....

怕錢匯過去後無憑無據,也怕公司修車費有灌水...

 

另外就針對機車賠償部分,可要求車禍的對方幫我負擔一部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14: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請求您賠償的部份,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單據,請求多少就必須檢附多少。

2、倘若對方騎士具有過失,可以請求對方依據過失比例一起負賠償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公司交付相關維修之單據,若對方亦有過失責任,亦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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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損壞公司用車  這部分如果雙方駕駛都有肇事因素  可能會成立連帶侵權責任  都需要負擔賠償之責   如果你先賠償給公司  可以跟對方請求他應分擔部分  2.公司主張修車  原則上都需要有單據證明  你另可主張折舊  未必需要賠到全額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均有肇責,應均須分擔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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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103-02-09 17:19

我爸與我媽

有一棟房產(就是目前居住的房子,地: 我爸的名子,屋殼:是我媽的名子)

跟婚後存款(帳戶都是掛我爸居多)

 

我媽多次要求離婚,父親都  (下方有細節家暴情狀)

  - 以暴力跟語言恐嚇威脅不同意

  - 或是要全部財產歸他才肯簽字

  - 告知訴諸法律離婚,又威脅保護令沒有用,

    到天涯海角他都要雇人傷害我姊跟我和我媽,或是要到我公司搗亂

 

多次勸我媽離開, 但我媽擔心就算我們逃離了,但事後也因為我爸揮霍負債,

我跟我姊又會被拖累, 所以繼續用命綁在他身邊,

(所以我媽離婚意願都會卡在財務與債務問題)

但最近我爸發神經越來越變本加厲(曾建議他去看精神科醫師,但一直大力抗拒)

一直在挑起紛爭, 跟蓄意挑釁加以威脅

 

問題:

家裡房子是當年我媽用命跟我爸吵下來才沒有被我爸拿去賭博賭掉,

所以想請教有無方法可以

  - 徹底離婚, 我爸離婚後的所有問題不會轉嫁我媽身上

  - 不用擔心離婚後我爸離婚後產生的債務問題會轉嫁到我跟我姊身上

  - 與家裡的房子有無可能捍衛完整留給我媽?

 

  PS:

  1.我媽沒有謀生能力,打從嫁我爸都是幫我爸工作,

  我姊先前也為了幫我媽陪我爸去醫院洗腎跟照顧家務

  (一方面是擔心我媽被我爸謀害,回家處理家務順便保護我媽)已失業半年,全職在家,

  家裡經濟來源只剩我

  2.以上情狀我都可以作證,法律上我可以當人證嗎?

 

 

以下有補上細節家暴情狀

家暴/威脅情狀

  1.我爸從年輕時打我媽打到老,直到我姊跟我長大,

    跟他身體變差(因蜂窩性組織炎截斷左腳小指,領有殘障手冊),

   他動手跟拿刀械的次數才減少, 最嚴重時打到我媽臥床三天無法起身

   (把我媽打趴在地,拿木椅往頭砸)

  ->但都無就診紀錄

 

  2.曾經毆打我姊頭部瘀青出血,有急診就醫紀錄

   ->但目前急診單據遺失,確切日期不確定

 

  3. 要求離婚數次,被我爸拿瓦斯桶以同歸於盡 威脅   ->但沒有錄音紀錄

 

  4. 長期家暴陰影,我媽每次只要跟我爸說話就會緊張跟長期晚上失眠便秘,

     我姊回家侍奉我爸洗腎,我爸也在三餐百般刁難

    (類似颱風天硬要我姊冒險到指定餐飲店買他指定的東西,等買回來又說他不想吃了,

     要求我姊當場倒掉;或是店家沒開買不到就對他三字經破口大罵)

     所以,固定只要買三餐時間一到也會習慣性緊張

     ->都在家庭診所請醫生開助眠藥與在藥房買浣腸劑,沒有精神科醫師判斷證明

 

  5. 昨天下午故意引起口角, 拿鏡子砸我媽(未砸中) 跟拿水刀果與我姊相向恐嚇傷害

   ->但未報警

 

  6. 今天早上 對我媽跟我姊破口大罵,並蓄意砸毀我媽跟我姊機車->有報警

聲請保護令不會沒用,聲請保護令也有利之後請求裁判離婚的成功,建議盡快聲請暫時保護令,並且向法院聲請預防繼續家暴的處遇,你父親也有刑事恐嚇等問題,另外夫妻的債務都是必須各自負責,跟對方沒有關係,夫妻離婚財產分配,依你說的情況,應該是你父親財產比較多,是你母親可向父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依法夫妻離婚財產分配不是單純的什麼東西歸誰,是有一定的計算方式,至於訴訟中,你一定是要作證的,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讓您母親驗傷,取得驗傷單,再就相關恐嚇言論錄音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父親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待起訴判決後,再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提出裁判離婚訴訟。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對您父親主張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確實有長期家庭暴力事實  也有證人願意作證  這部分訴請裁判離婚應該是沒有問題   2.父母離婚同時可以請求財產分配  看房屋土地要如何分配或補償  3.房產還是屬於父母  不是遺產  沒有保留給你的問題 當然如果他們二人同意  是可以過戶給你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相關證據資料,視您母親欲對您父親提起裁判離婚之訴或刑事傷害告訴等。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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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i 103-02-09 15:45

 

版大您好,想請教您,前些日子我於林口高爾夫球場往八里下山方向以低速檔行駛,正當快到山下前的一個轉彎處我正處於直線道直行,對向車道上山方向突然一台摩托車從轉彎處且靠近中線衝出來隨即滑倒朝我的車道衝過來,因機車滑行速度太快導致當下在我的車道裡發生碰撞,當下我就立即報警備案,後續等現場圖做完後一同前往醫院做筆錄,在警員替對方作筆錄過程中我曾向警員反應騎車的不是女生是男生,警員只是問了對方是到底是誰騎車,女方依然說是他騎的,警員就當作是他騎的。做完筆錄後跟對方大致說明過程後就各自返家,後續過程一直有跟對方接洽,但到了第3天女方家長告知小孩對他坦承車不是他騎的,家長就改變要我與男方家長接洽,在跟男方接洽過程中男方詢問我是哪間分局承辦哪個警員,隨即告知我說他跟分局很熟常跟他們吃飯之類等等的話,它說會請警察朋友調資料出來看,釐清責任歸屬等等之類的話,結果到了1/16號晚上22:00突然承辦員警打給我說問我我到底確不確定是男生騎車,我回答他說我當時就有跟你反應了,又問我說真的能確定嗎,我回答了對,要請我重做筆錄,現在又改口說要改事故聯單的當事人,但現在我有個疑問?

初判表已經下來了我是無責,承辦員警又要我回去更改事故聯單的當事人由女生改為男生,因為他說男生有去坦承車輛是他騎的,女生是乘客,然後警員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法辦他們兩人以及男生無照駕駛,但這些都是警員自己說的我都沒看到任何的證據證明他是有被法辦,而且偽證罪是不是應該上法庭由法院起訴的嗎,那會不會改了事故聯單之後他們偽證的部份自然就不成立,因為他們說跟分局很熟,我的部份須要更改事故聯單嗎,不改的話我會有罪嗎,我是受害者那當事人的順序會是如何我是第二還是第三人,我可以要求警員在事故聯單上備註對方男無照認罪,女生頂替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嗎,我可以直接向車主女生要求做連帶賠償求償嗎,請幫忙解惑,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頂多只有車子被撞擊的損害,沒有人身部分受到傷害。以您可以對他們請求的內容,只有民事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警員將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法辦他們兩人以及男生無照駕駛,由於這是公訴罪,如果警員沒有依法移送,就會涉及吃案,以原則上不太可能會發生。如果您真的擔心就可持續追蹤。再者,所謂偽證罪,是在檢察官或法官面前經具結後,所為不實陳述,才成罪,本案的情形應不成立。最後,對於女生車主明知男生無照駕駛,仍借車給他,造成您的損害,在民事部分,可以請求他們兩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其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您無受傷,可對其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訴訟。就事故聯單部分,若您不願意更改,您亦無相關罪名,故若您不願更改,認為更改後非本案事實,可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 被告本人就算陳述不實  應該沒有偽證的問題    2.如果有頂替人犯   是否有頂替罪相關問題你可以考慮看看   3.這部分你申告犯罪事實  警方應該還是要依法受理  至於是誰開車  你可以都主張  總是會成立一個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得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無受傷,得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ax 103-02-09 01:38

事情經過如下所示:
1.時間:2014年1月25日下午約四點
2.地點: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小路口.
3.事由:直行車路邊迴轉時被一輛同向機車撞上左前方,對方由於沒戴安全帽而有輕微挫傷嘴角流血,可能對方車速有點快?車不及,導致對方機車前檔毀損而我車子左前方葉子板凹陷穿孔且避震器彎曲,當下我有下車關心傷勢並詢問是否報警處理,但對方表示並無大礙且趕著上 班為由,
故當下並無報警處理,由於我的車子損壞比較嚴重對方又無大礙,經?方協調結果口頭確認要各自處理,再次確認後我就離開現場了~~
但於2/7我接到警局來電說對方事後有報案要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要我去警局說明~~

想請問:
1.這種情況我算是肇事逃逸嗎?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有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要求查看(我需要主動提供嗎?)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感謝告知!!

max 103-02-09 01:10

不好意思想請教
事情經過如下所示:
1.時間:2014年1月25日下午約四點
2.地點: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小路口.
3.事由:直行車路邊慢慢迴轉時被一輛同向機車撞上左前方,對方由於沒戴安全帽而有輕微挫傷嘴角流血,可能對方車速有點快?車不及,導致對方機車前檔毀損而我車子左前方葉子板凹陷穿孔且避震器彎曲,當下我有下車關心傷勢並詢問是否報警處理,但對方表示並無大礙且趕著上 班為由,故當下並無報警處理,由於我的車子損壞比較嚴重對方又無大礙,經?方協調結果口頭確認要各自處理,再次確認後我就離開現場了~~ 但於2/7我接到警局來電說對方事後有報案要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要我去警局說明~~

請問: 
1.這種情況算是肇事逃逸嗎?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查看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感謝告知!!

沈恆 (沈律師) 103-02-09 03:43

您好!影音記錄若有錄到經雙方確認同意後才離開的過程,應不會成立肇事逃逸罪,您可以拷貝一份交給警察或檢察官,以利證明清白;但若認定您有過失,您可能仍應負過失傷害刑責,此部分可設法和解撤告;損害賠償部分因雙方都受有損害,若雙方都有過失則以雙方過失比例相抵後計算。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這種情況算是肇事逃逸嗎?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主張您無相關肇事逃逸故意。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查看

 若您有相關影音證據證明您有停車處理,於雙方處理完畢後,才離開。無相關肇事逃逸之事由。可提出舉證之。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您可委任律師替您主張對您有利之相關事實,具狀說明相關情況並提出相關有利於您之證據,爭取一不起訴處分。後再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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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3-02-08 22:19

想請問,一位朋友在四年多前買的機車是由他自己出錢購買(可提出銀行提款證明當證據),當時借登記在妻子名下 (女方的記帳本上有註明,男方可提出證據)。二人前年11月由法院判決離婚,女方在去年一月,法院尚未針對兩人財產做出分配前 (目前還在等判決),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將機車自行過戶給他人。  現在男方還能向女方提出侵佔訴訟嗎   ?  或者有何方法可討回應有權益  ?  例如可當成二人婚姻關係中之共有財產,可享有一半權益  ?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8 22: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由於機車登記在女方名下

女方並非自己持有他人之物

故不會成立侵占

但男方可以借名登記跟女方主張權利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保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男方有相關證據證明購買機車之相關款項為男方所支付,僅為登記為女方名下,則似仍有機會可嘗試提出刑事侵占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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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8 16:35

直行車  有一機車停車場出來 我閃避不及擦撞到他  時數約60  這樣是他要賠我還是看警察說誰賠誰多少% 這樣?

 

再台灣有些人行道上都會停一些機車  我也是停在上面 有一機車 其經過 擦撞到我的機車  我的車倒掉  請問可以叫他賠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析,已確定相關損害賠償責任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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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 103-02-07 18:18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當然我尊重法律,愛護理性客戶。也用同理心販賣自己能接受的物品,網路拍賣就是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的虛擬平台,希望對19條有鑽研的律師跟願意發正義之聲的朋友,給在下一臂之力。感恩~

 

 

 

michel 103-02-07 17:32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17: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若買家有具體指謫不利於您商譽的言論

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但因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及給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3

 除非你是專業賣家有大量交易,否則不適用消保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您與對方僅為單純個人私下間之交易行為,只是以網路為平台,而非企業經營者,似無消保法之相關規定適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消保法主要是規範企業經營者  如果是單純拍賣的人   可能比較難被認定是消保法所稱企業經營者  有消保法之適用   2.如果你認為還是有侵害權利之行為  還是可以主張民法侵權的相關規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不適用消保法之相關規定。又若您得舉證您所受損害為多少,亦可對其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錡 103-02-07 16:12

我母親把機車借給朋友使用.而她朋友卻因酒駕值0.23而造成機車被拖調強制保管

現在問題來了她朋友之前也被開過酒駕這次在犯已算累犯這次再犯罰金是9萬.請問我母親如果要把機車保管場牽回來是否需要將她朋友的這張酒駕罰單繳請才能牽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6: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取回車輛的部分,只能夠繳交罰單之後始能領車。倘若駕駛人拒絕繳交罰單,可以於取回車輛之後,向駕駛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清償代墊款項。

阿好 103-02-07 01:22

我兒子騎機車超束 閃避在慢車道上 兩斑馬線中的市政府捷運 水泥護欄

先摔倒在地 後撞上護欄  昏倒 牙斷兩棵 修理機車一萬元 該向誰求償 到哪裡請求?告刑事民事?

你的意思應該是要主張國賠,要先向捷運局書面請求,如果被拒絕,才能起訴,國賠民事,要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是針對施工人員,但不論要告哪種,證據法律論述是成功的要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部份須向捷運施工相關人員主張,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民事部份須向捷運局以書面申請主張之,若其拒絕再提出訴訟,惟須考量您相關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10

 才一萬元,打官司不太划算,況且你兒子也有錯,不建議提告

 1.如果是要求賠償需要提起國家賠償程序  主要需先向主管單位先議  如果對方拒絕賠償再提出民事訴訟請求   以符合程序上規定   2.如果認為主管單位保管疏失  那是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問題  可以依法向警察或是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6: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相關民刑事主張,但您亦須考量您之時間勞力費用訴訟成本。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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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m 103-02-04 23:52

我:機車駕駛

甲方(女):後座乘客

乙方:小客車駕駛(肇事者)

日前我載著甲方出門途中遭乙方紅燈擦撞機車

我跟甲方雙雙倒地,乙方傷勢比較嚴重送醫,

現在傷勢復原良好,可是傷及臉部,經醫美判斷消除疤痕費用不少,

 

問題:

@醫美醫師並分享經驗說這類車禍通常乙方只負責賠償機車駕駛的部分,而甲方後座乘客是要向機車駕駛索取賠償,乙方在法律上不用賠償甲方,是這樣嗎?

 

以上,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8:59

您好!乙方若有過失,就須負責賠償甲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乘客(甲)會向駕駛(您)及對方(乙),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乙無過失,及無須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交通事故責任問題  只是駕駛車輛者有過失行為  就可能會有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並非只有賠償駕駛人  所以對方駕駛跟你可能都有民事賠償責任  但你朋友是否跟你主張  這是另一問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2

 機車騎士汽車駕駛都要對你的傷勢負責

仙貝 103-02-04 18:04

我家是在無尾巷倒數第3間,倒數第2間及我家對面沒有人住,然而無倒數第1間的住戶機車都會停到我家,只因為怕擋到自家計程車進出方便,且讓自己機車移動便利,故不會停到無人居住的住家,前幾天因移動該住戶女兒的機車,當天晚上就發現我家花盆其中一盆?被壓壞,遇到這樣情況不知有無方法可應付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與鄰居好好協商,除非是無法協商,方進行相關蒐證行為,如照相或錄影,進行訴訟。惟您須考量您的訴訟成本,是否值得。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社區停車問題  這大概是台灣社會常見現象  原則上還是先跟對方達成一定共識  否則鄰居關係惡化  對你未必是好事   2.對方如果是停車不小心壓壞盆栽  這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對你還是可以請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害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Ryan 103-02-03 19:23

農曆年前騎機車上班途中被左轉車撞,醫生診斷為骨折,需療養2~3個月.

我想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1.5個月薪資做為精神賠償,理由:

1.第一個月,因受傷較重,無法行走,生活上需家人協助,而又因逄農曆年,讓我無法與家人一同圍爐吃飯,我的假期也因此泡湯,家人的行程也受到一些影響.故求償一個月.

2.第二個月,我想情況應該會轉好,但我仍需後續的復健治療.故求償0.5個月.

所以共計求償1.5個月(我會提供去年的扣繳憑單為證)

想請問,

1.就"精神賠償"這一部份,求償1.5個月薪資合理嗎? (太高或太低,理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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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12

車禍案件,得請求的項目有: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看護費用、喪失勞動力等外,尚有提問者所提及的精神慰撫金。但必須注意的是,上開請求項目尚會因為過失比例而有所調整,除非完全沒有過失。而過失比例之主要依據,除警察局所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外,實務多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為準據。

關於您所提及慰撫金,實務上多以雙方學經歷、資歷、收入予以衡酌。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3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3
回覆 Ryan 的發言內容:

農曆年前騎

1.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還是要看你保險承保範圍到哪邊  是否屬於理賠範圍   2.你可以先跟理賠業務說明  請他核算看看理賠範圍再考慮如何主張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勇 103-02-03 12:07

你好!!我是機車騎士。上班途中在上坡路段被對向車道左轉車撞倒!他沒剎車,我有剎車但是還是閃避不及!有多處挫傷。對面聲稱是我撞他!!不願賠償!請問如何處理這類交通事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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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沒有交通號誌路口  可能雙方都有過失  但這部分你可以先看初步分析表  或是聲請行車交通鑑定   2.如果都有過失  可能雙方都會有過失傷害罪以及民事賠償之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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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融 103-02-03 02:40

我剛認識一個網友

他請我載他去他上班的地方找人

於是我載他去

去玩他在店門口抽菸

一個男子機車停在我旁邊

開始罵我朋友罵完他就罵我

把三字經能罵得都罵了,手還拿鋸齒狀的刀子

我被罵到不開心就大聲跟他吵架

他最後就直接拿那把鋸齒狀的刀子砍我

我耳朵,臉,手都撕裂

這樣我能告他哪些 ?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04:17

您好!可能提告的罪名有殺人未遂罪、傷害罪、公然侮辱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阿融 103-02-03 19:4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能提告的罪名有殺人未遂罪、傷害罪、公然侮辱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請問他最後騎車逃逸 算什麼 ?

現在警察說對方想要和解

不過警察就很明顯就是站對方那邊的

說教我們私下和解

我說要告他殺人未遂

警察又說怕他進去不付賠償

 

這樣要告他還是要和解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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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罵你的部分  可能會有公然污辱的問題   2.對方持凶器砍傷你  可能會有傷害罪或是殺人未遂罪的問題 這部分你可以提出告訴  至於成立何種犯罪  由檢察官及法官去認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融 103-02-07 01:30

阿如果我左耳及左臉及左手都撕裂

(顏面撕裂傷10公分及左手師裂傷4公分)

對方現在想和解

傷害殺人未遂

該讓對方賠多少算合理 ? 

 1.賠償多少先看醫療單據花費多少  是否需要看護  多久無法上班  最後再加上精神慰撫金   2.果情況嚴重  可以先請求100萬元  再由法院去審酌

阿融 103-02-08 14:30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賠償多少先看醫療單據花費多少  是否需要看護  多久無法上 ... (恕刪)

半年吧 ~ 
 
所以要讓他和解還是送到法院處理 ?

到法院處理錢不是會比較少嗎 

小巖 103-01-31 17:14

兩個禮拜前

我晚上騎機車至某處  雙黃線雙向  路側買晚餐 要往前啟動時龍頭向左擺(車子停止沒動)  被一台過快的機車撞上前方

不過因有閃一下所以當下只是車殼小擦傷  無人倒地 

我大約在原地等1分鐘以後  看對方沒有事情  我道歉以後就離去

走之前還回頭確認有沒有事

今天晚上警察打電話給我  說我肇事逃逸還她說腳有受傷

警察打電話來時   說對方倒  地(事實是她說謊  有搖晃但沒有倒地)

我絕對不是故意!!

 請問:

1這是否以確定構成肇事逃逸?   

2強制險是否可以保證對方的醫療費用?還有其他費用嗎?

3因為我是被撞的那一方  我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機車擦傷費用?

4如果對方要求的和解金太誇張  我無法負擔時我該如何處理?

5無法和解真的就只能上法院了嗎?出庭費怎算呢?

6我騎車以來(9年)都沒出過車禍  也無肇事紀錄  這對我有幫助嗎?

 

如果其他遺漏請補上

非常感謝!!

因為在個人發表文章裡沒看到  如有重複請見諒

小巖 103-01-31 17:51

補充:兩車皆為同方向 我原本在最右側買東西   買完欲往左偏   騎進道路(太偏右會撞到攤販)    謝謝

 

 

小巖 103-01-31 18:17

從文中我犯了幾條法規?對方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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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巖 103-02-01 14:27

再請問   如果和解時對方條件太離譜  我我不同意 是否可以請法官主持最佳 賠償金額 再行和解?來的及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您覺得合理之金額,供其參考,然而,對方亦得加以拒絕,請求判決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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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肇事逃逸還是需要有主觀上逃逸的意思  如果能證明確實有跟對方處理  未必會成立   2.如果雙方都有受傷且都有過失  可能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犯行  民事責任上也需要互相賠償   3.建議還是先跟對方和解看看ˋ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1-31 11:18

(機車)
我方因為看見甲方打右轉方向燈 所以未打方向燈要一起轉彎

我正要從他前方一起和他彎過去 結果甲方沒轉彎變直行 而撞上我

一開始甲方不能動的位子是腳踝 也和救護人員說 膝蓋部分不痛也可動 就是腳踝不行

當下警察去看後也說骨折要打石膏

未知結果隔天變成說''膝蓋周圍有碎片''需要開刀 ‘還需要打鋼丁‘ "腳踝變完全沒事
"

結果問我願不願意支出開刀費九萬 
原本沒事的東西突然蹦出來 又高達九萬 又還想請看護問我願不願意出?

請問這是不是想敲詐錢
問過身邊朋友車禍開到過的 都說這價錢有點太高..

Q1:請問這價錢真的合理嗎? 
Q2:要怎麼樣我才可以出少一點錢 不要出到全額
Q3:調解委員會真的會幫助我方嗎?很怕他們偏向甲方索取更多費用

ps:(而且甲方/甲家人說詞一直變,一開始和我說"雙方都有錯",我態度一直低姿態,他們也很客氣,
後面甲方/甲家人突然態度轉變,說是我一個人的錯,與甲方無關,說那不是方向燈,是機油沒換所以閃兩個燈(但我真的看見只有一個),狂要錢,天天打電話問錢的事)

我才18歲...對方我不清楚幾歲 九萬這數字...大大們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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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您所說的狀況,對方似乎也有過失,此部分是可以要求減少賠償,而如果對方有向您所保的強制險請求理賠強制理賠的部分也可以扣除。但是因為您亦是有過失,所以您在刑事上也有過失傷害責任,因此若您想和解,建議由鄉鎮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如此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對方就不能再向您提起告訴,對您也比較有保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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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103-01-29 19:32

律師您好

我在12月發生一場車禍綠燈直行後被一台機車從座後方撞過來 後來我就人車左邊倒下 導致左邊鎖骨粉碎骨折 肋骨骨折 那台機車撞了我之後又再撞上前面一台車 

因對方態度太差 故我選擇提告 但今天開庭後 他的說詞完全與我不同 他說是我為了閃車擦撞到他 而警察初次判定竟判我與他都未保持安全距離 不好意思 我想問得是 我是從左後被撞 我為什麼要保持安全距離 而另外一位受害者已經和對方和解 今天出庭也未到 我想應該是不會出來作證 

當初是那位受害者跟我說對方騎車太快為了鑽車 而擦撞到我 可是現在兩方說詞不一 第三人也不會出來作證 那這樣我該如何是好 感謝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亦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釐清犯罪事實分析,以利您相關權利之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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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如果認定你也有過失  可能會影響將來民事訴訟求償比例  亦即你可能要負擔一部分過失責任  會降低你求償金額    2.如果你認為車禍發生原因可能有疑問  你可以聲請交通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  如果將來對於鑑定結果不服  還可以再行覆議   但聲請鑑定需要繳交三千元  這部芬提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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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9 10:18

朋友想跟我買機車(車齡10年)

但朋友有欠公司錢 而法院也判刑還錢

朋友擔心車過戶給它會不會查封

 

你好 103-01-29 03:31

如題

事發地點是在住宅區的巷弄

當時我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行駛到十字路口時發現有輛普通重型機車正從我方左側疾駛而來,當時我的車速大概約30公里以下,車子還沒到十字路口正中央時就已經煞車,而且有煞住,煞住同時,對方距離我車大概約1個半的車身對方閃避不及就往我車頭左側迎面撞上,對方到警局說他當時時速有40~50公里,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雙方除了車速都無違規(因為我不知道該路段限速為多少,就一般的住宅街巷),責任歸屬該由何方負責?

汽車機車真的會是汽車比較吃虧嗎?

求解,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對該分析不服,亦得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已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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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都沒有超速  可能還是會去量停車點跟撞擊點還是有剎車痕去認定吧 如果對於過失有疑義  可考慮聲請行車交通鑑定   以釐清雙方責任   但原則上因為對方受傷  開大車一定比較吃虧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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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8 23:49

請問關於駕照吊扣期間被抓到機車的車燈影響行車安全,

時間大概是吊扣後一個禮拜,

已經開完單了,繳款的時候會被加開吊扣期間無照騎機車嗎?

然後車燈是買新車的時候原廠的,都沒改過,

警察說我可以去監理站申訴,真的可以嗎?

還有目前我的狀態是之前酒駕機車被抓,

現在判決書已經下來了,還沒收到執行書,

酒駕吊扣那邊約一個禮拜前已經先去監理站辦完了,

是警察北北那邊的電腦資料,還沒更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處分,得提起相關申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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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看起來應該是行政處罰有疑義  如果你不服交通警察所做的相關處分  可以先行提出申訴  如果就申訴後的結果還是不服再透過訴訟救濟權利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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