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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Net 102-11-09 20:49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您有關土地繼承問題. 我們是沒有父母的三個小朋友,目前17 .16 .15歲我們目前靠著低收入 戶在過日子,今天突然接到法院寄來的公文告知外公往生留下土地共六筆.而我五歲時媽媽就往生了,爸爸也在兩年前過世了.我們從五歲到現在都沒有跟外公他們聯絡,外公有土地和往生的事我們也完全不知情所以我們根本也沒有申請拋棄繼承直到我們接到法院公文詢問後才知道有土地土地借貸然後法院要拍賣而我們也在不知情下被登記土地繼承人,因為這樣我們的低收入戶資格將會被取消,並且莫名的背債.這樣一來我們將沒辦法以低收繼續讀書,也沒有謀生能力.想請教張律師有甚麼補救或解決的辦法。使土地不在我們的名下,讓我們不會被取消低收的資格。 請救救我們吧.拜託拜託.
1.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你們應該是屬於代位繼承母親的應繼分 已經登記土地所有人 除非與其他繼承人協議轉讓土地 否則目前還是會被認定擁有土地所有權 2.依照經驗 社會局通常會需要你們經過訴訟程序 確認沒有土地 或是協議書 才有可能重新認定低收標準
邱小禎 102-11-09 15:37

律師您好~

事由:102年約10月接到前一間任職公司老闆來電告知

公司任職主管(少東)疑似竊取公司支票為個人使用,

用公司支票去做私人借貸行為

公司接到銀行的退票通知,但公司以印鑑不符為由拒付款項

公司當下已有先報案已支票失竊為由(刑事案件)

開出去的支票張數為2張

第一張的債務人姓名是主管本人 金額25萬

但第二張卻出現債務人是我         金額20萬

這件事情我完全不知情是受害者,被偽造冒用簽名

目前我收到由債權人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

20日內須提出異議

補充:債務人公司主管已於今年9月中自殺往生

想請問律師有關於須提出異議狀紙須如何撰寫?

有關此案件我該如何自保澄清提出對我有利的說詞

有勞您的答覆謝謝您了!

感激不盡

小藍 102-11-04 11:42
律師您好!請問: 借貸契約雙方當事人約定借貸合約書期滿後僅返還本金,而無須支付利息之約定,請問此種約定有效嗎?合法嗎?貸與人可否要求借用人必須支付利息? 煩請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是可以約定放棄利息,一但約定後,則要再請求即很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nna 102-11-04 11:0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夫妻財產分開的問題.

結婚30年了,婚前沒申辦夫妻財產分開,現在要申辦該如何做?

我先生在外面積欠千萬債物,這些債務有些是向親朋好友借的,有些是向汽車借貸,有些是向錢莊借,還有些是不清楚的債務,前些日子有地下錢莊來家裡潑漆恐嚇,我和小孩感到生命受到威脅.

先生說同意辦理財產分開,但請問該如何辦理,要寫哪些文件,該如何寫,才能避免債主追討到我和小孩身上,該如何做切割呢?

還有婚後共同買下的房子登記在我的名下,是不是也可以在文件上寫清楚,先生放棄共同持有,就算將來離婚房子賣掉,都跟先生無關?

謝謝

 

 不知道你們夫妻全部的財產狀況為何? 可由律師撰擬分別財產聲請書、財產清冊等件,到法院辦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Mir 102-10-30 10:10

朋友A從事的是未立案補習班,每月收入約4~5萬左右,因補習班未立案故不用報稅,個人所得清單上也沒有記載

去年起朋友A因怕以後有需要需向銀行借款,但無所得紀錄,故將其放在另一朋友B所開設的公司名下,朋友B幫他報勞健保、勞退、並以每月最低薪資呈報。

上月朋友A因有資金需求想向銀行貸款,跟朋友B說因為每月接報最低薪資,希望朋友B幫她開張薪資證明可以每月至少有5萬,朋友B一開始說好,請朋友A自行填寫再去公司蓋章即可(有留下Line紀錄),但最後不之為何B反悔了(也有Line紀錄),也不願意開出薪資證明,朋友A情急之下自行製作了薪資證明,並自行刻印朋友B公司章蓋印。

想請問一下各大律師,若是案件通過,但朋友A每月皆可按時繳款,這樣算是偽造文書嗎?

因為我在網路上查到的是,向銀行提出借貸申請,不管是否本人申請或委託代辦者申請,只要
1.借貸者提出證件上非偽造證件
2.契約簽名系為借貸者之親筆簽名
即無法構成偽造文書
1.銀行有撥款給借貸者,借貸者承認為事實,且借貸者有收至借貸金額
2.借貸者有依繳款時間正常繳款,持續3次以上
3.借貸者無逃亡
即無法構成詐欺之罪

請問這樣是對的嗎?

另外查到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所以這樣A背上偽造文書罪嗎?

謝謝

對於貸款銀行來講,貸款人提出之所謂「薪資證明」既係出於偽造,則基於此項偽造文件所為之徵信程序難謂全無瑕疵,故貸款人此部分行為應已該當於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之構成要件,同時構成詐欺罪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Fish 102-10-29 15:00

律師大大您好~~  想請教您一些關於債務的問題

我父親前年至我爺爺那繼承了一筆土地,之後用這筆土地銀行借貸了一筆錢,由於最近我父親無力

償還,想將這筆土地賣掉,之後我母親知道後,就跟父親協議債務由母親扛,但是土地必須過戶至母親

名下.

問題一 土地有欠銀行錢的情況下可以過戶嗎?

問題二 土地過戶時如果用夫妻贈與的方式過戶,這樣這筆土地算是夫妻婚後共有財產嗎? 如果之後

          我父親有其他借款(另外借的)還不出來時,這筆在我母親名下的土地是否會被要求償還債               務? 或是土地用買賣的方式而非夫妻贈與可避免上述問題?  謝謝~~

您好:

1.不管您的土地是否有抵押借款,均可以轉讓,但是土地上的抵押權並不會受到影響,也就是當您父親跟銀行借的錢未獲得清償時,銀行仍然可以行使抵押權來拍賣土地

2.基本上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夫妻的財產是各自分開的,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責,而新修法後債權人也不能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此已經沒有所謂夫債妻償的狀況了。但是您父親若將土地贈與您母親而有害您父親的債權人獲得清償時,您父親的債權人是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這個贈與,而以買賣方式時,您父親的債權人必須要證明您母親與您父親是故意要有害其債權,才能夠請求法院撤銷,要件上是比較嚴格,實務上被撤銷的機會比較小,對您母親是比較有保障,但是如果並您父親與您母親間並無真的買賣存在時,您父親的債權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0-29 16:50
回覆 Fish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大您好~~  想請教您一些關於債務的問題

我父親前年至我爺爺那 ... (恕刪)

建議用買賣的方式處理,細節必須跟律師詳談。

預約面談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來電,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

hoho987 102-10-22 21:24

事情發生如下,上個月我們家買新房子銀行員是到建商那邊對保簽約. 貸款金額1100萬
後來貸款順利下來房子過戶完成了.但是問題來了.對保的時候銀行員有要我多簽了兩三張
證人契約當時也沒看的很仔細就簽名了(身分證影本跟印章都有給代書,代書銀行員非常熟是建商找的).後來銀行給我們借據契約影印本,我看過之後發現我的身分並非保證人而是共同借款人.銀行員有
跟我解釋說當時不能確認我的身分所以才讓我簽之後再回去審核.可是我後來也有去銀行查當時對保所
簽的正本文件,發現並沒有當時所多簽的兩三張保證人房屋貸款契約書.也有問過行員他說我沒有多簽文
件.所有的都在這裡了..(我非常懷疑行員有夾帶非銀行契約給我簽名,因為當時我所多簽的保證人契約
格式記的很清楚.只能怪自己沒經驗沒當場要他影印或自己再看仔細..)
我非常擔心很怕他會亂來拿去給第三者或是地下錢莊把我當成人頭..畢竟那上面保證人有我的簽名..
如果他真的亂來拿給第三者或錢莊..我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再跟法官要求對質或測謊..畢竟借貸也要
有對價關西或者匯款證明之類..很怕被當人頭證人或被冒貸..我這樣獲勝的機會大嗎?
還有我目前這情況要先報警嗎??可是我也沒辦法證明他確實有讓我多簽名..畢竟當時對保簽很多份文件我也沒錄影或要求當場影印...
律師幫忙感激..

就您所述問題,建議您可以向該銀行申請查調目前所有授信案件(包含核貸中的案件)中有擔任借款人或保證人之全部資訊,以澄清您的疑慮。

阿傑 102-10-19 15:16

您好!!

最近收到聲請強制行前通知單...才去了解!! 

這件案件應該在於101年11月的時候就該結案了!! 結果最近我接到通知說債務人沒有繳款現在積欠債務本金加利息20萬左右 當初幫朋友做擔保 借貸金額25萬左右 後來諮詢債權債務人還了多少剩多少 15萬左右 從借貸到現在期間 起初我還有跟債務人聯絡結果債務人跑了 從他沒有繳交貸款債權人也沒通知我(保人) 債務人沒有繳交貸款!!這件貸款結束至今將進過了快一年 從債務人未繳費到現在也將近兩年半的時間...這段時間責任歸屬算誰的?? 

最近跟債權人(立德國際資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協商 我應當負多少錢可以解除我保人之關係... 結果債權人(立德國際資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給我開出15萬!!才可以解除我跟債務人的關係 那我不是就是幫債務人還了一大半...我需要還這麼多嗎?應該還多少?幫他債務人還得這些費用我可以取回嗎??可用什麼方式??

債務公司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 立德國際資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處理這件案件 我可以用電話聯絡的方式直接諮詢律師您嗎?因為還有一些細節還沒打上去!!           

ajoe 102-10-17 16:53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在民國94年時曾借貸過錢給一個前同事,

但之後款項就追不回來,對方也搬家換了手機號碼,

有留對方老家電話,但對方是老人家都說不知道對方在哪裡

之前有寄過存證信涵,手上也有對方簽的本票,但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力

想追回欠款不知該如何著手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您可以就借款的部份,聲請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ajoe 102-11-08 17:4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您可以就

請問一下我沒有他的聯絡方式(老家的人稱無法聯絡他),該如何申請支付命令或是提起訴訟呢??

謝謝

linda 102-10-15 23:56

具體事實如下:某親友於高利貸錢莊受到錢莊老闆的指揮進行工作,固定每個月為老闆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並住宿於老闆所提供的租屋處(據親友說法,是多名受僱人的居所),貸放之利息全歸該老闆所有,某日,該親友如往常與借款人聯繫約定於其住處收取該月利息,孰知,該借款人竟早已聯繫警察埋伏於其家中,等待該友人上門,並將友人帶回警局,惟友人並未以暴力來進行催債,此點是警察對該名借款人所說明的,刑法重利罪構成要件成立要件,其規範主體不該是貸放利益的歸屬主體(錢莊老闆)嗎?有包括受其指揮命令的受僱人嗎?其次,該名借款人並非第一次與其交涉進行金錢借貸協議,且以償還完畢,從此點看來應不符合借款人處於輕率.急迫.無經驗的描述,且事件發生之後,錢莊老闆拒絕去負責處理善後,同時,為何友人卻被處以限制住居的處分及受到警察的監聽通訊行為?所依何法?想請教此友人的行為是否還涉及違反其他法令之虞(如社會秩序維護法等)及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謝謝

 很明顯就是重利罪之共同正犯,因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linda 102-10-16 17:23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很明顯就是重利罪之共同正犯,因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律師您好:

感謝許律師的回覆,但對於您的回覆,我仍有幾點疑問想請教,第一,您說這是重利罪的共同正犯,前提必須建立在友人確實觸犯了刑法重利罪,惟對於在個案中的借款人,若我方能夠成功舉證其非於急迫輕率無經驗的情況下(因該名借款人並非首次與該錢莊往來)向該錢莊立下金錢借貸契約,那麼重利罪的構成要件並不該當,又何來犯罪成立的說法,第二,如果不幸無法成功舉證其非處於急迫輕率無經驗的狀態下立下金錢借貸契約,那有沒有可能將友人的角色定位為幫助犯,而非共同正犯,因友人與老闆之間對於高利借貸並無相同的支配力,僅是其組織下的ㄧ顆螺絲釘,將其是視為一種老闆收取利息的工具的可能性呢?而不是重利罪的行為主體

小劉 102-10-14 15:59

律師先生你們好,本人的親大哥於2005年,要本人寫切結書,並向銀行告知說本人積欠他2~3百萬元,導致本人無法向銀行借貸,事實卻與他陳述的完全不符,當初他告知本人說,不會將資料送交銀行部門,然而本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就連申請社福補助款也不能,而今他卻告知本人說要拿3百萬解決這事,請問我該怎麼辦,本人的銀行未曾有過如此大筆的進出帳目,請律師幫幫忙o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但是您必須可以提出當初切結書並非真正之證據,並說服法院,該非真正之債權造成您無法申請貸款、補助之不利益,必須提起訴訟才能除去的。

林先生 102-10-07 16:20

律師~您好...日前與他人借貸並簽立借據..當時借據上有註明茲收到現金且當面點交完成,但是日期,金額與債權人處皆空白...在我還款之後...對方說借據不見了...請問該如何自保...如果他後來填寫的債權人不是他是我不認識的人又填寫很大的金額再把日期填到他想拿錢的時間這樣又可逃過時效問題...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小惠 102-09-17 16:33

大哥在10年前爸爸在世時,以爸爸名下的一塊土地銀行貸款700萬元,借款人是大哥本人,2年前爸爸過世後,這塊土地並未進行任何處置,所以目前是由7位子女共同持有。目前大哥因為違約,未依銀行規定定期償還剩餘貸款500萬元,所以銀行通知法院,針對該筆土地共同持有人(7位兄弟姐妹)進行土地房屋查封、鑑價、法拍動作,以下問題請教:

實際借款人是大哥,且是在爸爸生前借貸的,銀行有權利查封土地共同持有人(7位兄弟姐妹)名下之財產嗎? 該筆借貸土地,是否應該優先列入法院拍賣清償銀行債務之首要標地? 銀行有權利選擇性的在7 位子女中,挑選其中一位子女名下之動產進行法拍清償債務嗎?目前本人名下之房屋已被法院查封 7位子女目前是否可以申請該筆土地債務切割。

1.你可以先行確認是否以土地設定抵押擔保 如果是 這樣土地自然可能被查封拍賣 2.如果只有哥哥是債務人 那其他繼承人名下財產 不會受到影響 3.現在是可以訴請分割 但如果土地設定 應該是沒有實質意義

小惠 102-09-17 17:28
回覆 小惠 的發言內容:

大哥在10年前爸爸在世時,以爸爸名下的一塊土地銀行貸款700萬元,借款人是大哥本人,2年前爸 ... (恕刪)

 1.  目前收到法院的房屋查封公文,本人被列為債務

 2. 爸爸的土地當時並未設定抵押擔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7 17:39

 您們可能因為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所以債務財產都一併繼承下來。詳情須審閱相關文件方可判斷。www.wewon.com.tw

小周 102-09-16 10:00

我於3年前透過仲介(中人)介紹, 評估台北市一房地產殘值超過1000萬, 有短期借貸的需求,於是我同意借對方800萬, 利息三個月核算共72萬,事先扣除;本人實際出款728萬給對方.
另外包含仲介費24萬由仲介領走;與代書費1萬,地政規費約1萬2; 對方實際收款金額為701萬8千.
三個月後,本人想向對方索回本金,對方開始避不見面;兩個月後;突然收到刑警要我做筆錄;表示對方去報案說,他長期酗酒精神不濟,某日去調謄本,居然有陌生人(就是我)偷拿他房子做不存在的債權設定,要我無條件塗銷,否則告我詐欺.
但我所有私契(本票.借據).公契(地政社訂契約書)都有他親筆簽名,之前匯款給他的匯款水單也都還在, 再者;對方雖然在法院一直聲明不認識我,卻私下找我和解;說他被人陷害,我也是受害者,要還我本金希望我不要再跟他耗在法院.
於是拖了將近一年, 我們同意以750萬和解; 等於我一年前出款728萬,一年後只拿回750萬;期間我不但得自付律師費7萬.民事裁定費8萬6;我這七百多萬還是銀行房貸增貸出來的,一年的房貸利息也超過15萬; 核算下是賠錢的.
本以為就這樣解決了,但上個月卻收到法院通知,說我是重利罪被告;檢察官起訴書上稱,我放款800萬,出款701萬8千; 三個月短期獲利為98萬2千,核算月息超過4%, 實屬重利.
但就像我之前所解釋的,98萬2千裡, 我只有賺72萬,其他為仲介費;代書費與規費, 而且之前的訴訟裡,仲介是有出庭作證承認他有收取24萬的, 不能算在我的獲利裡.
另外,我只借他短期三個月,72萬的獲利核算應為月息3%; 但第四個月起我們雙方並無任何利息給付的約定; 最後最重要的,一年後我只拿回750萬,等於我錢沒賺到還被重利起訴, 請問我這刑事案件要怎打??
是不是陳述上述的事實,就應該是無罪?? 

您好

若所言為真,實際借款728萬,3個月後應還800萬,一個月利息為24萬,約為3.3%月息,年息約40%,所以本件確有可能成立重利罪。但借款借款投資動產,又配合將其房屋抵押權設定,應有相當經驗與資力,難謂與刑法第344條前段規定之乘其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相符。

小妹 102-09-09 21:59

你好,請教您一些問題:

往生者生前有兩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有2個小孩都由前妻家人扶養,從此沒什麼來往,監

護權一人一個小孩。第二段婚姻有1個小孩且婚姻關係存在,至今這3名小孩均未成年,留

遺產一間房子及尚未領取的勞保相關給付(投保金額不高)。房子是由往生者的爸爸過世

媽媽繼承,再由媽媽贈與給往生者。至今媽媽還健在!!(往生者媽媽還有一名女兒也已

出嫁,但自從爸爸過世也已無和媽媽往來,媽媽現有領取職業軍人半俸的收入,但不列入

所得收入,戶頭也還有現金,但要養老用。)


Q1:第一段及第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現在歸誰所有?生母?祖母?
Q2:祖母有義務要撫養這3名未成年子女嗎?
Q3:第二段婚姻的配偶還有無義務要扶養往生者的媽媽?若是要扶養,那日後若改嫁,改嫁後還要扶養嗎?
Q4:有規定房子的價值是要用公告地價還是市價來衡量其價值?
Q5:孫子女成年後,祖母可向法院請求扶養祖母嗎?
Q6:因要辦理遺產相關手續,前妻要求要一筆金額才肯協助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因往生者媽媽名下已無動產房子若被繼承,她擔心日後若被其繼承人賣掉,她老人家沒房子住,法院可判房子歸給往生者媽媽嗎?勞保給付再由其繼承人去繼承
Q7:可否請求法院以"防不孝條款",之前贈與給往生者的房子,追討回來?(因女兒也不再和媽媽往來,孫子女至今都均未成年,怕以後都沒人要扶養......)
Q8:第二段婚姻其配偶若名下有動產及其財產,法院是否會列入考量,往生者媽媽的住處以及其扶養者?
Q9:無白紙黑字寫借據,無實際證明往生者生前的借貸,親友間的借貸是否構成負債?
Q10:若往生者媽媽日後過逝,其遺產是否全部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女兒)繼承全部,孫子女繼承不到祖母的遺產?若祖母在世時,要贈與給某人,其他人是否就不該有異議?

感謝您耐心看完問題並回復,請律師團們幫幫一位老人家,要如何才會對一位老人家有利!!

 

 

 

Q1.第一、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基本上由可以對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母親取得。

Q2.要在小孩之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才會輪到祖父母負責照顧

Q3.要看往生者配偶有否有永久與之居住之目的

Q4.一般大多用市價

Q5.按民法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

Q6.按理不行,每個繼承人都有他的應繼份及特留分,不容隨意剝奪

Q7.必須要證明子女有不孝情事才可以

Q8.這部分要看怎麼請求,看法院怎麼認定

Q9.還是有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只是差在能否提出證明

Q10.是

102-09-04 13:17

律師您好:

這是一份關於合作契約書的糾紛

合約中雙方都有簽名與蓋章

內容為:

第四屆公益彩券乙類經銷經營權,既將於5.6月間抽取,甲乙雙方為取得合作關係,特書立此書.

一.由乙方提供身分證影本及相關文件予甲方,便參加台灣彩券舉辦之經銷商抽籤大會,藉以取得經營權

二.乙方須提供帳戶08801-xxxx 陽x銀行 供甲方存入新台幣五萬元整,以利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所設   (此處空白)   虛擬帳戶扣款以為保證金.

三.乙方帳戶  (此處空白) 內新台幣五萬元整乃由甲方提供,乙方應於台灣彩券辦理完竣後,無償返還於甲方:否則願意接受損害賠償之訴.

四.乙方須保證本合作不為甲方以外之第三人合作.

五.乙方須為銀行之ㄧ切債務負責.

六.若中籤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收回經銷權.

七.若未中籤乙方亦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賠償.

八.甲方須於中籤後履行公益彩券發行相關事宜.

契約若有未盡事宜,均依本國相關法令行之.

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已為信守.

中華民國   101(合約上年份錯誤)   年   4   月   25   日  

                                                                                                  
請問:

1.台彩規定經銷證不得轉讓.設質或出借予他人使用,請問這份合約有生效嗎?

2.當初簽合約時不知道台彩規定不可以有借貸 租賃 會取消經銷權,對方也無告知,目前中籤後發現不合規定決定不與對方合作,可有違約?對方如提告會生效嗎? 
3. 甲方並未有匯款5萬元保證金這個動作,請問這份合約有生效嗎?
4. 乙方因為低收入戶所以也拿不出那5萬給台彩所以才會產生這份合約,但是後來發現低收入戶可以不必繳交5萬元保證金,故甲方並未將5萬元保證金匯入乙方帳戶內,乙方抽中經銷權之後,還是只能給甲方使用嗎?不能自己經營嗎?

5.目前因知道合約內容違反規定,立即終止一切動作不與對方合作改為自己經營,對方要求賠償當初商談時用餐的餐費,精神賠償費6萬,如果他拿上述合約至法院,會判我們賠償他那些金額嗎?

6.102年簽的但合約卻寫101年,這份合約還有效用嗎?

因為對方傳訊說 限妳1星期內出面處裡,否則後果自負! 讓我很害怕 所以上來提問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7:07

 合約只要簽字就生效,至於對方提告是否成立,要由法院判斷,

建議你發函給對方表示當初不了解不需要繳交保證金,否則也不會跟你簽約,

並表示撤銷簽約意思表示,至於相關糾紛還是要上法院解決

123 102-09-03 23:18
您好,因為借貸關係向朋友借款20萬,而朋友卻叫我開28萬元支票給他,日期為一個月,這樣算是重利嗎?後來因無法籌出這些錢而導致支票跳票,而現在朋友向法院提出查封我的車子,請問可以抗告嗎?之前朋友也有向我借支票房租,而到期的票款是我幫他付的,這樣討的回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要先確認多出來的八萬元之性質為何,若是利息的話,即有可能是重利,查封的部分應屬假扣押,您仍可提出抗告,之前支付房租的部分,能否討回來,則視您手上的證據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膀 102-09-03 01:13

試問 本票,是否為消費借貸,?

因此時效為十五年到底此情形消滅時效是為三年 五年 還是十五年?

  
謝謝:)

 

阿膀您好,

一、在訴訟進行中,會視原因關係為何,適用不同的消滅時效規定。

二、原因關係之舉證責任,一般是由主張權利者負擔(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以上,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電話諮詢。

家旭敬上

若自消滅時效起算點開始計算已超過15年期間均無中斷時效之事由者,則本件應可主張其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

小雅 102-09-02 13:35
律師您好: 與朋友有債務糾紛,若僅只有轉帳記錄(無借據,無錄音),只可以確認有金錢往來,無法確認有借貸關係,對方現在不認帳,反說是我向他借錢,該怎麼辦?請問我在電腦網路日記上,曾有將對方與我手機簡訊的通話記錄轉寫在日記裡(有日期及時間),內容有留下與對方金錢往來對話記錄可以當證據嗎?
你說的都可以提出當作證據使用 但是證明程度如何可能就有疑問 還是必須能證明確實有借貸關係存在
豬排好吃 102-08-22 23:01

想請教一下~我在約7~8年前有朋友貸款約一百萬的需求!而後當時很愚善的簽下了姓名做為連帶保證人的關係...加小弟我總共3人合貸完成~但在一年多後漸無聯繫...也逐漸淡忘此事~但在日前收到法院執行命令~要扣除我的薪資1/3~因此筆貸款友人亦無按時還款~在向銀行了解情況後才知當時簽下的部分是共同債務人!而非保證人...所以銀行方面在找不到另外2人的情況下是必得找我追討剩餘之債務!.....以上為事情經過~想請教的問題是...如可連繫到友人的情況下有甚麼樣的建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畢竟日後小弟我也需要和銀行往來~在這件事情之下因而無法和銀行有任何借貸關係!那最糟如聯繫不到友人時~....有無辦法可讓小弟無痛往生之類的....(苦笑中)...玩笑話...還請給予指點....感恩!

1.本件您當時應該是簽署了銀行約據擔任連帶保證人,依法連帶保證人負有連帶清償責任,換言之,雖為保證人但所負清償責任借款人相同(所謂共同債務人當非精準的用語)。
2.後續如果借款人擺爛的話,除非您代為清償完畢,否則您在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紀錄都會因該筆連帶保證借款因逾期繳款而轉列催收款、呆帳,而有不良授信紀錄(保證人-從債務人的紀錄在欠款未繳清之前都會存在),如此一來銀行恐怕不太可能會放款給您,這樣當然會影響您日後貸款融資之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豬排好吃 102-08-22 23:43

恩~賴律師有收到我的感謝了嗎?~不好意思這的功能不是很熟悉~再跟您請教一下!不知道您的電話方便接聽的時間是在甚麼時段比較不會打擾到呢??

Frances 102-08-20 15:30

您好,我先前與一個朋友借貸,是有算利息的,近期我因經濟問題無法履約還錢,他要脅我說若不還錢,就要把我簽的本票、還有證件交由他的警察朋友處理,公諸在網路和報紙上。其實我試著和他協商,他除了口中飆罵三字經之外,就是要我還錢。我想問說:若真像他所說,我的資料都公諸在網路和報紙,我要如何自保或反擊呢?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55

 個資法主要是針對機關所作的規範,不是針對個人

阿滾 102-08-14 15:27

你好 :我與前男友交往期間 ,因沒工作繳交保費 ,請他匯款借我錢 ,當時有傳送收到匯款的簡訊給他 ,想請問這樣是否一定要還錢呢?? 在中間我有借用他存褶記錄陸續還款的金額, 這樣是否購成借貸效力?? 可以不還錢嗎?? 我們沒有寫借據~~謝謝回答

3DKiller 102-08-14 15:53

一點個人意見,我覺得還是要還,不會因為有沒有借據影響。你給我更完整的資料,我可以更詳細的回答!



綠茶 102-08-14 11:52

在82年時家裡開公司向銀行借貸,近來卻接到地方法院執行命令,要求扣押每月1/3薪水及獎金等各項薪資,但因家中狀況不佳,母親中風無法工作,只有父親一人以微薄的薪水在養家,請問是否有什麼方法能夠協助,讓家中經濟狀況不會陷入困境?

本件建議您再具狀向法院執行處陳報扣薪後無以維持生活之情形,請求法院再減少扣薪的比例,或者不要再進行扣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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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哥 102-08-12 15:36

請問,本人已滿29歲.家中共有三名子女,姐姐33歲,妹妹27歲皆已上班,父親從本人13歲起從未負擔家中所有家用,及家中三名子女任何教育生活費,父親無正當職業,家中房子原為父親所有,但積欠許多賭債,向銀行借貸150萬元,後續也是母親還款,去年因外面又積欠賭債,母親協助還款但將過戶於母親名下,父親16年從未善盡撫養責任.並因賭債導致債主上門催討.家中所有費用皆母親一人負擔如母親要提出離婚,是否會成功.必須準備哪些資料及流程??感謝.

1.沒有扶養子女 跟給付生活費用 不是法定離婚事由 但是在離婚訴訟中還是可以當作攻擊事項主張 2.向夫妻住所地法院提出訴訟 準備起訴書附上證據 繳交裁判費 等候法院通知調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48
回覆 豪哥 的發言內容:

請問,本人已滿29歲.家中共有三名子女,姐姐33歲,妹妹27歲皆已上班,父親從本人13歲起從未 ... (恕刪)

如果擔心財產分配的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別財產

如果想離婚,必須婚姻達到無法挽回之程度。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8-12 11:31

我原本在一家仲介公司上班,有成交一件案子
離職時請老闆開一張我未領的薪資單給我,等時間到在領款
之後時間到了該領錢時,老闆故意說買賣成交的合約不見了,
所以服務費沒收足,
所以我的薪資減少,也未達年目標所以也沒獎金,還一直說
買賣雙方有些甚麼款項不付所以公司吸收了~你身為業務也要吸收一半
還說公司沒牌須要花更多錢跟別人買發票,所以我也要吸收一半,我覺得好不合理。

我就一直跟他說重要的合約不見~你怎麼就讓業務這樣承擔
跟他協商三次都被趕出來及被罵髒話,還有就算真的業務需要吸收一些費用
至少也要有收據單據吧,老闆就只用口頭說,要跟他要相關資料,
以及我的薪資明細,老闆卻只會說公司資料不外流。

有些人可能會叫我去找買賣雙方問服務費是否收足,但我算過了,
假設3%服務費~沒收足只變兩%,公司雖然短收一些,但我公司的年目標就沒達成,
公司反而沒虧到還小賺一點。

我有去調解委員會 後來從原本只要給我5成~變到7成多~但是他要求分12期給我,我也默默接受了,只是文件資料需要呈上法院,他沒牌又不敢承認,又要變跟我私下借貸調解,我怕有風險不敢,所以一直沒下文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是否已經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

啟祥 102-08-15 23: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是否已經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 ... (恕刪)

沒有達成和解,因為我不願改成借貸關西,請問一下,在於老闆說的合約書,不見就可以由他說得算嗎

 

夢夢 102-08-08 11:22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ymc 102-08-15 10:42
請直接撥網頁上的電話,我須要詳細的情況才有辦法回答您的問題。
夢夢 102-08-08 11:19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鄒玉珍 () 102-08-13 17:34
夢夢 102-08-08 11:18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實務上經常發生交往只是手段,騙錢才是目的之騙子,如果對方也是如此,不盡然會被認定為民事糾紛
夢夢 102-08-08 11:17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如果有證據證明,您女友確實有說:「要去投資生意」,但沒有,即便是男女朋友,仍有構成詐欺罪的機會。此種類形為一般俗稱感情詐欺的常態,其他類似的類例尚有,一方謊稱:父親生病亟需用錢、或家中經濟重挫、或酒店逼債等,致他方交付財物者。
夢夢 102-08-08 11:16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將完整的錄音檔交給檢察官,擷取重要的部分轉成節譯文並註明時間之始末,可以兼顧證據的完整性跟閱讀的便利性。
夢夢 102-08-08 11:16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詐欺會不會成立,必須要看他是否使用詐術,如果可以舉證對方使用詐術騙你把錢拿出來,就有可能成立詐欺,當然也有可能只是民事借貸糾紛,建議您可以備齊資料諮詢律師,對您幫助較大。

夢夢 102-08-08 11:16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1:19
是男女朋友不見得就不是詐欺,之前我就有辦過男的故意騙女的錢,騙到手就分手的案例,最後檢察官不但起訴,法官還判很重(3年10個月),建議您請專業律師協助,避免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喔!
夢夢 102-08-08 11:13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你好: 1.就算是父母子女關係、或是親戚關係,都有可能構成刑法詐欺罪嫌。因此,你與被告間之關係並非檢察官所考量的重點,重點在於你舉證對方詐欺的『證據』是否足夠充分,能夠滿足詐欺罪的成立要件。 2.檢察官偵查的結果只有三種:起訴、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因此,檢察官不會將本詐欺告訴案件移轉至地方法院。如果你要向對方請求返還投資借款,必須由你本人獨立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以上僅供參考。
夢夢 102-08-08 11:12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8-12 08:07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如果是男女朋友之金錢關係,通常都不會提升到詐欺刑事案件做處理,除非可證明有如剝皮妹、仙人跳等情形,才會列入刑事案件。所以就算你去提告,檢察署那一關作不起訴處分機率都滿高的。
夢夢 102-08-08 11:12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施嘉鎮 (施嘉鎮) 102-08-12 12:01
夢夢小姐您好:首先,若您可以舉證對方沒有投資之實,是有機會構成詐欺的。本票的部分,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後再到國稅局查詢對方財產狀況。另外,刑事案件不會逕轉為民事,若檢察官認為是單純民事糾紛,會作出不起訴處分。
夢夢 102-08-08 11:11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會成立詐欺,最主要您應把對方的詐欺的過程述明清楚,不要讓檢察官認為您們是民事上的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6 102-07-31 20:07

請問存證信函所載之借貸時間應寫匯款日或本票開立時間呢

您或許可以用債務人於發票日簽立本票向您借款,嗣後您即依約定在匯款日匯款至其。。。帳戶,今。。。迄未清償。。。之方式來寫。

Hwei 102-07-31 18:46
我有一房子,在今年4月的時侯,因一些突發狀況,我急需用錢.在跟家人借貸無著的情況下,我就跟我三姊的女兒聊到我要賣房子以解?那些突發狀況所急需的錢,而且我明示我要賣與他人(先前我三姊的女兒有向我要求要將房子賣給她,如果我要賣給她,但價格要任),我三姊的女兒告知我三姊我要將房子賣與他人後,我三姊即要其女兒請求我將房子售於我女兒,因其所出的價錢低,一開始我當然不願意,經我侄女一再請求我才同意將房子售於我侄女.

現在問題來了,我二姊在4月之前,就和我三姊講,她有意買我的房子.我三姊在我同意將房子售於她女兒後,請求我不要將此交易告知我二姊,因我不知道她們之間有談到我二姊要買我的房子,我三姊編一些理由請求我不將此房屋交易告訴我二姊.

我二姊現今得知我將房子售於我三姊的女兒,問我說賣多少?她說她願意以高於我售出的價錢多50萬來跟我買,如果4月時我將與我三姊的女兒交售跟她講.而我二姊也明確跟我說在今年4月之前有跟我三姊講她有意買我的房子.
民法上是否有相關概念或法規可適用來處理我的問題,好取消我與我三姊的女兒房屋交易契約?我對我三姊的欺瞞行為實在非常火大!!!!!!!

PS.契約當初約定分三次付款,已付二次,在我二姊跟我講此事後,第三次付款我還沒簽名蓋章及收取第三次款項,房子已過?.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2:55

都已經收2/3款項了,不建議解約,

毀約的話你要加倍還你三姊女兒,保證高於你二姐要多給你的50萬

要怪就怪你自己,畢竟是你自己做的決定

吳大仙 102-07-31 14:44

欠債者於101~102年間向本人借貸金額$85000,並於102年04月簽下本票約定每個月的30號分期償還,4/30$5000,5/30~12/30每期$10000,可是於102年06月30日於當晚才說因為之前的偷竊竊盜前科目前還在緩行中導致工作不順利,希望本人予以寬限102年6月30日先還款$5000,於7/10再還款$5000,本人基於善良予以同意。但在102/07/30欠債者需再還款$10000時,卻一再拖延不想付款,還一直刻意閃躲,造成本人莫大之困擾。

請問接下來本人該如何採取下一步,以保障個人的權益。

1.聲請支付命令

2.聲請本票裁定

3.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欠款

學思 102-07-30 14:09

我家是一樓店面住家 後面有一塊17坪的旱地 我們擁有此旱地的獨立所有權狀 
三十年前我父親在旱地上加蓋一樓建物 並口頭允許二三樓住戶往上加蓋在我們的一樓建物其上 但屬無償亦即沒有收任何租金 也沒任何契約  沒有借貸
純粹是好心讓鄰居加蓋在我們一樓樓上的
現在我父親想要求二三樓住戶拆掉二三樓住戶所加蓋的部分 但是他們不肯 我想請問一下
1.我們是否有絕對權利以民法刑法來要求二三樓無償拆掉它們加蓋在我旱地上的建築物
2. 要用刑法侵占亦或民法來訴之
謝謝 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江皇樺 (江帥) 102-07-30 15:07

您好,

      1.本案涉及「空間權」的概念,也就是說對於該土地的利用除了地表以外,也包含地底跟空中。所以可先行確認的是,您父親對於原本二、三樓鄰居搭建加蓋建物原本的空間,也是具有權力的。

      2.但因您父親當初同意鄰居加蓋建物,原則上無法以鄰居無權占有為由請求鄰居拆掉加蓋部分建物;只是另一方面還是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可以往前請求五年的部分,往後並得請求其給付使用「空間權」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