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因就是FB社團管理員:
因為 那個管理員 已經沒有 管理員 突然變成我管理員
以下是我複製對話內容:
.....................................................................
卞修英 這個版面都留給你們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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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妳是雪碧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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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修英 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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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那為什麼要離開管理員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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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修英 不知是誰把我退出我就加不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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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是不是被您以前管理員退的然後那個管理員又自己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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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後來我就變管理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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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修英 我是這個雪碧的窩的主創人,結果沒辦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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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沒辦法 ... 有需要購買再私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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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修英 東西從我這出貨的,你們要跟誰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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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目前我管理將近2百個社團管理員
正在一個一個出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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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有需要任何社團發現我是管理員歡迎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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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修英 我會開新的,這個留給你慢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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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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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這樣也能賺錢哦?你真行,連社團創辦人也搞不過後來的管理員,你真是高手!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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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讚讚讚,生財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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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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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FB本來就是這個樣子了''
誰是管理員就是誰的難道不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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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最好是這樣,您真的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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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最好是你沒有竊用帳密可以變更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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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宏 死空氣欸!
恭恭那麼多有啥小錄用,正版主欸靠背你了,你還在那邊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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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陳柏菁 我要怎盜用人家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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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您不知道社團沒關理員可以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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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說話要注意 以上對話已經截圖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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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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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宏 你最好侵入漂亮點!你何必把社團主辦人移除,要告等你來!我就是社團創辦人姓卞名修英請你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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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這社團原本沒管理員 ...
原本沒管理員我如何移除他呢?
社團沒管理員可以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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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宏 你要告我等你,,,,,我一次讓你在FB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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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我這一生要怕的事情太多了,剛好就是不怕上法院,更何況你的做法還真是讓我景仰,我還真想認識你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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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我也不是沒上過法院 , 但我沒做的壞事就請別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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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歡迎ㄛ請告我讓我當面表達對你的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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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有理說不通 , 以上通通截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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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哈!截的好,若無心虛為什麼刪除創版人,刪除其他團員?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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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您可以邀進來但是不要亂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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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不要亂講話 '' 邀進來我就開放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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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哈!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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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告來告去老實說我不怕 '' 沒做壞事怕什麼 ...
也不用虧我了 '' 我也截圖跟您說了 ''
任何社團沒有管理員情形下 是可以申請管理員的
如我有能力盜用別人帳號我何必不盜用幾十萬團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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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梓晴 哈哈哈你把我媽帳號設定自己管理員又把我樓上那些家人移除,沒心虛何必移除,反正我們會在fb公佈這裡的對話順便照相起來你怎麼把他們移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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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都邀進來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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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要踢不踢是管理員作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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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修英 按怎?你有困難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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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修英 我正面等你來~如果不敢我讓你笑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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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記得哦!由始自終都是你說要告我們的哦!我只是你樂意我奉陪,請您讓我當面表達對您的景仰 。我什麼時候說要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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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修英 搶我的社團還在哭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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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陳柏菁 以上我只說截圖有說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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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有理說不通 以上我會通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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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 我做人喜歡實際行動,不喜歡打嘴炮,看你想怎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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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 沒登入管理員就可搶先登入?這樣是不是算侵佔跟偽造文書跟妨害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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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鴿子 您看完對話就知道了 ...
您也可以等告上法院再來看情況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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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 看完了~而且~這個團從我加入管理人從來就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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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弘霖 鴿子 等我手上案子結束後 ''
我再整理理面資料 ...
到時候看法院如何審判
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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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 好笑,原來你是釣魚達人,厲害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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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 這版你就慢慢玩吧~認識雪碧的也不會跟你購買,你慢慢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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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明 要告就告說那?多做什麼 那天有誰被他告記得跟我說一下 我倒想認識一下他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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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林義宏 你最好侵入漂亮點!你何必把社團主辦人移除,要告等你來!我就是社團創辦人姓卞名修英請你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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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凱莉 不是管理員怎麼可以移除裡面的東西?那來的鬼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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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裡面那些人我能告哪些人能告哪些法條呢?
謝謝大大

不好意思,各位律師大大們,小弟的標題一個字打錯,很抱歉!
這個月4號倒楣透頂,小弟我不小心成為變態。
當時正準備從一家文具店離開,機車鑰匙跟小鏡子放在一起(會有小鏡子是因為我有慢性眼疾,常常容易紅眼,所以我就會常帶在身上等到眼睛開始怪怪的時候拿出來照,順便點眼藥水)
因為有事急著離開,而鑰匙掏太快,讓小鏡子好死不死掉在一名正在整理物品的女店員下面,她剛好有穿著裙子,我沒多想就伸手去拿,剛好被她轉頭看到,她就大喊有變態,(當時店裡音樂很大聲我猜她沒聽到掉落的聲音)我當時也嚇到想趕快離開(因為我是頭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想說趕快一走了之),就被她揪著衣領不讓我走又一邊哭又一邊叫其他同事來,然後其他同事就報警了,我也跟她說:我跟你對不起但是我絕沒有偷拍你好嘛。她反而一直哭不理我就被其他同事帶到別處了。
我覺得很冤枉被人當成偷拍狼,但其他女店員就一直認為我有偷拍(還問我有幾次),後來警察來了我有說明實情,然後警察查我的手機內部檔案,當然,裡面當然沒有偷拍的影像或照片!但還是被帶回警局作筆錄,後來那女店員由別的女店員陪同也來警局做筆錄,我還有跟她道歉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是我的錯,請你原諒我好嗎? 我絕對沒有偷拍你,就這面鏡子掉到你腳下我去檢而已(說真的我也不知道她的反應為何會這麼大)當然我知道她不會相信也不理我。
後來等到女店員做完筆錄離開後,警察大哥就跟我說,因為我手機裡其實也沒有什麼偷拍的檔案,所以這件事只能依社維法第83條,算是以偷窺的行為來處理,就像偷窺別人洗澡同樣的事,到時候函送到簡易庭後法官判罰多少錢繳完就沒事了,後來就扣押我的小鏡子(難道是因為我馬上道歉的動作讓人以為我真的有做才自知理虧拼命道歉嗎???)所以簡單做個筆錄就讓我走了。
雖然很冤枉,但我認為是我的疏失我就拼命的跟她道歉,我馬上跟警察大大認錯也是怕死不認錯的話他們不相信,到時扣押我的手機害我沒得用就慘了,我在筆錄中也稱我手機裡沒偷拍的資料,也跟女店員道過歉,也請檢察官原諒我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
所以想請問律師大大,警察大哥用社維法將我函送簡易法庭,大概多久會收到罰單?大概會罰多少錢?
小弟我沒前科,就算手機裡沒偷拍的檔案也沒被扣押(有扣押小鏡子),但我很怕檢察官會將我以妨礙秘密罪起訴,這會發生嗎?該怎麼辦?
若女店員後來對我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賠償的話我該怎麼辦呢?
煩請律師大大們幫小弟解答一下疑惑~非常感謝!!

你好:
當時我母親大肚子買菜坐公車回家,他開車載女朋友出遊
我長大之後,父親從公司退休,與以前廠商(女)合開了一間公司
還威脅要讓我母親當乞丐,
10多年過去了
社區裡面流言蜚語越來越多,母親終於從line上面看到了他們一些不堪入目的對話,我母親有用手機拍照,說要當證據
問題:
雖然不涉及性交字句,但是這樣訴請離婚,會有利於我母親分配較多的財產嗎?
我母親會不會因此被告妨礙秘密?即便我爸不告她, 那小三是不是也可以告我媽妨礙秘密?
最近我父親把line鎖起來,如果破解密碼取得他與小三的對話內容,還能當成證據嗎?
還是說這些都不足以成為任何判決的依據?
但是他退休之後,勞退金與公司退休金都放他自己名下
全家的所有花費都是花我媽媽名下的錢,我媽媽名下的財產也被我父親買股票快要輸光(父親買股票都是用母親的戶頭在操作)
問題:
如果沒有,我母親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ps.請不要直接貼法律條文給我,我有先爬過文
但是太多法律字句太艱深難懂,所以想得到更確切更好理解的答案,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蒐集父親外遇之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並對父親婚後財產,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亦可對父親及父親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我老婆在104年5月份與我提起要帶小孩返回娘家去照顧癌末的父親,結果離開沒多久日子整個人就變了樣,積極的在電話裡與我吵架然後一直逼我與她離婚,還不准我 以及我親友見我女兒,當時我奶奶生病住院在想著曾孫女時,我告訴他奶奶狀況,我老婆遽然逼我簽字後他就答應帶女兒去見他一面 後續接2連3的事情像是劇本早就寫好一樣的發生,一下子就收到了申請保護令的開庭傳票接著就是社工來訪.然後就寄來了調解離婚單子,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早認識了一名離婚男子,所以離婚經驗豐富,但是我不曾對他家暴過,所以我老婆捏造故事 說我上來找他還在醫院外與他發生拉扯..在醫院大聲咆嘯.所以他申請他還有我女兒還有我老婆的弟弟的保護令..還要求居住地址保密 保護令已被法官判定<<聲請駁回>> 請問我能就我老婆對我的謊報 我可以對他提告毀謗嗎? 還有我們已經調解3次了...都無達成離婚簽字的共識..這樣的話我能對他提出履行夫妻義務之訴嗎?然後我女兒在8月份的時候被我帶回家了,現在也開開心心的上學,也快做好了最壞打算的心理準備了,<父母離婚> 反而現在卻變成他母親會去幼稚園找他,警告女兒不能把他在北部生活上的秘密講出來,也曾在幼稚園想把小孩帶走..被制止還大聲咆嘯..現在我女兒已經對他母親有極大的恐懼感..他母親也因為怕被我跟蹤或是監控..所以電話也換了.也不常回來找小孩了..我能跟法院提出小孩暫時由我監護 還未離婚之前我能請求支付撫養費用嗎?還有我老婆用著照顧家人為名義離家,卻在娘家築起了他姦情的小窩..把男人都帶回娘家過夜了. 還睡在她和母親的身邊..這是我女兒後來坦白跟我說的..真的讓我明白了這種痛無法形容 我是為了小孩子的身心成長為考量主張不願離婚 現在覺得婚姻已被毀的沒有保留的意義 所以能跟我說明現在的我應該怎麼去做..還有我指的那幾項要做辦理的話有先後順序規則嗎?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擬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亦可一併蒐集對方外遇之證據,對配偶及外遇對象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若蒐集到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證據,可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建議裁判離婚訴訟不要貿然提出,可做為最後談判之籌碼,目前若分居達六個月,亦可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請求給付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各縣市略有所不同,家事訴訟耗時長久,應縝密思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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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錯事的話要低調低調再低調呀…
二、你妻子當然會覺得不舒服,要多哄多巴結…
三、你做錯事你妻子當然會有不安全感…要重建信任不容易呀…
四、要費點心…
五、至於你說的妨害祕密的部分,第一個你要有證據,第二個告訴期間六個月,第三個你告她的話她也會告回來,你準備要面對這一些官司了嗎?
六、先多了解是好的,但是如果你主動提告的話她的恨會更恨,真的是不建議這樣做,除非你想離婚…
七、只是,完全照法律走她的錯要比你錯多你才能訴請離婚,而且你要搜集她的錯比較多的證據。調解離婚或是協議離婚的話只要兩邊談好條件就可以了。
八、沒有一定要離婚,如果是要維持的話你要多努力。改善溝通方法應該多少有點用,你可以試試看。
九、如果是要離婚的話可以溫和要儘量溫和,可以談要儘量談,畢竟你都說犯錯的人是你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意見: 態度極差的買家...........
*多下標不取消,把責任全推給賣家?
*商品有問題我們可退可換,你拿另一筆交易成功來故意給我們普評?
規定是XX訂的,能處理我們都會協助,普評也不能解決問題不是嗎?我們還是願意與你溝通~ 回覆: 極度爛的賣家,給的商品有瑕疵,本人有容人的雅量而且懶得再寄回去給你,給你普通評價剛好而已,沒想到直接設立黑名單並且投訴,還給我負評價,爛店家,還跟我大小聲。 (2015-11-09 14:15:43) 回覆: 請大家小心這個賣家(tXdXwXy3c),給普通評價他會直接給你負評價,而且還會投訴你,下面是他的賣場
http://mybid.ruten.com.tw/crXXit/rXle_p?tXdXwXy3c 回覆: 有下標兩筆,而且一筆有成功,另外一筆沒有遲遲沒有付款,不是很奇怪嗎?而且成功那筆明明就有買家的資料,為何不打電話問?直接投訴,還跟我大小聲,說不爽那就退貨啊,爛賣家爛店家。做生意沒有這樣在做的啦,爛店家。 (2015-11-09 14:20:25) 意見:
請注意你的發言,在網路上點評一樣有法律責任,"打電話過去還會說不爽退貨阿"已為不實指控意使毀損商譽,本賣場已截取與你通話中之錄音錄影檔佐證,再繼續有不實指控,將採取法律途徑捍衛本賣場商譽!
下面是對話過程(二)
寄件人:XXXXXXX3c 時間:2015/11/20 11:42:56 請賣家針對買家交易商品問題協助處理與回應...........已明確告知商品有問題我們可退可換(於收到商品7日內由我方提出,詳可見買方評價頁),買方說"本人有容人的雅量而且懶得再寄回去給你"(我方並未要求買方寄回,我方本可派車前往收回退件),依此判斷買方寬容大度不需要退換貨,並非賣方不處理(詳可見買方評價頁),謝謝!
我方不再於此回應相同問題(之前留言已說明過),訴訟資料亦已收集完成,提出告訴研議中!!
試問:該賣家未經過本人同意,就私下錄音行為,是否我可以針對該賣家提出妨礙秘密之告訴。或者是我有何種反擊之手段。因為我覺得我權益受到侵害。
※對方之商品瑕疵部分我已經有拍照,而且賣家的資料未提供退貨處理方式。




請教各位法律專家:告我的是我在網路所認識的一個女子~2人在一起一年多~這期間每個月或每次見面女子都向我要了一些錢~直到分開前從她口中講出看我沒錢了也很多男人在喜歡著她.我才提出分開(我是一個已婚者但並沒和諧婚姻).後來因自己想不開.如此真心對待她.沒想到為了錢能這麼現實無情~所以向她要回部份她從我這要走的錢~原本她答應給~後來改口她沒拿我錢不需要還我就這樣不連絡~我在氣憤下從臉書告知她的朋友她所作所為也傳了她的照片詢問有沒有人認識此人~直到她發現此事在解開臉書對我的封鎖~叫我把傳給誰的都傳給她看..並有一些謾罵的文字~現在她拿這些照片跟文字內容告我也開過偵查庭了~直到上個月突然她一個朋友也對我留言說要告我~因為照片上也有她~這個女生說他朋友告我現在要換她好好跟我算帳告我~再傳送她們照片時我有跟她朋友說A女親口跟我說B女的私生活情形~所以B女對我留言~說我害她家庭失和ˊ~害A女自殺得憂鬱正~決不放過我~(跟我在一起的是A女)上個月一個自稱是A女老公的打電話恐嚇我.(2013年5月認識A女她說她剛離婚)..現在接到法院通知書我也不懂怎樣~要我去說明~請教各位專家~通知書上的案由一樣妨害秘密等案件~但案號跟之前不一樣~這樣是屬其他人告我了嗎?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妨害家庭之犯罪,均為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您無須過度擔心,可嘗試與配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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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先看告訴期間是否已逾六個月時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財產之分配標準為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又須扣除贈與之部分,是目前應先釐清您的婚後財產與配偶之婚後財產各是多少;離婚訴訟之部分,若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扶養費之部分,仍可考慮爭取,未爭取到監護權之一方,仍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建議將離婚、剩餘財產分配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和扶養費一併處理,方有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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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散布訊息之情形,可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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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大人:以下三點說明,問題有3
(1)7/20我朋友因隔壁鄰居裝設監視器惡意拍攝朋友家私人領域(客廳.廚房) 朋友曾提告隔鄰妨害秘密.警方說被告(隔鄰)不肯提供監視器畫面.不會成立)是這樣嗎?
(2)9/29晚間7:30分,朋友聽警員私下傳授,以不破壞監視器鏡頭為原則,微喬鏡頭便可.結果;朋友去微喬,不久,隔鄰利用監視器視查只有朋友單獨1人時 ,群體4人手持竹棒、白鐵圓蓋、手機、拳腳當武器,4人圍毆朋友1人至倒地,朋友大聲喊救,家人出面拉開圍毆4人!朋友身上已多處瘀傷。
(第一次肢體語言:隔壁鄰居4人,朋友1人,時間:晚間7:30分,事發地點:朋友家後面廚房私人土地,因為朋友是被偷襲,完全沒有還手機會就被打扒在地上了,而且對方還大喊「呼伊死」,狠掐朋友脖子,明顯表現出要把人殺死。)
(3)9/29晚間8:21分雙方家人因前事溝通不良.進而再次演出肢體語言,這次是雙方家人拉扯,我朋友也有出手拉扯。(第二次肢體語言:隔壁鄰居9人,朋友1人、朋友家人4人,打架時間:晚間8:21分,事發地點:朋友家與隔鄰界線點中間,朋友此次有出手。)
Q:1.監視器鏡頭明顯拍向朋友私人領域(客廳.廚房).有請警方請專業通訊行查核監視器鏡頭旁的傳輸盒,就可查出傳輸影像有無拍到朋友家了,但是;警方不肯,任其持續妨害秘密,請問警方的做法有疏失、包庇嗎?
Q:2.朋友第一次9/29晚間7:30分被打時.完全沒有還手餘地,能告對方傷害,因不是互毆,但是;第二次9/29晚間8:21分朋友的家人有再與隔鄰互毆,朋友此次有出手,鄰居說要提告朋友及朋友家人傷害罪。雖是同日9/29發生,但因時間、地點不同,而且參加人數也不同。朋友可以分二部份提告嗎?朋友第一次完全是被毆(無法還手),第二次才有互歐.但是;驗傷單是同一張。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營業秘密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其他醫師在外兼差這件事,依本條規定,應該不屬於營業秘密法所定之營業秘密。
二、向醫院網頁檢舉之內容與您的姓名曝光,醫院有無違反個資法,應視您有無同意公開而定。例如,若檢舉網頁有同意公開之條款,且讓您事先閱覽並勾選同意,則應未違反個資法。
以上敬供參考,如尚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近日收到我太太的訴請離婚的起訴書,判準離婚,我太太指控我疑心病重,屢屢懷疑他外遇,並以賤女人不堪字眼辱罵,甚至以試試看等文字恐嚇,還無端像警方謊報失蹤!
2:我太太拿一張受傷的照片,說我去年7月份毆打他!
3:被告屢屢辱罵原告母娘,不僅不知尊重,一再出言辱罵,惡言相向!
還有通訊軟體對話記錄為證
但事情經過是我太太自從結婚後就不安份,因為當初結婚時,我有答應讓他先住在娘家,結婚一年多以來我太太男女關係很不正常,更常常電話不接,還時常有莫名的男性經常打電話給他,不然就是好幾天找不到人,曾有寫存證信函警告我太太,念在夫妻情份我原諒過我太太很多次,在去年6月的時候,婚姻狀況有好轉,就像正常夫妻一樣經常出遊,但還是狀況不斷,於是在去年12月我抓到我太太偷偷跟別的男性單獨出遊去日本5天,出遊期間還同住一間房,因為此事讓我很抓狂,我承認我有罵他賤女人,但報失蹤人口卻實是他偷偷出國沒跟我告知,我才去報失蹤人口,他竟然跟檢查官說我謊報!
2:去年7月我也沒打他只是爭吵中雙方發生拉扯,我太太不知從哪拿一張照片就說我在去年7月毆打他!
3:我承認我跟我太太的母親有過爭吵,但我並無不尊重也無不敬,逢年過節甚至住院時我都有包紅包給他,每次爭吵的原因都是因為太太母親先惡言相像,先辱罵我,只要我跟我太太吵架,他母親就會跳出來火上焦油,做人身攻擊的辱罵字眼,還說什麼我太太現在有更好的人可以養他和他女兒,警告我不要在叫他女兒回夫家,實在忍無可能我才回罵,我太太有提供簡訊的對話記錄給檢查官,但記錄內容都經過修改,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我手機裡有對話記錄的原文!
我真的覺得很冤枉也很委屈,打人的喊救人,犯錯的人是我太太,如今卻跟檢查官做不實的指控,讓我遭到起訴,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還有我有偷聽我太太的語音信箱,發現外遇的男生留言給他,這如果在開庭時提出來,會不會有妨礙秘密罪的可能,為了此事真的讓我很困惑,我該如何是好,該如何維護自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就您所欲反駁之部分蒐集證據,以利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太太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首先您要思考者為您是否願意離婚,若您不願意離婚,可針對太太所提出之事由,加以反駁,主張無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請求法院駁回太太之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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