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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蘇 104-03-30 23:09
律師你好 我是一名量販業務 因為負責量販業務多年很熟悉量販通路 常會到賣場巡捕自家商品 因為熟悉賣場所以就沒有經過員工出入口換取識別證 至倉庫尋找商品補貨 在尋補貨物時看到某隻商品在倉庫內但並未陳列至賣場 於是我把商品帶至結帳檯刷卡結帳 店家發現商品銷售出去並調閱監視器 知情是我購買 就說商品要退還 於是我就於次日於顧客服務台刷退此筆金額並退還商品 但店家又不肯善罷甘休 說我這樣行為未經換證到倉庫 又擅自拿取倉庫商品結帳 屬於竊盜 說要告我 除非我有什麼補償動作 我因為不想再被琢磨此事便口頭答應說要補償 但賣場又說要叫我寫自白書 請問我這樣行為算偷竊嗎?我正大光明拿至收銀台結帳 結帳檯也沒告知這不能購買 如今我也刷退此商品 又要叫我補償跟自白書 請問我該如何處置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 拜託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3-30 23:56

您好!

您將貨品拿去結帳,並非直接偷走,應不會構成竊盜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楊律師 104-03-31 00:23

你沒竊盜之主觀犯意與犯刑

何來竊盜之問題

對方只是想嚇嚇你罷了

還有千萬別寫啥自白

以免後患無窮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31 07:44

有結帳的動作就可以證明您並無竊盜故意與不法所有意圖,應不會構成竊盜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31 14:51

您好,若對方對您提告,建議您將事情始末交代清楚,並爭執不具有竊盜之犯意及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31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聽信對方所言撰寫自白書,帶對方提告後,再主張沒有竊盜之犯意及犯行。

王燕燕 104-03-30 01:27
我是開通訊行賣手機的,今天1月底我的客人在我的門市拿了一隻手機,承諾過完年後會付款,但現在已經要4月卻沒回應我、電話不接、line已讀不回! 請問? 1.我可以去警察局備案告她侵佔嗎? 2.客人有在我這辦電信業務,我有她的基本資料,請問可以拿去備案嗎 3.現場有錄影錄音,她確實有承諾會付款 4.line和訊息有先前要付款的對話記錄 5.請問我可以告她竊盜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告刑事是否成立可能有爭議,有可能會被認定只是民事糾紛,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15:56

1.告的罪名尚須斟酌,刑事告不告的成,還要看個案事實及證據資料

2.民事部分,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價金,如有約定清償期,可考慮再加遲延利息

(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3-30 16:03

您好!

依您所敘述之情形,對方之行為不涉及侵占罪也不涉及竊盜罪。比較有可能成立之刑事犯罪是詐欺。例如說對方用相同之犯罪方式,詐騙許多通訊行而取得許多手機,將之網路販賣得利。反之,若只是兩三支手機,自己在使用,就不太容易成立詐欺,通常只會成立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對方要依約定付款以及給付遲延付款產生之利息

詐欺刑法上犯罪,若任意提出告訴,可能會涉及誣告罪問題,併此說明。此外,若確實要告詐欺,以其留存之基本資料備案,無不可之處。

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e-mail:James.chang@zoomlaw.net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GChen 104-03-22 03:01

在一般民間企業上班時,使用手機而遭到沒收

是否可以以侵佔罪論處? 就算有規定,一樣算是侵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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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再說沒收之後揚言要丟掉

算是恐嚇嗎?

以上情況是知情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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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沒收

意思是在管理的人員也不告訴你之前

本人已經報警處理了,這樣算是竊盜罪嗎?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解決疑慮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2 1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我方還是基於公司規定交付給對方,且公司只是代為保管,則並沒有違法問題。倘若丟棄,則可能會有毀損問題。

2、只是針對這一個不合理的規定,可以向公司提起申訴,並且要求公司發還手機,否則可以提起所有物返還訴訟

一、採取法律手段的話原則上是要離職的不在乎這個工作了才會採取的行動…

二、如果還想繼續這個工作,比較好的方法是用溝通的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04-03-21 12:12

您好:老公疑似有小三爭吵後硬逼我離婚,有一次被氣到簽字也辦好離婚,事後很後悔加上老公帶小孩搬出去租房子環境差也沒照顧好小孩,剛好當初證人是老公私下找同事簽名我根本不知道,於是我去訴請離婚無效判決確定恢復夫妻關係,可老公不接受判決也不搬回家,過了3.4個月他老是逃避我,於是跟小孩拿鑰匙複製,他在家我拿鑰匙進去他很生氣,第二次我去他人跑掉我很生氣發簡訊告訴他不搬回去我幫他搬,那次拿了幾件衣服跟鞋子,不知道是誰教他叫他報警告我偷竊又告我私闖民宅,提告時警察有告知應該沒辦法成立他堅持要告,竊盜案已不起訴結案後又收到他告我妨礙自由,問他是什麼他說他也不記得有這條,在問他就不高興的說我想知道去問檢察官阿,他為了逼我離婚不回家 連小孩我接回家照顧他也不給家用,我去他租屋處他就以房子是他私人租的報警叫警察請我走,故意找一些事就要告我,現在收到妨礙自由很莫名其妙,只不過去找他幾次我怎樣妨礙自由?連他告這條他都不記得,想請問我想制止他是否可以反告他誣告?他如果訴請離婚這些過程會有影響嗎?謝謝回答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訴訟並不能捥回男人的心,這個你要先知道。想要捥回男人的心要靠私下的努力。

二、如果這男人真的已經變心,怎麼捥回都沒有用,寧可離婚再找下一個男人,或是離婚後一個人過,一個人過未必比較差。

三、要愛自己。

四、所以說告誣告這類的事真的是不建議,你老公是希望跟你告來告去,然後法官會認為夫妻已彼此刑事爭訟,無夫妻情份,如果你告回去在離婚官司部分很容易變成夫妻已無情份的證據,故意告刑事惹對方告回來這個招式很常見的。

五、要多花一些時間研究如果用訴訟離婚的相關問題,例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小孩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分擔等問題[如果小孩未成年的話]。

六、了解得越多,後悔得越少。很多婦女在離婚的時候說什麼都不要,然後離完婚後後悔。離完再後悔的很多都告不贏[當然協議離婚證人未親自見聞雙方有離婚協議的情況是例外]。所以在離婚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的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若要現場諮詢的話要先電話預約,因為我很忙,常不在辦公室…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1 16:22

1. 楊大律師說的很好,法律只能解決法律問題,一個人變了心留也留不住,好好過生活最重要。

2. 對方既已無意與您在一起,您不妨轉向研究日後萬一離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乃至於子女監護問題如何爭取對您較有利。

3. 誣告必須是明知為不實的事實而刻意捏造並提告,一般而言成立上不容易,因為多半都會被認定是單傳對於事實或法律的誤解。

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似無法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配偶針對您提告之行為,可能有構成誣告之可能,但您若亦對您配偶提起誣告告訴,是否有助於您維護配偶間之感情,可能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1 23:42

您好,如果老公很想離婚,不妨利用這樣的機會,跟他把離婚的條件提的對自己有利一點。

另外,刑法上之通姦要件為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有先生跟小三通姦證據,或可提告通姦罪。然若證據不夠,但在夫妻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可提告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1 23:56

.

104-04-08 01:34

謝謝回答

104-04-09 23:5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您好: 在請教一下,他租屋租約到期聽小孩說好像找到房子過幾天要搬家,他當然不可能讓我知道租在哪,所以我就馬上把小孩帶去他那裡住,現在他問小孩說要不要回去南部,小孩不要他就故意說還是要回我這住,說他新租的地方比現在租的套房還要小,地方又遠要很早起床說那時候他還在睡覺,可能他們要坐公車還要走一段路,讓小孩很為難,本來住離公司很近現在租那麼遠要躲我也擺明要把小孩丟給我,房貸每個月我在繳也沒拿過生活費給我,租哪不讓我知道,就算知道他以私人租的不讓我進去不然就報警,像這種情形只能任猶他嗎?沒對離婚後該要如何安排小孩好好談,只會問小孩要住哪?連跟他談事情他都不願面對面只用LINE在打字,既然挽回不了就放手跟對方協議對自己有利的條件過新生活的道理我也懂,可是我先生沒財產我名下的房子每個月繳的房貸對我來說已經很重了,在加兩個小孩根本負擔不起,小孩給他更可憐他也說會讓他們回南部住,要讓南部80幾歲的爸爸跟有點智能不足的媽媽帶嗎?除了短時間發生這些事我還不能接受也不想沒努力就放棄,就算挽回不了也要他好好處理後續,我不能認同也不想讓小孩感覺不想負責任就用這些小手段,別人就會馬上跟你妥協了,法律能保障我們什麼?只有判離婚嗎?

米米 104-03-19 05:06

對方是一位我在網路遊戲認識的網友,在認識之後關係發展成為情侶關係(但他是小三,他知道我有一位交往7年的男友)。我在與他交往不久後發現他行為個性怪異,所以跟他提出分手結束關係的要求。但是他不甘心,偷拿我的手機並且盜取我男友以及親弟弟的電話號碼,威脅我若是找不到我時要打電話跟他們公布我與他的關係以及要約出他們來聊天見面。雖然我當下要求他把電話給刪除,但是他之後仍然持有我男友的電話,並且在我強制跟他分手並黑名單他電話後,將我與他的通聯記錄、LINE對話紀錄以及我與他的合照,以未具名的黑函方式寄信到我男友的公司以及我的住所。請問各位律師們,他這樣的行為是否觸犯了妨礙秘密或是誹謗罪?加上他的行為實在是令我非常害怕,我真的很害怕他又到處公布我與他的對話或是照片,造成我與我男友在公司以及學校名譽毀損,心理壓力非常大,我最近不停的崩潰大哭。

前陣子,他把他壞掉的電腦螢幕拿到我的學校,跟我學校研究生室中一個不使用的電腦螢幕做交換,把好的螢幕帶走。我知道他這樣已經觸犯了偷竊或是竊盜罪,我雖然有在口頭阻止過他,但是他仍然是堅持要把螢幕做交換並把我學校螢幕帶走。我因為害怕成為共犯,在昨天打電話給他的母親說明這件事情,他母親答應我這2天就會把螢幕還回給我學校,請問各位律師,如果之後被發現我會有刑責嗎?我並不想要成為他的共犯,當初真的是迫於無奈,而且事後我不下10次的請他把螢幕還回來。

此外,他擁有我與我弟弟兩人的遊戲帳號,他以前經常登入帳號假冒是我或是我弟弟來與我的朋友或是我弟弟的朋友聊天,而且在聊天過程中完全不透露出自己並非是本人而是假冒的,起初我們不以為意,認為他只是當作好玩,而且他也曾經承諾過不會再登入我的帳號假冒是我,但事實卻是他不停地登入我的帳號或是我弟弟的帳號,並且散佈我與他的關係以及對話,造成我跟我弟弟的朋友都有困擾,他們都不知道他們現在是在跟誰說話。請問各位律師他的行為是否觸法?我該採取哪些方法保護自己?

謝謝各位律師花費時間看完,希望律師們能給我意見以及方法讓我遠離這個恐怖的人,謝謝你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9 09: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竊取手機電腦螢幕的部分已經涉販竊盜罪。

2、有關於將您手機的內容散佈出去,已經涉犯妨害秘密。是否構成妨礙名譽則必須看所散佈的內容而定。

3、有關於登入您的遊戲帳號,已經涉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世傑 104-03-18 00:21

因我3月16日因酒駕~經警察酒測為0.49濃度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暑~

但3月16日早上檢察官要我三萬交保~但後來我銀行確定有錢而因atm關係領不出來~在同日下午四點左右簽甚勿隨便離開居住地具結書也沒要我付交保金就放我離開~而且因我之前96年有竊盜前科但因已經超過五年了~我聽警察說超過五年不算累犯~但會因這樣超過五年的竊盜前科而被判的比較重嗎~而這樣我是否還要接到法院傳票到法院開庭等法官判決~那傳票或判決書大概何時會收到~要怎樣我才不用被關~或者被罰輕點~或者他們會直接寄判決書

那請問這樣他們會大概判多久~我要怎樣才不會被關或被罰輕點~或者可分期付款或者是否要請律師~那律師費大概多少~因我真的不想被關~失去我現在這份工作還有就是我是否要寫悔過書這樣對我比較有利

還有我是否還可出國~是要等判決下來或執行完畢才可出國

 

 

 

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實務上認為限制住居就不能出國了,要等案件告一段落。

二、0.49,有前科,非累犯,我幫你查了一下判決

有一件是0.61,主文是這樣的「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但是量刑向來是法官決定的,律師並不能保證結果。

三、判決確定後執行是檢察官決定的,是否易科罰金,是否分期,都是檢察官決定的。

四、律師能做的就是儘量搜集有利你的判決,參考這些判決,如果還有搜證空間幫你搜證,儘量在量刑上幫你爭取。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阿傑 104-03-19 00:59

 但我還沒收到地檢暑的判決書或開庭通知或傳票~這樣是否需先寫訴狀陳情~盡量讓法官或檢察官從輕判決

 

小郭 104-03-11 23:01

小弟放在家中的皮包,遭小偷進入家中偷竊皮包裡面的現金(至少1800元,確切的金額忘記了),當初調兌自家的監視器,有拍到小偷的行竊汽車,也報警處理,

警方也依車牌號碼追查到小偷!

前幾天開庭,小偷就向法官出示身心殘障證明,小偷說他是低收入戶,

要申請法扶的免費律師,於是開庭不到5分鐘,法官就請小偷先行離開!

這小偷有在工作,且有9條竊盜罪,和1條妨礙自由罪!

試問,小偷做這些動作這不就代表,小偷不用賠償(低收入),也可以免刑嗎(身心殘障証明)?

真的很不甘心讓小偷這樣逍遙法外,小偷沒被抓到,偷到的贓物算小偷賺到的,抓到小偷,小偷就用(低收入戶、身心殘障)來躲避責任,還要法扶的免費律師替小偷辯護!小偷用此套方法,法律不就對小偷沒責了!

有無辦法,可以讓小偷受到制裁,雖然被竊金額不多,但是令人氣憤的是小偷的行為,和小偷故意躲避刑責的心態!

懇請諸位律師,可提供什麼辦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表示低收入戶且身心障礙可以聲請扶助律師,不代表不須賠償及沒有刑事責任

2、對方持有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證明,確實可能有執行上的疑慮,但是本件金額不高,建議可以以和解方式處理。刑事的部份,對方還可以入屋行竊,應該沒有執行上的困難才是。

Jeff 104-03-11 16:49

3月9日早上10點多我在學校停車場看到一台機車鑰匙未拔

並且好奇打開車廂發現有一個皮夾 我把皮夾拿走 又將於把機車騎出去7分鐘

回來歸還 鑰匙一樣還在機車上 皮夾裡有證件 沒有用其他用途 純粹只是惡作劇...想過個2.3天歸還被害人 以上並無意圖想侵占被害人所有物品 

3月10日 被害人已報警也來學校調監視器畫面 發現畫面是我本人竊取沒錯

事後我將皮夾歸還被害人 根被害人和解 所以還是要算竊盜罪繼續走法定序嗎?

會被判起訴還是不起訴...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關於機車部分,因您已將該機車於數小時後歸還,在實務認定上可能會遭認定無不法所有意   

     圖。

2、關於皮夾部分,因您於被害人發現前仍未歸還,雖然您稱主觀上為惡作劇,不過實務上很容易

   被認定具不法所有意圖。

3、本件可能構成竊盜罪,若您無前科,可認罪向檢察官緩起訴或向法官求緩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佳佳 104-03-10 01:13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從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佳佳 104-03-10 00:52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

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

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

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

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

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4-03-10 07:31

您好!

書信內容只要是真正,當然可以作為證據,但是否准改母姓,仍會以子女利益為主要考量。 若對方未打電話,您只要否認即可,舉證責任在對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對方所提之答辯狀來進行反駁,以免當庭陳述的時間不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寫狀紙要著重在未成年人利益部分。曾有案件法官問聲請人不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壞處,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好處,聲請人竟然答對出個所以然,這樣要過就不容易了…

二、重點是你怎麼讓法官相信不改姓對小孩不好;改姓為什麼對小孩好…

三、可多查一些勝訴案件前例參考這些勝訴的案件是怎麼搜證的…

舉個例子給你參考:

「審酌兩

    造已離婚未成年子女乙○○與聲請人同住,並由其照顧,
    感情依附關係密切,相對人自未成年子女年幼時即未盡保護
    教養義務,未成年子女亦到庭表示因從父姓常遭師長、同學
    詢問而困擾,希望改從母姓等情,為促進家庭生活和諧美滿
    與子女之最佳利益,認為未成年子女乙○○變更姓氏與行使
    親權且同住之母親同姓對其較為有利,本件聲請,核無不合
    ,應予准許。」…

四、參考法條:民法第1059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supergt_day@yahoo.com.tw 104-03-05 03:31

律師您好我朋友因為竊盜被判6個月但可易科罰金181000但他沒這麼多錢且法院不給他分期現在他變通緝犯!想問律師如果我朋友通緝這段期間籌到18萬繳易科罰金那他就可以不用如監服刑嗎?

一、不一定,要看檢察官怎麼決定。

二、通常檢察官決定了法院會尊重檢察官的決定,實務上見解是這樣說的:

「從而,

    檢察官是否准予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應考量是否難收
    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等因素,而所稱「難收矯正之效
    」及「難以維持法秩序」,均屬不確定法律概念,此乃係立
    法者賦予執行者能依具體個案,考量犯罪所造成法秩序等公
    益之危害大小、施以自由刑避免受刑人再犯之效果高低等因
    素,據以審酌得否准予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此乃執行
    者所為關於自由刑一般預防(維持法秩序)與特別預防(有
    效矯治受刑人使其回歸社會)目的之衡平裁量,非謂僅因受
    刑人個人家庭、生活處遇堪憐或犯後態度良好即應予以准許
    ,且法律賦予執行檢察官此項裁量權,僅在發生違法裁量或
    有裁量瑕疵時,法院始有介入審查之必要。」
三、檢察官可能考量因素中包括「被通緝」這點, 及其「前科」,如果前科很多然後又逃跑被通緝
,還是有不給易科罰金的案件(例如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4435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不過我剛在查的時候,發現有一件是竊盜通緝後具保;然後檢察官自己把這個具保金拿去抵易科罰金,後來法官說這樣不可以的案件。

所以還是要再強調一次,真的是看檢察官怎麼想…

通常檢察官決定後法官就會支持,所以千萬別在言語上跟檢察官嗆聲…

張智皓 104-02-28 00:51

律師您好

我跟在其賣家在網路上賣東西,最近收到著作權法通知書

 

原賣家 po文如下:

托兒所 托嬰中心 幼稚園 安養中心 教養院 建設公司 大量訂購

解決您心裡的擔憂,您自己可以決定窗戶要開多大

防止小孩或家人嬉戲,任意開關窗戶而墬樓、跳樓,還可以簡易防止小偷由外侵入 防竊盜

適用 鋁窗 橫拉窗

您自己就可以DIY,省工錢

把它跨在軌道上黑色墊片向著鋁框(如圖示範),用活動轉扭轉緊,這樣窗戶只能開到您設定距離就檔下,無需鑽孔,其他工具,就可輕鬆安裝,改天不想也不需要裝了,拆下即可

小小物品,換來安全的性命,居家的安全,絕對值得

千金難買早知道啊 ~

每年外銷日本量大,使用度很高,便宜又好用 !

 

我自己的賣場的

解決您心裡的擔憂,您自己可以決定窗戶要開多大

防止小孩或家人嬉戲,任意開關窗戶而墬樓、跳樓,還可以簡易防止小偷由外侵入 防竊盜

適用 左右 橫拉窗

自己就可以DIY,省工錢

無需鑽孔用活動轉扭轉緊,就可輕鬆安裝

不需要裝了,拆下即可

小小物品,換來安全的性命,居家的安全,絕對值得

就紅色的字 是有重覆的地方  我的賣場還有其他敘述

我個人認為上述紅色有重覆的地方為單純的生活常識 ,也都是生活上的用語也非整段的復製且,產品販賣的產品皆屬製造廠商,請問律師著作權免責嗎 不起訴的機會大嗎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28 15:46

Dear 智皓,

對於著作財產權的侵害,必須合致兩要件。即「接觸」及「實質近似」。本案中您應該曾接接觸過該篇使用說明書(依實務見解,著作只須有低度的原創性),所以爭點在於是否構成實質近似,實質近似包括質的近似以及量的近似,如果是同段詞句未經刪改引用則已構成質的近似,所以在於您使用的量是否已超逾一定範圍,通常是以1/3為界限。但如果您能夠找到同業中其他的類似文字的使用,並早於該篇使用說明書者,有機會主張對方也是抄襲而非原創者。以上說明希望您能滿意!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ANNY 104-02-25 18:00

想請問我被提告竊盜未遂....如送到地檢署之後採不起訴的話~對我本身會不會留下任何記錄在?

一、會有不起訴處分的紀錄。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阿輝 104-02-25 11:11

竊盜罪判刑期半年,緩刑兩年!

請問一下,緩刑期間算有前科嗎?如應徵工作要求無前科能應徵嗎?

緩刑期滿後要自己去申請撤銷還是會自動撤銷呢?

您好:

1. 緩刑係因您犯的罪比較輕,法官認為去監獄執行反而有不良影響,因此判刑同時會宣告暫時不執行,只要您在緩刑的期間內,沒有因為再犯罪遭法院撤銷暫緩執行,那麼您因竊盜罪被法院刑之宣告就會失其效力,不再執行。

2.您所謂之前科紀錄,若是要找工作的話,根據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與第三項規定,您是不會再該證明被記載該犯罪紀錄的,因此依然可以申請良民證。但是相關有罪判決且受刑之宣告的紀錄有留在法院裡面,可能查詢判決還是找到該紀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輝 104-02-25 13:28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緩刑係因您犯的罪比較輕,法官認為去監獄執行反而有不良影響,因此判 ... (恕刪)

我重點在於緩刑期間是否有無前科?謝謝!

所以說緩刑期間是屬於無前科,警察那邊查不到屬於無前科,但查的到有判決書嗎?

緩刑期滿後,警察查無前科記錄,可申請良民證,但只查判決書是查的到,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仍會前科紀錄,但之後申請良民證並不會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NNY 104-02-24 17:19

案子的由來在發生在去年12/16公司財務長所保管保險箱上頭的密碼轉盤有遭人動過,但裡頭無任何財務損失及保險箱也無遭人破壞,後來公司財務長請求公司授權給他個人讓他去報警處理,當天下午就有派出所人員及鑑識組的警員前來公司採集指紋及各項辦案事宜,因為公司財務長在12/15日當天被公司開除,心裡有所報復便在1/31提告竊盜未遂,提告我的證據是12/16上午我第一個進公司開門上班的DVD畫面,本身在公司擔任財務專員一職,當天下班我就去了趟派出所做完筆錄,一直到現在2/24...案子還卡在分局還沒往上送,剛剛有問了分局那位承辦警官,採集保險箱上頭的指紋並無我的指紋,警官回了我說,案子送到地檢署之後會直接結案,另外我想請問如果送到地檢署結案的話,我可以當下反誣告及要求名譽及精神受損賠償嗎?這個反誣告起訴應該就會直接成立了是嗎?還是說我還要另外舉證?公司那一方面應該沒有辦法再上訴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成立誣告之問題,您可以對其向地檢署提出誣告告訴,地檢署會直接受理偵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24 17: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公司可以提起再議。

2、是否提起誣告告訴,建議可以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對方是否有虛構犯行,避免反誣告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24 17:45

Dear Sunny,

如同上則曹大律師所言,由於誣告罪被害人必須舉證對方有「意圖使被害人受刑事追訴」的故意,所以建議在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再提,至於本案是不是一定成立誣告尚須經過檢察官之調查,因此答案為不一定。建議您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來信詢問!

SANNY 104-02-24 17: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公司可以提起再議。

 

謝謝曹律師的回覆,目前是公司告我,公司為何可以提起再議? 另外當下用我上班的監視器畫面提告竊盜未遂了,這樣子還沒辦法成立反誣告嗎?

SANNY 104-02-24 17:49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Sunny,

如同上則曹大律師所言,由於誣告罪被害人必須舉證對方有「 ... (恕刪)

 謝謝姜律師,假使這件案子在不起訴的情況下我提出了誣告,成立的與否也是不一定是嗎?

SANNY 104-02-24 17: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成立誣告之問題,您可以對其向地檢署 ... (恕刪)

 謝律師非常感謝你的回覆,只是我的訴求是,我要了解的是反誣告的話我還需要提出證據嗎?因為公司提告竊盜未遂了,這沒辦法足以構成是誣告證據嗎?因為無任事實就如此這樣子提告?那這樣子不就是代表公司可以隨意的提告公司員工?只要是公司的任何東西被動過都可以告?

1. 依你所述的證據情況,不起訴機率確實很高,但因偵查不公開,檢察官是否有無調查其他事證、是否一定不起訴,都還是未知數

2. 如果不起訴確定(對方沒有再議下),也未必一定成立誣告,依你所述,提告之人至少是有所根據(監視畫面),證據不足而不起訴不一定就會成立誣告,不過,以民事請求道歉及賠償,機會是大的,但還是要看不起訴書之所列證據理由而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威廉 104-02-19 13:45

事實經過:


我兩年前在859X 寶物交易網上面把英雄聯盟遊戲帳號賣給了乙方
但是信箱還是綁定在我這邊 我把信箱也讓他知道  方便他以後忘記密碼可以查詢

剛剛我要登入我另一隻帳號的時候 不小心重設了已經賣出帳號給乙方的密碼
因為跟我原本帳號長太像了  而要重設密碼的話要回去信箱更動

但是我的信箱之前因為我有忘記過 有重設過  我想乙方應該登入不進去
所以他現在可能無法登入遊戲 又登不進信箱  而尋求警方查IP竊盜帳號

但是我沒有要竊盜帳號QAQ  我暫時聯絡不到乙方 因為交易網上面沒有留取他的資料
而且我也沒"登入遊戲"過   就是不小心把賣給乙方的帳號按到重設
(賣給他的帳號跟我自己的帳號才差一碼)
請問我這樣有觸法嗎? 我很緊張 因為我不想留案底

PS.我把遊戲帳號賣給他  可是信箱並沒有 我有意要給他留著查詢密碼使用
但是我還是得用 因為跟我FB聯動 不可能給他

我當下有聯絡客服人員幫我通知他  不過等他上線收到訊息的時候 可能早就已經通報警察了

 

問題就是

我可能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或者其他罪嗎

如果對方通報警察但是發現是一場誤會我會留下案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9 18:27

您好,可以將事情之始末清楚交代。

威廉 104-02-19 18:4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將事情之始末清楚交代。

 

是我講得不夠清楚嗎  抱歉

我條列式說明好了

1.昨天晚上我輸入我遊戲帳號的時候 , 沒有發現我輸入到了兩年前我賣出去的帳號,我發現密碼輸入錯誤 , 就使用了查詢密碼的功能, 然後到信箱收信重設密碼

2. 我之前在賣遊戲帳號的時候 ,把信箱密碼也讓對方知道, 讓他以後方便更改密碼 ,但是前陣子我換過信箱密碼 ,他可能登入不進信箱了

3.他有可能發現遊戲密碼被重置了 , 所以想去信箱改密碼, 但是他不知道我的信箱密碼, 他可能以為我賣他帳號又盜回去,他可能會報警帳號盜用 

4.我沒有登入進去他的帳號,只是不小心重置了他的密碼機制,賣給他的帳號資料都是我的 ,不小心吻合了

5.如果他報警,警方查IP後發現是誤會,我會留下案底嗎? 妨害電腦使用罪之類的可能成立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成功登入帳號及密碼,即有可能涉犯妨害電腦使用,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就是否有犯罪故意部分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呆 104-02-12 10:40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警察到家裡找我說有文件需要我本人簽收並要我馬上回家,當時我很納悶是什麼事情所以我問他那是什麼文件,第一次那警察說他也不知道總之要我立馬回家,但我因在外地工作沒辦法臨時找人代班所以我說等我下班在過去警局找他而他堅持不肯,我又問他第二次那是什麼文件為什麼那麼急非要我現在回去嗎?警察第二次回答說那是檢察官要叫我去開庭所以請警察來家裡把我帶去開庭,我聽了很納悶我說我又沒犯案是要帶我去開什麼庭,然後警察說他也不知道,有可能是我以前的案子我說我以前哪有什麼案子我都執行完了目前還在假釋當中而我也都按時間去報到及配合驗尿,那警察就是不聽那麼多總之要我馬上回家,因為以前我也有發生類似的事情那時候是我收到警局寄的什麼竊盜案叫我到案說明而我傻傻的就去了,誰知一去根本沒有什麼竊盜案反而跟我驗尿而我就這樣多了一條罪,我感覺自己很笨笨到自己送上門給人家做業積,所以我擔心這次也會是同樣情形,可是我怕我不去的話那警察會一直來家裡找我,我又擔心如果我去了會不會被警局或地檢暑驗尿搜身,麻煩律師為我解答謝謝你

江佳佳 104-05-25 08:31
回覆 阿呆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警察到家裡找我說有文件需要我本人簽收並要我馬上回家,當時我很納悶是什麼事情所 ... (恕刪)

你好""你這個情況我也是有遇到過了!他也是用這個方法跟我說一定要本人出來簽名!可是對方是刑事組的他強調說是法官要他把文件轉達給我!!可是我跟他說我人不在到最後事情怎麼樣我沒有多想!!反正一般來講會先通知我家人不可能一定先通知我的!!這樣你董?  我是路人甲XD

小誠 104-02-11 14:45

請問大哥大姐律師

我去年底臨時起意犯了機車竊盜 簡易判決  也已經判了 5個月 還沒有收到執行的單子偷牽一台22年的機車騎一小時代價15萬 是否太重 ? 有騷擾前科 我也配合警方偵辦機車竊盜案 我工作狀況也不是很好 只是一個臨時工  也不懂法律 還要工作 生活開銷不太夠用 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減輕負擔? 

沈恆 (沈律師) 104-02-11 15:28

您好!

如果認為判刑太重,應該在收到判決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如果判決已經確定,而沒錢繳罰金,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5

您好,建議您上訴後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判決,可於法定上訴期限內具狀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華 104-02-11 01:31

我男友因為涉嫌多項竊盜案,而被警方持搜索票到住處抓人,之後他都承認這些罪名,也都很配合警方,移送地檢署開庭後,不用交保金他就被放出來了(他是竊盜累犯),結果到了隔天又有便衣警察來抓他!警方可以這樣斷斷續續的抓人嗎?而且他都承認這些案件,也交代清楚了,怎麼又來抓他?他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請問他多項竊盜有辦法判的輕一點嗎?該如何做事後的處理呢?

如果到時候開庭請律師替他辯護,能夠爭取到短一點刑期嗎?必竟這些案件都罪證確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是以行為數來計算,有時警方為辦案績效,有可能會一直灌案,當然每罪都會影響到之後刑期的問題,所以建議您們盡快找律師洽談對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便衣逮捕到現在放出來了嗎? 如果不是現行犯,當時有簽同意搜索嗎? 這些會影響逮捕是不是合法,竊盜部分要詳細了解具體事實,才能判斷如何辯護爭取較輕刑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祥楓 104-02-03 01:20

以下是我朋友發生的幾個狀況,內容甚多
我朋友為甲方女性,債務人為乙方男性
<1>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款,如今分手乙方以這個因素,存摺領款紀錄,向甲方追討領款金額,但實質領款金額是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若乙方提出實質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但甲方無法提出佐證證明有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甲方會構成什麼狀況,是否有辦法平反。
<1-1>個人想法,如果乙方堅決並沒有收到甲方所協助領出的錢,乙方若提出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不知道是否有ATM領款畫面,ATM領款畫面一般保留多久?那甲方是否構成竊盜侵占,是否有方式可以提出確實有交由乙方。
<2>分手後乙方向甲方借錢,甲方金錢借出是以匯款為主,有匯款紀錄,且有LINE的借款通聯紀錄,之後甲方向乙方追討多次欠款,但乙方遲遲無法還款,只有少數一至兩次面對面還款,並無環款紀錄,這樣的情況下,甲方有辦法跟乙方追討回剩下欠款嗎?請問要如何進行。
<2-2>個人想法,甲方借錢給乙方多次追討欠款無效,乙方是否構成詐欺或者侵佔之嫌疑。
<3>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有傷害甲方,有到醫院進行檢查,但沒有開立驗傷單,現在有辦法回醫院請醫師開當時的就診證明出來嗎?如果有了有辦法,以當時的就診紀錄,向對方提出傷害嗎?
<3-3>就已得知到的資訊,當時醫師有詢問甲方是否須開立驗傷單,醫師可協助進行佐證,但事過境遷不知道醫院是否還保留當時就診紀錄,如果有一班追訴期是多久,是否可進行提告
<4>當初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錢以及跟甲方借錢,那是因為乙方有吸食違法藥物的習慣,所以刻意避開ATM攝影機,是否可要求乙方進行驗尿動作,已證實甲方所言為真。
<4-4>個人想法,若是直接跟警方提出乙方有吸食非法藥物的習慣,是否警方當下即可進行,驗尿動作如果屬實當下是否可直接將乙方羈押
<※>個人認為,這四件事情基本上都是分開來的事情,但是目前同時進行中,乙方已進行提告動作,並交由律師協商,甲方目前收集相關資訊中,個人想法,乙方做賊的喊抓賊,請問有什麼方式讓甲方將欠款拿回,但如果乙方已進行脫產動作,甲方是否還有辦法將錢拿回,目前的想法是想甲方將錢拿回,並讓乙方被羈押受到應有的制裁,目前這些內容為甲方單方面告知,並不知道乙方那邊的內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助領款的部份,要提告必須有更多事證,無法隨意提告,錄影畫面會因為每個銀行有所不同,不能一蓋而論。

2、借款的部份,倘若有相關事證,可以起訴請求清償借款,與刑事犯罪無涉。

3、傷害罪的部份,只要事後開立診斷證明書都可以當作證據,沒有超過6個月都可以提告

4、倘若違法藥事法或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可以依法舉發。

5、此類案件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透過友人諮詢往往會有資訊錯誤或是傳達問題,尤以對方倘若已經請律師協助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您所述清償債務問題,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債務事務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專業律師法律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祥楓 104-02-03 01:19

以下是我朋友發生的幾個狀況,內容甚多

我朋友為甲方女性,債務人為乙方男性

<1>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款,如今分手乙方以這個因素,存摺領款紀錄,向甲方追討領款金額,但實質領款金額是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若乙方提出實質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但甲方無法提出佐證證明有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甲方會構成什麼狀況,是否有辦法平反。

<1-1>個人想法,如果乙方堅決並沒有收到甲方所協助領出的錢,乙方若提出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不知道是否有ATM領款畫面,ATM領款畫面一般保留多久?那甲方是否構成竊盜侵占,是否有方式可以提出確實有交由乙方。

<2>分手後乙方向甲方借錢,甲方金錢借出是以匯款為主,有匯款紀錄,且有LINE的借款通聯紀錄,之後甲方向乙方追討多次欠款,但乙方遲遲無法還款,只有少數一至兩次面對面還款,並無環款紀錄,這樣的情況下,甲方有辦法跟乙方追討回剩下欠款嗎?請問要如何進行。

<2-2>個人想法,甲方借錢給乙方多次追討欠款無效,乙方是否構成詐欺或者侵佔之嫌疑。

<3>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有傷害甲方,有到醫院進行檢查,但沒有開立驗傷單,現在有辦法回醫院請醫師開當時的就診證明出來嗎?如果有了有辦法,以當時的就診紀錄,向對方提出傷害嗎?

<3-3>就已得知到的資訊,當時醫師有詢問甲方是否須開立驗傷單,醫師可協助進行佐證,但事過境遷不知道醫院是否還保留當時就診紀錄,如果有一班追訴期是多久,是否可進行提告

<4>當初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錢以及跟甲方借錢,那是因為乙方有吸食違法藥物的習慣,所以刻意避開ATM攝影機,是否可要求乙方進行驗尿動作,已證實甲方所言為真。

<4-4>個人想法,若是直接跟警方提出乙方有吸食非法藥物的習慣,是否警方當下即可進行,驗尿動作如果屬實當下是否可直接將乙方羈押

<※>個人認為,這四件事情基本上都是分開來的事情,但是目前同時進行中,乙方已進行提告動作,並交由律師協商,甲方目前收集相關資訊中,個人想法,乙方做賊的喊抓賊,請問有什麼方式讓甲方將欠款拿回,但如果乙方已進行脫產動作,甲方是否還有辦法將錢拿回,目前的想法是想甲方將錢拿回,並讓乙方被羈押受到應有的制裁,目前這些內容為甲方單方面告知,並不知道乙方那邊的內容。

 

Eileen 104-02-01 07:19

我和先生結婚三年,小孩三歲,我們之前居住於台北,婚前先生隱瞞我許多事,像是他有竊盜偷竊前科,後來發現他說是幫人代罪,我也相信了,婚後發生了一些事,像經濟不穩。。。我和他常鬧離婚,孩子出生後,幾乎費用都由公婆出費。。。可後來他犯下偽造文書罪,被判緩刑四個月,罰款12萬,在這當中我抓到他與某女子有曖昧傳line邀約出去,甚至講到發生關係,(雖然我沒抓奸在床),卻也造就我對他的不信任出現,後來親戚工廠失竊,(當然也是有懷疑過他,因為剛好他在那段期間常常說出差去哪。。。),在這之前小孩已被他父母帶回南部,理由是希望我們打拼無壓力,可去年九月就說因為孩子漸漸大了要回男南部,可是在南部爭執越多,因為雙方要工作所以孩子一直由公婆帶。。。每當吵架我提離婚他就要脅我離了孩子我沒資格看她,以後怎樣都與我無關,我想請問我是否可以爭取探視權撫養權呢?我如果現在搬離開,是否造成遺棄罪,那孩子的撫養權或探視權我是否無法取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且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倘若分居達6個月,可以直接訴請酌定監護權)

2、倘若子女均由公婆帶,恐不利爭取監護權,扥的越久越不好,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3、其他的論述過於雜亂,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梅子 104-01-31 23:19

1.地下室在二十多年前,在我家購屋後,搬入前

自行拆除靠地面的小採光井

看建商圖粗估 約長30cm x 寬20 cm x高  15cm 

擴大為粗估 約長250cm x 寬150 cm x高  180cm  的採光井。

後來建商和大家簽定使用協議,

建商賠償我們陽台屋頂,好讓地下室能使用這突然冒出的採光井


2.直到在2014年地下室轉賣後,該地下室新買方,在2015年1月24日

趁我家人外出,將採光井外面    我家設置的鐵窗自行拆除

改裝成逃生門

(但其實出去是我家後院,沒有別的地方可以逃生,

真的要逃的話,要從我家後門走到正門,才能走出去....)

 

目前採取作法:

家人已打1999舉報採光井違建外,並至警察局報案毀損竊盜

 

由於採光井這個地方,基本上地下室只有採光權

但二十幾年來,由於爸媽不懂法+建商協議結果

地下室使用了 「高於地面上的採光權」

 

沒想到新搬入的住戶更加變本加厲...

想請問目前除了至警察局報案毀損竊盜,還有1999舉報採光&違建

還有別的方法嗎?

(不懂法的小老百姓真的好吃虧...針對有回應的各位法律大大,先感謝了..)

梅子 104-01-31 22:59

1.地下室在二十多年前,在我家購屋後,搬入前

自行拆除靠地面的小採光井

看建商圖粗估 約長30cm x 寬20 cm x高  15cm 

擴大為粗估 約長250cm x 寬150 cm x高  180cm  的採光井。

後來建商和大家簽定使用協議,

建商賠償我們陽台屋頂,好讓地下室能使用這突然冒出的採光井


2.直到在2014年轉賣後,該地下室新買方,在2015年1月24日

趁我家人外出,將採光井外面    我家設置的鐵窗自行拆除

改裝成逃生門

(但其實出去是我家後院,沒有別的地方可以逃生,

真的要逃的話,要從我家後門走到正門,才能走出去....)

 

目前採取作法:

家人已打1999舉報採光井違建外,並至警察局報案毀損竊盜

 

由於採光井這個地方,基本上地下室只有採光權

但二十幾年來,由於爸媽不懂法+建商協議結果

地下室使用了 「高於地面上的採光權」

 

沒想到新搬入的住戶更加變本加厲...

想請問目前除了至警察局報案毀損竊盜,還有1999舉報採光和違建

還有別的方法嗎?

(不懂法的小老百姓真的好吃虧...針對有回應的各位法律大大,先感謝了..)


梅子 104-02-01 11:57

2015.2.1 11:30左右

因為我人在上班,看到地下室又利用我們全家不在家

從後面自行設置的逃生門在拍照,不曉得在想什麼

我爸媽被他們氣到心情都不是很好,還請律師大大們協助,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1 18: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發律師函,請求對方限期修復鐵窗,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可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梅子 104-02-03 00:55

感謝房律師,再請問一下,

我用機車鎖鎖住他「非法自行設立的逃生門」可以嗎?

Jammy 104-01-31 01:03

各位專業人士,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本人五、六年前曾因竊盜案被起訴判決緩刑兩年,期間無再犯且判決未撤銷,自覺羞愧並深深悔改,至今已重新檢討;但於去年,公司同事錢包遺失,後來尋獲後,調查監視器,發現我有經過該被丟棄之垃圾桶,且同樣地丟棄了類似錢包一物品,於是被以嫌疑犯移送地檢署偵辦,我曾經做了懊悔的事,非常珍惜這個機會,我堅決否認自己有做出違背良心的行為,之後出庭了幾次,從原本的簡易庭到現在一般法庭,中間當然有被告和解或認罪等等,但我堅持沒有就是沒有!我想請問的事:難道憑著模糊的翻拍畫面,我就成了百口莫辯的罪犯嗎?我以為我在每次出庭時都講的很清楚了,為什麼還是沒有結果?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自己嗎?我該怎麼做才是對的呢?可以麻煩有經驗且專業的人士協助我嗎?!抱歉,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1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有該影片,似無法成罪,至於詳細的答辯,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之後進行答辯。

法律小學生 104-01-31 09:5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因為你有前科  再加上有那個影片來佐證

             情勢對你不利 若沒有進一步處理 很明顯會被判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有關觸犯竊盜罪的刑事問題:

一、依據刑法三百二十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閣下如無竊盜主觀之犯意即可做無罪答辯,請審慎處理,建議應請專業律師協助,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不解,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願就成功處理此類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1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考委任律師閱卷,了解檢察官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並未您撰擬刑事準備狀、刑事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1 23:50

您好,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先生 104-01-30 10:25

你好
我因初犯竊盜案件.目前剛上過簡易偵查庭.在等通知
請問地檢署或法院寄送的文書一定需要本人領收嗎?
因為我戶籍地是親戚家.沒跟他們同住
會不會被親戚領收啊?
偵查庭最後我有跟檢察官補充說有通知請寄我現居地才能收到
但還是很擔心..被親戚和家人知道
我如果想寫聲請變更送達處所訴狀是現在(尚未收到任何通知)就要寄去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現在就可以遞狀。

2、竊盜罪最重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Ray 104-01-30 01:00
律師您好,我在103年10月份的時候,在國道交流道被臨檢,被發現有濃厚k他命的味道,經警詢問後,我主交附k他命1小包(0.4592公克)當天晚上被帶回警察局,驗尿,隔天移送地檢署。(沒有肇事)在103年12月24號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處刑書寫著一被告陳?於警訊問中坦承不諱,足認被告前揭自白與事實相符,被告犯嫌,應堪認定。二:刑法185條之3第1項第3款之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嫌。三: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然而我在104年1月28號收到地方法院刑事傳票 案由是公共危險,被傳人特徵空白,待證之事由也是空白。我沒有毒品前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深感後悔。約在5年前年輕不懂事有竊盜前科,被判緩刑,之後也沒有在犯。請問我會有什麼樣的判決呢?上監理站網上查詢罰單從原本3萬元變成現在的6萬元。

一、刑法185條之3第1項第3款規定: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嫌。該刑度立法院於100年11月8日已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由「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建議閣下應速委任辯護律師提供協助,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細節,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09:56

您好,您若是前次竊盜犯行緩刑期已屆滿而未被撤銷,則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不再執行,與未曾受刑之宣告相同。以您所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若坦承犯行,應有機會獲得緩刑

法律小學生 104-01-30 11:3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原則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刑責會判多重則會考量你的前科跟法官看法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解決或補救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圓滿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先生 104-01-27 17:21

你好.我因超商竊盜現行犯被抓.送派出所作完筆錄後隔天移送分局再送地檢署.當天有開一個簡易的庭檢察官大約問了七八個問題我都有承認和實說.大約十分鐘後就叫我回去(沒繳交保金什麼的)我無相關前科.因失業自己租屋在外三餐不繼.前前後後同家店被查到偷6次.都是餅乾食物.累積約數百元.店長願意跟我和解賠償他們.且說會再查閱這段日子監視器.有會再補上去好像.因目前租屋合約問題請問我大約要等多久會收到法院傳票出庭?那時還會面對法官再問一遍嗎?另外開庭後我多久會才會收到判決通知?可能會被判什麼樣的刑度呢?謝謝

嗶仔 104-01-25 16:15

請教法律知識家問題如下

某甲佔據某屋不肯搬遷,亦無租約,屋主屢次請求搬遷,稱該屋欲自用,均未獲善意回應,致屋主不勝其擾,試問,以上情形,屋主可否依 [ 侵占 ] 罪名提起告訴 ? 又如水、電、瓦斯費均未負擔,造成公家機關將費用轉由屋主承擔,就此部分,是否算為損害 ? 屋主是否得依損害賠償法律關係請求佔有人負擔 ? 又就有關費用問題,該佔有人有無刑事責任 ? 承上,屋主未免信箱信件遭人冒領遂加鎖,結果遭到破壞,信件遺失,是屋主懷疑亦係占用人所為,試問,佔用人所犯何罪 ? 屋主如依毀損提告是否正確 ? 如信件確有遺失,是否得告以 [ 竊盜罪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先發函限期搬離,若未搬離,則可以向法院提起強制遷讓之訴,才能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返還所有物,若屆期對方拒絕返還,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亦可提起刑事侵占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頡 104-01-24 17:49

未滿18歲,前一陣子盜刷阿姨的信用卡 被告竊盜,有報案被告,這樣會被限制出境嗎?

我現在17歲 還沒開庭。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1:26

原則上不會唷!!

Holly 104-01-20 11:47

我朋友犯了竊盜
他分別在8月跟10月中在超商竊取食物跟耳機
但他10月中犯的比較快被找到,所以當下馬上做筆錄
而11月的時候,他8月犯的案件才被爆出來,也就是說是兩件
但在法庭時間上,10月的案件先開庭,當時是被判職權不起訴
而後來8月的案件比較晚開庭,原本以為第二次可以獲得緩起訴的處分
結果開庭的時候發現是同一個檢察官
現在第二次開庭完檢察官只有問完話就結束了,沒有告知任何判決
他現在很怕檢察官誤以為他是被判職權不起訴以後又犯案
因為他說第二次開庭時檢察官有問他說:除了這兩件還有別的案件了嗎 他說沒有了
那請問各位現在的情況是往上審判,給法官起訴嗎 所以現在是等判決書?
如果檢察官以為他是又犯 這樣他的罪會不會比較重?這樣如果要出庭法院需不需要跟法官解釋? 如果到法院那邊了 還可能爭取到緩起訴的處分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應尚未作出最後決定,若最後被起訴,則只能向法院請求是否給予緩刑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1-20 14:18

大大你好 雖然八月是在之前犯的  但你朋友客觀上

             確實是已經有兩次竊盜犯罪行為了  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Holly 104-01-20 17:43

所以已經不可能緩起訴了嗎??
現在等判決書下來嗎??
有可能緩刑嗎 他真的不識故意再犯
雖然是有兩件案子沒錯
但是因為太不懂事  而不是故意再犯
有甚麼方法可以補救嗎  他還是學生 很為他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18: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0 20:23

Dear Holly,

本案應仍在偵查階段,依經驗研判,由於檢座們也有分科別,同樣的竊盜罪由同一檢察官偵查的機會不低。只是仍未開偵查庭而已,如果在偵查庭上自白犯罪的事實並請求給予自新之機會,應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或不起訴(如果其竊盜所得之利益很低的話),但要說明清楚事實。時間及地點等。

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_

玥寧 104-01-20 02:42

律師們您好:我今年剛滿20歲,目前手上的銀行帳戶都是未成年時與父親一起辦理開戶的,印鑑也是一直都由父親保管,其中一個帳戶都是固定匯入我在學校打工的薪資。今天刷存摺時發現存款被提領一空,一問之下才知道是父親趁我不在家時拿走我的存摺把錢提光。本來錢給父親花用是沒關係,但他無業在家沒有收入,都是靠我媽媽一人辛苦工作在支撐,他又愛賭博,我怕的是他提走的錢花在賭博上,然後那些錢是我下學期的學費及生活費。我覺得很無奈,父親也一直不還。想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辦才好???在網路上查過了,因為是直系血親也不算竊盜罪,我沒打算提告,只是想知道是否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讓他還我錢?然後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讓他無法動到我的銀行帳戶?是另外重開戶嗎還是換印鑑?在未成年時辦的帳戶,法定代理人在這之中有什麼權利嗎?感謝您看完我的問題,懇請您撥空回覆,謝謝您,感恩。

照你的說法去做就對了,必要時更改密碼,提款卡也去更改密碼,應該就OK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0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親屬間竊盜違法,只是屬於告訴乃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賠償訴訟

3、法定代理人只是代為處理未成年事務,您的帳戶內的財產仍然屬於您所有。

4、建議可以終結帳戶另設新帳戶為佳。

 

玥寧 104-01-20 13:11

謝謝兩位律師專業的回覆,

解決了我長久以來困惑的問題,

我知道該怎麼做比較好了,

感謝您們=ˇ=

阿雄 104-01-19 23:45

本人於101年底犯下竊盜案~當時判緩刑兩年到今年104/2/13到期~可是前兩天因為貪心又竊取一個娃娃想給小孩當禮物~而被抓到~做錯了就是錯了沒有任何理由~只是當時沒想那麼多~事後仔細想想才發現事情的嚴重性~請問我會有什麼後果呢???謝謝您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1-20 00:05

您好!

104/2/13緩刑期滿前,如果第二個案件還沒判決確定,緩刑就不會被撤銷,應不用擔心撤銷緩刑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雄 104-01-20 01: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答~~~那如果在2/13號前判決下來~緩刑撤銷的話原來的六個月徒刑會連這次的加在一起是嗎???會不會就要去坐牢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依您所述不利之情形,則會二個刑會合併加在一起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0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與被害人和解已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阿雄 104-01-21 23:04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我會去面對的~~

小貓 104-01-17 18:49

我外婆是輕微的老年癡呆,輔助宣告人是我的阿姨.我阿姨跟阿婆要賣房子,在12月中已向法院申請處分,但目前還未審核

今天我回去要拿我的東西,卻發現我阿姨跟外婆未告知我,就擅自把他們自己要的東西帶走,剩下他們不要的已經叫人全部處理掉了.

所以我立刻到警察局報案,但是警方打電話給我阿姨(我阿姨不接我電話),好不容易接通,阿姨卻說房子的事已經向法院處分了,有什麼東西就列個清單,不必多說,有事情直接法院上講.警方說因為阿姨已經向法院申處分房子,所以雖然房內東西失竊,但已不是他們的管轄,所以不受理,這樣嗎?

未通知本人也未經本人同意私下擅自拿走想要的物品和丟棄他們不要的東西,這樣的行為可以直接告他們竊盜,侵占毀損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7 2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子向法院聲請處分,但是屋內的物品仍然屬於您所有。

2、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竊盜罪及毀損罪。

3、倘若員警拒絕受理可以索取報案三聯單或是逕行提起告訴。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您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竊盜罪及毀損罪之告訴

並可於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但既然雙方為親人,建議應先與對方進行協調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余水水 104-01-17 11:56
老公在兩年前曾因竊盜被判刑入獄~~已服完刑~~

結婚生活經濟壓力大~~工作又不穩定~~一時衝動又犯了竊盜~~

請問這樣一定會再被判刑入獄嗎??請問要怎樣做才有機會減少刑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7 14: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屬於累犯,倘若未能被害人達成和解,則入於服刑的機會是有的。

2、建議盡速與被害人和解,並且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余水水 104-01-17 15:49

 老公真的很後悔~~

想再請問如果達成和解是不是就有機會不被判刑入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與對方和解,再具狀至地檢署附上和解書請求緩起訴處分或簡易判決處刑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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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不一定會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但是一定要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

惟判緩刑緩起訴已經不可能了

最多可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陳噹 104-01-10 01:02

我弟弟去才滿十八歲,但是他有三四件竊盜車禍的時候撞到一個阿婆 二件毒品(都是在他

未成年的時候)

 

我們知道他今天會要去感化院是因為毒品案,但是他現在滿十八了,如果他真的要被判刑是要去感化還是摁勒戒…那感化的化要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會先去勒戒

2、感化的部份要看少年法官依據少年的態度、父母親的管教,及少調官的調查作成處遇。

 

 

 

小如 104-01-08 14:38

請問前夫在兩年前曾犯竊盜行為,當初有開庭,當庭已判決賠對方20000元,

請問,是否有竊盜前科?竊盜紀錄?

因為今日我需要爭取小孩監護權,不知前夫這樣的罪行,今日是否還會受到影響?

若請法官調紀錄,還調的到前夫的竊盜紀錄嗎~謝謝,非常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8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賠償屬於民事訴訟,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是否有竊盜前科

2、不過該民事訴訟還是可以查的到,還是可以用作判斷對方有不良行為,不適合取得子女監護權

3、不過子女監護的部份,必須綜合考量雙方的經濟能力、子女互動、子女意願、環境等因素,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8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您應提供由對方照顧子女不利之證據,由您照顧子女較為有利,法院將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作為標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8 20:12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小樹 104-01-06 08:15

我表姊在去年八月間,因竊盜被判五個月可易科罰金,(同年件不同月份竊盜還有兩三件未開庭)當時有去詢問書記官是否可以申請勞動服務,但書記說因她後面還有兩至三件竊盜案未開庭所以不行申請,而罰金分期一般不是可以分三期,有中低收可分更多期?可是書記說要嘛就一次繳清不然就拿出證明才可分期,我想問一下,因後面還有案件未審理所以不能勞動是對的??   補充:(她執行當天未報到在一月一號時被逮捕,現在看守所裡,因她後面還有兩、三個竊盜未開庭審理,我也不知道她之後那幾個案件會被判多久,我想問的是我現在能為她做甚麼??後面那兩、三個案件如一罪一罰的刑期加起來會比數罪併罰的刑期還多嗎?我可以幫她申請例如合併執行之類的嗎?如申請的話,刑期會比一件一件加上去還重嗎?還是說她關在裡面的時候,如後面另一個案件審理完我有錢幫她付之後其中一個案子的罰金的話,她關完五個月就可以出來了嗎???或者因為後面還有案子就不能出來?還是會因她已經被關了所以就直接執行後面的刑期??我幫她付罰金的話可以分期嗎?(經濟不寬鬆)還有我想問一下她在去年同年間不同月份分別竊盜兩、三起,現在關的是第一起,加起來共四起,她這樣會被當累犯加重論處嗎?(在此之前無前科)我們家屬該如何知道她可否易科??我可以如何幫她???可以為她做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6 16: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累犯必須是執行完畢5年內再犯。但是後案確實可能認為被告多次行竊,在量刑上加重。

2、執行的部分,分期的部份屬於檢察官職權,現行法並無明文處理方式,且聲請易科罰金本來就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如診斷證明書、在學證明、在職證明等。

3、收到執行通知,受刑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可以代為聲請

 

小樹 104-01-07 03: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累犯必須是執行完畢5年內再犯。但是後案確實可 ... (恕刪)

所以因為後面還有案子而不能申請勞動是對的?

那現在對她來說是要申請合併執行會比較好還是就等案子一個一個判下來刑期直接往上加比較好?哪個刑期會較短?

我可以幫她什麼?有請法扶的需要嗎?

她關在裡面是不是我只要有錢付其中一單案的罰金她就可以出來?(即使後面還有未審理的案子)一定要一次付清嗎?先付一期可以嗎?可以的話我怎麼幫她分期??

阿文 104-01-02 15:40

去年11月中家父因詐欺案入監服刑,在服刑之前曾向王姓友人借錢,王某開了張支票給家父,後因家父入監無法償還,王某因而提告竊盜,警方要求家父提出證明表示兩者金錢往來是自願性的才會沒事,但當初是家父去借錢,應是王某開立借據,家父要如何證明這張支票是王某自願借他的呢?如果證明不了會被判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任何可以證明有借款事實的證據都可以、對話紀錄、證人錄音錄影等。

2、竊盜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AMY 103-12-24 16:35

律師您好,

 

想請問被告將信徒所有物品從祈福會場移到馬路上,被告是否成立竊盜罪?

 

被告此答辯是否需要舉證證明?

 

調閱監視器被告此行為發生於本月初帶走物品A及上週帶走物品B。本月初被告有戴口罩,但是穿著、背包等一些特徵一致。物品A無找到。物品B在事後由馬路上第三人通知而找回。被告指本月初監視器之人不是他。請問律師本月初成立竊盜罪嗎? 上週成立竊盜罪嗎?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7: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只是移置物品,則不會構成竊盜罪,但是可能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2、倘若拍攝到取走物品的畫面,則要主張僅為移置物品,被告必須提出舉證。

3、特徵一致,則被告亦應該提出反證,如不在證明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33

您好,單純之移動位置,不會有偷竊成立之可能,但若因移到馬路上,致使東西毀壞,會有悔髓罪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監視器可證明對方有竊盜之行為,即可作為判決對方犯竊盜罪之證據,惟若對方亦提出反駁之證據,說明其非畫面上之行為人,亦有不構成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節應視被告移動物品之距離及其後之舉動而定是否有竊盜之故意

本所有多項辦理竊盜罪案件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