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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甄 101-10-31 00:21
律師你好,我侵入民宅偷竊 當時搜到一個零錢盒及手提袋,我怕吵到屋主所以把東西移到廚房查看, 然而發現不值錢就放在地上,繼續往裡面搜,搜到一半,突然發現後棟屋主開燈說好像遭小偷,我隨即想往前門逃跑,後來發現我的皮包放在門外,隨後我就往後棟查看,看到他們拿我的皮包正在查看,當時我就衝出去請他們放我走,後來他們不肯我就跑走,在跑走的途中想到自己的包包在他們手上,隨後我又返回等警察來,事後, 我跟被害人道歉還賠償他們兩千塊也簽了和解書,重點是開偵查庭那天,檢察官問我說廚房的零錢盒的大小可以放置口袋嗎?說真的我也忘記那個零錢盒長什麼樣了!我就回答應該不行,檢察官又問手提袋是何作用?我當時很緊張也不知如何回答就說是用來裝零錢盒的,開完庭後,我仔細回想那個手提袋跟零錢盒是我怕吵到屋主才移到後面廚房翻看,現今收到起訴書檢察官認定零錢盒及手提袋已在我權力支配之下,又因屋主發現才丟棄零錢盒及手提袋而被查獲,是為既遂?收到起訴書後我ㄧ值回想開庭有說過什麼話,我並不是被屋主查獲才丟棄零錢盒跟手提袋的,視覺得不值錢才放在廚房繼續搜刮,現在檢察官起訴加重竊盜,請問律師我有機會成立未遂嗎?我的需求是六月以下但是我是累犯,檢察官要求加重刑期,我該怎麼做?寫訴狀,請律師? 開偵查庭時被害人主動和檢察官替我求情說我很有誠意,事後登門道歉數次,檢察官當時的反應只說一句不可能,說我是累犯,被害人繼續求情,檢察官才說我會轉述給法官,起訴書上對我有和解賠償跟被害人替我求情之字不提,是不是代表我這庭很不利?請求律師能盡快給予我答覆 讓我知道怎麼處理比較好 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財物既已在您可支配的前提下,則要成立未遂恐怕是有困難,但仍可以爭取看看. 二.本件您所犯為加重竊盜罪,基本上為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之徒刑,本件應力求刑度之酌減,爭取宣告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才有可能宣告易科罰金. 三.至於您要看您在檢察官偵查時之陳述,需委任律師才能閱卷,且本件委任律師也可以為您協助爭取權利.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小甄 101-10-31 00:18
律師你好,我侵入民宅偷竊 當時搜到一個零錢盒及手提袋,我怕吵到屋主所以把東西移到廚房查看, 然而發現不值錢就放在地上,繼續往裡面搜,搜到一半,突然發現後棟屋主開燈說好像遭小偷,我隨即想往前門逃跑,後來發現我的皮包放在門外,隨後我就往後棟查看,看到他們拿我的皮包正在查看,當時我就衝出去請他們放我走,後來他們不肯我就跑走,在跑走的途中想到自己的包包在他們手上,隨後我又返回等警察來,事後, 我跟被害人道歉還賠償他們兩千塊也簽了和解書,重點是開偵查庭那天,檢察官問我說廚房的零錢盒的大小可以放置口袋嗎?說真的我也忘記那個零錢盒長什麼樣了!我就回答應該不行,檢察官又問手提袋是何作用?我當時很緊張也不知如何回答就說是用來裝零錢盒的,開完庭後,我仔細回想那個手提袋跟零錢盒是我怕吵到屋主才移到後面廚房翻看,現今收到起訴書檢察官認定零錢盒及手提袋已在我權力支配之下,又因屋主發現才丟棄零錢盒及手提袋而被查獲,是為既遂?收到起訴書後我ㄧ值回想開庭有說過什麼話,我並不是被屋主查獲才丟棄零錢盒跟手提袋的,視覺得不值錢才放在廚房繼續搜刮,現在檢察官起訴加重竊盜,請問律師我有機會成立未遂嗎?我的需求是六月以下但是我是累犯,檢察官要求加重刑期,我該怎麼做?寫訴狀,請律師? 開偵查庭時被害人主動和檢察官替我求情說我很有誠意,事後登門道歉數次,檢察官當時的反應只說一句不可能,說我是累犯,被害人繼續求情,檢察官才說我會轉述給法官,起訴書上對我有和解賠償跟被害人替我求情之字不提,是不是代表我這庭很不利?請求律師能盡快給予我答覆 讓我知道怎麼處理比較好 謝謝 !
如果你不確定你偵查中的陳述是甚麼 因為這可能影響將來判罪的依據 所以你可以考慮先委任律師閱卷 過程部分再看有什麼可以避重就輕的地方
小冠 101-10-16 08:11

事情是這樣的

10/9號晚上八點左右我前往台大的舊體育館

舊體育館的正門口右邊有個停腳踏車的區域

我把腳踏車停在那裡,並把我的書包放在腳踏車座墊上

此時,我很確認我的皮夾還放在我的書包前袋

接著,我往前大概三步的距離坐在階梯上和我同學聊天

但由於我是背對我的背包,雖然我不時回頭查看,悲劇還是發生了

約莫八點四十,有個男生好像要移車,撞倒我的腳踏車,我的包包掉落在地上

我聽到聲響於是回頭查看,他跟我說了聲對不起,就騎車走了

我那時很笨居然沒檢查有沒有東西丟掉,不過書包前袋是開著的

(我在猜想,他根本不是移車撞倒我的書包,而是翻找的過程中弄掉的)

後來我將我的書包和大家的一起置放在舊體育館前,約莫九點半大家離開

而我在九點四十五分抵達捷運站時發現我的皮夾不見我沒辦法刷進站

我以為我錢包掉落,所以火速回現場找

不過一無所獲,找到直到晚上11點

隔天六點去案發地找,同樣徒勞無功。


案發當天晚上馬上掛失我的身分證 提款卡 信用卡

原本認為我的錢被撿走會好好的送還回來,於是我等了幾天

等到禮拜四晚上,發覺應該是被偷了,我才掛失我的學生證


一掛失學生證才發現事情有些許線索

因為悠遊卡和學生證是結合在一起的,

等於是說我知道卡號也可以追查到他的刷卡記錄

而且我皮夾裡面也有摩斯卡

也可以致電摩斯,查到他在遺失後的消費記錄


於是我在10/12星期五去報案,雖然說案發地點沒有監視器,不過捷運站 摩斯店家

總會有吧?

筆錄的時候,警察有問我說要告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兩者似乎都是非告訴乃論

不過我看侵占遺失物好像重一點,所以我告了這個


直到昨天10/15號,我查到他的悠遊卡交易明細,還有摩斯卡交易明細

悠遊卡是10/10從台北車站坐車到動物園站在去搭貓覽,最後作回台北車站

而摩斯卡裡面有金額已被全數消費完,皆是台大附近的摩斯店家,應該是台大學生

而我今天想去跟警察補充這些東西。

請問

1.照這樣看來找的機率大嗎?
(依我自己的推論,會在國慶日出去搭貓覽,應該是出去玩,而出去玩應該不會
只有他一個人,雖然他拿我的悠遊卡,但是他朋友可能是拿學生證刷進刷出,這樣
總可以從他朋友那邊下手詢問吧?他朋友袒護他怎麼辦?警方可以要求他朋友要說
實話吧?因為我怕他們是朋友關係,但也是證人關係,會很複雜)


2.我這樣算自己找線索,請問這些線索可以事後提供給警方嗎?
因為其實我當時有提供悠遊卡卡號跟摩斯卡卡號給警方
警察好像很忙,不然照理說我知道的這些警察應該早就調到資料了
因為昨天承辦我的員警不在,只好今再去警局一趟
不過我記得他說承辦的人跟偵查的人不一樣
偵查的人會能了解情況嗎?


3.當初作筆錄的時候,警方有問我有遺失些甚麼東西
我有說出我大概遺失現金1500元,很多卡(還有具回憶性的東西),還有一把系櫃鑰匙
因為我們系如果弄丟這把鑰匙的話,還會被罰100元
請問我要怎麼舉證說,當初皮夾有這些東西?萬一他死不承認皮夾有這些東西怎麼辦?
而且皮夾當初是人家送我的我也不知道價值,不過大概是500元左右的價值
但是我沒辦法舉證這個價值,到時候法官會如何?又時間精神損失又是怎麼計算?
這件事情的確浪費我很多時間,還有我的心力


4.當初作筆錄的時候,警方問我說悠遊卡裡面剩多少錢,我說大概100多我不確定
可是後來查到餘額好像是60多元,這樣我會處罰如何的嗎?因為這種零頭我真的沒有在記
我只知道,當初裡面有錢,現在沒有了。


5.警方問我要告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是這樣問我的嗎?我根本不太懂這兩著有甚麼不同
還是到時候起訴的時候,檢察官認為有需要會自行修正該起訴的罪名?


6.到時候抓到人的整個流程是如何?在警察局見,然後將皮夾給我?還是直接法庭上見?
聽說會是檢察官幫我起訴,那我的東西可以當庭要回來嗎?還是還要附帶一個甚麼民事
?那會需要請律師嗎?請完律師好像也就沒有追回這皮夾的意義了,皮夾大概總價值3000


謝謝耐心的看完!!並解答我的疑惑,第一次去報案有很多事情不知道
希望事情可以快點結束

阿絲 101-10-10 12:09
律師您好,我在去年從我父親的存款本領出全部的金額到我的名下,但這筆是我和母親和父親共同打拼事業存的,生意上的匯款都是我在處理,因為我父親的先妻有小孩,10幾年來都沒有扶養到我父親,現在我父親有點失智他們叫我母親把一半的錢拿出來還給我父親,我父親還說如果不拿出來就要告我母親竊盜或是侵佔,到時可能我和我母親一毛都拿不到,我想請問一下這樣告的成嗎?若是我父親告我也告的成嗎?一旦告了我母親可以請法院判離婚嗎?當初有說他們拿了家產會扶養我父親,我扶養我母親,那麼我是不是可以不要扶養我父親呢?我能成怎麼處理呢?謝謝!
1.存款部分 主要還是看是否父親授權你提領金錢 否則確實可能有違反的行為 2.扶養部分 只要是子女就依法應比例分擔父母扶養費用 不過父母受扶養應以自己本身財產不足生活為前提要件 至於是否可以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就看是否符合法定要件 例如父母曾經無正當理由不扶養子女 子女可以向法院聲請減免扶養義務
嗯嗯 101-10-06 14:12
我16歲,有竊盜傷害前科。之前被安置了五年,出來後犯了傷害罪,進去少年觀護所沒幾天後出來保護管束
但是這次犯了殺人未遂!還有妨害自由(對方昏迷指數剩三)有可能宣布腦死(植物人)!!
因為對方欠錢!我去幫忙出氣,這樣我會關很久嗎?
感化教育嗎?
有可能安置嗎?
第一次開庭會不會就被收押呢?
刑法那些是怎麼判的呢?
有可能減輕嗎? 如果他變成植物人的話!那是殺人還是殺人未遂呢? 我16歲 是送感化還是什麼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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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6 16:32

你犯的是重罪,不會適用少年調查程序,

少年法庭會移到地檢署以一般程序處理,依法判刑,不會用感化處遇

另可能先將你收容,也就是當庭收押的意思

嗯嗯 101-10-06 19:24

我16歲也要去地檢署?

那沒有少年保護法等等的嗎?

是直接判刑???

嗯嗯 101-10-06 19:29

如果我不去感化的話!!!!!!!!

那是去關哪裡呢?

少觀所嗎?還是???

低調 101-10-06 22:05
回覆 嗯嗯 的發言內容:

我16歲也要去地檢署?

那沒有少年保護法等等的嗎?

是直接判刑 ... (恕刪)

 直接判刑也好啦

乾脆建議判個死刑就好了

上述,講講而已

但判刑也滿輕的

你放心,不會有死刑,和無期徒刑

我也是混很兇耶!

但我也沒那麼狠過

當初有人動手打我,評我實力可以找人做掉他

但現在,還是用司法解決

現在還想有機會可以去司法界服務

最後,勸回頭是岸。

小胖 101-10-04 17:22

我最近遇到我的遊戲帳號竊盜,對方報警,警方判定詐欺案。


 可是這件事情真的不是我做的,對方已經報警了 也不能送調解合解,我有時間點的不在場證明,可是警方也有查到交易的ip及時間點卻實在我家的電腦


我們現在還在送審,所以我們先與對方商量,因為不想要麻煩走法院所以私底下先和解。我算是背黑鍋,因為不是我拿的,那到時候我上法院,我要如何跟法官,檢察官說?


如果說這東西不是我拿的,那法官說那你們為什麼要簽合解?那簽合解不就表明說這東西是你拿的?


難道我要乖乖騙自己然後說這東西是我拿的,我知道錯了?法院處理這種遊戲詐欺案件,我會有甚麼下場及後果?法院會如何判定?
 

我有給一張上班時間表給警察 那個遊戲交易時間點 我確實是在上班

請問該如何處理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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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凱 101-09-29 02:46
?2012/09/10收到傳票至地方法院開庭,

經法官判決,竊盜犯須賠償我的損失,
金額共7000元整,分成2次付款,每個月17日,
還清款項後,判他 20天,可繳易科罰金2萬元,
"但到現在他卻沒有支付,如果他一直到10/17也沒支付,
我要怎麼辦?要怎麼做才好?

是要將判決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還是將對方狀況,向檢察官提出陳訴狀,請求上訴?
對方也只會說對不起,一直說怎樣怎樣之類,會還給我,
可是一直拖,原本之前說6月底要還,
到現在出庭,判決要他還,結果還是這樣,
請問我到底要如何做才是好的?
林智群 (klaw) 101-09-29 21:06

直接發函向法院表示對方未依約定給付,請法院撤銷原判決另行判決即可

yen 101-09-26 21:32

我去法院提告的公文寄到家中(a地)

收件人名字是我 收件地是a地

可是姐沒有和我說有法院寄來的掛號信

就直接拿給姑姑看(請問姐和姑是否犯""防礙秘密""??)

姑看完我的公文打電話恐嚇我媽(信沒給我媽在姑那)

姑佔據我公文屬於侵佔還是竊盜

法院的信是寄a地 姑拿我的信幹嘛 還傳短訊說""你的公文在我這到我處領___姑住b地)

問題是:

姑長期以來都和我們家不往來且姑非常不友善

我要告姑侵佔還是竊盜

姑沒必要保管我的公文信吧 

我回家就可以拿

而姐沒告知有我的掛號信就直接拿給姑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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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 101-09-28 21:30

 謝謝蕭律師的回覆

不過在這件事之前 姑有多次恐嚇我家人的前科

所以我去法院提告

那天姑拿我的掛號後也看了

電話恐嚇我媽

我媽打電話和我說這件事

後來我就寫email給我姐 我寫:你一直幫姑欺負爸媽 我會請你們吃免錢飯 要恐嚇我 我不吃這套

法院見"

才又隔一天姑才傳短訊說掛號信在牠那

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牠侵佔

而且牠恐嚇我媽又不把信給我媽

姑和我們家沒往來

牠拿我的法院掛號信 應該是不要我去告牠 要拖延時間

法院掛號信不是都有期限的

牠這樣影想我的權益我不會原諒牠

請問律師這樣算侵佔

阿璇 101-09-22 12:54

您好,想請問我有個朋友,在工地工作,因跟工頭發生磨擦,心有不甘,於是趁工頭不注意拿走他的一個工具電鑽,事隔約一個月,工頭報警說告我朋友竊盜,於是我朋友有上警局作筆錄並歸還電鑽,但警員說竊盜公訴罪,還是要等開庭宣判,可能是緩刑,但我朋友在17歲時曾有一次竊盜前科,現年38歲,就怕那前科會影響這次的判決,可能被關,判緩刑機會不大。是這樣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2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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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益 101-09-17 22:43

電腦被別人複製檔案到隨身碟!
裡面包含個人資料,個人照片等一些私密的檔案、文件及照片...!

提告五項~檢察官只說只有一樣提告的成
分別提告竊盜罪】【侵占罪】【妨害祕密罪】【侵犯個人隱私權】【破壞電磁紀錄罪】

檢察官說【妨礙電腦使用罪】...!!(我沒提告到的部分)

檢察官也說這樣告不成妨礙秘密罪!

但(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他的確竊取資料並有窺視內容~
為何檢察官會說這樣告不成妨礙秘密罪 !?

在就竊盜罪來講...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20條有講~電磁紀錄等同文書...!!
竊取文書等資料~不就等於竊盜!?

〈最後在請教律師到哪裡可以查詢到相關案例判決,怎麼去查詢,讓我可以提供相關案例判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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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益 101-09-19 00:19

感謝陳律師撥空回答!!

(假設的問題)那倘若別人將我的文書資料偷印一份帶走~這樣亦也不能以竊盜提起告訴!?

那如果是這樣應用什麼提起告訴!?

妨礙秘密罪~我該如何主張對照的確構成妨礙秘密罪!?

及哪裡可以查詢到相關案例判決,怎麼去查詢,讓我可以提供相關案例判決

 

陳小益 101-09-19 16:27

還有就是~檢察官最後如果以妨礙電腦使用罪起訴後

可以在地方法院依我照有利的地方在追加起訴嗎?


 

 

豆花 101-08-29 09:23

因本人有失眠問題 有在看精神科 吃精神科的安眠藥.......
有一天不知道是量吃太多還是怎樣....
突然完全沒意識 後來有意識的時候是在無人的汽車上....
後來被人發現報警 竊盜
因為本人在做經濟 身上有時會有很多現金 所以身上有帶彈簧刀防身
有移送 後來我有把吃精神科藥物的事講給檢察官檢察官叫我驗尿 驗完尿沒付交保金就放我走了 現在傳我九月四日開庭 請問我要把精神科藥袋帶給法管看嗎? 請問這樣是要罰錢還是要關呢???? 請問我開庭當天怎麼講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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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 101-08-15 12:37

律師你好那假如被害人沒傷的話我會夠成準強道嗎~我該如何找有利證句呢~因為存脆是普通竊盜

被害人2個都說我有打他我並沒有而且被害人也沒傷這樣算對我有利正句嗎而且警察局就在事發當

場協對面如果我有像他?所說我有打他的話另外一個也不可能跑去警察局叫人來一定是在當場把我顧好等警方來才對這樣的共詞對我有幫住嗎

林先生 101-08-14 19:25

你好我想請問律師一個問題我犯了竊盜罪可是被害人在製作筆錄時跟原本不府何說我有用力打她結果他說沒傷可是我被依準強盜罪移送
當時我騎車剛好要走結果被害人發現後來我摔車他就把我壓倒在地用手鉤住我脖子導致我不舒服我有用手幫開他的手可是我並沒想逃跑她就跑到斜對面警察局叫警察來他們在筆錄說我有用道打她可是跟叔時不符合而且對方也在筆錄說沒受傷這樣我會構成準強盜嗎~

    犯竊盜後為脫免逮捕而施以暴力就可能構成準強盜

    至於是否成罪還是要看到時候提出證據資料去認定

    是否達到使人難以抗拒程度

    其中如被害人證詞(是否一致 合理)  確實很重要

    不過不會單以此去認定

   

101-08-12 17:37
律師您好~我是剛提出竊盜賠償問題的,再請問您一個問題, 現在在刑事還未起訴的情況下,我是否可先自行跟對方達成民事和解呢?謝謝。
偵查中竊盜罪還是可以和解 不過當然只是針對民事部分 而和解會影響檢察官下何種處分
Hugo 101-08-04 18:17
律師您好 我父親生病,所以家裡財產後來都在姊姊這,因為怕姊姊會亂花錢 所以之前有問過律師,您是說可以申請監護宣告 想再請問您 就花錢這方面,我姊姊他這樣算觸犯竊盜罪嗎 有詢問母親,父親住院前並沒有將財產委託給姊姊 所以是姊姊他自己將父親的錢領出來,雖然說父親的看護費都是他領出來去繳的 但是相對他也領出不少錢去買他自己的東西,我阿姨舅舅們也都能證明 我認為他這些花費根本稱不上家用 所以在這方面如果他主張說領錢是因為家用會成立嗎? 存摺會說話他領的都是多餘的錢,這樣算竊盜? 因為今天聽我媽說因為他自己的私事,要賠人違約金要六萬多 我家目前已完全沒收入 那是他自己的事憑甚麼拿家裡的錢去賠
你可以考慮朝侵占竊盜罪提出告訴 是否成罪 還是要看具體事實情況
粘小姐 101-07-31 15:38

律師您好.

我在某公司任職員工

而雇主先前因為銀行借貸問題,導致他的帳戶等都被法院強制扣薪(以及銀行扣押)

 剛好雇主的友人口頭允諾,願意借出銀行帳戶供雇主使用

但是, 友人近來與雇主有財務上糾紛.

且僱主使用此帳戶時, 代收支票以及現金出入都是由我代辦(雇主要求)

想請問律師, 若到時候有帳戶糾紛時, 我會遭遇到法律上的什麼問題呢?要如何自保?

另外,當初僱主友人特地去開立帳戶時,開戶時有存款一千元,

若是直接以現金歸還,對方不承認收到款項該如何呢?

這樣是否會連同我遭涉到"侵占帳戶"或是"竊盜"等?

 如果確實出於對方授權使用該帳戶

 單純使用  應該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既然對方同意借出銀行帳戶供雇主使用,雇主便可在約定的範圍內使用該帳戶。您是該帳戶的代辦者,其實就您過手的紀錄可為查詢,此即能證明對方確實有提供帳戶供雇主使用,而因您是協助雇主進行代辦手續,基本上不會有侵占帳戶或是竊盜等問題。 既然已經直接返還現金1000元給對方,依法是不會成立犯罪的。至於舉證方面,您可以提出返還現金的時間、地點或是收據;如果有其他人在場的話,也可以請人證明確實已經還錢。

(參照刑法第33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鄭 101-06-26 13:46
我於去年跟公司不同部門的同事購買他?部門的外套6件 給我自己及送我部門的同事穿 後來開工完該部門主管發現他?有外套不見 認定是我偷竊 於是在我回去公司領薪水的時候 該部門主管在公司大廳把我攔住 也沒給我解釋機會 就語帶恐嚇 要我上去樓上寫自白書 原本我要報警但他跟我說如果報警事情會稿的很大他也有說 如果寫自白書他不跟我計較  於是我覺得我沒證據說我是跟他部門同事買外套的 我就照他說的話一字一句寫自白書 事發兩個月後公司突然告我竊盜 我該怎麼辦?會不會構成竊盜?因為無法證明我是跟他部門同事所購買外套我該怎麼辦?去地檢署要如何跟檢察官說明?我怕說出來那個人又去告我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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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101-06-16 10:40

貴站律師您好

有鑑於學校的應屆畢業班的班級幹部,總是在將要畢業之前,都一定要向全班清楚交代剩餘的班費以及公物該如何處理與運用,但是本班之前就有發生同學在畢業後,大家一起出錢買的東西之後卻獨自在他手中,而他之前也不是負責該事的幹部,當時畢業之前班上也沒公開討論之後要如何處理...

想請教這樣是觸犯何種罪呢?是竊盜還是侵占呢?還是......

謝謝

two 101-06-12 20:29

我的朋友因為竊盜詐欺和偽照文書被起訴,詐欺和偽照文書是因為盜刷郵政VISA信用卡1837元和其簽單,但當警察去吊閱監視器時,他就去與警察自首了,也與被害人以2000元達成和解和解書也送到法院,之後到簡易刑事法庭,法官也說因為他是初犯和年紀還輕,應該可以判緩刑,也告知他緩刑期間不能再犯,但近日他收到判決書,他被判三個月有期徒刑,這樣有機會上訴緩刑成功嗎?,因為他是初犯,也很後悔了,也還是大學生不想留案底,想說想幫助他,但不知要怎麼幫助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仍可以上訴,但被判有罪的機會仍然很大,但若原審未宣告緩刑,則可上訴爭取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

        1.先請您朋友詳細看判決書是否均未提到緩刑部分?        

        2.若要不留下案底當然以緩刑為佳,若僅是針對緩刑部分上訴仍有機會。

 您好,

        1.先請您朋友詳細看判決書是否均未提到緩刑部分?        

        2.若要不留下案底當然以緩刑為佳,若僅是針對緩刑部分上訴仍有機會。

two 101-06-19 00:23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它寫: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這是什麼意思??
two 101-06-19 00: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仍可以上訴,但被判有罪的機會仍然很大,但 ... (恕刪)

它寫: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這是什麼意思?

101-06-12 00:12
您好
我原本在一家餐廳上班 因老闆出國我跟另一個同事顧店
由於老闆出國前沒交代冰箱要還給別人 ! 而冰箱公司卻
堅持要回冰箱 !我們不敢把冰箱交給別人!
加上老闆前一天也打電話回來說 冰箱不要還 等他回來在說 !但冰箱公司堅持要拿回冰箱~ 最後與冰箱公司約定的時間到了 我與另外一個同事立即關下鐵門 跑到3樓看攝影機
看冰箱公司是否走了 !突中我們在店裡跑來跑去
2天後老闆回國了 ~調查攝影機 發現我們的異狀
也不相信我們說的話 認定我們偷他的錢 開除我們
還扣掉我們兩人薪水共一萬2! 最後他又打電話給我們 他說他的房間少了2萬7 要我們出面 不然要報警及把錄影帶交給警察 最後我們不出面! 也去警察局錄了口供 現在他告我們竊盜 我們該怎麼辦...
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們沒有偷 !
王律師 (王律師) 101-06-12 00:42

應該是雇主要證明是你們偷的。你們主要要解釋的就是為什麼會再錄影畫面中跑來跑去的原因。

另外,雇主扣你們薪水的部分,也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你們可以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請雇主將苛扣的薪資返還。

Bill 101-06-11 16:42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有關存證信函的警示與告知對方的內容中,可以將沒有事先證明的事情用以警告對方以免觸法嗎?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本人之前在學校的時候,班上有同學將大家一起出錢買的東西,在沒經過告知與大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拿出去給別人保管,本人好幾次和那位受委託人拿回都未有結果,之後一段時間,那位受委託人說已經歸還,但是她就是不說當初是本班的誰拿給她的

因為班上同學都此都沒作回應,無法證實已歸還,因此,本人除了以侵占的刑責在存證信函中警示那位受委託人之外,想請教律師,我是否可以受害者的身份,在存證信函中向那位受委託人直接性的表明與警告當時那是經由偷竊出去的東西,如果她不說當初是誰拿給她的話,她就會因此觸犯包庇罪的罪名呢?

因為我不知道還需不需要向那位受委託人提出證明說當初那的確是經由那位同學的竊盜行為而拿給她的東西....

謝謝




小鐵 101-06-10 19:08

想請問懂法律律師們,

前幾天我有一個朋友 . 他大概中午11~12點之間 .

他於她們房東住處門口外.

拿了她們房東住家一把鑰匙開門進入她們房東住處 .(房東不在家)

ps:因為有一次馬桶壞了.她們房東就告訴她鑰匙放哪 .

叫我朋友如有需要上廁所 可自己拿鑰匙開門進去使用.

而我朋友前幾天進入到她們房東房間裡面去敲東西(尋找值錢東西) .

但是我朋友沒找到值錢的東西 .  大概10~20分鐘的時間 .

我朋友就離開了房東住處 .  監視器也拍的一清二楚 .

大約下午2~3點房東發現監視器有人進入偷東西後 . 於是她們房東馬上就報警 .

當然 . 警察馬上跑去抓我朋友 .  當警察問我朋友是否承認有此事 .

我朋友當下也有承認 . 也很有誠意的當下在警察面前也有跟房東跪下道歉 .

於是我朋友被帶到警局後 . 好幾個警察看監視器 .

也沒有看到我朋友手上有拿值錢東西或放入口袋.

就從房東住處離開 .  當天朋友原本要被移送法院 .

但是警察看我朋友很有誠意跪下跟房東道歉 .

於是先打電話檢察官 . 問是否要移送法院 !

檢察官說不用後 . 就讓我朋友從警局離開了 . 之後警察就要他等通知 !

我想問各位大大的是 ..
最近這幾天他開完偵查庭了 .他說 . . 檢察官房東不見了什麼 .

房東說1萬1千元 . 但是監視器沒有照到我朋友手上有直錢東西 .

於是檢察官就請我朋友先在外面等候 . 檢察官先跟房東談 .

談完在傳我朋友近去偵查庭後 . 檢察官問我朋友是否願意和解 .?

我朋友說當天被警察抓到後 . 他就有問房東是否要和解 .

房東說不要 .檢察官就說 .現在房東願意和解 .我朋友是否願意 .

我朋友當然說願意 . 檢察官也說 . 賠償部分 . 因為房東很堅持說他不見1萬1千元 .

而我朋友也堅持說沒有拿 . 監視器也沒照到 . 所以檢察官說 .

這樣爭下去 .會有開不完的庭 . 而檢察官賠償大約賠個換門鎖費用 .

再給個紅包 .也不用到1萬1那麼多 .  我朋友也說好 .

房東也說賀拉 . 青菜 . 他不想一直跑法院 .

結果 .庭開完了 . 我朋友就先跟房東還有他兒子. 到庭外商量和解賠償費用 .

房東就先說了 . 將近一個月的偷竊事情 .他說她整晚怕到睡不著 . 吃藥吃了好幾萬塊錢 .

後來他兒子也說 . 如果我朋友賠償房東2~3萬塊錢 . 他還是不會放過我朋友 .

意思是說 2~3萬塊不夠 !  要將近10萬 ? 他還說會讓我朋友每個月分期 . 

他兒子也說 他自己沒工作 在外欠人70萬 . 還說他媽媽也沒工作 .來扮可憐 .

我朋友說 房東他媽媽自己在家有做針車手工 . 房東跟他兒子一人一台轎車 .

所以我覺得好像因為一個偷竊罪. 要坑人家那麼多錢嗎 ?

所以我想問一下 關於竊盜賠償金額的部份 大約要賠償多少 ?

因為我朋友沒有破壞門窗進入房東家 . 也沒偷到值錢的東西 .

所以請問這樣要和解的話  大約賠償多少才夠呢 ?

在來下面是我的疑問 .
如果不願意賠償那麼多 不跟房東和解的話 . 會怎麼被判呢 ?

1.我朋友在當兵以前有竊盜.妨礙自由.但都是20歲以前犯的案子 
 於當完兵後前科都已消掉.
2.我朋友於3年前有個妨礙兵役(且被判易科罰金) 可是他不是逃兵 他是戶口未遷所以收不到教召的通知單 才被判易科罰金 =  ="

3. 以上2點會影響到我朋友現在這個進入房東家的罪嗎 ?

4. 監視器都很清楚拍到我朋友沒偷到東西就離開 .那現在這個竊盜竊盜未遂嗎 ?
5. 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會怎麼被判決呢 ?  他於白天一人犯案 .沒使用破壞工具
.被警察抓到後. 也很有誠意當場就下跪跟房東道歉.
 
請問他會怎麼被判決 .  謝謝各位律師  

Bill 101-06-01 06:47

想請教貴站律師

侵占行為只要有發生過,雖然之後早已歸還該物,但之後如果要提告的話侵占罪依然成立;那麼,想請教一下竊盜罪如果是同樣的情況是否也是成立呢?因為當時沒報警處理,但之後知道兇手是誰,但被盜之物早已歸還(無論是兇手知錯歸還,還是收授贓物者知錯幫兇手歸還)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6-01 12:54

當然不是把錢歸還就沒事,你去搶銀行,被發現了再把錢還給銀行,法院就不追究了嗎?

Bill 101-05-30 20:35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應屆畢業班級,每一班一張的畢業照光碟,裡頭有全班所有人的獨照,該光碟是照相館說沒有肖像權爭議之下所製作的,但是班上總是有小團體惡意操控著不公平傳閱,故意讓某些人不得觀看,甚至在畢業時也不經由對全班同學公開性的決議處理該公物就擅自作主外帶走,想請問這種做法除了觸犯竊盜罪和侵占罪之外,由於該班沒人承認光碟的下落,但有某位知情者卻不肯講實情,想請問這樣是否能以"包庇罪"來起訴這位知情卻不肯說的那位呢?

此外,也想請問假設沒有這位知情者,但都很明白光碟一定在班上某位手中的話,是否全班都要傳喚到法庭呢?可是這樣會不會得罪無關的人呢?

謝謝

 

您好,

          雖然刑法第164條有就藏匿人犯或頂替罪為規範,但本案僅係消極不予告知,若要認為屬刑事上犯罪實有困難。且也需要證明該知情者確實知情。建議可以其他方式勸說,告知得以燒錄方式提供班上需要者。

小趙 101-05-30 17:19
您好, 竊盜罪的要件上必須有為自己不法所有的意圖,也就是說主觀上你必須要明知道這是他人的背包且竊走才會構成本罪。與對方成立和解的話主要是希望由對方確認您確實只是喝醉酒拿錯,這樣檢察官確認您無竊盜犯意,就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這樣就沒事了。 劉律師您好 對方同意和我寫和解書,說不用賠償任何東西,請問雙方寫完之後,是否開庭在帶去呢? 因為已經筆錄作完了
您好,如果作成和解書,開庭時一定要帶去給檢察官,通常檢察官就會直接不起訴或者是緩起訴處分就結案了,謝謝。
小趙 101-05-30 13:51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施嘉鎮 (施嘉鎮) 101-06-04 19:30
如欲與告訴人和解,務必簽訂和解書,並請告訴人以刑事陳報狀之方式告知檢察官雙方已達成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
小趙 101-05-30 13:51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小趙你好, 基本上若你可以舉證證明你當時拿走他包包時,根本意識不清或根本係誤拿,你就不符合故意竊盜侵占之構成要件. 另外,被害者若願意幫你說話,雖案件是公訴罪,亦對你有幫助. 以上,若順利,你不會因此而被起訴.
小趙 101-05-30 13:50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林岡輝 () 101-05-30 17:03
竊盜罪的被害人原則上為該背包及背包內物品之主人,所以如果要寫和解書,原則上要與上開物品之主人簽署為宜。 就你上開拿取他人背包內容,如法院相信你確為誤拿,應會判決無罪;反之,如台端認罪,經法院判決有罪者,考量台端業已將背包返還,判處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機率較高,然此部分仍需審酌背包之價值及台端前案之結果(不起訴、或緩起訴或前案為少年時期之犯罪),而有不同,故仍請依法院實際判決結果為準。

要成立竊盜罪,必須具備故意把別人東西占為己有的意圖。您可以主張自己是在酒醉意識不清時誤拿到他人的背包,酒醒後便打算等到PUB營業時拿去歸還,並沒有把背包占為己有的意圖,所以不成立竊盜罪。如果您的背包也被別人"拿錯",更可以證明您沒有竊盜故意。依照您的敘述,由於您並未犯罪,所以就"歸還"此佔有物簽立民事和解時,表明是因為誤拿而產生之誤會即可。而依這份對方也有表明您聲明的和解書給檢察官,表示您只是誤拿到背包,並沒有進行竊盜行為,這時檢察官應該會做出不起訴處分方。

(參照刑法第32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趙 101-05-30 13:50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蔡明哲 (阿哲) 101-05-30 18:27
你就據實跟檢察官陳述,如果對方願意幫你講話,那更好,不過竊盜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最後要看檢方如何處理,最好是給予不起訴處分,也有可能任為你仍有犯罪嫌疑,但是給予緩起訴,最壞就是直接起訴了。
小趙 101-05-30 13:50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該有主張無罪之空間,若您認罪又與對方達成和解,當然最後可能獲得緩起訴或被判較輕之刑,端視您的訴訟方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趙 101-05-30 13:49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如果您真的是酒醉狀態下,誤拿別人包包 是沒有竊盜故意的 這部份你可加強
小趙 101-05-30 13:48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重點還是在對方怎麼主張 如果他主張東西被你竊盜 這當然東西歸還後應如何和解 你應該知道 如果他主張你不是竊盜 那他當初怎麼跟警局報案 是不是有未指名誣告的問題
小趙 101-05-30 13:48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您好, 竊盜罪的要件上必須有為自己不法所有的意圖,也就是說主觀上你必須要明知道這是他人的背包且竊走才會構成本罪。與對方成立和解的話主要是希望由對方確認您確實只是喝醉酒拿錯,這樣檢察官確認您無竊盜犯意,就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這樣就沒事了。
jojo 101-05-24 18:33

侵占竊盜分別追朔期是多久???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24 21:13

一、兩個最重本刑都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在94年修法前的話,追訴權時效十年,犯罪在94年修法後的話,追訴權時效二十年。二、以上,謹供參考!

mandy 101-05-24 09:48

律師你好

請問如果要告侵占或是竊盜,這兩個罪名,分別追溯期是多久(也就是說多久之內沒提告就喪失提告權利?

沈恆 (沈律師) 101-05-24 10:1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侵占竊盜罪原則上不是告訴乃論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當檢察官知道有犯罪情形,得於犯罪行為後20年內進行追訴。但如果侵占竊盜行為是在民國95年7月1日前發生,追訴期為10年。又例外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的侵占竊盜罪,需要告訴乃論。這時被害人必須在知道犯人後6個月內提告,否則會逾越告訴期間,告了法院也不會受理該案件。

(參照刑法第80、320、324、335、338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鄭 101-05-09 23:42
2011年年底我在一間非常大的電視台工作 因為剛好我的部門是節目部年底近尾牙了 其中一個部門剛好做好他?部門的制服外套 羨慕很多部門的同事問題開始了 ?聽說那個部門的人年後要離職有人就拿外套出來賣 一件原價2500喊到五六千 還有人跑來我?辦公室在問誰要買她可代購買 一件2500但如果要另外加公司LOGO要另加500元 當然有沒有人另外私下購買我不清楚 但我認識那個部門一個同事我跟他買了一件是他的2500元後來我穿來我?部門同事看到說他?也要買 於是基於受人照顧要報答人家的情 我叫他?不用出錢我去拿給他?於是我又請那個部門賣我外套的人請他幫我買五件於是我跟他約尾牙前交貨金額是12500元但尾牙後也就是年後開工事情來了 我剛好身體不好請假後被主管開除等到今年2月10日回去領錢的時候下來到公司大廳被那個部門的經理攔下 當時他直接問我要如何處理外套的事 我說那我報警協助調查 他說你確定要報警 你知道這事情弄下去會稿的很大嗎? 我勸你 如果你以後還想進來叉叉公司我勸你是最好私下跟我配合處理我不跟你計較 好 跟我上來樓上寫自白書 寫一寫衣服繳回 清潔費付一付 我不跟你計較 於是基於他這樣說 我又害怕我以後不能進這間公司我就全部擔下來 但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這些外套是這個同事他來路不明幹來的可能用不好方式取得外套來賣我的而且那時候聽說他也離職了 還是年前走的 後來自白書主管他是叫我寫事情來源我是寫說同事大家都喜歡我就去跟那部門拿但其它同事不知此事我這樣行為造成該部門主管及其它人困擾請大家原諒我 但我自白書他是沒叫我寫這件事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等話這些字是沒寫 以上這些事情我照做 賣我那個同事我當時沒說出來是因為那個主管他不讓我有機會解釋 也阻擋我報警 我為了往後工作的機會為了熄事我全部擔下來 兩個月後我接到當地的分局刑事組警員的電話要我去作筆錄 他跟我說叉叉公司告我竊盜要我去協助調查 我跟他說 我有身心障礙手冊中度 精神分裂症 我有被父母去法院辦禁治產宣告 我要作筆錄應該要父母其中一個陪同才能做吧 他既然說 那跟這案子無關吧 後來我母親請親戚當任立委的叔叔致電給分局他們態度才軟化 不然他?堅持要我自己去作筆錄完他要快結案 到現在一個多月了 我還沒去 因為上星期我主動跟公司法務聯絡小姐說公司沒有說要原諒但她也不知道這個主管是這樣跟我說不追究我有覺得我被騙寫自白書 我才把整件事跟她訴說 但是口頭答應我要去了解處理但到現在都沒回我消息 分局有寄通知單給我我沒收因為沒去領 我是想問律師或知道法律的人 像這樣上序我所說的 一我沒去分局作筆錄警方那份筆錄他可以送到地檢署嗎? 其他有收到我外套的人也被叫去分局作證人 現在只剩下我還沒有去 因為我的監護人都還在國外 我是想問我沒去作筆錄會不會有事?例如被通緝等等請大家幫我謝謝 這事情我覺得很冤枉
CHEN 101-05-02 15:28
律師您好~~~想請教有關竊盜案件的問題... 我哥哥因吸毒.竊盜目前人已在勒介所中...前些日子,家裡收到判決書才得知此事,判決書上說10日是上訴期限,我們己經過了...,而判了一年五個月,說是有拿工具加重的,因其中有四起竊盜案,問了他本人他說是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主要犯罪人,對方給了他工作所以不疑有他的幫他開車.看車,幫他搬運東西,檢方說他這是共犯,要哥承認,哥說那個工頭給他吸毒還要求他要幫他工作,請問我該如何幫忙他???他明明是被利用的!還可上訴嗎?若上訴我要提出什麼理由呢?或是如何讓他判少一點?可能緩刑嗎??? 無知無助的求解...懇請律師回覆...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1-05-03 00:05
如果是超過10日上訴期間,原則上就沒救了,已經無法上訴,只剩下再審及非常上訴等非常救濟手段,不過機會非常低。
yisyun 101-04-30 21:13

請問一下,因為最近因為東西被偷了!

事件:我於四月二十日下午從學校圖書館離開,離開前將自己的充電器即電池放置於圖書館位置上充電,於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一點回圖書館發現東西不見了! 

去報案,一開始我有跟員警說我想報刑法第三百二十條之竊盜罪,但是員警就開始問自己所內的同事甚至打電話問偵察隊的說應該要用什麼辦,結果他堅持是侵占遺失物罪,因為我對侵占遺失物的構成要件沒有很熟,但是當時我就以我的法感直覺並判斷構成要件該當是竊盜,但是員警就翻法條給我看,指給我看刑法第三三七條侵占遺失物罪之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給騙了! 後來筆錄做完了! 就這樣被引導變成侵占遺失物罪受理!= =回學校後越想越不對並翻閱50台上2031號判例,發現筆錄受理好像並不應以侵占遺失物受理阿! 聽說有警察是為了不想要自己轄區內多一件竊案會引導報案人往非刑案方向做筆錄

請問我這樣該如何救濟?? 

蔡明哲 (阿哲) 101-04-30 22:03

 所謂提出告訴,係指向偵察機官提出,犯罪被害事實+表明訴就之意。所以白話來說,你只要提出「事實」部分即可,至於構成那個法條是檢警甚至於是法官的工作。所以通常我會建議提告的方式,最好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不太建議以言詞向警察機關提出。

yisyun 101-05-01 00:08

可是派出所那就已經認定我是遺失物案件了! 我也在筆錄上面奈指印簽名了!我的問題是要怎麼把遺失物案件撤回??改換竊盜案件報案? 

蔡明哲 (阿哲) 101-05-01 23:27

 竊盜罪跟侵佔罪原則上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是無法撤回告訴的。而且罪名最後是由法官最後認定,你只需提出犯罪「事實」供法官判斷構成何種罪名而已,你如果還不放心你可以用書狀表示意見。

大頭 101-04-30 11:48
小妹在公司近一年辦公室裡包包裡面現金已遺失4次,金額約一萬多元但後來辦公室很多人都被偷,於是在我辦公室座位上安裝閉路設備,只拍攝自己座位,因現金一直被偷,所以包包都沒放現金了,於是觀看這一個月情形,看到有人一個月內四次來我座位翻我包包,皮夾還有外套內袋,請問一下我能報警嗎??證據已準備好,還有他有罪嗎??如有罪刑責是多少?侵犯隱私?竊盜未遂?之前掉的能跟他索取嗎??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4-30 13:55

 建議放小額款項給他偷,以便取得竊盜既遂之證據

許志嘉律師

大頭 101-04-30 16:22
回覆 許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放小額款項給他偷,以便取得竊盜既遂之證據

許志嘉律師

律師~~~~已經告知對方了= =~~~~只是他不承認有偷過錢~~

才會問這些問題~"~

對方在一個月內四次來座位翻包包和皮夾的行為,是構成四次竊盜未遂罪。而之前的偷竊行為,則成立竊盜既遂罪。而所謂的未遂,是指即使對方並未取走財物,但是已經有物色財物的行為,雖然並無所獲,但是已經是著手竊盜。另外,如果對方不承認竊盜,單就翻包包和皮夾,因為並未開拆信函文書或圖畫,原則還不至於構成妨害秘密罪。另外,竊盜罪依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竊盜未遂罪得減輕至二分之一。如果抓到證據,證明他確實就是之前的竊賊,您當然可以向對方要求返還失竊物,並提出索賠。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參照刑法第66、320條)

 

miki 101-04-29 08:11

96年購買土地時,土地上有鐵皮加貨櫃屋,購買合約上有註明此筆土地上之鐵皮屋及貨櫃屋歸我方所有,但在今年2月時發現當初賣土地給我的人將鐵皮屋及貨櫃屋賤賣給鐵工廠,是把這間鐵皮屋拆掉,目前該筆土地上已無任何建築物了,請問這樣我到底應該告對方侵佔還是竊盜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4-29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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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初賣土地的人載明鐵皮屋及貨櫃屋都是您們的,而且「已經點交」給你們,但是卻在你們不知情的狀況下賤賣給鐵工廠,然後再私自再把這間鐵皮屋運送出去然後拆掉,這種行為,是成立竊盜罪的(因為如果鐵皮屋及貨櫃屋是您已經占有之物,對方並無權利),成立竊盜罪。但如果還沒點交,但已經說好鐵皮屋及貨櫃屋暫時由對方保管,到時候再交付,這時因為所有權已經變成您們的,而卻侵占加以出售,是成立侵占罪。另外鐵工廠的人可能因為買下鐵皮屋及貨櫃屋,都屬犯罪所得,而成立贓物罪。但是,如過鐵皮屋及貨櫃屋都還沒點交錢就賣掉了,這時因為所有權還在對方,所以僅僅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沒有刑事責任。上面三種情形皆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要而求對方賠償鐵皮屋及貨櫃屋的損失(竊盜侵佔之狀況)或者是減少買賣價金(債務不履行的狀況)。

(參照刑法第320、335、34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