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親在100/10/15睌上走路被摩托車騎士撞倒,當下也叫了救護車送到高雄長庚醫院,接到電話趕去發現我父親神智不清,說話也顛三倒四,我們三個女兒以為他又喝醉酒,要他住院不要出院也不要,最後就乾脆放他一個人,想說他酒醒了會自己回家
結果隔天10/16又接到電話,醫院說我父親還在醫院,檢查後才知道原來他傷到頭部!血液也沒有酒精成分!不過10/16早上他有走路跌倒眼睛上面接近額頭的地方腫了一顆像饅頭一樣!
才知道他車禍當天根本沒有喝酒~整個人會瘋瘋顛顛的可能是因為撞到頭
剛開始肇事者看起來很有誠意,但我父親住了2個星期的院後他慢慢不太理睬
強制險也只賠醫療部份,可是醫生說我父親1個月內都必須24小時看護!肇事者也不負責
做了第一次協調,想說他如果無法一次拿出一筆錢,至少多少拿一點補貼我們~他當下雖然說好,但結束後到現在一點表示都沒有!現在我父親住在安養院,詢問一些比較有經驗的,他們說起碼要跟對方要50萬,於是我們跟他開口了~他說沒有辦法!法院見!而且還把責任推到車禍那天我們將父親丟在醫院,害他跌倒才會變成這樣!
他最後還說只願意拿出2萬元 == 我們前前後後奔波付出的加上請假沒上班~根本不夠吧?!
現在我們打算提告,可是我父親無法表達,當時辦案警方說一定要有精神鑑定才能由我們家屬提告,但是這部份不是還要再追蹤一段時間嗎?我們根本不敢再拖了,因為我父親已經是癌症末期了!
※所以,請問一定要透過警方提告,而不能我們家屬自行提告嗎?有沒有什麼辦法不需要再開什麼無法表達的証明呢?
第三個問題是,我們有透過協調委員會協調,請問這樣打官司事不是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嗎?那如果直接由我們自行提告是不是就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因為我們家裡情況並不是很好~
謝謝~我們家3個小孩還很年輕也沒遇過~跑到焦頭爛額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希望可以在這裡得到一些幫助!!



3件事之事由,外婆、看不過阿姨為主角,我媽、闊氣阿姨為受害人 (1) 2年前外婆把土地過戶給我媽,土地所有權狀已經是我媽名字了,我跟我弟還有我爸共同努力買了間500萬的房子還要貸款380萬很辛苦,但一個看不過阿姨眼紅了,慫恿外婆要把土地拿回來不然要告我們,為此家族大吵架,我媽目前收到調解委員會得通知了。
問:對於調解委員會通知該如何處置,不去會不會很麻煩?若對我媽提告,可以用什麼事由?土地丈量...等程序都是外婆扥人找代書處理的,代書會出面作證,若代書站再公義的角度幫助我們,我媽會有事嗎?若是邪惡代書,那我媽是不是死定了?
(2)
8年前闊氣阿姨老公參選接受外婆援助100萬支票給付情義支持無借據,但是落選了,直至今日闊氣阿姨兒女都家庭事業有成,看不過阿姨眼紅了,慫恿外婆聲稱當時100萬是借貸要闊氣阿姨還錢,不然提告
問:闊氣阿姨有危險嗎?她可以不還嗎?
(3)
16年前我媽借24萬給看不過阿姨,也是情義相挺無借據現金交易,16年中多次催討都故意不還錢,直至今日還要弄我媽
問:錢是不是拿不回來了?(應該是)
總結我們看不過看不過阿姨的行為,見不得人好的奇怪心態,所以不想讓她順遂,對於外婆我們都很失望,我媽、闊氣阿姨、看不過阿姨都是魁儡外婆女兒,但是看不過阿姨姓吳,和我們不同姓,好強的妒忌心ㄚ
私下問:看不過阿姨目前無照營業美容中心,我親眼看到進貨單上報價150元的東西她賣500元,這樣的欺騙消費者還在繳稅期間看見新聞報導繳稅人潮大家焦頭爛額時笑嘻嘻開心的跟我說過「我不用繳稅,多好ㄚ,那些人笨ㄚ」
我真的很想伸張正義
她還有很多看不過行為.有興趣再提,還請各為專業大大幫忙解答。
調解委員會的發函已下簡稱 A-看不過阿姨小孩(法定代理人-A媽) B-我媽案由 A與B土地糾紛案件事件概要申請人之外婆女士原有之土地,坐落於XXXXXX號,於92年間外婆女士委託B辦理土地分割事宜,先後分別贈與A與B,並完成土地轉移登記。當時在分割與測量土地對造人B並沒有通知當事人A也沒有告知土地面積持分多少平方公尺,土地分割完成後才將該土地所有權狀轉交A之法定代理人A媽,事隔8年因房子老舊須重新修整,於100.9.1至XX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測量,於是才知只有15平方公尺,顯然B當初在土地分割時並未按照父母之意(公平)來辦理土地分割。0921土地面積共99平方公尺,各半應各持分49.5平方公尺,而B分割給A之土地面積顯小,只有15平方公尺,之所以A主張土地受贈部份B並未依當初贈與人方式,造成權益受損,請求對造人重新鑑定界址及分割,顧申請調解。
問 我不想讓他們這麼順遂都合他們的意,所有土地測量、過戶,都是外婆扥人找代書辦理,我媽全不知道現在無故要被人'衝康',想問讓案件交由檢察官辦理是不是比較好,壞人能被懲罰嗎?有沒有什麼細節是我們要注意的,請不吝告知,謝謝各位律師大,離出席調解委員會只剩3天,要不要出席阿?
ps:外婆現在還是活跳跳的,看不過阿姨已經輸入:→↘↓↙← + D ,外婆的旋風腳已經殺來了 快救人ㄛ!!

我家和親戚有一塊900坪的農地糾紛
主要持有人是我家(我和我弟共有三分之一),和兩個遠親,共業使用分成三份
有糾紛的農地是我和我弟持有的土地,這塊地用了幾十坪加上其他的農地持有人大家做成道路供使用
上一代過逝後我和我弟分到這塊900坪的1/3,我兩個叔叔在分遺產要求我家給他們幾坪以免將來沒有這條道路的使用權就給了他們各兩坪,他們在道路旁也有農地但是這條私有路沒用到他們的地
現在這塊900坪的農地要分割成三份省去將來持有人越來越多的麻煩,這兩個有四坪持份的叔叔不肯分割已經到了調解委員會,他們一直堅持分割之後會影響到他們使用道路的權利死都不肯答應分割
當初給他們地的時候已經白紙黑字寫清楚他們只能要土地邊緣的四坪,強制分割不會有土地要給哪裡的問題
如果將來上了法院要強制分割我可以用我當原告嗎?還是必須四個持有人900坪的土地一起到法院裁判?
聽說強制分割的裁判費是公告現值的百分之一,如果用900坪提告就要支付不少裁判費
可以由我提告用我持有的150坪下去計算裁判費嗎?

昨天第一次去警察局報警
告了一名主管
公然侮辱罪
因為昨天離職
同事問我為什麼離職
我回說要和男友一起去大陸工作
同事又問我 為什麼要去做什麼
主管竟然說 去當慰安婦...
而且 下班收拾東西 要走人的時候
主管又在大家同事面說
我是不是有偷東西呀
我說我沒有
我還問他
我要偷什麼?
他就說
筆之類的
我就說
筆是我自己帶來的
公司沒有值錢的東西讓我偷
這名主管還繼續說
那要脫光衣服搜身檢查
我馬上說
我才不要
後來趕快跟同事們
東西拿一拿下班
下班後找了大家一起來我家聚餐
我就跟大家說出我當下很不舒服的感受
同事們就鼓勵我勇敢的去
警察局報案 希望司法公正
能給我一個公平正義
當天晚上我就去警察提告
警察說 我只需要一名同事當證人即可
後來在奇摩知識家 有人建議我
可以一起告他毀謗 這樣就兩條罪名
可是我不太懂
是送一個案件就可以嗎?
還是要分開提告?



之前我跟一位男生(我有先生的狀態 他也知道)
發生關西 之後我想離開這個人 我提分手
他不願意 一開始苦苦哀求 後面我不理他
他就威脅我 要拿影片來我家給我先生看
就一直要我繼續在一起 說他很愛我什麼的
線再發生一些事情 我先生也知道了
因為跟那男生有紛爭 所以現在我先生在羈押中...
他承認他跟我有發生關西 但他不知道我有家庭(我有錄音 他絕對知道我有家庭)
現在我先生要提告妨礙家庭... 這大家都說會成立..
可我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提分手後 我不願意
他就會說我想分手 他就來我家找我先生跟我 ... 要我繼續交往(當然包刮發生關西)
我這邊只有他恐嚇我 要來我家的簡訊 可是我並沒友直接證據
因為我後面只要不願意 他就會硬來... 說他是愛我才會這樣
這樣我還告的成嗎?? 我筆錄上面是有說 一開始是自願的 可是後面只要我不順著他的意思去做 他就恐嚇我要來我家 所以我就一直屈服他...
我想知道我現在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會成立嗎??
會舉證不足 而不起訴嗎? 會被反告誣告嗎?
我沒有辦法說出 我哪次不願意的.....

之前我跟一位男生(我有先生的狀態 他也知道)
發生關西 之後我想離開這個人 我提分手
他不願意 一開始苦苦哀求 後面我不理他
他就威脅我 要拿影片來我家給我先生看
就一直要我繼續在一起 說他很愛我什麼的
線再發生一些事情 我先生也知道了
因為跟那男生有紛爭 所以現在我先生在羈押中...
他承認他跟我有發生關西 但他不知道我有家庭(我有錄音 他絕對知道我有家庭)
現在我先生要提告妨礙家庭... 這大家都說會成立..
可我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提分手後 我不願意
他就會說我想分手 他就來我家找我先生跟我 ... 要我繼續交往(當然包刮發生關西)
我這邊只有他恐嚇我 要來我家的簡訊 可是我並沒友直接證據
因為我後面只要不願意 他就會硬來... 說他是愛我才會這樣
這樣我還告的成嗎?? 我筆錄上面是有說 一開始是自願的 可是後面只要我不順著他的意思去做 他就恐嚇我要來我家 所以我就一直屈服他...
我想知道我現在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會成立嗎??
會舉證不足 而不起訴嗎? 會被反告誣告嗎?
我沒有辦法說出 我哪次不願意的.....



五月中旬時民視公司南下高雄拍攝即將推出的八點檔大戲父與子,
其中臨演業務由星元演藝經紀有限公司統包,
該公司除了自已處理外,此業務還另外發給了南部的經紀們承攬(我就是其中一位),
一開始的費用領取方式是於工作收工後當天現給,
直到了六月初,
該公司老板聲稱:我的現金不夠了,要回台北拿錢。
以導致各經紀開始 "先墊錢,後領款" 的現象發生,
此現象發生後,就沒有當天領現的模式了,
而且一直到民視公司都要回台北拍攝了,費用都還未結清,
六月底時該公司老板要求把尚未結清的出班明細表用電子郵件方式寄到公司,
表示大約一個月後匯款,
結果七月初先以 "演員等級不符,費用錯誤" 為由
(每日收工後該公司老板都會和劇組工作人員確認今天演員人數及演員等級然後簽單,有幾次簽單時演員等級降等與先前不符,卻未曾告知,還在台北說我亂報價)
並發生爭執,
之後再次整理明細後還特別在文件尾端註明 "若有需更動的地方請用紅字更改後回傳,謝謝" ,
都沒有收到回傳郵件,
事後該公司老板一直用自以為很正常、正當的理由推拖:
八月初:聲稱收到8/16的支票,到時會處理。
八月中:說下星期(月底)會直接南下處理。
八月底:說要直接以郵寄支票給我,掛完電話後我就馬上傳簡訊告知地址。
九月初:說還沒寄,這幾天會處理。
九月中:說和公司股東不愉快,股東不想開票,並聲稱有傳簡訊告知(調記錄後發現根本沒有),9/26那一週會直接轉現金給我。
9/26:打電話和該公司老板確認是否九月底前真的拿得到費用,該公司老板:對對對,沒錯。
九月底:詢問費用狀況,又辯稱 "我知道啊,因為我今天去請款是9/30的票啊" ,說需要2、3天時間轉現金才能匯款。
十月初:打電話都沒接,之後看到在Facebook發起踢爆活動後馬上打電話來說我毀謗他,不撤活動的話法院見。掛上電話後並傳了一封簡訊:
妳不要得寸進尺,妳給我的報價單上面很多項目都跟執行與副導所簽的出班人數與等級不符,我已經沒跟妳計較了,延遲給妳通告費是妳之前的態度所造成,妳要不要消除妳所發佈的版面隨妳,不取消我明天馬上告妳毀訪,我今天不是一毛錢都沒有給,從一開始配合妳的錢都比任何人領的快,最後餘款十萬未結,妳毀謗我還想拿錢,這算盤妳想的未免太如意了吧。上法院見吧
十月底:又說下個月5、6號會匯款。
11/12,戶頭尚未有任何相關費用入帳。
↑END↑
由此狀況可見,該公司很明顯的就是惡意拖款了!
在發問此文章前,我也去過地方法院的法律咨詢,
律師給了我兩個建議:
一、直接到板橋地檢署控告詐欺,雖然不會成立,但地署會規勸盡早還錢,這是最快的方法。
二、到我居住的地方法院控告民事部分,並向法官說 "因債務履行地在這邊,所以我要在這邊提告" 就可以了。
目前我已經到板橋地檢署提告詐欺這部分了,但還是有幾點問題想請教律師們:
1.地方法院的人說我們並沒有約定在那一個地方法院執行,所以我要遷就被告。
我可以用"先前該公司老板說要郵寄支票給我卻沒收到"這一點主張債務履行地在我這邊嗎?
2.已經買好狀紙了,但卻不知道怎麼寫比較好。
我決定請律師幫忙撰寫了,請大家推荐台南優良律師。
3.我已經在板橋地檢署提告刑事的部分了
是否可以同時提告民事的部分? 有人跟我說刑事完畢後才是民事的部分?
4.在九月底時,我有詢問該公司老板是否在月底時收得到費用,而他也口頭上非常明確的回答"是",這樣是否構成口頭契約?
除了要求償還原本的債務外,是否還可以要求毀約賠償?
5.我的訴訟是小額訴訟(10萬元)
那麼我還可以向地方法院申請訴訟救助嗎?
問題有點多真的不好意思......
在這段期間內,很多人一直三不五時的打電話、傳簡訊、發Email詢問:父與子的費用怎麼樣了?
甚至還有人說是經紀把錢吞了這種話,
已經嚴重造成我們的工作風評及工作形象與工作執行的困難,
星元經紀演藝有限公司他們把自已的信用當成屁,連帶的影響到承攬業務的經紀們信用也跟著受損(受損程度相當嚴重)
卻還是沒有半點誠意出來解決事情,一直推拖!
希望能有人幫幫我們,別再讓這種公司繼續下去了,這樣只會造成更多人受害!




事情發生在100年的9月7日有員警打電話至我家表示我於9月6日在(山上)地名有闖紅燈.剛好那時我不在家我母親接聽電話.我媽像員警表示我為職業軍人目前不在家.該員警表示請我回家時於夜間22時以後回電給他.因為他夜間22點以後值班.我於9月8日大約22時20分左右回電話給該員警服務處.該員警問我於9月6日是否有經過山上.我回答有.該員警又問我是否知道我闖紅燈.我回答沒有.該員警說"什麼沒有.你明明有闖紅燈我有叫你停下來".他從頭到尾都沒看到任何警察.且也沒闖紅燈.我當然理所當然回答.沒有.為了這件事情我們各執一詞而爭執.最後該員警說我態度十分惡劣.我認為我沒有做的事情我為什麼要去承認.該員警直接嗆我說要將我的交通違規轉交憲兵隊.還口氣很差的對我說"你哪個單位的?"我回他說我在大內營區.她說"大內營區哪個單位的"最後我實在不想在談下去把電話掛斷.後來23點多他又打電話來叫我媽叫我起床聽電話.我爸被電話吵醒我爸就接起電話.該員警直接對我爸說"叫你兒子準備接罰單吧"我爸認為這句話彷彿有恐嚇的意味且再23時打電話來吵醒人口氣還這樣十分惡劣.我爸為了這件事情投訴該員警.
於100年10月12日投訴台北督導室.我爸反員警影響到人家睡眠.且不只直接問"你哪個單位的"亦直接說"你準備接罰單吧"
而過沒幾天約10月18日.我收到直接就是兩張紙上面述說."本案經舉發單位查覆.違規"闖紅燈及經警鳴笛攔檢不停.拒絕接受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依法舉發並無誤.本案仍請台端於100年11月15前.持本函到站繳納新台幣合計5700元罰款結案.罰款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而在此事件中與警員對話中.我亦有提及.如果你想賴我.也麻煩您提出證據好嗎?或著路口有監視器拍到皆可.我願意支付罰單.但在我收到上面內張紙.亦有另外張紙是敘述著案發內容.
內容如下:本案經查本分局警員於100年9月6日20~22時輪值家互訪查勤務.20時20分於本市山上區178線與南140線路口時發現車號xxxx-xx自小客車闖紅燈(178線明和里往山上方向行駛)即當場示意實施攔檢.該自小客車駕駛人立即將該車煞停於該員警騎乘警用機車前.該員警見狀即鳴笛並以手勢示意該自小客車駕駛人將車挪移停置路旁接受盤查並欲蒐錄.惟該自小客車駕駛人見狀隨即加速向178線往山上區農會方向逃逸.該員警當時雖有攜帶錄影蒐證器材.尚來不及蒐證.然可確認該自小客車車號係xxxx-xx無誤.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0調交通勤務精查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該原因闖紅燈及不服稽查取締等2項違規事實與以逕行舉發.次該員警為求補全事證於9月7日13時至電詢問,適x君不在.x母接聽.該員警乃流服務處所公務電話請x君聯繫.x君於同日22時30分.撥打電話至該員警服務處所說明.證實該車卻係x君駕駛無誤.惟否認上開違規事實.粽上.該員警發現車號xxxx-xx自小客車闖紅燈違規行為.駕駛人不符指揮稽查而逃逸.依法製單舉發.乃依法令行駛警察職權.核其行政程序.亦屬周全慎密.建請.貴站依權責逕予卓處並函復陳述人x君知照.
有幾點問題想詢問懂法律的好心人士.
1.當時該員警正輪值家互訪查.該員警表示有看到我闖紅燈及攔查未停.但我從頭到尾都沒看到半個人.交通違規是否算是成立??
2.該員警稱有帶蒐證器材但來不及蒐證.然可確認該自小客車車牌為xxxx-xx無誤.寂然能再夜間20時20分確認為xxxx-xx為該車.為什麼還需要打電話求證.而且無相關照片及監視錄影帶存證.這樣交通違規是否算是成立??
3.該員警對於交通違規是否有權不管是否會影響他人睡眠.任意時間致電訪查?
4.員警於致電時.提及要將我的交通違規轉送憲兵隊.以及嗆我哪個單位的.感覺就像是外面人家流氓打架.問"ㄚ你住哪裡的?".此些行為是否恐嚇能成立?
請問現在社會上.是否不用任何證據只要警察一面之詞就可對人民開罰?.那是不是以後自己當警察.誰讓我不愉快.我只要去跟著那個人的行經路線.在詢問他是否有經過.我隨意掰出以上的事件.即可對人開罰了?
這樣社會還有公理嗎... 那大家去拼警察就最大了不是嗎...


陳律師您好:
我朋友在某家知名連鎖火鍋店工作,因疏失造成客人的燙傷,現在客人要對我朋友提告,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如答辯書及判決處刑書所載:我朋友(以下簡稱A),A任職於某連鎖火鍋店的內場人員,該店以加盟之方式,以「鍋加鍋」對外營業,因正值開幕期間,人手不足,應雇主要求,暫時負責外場工作為期2個禮拜,實習外場僅2天的時間。當晚,因坐位已滿,B女等四位友人見有4人之座位,未經店員帶位,自行入座,並均點用一鍋一燒餐點。A本應注意堅持一人一座,不能擠桌,以免發生危險,且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果因桌面擁擠,空間不足,該份餐點遂翻落在B女生上,致B女受有左手,左右大腿之三度燙傷佔體表面積6%,事後A向雇主調閱當晚的監視錄影帶,但雇主卻告知錄影帶已被洗掉,導致A無當晚事發的證據。A雖受有「鍋加鍋」的完整訓練,但其所受訓練乃強調內場人員工作內容,外場僅受訓兩天,且於A實習時「鍋加鍋」的指導人員並未告知本人不能讓5人坐4人的座位;再者,A在外場教育訓練期間所學到的是,幫客人帶位應由櫃台負責,而A所負責的外場工作是上菜、收桌。
(所犯條文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承上述,我朋友收到傳票下禮拜要出庭(備註:先進行調解,完畢後再於法庭開庭),該怎麼處理?像類似案件能和解嗎?不和解的話,我朋友是不是會被抓去關?雇主把責任撇清,是不是因此就不用負責了,如要賠償,能否要求雇主連帶賠償?
另外,被害人僅對我朋友提出刑事訴訟未附載民事,也沒有?雇主,是否雇主就能置身世外
麻煩律師解答,感激不盡!



小弟最近兩月內發生了一件事情
我在做 某間 便利商店 大夜班人員時
突然來一群陌生人 毆打 還把我拉出去 要把我押走
我趕快跑 事後等人群散後 我回到便利商店
我怕他們又會再回來
留了兩張紙條 寫著..
店員有事離開不好意思
請去 (隔壁的)<---便利商店
然後人就離去回家休養
(因為我只有在便利商店大夜班實習三天
過不久就遇到這一種事情
遇到這種事情我根本都不知道怎麼處理
之後被拍照 PO上網引起了騷動)
那天之後我就沒做那間便利商店了
一個禮拜後 我怕便利商店總公司會告我
我就回去原本的便利商店詢問 是否有存證監視器
他們說 監視器隔五天就會刪除...所以沒有監視器了
那要怎麼辦....??? (而且那間店長 很沒有責任)
之後總公司先寄來一張存證信函到我家來
接著一個月後(近日)寄一張東西叫我到派出所領取
那張字條寫著 損害賠償
叫我11月1X日到法院調解聽 (非簡易庭) 進行調解
1. 他還寫著要我登報紙道歉
某四大報社 全國頭版 15X10 (我網路查一個要8萬元)
2. 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而且它們說 我故意張貼那種紙條
(我當時只想著..如果客人在裡面要結帳 等很久
沒人幫他結帳 該怎麼辦 )
我們家根本付不起這種付款.
我該怎麼辦?
進行調解後 如果他們願意減輕 那就好了
如果不願意呢...我是否可將我當日過程說出來給他們知道
或者是否可提告便利商店
店員遭受陌生人毆打 視而不見
(店長 副店長 都知道此事)
我才16歲 如果去法院 需要父或母陪同嗎?
如果父或母都沒空 我是否可叫我國中某位老師陪同我去法院呢??
還是一定要 父或母 (監護人) 其中之一人去??
如果他們叫我做出賠償 是我的監護人要幫我賠償嗎?
而且那間便利商店 我做了2X天 他只給我15天的薪水
只給我15天薪水不打緊 我每天從晚上11點 到早上九點
15天只有 九千七百多元.. 算一算一天才六百元 10個小時欸..
大夜班人員一小時一定會有90~100啊 一小時60-.-?
請知道法律的大大幫我解答 我很著急 : (

警察唆使他人(釣魚)購買我不知情的違反著作權光碟,陷罪於我,我該如何?
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先進,我將這件事陳述給檢察官有助於我的案情嗎?這個案件我該如何將傷害減到最低?
我原是在奇摩網路上販售幼教光碟的賣家,於今年8/6有位買家向我買了一套蟲蟲家族幼教光碟,在11/7接到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的書面通知,說我違反著作權法,要居住台南的我北上新店警局做筆錄。
我電話詢問承辦女員警,她起先裝好意的說明這套光碟違反著作權,再套問我是向那位供應商批貨的,她說提告者告了許多人包括我有五、六十人之多,這套光碟的版權,沒有在台灣發售的權利。我做完筆錄後就可獲得緩起訴處分…。
我的貨品都是向中盤商批貨販賣,這套光碟在封面是寫嘉譽傳播代理,從外觀上看不出來是沒有著作權的光碟。
後來,我想從源頭了解告我的人的想法,好做訴訟準備,查詢奇摩原購買者帳號,撥了電話詢問買家,結果買家被我套出來,原來是承辦員警唆使他下標再提供一個收件地址,讓員警方便收集我的犯罪證據。
我約略知道案例好像有員警為求績效假援交釣魚,後來受害者不起訴處分。我想這位承辦案件員警的心態何嘗不是這樣?我根本不知這套光碟有問題,她知道卻故意不告訴我,如果有網友好意告知我這套有問題,我根本就會下架不再販售,她卻用別人帳號與我成交成立事實,讓我犯罪再法辦我…。這算什麼?
我主觀感覺釣魚和陷害教唆都是同義字,警政署所謂的釣魚方式合法那是它們的片面解釋,只是以狡辯的言詞來修飾其不當執法的合理化。我們難道就該讓這些為求績效不擇手段的員警繼續荼毒無辜的善良百姓嗎?不要說下一個受害者絕對不是你。
有法律達人能指點迷津嗎? 我要申請當初那位說是員警委託下標電話的通聯紀錄保留證據嗎?我心中所想的當然不是這位承辦員警所說的緩起訴(如果要與版權權利者談和解我付得起高額的和解金嗎?)我有辦法獲得不起訴處分嗎?謝謝法律達人回答或是建議我未來如何面對檢察官因應減低傷害,謝謝!!

,難道我要自認倒楣嗎??不知是否有相關法律律師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應該如何去做........ 附註說明...
1. 獨棟房子為自買土地,自己請建設公司蓋
2. 圍牆為區隔自家土地和別人家土地,並非房子本身牆壁
圍牆是否為自身房子的一部份,如果不是其房子一部份,中華民國刑法第353條毀棄損壞罪有可能成立嗎???
民事訴訟毀損,屬小金額賠償,法院有可能叫 你先去和解方式做處理...
可是依照鄰居說法:你告贏我,再來說(告贏最多復原)_鄰居不可能和解!!
可能我必須付出相當法律訴訟費和時間.....
難道沒有辨法捍衛自己權利嗎????

對方老婆也答應我們在一起 [有對話錄音為證]
但是對方老婆已經知道半年
時間也超過六個月
那對方老婆還有權力提告嗎?
不是有法律訴條是:
熟知6個月以上不得提告
那就算是我們這六個月內不論做什麼或者發生性關係
對方老婆是不是都沒有權力提告??
已經開庭三次
想找答案 做最後判決回答
對方律師是針對我們在對方老婆熟知這半年內又發生性關係
[但是針對那6個月期限~是不是也不會被起訴呢?]
逾期6個月就不能告了不是嗎?
我只是一個想好好專心賺錢養小孩的女人
不想再讓那些煩人雜事擾亂自己生活
小孩生了~就是鐵證~但是就是已經知道超過六個月
對方還要提告.....在法庭上我到底該怎麼辦?
明天要開庭了~可以交我怎麼做嗎?
對方老婆還恐嚇我~要找幾個人來我家強姦我
對方還有我家鑰匙~曾經企圖要來我家沒有成功
還好是警衛把他驅離~他這些總總行為~讓我非常害怕
[全部都有錄音存證] 如果在偵查庭承認認罪~是代表要判決的意思嗎? 我本來沒有要認罪的意思~是檢察官跟我說:跟對方生小孩就代表通姦了 我才認罪的 但是對方老婆就是知道6個月了 為什麼對方律師還要這樣堅持告我. 現在等判決的情況下~我可以寫訴狀嗎? 因為我現在就是一個人上班請保母帶女兒 如果我被判刑~我小孩怎麼辦...我沒辦法離開她...他才1歲~ 每個月光繳保母費我身上就所剩無幾了 我也只剩一個母親..他需要上班~因為弟弟還在唸大學~ 所以要上班供他讀書~根本沒有辦法幫忙我帶小孩 我就只是想好好與女兒一起生活ˋ好好上班養女兒... 對於這些法律問題~在法院裡...我就只有一直被挨打的份 我什麼都不懂的情況下.....就真的要定我罪嗎?~ 真的找不到任何人可以幫我了.......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加入網路創業GDI
加入之後每月需繳費10美金購買GDI的ws網域空間
但加入後發現與廣告皆為事實不符
他們廣告宣稱:1.網域投資有轉售機會 2.可發展大陸市場五億人口
經過查證之後發現確實不實!
後續將所有經歷與所見事實寫成文章告訴大家切勿受騙
我想請問:
1.他們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3.我講的皆是事實,但有被起訴的可能性嗎?(若對方買通法官或資料造假,且這是網路我都是用拍照與網頁存檔,這是否能當證據?會不會被認為造假?)
4.被騙加入之後,因非常相信而放棄實際工作全心投入3~4個月,之後被提告更讓身心疲倦,心情極度低落,也影響了工作生活,也常常請假蒐集證據,也請假從台南去台中筆錄,筆錄完成之後還需要在去台中嗎?還是直接等待起訴與不起訴?
5.若我今天被判不起訴?我反告對方"誣告"
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還有他們目前依然在網路上繼續行騙!求助無門,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該創業系統簡稱GDI 呆呆向錢衝團隊 由咖啡王子蔡大哥所創立
那若我寫的文章指 GDI 呆呆向錢衝團隊會欺騙大眾? 製造謊言? 利用? 甚至會洗腦
但我有幾個疑問:
1.我無指名道姓,且大部分的民眾也不懂GDI是什麼,連蔡大哥都不知是誰的情況下?
2. 且GDI呆呆向錢衝蔡大哥 <=這些字眼又能屬於他個人專利嗎?
假設性若捏造的情況下,"GDI呆呆向錢衝蔡大哥"這可以表示一個人嗎?
會影響他個人在社會上的名譽嗎?
3.我目前有他們在網路上騙人的真實證據,我該如何請求政府單位協助蒐證與保護自身
因為目前業者似乎一直在毀滅證據,投訴公平交易委員會
一直給予的答覆是:目前正在調查中...讓我有點擔心他們是否會時間久了...不了了之





97.06時在台南永康買約13年的中古大樓(長X建設建的), 前屋主(前長X建設員工) 原本透過仲介公司賣房子+3個平面停車位, 改成賣房子+2個平面停車位 ,另一個同時賣給負責這個案子的仲介(住同社區).
建物權狀約30坪+ 共用部分是94/10000; 土地權狀是50/10000.
住進來後, 聽鄰居說: 當初這3個車位還是屬於長X建設(應該是沒賣完),社區管委會跟長X建設間有些糾紛, 社區管委會原本要對長X建設的這3個車位提出假扣押,但這3個車位的產權已過戶給前屋主. 所以社區管委會對長X建設跟前屋主恨之入骨.當下我也不管這麼多,反正產權已經很清楚過戶給我.
100.05社區管委會收到臺南行政執行處的不動產拍賣通知公文,
要對長X生活科技公司(長X建設應該是倒閉後更名)的土地資產33/10000 進行拍賣, 這被拍賣的土地資產33/10000就在我住的社區. 社區管委會覺得奇怪長X建設怎麼可能還有我們社區的產權, 查不出來是誰的土地持分被拍賣. 管委會覺得應該是當初長X建設過戶給前屋主的那3個車位有問題.
當時我詢問過前屋主,他說車位的產權是含在建物權狀的共用部分,並沒有含在土地權狀; 我也找負責我買這間房子的代書,她的回應是:他是依照前屋主所提供的建物/土地權狀資料,已經全轉移到我身上. 我問她:車位的產權是含在建物權狀的共用部分,那是否也有含在土地權狀? 她說:他查不到前屋主更早以前的資料.
給我感覺已經不關她的事. 後來我跟同棟大樓五樓的(有1個車位)借建物權狀(81/10000)跟土地權狀(61/10000), 發現五樓的建物權狀的共用部分比我少約13/10000, 但土地權狀比我多11/10000. 我也去過永康地政事務所確認過,地政人員也說覺得奇怪:我的共用部分比5樓多,看起來正常,但為何土地權狀的持分比5樓少??
由此推算我住的大樓,停車位產權是共用部分跟土地權狀都有持分. 我再跟前屋主反應,他說會找律師跟長X生活科技公司處理, 之後前屋主消失的無影無蹤也不接電話.
對於這個事件,我有些疑問跟問題,需要有法律跟土地專業人士回答:
(1) 請問:我必須去哪個單位申請才能找出證明100% 確認,我的停車位產權是只
含在建物權狀的共用部分?? 還是也含在土地權狀??
也可以申請到同一棟其他住戶的產權證明嗎?? 如何申請??
(2) 請問:如果確定停車位是含在建物權狀的共用部分跟土地權狀, 那表示我的停
車位產權少了含土地持分22/10000, 那我必須要告前屋主詐欺,要他歸還我少
掉的22/10000土地持分, 我必需準備甚麼資料才能對前屋主提告??
22/10000土地持分要的回來嗎? 是不是要附帶民事賠償??
(3) 請問:我必須提出我的停車位產權跟同一棟其他住戶停車位產權不同的證明資
料, 才可以對前屋主提告嗎??
如果我先提告,到時法院會去調查嗎?
(4) 請問:土地代書的職責只負責不動產產權移轉的工作, 不需要去查明要移轉的
不動產產權是否有問題嗎??
(5) 請問:臺南行政執行處的不動產拍賣公文, 註明: 得標後這33/10000 土地持分
不點交. 不點交是甚麼意思?? 不能過戶嗎??
感激不盡...........

玲玲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00-10-10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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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已經離婚的前夫偽造我監護人的身份
造成我無法及時處理我兒子被誣告的事
而且他事發後避不見面也不找律師處理我兒子的事
導致我兒子被少年法庭法官判保護管束
請問他偽造我監護人身份後果會如何
是屬於公訴罪嗎~
李玲英
蔡明哲 (阿哲)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00-10-11 01:16
文章人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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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玲玲 的發言內容:
如題
已經離婚的前夫偽造我監護人的身份
造成我無法及時處理我兒子被誣 ... (恕刪)
偽造妳監護人的身份?不是很瞭解妳說的情形,可否再說具體一點?一般而言,未經妳的同意,以你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多會構成刑法上偽造文書之刑責。
各位大律師:
如上問題
我的兒子在去年7月去他姑姑家過暑假
因莫名遭指控踹踢他人
兒子怕我擔心而且認為他又沒踹踢他人
所以沒告訴我~只找了他叔叔去派出所
他叔叔又找了他姑姑去
他姑姑覺得還是應該找他爸爸去
但就是沒半個人想到要找兒子的監護人才應該
結果雖然我兒子一直跟員警說他沒踢人
為何要在筆錄上簽名?
但我前夫不但同意我兒子在筆錄上簽名
而且還在筆錄上寫他是監護人
地址也留他居住的地址
結果過了2個月我收到少年法庭寄來的出庭通知
問了我兒子才知道發生了這種大事
竟然沒半個人來告訴我
導致我四處找不到對兒子有利的人證物證
過了一年兒子因為測謊沒過
加上對方一直說我兒子踹踢他
結果法官判他保護管束
在相關網站才發現我好像寫錯也寄錯法院了
我卻寫成原告....
哪這樣我的書狀不是石沉大海了嗎~
有人跟我說他有認識法官
哪位法官要他轉告我不用理會少年法庭法官的宣判書
就定時去法院接受輔導就好
對方也不能要求我們賠償
可是我覺得完全不能接受這個說法
我在法務站網站看到這篇文章
日期︰2008/5/19
唯有抗告,才能變更法院裁定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內文省略
更讓我覺得不抗告根本是死路一條
不懂為何哪位法官要這樣說呢~
一來我兒子沒踹踢對方為什麼要接受宣判結果
二來對方沒人證沒物證只一直說我兒子踢他
法官也只以我兒子測謊沒過的理由認定他有踹踢對方
我也有提出醫院證明我兒子測謊沒過的理由
(他有早產的先天後天心臟病,氣喘,鼻過敏,蕁麻疹,測謊當天發燒吃感冒藥)
我實在無法接受法官以這2個理由認定我兒子有踹踢對方
可是不知道抗告要多久才有結果
我9月22日提出抗告
提出偽造文書有時間限定嗎
不好意思~因為我兒子的事已經一年多了
他現在忙著考大學~這一年來他的身心受到很大打擊
他對我說法官乾脆直接判他死刑好了
我已經求助無門了~

這幾天在跟設計師催交付尾款時!他刪了一些追加項目 就連原有的也有刪,
扣到最後不但利潤沒了,還賠上了自己的工錢,算一算將近10天的白工,後來我跟他要有做,但是估價單上沒列出來的款項時,他跟我說那是當初講好要送他的.哇勒....感覺上是吃定我了
我手上只有估價單 並無契約 想提告但不知要告啥?
請問可以告他不當得利嗎?因為我有一些工程 並不再估價單上 (現場施工時才追加) 他不算給我 但是他會跟業主算吧
還有若告不成,他是否可告我誣告,
若我是提小額訴訟,請人代寫需多少錢?不當得利要多少錢?(請不起律師)
最後有人跟我說 小額訴訟,可申請到場鑑價 ,我這樣的資格可以請嗎? 有限制嗎?需多少錢?需徵求業主同意嗎?
有證人的話 也是我請來的木工師父 不知行不行
後續追加他都說到時再說 我也都回他我一定會追加
因為做到一半時我就知道若不追加我一定賠錢 而且他給我的估價的圖 跟開工後施工的圖 都由簡單變複雜 無形中多了很多成本
例如 室內梯 圖上是120公分 但實際是134公分 因為材料最寬122公分 超過變成要多一片
還要多很多的工 他也都要硬坳
我有做的工程是既定並看的出來的事實,但是房子已經交屋 我已無法進入 因為他一直拖時間
我想知道鑑定單位收費多少
是否為專業人士 我怕估價後我還要賠錢.......
這幾天都還在跟他喬價格,可是他重算一次之後竟然扣更多,已經無法在跟他協調了
不好意思 問題很多 請知道的人幫幫小弟 謝謝.....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