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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俐 101-04-10 21:34

律師您好

提告妨礙名譽案件.檢察官偵查終結.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嫌.(我也告有他誹謗.但不知檢察官為何只告公然侮辱)上開2行為閑.犯意有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二.依刑法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行

上述是我收到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刑書.

被告在偵查庭有請律師.而且態度傲慢.不承認犯罪.沒有悔意我想他應該會上訴吧?

想問的問題是:因為被告態度不佳.所以我想提民事訴訟.

如果被告在收到法院的簡易判決書後不上訴.那我的民事訴訟就不能刑事附帶民事嗎?要另外再打民事官司嗎?請熱心的律師替我解惑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1-04-1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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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 101-04-09 20:10

姑姑在我們很小的時後

就一直在破壞我爸媽的感情 害他們吵架

印像中有次回家就聽到媽媽在哭 爸爸在講電話 那頭是那個姑姑

後來也把我二個哥哥害死了

還是一直不斷的挑撥我爸媽的感情

還一直聳詠我二個姐姐去奶奶家住

中間還一直不斷的和我妹說"你媽徹樣不要孝順她 搬到奶奶家和奶奶作伴

後來國中畢業姐姐就去和奶奶住了

也很少和爸媽連絡

一直維池到現在 和爸媽的感情很淡

而這中間的很多年姑姑還是一直不斷的對我媽媽做出不實的造謠

讓我姐以為我媽不愛她之類的

後來才知道姑姑不想顧奶奶

所以騙走二個姐姐去顧奶奶

到現在還是不斷的在亂說我媽的壞話

無中生有

我翻過法條 因為不知提告時間為久 也不知是否已過時效

想請問可以用這二條去告姑姑嗎

因為牠真的很可惡 讓人忍無可忍

律師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感激不盡!!

 

第 240 條 (和誘罪)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41 條 (略誘罪)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小玉 101-04-09 13:22
我是一位沒有提過告的小老百姓,我在94年買下一間房屋,當出不知道有瓦斯管線在我屋子的外牆下,因為我的房子旁是一條中型水溝後來是被告共安才知道,因為我租給小吃店且老板再管線旁煮,居民怕發生火災告市府後來我還花5000元做鐵盒改善才平息,但就遭退租了,我後來申請土地鑑界發現原來瓦斯公司是侵佔我的土地它管線走的都是我的土地,我就寄存證信函並和他們公司聯繫但他們都是推脫,我不知可以用什麼方式來討回我的公道請懂的人.幫幫我!謝謝

瓦斯管是那種像乖乖桶那種口徑的非常大,我100年10月份鑑界100年12月份就把相關資料都隨存證信函寄過去,但他們公司都以高層未決策還在討論中已經在處理來推脫,我只是希望他們把管線遷移讓我能過的安心一點,我也因此店面一直很難租出去,難道遺一定要提告嗎?我也不知該怎麼告?

沈恆 (沈律師) 101-04-0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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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靜 101-04-08 14:04

我母親是100-9月出車禍的.於直行道尾端遭對方搶綠而撞飛.但對方直說她綠燈.而母親確實是綠燈.但警方筆錄寫雙方各述綠登無法分析.對方於第一次偵訊不服有去申請鑑定.但鑑定出來與警方分析還是一樣.因此對方認為她也沒錯.因此.現在返告我母親過失傷害.於4/12又要去法院.只是.我母親當時提告資料.診斷.照片等都教給我方的檢察官.現對方要告我們.我們該如何跟我方檢察官拿資料.或於12日當天偵訊時.我方東西就會自動交給乙方檢查官了.另.我母親是被撞的.對方不聞不問而現在返告我們過失傷害檢察官會以鑑定為準~判決嗎.我方重傷.他方則是輕傷.無任何外傷.當日就出院.我母親則入加護病房急救.修二個月.那麼.對方怎告的成..謝謝律師回答.謝謝

 1.多數車禍案件雙方均有過失居多

 所以互相構成過失傷害

 對方提出告訴應該有他的考量

 也許是將來談和解的籌碼

 2.對方提告

 目前應該不會分到同一案號\

 所以除非你們跟檢察官報告

 否則資料不會自動移送

aaaaa10155 101-04-05 08:33

請教律師:

於100/1月經朋友邀約與朋友(A君)投資公司, 同年10月A君要求我們退出股東, 同時開立支票本票,
支票開立兌現日期為101/4/25 共25張, 每期20萬元.為公司票, 本票為A君個人名字總金額500萬元. 但是卻在今天得知A君將公司在4/3日解散, 請問我該採取哪些法律行動? 是刑事詐欺附帶民事賠償??該準備資料哪些資料? 可以自己提告不透過律師嗎?

另:我在上星期有提出假扣押, 但是在4/3才收到法院裁定書,尚未提出假扣押執行,請問這時尚需要執行假扣押嗎?? 請律師不令指導‧ 請幫忙,真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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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昇 101-04-03 19:32

小弟是一家國內筆記型電腦連鎖專賣店的店員
因為銷售了一台ASUS的套裝PC被微軟提告軟體侵權 

所以需要一些法律上的協助

想上來這邊詢問看看有沒有對於這一方面比較熟悉的律師可以提供諮詢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1-04-03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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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利 101-03-30 21:16

因為幫別人代辦手機的問題

幫B代辦了兩支門號 而B也把其中一支門號交給C使用

結果B跟C一起不繳費用

之後B出面把合約解除 接下來剩下C不出面 也躲起來

我只知道C的手機 讀哪裡

C再不出面 我打算自己把合約解除 再對C提出返還不當利益

但是我只有知道手機 讀哪 名字 有辦法提告嗎?

B故意隱瞞C的行蹤 我這樣能告B嗎?

101-03-30 21:07
律師你好 主文內容2名被告是前夫跟現任妻子 代書是前夫的哥哥 因為跟前夫在訴訟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中 前夫為避免財產跟我分配訴訟中將他的土地已買賣登記給現任老婆 而他哥哥是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之人 他哥哥有代前夫開庭 知道法官告知我要改訴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為避免脫產可先申請假扣押 隔天他哥哥就開始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了 他哥哥當庭有聽到法官說明 而在狀紙上卻說他忘記前一天有代弟弟出庭 (未免說的太離譜了)被告2人有在上訴2審 前陣子知道我要提告刑事 在前幾天被告2人已經撤銷上訴確定 土地也已辦回前夫名下 大律師 我也想早點把訴訟事情解決清楚 可是前夫越做越過份 不但把土地過戶 還為了不讓我分配 甚至在剩餘分配狀紙騙說他的土地跟錢都是他媽媽之前贈與給他的 下次開庭他還向法官申請傳喚他媽媽做證人 明知道不是事實 卻要傳他媽媽做偽證 還在分配訴訟中 他卻叫他現任老婆借名給他把錢跟土地已買賣登記給他老婆 我想了解像這樣情形 我可以提起什麼刑事訴訟提告他們幾個有關之人 請大律師幫忙指點 謝謝
連律師 101-04-04 12:36
一、前夫與現任妻子部分: 照你所述,似乎是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通謀虛偽假買賣,這部分很大機會會構成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不過通常這種案子不至於會被抓去關。 二、代書部分: 如果他真明知他們通謀虛偽,還替他們做登記,至少也有同罪共犯的成立,不過也一樣,被關的機率也很低。 三、刑事訴訟部分: 請直接到地政事務所所在地、前夫及現任妻子住所地、代書住所地(三者擇一即可)的管轄法院,按鈴申告即可。
101-03-30 20:58
律師你好 主文內容2名被告是前夫跟現任妻子 代書是前夫的哥哥 因為跟前夫在訴訟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中 前夫為避免財產跟我分配訴訟中將他的土地已買賣登記給現任老婆 而他哥哥是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之人 他哥哥有代前夫開庭 知道法官告知我要改訴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為避免脫產可先申請假扣押 隔天他哥哥就開始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了 他哥哥當庭有聽到法官說明 而在狀紙上卻說他忘記前一天有代弟弟出庭 (未免說的太離譜了)被告2人有在上訴2審 前陣子知道我要提告刑事 在前幾天被告2人已經撤銷上訴確定 土地也已辦回前夫名下 大律師 我也想早點把訴訟事情解決清楚 可是前夫越做越過份 不但把土地過戶 還為了不讓我分配 甚至在剩餘分配狀紙騙說他的土地跟錢都是他媽媽之前贈與給他的 下次開庭他還向法官申請傳喚他媽媽做證人 明知道不是事實 卻要傳他媽媽做偽證 還在分配訴訟中 他卻叫他現任老婆借名給他把錢跟土地已買賣登記給他老婆 我想了解像這樣情形 我可以提起什麼刑事訴訟提告他們幾個有關之人 請大律師幫忙指點 謝謝
潘艾嘉 101-04-03 10:15
已回覆如留言,不知您有無看到?
101-03-30 18:34
律師你好 主文內容2名被告是前夫跟現任妻子 代書是前夫的哥哥 因為跟前夫在訴訟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中 前夫為避免財產跟我分配訴訟中將他的土地已買賣登記給現任老婆 而他哥哥是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之人 他哥哥有代前夫開庭 知道法官告知我要改訴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為避免脫產可先申請假扣押 隔天他哥哥就開始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了 他哥哥當庭有聽到法官說明 而在狀紙上卻說他忘記前一天有代弟弟出庭 (未免說的太離譜了)被告2人有在上訴2審 前陣子知道我要提告刑事 在前幾天被告2人已經撤銷上訴確定
不是非常清楚「撤銷上訴」是何意思。亦即,可否請你再說明,你告他們什麼案件?法院或地方法院檢察署如何處理?目前情形如何?
101-03-30 18:21
律師你好 主文內容2名被告是前夫跟現任妻子 代書是前夫的哥哥 因為跟前夫在訴訟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中 前夫為避免財產跟我分配訴訟中將他的土地已買賣登記給現任老婆 而他哥哥是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之人 他哥哥有代前夫開庭 知道法官告知我要改訴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為避免脫產可先申請假扣押 隔天他哥哥就開始幫他們辦理過戶手續了 他哥哥當庭有聽到法官說明 而在狀紙上卻說他忘記前一天有代弟弟出庭 (未免說的太離譜了)被告2人有在上訴2審 前陣子知道我要提告刑事 在前幾天被告2人已經撤銷上訴確定
您好:關於您所詢之問題,須由您再為事實之陳述,較能為精確之判斷,倘您有時,請撥電話給我,事務所電話:2516-8283,行動0932228367,(較為方便時間,4月1日下午或4月2日上午)謝謝
titanchin 101-03-30 14:47

各位回答的大大你好~小弟99年去看房子.剛好遇到房子屋主是以前媽媽同事.屋主跟我媽媽說.他因借錢給他好朋友.處理他好朋友被廠商假扣押在法院的財產.所以才要賣房子.就先跟我媽媽借錢.然後開支票給我媽媽(但那張支票也不是他本人.好像是他弟弟)但後來又說不夠.又帶他朋友來說他法院有錢.但要要和解後才能把錢還我媽.我媽笨笨的又相信他朋友跟他以前同事又借錢給他們.這次有要求祂們開本票給我媽媽.然後又過了好幾個月.又說本來成功了.又有別人告他.所以又要借錢.這次我媽聰明說要再借可以.但他同事房子要給我們家設定.沒想到他以前同事已經把房子偷偷賣掉了.說的理由是說又有其他人告他朋友.所以才把房子賣掉幫他朋友還債.然後在我們家哭的很慘.叫我媽原諒他.不是故意騙我們.(聽他說他也借他朋友好幾千萬.他怕拿不到錢.才一直幫他.他一直跟我們說他朋友被假扣押三千五百萬一定可以還我們.)他朋友還帶我媽去法院見書記官證明他有錢.然後我媽又心軟所以又跟其他人借錢來借她們.因為我媽也怕自己錢拿不回來.因她們說在不先還廠商.錢就都拿不回來.還來又過好幾個月.問她們都說還沒好(中間好幾次我媽跟他朋友都有跟她們去法院說要去送錢給書記官打點.(但很奇怪都是在法院旁邊咖啡廳見面說怕被人發現)所以還把家裡黃金跟珠寶都拿去當了.還跟我媽說等錢結凍一定會報答我媽).又再過了幾個月還是沒有.我媽一生氣就偷偷跑去法院找那個書記官.後來才發現原來那個書記官是假的.因為法院根本沒有這個書記官.所以我媽媽現在有他同事開的本票借據跟他弟弟的支票還有他朋友開的本票.我們說要去告她們.她們說不會成立(本來有人建議小弟去本票裁定但她們說她們名下沒財產也沒用).因她們說她們都有跟我媽電話聯絡.但是到她們住的地方都找不到人.人也都不出現.每次我媽說要提告.就又說過2天就有錢.每次都這樣.已經快拖了3年.還我們家自己連房祖都快繳不起.小弟實在吞不下這口氣各位達人告訴小弟該如何提告比較好.謝謝大家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1-03-3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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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101-03-30 08:31

日前本人在路上騎乘機車閃避靠站公車於是騎進內車道而遭後方轎車長鳴喇叭三至五秒後確定右後方無來車後便切出外車道禮讓對方先行,直至下個紅綠燈口時因等待紅燈,於是我便轉頭向左後方瞄了一眼想確定是哪台車向我長鳴喇叭,不料對方(以下稱呼為甲方)卻馬上解下安全帶下車並用閩南語粗話大聲對我咆哮「你現在是在瞪三小、你想怎麼樣?」等。
甲方 : 「你現在是在瞪三小、你想怎麼樣?」
乙方 : 「你按我喇叭難道我不能回頭確認一下是誰嗎?」
甲方 : 「我按你喇叭是因為你擋在路中間。」
乙方 : 「我要閃靠站的公車我當然往內側切啊! 你要按喇叭也不需要按這麼久啊!」
甲方 : 「我按這麼久是因為你沒聽到啊!」
乙方 : 「我要是沒聽到我會讓你嗎?」
甲方 : 「阿不然你現在是想怎麼樣?」(並向我逼近)
於是我就將機車熄火並拔下鑰匙正要與甲方理論時我確定甲方有做出手攻擊我的動作,於是我就順勢擋了一下並一直將甲方往後推開,一直將甲方由甲方轎車的右前方推至甲方轎車正後方,接著因雙方位置互有一段距離甲方摘下他的墨鏡後就隨即出手往我臉上揍了一拳,接著又大概再補了二、三拳,但是都打在我的安全帽上,而我也有進行防衛的動作向甲方揮了幾拳,不料... 甲方卻滿臉是血。接著甲方以右手摀著右臉左手拿出手機對我說 :「現在是怎樣? 是要報警嗎?」,接著我回覆他「隨便你。」之後我就直接走向我的機車,發動離開了現場。
約莫10分鐘後警方到我家按門鈴,詢問我剛剛是否在路上有與人發生爭執、衝突,我回答:「有。」然後要求我將事發經過稍微大概向他敘述。
接著警方又告知我說甲方目前已有報案,並到醫院去進行驗傷的動作,可能會向我提出傷害告訴。 要求我也去醫院做相關的動作,以利證明當時雙方是有「互毆」的行為。
雖然我與對方有在醫院再碰頭,但是雙方並無再發生任何衝突,而就在我還在進行驗傷動作時對方就先行離開,直到對方到達派出所後由派出所承辦員警打電話向我告知對方目前已在製作筆錄並有向我提告的可能,要求我到案說明。
到了派出所以後因為對方還在製作筆錄,所以要求我與我另外五名朋友離開派出所到派出所外等待(這時警方的動作令我已覺得有點不太對勁),接著等待對方做完筆錄以後警方要求我一個人進入派出所與對方協商是否要私下和解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可是我認為就單我一人進到派出所內與對方協商實在很難確保談話內容的真實性所以在我的強烈要求之下警方才讓我一名友人陪同入內。(原本是死都不肯且非常強硬的態度不讓我的友人陪同)
進到派出所後甲方從頭到尾並無開口表達自己意見,是由甲方的另一位男性友人與我本人協商,
對方友人十分客氣地向我詢問個人意見打算要怎麼解決這件事情,我回答對方我也尊重對方意願,然後對方說出假設要私下和解的話我就必須要向甲方做出賠償的動作,但我尚未等待對方將話說完我便直接詢問甲方。
乙方 :「所以你現在認為你對,然後要我賠你?」 
甲方 :「點頭示意。」
乙方 :「所以你認為你解下安全帶下車用閩南語向我大聲咆哮「瞪三小,想怎樣等」是對的?」(對方沒有任何動作)
接著甲方的友人又補充 : 「因為我朋友的家長是堅持提告,所以...」
乙方 :「那就提告吧!」 
這是我與對方的談話過程,還有另一問題是承辦員警與該所主管的態度令我實在不能苟同。
首先,該所向我製作筆錄的承辦員警要求我離開當下的房間進而到另一個開放空間製作筆錄,且不准我的友人陪同! 並且將我的驗傷單抽走。(但是對方製作筆錄時卻有另外兩名友人陪同,一名女性、一名男性。)
且在製作筆錄時利用引導的方式想讓我說出對我不利的事發經過,例如 : 那你幹嘛打他? 那你幹嘛把對方打得這麼嚴重?
而在製作筆錄的同時因為我有一名友人臨時有事必需要先離開不能繼續陪同然後向我舉手致意表示他要離開,警方卻大聲斥責我的朋友干擾製作筆錄的過程,必要求我在派出所外等待的友人全部離開。不准待在現場或派出所外。
製作做完筆錄後承辦員警將我製作做的筆錄給我確認時我發現員警刻意遺漏一、二個帶有爭議性的詞彙,例如 : 對方出手打我,員警遺漏了「打我」,對方摘下墨鏡後便隨即向我揮了一拳打中我的臉部,員警遺漏「打中我的臉部」等,但在我的要求後確實有將爭議點補充完成,但卻沒有進行錄影的動作。
製作完筆錄後員警要求我在筆錄上簽名、蓋手印,隨即要求我離開並向我聲稱已完成報案手續! 
但當我詢問「報案不是該有報案三聯單嗎?」,但員警的回答是 : 「你要那個幹嘛?」
然後我便用非常不開心地口氣向員警詢問:「對方報案有三聯單,我報案就沒有?」,員警的回答 :「是因為你與甲方的報案案號為同一號碼,而對方已經將三聯單先領走了! 所以你沒有!」,我便非常納悶地告知員警我懷疑他們的程序有錯誤,我想要投訴。 就在我說完這句話後該所的所長才跳出來說 : 「好啦好啦! 你就拿對方的那張將姓名資料塗改後拿給他簽名,在複印一份給他就好了!」,我想請問,這樣的三聯單俱有報案的效力嗎? 且複印的三聯單上承辦員警的名字與製作筆錄的員警並不是同一人,且過程極具爭議。 也不將我的驗傷單還給我。

 

我想請問幾個問題,依照這樣的事發經過與報案過程,假設對方採取法律途徑。

Q. 假設對方向我提出傷害告訴的話會成立嗎?
Q. 我可以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訴員警、該所主管嗎? 方法為何?
Q. 目前我手邊沒有相關證據可以提出是對方先動手打我而我才進行防衛的動作,因為對方傷勢比我嚴重且當時對方車上還有他一名女性友人在場而對方又比我早先到派出所進行報案的手續,而事發經過當時卻是只有我一個人。 那這樣的話我比較吃虧嗎? 又或者有什麼方式可以提出對我比較有力的證據呢?
Q. 假設真鬧上地院,這種傷害的告訴我必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個人經濟能力並沒有很好) 
Q. 從頭到尾事主都沒有開口說過話,都是由他身邊另外兩位友人發問、協商,請問這樣程序上有漏洞嗎?

不好意思,內容有點冗長,還請各位耐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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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101-03-31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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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greece 101-03-29 22:14

各位律師您好~

我有一個客戶想要在他的補習班內輸出有關梵谷、莫內等世界名畫的大圖輸出貼於牆上,因為不了解有關版權的問題,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有觸法嗎?!在網路上看到某些消息,說若作者死亡超過50年,就沒有版權這個問題了~請問這說法正確嗎?!我在想,這些知名的世界名畫版權因該是收藏這些畫的博物館,會因為在台灣的一家補習班內輸出了他們的畫作而跨海提告嗎?!這樣好像不合乎常理~還請各位好心的律師能否為我解答這小小的問題呢?在此先感激各位~願主祝福你!

你的客戶基本上並無觸法,因為著作財產權原則存續至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就文中提到的名畫家,他們繪畫的著作財產權應該已經隨時間而消滅。就著作財產權已消滅之著作,原則上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重製之(著作權法30條參照)。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朱育德 101-03-28 11:48

在下是金融從業人員,

幾個月前在網路上遭人惡意扭曲我的言論,

散佈不實的說法抹黑我的名聲,

幾經勸告對方毫無悔意,甚至放話要我告他,

我現在已經忍無可忍打算真的要告,

請問該怎麼進行提告的程序呢?

對了,如果對方故意只用暗示的方式點名是我,但綜觀前後文與內容都看得出來他是在罵我本人的話,這樣也告的成嗎?

另外我本人在新竹地區,如有律師對這種案件有經驗想自我介紹,

也可以聯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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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育德 101-03-28 13:16

感謝回覆,

另外想請問一下,類似這樣的訴訟

官司費用大概是要花多少?

告是一定要告了,但是想先對開銷有個底....

饒先生 101-03-27 20:16
我去年10月被告妨害名譽被告原因 我在臉書上澄清當時與我分手的人一些事情 內容有影射到對方名稱和一些個人隱私 並且還有我在一些交友網站上的留言我知道對方有性病但我沒有直接說出 我有提到對方名稱並且寫說小心疾病傳染 因此對方以這兩項告我! 同一個月我也向對方提出公然侮辱恐嚇 對方在火車月台上多次辱罵我 白吃 神經病 爛嘴 賤嘴 幹 馬的 等等..之言語我有錄音 恐嚇部份哲是對方在電話中嗆聲說 不然想怎樣 不然大家拿刀互統 死一死之類話語對方在檢查庭上也承認了! 我要問的是本來檢察官要我們考慮清楚是否要私下和解戶轍 我本來有意要互撤 但對方放聲說不徹而且檢查官他有人脈 不怕 然後要跟我要大筆數目的民事賠償! 我知道這樣互告下去有可能兩敗俱傷 但是我所打的內容都是事實也沒有人身攻擊 但有提到他與多人複雜關係 利用他人感情做傳直銷 並且小心疾病傳染 我ㄉ出發點是要澄清和提醒他人不要跟我ㄧ樣受騙 我可以提出事實但這屬於私德 對方以妨害名譽提告 但沒清楚指毀謗或是公然侮辱 我這些話語是事實但屬與私德這算毀謗還是公然侮辱? 這樣罪會很重嗎? 對方跟我要民事賠償 我是否也可以公然侮辱部份和恐嚇部份向對方也要求民事賠償? 有所謂的一個字一萬塊這種說法嗎? 還有檢察官現在意思好像是要做結論起訴 他說要依現有證據做後續動作 但都沒跟我拿我的錄音內容 他是要用啥證據? 對方有承認就不用跟我拿證據嗎? 而且似乎態度有點不公平立場 這該怎辦?
蔡明哲 (阿哲) 101-03-27 23:26
這類罵人的官司,在民事賠償部分除了要看案情輕重外,還要衡量雙方的社經背景等因素,沒有一個字一萬這種計算方式,依妳所述,妳當然有勝算,就算你們兩敗俱傷都遭到起訴,對方的情節似乎較為嚴重,而且另尚有恐嚇的問題,對方可能要賠的更多。
柚子 101-03-23 15:53

我先生收到十二年前的電話帳單,在九十五年的時候,台灣大哥大已經把債權讓給第一資產公司,前幾天開庭,我們主張時效抗辯,但法官有說還要再開一次庭
請問:
1.法官有問對方說求償的金額裡有一筆一萬元的賠償金是從那一個條款而來,對方說不出來,只說是約定條款,法官問是依據那一條民法法令而來,對方也是答不出來?他有可能會準備以那一個條款來答辯?我又該如何應對?

2.我們主張時效抗辯,也就是說這筆張已經過了時效,法官問對方有沒有問題,對方也沒有回答,但法官沒有駁斥我們的主張,還告訴對方說,如果有告知而沒有求償提告,視為不中斷,請問,對方有可能以什麼為主張來答辯,我們又該如何應對?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負有先主張其請求權基礎之義務

而您們主張時效抗辯是屬正確之抗辯

但您們需先確認一下所主張之時效法條依據

本人覺得應可主張民法第127條第8款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柚子 101-03-23 16:12

 我們有主張民法第127條第八款,對方可能沒準備,法官問他,我們主張已經完成消滅時效(從民國90年到101年二月才收到一張支付命令),對方有可能再提出什麼意見嗎?

對不起麻煩您了!

藍寬 101-03-22 18:06

您好,

  欲請教的法律問題如下:

一個月前,在與買方簽訂土地買賣合約時,買方說:其他人賣的價格一定會跟我的一樣,並有口頭承諾我們,若其他兄弟有賣的比我們貴,要補差價給我們。

一個月後,我弟他們也與買方簽訂土地買賣合約,結果實際賣出價格每坪比我們多1萬元,想請問的是,目前我向買方主張那一萬元的價差,共計22萬元的給付,買方回說:當初沒訂合約不算。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告她?若可以,是用什麼法條?可以告她什麼?

    我所有的證據:

1.錄音檔:在我簽約後,其他兄弟簽約前,我有再電話中問買方,會補價差?買方回說:一定會補。這段話我有錄下來。

2.三位人證:在我弟簽約前一晚大家開價討論時,買方在我方代書,二位弟弟面前,再次承諾,我們賣低的價格,會補給我們。

    請問若提告,只有這2份證據足夠?我需再提供什麼證據? 口頭承諾的法律效律?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口頭約定部分仍具有效力

當然本件的風險也在於舉證

因此您若要上告法院

應先將錄音轉打成書面資料

並於訴訟中傳喚相關可以證明之證人

較可能取得勝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哈 101-03-22 16:35

一份刑事訴訟書是否可以提告三種罪狀

 您好:

一份刑事告訴的書狀中,如果要提起多項罪名,必須要看其是否屬於相牽連案件,或是各種犯罪間有競合關係存在。

因為這部份牽涉到刑法理論的問題,可能沒辦法在此簡單說明,歡迎來電0960735031討論,謝謝!

JaZZLan 101-03-22 14:36

之前朋友在拍賣上賣出一片全新未拆封光碟,
該戲劇代理商A買走後向警方報案說該光碟為盜版

前陣子到地檢署,檢察官說該代理商A並沒有取得專屬授權,
是另一家電視台B才有專屬授權,
代理商A在此案件從告訴人身分轉為告發人身分,且令不得再議。

朋友向檢察官表示因未拆封且外包裝完整精緻,並有播出電視台的標記,
所以未發現該光碟為盜版才會將其轉賣。
檢察官也表示該包裝精美,且該光碟發行日期在代理商A取得代理權之前便已經發行,
所以不能確認該商品是否為盜版

當時檢察官無任何指示(等候通知或起訴與否)便結束開庭。
之後在庭外,代理商A示意朋友去角落談論和解事宜,
代理商A表示之後會去向電視台B取得專屬授權,
取得後會向智財局提起民事訴訟,問朋友要不要和解
和解就會撤回刑事並且不提起民事告訴。

請問:
1.檢察官未做任何表示便結束開庭,之後是否只要等待發落即可?
2.代理商A目前沒有專屬授權,可能提告民事嗎?此案件為非告訴乃論
 且對方已從告訴人轉為告發人還可能撤回刑事嗎?
3.代理商A之後若向電視台B取得專屬授權,或電視台B得知此事,
 就可以再提刑事民事嗎?
4.現階段若和解應該要跟代理商A和解還是找電視台B和解呢?
 和解是否需要去調解委員會會比較有保障?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先感謝指點。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略作以下答覆:

1.目前您可以暫待檢察官通知如何處置,或是隔一段時間向書記官詢問案件後續發展。
2.代理商A目前沒有專屬授權,所以並非權利人,既然不是權利人當然沒有權利受到侵害,所以不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您負賠償責任。此案件為非告訴乃論,對方已從告訴人轉為告發人,所以不能撤回刑事訴訟
3.如果電視台B得知此事,他們是可以提刑事民事訴訟
4.現階段若和解,您應該要跟電視台B和解,同時和解可去調解委員會,或委託律師代為辦理較有保障。

如有其他疑問請電0960735031或02-23710851與陳國瑞律師聯絡,謝謝! 

JaZZLan 101-03-22 15:21

 

謝謝陳律師的回覆

若電視台B得知後,它們依然可以再提刑事,
或是會因為此案件已經被提告過了就不能再提呢?

所以目前可以不須和代理商A和解,等電視台B主動提告後再和解就好嗎?
非常感謝您的善心,若之後須要和解和出庭會致電給您,謝謝:)

您好:

本案雖然B電視台才是有提出告訴權之人,但A代理商先前提出的告發仍然是有效存在,但B電視台仍然可以提出告訴,假如事後B電視台提出告訴,通常地檢署會併案處理。

如果要和解,您可以等B電視台提出告訴再和解

JaZZLan 101-03-22 19:34

 謝謝陳律師!

會請朋友暫時先別跟代理商A和解,然後等待電視台B提告再做和解動作,若代理商A後來取得專屬授權,就會再跟代理商A談論和解的事情,謝謝^^

軒宣 101-03-22 09:45

請問一下

我今年21歲

女朋友 也滿16歲

剛開始交往時她才15歲

現在 女朋友懷孕 女方家長要提告

可以構成什麼罪名?

 

 

回覆 軒宣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

 

涉及與少女性交罪

行為時被害人未滿16

不論是否自願發生性行為

均會被處罰

建議與對方家屬和解甚至結婚

女友也幫你求情的話

法官應該不會太為難

小小 101-03-21 16:33

之前與人發生扭打,對方告我傷害,日前判決確定,對方提出附帶民事的損害賠償部分就要開庭了。而我因為比較晚才提告,所以直到前兩天才收到對方被起訴的刑事起訴書

想請問,在開民事庭時,我可以據刑事起訴書請求法官延後合併審理嗎(按訴訟經濟的原則)?亦或是我直接當庭向法官口頭提出反訴?(但我已遞出附帶民事的訴狀)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合適呢?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3-21 18:36

 你講的事實似乎不是很明確,但是原則上是可以提出反訴。

玉榛 101-03-21 14:34

車禍情況:今年2/14 我騎車直行,對方汽車右轉(從我左後方來),我看到時汽車已經橫在我前方約3-5公尺,並未打方向燈,我煞車後還是撞到對方加油蓋附近。我們連人帶車大約滑行了3-5公尺左右,對方汽車在當時並未停下,駛至約事發點50公尺處,且對方駕駛並未在現場,只有對方的朋友出現,問我們有沒有叫救護車,但卻沒看到他拿手機出來打,一直叫我們不要提告

對方的車子,在加油蓋附近有刮痕;我的機車前蓋掉落,及車台歪掉。當時我載著我母親和四歲姪子;我母親膝蓋瘀青,我的雙手掌側擦傷(約13天後才不會痛)、膝蓋傷到韌帶(目前復健中),我姪子頭部外傷併骨折(有掉一小塊骨頭)、皮膚缺損(從左眉上至髮際呈一下形,左眼下有2×6cm的記號,看起來像胎記)、顳肌斷裂(修補肌肉及皮膚皮瓣修補手術,約8Ⅹ2公分),每天晚上睡覺、換藥都叫著「我好怕」,讓我們全家身心俱疲。    請問這樣要求80萬是一般嗎?會很過份嗎?(對方說要賠6萬元)       再問簽和解書時,如果有律師在場,對方不屢行賠償時,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成立嗎?法院會接受嗎?        三問如果要訴訟的話,大約需要多少費用和時間?       麻煩幫幫忙了,謝謝!!


您好:由於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未由警察進行交通事故現場測量,及相關事實之釐清,日後可能發生各說各話,至於賠償之金額為妥,倘有醫療單據可憑,對方比較能接受,不知您是有否事發當時拍照存證,如果都無相關證據時,則建議至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因該調解筆錄會送請法院核定,日後即可持該調解筆錄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以上供參

玉榛 101-03-21 21:40
回覆 吳錫銘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由於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未由警察進行交通事故現場測量,及相關事實之釐清,日後可能發生各說各 ... (恕刪)

 謝謝您!當時有路人報警,因此有測量現場。

因為我姪子的部份,還有牽扯到以後要作美容整型的部份;我復健也不知要到啥時,因此您說「要以單據」來談賠償,精神損害和後續醫療的部份,要怎麼和對方談?要在和解書上註明對方須負責到復元嗎?

軒宣 101-03-20 21:27

我女朋友?16歲 家長 雙方都見過 也不反對 現在卻因為 女朋友 懷孕 對方家長要提告

 

請問 能提告什麼罪 會關多久  賠多少錢?

林智群 (klaw) 101-03-20 22:18

請精準說明你幾歲?你女友幾歲?

才能做進一步回答

一般這種男女朋友交往發生性關係,檢察官通常會從輕處理,

不過如果對方家長有意見,那就比較難說了

回覆 軒宣 的發言內容:

我女朋友?16歲 家長 雙方都見過 也不反對 現在卻因為 女朋友 懷孕 對方家長要提告

你女朋友滿16歲還是未滿呢 如果已經滿16歲應該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軒宣 101-03-22 09:3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精準說明你幾歲?你女友幾歲?

才能做進一步回答

一般這種男女 ... (恕刪)

 

軒宣 101-03-22 09:3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精準說明你幾歲?你女友幾歲?

才能做進一步回答

一般這種男女 ... (恕刪)

 

 

我20歲  剛開始交往她未滿16歲 但是現在年齡已滿 

 

 

 

軒宣 101-03-22 09:3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軒宣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現在滿了 之前還沒滿     我20歲

 

蕓芯 101-03-20 16:18

1. 我方''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 肇事致人死亡''

2. 對方涉嫌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目前我被提告過失致死,想請問有可能成立嗎?

而且當時的情形我方是騎在前面已經是行進中了 然後被對方撞上. 他又在被後方輾過

後方車的結果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是不是就沒有過失?)

想請問的是這樣的肇事責任比例要怎麼看 因為目前家屬要求的賠償金是一千萬

林智群 (klaw) 101-03-20 18:27

這部分是警方初步分析,至於進一步責任歸屬,是由車禍鑑定委員會判斷,

鑑定報告決定了雙方責任歸屬比例,一般民事法院都會尊重,

所以車禍鑑定委員會召集雙方開會時一定要出席說明

JR 101-03-20 13:08
我在高速公路上因前車突然緊急煞車,我跟著緊急煞車,打滑擦撞右側車道的車,右側車道的車再與他右則車道的車擦撞右側車道車主因小孩脖子有些扭傷,但事發當日並無大礙,事發15日後到醫院驗傷提告但並未告知小孩受傷。這15天我們都在談車損賠償,我們希望事故檢驗,但對方不肯,故提告。 事故檢定認為我們全肇責,中間經過調解,我們願意負責小孩醫藥費,依單據約2000元(不過當初他提出50000元,是調解時拿出單據,才知道只有不到2000元),但車損部分仍未達成和解,因為對方的車子已經9年的進口車,要賠16萬,我們認為不合理。目前已經一審判決我過失傷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但對方仍上訴認為判決過輕。 請問我的情況,對方上訴會再判更重嗎? 我該採取什麼行動保護自己? 是不是當初收到判決書時,我應先發制人,遞上訴書,希望法官再輕判,才能避免對方上訴? 以上請律師百忙中抽空回答,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3-20 23:23
你沒上訴,對方有上訴的話,只會更重不會更輕,一開始就先上訴比較妥當
鴨子 101-03-20 12:55

我朋友與他的同居人已經分開 且對方有申請保護令 明令禁止我朋友不得靠近對方100公尺 在某日 因另一位朋友娶親 喜宴設為晚上 剛好又是對方的鄰居 於是在喝完喜酒之後 我朋友因思念小孩 於是跑到對方門口探望 並未有與對方任何接觸 當然也沒有騷擾對方 但是小孩有看到 於是當孩子上學的時候 告訴了老師 於是老師往上呈報 現在有聽聞警察要傳喚證人製作筆錄 我朋友因為不懂法律 擔心這樣會不會被提告而判刑 想請教這樣會被判刑嗎?

林智群 (klaw) 101-03-20 13:27

違反保護令最重會判3年,你朋友這個行為是違法

JAMESCHAO 101-03-19 19:06
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1樓的店家 (我們是用承租的), 我家的門牌號碼是18-2號, 可是我家隔壁戶( 它是 18-1號)4樓 一直佔用 我家的騎樓, 就是樓梯前面走道,現在是給樓上住戶停機車 ,但是他把我的騎樓(樓梯前面走道) 出租給別人 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我家騎樓是有擺椅子,給客人坐,晚上都不會收起來,但是有一天晚上半夜他叫人把我們家的,椅子給拖走 不是叫環保局的人,這樣我也可以告他嗎?但是我已經沒證物了,因為事隔有半年了,我想他應該不會再找我家麻煩,之前有叫里長幫忙協調,他也承認他把我家的桌椅叫人來拖走,警察也有來,但是沒開三連單 ,警察大人也勸我們以和為貴,怕我們以後見面會不好,一時心軟就沒提告,但是過了半年,他又來了一直要把騎樓(樓梯前面走道) 出租給別人,他也常常說要去檢舉我家騎樓擺放桌椅,要給這邊整排的攤販不能做生意. 不知道要告他 還是有其他辦法阻止他把騎樓(樓梯前面走道) 出租給別人?? 麻煩林律師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3-19 19:39
你們門前的騎樓所有權確定是你們的話, 對方不能擅自出租,否則就有竊佔罪的問題
小珍 101-03-19 01:43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打擾您!想向您詢問有關與投資客買房解約的問題 目前我遇到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也怪自己疏失!本人因跟男朋友即將要結婚所以才有想購買房子的打算!一開始我們透過朋友在某網站的平台看到對方屋主的電話但與我們聯繫的並不是屋主本人而是屋主的親戚投資客!一開始我們並不知道對方是投資客的身分!知道是曾待過某些公司的房仲營業員或是主管級身分!一開始這位大哥非常熱情的帶著我們看房還有給我們房子的知識等等..也因我們第一次買房卻疏忽掉很嚴重的問題! 後來決定想購屋時!對方投資客帶著他的太太也曾有營業員字號!介紹我們認識而開始買房!且賣的是他們親戚的房子,對方帶我們到他們所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去簽約時!一開始我們有先告知自備款不足的部分,結果訂金給了6萬元~後來我們也有告知要等貸款看下來如何才能不能再買房!結果因為代書是對方認識的朋友!雖然我們有主張之權益!但很多細節我們真的不是很清楚,而代書並未站在中立的立場公平公正的為我們協助也未適時提醒我們口訴的部分是否要寫在契約上!同時那時也告訴我們說我只是代理我男友簽約的人,而我男友是名義登記人和貸款人!也在3月初有壓我男友的一個本票備著!在備正用印!! 然而對方也堅持幫我們跑房貸貸款說有跟銀行認識!總比我們拉聯徵的好!而代書的部分並不負責貸款只負責簽合約!而在這期間對方要我們不要過問任何銀行、額度、利率只要我們配合銀行若有照會說我們的額度就好! 但就在2月十幾號簽約過後隔幾個禮拜,告知我們要換代書又不讓我們先行解約拿回放在代書那的本票且並說要先到新的代書那邊簽合約解約!且一開始要送銀行的東西賣方我們都簽名了!對方還要求我們是否可以幫忙簽賣方的名字!但我們沒有答應!也不知道他們後續如何?我覺得很怪!於是乎要求解約!也告知他的兩位代書此事!對方卻賣我們!然後電話掛掉之後都未曾與我們聯絡!當我們打給他太太的同時他太太態度也不好!於是乎我們尋求原屋主!原屋主告知不曉得哪間房子賣給我們也不曉得這件事情還有也未拿到訂金的部分!也跟我們留下電話說要跟我們聯絡!!最後我們在代書那要談第一次解約破裂!對方居然還威脅我男友! 原本他太太還要我們拿我們的裝潢結婚基金的款項去補足房貸!我們沒答應!他也問我們當事人也確實雙方都有達成共識說要解約!但投資客那位大哥突然打電話給他太太說我們本票的錢沒有給的話不能解約!當我們問他太太他有他親戚的授權那是否可以決定!一下子說前面他可以決定一下又說這個他不能決定!!!!!後來我們尋求消保官和地政處!簽約當天我們也確實沒有拿到他影本對方的授權和我們的本票影本!!!!!!直到消保官那邊代書才說對方在我們簽約日時只有簡單授權!且也已經過期!!(但我們不知道是否為本人所簽?手印也是否為本人?)在書面資料的部分授權書是已經過期了!代書卻告知我們再去找屋主的當天他也有請屋主到事務所寫授權書!可是短短幾個小時!為何我們要屋主電話卻沒給我們而代書當時也說沒有電話怎麼又一下又有然後還寫正式授權書3月份!但也一樣未出示!這樣也能成立?而現在快要面臨交屋日了!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且在房屋狀況上他們也有所隱匿!!!現在消保官和地政處告知代書請他去把對方帶來這談!!!!!也不可以把本票交出且要經過我們同意和消保官那邊告知!不然我們有權提告!和申訴!今天代書打來說本票的部分他出錢!原本的八萬降到6萬6!並要我們在消保官面前別提及錢的事?本票的錢!他會帶去!本票也會還給我們並解約!不是很清楚為何代書要這麼做?目前這間房子也還有在網站上進行賣屋之行為!請問吳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
小珍您好:關於您所提的問題,我想還是提供電話免費諮詢比較能說明清楚,請您3月20日上午10:30分許,撥至事務所,2516-8283,謝謝
小珍 101-03-19 01:21
律師您好: 買房解約的問題 目前我遇到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也怪自己疏失!本人因跟男朋友即將要結婚所以才有想購買房子的打算!一開始我們透過朋友在某網站的平台看到對方屋主的電話但與我們聯繫的並不是屋主本人而是屋主的親戚投資客!一開始我們並不知道對方是投資客的身分!知道是曾待過某些公司的房仲營業員或是主管及身分!一開始這位大哥非常熱情的帶著我們看房還有給我們房子的知識等等..也因我們第一次買房卻疏忽掉很嚴重的問題! 後來決定想購屋時!對方帶著他的太太也曾有營業員字號!介紹我們認識而開始買房!且賣的是他們親戚的房子,對方帶我們到他們所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去簽約時!一開始我們有先告知自備款不足的部分,結果訂金給了6萬元~後來我們也有告知要等貸款看下來如何才能不能再買房!結果因為代書是對方認識的朋友!雖然我們有主張之權益!但很多細節我們真的不是很清楚,而代書並未站在中立的立場公平公正的為我們協助也未適時提醒我們口訴的部分是否要寫在契約上!同時那時也告訴我們說我只是代理我男友簽約的人,而我男友是名義登記人和貸款人!也在3月初有壓我男友的一個本票備著!在備正用印!! 然而對方也堅持幫我們跑房貸貸款說有跟銀行認識!總比我們拉聯徵的好!而代書的部分並不負責貸款只負責簽合約!而在這期間對方要我們不要過問任何銀行、額度、利率只要我們配合銀行若有照會說我們的額度就好! 但就在2月十幾號簽約過後隔幾個禮拜,告知我們要換代書又不讓我們先行解約拿回放在代書那的本票且並說要先到新的代書那邊簽合約解約!且一開始要送銀行的東西賣方我們都簽名了!對方還要求我們是否可以幫忙簽賣方的名字!但我們沒有答應!也不知道他們後續如何?我覺得很怪!於是乎要求解約!也告知他的兩位代書此事!對方卻賣我們!然後電話掛掉之後都未曾與我們聯絡!當我們打給他太太的同時他太太態度也不好!於是乎我們尋求原屋主!原屋主告知不曉得哪間房子賣給我們也不曉得這件事情還有也未拿到訂金的部分!也跟我們留下電話說要跟我們聯絡!!最後我們在代書那要談第一次解約破裂!對方居然還威脅我男友!原本他太太還要我們拿我們的裝潢結婚基金的款項去補足房貸!我們沒答應!他也問我們當事人也確實雙方都有達成共識說要解約!但她先生突然打電話說我們本票的錢沒有給的話不能解約!當我們問他太太他有他親戚的授權那是否可以決定!一下子說前面他可以決定一下又說這個他不能決定!!!!!後來我們尋求消保官和地政處!簽約當天我們也確實沒有拿到他影本對方的授權和我們的本票影本!!!!!!直到消保官那邊代書才說對方在我們簽約日時只有簡單授權!且也已經過期!!(但我們不知道是否為本人所簽?手印也是否為本人?)在書面資料的部分授權書是已經過期了!代書卻告知我們再去找屋主的當天他也有請屋主到事務所寫授權書!可是短短幾個小時!為何我們要屋主電話卻沒給我們而代書當時也說沒有電話怎麼又一下又有然後還寫正式授權書3月份!但也一樣未出示!這樣也能成立?而現在快要面臨交屋日了!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且在房屋狀況上他們也有所隱匿!!!現在消保官和地政處告知代書請他去把對方帶來這談!!!!!也不可以把本票交出且要經過我們同意和消保官那邊告知!不然我們有權提告!和申訴!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今天代書打來說本票的部分他出錢!原本的八萬降到6萬6!並要我們在消保官面前別提及錢的事?本票的錢!他會帶去!本票也會還給我們並解約!不是很清楚為何代書要這麼做? 不好意思,謝謝林律師有勞林律師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3-19 15:07
看來屋主並沒有授權對方跟你簽約,你應該可以主張契約無效,並要求退還訂金
比比 101-03-16 15:58

 

您好 我是個15歲的女孩子

我與19歲的男孩交往

但是他最近毆打我又把我的手機相機丟掉

家人知道了很生氣 說要提告

我也不知道這樣是民事還是刑事

另外家人還想提告一點性侵未成年少女

但是我是自願的

可是好像聽人家講說 未滿16不管自願不自願 對方一樣有事

那這樣是傷害罪+毀損物品+性侵

這樣子判下來 他會怎麼樣...??

拜託各位律師給我解答!

蔡明哲 (阿哲) 101-03-16 18:09

 沒錯,對於未滿16歲的男女為性交,不管是否自願,都會有刑責,另外傷害毀損告訴乃論,如果你們3罪一併提告,對方仍不跟你們和解,很有可能必須入監服刑,但是如果和解,是有緩刑的機會。

確實是可以對他的行為提起刑事民事訴訟

(1)就刑事部分而言,如果他毆打導致妳受傷的話,成立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把妳的手機相機丟掉,會成立刑法第354條毀損罪。這兩罪屬於告訴乃論(也就是不告不理的意思),必須在知悉犯罪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法院才會受理。而和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關係,縱使雙方都同意,仍可能成立刑法第227條與幼童性交罪。雖然他現在是19歲,但不管如何,你都是只有15歲,你的父母要告他,是會成立的。不過一般法院會考量像你們這種未成年人思慮不周,通常依法輕判的比較多。

(2)就民事部分而言,毆打導致受傷的話,當然可以依法主張賠償要藥費及慰撫金(參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3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另外把妳的手機相機丟掉,可以再請求賠償手機相機價額之損失。而如果他背叛犯了幼童性交罪,你還可以依法再主張賠償的。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yun 101-03-15 15:53

懇請幫忙解惑   我在100年12月底賣出5樓頂樓蓋鐵皮屋頂的房子,新屋主101年1月1日搬入,1月4日有室內結露水(已 空屋1年半,油漆也漆了1年,都無漏水現象)而對方說我在買賣契約書有勾沒漏水要我歸還價金且要提告.我知道結露水後不相信漏水立刻去察看也常常詢問仲介 狀況但他私下在天花板主燈旁鑽2個小鐵釘孔也曾在我面前用力敲擊頂樓地板,我該如何處理呢?又如果她要告我我該怎麼做呢?

回覆 yun 的發言內容:

懇請幫忙解惑   我在100年12月底賣出5樓頂樓

 

 

可能要看雙方所能提出的證據到什麼程度了

如果確實有漏水~而沒有告知

標的物有瑕疵對方可能主張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價金

如果瑕疵還不算太嚴重  那主張減少價金可能會成立

先看有沒有辦法補救  跟買受人協商看看

青仔 101-03-15 12:20

你好~因為對法律不是很懂 又苦無管道幫忙所以請大家幫幫我看 後續該怎麼做
     ~感謝
事發時間是在100年3月12號當天
當天家人收到監獄來電.說我哥病危.要我們趕去見他最後一面~但到院時 二林基督教值班醫師就說送來已死亡.(無法急救)

當下跟獄警打電話跟我們說的完全不一樣(警電話中說有呼吸心還在急救 情況不樂觀 要家人趕快趕過去)試問我該怎麼處理這類案件...

當天監察官有拿獄方給的資料口供給我們看.跟我哥同監房的其他9個人寫的除了"筆跡"不一樣~
其他供詞都是   7點18分看到我哥"臉色發白.呼吸困難.大小便失禁.全身抽蓄等等..."9個人說的真的都一樣~

我在想會不會是獄方有不當管教延誤就醫跟集體串供之類!!於是提出要提告

就我所知...院方說詞跟獄方說詞都不太一樣~相關細節我也不知該怎麼提問~當時就只知道法醫幫我哥驗屍
(聽他們說要解剖.但是我媽捨不得我哥被解剖)驗屍結果在法庭上 監察官有說 是心肌梗塞 心肌急性炎 導致發生...

當庭我也有提出質疑 心肌梗塞 黃金急救時間應在15分之內(當庭檢察官有說明25分以內算黃金時間)
再看完監視器畫面 我哥病發時間是 100年3月12日06:55分左右~監視器畫面只看到獄友再幫我哥擦汗 按摩等等..
直到07:51 獄方才有人到場間房門打開用輪椅推出去 (這1小時內監獄方面難道沒延誤就醫 導致受行人死亡之責嗎?)

當我跟我媽員林地方檢查署開偵察庭.當時有看監獄的錄影畫面.07:18我哥人不舒服坐倒在地上.
同舍友一直幫我哥按摩.擦汗(當時我哥臉色發白.大小便失禁全身抽蓄~)

獄方人員一直到07:51才把我哥推出舍房(當時獄方有用DV拍攝 那些獄警還說出~ 好啦 別假了之類的話語!在他們眼中受刑人生體不適都是在裝的嗎?)

但是我看DV畫面 我哥整個人真的都癱軟做在輪椅 呼吸困難~他本人還一直用虛弱口吻要求獄警敢快幫忙送醫 他快難過死了!

後來到中央總台進行醫救(但是當時畫顯示 獄方除暸幫我哥量血壓跟血氧外完全都沒做任何急救~跟獄方說的 有幫我哥急救什麼的都不一樣)
難道當時獄方跟值班醫生都沒任何危機意是嗎?放任受害人任其不管?

直到08:11分左右發現我哥雙眼上吊吐一口氣之後(當時還是一位雜工發現)獄方才敢快送上救護車.不過當時確定斷氣了!!!百分之百確定!!!

(在救護車上 獄警才趕緊做CPR~但是當時畫面可以看出我哥早已往生.完全沒任何生命跡象)到二林基督教醫院 已經08:28~08:35分左右了
事發到今 獄方連一通電話都沒有.還死不認錯 都一直強調他們沒錯 推說要送醫 需要流程 這是國家訂的法則 (那換言之 是否為國家法律害死我哥?)

3月31號我們到監獄幫我哥辦理出監證明(4月3號要燒給我哥用的)獄方還強勢的說~到時候要告就告 法院見!人死暸我們也沒辦法!!

(4月4號 我哥火化)幫我哥將事情處理完後 我們打算要跟監獄討公道 連當時處理失當的獄警級當班醫官也要一併告之!!

前前後後 總共開了4次庭 當庭所提供的畫面有:
1.獄房中的畫面06:55~07:51(人不舒服 被用輪椅推出獄房)
2.出獄房 獄警拿DV拍攝 畫面非常清晰還能聽到當時對話!
3.中央總台監視畫面 只有看到量血壓以外 就放任不管 之後等到斷氣 獄方一擁而上驚慌失措!! 趕快送上救護車
4.救護車上 獄警幫忙做cpr畫面有聲音!但是時間不對~因是救護車錄影畫面時間有誤!!
5.獄房外走廊的監視器 不過跟我們要求調閱的部份不同~(當庭獄警說 他們當時事發前後有派人到獄房外觀察 確定人沒事才沒送醫~)
  但地點卻不是獄房外的走廊!而是坐輪椅從其他走廊到電梯之類的地方畫面~不是我哥獄房外的走廊監視器.
 

我哥本來在10各月就出獄了.加上錄影畫面看的出來 人當時在06"55開始不舒服 之後就抽蓄倒地上還大小便失禁 獄方還冷逢熱潮講說 我哥在裝病之類的話.
到了中央台 也沒馬上坐緊急處理 只量血壓跟血氧就放我哥在他們的總台外面...直到斷氣 一群人馬上衝過去(監視影帶錄的非常清除 就連DV裡的對話也是)
真的是想幫我哥討公道 讓那些失職人員受到應有制裁~也要讓監獄那些黑暗又死板的規定能有所改變!!!!
以上事情經過 就是這樣!! 我家並不算富裕 也沒啥背景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知道 被關是一定有犯錯才會法律判定有罪 但不代表他不會改過阿!!

一各人好好的進去  再沒多久就要出獄了 最後還死在監獄裡面...

而我家也沒啥背景 也不知道該怎麼申訴 一些相關網站信箱我也都寄信去了(總統府 司法部 縣長等等...)也都只回我 有收到信件 相關案情會著重處理之類的...等了都一年了 那些當時值班人員都沒錯嗎??

可不可以請大家幫幫忙!!我該怎麼做!!

拜託~真的拜託

??

您好:

有關您所詢的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部分

監獄管理人員可能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民事的部分

若監獄管理人員確實有疏失

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而若是整個監獄管理有問題

則可聲請國家賠償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青仔 101-03-20 11: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的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部分

監 ... (恕刪)

 謝律師  你好~

關於我哥這類案件 請問有需要找哪些律師嗎?

如 專打刑事民事 律師專家 或者 立委的僱用律師之類的...

我有聽朋友說 別請本縣市的(我彰化人) 因為會官官相護之類的

謝謝

您好:

律師法律專業均有一定水準

只要找一個您們可以信賴的律師即可

謝謝

青仔 101-04-03 10:0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法律專業均有一定水準

只要找一個您們可以信賴的律 ... (恕刪)

 謝律師你好~

想請問 像我這類案件 要請哪類型律師?律師訴訟費用 要怎麼算?

因為 我住彰化 這邊有比較有經驗的律師嗎?

謝謝你~

kevin 101-03-13 22:53

您好:以下內容是我老婆於結婚後在FACEBOOK塗鴉牆貼出來的小小文章

純粹是不滿的心情抒發~也沒有指名道姓~~只有朋友看的到~~目前有一個問題~

就是新秘的家人看到~說這樣是在汙辱她~讓他們家沒面子~說要提告

請問關於以下的內容~足以構成什麼罪嗎??

(我們跟新秘沒有簽合約~只是多年朋友並相信他ㄉ專業請他做~但是事後發現很多事都跟一開始協議的不同)

@:

說好的結訂四套禮服五個妝髮,
出來四套禮服三個又糟又老的妝髮,
水粉伴娘上,禮服自己穿自己收,
飾品只用婚紗店的2種,
當天所有被你化過做造型的人都抱怨連連,
?? 收三萬塊訂金不退~妳都不會不好意思...
連自己10幾年的哥哥好朋友錢都騙,
這種黑心錢沒道德的事都做的出來,
我老公當妳朋友相信妳才請妳幫忙,
我一定會附照片PO上各大網請人評論,
TMD~逼我罵髒話,妳真夠夭壽~一定會有報應的!!!

以上內容為PO文~~

但我老婆敘述內容都如果可以證實是真的~並不是亂說,那對方並未照一開始答應的內容做服務,而一開始費用亂開,坐地喊價,雖然沒簽合約,但是我這邊也有截取線上相關洽談費用與服務內容的對話記錄,而貼文事件發生後~對方家長也打電話給我~一直對我口出惡言~辱罵不雅文字~叫我跟我老婆都不用工作了..等著收傳票打官司~~

而我朋友跟新秘也去我家叫我家人跟我轉達說~叫我們夫妻倆以後小心一點~

基於以上~

我們這邊可以反告對方什麼罪嘛???

 

PS:對方看到後~為避免太多紛擾~我就把文章關掉了~

 

電子郵件 101-03-13 20:16

各位律師好~小弟有一件問題想請問!如下.在今年的年初.本人再玩一款線上遊戲,遊戲公司告我涉嫌詐欺

他們公司發覺我的遊戲帳號有複製的金幣產生.但又不知道我是如何產生出來的.就直接把我帳號給鎖定..然後我有跟遊戲公司聯絡過.請他們把我帳號開啟..但它們說我只要把複製的過程告訴它們~它們就不提告.但是帳號是不會打開的..我跟他們公司說我只想帳號打開.至於流程我會告訴它們..遊戲公司說他們確定帳號不會開啟.我就毅然的跟它們說.帳號不開啟我就不說我怎麼會有這些金幣的..它們就到調查局告我詐欺..

它們的遊戲歷程無法證實我是怎麼複製出來的.卻告我詐欺..再者伺服器當時一直當機..我正常交易出去的東西..回碩到我身上來..卻說我是複製東西..他們伺服器當機.道具備系統回收卻說人家是複製的..很多玩家都遇上這種問題..遊戲公司一概只說.道具是複製的.所以系統回收..請問.今天是它們伺服器不穩定造成當機狀態下.我正常交易.卻斷線..上線的時候.身上交易出去的金幣還存在.卻被它們告詐欺..這樣的理由有合理嗎?

請問有負責資訊類的這方面的律師嗎?是否我也可以提出加重毀謗呢?

是否可以提出他們無理封鎖的求償呢?

電子郵件 101-03-13 20:36

我是住在桃園縣~它們卻在彰化縣市調站提告..是否我也可以委請律師將案件遷移至管轄區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電子郵件 101-03-14 13:0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慧家 101-03-13 15:12

各位好~如題~最近收到法院傳票~請大家幫我看如何是好~
我們這是新ㄉ社區~那有一間是專門放垃圾~ 和資源回收ㄉ資源回收室~只要是社區住戶都可以自由進出~想說竟然是垃圾沒人要~在不知情也沒有貼告示說不能拿ㄉ情況下~就拿給自己媽媽做環保~分類~隔 天管理員告知我這不能拿~是要納入公基金ㄉ~之後知道就不可能再去拿~管理公司和住戶開會後結果也是說不予追究~但保留法律追訴權~若再犯~才以法處理~
可是這ㄉ主委卻不肯放過~堅持私下請律師提告~所以我就收到法院傳單~上面是

竊盜罪名~我該怎麼辦~真的在不知情ㄉ狀況下~想說媽媽喜歡收集資源回收~想讓媽媽開心~結果卻背負竊盜罪名~心理好難過~可以請大家幫幫忙~告訴我該如何是好~謝謝大家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情形確實有可能會成立竊盜

竊盜罪是屬公訴

並沒辦法私了

但基於本件的案情較輕

可以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1-03-13 18:08

既然沒有貼告示說是住戶共有,應該沒有竊盜犯意,

建議儘速到現場拍照存證,證明沒有貼公告,即使有貼也是後來才貼,

這個案件應該打無罪,畢竟沒有的事情卻要你認竊盜罪,你應該也沒有辦法接受

sonic.fu 101-03-13 11:50

請問一下唷!!

以前的會計同事在skype中告訴前業務代表,公司的營業狀況

及公司老闆現在有官司,及解釋營業所得稅,及設立公司

而這位業務代表仍未設立公司,但公司並未因會計洩透造成損失

請問這會計有洩漏公司機密嗎??

或者會有甚麼責任呢??

因會計老闆掌握了skype訊息要提告會計洩漏公司機密

請問各位專業!!

 

回憶多濃 101-03-13 08:31
我今天17歲 網路認識一個女孩 女方17歲 認識不久之後 我就問他要不要來找我 我問過之後 不久 過一星期左右 他就來找我 並且應該是當天來回 不過 因為我們完的太過頭 導致他的火車 沒有搭到 於是 在我家過了一夜 並且我們有發生一次性關西 不過都是雙方自願的 我並沒有慫恿過他不回家這樣 不過他家人並不知道他在跟我交往 當天也不知道他住我家 不過他現在發現了 他們也已經去報案 他們家現在沒有要提告 不過已經在警察局作筆錄了 這樣我須負神麼刑責 請問 這樣下去 是公訴罪 還是神麼ㄋ 如果是公訴罪 判下去 會是神麼刑責
林智群 (klaw) 101-03-14 15:32
既然已經作筆錄了就是要提告, 對方已經滿16歲,應該沒有刑責問題,請放心
回憶多濃 101-03-13 08:20

???我今年17歲  網路認識了一個女孩  女孩跟我一樣也17歲

 

認識不久後 我並問他說 要不要來找我  他也答應了 也在一個禮拜之後來找我

並且應該是當天來回

 

不過因為我們完的太過頭  導致他的火車沒搭到

於是 他在我家裡過了一夜     我們也有發生性關西   都是雙方自願的

我並無慫恿過他不回家 

不過他家人 並不知道他與我交往  也不知道他當天住在我家

不過他們現在發現 也並且報案     不過 女方那邊 現在已經沒打算提告

那這樣 我還需要負神麼刑責嗎

回覆 回憶多濃 的發言內容:

???我今年17歲  網路認識了一個女孩  女孩跟我一樣也17歲

... (恕刪)

 應該不是性交易吧~

如果不是~又是雙方同意

應該不會涉犯什麼刑法

再說雙方都未成年我是看不出來侵害到什麼法益

 

回憶多濃 101-03-13 10:5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回憶多濃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應該不是性交易吧~

如果不是~又是雙方同意

應該不會涉犯什麼刑法

再說雙方都未成年我是看不出來侵害到什麼法益

 

 

 

我們不是性交易 男女朋友關西

都是自願的

但是他在我家 過了一個晚上

他家人現在發現 這個也沒有罪嗎

我有去查  好像有神麼 和誘罪 

那這個罪 我有觸犯到嗎?

回覆 回憶多濃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他還是有回家

不會有這問題

況且是誰和誘誰呢

回憶多濃 101-03-14 19:2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回憶多濃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他還是有回家

不會有這問題

況且是誰和誘誰呢

關於昨天 我有問的問題
他們家 現在也有提告 (誘拐未成年少女)
並且 今天刑事 也有去我父親那邊  不過因為我與父親 並無共住
所以還沒見到刑事   我女朋友 筆錄內容 他是說  他跟我發生關西 是自願的
住在我家裡是因為 沒有撘到火車   << 這也是事實
那請問 如果我將來開庭   大約會被判神麼刑責  還是他們告不贏呢
如果刑事 問我  我也是照事實回答 對嗎
刑事找我是要我做筆錄ㄋ 還是?
   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 101-03-10 18:22

她這幾天搬出去了
她請她家人來載回
她都沒在照顧我們
以前在家每天看電視不然就是花錢
現在又搬出去
都沒有盡到她當媽媽該做的事情
我可以提告嗎?
大家都受不了她
在三的勸說都沒有用
不要再說她是我媽媽所以怎樣怎樣了
真的受不了了
能說的都說了
她還是一樣
已經忍十幾年了
爸爸也想提離婚有辦法嗎?

回覆 ... 的發言內容:

她這幾天搬出去了
她請她家人來載回
她都沒在照顧我們
以前在家每 ... (恕刪)

 要訴請裁判離婚須要法定事由

 如果只是生活習慣的問題

 父親必須舉出相當證據證明確實不適合繼續生活

 或母親有浪費財產成習的情事

 是否確實能夠成

 可能還需要具體資料才能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