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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104-07-07 01:48

小弟我在三個月前,發生了一件小車禍  因前車迴轉造成我前方的車輛煞車我反應不及撞上   後來我們討論的結果是  我們去報警  讓他有個報案單可以跟保險公司請錢 

有些保險公司只會陪九成  我也跟他說那剩下的一成我會負責

對方也說好   可是前天我收到了一封保險公司的簡訊 

保險公司要代位求償要我負全責  

所以我是只能照他說的賠償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7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

2、至於保險公司求償金額合不合理,應該以肇事責任、相關修理單據來判斷,可以向員警索取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向對方索取修繕單據來判斷。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07 10:39

保險公司既為代位求償,則一定是承受了車禍事故對方當事人對你的損害賠償債權,所以若本件事故發生您並未肇責或是實際損害金額有異議,則保險公司求償時,您也可以此抗辯。

一、原則上保險公司是可以代位求償

二、但還是要看你跟對方和解書上是怎麼寫的,不同的寫法可能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求償權。

三、可以查一些勝訴判決來參考。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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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nan 104-07-06 09:20

你好,本人去年買了一台新休旅車,頭年保了八萬的全險,原本還想說八月到期都沒出過險,可惜上月在路上被國中生側撞以致凹陷,但其實除了板金外,雙頭燈是無恙的,可保險公司卻全部換過,使得出險金額竟然達十一萬,也因為雙頭燈實際上是完好的,因此我們合理懷疑是車廠跟業務員想利用全險理賠將換下的頭燈轉賣或自留,所以我們就向業務索取舊頭燈,表明我們希望留下當以後的備份零件,但業務卻不願意並惡人先告狀說我們其實是想拿去轉賣變現,因此,我們的疑慮便是那更換下的舊頭燈的歸屬究竟是我們還是保險公司,雖說是保險公司付費更換的,但全險的保費也是我們在繳,明年因出過險而拉高的保費也是我們自己承擔,所以我們到底可以取回舊頭燈嗎?

一、頭燈的所有權應該是你的。因為就算你向修車廠買頭燈並請他裝,也不會影響你擁有舊頭燈所有權的事實。

二、法律上是因為跟他沒有讓與合意。

三、但是這個地方不建議你訴訟,因為不敷成本。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文 104-07-06 08:16

事發經過本人於104/06/29將車輛暫停於路邊黃線上離開後遭不當駕駛之車輛推撞且對方無照!但當時員警並無發現對方無照駕駛!且對方願意賠償本人車輛維修之金額!所以已保險理賠方式製畢筆錄!隔天相約保險理賠人員前來時才發現對方無照不在理賠範圍內!肇事車主自知理虧也願意全額賠償但待車行估價單據出來後卻因金額問題不理賠!請問我現在該怎麼保障我自己的權益及要求應有的賠償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6 21: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拒絕賠償,可以向員警報案,請員警協助開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

2、並且備妥相關單據之後,訴請法院命對方賠償

臘腸 104-07-03 21:34

各位律師

小弟今天下午在"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153之1號"的汽車保養廠前發生車禍
(因為街景跟看到的路差好多只好複製那個保養廠的地址了..) 
雙方皆往板橋方向
對方是自小客車,小弟騎乘普通重型機車
現在的街景看不到但是其實禁行機車車道已經上橋了

小弟在橋下騎乘內側車道,對方開車在我前方
對方本來已經打右轉燈要切換到外側車道超車了
但前方汽車保養廠的汽車剛好要出廠房門口
讓他立即返打回內側車道

小弟騎乘後方本來因為前方路口已經紅燈所以以放鬆油門要準備煞車
結果因為對方車子忽然切回內側車道讓我只能緊急煞車
結果機車打滑往左邊傾倒接著往前擠(?)擦撞(?)到他的保險

小弟本身也因為摩擦而身上不少傷口 (都是皮肉小傷並無傷及骨頭)
這樣我還是會因為後車追撞前車條例而負起他整個保險桿換新的賠償責任嗎?

但是做完筆錄看了一下對方保險桿 (朋友有幫忙拍照)
其實沒甚麼明顯損傷  (我的機車傷還比較多..)
保險桿底下不起眼處的變色區域也是我的機車烤漆磨上去的
外觀也沒有甚麼太大變化


認識的車行老闆是說因為我有受傷他沒有所以刑事方面我還蠻有利的(?)
但是對方在電話中特意提到的後車追撞前車還是讓人很擔心

麻煩各位律師解惑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5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該有違法變換車道,而有肇事責任,不過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以利分析。

2、倘若對方有肇事責任,則必須對於我方受傷負責,刑事過失傷害罪(應該於6個月內提告)、民事賠償責任

3、倘若我方有肇事責任,則對於對方的財產損失也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阿昆 104-06-30 20:52

律師你好

父親因癌症走的突然~有留下房子跟一些土地還有一些存款~父親在外有一位非婚生女的女兒~我知道繼承權也有他~但是在父親癌症這三四年間進出醫院和住院都自家配偶跟4個子女在照顧~從未看到她出現照顧過父親~連父親辭世大體移至家中也未曾來到家中來看父親最後一眼~連孝道都沒有~家人看不過去~很不想分他父親的遺產~於是我收集父親跟母親的名下財產想去申請"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想讓配偶(自己的媽媽)先佔一半的遺產然後剩另一半遺產是否也是配偶+5個子女(含非婚生女)來分呢?如果外面那位(非婚生女)分的也不過4~50萬~那可以把土地公告價值4~50萬分割給她呢?家裡沒有多餘的錢給他~想跟他斷絕所有關係~父親有房貸2百初萬~都有按時在繳貸款沒拖欠過~如果我去申請"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那父親的債務會從房子土地來扣除2百初萬嗎?因為我申請那"法定夫妻財產分配權"的用意只想讓他(非婚生女)拿最少的部份~當然繼承後我們依然會繼續繳款付房貸~父親有一份保險理賠的要保人跟被保人都是父親自己連受益人也沒指定誰~這筆也納入他的遺產~那既然是遺產是不是也可以用"法定夫妻剩餘財產請求分配權"來分配呢?  

1:請問父親已過世後~生存配偶可以主張申請"1030之1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嗎?有去詢問過地方法院~他們回答得不清不楚好像也不清楚這方面的相關訊息~實在搞不懂可以不可以申請~想讓母親扣除父親債務後剩餘遺產分配一半歸她~然後剩餘一半配偶+5名子女(非婚生女)均分

麻煩律師們幫小弟解答  謝謝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1 1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婚後財產,就可以結算剩餘財產分配,不過要看時的財產多,必須試算。

2、有關於剩餘財產分配的部分,可以與遺產分割一起處理即可。

3、不過倘若無法協議,則必須透過法院訴請裁判分割

雞蛋 104-06-30 15:53

因母親改嫁,帶我跟我哥哥到這個家庭,與繼父生了弟弟,母親已經過世,因哥哥胖胖的不善於人溝通,沒有自己在外工作過,目前ㄝ沒有工作,我們跟弟弟已經盡最大的本分幫他忙,幫忙哥哥繳勞健保跟保險,其餘不幫忙分擔,若他一直都沒有經濟能力,這樣子我這個做妹妹跟弟弟的是否有義務要撫養親哥哥,如果我結婚後ㄝ需負擔這個哥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30 2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兄弟姐妹間有扶養義務,不過有一些要件。

2、您的哥哥必須是不能維持生活且沒有謀生能力為限,倘若只是自己不想工作,則無法請求他人扶養

QQ 104-06-29 23:11

家人開車直行於內線的快車道(馬路為汽車兩線道加一個摩托車道),綠燈直行時,從右側巷子中有一台機車衝出來撞上,雙方因為都有緊急煞車,所以對方機車呈現壓在轎車的引擎蓋上,導致轎車駕駛座前的引擎蓋上有一個約10公分大小的凹陷、保險桿稍微損壞、大燈燈罩有輕微磨傷。對方因為也有緊急煞車,所以人有點彈出去,造成手腳輕微皮肉傷,機車完好,連一片小碎片都沒有,並自行爬起。 現場有叫救護車,但對方堅持只有皮肉傷而已,不願坐救護車到醫院,救護車有讓他簽拒絕送到醫院的切結書後就離開了。在警察拍完事故現場後,對方即自行騎車回家。

當天下午到警察局做筆錄,但只有對方的先生到場,一開口就說:為什麼從
後方撞他太太(很明顯與事實不符~疑點一),又說車全壞了,連引擎都壞了,要我們賠(可是明明就可以自行騎回家~疑點二),當我們提到他太太的精神狀況是不是不好時,他卻支支嗚嗚不敢回答,馬上又轉到另一個話題(疑點三),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所以當天並沒有和解

隔天又接到對方先生打電話來說:事發當天晚上即送醫院動腦部手術,現在住加護病房,說如果轉到一般病房時會在電話聯絡,我方承諾若轉至一般病房,一定會去探望。從接到電話當天起算的第五天,對方打來說已經出院了,又說叫我們的保險人員趕快去找他們,因為他們要修車了

問題一: 我方為闖黃燈,對方為紅燈逆向,這樣的肇事責任比例會怎麼算?
問題二: 談和解的時候,對方開出一張賠償清單,說明我方需賠償約20幾萬,是否在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理賠不夠的情況下,需由我方理賠?另,我方的修車費用可否要求對方負擔?若對方不願意的話,有甚麼說法可以提出會較有利嗎?
問題三: 台灣的法律似乎只保障弱者,但明明就是錯的一方,在這種前提下,我方還能怎麼做?還是只能任由對方提出要求,以達成和解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30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闖黃燈、對方違規轉彎,對方的肇事責任比較大,不過此部分必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才會比較明確。

2、賠償的部分我方用保險抵償之後,不夠的部分還是必須賠償對方。

3、本件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論是肇事責任、傷勢都有疑義,所以不用急著和解,建議應該先拿到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再進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0:15

若認為對方不顧肇事責任獅子大開口,可考慮等待鑑定報告出來再談,另若對方有肇責則您車損部分也可要求對方賠償

104-06-29 20:43

本人於1/30在巷口左轉與一名直行車的62歲婦人相撞,但我轉彎已經快轉完進左轉了,對方無駕照,對方因相撞導致腳踝骨折,目前已出院

我們有向交通大隊申請初步研判表

我方: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停)指示,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5條15款及依據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對方:未依標誌.標線(慢).號誌指示減速慢行.依據處罰條例第44條1項5款

在6/26與對方兒子第一次談和解內容,但對方兒子以母親不願意見到我會影響心情為由,單獨與我方談調解內容,我方已幫他們寫好出險單及拿理賠填表,所以醫療費用我們強制險會全權處理,他兒子說只要求機車修理費兩萬三精神賠償看我們的心意,如我和我媽媽有共識可以盡快聯絡他們,在6/28我們傳簡訊給他兒子說我們以2萬3賠機車費2000千當精神賠償問對方是否願意與我們上警察局寫和解書,對方又說太少了.要與我們去調委會調解,但我們當時談條件時有錄音,如果上調委會是否可拿出來當證據?

還有依初步研判分析 我們應該是需付70%的肇事責任,照理說 醫療費用我方也應擔負70%他方擔30%,但我們的強制險如果全里賠了,我們可以在機車及精神賠償扣一些嗎?

對方的機車騎車過10年以上應該依折舊費來賠償,他們卻要求我們賠完全維修費,而且我們汽車也有保險桿下的板金脫殼,我們自己也要花修車費,但對方卻覺得都是我們的錯.

請麻煩專家給我一點建議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9 2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於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2、車子維修的零件可以主張折舊扣除。

3、有關於理賠金額的部分,可以主張於強制險中進行抵扣。

4、我方受損的部分也可以依據肇事責任,向對方求償

小佑 104-06-29 08:25

死者本身有積欠銀行卡債,前幾天工作意外死亡,死者本身無財產,只有公司投保的意外死亡理賠金。問題如下:

1.試問銀行得否從保險理賠金扣除死者本身所積欠債務?

2.死者遺留一妻一子,妻子亦有積欠銀行卡債,若妻與兒同時繼承銀行得否從妻獲得

   死者遺留的理賠金中,扣除妻所積欠債務?(子未成年)

3.承上題,若日後可扣妻所欠卡債部分,妻因欠款甚高償還後生活困難,妻得否選擇辦理拋棄繼承,由子繼承受領理賠金?銀行方面又會有何動作抵制?

 

死亡理賠金並非屬於死者的遺產,因此即使拋棄繼承保險的受益人仍可以向保險公司請領理賠金。

因為已經知道死者負債大於遺產,死者的太太及小孩可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以免除後續的麻煩。

理賠金由誰請領,應該看保險金的受益人是誰,如果屬於太太及小孩共有的,太太仍會收到一半的理賠金,該部分理賠金進入帳戶之後,太太的債權人如果已經取得確定判決、假扣押、假執行等執行名義,即可對該帳戶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104-06-27 01:22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6/24號的時候在學校附近被撞發生車禍當下我自己打電話報警處理 警察到的時候就叫我們先去醫院處理後來就去派出所做筆錄處理 但是因為我從來沒發生過車禍也沒有任何進警局的經驗 然後以為做完筆錄後拿完這張單子就結束了
直到今天早上(6/26)對方的保險人員才打電話跟我聯絡講沒多久後就想找我簽和解書 當下我口頭答應也約了時間但掛電話後我跟家裡聯絡 才發現對方只是希望我趕快簽完後續的理賠就不會再理我了 才又跟對方取消 說等傷好了之後再談
然後今天就越想覺得越不對 後來就開始跟別人聊這件事才發現我並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 疑似被警察吃案但是我在網路上查 很多交通意外都有明確的寫著報案三聯單的東西讓我越想越不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7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超過六個月告訴期限,目前您尚未合法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macker430 104-06-26 21:49

您好 我友人今日下午在等紅燈時, 原本車已停止 並距離前車約一公尺, 但沒放空檔,腳踏煞車板, 但因拿東西 踏煞車的腳一時鬆開, 結果車向前走 輕微碰上前車(BMW),下車察看後,BMW的後板(排氣管上面那一塊,應該是後保險桿) 被我友人的車牌螺絲撞了兩個螺絲紋痕 (沒有凹 只有刮痕),

對方一下車就叫警察和交通大隊和他的保險公司到現場,我友人的車只有保第三人險, 但對方的是保全險 (雙方還是同一家保險公司),現在對方說要讓保險公司評估要賠多少, 再讓保險公司跟我友人索賠.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友人該如何自保呢? 雖然知道會被索賠,但很擔心被對方獅子大開口..我們可以做哪些動作保護自己呢? 謝謝

 

一、這類小擦撞的話,可以電話詢問保險公司看他們的立場如何。

二、跟保險公司的對話要記得錄音

三、車損部分,如果進入訴訟,零件部分的支出是可以折舊的。

四、保險公司的回應不論是什麼,都可以跟律師討論一下這樣的回應代表什麼意思。畢竟保險公司比你懂法律,也許他講的對你不利而你又不懂,這就容易吃虧了。

五、可以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Joyce 104-06-26 21:00
報名參加路跑活動然後起跑沒多久就因為人多移動時被地上的反光鏡絆倒(在大會安排的路線及時間範圍內),當下已先簡單處理,但是賽後回家發現為粉碎骨折,需開刀住院,於是聯絡主辦單位詢問保險理賠事宜,主辦單位說會幫忙爭取,事後產物保險公司回覆因主辦單位保的是大會公共意外責任險,所以拒賠,之後跟主辦單位反應後主辦單位以道義上責任只願意負責ㄧ半住院及開刀費用,但須簽切結書,事後復健相關都與主辦單位無關,想詢問保險公司這樣拒賠合理嗎?主辦單位只負責ㄧ半合理嗎?不該負責更多嗎?因為看大會簡章上也只寫了『大會為參加活動之跑者投保大會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範圍限活動期間及活動範圍內,承擔責任歸責於大會規劃及執行所受之意外傷害理賠,若是因個人體質而導致之症狀(例如:休克、高血壓、心臟病所引發導致的後果,則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受理範圍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保險條約內容之約定,因為有時保險公司的條約會有一些解釋空間,您可以先向主辦單位請求提供保險契約,以先審視其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7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主辦機關請求提供保險契約,若於承保範圍,產險公司仍拒賠,可提起訴訟請求給付保險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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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104-06-26 07:36

本人有房屋設定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解惑,感激不盡。
情形如下:

家中有2間透天厝,分別登記在父母名下。84年母親過世,父親將母親名下的房子由我繼承,並委託A代書辦理。當時父親曾要我帶A代書去阿姨和舅舅家,請他們蓋章。(好像是說做我的財產監管人,假如我要解除定存或賣房子,需經他們同意才行的樣子。因年代久遠也不清楚了!後來我就去當兵了。)

92年父親也因病去世,由弟弟繼承父親房子,由B代書辦理。當時弟弟說父親曾說怕我把房子揮霍掉,要我房子給他質設。(記得當時B代書解釋,就是好像我跟弟弟借了350萬,假如有天我房子要被拍賣,他能先拿350萬後,再還錢給我的避險或保險方式。)

去年清明節掃墓時,曾和弟弟討論過取消質設之事,弟弟也認為時機成熟了,可以各自管理了,同意將取消質設(弟弟已結婚,育1女1子,我未婚。)。
同年5月,我約他一同去請B代書辦理時,他卻反說從沒答應要取消質設一事,還說質設是當初是父親請A代書辦的,父親的遺願他不敢違背啦...等,一些誇張離譜的話。當下我立刻和他發生爭執,並邀他與AB代書對質(因為當時他還在讀書,幾乎都是父親叫我與A代書辦的,所以我很清楚。),他但是他卻不願意配合,說要查我自己去查,還趕我離開他家。

今年清明節掃墓時再遇見他,掃墓完我又提起取消質設的事,沒想到他這次更誇張的說,質設是父親立在遺囑上的,有在法院公證過的。我當場質疑父親有立遺囑,為什麼他知道而我不知到呢?見證人是誰?遺囑的真實性?我要看遺囑內容!他依然說著遺囑在法院,要查自己去查,質設是母親過世後,父親就設定了,他是繼承父親的債權,我無權過問,一堆超級誇張的話。

回家後,我冷靜的思考了一下,突然覺得當初不該全權由他處理父親的後事!太相信他了,如今他這般出爾反爾,還說了那樣過份的話企圖激怒我,要我失控後做了衝動的事,他就更有理由不取消質設了。

因此,我想先由法律路線解決這件事,在此想先請教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我該如何查詢父親的遺囑呢?

2.質設如果是繼承於父親?我也是父親之子,為何無權繼承、過問呢?可以告他嗎?如果有遺囑的話,我該如何去法院調查呢?

4.我根本沒拿到他半毛錢?因為他大學畢業沒多久,就去當兵,退伍沒3個月,父親就過世了。此時,他在國泰人壽還做不到3個月!他哪來350萬借我?這樣我能申請債權無效,再取消質設質嗎?

5.如果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問題的話,我該如何蒐證呢?

請求各位大大幫忙,本人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4-06-26 08:49

您好!

對方所述應該都是推託之詞,無需隨著對方的藉口瞎忙,對方若不配合,您可向法院提起塗銷擔保設定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自行辦理,法律專業事務建議委請專業律師辦理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6-26 11:37

您好:

關於查詢公證遺囑一事,按公證法第98條規定:「公證遺囑,除請求人外,不得請求閱覽或交付正本、繕本、影本或節本。但請求人聲明願意公開或於公證遺囑死亡者,不在此限。」(法條中所謂請求人就是請求製作公證遺囑之人,即立遺囑人)。因此,依上述法律規定,人死亡公證遺囑就可以請求閱覽。 

那麼,要如何閱覽呢?您可以先向往生者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詢問有沒有某某人所做成的公證遺囑。由於您請求閱覽之依據是公證法第98條請求人已死亡,所以您必須準備一份往生者全戶的戶籍謄本以證明死亡之事實,順利的話您就可查詢出公證遺囑文號、日期與承辦公證人姓名。接者您就可憑身分證到公證人那邊申請閱覽公證遺囑。 

您提到許多「質設」,但是法律對於動產是沒有任何質設的制度。設定質權是針對動產(例如汽車)及有價證卷(例如股票);法律上針對動產是用抵押權。倘若您要問的是抵押權抵押權必須經過登記,未經登記不生效力。您若要查詢抵押權之有無,可赴各地地政事務所查詢全份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謄本中他項權利部部分就會看到有無抵押權或是其他權利於該動產上。倘若他項權利部沒有登記張三之姓名及債權金額,張三就沒有權利於該動產上。 

您的法律問題複雜,而且有許多不合法律邏輯之處,實有必要來本所詳談以保障權益。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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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104-06-29 20:0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對方所述應該都是推託之詞,無需隨著對方的藉口瞎忙,對方若不配合,您可向 ... (恕刪)

感謝沈律師您的答覆,小弟也是認為對方所說全是子虛烏有的謊言,不過認為還是先查詢遺囑一事,再做是否塗銷之決定。只是小弟位處台中,不再沈律師的服務範圍,望沈律師見諒。在此再次向沈律師致謝,並恭祝沈律師心想事成.事事如意,謝謝。

席夢絲 104-06-24 16:28

你好,想請問我和男友在一起,正常交往,2人皆已成年,一開始交往就告知男友結婚生子是必需經過規劃和家長同意,但男友後來卻某次親密行為時將保險套咬破,我事後經期至今沒來問他才承認此事,說要結婚,我很不能認同,我並還不想結婚生子,但我已剛懷孕,將小孩流產我又很傷心,手機通話有錄音手機app對話記錄男友皆承認他故意將保險套弄破行為,請問是否有法律途徑可循?很煩惱,麻煩解答,謝謝

一、可考慮主張對方侵害你的人格權情節重大,依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請求民事賠償

二、如果你愛他的話就考慮跟他結婚,如果你恨他的話就考慮分手

三、是否生下小孩請三思再決定。

四、他這樣做是很不尊重你,是否原諒他你再考慮一下。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4 17: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屬於計畫外懷孕賠償問題,目前在法院仍有爭議。

2、不過此類訴訟涉及比較艱深的法律概念運用,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至少由律師撰擬民事起訴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法國曾有類似案件,是被以強制性交罪來起訴,在台灣此見解是否能夠被接受,仍有疑義,但也可以朝民事損害賠償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4 2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沒有生育小孩之打算,應盡早處理,避免衍伸更多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4 20:50

關於您的問題,懷孕是否為損害,是有很大的問號的。

建議您評估一下是否將小孩生出來,畢竟生命是無辜的。

還有就是在台灣這個不會是強制性交,千萬別跑去告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None 104-06-24 11:54

幫朋友問,

甲方請我朋友影印一份資料, 所以他可以用這份資料去申請保險甚麼的, 但我朋友少印到了最後一張, 對方自己也沒再確認, 後來保險甚麼的認為甲方資格不符, 所以不讓甲方的申請過, 甲方認為最重要的最後一張沒印到, 害他申請沒過, 所以要告我朋友偽造文書, 成立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朋友並未冒用他人名義,也未製作內容不實之文書,應不構成偽造文書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4 15:16

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不至於成立偽造文書犯罪。

洪小姐 104-06-23 18:18

最近與公公離婚20幾年的婆婆剛去世,她未再婚,去世前曾跟老公的哥哥說唯一的一間房子不留給我老公(哥哥自已的說法)。去世後,我老公會同國稅局和銀行開婆婆的保險箱,她所有重要的東西都在裡面(房契、保險、儲蓄、基金、黃金...未有遺囑),事後我老公申請三份印鑑證明,印鑑證明和印章都交給哥哥辦理遺產繼承,我老公不知沒他的名字,請仲介來看房子查出房子所有人為哥哥和姐姐,沒我老公名字,問哥哥,哥哥說婆婆有請代書律師遺囑(遺囑內容為房子不給我老公,遺囑在哥哥手上尚未拿給大家看),所以辦理過戶只能找婆婆設定代書(說婆婆遺囑生前交由代書保管),且不能寫我老公的名字才能過戶遺囑真假尚不知,有的話,我爬過文,法定繼承人也有應留分的1/2特留分,這樣表示除非我老公簽了放棄繼承的文件,才沒他的名字,他未簽過任何文件有被盜簽的可能嗎,哥哥說房子賣了,現金由哥、姐、我老公三人平分,沒他的名字有保障嗎?哥若反悔是不是我老公一毛錢也要不回來呢?

根據曹律師的建議,協議書自己繕寫,由三位法定繼承人簽名,這樣法律上站的住腳嗎?內容如房子賣出後的金額由三人平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拋棄繼承或是進行遺產分割協議,確實必須經過您的配偶簽名,倘若未曾簽名則確實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2、遺囑的部分,確實會有違反特留分的問題,因此地政事務所也不會准予登記的,當初的印鑑證明是否是您的配偶的?可能直接被辦理了過戶,建議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異動索引,倘若查證屬實可以依法提告

3、倘若目前可以從新議定遺產分割協議,可以透過簽立協議書的方式處理,否則也可以直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24 01:58

您好!

本件仍要看遺囑的內容才能正確論斷,如果遺囑有效且已就全部遺產指定分配方式,而您先生依遺囑雖未分配到房產,但若依遺囑分得的其他遺產已超過應得特留分,則遺囑本身並不會侵害您先生的特留分。且如果遺囑確實未將房產分配給您先生,其他繼承人憑遺囑即可辦理房產過戶,不一定是以非法方式過戶。建議您去地政機關調閱過戶文件,依正確資訊找律師諮詢才能解決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洪小姐 104-06-24 12: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以上律師的建言,我說明詳細一點,所有財產房子以外都轉為現金約140萬,放在哥哥的帳戶裡,(哥說因房貸約有100多萬尚未繳完,放帳戶裡為每月扣房貸1萬多元),國稅局清查後所有財產未超過1200萬(說未達1200萬不用繳遺產稅),那房子現值約1000萬上下,所以就特留分來說,房子我老公應該是有權利 ,就曹律師說的第二點比較有可能,哥哥拿我老公的印鑑證明直接把他的過戶給哥姐,如何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異動索引呢(若不是我老公去申請,我可以代辦嗎)(遺囑說在哥手上,他也尚未拿出來給我老公看),哥說婆婆指定代書幫她找律師遺囑(生前遺囑代書那裡),才會過戶一定要找那位代書辦,其他代書無法代辦,且不能寫我老公的名字才辦的過(有這種事嗎?)(總財產大都在房子上面),如果請法定繼承人其中一人代辦繼承,他有辦法把名字全過到自已名字嗎(我老公把印鑑證明交給哥姐去辦,結果沒我老公的名字)。

就曹律師所言:遺囑的部分,確實會有違反特留分的問題,因此地政事務所也不會准予登記的--那他哥是如何辦到的呢? ???如果我老公想維持兄弟姐妹的和諧而被哥搞、放棄他的權利,那麼我能幫我兒子爭取嗎(我兒子有繼承權嗎)

另外簽立協議書需要律師見證嗎,還是哥姐我老公談好三人簽名就算數呢?房子目前沒我老公的名字要如何要求、與協議才能保有我老公的權利呢?

 

yamamoto 104-06-22 19:29

對面小型車是對象車道。雙方都綠燈。我要直行他要左轉。交通號誌沒有可以左轉的燈號。交通號誌變為綠燈。我直行速度大約60。左邊有發財車。行徑路口的時候發現有車子左轉到我正前方距離約3到5公尺。事情發生凸然。不能閃避。我也緊急剎車但煞不住就這樣撞上了。對方有車損。我是機車。不能騎了有稍微的瘀青。之後有報案。警察初判路權在我。因為雙方都綠燈他沒有禮讓直行車並且左轉了。而我閃避不及撞上去。之後保險公司理賠只肯陪他三成。小型車主覺得太少。想要法院見面去申請鑑定。而且堅持他是無責任的。他轉彎且車子停好我才撞上去。但是重點當時他是綠燈左轉(交通號誌沒有可以左轉的燈號)這樣他不可能會無責任吧~~難道這都不能用保險和解就好。我個人瘀青受傷還沒有跟他說到賠償...。說真的不太想上法院。也很麻煩。但是我認為一點道理都沒。有人跟我說路權在我,他無論如何都是理虧。是真的如此嗎。不會到最後來個大平反吧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原則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不過詳細則責任歸屬仍應看鑑定報告如何認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yamamoto 104-06-26 19:13

您好。請保險公司和解鑑定的結果是未禮讓直行車。而對方來電二次一直說他堅持法院見面。我也很客氣說可以。然後他也說依照信賴原則它應該是免責。我覺得蠻奇怪的 信賴原則應該是建立在自己守法的情況下。雖然那邊沒有可以左轉方向燈。但是當時他是跟著一堆車左轉彎。並且前頭車是在直行車中間強行轉彎。這~~~算信賴原則嗎。況且他轉彎之後因為不能馬上進入斑馬線裡面。就大辣辣地卡在十字路口....而當時我發現的時候,距離只有10MM不到。機車從斑馬線剛騎車沒有五秒

嗨啾 104-06-22 14:51

我想請問

【女方薪資約1萬/男方薪資3-4萬】

1.女方為了照顧孩子選擇助理工作薪資較低 !

2.女方在2年前已自己名義購買定存/最近購買女方/孩子的保險(男方不太知道)

3.孩子全由女方照顧.上下課親自接送.孩子放假也帶去上班.放假就帶孩子去玩/回娘家

4.男方有給生活費(男方薪資月領兩次!1號領的男方全保留!15號由公司匯入銀行(2萬7到3萬不等)在由女方提領!女方領取錢後需在給男方4000為15天生活費!!手機費与其餘支出女方需負擔)

5.男方無照顧過孩子一天或出遊一次!(都跟朋友喝酒/釣魚/出門/看電視/玩手機)在家也無分擔過家事

6.女方日前在男方手機發現多張女子照片!還有聊天紀錄有曖昧對話(如:下次能不帶套嗎/大力點比較舒服/房間號碼/互稱寶貝)

以上 能否直接向法院提離婚訴訟?女方擁有監護權機率有多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主張男方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及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請求裁判離婚

2、如果小孩還年幼,而母親亦有高度監護意願,且小孩亦表示希望與女方居住的話,再加

    上社工訪視結果女方並無不適任情形,原則上女方應可爭取到監護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steven 104-06-20 14:15

你好…我跟我太太最近要協議離婚,而結婚這幾年來,家裡的一切開支都是我在支付,包含她的保險及工會的勞保;這幾年來,她幾乎都待在家,晚上上網,白天睡覺,家事幾乎不做,孩子上下課我接送,我下班還要陪孩子作功課,如今我們協議離婚,孩子她不要,要歸我。

(問1)離婚了我還要給她贍養費嗎?

(問2)離婚了她是否也要負擔孩子的教育費?

(問3)我是否可以要回這幾年替她繳的保費跟勞保費?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贍養費是判決離婚才會衍生的問題,如您們為協議離婚,原則上不會有贍養費問題。

2、離婚之後,對方仍須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至成年為止。

3、代繳之保費及勞保費用要看代繳原因是單純借貸贈與來判斷是否能請求返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航 104-06-19 00:40

有新認識的朋友請我幫她保單健診

所以保單在我手上

後來發現此人非善類

決定不繼續經營

想將保單還她

我不想見她

所以想用寄的 所以跟她要地址

但是她說出來講,當面拿給她

我就堅持要用寄的

她說一禮拜內不去拿給她

就要告我侵占 "薄薄的保險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取回,逾期不取回,再以雙掛號方寄回保單,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土豆 104-06-18 19:45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車禍的問題

我開車在空地轉出來巷子。對方開車想停車於是轉進來巷子,因為路面狹窄我靠左邊停著禮讓他先行通過,結果對方擦撞到我車子的右後方

地上沒任何的標線,也沒交通號誌,我人也在車上,對方保險公司卻說我違規停車?

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8 23:46

可以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原因。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8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有爭執,可聲請初判表、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及責任比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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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ied 104-06-18 18:33

醫療訴訟民事開庭

辯論數次

鑑定結果出來 對我不利

上次開庭

法官建議和解  對方也願意有條件和解

現在我準備要和解

請問是我自己跟被告保險公司訴訟代理人聯絡談條件嘛?

有制式的文件嘛?

談完在跟法院說我們和解

謝謝

可以先私下談妥條件,再去法院當庭製作調解筆錄,然後法院會將該筆錄用印掛號寄給你。

 

如條件不合法,法院會糾正;除此之外,幾乎是隨便你們怎麼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可以先向法官聲請移付調解,以利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8 23:43

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直接和對方試行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8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鑑定結果不利,建議應考慮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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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22 09:46

您好:

建議不要私下簽和解,可以先與對方談妥條件,再向法院陳報此事,請法院當庭製作和解筆錄,確認無誤後再行簽名,如此可避免糾紛或談出不合法律規定之和解條件。

小姐 104-06-17 23:35
婆婆發現癌症末期且患有阿茲罕默症跟帕金森氏症) 婆婆的醫療保險的壽險受益人被我大伯要求我婆婆必須更改受益人?其他三兄妹,剔除了我先生,此款當初婆婆告知我要處理她自己的喪葬費用,婆婆往生,他們姐弟三人拒絕提領此款付喪葬費用, 且主張這筆壽險要留著處理未來公公如有身體不適的照顧費用,這完全違背了婆婆的遺願。請問我先生可以主張「遺產繼承特留分嗎?」 2、婆婆生前有筆躉繳型終身壽險,婆婆生前有立受益人是我,但在她死亡前1個月內,這筆保險解約,且在金額入進婆婆銀行帳戶後2天被提領。這些都是在婆婆往生後詢問大姑,她才說是婆婆自己要解約用她名字再保,所以大姑堅持是婆婆要給她的,但沒有證明,我們有些存疑?因為如果真是婆婆要給,大可直接更改受益人,這樣金額還可以多領了近50萬,為啥提早解約?婆婆有失智症,醫師也有診斷證明她的確有此病,這樣她可以再沒人告知解約會造成損失,而解除,大姑這樣的作為有沒有涉及「竊盜」?「或侵佔」?當時婆婆已經無行為能力,臥床無法自理。(?真是另人不解?是否可以主張婆婆患有失智症,不能任意取消保險?」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7 23:50

1.應注意的是,壽險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不會列入遺產繼承,也就沒有遺產特留分問題

2.婆婆的狀況,似無法處理自己事務,但並無禁治產宣告,且涉及保險解約或是變更,似有婆婆的親自辦理或同意授權,當然,也不排除婆婆在子女慫恿或是要求下難以拒絕而去變更,如果是這情況下變更,難以否認其效力,而如果婆婆已無法表達自己意願,被子女推去壓手印變更,則變更的效力可能就有問題

104-06-16 22:1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 我3月22跟對方發生車禍 車禍後一個月多對方因?要出國而一直催要和解 但我的傷勢還沒完全好 結果對方卻約在他們的保險公司理賠部 因對方是保險公司退休的 連調解委員也是他找到他們還認識 結果沒談和成 對方感覺就是不想理賠都推給保險公司 到今天快三個月了 對方都沒打電話來關心 今天我主動打電話去詢問 結果對方給的回應卻是 叫我自己拿收據跟保險人員談.. 哪我該怎麼處理? 拜託各位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6 22:49

1.先釐清車禍肇事責任,對方有無過失,如有,則須負賠償之責,更需負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2.車禍肇事責任,可提供事證請律師幫你分析,或是申請警局作初步分析,或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一般來說,律師的分析講求在於準備提告,警局初步分析是做參考,也可作為提告索賠參考,行車事故鑑定則較專業,通常為地檢法院所採

3.應依你的需求決定如何應對或是採何途徑解決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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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7 17:03

您好:

1.建議您應先向警察局交通隊領取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初步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

2.倘對方是有過失的話,建議您可向地檢署具狀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這樣對方才有可能會願意出面跟您談和解,當然同時也可增加您的和解談判優勢。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Jacky 104-06-15 23:18

我於今年四月初的時候在高速公路下交流道的時候,被左側來的35噸連結車撞上,當下有請警察處理,在警察的筆錄中,我是完全沒有責任的。不幸中的大幸是車內並沒有人受傷。我的車是1995年2月出廠的SAAB 9000。

事後我到原廠估價維修費是二十多萬,對方沒辦法支付,所已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保險公司在事後兩三週以四萬元和我達成和解,但對方一拖再拖,直到將近兩個月後的今天我還沒拿到賠償金,我於上週要求保險公司復原我的車,所以又將車開到原廠估價,原廠的估價結果是七萬多,和保險公司聯絡後,保險公司依舊只願意出四萬元,理由是我車太舊有折舊問題,維修費高於剩於價值,所以不賠償

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和效率還有態度都讓我覺得很差。

我想問保險公司說的是對的嗎?那我應該怎麼做才能維護我的權益?

我這將近兩個月的等待都要自認倒楣嗎?

我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沒受傷確實是沒有精神賠償

車禍案件零件費用確實有折舊問題

但是維修工錢是不能扣折舊了

這就有空間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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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件的確是要折舊,這個部分法院會支持。

二、車損部分法院不會判給精神上賠償

三、人如果有受傷的話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第一次是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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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Yo 104-06-15 00:05

想請教各位律師

由於我在巷子內 被推高機的牙叉給刮到車子 導致我車子滑落水溝

整部車子修理起來非常之昂貴 保險判定不予理賠

所以我必須私底下找當事人索取賠償

照理來說 推高機是不能行駛在馬路上 就算他扛出工廠門口 牙叉也超出白線外

也就是說 他門口有死角 但是又沒有指揮人員指揮 牙叉在遠距離 根本看不清楚

我時速大概30-40之間 無超速

我已經請警察針對當事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照片以及行車紀錄器 都有給警方了

問題1 請問 我備妥這些證據 是否 法官判全賠的機率多大?

1.推高機不得上路 2.無指揮人員

問題2 我是否要再跟對她上班的工廠提出告訴?

由於該駕駛是外包公司 的員工 但是照理來說 該工廠是不是有監督責任?

工廠以及外包公司 老闆完全推卸責任 完全不出面

 

中間我試著找當事人出面調解 完全不接電話 完全不回應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6-15 00:23

您好!

如果您有受傷,可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藥費及受傷的精神慰撫金。至於修車的損害賠償,並不能依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需要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另外,賠償程度需依對方過失比例計算,這方面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來認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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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6-15 10:35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非向警察提起,而是在檢察官起訴到法院後(如您受有傷害的話),向法院提起之。

倘若僅有車損的部分,因毀損罪並未處罰過失,所以對方是不會構成毀損罪的。就車損部分需求償的話,需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且需注意要在本案事故發生後2年內向法院起訴。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賠償金額必須要看詳細案件狀況才能判斷

因為涉及過失比例、折舊等因素要詳細計算

至於提告對象

當然要將他的雇主等人一併提告進去

他們本來就有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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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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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損部分不能以刑附民請求,要另外起訴或以支付命令處理。這個部分可以請雇主連帶負責。

二、人傷的部分才可以刑附民去請求。這個部分可以請求雇主連帶負責。

三、人傷的部分請求項目,可能有:醫療費,看護費[含親屬間看護] ,精神上損害賠償,就醫交通費用,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

四、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要在二年內處理。還有就是刑事程序的進行不會阻止民事時效

五、車損部分不能以刑附民請求這部分要特別注意,尤其在車損金額比較大的情況下,如果你用刑附民被程序上駁回,再另外告的時候因為時效消滅,那就麻煩了。

六、如果計算結果損害額比較大的話可以考慮先做假扣押,以防對方脫產致你告贏也拿不到一毛錢。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昆 104-06-13 00:40

律師你好

父親因癌症走的突然~有留下房子跟一些土地還有一些存款~父親在外有一位非婚生女的女兒~我知道繼承權也有他~但是在父親癌症這三四年間進出醫院和住院都自家配偶跟4個子女在照顧~從未看到她出現照顧過父親~連父親辭世大體移至家中也未曾來到家中來看父親最後一眼~連孝道都沒有~家人看不過去~很不想分他父親的遺產~於是我收集父親跟母親的名下財產想去申請"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想讓配偶(自己的媽媽)先佔一半的遺產然後剩另一半遺產是否也是配偶+5個子女(含非婚生女)來分呢?如果外面那位(非婚生女)分的也不過4~50萬~那可以把土地公告價值4~50萬分割給她呢?家裡沒有多餘的錢給他~想跟他斷絕所有關係~父親有房貸2百初萬~都有按時在繳貸款沒拖欠過~如果我去申請"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那父親的債務會從房子土地來扣除2百初萬嗎?因為我申請那"法定夫妻財產分配權"的用意只想讓他(非婚生女)拿最少的部份~當然繼承後我們依然會繼續繳款付房貸~父親有一份保險理賠的要保人跟被保人都是父親自己連受益人也沒指定誰~這筆也納入他的遺產~那既然是遺產是不是也可以用"法定夫妻剩餘財產請求分配權"來分配呢?   麻煩各位律師能小弟解答一下嗎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是您母親得請求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取得財產差額的一半,並一定剛好是遺

     產的一半,剩餘財產分配完之後,您母親仍可以就剩餘遺產與其他繼承人平分。

2、原則上,遺產如何分割可由繼承人自行決定,若無法達成共識,則須經由法院裁判分割

3、如果房貸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貸款的,應該算是債務,要從遺產中扣除。

4、保險理賠未指定受益人會歸入遺產,可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3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沒有單獨訴請法院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的機制,只能就整個遺產的進行裁判分割

非婚生子女的部分,必須被繼承人有扶養過,或是對方依法提起強制認領訴訟才有繼承權。

阿昆 104-06-14 00: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沒有單獨訴請法院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的機制,只能就整 ... (恕刪)

 父親有曾經有報戶口名簿再82年有認養過他這就算是了嗎?

阿昆 104-06-15 22:46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請問林律師

因父親債務是房貸~遺產中現金存款不多也不夠扣房貸~那他會已現有土地價值來割讓給債權公司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該債務為房貸,除非你們可以代償該貸款,否則銀行可能會以行使抵押權方式拍賣房屋取得清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阿彬 104-06-12 23:39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車禍和解理賠的問題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

對方騎摩托車撞上我的汽車,對方有擦傷,我方無受傷汽車受損

車禍肇責對方較大 所以對方保險公司說只能賠償七成,保險公司請我們先與對方達成和解才可向他們申請理賠,我們與對方聯絡時對方明白表示願意與我們和解,說會與保險公司說請保險公司與我們談理賠申請問題,可是當我們跟保險公司詢問理賠進度時,保險公司卻問我們有要賠償對方嗎?(因為對方有受傷,可是對方願意和解並沒說要我們陪他甚麼阿),後來又說要打電話詢問對方看是不是真的要與我們和解,過沒多久又回電說對方沒意願要和解,很明顯保險公司不想理賠所以這樣說,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

另外是對方說有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可是我們雙方都沒申請調解,怎麼會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打電話詢問調解委員會,委員會說是承辦的交通隊員警提出申請的,想請問調解委員會可以不用經過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的申請就可由員警提出嗎?

以上問題 還請各位律師 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以和解方式來解決,而和解時建議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以免保險公司事後不認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6-12 11:14

因被工地無固定無放告示的防爆門壓傷導致腳踝粉碎骨折

當時工地負責人也沒有告知那扇門無固定

現在準備走法律

但是開立保險單及這幾個月與對方開會時 工地負責人皆聲稱已盡告知義務

是我們自己去碰那扇門

雖然當時有在場的工人看到

但是怕開庭請他當證人時他會講不一樣的說法

請問該怎麼做?

想請問如果現在約那位工人出來拍攝對話影片

請他說明當天目睹的情況

可在法庭上將影片當做證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2 11: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將影片提出作為證據

2、證人的部份,倘若擔心其說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進行訊問。

 

一、證人部分可以先搜證,先錄音

二、如果對方堅持有告知你堅持沒告知,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會比較麻煩,這個部分可以考慮民間測謊。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有要提告的話要注意時間。

四、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不會因為刑事案件進行就中斷民事時效,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小碩 104-06-10 10:55

請問一下~

我在今年5/13號在調解委員會跟對方保險談和賠償金額後

調解書有說明應於6/13前賠償金額匯到我的郵局帳號

但眼看剩3天了賠償金額還沒入帳

調解書有寫兩造願拋棄本事件民事其餘請求權,且申請人願自調解成立日起撤回本事件告訴乃論部分之刑事告訴或不行使刑事告訴權..

請問假如超過13日我還未收到可以採取什麼動作嗎?

感激不盡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調解委員會成立之調解可當做執行名義,如果對方未履行,您可直接持該調解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執調解書至國稅局查對方資產及所得。

二、聲請強制執行。

三、查財產還有其他方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碩 104-06-10 10:51

請問一下~

我在今年5/13號在調解委員會跟對方保險談和賠償金額後

調解書有說明應於6/13前賠償金額匯到我的郵局帳號

但眼看剩3天了賠償金額還沒入帳

調解書有寫兩造願拋棄本事件民事其餘請求權,且申請人願自調解成立日起撤回本事件告訴乃論部分之刑事告訴或不行使刑事告訴權..

請問假如超過13日我還未收到可以採取什麼動作嗎?

謝謝

調解已成立,也經法院核定,對方不履行的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碩 104-06-10 13:12

請問如果對方未依約履行和解條件

除了可採取"強制執行"

試問我方可以主張和解無效,並提出過失傷害民事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應聲請強制執行,要主張和解無效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0 17:16

調解筆錄若經過法院酌定,會具有執行力,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Tim 104-06-09 13:54

目前正在訴訟遺產分割的官司,被告因被繼承人指定保險金受益人為我而感到不公平,因此要求法官要行使職權向保險公司調查母親指定為我的相關身故保險金,請問此行為是否已違反相關法令?

陳俊瑋 (Kent) 104-06-09 14:20

您好 你可以援引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向法官說明保險金不屬於遺產,不在遺產分割範圍之內。至於對方如此主張,對法官並沒有強制之效力,所以並無任何違法之處。換言之,即便如此主張,法官也未必會依職權調查。希望有幫助到您。

保險人有指定保險金受益人的話,保險金依法並非遺產,全由受益人取得,沒有違法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彬 104-06-07 12:07

律師您好

最近於家裡附近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我方汽車左前方葉子板凹陷,對方摩托車擦傷人也有擦傷,對於賠償問題有些疑問想請問律師

初步分析研判表內肇事原因:

對方: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線道或支線道,左方車        未讓右方車先行.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問題一:對方因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故由保險公司處理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對於           維修費用只同意賠七成,請問如果覺得理賠金額不合理可以向當事人要           求增加賠償金額嗎?                                                                  問題二:保險公司稱因對方有受傷,有刑事責任問題,須與對方就刑事方面和解            後,須有和解書才可向保險公司申請民事賠償,這是正確的嗎?            問題三:在與對方談和解時,對方皆推給保險公司,請我與保險公司談,連簽和               解書也說保險公司可代簽要我找保險公司,不要再打電話找她,請問是             正確的嗎?

問題四:初步分析表上附註載明"本表係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              做之初步分析研判,非可供保險業者作為理賠當事人之完全依據而保              險公司之理賠應該也是根據此表作出理賠,請問如果申請車輛行車事              故鑑定有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嗎?

以上四個問題 還煩請律師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14: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受有損失的部分,倘若保險公司沒有賠償,還是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

2、實務大多要就賠償金額的部分確定下來保險公司才願意理賠沒有錯。

3、可以,但是要有授權書或委任狀。

4、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5、建議應該先聲請鑑定,因為倘若雙方有肇事責任,則我方涉及過失傷害,比較不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EAN 104-06-06 11:43

以下案件今年二月我帶父親去地方法院申告,父親明確表示要追討其動產下案件成立開始偵查,我成為告訴代理人。

昨天剛收到地檢署刑事傳票下星期五要去法院偵查庭/詢問室報到。請問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情? 被告昨天還寫EMAIL叫囂說她照顧爸爸被關去死也不會交出一毛錢,這也可當證據? 未來若起訴出庭可由我代理出庭就好嗎? 怕我爸語言能力問題及場面過於刺激。先謝謝您。

=========================================

本人父親95年腦傷後逐漸失智,母親隔年胰臟癌往生,所有動產約1300萬與住屋皆放在父親名下,包含兩張每五年可領回20%生存保險金的壽險保單(一張以母親為受益人一張以兒子我的名義為受益人,母親往生後父親要保險公司皆改成我的名為受益人,生存保險金受益人仍為父親),我二姊同住父親台中住所為主要照顧者,一切生活開支由父親帳戶支應,所以所有存簿與印章皆由女兒保管(之前有討論是否住外面的小孩補貼照顧著,皆被拒絕,也曾兩度申請看護一位以不適任另一位不願去選工而中止)。

103年八月底我結束台北工作搬到南部後接父親來同住,而手上只有父親身分證與健保卡方便看診,九月十日女兒以探視父親為由偷偷將父親再帶回台中,十月底我再把父親接來南部,十一月初在與壽險公司查詢通訊地址更改發現兩張保單共80萬已於98年底遭解約開出畫線支票被兌領,遂同父親逐個銀行查詢,發現身分證被辦遺失重新申請,102年到十月初共被提領現金444萬,其中367萬集中在103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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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除可以擔任告訴代理人外,您也可以同時為輔佐人,當然刑事是一個逼對方的方式,但最終要拿回錢,仍應另提起民事訴訟,則應趁您父親神智仍清楚時,盡速提出,若可以先做假扣押也應先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一、請認真考慮辦假扣押先。 

二、辦完假扣押後,建議調解處理。

三、算一算照顧父親需要的錢是多少,還有如果這個女兒專心照顧父母,那麼給她一點薪水是合理的,扣掉這些錢之後剩下才是對方應該要還的。

四、如果調解不成再以訴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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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NO 104-06-05 16:18

請教大律師事項如下 :

某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身故,遺有退休提撥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規定應由第二順位繼承人優先請領,惟第五順位繼承人 ( 即申請人 ) 抗辯應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 ( 並於申請時附有判例 ) 排除第二順位繼承繼承 ( 因第二順位繼承人早年自與配偶離異後便自始未曾盡照顧、扶養、教育兒女之義務《當時被保險人及申請人分別僅3歲及一歲》 ),惟勞保局聲稱上開法律民法之特別法,無民法之適用,而第五順位繼承人認上開法律無明文規定,自應適用民法之規定。試問,勞保局之說法有無理由 ? 未曾受第二順位扶養之第五順位申請人得否提起訴願以為救濟 ? 又其勝算如何 ?

此是否為立法漏洞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5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性質上應該屬於遺產,故而可嘗試主張民法第1145條適用。

2、必須向勞委會提出訴訟或是提起排除繼承權侵害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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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4-06-04 23:07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 我有一張支票背書人, 我一併向發票人及背書人請求連帶給付票款關係發支付命令, 但這兩人卻一起惡性異議而為起訴, 我想請問一下, 日後如果關於對背書人的請求原因敗訴, 這樣會不會一併影響對於發票人的判決結果呢(因為是請求連帶給付原因)? 法院會給我對於背書人敗訴, 但卻對於發票人勝訴的判決結果呢? 我有無必須另外單獨向發票人發支付命令或起訴以求保險呢? 請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05 00:01

您好!

連帶給付的請求會一起判,看判決就知道彼此會不會有影響。兩人需連帶給付、只有一人需給付或兩人都不用給付,都是可能的判決結果,要視雙方實際的攻防理由及證據而定。本訴就能解決問題,沒必要另提訴訟,另提訴訟也只會被駁回。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誌錡 104-06-04 09:58

律師您好 : 我想請問一下,去年我有申請債務協商,目前也協商完成(正常繳款中,沒有被強制扣薪)因為我想去保險經紀人公司上班,因為合約書有一條(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或了結後尚未逾三年者),請問這條規定是屬於我目前協商的情形嗎? 謝謝 !

拉拉 104-06-03 18:02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車禍事宜,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撥空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我在上班時間開車前往要去找業主開會的路上,

左轉的時候與一台機車擦撞,當下立刻報警及救護車,

於是造成對方下半身癱瘓,對方要求700萬的和解金,

但礙於我身上並沒有任何資產,以及還必須償還學貸,

薪水也就是只有4萬多

保險部分只理賠330萬,於是對方提告刑事部分,

在第一次開庭後對方仍然主動提出和解,金額依然是700萬,

我想請問一下一些問題如下:

1.倘若我實在無能付出那筆和解金金額,讓對方提告刑事,我有辦法易科罰金還是必須坐牢的機率是? 畢竟我在當下沒有駕事逃逸事後也一直關心對方,請問這部分法官判給我坐牢機率還是很高嗎?

2.和解金的費用是700萬 民事部分照理來說應該會依照我的償還能力,是不是金額部分民事上來說,我會降低呢?

再麻煩各位專業人士替小妹我解答...

謝謝

1. 要先釐清雙方過失比例,可先參考初步分析表,之後進入訴訟也會送鑑定

2. 刑事部分,如雙方有和解,法院常給予緩刑,如過程有盡力和解,但最終沒和解,也未必一定會判處超過6個月,所以也未必一定要坐牢

3. 和解金並非由法院判斷,雙方未和解,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必須另外起訴,在訴訟中必須針對各種損害,例如醫藥費、喪失的勞動力、薪資損失等等舉證證明,這些在訴訟中有很多攻防的事項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是否有初判表與車禍肇事鑑定報告書, 確認肇責比

2.一般來說車禍過失傷害拘役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 和解的狀況是將繳交的罰金當成和解金賠給對方, 由於和解金過高, 蠻多例子是寧願給政府也不給告訴人

3.對方所提出的金額還是有很多可以釐清的部份

如果是這麼大筆的賠償金,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敏遠 104-06-02 10:23

媽媽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薪資賠償部份,對方保險公司要先扣除媽媽工傷有領的部份才做賠償,請問這樣合理嗎?再來對方保險公司要求摩托車損賠償要扣除零件折舊.那我方可以請求,因摩托車被撞成為事故車,賣價不好.請求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2 17: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扣除其他保險已經理賠的部份。

2、確實會有折舊的問題,有關於車禍事故讓車子價值損失的部份可以請求。

3、賠償義務人是駕駛,故而倘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還是可以向駕駛求償

104-06-02 10:10

本人小客車於4/8日晚間臨停紅線(本人及家人在車上無傷)

右轉公車後輪擦撞本人車輛左後輪

修理廠估價約10萬元修理費用

事發至今對方(公車業者)只撥一通電話告知交由富邦保險處理,之後富邦保險都不主動與本人聯絡,本人於4/20日致電去富邦,專員也不清楚狀況只說要我送初判分析,我4/22日申請初判,5/8日修車廠告知我富邦保險有送車損部分維修零件請他們更換(只修理一半),而初判於5/30完成(內容如下),但後續至今對方及保險就未再理會本人,請問律師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

 

事故時間:4/8日晚間20:49

肇事地點:中和區中安街6號

第一當事人:大客車-民營公車

初步分析研判或違規事實:疑右轉彎時未注意右側路邊其他車輛

第二當事人:小客車(本人)

初步分析研判或違規事實:在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所臨時停車

回覆 青 的發言內容:

本人小客車於4/8日晚間臨停紅線(本人及家人在車上無傷)

右轉公車後輪擦撞 ... (恕刪)

老實說, 除非提出民事訴訟, 不然真的只能等保險公司跟您談

而且您還要自行承擔部份的肇事責任分擔

求償金額不大,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02 10:29

1. 除持續與對方及保險公司溝通外,也可申請調解

2. 對於出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肇事鑑定釐清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