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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104-11-17 19:53
律師您好 跟前男友在一起3年期間他都有陸陸續續剛我借款 由於同居所以沒有簽署任何借據,也沒有匯款資料 只有我電腦裡一直更新紀錄 後來分手沒有拿回來,因為還在學也無法還款,故就讓他先欠著, 直到完全學業當完兵後說好ㄧ個月還款10000(本金)+1000(月/利息)(有FB紀錄) 也就是去年6月結束,到年底只有還款33000(匯款), 說要付小孩保險費,我也讓他欠了 年底還完最後一次開始避不見面、不回訊息、不接電話 直到現在,問了他朋友似乎都被下封口令,什麼訊息都無法得知 現在聯絡不到他的人、電話有通卻不接、知道他前公司在哪 但是不知道他家地址 請問我有機會把錢要回來嗎? 沒他家地址我這樣能寄存證信函去他公司,再讓公司通知他去拿嗎? 我該如何尋求合法的途徑去討回錢? 麻煩律師了,謝謝您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訴請清償債務,並請法院協助查明對方之住址、年籍資料。 可以陳報對方收的到的地址,只要法院合法送達就沒有問題。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記錄作為對方承認債務證據

Sherry 104-11-17 22:2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 (恕刪)

 

謝謝律師,那如果被對方提出異議之後進入調解訴訟是否還需要填寫其他資料?

Sherry 104-11-17 22:26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 ... (恕刪)

 

謝謝律師,如果直接提告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資料填寫完是否直接送達當地的地方法院即可?對方與我戶籍地不同,法院是否也能查詢到對方的資料?以便寄出開庭通知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104-11-17 12:04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家裡承租了一棟4層樓約30年以上的透天,1樓是做鋁窗生意,2樓是客廳及廚房,3樓以上是住家,先前2樓發生火警延燒到3樓,4樓的壁紙全部薰黑,家電也都報銷了,2樓和3樓全毀,消防人員來現場堪察,研判起火點是在2樓客廳受信總機的位置,但堪驗報告要一個月後才會出來.

  發生火災的當下(星期六下午約5.6點)我們隨即聯絡屋主,屋主回應房子有保火險,他在上晚班不方便過來,之後就再也聯絡不上,電話不是無人接聽就是轉入語音,但奇怪的是,他的鄰居好友聯絡他,卻可以接得通,我們隨後打就沒人接,一直到星期二還是聯絡不上,爸媽幾天來煩惱得不能入眠,我們很著急,家裡一團亂卻不能整理,也不能住,1樓的店面生意也受到影響.

  據堪查人員透露,是我們(承租人)的責任比較大,只因為我們是承租人,是使用人,感覺法律承租人是很沒有保障的.若是電線老舊引起的話呢?像是屋主將牆壁用壁紙及木板釘起來,導致火勢的漫延,是否也有責任呢?聽說事故發生後5天內需通知保險公司派員現場查看,但現在屋主卻遲不出面,也不表態,當然也沒法聯絡保險公司,房子租約到明年4月到期,我們現在除了持續積極的聯絡屋主,是否還有其他的管道可以盡快請屋主出面的呢?若是屋主一直不出面,租約到期時我們是否要被強制將現場恢復原狀後歸還?  

  另外我們還有什麼需要先行準備的?能做什麼動作自我保護呢?因為還不明白屋主的想法,也擔心後續的賠償會被獅子大開口,唉....

再麻煩各位律師撥冗解惑,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434條規定, 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本件建議先釐清失火原因,必要時也應先聲請火場鑑定,若是電線老舊走火,則您們應尚不致有重大過失,可以主張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謝大律師所言,建議先釐清火災原因,若非您之重大過失所致,則可以主張免責。

104-11-17 11:17

各位律師大大 您好:

  家裡承租了一棟屋齡至少30年以上的4層樓透天屋,1樓是做鋁窗生意,2樓是客廳及廚房,3樓以上是房間,先前發生火警,除1樓沒有波及到之外(只有積水,沒有燒損),2樓及3樓全毀,4樓壁紙全薰黑,家電也都報銷了,消防堪查初步研判起火點是2樓客廳的受信總機位置,但報告要一個月才會出來.

  事故發生的當下我們隨即聯絡屋主,屋主只回應房子有保火險,因為要上夜班所以不過來,之後的幾天房東電話不是沒人接聽就是轉入語音,但房東鄰居好友幫忙撥打卻可以接通,我們接著馬上撥打卻無人接聽,到現在已經第四天了,還是沒能接通,爸媽幾天來煩惱得無法入眠,我們也很著急,家裡一團亂卻不能整理,也不能住人,1樓的店面生意也大受影響.

  據堪查人員透露,是我們(承租人)的責任比較大,因為我們是使用人....若是電線老舊引起的呢?屋主的牆上釘壁紙及木板,導致火勢的漫延,難道沒有責任嗎?有什麼辦法可以"請"屋主出面討論的呢?沒聽過屋主跑給房客追的,真的很傻眼,租約到明年的4月,到期時我們有可能會被"強制"要求回復原狀歸還嗎?是否在5日內要通知保險公司,我們有權利通知嗎?我們承租房子是否也有可行使的權益?

  另外我們還有什麼需要先行準備的呢?能做什麼動作自我保護?不清楚屋主的想法,也擔心後續的賠償會被獅子大開口,唉.....

  再麻煩各位律師撥冗解惑,謝謝.感激不盡.

阿維 104-11-16 21:54

前天下午快一點多時發生車禍 由於前車急剎 我也急剎可是還是停不下車子 撞上去了雙方人員都沒有受傷 .車子都受傷蠻嚴重的 對方的車尾全燬

前車說他有看到野?跑出來 我閈公司的3.5T小貨車出來送貨 我跟對方都閈在省道的內車道

車禍後有打電話叫警察來處理 警察有拍照跟晝是故圖 當天我問老闆他說有保險後來 到了16號對方的保險公司打電話給我說我我閈的小貨車保險 對方的車去原廠估修到好要20機萬元 我今天問老闆他說業務沒有給他加到保險 我現在該這麼辦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22:39

 您應該先申請初判表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縱然是您有過失,對方請求維修的零件部分您也可以主張折舊。

一、這樣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二、要確認對方無受傷,如果有傷的話六個月內可能被告過失傷害罪。

三、車損部分可答辯零件折舊。

四、你說的情況要主張對方過失或與有過失會有點難。

五、儘量談和解調解,至少談個分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Anna 104-11-16 21:43

工廠承租兩家公司, 其中一家承租的紡紗公司失火 (已被鑑定責任歸屬), 並波及隔壁另一承租人建物,  且留下一堆廢棄物未處理, 這邊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詢問:

1. 因火災產生的廢棄物問題, 環保局已發給紡紗公司負責人通知處理函, 但該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廢棄物, 出租者會被要求承接嗎?

2. 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出租者如要求償地上建物毀損, 出租者可以如何做求償?

3. 過失者不出面並告知如果執意求償,他有漏報部份租賃稅,藉時會向稅捐機關檢舉,請問出租人不知情,會有罰責的產生嗎?另外過失者故意漏報會有另外的罰責嗎?

3. 另一家承租被害者有保險, 已獲保險理賠, 那保險公司的損失, 是出租人負責? 還是承租過失者負責??

4. 如題3, 保險公司如是向出租者索賠,那此承租的被害者領取保險賠償,自行修繕未通知出租者,出租者是否可不允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6 2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清理之後,再向承租人索賠相關清除費用

2、必須先釐清火災原因,然後檢附相關單據向承租求償

3、可以一併請求,或是由保險公司理賠之後,由保險公司依據代位求償權向承租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火災鑑定報告,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na 104-11-16 21:42

工廠承租兩家公司, 其中一家紡紗公司失火 (已被鑑定過失), 並波及隔壁另一出租人建物,  且留下一堆廢棄物未處理, 這邊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詢問:

1. 因火災產生的廢棄物問題, 環保局已發給出租過失者通知處理函, 但出租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廢棄物, 承租者需要承接嗎?

2. 出租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求償地上建物毀損的問題, 承租人可以如何做求償?

3. 另一家出租人有保險, 已獲保險理賠, 那保險公司的損失, 是承租人負責? 還是出租過失者負責??

阿維 104-11-16 21:00

14號下午快一點多時發生車禍 前車急剎 我也急剎可是還是停不下 撞上去了  

雙方人員都沒有受傷 .車子都受傷蠻嚴重的 對方的車尾全燬

前車說他有看到野?跑出來 我閈公司的3.5T小貨車出來送貨 當天發生車禍後有打110叫警察來處理

當天我問老闆他說有保險 到了16號對方的保險公司打電話給我

說我我閈的小貨車保險 對方的車去原廠估修到好要20機萬元  我今天問老闆他說業務沒有給他加到保險 我現在該這麼辦

由您的陳述,該事件應由你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依照民法規定,受僱人執行職務侵害他人權利者,公司應負連帶責任(不過,向被害人賠償後,仍得向受僱人請求)。

至於費用部分,可以區分為修理費用及材料費用,由於對方的車子並非新車,在訴訟時材料部份可以依照受害車輛的使用年度主張折舊。

阿維 104-12-10 18:10

請問一下我發生車禍的那台貨車四年跑22萬公里多 我懷疑那天剛好剎車壞了

這可以查嗎?  還有我那天發生車禍車頭撞到了時車頭剎車油跑出來

我在這這間公司上班第8天就發生車禍這樣我可以要老闆全賠嗎?

老闆沒加保險也沒說

 

小啥子 104-11-16 11:35

爸爸今年8月在工地發生意外,從出院(9月)到現在(11月)工地給了慰問津貼5萬,但模組和工地主任說會幫忙申請保險,但是到現在都沒有消息,資料都交出去起碼快2個月了,但每次打電話去總是一個推一個,直到現在才知道原來老闆他們根本沒把資料送出去,請問一下該怎麼處理才好

首先,你父親的受傷是因公受傷,公傷期間的薪水及醫療費用應由雇主負擔,且雇主不得藉故剋扣或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如果醫療的費用保險給付,且保險費用是雇主出的,雇主可以用該部分保險費用抵扣自己付出的醫療費用

所以,你父親可以向公司直接請求給付薪水及醫療費用保險的部分,屬於實支實付的部分公司可以用於抵扣你父親的醫療費,非實支實付的部分屬於你父親的補償費用,你們可以請求公司辦理申請保費,也可以聯絡保險公司請其協助辦理。

最後,公司如果在保護勞工安全上有疏失,你們還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的損害賠償訴訟,請求公司負責任負起刑事民事責任

rachel 104-11-16 00:06

您好,11月13日發生車禍事故,我是汽車,對方是機車,互相相撞,當下有請警察處理,對方受傷(擦傷),有去醫院處理,也有打電話慰問對方,問情況如何,對方說沒事,15號早上對方他媽打電話狂罵,說我沒有在後續關心慰問,我心裡想說過幾天再打,當天中午,我就又打電話給當事人,他沒接我的電話,當天晚上,他媽又打給我,狂罵都是我的錯,一定是我沒看路??,像這種情形,我可以不理他媽嗎?他媽有點??不是很理智,他媽再打來問車禍的問題,可以說我請我的保險公司跟您談嗎?我只打給當事人慰問受傷的事情,假如當事人都不接我的電話呢?該怎麼辦?或是都要讓他媽處理,那我該如何做呢?

一,對方媽媽打電話來的時候說話要小心, 以免對方錄下對你不利的證據.

二,告訴期間六個月,對方六個月內可能會告你過失傷害

三,小車禍可以調解儘量調解.如果不知如何調解可以找律師協助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古亭捷運站3號出口狀元吉第大樓

104-11-14 10:37

律師您好

目前已離職,公司都沒有勞健保 就業保險 提撥6%

我想請教關於勞基法26條預扣工資,損壞已發生但損害範圍,金額大小未確定,雇主有權力扣住全額薪資不發嗎?

你好:

雲林地院95年度勞訴字第10號民事判決:「按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費用勞動基準法第26條定有明文,該規定所謂之預扣,固指損害尚未發生(即日後是否發生不確定者而言),資方不得扣留一定數額之工資,作為日後發生不測之損害求償之保障者而言。惟損害已發生,亦須資方就其所受損害及損害金額均為勞方所不爭執,始允由資方以其損害金額與勞方之工資相抵銷,依此,原告既不予認賠被告所指之工作瑕疵損害費用被告自當透過訴訟方式向原告求償在尚未確認前,被告自無權逕扣原告工資,是堪認原告主張被告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報酬之情,業已提出相當之證明。」 若對於損害金額有爭執,在法院判決確定前,尚無法主張抵銷,自不得由工資中扣除,否則會違反勞基法第26條規定。 可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無效果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勞工專案扶助,請求給付工資。 補充:違反勞基法第27條規定之效果是依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2至30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無法直接幫勞工跟雇主請求,雇主不給勞工還是要提出訴訟請求。
104-11-14 11:51

律師您好

 

我已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

 

我可依勞基法27條

 

申請主關機關 工資之期限命令給付嗎?

 


聞聞 104-11-14 06:39

各位律師您好~之前先生一直明示暗示說要離婚,我同意,但是小孩要歸我,因為基本上小孩費用都是我在處理,先生很不在乎小孩,後來說小孩可以歸我,但是他一毛錢都不會出在小孩身上,也不能繼承家業,我說可以,我們約了時間準備去辦手續,結果,某天 他想到,又反悔,說我不和他相處要離婚是我的事、我已經剝奪了小孩大部分的時間還有小孩是無辜之類的話,說他也要小孩,還列出從結婚我花了他家多少錢(金子、生產住院、家裡水電瓦斯、過年紅包、接小孩的油錢、假日婆家的照顧費等等),一直很計較錢,小孩保險還是他逼我公公說 他付不出來要停掉,公公才幫忙付,基本上小孩從兩歲開始(現在五歲),我就一直帶在身邊照顧,一個月會回去婆家兩次左右,但是先生都不花時間陪小孩,出去吃喝玩樂,我婆婆也說過,小孩我教得很好,跟著我會比較好,這樣 我打贏官司的機率有多大????

您好:

1.  法官在判決監護權訴訟會依照子女是年紀、過去經驗的主要照顧人、是否有阻止另一方探視傾向、經濟條件等因素,依您的情況,因孩子年紀小,基於「幼兒從母」原則,加上孩子出生以來都由您負責撫養,且您並無阻絕父親的探視之行為,只要經濟條件許可,法官考量您5年來撫養孩子的辛勞及難以割捨的親情,通常法官會傾向將監護權判給您。

2.  若您想爭取小孩監護權,您必須提出財力證明且過去都由您照顧小孩的證據,清楚表達您適任監護人的原因,此外您必須舉出對方不適任當監護人的原因,包括起初根本不想要小孩監護權,對小孩不熟悉,根本沒時間照顧小孩、會將孩子托給娘家隔代教養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一、您現在住在哪?你所述敘的只要有完整的蒐證,爭取到監護權的機率非常高,而所謂蒐集證據,如果可以在同一個屋簷下,更好蒐集。至於要蒐集哪些證據,例如:錄音消費薪資等,這方便有需要請再來電。

二、法院在決定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時,會請社工到家裡看狀況,看起來你們與公婆同住,因此,小孩在男方家屬於原生家庭,要輕易的離開仍須很多努力,在社工探視時,很多注意的細節。例如:孩子未來是否有自己獨立的空間等等。

三、家庭系統支援,是否有足夠的家人可以協助照顧小孩,居住所附近是否有小學等等,實在太多,監護權的官司跟律師當面談,如果律師有耐性可以談非常多,非常多的事情要準備,還是建議您找專業律師當面詢問,或是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4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一名小孩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4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法院亦會指派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須事前預先做好家庭訪視之準備,以利取得一對您有利之訪視報告;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一名小孩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因小孩年紀尚幼,且長期由您照顧,所以若其他因素沒有太大差距,您勝訴機率頗高,建議可一併請求扶養費。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委任律師對當事人會比較能夠爭取較有利之判定.

2.如果協調離婚不成, 要裁判離婚的話, 需要找出民1052的重大離婚事由

3.監護權的改定, 也要離婚後或是分居達半年後方可處理, 會建議您先就實際情況請律師正式諮詢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傅 104-11-13 13:36

想詢問一下 

10/2號 發生車禍 至今 對方只有跟我說保限公司會幫他處理 他不介入

保險公司說按件要跑要2個星期工作天 等評判出來有問題在理賠

過了3個星期 他說 警察畫的圖我是轉彎車 他們客戶直線車所以不理賠

我是右轉車當下方向燈已打了10秒 右側一台機車直行

與我發生擦撞汽車右側方向燈蓋面板刮傷

當下機車騎士騎走了 我有報警處理 警察是跟我說未禮讓直行車是我的錯

路權問題 對方也是這麼說路權對沒有必要賠 那肇事逃逸 警察開一張3000元罰單 就此結案 

可是他肇事逃逸 並無傷亡 開了一張3000元罰單給對方所以我無法再作提告了嗎?

調解也沒去 也沒失下和解 案子結束了嗎???

我是想提告肇事逃逸 賠損修車費用 聽人說法院一罪不二罰 所以車的損傷自認倒楣嗎???

104-11-13 13:30

前幾天發生車禍,開車轉進巷子的時候,當下前面跟旁邊都沒有看到人,之後是路人發現我車的右邊躺著一個小妹妹,當下也有報案並通知保險公司處理,前天跟對方約談和解,保險公司主張我方需要負的責任約3成,對方7成,因為對方小妹妹只有2歲8個月,在沒有大人看顧的情況下,自己一個人在車道上玩耍,所以我方有絕對路權,請問保險公司這樣定義是正確的嗎?因為對方開出的和解金額,遠超出保險公司所以預估的金額很多很多,雙方談完後,保險公司有建議我方送鑑定委員會,來釐清肇事責任,如果之後對方,還是無法接受我方所提出來的金額,讓我們下一步該如何進行?

沈恆 (沈律師) 104-11-13 14:40

您好!

車禍責任通常要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對方若要求更高額賠償的話,可由法官裁判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傅 104-11-13 13:18

想詢問一下 

10/2號 發生車禍 至今 對方只有跟我說保限公司會幫他處理 他不介入

保險公司說按件要跑要2個星期工作天 等評判出來有問題在理賠

過了3個星期 他說 警察畫的圖我是轉彎車 他們客戶直線車所以不理賠

我是右轉車當下方向燈已打了10秒 右側一台機車直行

與我發生擦撞汽車右側方向燈蓋面板刮傷

當下機車騎士騎走了 我有報警處理 警察是跟我說未禮讓直行車是我的錯

路權問題 對方也是這麼絕的路權對沒有必要賠 那肇事逃逸 警察開一張3000元罰單 就此結案 

可是他肇事逃逸 並無傷亡 開了一張3000元罰單給對方所以我無法再作提告了嗎?

調解也沒有 也沒失下和解 案子結束了嗎???

我是想提告肇事逃逸 賠損修車費用 聽人說法院一罪不二罰 所以車的損傷自認倒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3 19:31

您好,肇事逃逸已有致人死傷為前提,因此若您為有受傷,縱使對方逃逸,也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之問題,只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

小傅 104-11-13 19:4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肇事逃逸已有致人死傷為前提,因此若您為有受傷,縱使對方逃逸,也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之問題, ... (恕刪)

律師你好

上網查了一下法規這點我不是很清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  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所以不管我是否先到路口轉彎只後後面車追撞我都是我的錯嗎?

交通規定超車者因該左行超車

https://youtu.be/aTrGUB9qeDo

附上影片只想了解對錯

肇事逃逸警方對方開單是否可以提告調委申請汽車理賠

104-11-12 16:37

前幾天發生車禍,開車轉進巷子的時候,當下前面跟旁邊都沒有看到人,之後是路人發現我車的右邊躺著一個小妹妹,當下也有報案並通知保險公司處理,前天跟對方約談和解,保險公司主張我方需要負的責任約3成,對方7成,因為對方小妹妹只有2歲8個月,在沒有大人看顧的情況下,自己一個人在車道上玩耍,所以我方有絕對路權,請問保險公司這樣定義是正確的嗎?因為對方開出的和解金額,遠超出保險公司所以預估的金額很多很多,雙方談完後,保險公司有建議我方送鑑定委員會,來釐清肇事責任,如果之後對方,還是無法接受我方所提出來的金額,讓我們下一步該如何進行?

una 104-11-12 14:42

你好,發生車禍收到簡易庭通知,要求我賠償10萬多元,請問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去年12月初,我方騎機車,雙向各兩線道,前方賓士汽車占據整個外側車道,斜斜的臨停,所以我方要切內側,因賓士汽車斜停佔據了整個外側車道,所以後方汽車機車也都切內側,晚上六點多車輛很多,為了閃避內側車輛,結果擦撞到賓士汽車後方車燈,我方機車也有受損,人也摔車,筆錄有記錄我受傷。

賓士車主說要等路邊停車位,所以暫時停車,根據他的行車紀錄器顯示他暫停50秒左右被我擦撞上,賓士是租賃公司的,當事人不處理,全交給他的保險公司處理,他的保險公司說因為是我方從後面撞上,所以要我方賠償修車費十萬多。
車禍鑑定報告說 我未注意前方車況 為肇事主因,對方未緊靠路邊防礙行車安全 為肇事次因。


賓士維修明細如下:
工資  9,349 ,烤漆 29,283 ,零件 67,685 => 106,317

我方還只是學生,這麼大筆金額要怎麼辦? 去簡易庭要怎麼說?我受傷他也不聞不問,我的機車到現在都沒錢修...

==========================

-------------我方----------------------
→                  \賓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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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2 15:33

您好,因您有受傷,依據初判表對方也有責任,您是否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呢?若是現在才要提,因為已經過六個月了,所以沒辦法再提告

至於對方向您主張損害賠償之部分,您可主張對方與有過失且有折舊之問題,另外,您也可以向其主張相關醫療費用

una 104-11-12 16:30

沒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您可主張對方與有過失且有折舊之問題,另外,您也可以向其主張相關醫療費用。"
是在調解的時候提出就可以了嗎? 過失、折舊問題要怎麼算呢?
受傷部分過六個月也可以提出醫療費用嗎?是根據收據費用提出嗎?

車子屬於賓士租賃公司的,提出簡易庭的當事人是保險公司。

賓士領照102/7 , 102/4 出廠
車禍時間103/12/2

 一、從車禍時間判斷已經超過刑事告訴期間了,這個部分以後有發生什麼法律問題要早點問律師。美國有家庭律師的觀念,美國人不論發生什麼問題都會第一時間問律師,會跟律師長期配合。如果你一開始有跟律師法律顧問而且一發生車禍就先跟律師聯絡,也不會超過六個月告訴期間。

二、民事部分,你的答辯剩下:項目答辯(例如零件折舊)、與有過失、抵銷。抵銷的部分比較常被忽略,民法是有規定故意侵權行為不能抵銷,反面解釋的結果,過失侵權行為是可以抵銷的。就是你損失的部分也可以跟對方請求,所以你也可以為抵銷之答辯。

三、你的金額比較少,這樣的話找律師幫你去開庭你可能划不來,可以考慮找個律師幫你寫狀紙,單純的寫狀紙的話費用會比較小些。然後問一下律師開庭要注意什麼東西,我是希望當事人儘可能的懂多一點,懂到一定的程度你自己去開庭就會「如律師親臨」一般,所以如果我的當事人要自己上戰場我都會仔細的教他。

四、這個金額可以考慮和解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邱小姐 104-11-11 03:21

請問各位大大們,因為我弟是越南阿姨生的,但我不知如何連絡到他,而弟弟在今年7月份在安置機構跳樓身亡,死亡證明是自殺,我想幫她爭取權益是否可以?又要如何爭取?我也只知道「公共意外責任險」部份,其他機構就從頭都說沒其他的保險

但怎么可能?他17歲住在由社會局安置,怎可能都沒有?團保?人壽保險?意外險?他們說他被退學了?那時間是多久後才失效?那能夠理賠嗎?又要如何讓對方願意理賠?提供協助?而且,當晚沒有人看到了,又怎能確定了他是自殺?就算他之前有過,也可能是當時101年9月我爸自殺身亡一時想不開而已吧?他是當時的10月份跳樓,被發現,而今年在他死的前1天,他才和他2姐聊過,雖說是他有提到會自殺,但又怎能確實有自殺?他那天明發現時是零程1點多,怎變成了早上6點多?真的不懂…我家長輩們又向對方說不追究,我不過提出了他為何自殺?的當天狀況,每個都說我是不是要錢?問問題而已,被硬扯到我是要錢,要追究?又要如何寫存證信函?我知道是可以提告業務過失致死」但我並非想要他們被停業…只是要回公道、真相與合理的賠償

我知道我也有責任…我甚至認為他們說的對,是我們害死了他…他是從7歲就被送去社會局安置了,謝謝您們

請持相關資料,如相驗證明書,速找律師協助。

邱小姐 104-11-11 02:23

我弟弟今年的7月30日死在台南玉井希望之家,因他是我同父異母的弟弟,但他媽媽是越南人,而她在8月4~7日回去了,但我沒她的連絡方式,而我因為和他以前有約定,他如果比我早走,有勞保或其他權利,我會幫他寄一部份的錢給他媽媽…在前幾天他有來找我,我問他是不是為了我們當初的約定?並且把這陣子的事告訴他,也告訴他他勞保錢都付在他喪費上,還不夠,長輩們說,她們會幫我們,機構讓我不太能諒解,是因為,她們都不太理我,我寄郵件給他們,他們都沒回,好像感覺,他們根本從不在乎我們的感受,把問題都推向你甚至一個死人,一個收留的機構不敢承擔問題嗎?把問題推向一個死人,晚上有人顧?顧到發生了這種事? 因機構從一開始就騙說沒有保險,我甚至要求院長讓我錄音,但她還是說沒有…所以始終我就是不相信他們…因為我真的認為他們很沒誠意,其實,那幾天他們有派人協助我們到最後,甚至在他走那天所有的人有到,送他,我也不會感覺差,沒錯,剛開始就只是起毛子問題. 我前幾天夢到我弟,我問線上朋友們,我在問他,他表示有另一個保險…當我想到微他是因為跳樓自殺身亡,但是他好像有使用了毒品,!是今天的事,所以我敢快詢問一下,我很痛心,難道說不追究,就不能問死因嗎?那我沒資格問嗎?我沒資格幫我和阿姨爭取嗎?說我沒去看過他就代表我不關心他?!關心不是嘴巴裡講講就好…他是因為跳樓自殺身亡,但是他好像有使用了毒品,那請問一下,他們今天有確實有搜身、晚上有人顧,加上他之前有過一次有跳樓記錄了,為何沒好好照顧他,任由他們繫帶毒品,甚至沒顧,造成了這個意外!!!…還把我去的家人哄騙她們,他是毒品等等,讓她們不追究… 其實我也不是不講道理,我這陣子有寄過幾次郵件給他們,請她們協助我,把弟弟的資料給我,我要查資料,幫他寫書,剛開始主任還在時,他都會回我,但他走了後,就都沒有人回我訊息… 我一直在想到底該怎么做才對,才不會在傷害他和我關心的人…看到大家都爆了後,都大多有比較好,我怕我爆,會把事情的真相,又變質了,因為大家看到的是他有用毒品,但有沒有人想過我剛說的,一個負責安置的機構,竟然任由他們,甚至我申訴給社會局、法院、議員,都告訴他們:小弟弟他走的時候,就他姐姐和幾位家人,而邱玉之從沒來關心過他,應該是要保險的吧 好笑了,不是沒保險說謊也說好聽的話,說這個我能接受嗎?我是不能過問的嗎?誰說沒關心過他,就不能過問了?事情到現在,我真的發現,我好累,可是又怕真相就這樣不見了…又聽到了男友說,不是說你長輩不追究了,你還問,你到底在幹嘛! 我不想在後悔啥都不做,就默默的眼看著就這樣過去…至少,我那天走了,我是問心無愧的

一、

什麼合法?單位機關當然合法

你要問,住那裡接受輔導,出事,或沒督導好,是否單位要負責任
不是問單位機關有沒合法

二、

住那裡,出事的法律究責問題
機關單位疏失,有無必負責任

三、請問要如何寫存證信函

四、可以申請那些保險?到底有啥保險

謝謝您們的回答,拜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3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為合法單位,可以向縣市政府洽詢。

2、相關責任的部份,建議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讓員警去調查。

3、存證信函是要說什麼?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

4、保險的部份,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你這樣問無法回覆,不過可以去勞保局、各大保險公司稍微問一下是否有投保紀錄。

 

邱小姐 104-11-14 14:29

他已經死了…

阿嘉 104-11-10 16:08
本人是室內設計公司負責人,4年前因自己有所小成而有計畫想出來創業,家母知曉本人的想法,在我未知的情況下苦心的尋找一處1樓店面邀我前去經營,那時我是接受家母的好意而放心規劃自己的理想世界,砸下不少錢去把二十多年的老屋子整修成新的,那時我心裡是踏實的也有理想去實現設計的夢想;當然我公司在經營的期間也是有跟家母商討每月的租金,並每月現金付給家母合理的金額(那時我仍與家母同住,有時租金會因生活慣性而晚給但沒欠租金),這樣就苦心經營了4年,4年期間家母看我事業有進展,慢慢間接透露出想要多點福利,我是覺得人生為兒子有時善待母親是很正常的,所以每次家母出國、家人或朋友聚餐,自我學習成長,甚至她的儲蓄保險?期間的費用她有要我就給? 但在今年我感情出問題,心情低落不事工作數月,想沈靜心情將公司暫時停止業務?一開始家母有關心(我可以諒解家母那不切實際的關心);月後家母仍繼續索求她的福利,直到家母在一場與我聊天對話時講兒子要善待母親、要「子代父愛」?那時我警覺不對,狠狠的教訓家母她是怎麼看待本人的(本人的家父未死,家父母因長年言語肢體衝突感情早就淡如水);我覺得情況不對,便離開原本同住的家,搬離家不遠的自宅自住自理生活。 過數月後,家母在我未知的情況下委託房屋仲介打算賣房(本人公司),並限期搬離處所,我當然不服氣?遂與家母協調商討數次,知道家母為何想賣店面其理由竟是本人沒按時繳交房租?本人霎時覺得荒唐至極?且在協調中家母透露出,店面有一半的貸款本利是用我給家母家用的金額支付,加上每月我都有給租金,這些我都仍覺得合理。 但協調中我致力想出如何處理好這事件的方式,可是家母仍要把我辛苦經營的店面賣出,我曾經提過我買這店面,可是家母卻希望用現在市價增值的價格賣我?我又傻眼慌了?我自己覺得我被扒了好幾層皮,家用費、房租撫養、最後連賣店面都賺我一筆錢!我情何以堪??誰能幫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家母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搬離命令,只剩二週時間?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請幫幫我?無限感謝各位律師,請指導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房子是你母親所有的? 如果是,依你所述,可以答辯有不定期租賃存在,當然這部分要提出可以使用的證據來證明說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michelle 104-11-09 20:24

敬愛的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上班途中為閃避距離迴轉計程車,造成自摔,左腳踝外骨折,須請近3個月的公傷假,我目前是公部門的職務代理員,部門的人事主管要我申請肇事責任,證明我沒肇事才可申請公傷假及薪水。因初判表上寫對方「疑迴車不注意來往車輛」,我方則是「疑超速行駛失控」,但人事主管說這不行還得申請肇事鑑定,請問1.我是勞保,主管說薪水是由勞保局給付,要沒肇事才能申請,勞保局有這條規定嗎? 2.當時我的車速超過50未超過60(速限50),而該計程車停在斑馬線上,迴轉時未注意後方來車,等我發現他轉出來時已經很近距離了,而我右邊也有位騎士與我並行,我若往右偏會與其相撞,我緊急剎車閃避過小黃,但也造成自摔,請問我算有肇事責任嗎? 3.當時處理的警員並未作任何畫線動作;而自摔後我本身也昏過去,是救護車的醫護人員叫醒我,醒來後已不見任何相關車輛,只有一位好心駕駛幫我擋後方來車。隨後我被送到離家近的醫院做診斷治療。災醫院有位警員來詢問,當時立即向我表明我沒撞到對方就不可以向對方求償,請問我可以向他的保險公司請求住院及醫藥費嗎? 4.員警告訴我肇事時間是他們接到報警時間,是7點58分,但我知道發生時間不是這個時間,請問這會不會變成因趕時間才超速的理由?  5.依此情形我的勝算有多少呢? 我是家中經濟來源者,沒這份薪水對生活上會有很大問題,故祈請回覆,謝謝

Rayan 104-11-09 13:08

您好, 想請教各位, 我在六月底時開車與人發生擦撞(對方為騎機車), 經肇事結果判定是我的責任, 並且我需要賠償對方車損費用, 這些賠償我都可以接受, 且我的保險公司在事後也立即與對方聯繫, 告知其應準備之資料(診斷書), 以利後續若有工作損失等賠償作業進行, 但對方至今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已經有做過一次調解, 但在這個部分還是無共識, 對方的觀點是認為車損的部分向我的保險公司求償, 但他的工作損失部份堅持要向我討; 在我的觀點是認為既然我買的保險理賠項目中是可以處理對方所要求的工作損失部份, 但今天是因為他沒有提供資料導致保險公司無法做賠償, 那麼我何以要自己負擔這筆賠償費用?想請問目前這樣的情況, 我這樣的觀點是否正確呢?(補充:車禍當時對方手臂有小擦傷, 有叫救護車但他拒絕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9 13: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判決工作損失所需的資料不一定與保險公司相同,目前法院在對方無法提出薪資證明的情形下,倘若對方確實是工作年齡,則法院只需要診斷證明書,就可以依據基本薪資認定不能工作的損失金額。

Rayan 104-11-09 13:5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判決工作損失所需的資料不一定與保險公司相同 ... (恕刪)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我忘記說明一件事情, 對方是以機車受損送修為由導致他無交通工具可上班並請假兩天而向我提出這部分的工作損失賠償, 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嗎?謝謝!

Tiffanychen 104-11-09 12:42

男朋友前晚騎租借機車行進時在前車左側方,到達路口時對方未打方向當所以我們也是繼續前進突然對方打了方向燈左轉 當下閃避不及只好跟著左轉可是對方角度切太小就擦撞下去,由於當時地點交通繁忙故拍了6張左右照片之後便移車,我有多處擦傷男朋友也是輕微擦傷,但是當天做完筆錄之後監視器調閱找不到影像,而且趕時間所以就沒有當天做驗傷的動作,直到今天對方說已申請初險會請保險跟我們談~

我想請問的是

因為當下趕時間所以我們沒有當天當地驗傷 兩天後驗傷還可以算數嗎 筆錄上面有註明我有受傷 機車左側 我也是左膝擦傷 ,與筆錄符合.

再來是對方車體有一條輕微刮傷 ,我們租借的摩托車也有刮痕,但是監視器調閱不到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請問對方有權利向我們索賠嗎~

只是擔心對方該賠不賠卻變成我們要賠償 ~在煩請各位律師幫幫小妹解答

Jimmy 104-11-09 00:54

事發

國道交流道前有紅燈時速30~40下去,未保持安全距離撞到前車右後方,因發生事故時有誤踩到油門(要踩煞車),第三台車主主張是停止狀態下被擠壓撞到前方2台車(沒有證據)。四台車主皆無外傷,但筆錄時第三台車主說有頸椎不舒服,要去醫院照X光,本人筆錄後買水果到醫院慰問,對方說無大礙。隔日再次連絡也說無礙,只說要討論維修費。

雙方溝通過程

目前對方維修報價比同款中古車開價還高,也未考慮到折舊費用就要求本人全額負擔。本人請對方提供維修清單,對方一再表明只信賴此間原廠維修為底線才提供。並且言談中對方表示若不照價維修將會提列相關交通費、精神損失&醫療費、維修費,並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且表明不論法庭怎麼裁決,最後都會透過自己個人的不同管道要到自己的該有費用(未錄音)。前往車廠確認維修部分,維修項目有所變動,因本人不明車況,要求再次提供更新後的清單,對方卻主張已一再讓步,不願提供。只要求限期內回覆維修意願,不然將提告。此次溝通過程中本人再次詢問對方身體有無大礙,是否申請保險給付,言談中對方還是回答OK不用擔心。

結論

與周遭親友商談後,已確認不可私了,要直接走公正第三方來進行協調會&司法管道。

討論

就這次事件,本人查詢資料後對於後續相關的事宜已有大致的頭緒,惟無實務經驗難免有些忐忑。故在此,想與各位請教下面幾個疑惑。

1.為維護個人權益,請問類似上述情形是否應主動申請鑑定,以釐清權責。

2.請問對方要求要指定廠商維修合法嗎?本人就目前清單上的資料詢問其他原廠報價可低於對方車廠報價,且尚未釐清是否為此次事故所造成之財損。

3.已確認過該路段上監視系統無相關鏡頭進行攝影,對方也無法提出證據說明是停止狀態時。若主張對方無實質證據請對方提出証明合理嗎?

4.對方已表明無大礙卻又提告刑事傷害合法嗎??期間的交通費有上限嗎?

你好:

除非和解已經談得差不多了,否則建議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可以自己申請或向檢察官、法院聲請,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汽車要考慮折舊的問題(耐用年限5年、定率遞減法0.369),對於估價單有疑問可以向法官表明意見。 主張對自己有利事實之人要負舉證責任,對方可以調閱監視器畫面,但通常都是以鑑定亦見書為準。 只要有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交通費以實際支出為準。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金魚 104-11-07 19:19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暑假七月份剛買一台二手機車,當下是認識的車行開價四萬,我沒辦法付現就辦18個月分期,事後朋友跟我說我買貴勒,我也都辦好過戶,只能自認倒楣,事後因為10月份被a到,麻煩原本買的那機車行幫忙估價,也要求他拆開檢查,他卻不知是怕麻煩還是怎樣,給跟我說車殼沒破不會傷到裡面,但騎起來就是不順,也不是專業的話不出哪裡怪,所以牽去給機車行判斷她卻要我說有啥問題才有辦法修,就是不懂才會牽去給他看,好他不檢查我就到其他家檢查估價,結果其他家說光發動聲就有問題根本沒在保養,零件也都不是很好,就想把機車賣掉但還有15期的貸款要繳,必須繳清才能賣,所以如果想提前繳15期的前,頭期款3000貸款3萬7一期2950*18=53100,現在已經繳3期8850,還有15期44250,但如果提前一次付清折三千多40500,但我還是覺得不符合邏輯,所以打去融資公司問卻得到這樣的回達,我貸3萬7卻分18期加利息竟然多出17100,但融資公司跟我說那些是代辦費跟對保費跑銀行費用還有保保險的,但也聽過其他家機車行說當初機車行開價四萬就應該包括保險在內,不應該另外加錢,此外我的車殼是被車行改裝成新版,零件卻是舊版的,這樣是否犯了欺騙消費者?買賣二手機車可以要求車行給一份買賣契約嗎?但車行給我的解釋是現在沒有買賣契約這東西,行照就是依據,真的沒有買賣契約嗎?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解決走法律途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2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保證車子是新車或是零件是新的,不會因為零件老舊就涉及詐欺罪。

2、有關於貸款公司的部分包含手續費等、或是車行有隱瞞車輛瑕疵、車況等,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3、車輛買賣屬於不要式行為,不一定要簽立契約

104-11-07 17:54

我在一家公司服務一年多 都沒有勞健保 勞退 就業保險 也沒報所得稅

我現在離職了 被扣住上個月薪水 我討的回嗎

 

改如何處理?

會需要在職證明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檢附相關任職證明,包含工作證、薪資證明或是工作物等,向各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104-11-07 19: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檢附相關任職證明,包含工作證、薪資證明或是 ... (恕刪)

律師您好 鞥

可是我提不出在職證明 都沒有員工資料 

 

薪資都是現金   也沒員工卡 

但我有員工服能當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員工服及薪資均可以作為證據,並應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1-07 22:1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員工服 ... (恕刪)

律師那再請教您

損壞公司財務 雇主若像我求償

我能要求 雇主連帶賠償嗎 ? 一人付一半

葉子 104-11-07 13:01
爸媽離婚因要爸爸償還媽媽的債務問題故提前退休領取退休金做償還,後來中油發現爸爸有領勞退每月給付的勞退年金,所以要求償還多給的150萬,但因沒有辦法整筆償還故協商後決定可將勞退給付的每月固定償還期限至111年,並於協商過程中有提及到此債務若身故子女不需承擔。目前因爸爸癌末時日不多,在處理後事相關準備事項時發現此協議書清楚記載「子女必須繼承債務並需一筆償還!」 想請問若在爸爸身前先將有價資產做轉移並在身故後選擇拋棄繼承,那麼子女還需償還此債務嗎?另外若保險理賠金下來中油會發現子女保險理賠金而要求償還嗎? 謝謝律師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不是遺產,由受益人取得,債權人不能主張權益。

2、等同沒有債務免責,屆時就依據一般的遺產事件處理,我方可以主張限制責任,也就是以取地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所以無需過於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1-07 00:55

您好,我想請教各位,因為第一次碰到車禍不懂怎麼處理,所以想蒐集大家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11/01我(女)騎乘摩托車由北往南的方向,紅燈剛轉為綠燈剛起步所以時速大約是30-40可能不到40,因為剛起步不快。因為當時的路是比較寬一點的,只有外車道和內車道。當時我是其在外車道(機車通常都要靠右邊的車道騎不是嗎?),時速一定不到40。但是我的車道右側有一個凹槽的停車格,有三格,旁邊有架殘障標誌。我當時有看到一台車的尾燈,但是熄掉了。想說對方應該是停好車,要到對面的餐廳吃飯,結果不是。我要騎過去的時候,對方連方向燈都沒有打,直接做大弧度的迴轉。當然,我只能往內線道閃,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他的速度真的很快,我到現在就算要出門患要看到有車要靠近還是會怕。理所當然的結果就是,我出車禍了,當時我的機車右側完全擦撞車頭的左前方,我的機車被撞到對向車道的外車道,而我人是躺在對向車道的內車道。 

對方駕駛看到我在地上,整個嘴巴臉都是血的時候,很慌張不知道怎麼辦本來想移動我,可是我沒有辦法動,呈現有點神智不清的狀況。後面有個小姐請他不要碰觸我,因為我身上有傷口。對方才沒有移動我的車子和我的人。(我很感謝那個小姐)

後來我坐上救護車到醫院急診,顏面撕裂傷2公分+上嘴唇撕裂傷2公分(裡面外面各2cm)+頭部外傷+門牙斷裂。肇事方(有兩個男生)原本有到醫院看我大概22:10但是因為2300要做筆錄,所以又直接沒看到也沒有試著找我家屬聯繫都沒有就直接離開。後來我縫合照X光超音波...etc結束的時候離開醫院已經24:09分了。

隔天,肇事方打電話來了,劈頭直接問

"你出院了嗎,沒有任何的問候,甚至還反問我那天騎車怎麼騎的,我跟我的副駕駛想了很久都想不到怎麼會撞上你,你是有再閃什麼嗎? "

 

我聽完我覺得,怎麼會這樣,怎麼不是要探視或者是釋出善意。今天不是我自己要被你撞,再怎麼樣你開車我騎摩托車,我受傷了你沒事正常人不是都

會問候一下嗎.... 可是對方沒有我覺得有點心灰意冷,況且,我也還沒做筆錄但是我很清楚的是,對方告訴我他做筆錄時跟警察說他只是要從外車道切進內車道,聽完快要得內傷了,我就告訴他我不舒服我要先休息了。

後來事情已經過了第二天,我叔叔幫我打電話詢問對方有沒有保險,是否辦出險了,對方說他只有強制險,很好,因為我這邊也只有強制險,但是對方後來丟了一句,讓我叔叔整個火氣上升,他說:  你明天打去我家,我媽媽會跟你處理。

因為事情事發生到目前為止是第五天,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該做那些功課呢?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車禍

你好:

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並將初判表、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在偵查中邊打邊談和解。 程序可以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george 104-11-07 00:22

強制險已賠

第三責任險部份談判中 

若肇事者沒授權 給保險公司

這樣保險公司可跟我簽和解書ㄇ

沈恆 (沈律師) 104-11-07 02:17

您好!

保險公司本身有依保險契約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就此責任保險公司可以跟受害人簽和解書。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eorge 104-11-06 18:32

1. 肇事者一直不出面調解委員會

 

受害方可直接跟保險公司 達成和解嗎?

保險公司沒取得肇事者的委託書(因連保險公司都聯絡不上肇事者),該怎麼辦?

 

2.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是否仍可 再跟肇事者 提出?

 

3.調委會是說若跟保險公司取得賠常和解

但肇事者不出面

是到保險公司的法務部寫和解

但肇事者的刑事責任仍可提告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6 22:21

可以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對方強制險承保公司,但須檢附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明文件,對方汽車車牌號碼及查詢人的身分証明。查詢到之後直接與對方保險公司聯繫強制理賠事宜。

george 104-11-07 00:07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對方強制險承保公司,但須檢附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明文件,對方 ... (恕刪)

強制險已賠

第三責任險部份談判中 

若肇事者沒授權 給保險公司

這樣保險公司可跟我簽和解書ㄇ

會長 104-11-05 20:44

請問我目前19歲,一年前與一名未成年15or16歲少女性交

一年後她媽媽帶她健康檢查時發現她處女膜破裂,逼問她原因

現在她媽媽驗傷說要告我妨礙性自主,女朋友說她手機都換掉了

她媽媽找不到關於當時討論到做愛言論/FB跟Line也

都沒討論過這個事情,確定沒有任何對話也沒有保險套/精液

請問如果我不承認對方還告的成嗎?

P.S驗傷單是一年後就是最近才驗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5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對方證據不足,您可一概否認之,對方與您之對話、簡訊、line均不要回應,避免對方錄音蒐證,您目前應積極蒐集對方年紀之證據,若有任何對方顯示超過十六歲之證據,如臉書介紹等,都是重要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證據不足的確可能無罪。

二、接下來就是證據足不足的問題。

三、這個部分重點在於女方的說法及你的說法。

四、這類案件檢察官或法官可能會要求你去測謊,並要求這個女生去測謊(如果這個女生說有跟你發生性關係的話)。

五、依最高法院的見解,被告是可以拒絕測謊的,這個部分如果檢察官問你要不要測謊,你可以拒絕他。很多人不知道這個,檢察官要求測謊他就投降了。投降證據就足了。

六、如果你是往認罪的方向,這個部分要與對方調解爭取緩刑

七、如果是不認罪不和解最後被認定有罪的話,有判決一年二個月的前例,也有判七個月的,這個要看法官怎麼量刑了。

八、建議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吧。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再來是這個網站其實並不是絕對的對刑事被告來說是安全的。

因為這個網站並沒有禁止警方或檢察官上來瀏覽。

所以我常常建議當事人在這個地方不要問的太詳細。

楊俊鑫律師

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是認罪和解獲得緩刑的。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侵訴字第33號。判七個月,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這個判決供你參考。

所以這類案件要不然就是爭取無罪,要不然就是認罪爭取緩刑緩刑第一個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和解調解,要先了解如果對方起訴請求賠償的話一般法官是判多少,然後對方父母開口要多少,再來決定和解調解的金額。但是如果你要與對方調解和解,對方仍然可能搜證,如果被搜證然後後來談不成,這個部分要無罪就會困難了,而且因為對方咬著不和解,判的刑又不能易科罰金,一般就是要關了。

這個部分你要做個選擇。

楊俊鑫律師

一、偵查中基於偵查不公開,是不能閱卷的,所以你還不知道檢察官有什麼證據之前不建議寫狀紙,因為這樣如果寫了檢察官手上沒有的東西等於是間接的告訴檢察官可以偵查及突破的方向。

如果是被起訴,之後可以委任律師幫你閱卷,閱完卷後再跟律師約時間出來討論一下。

二、被告在警局、地檢署的供述都可做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所以你在第一次去警局或是地檢署做筆錄之前最好就要先跟律師討論過,這個很重要。

三、如果你在警局或是地檢署都已經認光光了,後續要翻供法官可以不採你翻供的說法。

四、被告無義務自證己罪,所以被告否認犯罪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五、如果你是往無罪答辯走,一般我會建議用詞上要用「我沒有做」來取代「我否認犯罪」。這個是一個感覺。其實大部分的被告一輩子沒幾次機會當被告,在用語上面失當的大有人在。像是有人的上訴理由是「證據不夠沒有其他上訴理由」,這是個很不好的上訴理由,這不是擺明著說自己有做嗎?!

六、再來就是開庭的應對進退的問題了。

楊俊鑫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5 23:59

您好,若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若對方已經年滿16歲,則只要您並沒有違反其意願而為猥褻(比方說愛撫親吻)或性交就不會有強制猥褻性交之問題。

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104-11-05 15:35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在前天11月3日,我的哥哥在回家路上時,不小心撞到一台違規迴轉自小客車,當下是有請交通隊來處理,而我哥哥他酒測值是0.37。目前是尚未做筆錄,而對方也是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雖然我知道我哥哥酒駕問題比較大,但對方違規迴轉,多少應該也是有過失吧??而目前也不知道是否有好的處理方法?

另外一點,就是我哥哥他在中秋節時也是被抓到酒駕=  ="

到現在開了2次庭,也尚未判決下來,不知道加上這次酒駕結果會是如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2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的部分,可以取得初步判定表時候,聲請車禍事故建,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相互求償。 2;建議應該就車禍的部分與對方和解,以利酒駕的部分爭取易科罰金
104-11-03 19:50

律師您好:

 

我想問一下,我們老家那裏現在有人要來買土地

那塊地被之前的地主抵押給法院 也被查封

但是還有4~5戶人家住在那裏。

我家的人起碼在那裏住了50年以上有,但最近有人要來買土地

要求我們搬離 ,給予的補貼也只有幾萬元,我們是低收入戶根本搬出去

沒地方住,租屋也撐不了多久,而且上一年曾經用保險把家裡的房子整修過

花了起碼20萬(房子不修會漏雨)  後來家裡就一直很拮据。現在被要求搬走,補貼的比上一年修的錢還少 。

請問我們能對他們要求什麼?

或者他們應該補償神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3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看我方房屋使用土地的權利是什麼,地上權租賃?使用借貸?若我方有使用土地的權益,則我方沒有配合遷離的必要,除非雙方另行約定。

倘我方沒有權利使用,則恐遭拆屋還地

June 104-11-03 14:11

本人上班途中,幫客人泊車,開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被害人車速過快,結果擦撞車門飛出去、被客運司機拖行,後不治,

 

法院判定本人及雇主皆有責任
(1)本人部分:本人名下有一間房子先行假扣押,並先以50萬現金作為給付,剩餘的金額分5年攤還2萬/月,因為經濟狀況不予許,可以口頭先跟對方說明,還款金額先1萬元,待付清後得以合解(有法院公文)。

(2)雇主部分:餐廳一開始被申請假扣押,後來賠償120幾萬。

 

1、本人所代駕汽車因有損傷,修理費用保險公司給付,但保險公司向我要此筆修車費,我該付嗎? 原本6萬元後來談到4萬5千元。

2、雇主請律師寫「民事陳報狀」及存證信函,跟我討140幾萬(他賠給受害人及律師費),請問這個該怎麼處理?

因為我已經跟受害人家屬談好了,他賠的錢怎麼會跟我有關係呢?

 

你好:

保險法第53條規定:「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你對於汽車被撞具有過失保險公司給付給被保險人後可以依保險代位權向你請求。 民法第188條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 雇主賠償損害後可以轉向求償
June 104-11-03 16:3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所以保險業者跟雇主都有權力跟我求償,那我一定得要負責嗎?
一開始就是向雇主求償的,那雇主又有權向我求償的話, 那他等於沒有責任

再者,我實在沒有能力再負擔多餘的費用了,現金50萬付完了,但還有後面漫長的120萬要還,請問是不是還有其它解套的方法呢??  

一、你和解的時候書面怎麼寫有可能會影響到。

二、你跟保險公司及受雇公司的糾紛也是可以跟他們談和解分期的。

三、原則上是以你的財產來負責,如果要強制執行你沒有財產的話,也只能每個月扣薪三分之一,要善用剩下的三分之二。也可以兼一些差努力賺錢維持家計。

四、我知道沒有人願意這樣的,但日子還是要過…

五、十二月要開的庭是什麼庭呢?要針對這個庭來做準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June 104-11-04 09:2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上面說的「但選任受雇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這是指雇主已有盡監督之責時,可不負賠償之意嗎?
如是的話,那裡可以具體表現出雇主有盡責? 

June 104-11-04 09:5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我名下的房屋已經被假扣押了,房子都是父母在住的,而且還在貸款,如果我不處理好,是不是會被法拍掉?

二、照這樣的情況,如果跟對方(雇主)打官司,會有勝算嗎?
三、當初沒有合解書,只有法院公文,因為合解書要等到我繳完剩下的70萬,才會合解,法院公文11/5(四)會跑一趟書記官那拷貝一份,這個資料無法在網路申請取得嗎? 因為人在桃園,還要上台北一趟!! 

hyj253 104-11-03 01:59

律師您好,

媽媽在身體好的時候,用躉繳的方式購買了保單,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都是媽媽本人,媽媽現在失智了,爸爸想要讓媽媽有更的醫療照顧,因此想要解約先前所購買的保單,但是解約應該要媽媽本人簽字才行,但媽媽現在根本就沒有寫字的能力,現在應該要怎麼處理?

銀行存款部分,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11-03 08:34

您好!

若失智已至不能為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的效果,可檢附醫院鑑定報告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保單及存款即可交由監護人管理處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yj253 104-11-03 01:50

律師您好,

媽媽在身體好的時候,用躉繳的方式購買了保單,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都是媽媽本人,媽媽現在失智了,爸爸想要讓媽媽有更的醫療照顧,因此想要解約先前所購買的保單,但是解約應該要媽媽本人簽字才行,但媽媽現在根本就沒有寫字的能力,現在應該要怎麼處理?

銀行存款部分,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

謝謝您

依依 104-10-30 22:37

本人為自小客車乘客在車禍事故中受上並留下頭暈後遺症,對方為125cc重型機車騎士車禍脾臟破裂 右腳受傷開刀、頭部有撞到擋風玻璃流血,自小客車駕駛行經路口為閃黃燈減速慢行,對方為閃紅燈且要右轉並未減速剎車

自小客車機車衝撞後,車體偏移至內車道,對方則跌坐該十字路口邊,對方重型機車左右車身皆為磨擦 車頭則毀,自小客車副駕駛坐前方板金凹陷且玻璃向內碎裂、副駕駛座車門無法開啟。

 

事故鑑定機車騎士因未禮讓主幹道行駛車輛為主肇因,自小客車駕駛則被認定未注意前車狀況而為次肇因,只是對方是撞到副駕駛座前輪後方,也會被列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嗎?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在未提告前已兩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兩次皆堅持55萬和解保險公司無法接受,我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雙方有共識和解,本人並不多加要求,兩次皆談和不成,則互相提告
目前本人對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
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後由法院送至調解委員會,第三次調解,對方要等車禍事故鑑定
事故鑑定後 第四次調解,對方由黃牛來聯絡(從頭到尾他都有參與),保險公司表示最高可予以12萬和解,本人僅要求車損賠償總合5萬賠償金,對方父親說滿一年可殘障鑑定(不知道是否黃牛已告知過),說殘障鑑定後11級可索賠至400萬,以現有事故肇責比例來算仍有120萬可領
對方事故至此從未打電話來慰問過我狀況,對方父親只考慮自己孩子車禍可領取的賠償,還說我受傷沒什麼是小事情,現況對方要上法院講,對方也說如過失傷害成立願支付罰金。
我不想莽撞落得誣告毀謗之類的罪名,雖然對方受傷,現下想了解對方這種求償金額是否有法可循 (例如:疑似詐欺甚麼的),且當事人 機車騎士調解都沒出面讓本人倍感無誠意要和解

現行保險公司有第三責任險為傷殘等級11級給付到400萬,在依事故肇事比例可領取到120萬的嗎?
原本要求不多,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和解,但對方至今仍未和解要拖到滿一年殘障鑑定,已造成我的困擾,故想要求對方賠償
事故一月份至此,本人雖診斷為腦震盪留下頭暈後遺症,但最近容易健忘、且有失眠等症狀一一浮現,工作是無薪資所得的個體看護,該如何對對方索賠一月分至此無法工作的損失證明,可否提出看護受訓證明?精神賠償是依個人狀況而定嗎?
 
怕頭暈而造成病人二度傷害,因此仍未去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0 23: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那就由法院來判決,這種事情很難勉強促成。

2、對方要求的金額不一定有理由,還是要看傷勢跟實際所受到的損害,請詳述。

3、我方的部分,一樣可以請求賠償,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其他必要花費及精神慰撫金。有關於不能工作薪資的損失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書。

Candy 104-10-30 17:08

去年七月母親與追我的男同事有染 , 在這之後我跟男同事在去年12月結婚了 ~ 結婚後雖然我們是雙薪 但我有房貸要繳 , 有小孩要養 , 還有支付男方爸爸每個月生活費 ... 家中還有兩個妹妹(已成年)和一個弟弟(滿18歲) , 但母親每年的保險是我付的 , 騎的機車也是我的 ... 現在他說要靠我棄養 (他說他有憂鬱症) , 幾乎幾週來個瘋狂Line辱罵 ~ 我想問 ... 我若簽訂放棄繼承是否等於斷絕關係呢 ?! 謝謝 !!

你好:

民法第1115、1116、1117條規定,父母如果不能維持生活就可以請求子女扶養。 若母親有財產,可以負擔生活費費就沒辦法請求,若母親無財產而不能維持生活就算會侵害到你的生活水準,你還是要盡到生活保持義務之扶養義務。 拋棄繼承扶養義務無關,不能混為一談,況繼承未發生無法事先拋棄。 有騷擾家庭暴力之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你的狀況母親尚無法請求子女扶養扶養費部分是依經濟能力分擔。
Candy 104-10-30 17:27

 謝謝您的答覆 !!

去年七月結婚時有給母親一大筆錢 , 這樣會構成棄養嗎 ?! 他也有勞保退休金可以領 !! 且他目前還有在上班 !!

就算要扶養是否也應該是每個兄弟姊妹均攤 !?

幾乎每週瘋狂傳Line辱罵是否也已構成騷擾呢 ?! 我可以用什麼方式制止他呢 ?!

 

您好:

1.  因為遺棄罪必須要建立在「被害人有沒有陷於生存危機」,依您所述,您曾給母親款項,且她本身亦有上班及勞保退休金可以領取,因此不構成刑法遺棄罪。

2.  雖然不構成刑法遺棄罪,依民法第1084條第1項之規定:「子女應孝敬父母。」,子女因為有養育父母的責任,您母親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子女給付扶養費,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於第1順位扶養義務人,您家中兄弟姊妹都是第1順位扶養義務人,應平均分攤扶養父母的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冷笑 104-10-30 09:45

您好,10/21晚上發生車禍  對方紅燈也沒有按喇叭警示,從我機車左側撞上,人是有一點小擦傷機車.身上物品.掛號費等等的前後3萬多,對方說保險公司會負責,但是保險不是不會全賠,那剩下的只能自己吸收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保險無法全部理賠,則剩餘者您可以向肇事者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0-29 17:44

你好

我想問個問題

背景

1.名字借哥哥開公司,任職監事,後哥哥私人支票拒往後,變更董事長。但未上任就倒了

2.任職監事時公司向銀行借款當保證人

問題

1.公司債務銀行會向保證人要債嗎?

2.保證人保險會被扣押嗎?

3.如保險被扣押,有否辦法?

謝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9 22: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有擔任保證人,所以倘若主債務人沒有清償,則債權銀行會向保證人索賠。

2、要看是什麼樣的保險,倘若是儲蓄險、終身壽險等都有可能遭到查封

凱凱 104-10-28 22:47

請問懷孕登記後卻一直處於分居狀態,雖然男方有開口要回夫家,但我始終沒有回去,這樣分居一年是否可以訴求離婚

小孩生出來後因為他自己與我娘家相處不愉快,所以幾乎不與娘家往來,小孩出生一年來看小孩的次數10根手指頭數的出來,曾自己說每個月會拿錢來撫養小孩,但卻只拿出5次上下最多一萬,

所有小孩健保 保險生活開銷都是娘家贊助及我自己負擔,我是否可以順利訴求離婚,及順利爭取到監護權

謝謝。

黃國政 (Sam) 104-10-29 00:01

依您目前所提供之資訊,我相信可以順利訴求離婚,及順利爭取到監護權...

這類書狀,需要您和您孩子實際狀況、以及真正的法律專業介入,才能做出對您最有利的表達。時間上,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而且,必須經過調解程序。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您好:

離婚部分,因為你們分居只有一年,所以可能要加入其他事由勝訴機率才會更大,就監護權方面,因為小孩從小都是由您扶養,且對方幾近未支出扶養費用,由您任監護權人之機率頗高,但定監護權之前提是離婚部分勝訴,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08: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及過去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9 08: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您若有對方婚後財產證據,亦可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並同時向法院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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