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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忠 105-01-05 19:35

我對一個同學構成騷擾, 他的網路頭貼有放一張裸身照(女生) 開玩笑對他說剛完事喔 後來私底下又問她有沒有過性經驗 請問這樣我可能會被罰什麼法律責任 例如最輕與最重的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5 21:06

您好!

依您所述,可能涉及言語性騷擾,罰則是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對方還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規定,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EN 105-01-05 18:59

想請問一下,前陣子跟一位女生出門,然後有發生性行為,在發生性行為期間,我們都心甘情願,我在沒告知她的情況下有偷錄音,因為最近本是兩情相願的,後來被告性侵的案例太多,所以我想問如果後續她告我性侵的話,我只有錄音沒錄影,那錄音拿當我沒性侵的證明嗎?還是會觸犯什麼法律?

su 105-01-05 14:59
請問父母與兒子媳婦同住, 贈與財產給兒子, 兒子往生後, 財產由媳婦繼承, 後來媳婦將公婆趕出家門,不負擔扶養義務 可以循法律途徑要回財產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5 15:40

您好,

 

1、本件贈予關係僅存在於兒子與父母間,媳婦並非受贈人,兒子又已過世,無法再主張撤銷贈與

 

2、但兒子若無子女,其父母可與媳婦共同繼承兒子之遺產,可取得房子部分之所有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VIN 105-01-05 10:51
主旨:網拍二手書依法能否退貨? 事由及相關資料: 1. 我於2016-01-03收到賣家販售之二手書,我檢視其書籍印刷不良,而向賣家提出退貨要求。 然而,該賣家以"此書的印刷及內容,係皆中國大陸的出版社印製,又是20多年前的印製水準,當然無法跟現在的出版品相比;還有你也可要求面交,看到東西符合你的需求再買,而非事後再來請求退貨。因該書並無重大瑕疵,恕無法給予退貨。 " 為由拒絕退貨。 2. 該賣家於2016-01-04,尚於網拍網站上有2159件二手書籍及CD等商品,並於2007-01-31開始至今累積有1386 筆評價紀錄。請問該賣家是否屬企業經營者? 亦屬常態性的銷售商品? 3. 我可否就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主張解約退款、退貨? 4. 另外,該賣家於網頁介紹上亦有說明: "我的書上多少有些劃線筆記或污漬..物品上可能多少有點瑕疵,要求完美的朋友,請詢問清楚才下標,..否則事後易生不必要困擾。如有物品需退貨或退款時..請自付匯費及運費...若有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故該商品是否可就此處進行退貨或退款? 且是否可主張其契約或相關法律條文? 以上,懇請賜教,謝謝。
小宋 105-01-05 10:50
1月2號禮拜六下午3點時,我在重新橋上和別人發生擦撞,當時的情況是,我騎上橋後就一直走在左側車道,當時我得時速差不多70,後來我看到對方騎在右線車道靠中間虛線部分,當時我有稍微減速,差不多60幾,之後到了他後方,對方突然沒打方向燈就超騎到我前面,當時看到時我有煞車了,但是還是來不及就撞上去了,今天我有去保險公司請他們幫忙處理,但是我的第三責任險是9號才生效,而對方卻說我沒有意思要處理,想要走法律程序,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根據你的描述,你和對方都應該有過失,如有受傷雙方都須負過失傷害罪責,民事部分則須負擔彼此過失行為所致損失。建議雙方靜下來談,計算彼此的損失,扣除可抵銷部分,然後支付應該負擔的損害賠償金額儘速和解

阿忠 105-01-05 00:49
您好:我對一個同學構成騷擾, 他的網路頭貼有放一張裸身照(女生) 開玩笑對他說剛完事喔 後來私底下又問她有沒有過性經驗 請問這樣我可能會被罰什麼法律責任 例如最輕與最重的 謝謝

一、民事賠償,行政處罰。

二、刑事要看具體的證據才能判斷。單純言語性騷擾不至於構成刑事責任

三、以後發言前宜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05-01-05 00:20

律師你好,目前遇到一個問題是

我爸有間房子出租已經20幾年,目前是不定期契約,未簽訂新合約

已在11月房客繳交房租時告知要請他們12/31搬離,

因為我們要自住用,但到1/5為止都還未搬離住處,

到時我要結婚需要住目前房客住的房子,我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讓他們搬離開目前我們提供的租屋

一、若急用屋可以調解協議要儘可能調解協議。

二、若不急用屋宜先研究勝訴判決,搜證後再提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翔你好,關於你的問題,如果11月的時候只有口頭告知,建議盡速寄發存證信或律師函將你們終止租約的意思跟原因清楚地告訴房客,並限期搬遷。若房客置之不理,應考慮盡速提告,以避免影響你後續之計畫。

以上供參。

VIN 105-01-04 17:56

主旨:網拍二手書依法能否退貨? 

事由及相關資料:

1.  我於2016-01-03收到賣家販售之二手書,我檢視其書籍印刷不良,而向賣家提出退貨要求。  然而,該賣家以"此書的印刷及內容,係皆中國大陸的出版社印製,又是20多年前的印製水準,當然無法跟現在的出版品相比;還有你也可要求面交,看到東西符合你的需求再買,而非事後再來請求退貨。因該書並無重大瑕疵,恕無法給予退貨。 " 為由拒絕退貨。

2. 該賣家於2016-01-04,尚於網拍網站上有2159件二手書籍及CD等商品,並於2007-01-31開始至今累積有1386 筆評價紀錄。請問該賣家是否屬企業經營者? 亦屬常態性的銷售商品?

3. 我可否就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主張解約退款、退貨?

4. 另外,該賣家於網頁介紹上亦有說明:

"我的書上多少有些劃線筆記或污漬..物品上可能多少有點瑕疵,要求完美的朋友,請詢問清楚才下標,..否則事後易生不必要困擾。如有物品需退貨或退款時..請自付匯費及運費...若有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故該商品是否可就此處進行退貨或退款? 且是否可主張其契約或相關法律條文? 

以上,懇請賜教,謝謝。



猴子 105-01-04 17:48

網路FB粉絲專業購買一雙鞋子   買28號  結果卻寄來24號

跟賣家反應 一開始說幫我換了  商品會寄來  已經過了一個禮拜了

商品一直都沒收到 像賣家提問  也只是已讀不回

直到昨天有跟他說 在等一個禮拜 要是沒收到就尋求法律途徑

現在連粉絲專業也封鎖我  不讓我留言

對話紀錄都還有留著  

請問該怎麼做?

珮珮 105-01-04 14:00

狗狗認養&晶片過戶糾紛,在1/1日認養一隻紅貴賓,並有簽訂認養契約書,但對方並沒有再給我一份,只叫我用手機拍下
因認養時要補貼3000,由於身上現金不夠,現場只先給2000

對方卻用臉書私密訊息一直催要尾款,我也明確表示,請對方先傳過戶完的資料給我,我會立即匯尾款,但對然仍然一直要尾款,遲遲都不給我過戶資料

對話紀錄都還有留著,剛剛對方又跟我要尾款,我則表示過戶資料不給我,我也不會給錢,然而後來我也提到,過戶資料不給我,那2000退還給我,狗還給他
請問,我要求看過戶資料在匯尾款是合法的吧? 如果對方一職不給我過戶資料,我能採取甚麼法律行為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限期交付,否則可以解約,不過還是必須依據雙方簽立的契約為主。

2、程序上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交付或是要求解約退還費用,倘若有其他損失可以一併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nk 105-01-04 11:23
在路上有位女孩向我借錢,事後說要歸還,但未歸還,經網路上的資料查詢才知道此人是慣犯,請問可以到警察局已詐欺成案嗎?還是有什麼相關的法律可以解決? 有在郵局前的監視器錄影及該借錢女孩男友的電話錄音,內容有說到那隻手機有借給那位女孩使用並且那女孩是他女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證明對方是慣犯,然後再依其犯案手法考慮報警提告詐欺罪。

2、反之,則只能提告民事清償訴訟

平平 105-01-04 11:15
我在12/24匯款給那位網路賣家 而他說有現貨所以基本上匯款完畢就能直接寄貨 但是之後用各種理由一拖再拖 就是不寄貨 直到昨天晚上他直接封鎖我的臉書所以根本找不到他人 我現在有他的名字 電話(不確定還是不是這支)還有之前的聊天記錄 但是不知道要怎麼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為更瞭解您的案情,及維護您自身權益,建議您來電洽詢,諮詢專線:02-2833-3731。
蕭小佳 105-01-04 09:47
在領錢當天雇主卻因我個人在臉書上抱怨,而說不給予我資遣費,說我若不簽同意自願離職要告我毀謗侮辱,讓我在不知所有法律問題的情況下害怕擔心會被告,而簽下了同意書,要詢問這樣的狀況我有機會反駁嗎?若要開協調會我應該如何應對?領錢當日我有錄音!

如果你確實有公然侮辱誹謗的行為,雇主是可以根據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直接與你終止勞動契約

如果你沒有公然侮辱誹謗的行為,雇主無故要求你離職,而你沒有要離職的意思,則可能會構成違法解雇,使得勞動契約仍然續存於你們之間。你說你有錄音的資料,如果雇主所述公然侮辱誹謗等行為並非事實,那妳可以表示先前的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是在脅迫下作成,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且將相關的錄音於法院訴訟中舉證,請求法院作成雇傭關係存在的判決。 

w 105-01-03 21:41

我忘記去拿了 我也不是故意的 他在評分欄 寫下面這段話

買家超取未履行取貨(因運費都是先幫您支付)加入棄標處理並且列入永久黑名單,另外向奇摩第一時間檢舉!並通報請警方.保有法律追訴權(買家您下標訂購都有紀錄.同意且填寫)如有誠意解決請將我們先支付的運費$60付款到郵局

 

這樣告的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3 2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您應該沒有犯意,屬於民事糾紛

倘若對方是業者,網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以我方可以於猶豫期間內主張退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對方仍可能提告詐欺,以逼您出面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na 105-01-03 21:39

律師您好:

我是外勞仲介業務~104/4/1入職~領底薪15000+油資津貼3000+全勤2000總共20000 7/31轉高專(無底薪)~7/31前簽到一間客戶,公司條約獎金15000/外勞(人) 公司說轉高專公司不負擔勞健保,若要加保在公司,員工要全額支付(含公司負擔70%) 8/13公司退勞健保~簽承攬契約(公司未給業務留存),因我們要等外勞入境才有錢,我想離開公司,但怕公司不給我1/10客戶案件的獎金15000~所以還沒提離職,有把案件報到別間公司,客人都知道我是把案件帶到新公司,也是客人同意的,我不是偷偷移轉,辦件資料也都是客人給我,並不是copy前公司資料,現在要我把所有簽到的CASE 無條件給他,不給獎金津貼,這15000也不給我,還騙我簽和解書,前老闆說他要對員工交代,我客人很堅持要跟著我到新公司,我想知道我會不現在想知道若前公司提告我會有法律刑責嗎? 12/24當天他有錄音 我很誠實的承認我有這樣作 談判12/24當天前老闆還說要我一定要簽和解書, 說不簽和解~就要對我求償100萬台幣說我不簽他沒辦法對員工交代,也沒辦法幫我,我本來跟他說我不簽任何東西,他說要我相信他,他不會害我,這幾天他動作頻頻,我覺得我需要自保,前同事跟我透露,前老闆開會說,我案件若有任何異動,一定會走法律途徑,一定告死我 只是客人跟我說一句~就算不給我作 也不可能給前公司辦 所以我很害怕 承攬條約+和解書+解雇書我該如何處理 想了解: 第一:我8/13就退勞健保~應該不屬他公司員工 可是他有騙我要用LINE請假~我也乖乖照做了~所以他一定有我請假的證據 第二: 該給我的報酬他也沒給我 11/17我還沒把案件報去別間仲介公司時簽完成的CASE~他應該要支付15000.. 承攬契約他不給我拍照 印象有一條是寫 不得利用在職期間~利用公司資源把件簽到別間仲介公司 但我8/13就沒勞健保也沒領底薪~還算在職期間嗎?


我可以要回我代付外勞宿舍租金4600和該給我的佣金15000嗎

要如何請前公司拿出當初簽的承攬契約呢?

公司要告我背信告的成嗎?

你好:

勞動契約特徵是人格上及經濟上從屬性,若你是獨立於雇主之外自行負擔經營之風險並可自接案件,會被認定為承攬契約。反之,若你必須服從雇主指示、無法獨立以自己之專業直接牟利,會被認定為勞動契約。 若是承攬契約要看承攬契約如何約定,若是勞動契約,在契約存續期間勞工有忠實義務,除非另有約定,否則不得損害雇主權利。 至於是否構成背信罪,要看你是機械性處理事務或是有裁量決定之權限,若是機械性質之工作不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不會有背信之問題。 獎金債權在你媒合完成後要件就已實現,不會因未發放時間而喪失,代墊之款項若屬於定作人或雇主應負擔者,就可以請求返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針對是否違背委任契約造成公司受有損害等背信犯罪構成要件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3 23:05

您好,

 

1、本件主要問題在於您與雇主間簽立之承攬契約和解書之內容為何,除依記憶向律師描述內容外,也應向公司請求提供相關文件各一份以供自己留存。現行下公司若拒絕提供,您僅能帶進入司法程序後向法院聲請,請法院依職權向公司調取。

 

2、您將客戶帶至其他公司,又無洩漏公司資料或秘密,難認有何刑事責任

 

3、獎金與代付之款項,有保留證明或單據,均可一併向公司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ina 105-01-03 21:16

律師您好:

我是外勞仲介業務~104/4/1入職~領底薪15000+油資津貼3000+全勤2000總共20000 7/31轉高專(無底薪)~7/31前簽到全宏工業有限公司,公司條約獎金15000/外勞(人) 公司說轉高專公司不負擔勞健保,若要加保在公司,員工要全額支付(含公司負擔70%) 8/13公司退勞健保~承攬契約(公司未給業務留存),因我們要等外勞入境才有錢,我想離開公司,但怕公司不給我1/10全宏工業案件的獎金15000~所以還沒提離職,有把案件報到別間公司,客人都知道我是把案件帶到新公司,也是客人同意的,我不是偷偷移轉,辦件資料也都是客人給我,並不是copy前公司資料,現在要我把所有簽到的CASE 無條件給他,不給獎金津貼,這15000也不給我,還騙我簽和解書,前老闆說他要對員工交代,我客人很堅持要跟著我到新公司,我想知道我會不現在想知道若前公司提告我會有法律刑責嗎? 12/24當天他有錄音 我很誠實的承認我有這樣作 談判12/24當天前老闆還說要我一定要簽和解書, 說不簽和解~就要對我求償100萬台幣說我不簽他沒辦法對員工交代,也沒辦法幫我,我本來跟他說我不簽任何東西,他說要我相信他,他不會害我,這幾天他動作頻頻,我覺得我需要自保,前同事跟我透露,前老闆開會說,我案件若有任何異動,一定會走法律途徑,一定告死我 只是客人跟我說一句~就算不給我作 也不可能給前公司辦 所以我很害怕 競業條款+和解書+解雇書我該如何處理 想了解: 第一:我8/13就退勞健保~應該不屬他公司員工 可是他有騙我要用LINE請假~我也乖乖照做了~所以他一定有我請假的證據 第二: 該給我的報酬他也沒給我 11/17我還沒把案件報去別間仲介公司時簽完成的CASE~他應該要支付15000.. 承攬契約他不給我拍照 印象有一條是寫 不得利用在職期間~利用公司資源把件簽到別間仲介公司 但我8/13就沒勞健保~還算在職期間嗎?

 

而且前公司扣押我幫外勞代墊的宿舍費用4600..和該給報酬15000

是否能要回來

前公司跟客戶說要告我背信~能成立嗎

市井小民 105-01-03 18:12

事情敘述如下:

我是房東租約於2015/11/30到期(未公證),於10/20寄送存證信函告知房客,本人也已簽收,但我在11月中詢問何時搬出時,已找不到房子為理由,遲遲不肯搬,最後一期11月房租遲繳,11/28才繳交(租約內容為每月1日),起初相信人性本善,多寬裕一個月(12月)並不收取房租(因也有設想到若收取,會成立不定期契約),於12月中和12月底再次前去詢問(這兩個日期皆有錄影片並在房客無發現的情況下拍攝),房客也是以推拖為理由,但我有明確表明已有寄存證信函告知與多寬限一個月,需要明確告知我搬離時間,最後又拖到2016/01/02(這個日期也有錄影片並在房客無發現的情況下拍攝).....態度720度大轉變!!!說跟我不熟不理會我,直接嗆要告就去告並將門鎖上!.....當天我去警察局報案,但警察人員跟我說這是民事他們不受理!!!不受理!!!不受理!!!!...所以我想我只能走法律途徑了!!!!因為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沒有頭緒,不知從何下手,有歸納問題如下,煩請解答了,謝謝!!

此時此刻2015/11/30約滿至今,已積欠2015/12與2016/1房租)

問題如下:

1.請問簡易訴訟民事訴訟的差別?兩者都適用此案例?兩者中較為快速的步驟為何?

2.這3段影片可否當證據?需要自行剪接重點片段嗎?(3段影片約20幾分),影片是放在隨身碟裡到時候繳交給法院?

3.訴狀的撰寫,有範例嗎?(需要多少費用)還是說去法院會有人員協助辦理?

4.法院的流程為何?以及整個案子(房屋返還)落幕需要耗時多久?

5.最後拜託!!拜託!!!拜託!!小弟跪拜,能詳細點告知我如何處理的流程與步驟,因將來房子要做結婚用以及需要裝潢等等,婚事不能拖到,想盡快處理完成,並能有頭緒的一步一步走法律途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3 1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撰擬民事起訴狀向法院提告,簡易跟普通是依據標的價值來判斷,倘若您不會寫,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只是諮詢跟簡易的書狀教學而已。

2、遞狀、開庭、審理、攻防、證據提出,一個審大概4~6個月,要看雙方的攻防有多少。這些程序無法在這邊詳細解說,建議您還是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會比較快速。

沈恆 (沈律師) 105-01-03 20:20

您好!

可提出民事起訴狀給法院,請求遷讓房屋返還不當得利,遞狀後等通知調解或開庭即可,每次開庭後法官會交代下次開庭時間或另外書面通知,直到雙方已沒有證據請求調查時,就會結案並訂期宣判。至於,適用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法院會依訴訟標的金額幫您決定,您不用費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市井小民你好,有關你的問題,若無法進行調解則必須透過起訴請求房客遷讓房屋才能解決,雖然法院有相關的例稿,但仍建議洽詢法律專業人士協助了解案情並撰擬書狀,才能讓法院能迅速進入狀況,進而加快審理的進度早日獲得勝訴判決。

另外,此類訴訟須注意的是裁判費的課徵,因為此類訴訟所需課徵的裁判費是以房屋價值來計算,現在實務上常見的有以課稅現值或交易市價兩種方式來認定,若是以交易市價來計算的話,通常會是一筆可觀的金額,建議可先與律師討論評估。

以上供參。

無言 105-01-03 10:43

日前我用臉書冒用別人女生的照片聊天 後來跟一名少女聊天後就拍了不雅照給我看 後來我還想看 就說如不拍就打算用外傳的方式(實際上沒有但有刪除沒散播 我知道可能構成很多罪的行為了但還是很怕 希望律師們可以給我些意見及協助(不想有案底或被關) …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善後,才是正確的法治態度與方式?

需包括: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本件糾紛類型、法律責任、權利與保障、如何解決途徑、適當處理態度與方式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直接委任律師處理,較為迅速清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3 1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恐嚇危安罪,若對方對您提告,您可考慮為認罪,與對方和解,支付對方和解金額,爭取緩起訴處分或否認犯罪爭取不起訴處分,視您承受風險之程度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銀河行 105-01-03 10:20

請問我因工作需要 居住在祖母的自有住宅(與祖母同住方便照護)

最近祖母因病離世  房子由爸爸和叔叔共三兄弟繼承(每人持有三分之一)

口頭約定房子由我繼續使用十年(讓我能安心工作養家)

並一次付清十年租金(每月給兩位叔叔各6000元 十年總共是144萬)

但因口頭約定好像無法律效力 怕十年期中發生變化
(例如說叔叔生病離世等等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化)

想寫下白紙黑字確保自己在十年內房屋使用權

不會中途被趕離祖屋 造成自己無家可住的窘境

1.請問這份同意書的內容該如何擬訂?有哪些細項要註明

2.請問同意書需要經過律師見證及法院公證才有效力嗎?

3.若叔叔離世 他簽章的同意書依然有效嗎? 還是房屋新的繼承

   可以不承認這份同意書呢?

4.房屋由三兄弟共同持有 若一人不願繼續租給我使用 有權利趕走我嗎?

還是需要三人皆不同意才能不繼續租給我呢?

 

你好:

租賃期限為10年,為避免產生民法第425第2項規定而無法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建議你到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處辦理公證公證後可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就算所有權移轉他人,也有書面證據作為保障。

租賃契約出租人就要收拘束,若要詳細約定權利義務,可委請律師撰擬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至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製作調解筆錄,取得相當於確定判決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1-03 23:47

您好!

既然已經談好使用十年並已付錢,您最好要求訂立書面租約,有了租約,在租期有效期間您就是有權占有,所有權人無法提前要求您遷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芛榕 105-01-03 10:17

未滿18歲放學騎機車回家,又懶得戴安全帽,快通過十字路口時,燈號瞬間轉紅燈,為搶快,把心一橫,乾脆加速闖過去,卻剎車不及,撞上橫向綠燈剛起步的機車騎士,雙雙倒地擦傷,可能要負擔哪一些法律責任?他應該如何處理善後,才是正確的法治態度與方式?

需包括: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本件糾紛類型、法律責任、權利與保障、如何解決途徑、適當處理態度與方式等。

你好:

黃燈部分應是肇事主要原因,若有爭執,可向交通警察機關申請初判表,再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若對方有受傷刑事上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民事上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若有誠意處理,可通知保險公司,並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一併處理民刑糾紛

詳細整理可參考本所文章。

真真 105-01-03 01:25

是發生在我男朋友家,當初因為好心想要幫助那個女生,讓她住我男友家替她省一筆租屋費用,怎知,一住就住快一年了,然後那個女生喜歡上我男友,我男友想跟她切割關係,那個女生不肯,還放話說如果要切割關係就傷害我男友家人朋友以及我,因為那個女生會一哭二鬧三上吊(自殘),所以我男友也不曉得該怎麼處理,就這樣拖到現在,這樣被那女生一鬧,嚴重影響到我男友的情緒,我男友的情緒也影響到他自己的工作,因為沒有簽訂什麼合約(純粹當初因為還有空房間才讓她進來住,房子是我男友的),想說可以利用法律來趕她走嗎?在大家都會平安旳狀態下趕走她!!!

您好:

如您男友已無意願將房子借與對方居住,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應將房屋清空返還與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蘋果 105-01-02 22:38

你好,我目前15歲,因為和已成年的男友發生性關係而有了一些法律問題。

11月時媽媽報警,我做完筆錄後警察警告我別跟他聯絡。

後來還是有偷偷聯絡,12月時,爸爸和媽媽因為我而不情願的去跟他談,他們叫他繼續跟我聯絡,因為覺得現在只有他的話我聽得進去。

可是後來卻又警告他不准跟我聯絡。然後剛剛在跟他講電話時被媽媽抓到,

她罵我說再跟他連絡我會出事情、會去坐牢。

所以請問這種情況下,我真的會去坐牢嗎?

PS.我們真的沒有串供的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會去坐牢,是您男友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發生性行為,屬於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成立犯罪,才有可能去坐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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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2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會去坐牢,是您男友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發生性行為,屬於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成立犯罪,才有可能去坐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1-02 23:24

您好!

您本人不會去坐牢,但男友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男友可能要坐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你不會去坐牢別擔心。

二、你這年紀如果可以努力讀書未來有很多可能性。

三、太早交男友未來的可能性會少一些。

四、讀書未必是指學校的書  可讀些課外讀物…

五、小時候我有閱讀障礙,連九九乘法表我都背不起來,考倒數第三名考了七年…第八年換個老師換個方法就考第一了…

六、你或許會認為你們的愛情很偉大這我也尊重你,每個人可以選擇他的人生,當初其實我也可以選擇一直考倒數第三名呀…

七、父母是為了你好,只是他們愛你的方法你不喜歡而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葉子 105-01-02 22:23

.他先申請調解但是調解那一天我發燒有打去請假.他生氣我沒去調解叫水電師父私自將我將電錶拆走.我前去報案後電錶3小時之內送回之後.我想會有2次調解.怎知他直接對我提起告訴.我想請問.......?

由於我要陳述我損失的部份法官聽不進去就說與本案無關. ( 在第一庭時我是有給法官4張我大約的陳述以及房東該支付的費用支付的明細以及屋主在未告知我的情形下.私自將水電表拆除.. 他叫警衛將我們的卡鎖住.所以我們必須1樓爬到11樓.過著沒水爬樓梯的生活幾個月.以及屋主隱瞞漏水事實.我有大約要求他必須賠償 ) 他說就只針對搬遷房屋為主來說.至於前因他不願意聽.我不懂法律.所以以為我們損失要開另一庭另外上訴.法官也沒問我屋主要求我們賠償金額我們有無意見. 所以就只徵對搬遷房屋我說我們會搬遷.在開庭的時候法官只是問我們何時搬遷....收到判決書我不知道我們還要賠償屋主比如說5萬元好了!且其中要求陳述的都很多錯誤.所以我認為判決錯誤.我又提起上訴.而我是先上訴理由候補.理由還未補就收到這個裁判費要支付約6000元(裡免寫說包括在上訴標的價金35萬所以我要支付的金額.若沒繳納不得上訴)且若對訴訟標的價金有問題還要支付一千元的抗告費才可抗告

1.我想問我這6千元裁判費是以什麼為依據?我在上訴理由還沒補理由請問這36萬元從何而來?

2. 裁判費是由什麼來做為依據?

3.那法官他沒審慎我的陳述判錯了.因為他判給屋主的金額事項都沒有在法庭上問過我.就判我敗訴!我不服的情形上是要上訴還是抗告?如果我沒有那麼多錢支付裁判費!就不得上訴嗎?!

4.是否我要先支付敗訴費用+上訴費用才能提起上訴是這樣嗎? 即使法官誤判裁判書都要事先支付嗎?還是等結案在支付?

5.所以民事要上訴是不是開庭判決後就要支付一筆費用?之後不管之後你要上訴或是提告又是一筆費用

6.到了二審法官還是同一個人嗎?

p.s另外請問屋主刊登不實且隱瞞漏水事實.導致我租了他的房子.(開庭有告知法官此事.他只是笑著說房子漏水為何不搬?可是搬家是很辛苦的我想沒有人願意住不到3個月就要搬家了吧?!)契約書又是他自己打的.裡面有說房子出租後裡面修繕問題他不負責.所以住進去有8成家具都是壞得.那契約書裡面錯字連篇.此契約書我能針對他打錯字的部份來提起質疑嗎?還有不願負責修繕家具家電.當時有特別說家電部份至少要修繕一次.他不負責得部份可以求償嗎?

謝謝各律師的回答謝謝!!

謝謝大家幫我一下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訴訟費用是依據民事訴訟法,倘若要上訴就要先代墊上訴的裁判費,至於醫審的裁判費則於案件確定的時候繳納。

2、本文認為倘若要提起上訴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因為本文認為您可能搞錯案件的審理方向,應該是提起反訴或是另訴的問題。

3、至於漏水、家具等,可以請律師一併判斷是否涉及詐欺罪,可以另外提起刑事告訴。

CC 105-01-02 22:12

你好,大約7年前我還是未成年的時候被親戚猥褻,最後也停止了,因為是親戚所以不想公開。

現在因為心情的問題想到學校心輔組諮詢,想請問雖然輔導的內容保密,但因為是涉及法律問題的猥褻事件,是不是我告訴輔導老師這件事後,他們就有通報的義務呢?然後就一定要對簿公堂之類的,想請問老師是否一定會替報校方。

一、可能會進入訴訟

二、如果你不想進行訴訟可以考慮以別的方法處理。

三、不要再與該親戚獨處要懂得保護自己。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陳星維 105-01-02 15:00

這是我女性友人.目前遇到的問題,

在十個月前.它們是一對相愛的戀人.當初男方給了承諾.於是決定生完孩子後再結婚.

現在.女方已經把孩子順利了生產了下來.但男方不想結婚了.還給了女方兩條路選擇

1.小孩子歸男方所有.所有的醫療與月子費用都是男方吸收

2.小孩子歸女方所有.但不支付任何贍養費.全部都由女生自己想辦法

我朋友是一個傻妞.也不太懂法律上的知識.所以才託我幫他詢問.他現在該怎麼做??才能有孩子的監護權.如果男方不結婚也沒關係.但有什麼名目讓男生也能負責??有沒有一個最好的方法幫助我朋友.讓他有一個好年可以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2 15:47

您好,

 

現行實務普遍認定,縱使未擔任小孩之監護人,該名男子依法仍有扶養小孩之義務, 並應分攤扶養小孩之費用

 

是以,您的女性朋友可擁有小孩監護權,並對生父提出給付小孩扶養費之訴,命生父每月提供小孩扶養費至小孩成年為止。

 

建議可攜帶相關資料,委由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2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向男方提起訴訟請求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一併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不同略有所差異,關於監護權之部分,您朋友為主要照顧者,由其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2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向男方提起訴訟請求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一併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不同略有所差異,關於監護權之部分,您朋友為主要照顧者,由其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2 20:27

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同時請求給付扶養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男方否認小孩是他的,則要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故您朋友可提起生父認領之訴。

2.依民法第一零六九條之一規定,非婚生子女經認領者,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準用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之規定。於提起認領之訴後可一併請求子女撫養費用。

eng 105-01-02 00:05

我是賣家, 日前在網拍平台遭一名買家給予不實評價, 內容包括 

 

1. "一再取消訂單!" 

 

2. "還要被你侮辱!公然毀謗!" 

 

3. "豈非自取其辱??" 

 

由於皆有紀錄可查詢, 本人的評價言論從未逾越事實(我說他棄標又重覆下標, 並給報復性評價, 都是事實), 因此認為此人言論刻意損害商譽, 致電奇摩客服有建議走法律途徑

 

由於我只有此人的名子跟電話

 

請問律師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奇摩公司請他們處理嗎?

可以,但是涉及個資,奇摩恐不會提供你資訊。建議你可以提出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委請律師寄發律師函給網站,請其撤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竹 105-01-01 16:19
3月借給阿姨(一起合夥工作)了20萬說好月息2000,到7月只還款
(7月前有拿到,後來我離職了)。7月要還借款沒還,到12月還了15000。阿姨只說我會處理,
時間不確定。
那我這樣可以寫存證信函,之後再走民事訴訟可行嗎?
15000可以算利息嗎?
這個追溯期有期限嗎?

另為合約書、借據是否只要有雙方簽名就算具有法律效應(即使用手寫的)
蕭小佳 105-01-01 13:05

在領取資遣費的當天,雇主卻以我在臉書上抱怨,對雇主有毀謗侮辱的原因而不支付我資遣費,且並要求我簽下自願離職不在跟雇主要任何費用之同意書,我當下在不懂任何法律且害怕有法律問題的情況下簽下同意書,請問我有要回資遣費的機會嗎?我開協調會時應該如何對應呢?我當天有對雇主進行錄音!

你好:

若是自願離職無法請求資遣費,若要主張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是被詐欺脅迫,要負舉證責任錄音證據是否可以證明有被詐欺脅迫之情形,要研究過後才有辦法判斷,在勞資爭議調解時若雙方無共識,只能訴訟請求。

至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罪,要視你實際上之發言而定。

蕭小佳 105-01-01 12:45

在領錢當天雇主卻因我個人在臉書上抱怨,而說不給予我資遣費,說我若不簽同意自願離職要告我毀謗侮辱,讓我在不知所有法律問題的情況下害怕擔心會被告,而簽下了同意書,要詢問這樣的狀況我有機會反駁嗎?若要開協調會我應該如何應對?領錢當日我有錄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1 13:49

您好,

 

若您張貼之訊息並無妨害名譽之內容,卻遭雇主以法律恫嚇,您可主張系爭自願離職之意思表示乃受脅迫下不得已所為,輔以錄音為證,要求雇主仍須依法給付資遣費,並主張撤銷系爭自願離職之意思表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andy 105-01-01 11:19

哈囉,律師們您好

本人老家發生停車糾紛已久,狀況如下:我家門口因內部有停機車(裡面一台休旅,旁邊則是機車停放),外面路口則再停放休旅車,隔壁為診所(對方家中有停車位),而隔壁的隔壁就會停在隔壁的門口,剛好與我們家這邊相接,但對方總會刻意靠齊房子間的接線,為方便讓機車出入,我們都會停靠過去一些,但對方這麼做(停比較過去,對方就會報警處理),久而久之我們路口也無法停, 只好另尋他處,但最近則是對方會惡意將我們門口擺置的花盆從水溝蓋放置到路口,只為了停更過來(靠齊房子的接線),甚至將花盆挪到我們機車後方,與對方理論對方又找警察,表示花盆放置於水溝蓋上,是我方理虧,這樣的問題不斷的發生,請問針對這樣的停車糾紛,有任何法律可以處理嗎?

警方說,花盆放置問題可以檢舉,相對我們也可以檢舉對方放置其他物品於路面上,但我方只想和平相處,也希望對方不要挪動我方物品,這樣長久下來,家裡氣氛其實也搞得很不好,尤其看到對方惡意停很過來,就故意不讓我們停的狀況,以對方挪動我方物品,造成精神受損的法律條約有辦法制約他們嗎?

對方有這樣的狀況,是因為娶了外配(中國籍),個性極為強悍,並且無法溝通,甚至對我爸說,你老人家都幾歲了,...後面沒聽到,出言不遜態度,警察也說這沒辦法,小小的鄉下地區卻有這樣的問題,也讓我替家人感到憂心,希望能改予建議,還是我們只能默默吞這口氣....

當然我們也知道對方停過來也沒有錯,所以我們禮讓對方,但最近一直娜動花盆這件事,讓老人家搬來搬去,還找警察來檢舉,滿難令人接受的,在此先感謝閱讀的律師,麻煩您給個意見想法,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1 2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聽起來都沒有無法問題。

2、建議可以裝設監視錄影器,蒐集證據,倘若涉及公然侮辱強制罪等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仁 105-01-01 10:15

工廠增設廠房但當初未和承包商簽訂契約,現在承包商說賠錢要增加工款(總工程款140萬,己付110萬,要求在增加30萬),不然就不在施工,請問幾個問題:承包商目前己將材料放至工地了,那材料是屬於哪方的?如果我在請別家承包商進場施工是否有法律上的問問題?承包商是由一名外勞做為人頭當老闆,合夥人嗆聲要告就告,倒一間在開一間,那我要求償也沒辦法,我應該這麼辨?

你好:

承攬契約在當初締約時已約定承攬報酬,除非有情事變更或你追加工程之情形,否承攬人無權要求增加報酬,可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嚴正拒絕,並同時要求依約定完成工作。 若有約定完工期限,可依民法第503條規定請求解除契約,若未約定期限可定相當期限催告儘速完成工作,若不完成再定相當期限發函催告解除契約。 以人頭擔任負責人,則以實際負責人為被告提告。 解除契約還可以請求你轉向別間工程行、設計師締約完成工作之損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與承包商有糾紛,應盡量多錄音,以利提告時,有證據能將承包商一併提告之,若有契約糾紛,應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承包商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置之不理,再撰擬存證信函終止契約,並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若有錄音證據證明對方為實際負責人,可一併提告之,故若有與對方談話之機會,應錄音蒐證之,或利用line、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與承包商有糾紛,應盡量多錄音,以利提告時,有證據能將承包商一併提告之,若有契約糾紛,應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承包商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置之不理,再撰擬存證信函終止契約,並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若有錄音證據證明對方為實際負責人,可一併提告之,故若有與對方談話之機會,應錄音蒐證之,或利用line、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解除契約,才能再找別公司接手,並先聲請假扣押,扣押其留在現場之材料,以免之後求償無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翁 104-12-31 14:29
再公司服務四年多.10月8日因工作疏失造成公司損失約一萬元. 被公司記小過懲處.然後主管約談告知我. 只讓我做到12/18最後一天. 後來回去後我詢問勞工局.公司這樣是否違法. 勞工局說要公司資遣.並開立非自願離職才可申請失業補助. 回公司後我告知主管公司要資遣我開非自願離職我才離開公司. 隔幾天後主管約談我先給我簽一份文件. 文件標題寫著懲處單.紀錄四年內我有幾次疏失. 還有一些條文類.主管邊說邊催促我簽名. 還還叫我寫同意本次會談. 其中裡面一項有著名12/18離職. 我沒注意到卻簽了名.簽名後主管收回.又取出一張離職單要我簽名. 我堅決不簽離職單.所以未簽離職單. 過後我告訴主管說我要繼續做下去.公司協理說你那天簽的一份文件. 上面有寫12/18離職.這張文件附有法律效用.我卻不知道有法律效用. 到了15日我到科管局填寫申訴單. 16日科管局.通知我及公司開勞資會前會. 科管局認為我簽署的文件不具有法律效用.雙方討論過後. 科管局依照我申訴單上填寫我的訴求.1資遣開立非自願離職或是讓我留下繼續工作. 科管局給公司回去商討後給回複.到了12/18日當天. 公司告知我今天做最後一天.公司認定那張文件具有法律效用. 公司不資遣我也不讓我留下.所以要我今天繳回證件及公司物品. 並要我簽離職單(我還是沒簽).公司.已經開立好離職證明及健保轉出單了. 強行要我離職.科管局.又開出1/8日.要開勞資會議.我是想問 這樣公司合法嗎. 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4-12-31 16:10

您好!

公司應是認為您已簽名自願離職,該文件效力如何已成為雙方爭執的重點,需檢視全份文件內容才能論斷,但公司及科管局的說法都不會是最終的定案,如果公司還是不退讓,而您還想爭執,可以提出訴訟,由法官最終判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i sir 104-12-31 14:24

若在公家機關,具公務員身分的主管利用職務之便,以強迫方式要求下屬在體力無法負荷的情況下超時加班工作,並發給加班費,下屬經向主管表明因體力無法負荷超時工作,亦無意願賺取加班費,但主管仍以強迫之方式要求超時工作並領取加班費,下屬先前曾有因超時工作出現身心過勞之身體損傷就醫紀錄,並有醫師診斷證明書,而主管不顧下屬體力不堪負荷之情況繼續以職務上的權勢強迫下屬超時工作領取加班費,且告訴下屬有給加班費就是要繼續工作,領加班費不工作就要接受懲處.

請問具公務員身分的主管是否涉及利用職務之便意圖致人於死(過勞死)之相關罪刑?

致人於死的方式有很多種,此是否屬於利用職權致人於死的方式?(明知下屬有過勞情事,進而蓄意強迫給加班費強迫超時工作直至過勞死為止)

又公家機關與私人公司發生此情事的話, 法律上有何差別?

珍珍 105-01-04 16:40

個人淺見:

勞動者本身是最了解自己健康狀況的人,能否負荷超時加班自己最清楚.

如果勞動者為了賺取超時加班費而自願超時加班工作進而導致過勞死,那是勞動者自願的,雇主或主管可能只有涉嫌過失致死,並無蓄意致人於死.

但如果勞動者自知體力無法負荷,無意願賺取超時加班費也無意願加班超時工作,雇主或主管卻以強迫之方式要求勞動者繼續超時加班工作最後導致過勞死,雇主或主管可能涉嫌蓄意致人於死之殺人罪.

可能不會有雇主或主管會承認有強迫勞動者超時加班工作之行為,所以重點在於勞動者或其家屬如何能證明不是自願超時加班工作,而是被雇主或主管強迫超時加班工作的.

現在法院都是看證據的,是過失還是蓄意的,一切都要看證據,勞動者可參考以下作法:

以口頭告知雇主或主管自己身體無法負荷超時加班工作,所以無意願超時加班工作,同時錄音或錄影存證,若雇主或主管仍然強迫勞動者超時加班工作進而導致過勞死,實屬蓄意致人於死之嫌疑重大,錄音或錄影檔可為證.

以書信或簽呈告知雇主或主管自己身體無法負荷超時加班工作,以此存證自己無意願超時加班工作,若雇主或主管仍然繼續強迫勞動者在體力無法負荷情況下超時加班工作導致過勞死,則雇主與主管蓄意致人於死之嫌疑重大.

參考日本與韓國之法律,雇主惡意強迫勞動者超時加班工作最後導致勞動者過勞死,雇主會被處以刑事責任.

以上屬於個人之淺見, 歡迎討論.

阿閔 104-12-31 12:17

請問我有個朋友.她之前叫我幫她刷卡買東西.還有現金借支.可是沒寫借據
我只有LINE的紀錄.這樣可以走法律途徑.把錢討回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1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先核發証信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阿閔 105-01-02 00:00

請問先核發証信函<===這步驟要怎麼做

小慧 104-12-31 11:58

您好:

  我有以下問題需要詢問,再麻煩律師給於意見及處理方式 1、現任男友和前女友有債務問題(有寫借據),在7月有雙方出面協調還款。 2、償還金額分5期共45萬,12月底還清,在8月的時候已還了10萬,但後來因為錢無法去償還這筆錢,所已陸續有協調延期還款時間、最後一次是協調12月底前還清,但在11月底已收到由具寄來的存證信函。 3.想問說,如果有想還款,但因為目前能力無法負荷,該如何申請延期還款那接下來的會進入到什麼法律途徑?   該如何申請延期還款?
再麻煩您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1 12:27

您好,

 

1、如先前之和解係經法院製作和解筆錄,則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對方可直接據以強制執行。

 

2、若僅為私下作成之協議,是否可延期付款雙方協商即可,若對方執意追討債務,尚須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才能取得債權憑證作為強制執行之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拜月教主 104-12-30 23:57

再請教律師  我是想息事寧人省下後續麻煩才答應原告道歉書的內容,但我在網路上所散怖的言論都是事實且有充足的證據可以合理懷疑,那這樣我在道歉書上簽名在法律上會被認定是認罪嗎?

你好: 撤回告訴沒有認不認罪的問題,只是你要依照和解契約履行,至於妳道歉只是和解契約之內容,實際上就是認錯,要不然你為什麼要和解,還要登報?
Eason 104-12-30 21:34

先前在電信業的經銷商上班,主要處理門號送件上線的工作,最近警察來電說有人報案說他門號被盜辦要我到案說明,之前的工作已經是三四年前的事了,那間公司是傳銷公司,我在裡面是做行政的工作,外面的會員找人辦門號,我們收到資料後就確認雙證件有沒有問題,並打電話照會確認本人是否申辦,因為是門號申請書是經我這邊送件,所以申請書上面都有留我的電話,警察打電話來我也有大致上跟他們說明了,但是因為那間公司現在也結束很久了,我說我這邊實在是沒捨麼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也建議他們是不是去找當初的公司找線索會比較快,後來他們還是要我去到案說明,我知道電話通知可以拒絕不去,如果是傳票的話就一定要去,我有電話問警察,警察說我是嫌疑人....我有幾點問題想要確認一下?

 

一、如果警察發傳票,我無故未到或沒收到傳票而未到一定會被發拘票嗎?

PS:我不是不願意配合是因為我在北部,警察局要我去屏東說明,

我也有問說道我就近的派出所去是否可以也被拒絕了。

另外現在在北部租屋戶籍地那邊很少會回去,可能收不到傳票

二、如果被發拘票是一樣會被帶到屏東去,還是在我所在地(我在北部)?

三、現在主動配合他或等收到傳票還是拘票的時候這三個時間點去做說明對我會不會有不利的地方?

四、我真的要白白花一天的時間來回加車資去做這樣的事情,沒有可以爭取的權利嗎?

五、當初公司有段時間量很大,加上我在那邊工作很久,經過我手的門號申請書可能有近萬件或破萬件,我有沒有可以做捨麼方法可以預防未來類似的情形再發生,譬如先去做備案等等?

六、我在此事上面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嗎?(聽警察說是偽造文書?)

當初跟申請人當面辦理是公司的會員,因為公司已經結束了,所以要去查當初幫他辦的人及照會錄音檔案應該都查不到了。警察說他們唯一的線索就是申請書上有留我的電話..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應該是關係人,建議可以先打電話給承辦員警,請他囑託附近的派出所協助製作筆錄並且提供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屆時您在到案說明即可。

2、此類案件只要有照公司規定辦理,問題應該不大,不過倘若真的被列為被告,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Eason 104-12-31 09: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應該是關係人,建議可以先 ... (恕刪)

 我有跟他們說我願意配合,到我附近轄區的派出所我隨時都可以去,但是他們堅持要我去到案說明...

無言以對 104-12-30 20:24

我與對方(女方)婚姻關係以長達二年,育有一子(2歲)最近因一些爭執,吵架,對方堅持要離婚,而我並不想離,對方父親,一直出言不遜,說我四處找人生小孩,四處打種,(本身已離婚過一次),還說今天離婚,男方不用出小孩撫養費,小孩更改姓氏,男方永不與小孩見面,女方父親還說,看要怎樣都行,他已經準備好好的,現在我已經不知道該與誰協調,妻子不與我對談,女方父親開口閉口都說我過往錯誤,此次爭吵原因事由,從未提出,對談當下一直無中生有,讓我要氣也不行,要合解也無法交談,已上的情況下,我能付諸於什麼法律行動?他說我四處打種,能告誹謗嗎?這句話他也跟我父親提過,本身我不想離,女方提出的條件我無法接受,能尋求那條法規嗎?目前與妻子處於分居狀態,現在想見小孩一面,也不知道怎麼過去面對她父親的嘴臉,又加上妻子堅決離婚,我過去簡直自討苦吃,面對此問題,我一點方向也沒有,想著過年已接近,想去帶小孩回家過年,藉此挽留妻子,倘若妻子不願,我希望小孩能陪同我回家過年,請問它們有理由不讓我帶小孩出去嗎?我強行帶走有過失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0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分居達六個月,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您未取得監護權,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0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分居達六個月,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您未取得監護權,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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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秒 104-12-30 18:53

事情是:因阿公過世,擔心我爸會留不住,所以把房子土地贈與給我

本人年紀:26歲

1:前陣子因家庭糾紛,奶奶說:要把土地拿回去,不讓我有這些土地房子.

 

2:常聽棄養會被收回贈與土地房子,但是房子土地是我阿公贈與給我的,某間店面及某土地租金都給奶奶收,法律上我會被收回嗎?

 

3:父親去和別人在我的土地與別人打契約(租),我是否可以跟租房子的人要求契約重打? 需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4-12-30 19:38

您好!

1.  贈與人才可能會有撤銷贈與的權利,動產既然不是奶奶所贈與,奶奶片面說要撤銷贈與並無法律效力。
2.  如果是父親未得同意擅自與他人訂立租約,您是所有權人可拒絕承認該租約而要求重新訂約。但如此會導致父親那份租約無法履行,父親需另負違約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娟娟 104-12-30 16:36

此問題可能較少見

我是賣日本進口商品,最近因暖爐一事

非常頭痛

今年年初標準檢驗局要求我把日本進口的商品暖爐電線

應修該為符合台灣安規的電線始能販賣

後也把暖爐都修改為符合台灣安規的電線

經檢驗人員檢查後上架販賣

卻接獲日本原廠公司的警告

說我們不正當的改造了日本公司的煤油暖氣機,並在台灣國內銷售

認為我們侵犯了產品使用說明書中的禁止事項"顧客自行進行分解修理和改造"

並且說如果我們無視於此警告要採取法律手段。

想詢問 此事真的有犯法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17:41

您好,

 

所謂"分解修理與改造",應係指就整台機器拆解、組裝而言,若台灣標準檢驗局之要求僅係更改電線安全規格,您的行為似乎並不符合日本廠商的指控。

 

建議您或可發函項標準檢驗局詢問,"依貴單位之要求更改系爭產品電線規格,是否屬於分解修理與改造"一事,得到行政單位之背書,就可安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與日方有無簽訂合約,以及合約中是否有特別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