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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壹 100-12-09 18:14
因為我在標一個案子的時候忘了放納稅證明,所以又用我太太的行號去投標,但是電話是同一支,現在因此被以借用他人牌照名義送高雄市市調處調查, 1.我的委拖人有在開標時有寫聲明書(因為在投標的時候忘了放納稅證明,才叫另一加廠商投標,電話才會一樣). 2.可是我太太公司未發表任何聲明, 3招標單位就以我公司的聲明書為證物,發函給兩間公司說疑是借牌要將兩間公司停權三年,並移市調處調察 4.我的公司就向招標單為提出異議主張電話只是聯絡用途,夫妻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可同時參加同一個標案,我?公司以尚失投標資格所以沒有圍標 5.我太太的公司異議(電話只是聯絡用途,夫妻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可以參加同一個標案, 我以公司法人參加標案,我的牌始終從未借與他人使用,在開標當時未發表任何聲名) 6.現在招標單位有意要堅持用我公司的那聲名書來判我?是借牌 7.借牌不是要有人借,也要有人肯借,我太太公司始終都是她自己要投標,也不肯把牌借人,那招標單位如果判我?借牌那我?該怎麼辦? 補充:招標單位始終沒有問我太太公司問題跟議見,還有招標單位也沒有問我?的委拖人的身份, 因為我?的委拖人都沒有委拖書他?就開標了他?有無行政疏失 請你幫幫忙
100-12-09 18:14
李先生您好:您的問題我試著理解重點如下,是否被認定為借牌行為,當然不會只以夫妻關係認定,既然市調處已經在查,建議您可以快找律師詳細討論,謝謝。
leena 100-12-08 20:48

我想請問 若是被人長期追?騷擾 但對方都以間接方式 非直接和本人有接觸

但受害者不堪其擾 這樣能夠告對方嗎?

曾經發MAIL到媒體及上地檢署申告 但都無檢方及媒體出面 試問 這有符合法律申告的條件嗎?

因為對方也是知名人士 不曉得去申告是不是被壓了下來 所以才不起訴追查?

Ting 100-12-08 02:00

我向僑委會申請橋居加簽,可是我護照最後一頁已蓋上未服兵役章‧

僑委會說我可以申請可是要役政署拿掉未履行兵役章才行

這是僑居申請的條文

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33條第8項、接近役齡男子出境審查作業規定第4點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2條規定,年滿16歲之年1月1日以後才具備僑居身分加簽資格的接近役齡男子或役齡男子,除有特殊原因,經內政部同意者外,須另符合下列規定,並經註銷其護照上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後,始能辦理僑居身分加簽:
﹙一﹚年滿15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國﹙不限出國事由﹚。
﹙二﹚年滿16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18歲之年12月31日止,每年返國累計未超過183天﹙出境及入境當天不計入﹚。
﹙三﹚年滿19歲之年1月1日起,於役齡期間第1次返國時已符合辦理僑居身分加簽的資格。
註1:所謂接近役齡男子,是指年滿15歲之翌年1月1日起至屆滿18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所謂役齡男子,是指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
註2:內政部役政署95年9月12日役署徵字第0950017600號函釋:所稱特殊原因,係指已合於辦理僑居之役男,因故未辦理,或於年滿15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國,在未取得僑居身分加簽前,因在台直系血親或配偶死亡、病危(應附醫院之病危證明)或特殊災難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須返國處理者

 

我不符合第二項 我十六歲那整天都在台灣

我用特殊原因申請 我十六歲那年是2003我說我的僑居地 多倫多和台灣都是SARS疫區

SARS是特殊災難 想要這樣免除十六歲待超過183天的條例
遞交陳情書的途中 僑委會跟役政署都互相踢來踢去

最好我親人去找議員再找立委 把兩個部門的長官都叫出來一起談

役政署說SARS只有三個月 可是我待一整年 所以還是不能申請
說這是中華民國法律
這是啥爛解釋 ,那是因為過了那麼久可以查資料哪時爆發哪時SARS結束
在那當下誰知道SARS真的絕跡阿 在飛機上是密閉空間都有被傳染的可能耶
SARS一開始爆發也是都由飛機的乘客帶到每個國家的
我真的不能服那個解釋 說什麼SARS才三個月
我有什麼辦法能打破它們的說法 然後並且要他們註銷我的章??
謝謝各位

Ting 100-12-08 02:11

我的意思是十六歲那整天都在台灣 超過183天 可是其他條文都符合我

我覺得不合理他駁回說只有三個月 在那當下誰知道只有三個月阿

各位大大好,小弟我幾年前向一位房東承租房屋至今(三年多了),最近因一些因素想要提前解決,但卻發現這一期的合約中忘了寫上「乙方提前終止和約時,應盡的義務」

但是我看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合約中,我都有在合約的最後面附加上一條「乙方欲提前終止合約,需提前一個月告知」這條,房東也都有蓋章同意,而且這條是房東第一年簽約時自己提出的。可是到了第三年和今年的合約時,因為便利商店賣的租賃契約有改版,我不知怎麼的就忘了把這條合約加在最後面了...以致於現在房東一直說要提前兩個月告知,不肯退還押金

請問在法律上,我還站得住腳嗎?


p.s.
因為房東好像都沒什麼在看合約的,都是叫我合約快到期,就寫一份新的拿去管理室放著,等他來蓋章。而他蓋的章,一開始是有文字修改處都有蓋印,一直到今年續約時,就只是隨便找個空白處蓋章而已....以至於目前雙方應盡的義務有點模糊了~

各位大大好,小弟我幾年前向一位房東承租房屋至今(三年多了),最近因一些因素想要提前解決,但卻發現這一期的合約中忘了寫上「乙方提前終止和約時,應盡的義務」

但是我看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合約中,我都有在合約的最後面附加上一條「乙方欲提前終止合約,需提前一個月告知」這條,房東也都有蓋章同意,而且這條是房東第一年簽約時自己提出的。可是到了第三年和今年的合約時,因為便利商店賣的租賃契約有改版,我不知怎麼的就忘了把這條合約加在最後面了...以致於現在房東一直說要提前兩個月告知,不肯退還押金

請問在法律上,我還站得住腳嗎?


p.s.
因為房東好像都沒什麼在看合約的,都是叫我合約快到期,就寫一份新的拿去管理室放著,等他來蓋章。而他蓋的章,一開始是有文字修改處都有蓋印,一直到今年續約時,就只是隨便找個空白處蓋章而已....以至於目前雙方應盡的義務有點模糊了~

bill 100-12-07 11:38

如題 雖說家醜不可外揚,但是真的是忍無可忍了,只好訴諸法律


原由:小弟我的外公外婆與舅舅(獨子)舅媽同住,而至從30年前舅舅結婚之後,個性就有約略的改變,如:比較愛錢,錙銖計較,另外也會喝酒後"言語"怒罵外公外婆。但因為獨子的關係,所以外公外婆也就繼續忍氣吞聲,但其餘三個女兒皆看在眼裡,也常常介入居中協調,但這30年來,情況沒有些許改變,而且還變本加厲....


約莫前兩年開始,外婆到醫院檢查得到癌症之後,狀況就每況愈下,起初都是由我住附近的大阿姨及姨丈做接送看病做化療的動作,但是有時候忙碌也只好請舅舅代勞,他就會開始出現不耐煩的表情,雖說我們本來就不期望他可以多做些什麼,但是這樣的事情他應該是他身為人子應該要去做的事情吧!時間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輾轉從外婆口中聽到,外婆要請舅舅帶他去醫院,他居然要求外婆"跪下來"求他,這會不會太扯,而聽外婆說她也"跪"了.....我真的非常的不能諒解這是一個兒子會做的事情。


直到最近幾個月...雖說外婆的身體有逐漸好轉,但是還是很差,且因為他舅媽煮飯時不會煮外公外婆的份,所以他們就會沒飯吃,我們聽到這消息後,馬上請了一位居家煮飯的小姐到府煮飯給外公外婆吃,而舅媽也很故意的要在同一個時間使用廚房,並且辱罵居家煮飯小姐,導致小姐一直反映有不想去煮飯,而也因為事情越鬧越大,他們也開始一直用"言語"暴力來施加給外公外婆在精神上的壓力,導致於現在外婆瘦到2X公斤,皮包骨的樣子(目前已經把外婆安置到大阿姨住所);目前只剩下外公一個人還住在老家...但是也有快撐不下去的感覺,不是我們不把外公安置到其他地方,而是老人家不希望離開住了60年的房子.....只好尊重他老人家


但是事情演變到這邊,我媽媽及姊妹想要對我舅舅及舅媽提告,保障外公外婆的權力

想問的是我們該如何去做蒐證動作

1.請問我可以先去幫外公外婆聲請保護令並且將我舅舅舅媽"請"出老家嗎?

2.外公希望不要將遺產給於舅舅,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給?

3.外公於35年前買了一間房屋給舅舅,請問現在是否可以討回?

4.外公外婆是否可以像舅舅舅媽聲請精神撫慰賠償以及養育費呢?

5.因舅舅舅媽又在外公的土地上種植水果,但現在外公不想要給他耕種,可否要求他立刻停止耕種果樹?以及進入農地


以上希望一些比較懂法律的朋友可以協助我及我的家人,我也會繼續蒐集證據提告幫助我的外公及外婆
感謝大家

bill 100-12-07 11:35

如題 雖說家醜不可外揚,但是真的是忍無可忍了,只好訴諸法律


原由:小弟我的外公外婆與舅舅(獨子)舅媽同住,而至從30年前舅舅結婚之後,個性就有約略的改變,如:比較愛錢,錙銖計較,另外也會喝酒後"言語"怒罵外公外婆。但因為獨子的關係,所以外公外婆也就繼續忍氣吞聲,但其餘三個女兒皆看在眼裡,也常常介入居中協調,但這30年來,情況沒有些許改變,而且還變本加厲....


約莫前兩年開始,外婆到醫院檢查得到癌症之後,狀況就每況愈下,起初都是由我住附近的大阿姨及姨丈做接送看病做化療的動作,但是有時候忙碌也只好請舅舅代勞,他就會開始出現不耐煩的表情,雖說我們本來就不期望他可以多做些什麼,但是這樣的事情他應該是他身為人子應該要去做的事情吧!時間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輾轉從外婆口中聽到,外婆要請舅舅帶他去醫院,他居然要求外婆"跪下來"求他,這會不會太扯,而聽外婆說她也"跪"了.....我真的非常的不能諒解這是一個兒子會做的事情。


直到最近幾個月...雖說外婆的身體有逐漸好轉,但是還是很差,且因為他舅媽煮飯時不會煮外公外婆的份,所以他們就會沒飯吃,我們聽到這消息後,馬上請了一位居家煮飯的小姐到府煮飯給外公外婆吃,而舅媽也很故意的要在同一個時間使用廚房,並且辱罵居家煮飯小姐,導致小姐一直反映有不想去煮飯,而也因為事情越鬧越大,他們也開始一直用"言語"暴力來施加給外公外婆在精神上的壓力,導致於現在外婆瘦到2X公斤,皮包骨的樣子(目前已經把外婆安置到大阿姨住所);目前只剩下外公一個人還住在老家...但是也有快撐不下去的感覺,不是我們不把外公安置到其他地方,而是老人家不希望離開住了60年的房子.....只好尊重他老人家


但是事情演變到這邊,我媽媽及姊妹想要對我舅舅及舅媽提告,保障外公外婆的權力

想問的是我們該如何去做蒐證動作

1.請問我可以先去幫外公外婆聲請保護令並且將我舅舅舅媽"請"出老家嗎?

2.外公希望不要將遺產給於舅舅,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給?

3.外公於35年前買了一間房屋給舅舅,請問現在是否可以討回?

4.外公外婆是否可以像舅舅舅媽聲請精神撫慰賠償以及養育費呢?

5.因舅舅舅媽又在外公的土地上種植水果,但現在外公不想要給他耕種,可否要求他立刻停止耕種果樹?以及進入農地


以上希望一些比較懂法律的朋友可以協助我及我的家人,我也會繼續蒐集證據提告幫助我的外公及外婆
感謝大家

回覆 bill 的發言內容:

如題 雖說家醜不可外揚,但是真的是忍無可忍了,只好訴諸法律

1.請問我可以先去幫外公外婆聲請保護令並且將我舅舅舅媽"請"出老家嗎?

?如果可以蒐集相當事證是可以聲請保護令

?另外如果房地還是屬於外公所有  外公是有權不讓舅舅居住

?

2.外公希望不要將遺產給於舅舅,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給?

?除非外公沒有留下遺產  不然法律上舅舅仍有特留分存在

?至於如果以遺囑指明將遺產留給特定人也不是不可以

?不過特留分權人事後還是可以主張

?除非舅舅對外公有重大侮辱  經外公表示其不得為繼承

?不過這也需要相當證據

?

3.外公於35年前買了一間房屋給舅舅,請問現在是否可以討回?

?如果是贈與  是可以考慮撤銷贈與  不過有其要件之限制

?

4.外公外婆是否可以像舅舅舅媽聲請精神撫慰賠償以及養育費呢?

?不過在外公有財產情況下  扶養的情形還不會發生

?外婆的部分則可以考慮  如其名下沒有財產

5.因舅舅舅媽又在外公的土地上種植水果,但現在外公不想要給他耕種,可否要求他立刻停止耕種果樹?以及進入農地

 當然  土地所有權人有權作任何處分 使用

?不過可能要先通知舅舅  因為之前允許使用  會被認為有使用借貸的情形

 如果你舅舅有虐待你外公外婆的情形,那是可以申請保護令的,你們可以請警察局的人員協助你們申請

關於遺產的部分,你的外公外婆可以立書說明你舅舅虐待它們的情形(例如它們聲請保護令的原因及案件代號),然後表示未來往生後不願意讓你舅舅取得遺產,那你舅舅會因為這樣而喪失繼承權。

錞翎 100-12-07 09:11

我父親是騎三輪車賣水果的,有天早上5:45經過一個沒有設紅綠燈的十字口小巷子,結果被一個酒駕還騎著機車的歐吉桑撞上了,他的酒測值0.38,由於我父親沒有受傷而對方有受傷,所以警察說對方有權對我們提出告訴,12/21我們就要去公所的調解庭了,我們已經因為三輪車被扣押銷毀,生活有些困難,實在無力負擔對方醫療費用,希望你們幫幫忙,給我一些法律知識好讓我去調解庭不要被人欺負了~

錞翎 100-12-07 09:09

我父親是騎三輪車(拼裝車)賣水果的,那天早上5:45經過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小巷十字路口,被一個酒測值0.38的歐吉桑騎機車給撞上,我父親因為是拼裝車所以被警察扣押,警察說會銷毀,因為對方有受傷而我爸爸沒有受傷,所以有權對我們提出訴訟,請法律高手幫幫忙,讓我去調解庭時不要落於下風,導致賠償許多金額,因為我家的家境並不好,希望能各自自認倒楣就算了~請幫幫我讓我多一點法律知識與對方抗衡吧~

訴罪之魂 100-12-07 06:52

因為個性問題,之前跟太太有談過未來分開時的協議,
她怕我反悔的情況下,有進行錄音,
想請問若是針對婚後的財產分配歸屬,

1.在那當時的錄音法律上有效力嗎?..
2.若是有效力,是否有期限性?..因為錄音當時的財力與實際分開時也許又不相同了..
3.是否可針對錄音的內容,再加上附約,因為當時有些事情沒想很清楚,在不違反主約的條件下,能否再追加附約呢?..
Ps:像是支付的生活費用,由於沒說到期限性問題,表示我得支付一輩子?!
我想增加的附約是指像是他另外有找到伴侶時,或是有工作足以供給自己生活費用時,
可以不用再去負擔他的生活費用,若是無期限支付,感覺好像有點不通情理,

請幫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你們對於離婚相關的權利義務約定,如果雙方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因為離婚沒有登記就不生效力,先前的約定也都會因為協議離婚的要件沒有生效而同時無效。

所以,你們在去戶政登記之前,雙方可以冷靜下來再談一下。

訴罪之魂 100-12-07 20:2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們對於離婚相關的權利義務約定,如果雙方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因為離婚沒有登記就不 ... (恕刪)

請問陳律師..

所以這表示之前的錄音,就算是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也是無法律效力?!

必須透過紙本文件的協議才會生效是嗎?..

Teresa 100-12-05 20:01

法律專家您好,

我的小孩(13歲)及他的(15歲)朋友都未成年,十月初他們趁我們不在家時,我小孩帶他朋友回到我家,他的朋友看到鑰匙櫃上有機車鑰匙,就要我兒子提供機車出去玩,我兒子事後說因為他朋友很兇,所以他雖然有拒絕但是最後還是同意他的提議。他們一人騎一輛機車,使用了3天,最後一天晚上較大的孩子心情不好,提議去飆車,所以就摔車,將我的機車撞毀,並丟棄在野外的路邊!

事後,我們找到他,有請警察來帶他到警局,因為不想直接對未成年的孩子直接以竊盜罪處置,故以事件紀錄簿的方式記錄犯行,那孩子也自己承諾會在十月底負責償還所有修車及安全帽的金額!(一共12000元)

但是至今,那孩子一直以被動及逃避的方式面對這件事,我一再的寬容他,但他卻以一堆說詞一再推拖!最後他給我他媽媽的電話,要我直接跟他媽媽談,想不到,他媽媽更是不可理喻,甚至要我直接去提告

懇請各位專家告訴我,這件事我要怎麼處理,如果真的要告,可以以什麼罪名去告?金錢賠償方面我可以主張什麼?警察告訴我說,是我兒子帶他回家,並提供鑰匙,所以如果真的告他朋友,我兒子也是無法迴避,一定會成為竊盜的第一關係人,是這樣嗎?

警察又說因為不是"故意"毀損我的機車,所以也無法以毀損罪告他。是這樣嗎?

請教專家們,這件事我應該要如何進行呢?

張又中 100-12-05 18:01
我今年剛滿18歲 五年前曾在無名小站上放動漫影片衝人氣 那時候根本不知道觸犯法律 甚至也沒收到通知 而一年後我就沒在用無名小站了 可是最近收到一封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通知書 說我違反了著作權法 要我到保智大隊第一中隊花東分隊去報到 我該怎麼辦?? 我會坐牢嗎?? 會被罰錢嗎??
你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果你與告訴人和解,然後告訴人撤回告訴,那就不會有後續的起訴的問題。建議,儘量找到告訴人,商談一下和解的事宜。
100-12-05 00:02

律師您好

本人最近在職務上有些困擾

由於本身擔任知名網站管理人員

偶爾會與一些網友發生衝突

就有網友與我發生糾紛

不斷在該網站開分身蓄意發文攻擊

又在FB 噗浪等仿造本人的身分到處搞破壞

讓本人深受其擾

不知是否有適用的法律條文可以規範它的行為?

說實在 我也無意提告 畢竟只是小糾紛

只是他的行為會造成我非常多的困擾

 對方的行為可能已經觸犯了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罪,你可以蒐集相關的資料後,報警提出告訴。

100-12-04 19:28

我是跟二房東租屋.後來二房東積欠屋主租金跑路.
被屋主告上法院申請解除與二房東租約
請問這個租約未經公證.解約過程到法院定案大概要多久時間.

還有如果屋主不想租我房子要趕我走.
訴訟強制執行我搬遷大概要多久時間.

而我一定要搬走嗎.我跟二房東原本的租約是98年8月到101年7月.月租10萬
後來因為有更改租屋的空間範圍.
跟二房東重新訂定契約為100年11月到105年1月.月租5萬.
全部的過程屋主也知道.

而且屋主本人也因為怕二房東繼續跟我們收租金卻沒交給他的原因下

從100年5月的時候就開始直接對我收租金.都是以匯款或親手簽收支票的方式收取租金.
現在最壞的打算就是屋主不肯租我.說我的契約是跟二房東訂定的與他無關要趕我搬走.
在這個部份我真的沒有方法以法律途徑來對抗他嗎.
能以他有跟我收租金.並說等他解除與二房東租約後.
會繼續租我的理由打贏官司嗎
而且能按100年11月到105年1月.月租5萬的契約來作為租約內容嗎

真的很需要您的專業知識
非常感謝你撥空解答

 你可以主張你與房東之間有租任契約契約是雙方以口頭方式訂定,至於證據方面,你可以拿你匯款的資料作為對方受領租金的證明。

100-12-04 19:19

我是跟二房東租屋.後來二房東積欠屋主租金落跑了.
被屋主告上法院申請解約
請問這個解約過程到法院定案大概要多久時間.

還有如果屋主不想租我房子要趕我走.
訴訟強制執行我搬遷大概要多久時間.

而我一定要搬走嗎.我跟二房東原本的租約是98年8月到101年7月.月租10萬
後來因為有更改租屋的空間範圍.
跟二房東重新訂定契約為100年11月到105年1月.月租5萬.
全部的過程屋主也知道.
而且屋主本人也在100年5月的時候就開始直接對我收租金.都是用匯款或親手簽名收支票的方式收取租金.
現在最壞的打算就是屋主不肯租我.說我的契約是跟二房東訂定的與他無關要趕我搬走.
在這個部份我真的沒有方法以法律途徑來對抗他嗎.
能以他有跟我收租金.並說等他解除與二房東租約後.
會繼續租我的理由打贏官司嗎
而且能按100年11月到105年1月.月租5萬的契約來作為租約內容嗎

真的很需要您的專業知識
非常感謝你撥空解答

綠茶香水 100-12-03 21:18
律師您好: 某晚~ 一名現役憲兵開著車主為其母之轎車~高速行駛中急轉彎~ 導致對方機車騎士反應不及~當場慘死~ 該名憲兵案發當下未立即下車察看~一直到救護車抵達現場才下車~ 到警局作筆錄~聽說還有黑衣人士在旁關切~ 致始至終沒有和解意思~ 直至軍中長官施與壓力~才勉為其難與家屬談和解~ 但態度極差~一點悔意或是抱歉的態度都沒有~ 誇張的是~其母還天真以為~肇事者與車主不同人~就會沒事~ 還在死者靈堂前~言語暗示死者平時無所事事~ 好像被撞也沒有那麼嚴重~ 也一付表示就是沒有錢~和解金最多20萬~ 怎麼會有人無恥到這地步~且態度可以這麼無所謂~ 一點都不會良心不安嗎? 家屬有透過調解會~但一直達不到共識~ 對方還說和解金~最多就是160萬+10萬~再多沒有!! 不知道對方是無知還是當家屬是白癡~ 自以為的把強制理賠的160萬~當作是自己理賠給家屬的慰問金~ 請問~肇事者~是會依刑法還是軍法來處置~ 態度這麼囂張~是有法律漏洞可鑽嗎? 要怎麼來應對這樣的人呢? P.S 死亡騎士當天檢驗有酒精反應~這會影響判決嗎?
該名肇事者應該以刑法過失致死罪論處,至於損害賠償部分,160萬元應該是稍微低了一點。死者有喝酒,可能會被認定與有過失,損害賠償的金額可能會因為死者自己應該負擔部分責任而減低。
小紀 100-12-03 13:26

1.78年朋友父親申請中國信託信用卡~附卡持有人則為母親~而母親部分連卡都沒看到過,銀行行 員卻是說副卡持有人就必須負連帶責任,這樣是合理的嗎?

2.再者雖卡現在已無法使用,但經過這些年父親拖欠債務的循環利息違約金、執行費------等,加總起來是43萬多!所以單做這部分不曉得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式?而且在期間好像他們家房子好像也已被法拍~後來只好搬到親戚家住~

3.再者有朋友好像有提到有新法規年滿 20 歲的成年人可到法院申請放棄父、母的財產繼承權~這條法規是真的存在嗎?

43萬對一般人來說或許是個小錢~但是對我朋友來說有點沉重~母親很早很早就獨自撫養兩個女兒~而兩個女兒目前都是就讀大學,也都是用學貸!母親又是屬於比較弱勢族群,工作多半找的都是打個小零工之類的~母親基於保護女兒狀態,十分不希望債務拖累到兩個小女兒~甚至有點灰心打算放著不管因為她並不懂法律~她只覺得莫名其妙多了一大筆繳不完的債務覺得不知所措~

所以希望有人能提供比較好的方案或者是建議~看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幫助他們~感謝

阿恩 100-12-02 23:27

我的房客今年10月和我簽約要住到明年6月(一共9個月)
每個月4000元 保證金2個月(8000元)

正常來說 保證金在他明年6月要離開時候我在還他就好
但是他最近跟我說 他因家裡有事 不打算繼續租下去

我跟說依我們兩個的房屋租賃契約書內容 你是到6月 現在只打算住到12月的話
你的保證金依合約內容我要全部沒收  他聽了之後當下沒回甚麼

但是一星期過後 他這幾天跟我說 他跟我簽合約時後 是他自己一個人跟我簽的
他說他19歲 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雖然有在合約上簽名 但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沒在合約上簽名

所以合約無效 叫我必須歸還他8000元的保證金  

我現在在想 難道我沒其他辦法了嗎???只能退還給他 讓她住到12月底??
 
如果我硬要把保證金沒收 我會有什麼法律上的風險???

被告侵佔嗎??

 對方如果明知道自己係未成年人,然後欺騙你說他已經成年,那他簽的契約還是會被視為有效。

如果契約真的無效,你可以主張對方不當得利,向對方請求不當得利的價金。

Summer 100-12-02 12:29

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新竹的某間電腦公司上班
有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詢問...
附上合約中一些想請教的合約內容

合約第十一項.
1.新進期間離職需於兩周前,正式任用需於一個月前,
親自向最高主管提出申請,不可委託他人。
2.主管批准辭呈後,同意保留至少兩周的時間,以辦理職務交接。
3.離職日如在契約期間,仍以違約論。
4.員工離職前須完成職務交接程序方能離職。未完成職務交接而擅離職守者,
無異議同意扣留該月薪資,並以違約論。

合約第十二項.
1.為求穩定人事,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於契約期間以任何理由終止契約
2.如乙方未遵守契約而擅離職守,以違約論,
賠償違約金為六個月薪資總合的百分之二十:
新進期間:新台幣 一萬八千元整 
正是任用:新台幣 三萬二千元整
並無異議同意從未領的薪資中優先抵償。
3.乙方到職後如有工作適應不良的情形發生,需於兩周內主動反應提出,
甲方輔導評估乙方的適應情形,如有必要甲方可終止契約,乙方同意放棄
兩周內所發生的薪資不予支領。

合約第十三項.
甲方終止契約:有下列情事發生者,甲方得以立即解約,不受契約期間約束:
1.無法通過新進人員考核者。
2.無法實踐XX電腦工作認知者。
3.違反工作管理規則,經再三指證,仍然再犯者。
4.交辦的事項一再拖延完成時間者。
5.工作過失至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6.不願服從上司過主管的管教者。

以上合約為期六個月,且尚無投保勞保
請問
1.我已經在職滿一個月,請問我現在若離職他可以無條件扣留我的薪資
作為違約金?(目前為新進期間)

2.公司未幫我投保勞保,可為合法? 公司的人數不含老闆為五人,但是其中
一人是老婆娘。


3.違約金的部分在民法上這樣是屬合理嗎? 等於是若我現在離職是拿不到一毛
錢的?(目前以時薪105元計算,這個月差不多一萬七左右)

4.若我領完當月薪水不告知離職,我應該給予公司多少賠償?

5.電腦公司幫忙灌出去的系統非為正版,客戶被偵測為"非正版用戶時"
公司竟然還要收八百元的從灌費用,並怪客戶是自己打開更新...
因此若舉報反盜版聯盟是否為成立?

6.若舉報反盜版聯盟,我是不是也有罪名成立?

以上...感謝各位。

Summer 100-12-02 12:21

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新竹的某間電腦公司上班
有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詢問...
附上合約中一些想請教的合約內容

合約第十一項.
1.新進期間離職需於兩周前,正式任用需於一個月前,
 親自向最高主管提出申請,不可委託他人。
2.主管批准辭呈後,同意保留至少兩周的時間,以辦理職務交接。
3.離職日如在契約期間,仍以違約論。
4.員工離職前須完成職務交接程序方能離職。未完成職務交接而擅離職守者,
 無異議同意扣留該月薪資,並以違約論。

合約第十二項.
1.為求穩定人事,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於契約期間以任何理由終止契約
2.如乙方未遵守契約而擅離職守,以違約論,
 須賠償違約金為六個月薪資總合的百分之二十:
 新進期間:新台幣 一萬八千元整 
 正是任用:新台幣 三萬二千元整
 並無異議同意從未領的薪資中優先抵償。
3.乙方到職後如有工作適應不良的情形發生,需於兩周內主動反應提出,
 甲方輔導評估乙方的適應情形,如有必要甲方可終止契約,乙方同意放棄
 兩周內所發生的薪資不予支領。

合約第十三項.
甲方終止契約:有下列情事發生者,甲方得以立即解約,不受契約期間約束:
1.無法通過新進人員考核者。
2.無法實踐XX電腦工作認知者。
3.違反工作管理規則,經再三指證,仍然再犯者。
4.交辦的事項一再拖延完成時間者。
5.工作過失至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6.不願服從上司過主管的管教者。

以上合約為期六個月,且尚無投保勞保


請問


1.我已經在職滿一個月,請問我現在若離職他可以無條件扣留我的薪資
 作為違約金?(目前為新進期間)

2.公司未幫我投保勞保,可為合法? 公司的人數不含老闆為五人,但是其中
 一人是老婆娘。

3.違約金的部分在民法上這樣是屬合理嗎? 等於是若我現在離職是拿不到一毛
 錢的?(目前以時薪105元計算,這個月差不多一萬七左右)

4.若我領完當月薪水不告知離職,我應該給予公司多少賠償?

5.電腦公司幫忙灌出去的系統非為正版,客戶被偵測為"非正版用戶時"
 公司竟然還要收八百元的從灌費用,並怪客戶是自己打開更新...
 因此若舉報反盜版聯盟是否為成立?

6.若舉報反盜版聯盟,我是不是也有罪名成立?
 
以上...感謝各位。

 

阿良 100-12-02 07:07
如題:
去年11月多,我阿姨向我母親開口借錢說要買車,但我母親並未直接借錢而是直接幫她到中古車行買了一台車總價是19萬8千(當初有告知阿姨她自己也說好),並答應我母親會給予利息每月本利攤還,第一個月阿姨說他們家不方便所以只給我母親5千元便說下次給多一點,之後就沒有再付錢了,而我本人有經多次向她追討,但是他們始終一直推拖一直沒還錢,因為追討所以難免有一些口角,有一次還誇張到我並沒有推她 她卻假裝跌倒要告我對他傷害,還威脅我要告我警方也會替他作證,多次調解他們擺明要我們放棄車子以外還要我賠償她錢,我真覺得荒唐所以不合解,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年了,就只給到5千元而已,他們還一直避不見面,而這幾天還得知他們好像把車變賣掉了而不還錢,請問 該怎麼辦才好呢? 我母親因念在是姐妹份上所以相信他們而在當初買下車子之後就直接過戶到我阿姨名下,據我所知沒簽下任何票據證明。那有什麼方法可以向他們追討錢回來呢? 拜託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幫幫忙!謝謝

拜託各位 無盡感激~~~   另外我想請問,我並沒有推我阿姨但她假裝跌倒說要告我,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判刑? 覺得很冤枉 不知怎麼辦才好。

您好:

伯母念在姐妹情份,沒想到卻發生這種事,著實讓人扼腕。

您說伯母當初買下車子之後就直接過戶到您阿姨名下,那麼當時是否有其他人知道您母親借錢給她妹妹買車這件事?當初是否有寫借據?您阿姨說要分期還款時是否有人在場可以幫忙做證?麻煩您再回想一下,如果有證據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返還價金。

如有任何爭議糾紛請電02-23710851詢問,謝謝!

 

阿良 100-12-02 06:57
如題:
去年11月多,我阿姨向我母親開口借錢說要買車,但我母親並未直接借錢而是直接幫她到中古車行買了一台車總價是19萬8千(當初有告知阿姨她自己也說好),並答應我母親會給予利息每月本利攤還,第一個月阿姨說他們家不方便所以只給我母親5千元便說下次給多一點,之後就沒有再付錢了,而我本人有經多次向她追討,但是他們始終一直推拖一直沒還錢,因為追討所以難免有一些口角,有一次還誇張到我並沒有推她 她卻假裝跌倒要告我對他傷害,還威脅我要告我警方也會替他作證,多次調解他們擺明要我們放棄車子以外還要我賠償她錢,我真覺得荒唐所以不合解,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年了,就只給到5千元而已,他們還一直避不見面,而這幾天還得知他們好像把車變賣掉了而不還錢,請問 該怎麼辦才好呢? 我母親因念在是姐妹份上所以相信他們而在當初買下車子之後就直接過戶到我阿姨名下,據我所知沒簽下任何票據證明。那有什麼方法可以向他們追討錢回來呢? 拜託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幫幫忙!謝謝

拜託各位 無盡感激~~~   另外我想請問,我並沒有推我阿姨但她假裝跌倒說要告我,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判刑? 覺得很冤枉 不知怎麼辦才好。  
笨蛋就是我 100-12-01 23:54
我想請問一下 就是我朋友介紹他的朋友給我認識 我們一起相處了四天 但是 最後他因為被報失蹤 後來被警察抓到 然後到派出所做筆入 可能是 怕被家人罵 所以亂掰理由 跟警察說 我不讓他回家還搶他手機 我想問 我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重點是 相處這幾天 我都有證人 證明他在說謊 而且 他說我剝奪自由 很多時間都是他自己一個人 為何他不走呢? 再來 他說我強奪他手機 我的任何一支手機 都比他好很多 我何必搶他手機呢? 因為不懂法律 想請各位大大為我解答 謝謝   何且相處這幾天 我都對她很好 也沒欺負他 我都帶他去吃好料 玩好玩的 只是現在卡在他在派出所亂說 害我卡到這些 我想請問要怎麼做 對我來說勝算會比較大呢? 我想問 他說我強奪他手機 但是 手機這四天內都在他身上 他還有時間開機跟他朋友聊天 是直到第四天 他把手機放在他另一個好友身上 他卻誣賴我強奪他手機 他說我妨害自由 但是它都可以跟他朋友打屁聊天了 這樣是否就可以證明我並沒有這樣做   他另一個好友都證明我說的話 但是派出所不相信 只好把它另一個好友筆入照當事人的做 我現在是有請他好友到時候開庭來做證人 我想問現在的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證明我的清白    
笨蛋就是我 100-12-01 23:41
我想請問一下 就是我朋友介紹他的朋友給我認識 我們一起相處了4天 但是 最後他因為被報失蹤 後來被警察抓到 然後到派出所做筆入 可能是 怕被家人罵 所以亂掰理由 跟警察說 我不讓他回家還搶他手機 我想問 我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重點是 相處這幾天 我都有證人 證明他在說謊 而且 他說我剝奪自由 很多時間都是他自己一個人 為何他不走呢? 再來 他說我強奪他手機 我的任何一支手機 都比他好很多 我何必搶他手機呢? 因為不懂法律 想請各位大大為我解答 謝謝 何且相處這幾天 我都對她很好 也沒欺負他 我都帶他去吃好料 玩好玩的 只是現在卡在他在派出所亂說 害我卡到這些 我想請問要怎麼做 對我來說勝算會比較大呢? 我想問 他說我強奪他手機 但是 手機這4天內都在他身上 他還有時間開機跟他朋友聊天 是直到第4天 他把手機放在他另一個好友身上 他卻誣賴我強奪他手機 他說我妨害自由 但是它都可以跟他朋友打屁聊天了 這樣是否就可以證明我並沒有這樣做 他另一個好友都證明我說的話 但是派出所不相信 只好把它另一個好友筆入照當事人的做 我現在是有請他好友到時候開庭來做證人 我想問現在的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證明我的清白
靜水 100-12-01 14:15

請教律師先生小姐:

若在刑事庭上(及筆錄)說謊,可有法律責任?

蔡明哲 (阿哲) 100-12-01 22:55

 「原則上」,被告是可以說謊,不會有刑責,但可能會造成判決不利之結果(法官可能會印象不好),但是如果是證人,千萬不要說謊,否則會有偽證刑責。

Rita 100-11-30 17:17
家中從事女裝批發業,現在有很多東西,都是直接到大陸買現貨,並沒有自己設計和打板,昨天在無預警的情況下,來了一群保智大隊的人拿搜索票要搜索仿冒品,被扣押了十多組衣服,扣押的東西有
1.運動服:在旁邊有三條白線,沒有?任何馬克,說什麼那個是愛※迪,如果那組運動服是愛※迪,那很多學校的制服都是仿冒品吧???
2.襯衫:那個才誇張,說什麼是bur※erry,拜託那個布料在布料行隨便買都有,如果我家窗簾也用那個,那也算仿冒品嗎???如果要仿,也要仿真一點有質感滴???
3.兔子頭的衣服:我有去看過台灣這家廠商並沒有出任何的服飾,而且用的兔子頭長得也不太像,我們也沒?他們家的品名,這也是仿冒
如果法律只是在欺負善良的老百姓,因為商場上的競爭,讓我們捲入這場紛爭,我真得很不甘心~~~也很無奈
還有衣服是有季節之分,如果假扣押太久,影響我們的營收,我要跟誰求償丫~~~可以向檢舉求償嗎????
discovery 100-11-29 20:07

對方欠工程費5萬不還 沒有合約 只有口頭約定
支付命令證物有:1.工程施工前後照 2.存證信函
知道他還住在他家 一直逃避不見面 很皮條
電話不接一直逃避 支付命令也拒收
他老婆也是幫兇,我可以向他老婆討嗎?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畢竟拖了快一年了
那是辛苦的打工錢我現在失業很久了 ...

我該怎麼做
1.上法院提告.我不了解法律流程,如果要訴訟的話 我會花多少錢
2.找合法討債公司,大概會抽幾成,會有教說刑責嗎?
3.上社群網路直接公佈他的資料,但會犯刑責嗎?

我該怎麼做? 小弟在南部?請各位前輩幫助?
看他開名車逍遙,我卻苦哈哈生活,...

施威廷 100-11-28 23:3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如果契約確實這樣約定,那頂多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是,呈現在法庭的證據可能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也就是說,對方為何趕放話說要對你提刑事告訴?撇開他不懂法律這種可能性外,是否他尚有其他不利於你的證據? 那我是不是可以不需要理會他 因為我錢都有按時繳款 所以我不會有詐欺背信罪這個問題是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23:31
理論上,當然可以不理他,等他來告以後再上法庭上說明,只是還是勸你如果能和解時還是盡量談。
施威廷 100-11-28 23:3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如果契約確實這樣約定,那頂多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是,呈現在法庭的證據可能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也就是說,對方為何趕放話說要對你提刑事告訴?撇開他不懂法律這種可能性外,是否他尚有其他不利於你的證據? 那我是不是可以不需要理會他 因為我錢都有按時繳款 所以我不會有詐欺背信罪這個問題是嗎?
你只是單純的借貸,繳款也正常,不會構成的詐欺背信罪。
阿哲 100-11-28 22:31
幫我一個非常好的朋友問的 希望懂法律跟處理程序的大大幫我做一個詳細的解答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是一個外務司機 主要負責送貨.收款
他在今年的11月10 號 因家庭經濟的問題
侵占一個客戶的貨款 並沒有如實繳回公司
貨款金額為25070 元 但是之前因為他的同事們
為了方便彼此聯絡 購買車上無線電+材料+天線 共6070 元
經過跟公司溝通之後 先由公司付清無線電的金額
公司再從每個月的薪水裡面扣 共分成六期
已經償還2期 後面還剩下4期 金額為4000 元
但是在今年的11月19 號  被公司查到 侵占公款25070 元
並在同一天被公司革職 他在離開公司之前
公司有叫他寫一張侵占公款切結書 上面金額是29070 元
並簽一張本票 本票上面的金額是25070 (公款)+4000 (無線電)
簽的日期是今年11月19號  償還的日期是今年12月10號
 他被革職的那天 公司沒有把11月份 的薪水給他
公司也在11月19號  前往警察局備案


請問

問題一:
公司把他侵占公款跟公司同意先幫他墊付的無線電金額全部算在一起
並寫在同一張本票上面 導致本票上面的金額變成29070 元 這樣是不是變
成他侵占公款金額變成為29070 元 本票上面沒有特別註明其中4000 元
為無線電的金額  這樣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問題二:
他是不是可以跟公司拿11月份 的薪水 並等到12月10號 再償還侵占的金額 
是否不用等到公司的發薪日 再去拿
發薪日為每個月10號
 這樣可以嗎!?

問題三:
如果他被送到法院 已他這樣子的情形來說
會受到法院怎樣的處置
大概有幾種的處置?




P.S   之前曾經發生過一次 但是 公司給他一次機會
最近又發生第二次   二次的原因都是來自家裡的經濟問題~!!
    第一次侵占公款  已經全數償還公司了




希望懂法律的大大 為我解答 
因為我真的很擔心我的好朋友
謝謝各位大大
小弟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

盧聖哲

 理論上,你的朋友可以向公司請求欠給的工資,不過公司也會以損害賠償作抵銷抗辯,最後的結果是你的朋友還是拿不到錢。

jerry張 100-11-28 21:16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訴訟一般流程要多久? 我今天28號下午四點被人揚言要告我詐財、毀謗侮辱 事情是發生在20號禮拜日 我們簡訊吵架 他說他要告我侮辱 我事後就有跟他道歉 我們雙方就和好 可是昨天27號我們絕裂了 一開始吵就說絕裂要告我 之前的侮辱 我很納悶 我已經跟他道過歉了 為何他還要告 他說他沒有放棄他的法律追訴權 他之前說要告我,我也沒收到什麼存證信函 法院通知開庭什麼的 我想請問可以這樣想告就告 不想告就不要告嗎?? 他有一封訊息:「 好吧,就徹底決裂 明天我就告你 不用再傳了 你玩我不如我玩你」(這些是重點字) 他說他一定會動用關係 也不和解也絕不撤告 他一直傳簡訊跟我說他簽委任書給律師 明天就要請律師去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然後今天28號 他說下午四點已經委任律師委任書去地方法院提告了 然後我晚上接到我學校老師通知說有我的法院什麼掛號?? 速度有這麼快嗎 ?? 詐財 我一毛錢都沒跟他拿 他這樣也可以告嗎? 煩請律師解答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21:16
jerry張 100-11-28 16:42
律師你好:不好意思打擾你 我有事情想問 以下是複製貼上 人家要告我侮辱罪 我當天就以電話 我們就互相道歉 事情告一段落 之後我們都有講電話簡訊什麼 一樣是朋友 可是過一個禮拜後 我們又因為事情吵架 他揚言要告我 侮辱罪 我很納悶 我已經跟他道過歉了 為何他還要告 他說他沒有放棄他的法律追訴權 他之前說要告我,我也沒收到什麼存證信函 法院通知開庭什麼的 我想請問可以這樣想告就告 不想告就不要告嗎?? 那我當初道歉 不就沒意義了嗎? 他有一封訊息:「 好吧,就徹底決裂 明天我就告你 不用再傳了 你玩我不如我玩你」(這些是重點字) 他說他一定會動用關係 也不和解也絕不撤告 他一直傳簡訊跟我說他簽委任書給律師 明天就要請律師去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傳了十幾封 我覺得很恐怖 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我可以告他恐嚇什麼的嗎? 2011-11-27 22:54:52 補充 我罵他是用簡訊罵 他說他有留底 他說去調簡訊通聯紀綠就看的到我辱罵他的簡訊 我想問那去調通聯紀綠不就聽的到我跟他道歉的嗎?
你使用簡訊罵他,並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他去告也不會起訴。
李先生 100-11-27 15:25
律師你好.在下想請教你一下法律問題.我在11月21號跟人家發生拉扯當中對方說我打他..現在他說有去驗傷要告我傷害.我是有拉她1次他跑到溫室裡面(有鐵沙門)共拉2次(但只有拉又沒打他)我有看他到撞到鐵沙門老婆也有看到在場有5ㄍ人有但不到牠們是否會幫我作證?我有去探視有看到他肚子右邊有瘀青對方說有傷到腰子..我21號當天就有要跟他和解但他不要..之前他還用別人手機恐嚇訊息給我老婆這樣我出庭時可拿給法官看瑪?越南文(是我出手ㄉ我有認錯ㄌ)請問如判決會多眾可以罰金馬?謝謝!
簡單說,如果這種傷害事件,法院的認定幾乎靠證人以及被告自白,所以越多人承認越好。 另外就他恐嚇你太太的部分,你當然可以拿給法官看,甚至你也可以對他的這個行為提出告訴。 再來,至於他罰金多少 這個要看他的犯後態度,至於你可以拿到多少賠償金,那是民事訴訟的問題。
娃娃 100-11-27 12:04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有在玩網路遊戲 遊戲玩家公然(類似廣播之類的)對我 說侮辱的話 其內容 有牽扯到性方面 例如 口爆 射滿 等等類似的字眼 我跟這位玩家是完全不認識 也完全沒有任何交集 只是因為剛好在遊戲中比較要好的玩家剛好跟這位侮辱我的玩家 在遊戲中有衝突 所以我才會被連帶牽扯在內 我後來有將當天他用言語侮辱我的內容拍照存證 從拍照後到報案的期間因為需要準備一些文件所以大約花了1星期 我去報案的當下 我有問案件是否會成立或是找不找的到人之類的 警察說因為他有可能留的是虛擬資料 所以可能會找不到人 所以報完案以後 就抱著可能會找不到人的心態 就沒再多想這件事了 事隔2個月我在遊戲中收到對方的信件 內容說 他知道我有對他提出告訴 如果出庭對彼此都是時間上的損失 所以願意私下處理在撥電話給他 我想請問 : 他知道我對他提出了告訴 意思是我對他提出的告訴已經成立了嗎 還是法院只是通知他我有對他做出這樣的動作呢? 告訴乃論6個月內本人不提告將視同放棄 那請問6個月內指的是事情發生當日還是對方收到通知當日開始算起呢? 我去警察局報案這個動作算是提告嗎? 還是我必須再做什麼動作呢 ? 他收到了法院通知 但是我卻沒收到 是因為目前還沒有我的事情嗎 還是只是我沒收到呢? 後續法院會對我做出什麼樣的動作或是我需要做什麼樣的動作? 我需要寫訴狀嗎? 對方寫信給我的內容只提到要私下和解 對我卻沒有任何的道歉 我覺得我受到很大的侮辱 請問我是否可以向對方或是法院申請民事名譽賠償之類的? 如果可以該如何處理? 若我最後決定和解 我可以向對方要求什麼呢? 我需要帶律師去嗎? 對方在遊戲中花了非常多錢 現實中可能也是個經濟還不錯的人 萬一他帶立法委員或是議員之類的人 我要怎麼處理 不好意思 我的問題有點多 因為覺得受到了侮辱 所以對對方提告 但是因為不知道對方背景 對法律也不熟所以才會想說先把所有的程序及可能性先了解 不然到時候萬一原告變被告 就麻煩了 以上的問題還麻煩拜託陳律師不厭其煩的告知回覆 小女子感激不盡......
雙方若有意和解,你可以向他請求一筆損害賠償金,以弭補你的精神上的損害。
洪先生 100-11-26 21:04

專利法第七條: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新式樣,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雇用人應支付受雇人適當之報酬。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前項所稱職務上之發明、新型或新式樣,指受雇人於僱傭關係中之工作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新式樣。一方出資聘請他人從事研究開發者,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之歸屬依雙方契約約定;契約未約定者,屬於發明人或創作人。但出資人得實施其發明、新型或新式樣。依第一項、前項之規定,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於雇用人或出資人者,發明人或創作人享有姓名表示權。

.已經有找過相關文章,有人說這裡指的"適當之報酬"是指獎金或薪資這樣的說法是有所根據的嗎?或是有先前的相關判例 因為薪資明細裡並沒有任何一項是"專利獎金"還望有經驗的大大給後進一點建議,thx

補充:因為目前朋友有遇到此一情況,前提是我朋友的工資並不是很高,應徵進來後工資多少都寫的很清楚,而進來後卻額外為公司發明了許多專利,但獎金的事卻一直沒下文(公司沒有任何的專利獎勵制度),每個月的薪資條上也沒有任何一條是專勵獎金的項目

所以想替朋友問一下法律上的專家,雖然沒有硬性的規定說每申請一個專利要給多少獎金,但我覺的拿其他公司的專利獎勵制度當作參考應該可以吧???光是少少的薪資就讓我朋友申請的專利給公司拿去製造、販賣、銷售未免也太欺負人了吧!

吳磺慶 (無慮) 100-11-27 03:22

報酬適不適當,可能要從很多因素來參考,包括:

受僱人的職務內容是否是專職研發,從而薪資的屬性就會有差異。 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是否可以反應發明的價值。 由於發明的價值並不一定立即顯現,故嗣後才發現發明能在市場上獲致很大的獲利,此時所謂適當的報酬就會變成浮動的概念。

以上僅僅是參考的因素,因為專利的價值不容易評估,還牽涉到事前的申請成本、額外廣告效益等,故報酬適不適當,往往還需要對專利價值做鑑定。但要注意的是,其實專利一經申請並獲證,往往僅是花費大量成本的開始,並不一定是獲利的保證,所以光是取得專利證書,其實並不容易去計算報酬的合理性。

洪先生 100-12-03 21:05

報酬適不適當,可能要從很多因素來參考,包括:

受僱人的職務內容是否是專職研發,從而薪資的屬性就會有差異。

答︰是專職研發,但是就算是專職研發,一般大公司也都有額外的鼓勵申請專利的制度,但我朋友目前服務的小公司就沒如此的制度,就變相地要求我朋友增加工作量,我朋友的意思其實也不是想勒索公司,而是想要到"額外"合理的報酬而已。

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是否可以反應發明的價值。

答︰多少才算是有反應發明的價值?我想這很難介定以及定義,如果說兩個月年終是基本,最後領了五個月年終除以專利申請件數,那申請這些專利的價值也太沒價值了吧!因為是職務上的發明,我朋友也同意專利是屬於公司的,但是因為公司沒相關獎勵制度而變相要求我朋友增加工作量,我朋友覺的不太合理,目前他也有打算要離職並和這間公司上勞委會"調解",最壞的情況就是打"民事官司",所以才會上來向律師請益。

由於發明的價值並不一定立即顯現,故嗣後才發現發明能在市場上獲致很大的獲利,此時所謂適當的報酬就會變成浮動的概念。 以上僅僅是參考的因素,因為專利的價值不容易評估,還牽涉到事前的申請成本、額外廣告效益等,故報酬適不適當,往往還需要對專利價值做鑑定。但要注意的是,其實專利一經申請並獲證,往往僅是花費大量成本的開始,並不一定是獲利的保證,所以光是取得專利證書,其實並不容易去計算報酬的合理性。

答︰一塊餅就這麼大,有N家廠商都在搶食同一塊,我朋友所開發的產品是可以讓他的公司在多家公司的競爭中搶到其中一塊的,也就是說相應的專利是非常有商業價值的(都是客戶有需求的產品)

洪先生 100-12-03 21:35

接續上篇最後一段...

我朋友開發出來的產品不敢說是多偉大的發明,但起碼足以撐起目前服務的那家小公司明年的額業額,我實在是看我朋友為了那間公司花費這麼多的時間以及腦力開發這些產品並且申請這麼多專利以有效保護開發出來的產品,每個月只領這麼一點的工資,實在是不合理,於是決定上來問一下有相關經驗的律師,若我朋友離職後在勞委會和公司"調解"未果,那後續的民事官司打起來,我朋友可以得到"額外的合理報酬"的機率大嗎?

因為沒打過民事官司,沒啥概念,有什麼要注意的?打這種官司請律師費用約多少?有必要請代書寫訴狀嗎?官司打起來約秏時多久?...

洪先生 100-12-03 21:45

補充︰

附上網路上找到的前案

http://www.lcs.com.tw/tw/articledetails1.asp?Linkid=6&mid=70&id=337

我朋友並不是想和文中的人一樣共享公司的獲利,而僅想得到工資之外"額外"且合理的報酬而已

小子 100-11-26 11:12

之前與朋友合夥頂一家店面做生意,租屋承租人是我.連帶保證人是朋友,因我想退夥想把租屋承租人改為朋友,但房東不願意並且要沒收3個月壓金,一氣之下.壓金我不要了,但是承租人是我的名義下往後是否有法律責任(租約中有提到未經屋主同意不得私自將房屋租賃或出借.轉租.頂讓.與變相方法使用)既然租屋契約中有提到這一點.而我又沒使用租屋處,房東又不解約.事後房東是否應該負責承擔後果……

備註:朋友想繼續做下去.....

 

yun 100-11-25 15:57
律師您好~ 我有一件詐欺案.我是南部人被告是宜蘭人.我們已經走到法律程序.本想跟他索取精神損失等賠償.但法院說我若要告他附帶民事賠償必須再親自上一趟宜蘭.為了這案件我已經上去3次.我很想問為什麼做錯事的是他.受到懲罰的是我??所以第3次出庭時我直接答應和解.我不想在東奔西跑.只要把我原來的金額環我即可.因為是10萬不小數字.我還讓他分期.因為他也沒什麼錢.但他再法院上信誓旦旦他一定會按實匯款.但連第1次他都沒匯.於是我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扣他1/3薪水.這幾天居然收到法院通知.要跟我說執行費.我覺得真的很過分.我一毛錢都沒收到還要我花錢.我打去法院問.他就只會"重複"說法律就是這樣.你不繳錢就會被駁回.我真的很心寒問一句:那法律對我有什麼保障??他說沒阿.法律就是這樣.我想問律師.現在的我該如處理??真的要去繳錢來爭取看看有沒有機會扣他薪水嗎??因為對方畢竟不是公家機關.說換工作就換工作.而且法院還說若他換了工作.我還得自己找出他在哪上班.我又不是他朋友.我怎麼去查他在哪上班.我們一個在南一個在北.我真的感到很痛苦~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5 15:57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以原就被」,就是原告要對被告提出訴訟時,必須向被告的所在地法院提出才可以,而且民事訴訟是「使用者付費」,必須先繳納裁判費,法院才會受理。
kevin 100-11-24 16:46

先敘述一下我的狀況...

我爸負債 目前跑路

我跟他的戶籍都在我親戚家

而最近我親戚告知我

希望我把戶籍遷走

原因是債主向法院申請查封...(什麼性質的查封我忘了)

親戚家的一些貴重物品都被查封

後來親戚有去法院提出購買證明

才將那些物品歸還我親戚

(以上這部分不曉得是不是真的

因為我沒去求證只用電話聽到而已)

因為我親戚覺得可能是因為我爸的緣故

所以希望我們把戶籍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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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個人的戶籍遷到朋友家寄居了(已年滿20以上)

而我爸的戶籍據親戚所說好像會遷到老家....

想問的是...

1)如果我親戚講的查封的事情屬實的話

  我很怕會造成我朋友的困擾...

2)我知道父債子不還的法律...

  但不清楚債主會不會事後找到我身上來...

因為債主有去親戚家對方一直詢問我的下落 而我親戚都說不知道

 因為我在外縣市求學自己有打工

 因為有納入勞基法所以我可以確定沒有被法院強制扣薪

3)目前遷戶籍過去朋友家 自立一戶 但是目前又產生出一個問題

因為朋友那讓我遷的房子有租給人 所以目前該屋的戶籍有三戶

朋友本身+租屋人+我 因為去戶政遷戶口時 戶政人員告知我

因為是第三戶所以會被歸類為列管第三戶 也就是說當有需要查戶口

第三戶會優先被查訪 另外就是我朋友當初有被國稅局查過 說租給他人

好像有被罰錢 所以不知道我遷過去以後會不會在被罰一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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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話...雖然他是我老爸...但是他這一屁股債是他自己搞出來的

而且都沒有盡到扶養子女責任...搞得我們家還離婚...屢次搬家真的受夠了

誠心徵求好心的法律大大...可以幫幫我!!

您好:

1)帶給朋友困擾多少會有,但只要在權利外觀上,能夠表彰你朋友的財產與你無關,債權人不能無端去扣押您朋友的財產

2)在法律上父債子可以不還,但現實上子女很難脫身,債主可能會透過一些非法手段來索債,

只是您在外縣市求學打工,既然有納入勞基法,債權人還是可能會透過稅籍資料找到您有這份薪資而加以扣押。

3)您朋友當初被國稅局查過,說租給他人而被罰錢,是因為「租人被罰錢」?還是「租人有收入卻未報稅被罰錢」?您可以確認一下嗎?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2-23710651詢問,謝謝!

 

kevin 100-11-25 16:10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帶給朋友困擾多少會有,但只要在權利外觀上,能夠表彰你朋友的財產與你 ... (恕刪)

 謝謝 陳國瑞律師 的回覆

我朋友那邊的房子 應該是沒有問題了 我將戶籍寄居在他的戶內 而非自立一戶

所以沒有產生列管第三戶的問題

親戚說 好像是我父民國8X年時有開支票給友人 但無力負擔所以跳票了 友人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事情已經過了好幾年 老實講我真的沒遇過被討債的 只有我跟父的戶籍在親戚那邊 他們才說有遇過

目前是比較擔心因為我戶籍寄居在朋友那裡 所以怕就此會被他們找到我人在那裡

但是我也都有在外頭工作 甚至有在外縣市公家機關上班過 而且都有納入勞基法

那他們怎麼好幾年都沒有找到我 我也是很納悶 

POOLTOVN 100-11-24 12:14

昨日,前往新北市戶政事務所民享辦事處。
幫剛出生的小孩報戶口.....
可是,戶政人員卻不讓我報戶口
他說的原因是,我跟我太太結婚未滿180天就產子。(我太太是外配,不是本國籍)
說是民法規定,要求我必須要提出我太太跟我結婚之前的單身證明,
證明他跟我結婚之前是未婚狀態。在這我很那悶...
那悶的是
1︰我跟我太太雙方都必須要有單身證明,才能結婚。(而且經過重重關卡認證)
   中華民國是不能重婚的

2︰我跟我太太在國外(越南)已經完成結婚手續,並且已經回到完成結婚登記
   身分證上的配偶欄也寫得很清楚。

3︰所有辦結婚的資料附件都在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那邊。
   (戶政系統無法連線過去嗎?不能打通電話確認嗎?)

4︰既然我跟我太太已經完成結婚那不就=證明我太太跟我結婚前是單身的?
   為何現在還要回頭跟我索取當時結婚的資料。那如是這樣那結婚不就=沒用?
   在戶政所,戶政員有拿出結婚證書來,我跟戶政員說有結婚證書在
   那你跟我要結婚之前的資料幹嘛?
   (戶政員跟我說是民法規定,我不是學法律,我也不懂)

5︰我老婆來台之前,必須要做體檢,而體檢當時已有懷孕,而我也知道我老婆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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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上網查了一下資料

得知如下,查到了下面這條規章

七、各項戶籍登記案件作業準則
7-1出生登記
廿四、有關國人與非本國籍(含大陸地區)女子結婚,其子女出生於父母結婚之前或推算
其生母之受胎期間未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其申辦出生登記,應提憑生母之單身證明文件
辦理。【內政部93年9月3日台內戶字第0930009835號函】

都已經跟我結婚了如何在申請單身證明?
既然已經跟我結婚是事實,結婚證書也發了,不就足以證明跟我結婚之前是單身的?
不知道有大大有解決辦法嗎?

然到要我再飛一趟越南,去辦事處提取我當時的文件嗎,

楊先生 100-11-23 17:53
狀況: 1.父親於3年前去世,姊妹均已嫁人,遺產中有動產,土地及現金部分動產已被父親病危時遭兄弟(無工作收入之證明)以假買賣變更過戶,現有土地數筆需辦繼承發現動產過戶. 2.辦繼承時有當時因故沒遭兄弟一起辦理過戶,現有幾筆土地為媽媽及兄弟姊妹各持有共同共有知權狀未分割, 3. 因還有現金存銀行j未領,現因兄弟中有1人不願蓋章同意將錢領出,所以現交由法院裁定中. .問題: 由法院書記官於說明會說:法院會將父親生前所有財產查清. 1.當時遭兄弟(無工作收入之證明)以假買賣變更過戶,會一併追查嗎?兄弟會遭法律制裁嗎? 2.現有未分割土地,何時能做買賣? 3.父親生前未發病時,因故以所有女兒名義,存現金於銀行,多數女兒已歸還父親,其中有1妹妹未還,現父親已亡,媽媽如何催討就是不還,這將如何? 以上問題敬請法律高手解答,不勝感激,謝謝!

 

一、  關於有動產被弟弟辦理過戶的問題

重點應該在父親當時的意識狀況如何,如果當時父親仍有意識,那對方也會主張是父親的贈與,僅是以假買賣方式辦理過戶。如果父親當時意識已不清,那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如果刑事可以成立的話,那民事請求機會就很大。

二、  公同共有遺產部分

原則上需有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始可處分。或於請求分割遺產之後始可過戶

三、  女兒未歸還的現金存款

這部分如果要訴訟上其實舉證也很困難,想必女兒不是主張是自己的錢,不然就主張是父親的贈與,你除了要證明是父親以女兒名義存的,還要證明不是贈與,始得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