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下,信用卡盜刷所面臨的相關刑責
小明到a旅館去消費,由某甲櫃台人員負責接待,小明用信用卡支付他所消費之款項
某甲在小明刷卡之後,將信用卡放在櫃台旁,沒有將小明之信用卡歸還給小明
某乙為於某甲之同事,在處理下一筆消費時,發現小明之信用卡
某乙看沒有人注意的情況下,將其信用卡收到口袋裡
等待下班後,便用小明之信用卡前往b商店消費
小明在離開之後,發現信用卡不見了,打電話去掛失時
小明發現有一筆不是小明自己所消費的款項,而確定信用卡遭到盜刷,並報警處理
請問:
一、某乙將面臨怎樣的刑責呢??
二、某甲在案件中,是否有責任呢??
三、a商店在案件中,是否有民事or刑事之責任呢??
四、小明可以主張那些權利呢???




我之前因對一名中國籍女子提告,造成她刑事被判刑,民事也判賠,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延期. 之後她即開始對我亂告一通,檢察官連傳票都沒有寄給我,也沒有傳我到庭,我連自己被她告的事,都是收到不起訴書時才知道.內容包含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等,不起訴原因有:不符合犯罪要件,查無證據,顯不實在等.我已經收到五次這樣的不起訴書了!
她捏造的內容都很莫名其妙,譬如她說我打電話對她侮辱就是侮辱罪等(根本無此事).我查過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653號,發現她提告的內容雖是虛構,但因為並不會使我受到刑事處分的危險,好像我也無法告她誣告的樣子.但是我有考公職的打算,我有這麼多被她告的記錄,雖然不起訴,但感覺很不好,已經給我清白的人生留下不名譽的訴訟記錄.如果告她誣告也告不成的話,就刑民事方面,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她嗎?


本人向租車公司租用轎車一部,某日於行經瑞芳—五堵快速道路時,發現無法加速,儀表板溫度指針已接近高溫H邊緣,因當時路肩窄小,車內無配備三角警示,且當時下雨視線不佳,遂於暖暖交流道下去,之後停在路邊檢查發現水箱已沒水,並且有冒煙,租車公司要我找拖吊車將車子拖到他們的特約保養廠,保養廠檢查發現故障原因是因 ”水箱破洞導致冷卻水流失使得引擎過熱造成縮缸”. 本人問保養廠”為何水箱會破洞?” 答曰”因為水箱太老舊”,當時租車公司老闆也在場.但是他仍然認為這是我的過失,我不應該在發現引擎過熱時,仍繼續行駛導致需要大修.
他說本人要承擔所有修理費約7萬元(車子已經修好了),否則要提出”刑事損毀罪告訴”.
請教諸位先進,
這應該是民事賠償,他有甚麼證據或方法讓法院會受理,這是刑事損毀罪. 因本人居住國外,若刑事訴訟成立並收到法院出庭通知,本人可以請假申請延期開庭嗎? 他有申請地方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本人已向他解釋無法到場並願以2萬元賠償,但遭否決並說要提出刑事損毀罪訴訟. 車子 已在未徵求本人同意下,逕自在租車公司的特約保養廠修好,沒有任何估價單或修理明細,只在申請地方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書上略述 "因發生車輛溫度變高,未停車處理繼續行駛,導致引擎故障,造成車行損失69850元修車費,依租賃合約第11條須由承租人負責賠償".合約第11條 “乙方租賃車輛駛出一小時內及行駛十公里內機件如有發生故障或車內有違禁品,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或要求換車,逾時或行駛超過十公里,車輛發生故障,事故慨由乙方負責.
該車已行駛約22萬公里,車齡未知,但確實老舊.
萬分感謝 敬祝安康
Jerry


家母二年前過世之後,遺留下一間40年的老公寓,不料我繼承後二年卻收到銀行對我提告"毀損債權",因為二年前將1/6持分賣給我的一位姊姊對銀行有欠債(持分買賣是以抵消以往債務,沒有明顯資金流向,但家人均知情)。我姊12年前因支付不出A銀行(目前提告者)購屋房貸,房屋也已遭A銀行回收、法拍,只是拍賣後仍不足以清償貸款金額。我姊共積欠A一家銀行之貸款,另曾經替我前姊夫申辨B 、C、D、E四家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但信用卡已刷爆。
請問:1.A銀行可以向我索討1/6的持分嗎? 2.我在不知道姊姊欠債的情況下接受了她1/6的房屋持分,是否因此會吃上"毀損債權"之刑責呢?
今天我主動與A銀行溝通尋求庭外和解之可能。但A銀行告訴我一些很奇怪的事,對與否?在此向您請教。
首先、A銀行對我說,如果我與他們達成庭外和解,他們不會對我提起民事告訴,並給我一份清償證明。如此一來,日後如果B、C、D、E也對我提告的話,我可以拿這一張清償證明,強化我是以金錢"購買"我姊的1/6房屋持分,B、C、D、E依法對我莫可奈何。是這樣嗎?
其二、我向我二姊購買1/6持分,完成過戶的時間已有二年之久,即使B、C、D、E日後想對我提起"毀損債權"之刑、民訴之訴訟,依法已超過追溯期限,所以我只要與A銀行他們達成和解,日後便可高枕無憂,B、C、D、E無權再對我求償。是這樣嗎?
其三、A銀行告訴我,我姊只是我前姊夫申辦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並不是實際刷爆信用卡之消費者,所以依法B、C、D、E四家銀行對我姊或對我都沒有追討卡債之法源依據。是這樣嗎?
最後,今日我去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竟然我姊沒有任何不良欠款記錄!?為什麼呢?如果沒有任何欠款,為什麼A銀行可以在12年後的今天對我姊及我提告呢?

本人於93年7月8日由 法拍買下土地(有土地所有權狀-1/1),97年1月份遭鎮公所工務課鋪設泊油路(從本人土地正中對半開路.....一分為二了),經查證是鄰地地主潘XX向里長李XX申請鋪設泊油路,再由里長李XX代為向鎮民代表曾XX申請,鎮民代表曾XX再向鎮公所工務課陳情鋪設泊油路,再由工務課發包給工程行(里長李XX之弟)李XX施工,以上所有人都未經本人同意就將本人土地私自施工鋪設泊油路,101年3月12日本人向鎮公所工務課陳情,101年3月27日現場查勘,至今101年8月己有五個月,經多次摧促未有消息。在這段時間內本人又被鄰地地主潘XX告確認通行權存在,101年5月31日開庭,101年8月6日上午11時0分法官現場勘測本人不動產,下次開庭時間101年9月12日。鄰地地主未經本人同意私自申請鋪設泊油路己是侵佔行為,如今又告我確認通行權存在,實在惡劣,鄰地地主己有鄰近道路約二米就到道路,還從本人土地開路長達一百多米 = = 又是土地正中央。。以上全部沒有經過我口頭和書上同意私自鋪路。 還有申請人李XX,施工的人是他弟弟。是不是怪怪的。想請問如果我要告的話 我該告誰? 告什麼項目? 民事?刑事?如何要求賠償?誰該賠償? 謝謝。。我分不清楚該告誰 怕告錯了><

初衷:
因為不想積欠信用卡循環利息費用的產生,所以才透過網路認識了宣稱和所有銀行都有合作的快x捷公司.
經過:
在2012年4/6透過網路向快x捷公司申辦貸款,結果當下承辦人員(何毓芸經理)要我填寫委託契約及個人資料與貸款金額後回傳,當下填完後詳細看了契約上的服務費用有問題,所以打電話去詢問詳細情況,結果對方(何經理)告知我這方面不要緊,要我先回傳做審核,比較不會耽誤時效性,然而這是他們作業上的一個流程.等審核通過後再來談我提出費用上有異議的部份,如果沒達成共識,不申辦了也沒關係,然而我當下也很清楚問了,如果沒辦了,那我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對方(何經理)告知我是不用的,我就很放心的回傳了委託契約及個人資料與貸款金額了...但過2-3天,審核過件了,接到快x捷公司打來,並非當事人何經理,(而是宣稱自己是何經理的助理)直接要和我索取服務費用,我當下傻眼,我都還沒收到過件通知~也還沒對保,銀行也沒撥任何一筆款項給我,我那來錢給他們呢?!我當下覺得事有稀竅,沒經我同意怎可以任意轉案給她人,對於他們公司處理事情太吵草率,態度不佳,言辭不善,為了保護自身權益,謹慎從事,我請求要求對方請何經理與我連繫,但對方不願意,直接告訴我案子已由她處理,不管我最後選擇要不要去對保,過件就是得馬上支付服務費用10%,不然就會提告我.然而我也有向那位助理說明我與他們何經理所談的經過與議意的地方,但她一概否認這件事,就是要提告我且要求我賠償並加付違約金50000元,共70000萬,事後掛上電話我馬上打打電話去渣打銀行客服去做撤件的動作,在所有事情釐清真像前,並非我個人因素不去對保,所以我有權利先暫緩對保動作以及支付對方所提出的任何賠償之金額.果真沒多久在2012年7/4就接到地方法院寄來第一份公文了,要我賠償服務費和違約金共7萬,我當下也回寄一份民事議狀書向法院申訴了,但又在2012年8/9又收到法院第二次寄來公文要我在2012年8/27到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調解.
開庭要準備什麼~我都不知道~怎辦???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謝謝 律師 給我的回應,但是我看不懂您的第二點...附上證據資料???
地方法院也是要我在8/27提出證據資料,我哪來的東西ㄚ??
我真的不懂ㄚ~我只有當出對方傳來叫我填寫的契約和我個人資料ㄚ
他們都口頭答應,現在死不承認~我怎拿出證據ㄚ~拜訪教教我好嗎?
我沒兄弟姐妹可以問,也不想讓父母擔心,公司同事都沒遇過這方面的事, 我好煩腦...
在來您說的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這個我也不太懂ㄝ,
我契約看很清楚ㄚ~就他們要告我的ㄚ~
對方確認...我不知確認什麼,
我真的很沒大腦吧~
我只知道何毓芸經理是一開始幫我承辦的人員,
再來就無故換為我什麼都不清楚,自稱她是何經理的助理ㄚ,
他一概否認我和當初何經理講好的ㄚ...
律師~您可以白話文一點嗎???我不知道我去要帶什麼和準備什麼資料,
求求妳~感激不盡

你好~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有關民事小額訴訟上訴的事情,
我是被告,從事汽車修理廠,有兼作中古車買賣,事因是在100年10月份我有賣出一台中古車,因為車子年份比較久(2001)所以鈑金部份較差,當初賣出前已有其他修理廠先用中古鈑材修護過,但並非事故車,當初原告看車時也已先行告知車子狀況,所以當天原告就直接先付訂金一萬元,進而第二.三次看車時,他爸爸也有到店看車,當時也已告知因為車價便宜,所以他所要求之零件無法換新,後來於100年11月21完成尾款付清之動作,並在合約書中寫到(如查經屬實,車子為泡水車&事故車,我們就無條件退回原款)但因為交車後,車子出現一些問題,但不在當初合約書保固事項內,原告的爸爸去汽車公會鑑定後竟告知此車輛為事故車.原因只因為車輛板金有熔接之處,另其他板金有修護之問題,最後法官也因鑑定書報告判決我們敗訴,需退還原告當初購車之金額,但當初都已告知當事人車輛狀況ㄚ!!所以我想上訴,當初的鈑金修理廠及原車商均可幫忙做證,此車輛不是事故車,請問一下,我有上訴的可能性嗎??因為上訴理由好像要違法令才可以,所以我很困惑~~麻煩律師先生了!!





之前發生車禍
我的狀況: 住加護病房1個月, 開氣胸, 顏面手術, 嗅覺喪失, 住院幾個月
對方狀況:腳輕微挫傷, 號稱休養4個月沒工作
刑事判決, 對方90天刑責, 我朋友40天, 對方不滿上訴要我去別間醫院檢查嗅覺喪失問題, 去別間醫院檢查後也是判定失去嗅覺, 二審對方還是不服, 說不滿1審法官判決, 請問對方可以這樣提不出甚麼反對理由一直上訴嗎? 有甚麼條文或判例, 還是方法讓對方無法再上訴?
民事部分也判決, 要求他醫療費用+薪資+精神賠償等等大約150萬, 結果法院只判34萬兩方各負擔一半, 他只要賠償我17萬多, 他都還沒賠償卻反也告我民事醫療費用4千 + 薪資4個月14萬 + 精神賠償10萬左右,
請問他也沒受甚麼傷只複診2次(醫生還開診斷證明說建議休養3個月), 1審完因為我不服, 法院說會去調查他要求的部分另外開庭, 這樣的要求他有機會勝訴嗎? 因為他沒受甚麼傷又提不出證明來證明他因為車禍造成的損失, 我有甚麼權利或辦法可以要求告訴條件不成立, 判他敗訴?

請問大家.我外婆收到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要繳交答辨狀
事因為.三十年前蓋好的房屋.
****三十年後原告告外婆將化糞池的土地上蓋鐵皮屋(現在屋主一同被告).
並將房屋賣給現在屋主使用****.
我想請問:
1.當時所有狀況都是外公處理.外婆只是三十年前的登記人(老人家了).
且外公已過世5年以上.
2.買賣時的土地所有.使用權狀應該也有說明土地持分及使用的狀況
根據以上他還是要告我外婆.我們該怎麼辦..有解嗎..?? 我阿公自己建的房子.賣給現在屋主.目前土地所有人為現任屋主.
目前沒擁有任何權狀.被告主要是想告我外婆.三十年前將化糞池建鐵皮屋
並賣給現任屋主.我外婆目前沒有擁有任何那個房子的土地或房屋所有權
應該是想要拆掉那個鐵皮屋.但現任屋主要拉我外婆下水
要幫忙付錢幹嘛幹嘛的.沒錢怎麼辦.老人家什麼都不懂.又沒錢...
且為何要我們分擔費用.沒錢都被欺負假的..
原告也一堆圍建.外婆還跟我們說沒關係.幫下輩子積陰德...唉...

要請問一些細項問題,先謝謝律師先生。
一、請問,誹謗罪的追朔期是六個月內的意思是為何?為何別人對我提告99年12月間發生的事件,而我居然被起訴了。這六個月是指告訴人知道後的六個月內提告嗎?因為起訴書上是寫99年12月間發生的事,所以有關誹謗罪追朔期的標準是(懇請律師用白話或舉例跟我說,因為我的理解能力不是很好,真心謝謝)
二、起訴書最後一段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其中的"五百元以下罰金"是指最重會罰到新台幣多少?
因為有聽人說500元是指銀元,也就是新台幣1500元,現已提高10倍,也就是15000元以下。
也有人說一天罰1000元,如法官判刑2個月(60天),就是1000x60天=6萬。
不知道哪一個說法才是正確的?


目前我與配偶狀況類似如下(銀行尚未就對先生提起清償債務的民事訴訟)
想請問一下有何種方法可以預防先生債權人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王先生因為幫朋友作保的關係,朋友還不出錢,銀行就對王先生提起清償債務的民事訴訟,王先生敗訴後因名下也沒有財產,債權銀行也執行不到先生的財產。王先生和太太多年辛苦工作存款有購買一棟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所以王先生就不以為意。孰料,官司結束後沒多久,太太就接到法院通知,表示債權銀行已經將太太名下的不動產查封,王先生甚為驚訝,原來債權銀行居然可以這樣主張。
民法第1011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以上開案例而言,王先生確實有積欠銀行債務,經銀行辦理強制執行沒有結果後,債權銀行確實可依上開民法規定,代位王先生宣告將其與太太的夫妻財產制從「法定財產制」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
債權人成功將債務人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後,依照民法第1030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會發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計算方式以本件案例而言,王先生名下沒有財產,王太太名下有價值2000萬元之不動產,兩人財產差額為2000萬元,2000萬元平均後為1000萬元,也就是說債權銀行可以代位王先生,向王太太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王太太給付1000萬元給債權銀行。
承上所述,債權銀行在法律上可以宣告債務人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並進一步藉此代位向王太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透過以上法律技巧,債權銀行既然可以成為王太太的債權人,自然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在法院准許假扣押後,提供擔保金進而查封王太太名下的財產。

您好,請問我在6/27網拍賣一個仿L牌包,被員警買去,在8/12通知我去做筆錄
我無前科,又是第一次使用網拍賣家裡用不到的東西(因為家裡急需),並不是要從中獲利或是大量買賣,就只有賣一個假如我筆錄如果照實回答,那有沒有牽扯到利害關係的問答呢!?
例如:少數罰金或是勞動服務或是不起訴..等等
另外>刑事OK之後,民事部分應該會收到代表LV的"論衡律師事務所"來信要求賠償部分
爬文之後得知應該會開口5萬,那要如何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我現在工作是學徒月薪只有1萬6左右..家裡父親也在監執行(目前也正在高醫住院開刀,無健保給付醫藥費更要20萬),母親的腳也剛開完刀無法工作
阿公每月療養院每月要四萬,加上父親信用不良和破產,母親和哥哥都有房貸信貸卡債,姊姊也有學貸車貸...我自己也有信貸,但還要幫他們還債...
家裡情況也不能申請低收入戶,但我有向里長開一張清寒證明
不知道能不能發揮效用...我知道一定要賠,但是要怎樣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您好,請問我在6/27網拍賣一個仿L牌包,被員警買去,在8/12通知我去做筆錄
我無前科,又是第一次使用網拍賣家裡用不到的東西(因為家裡急需),並不是要從中獲利或是大量買賣,就只有賣一個假如我筆錄如果照實回答,那有沒有牽扯到利害關係的問答呢!?
例如:少數罰金或是勞動服務或是不起訴..等等
另外>刑事OK之後,民事部分應該會收到代表LV的"論衡律師事務所"來信要求賠償部分
爬文之後得知應該會開口5萬,那要如何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我現在工作是學徒月薪只有1萬6左右..家裡父親也在監執行(目前也正在高醫住院開刀,無健保給付醫藥費更要20萬),母親的腳也剛開完刀無法工作
阿公每月療養院每月要四萬,加上父親信用不良和破產,母親和哥哥都有房貸信貸卡債,姊姊也有學貸車貸...我自己也有信貸,但還要幫他們還債...
家裡情況也不能申請低收入戶,但我有向里長開一張清寒證明
不知道能不能發揮效用...我知道一定要賠,但是要怎樣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