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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wu 102-04-22 17:36
律師您好: 本人於100年4月份到職擔任講師一職,該公司(興誠服務品質管理有限公司)於就職報到當日立即要求本人簽訂一份工作合約及一份保密條款合約(皆一式兩份),本人當下詢問因簽約為重大事項是否可帶回家審視及與家人討論再行簽訂,但該公司人員卻告知該合約不可攜出且若當下不簽即無法完成報到程序為由拒絕,本人當下因家中有經濟壓力懼怕因未簽訂合約即無法任職壓力之下而簽訂該份合約,但於事後多次向公司主管索取該合約,主管卻多次推委仍未用印完成。 本人於就任約兩個月後發現該公司工作屬性及相關條件皆不如當初預期而向公司主管提出離職時,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本人已簽訂合約若貿然離職公司要依約索取賠償為由恐嚇本人,本人因不懂法律又懼怕鉅額賠償金而作罷。 於100年12月本人因喉嚨有一腫瘤經醫師診斷需開刀休養,故向公司再次提出離職,但該公司卻仍以已簽約為由拒絕,並告知若於開刀休養後無故不到將向法院提告。 本人於100年12月15日開刀後,因仍感身體不適且體力不復從前,而多次以電話告知無法回公司任職。 該公司卻於101年3月解任本人職務,且未支付本人100年12月薪資,並向法院提出違約民事告訴,並於102年4月項目前本人任職公司提出強制執行命令索賠新台幣499,634元,金額實過於龐大且不合理,且本人實無力支付,故向貴局提出調解訴願。
本案若依您所述則原雇用公司似已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就您所提及40餘萬元之債權債務關係,原雇用公司若是已取得取得有既判力之執行名義,基於既判力,本案後續恐怕難以爭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steven wu 102-04-22 16:51

本人於100年4月份到職擔任講師一職,該公司於就職報到當日立即要求本人簽訂一份工作合約及一份保密條款合約(皆一式兩份),本人當下詢問因簽約為重大事項是否可帶回家審視及與家人討論再行簽訂,但該公司人員卻告知該合約不可攜出且若當下不簽即無法完成報到程序為由拒絕,本人當下因家中有經濟壓力懼怕因未簽訂合約即無法任職壓力之下而簽訂該份合約,但於事後多次向公司主管索取該合約,主管卻多次推委仍未用印完成。

本人於就任約兩個月後發現該公司工作屬性及相關條件皆不如當初預期而向公司主管提出離職時,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本人已簽訂合約若貿然離職公司要依約索取賠償為由恐嚇本人,本人因不懂法律又懼怕鉅額賠償金而作罷。

於100年12月本人因喉嚨有一腫瘤經醫師診斷需開刀休養,故向公司再次提出離職,但該公司卻仍以已簽約為由拒絕,並告知若於開刀休養後無故不到將向法院提告

本人於100年12月15日開刀後,因仍感身體不適且體力不復從前,而多次以電話告知無法回公司任職。

該公司卻於101年3月解任本人職務,且未支付本人100年12月薪資,並向法院提出違約民事告訴,並於102年4月項目前本人任職公司提出強制執行命令索賠新台幣499,634元,金額實過於龐大且不合理,且本人實無力支付,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本案若依您所述則原雇用公司似已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就您所提及40餘萬元之債權債務關係,原雇用公司若是已取得取得有既判力之執行名義,基於既判力,本案後續恐怕難以爭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要請您先向目前任職公司查明一下原雇用公司發動的是假扣押執行或者強制執行,此部分可由法院執行命令案號可以看出來,司執全字是假扣押執行、司執字則是強制執行。

steven wu 102-04-22 17:49

律師您好:

向現任公司查詢後,該文為司執字,如過是這樣我是否就需依此支付,無法抗告或申訴!

若是司執字的執行命令則原雇用公司應已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至於該執行名義是否具有既判力,您可以去電詢問法院書記官,前往閱卷進行了解。

基本上依您所述時點,在這麼短時間內可以獲得執行名義,對方有可能是聲請支付命令,而您未於法定期間內聲明異議,以致原雇用公司取得確定的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若是如此,後續恐怕就很難處理了。

林欣 102-04-21 22:58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事因素上寫對方因酒測值0.82MG/L超多標準肇事傷人

我們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與民事賠償

請問:1.提起過失傷害罪是否需要請律師,告訴期間對方是否也會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因為對方跟警察說他也有腦震盪和受傷,

       2.因為對方到現在不出面也沒一句道歉,假若法院傳喚他不到,法院會做出甚麼行動嗎??

       3.交通事故研判表上寫我們這方尚未發現肇事原因,那假如要民事訴訟是可以的嗎??

     還是必須刑事附帶民事賠賞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17
回覆 林欣 的發言內容: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請不請律師,必須看您懂不懂法律。至於財產會不會脫產,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 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若您們怕麻煩,當然可以考慮委請律師處理,且建議在對方被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而可免繳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案件得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請求,當然如果對方也因本次車禍造成身體傷害,除非您屬於完全無過失之一方,否則,對方也有權對您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如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透過律師的專業處理,可維護您的權益,同時,您也可減少因開庭而須請假的困擾。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2 00:22
回覆 林欣 的發言內容: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 ... (恕刪)

好:
對方是否也會對您們提過失傷害
要看該事故的發生您們是否也有過失而定,
如果您們沒有過失,就算對方提告也是不成立,
並不是以對方所述「自己也有腦震盪和受傷」為準,

至於刑事方面是否需要請律師
這問題您需要酌?自己的經濟狀況,
因刑案是以檢察官為原告,您們只是告訴人(被害人),
當然如果您們覺的需要常請假到地檢署、法院開庭很麻煩,
而且開庭的時候會緊張、講話結結巴巴、不知所云,
則可能有委任律師代為主張權利的必要。
至於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
因為涉及可請求損害賠償的範圍(項目)與賠償金額的計算,
此部份會比較複雜,還是建議您委任律師代為處理較妥,
以免因小失大,省了律師費,輸了原本該贏的訴訟
檢察官或法院一直傳喚被告不到,
後續就可能派警拘提被告到庭~

以上供您參考 祝一切順利! 

您好,

      1.是否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可以先從初步肇事鑑定過失比例去判斷,只要判斷對方有過失,都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至於是否委請律師,當然一方面是看您經濟狀況,二方面是看家人是否可以在上班時間代理受傷的家人到庭。比較需要由律師代為處理的,會是在刑事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的問題。

Zoe 102-04-21 20:57

我是在門市工作的店員.某天晚上要下班時.突然有喝醉的男子進來.進來就開是損毀店內物品.後來見我要報警.就開始打我.中間還語代恐嚇.後來警察到場.有把它抓住帶回警局.我就先去了醫院驗傷.驗完後到警局作筆錄.我有提供了照片.和錄下他所有毆打我的影片一起交給警察.就直接告他傷害恐嚇.他當晚也被移送.如過可以私下和解.我可以如何跟他求償?若他不願意和解.像這樣的案例他大概會判多重?(我的腰部摔傷.膝蓋摔傷瘀青.頭部有紅腫.手肘有擦傷.同時影響我無法上班.也害怕他再來打我.讓我無法安心上班)那若我附帶民事賠償.又要如何計算賠償金額才算合理?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23

建議你將醫療單據收集好,並計算你因此無法工作的損失,

再加上一筆精神賠償(數額約幾萬元)即是你依法可以請求的數額

不過你要多一點也無仿,對方接受的話就可以

對方被判輕或重會隨有無與你和解而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4
回覆 Zoe 的發言內容:

我是在門市工作的店員.某天晚上要下班時.突然有喝醉的男子進來.進來就開是損毀店內物品.後來見我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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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A 102-04-20 22:56
你好,我想詢問一下 因為之前跟朋友吵架,一氣之下把朋友的私生活都寫在臉書上 結果被告妨害名譽,其實我沒有指名道姓 只是當時以為只要我所說的都是事實就不會敗訴 所以也很笨的間接承認了是在說對方 對方一直要求十萬和解,我一開始只提了兩萬 對方只願意降到八萬 之後被判了易科罰金三萬,對方又提出民事賠償 結果現在民事賠償判了四萬 我覺得四萬有點多,因為他感覺也沒有怎樣 卻在法庭上裝的楚楚可憐 想請問如果再上訴好嗎?
至少要看過法院判決的內容才能判斷。 以上供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注意遵守上訴期間,建議您儘速攜帶判決及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您若打算上訴,建議您可先具狀聲明上訴,不過如若原審法院針對精神慰撫金的審酌並無明顯違法或者認定事實基礎與真實情形不符的狀況,對法院就精神慰撫金之酌定加以爭執,是有一定難度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詹姆士 102-04-20 19:40
請問,日前某人在網上留言罵我,我已向警察報案並做筆錄,後續上法院時,我可向對方民事賠償包含聘請律師費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費用除非是第三審,不然在實務上是不得列入損害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nana 102-04-19 23:18

之前因上網販售用不到的假包包被警察買去,因而犯了商標

筆錄時警察問我包包是否要拿回去,我說我不要(怕還有後續問題所以不想拿)

民事和解了,刑事緩起訴期限也滿了

今日收到一張法院刑事裁定,但內容我真的不了解他想說的意思

聲請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之仿冒XX商標圖樣之大方包壹個,沒收。

裡面看不懂的內容有:

某年月日緩起訴處分期間屆滿未經撤銷,有該案緩起訴處分書、台灣高等法院備告前案紀錄表在捲足證。複查扣案之仿冒XX商標圖樣之大方包1個…(中略)…子屬違反修正前商標法第82條之罪陳列之商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予沒收之物。自應依上開規定沒收之,故聲請聲請單獨將上開物品沒收,經核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請問整篇的意思是什麼?是要沒收那個包包嗎?但那個包包當初在警察那裏我沒有拿回來

現在要跟我沒收我也沒有了,還是此張刑事裁定只是單純告知我包包沒收了而已呢?

「扣案」之仿冒XX商標圖樣之大方包壹個,沒收。

以上供參。

nana 102-04-20 16:00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扣案」之仿冒XX商標圖樣之大方包 ... (恕刪)

.........還是不懂= =

什麼是扣案?

這個刑事裁定只是單純告知您目前被檢方扣押那個包包已經法院宣告由國家沒收加以而已,故而嗣後依法您即無法再對該扣押的包包主張任何權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拜 102-04-17 17:07

想請教律師~~~~

農地在今年2月18日請蔡姓鐵工老闆蓋鐵皮屋小工程,契約中明定於今年3月31日前完工並交付(已預付工程款3成訂金24萬),他只挖地基4個坑就停滯.....施工僅佔總體工程一成(已經確定無法完工交付).....經多次連繫惡性不接電話......我3月30日已寄存證信函希望他5日內出面處理(到目前仍不出面),若他仍不出面處理.....是否需要經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此民事案件告至法院前是否須先至派出所備案蔡姓詐欺之嫌?因該工程行負責人為其前妻(人頭),而其名下也無動產動產,皆為其前妻名下~~若其名下無財產法院支付命令有用嗎~~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發函解除契約,再跟對方要求已經給付的訂金,至於詐欺的部分,則要視行為當時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子學 102-04-16 20:50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雙方沒有打契約,僅口頭約定水電費為友人支付。

因近年來附近有都市更新計畫,友人先設計我母親承租B戶房子給他當作辦公用途,其實是聯合土地開發公司要收購附近土地。因期間發現我方不肯出售,友人翻臉且不斷與開發公司用惡劣手段要求我母親賣房子

我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回A戶房子,一審期間對方不斷主張A、B兩戶是共同承租,但經法院判決雙方借貸關係終止,我方等待通知書後會同檢察官前去清點室內物品。 

------------------------------------------------------------------------------------

但等通知書時對方提起上訴,並在上訴書內捏造事實如下:

A戶房子自5年前開始為不定期租賃契約,友人每月有託人支付現金9000元給我母親。 房屋室內漏水修繕為友人支付 並協助我方爭取房屋補償金 並傳喚證人來舉證屬實

(上述內容第一審對方根本沒提起)

------------------------------------------------------------------

想請問律師

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

我們因金錢關係沒辦法請律師,僅以禪述事實書寫及回答,面對開發公司財大氣粗,每次都委託不同律師事務所律師來答辯,並針對我母親說詞漏洞強辯,搞得我們家身心俱疲………….

 

煩請各位律師解答,萬分感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6
回覆 子學 的發言內容: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 ... (恕刪)

如果您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但您在新北市屬有殼家族,不知道能不能通過財產審核。這類案件基本上就是租賃借貸哪一種契約而已,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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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A:若證人所言不實,可能會成立偽證罪。

Q: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A:有無支付租金,這個要對方舉證

Q: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A:可以,這屬侵權行為。

Q: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A:未必
Q: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A:不必,你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Q: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A:只要判決沒有確定,就可以一再上訴。

 

建議:你們既然有房屋可以出租法律扶助應該是不會過的。最好還是找個律師願意以後酬的方式接案,幫你們處理比較妥當。

小賴 102-04-16 14:20

因被合夥的經營代表人侵占合夥事業(穩定獲利),除將合夥事業變賣處分外,亦將變賣所得及盈餘上百萬一併挪為私用。經刑事提告後,檢查官以被告取得之合夥事業為自行作價而來(即自行作價寄匯票給其它合夥人),而不起訴處分。

但事實上被告作價行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之後提告民事部份也判決合夥關係仍存在,合夥事業未經解散清算仍為共有,但訴訟期間合夥資產以遭變賣處分,並將所有盈餘花光。想請問:

Q1.可否依事後民事判決結果當新事證,再向對方提出刑事侵占告訴嗎?還是民事判決結果不可當作刑事偵查的證據?  ps.因為前檢查官以不起訴處分的認定(即合夥事業是被告的),好像跟民事法官就契約裁定合夥事業仍為合夥共有之事實有異。

Q2.如事後被告民事上與本人得到和解(及承認合夥關係存在,並向其它人購買股份以達和解),是否仍可以就被告先前的侵占背信行為提出刑事告訴?還是民事和解後就不能提告公訴罪了? ps.對方和解後仍不履行和解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對方已獲不起訴處分,所以要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規定,始有再行起訴之可能,民事部分的證據,若屬新事實或新證據,則可以作為刑事之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2-04-16 14:15

律師您好…

我是繼承人,最近被銀行要一筆債務。但銀行提出的借據上,其借款人簽名非被繼承人本人所簽。

銀行已起訴了,我想請法院幫我調出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的簽名來證明借據非被繼承人所簽。請問聲請狀是要提出

1、「為聲請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事」的聲請

2、還是「聲請調查證據狀」。

若是

1、「為聲請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事」的聲請狀,那是不是根據民事訴訟法346條?

2、若是「聲請調查證據狀」的話,那是依據那一條啊?

以上感謝律師的回覆,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繼承遺產大於該繼承債務?因本件對造為銀行,其必定有法務人員進行訴訟程序,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要提呈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院向戶政事務所函調被繼承人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的簽名。不過依舉證責任分配而言,簽名之真正,基本上應由銀行方面加以舉證證明,此項證據聲請好像有點奇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yvan 102-04-17 14:2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要提呈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院向戶政事務所函調被繼承人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 ... (恕刪)

對…應該是對方舉證才對…是我錯了…謝謝律師的回覆。

不過因為我很確定簽名是偽造的,我很想要拿到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上的簽名與印章。這樣我才能在另一個訴訟上取得先機,先確認另一份私文書的簽名。不知這樣做

法官准不准?不知有無其他辦法拿到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上的簽名與印章?

以上謝謝賴昱任律師的回覆,感恩

小甄 102-04-16 09:17

您好:

      如果未滿16懷孕,女方己向警方報案.檢體己呈檢警.並於這個禮拜檢方己向被告開偵查庭.請問:

1.原告在筆錄當中.稱被告並沒有強逼發生性關係.原告父母親並沒有原諒被告.沒有一句抱歉.沒有協商.這樣刑期會減刑嗎?刑期多久?

2.己進司法.檢方會傳原告嗎?還是單憑被告說詞?偵查筆錄會寄給原告嗎?

3.若是要被告民事賠償.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己有偵字號).

4.民事賠償賠償多少?(一般案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是否已十八歲?依據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如係違反當事人意願而為性交,則應構成強制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者,基於偵查不公開,檢方並不會將訊問筆錄寄送給告訴人,偵查程序之所有調查內容,須待檢方起訴後,進入法院審判程序,得委請律師進行閱卷

本件既已展開偵查程序,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欣 102-04-15 23:16

家人在上個月21號被退休的警務人員酒駕後方追撞,酒精濃度0.82MG/L 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檢署

我要問

1.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又肇事會以現行犯當場逮捕嗎?公共危險罪多久會起訴,起訴後刑期是多久,會被罰款嗎?罰款金額是多少

2.我們被害家屬除了民事控告他以外,對方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還可以其他罪名控告他嗎??

3.民事刑事可以同時進行嗎??民事大概多久會有結果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家人被追撞後,身體是否有受傷的情況?如有,可提請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再就損害的部分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1、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另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據你所稱,對方已經退休,自不具公務員身份。

三、依經驗最少半年。

 

哈雷 102-04-15 20:15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問題:
1.若同事向主管寫信, 誹謗我的工作能力, 陳述不實的事實, 甚至指出公家機關對於我的公文, 將婉拒不予處理。主管不想處理這件事情, 而我經查證公家單位, 該情況並不屬實。請問這算誹謗罪嗎?

2.如上述屬誹謗罪, 我該如何提請訴訟?需準備什麼? 又如何提起民事訴訟?

煩請幫忙, 謝謝 !! 

本件是否構成誹謗罪必須進一步視其傳述內容才能確定,若傳述的事實足以貶損您的名譽,且可以證明是由對方所杜撰或者虛構,即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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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後續您應該設法蒐集相關證據,然後再進行刑事告訴,損害賠償部分,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在刑事部分由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小小娃 102-04-15 17:31

請問透過第三借貸連開立多張本票並表明補貼利息損失結果至今兩年多避不見面,此人名下無財產民事等於白費功夫請問刑事可以告他什麼謝謝

比較可能涉及刑事詐欺

我快瘋了 102-04-15 01:31
於100年10月份.在露天拍賣網購尿布.我以匯款5700給對方.但他一直拖延不出貨.我也跟他說貨不要了.把錢還我.他卻說他的帳戶被鎖了.無法做提領的動作.我到警局報案.才得知原來有十幾個人跟我一樣都被她騙了.開庭至今.今年一月份時他有傳簡訊說會匯款給我.沒匯.二月份就收到法院通知對方行為不構成詐騙.原因是他有陸續出貨給他人(當時他是想要跟對方和解).以及也有陸續跟我們這些買家聯絡.(是知道我們要告他才聯絡的)他也辯稱是貨源不足不是故意不出貨的.(我當初去開庭時.他也當面要拿2000給我.希望我先跟他和解.我不肯.我請他全額匯款.我才和解).3月中我傳簡訊跟他說.我急需用錢.可否還我?他也回說月底還.我還是沒收到.日前我又傳簡訊給他.說已經4月中了.是否會還?他就沒回了....隔天我在約12.1左右.打了將近20通電話(他根本就不接).我又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昨天我就又傳了(我知道妳有看到我的來電以及簡訊但卻不理會.我就說既然刑事不能辦妳.那我就循民事).他才回.可他卻回說(會還就是一定會還.他現在沒工作也不能還.我在在深夜打給他.他就告我騷擾.)於是我回.(之前白天打給他.深夜才回.他說深夜才會下班.我白天打.誰會接?)他就不回了.....我覺得他根本在鑽法律漏洞..以為陸續跟我們連絡.法律就對他沒輒.100年至今都沒還.請問我該怎麼辦?
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待確定後聲請執行其財產。 以上供參。
我快瘋了 102-04-15 00:56

於100年10月份.在露天拍賣網購尿布.我以匯款5700給對方.但他一直拖延不出貨.我也跟他說貨不要了.把錢還我.他卻說他的帳戶被鎖了.無法做提領的動作.我到警局報案.才得知原來有十幾個人跟我一樣都被她騙了.開庭至今.今年一月份時他有傳簡訊說會匯款給我.沒匯.二月份就收到法院通知對方行為不構成詐騙.原因是他有陸續出貨給他人(當時他是想要跟對方和解).以及也有陸續跟我們這些買家聯絡.(是知道我們要告他才聯絡的)他也辯稱是貨源不足不是故意不出貨的.(我當初去開庭時.他也當面要拿2000給我.希望我先跟他和解.我不肯.我請他全額匯款.我才和解).3月中我傳簡訊跟他說.我急需用錢.可否還我?他也回說月底還.我還是沒收到.日前我又傳簡訊給他.說已經4月中了.是否會還?他就沒回了....隔天我在約12.1左右.打了將近20通電話(他根本就不接).我又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昨天我就又傳了(我知道妳有看到我的來電以及簡訊但卻不理會.我就說既然刑事不能辦妳.那我就循民事).他才回.可他卻回說(會還就是一定會還.他現在沒工作也不能還.我在在深夜打給他.他就告我騷擾.)於是我回.(之前白天打給他.深夜才回.他說深夜才會下班.我白天打.誰會接?)他就不回了.....我覺得他根本在鑽法律漏洞..以為陸續跟我們連絡.法律就對他沒輒.100年至今都沒還.請問我該怎麼辦?

1973 102-04-14 02:19

律師您好:
本人因上班途中車禍受傷提起民事訴訟,近日接到判決書.本人依68年台上第42號判例向被告求償勞保局代為支付之醫藥費.且最高法院 78 年 台上 字第 1174 號判決意旨 [保險制度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權之發生,係以訂有支付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為基礎,與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非出於同一原因。後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殊不因受領前者之保險給付而喪失。原審以上訴人具有勞保身分,其因傷支出之醫藥費係由勞保局支付,因認上訴人不得請求被上訴人賠償此項醫藥費,依上說明,自難謂合。]亦同.
但地院卻以無損害即無賠償為由駁回.( 引用19年上字363號,19年上字2316號,19年上字3150號判例)
我想請教的是:
1.地院所引之判例皆是距今80餘年前關於一般侵權損害賠償之判例,本人所引則是民國68年關於勞工保險之判例,針對年代與相關性而言法官是否有引用不當?
2.勞保局所支付醫藥費並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代位行使之適用,勞工保險費為本人及雇主按期繳納.而今勞保局基於保險契約成立之給付,受益者卻為被告是否有不當得利之疑 慮? 若本人欲上訴理由應如何論訴?
3.法官判賠求償金額1/2,關於一審的判決是否為一部分勝訴一部分敗訴? 這樣上訴的訴之聲明該如何寫?

以上疑問敬請撥冗回覆.謝謝!

 

 

 

暮殤 102-04-12 21:38

我的信用卡是是悠遊聯名卡,具有悠遊卡功能,

今天中午的時候去便利商店消費後,無意間掉了,

後來發現信用卡遺失之後,查詢網路銀行發現信用卡盜刷,

就馬上打給銀行掛失,並告知銀行,我的信用卡盜刷,

並跟銀行問刷卡的店家名稱,就打給那間店家我的信用卡盜刷的事情,

然後再使用網路報案,並跟警察約好下班過去做筆錄...

下班後先去那些店家看看刷卡的簽名單的樣子,

第一間有監視器,卻把簽名的單子遺失,但因購買的東西過重需要店家運送而

留有盜刷者的電話及住址,

第二間監視器調閱出來,堅持要警察才給看監視器,並發現盜用者簽的是他自己的名字,

得到這間店家的消息之後我就去警局報案,並取得三聯單...

 

問題一:若要民事賠償,我可以跟對方要求多少賠償?

問題二:若去法庭需要跟公司請假,那麼我可以把因請假而沒去上班的損失計入民事賠償裡嗎??

本件對方既已涉及刑事責任,若找到對方之後,後續協商和解階段,您可將因此所產生之費用、開銷及卡費負擔等損害及時間損失等項目全部提出要求其賠償,對方為減輕其刑事責任應該會接受賠償要求,如若在和解階段,對方堅持不賠償的話,在刑事部分當然會被審酌為犯後態度不佳,不過民事訴訟上,在時間損失部分能否請求,恐怕就得看法院是否採認了(要有相當因果關係)。

另提醒您本件信用卡特約商店未保留簽單或者接受他人以非持卡人姓名簽署即予消費,此部分恐已違反信用卡聯合中心授權之委任關係,當可要求發卡銀行主張拒付此部分款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超群 102-04-12 20:57

先前因為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我的清白,認罪背上了重利罪
簡單敘述一下,就是我借給朋友10萬,每個月還我1萬,
他為了表示他的誠意,簽了張20萬本票給我,
說不還不用擔心,可以拿去強制執行!我不疑有他就答應了!

有時候他手頭緊我都說那下個月再拿,
經過了一年多,我只拿到7萬,就收到法院傳票了!
開庭結果是對方說我給他收每個月一萬塊的利息,又簽了20萬的本票!!
我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這是本金,而不是利息,法官叫我直接認罪,

緩刑兩年,不然會加重判決就這樣重利罪成立...

後來我拿本票強制執行,他用民事起訴狀,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內容大致上是說這是 重利產生的本票,判決已下,且沒寫上到期日,所以無效這樣!

開庭前,想請問,這起訴會不會成立?開庭時我該如何應對呢?


我只能拿回法定利息加上餘額三萬嗎? 

重利罪開庭時我說明借款金額是20萬,所以才會簽下20的面額
但法官說不管10萬或者20萬,每個月1月就是重利。

請問我還能拿回本票面額嗎?

重利罪判決已判,請問還能平反嗎?

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

1.重利罪部分如果已經判決確定,加上是你認罪的話,應該沒什麼機會可以平反,還沒判決確定的話,恐怕還是得有新的證據來證明,否則要翻盤也是有一定難度。
2.民事訴訟部分,如果是調刑事卷來攻擊的話,對於你的借款債權或者本票債權會有怎樣的影響,詳細的情形還是得看你們刑事案件的卷證內容才能確定,尤其刑案部分是在基於那些分認定構成重利罪,原本的本金債權又是多少等等,都是很重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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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群 102-04-14 23:29

請問有律師有更好的解答嗎 ?

本票債權會不存在嗎?

豆豆 102-04-11 01:06

家人因檢到手機未歸還而自行使用.收到警方通知去做筆錄並將手機歸還

日前收到傳票侵占案件辦理.是哪一種侵占ㄋ?不知檢察官會問些什麼?該跟檢察官說些什麼?

還需要跟對方和解ㄇ?對方還會提出民事賠償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建議與對方達成和解,以便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罪名應該是侵占遺失物,檢察官會就你取的該手機之前後過程詢問你,只要照實回答,並與對方達成和解,應無大礙。

102-04-10 21:51

因為有家產紛爭所以對照起民事訴訟要求塗銷所有權,結果對照勝訴,但是從今年二月判決確定至今對照一直不去地政登記所有權,導致房屋稅必須由我一 直要繳,請問要如何讓對照去依照判決去登記所有權.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8:34

建議直接持判決去地政事務所辦理變更登記改為對方

andy 102-04-10 01:12

請問賣家一開始說好要付的金額交易(已經匯款給賣家)

但是事後反悔要加價才給出貨?要不退款

事後請賣家退款但是又故意拖延說心情好再給你~口出惡言~還說你能拿我怎樣~是否構成詐欺嫌疑?

今天去報案165附近的警局說只能算是買賣糾紛~如果起訴不成反被賣家汙告?

請問我要如何向賣家立即匯錢呢?或是民事法庭?

yvonne 102-04-09 03:27

日前收到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被鄰居追加被告狀.通知應到時間為本月底,想委託專業律師幫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對方所指摘之漏水情況究竟為何?對方是否有相當的證據得以證實是您所造成的?損害賠償金額是否合理?需檢視對方之民事起訴狀及相關文件方得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被追加為被告,代表原告先前已有先對其他被告為起訴,所以本件漏水原因應該不單純,到底誰要負責為本件之爭執點,建議您先拿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且委請律師閱卷,以了解整個案件之進行程度,以利攻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以免遺漏,謝謝

小蔡 102-04-06 21:09

事情發生近二年前,因有網友於知名論壇轉PO因為醫療糾紛而遭對方提出妨礙名譽,

但因為取得帳號並非我本人而且也不是我所為,但警察取得PO文者IP位址,由網路業者提供卻是我家,無論作筆錄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我都當場否認並非我所PO的文章。

後來皆以不起訴處理,原以為事件就此落幕,但最近又收到高等法院通知開民事庭(原告上訴),我想知道我該如何證實此案件不是我所做的??

有哪些文件該準備??這個案件除了害我請了多天假以外還常一顆心懸在那。我有上網查過可提答辯狀,這類狀紙我該如何準備??謝謝~~

samtsai 102-04-04 14:43

  日前在網路上訂作了一款包包

  整個購買流程 以及細節討論都是在FB的私訊中完成 故沒有下標動作

  討論過程中希望可以依照某牌子的樣子訂做 但因為小弟沒時間多拍一

  些細節圖片給他 當時賣家如此回覆我:


  細節部份我們親自去他們櫃上幫你看吧

  剛好公司附近有他們的專櫃


  到昨日收到商品後 才發現他把長寬的尺寸顛倒了並且細節許多部

  份省略卻沒有加以討論 當下立即私訊給對方 對方的回應是:

 

  您好,由於工作繁忙原以為有時間可以去幫您看實品但時間實在抽不出來就

  沒到現場看只有依照您提供的資訊下訂單製作

 

  當下我即要求表示我要退貨 對方又如此回應:


  消保法所提供的是網路購物商品是可以七天內可以退換貨

  但是訂做商品不在消保法規範內,為契約訂作

  您購買的是我們依您提供的款式訂做並非在我們販售的清單範圍內,

  我們是為您額外的專屬訂做不在消保法規範內

  如果您購買的是我們販售的產品您不滿意我們理所當然可以為您做退換貨

  但是您是訂做的產品我們本身就沒再販售 真的可以幫您做的就是重新製作了

 

  想請問這種情況之下 1.我還可以依照消保法主張退貨嗎?

                              2.如果消保法無法主張有沒有其他民事法律可以主張呢?

                                謝謝~!

 

阿俊 102-04-02 15:38

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去年10月左右發生一件事情當初我女友跟我當時住在隔壁的一個阿婆吵架,當時因阿婆拉扯我女友衣服導致內衣外露,我看到馬上去制止結果被阿婆咬,當下我有跟阿婆說對不起,也在第一個時間罵我女友,後來有一對夫婦看到我去阿婆那以為我要去對阿婆動粗,他先生先來推擠我,因為那是一個像是社區的套房出租,有大約100戶吧,因為當時外面都是那對夫婦的朋友約20多個,那個地方常常在鬧事.我當下有打電話給我親哥哥叫他過來,當時有說拿東西,結果我哥有過來當時他是拿一把玩具手槍(沒殺傷力已經沒收了),我哥有問說誰打你.我說沒事了,結果我哥看到一堆人剛好站在那對夫婦住的套房門口,他就朝那些人方向走去,剛好只到他門口還沒進去警察就來了,有看到有人喊警察來了,我跟這喊,我哥看到警察來了,當下就把手上拿的玩具手槍丟到別的住戶鐵窗口.就返來阿婆住的地方門口那,當下那對夫婦的友人有跟警察說,我哥有持槍,然後我槍丟到住戶窗戶的鐵窗那,警察有去找到,當下我哥也馬上承認是他拿的,現在我想問說,那對夫婦對我跟我哥提告恐嚇罪,說我叫我哥帶傢伙來,但我是說東西,說我哥跟我有進去他住的地方,我哥持槍對這他的頭說,淦你娘老xx,我要給你開下去,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那對夫婦也不知他住哪,也根本沒進去裡面,我哥更不認識她,而且那對夫婦60歲了吧,當時警察來處理這件事情有10幾分的吧,那個女生(提告的)還再跟警察講話結果突然暈到(很像故意的).他友人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來,我哥也就被警查帶到派出所,我也跟去,我當下有跟警察說那有監視器可以證明我跟我哥沒進去那,隔天警察去測錄,警察有說這不清楚(當時晚上7點多有點暗)在這段期間內我跟我哥有去了一次檢查庭,二次地方法院,當時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法官有說,你跟提告的不認識,對方也60歲的人了,為啥他會告你,我回了,對阿,我根本不認識她,也不知道他住哪,他卻說我有進去他那,我跟法官說有監視器可證明我跟我哥沒進去他那,法官回了一句他有看了警察去測錄的影片,法官說不清楚,法官有問了我哥跟我說你認不認罪,如果認罪,我現在就可以判了,我哥回了法官說我們根本沒進去要怎麼認罪,因我這屬公訴罪是檢察官起訴的.法官有說那你有人可以證明你沒進去嗎?我說我有證人.後來第二次開地方法院時,提告有跟他一位友人有一同跟去.他們屬證人,我這也提出我女友跟我一位朋友當我證人,開庭時證人有進去給檢察官詢問,他們那邊是2位我這也2位,當時檢察官證人完後,法官有問說檢察官有任何意見嗎?提告人2位檢察官都說沒意見.但我這2個證人檢察官卻說一個不老實,一個避重就輕,感覺好扯,開第二次庭結束後提告的人有跟法官要求民事賠償,結果我也不想理他走出外面了,過了約2天吧.就收到地方法院寄過來的信件,寄了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再事實及理由那寫:茲因本人遭xxx等人持槍恐嚇致過度驚嚇導致焦慮狀態.糖尿病.咳嗽.過度換氣.重鬱症疾發.須長期治療.並於檢查庭開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其最後一面.身心受創.甚巨.請求長期治療費用新台幣30萬元.精神受創新台幣20萬元,這是他寫的訴訟狀.我絕得有點誇張,他當時暈倒送醫是警察來辦案很久有10幾分了他才暈倒(暈倒時還很假感覺故意的),他說了 一堆病,我有問了我這邊1個證人他跟他也有熟.他本來就有重鬱症,也自殺過,這些慢性病本來就須固定跟長期治療(去醫院因該查的到).絕得更誇張的是他說檢查日開庭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最後一面,重點開檢查庭時最後檢察官有問題告的說你們要不要私下和解提告的回檢察官說,我媽媽今天早上剛過世沒心情(那時是開中午的庭).他是基隆人,現住在台南,檢察官跟我也嚇一跳,檢察官有說那你怎不打電話來請假,他也都沒回,現在重點是開檢查庭並非我決定哪天開的.而且他這樣說好像我限制他自由,請問一下我可以依這點告他污告嗎?他好像毀謗我了.再請問如果他那邊有證人我這邊也是有證人.但檢察官好像比較護他們.現在對我有利的監視器卻因太暗不清楚,這能定我們的罪嗎?我跟我哥都沒前科,如果因為這件沒有做的事情卡這條前科,真的很不值

恐嚇罪 只認識自己行為確實可能使人心生畏懼 一般人也可能產生害怕 就可能成立犯罪 如果依你所述情節 是可能成立犯罪的

阿俊 102-04-02 16:0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恐嚇罪 只認識自己行為確實可能使人心生畏懼 一般人也可能產生害怕 就可能成立犯罪 如 ... (恕刪)

 張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那我現在該怎麼作才能自保,畢竟真的是沒做的事情,而且提告人他也有重癒症,告我的人是說我跟我哥有進去他房間,但他的證人在警察局做的筆錄是說我跟我哥有進去他的房間第二次就是被地方法院傳到法院開庭,檢察官有問到證人有你有看到我跟我哥進去他房間嗎?結果他換說看到我哥是在門口,那如果他說他心生畏懼的話,這樣就可以定我的罪了嗎,但是不是要定一個人的罪,要有證據,他都沒人只有他朋友當他人證,令我想請問一下,他寫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再事實及理由那寫:茲因本人遭xxx等人持槍恐嚇致過度驚嚇導致焦慮狀態.糖尿病.咳嗽.過度換氣.重鬱症疾發.須長期治療.並於檢查庭開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其最後一面.身心受創.甚巨.請求長期治療費用新台幣30萬元.精神受創新台幣20萬元,糖尿病不是飲食的問題怎可能因為害怕復發,第二條他說開檢查庭他生母並顧,這個賴在我頭上感覺很扯,開偵查庭也不是我決定哪天開的,感覺好像我限制他的自由,而且偵查官也有跟他說你怎不請假,這點我因該可以告他毀謗吧,那我想請問一下張律師,如果有成立會判啥,他是依305條起訴的(本人跟我哥都沒前科

紅紅 102-04-02 17:27

他講的太扯,不太可能會成立

除非真的有辦法證明因為被恐嚇導致那些病(至少需要醫生證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14:04
回覆 阿俊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去年10月左右發生一件事情當初我女友跟我當時住在隔壁的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阿俊 102-04-03 15:5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俊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嗯,我在台南縣鹽水區這,已去過二次台南地方法院了,第二次開完庭結束後,他還手舉起來跟法官說他要求民事賠償,還說他車子前二天車窗4面都被打破(好像在說我打的)誇張,4月15號還要在去地方法院開庭,好像也是審理,蔡律師我晚上在與您電話聯絡,感謝!
Pinoco 102-04-02 01:52

律師您好

我在一個專門買賣線上遊戲虛擬寶物的交易平台上賣東西,

有一位買家跟我大量訂購虛擬寶物,買家說:錢都準備好了,等你開好單子就可以馬上購買。(這樣是否已行成契約?)

之後我開好了訂單等買家購買,等了很久之後,買家留言:愚人節快樂,晚安。

最後買家沒有購買,只留了:愚人節快樂,晚安。

整個過程下來,買家浪費了我很多時間跟精力,請問買家這樣的行為是否就算是民事侵權行為?我該如何要求買家道歉或賠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7
回覆 Pinoco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在一個專門買賣線上遊戲虛擬寶物的交易平台上賣東西,

 

 

您可以起訴請求他履行契約

來點好運吧 102-04-01 17:55

  各位律師您好!先感謝各位律師撥空解決疑問,在下感激不盡!

  事由:一年半前(2011/8),在奇摩拍賣上被詐欺約一萬二千元,半年前(2012/11)被通知已抓到嫌疑犯,嫌疑犯供稱戶頭賣給詐騙集團(雖然我認為應該不是這樣,只是想脫罪),臺北地方法院一審開庭時(2012/12)我有一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當日被告未到場,最後判決對方拘役70日(有前科)最後減為50日,審理完之後就一直無下文。

  原以為是等被告有錢才能祈求拿回被騙的錢,但直到最近(2013/3)收到新店簡易庭通知書,通知要開調解庭,因開庭當日實在不克前往,加上小弟人在屏東,一趟交通費超過2千元,因去年刑事+這次簡易庭都早上10點左右去程只能搭高鐵,回程都得省錢搭6小時國道客運,已寅吃卯糧卻又收到開庭通知,有搜尋網友經驗,結果幾乎都是簡易庭以往不只會開一次。

  目前問題在於被告刑事審理都不到場,簡易庭幾乎可以確定不會來,刑事沒白跑一趟是法官憐憫我,藉由被告之前的陳述做審理,但此次撥打給書記官多次愛理不理,實在是很頭痛,去了可能賠掉整整2週生活費,洞越補越大,不知要如何處理此事。

  上週五再次打到新店簡易庭,有非書記官接聽電話,小聊一下有告訴我調解庭可以不去會直接進入訴訟,但我又看到通知書第一點就寫未到者要罰3千元,加上今日書記官回我這問題不要問我,態度根本不想理人。

 

  在此想詢問有沒有好的解決方法,因為一直跑臺北只會洞越補越大,被告如不付錢,比被詐騙1萬2千元還損失更多,目前為止被告也沒聯絡過我,小弟在台北無親戚、無代理人可代為出庭,詢問以下幾點:

1.該到還不該到(被告到庭機率極低,亦無法確定)(本週開庭趕不上遞狀紙)

2.未到是否真的會被罰錢

3.進入訴訟時也是要出庭,有機會一次處理好嗎

4.可否連帶求償交通費(過去的+未來的)

5.刑事都已判決確定,為何不能直接審理民事部分

6.此案件的最佳解決方式

感謝各位律師,小弟感激萬分,祝福各位律師飛黃騰達!

 

一般而言,調解庭未到法院原則上不會科處罰鍰,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建議您可以具狀向法院陳報並說明不克到庭之緣由及被告始終未出面處理之狀況等,並以本件無法調解成立,請求法院准予逕行審理判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同 102-03-30 22:07

律師您好,有以下問題請教:

1. 父親已失智,不能自理生活且須請外勞照顧的程度(去年有醫院證明為輕度失智)。若此時兄長趁其無辨識能力之時,帶他去銀行掛失存摺(因父親存摺存放保管於我處,兄長無法取得),而後提領一空,想請問律師,是否成立詐欺罪或侵占罪? 且在法院判定時,是否有分輕度、中度、重度失智之分,而有不同的判定? 如此的狀況下,此案屬民事刑事案件呢?

 

2. 若我向法院聲請失智父親的監護宣告時,若家兄不願帶老人家前往醫院鑑定,可否由法院強制要求家兄帶父親出面至醫院作失智鑑定? 若無法強制,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此類案件?

感謝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22:40
回覆 阿同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有以下問題請教:

1. 父親已失智,不能自理生活且須請外勞照顧的程度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香蕉哥 102-03-30 16:33

律師你好:

我跟前女友日前有債務的問題

我以LINE傳訊給他

說到時候法院見

你這種賤女人沒資格得到愛

詛你這輩子孤苦一生

請問律師我這樣是否有恐嚇或其他罪名之虞?

他後來以即時通說了以下的話

你要告我??? 請律師 ??? OK拉 你告我也是民事訴訟 而我 會刑事訴訟 你的訊 我留下來了  你罵我  我等等就看六法全書  忘記告訴你 我從小就看六法 我舅舊 是法官

他這樣是否也有恐嚇之虞?

小民法律知識不足 還請律師指點一二

你們的對話應該都沒有涉及恐嚇的問題。至於「賤女人」若是在公開場域(例如網路上)可能會涉及公然侮辱,但如果只是兩人line的對話沒有公開,應該不會成罪。

胖胖 102-03-29 09:26

被告為造文書,而且是自家人.當初與媽媽轉貸的情況一切合法而我是保證人. 轉貸時媽媽有多貸50萬借我.我也每月按時繳我個人的部分.媽媽有把這些事情告訴弟妹直到媽媽房子被賣掉我還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匯錢後來就是從妹妹口中得知弟弟把房子賣掉才停止匯錢.沒多久妹妹就來我家索討未還完的餘額她統計說還有28萬多要我分期,因為當時我不想與他有任何的接觸跟關係所以向信用卡借了14萬問他要不要如果要以後我跟媽媽和妹妹都沒有任何金錢上的糾紛,可是現在妹妹卻到法院提告,告我為造文書如果他贏了還要提民事賠償要五十萬.請問這樣我如果提誣告可以嗎?不起訴書能當證據那人證只要有人證可以證明他是知情的會不會更有力ㄋ還有當初他拿走的14萬是不是也就能證明他是知情的ㄋ.ps當初14萬我直接匯進媽媽的帳戶然後我妹妹就到醫院接我媽媽出來提領因為印章不見了所以要重辦.請把妳知道的告訴

是不是我誣告的成功率也不高嗎? 

 

誣告罪乃是以提告人虛構事實提告為要件,故一般來講誣告案件檢察官往往會等到前案已經判決無罪或不起訴確定,也就是前案經相當調查之結果有可能構成虛構事實提告的情況下,才會展開誣告案的偵查,所以在法律上,提起誣告之告訴並沒有時間之限制,但是建議最好還是等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再行提起會比較妥當,否則提告後因為無法開始進行調查、檢察察官又有辦案時限的問題,自然會偏向無罪推定多一點,這樣對誣告告訴人相對即會產生不利結果。

一般而言,誣告罪之成立並不容易,只要原先的告訴係有確實是根據一定事實所為,即使被告是因罪證不足而獲不起訴處分,也仍然不會有構成誣告的問題。故就您後續擬以誣告罪進行反制及求償部分,建議提供相關資料給律師看過,由律師來針對事實經過及可得提出的人證、物證等事項加以分析,為您規劃可行之處理方式及告訴主張,應較有利於您的權益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19
回覆 胖胖 的發言內容:

被告為造文書,而且是自家人.當初與媽媽轉貸的情況一切合法而我是保證人. 轉貸時媽媽有多貸50萬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詳細情形必須面談諮詢。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參考本人撰寫文章:

要不要告對方誣告呢??

若有進一步疑義,得洽詢本人。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能源寶寶 102-03-28 18:08

您好

去年公司與一家台灣物流公司發生糾紛主要原因是我們貨物委託該行到大陸,但對方在運送期間扣住貨物要求加價,我們後來雖取得貨物但因為交貨時間已經超過合約客戶也不接受,損失嚴重

該物流公司提民事求償運費,民事訴訟判我司敗訴,但除了收到民事判決確認書之外,無收到支付命令..

現在該物流公司說要對我司提起詐欺起訴,請問這種狀況否可構成詐欺條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貨物因該物流公司之延誤而造成損失,則您們反而應向該物流公司求償,但該物流公司既然已向您們求償運費,且已確定,則您們仍需給付該運費,至於詐欺部分,此應主張為交易糾紛,才能避免成立詐欺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03
回覆 能源寶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去年公司與一家台灣物流公司發生糾紛主要原因是我們貨物委託該行到大陸,但對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吉 102-03-26 01:20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日後民事刑事上我的這佐證能有效力嗎?望請高人指點

102-03-25 22:32

民事拿假學歷證書..也謊報假工作..給法官..讓法官可判多點精神賠償...這樣沒關係媽..有什麼後果

如果訴訟中有以假的學歷證明書主張修習學位完成之事實者,會有刑法行使偽造文書之問題。

阿俐 102-03-25 16:18

律師您好:

損壞名譽民事判賠3萬元,被告一直不賠,我申請強制執行被告的畸零地,強制執行當天才知道,那塊畸零地是建商蓋剩下的土地,介於人家的大門跟道路中間,鑒價人員說這樣沒有價值,硬要法拍的話我可能還要花費更多錢,所以他叫我要考慮,

我想請教律師,要怎麼清查他有沒有存款?我去稅捐處查不到,還有其他方法麼?因為他實在很可惡,不想就這樣放過他.請律師幫幫我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2-03-25 16:37

可以查詢是否有郵局存款,或執行其薪水。以上謹供您參考。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04

畸零地有時價格反倒比一般行情高,可以執行看看

舊情人 102-03-24 10:59

?張律師您好:

              2年前因為甲女教唆我毆打乙男.後來乙男驗傷後對我提出傷害告訴.最後以16萬元和解.當時甲女聲稱會將和解金額歸還給我.可是始終一再拖遲未履行.當時傷害罪因和解未有進一步判決而結案.請問:因為甲女避而不談拖遲至今.我是否可以對他提起(教唆傷害告訴)以及(民事求償)請問:控告甲女教唆罪會成立嗎?求償會成功嗎?我只能證明我與乙男並不是很熟識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假女教唆我毆打乙男只有當時甲女使用他自己行動電話撥打叫乙男過來我工廠.提告成功機會高嗎?.......後續

IvanJi 102-03-24 02:16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 1.如果B損壞A店家的牆面(店面為租屋),然後A去告B損毀。在告訴期間A沒有做任何修復的動作就已經關店把店面還給房東了,這樣毀損罪還會成立嗎? 2.在刑事附加民事的部分,民事已經和解了,刑事還會被判刑嗎?又如果上面的刑事不成立的話,那民事賠償部分是否可以上訴或是取消和解? 3.最後民事的部分,如果後來又覺得有問題或是想改條件是否可以提出取消和解或上訴?
1.犯罪是以行為時為認定依據 跟事後情狀沒有直接關係 2.毀損後多數會請告訴人撤告
阿尼 102-03-22 14:33

律師 您好!

小弟約六年前於一家投資公司上班,擔任招攬資金予老闆做股票投資之用。後才發現原來這是詐騙公司,小弟亦無辜捲入此風暴而於刑事庭被判緩刑。現小弟當初招攬之投資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小弟及另五位連帶責任求償。小弟與其達成共識,在道義上應協助其取回所有損失。想請問:1.依連帶責任人之定義,亦即所有連帶責任人皆應負起共同分擔此筆債務之責,若對於置之不理之連帶債務人,小弟向他們求償法律依據與實務程序為何?2.若該連帶責任人名下已無資產,但是在本民事案件成立後才辦理資產轉移,請教要求其返還債務法律程序為何?感謝您的回覆!

1.本件依你所述,投資人應該是以共同侵權行為人來請求你們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2.連帶債務對外而言(由債權人的角度觀之),是連帶債務每個連帶債務人均負有全部之清償責任,在該連帶債務責任全部清償完畢前,均負有連帶責任,對連帶債務人之間內部而言,則有分擔比例的問題,其中一人清償而使其他連帶債務人同免責任時,得請求其他連帶債務人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及利息。此時求償權人在求償範圍內承受債權人的權利,若係全部清償者,得請求原債權人付與執行名義,直接強制執行取償,若是部分清償的話,則無法請求原債權人付與執行名義,須另行起訴請求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佩佩 102-03-22 14:20

律師,您好!日安。

我於不知情下侵犯商標法(我知道此案會有刑事民事的問題,是第一次遇到),

我跟先生結婚快3年育有2個兒,不過婚後我們因個性不合,相處的日子常常都是在三天一大吵、二天一小吵中度過,於去年10月我跟先生分居,大兒子暫時跟我先生同住,小兒子則由我帶回娘家同住,由於經濟上的拮据,所以我於12月底將小兒子(目前2歲3個月)送幼稚園,以便準備找個穩定工作供我跟小兒子生活所需,不過也想說要等兒子完全適應學校生活後再去工作較為妥當,於是就想說可以繼續先前在YAHOO拍賣網上販賣親戚贈送的外國品牌(Quiksilver)人字男拖,去年6月開始賣的,親戚是在大陸從事外國品牌OEM人字拖製造的工廠負責人,所以我非常確定我賣的是經原廠授權製造的微瑕疵品(平行輸入的微瑕疵品),沒想到我竟然於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約莫下午2:30,被4位穿著便衣的警員指稱有提告人在網路上喬裝成客人?我買了一雙此排人字拖並送國外檢驗證實為膺品,所以我已經觸犯商標法,而且我也在他們的搜索引導之下,主動交出剩餘庫存約20幾雙同牌的庫存。我至今依然真的不敢相信這這些貨是仿冒品,我還是認為他們是正牌的,縱使我一開始並未曾聽聞個這個品牌,更遑論會知道此牌在台灣有販賣並有商標權。目前我是一直在跟我親戚要正品證明,希望他那裏能盡快有好消息,以幫我從整日惶恐、無助、害怕、失措中帶出來。自從此事發生後,我就只是整天茶不思、飯不想,每到夜晚更是無法入眠,就算入睡也常在夜半3、4點驚醒,早上更是拖著恍惚的精神送兒子去上學,回到家整天滿腦子就只想著要如何處理這個燙手山芋,我覺得我的頭快要爆炸了,我好怕我會有案底。以後又要如何找到工作養兒子呢??另有2個疑問:1.就是若告發我的人並非商標所有權人或其代理人(一般為律師),那是不是就意味著我不需跟他和解,而且沒有所謂的民事賠償部分?? 2.當初我舅公好像是以庫存轉售台灣母公司的方式,將貨物走海運(海關)回台灣,聽他說這樣可以省稅。員警拿文件給我簽時我有看到罪名是:販賣仿冒商品,所以若我舅公可以提出證明說這些鞋子是原廠授權在大陸製造,貨物是正牌商品只不過是微瑕疵品,也就是微瑕疵品平行輸入,這樣我是不是就可以跟檢察官爭取到不起訴(不會有案底),也就不需跟提告和解了!是嗎?麻煩許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5:57
回覆 佩佩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日安。

我於不知情下侵犯商標法(我知道此案會有刑事民事的問題, ... (恕刪)

現在商標案件很多鑑定意見書都是有問題的。

您可以請律師幫您爭執那部分的證據能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屬於告發案件,則您先暫無和解之對象,先確定後再來談和解.

二.本件若您所述為真,確實有主張平行輸入之空間,若屬平行輸入即可爭取不起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2 23:04

你先提出證據證明這批貨確實是真品,那就沒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

即使真的是仿冒品,也可以主張自己並不知悉

watermelon 102-12-29 21:10
Q. 真品平行輸入違不違法? A.

關於真品平行輸入的問題,目前中華民國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對附有商標權或專利權的平輸真品原則上是沒有限制的!我國的商標法與專利法目前是允許真品平行輸入的,並且也明文規定在條文當中(專利法57條I項,商標法30條II項)。

?進階小知識?那哪些情況是例外不能賣的?

1. 附有商標權的商品: 所謂「真品平行輸入合法」僅限於真品在「原裝」的情況下平行輸入,倘若是真品加工改造或商品變質受損後再予以平行輸入,還是有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可能。

2. 附有專利權的商品: 專利法雖然原則上允許真品平行輸入,但是有可能在極少數的案件中,由法院另行判斷是否禁止該項商品的平行輸入

3. 請注意:依據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之規定,禁止販售平行輸入著作權商品(如:書本﹑光碟﹑遊戲軟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