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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瑋 102-06-11 18:28

律師您好:

我的狀況是下班離開公司,我騎機車,對方是開車,當時對方在紅綠燈路口"外線道"迴轉,我是行駛於"內線道",這條路在內線道外線道都是可行駛機車,由於對方突然間迴轉導致我車子打滑,但並沒有與對方發生碰撞,但我放在機車前方的筆電因此掉在地上,被對方的汽車壓過,之後對方就跑走了,後來有報警,在監視器的部分有拍到他迴轉,但卻沒有拍到我的筆電被壓過,後來我們走調解委員會對方不願意賠償,所以必須走民事簡易法庭,請問如果依照監視器的畫面,我有辦法讓對方賠償我的損失嗎?因為監視器只有拍到我被對方的迴轉逼車衝出對向車道,但並沒有直接證據我的筆電被壓過,我需要怎樣才可以有利於賠償的部分,如我的筆電在離開公司前是好的,經過路口被壓過後,報警發現筆電已經毀損類似這樣的證據,跟我需要用什麼法條or方式去跟對方求償

維修的費用為:13900元

謝謝.

按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並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成立要件。而依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主張損害賠償之一方應舉證證明1.有損害之發生;2.有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的責任原因之事實存在;3.損害與原因事實間具有相當之因果關係。故就您所主張損害賠償之債,如無法舉證證明前述各項成立要件者,法院即不能採信損害賠償請求權存在之主張。

 

本案建議您先行釐清其不法侵害行為存在之事實(駕車不當迴轉之行為),及因此所產生之損害(筆電確實因此受到損害)等項,是否均已有證據和證明方法,而得以使法院獲得符合各項要件之事實均屬存在之心證,否則在不能舉證證明的情況下,法院也只能依舉證責任分配去做判決了,這樣還是無法獲得賠償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ouis瑋 102-06-11 19: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按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並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成立要件。而依舉 ... (恕刪)

律師您好:

駕車不當迴轉之行為這個部分是有監視錄影帶,但"筆電確實因此受到損害"這部分只有毀損物品,但我之後有使用簡訊與對方回覆,大概的內容如下,是否可以當作證據說明他已認定有壓到我的筆電部分?

==================================================

我:Hi,林先生,你要不要先把你的mail給我,我寄維修的估價單給你,如果沒有什麼問題的話,我在寄我的銀行帳戶給你,直接轉帳近來就可以了,目前估價後的費用是13900

對方:要我全部負擔的意思嗎

之後就是上完調解委員及去警察去調閱監視錄影帶後的手機訊息:

我:先生,請問如果不走法庭,依照這種情況你願意賠償多少費用?畢竟走法院我忙雙方都要耗費時間去跟公司請假,這件事情也是越拖越久

我:1萬多塊的費用對你也許只是個小數目,而我只是一個騎機車的年輕人,希望我們雙方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對方:你知道嗎?今天為了再跟你趕去派出所自己又擦撞到不是一萬可以修好的。而且你一開始的態度是認為我的錯要我全賠。現在錢不好賺不是我不幫你出一點。

對方:我現在損失的錢已經不值一萬多了,如果當初你跟我說希望在道義上幫你分擔一點我絕對同意,但是現在我也要花修車錢,可能無法負擔請見諒。

=====================================================

建議你找律師諮詢、寫狀

擬妥整套訴訟策略

然後自己去開庭就好

katie7108 102-06-11 15:19
今年三月上班路上,因為我紅燈,撞到了一台車,沒有人受傷
下車後,馬上道歉,也關心他有無受傷,對方沒有受傷,拿粉筆劃線後移車
然後報警,再等待過程中也有再持續道歉

後來警察來了,畫了圖,我也很誠實的承認我紅燈才和他撞到

然後對方的媽媽也來了,告訴我,人沒事就好了,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去警局做紀錄,看了行車紀錄,他可以閃開我的,但卻沒有…

然後結束要離開警局時,我又再去和他媽媽道歉,他媽媽仍是說沒關係,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案發第三天馬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樣

後來四月十幾號時,他打電話給我爸爸說保險公司賠三萬,他修車要三萬多,保險公司理賠不成,還另外要求更多的理賠,向是代步費、上班的薪水、車子沒修仍在停車場的保管

我爸爸不同意,告訴對方,只賠保險公司的錢

對方後來寄了存證信函,要我出面合解


但我方告訴他請他找保險公司處理



後來對方申請調解,要我方理賠十一萬
我爸爸出席,仍只賠保險公司所賠
調解不成立

後來他告我了,我可以準備什麼嗎?

我需要賠他的保管費、代步費、薪水、精神賠償…嗎?

另外,出庭的時候我可以準備什麼嗎?
他寫了民事起訴狀,我也要寫嗎?


另外,他還自己寫了MAIL給我的老闆,說我損壞公司名譽,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謝謝大家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5:59
回覆 katie7108 的發言內容:
今年三月上班路上,因為我紅燈, ... (恕刪)

請拿對方起訴狀等資料跟當地律師面談諮詢。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6-11 14:26

我想請問一下 我和我之前女朋友吵架 他直接在我FB狀態下面留言流三字經 他罵我襙你媽而且是兩篇請問這樣子我該怎麼處理?我想要刑事民事 可是這樣要怎麼處理?可是我們在FB私訊也有吵架他也有罵我我也有罵他 可是那是大家都看不道的只有我跟他而已 但他直接在我狀態那邊說了兩次襙你媽 然後我也有保留下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6:01
回覆 瑞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 我和我之前女朋友吵架 他直接在我FB狀態下面留言流三字經 他罵我襙你媽而且是兩篇 ... (恕刪)

您可以印資料,然後委託律師幫您提告求償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6-13 12:30

 請問一下需要多少錢呢?

小瑜 102-06-10 23:00

經過一年多,刑事庭結束,也被上訴到高等法院,法官已經還我清白,

經過幾個月,今天又收到民事庭的文件通知,到底該怎麼辦,

聽說刑事庭跟民事庭的基礎不同,但是我真的也是受害者,

被騙受煎熬,這些都不是金錢可以補償的了的,現在哪有錢還要陪人家阿?

已經因為這些事,搬回鄉下住了,收入那麼少,該怎麼辦呢?

請求幫助,該如何處理?之前刑事部分也得到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

幫忙寫書狀了,現在該如何是好呢??

如果刑事程序已經無罪確定 那你民事案件賠償機會相對就小了 還是先提出刑事程序相關文件給民事庭 或請求民事庭調卷

小瑜 102-06-16 20:18

感謝律師回覆,那我是在開偵查庭前就可以申請了嗎?還是開庭再調閱?

這些程序可以問誰呢?可以去哪邊請求協助?

媛媛 102-06-10 21:07

我本人還是個學生,

接獲電話,誤以為是真的,想不到自己傻到一步一步踏入別人設下好的陷阱裡,

被「詐騙集團」騙後事後察覺而報警處理,
被騙了兩萬5千多塊,說多不多,
但對我學生而言是算很大的數目,這筆金額有可很多用處
去報案之後,警方雖然告訴我說已有做攔截動作了,
但嫌犯還是提早搶先一步提領走了,
能不拿回看是微乎其微,
真的想知道,有關警方是否有辦法把嫌費抓到呢?
假設能抓到人,再者警方問我是否要提出刑事民事告訴,我說都提告
後續真的有辦法把錢一五一十全部拿回嗎?

針對提出刑事民事訴訟後續是怎麼的狀況,我一無所然也不清楚,才想藉此問有關專業法律來處理我的問題,假設的話,真的很怕到時不知是怎麼的情形,

所以想趁未抓到嫌犯之前,先能有個懂提出訴訟會後續是怎麼樣,不能怕到時接獲到已抓到犯人通知單,結果不知要怎麼做下一步。

攸關我自己的權利我要極力討回,不然被騙的感受真的很煎熬、很難受,
旁人勸我一時之間要轉念根本需要時間來好好平復我的心情,簡直是難上加難,
痛苦萬分...生氣+哭泣來轉移這個現實的事實一直仍然再存在著。

喵君 102-06-10 14:57

律師你好:

我先說明一下情況:

        A方為未成年人. 在8591中, 善意購得B方之帳號與雅虎信箱.
        A方有付價金(出自他的零用錢), B方則把帳密皆交給A方.
        不久, A方發覺B方又擅自取回其帳號, 並且還更改密碼, 使他無法使用.
        同時間, 其他人也被B方騙取財物.
        A方為了防止有其他人再被B方被騙, 在巴哈姆特公佈與B方交易的信件.
        內容有B方的個資, 諸如: 真實姓名, 聯絡方式.
        其後, B方發覺其資料被公開, 怒而要以個資法41條去控告A方.
        B方稱他的帳號已被盜, 說和A方交易的是盜帳者不是B方, A方有收取贓物之嫌.
        B方另外還有出示報案三聯單, 引用的是妨害秘密.

        目前A方已將個資部份全刪除, 而B方自己有公佈其姓名與聯絡方式.
        A方有提出證據: A方交易時, 有用B方所留的8591的手機過話過.
        一般而言, 盜帳者會使用另外的8591帳號交易, 不可能會得知B方的8591帳號.
        即不可能發生這種盜帳者還用B的8591帳號, 去賣B的帳號.

        甚至還能用8591所提供的手機號碼跟A方聯絡.
        所以A方懷疑B方根本是先賣後盜回帳號.
        結果B方也稱有那隻電話無誤, 但是是"親友"電話.
        A方因此懷疑B方根本是自導自演.
        盜帳者總不可能連手機一起盜吧.
        我想問的是:
        1.A方這樣散撥B方的個資, 情節會嚴重到要關個5年嗎??
          而B方還要求A方賠償他上百萬的損失.
          這有可能成立嗎?
        2.A方應該可以引用民法801 948 主張善意取得B方的帳號所有權.
          而再加上949 950, B方必需付出A方當初付出的對價, 才能取回其帳號所有權.
          但B方沒有付錢, 現在還一直使用所有權屬於A方的B帳號.
          這樣會不會構成侵占他人財物? 可以引用侵占罪嗎(刑法335)?
          這條好像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 親屬間似乎才是告訴乃論)
          而公訴罪應該不用請律師吧.
        3.A方懷疑B方是先賣後盜的嬚犯, 我好奇差別在那裡.
          若B方真如他所言, 是先被盜, 再自己取回, 這有適用侵占罪, 還是用其他罪?
          若B方是先賣後盜, 是適用侵占罪, 或其他罪.
          而這舉證責任是A方要舉證, 或B方舉證?
        4.我想問一下, A方若是能用侵占罪或他罪名提告B方, 可以另外併求民事賠償嗎?

Miao 102-06-10 07:56

去年6月因為網拍分期設定被騙了3w現金、5w的智冠遊戲點數,

當時報告時有說對對方提出告訴附帶民事求償

我是在嘉義被騙,但查到現金流進的戶頭人住在基隆(去年十月第一次公文),所以案子轉到基隆。

終於在今年6月6號寄來第二次公文,卻是不起訴處分書,認為被告是徵才被利用戶頭,真正的首腦在大陸也沒抓到,被告並無幫助故意,犯罪嫌疑不足。

公文最後寫若不服7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理由,經由原檢察官向高等法院檢察長申請再議。

有兩個告訴人,同一帳戶騙了兩個人的錢。我將處分書打出,我真的需要幫助。><

內容如下:

1.被害說在人力銀行刊登履歷求職,101年6月17日,接獲一名自稱"大哥"的成年男子來電,詢問是否願意擔任司機,並約同日某時在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基隆分行旁的統一超商前見面。被害雖知曉若將帳戶資料交付他人,有可能被作為詐財工具,仍基於幫助詐欺取財之間接故意,將其所申辦之富邦基隆分行提款卡交付"大哥",並告知密碼。
同年月18日下午6時,"大哥"所屬之詐騙集團打給另一被害人,騙了1w5,同天晚間8點22分換我被騙3w,及5w的遊戲點數。認被告刑法30-1、339-1。

2.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刑訴154-2有明文。又認定不利被告事實,須依積極證據,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判例參照。

3.被告堅詞辯稱:網路求職,"大哥"叫伊先去影印存摺幫面及內頁,稱要給主管看伊與銀行往來是否正常,"大哥"看他存摺尚有餘額還陪他將餘額提出,伊在提款輸入密碼時,"大哥",又說要測試伊之提款卡是否正常使用,不疑有他,將提款卡交給"大哥"
,稱至統一超商櫃圓機測試,伊在路旁車內等候,不見"大哥"返回,"大哥"電話也是空號,伊也是被害人。

4.經查帳戶係被告申用,且告訴人對方、我,上揭時間分別匯入該帳戶之事實,僅能佐證上述帳戶係被告所申用,無從佐證被告確有參與或幫助詐欺犯行。況上開帳戶於100年6月30即已開戶,迄101年6月4日,仍有三筆方金額匯入,可知被告正常使用中,且於報告被告將提款卡交付"大哥"前不到半個月內,仍在正常供其匯入金錢使用,橫諸常情,若被告確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實無將自己近日內仍在正常匯入金錢之提款卡交付詐騙集團使用之理。參照一般幫助詐欺犯係將長久未用之提款卡提供詐騙集團使用而申辦帳戶領得提款卡後旋交付,顯有不同,被告所辯尚非無據,難認被告主觀上有何幫助詐欺犯意。

現今詐騙方式推陳出新,先詐騙他人帳戶資料,再持以詐騙其他被害人匯款,已常見,本件案情,衡情即有可能。被告既然與告訴人皆屬被害人,實難僅因被告遭詐之客體(提款卡)與告訴人(匯款)有所不同,即獨為不利被告之推定。

告訴人(我)被騙購買智冠公司遊戲點數儲值時之ip資料,發現無論其會員地址或ip位置皆顯示"cn",有調閱智冠公司查詢儲值交易資料等在卷足參,益見實施犯行之人在對岸,屬跨境犯罪,而本件除悉上揭帳戶係被告所申用及告訴人有匯入被騙款項外,尚查無任何具體事證足資認定被告參與或幫助此跨境之犯罪行為,自難遽為不利被告之事實認定。

末按,兩公約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之效力。」,又依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4條-2明文規定「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經依法認定有罪以前,應假定其無罪。」,即揭櫫"無罪推定"及"罪疑從輕"之基本原則核與法條規定及判例意旨一致。

本件既查無被告係有償出賣、出租或無償提供其上開帳戶資料予詐騙集團之確鑿事證,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涉有何犯行,揆諸上述說明,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


想請問:

1.這案子還有另一受害人,另一受害人如果提出再議成功,那於我的部分也是有同等效力嗎?

2.我搜尋知識+的相關,有些會詢問被害人是否和解緩起訴,但我並沒有被詢問過就接到不起訴公文書,請問這跟我報案筆錄說請檢察官幫提刑事附帶民事訟訴是否有關?還是所謂的和解緩起訴都是在起訴對方後才有可能的後續?

3.這種情況,刑事如果不起訴,民事起訴我要回我的錢的機率有多大呢?

4.再議書自己寫通常會被駁回???

5.處分書上說"認被告刑法30-1、339-1",可是我覺得"339-2"也有耶,"339-2"論刑比"339-1"重,我可以從檢察官的引用法條不適當方向切入寫入再議書嗎?

6.刑法刑訴在詐欺部分有探討過失責任嗎?這適合寫進再議書嗎~"~?被告為何沒有在發現帳戶被盜的隔天去銀行處理止付或掛失,導致晚上一連串的詐騙發生?可以寫入再議書嗎?

7.再議7日,有把週休二日算進嗎?這兩天假日我好難熬,想去法院諮詢,卻沒開…


謝謝熱心又專業的大人們幫看QQ~感激

就算只是一點意見對我都是莫大的幫助。

我只剩兩天可以再議了,救救我><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10 10:04

建議 台端趕緊提出再議,以免延誤再議期間,至於刑事附帶民事,需在檢察官起訴後之審判程序中提出,其他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這個案子再議能不能發回的關鍵可能在於被告的說法是否可信,是否真如其所述「好傻、好天真」,結合被告的智識背景等等種種因素,如果要自行撰寫再議狀的話可能要就這部分多所著墨, 請酌參。

Miao 102-06-10 22:15
回覆 許隨譯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個案子再議能不能發回的關鍵可能在於被告的說法是否可信,是否真如其所述「好傻、好天真」,結合被 ... (恕刪)

 許律師你好~真的很感謝你的回覆><

我只知道被告的姓名與住址,其他一無所悉,我只知道錢匯出被騙了,提供了匯款明細、發票給警方,連被告也是收到公文通知才知道是誰,現在處分書說積極證據不足,我不曉得我還能提出什麼…

處分書第一段,是在說被告知曉金融資料外洩有可能淪為犯罪工具還是假定而已~"~?

如果是說對方知曉

那他為什麼提款卡被對方拿走,還能自己在車內等,怎麼放心,又為何被騙走帳戶第一時間,甚至是隔天都沒有親櫃掛失止付,

我可以把這些寫進去再議書裡面嗎?

 

111 102-06-09 23:57

請問律師

  因詐欺案,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

  近期收到法院的確定判決,

  我應該要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呢?

  有時間的限制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拒絕依判決內容履行,您可以執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莊 102-06-08 15:45
律師你好 可以請問民事訴訟 是印3份狀只寄給法院 在附上所需付的裁判現金媽?
1.起訴狀可以用寄送 2.裁判費是不收寄送現金
陳阿猛 102-06-08 00:38

事情發生於4/29,當天下午因朋友車禍在家休養,我去車行幫他試車,試車途中與乙方發生事故,5/30拿到初步判定結果,乙方遭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左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甲方判定則為空白,今日再次去電要求乙方於警察局碰面詳談調解,乙方家長態度甚差,也不認為責任在於他們本身,甚至要求我賠償,想了解如果要有力的證據,甚至民事訴訟該怎麼樣處理,感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應聲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鑑定報告會詳細指出雙方的過失比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檢察官或者法院在處理案件時,最終責任釐清主要還是得視車禍初判表及車禍鑑定結果,目前車禍初判表既已做成,則第一步應該看看在初判表的記載,雙方有無肇事因素存在。

若您這一方有肇事因素存在的話,後續還是會被認為有過失導致他人受傷之情形而成立過失傷害罪或損害賠償責任問題,則此時應設法再申請鑑定,以免因初判表上此項肇事因素有無之記載而在刑事責任部分遭到不利之認定(民事部分亦會有賠償責任的問題)。反之,若你們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存在,則基本上即無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問題。(相對而言,若對方要翻盤的話,則應申請車禍鑑定以變更目前之肇事原因分析結果)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初步來看,肇事因素這一欄您們這一方是空白的,即表示無肇事因素存在,而應是單純因為乙方之過失行為導致損害之情形,沒有過失相抵,而應由乙方負擔全部之賠償責任。若你們這一方有人受傷者,乙方並應負過失傷害刑事責任,你可以提起刑事告訴,相信提告後乙方即會較為積極來處理後續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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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阿猛 102-06-09 00:44

趕謝趙律師以及賴律師回覆,由於當下傷害並不嚴重,本人僅輕微擦傷,對方傷勢較為嚴重,但雙方都無立即上救護車的紀錄,對方後來有去醫院檢查,由於對方家長態度甚差,目前準備提出鑑定,及調解委員會方協助,有需要會再連絡,感恩。

魚仔 102-06-07 13:02

這位是我的學生,
想請問各位法律界的朋友們:

1.原告和被告是好朋友,但被告無照駕駛,單純吃完飯要在原告回去而路上出了車禍

2.肇事責任被告越雙黃線超車不慎,導致原告左側股骨幹骨折、左膝挫傷撕裂


求償明細如下:

1.醫藥費18363元
2.看護費140000元(均由原告母親擔任看護協助其日常起居事宜)
3.其他必要費用5100元(電熱毯、去疤痕膠等)
4.增加交通費用61500元整(醫院往返費用和搭乘計程車前往學校費用
5.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整
6.綜上,被告賠償原告新台幣四十二萬四千九百六十三元整 

這位同學並非無誠意和解
但是由於家中經濟真的有困難(目前就讀夜校、以前是日校生但是沒錢才休學讀夜校半工半讀)

而原告也是自願上車且知道被告並無駕照
請問這部分原告是否也要負擔部分責任?(大約幾成?)

從第一次求償36萬到這次求償42萬,
實在不希望這位學生被敲竹槓,
對方態度非常強硬調解委員會也無出席,
只說金額不到就是法庭見,

想請問對法律熟悉的各位,
這是對方的民事訴狀,
是否有不合理之處?

 

(主要是原告父母想求償,倘若原告願意作證,那金額是否得以減免?)

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是有所依據 2.你可以考慮的是損失的細項 數額是否合理 是否都有相關單據證明 3.另外原告利用被告擴大活動範圍 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魚仔您好:

    有關您詢問事項,經本律師研究後,簡覆如后:

一、關於機車雙載發生車禍造成後座人員受傷,後座乘客是可以向騎車之駕駛主張侵權行為的,此與後座乘客是否知悉駕駛為無照或自願上車並無關連,故除非係後座乘客乘車時刻意為干擾駕駛之行為(如搔癢、在耳邊呼氣)並因此造成駕駛車禍之情形,始有過失比例之問題。

二、另,對方請求之費用部分,對造都可以請求,惟對造當然就各主張部分需提出明確之證據以實其說,否則,法官亦不會准許。其中,看護費用部分,此可大為爭執(傷勢是否已達不能自理生活之狀況),特與提醒。

三、以上係針對您詢問內容簡覆,如欲更為詳細討論開會,請不吝與本律師連絡。電話:23971998。                                                                    魏千峰律師  敬上

落星 102-06-07 03:01

之前跟朋友合夥~有合約書~也寫明債務四個人共同負責~但事後股東債務丟給我背~電話也不接~最後我告對方詐欺~在上個月初偵查庭第三次結束~要出庭時撿查官要我們四個私下解決比較快~但一出門三個股東馬上不見~~我打電話問書記官偵查結果~~書記官也問當天事後的事情~~我也回他~~他們三個馬上走掉不跟我處理~~書記官只跟我說刑事沒那麼快下案要我在告對方民事~~但我真的不知該告對方民事什麼部份~~因為當初是現金拿給對方沒有認何的票據証明~~只有在偵查庭時撿查官問他們我有沒有拿出那些錢他們有回答~~有~跟其他有利我的錄音~~請問我是不是要先調兌偵查庭的錄音在告對方民事呢~~還是可以邊告邊調兌???

另外最近跟朋友聊天時對方跟我說~~我其他三個合夥人~聽說又找人要開店了~~明明沒錢還我卻又能跟別人在合夥開店~~有點故意讓我背債~~句我所知他們都是用家人或是女友的帳戶所以查不到他們的財產~~請問各位律師~是否有辦法告他們讓他們不要在害人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刑事上仍可能會被認定為民事糾紛,要告成立詐欺罪恐非易事,但您仍可以盡量蒐集證據,以利將來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落星 102-06-08 02:30

律師~可否在請問一下~刑事民事有沒有提告的期限~另外代償的話要全部償還才能提告民事賠償嗎?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刑事上仍可能會被認定為民事糾紛 ... (恕刪)

 

胖胖 102-06-07 00:01

請各位幫幫忙.因為本人酒駕過失致死.酒測0.26..撞到一個當地里長.74歲 有2ㄍ兒子!我想請問的是!因為對方跟我說!一定要理賠保險強制險200萬 跟第三責任險的150萬!而後要我再自己出100萬來做民事和解!可是我有酒駕.保險第三責任險根本不理賠..她們有交我去找立委跟保險的談..但效果並不大.我上網查詢!酒測儀器.有法定的0.1~0.2的誤差值!因為我本身酒測0.26!說真的.喝不到一瓶的啤酒.所以我今天有去檢理站申請 酒測值的誤差!希望能沒變酒駕!因為當時員警要求我們酒測!也沒叫我們休息15~30分鐘因為這是酒測的流程! 我想請問的是要是這樣申請會過嗎? 還有對方這樣要求..會太過多嗎.. 因為事後強制險的200萬.財團法人會對我追討..我才26歲.雖然事情發生ㄌ.我也想面對!但是金錢太多..實在負荷不了!我名下沒財產!只有一臺車 還在貸款中.也剛失業..請各位幫幫我..好無助..雖然發生ㄌ說在多也沒用.但我能力真ㄉ有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08
回覆 胖胖 的發言內容:

請各位幫幫忙.因為本人酒駕過失致死.酒測0.26..撞到一個當地里長.74歲 有2ㄍ兒子!我想 ... (恕刪)

您沒看新聞,喝酒是不能開車,

您有想過對方家庭破碎的心情嗎?

誠心與對方達成和解,對方要求的金額並不過份。

煞祿 102-06-07 19:10

 

誠心和解

賠償一百多萬可以分期付款

保險部分你要跟保險公司談 跟他說 是你完全過失 保險公司才會給你賠償到最高理賠金額

能賠多少是多少 最主要是誠意 你是否有悔意 還有就是不斷道歉

你可以做點別的~ 佛教徒 可以抄經文 多抄點 上法院可以交給法官

法律情理法 只要法院看到你誠意到了 又有心悔改 會給你機會改過

只是你要面對 千萬別躲藏

Alice 102-06-06 15:11

請問:

     1.醫療糾紛若送醫事鑑定,一般要多久才知結果?

     2.醫事鑑定結果若醫生無過失,刑事上是不是一定不起訴?還是要看檢察官

     3.若刑事不起訴,改打民事,是不是也會敗訴,得不到賠償

     事件簡述:

     老人家因車禍送教學醫院,2處骨折(共斷4根骨頭),額頭擦挫傷,家屬要求頭部檢查, 醫生拒絕,因為當時病患無嘔吐或頭痛,病人凝血功能不佳,也未抽血檢查,就施打易致出血的止痛針,後約2個多小時就要求出院,因為骨折處不能開刀,也不讓病患留觀,只給頭部外傷單及骨科門診回診單。結果隔日早晨,病患嘔吐昏迷送醫,才知顱內大面積出血,再一日往生。

     聽說醫事鑑定會都是醫生,醫醫相護,會認定醫生有錯機率很低,且開偵查庭時醫師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令人十分憤怒,想請各位專業律師,以您的經驗給我們家屬協助,十分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16

 一般醫療官司不建議打刑事,

因為舉證責任比較高,且法院通常不願意讓醫師坐牢,

這樣的案件起訴率不到1/4,定罪率就更低了

建議在事發後兩年內提民事訴訟求償,再送鑑定,

鑑定時間都蠻久的,七八個月算快的.

醫療官司是很漫長的路,要有心理準備

Alice 102-06-07 01:0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一般醫療官司不建議打刑事,

因為舉證責任比較高,且法院通常不願意讓 ... (恕刪)

感謝林律師的回答,

那要等醫事鑑定出來再提民事,還是現在就先打民事,這種狀況以您的經驗,打民事的話勝訴率較高嗎?

我們其實不提刑事訴訟,但檢察官覺得有疑慮,所以堅持調查,現在在等鑑定結果,才決定起訴否!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53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應該是有向檢察官告訴業務過失致死,檢察官才會偵辦。

基本上刑事不起訴,要再打民事會有難度,建議您趕緊委任律師幫忙處理。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一般醫療糾紛,實務上之判斷基礎仍在醫事鑑定,所以設計問題很重要,當然對於第一次鑑定不服,也可以具明理由再聲請鑑定.

二. 原則上醫事鑑定結果若醫生無過失,刑事上不起訴機會極高.

三.民刑理論是各自獨立判斷,所以並非刑事不起訴,民事即會敗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金魚 102-06-06 11:16

簡單來說,爸媽離婚多年,孩子由父親照顧,幾年後,父親過世了,現在母親告我們,希望我們能夠撫養他!我們已經調解不成了,進入民事法庭,現在等開庭,我們不懂那些訴狀如何寫,也不之知道我們的勝算,是否該請律師!我覺得我們已經很不幸了!希望有個律師可以給我們最後好的資訊,我們會很感積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母親在您們年幼時未盡到照顧之責任,則您們依法可以減輕或免除您們的扶養義務,本件既然己經進入訴訟程序,則您們自然可以如此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金魚 的發言內容:

簡單來說,爸媽離婚多年,孩子由父親照顧,幾年後,父親過世了,現在母親告我們,希望我們能夠撫養他 ... (恕刪)

兩個方向參考
1.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
2.民法第1118 條之l 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照你敘述可能存在酌減空間,至於免除則要看子女幾歲時父母離婚,以及是否有其他情節重大事由而定

金魚 102-06-06 14:2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母親在您們年幼時未盡到照顧之責任 ... (恕刪)

訴訟的文件我們都不會,對方還有請律師!我們現在能做什?可以不回覆直接等開庭嗎?他離開時最小年紀5歲!這樣還要養嗎那公平何在!

民事訴訟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及言詞辯論主義,未經當事人主張的事實及證據,甚或是法律上的主張,法院並不是都可以依照職權加以認定的,因此若您不提出主張或回應的話,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平白坐令對於自己不利結果產生。

本件建議您可以將相關事實與律師討論,針對上述扶養義務之問題,提出答辯書狀來向法院主張,俾使爭議能夠圓滿處理,如此應較能維護你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金魚 102-06-06 17:2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事訴訟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及言詞辯論主義,未經當事人主張的事實及證據,甚或是法律上的主張,法院 ... (恕刪)

律師詳細細談的部份,大部份是不是都要收費,還是確定服務才收呢?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33

 子女扶養義務只能減輕不能免除,

不過如果可以證明母親從未撫養你們,或許可以獲准不必負撫養義務

金魚 102-06-07 15:20

我只是想請教如何做,想麻煩寫狀紙,該給的還是會給!但善心人還是。。。。。。

回覆 金魚 的發言內容:

律師詳細細談的部份,大部份是不是都要收費,還是確定服務才收呢?

原則上與律師諮詢討論案件是必須收費的,但是初步的討論洽議而且占用的時間比較少的話,目前也有不少律師針對這樣初步的討論,一般是可以酌情不收費的。(不過前提必須是占用的時間真的不太多的情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就您所提到關於訴訟的答辯事宜,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者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INA 102-06-06 00:48

各位律師您好

之前曾被性侵被告有炸欺前科,目前刑事判4年,有提民事賠償,請問通常這類的案件,賠償的金額大約會是多少?

另外被告有提上訴至高等法院,有打電話過去,法院是說可以不用出庭寫書狀即可,但不出庭會影響判決嗎?法官會不會判的更輕,甚至是無罪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寫書狀,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WEI 102-06-05 11:33

如主題

汙辱人在網路上指名道姓罵我雞掰並且影射我是雙面人

已經嚴重毀損我個人名譽

是否可作提告?

提告單如何寫?

還有是否可以連民事訴訟人格權(名譽遭受毀損提告)

 

然後我有把他毀謗之言論截圖存檔!只有這個證據是否會不利於我提出告訴?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妨害名譽罪,建議您應攜帶網頁內容等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老胡 102-06-04 20:09

承租承租土地,興建地上物契約言明到期拆屋還地承租人向主管機關聲請拆屋,工務局給予拆除執照,承租人依規定將建物拆除完竣,卻怠於向工務局報完工並解除套繪,致使地主無法向工務局申請建照,地主向工務局陳情,給的答覆是要承租人蓋章才可以,否則無法解除套繪,請問地主可以提出訴訟嗎?如果可以這是屬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4非財產權之訴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透過訴訟程序來請求,但本件仍應屬財產權的部分,所以仍有訴訟費用計算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桃子 102-06-04 13:53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6-04 13:47  文章人氣:1 個人積分:2

您好~

想請教關於子女扶養費的民事訴訟問題.

我與前夫在民國96年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有註明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有給30萬的生產費用.而並無註明有與子女扶養費相關的費用.

小孩離婚後就是我與我家人在照顧,男方說小孩上小學之後的費用要全額支付,但去年小孩上小學了,我告知男方小孩的安親費用,每個月7000元,男方嫌太貴,口頭要求一人出一半.我說好.

在農曆過年時,男方給小孩6000元紅包,而後我跟男方要小孩費用,他卻說不能先用紅包擋一下嗎? 我說小孩還有保險費要支付.紅包是要支付保險費的.但男方不願意付錢了,我說你知道這樣我可以告你嗎?男方說你去告啊....所以從離婚到現在小孩小學.男方只負擔過半學期小孩一半的安親費

    因為男方是一間大公司的高級工程師,在我們離婚時,他的月收入就有5到6萬元.沒有任何長輩要扶養也沒有其他子女扶養.且名下又有一間房子(不過還在繳房貸),而且今年出又換了台百萬的代步車(車子也有貸款).他的經濟狀況是OK的.但卻對我要求負擔小孩每個月4000元的費用斤斤計較. 雖然小孩是我生的,負擔小孩的所有一切是應該的.但為何男方可以不用付任何費用與承擔任何責任. 小孩姓氏也沒改,跟男方姓.原本家裡長輩說男方不想付,小孩就不要讓他看.法律規定裡我也沒有權力拒絕男方的探視權?????.所以想要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因為每次想想覺得為什麼男方可以過的這麼愜意,我卻要一個人工作負擔小孩所有的費用.還要麻煩家裡的長輩幫忙照顧.就覺得很不平.

想詢問專業的律師們以下的問題

1如果打這種官司.一般的費用是多少?(就照我所敘述的狀況)

2.我想要提告訴要求我們雙方依所得來平均分擔小孩子的所有費用.還要追溯男方償還離婚後至今男方應該要負擔的扶養費.但我目前無法得知男方實際的工作所得.我在訴狀上要怎麼寫男方的所得數字呢?要怎麼在訴狀上,要怎麼主張我們的所得與應負擔的金額呢?我個人是一家3C產業銷售的內勤業務助理,實際的月薪約3萬元.

3.我害怕男方收到法院的傳票後.就藉機脫產或用任何方式將他的財產轉移,我的提告步驟應該是怎麼做呢?

4.從我提告到整個判決確定執行,大概需要花費多少的時間呢?

5.判決確定後.我一定可以拿到男方應該要支付的費用嗎?法院的判決出來後,男方可以不付嗎?男方如果不付,我可以怎麼辦呢?

6.可以要求男方負責所有的訴訟費用嗎?(因為是他不肯負擔他要支付的扶養費,我才會要訴諸法律途徑的)

7.我提告打官司勝算大嗎?還有什麼是我該注意或遺漏的事項嗎?因為我既然已經提告了,我就是要男方一定要負擔他該負擔的

感謝各位專業人士的協助

 1.父母不因離婚而免除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所以你的勝算非常大.2.官司贏了可以聲請執行,如你所述,他在大公司上班,可扣薪資1/3,依一般扶養費分擔應已足夠,否則就要先提出假扣押聲請,因為他名下有房子,故應可扣押得到,至於費用可來電洽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監護權雖然是歸於您這一方,但是前夫仍應給付子女扶養費用,您應儘速提起相關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確保您的權益,律師費用的部分,可個別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所得資料,訴訟過程中法院會要求雙方提出,法院也會調閱國稅局之資料,屆時透過閱卷便可以知悉。如您擔心對方脫產,建議可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債權;至於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可以執此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小莊 102-06-03 21:25

申訴處理經過:買了張7970顯卡,不到20天就有問題, 馬上報保固 ,說要我等待換貨, 自己卻請了婚假 ,未告知我 ,這樣我早就可以要求退款了, 過了約2個禮待自行詢問 ,才將我的顯卡收回 ,過了一個禮拜多, 再次詢問 ,說幫我修好了 ,要負擔運費加上維修費,還有我有注意到1個月保固內是用新品換或退款,不然又要被坑了許 多錢,原來是婚假期間未將業務告知同事,導致問題產生,後來說幾天調的到貨幾天後再次詢問 居然被說吃了炸藥 是尾牙被辭退這種話,被我退貨 要求退款

目前狀況經消保協調會 賣家沒空為由不出席 消保官告知賣家說可扣運費退款 但後來又變東西重新標賣扣運費 退款  消保官說必須提民事訴訟   請問我可提出哪項法條來保障我的權利

xiaoyu 102-06-02 17:18

你好!我是一名家庭主婦!日前跟朋友分租了公寓3樓一個房間作為美容工作室!於開業當天被一名自稱是黑道大哥的陌生男子以言語恐嚇而對我性侵害得逞!(有強迫我口交及在我體內射精)過程中有恐嚇我說以後還要找兄弟來找我。事後,有丟下2000元 喝令我收下。並且於離開後還打電話給我 喝令我記住他的要求!我當時因為害怕被家人知道!當下沒有報案,並且有清洗身體!在朋友的勸告下,考慮了一個晚上!於第二天到我住家附近的警局報了案,警察有帶我到醫院驗傷及採取檢體,之後也做了筆錄!事隔大概一個星期以後,警察有叫我去指認了加害人,這期間,加害人一直有打電話給我,警察叫我不要接!所以 我都有留存來電清單,指認完成後大概5天左右,我接到自稱加害人的律師電話給我,提出加害人要跟我以6萬塊和解,我當時拒絕了,第二天,加害人親自又再打電話給我,在電話里說沒有恐嚇我,我說我不會跟他爭論這些,一切都交給司法處理,於是加害人口氣才有軟下來 說是有誠意要跟我和解的!我說我不會跟他死私下談和解,有甚麼讓他的律師跟我談,他說要我出個價碼!我當下沒答應,請問律師,我可以要求多少的精神賠償金才是合理的。還有,我有需要就民事賠償部分提告嗎?如何操作?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6-02 21:0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該堅持刑事告訴(因為此乃公訴罪根本不能撤!),關於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求償程序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您已提起刑事告訴,本件應已進入刑事偵查程序,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得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屆時便可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由於對方也已經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建議您應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以確保您的權益。

xiaoyu 102-06-07 00:19

那麼加害人要求和解!請問我可以跟他要求多少和解金為合理呢!

煞祿 102-06-07 23:03

 50萬差不多~

這種我最痛恨了

一般超過100萬會當作仙人跳

如果是像你說的樣子

50萬和解 不然他刑事方面無法爭取緩起訴

 

煞祿 102-06-07 23:05

 你跟他問題

他必須要面對刑事責任民事

刑事公訴罪 看檢察官要不要告死他

民事部分你可以要求賠償

一般金額在50萬左右

因為你是被逼 又遭到恐嚇 你只要心生畏懼 加上對方加害者有得逞

所以你可以以 加重強制性交 告他

看對方怎談了

提醒你 就算他是江湖大哥好了 基本上他找人談 江湖上也會因為他行為而不恥

更不會有人出來幫他

講來講去還是對方 如果談不好 他就無法跟檢察官爭取緩刑機會

至於要不要輕判 這是法官自由心證

你出庭的時候 哭 崩潰 嚴重一點 這有利你求償

咬死他 他就無法翻身!

PS.他要是被判緩刑也無所謂 他要參加治療課程  至於你可以向法務部申請犯罪賠償

好像事一百萬的樣子~

不懂再問我

給你我的電話 不懂再問我

0972-745360 蘇SR.

xiaoyu 102-08-08 21:52

 真的非常感謝你的解答!最近 一直在調適心情 所以都沒上網看解答 今天接到法院的傳票了 8月13日就要開庭 頓時又感到無助與悲傷 謝謝你給的見議 非常受用!感謝......

IRON 102-05-31 12:02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於102/5/25在路上和一位雙黃線違規迴轉的先生發生行車糾紛

當日我車速雖不快但對方由外側加速迴轉(線道為雙黃線)我差點撞上 

我是騎機車 對方是開車

後來我向前去告知他的動作很危險要他注意下次別這樣回轉

我也沒有碰觸到對方的窗戶或車體

後來對方自己應該也意識到他剛剛差點害我撞上所以一開窗戶就惱羞並且口氣很差的大聲回應我 啊是有撞到嗎?!

我就回應我是沒有撞到 可是這樣你真的害我差點撞到 我向前來我無惡意我只是要提醒你這樣很危險下次不要這樣

後來說沒幾句對方即下車開啟後車箱持高爾夫球桿往我頭部攻擊

後來因事發地點為對方友人家門口 裡面的五、六位壯漢衝出來嗆聲並口帶威脅將我車牌抄下說要私底下給我好看等

所幸我當時戴著安全帽故人無受傷 後來我也撥了110請警察來處理

當日最後合解是有簽一張合解書 但合解書的內容是毀損部分賠償與不追究刑、民事上的訴訟

和解的過程對方態度還是非常惡劣 但因我不想惹事且我顧及家人我並未堅持提告 後選擇和解

近幾日 因當日事情很誇張故我有在論壇討論這件事情(但我未公開對方車牌、姓名等重要個資) 對方在網路上就說是我自己偏袒我自己且扭曲事實等

這幾天我的精神和壓力因為這件事情倍受折磨 且我覺得對方不實的發言讓我備感汙辱

我後來反覆思考我決定提告讓對方記取教訓

但因毀損的部分那天有簽寫和解書故我想應該是無法提告

我想請問針對傷害恐嚇的部分我是否可以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呢?!

因為當日我安全帽有高爾夫球杆敲擊的痕跡 並且當日我戴的帽子是比賽規格的安全帽 痕跡深度與受損部分力道可以判斷確實不小 所幸我人並無大礙且無受傷

另外恐嚇的部分也讓我行經同一條路壓力很大 且不敢騎乘同一部機車在外面代步、行走等

我想請問若我要提出訴訟我應該怎麼做呢??

謝謝您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五六名壯漢衝出來說以後會讓您好看等情況,涉及恐嚇危害安全罪,您得據以提出刑事告訴,至於傷害罪的部分,您應檢附身體因此受有傷害之相關證明,據以提出傷害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賴 102-05-30 08:04

債務人是於民事庭與我們和解(共三位),並約定和解金要匯入我個人帳戶。但事後債務人沒給付,寄了存證信函也沒用,後來以民事和解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並訴明若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扣押,請法院准許發給債權,待查得債務人有財產時再行強制執行。

但最近收到法院退還執行名義(即民事和解書),並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金額,並函訴被告因查無財產所以退還執行名義。那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還是要另寫狀去要求發給債權憑證? 還是程序有什麼不對,以致於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不發給我是否就不會中斷請求權?

先感謝律師的回覆~

 

本案和解書經法院執行處註記執行案號、執行無結果及執行費等內容者,則該和解書即等同於債權憑證,日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而以該和解書為執行名義者,無須再繳交該部分之執行費。

以本人先前在銀行擔任法務時的經手案件,法院常常都是這樣結案的。此種簡化(不另行申請法院用印制作債權憑證)的作業模式其實在法院執行處也算是相當常見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您好

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是的,本案已終結,但退還執行名義,並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金額,其效力與發債證同。(二者差別只有公文抬頭不同,實質內容並無不同,有的法院第一次執行後會換證,有的則是僅註記不換證,因換證需書記官將原執行名義內容重新繕打一遍,比較耗費人力、時間)

 

還是要另寫狀去要求發給債權憑證?

聲請,但無實益,理由參前述。

和解筆錄後面的執行章蓋到沒位子蓋,或書記官佛心來著時,法院會自動換一張新的債權憑證給您。

 

還是程序有什麼不對,以致於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不發給我是否就不會中斷請求權?

程序並無不對,您大可放心,請求權時效已中斷並重新起算!

小賴 102-05-30 12:33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是的,本案已終 ... (恕刪)

 另請教師律~ 由於和解書有議定給付到期日,我的執行狀同時註明到期日至書狀送達日計算利息5%,但退回的執行名義僅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那利息計算是否能待下次提強制執行時再行請求即可? 而法院不會先判這段時間的利息加註於退回的執行名義上??

 

債務人既未依約清償,則對於尚未清償之本金及利息在下次聲請強制執行時,當然可以一併列在請求金額裡面。(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000元及自民國0年0月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0計算之利息

您好

利息計算是否能待下次提強制執行時再行請求即可?

是的 

法院不會先判這段時間的利息加註於退回的執行名義上??

不會,執行無結果,利息算了也是白算,

如有執行到對方財產,法院才會幫你算利息

因為利息「起算日」已確定,待執行到財產之日才算「清償日」

這段期間倘執行很多次都無結果,

債證上要記載多次利息,反而會更亂

所以法院的做法只需捉「起算日跟清償日」

利息一次算會比較簡便、單純~

小A 102-05-30 00:20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肆萬元。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六、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部 分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 宣告假執行;又原告其餘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即 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因本件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 人並未支出裁判費,爰不另為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附此說 明。 想請問這樣假執行是有實施嗎? 如果把財產過戶可以嗎? 另外想問問如果收到們民事賠償判決書 下一步是該怎麼做? 直接賠償對方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執行仍需向法院聲請執行才會進入執行程序,當然收到判決書,若是一審則仍可以再上訴,但若不再上訴案件確定,則您可以判決書之內容自動履行,若不履行,則對方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vivityo 102-05-28 20:51

我於101年2月底取得假扣押強制執行名義, 101年3月2日我提起民事訴訟,同一天法院發出扣押存款命令,被告收到後,在101年3月4日,5日接連兩天領光存款,101年4月9日法院發出扣押薪資命令,101年4月17日被告公司寄陳報狀給法院說被告離職,我什麼都沒扣到,於是對被告被告的老闆提告毀損債權,後來老闆答應我要幫我扣薪,我對老闆撤告,地檢署認為我對老闆撤告效力及於被告隱匿薪資部分,所以被告隱匿薪資不起訴,只有起訴處分存款部分.

我和被告民事訴訟,一審我部分勝訴,但兩造都不服上訴,二審預定102年5月底宣判.

我和被告還有別件民事訴訟,那件金額較少,後來102年4月8日我收到那件的債權憑證,我知道她騎機車上下班,我想拍賣機車,所以102年4月12日我去監理所申請被告車籍資料,但監理所告訴我她在101年4月20日已經把機車過戶給別人了,但她這一年還是每天騎那輛機車,還騎到法院來開庭,是假過戶!

律師被告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以前之期間處分財產就是毀損債權,跟我有沒有直接把機車列為執行標的沒有關係。所以我這個月拍到她騎車的畫面後,在102年5月21日提起刑事毀損債權告訴,但102年5月28日今天卻在地檢署的網站看到偵查結果是不起訴!

(1)被告是在將受強制執行之際將機車過戶. (2)強制執行程序還未終結. (3)監理所和警察局都說被告是101年4月19日以前的車主. (4)我102年4月12日知道她過戶機車,102年5月21日提告,符合告訴乃論期限 (5)我看過刑事判例有處分債權人未及查獲的財產被判有罪. 為何檢察官不開庭,才收狀一個禮拜就做出不起訴處分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應檢視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才能針對檢察官不起訴之理由進行分析,如您欲對不起訴處分書聲請再議,務必注意遵守再議期間,建議您應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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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tyo 102-05-28 20:22
律師您好, 之前您曾回答我毀損債權(被告機車過戶予他人)的問題,您寫道: 「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是指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以前之期間而言,若已執行完畢之後,則與該規定不符。所以重點在於101年3月發出的執行命令,程序何時終結?跟您有沒有直接把它列為執行標的沒太大關係。」,所以我上週二具狀對被告提起刑事告訴,但才過一個星期,今天就在地檢署的網站看到公告是不起訴...我不懂啊! (1)被告101.3.2收到扣押命令 (2)被告101.4.20將機車過戶(這個日期是跟監理所和警察局問到的) (3)我跟被告民事訴訟102年5月底二審才會判決,從扣押命令發出到現在102年5月,強制執行程序還在扣薪資中,並沒有結束,被告在101.4.20處分機車不是您說的「將受強制執行之際」嗎? (4)監理所和警察局都跟我說被告是101.4.19以前原來的車主 (5)被告除了假過戶以外,在101.3.4和101.3.5把銀行存款領光,這部分有被起訴,還在刑事庭審理,為何領存款可以被起訴,過戶機車就不起訴呢? (6)我102.4.12去監理所查車籍資料,才知道她過戶的事,告訴乃論不是從102.4.12開始算半年的提告期限嗎? 怎樣都不懂為何檢察官連偵查庭都不開,收到我的狀紙就直接給被告不起訴呢?
您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看過您的告訴狀及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的理由才有辦法回答您,如對不起訴處分書之理由有所不服,仍得聲請再議,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78-571613指教
louis123 102-05-28 17:25

於 101/10/10與發生車禍

肇事主因 對方違規左轉(機車)

肇事次因 我未注意前方車輛行駛(機車)

對方 頭殼破損 腳有縫針 顱內出血 插管 住進加護病房 (老年人)
我則是 上排牙齒四顆碎裂 牙齦、嘴唇共縫七針 其他手臂膝蓋擦撞傷不等

 

102/1/18對方過世 肺炎感染 呼吸衰竭

因為第一次發生事故,沒有特別去注意到追溯期的問題,未在開偵查庭時提起過失傷害

目前已成公訴 過失致死 以查案 偵查終結

所以現在是我已經不能向對方家屬提過失傷害,只能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過失傷害的對象是對方肇事者,今該肇事者既已死亡,則您也沒辦法對其提出告訴,所以本件只能依繼承關係對家屬提告,但只能就該肇事者遺產部分請求清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9 18:03
回覆 louis123 的發言內容:

於 101/10/10與發生車禍

肇事主因 對方違規左轉(機車)

< ... (恕刪)

您有無過失,這部分可能要看卷內資料才能判斷,

說不一定,經過鑑定後,您並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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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姐 102-05-28 15:49

你好我因為積欠電信費

收到一張由資產公司寄來的民事訴訟通知

說再不繳納就欠款事實檢覆佐證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程序

我想請問程序流程?

還有寫到強制執行法第22條說有下列情況 執行法院得拘提之??什麼意思

現在會變成怎樣?

走向法院開庭嗎?

欠債會開庭嗎??

本件依您所述,所收到的應是所謂的催告信函,至於強制執行法第22條與您的案件事實本身未必相符,基本上看來是唬人的成分居多。依您多次詢問的內容來看,對方遲遲未訴訟或送執行,則本件或許很可能有超逾時效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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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雄 102-05-27 17:11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長輩(外公婆)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1-問題一:如果預立生前遺囑公證),未來其它繼承子女在長輩百年後是否仍可向孫子提出民事特留份要求(其餘剩餘資產未達法定特留份)的部分時?

請問各位專業人士除了繼承子女要自動放棄選項外,有無其它法條可以抵銷繼承子女特留份問題,而不違悖外公婆的一番心意?(其他繼承子女有明確表現出分財產意願,只是可能還不知道有特留份問題,但未來土地過戶時是否相關繼承人必須再蓋章放棄才算數,如是那就糟糕了)

2-問題二:假如生前長輩(外公婆)過戶給孫子時,其父母為孩子監護人,有無法條保障未成年孫子財產不被監護人動用到?(原本長輩要以此方式,但其它繼承子女不斷告知長輩寫先前遺囑不要先過戶,百年後動產還是孫子的話語,因為長輩不懂"特留份"問題,也被說的很擔心,希望專業人士可以幫忙解答~)
到底問題二是否能對監護人做出牽制,保障未成年子女到成年.

民法第1088條,如監護人要借貸或販售外公婆贈與未成年子女
動產,有無違反利益原則,是否不行?(那些為未成年子女利益呢?)

3-未成年孫子可否讓外婆信託動產,或必須成年才能信託?

3-如監護人(父母)有債務問題,債權人可以要求查封外公婆贈與未成年子女
動產?或完全不行?(有法條保障受贈的未成年孫子嗎?)(不滿3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7:48
回覆 小雄 的發言內容: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長輩(外公婆)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規劃財產,這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基本上您這有很多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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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琥 102-05-26 03:45

事情是這樣的~我轉載淘寶網上的圖片和標題於網拍

款式很多 但並非每款都是NEW ERA的商品~

這幾天NEW ERA的廠商帶著保智大隊來我家

網拍都是買空賣空.有人下標我才訂來轉寄~所以家裡並沒有囤貨

但是警察查扣5頂我弟本身在戴的帽子(弟弟帽子也是我幫他買的)

共有10頂左右帽子~但廠商和警查只拿了這五頂

而這5頂款式我也有刊登.只是在網拍上未出售成功過~~其他沒拿的也是有刊登!!

請問做筆錄時我說出是否會有緩和或影響案情發展?

我不曉得刊登的NEW ERA是商標~一直以為是那個帽型就是叫NEW ERA

廠商特意抓的 請問民事要求賠償會是如何? 我好緊張~~因為我身無分文 惹了這身我很後悔~~

拜託律師可以給我專業的建議~~我過幾天就要去做筆錄了!!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2:40
回覆 小琥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我轉載淘寶網上的圖片和標題於網拍

款式很多 但並非每款都是NE ... (恕刪)

您的案件是賣假貨,才會有問題。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要付費給律師

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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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anbb 104-08-15 16:15

可以請問一下結果是怎樣嗎?我目前也是相同的狀況!感恩

瑄瑄 102-05-25 23:55

若是請律師刑事民事庭要收費大約多少?

車禍受傷者為家庭主婦,受傷醫囑有寫宜休養2個月,如何向肇事者求償?
是以最低薪資來計算嗎?實務上法院會判賠嗎?
有實際的判決書可參考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3:05
回覆 瑄瑄 的發言內容:

若是請律師刑事民事庭要收費大約多少?

車禍受傷者為家庭主婦,受傷醫囑有寫宜 ... (恕刪)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基本上您可以選擇請律師代撰狀紙,比委任律師開庭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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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星 (Eric) 102-05-26 14:5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也是有些好心的律師
可以讓當事人拖欠律師費用
等當事人拿到錢之後再付費

kissjin 102-05-23 22:26
謝謝您之前的回覆, 空有債權憑證但執行不到,對方無誠意解決, 有意躲避聯絡不上,對對方完全沒制裁力, 真的是完全沒辦法,想試詐欺逼對方出面,本件是否能成立詐欺, 避免被認定是屬民事糾紛,需寫夠有法律論點的刑事訴訟狀, 請教有教導寫寫刑事訴訟狀嗎? .
您好: 教導書狀繕寫部分,建議可向檢察署之服務台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ojoxxmojo 102-05-23 22:03

 

我與某人有一張82年開立90萬支票民事糾紛於99年被強制執行查封兩戶套房,在100年時高院裁定支付命令送達無效,判我勝訴

 於是在101年時將兩戶售出其中一戶賣給朋友同時信託給我,但在今年4月份,對方用同案件失效的債權憑證

再度申請強制執行,又來查封房子,也被貼了封條.但是沒多久隨及收到法院裁定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裁定,請問此人

犯了以下哪些刑事罪?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公然侮辱??  我可以民事侵權行為對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嗎??

 

 

應該是民事侵權行為而已

橘媽 102-05-23 21:06
請問店家收購到贓物 警方開立保管
但要如何跟犯人求償?
而且警方也沒說要我們保管到什麼時候
因為收購的是手機
失主那邊也還找不到序號指認(失主為店家)
竊賊已經被捕了
但警方遲遲未告知要代保管到什麼時候
但已經交付給竊賊的購買金額就卡在那邊
手機原本也都售出已經拆封使用過 但都只能退錢拿回保管
難道要放到變成廢鐵嗎?

是要等失主找到序號指認完畢才能取消嗎?
那我金額的損失要怎麼跟犯人求償?

已經開過庭了 只請我去當證人
但對於我的損失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警方只告訴我那是民事的部分

該不會還要我自己按鈴提告吧?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19
回覆 橘媽 的發言內容:
請問店家收購到贓物 警方開立保管 ... (恕刪)

請對賣方提告求償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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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媽 102-05-23 21:00
請問店家收購到贓物 警方開立保管
但要如何跟犯人求償?
而且警方也沒說要我們保管到什麼時候
因為收購的是手機
失主那邊也還找不到序號指認(失主為店家)
竊賊已經被捕了
但警方遲遲未告知要代保管到什麼時候
但已經交付給竊賊的購買金額就卡在那邊
手機原本也都售出已經拆封使用過 但都只能退錢拿回保管
難道要放到變成廢鐵嗎?

是要等失主找到序號指認完畢才能取消嗎?
那我金額的損失要怎麼跟犯人求償?

已經開過庭了 只請我去當證人
但對於我的損失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警方只告訴我那是民事的部分

該不會還要我自己按鈴提告吧?
cherry 102-05-23 15:06

請問被人持刀砍傷,我對他提出殺人未遂,對方對我提告傷害,因他也有受傷,我主張正當防衛,但仍被檢察官起訴,已開庭一次,該如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目前只有醫院診斷證明書,我找的證人部份因某些原因,不肯如實說出我是被一群人圍毆,非一對一互毆證人有3人,有的人說看不清楚,有的人說只看到我和對方兩人打架.....法官叫我找專業律師協助,但我又沒有錢請律師,該如何才能尋求幫助,謝謝!!

另我提告對方的部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該在何時提出?

本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包括:
1.您所提告傷害部分,目前刑事程序進度如何?有沒有辦法以彼此撤告或其他方式處理?
2.您被告的案件證人是否已來法院做過證,若還沒有的話,要不要再傳訊來法院作證?後續提問問題如何設計才能有所突破?
3.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釐清當時情況,而尚未提出或聲請法院進行查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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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這段期間則不得提起,尚請留意。(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cherry 102-05-23 22: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這段期 ... (恕刪)

 

目前刑事庭第一次出庭,所以是在下次出庭時提出,或是???搞不清楚什麼時候是第二審辯論終結前.......??謝謝

cherry 102-05-23 22: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包括:
1.您所提告傷害部分,目前刑事程序進度如何?有沒有 ... (恕刪)

1.目前應是同步進行,起訴書中有列出提告的內容,對方的部份,檢察官是依殺人未遂起訴,他的部份還可與我和解嗎?請問您在什麼縣市?

2.後續問題提問是什麼意思?證人雖是我方找的,但是因一些因素,根本無法提供有利證詞....

3.聲請法院查調是什麼意思?

當時在偵查庭都有向檢察官提出協助調查,也將手邊證據上呈(調解委員會上的錄音檔....等),但都沒有下文,偵查庭對方僅出庭一次,之後檢察官就將兩人都起訴....

可否依醫院診斷證明書,推翻對方對我提告傷害,因兩造雙方所受的傷差異極大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下次開庭就可以馬上提出

 

該如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

1、您要明確說明案發時間(白天或晚上)、地點(隱密或公開場合)?

2、你們為何會在該場合碰面?對方為何持刀砍您?

3、依您的記憶,當時周圍客觀情況是怎樣,現場有幾人在場?在做什麼?說了什麼話?

4、對方砍您的當時,您如何反擊?空手?奪他的刀?還是旁邊隨便找東西砸對方?

5、您所受傷勢如何?反擊後造成的對方何處受傷?傷勢如何?

 

開庭時,要把案發過程依時序交代清楚,再說明為何您是出於防衛自己的意思,而不是出於傷害對方的意思造成對方的傷害?至於證據就在細節裡,仔細的把整個事件回想幾次,應該就會發現對您有利的證據

cherry 102-05-24 12:3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下次開庭就可以馬上提出

  ... (恕刪)

另外請問1.傷害告訴的追溯期是從"事發當日"開始算起還是"做筆錄"那天算起的六個月內??

            2.證人在偵查庭上說的證詞都有所保留,不肯將實情說出,以至對我不利,有辦法突破這點嗎?(我有開庭前檢方採信的那位證人與我對話的錄音檔(較有利案情),可提出當證據嗎?檢方會採信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40
回覆 cherry 的發言內容:

請問被人持刀砍傷,我對他提出殺 ... (恕刪)

互毆是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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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刀,你這個還不是正當防衛?
你這件除了刑事之外
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所以不用去擔心訴訟費用的問題

scottlin 102-05-23 11:11

律師你好^^我的問題是:
我與前妻於961210日經法院判離其中"調解筆錄"寫得很清楚前妻必須每月16日支付10,000給小孩(扶養),但法官沒有註明給付到何年,也沒有寫一期未到視為全部給付.而前妻只付2個月就沒有再付.後來我查到前妻有買房登記,於是我申請強制執行查封並履行給付3年未付(扶養).前妻有找律師代書100124日收到民事強制執行處發函因被告清償3積欠扶養費已完畢,塗消封條可自行除去.125日早上前妻與友人就去地政辦理最高權抵押設定,次於126日正式過戶給他的朋友.當然我們都知道前妻事故意脫產及假買賣過戶登記給他的朋友.而我也有去控告前妻刑事毀損債權偽造文書罪及民事塗銷所有權登記.但礙於法律條文規定無法證明是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因為被告過戶系爭房時在16日前已繳清10,000扶養,所以其前妻在沒有受到強制執行下當然無任何毀損債權一說這事法院的判決.故此自1003月以後前妻就毫無忌諱不再給付扶養費了.說到這裡....我只想知道難到我國司法真的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可以制裁前妻這種惡劣行為???1.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可以不管死活也不來探視2.另也不履行法官調解筆錄判決給付扶養,利用律師專業知識鑽漏法律漏洞來掩飾成合法買賣....

《一位心痛徬徨無助心聲,誠摯與我聯繫這是我的信箱linhsisheng@163.com~感恩~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責,又不照調解筆錄履行及脫產,感到心痛無助,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依您所述,就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的可能官司已有所了解。接下來能做的,就是依照調解筆錄,定時去強制執行,或知道對方真正的工作,查報給法院去強制執行。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scottlin 102-05-23 13:17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 ... (恕刪)

謝謝李律師迅速回覆......的確是不負責任(苦笑), 但是前妻生活卻很逍遙. 主要是前妻唯一名下動產已經以假買賣脫產了,而動產資金方面前妻是利用他朋友開戶提款,所以民事執行處也查不出來.去國稅局查新資勞保也沒有所以前妻根本不擔心法律能對她奈何?欠就欠....最可憐是我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而已又不能換成錢.....除非哪一天查到前妻名下有房產....或許哪一天我都不知道在不在.想告前妻遺棄罪問律師,律師說難成立.所以我才說司法難到沒有法條可以制裁我前妻的罪行嗎?那司法正義又在哪裡??

peter88 102-05-21 16:07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解筆錄內容有如下:

1.給付對方醫療費,修車費和慰問金

2.兩造拋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聲請人(對方)自調解成立日起就本件刑事

  件不予追究

和解至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和解金已經匯給對方,但還是收到地檢署傳票,

表示對方還沒撤銷告訴,想請問如果對方一直沒有撤銷告訴,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雙方成立的調解內容、您已支付和解金之匯款單據等資料,提供給檢察官參酌,以使檢察官了解本件雙方已達成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共識,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2 00:03
回覆 peter88 的發言內容: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 ... (恕刪)

為何要寫從調解之日起不予追究?那不就是代表之前可以追究?

這張和解書是誰擬的?

豆漿 102-05-21 10:07
請問,我之前在大陸工作,認識一個同事,後來離職時,由於我領的薪水是人民幣,所以希望換台幣,他說可以幫我換,我就把2萬人民幣給他希望他幫我換,然後順便給了他500人民幣,委託他幫我把兩箱物品寄回台灣,事後,這人不但沒幫我換台幣,連物品也不知去向,後來我便用電話錄音跟他討錢和物品,然後告他詐欺,到了法院,他人沒到只委託律師去,法官問了幾個問題,就說這個案件感覺像民事,也希望我們私下和解,然後他律師就說以後有問題找他就好,如果我要和解,和解金大概可以要求多高?如果他不給又該怎麼辦?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5-21 10:41
和解金是以您的狀況來評估,根據您的狀況,主要就是你所損失的金錢跟物品...等賠償.至於與對方試著談和解,您的案件仍會持續進行,只是檢察官會考量您們是否有和解來做出處分,所以就算如果已經談好和解金額,但對方並未付款的狀況下,您仍可拒絕簽和解書,假設您已經跟對方簽立和解書,但對方仍未付款,則需視您們是私下和解或做成調解筆錄,前者可依和解書向對方提起民事訴訟,後者則可以對對方強制執行,當然這些是在對方有財產的狀況下,才對您有所助益,如仍有不清楚之處,可來電詢問
豆漿 102-05-21 08:35
請問,我之前在大陸工作,認識一個同事,後來離職時,由於我領的薪水是人民幣,所以希望換台幣,他說可以幫我換,我就把2萬人民幣給他希望他幫我換,然後順便給了他500人民幣,委託他幫我把兩箱物品寄回台灣,事後,這人不但沒幫我換台幣,連物品也不知去向,後來我便用電話錄音跟他討錢和物品,然後告他詐欺,到了法院,他人沒到只委託律師去,法官問了幾個問題,就說這個案件感覺像民事,也希望我們私下和解,然後他律師就說以後有問題找他就好,如果我要和解,和解金大概可以要求多高?如果他不給又該怎麼辦?
1.你還是提告詐欺侵占罪吧 這應該不只是民事案件 2.和解通常可以將錢拿回來就好 應該不可能超出你給他的金錢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