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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 102-01-29 15:52

今年準備要結婚,和男友討論後簽訂了婚前協議書。協議書裡雙方有親筆簽上姓名、身分證字號、簽訂日期。請問:1. 是否需蓋章、蓋手印?  2. 簽訂時,旁邊是否需要有律師 or 公證人見證?  3. 協議書上是否需要有律師 or 公證人簽名、蓋章?  4. 若要讓協議書有法律效益,協議書簽訂後,需要送到法院嗎?  5. 隸屬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土城),送到法院的哪個單位?  是直接交給為民服務中心(?合受理)?  還是登記處?  還是公證民執非訟辦公室(公證處、民事執行處、非訟中心)?

1.協議只要雙方講好 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 應該都有效力 2.如果擔心內容有問題 可以請律師幫忙看過 3.如果擔心將來沒有人作證 可以找律師或公證人見證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18

雙方簽字即有效力,

不過如果內容有違反法律的部分,到時可能被宣告無效,請律師是為了確保內容一定合法

smallwewe 102-01-29 11:12

請問一下,本人於99年12月26日發生車禍,當下在警局備案作筆錄後雙方就各自回去了,

一直到102年1月28日,我收到對方請調解委員會打來要調解電話

我想請問一下,民事追訴期2年如何認定? 追訴期是否從車禍當時即起算?

如果追訴期已過,對方調解不成提告法院是否還會受理並開庭? 

感謝幫忙~!!!

1.應該是侵權行為的消滅時效 主要以被害人知道受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 2.超過時效原告還是可以起訴 只是被告可以為時效抗辯而已 所以法院還是要受理案件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5

如果對方在101年12月之前已經提告的話,就沒有罹於時效

smallwewe 102-02-04 13: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在101年12月之前已經提告的話,就沒有罹於時效

請問一下如果對方12月就提告,法院受理後會完全不通知我直接請公所辦理和解嗎~?

karen 102-01-29 07:05

您好:想請問我車於內線道停紅燈,於綠燈亮起確認後方沒有來車後,緩速右轉,遭後方機車追撞,

對方酒測值為0.17.事件發生在101/5/19,雙方車都有?損,機車駕駛肋骨挫傷,但目前機車對我提過失傷害,提出和解金額為6萬.(包含修車2萬-不懂,摩托車修到2萬是什麼情形,精神撫慰3萬,其他為醫藥費及不能工作補貼)檢察官有問他是否可降,但對方不肯

想請問我內側右轉有錯在先,但對方有喝酒雖酒測未達0.25酒駕標準,但是否有公共危險罪的疑慮?

且我是在停紅燈剛起步所以車速很慢,對方機車是在後方下一個紅燈後騎過來,且我聽到尖銳喇叭聲被撞上力道頗大,對方車速有一定速度,且撞擊點是在已經右轉車道上.對方是否有因喝酒而無法安全駕駛疑慮??否則是否應該可閃過.

若對方堅持和解金談不下來,若上法院,我過失傷害可能被判刑嗎??會被關或其他??若刑法被判,那他是否可在對我提民事求償?若民事求償我不理他又會有何結果??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46

1.酒測未達0.55酒駕標準,沒有公共危險罪

2.您右轉不應該在內線道,而是應該在外線道。對方若車速太快,您可以主張減免賠償

3.過失傷害會被判刑,大部分可以易科罰金,對方可提民事求償,您不理他就會被執行。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由於酒測值未達0.25,若其當時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則要構成公共危險罪是有困難.
二.本件看起來您仍有過失,在此前提下,即便是對方過失較大,您仍需負過失傷害責任,但判刑並不會太重,至於對方也可以對您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可求償的範圍應該不高.

leo 102-01-28 15:07

 

請問我居住的大樓地下2樓原有60個車位(58個機械+2個平面),所有權狀上每個車位的區分所有權人對停車空間各有60分之1之權利範圍,管理費收費方式是機械400元、平面300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之決議「機械車位2個變更為1個平面車位,加收清潔費100元,自99年1月份起實施。」,因決議內容並未限定過去、現在或未來變更的才加收100元,若依該決議收費,原來應收800元的2個機械車位變更為1個平面車位只需收400元,不依應有的比例分攤,我以收費方式不公平依民法第799-1條第三項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撤銷該決議。

二審法官卻寫『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可知「規約」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兩者並不相同。又所謂「規約」,係指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參同條例第3條第12款)。核該決議之內容,係屬「決議」,並非「規約」,即非屬得依民法第799條之1規定訴請法院撤銷之客體。上訴人據民法第799條之1第3項規定請求法院撤銷該決議之內容,其請求撤銷之客體既係會議之「決議」,並非「規約」,揆諸上揭說明,本件上訴人之請求,洵屬無據,不應准許。』

我在訴狀理由欄有說明該決議形成之規約內容顯失公平,故依民法第799-1條第三項規定請求撤銷該決議,除了條例第3條規約的定義,本大樓規約第1條內容亦規定「凡本社區住戶,均應遵守本公約所規定與本社區各項管理辦法,以及住戶大會,管理委員決議事項。」,該決議已符合規約定義,二審法官竟如此判決,因訴訟利益金額不能再上訴,還有何救濟方式?是否可因該判決有違平等原則聲請釋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5:18

您當然可以試著提起大法官解釋。如果您不會寫聲請書,可以找當地律師幫忙撰寫,但因為是聲請解釋憲法,收費甚高,建議您審慎諮詢在地律師後,再做考量是否提起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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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40

你這個是法律解釋的問題,並沒有哪一條規定違憲的問題

沒辦法聲請大法官解釋

德瑞克 102-01-28 14:13

請問關於社區管委會被告的問題,就是刑事的部分已確定不起訴,而對方又提起民事訴訟(損害賠償),那我想請問一下刑事證據都已確定不起訴,那他又民事起訴我們一定要賠償他們嗎?能用當初的刑事所用的證據來反駁使得民事也可以不用賠償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4:37

您當然可以引用刑事證據來反駁,只是您也必須知道,法官>檢察官,法官可以採也可以不採納原檢察官的認定內容,而且民事的心證也不一定跟刑事相符,這時候您必須依賴專業的律師幫您,您可以花三五千元跟您當地的律師做一個面談諮詢,不僅心安,也可以知道後續走向,您說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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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民事侵權問題
標準是不一樣的

刑事有的是只罰故意行為
可是民事卻是連「過失」行為都罰
所以你只要有一點點過失
就是要賠

建議你還是找律師幫你防禦
比較妥當

有問題歡迎來問

醫療過失受害者 102-01-28 01:54
律師 您好 已經在合法上訴期限提出 1、請問民事訴訟法是否規定上訴一定要附理由? 2、補充理由是否規定期間內提出狀紙? 另外:民事訴訟賠償金為499900元 一、 二審及再審皆在地方法院程序合法? 若未合法 請問是何法條? 又行政訴訟補償金收到高院一審判決上訴2/1期限止, 原告不服聲請閱卷發現復健醫院提供書函給地檢;內容不實。 原告收到衛生署鑑定委員會可聲請【再鑑定】。 原告可以暫停一審判決結果或暫停二審上訴,或者另外方式暫停訴訟進行。 原告想要衛生署鑑定委員會可聲請【再鑑定】, 因初次鑑定:地檢未附病患具體事證,何來正確無誤? 醫療過失受害者敬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上訴仍要附理由,法官通常會另外裁定命補正之期間. 二.本案請求金額未達50萬元,所以二審仍在地方法院. 三.對於鑑定意見不服,當然可以聲請再行鑑定,但應對原鑑定不服之處具體指出,否則法官有何能會不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1:21

1、民事訴訟法上訴一定要附理由。

2、民事訴訟賠償金未滿伍拾萬,屬簡易案件,屬地方法院管轄。

3、行政補償金部分,行政訴訟不能暫停,必須在法定期間合法上訴。但需注意,最高行政法院是法律審,無法提出再鑑定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先至本所部落格底部欄位按『讚』或『g+1』後,證明您是真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你這件的標的在五十萬以下
所以這個是簡易案件
一審、二審以及再審都是在地方法院,這部分沒有問題

至於你發現復健醫院提供給地檢的書函內容不實
這部分可以告醫院偽造文書
這就可以試試看重提再審

至於再鑑定的部分
是可以的,但衛生署鑑定還是要請法院送才可以
不然你就是自己另外找別的鑑定人,如台大醫院、教學醫院等等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我會幫你回答

落星 102-01-26 05:45

請問跟人合夥~被掛名負責人~所有債務一直逼著我~但要求他們拿清算又拿不出~~問了很多律師給的答案都是要清算單才能告民事~~但他們不拿出來我怎麼告~另一種說法是要我能付的先付在寄存函~但是有些是現金交給公司管帳的人~~當初也要求他簽單給我但他的說合夥書上都有寫不用怕~光這現金繳給管帳的人就有18萬元如果三個股東同時作偽証是否可以提告他們詐欺呢?加上現在所有股東二個不接我電話一個狂打給我逼我先付他的債務~我該如何是好?慢慢付清的話可能也要一二年時間~~要證據的話現在就要先告詐欺才能調監視器(銀行六個月會消掉)

所以我想問的是先告民事好還是先告刑事詐欺~~因為管帳的那位不接電話也不拿出清算

 

overman 102-01-26 01:29

請問在網路上購物遇到詐騙,因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可能會拖很久,

而且嫌犯很可能還不出錢,所以想用代位訴訟詐欺嫌犯的警示帳戶拿錢回來,

這樣的話請問:

1.警示帳戶確定是嫌犯本人的,但是不知道嫌犯的其他資料(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

這樣的話被告欄位要怎麼處理呢? 可以請法院發文去請警察局提供嗎? 另外帳戶所在的銀行也是被告,那麼是以銀行總行為被告嗎?

2.代位求償的話需要另外支付裁判費嗎? 可以要求由被告支付嗎?

3.假設開庭被告都沒到的話,從提告到拿回錢大概需要多久呢?

感激不盡!

MIKE 102-01-25 22:30

提告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

想請問 大律師們 精神賠償部分 有沒有一個比較合理的公定價金呢? 感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1

沒有,這必須看雙方資力及受傷狀況而定。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mizunopro 102-01-25 10:49

您好~我玩網路遊戲~一直被故意踢除~一時氣不過~連續私訊辱罵他很多很難聽的話,他說要告我,已經做好筆錄,請教律師,我用我的ID罵他...會構成什麼罪~會被起訴嗎??~民事的話要付什麼責任呢?? 謝謝您

單純在私訊罵他人 因為非公開 一般情形下並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mizunopro 102-01-25 10:56

律師您好,假若他告民事民事會成立犯罪而需做筆錄或者出庭及賠償嗎? 謝謝您回覆我

民事只有權利問題 不會成立犯罪 如果情節不嚴重 應該也不會構成侵權賠償問題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52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23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2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所以會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都是問題,

提告刑事除了檢附證據之外,還要去開庭,不是東西丟給檢察官就可以,

如果提告民事求償金額一兩萬即可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22: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 (恕刪)

說的不錯耶~~

 

不過 我不認為在網路通行的現在  ID專屬性 會被消弱

再看看我這刑事訴訟能不能贏好了...

 

法律不只是只有保護名人

就算乞丐去網咖 申請ID 被罵  他的名譽法益 跟一般人 也應該相同

 

我再思考一下好了

謝謝律師答覆!

doritos 102-01-24 13:34

http://ppt.cc/kLSA 我的發言

http://ppt.cc/bZcj 對方發言     辱罵"發神經"   、  "文盲"  、

我在發言後,對方總是會插進來罵人,我懷疑他是分身用這種免洗帳號來罵人

” 但我只是希望你過馬路記得看路 記得左右 小心被砍都不知道!!” 等帶有侮辱恐嚇語氣。

http://ppt.cc/CH-c 我在另一篇文章發言
http://ppt.cc/vDPj 對方在底下回文

我真的都是針對主題在討論,對方突然跑出來就辱罵。他對其他網友也是這樣

 

像這種檢察官和法官會判他刑嗎?

 

可以請問一下如果被判緩刑,是否就等於不會背上前科?

我附民事賠償能要求1萬元嗎 ?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5

網路暱稱進行人身攻擊,目前法院通常認定不成立公然侮辱

Elma 102-01-23 20:38

離婚監護權扶養權都交給父親那方,最近因移民事我想幫小孩申請,所以想請問監護權要如何過戶回來我這方?(男方同意過給我)是要到法院申請還是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就可呢???另外,因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明他需支付之前欠我的費用,每個月一萬,共11個月付清,從100年12月起開始付,但到目前未止他都未付半毛錢,和他討時他都哭窮.因協議書上有註明日期付清,但已經過了,請問我該如何和他要那些錢呢?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1:47

1.監護權雙方協議即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

2.可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37

若雙方無意見直接訂約改定監護即可,另你沒收到錢還簽署有收到,這樣很難要

jog 102-01-23 19:46
因為詐欺案(係是被告)

目前只開過偵查庭訊問

今天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文有)
被告詐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些的意思是?這個案件代表?

這個案件已不打算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

另外~因為這個案件還有其他被害人(此判決是有兩個告訴人)

若其他被害人也走了法律途徑

我還需要重頭開始.警局作筆錄->開偵查庭~之類的?




因為此案件我還有使用我先生的帳戶

導致他也成了被告

我先生這個帳戶是那兩個告訴人的其中一個

但這個被害人款項已還清.也彼此達成口頭和解

我先生收到的是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這代表我先生沒事了嗎?
處分書前文有寫到我先生是屬於幫助詐欺取財罪嫌)
(他算是不知情的)

另外.我和我先生的判決書都未寫到

我和這個被害人款項已還清.也彼此達成口頭和解

那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法官原則上即會依此作出有罪判決,通常也不會再開庭,且差不多一個月就會有結果出來.

二.而您先生既然已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則代表檢察官查無實據,若告訴人未再議,則您先生的部分就會這樣確定下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原則上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通常就沒有開庭即直接依簡易處刑聲請書的內容逕予為有罪判決,所以如果你認為偵查結果有問題要否認犯罪或者有證據聲請調查者,要儘速向法院具狀聲請開庭、調查證據,否則判決一下來,就只能提上訴來請求救濟了。其實,實務上不乏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的案件,最後判無罪的,所以對於偵查結果若有疑義,務必趕緊向法院具狀聲請開庭、調查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LEE 102-01-23 12:36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LEE 102-01-23 12:34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2:03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這些文謅謅的用語是有基本法律底子的人才會用,因此個人推想您應該有基本法律底子。因此,您也應該知道,這件案子是否會成立竊盜,還是得看移送到地檢署後的檢察官怎麼認定,基本上個人建議您還是提出對您有利的相關證據,以證明您的清白。謝謝。




LEE 102-01-23 22:26

其實我沒讀過多少法律...只是用字習慣而已。

請問證據(證明未據為己有?)是庭上提出嗎?感激!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犯來偵辦,所以可能會把您們的供詞交叉比對,您要好好防禦,否則應該很可能會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E 102-02-01 09:27

感謝您! 請問防禦上應注意甚麼地方呢?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 ... (恕刪)

饅頭 102-01-23 09:44

各位大大您們好:

小弟不才,想詢問一些關於聲明上訴狀的問題

在此附上一審裁決書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3_1.aspx?id=1&v_court=TYD+%E8%87%BA%E7%81%A3%E6%A1%83%E5%9C%92%E5%9C%B0%E6%96%B9%E6%B3%95%E9%99%A2&v_sys=V&jud_year=101&jud_case=%E8%A8%B4&jud_no=281&jud_title=&keyword=&sdate=&edate=&page=&searchkw= 

我目前是想問~~
1.上訴聲明期間假執行是否有效     指的是 原被告 提出了上訴,那在一審判決出來後 原告 所提出的假執行是否還有生效的範圍內呢!!?
1-1.假執行無效那應該如何進一步的扣押對方資產避免對方脫產         如果假執行已經沒有效力了,那要如何避免對方脫產(是假扣押嗎!!?)

2.聲明上訴狀代表被告事訴成功與否!!?     被告提出的聲明上訴狀,是否代表他的上訴成功了呢?還是還不一定~也是有可能上訴失敗的!!?

3.若對方上訴成功那在這段期間如何避免對方脫產!!?~是改申請假扣押嗎!!?~那之前假執行所繳交的保證金及規費~是必須在重新繳納還是可以轉換成假扣押的方式~     如果在一審判決結束後,原告有提出假執行,那在對方上訴成功後,是要先退回假執行的保證金,在申請假扣押嗎!!?~還是可以直接將假執行轉換成假扣押~來避免對方在二審時脫產

4.若對方上訴成功下次開庭是否會在台北的高等地方法院民事庭進行審理~    如果對方上訴成功的話,二審是否會在高等法院做審理呢!!?

我們是被上訴人(原告)

還望各位法律達人多多幫忙開導解釋

謝謝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所檢附之網頁沒辦法顯示您的判決.

二.本件若原審有宣告假執行,則您們可以去做假執行,但您們也可以另行作假扣押.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東京鐵塔 102-01-23 08:52

請問被告如果於偵查庭說實話指證別人,但沒有證據能證明,是否會被被指證之人告任何刑事或是民事告訴???請問被告證人轉列被告,請問這樣會被其他被告民事求償嗎??如果在偵查庭就自白的話,請問偽證罪是否可以減輕或是免刑??我是否有緩起訴的機會??

1.被告針對自己的案件並沒有說實話義務 有沒有偽證罪處罰 2.不過被告如果指證他人犯罪 就該他人案件屬於證人 依法須說實話 且有偽證罪處罰

東京鐵塔 102-01-23 11:11

不好意思律師,我想請問一下第二點,是說我指證別人犯罪但是沒有證據,會有偽證罪的問題是嗎??但是我說的確實事實話....

小陳 102-01-22 19:18

請問律師大大:

民事拆屋還地)民國85年判決確定了、時間己經過了十多年了、那時候的法院判決書現在還有效用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04

法院判決書還是有效,只是執行時對方能不能提異議之訴的問題。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7

一般而言,取得判決後一定時間內要聲請執行,不然恐怕有時效的問題,

不過拆屋還地這種案件是各例外,還是要看判決具體內容而定

小劉 102-01-22 15:47

小弟有個有關法律的問題想跟貴站請教~
不知道是否能請貴站給點建議???

小弟在一件約三年前~
台北市調查局主動破獲的一件靈骨塔違法濫葬的案件為證人及被害人的身份~
明天是高院開庭~
但小弟的問題不在本次官司~
而是在第一審地院開庭前~
有一位同為本案證人的譚先生~
在開庭前的偵查庭上~ (約三年前)
自白承認在小弟學生時 (約九~十年前)
向小弟借了五十幾萬未還~
但就是因苦無證據~
加上民事訴訟官司要錢~
小弟還有貸款負債~因此當時無力負擔~

現在小弟經濟狀況略有好轉~
加上明天又要開庭~
讓我想起了此事~
所以特地跑來向貴站請教~
是否我該對譚先生提起民事訴訟??
因為那位譚先生是對法律很了解~
也很奸巧的人~
不知道當初他在偵查庭的自白能否當作證據??
而且是否他會不斷的提上訴~
導致索賠遙遙無期???

此事困擾小弟很久~
看是否能麻煩貴站抽空給點建議??

另外~他事後避不見面~

還故意因為沒有證據而向我的父親及友人誣陷我說是我欠他錢~

還曾經說要還我錢~要住台中的我馬上上新竹~

結果一上新竹~只還我五千還一萬我忘了~

我還可以告他什麼額外的事??

比如說精神賠償之類的?? 謝謝

林先生 102-01-22 14:30

我有一個朋友 在放款公司上班(有點像地下錢莊) 他利用幫公司放款的機會
假造客戶 騙了公司一千多萬都賭輸了 後來被公司發現 就叫我朋友簽了五張本票共一千萬(六百 二百 一百 五十 五十)並請我朋友的老婆做擔保人 後續我朋友的家人陸續幫我朋友還了將近一百萬 所以現在還欠公司一千萬元整 現在我朋友他們家還不起了 跟公司約定每月要還款二萬元 但公司不肯 因此說要提告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會成立業務侵佔或是詐欺嗎?
還有就是公司有列出所有假造客戶的資料叫我朋友在上面簽說是造假客戶並且要他簽名 另外就是有叫他爸爸去背書六十萬 但已將六十萬交付放款公司但沒有簽收据

還有就是我朋友有用他姐姐的帳戶把客戶的錢轉到他姐姐的帳戶裡 但金額約二三十萬 還有我朋友有一個帳戶被公司查扣 裡面有我朋友他媽媽匯款給他的記錄 金額約有
數十萬 這樣放款公司說要告我朋友及他老婆 姐姐 爸爸 媽媽等人說是共犯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這些人事前都不知情 另如果真的提告會有什麼樣的程序?
還有進入法院審理 如果我朋友家人都不出法庭是不是就會被判有罪?? 還有刑期多久

另外我朋友己經躲起來了 那會被通緝嗎? 
還有這是民事還是刑事 還是公司只能做本票裁定(因為公司放款業務也不合法)

因為這間公司跟警察還有調查局的關係都不錯 還跟我朋友的老婆說會先叫警察調查約談 這樣有可能嗎 

如果先請我朋友的家人去備案可以嗎 另外我朋友手上有相關放款客戶的資料 最後可以憑這些資料反告公司嗎?(但怕被吃案)

請各位大大幫忙 解求他們一家人 我朋友被關就算了 但他們家人也太可憐了

謝謝謝張律師 另外還有幾個問題

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是所有相關人(就我朋友他的家人 因為他家人害怕都先躲起來了)    都要接受調查嗎?     還是只有就那個欠錢的人呢?     另外放款公司本身的業務性質(放款利率每月利率百分之五起)就不合法了     為什麼還可以提告呢?     我朋友如果以他手上的資料去反告公司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旦對方公司提起告訴是否就會成立 還是可以請律師答辯呢?     如果欠錢這方提出的合解方式 放款公司不接受 還有其它解決方式嗎?       麻煩你幫我解答了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聘請你做為辨護律師呢?

1.看起來應該比較屬於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2.對方可以依法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3.背信罪等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所以告訴後就不能撤回 4.至於刑度如何 還是要看是否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 像這種如果有和解 應該不至於會需要入獄服刑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5:04

一名優秀的律師會跟您說兩個字:「自首」。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林先生 102-01-22 17:3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看起來應該比較屬於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2.對方可以依法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3.背信罪 ... (恕刪)

 

 

 

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是所有相關人(就我朋友他的家人 因為他家人害怕都先躲起來了)   都要接受調查嗎?     還是只有就那個欠錢的人呢?     另外放款公司本身的業務性質(放款利率每月利率百分之五起)就不合法了     為什麼還可以提告呢?     我朋友如果以他手上的資料去反告公司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旦對方公司提起告訴是否就會成立 還是可以請律師答辯呢?     如果欠錢這方提出的合解方式 放款公司不接受 還有其它解決方式嗎?       麻煩你幫我解答了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聘請你做為辨護律師呢?

小天使 102-01-21 23:55

目前接到刑法部份-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但對方還揚言要告我民事求償
但,判決書明明就寫無營利及對市場價值有其損害
對方仍要求償,這行的通嗎??

而且,對方在六個月追訴期即提出刑法被駁回後,想提出民法求償
請問對方硬告行的通嗎??

還有,對方一直要告我,我可以在刑事民事結束後
主張對方意圖有意要讓我起訴處分的意圖嗎?對方真的太煩了

 1.民事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制度  所以互相沒有影響  法官也不受不起訴處分拘束

    對方只是不能依附帶民事訴訟起訴而已

 2.不過刑事部份既然不起訴  民事要成立的機會當然小很多

   但法官還是要依對方請求基礎去做個案判斷

Roger 102-01-21 21:08

律師您好:

    母親過世後,雖有留下遺囑, 但是三名子女對於遺產分配仍有爭議, 母親指定小妹為遺囑行人,

日前小妹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我大哥提告, 大哥再收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通知的民事起訴狀後, 看到原告為小妹跟我, 大哥列為被告, 因此氣憤的打電話質問我怎麼可以告他, 原本我跟大哥的感情很好, 卻莫名其妙的捲入小妹跟大哥對於遺產分配的爭議, 後來才發現原來小妹盜刻我的印章寫委託書給律師提告, 請問小妹的行為是不是偽造文書?  我可以對小妹要求民事賠償嗎? 由於被列入原告的我並非我本人的原意, 該起提告是不是自動失效?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既然未同意提告,則您妹的行為已涉犯偽造文書.

二.而您可以先將您的訴訟部分撤回,由於遺產分割之訴為共同必要訴訟,所以一但您撤告,本件訴訟就無法進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0:24

遺產分割之訴為共同必要訴訟,所以一但您撤告,本件訴訟還是可以進行,只是變成您是被告一方。您可以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詢可至本所官網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

旦旦 102-01-20 21:44

不好意思,想請問,我現在的老公車在前妻那裡,想跟前妻要,他前妻不願歸還,還一直找理由,我老公能告前妻侵佔嗎?因為他之前是暫時留給她開讓她戴小孩方便,但如今我們已結婚也有小孩,該如何要回來?曾經也跟她前妻說過,她車子的罰單,稅金全部繳完就算過戶給她也可以,但她一直不願繳,所以我們打算要回來,請問我該走那方面呢?是民事還是刑事,如果走民事她還是不歸還,我還能怎麼做呢?

 1.刑事侵占罪是亦持有為所有之行為   如果對方只是認為是妳丈夫借他使用  沒有不法所有意圖  並不會構成侵占罪   2.可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  向對方請求返還  如不願返還  可以提出民事訴訟  判決確定後聲請法院執行

旦旦 102-01-21 00:44

車子是我老公的名字,現在我老公想要回來,他前妻卻說車子交給別人處理了,她又不是車主怎麼能交給別人處理呢?就是因為她不願歸還,才想說真的沒辦法拿車子回來的話,是否能告侵佔,想說告侵佔主要是想跟她講法律,如果她願意歸還,我們也不可能把雙方關係搞壞,畢竟他們有過一個小孩

您好,

      1.在您丈夫前妻尚自行使用該車時,確實可能因為無不法所有意圖而不構成刑事侵占。然在您丈夫前妻表示車子"交給別人處理"時,就有可能因為產生不法所有意圖而構成刑事侵占了(不是她的車不可以隨便處理掉)。

2.民事上,可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並請求返還車輛。如果因為車子已經處理掉而無法返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附帶說明,民事上在起訴時須繳納裁判費(約車輛價格的1%)給法院,但如果是等到刑事案件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車子,這個時候就不用繳納裁判費

olivia 102-01-20 00:20

律師您好,我長期都跟日本專門代購代標的代購業者合作,專門代購二手名牌精品回台灣賣,然後我合作的代標業者還有跟一家空運公司配合,就發生了那家空運公司老闆扣壓住我的商品,價值約十幾萬上下,已經付了好幾萬的訂金,空運老闆要我多加錢才要寄送,隨後又說商品已經寄送過來,結果是騙人的,這已經造成我的損失,我的客人也因此紛紛退款取消購買,也流失了很多客源,損失很大,請問我該怎麼提告呢?要用哪種罪呢?另外也想請求民事賠償,這可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對方所扣商品是無理由,則您們當然可以提出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請求,至於刑事的部分,恐怕會比較難以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loria 102-01-20 00:03

想請問一下有關人頭帳戶這件事
因為男友面試時被騙,帳戶被拿去當人頭帳戶,
之後開庭時民事部分已解決,有賠錢給兩位受害者了,當時以為都結束了,
結果前幾天又收到傳票,說是刑事部分的,

所以想問一下,若是這樣的刑事責任會判刑多久?

因為本身也是受害者,只是找工作而被騙,帳戶變人頭帳戶,還變詐欺共犯,
那有辦法緩刑嗎?是要坐牢還是罰緩呢?

 

以上,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屬於公訴罪,所以雖然民事已經和解,但刑事仍會判刑,但您們可以陳報民事和解,以便求取較輕之徒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1:35

這部分要看您刑事上是否已經起訴?如果沒有起訴,您是有機會求取緩起訴的。如果起訴,您也可以向法院請求緩刑。如果書狀不會寫,本所有提供代撰服務,歡迎電詢。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vivityo 102-01-19 20:36

請問墮胎罪的提告期限是多久?

如果是元配逼迫第三者墮胎,威脅要告訴家人及公司,是否成立刑法第288條第2項: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 或刑法第291條第2項: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

當時因為元配天天打電話騷擾,逼第三者墮胎,第三者拿掉小孩後元配停止騷擾了,但2年後元配突然又對第三者提起刑事妨害家庭民事侵權賠償告訴,都因時效已過而分別不起訴和駁回,第三者可以告元配教唆墮胎嗎?

PS.這個元配自己是通姦懷孕趕走第一任大老婆,但一樣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卻硬要第三者墮胎

林智群 (klaw) 102-01-19 22:47

你講的第一個法條針對的是墮胎婦女,不是那個教唆墮胎之人,

第二各條文是針對醫師,

一般而言,你自己應該有獨立判斷的能力,

對方怎麼講是一回事,墮胎的決定還是你自己下的,對對方提告很難成立犯罪

東京鐵塔 102-01-19 11:37

之前因為工作, 所以做了不好的事偽造文書,但是一開始的時候沒有證據加上我那時候很害怕,所以我就說了謊話,後來成了證人,不過我變了證人之後存著僥倖的心態在法庭上說謊話,但是後來我突然收到了傳票,我已經從證人變成了被告(他字案),不過只有偽造文書而已,請問我如果現在承認,把所有事都據實以報,請問我會不會有事???偽證罪是否可以減輕或是免除???那之前的那些被告如果心有不甘會不會對我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我賠錢??(我的證詞只是保護我自己,基本上被告已經都有證據了),謝謝了!!感恩

 1.如果你是被告 說謊並不會有偽證罪之問題   2.至於如果因你偽造文書行為  造成別人損害  可能有民事侵權行為問題   受害人可依法請求賠償損害

東京鐵塔 102-01-19 23:23

可是我是在一開始為證人時說了謊,這樣子也沒有偽證罪???有的話,我據實以報的話是否偽證罪可以減輕或免刑,那些原來的被告會不會是否我觸犯了偽證罪對我提出民事求償???我的證詞都是保護我自己,其他都避重就輕...而且他們都已經有了證據了,請問這樣他們告的成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12

建議您找律師當面談。有經驗的律師會提醒您:被告的基本權利是保持緘默。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大事 102-01-17 16:42

我姐騎機車在台北橋因不知名原因被撞引起後方2台機車追撞.當時1.2台機車人都昏迷不醒

之後我姐醒後覺得第2台機車騎士傷太重結果沒提告.但第3台因想逃避責任卻要第2台家屬向我

提告.她則轉為證人.現在法官卻判我姐7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緩刑!!會不會太誇張!!

現在我姐已有身孕6.7個月了有什麼方法能讓她不用入監的嗎~因為刑事已確定了25號開民事

如果達成和解是否可能免刑或減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刑事請再確認是否已經確定,若未確定則趕快先提上訴.

二.若刑事已經確定,則已無法免刑或減刑,只能聲請暫緩執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事 102-01-17 18:05

 謝謝意謝律師!

目前是已定7個月不能上訴.但是否可以申請非常上訴或請願的方式!

聽說因為特殊問題可以有機會申請改服勞動是嗎~

您好:

本件除非是數罪併罰而定執行刑為七個月,否則應沒辦法申請改服社會勞動,本件當然可以申請非常上訴,但此要視有無可動搖原審之判決的理由,也不會影響到執行,以上 

大事 102-01-17 21:35

但如果只是單一案件七個月可以申請嗎! 那如果請公眾人仕背書之類機會會比較高嗎! 跟律師的功力有差是吧~

大事 102-01-18 15:08

但如果只是單一案件七個月可以申請嗎! 那如果請公眾人仕背書之類機會會比較高嗎! 跟律師的功力有差是吧~

回覆 大事 的發言內容:

我姐騎機車在台北橋因不知名原因被撞引起後方2台機車追撞.當時1.2台機車人都昏迷不醒

... (恕刪)

 

yvan 102-01-17 09:55

律師您好:

我舅舅偽造文書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

二、民國81年製作假的代筆遺囑

三、民國81年盜賣土地

我外公民國100年過逝,我母親為繼承人,不知關於上面三點民事的請求權過的沒、刑事追訴期過了沒?

以上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此部分追訴期恐已逾期.

二、民國81年製作假的代筆遺囑,既然遺囑是偽造的,則遺囑發生效力是在您外公死亡時,所以本件您們可以主張您舅舅已經喪失繼承權.

三.至於81年盜賣土地的部分,恐怕也有時效逾期之問題.

三、民國81年盜賣土地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10:44

若要民事請求賠償刑事告訴,時效都已經過了。不過,還可以主張的部分有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冒名貸款的欠款,不應成為繼承債務;盜賣土地契約無效。以上謹供您參考。

yvan 102-01-17 10:5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要民事請求賠償刑事告訴,時效都已經過了。不過,還可以主張的部分有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冒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因為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其子女仍可代位繼承

我在裁判分割裏可以再主張其子女不能代位繼承嗎?因為作假遺囑的人盜賣土地已超過其應繼份了。

謝謝

yvan 102-01-17 10:5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此部分追訴期恐已逾期.<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可是很怪,民法128條,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這樣請求權不是從可請求時開始算嗎?繼承之後才有權利請求,不是嗎?

以上謝謝律師

你這個還可以用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試試看
這條,就是從繼承開始算

詳細還是要看你整個法律事實、繼承事實事實到底是怎麼回事
對方怎麼侵害你,我們要用哪些方法來求償

就你現在所說的情形,依我的經驗,1146條法院是有准的可能

建議你還是拿著資料去找律師會比較詳細
你有問題,也歡迎你打電話或寫信問我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38

都已經過了追訴期

珮吟 102-01-17 09:22

我公公對我提出傷害告訴~~那天她有喝酒~0.87....回來家裡一直辱罵我跟我婆婆~
還說我不應該幫我婆婆聲請保護令證人(暫時的保護另以下來)~~還說我怎不死在外面~還有一些不堪入耳的三字經~要告我到死~~關到老~~然後要報警說我打他!!
公公拿起話筒猶豫不決的要不要打電話~~媳婦就從公公手上把電話拿下來~媳婦跟公公說我用手機替你打給警察!!警察來..公公說媳婦用電話打他手跟左耳~要驗傷!!驗傷單上寫左手指跟左耳有挫傷~~媳婦卻沒打他~~有婆婆做證人~這是之前發問刑事問題~~刑事的法官比較採信我跟我婆婆話樣子
那天我公公不服氣~跑去民事申請對我的保護另~申請內容我不知道~可是我大約想應該是說我打他吧~~~(公公之前也對婆婆申請~被駁回)~~今天在家收到法院的傳單~~
我公公去聲請保護另~相對人是我...請問他之前對我婆婆家暴的紀錄~~有算嗎???
如果要開保護另~~我可以拿以前他辱罵的三字經的錄音嗎~給法官聽嗎?有幫助嗎??
我婆婆也會幫我做證~~-公公保護另會下來嗎~~(現在公公想一些也的沒有的.在亂用)


(公公現在的心態是如果保護令下來可以就可以趕我出去)

1. 保護令原則上雖然是形式審理 但聲請人還是要提出相當證明讓法官大致可以相信 2.如果公公有這些前科紀錄 保護令要核發機會應該不大

yvan 102-01-17 08:24

律師您好…

一份代筆遺囑由我兩位舅舅偽造,因此我母親不承認此遺囑,認為遺囑非本人所簽,無效。當對方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遺囑繼承登記時,我母親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地政事務所也駁回對方遺囑繼承登記。我們到現在未曾見過遺囑正本,只見過影本。

我母親已向地政辦理所有財產為公同共有。現在我母親要提出裁判分割分割遺產。但是怕對方打確認遺囑為真官司時,遺囑會成立。因此想一起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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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46條說明是侵害時起算二年。

參考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84年訴字第 15 號 民事判決

四、按扣減權之性質為何?固有物權的形成說、債權的形成說及債權的請求權說之爭

,惟我民法特留分制度,依學者之研究所見,大體上採取日耳曼、法蘭西型特

留分制度,即以特留分遺產之一部分,並存於遺產本身之上,非繼承人不得享

有之,故特留分權具有繼承權性質,特留分被侵害時,返還之對象,以現物為原

則,自不宜仿照德國民法採取債權的請求權說(按德國民法係採取完全的金錢

還主義),而應參酌法國、瑞士民法以扣減權之行使應依特留分扣減之訴為之,

其訴之性質為形成之訴,而採取形成權說,尤其我民法第一二二五條逕用「得:

:扣減之」文字,依文義解釋,應採形成權說。且我民法既未如法、瑞民法明定

扣減權之行使以起訴為必要,則其行使以特留分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為之已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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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到底扣減權的行使,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須要以起訴為必要嗎?

2、怎麼行使?向地政寫異議書時已註明若遺囑有效,行使扣減權。但對方申請遺囑繼承登記時駁回原因裏沒寫,對方不知道。以異議書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有效嗎?還是要寫存證信函有效?

以上感謝律師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二位舅舅既然涉有偽造遺囑之嫌,則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其會喪失其繼承權,此對您母親是最有利的狀態.

二.至於扣減權,應為遺產分配時之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2-01-17 09: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二位舅舅既然涉有偽造遺囑之嫌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一、因為遺囑製作的日期為81,距今已二十年了,我兩位舅舅的違造文書不知追訴期過了沒,且就算喪失繼承權,其子女也會代位繼承啊,這應該對我母親沒什麼有利的。

 

二你說扣減權,應為遺產分配時之主張,你指的遺產分配是什麼意思?裁判分割可主張嗎?還是要告分割遺產?

再次感謝

Q:現在我母親要提出裁判分割分割遺產。但是怕對方打確認遺囑為真官司時,遺囑會成立。因此想一起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

A:

一、這兩件事情應該不能同時進行,就算可以,也是自我矛盾

二、要分割遺產,有遺囑就照遺囑,沒遺囑就提裁判分割

建議你不要把問題複雜化,直接就打裁判分割最快,把名字登記了,這就是一種保障,至於後續,就變成對方要來向你主張,我們可以好整以暇等他們來。

遺產牽涉到動產繼承,這個金額非常大,千萬不要等閒視之,還是要請專業的來幫你。

JOE 102-01-16 22:29

請問一下...我騎車黃燈不小心撞到人,而對方也騎車車禍造成對方鎖骨斷掉,但不用開刀。醫生說要2個月修養才會好。但他卻說要6個月修養並且要我負責他6個月的薪水醫藥費加補品。對方車子有擦撞,但是要我賠新車給他.而且他並沒有第三責任險的保險。我受傷也沒辦法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如果達不成和解,我應該要怎麼處理。有人告訴我,如果不和解會變成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我會被關然後再依法官判定而賠償。有可能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54

如果您有過失的話,基本上沒和解就會被起訴判刑,還要賠償對方,至於金額多寡,則必須看對方受傷的資料才能研判。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有可能

JOE 102-01-17 19:48

 

請問....如果我刑事被起訴了,附帶民事訴訟是要跟對方打官司還是直接由法官判決。

寶寶 102-01-16 20:32
請問調解不成立 是如何起算 (第一次當天遲到,經聯絡後,對方未到,第二次雙方意見不一致) 這樣可以申請調解不成立了嗎? 還是要在調解一次才能申請不成立 證明 提告 ,,,,提告刑事時 ,,,,是連民事一起提,,,,,,還是另外申請? 因為警察與調解委員說的不一樣 ,,,,時效又快到了 不知哪個才是對的? 要麻煩您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有時效問題,建議您仍先提出刑事告訴,之後若真的調解成立,還是可以撤告,但時效逾期,則一切都來不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7 13:43

調解是處理民事要不要賠錢的問題,

至於過失傷害刑事部分,要在六個月內提告,是兩回事

小揚 102-01-16 17:49

請問危險駕駛發生車禍犯了公共危險罪

刑事庭雙方都需要去開庭嗎?

還是刑事庭先開完才開始走民事的部份呢?

一、刑事庭雙方都需要去開庭嗎?

應該是,法院會傳喚被害人也就是告訴人到庭,告訴人也可以不到。
但是被告一定要到。

 

二、還是刑事庭先開完才開始走民事的部份呢?

未必,但通常民事賠償會停止訴訟,等刑庭審判結果。


林智群 (klaw) 102-01-17 13:44

刑事被告一定要出庭,告訴人不出席還好,通常先走完刑事再走民事

小揚 102-01-16 14:34
我前陣子有吸食K菸,跟人發生車禍,不過是他從後方追撞我的,沒有人員傷亡只有車跟車相撞,事後警察過來也在我車上找到一隻K菸,現場車禍發生情況大致上都是對方的不對,由於撞得滿嚴重的,我和對方的車幾乎都要報廢了,我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這種情況~刑責是公共危險罪不過我初犯會有緩刑的機會嗎?
還有車禍的肇事責任會因為法律上判定我危險駕駛,讓所有的責任都歸咎在我身上嗎?
還有對方車價中古車整理好的價格頂多4~5萬她卻一直找我民事賠償20萬
我應該跟他走民事嗎?還是交給法官來判決?我有機會利用肇事責任來申請鑑定報告跟他爭賠償的問題嗎?
請懂相關問題的大大們可以幫幫我解答這些問題嗎?感謝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有關公共危險罪部分,仍有可能可以爭取緩刑的機會.

二.賠償的部分,仍會依肇事責任分配賠償的範圍,所以對方若一直堅持這麼高的金額,則可以交由法官來判.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緩刑是有難度,因為你這個不只是公共危險而已
這個以後還會追加持有、吸食毒品
最好是找律師幫你辯護

至於民事賠償的部分
先看肇事責任比例
再看看對方有沒有受傷、受損情形如何
只要對方有受傷,這個賠償額就很難談低

還有問題,你仍可來問我

小揚 102-01-16 15:08

 先謝謝你們的回應~

還有點小問題,是他從我後面追撞上來的,雙方都沒有受傷,只是兩台車子差不多報廢了

可是肇事責任初步看起來他的錯比較多,哪到時候如果跑法院的話,我危險駕駛的部分會有連帶責任嗎?

 您好:

若您有被認定屬危險駕駛,多少會影響本件肇責的認定,所以危險駕駛部分應先處理.

黃先生 102-01-16 14:0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對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不服.可以再上訴嗎?判被告賠償.但被告拒不付款.我該如何處理?請回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要看您的審級及金額而定,若僅第一審判決,原則上均可上訴,而判被告賠償確定後,即得取得執行名義,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但為免被告脫產,建議先行假扣押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事的部分,確定判決之後
就可以拿判決書去強制執行了

mary 102-01-16 10:47
甲拿丙、丁的票說是客票跟我票貼,並表示他們彼此熟識,票沒問題。到期卻跳票,我一查才知我所看到甲的資產在一開始購入就登記子女,換言之甲名下無任何資產,丙、丁在票據到期日當下沒存入金額兌現,且可能名下已無資產,我告他們詐欺。開庭時,甲找來乙,乙說:丙的票是生意往來取得,丁的票是借來的,是他拿這些支付給甲抵貨款的。請問: 1.我跟甲認識不熟,之前曾有過金錢往來沒問題(為取得信任手法),且票貼當時他已無資產,詐欺故意是否能成立? 2.若甲、乙、丙提不出彼此生意上往來憑證,乙、丙是否同屬詐欺幫助犯? 3.丁把票借人詐財是否也屬詐欺幫助犯?為何檢察官說借人票屬民事行為?沒跟我有接觸不構成詐欺? b2682329@gmail.com
一、明知無資力,卻開票借款,這個就是詐欺,實務上有多起判決。 二、要證明幫助故意,是有困難;或許先告主犯刑事詐欺,過了之後,再將其他人一併告民事侵權,就可以順利求償。 三、依本律師的經驗,詐欺一定可以找到「施以詐術」的行為,有此部分的證據檢察官起訴的機率才會高。
j 102-01-15 02:13
謝謝回覆,單子裡面有寫到扣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 條第 九項、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並沒入之。條例不是法律,請問是否有其他條例,法律可引用車拿回?用一罪不兩罰?聲明異議狀遞地方法院?還是民事告訴救濟!!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16 08:22
事實上,行政法規訂相當繁細,一時我也不知道警方用何理由扣車。通常都是發函問警察扣車理由,如果警方解釋不輕或沒解釋,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返還所有物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