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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oe 101-12-17 11:46

我在網路上認識到一個男生.剛開始也常出去.他也很熱烈的追求我.也常送我禮物
認識大概3個月之後他提議想出國.我也告訴他目前經濟無法出國.他也明白說明他要付錢.在出國途中因為常常吵架還有回國聽他朋友說他趁我喝醉時看我下體.知道這件事情慢慢遠離他.開始不接電話

之 後他去查我的資料發現我變性人的身分.要告我詐欺.騙他錢還有我當時沒跟他說我真實名子跟住家地址.為何沒說因為之前也遇過很瘋狂的男子.所以剛開始介於 保護自己也沒告訴真實名子跟地址.但他也常常載我回家.買機票時我也給他我的名子.我也不是刻意騙他.身分問題畢竟每人都有過去.我拿的也是女生身分證畢 竟我們也沒結婚.

我們也有去調解委員會沒達成協議因為他剛開始有給我38000元去學彩妝
本來想說還他50000元但他不接受
我非常生氣的是剛開始他傳簡訊叫我給15萬.支付命令又說10萬然後調解委員會又說12萬.他根本沒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他把自己從低一天追我的錢還有他出國的錢都加在上面.
他說當初他MSN是寫投資我然後出國是寫代付一直要玩文字遊戲

1請問我要怎麼舉證是他自己要付的?(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寫說他這些都甘願)
2我的身分這樣構成詐欺嗎???(畢竟又沒接婚不是嗎)
3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4我該怎麼做??

原則上自願贈與他人財物 收受人不會構成詐欺 不過如果有敘述特定事項 讓對方信以為真 而給予財物 事後發現非實情 是可能構成詐欺

haosen 101-12-16 22:57

你好,12月11日我有po文我的案子,也感謝律師給我一個方向,不過在開偵查庭,我有一個疑惑,派出所寫筆錄公然毀謗(以文字),偵查的時候是寫公然侮辱,請問罪名是由哪個階段來判定?另外檢察官希望我們和解,建議要不要公開道歉的方式(畢竟只是一個字),我也同意了,結果告訴人不同意,堅持要我受到教訓並且要精神賠償給她6000元,當場檢察官斥責,告訴人也接受和解,案子就先轉到調解委員會處理,告訴人意圖明顯就是要錢,而我當然是要公開道歉就好,想必也是談不成,又要轉回地地檢署偵查,這樣解釋不聽,和解道歉不接受,請問檢察官還是會起訴我嗎?我跟告訴人不熟,也沒發生口角,只因寫錯一個字,也沒意圖罵她,難道要乖乖賠錢了事,讓我感覺是間接恐嚇取財?

還有就是告訴人本身就有精神不穩定的疾病,事情還沒發生之前,都有去看病住院,卻在檢察官面前說她會看病住院是我造成的,她也會跟其他人說我罵她,要我賠償精神損失,說的我就是罵她,請問我要怎麼制止這樣的行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會依職權適用法條,所以檢察官會先調查事實部分,再予以適用法條,而本件雖然告訴人最後不同意和解,但檢察官是否起訴,仍需視您有無妨害名譽之犯意與行為,至於賠償的部分,並非檢察官他所要處理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haosen 101-12-16 19:13

網咖在我們大樓一樓開設有一年多了,常常聚集一堆小朋友大聲喧嘩,有一些未成年在店外抽菸,有時候一群小朋友騎摩托車在網咖門口聚集(引擎很大聲),雖然我們住戶都有反應,店家都會以有勸說,客戶的行為她管不住等等理由;請問一定要有自治管理條例(以學校50公尺內)才能請網咖搬去別處嗎,目前台東縣沒有,調解也是不可能(房東不可能同意讓房客搬家),難道就沒有其他方法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0

你去調閱他有沒有營業執照,按理商家是不能設置在住宅區的,從行政規定著手比較可以解決問題

haosen 101-12-18 08:49

營業執照,曾經有去問過,工商課的回應好像是說並不知道他設立在大樓一樓以及學校附近;既然都核發執照了,我們也總不能叫工商課撤銷??這如何是好??

水色冰心 101-12-15 14:21

您好,我在2012年11月9日因為筆電無法開進系統,去電詢問筆電維修的維修員,該維修員說可能是硬碟故障,想說先送去維修廠檢測看看是否有。
到該維修廠附近後,維修員就說約在外面碰面,見面後簽單後就把筆電抱走了,當時有帶隨身碟,想說要先備份資料,維修員卻說這很花時間,他會先幫忙備份,並請明天把電源線送過去檢測看電壓是否異常。
至此,都還算很合理,但接著,維修員卻說一句:「如果維修費用3000元內就直接修囉!?」
回:「不行,不管多少錢都應先通知報價,才能決定,而且資料請不要隨意刪除!!」

維修員於晚上8點來電說:「你的筆電是中毒造成硬碟跟主機板壞掉,那他這邊維修很便宜,只要3500元就可以維修好,而且還可以幫忙回復到原廠設定,目前在備份資料了,但是由於資料很多,接近200g,詢問是否要直接代購外接硬碟,不然他的主機放不下。那中毒一般不會讓硬碟主機板有問題,這個是很強很強的病毒才會這樣!!」
由於我們覺得檢測結果不對勁,回說:「不必代購,有外接硬碟可以拿過去。」
(因為中毒根本就不會造成硬體毀損,聽維修員的說法是要把筆電按自動還原就想收費3500元,馬上再打回去說不要維修!!)
回電說不要維修,這時,維修員就開始盧了…
維修員:「你不修不行呀,我備份備到一半不能停耶,停了你的資料會不見哦! 你這樣是在懷疑我嗎? 我覺得我的商譽受損,你就算不修我也要收費至少2000元,不然你可以問其他家看修主機板跟硬碟有哪家會比我便宜的?如果有比我便宜我也不收費呀!!」
維修員:「我老實跟你說,其實你們的硬碟壞了,我是剛好有硬碟救援的機子幫你裝上去看讀不讀得到,讀得到才幫你們備份,原本想說要維修的話我就不收"硬碟救援"的費用了,不然你上網查看看硬碟救援要抓200g要多少錢? 起碼都要上萬元耶,這麼便宜你們不做嗎?」
我:「為什麼硬碟救援無法中止,中止後資料會消失?」
維修員:「因為我的機子就是這樣,不然我機子要開機一整晚來抓檔案,一定要收費呀!!」
我:「總之我們不要維修!!」
維修員:「我從沒遇過這種客人耶,好好的可以修好為什麼不修,我明天再跟你講」
 

隔天再打過去。

維修員:「你們資料我都抓進機子裡了,看你們要不要拿隨身碟來備份,那收費就是3500元。」
(昨天不是說放不下,為什麼今天又說放得下?!)
我:「我不需要請你備份了,也一直強調不要維修,請你把我的硬碟放回筆電。」
維修員:「那到時資料不見我都有告知哦,你要拿筆電要簽免責聲明,不要說我沒告知哦!」
我:「請問到底你的硬碟救援流程怎麼做,會讓資料不見,我問過你所說救援費要上萬的業者,他們都說不救資料就在硬碟裡,不會不見耶!?」
維修員:「請你搞清楚硬碟救援的方式再來跟我說好不好,反正我幫你弄這麼久,你們又一直反反覆覆的,我就照你說的做了,你還想怎樣?」
(明明就是你說詞反覆,在我們不願維修後就改口說在硬碟救援,既然硬碟救援可以收萬元為啥開頭不講,收這個就好了,有哪家公司這麼好幫人做白工的嗎?)
我:「那請你說明你硬碟救援怎麼做呀? 有拆硬碟嗎? 我到場要看你還原流程可以嗎?」
維修員:「就是有拆硬碟,剛好我們有機子才幫你救呀,我不幫你救怎麼知道能不能救,救了就是這樣,阿哪有人可以讓人看維修過程的!」
我:「那你覺得你這樣收費合理嗎?」
維修員:「(沉默...)」「我是不知道合不合理拉,但是我幫你做這麼多,你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總之,收費就是3500元,看你們要怎樣自己看著辦,不修理就不要送我這邊嘛,浪費我的時間。」

由於維修員堅持收費3500元,故我們暫時不取回筆電,先向消保會提出申訴。

並於申訴期滿時再去與維修員當時對質:

---到場---
到場發現該維修「公司」位於私人大樓內,連新管理員都不知道裡面有人修電腦,另一位老管理員才知道有人在進行筆電維修。
---對質---
只能說維修員真的經驗老到,一見面馬上就避重就輕。
維修員:「我跟你說,我還是基於商業道德,幫你把你的硬碟救好了,並把你的檔案重新移入硬碟,但是因為你們沒有維修,所以現在開不了機,你看。」
(按開機,沒反應,但電源燈號顯示已無電力開機)
維修員:「你看你維修單背後就有註明說要救什麼資料,我都幫你做好了,所以如果你不付費,你就不能拿走筆電,要叫警察就叫,我們光明正大沒在怕的。」
我:「你備份資料前沒有說要收費,這樣請你備份我們也沒回收,你充其量就開機檢測費,請問你開機檢測費是多少錢?」
維修員:「開機檢測費是300元沒錯,但是我們作業時間花這麼久,你不能說你拿來說要修要備份,然後幫你弄好後你說不要,就不付錢,而且我們作業時間起碼一小時800至1000元,這樣收費很合理,要上法庭可以,一樣就是這個價錢,我還會再追討我們時間上的浪費。」
我拿出業界硬碟救援的收費標準,並把有劃線的部分拿給維修員看。
我:「業界收費,硬碟如果接上電腦就可以讀到,就只是假性壞軌,我自己就可以操作跑回復程式,業界也說如果操作是不收費的,請問你到底是怎麼做硬碟救援的?」
維修員:「是你說的假壞軌沒錯,我就是跑這個程式幫你救好的,你當初也有說3500你出,幫你救資料就可以了。」
(電聯及見面時明明就一直強調是做硬碟救援!!但實際上就如同專業硬碟救援的業界網路宣傳單所說,只要將硬碟取出,接上外接盒,再接上可正常運作的電腦主機即可進行資料備份及假性壞軌的自動修復。)
我:「當初我有答應你沒錯,但當時是你以你如果中止的話,我們資料會遺失做威脅我才會答應,但硬碟跟本就不像你說的有壞,你這樣收費哪裡合理?」

維修員:「反正我維修時數就3小時要收費3500元,不付錢就不可以取回筆電!!」

(為什麼明明承認並非專業硬碟救援,且業界也說明不收費,卻又推拖說要依工時收費?)

 

---以上---

是事件經過,我們有提出消保會的強制調解,但消保會說對方拒絕出席,要我們走法院。

對於維修員強調說在進行硬碟救援及見面時又改口說是跑程式,並看完業界單後改口說要依工時收費都有錄音存證。

請問我如果要走法律途徑該怎麼開始呢?

有詢問過法律相關的親人,說這是不等價契約契約不成立不應扣留筆電及要求不合理之收費。

希望可以再得到法律相關的議見。

Crystal 101-12-15 11:35

目前還在該公司(甲方)工作, 合約於101年七月一日開始,有載明每月薪資於當月xx日由甲方匯入乙方(我)帳戶,但自第二個月開始拖薪水, 每次大約遲兩星期發薪. 於10月和老闆提出拖薪事宜,老闆同意改善. 但次月11月薪水依然拖欠, 便於11月底提出解約離職. 本來雙方同意於2月底解約離職, 但一星期後公司提出合約書上"乙方若因故須提早解約,須在半年前提出讓甲方有時間找尋接替員工,經甲乙雙方同意下,始可終止合約關係,否則罰款X百萬" 要求乙方替公司工作至102年十月.

想在近期離職, 公司要求罰款合法嗎? 若甲方拖薪在先,可否提出甲方違約要求勞工局調解?

 

謝謝!!

回覆如下:

公司拖薪 已違反勞動基準法 依法您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所以公司要主張半年前通知,比較沒有理由。不過詳細內容還是要看過契約內容才能確認。

另外,依法您還可請求資遣費。也別忘了請僱主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30

契約書上罰款百萬部分太離譜,應該會被法院宣告無效

小石頭 101-12-15 09:20

您好

請教建地分割問題

一、我有三裡地(建)相鄰,所有權為全部,另一緊鄰於大馬路(20M以上)之建地15坪,35人共有,我所有權僅8/50,三裡地位於15坪建地後側。

二、三裡地(建)中之一地有0.8M相通於大馬路,而緊鄰於大馬路建地目前並無圍籬,目前可通行汽車與人等。

三、請教15坪建地依法可分割嗎?是否有限定條件?目前因所有人分散或各自考量,無法達到1/2持有人以上同意分割,是否就意味著此題無解了,也就是成妨害土地利用或都市發展之毒瘤或釘子戶。

四、是否有事當調解訴訟法律權利基礎可主張?或是有更好解決辦法。因為一直找人協調同意已經無法推動了。

如蒙賜教,萬分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5 09:43

1.同意分割,不是1/2持有人以上同意,而是全部共有人同意才能分割

2.您可找律師幫您提起訴訟,以裁判分割方式,不需全體同意。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

小石頭 101-12-15 10:3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同意分割,不是1/2持有人以上同意,而是全部共有人同意才能分割

2.您可 ... (恕刪)

THANK YOU SO MUCH

阿吉 101-12-14 14:46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和對方要求30000已降至15000的賠償,對方只願意出醫藥費約700+3000慰問金,若不能接受,對方寧願走法院。 我打算到醫院申請精神賠償證明,因為當天發生後,我就寫離職單,導致我目前找工作碰壁,因臉上有傷疤。 想再請問新北市三重有一個簡易法庭,可以在此地提告嗎?因為若要到板橋地方法院,時間長而且距離較遠? 我們雙方沒有到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可以直接做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13

刑事部分可向附近警局提告,將來會先到板橋地檢署偵訊。民事部分若無意調解,對方又不願意賠,可向三重簡易庭提告求償,可以請求醫藥費、精神賠償等,但律師費要自付。

Yun 101-12-14 12:48

我在上個月初(11月4日)出了車禍

對方跟我都是騎摩托車

當時是對方來撞我,酒駕還肇逃,我懷孕7個月

被撞到後就暈了過去,一直到救護車來把我送醫

還好寶寶沒什麼事,只是摩托車受損(花了6000元修理),住院費用近5000元

還有我自己腦部可能有血塊壓到,視力有點複視情形(還在等待慢慢恢復中)

這中間對方有找某議員來調解,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沒成功(都是我家人和對方談)

這個月初收到法院傳票,我看上面是寫公共危險罪

傳我和對方過去

昨天又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要我在法院出庭前一天去調解委員會談和解

想請問,如果去調解委員會和解了,隔天還需要到法院出庭嗎?

如果沒有去法院是不是代表放棄權力或機會?

對方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真的只要和我們和解就沒事了嗎?

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4 22:29

1.和解並不會影響酒駕及肇逃的成立,頂多影響法院給對方緩刑與否。

2.縱使和解,您還是得出庭應訊。

如有您害怕或不便,可找您信任的律師當告訴代理人。

以上回答,如果您不清楚或還有其他疑問,可至本所網頁按讚諮詢。

妮可 101-12-14 10:21

你好

想請問1. 如果調解庭,相對人未到的話..可以直接當場遞訴狀訴請離婚嗎...

          2. 如果相對人要開庭時(訴訟)仍未到..那怎麼辦..難道這種離婚案件就

             這樣一直拖下去嗎..因為相對人對於未成年兒女不聞不問,也不負責撫養責任

             那這樣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1:06

調解不成即可遞狀。訴訟開庭對方不出現並不影響訴訟的進行,可以一造辯論判決,對您更有利。

您好,

      1.基本上既然已經是調解庭,想必您應該是已經訴請離婚,因為依現行家事事件法規定,都要先調解調解不成再進入訴訟程序。當然如果對方調解不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要求進入訴訟

      2.進入訴訟,如對方不到庭,可聲請法院一造辯論判決,並同時定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包含離婚、定子女親權行使以及扶養費等都可以在這個訴訟裡一次主張。

Bunny 101-12-13 12:36

您好,

之前於網路購買東西被詐騙,報警後有抓到人頭帳戶的擁有人,

並於101年10月3日開庭,開庭前有調解

當時調解的結果是對方須於101年11月15日前匯金額11500元(被騙金額的一半)至我的銀行帳戶,

對方也因為已達成和解而獲得緩起訴之最輕的判決。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等11月15日拿到錢後就結束了。

但對方直到今日都還沒有付款,

10幾天前已有打電話至法院詢問相關事宜,

他們告訴我要提出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

所以前來詢問。

 

我想請問提出強制執行時,要先清查對方的財產

是要到哪個財政單位去申請並執行清查的動作呢? 是國稅局嗎? (我在新竹)

然後清查財產後,要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時,是各地方的法院都可以提出嗎?

還是要到原審理此案件的法院提出(板橋地方法院),

另外清查出的對方財產都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如銀行的存款,

因對方年紀較輕(21歲),我猜測對方應該只有存款,沒有相關的動產

 

以上為題,再麻煩熱心的律師回答!!!

非常感謝 :)

清查出的對方財產是否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

原則上均可,除非為不得執行之標的,如一、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之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二、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職業上或教育上所必需之器具、物品。三、債務人所受或繼承之勳章及其他表彰榮譽之物品。四、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五、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六、尚未發表之發明或著作。七、附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為防止災害或確保安全,依法令規定應設備之機械或器具、避難器具及其他物品等。

 

要向何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強制執行法第7條規定:「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不明者,由債務人之住、居所、公務所、事務所、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同一強制執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債權人得向其中一法院聲請。」,故如查出來的財產動產者或存款債權者,原則上以該動產所在地或該債權銀行所在地為聲請強制執行之法院。

 其他法律常識可至: 佳誠律師事務所

阿鐵 101-12-12 21:30

起因是由於樓下常唱卡拉ok過大聲,家中長輩向鄰居抱怨

結果傳入樓下住戶耳中,之後從去年2011年12月起樓下住戶多次惡意找警察上門稍擾

由於我家為兩名80歲老人,及癌症末期病患,平日家中主要勞動力的我都在上班

警察多次上門查訪後,發現與對方敘述不符,便不再理會

自2012二月起至今年2012年四月,不論白天黑夜常遭連續鐵槌敲擊聲響敲擊,

有時候一聲,有時候兩聲,是突發性的沉重鐵槌敲擊,會給予不少心理壓力,

其中甚至發生,樓下住戶故意等外婆去倒垃圾時,趁街訪鄰居面前惡意辱罵作賊喊抓賊事件

把近八十歲的老人家都嚇哭了,

樓下住戶在和外公言談中惡意透露是他敲的,得知是樓下住戶攻擊後

我們安裝了監視攝影設備,截取許多相關片段佐證

順利在四月中旬的調解委員會上逼迫對方和解

並簽訂"以後不可再以任何方式稍擾我們家人"及賠償外婆收驚費用

本來以為沒事了,

但好景不常,十月份我們樓上搬入新住戶後,新住戶為年輕人,夜夜笙歌

樓下住戶未釐清原因便以為是我們作的,現在又開始重複的鐵槌攻擊,

對證敲擊頻率,習慣及聲響其實可以很明顯聽出是和前陣子一模一樣的行為,

不過由於我們攝影設備又不能裝在樓梯間,只裝在住家內部,

當然無法錄到對方敲擊畫面,也無法錄到敲擊聲音來源,

想請問這樣的案例要告民事訴訟要如何舉證?

是否是該請相關單位作音源鑑定?  還是以前次和解書內容及多次影片去佐證,

謝謝各位律師幫忙指教,希望能多耽誤幾分鐘給我些清楚的指示,
我想保護我的家人,謝謝您。

 

君君 101-12-12 01:33
八年前我在X風廣場某專櫃跟專櫃人員購買某A品牌保養品16萬是用簽合約的方式,合約有註明可不限期提領~之後一年我陸續提領三萬多金額~還剩下12多萬餘款未提領,一年後該公司專櫃停止代理販售我當初簽訂合約的保養品牌,改為販售B品牌保養品,但是因為這不是我當初要的品牌所以我不想再提貨,當年也很無知不知道可以爭取退費~就一直拖在那裏不知道該怎麼辦~前幾年間我大約每半年都有打電話確認當初跟我簽約的那個專櫃人員看他還有沒有在職~因為我擔心怕他離職,這樣我就找不到人了~貨也不知道要跟誰提~結果去年一月他離職了沒告訴我~我趕緊找X風主管聯絡該專櫃公司董事長,該董事長居然叫我自己想辦法去找那個離職的專櫃人員~也不承認我有購買紀錄說我頭腦有問題 ~ 後來我一直要求X風廣場出面找該化妝品公司董事長出面協談~等了三個月,去年五月該公司董事長終於出面與我在X風廣場協談,他出示數張該公司電腦存貨明細報表~表示我幾年幾月在X風廣場購買了多少錢~還剩下多少錢可以提貨~我要求他親筆寫下聲明書還有切結書~註明我購買日期~已經提貨金額還有剩餘金額~切結書有林董事長簽名,我簽名,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簽名見證,我天真的以為這樣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合約的事情就繼續拖在那裏~因為他家的保養品我跟本不想用~ 結果沒想到~今年十月底該公司標榜瑞士進口的高級保養品牌被桃園縣調查局踢爆是”台灣地下化工廠自製仿冒的”黑心商品~於是我趕緊找X風廣場主管出面約該公司林董事長商談希望退費~但是該保養品公司林董他居然完全否認我的購買合約書還有去年他親筆簽的聲明書和切結書~他說他們公司查不到我的購買紀錄~再次全盤否認我的購買事實,說那個切結書是我本人的聲明他只是幫我撰寫~但是那個聲明書每一個字都是他親筆寫的,他也有簽名,他如果不同意內容為何願意親筆寫,他居然全盤否認,要我拿出八年前的購買證明,這時我氣昏頭了~脫口說出~ { 林董 : 這些合約書上面有蓋你們公司大小蓋,切結書和聲明書都是你親筆寫的,金額是你去年提出你們公司的電腦報表明細跟我對帳,雙方同意的餘額,你居然完全不承認,你太過分了,你這樣我會讓你身敗名裂公司經營不下去 (大約類似這樣的話),} ~~~ 之後我們還很心平氣和的繼續談了一個多小時才結束,現場還有我朋友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在場見證~~ 那個林董當天對我很客氣,原來他當下有錄音,之後他有去警局告我恐嚇罪~我已去警局作筆錄~警察有給我聽錄音帶~我真的有說我要讓你身敗名裂等等的話~~其實我根本忘了我當初有說過這些話~ 我只記得當天協談最後要離開的時候,我還很沒用的跟他握手道歉,說: { 對不起林董~剛剛太激動對您有冒犯的地方請您見諒,他說沒關係} ~不知道這段話他會不會放給警察聽~還是他選擇性刪除了~~還有,之後我們繼續和平的談了一個多小時的對話,檢察官會願意聽嗎?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茫然無助 101-12-08 09:07

Dear~律師先生

         我想請問一下,因道路糾紛已送鄉鎮調解委原會,對方仍可強制執行道路封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已送請調解,但在調解成立之前,您們尚無強制力可以要求對方,但可以另行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以便先取得暫時之強制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鋼彈 101-12-08 00:56

各位正義的法律先進們好

我想請問如何能控告對方要求精神賠償

因為承接我之前煩惱的案子

請見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158270&tid=13&ccode=PostDate%20desc

對方讓我搬家兩次 徒勞無功

而且上消保會調解兩次

更讓我母親疑似有憂鬱症狀

全家人煩惱不已 常常因為此事家人吵架

家庭幾乎破碎邊緣

但是住商動產台北三峽店陳店長

居然12/6要求2%服務費 共22.5萬

寄送存證信函

那請教一下各位正義的法律先進

我能控告對方 要求精神賠償嗎??

請問這樣要求精神賠償的著力點該從何施展??

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05

精神損害很難證明,通常要有醫院診斷書並證明與房屋買賣有關,否則很難請求,

法院通常不會判賠,即使判賠,金額也很低

小茹 101-12-07 23:36

車禍一個多月了,但是對方都沒有什麼動作

因為對方沒駕照,但是沒駕照歸沒駕照,跟撞到是兩回事

現在是賠償金額談不攏

車禍後警局筆錄是他錯比較多(我不敢說我完全沒責任)

--------機車行--住家--小路------------

             我↑    ←對方行駛方向

------- 分隔島轉彎處------

                                          對向車道

-------------------

 

我是修車完在小路旁停著要往對向車道,快到分隔島中間被撞(一般來說我是支線道)

因為沒監視器沒紅綠燈地板也沒噴字

我事後修車問車行老闆,他說直行車也要讓轉彎車,尤其是我已經快到中間了(是真的吧?)

但是初步鑑定來說我變成主因?

初步鑑定:我(起步未注意其他人(車)安全)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我去鄉公所申請調解怕對方不來,因為對方現在完全都沒打電話給過我

因為對方未滿20要家長陪同調解(上法院他也是要家長陪同嗎?)

如果他調解有來,那我去申請監理站的裁決書3千塊可以一併要求賠償嗎?

還是說後面要上法院可以把這三千納入賠償的部份?

 

我要告他的話,是要去警察局說我要告他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是嗎?

然後後面流程大約是要等警察什麼動作之後(大概幾天我會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我想申請免費律師,是要等什麼時機跟法院提出我要申請?

 

那如果我沒有申請裁決書,法官就是依據現場圖跟照片、筆錄還有證詞來做判決的嗎?

 

拜託請律師回答詳細一點,幫幫我的忙,我真的好困擾

第一次車禍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11

路權在對方,你直接通過馬路過失比較大,要求償的話也要自負七八成比例的過失

小茹 101-12-09 13:2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路權在對方,你直接通過馬路過失比較大,要求償的話也要自負七八成比例的過失

轉彎車輛為迴轉進入直行車輛方向, 直行車撞擊迴轉車輛正後方, 肇事責任會歸屬後直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而無路權優先權

以上面那段話來說...律師的意思是說我今天是被側面撞到,所以路權不是我的意思嗎??

但是那邊確實是可以轉彎的,如果今天是對方在上一個小路轉彎過來直行超速所以沒看到我呢??

因為他上個路口到我轉彎處並沒有很遠,而速限是60,以我評估他車速高達80以上.

鋼彈 101-12-07 03:20

您好

我的父親打拚工作了好久,存了一點錢,想從以前雜亂的居住環近換到三峽北大社區而買一間房子,想說未來可以安養天年了,沒想到遇上不好的房屋仲介商,他叫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一開始仲介小姐帶我們看北大臻善美本屋時,根本完全就是空屋,仲介員秀秀小姐表示很多人看了喜歡,要的話我們必須要表示"誠意",先給定金約115萬,還說對方屋主是律師很忙,事後一問才知是屏東空軍知名政戰上校向X生。

日後決定購買時,才發現對方屋況表根本亂寫,前陽台外推也不知道,逃生門淹水許久造成生鏽卡死,飲用水管為鑄鐵非不鏽鋼,游泳池兩年未點交因為安全設施未安裝等等....致電動產公司,對方居然說,如果這麼多問題不要買啊!!!非常沒有服務精神,而且重點是,居然故意不說買方解約要給予6%違約金,企圖藉此不當牟利,直到投訴消保後,才改口6%可以不用收,但是屋主居然告我們霸占他們房子,而我們要求仲介商居中協調,居然表示這是買賣雙方的事情。然而其中卻有詭異之處....

先前簽訂預定行動產購買契約時,已經約好某時要在簽定主約,然而在我們表明該屋問題重重時,簽約當日屋主又未到,反而動產公司卻反咬是我們未到,然後表示屋主是委託他們仲介商,這是哪一招???還好我們有兩小時錄影存證,證明對方都沒有來簽約。

日後雙方互相有存證信函往來,對方的存證信函,更是小孩子都看了覺得非常不合理,政戰上校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且日後再歸還我們115萬訂金,並且不放棄提告。這是什麼???而且還打電話到我父親上班的地方恐嚇,有多名同事可以做證,更在我們依然居住本屋時,派員企圖斷水斷電。我們也心存害怕,想快點解決本案,找尋和畯動產,卻只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完全不打算還我們錢,更找代書事務所,企圖誘騙和解,而且要和解的文件,與上消保會調解,政戰上校都委託住商動產,而在新北市法制局李消保官面前,什麼都要打電話問屋主,和畯動產陳店長才說出一句誇張的話"對方有委託沒有授權"這是哪招????

現在在打官司,法官問我們要不要買這房子,我們表示本烏有瑕疵 ,應當降價金,我們則可購買,否則應歸還訂金與法定利息,對方堅持不降價,但也不退錢給我們,直到法官公文,才"考慮"要退錢給我們,然後我們要點交房屋給屋主,不能不當占有他房,但法官居然說11/22日(也就是一周)沒有歸還房屋一日應罰一萬元,我們就很想問,那他沒有把百萬訂金還給我們,是不是也該罰????然而法官沒說....

本案疑點重重,我們資料也收集很多,歡迎前來詳談,無良軍官竟然如此欺負百姓,且企圖逃避奢侈稅,與仲介業者私擬一份不合政府規範的"預定型動產購買契約書",明顯挑戰政府公權力,而且法官居然表示,屋況說明書填寫不詳,前陽台外推等等算是"小問題"不構成重大瑕疵,因此試問????此例一出,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不是重大缺失,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公文一堆,但是和畯動產依然在營業),所以我們訴諸媒體,讓大家看看空軍軍官,無良仲介商還有政府是怎樣鴕鳥心態面對此事!!!!!!!

前案,法院判決11/22日,必需雙方歸還交易之物,我們必須讓對方點交房屋,而對方必須返還115萬訂金,但是沒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雙方互相歸還東西還故意沒帶,一開始進來點交房屋還雙手插口袋,下巴?的比額頭還高,帶著一個人,一樣四處看看以後,然後錢還沒帶。
問了30分鐘才要我們明天去跟住商拿,什麼東西啊...如此沒誠意又囂張的人,還是空軍政戰上校....我們直接向柑園派出所備案。
不然法院文書上寫我們一天沒交房屋,賠一萬,一年不就讓他們不當得利365萬,但是不還錢居然沒寫該怎麼賠我們。

11/23日,對方與我們連繫,返還115萬,但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們,我們以支票非常不保險,堅持要現金。
在柑園派出所員警面前,點交現金後,住商動產三峽北大店(登記名:和畯動產)陳店長,居然在兩人以上員警面前,公然惡人先告狀,企圖汙衊我父母。
但我父母老觀念,想息事寧人,因此連反訴都不打了。

我十分氣憤以下兩點

一.政府無能,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但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與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二.軍紀渙散,在我當兵時,長官千叮嚀萬叮嚀,不可業外投資,避免軍紀安全,但是屏東空軍政戰指揮官向剛生,依然聯合不良仲介商業外投資欺負應該努力保護的中華民國百姓。

11/23日白天,空軍政戰官向剛生(賣方)和我父親,已經依約互相返還物品。
但過程火爆甚至電請樹林區柑園派出所員警戒護,因為對方在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陳店長指導下,處處刁難有關法院返還之文件。還公開的在三人以上,顛倒是非向警方訴說我父刁難可憐仲介商,好吧,這我小老百姓當然管不到。
而我們,依照法院和解判決上,對方一個月兩萬的租金,我們賠了價值19萬的冷氣組合給他們,這樣恐龍判決,自然會出現在我的部落格上。司法已經無可相信了!!!!!!


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請問為何投書總統府,但新北市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新聞曾經有案例,因為食品標示錯誤,導致過敏國民死亡
還有案例因為路標標示錯誤,導致用路人誤闖無路處而重傷

我很怕我父母心力交瘁累死,我抬棺上總統府,上了新聞,這樣蠶食鯨吞的事件才能獲得重視嗎???破窗理論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台灣上演


所以我爸媽縮手,和畯動產有限公司全身而退!!!!
他們可以繼續營業,陳店長可以繼續說他房屋多美好的故事。
我們雖然拿回115萬,但賠了粉刷費,賠了19萬的冷氣給對方,好讓他們更增值買房子????
所以他們下次,依然可以繼續屋況現況表亂寫????如果對方又一樣的事情出現,會不會又反而賠什麼家具給這些惡人????
拜託你們,莫因惡小而為之,還是我在這次教訓上學到,我要當奸商去騙錢,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與法律拿我沒轍!!!!

陳店長甚至不怕我們去檢舉,難道他跟地政局很熟???
陳店長說話一次比一次惡劣,我甚至都有錄影,難道他不怕台灣法律???

如今,住商動產存證信函,要跟我們收服務費....

如果一個服務 讓我上消基會協調兩次
事後交易不成立 我們還賠上六位數冷氣組給對方白白拿走
對方還跟我要服務費????
這樣的服務我給了服務費 請問全天下好的服務 我該怎麼給服務費????

請正義律師拜託你們 幫幫我的忙

0983726671張爸爸

0939514728張小弟 敬上

 

12/8 補充:

住商動產台北三峽店陳店長

居然12/6要求2%服務費 共22.5萬

寄送存證信函

實在過分

請問1.我們縫反告他們 請求精神賠償

2.存證信函上限時七日 否則提告 我們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而現在買賣契約已經解除,雙方也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因此,您們也可以向對請執行115萬元的部分,至於仲介的服務費,您們可以先拒?,但仍應回頭去看一下您們的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鋼彈 101-12-08 00: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 ... (恕刪)

我們已經要回115萬

但是損失冷氣組與木造裝潢(更正39萬元 非19萬)

如今交易未成 我們當然不會給錢

但現在再煩惱要怎麼回覆對方 才不會落入對方圈套

另外請教我們從入住後6月開始

頭痛到現在煩惱到現在

請問這樣的事情 可以控告請求精神賠償

GIGI 101-12-05 02:50

99年10月我先生跟朋友合開公司,我先生沒錢所以對方說先借我先生100萬當資本等公司賺錢在從紅利中慢慢扣回。而對方拿200萬當資本,共300萬成立公司,股份分配為我先生佔30%,但由於對方認為我先生在行業中有多年經驗加上商標知名度(有專利商標借公司用)所以自動讓出10%股份給我先生,最後持股以我先生40%定案(這些在股東名冊中都有寫明)

這段期間我先生跟對方(簡稱A)以及對方的一位朋友(簡稱B)經常往返大陸因而認識了我先生在大陸開餐廳的朋友,因餐廳生意很好,所以B就也想在大陸開一家,B一直遊說A跟我先生一起合股。於是他們在100年一月在大陸開立了餐廳,然而生意不如預期的好,因此B就去買賣黃金(台灣買大陸賣/經由小三通金門至廈門)賺取價差來填補餐廳的虧損,第一塊黃金(1KG)我先生有經手所以他知道有小賺,後來B又提議再買2塊(各1公斤)黃金,因當時黃金價走低所以B提前單獨一人將黃金帶回台灣賣給原來的賣家(賣家是B的朋友)這次的2塊黃金我先生只看到一塊,B說黃金貶值所以虧了因當時買黃金的錢是跟他人借的所以本金加上利息每個人各要賠155000元光是投資餐廳加上往返大陸開銷花費及黃金虧損共計175萬(每個人),這些費用全是他們2人先拿出來的

公司經營期間,因2人無心在公司業務上,導致公司一直虧錢,因此100年10月-11月間對方曾多次要求我先生跟他要各增資100萬,但我先生跟對方說他沒錢,而對方卻在101年1月時匯了200萬到公司帳戶,於是他個人認定其中的100萬是我先生跟他借的(但我先生並未同意,股東名冊中也沒做任何變動)公司從開辦到結束所有的帳目明細都是對方做好後再給會計登帳(我先生從不看帳,所有支出他也都未簽名,直到100年11月看帳,才發現其中很多都是跟公司業務不相關的私人帳)而我先生因對方跟他的朋友一直跟他催討那175萬,因無力償還的壓力下,我先生在100年的1月就在也沒進去他們合開的那間公司,所以那200萬的帳目他從未看過,直到後來公司結束營業清算他也都未簽名蓋章。

在這期間他為了逼我先生出來還錢還告我先生業務侵占,但事實並無此事,所以起訴不成立

101年1月他們2人逼我先生簽下175萬元的本票(往返大陸期間因我先生在那邊有包2奶,所以他們2人就常拿此事威脅我先生,若不簽就要跟我說他在外面有女人的事)所以我先生簽了,後來對方覺的不妥,所以有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做調解,要求我先生每個月要還33333 (債權是雙方共有但指定匯款帳戶是我先生朋友的朋友)這期間我先生都只匯了16666到指定帳戶中(共匯了161328)

101年10月他們又逼我先生簽下200萬的本票,直到他朋友打了我先生並要求我先生簽下60萬元本票(逼他簽我的名字),當時還有跟我先生拍照說要把照片給討債公司。後來他們就叫討債公司的人來家裡,當時我有報警處理這件事,我先生也因此告對方傷害(有驗傷單)及恐嚇取財。現在對方請討債公司的人來要200萬+175萬,後來我先生就離開台灣去大陸避風頭

希望律師們能幫幫無助的我,幫我找到對我們有利的方法:

公司結清部分對方應該是從會計師那邊拿到我先生的印章並自行簽名做公司清算的動作,所以這部份我們是否能告他偽造文書? 這將會有什麼結果? 公司清算後是否雙方將依清算結果做債務確立? 賣掉辦公設備的錢也都沒從債權中扣除對嗎?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來保障權益? 是否這憑空多出來的100萬我們可以不要給他? 也就是說我們要如何證明這張本票無效? 當初逼簽本票時對方不讓我先生寫日期,所以上下日期都是空白,請問這張本票將對我先生有哪些不利? 我先生能做什麼保護自己? 對於這張200萬的本票若真的具法律效益,我們是否有辦法申請上訴,因為金額不是事實 關於黃金買賣無憑無據是否真有那黃金,是否真虧錢都不知道,有必要還那155000嗎? 有這方面相關法律保障自己嗎? 但之前有調解過也確立了還有救嗎? 對方說我先生只匯一半的錢給其中一人,另一人未拿到錢所以要告他,請問告的成嗎?若可以能告什麼? 我先生如何自救? 我先生因被打告對方傷害,但對方因打人受傷也說要告我先生傷害,這告的成嗎?警察那邊有他們打我先生當天的在場證明(人及車在我家附近)對方沒有任何證明可以證明我先生打他 公司結束營業之前有搬遷到其他地方,當時因新辦公司有空調,所以對方同意將冷氣給我先生,因此公司裡的同事幫忙把冷氣搬回我家。現在對方說要告我先生竊盜,請問這告的成嗎? 之前因他逼我先生簽下我名字的本票,當時做筆錄時有告他恐嚇取財,但現在他們都未拿那本票跟我要錢,也就是不承認又逼他簽那張票,因此這個提告是否就會不成立? 要如何做才能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法?

咪咪將 101-12-04 15:47

請問對方在法院出庭過程中,因法官出是我所提供資料給對方看

她回法官我所提供資料不實作假...等等,法官回他不可隨意說人做假,

他再回一句我懷疑他作假,請問這樣算是公然侮辱嗎???

因當初私下調解時她就出言不遜過,沒想到在庭上他還是這樣???

請問我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妨礙名譽還是毀謗呢???

小珮 101-11-26 14:29

DEAR律師您好....

事件發生於11/11 客人來店購買三顆枕頭,從店裡拿三顆給客人後,收了貨款,

單據只開立一顆枕頭,因為有兩顆枕頭是我自己本身原有的,所以只有報給公司銷售一顆枕頭,

11/14我休假接到公司的電話,告知我販售了三顆枕頭,只有報一顆枕頭的帳,於是請我回去公司收拾東西,要將我解雇,並且在當晚就把11/1~14的薪資都算給我...

11/15回公司拜託老闆幫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補助津貼,但老闆不願意蓋章

11/20至勞工局申請調解委員會

11/26接獲調解通知,老闆來電說要去報案,說我竊盜.侵占(因為枕頭的事情).偽造文書(非自願離職證明)及毀謗(因為四五個月前有在FB上抱怨薪資及老板,但並沒有指名道姓,他說他有把FB上我PO的文翻拍下來)

想請問...我這樣的做法有構成侵占竊盜嗎?

老闆說客人願意幫他出門證明枕頭是從公司拿取

但是我們都有庫存表...庫存表記得很清楚...根本沒有少枕頭...但是庫存表是我製作的...這樣有辦法當證明嗎?

另外關於毀謗部分...我在網路上抱怨老闆的內容沒有指名道姓...這樣也算嗎?!

因為我現在已經懷孕快八個月了...

老闆說到時候我要挺著大肚子上法院...連坐月子也要跑法院...

我想詢問我有哪些可以爭取的權益---我知道有預告工資跟資遣費可以領取

還有如果他真得去警局備案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嗎?!

感謝您的閱讀...

1.確實可能會有侵占背信的問題 還是要證明另外兩顆枕頭如何來 為什麼只將一顆計入公司帳 另外是否有競業的問題 2.在網路上縱使非指名道姓 只要足以特定知道對方是誰 還是可能成立誹謗公然污辱

小珮 101-11-26 18:58

DAER律師...

關於兩顆枕頭...是我自己買床既有的枕頭...並不屬於公司資產

而且公司也有庫存紀錄,我手上也有庫存紀錄的檔案

這樣可以當作證明嗎?

今天下午老闆打電話來說要求我撤銷11/28勞工局的勞資調解

他已經去過警局要備案.還請警察打電話給我...

要我要跟他和解...他就是不打算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雖然我有錯在先~但是我難道連失業補助都沒辦法請領嗎?

勞保高薪低報...雖然我只被保到最低勞保薪資

但是這一萬塊對於即將生產的我...很重要...沒有其他辦法可以保護自己了嗎?

 

以下是他說要告我毀謗的內容...這樣的內容構成毀謗嗎?

2012.06.21  

話說...一個勤勞的員工...工作一年多...從來沒有請過假~從來不遲到早退...
某一點老闆發現了這位勤勞員工的優良表現~
於是老闆對員工說...既然你都不請假的...那我們就把全勤拿掉吧!!!
就這樣...員工少了一千元的全勤獎金....
殺毀!!!怎麼可能會讓這種蠢事發生是吧!!((還好經過極力爭取保住了一千元的血汗錢))

這次...勤勞的員工被升職了!!!老闆說~要幫勤勞的員工加薪!!
但勤勞的員工因為身體不適...休息了四天...
結果加薪的情況就變成....全勤獎金+1000元.....
殺毀!!!有人加薪是加全勤獎金的嗎???
大家評評理阿~~~我再也不要當好員工了><哭....

2012.07.06

業務也會被扣薪水阿....底薪被扣了5311...全勤被扣2000...主管津貼被扣233...最後加上一個油資津貼也被扣233~總共被扣了7777....真得是GGGG!!!比我自己算得還要多....要找老闆理論去了!!

謝謝您撥空閱讀並回覆!!! 真得很感謝!!

 

lulu 101-11-25 14:59
你好 我雖跟前夫已在今年9月調解庭協議離婚,但因長期在家顧小孩,前夫不讓我外出工作,離婚後又剛加上生完小孩尚無工作,我可以跟對方要求膳養費嗎,又因產後大出雪,醫生開了證明, 這部分我想要求對方精神賠償,在懷孕期間前夫不斷簡訊騷擾, 不給大人小孩生活費,以致造成產婦精神壓力,可以嗎?
1.要主張贍養費 需要經過裁判離婚才可請求 2.要請求精神慰撫金 需要有侵權行為的事實才可以 至於是否構成 因為對事實不了解 你需要自己判斷一下
caiyun1990 101-11-20 20:32
親友為銀行卡債債務
工作謀職不易..故無法償還銀行卡債 
近期法院寄來了通知書
內容如下..
案由/ 宣告夫妻分別財產 種類/調解 
親友本身是沒有任何財產
房子是太太的名字(所有權登記日期是83年)
親友和太太是84年登記結婚
想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法院聲請宣告債務人(親友)和配偶使用夫妻分別財產制。
接下來銀行會做的動作...銀行就會申請代位債務人主張
對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由銀行代位受領。

就現行民法親友太太的房子是婚前自己買的這樣會受影響嗎???

麻煩一解疑惑

在此先向各位法律先進說一聲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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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 101-11-19 16:47

你好

我想請問因有朋友借貸不還錢,民事簡易庭要我們雙方出庭調解,可是對方擺明就是故意不出面處理

加上我真的很火大了,調解委員問我要不要往上送,當下我說好,假如我拿到支付命令是不是就可以聲請扣對方薪資,假如對方不適用薪資轉帳是用支票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聲請扣押對方的帳戶

Crystal 101-11-17 02:16

家人發生車禍,騎機車撞到行人,事故報告出來,我方無肇事責任,對方是違法穿越車道

對方手受傷有開刀,我方已申請保險理賠醫藥費給對方,但對方認為我們無誠意,醫藥費不是我們的錢,還要我們賠精神賠償等等,對方已申請調解 (調解還未進行),請問我們還需要負任何的賠償費用嗎?進行調解時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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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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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判未必與鑑定結果同。六個月內對方可能提過失傷害告訴。調解前宜先了解行情。士林楊俊鑫律師
Remi 101-11-14 20:38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那我可以告他嗎? 告他需要在自費申請鑑定嗎? 還有申請鑑定會不會又變我也有責任?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不然就告他沒關係態度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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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 101-11-14 20:30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1.初步分析研判表不是證據,必須經過車鑑會(三千元申請費)鑑定才能判斷肇事原因,所以有可能會變成你有責任。2.對方口述沒受傷而沒做「筆錄」的話,必須由你舉證當天對方確實沒受傷。3.你只有民事求償權,刑事上沒辦法告。
Remi 101-11-14 20:14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沈恆 (沈律師) 101-11-14 23:36
民事求償期是2年,您可以先等6個月,確定刑事告訴期限已過後,再向對方提民事求償,以免被對方提告刑事的風險。
Remi 101-11-14 20:12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如果他要提告過失傷害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匕棋 101-11-14 08:34

之前先生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路人.(先生屬直行車.也沒違規.對方是小孩.有受傷有動手術.應該只有骨頭移位.因為車禍隔天早上開刀.下午護士就問對方是 否要出院.所以我覺得應該不是很嚴重.)有調解沒結果(發生地在雲林.但當時對方申請調解地是在南投.因為對方沒有事先告知要調解.所以先生臨時無法向公 司請假.我有代理我先生過去).對方要求賠償全額醫藥費還要另外補貼三萬塊慰問金(他說是要補償她在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沒辦法工作薪水)...我們有跟 對方談.醫藥費可以由強制理賠(因為我方只有保強制險).至於那三萬慰問金.我們真的沒辦法負擔.頂多可以拿個幾千塊出來.對方堅持不肯讓步.一定要照 他們講的意思才肯談和解.還揚言要提告.前幾天我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現在我方還要提出調解嘛? 還是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做決定? 萬一對方又在他們那裡申請調解.我方還要去嗎?(個人認為.對方從一開始態度就不好.去了也是沒結果.)交通事故現場圖上清清楚楚標示著那條路上有雙黃 線.現在對方卻硬ㄠ說那邊沒有雙黃線.事故現場附近100公呎左右也有斑馬線.(只是現場圖上沒有標示).如果要去參加鑑定會議.我方應該對於現場圖和分 析表提出什麼對我方比較有利的意義??

1.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做決定

2.提出現場照片或證人以證明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3.台端是否有超速及未注意前方狀態,尚請留意。

鄭小芸 101-11-12 21:44

請問 我今天去找警察說要報案 要告臉書某人辱罵

他說可以先去調解會那 調解  也具法律效應

調解會那   該做怎樣的調解

我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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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101-11-12 12:25

我朋友是低收入戶與母親兩人在萬盛街租屋

朋友已失業一年多生活拮拒精神低落

母親個性有點孤僻又無社會經驗與鄰居間幾乎沒有交往

去年四樓一房客藉故與朋友母親吵架

母親年紀大了又不知社會險惡回口罵了幾句不知

對方竟狀告朋友母親毀謗名譽等及民事賠償

朋友因無工作沒心情與對方理論請裡講介紹市議員與對方協調

不想對方還變以為自己有理緊咬不放

最後朋友母親因無錢請律師又不懂法律訴訟朋友擔任輔佐人也因不知如何辯論

好在最後法官從輕判朋友母親公然侮辱緩刑兩年判罰一萬元

兩人雖然很不服想想沒錢沒力氣打官司就算了

沒想到得寸進尺在民事上訴要求多賠

並又狀告朋友毀謗妨害名譽

朋友除了在調解會與法庭上與對方見面外並無與他有過接觸印象

最多在大門錯身而已

詢問里長對經常挑弱勢鄰居訴訟求償劣跡斑斑曾有多戶租客因不堪與其訴訟搬家面對這樣的惡鄰居惡意訴訟請求律師諮詢協助

joy 101-11-07 13:06

1.判決書下來法官以折舊計算對方只需賠償我九千多元,而我修理機車費用三萬多元,我該如何寫上訴狀??我對法令根本不大了解,是要如何寫上訴狀??
※法官說上訴狀要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與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法令之具體事實。
2.我上訴的話是否有勝算??我認為至少該判賠一半我才能接受。
3.當初發生事故時我有受傷,但因為只有腳背瘀血腫起來,所以沒看醫生,現在寫在上訴狀可以嗎?
4.上訴費用可否能請求由被告負擔?


(1)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鑑定意見書都?明是對方的錯
(2)事發到第一次調解時對方都說不論我修理費用多少,只賠償我一萬元,而現在法官只判賠9千多,我實在無法接受,就是因為當初根本無法接受,而現在判決下來卻是如此,那我當初何必告他呢!!
(3)工資+零件部份(有折舊)=九千多元
(4)被告?他認為修理費用過高,但事實就是如此,現在判賠九千多,那我自己損失了兩萬多元,受害者是我,為何卻獲得這樣的賠償

黃小均 101-11-06 17:47
律師:您好,我們(樓上)收到樓下的向法院提出的假扣押裁定,樓下他僅檢附「照片、室內裝修公告、估價單」,其假扣押理由是「內湖區公所調解不成立證明」,法官就裁定假扣押,我們打算提抗告,因為1. 照片是樓下牆壁漏水照片,也無法證實與我們有關;2. 室內裝修公告是我們8月份要裝潢客廳天花板的公告,也與漏水無關;3. 估價單是樓下找抓漏公司到樓下堪驗修漏水費用(未到樓上堪驗過)。我們認為上述三項都是不債權憑證,也無法證明我們跟樓下有債務債權關係;另外,我們想指出「相對人並無舉證我們有浪費財產或是隱匿財產之情事,因此無日後無法執行之虞」,向法院提出抗告,這樣可行嗎?因為樓下很無理,根本還沒判定漏水來源是我們,就向法院提出假扣押,法院理由是說,樓下有提出擔保所以就同意樓下的假扣押申請,這樣合理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1-07 03:23
「相對人並無舉證我們有浪費財產或是隱匿財產之情事,因此無日後無法執行之虞」,依您所述,可能針對此點提抗告才有勝算。但應注意相對人不須舉證「證明」浪費財產或是隱匿財產之情事,僅須「釋明」即可,假扣押要件審查並不會太嚴格。
Tasha 101-11-06 02:39

之前我的手機竊案,被告已被判刑確定,
被告也沒有要上訴的意思,
而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過程繁複,
將轉移民事庭判定……
前幾天我收到民事調解物品損失的信,
去的當天竊賊本人沒來,委託她爸爸來~
她爸就表示她女兒被我設圈套設計,
說我找人做偽證,他沒有要上訴,因為全都被我收買了!
他們一點機會也沒有!
我們問他,我們一個月薪水才多少,
要花多少才買得通法官?
他又當調解員的面前罵我,人長的醜,心那麼壞那麼毒,
罵我會有報應……罵了n遍,
我很生氣的告訴他,我有錄音,我要告你,
他就說我不是很會告嗎?去告啊!
然後又說要找人讓我們全家都有事!
我就說你這是恐嚇喔!
他又說恐嚇妳就去告啊!我不差這一條!
這些從話從頭到尾我都有錄音證據..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忙解答~他總共犯了哪些罪,我可以告他些什麼?

再給我一些建議跟做法~感恩喔!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Tasha 101-11-06 17:2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沒錯…我也得很浪費資源,更浪費我的時間,

但如果這世界沒有壞人,世界和平不更好?也不需要法官跟律師了!

但事情就已經危害到我們的身家安全了!

這還不嚴重?

假如換成律師你被當眾侮辱威脅到全家也不會提告嗎?

我不相信~

對方如果願意道歉~誰想一直跑法院?

對方應是要來狠的~難到要任人宰割嗎?

 

 

 

Tasha 101-11-06 17: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雖然張律師的回覆對我並沒有認何幫助~

但還是謝謝你的解答!

小紗 101-11-04 13:29

我在網路上被騷擾兩年多了一次未查到在今年4月查到IP也到警察局做了筆錄10月開了監察庭11月分檢察官問我要和解嗎?我說不要後來檢察官說要送調解我也說不要因為我是告訴他檢察官就說那會繼續調查但是他說我證據不足都已經查到兩個IP了對方也承認登入為什麼證據不足?第三次是我問她它城又承認登入我的帳號但是他否認他未竄改我的資料我也請問我已經開了兩次監察庭了第二次檢察官要我們調解我不要他說叫我在提供證據如果我沒提供那最後這個案子會因證據不足而失敗嗎?我目前提供的是警方查到的IP和網路妨害名譽的字眼和照片及張入我臉書竄改資料這些還不夠嗎?

准鳴 103-05-20 20:54

1.個人受害經驗,跟樓上的開版者遭遇同樣問題,如果你有保持當初的紀錄,其實就夠了,檢察官會根據你的證據判定對方要不要起訴。

2.記錄記得要多存幾份,我遭遇到的甚至還有惡意破壞證據的。

歐保羅 101-11-04 00:10

您好:

目前因為樓上住戶漏水導致我屋子天花板滴水,已經告知要他們快點修繕,但對方始終不積極的處理,一個月過去了天花板漏水越來越嚴重,目前已經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及線上申請調解委員會,請問如果造成我屋內天花板及任何物品損壞,該如何才能確實求償並可以確實獲得賠償金?

是否可以有甚麼方法強制對方一定要做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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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e 101-11-03 23:58
您好~關於您回答我說使用患者照片打上馬賽克在電視上播放,我想請問如果他寄存證信函給我們,我們需要主動與他聯絡嗎?還是等到上調解委員會呢?因為其實我們只是提醒大眾在那種情況下會造成損害,其實並沒有利益收取,應該算是衛教的一種,謝謝你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11-05 19:18
您好: 如果要採取我的建議 想跟對方和解的話 就可以主動與對方聯絡
joanne 101-11-03 23:52
您好~關於您回答我說使用患者照片打上馬賽克在電視上播放,我想請問如果他寄存證信函給我們,我們需要主動與他聯絡嗎?還是等到上調解委員會呢?因為其實我們只是提醒大眾在那種情況下會造成損害,其實並沒有利益收取,應該算是衛教的一種,謝謝你
您好: 若收到對方存證信函,您們當然可以回函跟他說明此為衛教之合理使用,而本件並非一定要與對方聯繫,也要避免讓對方有機可趁,您們只要堅持立場即可,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joanne 101-11-03 23:52
您好~關於您回答我說使用患者照片打上馬賽克在電視上播放,我想請問如果他寄存證信函給我們,我們需要主動與他聯絡嗎?還是等到上調解委員會呢?因為其實我們只是提醒大眾在那種情況下會造成損害,其實並沒有利益收取,應該算是衛教的一種,謝謝你
您好: 若收到對方存證信函,您們當然可以回函跟他說明此為衛教之合理使用,而本件並非一定要與對方聯繫,也要避免讓對方有機可趁,您們只要堅持立場即可,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子裕 101-11-03 02:17

小弟於一年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連環車禍 今天收到調解委員會的發函?因為對方要求

賠償的金額有點獅子大開口,想請有這方面知識專長的人 能幫幫我!!詳情如下

當時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A,B,C,D,E 五輛車 (A為第一輛車) 因為當時前方有發

車禍 所以A車急停B車看到A車急停也急停(B車車主自己說的)C車急煞車但仍有

撞擊B車(C車就是我)而後D車撞擊C車(因D車稍微有改變方向,所以只造成C車右後

方向燈毀損) E車自己追撞上來造成車頭全毀.(並無任何人員傷亡)

C車車主(我)已經先跟A車車主調解成功.....現在B車車主委託保險公司向我索取全

理賠,我認為不合理,(B車車主本身是原廠修理廠的技工,車子本身好像是屬於公

司的領牌展示車,車子本身也是在他自己的修理廠維修)!

我想問的是難道B車車主說是推撞就是推撞嗎??B車車頭車尾的維修都需由我一

人支付嗎?B車不須負擔任何責任?一年內的新車應該也必須負擔部分折舊吧?

小弟我並無多保任何保險所以必須全部自行處理 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PS~假如調解時B車保險公司要求我全額補償 是否上法院對小弟我比較有公平的裁決?

廉價勞工 101-11-02 23:23
這幾天開公司車下班在高速公路因塞車發生了車禍

 主因: 因前方急煞導致煞車反應不及追撞前方 而對方沒有受傷 只是車體受損但公司車前方也受損嚴重  
 
 基本上車有保強制

之後或許工作沒了  如果公司要追討業務損失責任的話我該會負責多少

但平時於公司工作都超時加班 沒有補修及加班費 這一點可以有辯駁的機會嗎

但公司車修車的費用如果旁大要求賠償的話 這該如何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