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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ria 103-12-08 21:18
律師您好,我舅舅於今年103/3/23出車禍至今仍昏迷不醒(現人已移至護理之家)。地方法院仲裁結果為我舅舅紅燈為肇事因素,而肇事者因酒測值0.11mg/1未超過規定標準值而不起訴。酒駕不論有沒有超標,必定都會影響駕駛的開車精神與事故發生危險時當下的判斷,那麼肇事者酒駕雖未過標準值,但就不需負任何責任嗎?

傲看鑑定報告結果,如果對鑑定報告不服,要聲請覆議,或針對鑑定內容反擊,而刑事無罪,不代表民事一定無責任刑事判決不拘束民事法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8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初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視雙方過失責任比例,依比例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無任何肇事責任,欲請求損害賠償即較有困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O 103-12-08 18:45

最近用露天拍賣被詐騙

對方聲稱是露天來電聲稱是有錯的款項 說等等可能會有銀行來電處理

隔幾分鐘,確實有一通自稱是銀行的人員電話號碼是中國新託銀行電話一樣但是前面有個+當下不意為意,想說去看一下ATM,結果發現帳號內多出了新台幣3萬,然後說是銀行有匯錯的款項希望我可以匯還給他,但因為我的帳戶剛好有所助會款功能,因此對方說可以用MYCARD來還給他們 當下沒有想太多就照時操作了,但是事後越想越不對勁,當天有立刻去報案處理,做了筆錄和留了通話紀錄跟點數購買紀錄。

事隔幾周,我被提出詐欺告訴,又再做筆錄,上法庭

請問律師我該做好哪些準備呢?

珍妮佛 103-12-08 16:19

您好, 想請問,老闆刻了我的印章,還不知用在何處,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免於法律糾紛? 老闆以10萬委託會計事務所A小姐辦理「協會」申請,申請內容、公文、會議記錄等可能為A小姐假造,但箇中貓膩我皆不知。 過程中,老闆曾傳話給A小姐來電告知我,欲讓我擔任職為"會計"之工作人員,當時我以為印鑑之使用必先通過我同意(例如簽署印鑑使用同意書、同意刻用印章等),但沒想到直到申請之公文皆已呈報、協會通過審核後,我才知道原來我以被盜用印鑑!其中有些偽造之經費收支表、報告表下之會計審核章可能還蓋我章,甚至我還不曉得我印鑑還曾被用在何處?
現我已將刻好的印章偷偷收起來,但是整日提心吊膽。
請問律師,目前我該如何自保,或該存取"何種證據"以免日後之法律糾紛? 謝謝!

在發現確切被偽造文書後,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並以刑事判決來佐證不須負擔民事相關給付責任

先寫存證信函寄給公司,內容略為:代刻印章之使用,未經您的同意,概不負責。作為日後舉證用。

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將相關資料蒐集提告偽造文書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已將您的印章蓋用於不實之會計憑證上

為免日後發生您自身受刑事案件牽連

建議還是主動向對方提出偽造文書罪之告訴

以免日後被認定為其犯罪之共同正犯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ty703703 103-12-08 15:45

也不知怎麼查案號再拖下去就完蛋了 我知道是三重中興橋派出所 他們死都不說送到哪個地檢 我是七年前不小心去碰二級毒品七年後的今年十月十六日晚上我身上沒有帶任何東西剛好被警察逮捕驗尿 我朋友說五年後等於是初犯可以緩起訴 我想怎麼可能 但我真的不敢不想被關該怎麼辦 等於是勞駕各位律師們幫我查案號寫狀紙 這個步驟不知道費用是多少 麻煩各位熱心辛苦的活菩薩律師們 給我答案 謝謝你們辛苦了 速具狀給地檢緩起訴書狀

應該先向派出所詢問,本人的話應該是可以問到案件進行狀況。

律師

ty703703 103-12-08 16:40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應該先向派出所詢問,本人的話應該是可以問到案件進行狀況。

律師

我有打去問警察知道我卻偏不告訴我不知該怎麼辦

ty703703 103-12-08 16:41
回覆 ty703703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所以想時間也不早了就勞駕律師幫我問一下案號麻煩順幫我寫緩起訴狀謝謝你 這樣費用會不會很貴

距離初犯後5年還是可觀察勒戒或是聲請戒癮治療,至至於哪個地檢署,判斷應該是新北地檢署,可打到訴訟輔導科問問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23:40

您好,若您戶籍地也在新北市,則送新北的可能性很大,建議盡速委任律師撰寫聲請狀,以降低勒戒之風險。

 您好:

建議您可由您戶籍所在地或施用毒品所在地之地檢署去查看看

身分證就可以去地檢署櫃台查詢了

本所並有協助當事人聲請緩起訴之案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宣宣 103-12-08 14:26

律師,您好:

1.父親過世,家中剩母親一人, 哥哥偷刻我與妹妹兩人印章去蓋?棄繼承,想請問我必須告媽媽嗎?可以不告母親,只告哥哥一人嗎 ?

2.還有我必須法定時效多久內提出此告訴才不會損傷我的繼承權益.

可以請律師幫幫忙回答一下嗎

萬分感謝.

 

 

 

你哥哥偽造文書部分就只告你哥,至於民事請求應得遺產部分,要以被侵害人對加害人提告,所以要看你媽媽事屬於哪一方,以侵權行為,不當得利來主張權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母親的部分,檢察官若發現犯罪事實,可能會職權告發。

律師

 您好:

1.如果母親沒有參與犯罪,就可以只告哥哥一人偽造文書

  如果要告分割遺產,就要將全部繼承人列為原告及被告

2.如果要向哥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要注意兩年之時效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韓 103-12-08 03:06

A鄰居每天在家裡面罵誰誰誰(直接指名道姓)的說不堪入耳的話,B跟C聽到自己被罵就跑去跟附近的鄰居說,附近的鄰居每次經過A家就會罵不堪入耳的話(沒指名道姓確很清楚知道在罵誰)

 

A.B.C君都有錄音!  

B跟C該如何提出告訴?沒有精神疾病的人也能提出賠償嗎?

A也能提告嗎? 有 精神疾病的人也能提出精神賠償嗎?

律師給點建議,謝謝

 

 

小猴 103-12-08 02:15

律師您好:我和前夫育有一女,小孩目前六個多月(全母乳寶寶)住在娘家,現在我請育嬰假在照顧,明年一月復職,上班期間由娘家媽媽帶,下班自己帶,先前因個性不合協議離婚,但因兩個人都想要小孩監護權,所以將進行監護權訴訟,之前他有提出會跟法官說我娘家環境不適合小孩生長,以下就是他要提的點:1.有養寵物(室內三隻貓咪、室外一隻狗+三隻蜜袋鼯+一隻鳥皆飼養在籠內)2.大姐離婚後,外甥住在娘家3.娘家附近有人得登革熱4.家裡有祀奉神明,每天都會點香,他說對小孩氣管不好。那我勝訴機會真的比較小嗎?前夫家住苗栗,在高雄租房子工作,就算贏官司,小孩還是帶回苗栗給前公婆顧,前婆婆是第二任,自己並未生小孩加上前公婆有糖尿病,那我可以提這些嗎?而且前夫情緒控管不好,生氣時曾踹我(有自己拍照但沒驗傷),也會亂摔東西(有拍照),也會開快車,如果沒證據,法官會相信我說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監護權官司,法官會請社工人員進行家訪,所以社工人員的評估,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當然以小孩現階段而言,對母親的依賴性會比較重,所以您仍有蠻大機會可以爭取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夫必須具體說明由您擔任親權人有何不利孩子身心發展之情形,然若依據您所述,尚難達到改定的標準。

jason 103-12-08 01:08

律師們您好:

請問監護者不斷用小孩名義傳訊息來說不用再接他過來我這裡,但我很清楚這是監護者的意思,因為小孩在我這裡的態度和狀況都是開心的.所以很確定不是小孩的意思.我有法院判決探視權的判決書,現在我知道對方故意阻撓,到下次面會時一定又會在旁錄影小孩哭泣的模樣.先前已客氣婉轉提醒監護者請以小孩的優先利益考量,不要參雜個人負面情緒灌輸小孩,要求小孩來反抗我.因為小孩是居住在監護者居住處,所以絕對會聽從監護者的意思來行為.所以我嘗試問他這些簡訊跟反抗的行為自己的意思還是監護者要求的.小孩面有難色一直不敢回答,為了不想讓小孩為難,所以我不再強迫他.當然也沒有什麼錄影蒐證.所以現在我應該先送法院強制執行探視權聲明狀嗎?不過現仍有讓我探視,只是對方一直有阻撓行為.猜測未來每一次會面時,對方會反覆用錄影這招送哭泣小孩給我.對方是認為這足以停止我的探視權嗎?想請教:1.我仍需先寫強制執行的聲明狀至法院嗎?2.有什麼相關單位可以去勸導監護者停止阻撓探視的行為嗎?

懇請律師們回覆,謝謝!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8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交往會面的強制執行,不是那麼簡單的法院派員警協同您去,然後就把小孩帶走,您還是應該了解簡訊內容及子女態度,否則屆時法院可能也只是命對方要將子女交由您探視,甚至於認為沒有執行必要。

2、倘若您無法與子女溝通,建議可以尋求心理諮商處理,以了解子女的心情。

 

qqq 103-12-07 23:54

律師大大您們好,

家裡一年多前拿錢投資我跟妹妹開設歐式風格的雜貨鋪,

我們想很久取叫某某某舖(怕太明顯我先寫某某,委任大大時,會跟您報告細節)為名子開店,結果兩個月前接到有律師函說我們傾害智慧權,本來沒有想太多以為沒事,就繼續開。想不到最近接到法院說我們是被告的單子,說要開庭>________<我的天!

問題是這樣:

可不可以問問看我到底是犯了哪一個法條的罪?刑期很重嗎?會被抓去關嗎?我要不要先把店換名子?招牌都花好多錢做了?可以別人說侵害就是侵害嗎?我又沒有搶他的生意?會不會是詐騙集團,可是看起來很像.....我有找律師的必要嗎?找律師可以得到甚麼樣的收穫?不好意思問題很多,因為我爸爸說要找專長的律師,謝謝大大看我的文章,第一次發文很緊張

您好:

依您所述案情較可能是觸犯有關商標法之罪

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所有辦理商標法並協助當事人取得不起訴處分之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沈恆 (沈律師) 103-12-08 00:40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對方可能提告您違反商標法,刑事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另還會有民事賠償責任
但並非對方說有侵權就一定侵權,為保障自己權益,建議您可備妥資料找律師討論因應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對方提告刑事,則應屬商標法之問題,若是民事,贍可能是商標法或公平交易法之問題,當然若是刑事,則基於偵查不公開,則需等到開庭時,才知道對方所告何事,所以建議委請律師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孝 103-12-07 15:14

請問我哥哥是個月光族,且負債累累(一直去借錢買昂貴禮物送女生),之前有幫他還過一次,但事後又偷偷去借錢養女生,且家庭的事都不負責處理,也講明日後不結婚,這樣以後如果他有任何生病或需要照顧的話,是不是會落到我身上?我該如何自保,請問可以脫離兄弟關係嗎?畢竟日後我自己有家庭的話,也有自己的負擔,沒有多餘的餘力來照顧他。麻煩律師們可以教我如何自保,謝謝!

PS.家中僅有我、母親及哥哥,父親從小離婚就不見人影,監護權是我母親,但也是從小拋棄我沒有盡到養育責任的人(我是外婆帶大),但法律上我要扶養我母親,如果父親回來要求我扶養,加上我哥擺明沒錢扶養,所以我很怕到時這三個人的責任都落我身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7 2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父親的部分因為您沒有受到其扶養,可以主張減免對其之扶養義務。

2、兄長的部分,扶養要件必須符合不能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為限,無須過於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親屬關係無法脫離,但若您父親為扶養過您,可主張減輕對其之撫養義務,又您哥哥,須待其無謀生之能力,方能對您請求扶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1.父母親部分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費之非訴事件聲請

2.哥哥部分因目前您的父母親仍生存,所以目前應不是您的扶養義務。

本所有辦理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家事事件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8 00:02

如同林大律師所述,

父母親的部分可主張減免扶養義務,兄弟部分是要由你父母負扶養義務;

惟是否可以減免或不負扶養義務,須由法院定奪,所以還是須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並指名何明諺律師

maomao 103-12-06 23:15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因朋友介紹,透過某間公司經理人在2012/4/23購買了幾張IPO股票,日前在網路上2014/5/18的新聞指出,該公司已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證券法起訴,且卻發現當初的公司在我取得股票後的當年,2012/5/1就已解散,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1. 我有什麼方式能夠拿回我的資金?我該做哪些資料收集,以及法律動作?

2. 除了原有的資金,我有可能得到更多賠償嗎?

3. 因為是朋友介紹的經理人,朋友有沒有可能有共犯的問題?

感謝各位的協助,謝謝!

103-12-06 21:48

各位律師您好:

個人因為五年內被抓第二次酒測值0.40酒駕,因為我無前科紀錄,檢察官給予我緩起訴並向國庫繳交六萬元,

可是因為我家庭因素無法如期繳交,因此被徹銷緩起訴..前陣子我人不在戶籍地所以沒有收到法院寄的第二次掛號信,請問律師,法院還會寄第三次嗎?還是會直接通緝?如果第三次開庭,可以辦理分期或勞動嗎?辦理分期有一定要帶多少錢嗎?當天開庭有沒有可能被當庭收押呢?我並不是故意不收法院掛號信,還是我可以主動聯絡法院?麻煩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與法院聯絡,避免情況惡化難以處理解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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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撤銷緩起訴後,就會進入法院審理,因此您緩起訴時的錢您也不需要繳了,因為還沒有判決,所以您不會被執行,而若是您一直傳不到可能會被拘提通緝,最後因為您曾經傳不到,可能法院會要求您要繳交保證金。建議儘速主動聯絡法院。

勳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jason 103-12-06 16:15

律師們您好

監護者常以小孩的身分傳簡訊過來說小孩不願再過來,請我尊重他。我經常詢問小孩是否如監護者所說,小孩否認並表示是監護者叫他說的。因為小孩如果真沒意願再來,我會尊重不會有怨言。但是小孩在這裡是真的開心自在,如果如監護者所說我和他相處時一定可以感受到他不喜歡我才對。

近期當我正行使交往會面前30分鐘,監護者傳簡訊告知我小孩表示不想過來,請我不用來接他。當我回電詢問原因,監護者不說只說是小孩意思。我告知若要更改時間請提前一星期或至少二天,(這樣應該不為過吧!)現已前往路上,仍請準時將小孩送至面交處。結果監護者放任小孩在路邊哭鬧不上車,然後站在一旁錄影,我下車並用安撫口語抱他上車,小孩無任何反抗或推擠的動作,關上車門也沒有開門逃跑等動作。哭過睡著醒來後,剛剛發生的事似乎已經忘了。

我想請問,我當時的態度及行為應該沒有違法的地方吧!監護者從旁錄影的目的是什麼?日後若監護者一直反覆這種行為,我該怎麼作才適當?懇請律師們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46

您好,若未經過法院酌定探視方案,可向法院聲請之,聲請後若裁定下來並確定,可聲請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行使探視權有所阻礙,可蒐集證據,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或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式及時間,若經法院酌定後,對方又有惡意阻撓之行為,可為改訂監護之請求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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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sc 103-12-05 22:22

今年5月在拍賣網上賣了一個鋼鐵人usb, 10月有一位警察打電話告知違反商標法要我去做筆錄。由於6月時搬至離島居住,但因為很不安,所以10月專程返台去做筆錄,告訴警察當初買這個usb是自用,後來才賣掉,不知道有觸犯商標法,而且家裡也沒有其它的,並不是做為商業用途,純粹用不到而出售。警察說他會幫我轉到離島的地檢署。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還是在台灣開庭。

我想請教律師

1. 剛剛看了幾個律師回覆其它人類似狀況的留言,說要找廠商和解。請問是要開庭前就去聯絡和解嗎?可是我不知道要從何聯絡起,鋼鐵人這個商品要聯絡和解的話應該找什麼單位?我去警局做筆錄時,警察拿出當初我販售的商品,問我是不是我賣的那一個,可見是買家檢舉,所以應該找他和解嗎?

2. 出庭時一定要律師陪同嗎?

3. 我在離島上班,要返台出庭有點為難,請問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出庭的時間可以跟檢察官喬一下,本件可以委請律師,以利和解之進行,並了解偵查之過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5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違反之故意,亦願與廠商和解,請求排與廠商調解和解程序,關於開庭之時間,可再與檢方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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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7:06

您好,建議盡速與對方和解,縱使檢察官認定確實有違反商標法,亦有緩起訴之可能。

 

esc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主張您的權利,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esc 103-12-05 22:01

今年5月在拍賣網上賣了一個鋼鐵人usb, 10月有一位警察打電話告知違反商標法要我去做筆錄。由於6月時搬至離島居住,但因為很不安,所以10月專程返台去做筆錄,告訴警察當初買這個usb是自用,後來才賣掉,不知道有觸犯商標法,而且家裡也沒有其它的,並不是做為商業用途,純粹用不到而出售。警察說他會幫我轉到離島的地檢署。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還是在台灣開庭。

我想請教律師

1. 剛剛看了幾個律師回覆其它人類似狀況的留言,說要找廠商和解。請問是要開庭前就去聯絡和解嗎?可是我不知道要從何聯絡起,鋼鐵人這個商品要聯絡和解的話應該找什麼單位?我去警局做筆錄時,警察拿出當初我販售的商品,問我是不是我賣的那一個,可見是買家檢舉,所以應該找他和解嗎?

2. 出庭時一定要律師陪同嗎?

3. 我在離島上班,要返台出庭有點為難,請問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嗎?

謝謝!

Dis 103-12-05 18:09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負責公司網站建置外包案之發包事項,於民國103年09月16日與承包公司(乙方)簽約,並於合約中註明乙方需於11月06日完成本公司發包之內容(網站後台程式及金流串接),本公司當場交付訂金5萬元整(於合約上註明),合約期間本公司依合約於09月17日交付合約建置網站所需之資料。(有Google硬碟資料上傳紀錄。)並派員與乙方溝通協調相關事項。於民國11月06日合約到期日時,乙方無法履行合約內容,而且「沒有任何成果交付」。11月07日本公司寄發存證信函要求該公司於三日內提出解決方案及相關賠償事項的討論。11月13日收到乙方公司之存證信函,內容單方面指說本公司於11月10日才交付頁面給他們,乙方要終止合約並於30日內退還訂金。本公司於11月13日與乙方負責人電話聯絡並約定立即開付30天期支付支票退還訂金。11月24日仍未收到乙方支票,本公司至電乙方負責人並得到乙方負責人說要於11月25日委由快遞公司於下午將支票送達。11月25日仍未收到支票。本公司於11月28日寄發存證信函,並要求對方於12月1日返還訂金(該信函於12月1日送達,有簽收回執)。至今12月5日仍未收到該公司任何形式之回覆。

想請問這樣是否能提出詐欺背信訴訟?應該如何提出賠償要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依契約內容來向對方提告,因為本件是可歸責於對方之事由,若要取得賠償,則應走民事訴訟,當然為避免對方脫產,可以先聲請假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是單純的民事糾紛,要先確認雙方契約條款關於債務履行的具體約定,如未詳細約定,那回歸民法債務不履行的規定,如對方主張解除契約不合法,屬於給付遲延,可請求遲延利息,並要求履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賀郎 103-12-05 14:46
各位大大律師們 您好: 某天 我跟友人 在7-11前被警方盤查 友人為治安人口 再她身上搜出K它命捲煙四支 警局驗尿呈陽性 友人被以轉讓被起訴 他是被告 我是證人 東西是在 KTV點傳撥 馬夫送的 我們一起拿 只是東西在他身上 我這樣也有轉讓嫌疑嗎?

沒被轉為被告就不用擔心,但作證時要注意說詞,避免說出可能會被用以起訴的證詞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43

您好,若毒品是馬夫給朋友的,您當然不會有轉讓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5 22:12

您好,若只是證人,您只要針對您親身經歷作證。但是要避免讓人覺得馬伕給你k後,你又把k轉讓給朋友!

潔西卡 103-12-05 11:32

律師大人們,

您好!

有一個關於露天網拍平台糾紛的問題想請教您, 我是一個在露天網拍的業餘賣家, 最近遇到買家的惡意棄標, 本來那個買家棄標之後, 經過15天的棄標確定期後, 棄標確立, 我沒有寄東西給他 , 我也沒有甚麼損失, 但是露天拍賣平台卻要向賣家先收取所謂的「成交手續費」, 收取之後等到15天期滿棄標確立, 露天平台才會以「回饋金」的方式退回賣家的虛擬帳戶, 但是這個回饋金是被露天平台限制用途的, 也就是說這個回饋金只能用來和賣家萬一又刊登東西到網路賣, 而且必須有買家下標且依約付錢後, 又產生的成交手續費作扣抵之用

進一步更規定必須在我收到繳款通知15天內繳款, 否則就要將賣家的帳號停權(註: 這個帳號同時有累積本人身為買家與賣家的credit分數), 買家依約付錢的其他幾筆交易, 我當然願意付款, 但我實在沒道理要我付被棄標的那筆, 我不知道為甚麼露天平台為什麼可以訂這樣不合理的馬關條約, 我付的的是真金白銀, 他卻退給我限制用途的虛擬錢幣, 這裡頭有很多問題:

1/ 我寄放在他虛擬帳戶的錢, 要是沒有再刊登東西去賣, 又或者將來不幸露天倒閉, 難道我要被白白收這筆錢?

2/ 就算露天一直健在, 但我這個業餘賣家沒有再刊登東西上去賣, 那我還是莫名其妙送這筆成交手續費給露天花用

3/ 即便我真的再刊登, 最近景氣不好, 買家要是半年一年後才下標, 賣家要等多久才能進行扣抵? 如果又再遇到買家棄標呢? 一直累計的成交手續費, 露天平台是有甚麼理由要無辜的賣家一直承擔呢?

4/ 這個帳號所累計的好評紀錄, 同時包含我身為買家和賣家身分長期累積的信用紀錄, 今天卻因為一個買家的惡意棄標, 我卻要被威脅如果不付款, 就要將我多年累積的信用帳戶停權, 賣家何錯之有? 有錯的是買家, 但最後受懲罰的卻是無辜賣家? 這是不合理的規定?

對於這樣不合理的規定, 我今天曾經致電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但他們說我由於不是最終消費者, 而是介於業者和終端消費者之間的, 所以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所以就把我的電話轉接給市政府商業處, 商業處又說他們也是只管終端消費者的事務, 於是又把電話轉給市政服務-法律諮詢組, 結果法律諮詢組說必須自己跑一趟市政府面談, 就這樣皮球踢來踢去, 沒人可以回答到底適用哪個法律?! 可以向哪個單位申訴?! 居然變成三不管地帶? 針對這樣吃定賣家的賣場規定, 難道是投訴無門, 無法律可以適用嗎? 想請教 貴單位律師, 究竟以上狀況是適用甚麼法律? 以及主管機關應該是哪個單位或是說該向哪個政府機關申訴呢? 十分感謝您的回答和耐心!

生意興隆

tracy 103-12-05 10:07

律師們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  1、發存證信函債務人,但債務人知道後會不會開始有脫產的嫌疑,如果有債權人要怎麼同時能防範呢?????

                   2 、支付命令和發存證信函是不是都會讓債務人知道後,有可能會讓債務人有時間脫產?????

                   3、如果直接申請假扣押要怎樣的條件就可以?????那一般來說要怎麼樣申請???費用呢????

                   4、知道有一棟房子債務人的名下,那我們要怎麼申請怕她房子移轉給她家人呢????????

蘇子良 (馬克) 103-12-05 13:13

 建議先採取假扣押,再以支付命令或起訴求償,以防脫產,以上建議,請酌參,謝謝

除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假扣押關於您債權之履行,至為重要。且假扣押聲請後,尚有假扣押執行之問題,建議您正式諮詢律師為佳。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如上面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假扣押聲請應載明請求原因及對方有脫產之虞之釋明證據

涉及專業法律知識及經驗

如有進行假扣押執行程序當然就可以扣住對方之名下動產財產防止其轉讓

律師有諸多聲請假扣押成功之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小葵 103-12-05 02:59

七月底收到我同事傳來的訊息,內容告訴我她的信用卡盜刷銀行方查出來的資料都是多在網路購買的商品,我同時也認為是否是我的資料被盜用了,之後過了四個月多也就是昨天我收到刑事偵查隊的通知要求到案說明做筆錄,請問我後續該怎麼處理?是否該請辯護律師呢?因為我認為偵辦人員有嚴重偏袒原告者,一直很差的口氣詢問我及一直要我承認,重點我沒做要如何承認?

 

您手上有相關資料可以佐證嗎? 建議委任律師陪同製作筆錄,避免被警察誤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您的論述中無法判斷您的同事信用卡盜刷與您有何關聯?

2、倘若您曾使用過同事的信用卡,則可依據所購買之相關物品作為判斷,此部分亦可傳喚賣家到庭。

3、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建議你,製作筆錄委任律師,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依您所述警方已有掌握不利於您之證據資料在手上

詐欺罪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建議您應謹慎處理

律師有多項處理詐欺罪且協助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之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有關詐欺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實務經驗解析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kelly 103-12-05 02:15

律師您好!

我有提問過,非掛名的老闆要我拿出100萬解決這樣事,不然會請律師存證信函和去法院提告,我會吃上官師且會被關刑期十年..........

說要告我掏空資產(說我拿了公司房東退租的押金會退也是房東看我們公司倒閉領不到薪水才扣掉一些要繳的費用才退因為租不到一年說這樣就算掏空資產?)

還是律師何時方便可以和您談需要付費嗎?我現在也沒有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9:0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已經揚言要提告了,且就您所述的狀況也比較煩雜,建議應該循正式諮詢。 2、 您隨時可以來信或是來電約會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04 18:26

小弟發生一個車禍騎乘機車,因我是直行車當時他在我左邊突然右轉,掃到我的前輪讓我龍頭不穩煞車不及倒地,那時他有停在右轉路口,停下來回頭看後就騎走了。當時旁邊有義警幫我記下車牌,但沒看到車或的發生經過,現場也沒監視錄影機,當時時速約50上下,後來是警察單位是告了肇事逃逸,我因為人有受傷,車有損壞,所以多一條過失傷害,這位肇事者從案發到開庭都沒聯絡過我,開庭時他的證詞是說。當時聽到車子倒的聲音所以好奇停在路口回頭看,說明我並沒有撞到他,我是自己倒的。也提出現場地上照片要說明地上煞車痕跡,要證明我車速很快,也一直強調說他的是老車只能騎時速2~30,但是那天是上班時間車流量大,不可能有那麼慢,不過因為當時他人不在現場,那他提出的證物是否有效?對方有請律師,而我什麼都不懂,希望你們能幫我的忙

 

 您好:

建議您應盡量找附近店家是否有目擊證人監視錄影

再透過鑑定等方式釐清肇事責任

而且因為您有受傷對方又肇事逃逸

可以利用刑事訴訟程序促使對方願意賠償

也可以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2-04 23:18

因為那邊是沒有攝影機的所以有點麻煩,我的筆錄是分兩部份ㄧ個是義警看到他停下回頭看又騎走然後有記下車牌(但沒看到發生經過),而我是描述車禍經過,不知道這樣是否算有利?然後他事後所拍的現場照片也能算有利的證明嗎??如果敗訴我是否會被反告或是賠償??

pcwalker 103-12-04 17:16

律師大人,您好:

有一事請教。便是我司委託李先生一項工程。按雙方已簽訂合約,於工程完工並且經由我司人員驗收合格後,始給付工程款總額。但李先生因個人經濟因素困難,無法先行施工,向我司請求先支付部份款項(假設為總工程款30%)。我司向李先生提出要求,請他提供保證人,用以擔保我司若支付李先生30%工程預付款後,萬一李先生無法完成工程,需擔付賠償我司之責。今李先生也如我司要求,提出保證人蔡先生。我司擬要求,剩餘70%工程款,需照合約所示,於驗收合格後,才能給付。也就是預付款只付一次。這其中是否有法律層面應注意事項,需於擔保合約書中註明,以維護我方權利。懇請律師大人撥冗提供建議。

另外,這一方面,是否有類似的合約書格式,可提供參考,供我司草擬之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就原契約作修增,約定保證人的相關責任,及付款條件,契約的部分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擬較能保障權益。

2、亦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約會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4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雙方之需求,即須提供之擔保或需付之損害賠償責任或權利義務等,委由律師為您撰寫相關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職員 103-12-04 16:54

律師您好:

想詢問在家暴暫時保護令已經核發下來的狀況下,若申請人對後續通常保護令法律程序,申請態度並不積極,但家暴相對人仍有施暴情況,會在暫時保護令的時限到期後,就回到完全沒有申請保護令前狀態嗎?

另外,想瞭解暫時保護令的期限有多長時間? 又或是在什麼狀況下會有失去效力的可能性嗎?

感謝律師回覆。

您好:所謂暫時保護令,只是法院為保護被害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先行核發之暫時性保護令。當聲請暫時保護令,法院會在核發後,自動為當事人進行通常保護令聲請程序,一旦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暫時保護令便失其效力,因此暫時保護令沒有固定期限,端看法院審理速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寶貝 103-12-04 15:05

您好:請問各律師有關下列問題,謝謝!

1.我在87年底購屋登記在自己名下,有貸款220萬,88年12月結婚婚姻關係存續中跟娘家借款45萬,另同學於96年8月同學無力償還婚前所借的350萬,即拿一張350萬的本票給我,隨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截至目前為止,個人帳戶僅剩8萬,貸款尚有135萬未還,從同學的薪資執行3/1扣款得到(96年10月~103年7月止)金額為1,773,017。
2.婚後配偶的所得皆交由我管理並行使家庭所有的開銷(家庭成員5位),期間因所得不高致使皆由本人向娘家借款75萬,但現要做剩餘財產分配,另一方確提出他婚前的優惠存款65萬、家人贈與40萬及配偶母親寄存在配偶戶頭的40萬,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裡,並要求本人先補足上述金額共計145萬,但婚姻存續中家庭收入早已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用到配偶母親的錢40萬,但該金錢確實皆用在家人身上。另現配偶提到倘不補足的話,要先告本人侵佔他母親的錢。對此,對於另一方所提(指先補足上述145萬)此要求合理嗎?
3.配偶在婚前有優惠存款65萬,婚後家人贈與80萬及配偶母親寄存在配偶戶頭的40萬, 借款10萬,截至目前為止,配偶帳戶內有16萬。請問我還需要給另一方多少呢?
4.有關本票350萬執行3/1扣款得到(96年10月~103年7月止)金額為1,773,017,那麼協議離婚時,因該項金額會於後續陸續持續執行當中,那麼另一方有權要求後續的金額嗎?(3500000-1773,017=1,726,983)的一半$863,492。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明知是對方母親的錢,卻加以挪用,此部分確實構成侵占罪。

2、剩餘財產分配的部份,必須詳細計算雙方的婚後財產,扣除受贈財產債務,無法僅憑您這樣敘述作判斷。

3、必須看雙方的離婚協議書所記載之內容。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財產資料、離婚協議書,尋求正式諮詢才有辦法保障權益,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信或是來電約正式會談時間。

 

 

Arthur 103-12-04 12:09

您好

目前有些公司買賣及責任問題想請教

 

目前有朋友A想要買進WWW公司,

WWW公司原本為朋友A和朋友B共同持有, 股東有A, B, C等人,

B為公司董事長 , 其中C為B的老婆,  C任職公司會計

B因為年事已高, 目前行動不便, 日前C表示B的所有事務已經由C代為處理

 

本月份C突然表示想要出清賣出B和C名下所有股份, 詢問A是否有意願購買?

同時出清賣出公司使用的房地產(房地產掛名在B個人名義下)

C同時表示因為B身體不適, 已經拒絕所有訪客, 所以目前無法確認B是否有出清持股/變賣WWW公司/房地產等意願

之前有聽說B已先立好遺囑, 對於WWW持股似乎也已經規劃其他處理方式

 

目前C要求A先行進行買賣事宜合約簽訂或律師見證, 待支付訂金後, 才開始進行過戶等事宜

 

A有買進意願,但目前疑慮如下

 

如果B的遺囑已經指名WWW其他處理方式, A也付完款項或付清訂金給C後, 此買賣合約是否仍然成立? 如果WWW公司移轉後, 董事長也變更為A, 之後發現C利用WWW公司支票在外面支付其他款項, 請問A需要履行此應付支票債務嗎?

公司股權移轉後, 如果去通知銀行董事長換人, 可以不履行之前與公司無關的應付支票嗎?

如何確認房地產所有權狀並沒有被C拿去抵押質借等事宜, 如果簽約後發現上述事宜, 此房屋買賣合約還有效嗎?

以上問題繁瑣, 多多麻煩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04 12:30
您好!
只要是B同意的買賣就有效,不會受遺囑拘束。
移轉前C有權簽發的支票,公司仍應負責;移轉後應收回支票章,C應無法再合法簽發支票
動產有無設定抵押,只要調閱地政登記謄本即可明瞭。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雙方確實有買賣之意願,建議可以先簽署意向書,再針對買賣內容另立本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簽立買賣契約時必須要對方附上另一個股東親筆簽名之同意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這樣就沒問題了

至於生前行為與遺囑相抵觸

是以生前行為為主的

遺囑死亡時才生效

內容當然也要以死亡時之現況來看

 

債務問題簽立時就要寫清楚

在你承接之前所有的票或債務由對方承擔

並要求對方將所有大小章、支票本等均交出來

以及提供財務報表、有無貸款銀行明細、土地所有權狀、最新謄本等

你就可以瞭解有無其他債務設定擔保了

也不用擔心對方亂搞

 

讓渡給你之後

對方就不得在以公司名義對外為之

你就立刻去變更公司登記銀行大小章

 

建議你整個程序找律師協助較妥當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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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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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04 08:33

我因為先生家暴訴請離婚 順帶請求判決小孩監護權 第一審判決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 對方不服就監護權部分提出上訴第二審也把監護權判給我 而對方又去請律師提出再抗告 之前我有打去法院問  第二審對方只上訴監護權部分 那為什麼還沒收到判決離婚的判決確定書 法院回答說因為離婚監護權當初是同一個案件所以要等監護權判決確定後才會一起寄離婚判決確定書 請問程序是這樣嗎 還有 對方提出再抗告如果第三審判決我監護權敗訴那這樣是不是我離婚也不能成立而離不了婚呢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04 10:48
您好!
離婚判決已經確定了,您可寫書狀聲請先發給確定證明書。
監護權裁定不會影響已確定的離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若對方在收到判決書後上訴期間屆滿前,均未合法針對離婚部分提起上訴,離婚判決已算確定,不會因為監護權案件有所改變。您可具狀向法院聲請核發,法院收到聲請狀並經審核無誤後,即可發給,您亦可與承辦書記官聯繫瞭解一下情況。一旦收到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即可連同判決書正本辦理登記離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Kao 103-12-04 01:07

諮詢家的律師們好:

我因日前開公司公務車車禍因未注意而離開(後發現有折回, 對方只是擦撞輕傷)而被警察控訴肇逃, 公司聲稱公務車所投保之保險公司告知, 因我被控肇逃, 故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 及車體險部份均不予理賠而不理會, 要我自己處理, 事後我自行與保險公司連絡, 保險公司才告訴我強制險, 及第三人責任險均有理賠, 後在保險公司的協助下已與對方已達成和解, 保險公司亦願意就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進行理賠, 肇逃部份地檢署檢察官亦因和解緩起訴處份

請問被判緩起訴後的現在

1.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 是否會被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

2.而車體險是否仍然無法申請理賠

3.公司若不願配合讓保險公司出險理賠(不願在理賠文件上蓋章),在法律上有無問題?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保險公司會行使代位求償權,至於公司不願意協助出險,尚無法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筱潔 103-12-04 01:02

希望各位律師們能盡速幫小妹回答問題,小妹想請教一下在20年前爸爸親戚和該2間房子,可是親戚都不把蓋房子的錢算清還錢給我爸,而且一拖再拖到現在又能在頂樓蓋鴿舍(這算危建不知是否能有什麼方法能拆除掉呢?)和停車庫又再亂改房子,而鴿子的羽毛亂飛和糞便都會在我家的頂樓產生很多環境髒亂,阻塞排水孔影響到我們居住的環境讓我們健康的生活環境有受到很大的影響,而現在土地所有權是我爸的名字,不知有什麼方法能讓親戚能拆屋還土地給我爸呢?或有什麼方法能趕快要回我們的土地和蓋房子費用呢?!

小妹只想讓我爸不會再為這件事煩惱~謝謝各位律師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4 09:03

您好:

1.可試以所有權人之名義主張對方無權占有,請求對方拆屋還地

2.至於費用部分,如有當時簽立之字據為證,即可請求對方給付,惟有時效問題須注意。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並指名何明諺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有將土地借給親戚蓋房子,現在可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並且請求拆屋還地

2、有關違建的部份,亦可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報拆。

3、鴿糞的問題,可以向衛生單據檢舉

 

 

您好

如果是違建的話

可以檢舉拆除

但是因為是合建

所以無法主張地上物拆除

對方亂改建築或者增建

都可以報違建拆除

至於費用部分可能過了二十年

有點麻煩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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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如果當初是因為合建目的提供土地給對方使用,則恐難於終止借用契約後對其主張拆屋還地

  但可向其主張相當於占用土地租金不當得利

2.違建部分可向違建拆除大隊檢舉之。

3.鴿糞部分可向環保局檢舉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udy 103-12-03 23:18

日前因我男友遇到詐騙

因無法提供完整證據

律師建議認罪減輕判刑

今日收到簡易判決

主文寫著{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五十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我想請問一下這我們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這是只要繳易科罰金就不用被拘役的意思嗎   

謝謝大大們

沈恆 (沈律師) 103-12-03 23:32
您好!
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意思是繳完罰金五萬元就不用拘役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ter 103-12-03 22:41

你好:

結婚快14年.妻子婚後幾乎不願同房.生了一個女兒之後更完全不讓我碰.總有千奇百怪理由拒絕我.這幾年下來,一年不到一次行房.至今已無法再忍耐著過下去.請問:

1.我這種情況,應如何訴請離婚?

2.小孩扶養權若不能協議共識,法院判給誰機率大?

3.若他向我要贍養費.可以不給嗎?我月薪5萬多,他月薪2.5萬

我的問題不是很奇怪的問題.但為了小孩,困擾我很久.麻煩好心的律師幫幫我,感激不盡!

1. 以婚姻有重大裂痕不能回復來起訴離婚

2. 監護的爭取,要在程序中論述自己比對方優勢的地方,例如:經濟、工作小孩意願、支持系     統等等,機會就大,實務上也會作訪視報告,所以訪視的應對也很重要,詳壁部分可參考下列     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11772

3. 離婚是對方的錯誤,不符合贍養費請求的要件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你可以向法院主張對方沒有盡同居義務及重大事由

房事屬於同居義務的一環

至於監護權部分

如果小孩已經很大了

這個就要看小孩希望跟誰

如果小孩沒意見

會判給主要照顧者

至於贍養費部分不用擔心

不需要給他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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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 103-12-03 21:43

請問各位律師,我有個朋友他是酒駕初犯,一開始有ㄑ申請勞動役了,然後想說剩下沒服完的用罰金繳納,書記官說是要2萬5,想請問的問題是如果我朋友過了時間沒繳而被通緝,不過身上有2萬5的話,可以自行ㄑ法院繳掉嘛,會不會被抓進ㄑ

可否易科罰金,屬檢察官權限;若被通緝而到案,檢察官通常到不允許易科,較大可能直接服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唐先生 103-12-03 21:31

各位律師大家好:

可否請教一個棘手的問題,因我老婆於101年11月進去一間高雄的製藥廠公司任職台南區的業務,當初要應徵時已有明確告知前來面試的主管,個人目前尚有積欠數家銀行卡債債務會被扣薪的問題,不知是否會造成公司的困擾和介意,然該主管即立即詢問上級主管後回覆個人債務工作能力是不相干的,所以公司並不會以此做為員工任用標準,可是公司卻於今年8月1日以屏東擴廠尚未經衛生署認證通過故公司無法負擔太多的人事成本為由,於7月7日利用公司招開業務會議的時候要求大多數業務人員立即當場簽屬同意自103年7月31日起終止勞動契約辦理轉任兼職切結書,不願意的人員可選擇轉任屏東廠內勤或留職停薪,至今日該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我太太債務問題要求和以各種理由誘騙我太太簽屬自願離職書,我們也明確告知不可能會簽這份資料,若公司要資遣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書但公司不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書,直至今日12月3日公司卻寄發存證信函告知我太太說:因於該公司任職期間未誠實告知所積欠銀行之扣款總家數以致未分配到扣款的銀行提告公司以致嚴重影響公司信譽,要求我太太三日內與該行協調處置並回覆公司,否則將以公司獎懲辦法予以革職論處,試問該公司自己本身未依法院扣薪執行命令給付銀行款項的疏失可以怪罪到員工身上嗎?這樣的惡質行徑寄發革職的恐嚇信函給員工是否已屬違法和惡意資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之行為確實有可議之處,您們也應蒐集相關資料,若公司以此解僱,則可以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此段期間之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勳 103-12-03 18:19

各位律師我想請問說對方肇事逃逸(機車行人)加上他騎乘機車強制險過期未繳款,我們可以申請特別補償基金,但是詢問保險公司卻說一但申請特別補償基金就不可以向加害人索取賠償金,兩者是綁在一起的,只能二選一,請問是否合理?

1因為特別補償基金,主要也只是申請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一個月),如果說只能申請一個,那精神賠償部分怎麼半+後續復健費用特別補償基金又沒有補充這塊,這樣不是很矛盾?不是說特別補償基金是獨立出來的怎麼又跟求償金是綁在一起的?還是保險公司故意硬要綁再一起?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5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補償基金給的屬於損害賠償的一部分,確實不得重複請求,但是倘若未包含的部份當然不影響權利。

阿勳您好:車禍理賠事宜,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聯絡,告知詳情,俾便協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黃先生 103-12-03 14:06

小弟遇到小小問題想請教您,就是目前住的房­子產權是跟前妻共同登記持有且前妻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有台大醫院的就醫記錄)但貸款還­有 200萬要繳,從頭到尾都是小弟在繳,前­妻在未經過我本人同意把另一半產權交給第3­者處理(根據建物謄本顯示"信託")前妻拿­到100萬但對方透過 仲介說如果要拿回產權­請拿350萬跟他買或我開個價讓對方跟我買­,小弟目前住的"膽戰心驚"且前妻已把鑰匙­給仲介,然後每個月貸款還是小弟在繳,真 的­很奇怪 ?!之前請教一些法律相關人士都回應不是跟­對方買回或小弟的產權賣給對方,但小弟目前­沒有要賣,想請教律師她跟對方的"信託"的­行為是否違法,在前 妻精神有問題的情況下做­的決定,我如果告前妻可能也告不成(這是前­妻跟對方的行為),對方應該也只是想賺錢破­壞房子對第三者沒好處,走法拍對兩方更 不利­,那除了"以拖待變"維持現狀,那小弟這邊­該採取那些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呢?對房子­假處份或假扣押?萬一第3者對小弟做人身攻­擊或讓"牛鬼 神神"奇怪的人事物搬進來或對­方萬一把產權交給黑道處理,小弟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4: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必須先確認一件事情,您的前妻的精神狀況究竟有無可能成立信託關係,倘若無法,可以告發偽造文書,倘若可以,則該產權既然屬於您的前妻,則其可以自由使用處分。

2、倘若您當初只是單純將持份借名登記於前妻,則可以主張返還持份,但是必須要有相關的證據

3、亦或可以向法院聲請分割,由法院變價分割取得您的持份的價款。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安確認該信託是否由你太太辦理,如果是,那以精神疾病在民事程序主張信託契約無效,如果不是你太太自己辦理,而是被其他人持你太太證件辦理的話,那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詐欺得利等罪,併同在民事程序確認信託契約無效,被動無作為,常會讓可主張的權利超過期限而無法主張,對自己會比較不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lisa 103-12-03 12:24

       您好,數年前先生在日本求學(其父親為里長),回國休假時先生母親表示鄰長<A>有在問我先生是否可協助其鄰長兒子<B>(長年在大陸)開立一個日本銀行帳戶以便他兒子在大陸收取貨款,並跟我先生母親留了我先生的聯繫方式,而後該鄰長兒子就開始跟我先生連繫上了。我先生也有表示不可能但可協助收取正當貨款並代轉交貨款給予B,而B也保證商品都是一些飾品並無不法商品。我先生當時為學生為補貼生活費同意幫他收取貨款並扣除相關規費後可賺取大約2%的利潤。

        前半年錢很正常大約2~4星期對帳一次並把等值金額交予B,後來B說因為工廠出了小問題必須先預支款項表示下次對帳時即可補足,我先生心想應該沒問題,但之後B不斷的用工廠驗貨沒過或沒生活費要斷炊等理由,一直沒辦法把這筆帳由負轉正(這期間B依然有賣貨也有款項入)。大約兩三年過去我先生決定先暫停幫他代收貨款請他先把之前預支給他的部分補足再說。而我先生也飛了一趟大陸請他開立本票(因擔心之後不知日後如何有證據證明)。

      而後我先生往大陸發展,心想因B長年在大陸,若有B幫忙應該可以容易上手,而也可以幫到B賺錢並早日還款,在大陸期間我先生還不斷借他生活費甚至借他買回台機票。但還得都只夠還借給他的部份生活費,而我先生決定退出大陸發展時,B主動說要幫我先生處理大陸房子租約及幫我們把屋內東西寄回,但押金也只拿到一半他說他需要錢生活自己作主借了一半,而屋內很多東西如洋酒等物品都沒寄回,本來也還沒打算跟他計較,但大約4~5個月前他搞消失了,完全無法取得聯繫。

       我先生開始蒐證,這才發現他後期在日本銷售的商品居然還有盜版的DVD(因為有買家在日本網上公布我先生的日本銀行帳戶並說明此人是賣盜版的)。

       近日內已提交本票裁定(但名下已無財產,多年前早就信用破產,且本來名下有一處房產早就被拍賣),並提告A及B詐欺背信侵占

       想請問善心的律師及朋友們,能如何有力的告到A(如果不是她介紹信用破產的B給我先生幫他收取貨款根本不會發生這一切事)呢?以及B在日本利用我先生戶頭作為販賣盜版光碟是否能告。

        不曉得還有任何遺漏之處,希望您能不吝指教。

lisa 103-12-03 12:22

       您好,數年前先生在日本求學(其父親為里長),回國休假時先生母親表示鄰長<A>有在問我先生是否可協助其鄰長兒子<B>(長年在大陸)開立一個日本銀行帳戶以便他兒子在大陸收取貨款,並跟我先生母親留了我先生的聯繫方式,而後該鄰長兒子就開始跟我先生連繫上了。我先生也有表示不可能但可協助收取正當貨款並代轉交貨款給予B,而B也保證商品都是一些飾品並無不法商品。我先生當時為學生為補貼生活費同意幫他收取貨款並扣除相關規費後可賺取大約2%的利潤。

        前半年錢很正常大約2~4星期對帳一次並把等值金額交予B,後來B說因為工廠出了小問題必須先預支款項表示下次對帳時即可補足,我先生心想應該沒問題,但之後B不斷的用工廠驗貨沒過或沒生活費要斷炊等理由,一直沒辦法把這筆帳由負轉正(這期間B依然有賣貨也有款項入)。大約兩三年過去我先生決定先暫停幫他代收貨款請他先把之前預支給他的部分補足再說。而我先生也飛了一趟大陸請他開立本票(因擔心之後不知日後如何有證據證明)。

      而後我先生往大陸發展,心想因B長年在大陸,若有B幫忙應該可以容易上手,而也可以幫到B賺錢並早日還款,在大陸期間我先生還不斷借他生活費甚至借他買回台機票。但還得都只夠還借給他的部份生活費,而我先生決定退出大陸發展時,B主動說要幫我先生處理大陸房子租約及幫我們把屋內東西寄回,但押金也只拿到一半他說他需要錢生活自己作主借了一半,而屋內很多東西如洋酒等物品都沒寄回,本來也還沒打算跟他計較,但大約4~5個月前他搞消失了,完全無法取得聯繫。

       我先生開始蒐證,這才發現他後期在日本銷售的商品居然還有盜版的DVD(因為有買家在日本網上公布我先生的日本銀行帳戶並說明此人是賣盜版的)。

       近日內已提交本票裁定(但名下已無財產,多年前早就信用破產,且本來名下有一處房產早就被拍賣),並提告A及B詐欺背信侵占

       想請問善心的律師及朋友們,能如何有力的告到A(如果不是她介紹信用破產的B給我先生幫他收取貨款根本不會發生這一切事)呢?以及B在日本利用我先生戶頭作為販賣盜版光碟是否能告。

        不曉得還有任何遺漏之處,希望您能不吝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A確實有跟B共同為犯罪行為,否則要告A成立的機會不大,而提供帳戶給B使用這個部分應注意,應發函告知B不再提供給他使用,否則日後可能會有共犯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順子 103-12-03 08:52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

我哥因病變成為植物人,要辦退休及債務財產......需辦監護人宣告,嫂子有兩個兒子,19和20歲,要去法院辦理監護人宣告,他一直聲稱需要我80多歲的父母親簽章及申請戶籍謄本等,說是要他們同意才能辦理,我問題是辦理監護人宣告不能配偶及兒女自己去法院辦理,一定要父母或兄弟姊妹才能幫忙嗎?

您好

其實不需要

你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即可

法院會開庭審理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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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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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您本身就可聲請,並須尋求一位會同開立財產清冊之人

本所有辦理成功之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103-12-03 08:33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本人於八月中至賣場購物時,遇到櫃姐贈送試用品並填寫問卷,本身對身體護膚及臉部保養有興趣,當下購買499元臉部保養體驗,隨即跟櫃姐至2FSPA館體驗,體驗過程她隨之推銷課程,將以符合我預算每月繳3500,繳交24期,並需繳交3500訂金。在書寫完分期付款同意書旋即收走,未有審閱及說明過程。

體驗結束後即至對面7-11領取訂金3500,並交給該公司之總經理,但未收到訂金收據及相關合約書。

日前因遭遇詐騙欲取消餘下課程,有拿報案三聯單至該店洽詢,卻被告知無法退貨,商品已全數拆封且購買為產品並非課程,言下之意即為無法取消。但因著實無法負擔該款項支出,致電詢問消基會,告知可解付合理違約金,但沒有收到合約書,故無從查詢違約金的應付款項,請問各位律師,我現在可以採取什麼措施?

目前已繳交3500訂金及兩個月的分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5: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解約返還款項。

2、之後應該向消保官提出正式的消費爭議調處,由消保官協住取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05 21:18

謝謝回覆。

那請問我要怎麼核發存證信函

Sean Wu 103-12-03 00:20

想請問各位律師,學妹在臉書上被學長言語騷擾,因學妹覺得不舒服所以將對話截圖貼在自己臉書上並有將學長的姓名和大頭貼遮住,但那學長在底下留言跳出來對號入座,並自行將原本的未遮住的資訊貼在底下留言。之後就是一陣激烈的留言討論,現在那位學長對我學妹已經到警局報案要提告妨害名譽,但是他卻有刪除自己原本留言的動作,請問這樣子刪除留言的動作是否有不當之處?其刪除留言之動作是否可以讓學妹避免跑法院?或是讓他在警局作筆錄時就撤告?懇請各位律師解答,感謝。

sean WU 您好 :妨害名譽一案,我們已收到了,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

0982-100565連繫、俾能以法律專業研討案情,協助您解決糾紛,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