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受傷,可彙整驗傷單及初判表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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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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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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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本票發票日和到期日最多可以隔多久,還是沒限制?
ans:本票發票日為必要記載事項,必須記載方為有效票據,至於與到期日間隔,並無特別規定。
2、本票日期如果快到了,持票人去申請延長(還沒執行) 發票人會受到通知嗎?
ans:本票即為對發票人請求之,不知您所謂聲請延長是何意思。
3、各人私底下借款有分保證人這種東西嗎?(私底下簽一簽就算嗎?) 還是都要跟銀行有關係的才算數?
4、如3,保證人簽名就算了嗎?不用寫其他東西或證明?名子一樣的那麼多人不好找。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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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若願意提供自己之不動產為您設定抵押,可以該不動產為您債務設定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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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聲請改定監護,您須提出由他人任監護權對未成年子女不利之相關證據,即由您任監護權對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使法院基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考量之下,將監護權判由您行使負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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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出刑事詐欺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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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所經營的網拍,前天有位買家再詢問商品的庫存與價錢並選擇[貨到付款]寄送後,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就下標(11/24),但卻在跟買家索取收件資料時,被買家要求需加他LINE才給為理由再三推拖(一般情況在下標賣場內買家便可直接提供收件人資料且不會外洩),小弟為遵守Yahoo賣場規則 不得私下交易守則,拒絕私下加買家的LINE並在賣場問與答中先事先告知過一次卻無收到任何回覆,小弟只好在隔天25號只好主動加買家LINE並向買家索取收件資料,但當天買家已讀不回!
一直到我告知將採取法律途徑時買家才回覆並告知說他已取消交易,但買家擅自取消交易YAHOO是不會有任何通知信件因此小弟並不知情,而且因本店所販售的商品在販售出去前一般皆為散裝零件,故買家在24號下標後小弟便先行將商品組裝完成並等待買家提供收件資料,買家棄標等同於我組裝好的商品皆無法再拆開另外販售(已拆封),總價值約4千多元現在買家卻突然說不買了,真的讓人很困擾.....
而且買家一直咬定說,小弟應該等他提供了收件資料後再進行組裝,而非下標後就直接進行組裝,但我覺得這一部分根本是詭辯!
想請問這樣還試用「違反買賣交易契約」去提告嗎?對於買家的資料我目前僅有他的YAHOO名稱跟LINE ID 其他資料都沒有,上警局備案的話該怎麼處理才好?因為小弟目前居住在台北,如果上法院提告有辦法讓他來我提告的法院嗎?實在是不想賠了夫人又折兵,還要跑去買家住的地方上法院...。
拜託各位律師們解答了 麻煩了!!

律師您好
大約十年前,我分期買了一部中古車
開沒幾個月朋友的媽媽和媽媽的男朋友想跟我買..他們說會負責分期的錢
叫我把車子轉賣給她..等分期繳完再過戶.
當時大約還有3~4年的車貸..
當時我年輕不懂事就答應了
誰知道幾年過後當我問起過戶的事情..一查才發現車子的稅金還有罰單都沒繳...(當時我戶籍地在戶政事務所)我根本都不知道.
轉告他們之後說好會處理..結果根本都沒處理
一直到今年我找的工作終於有勞健保
結果我陸續收到政府寄來的單子 還包括扣薪的公文
於是我又連絡那位阿姨跟叔叔...追問之下才發現他們把車子給別人開..
((嚴重懷疑是偷賣給別人)) 然後車子因為沒繳稅金牌被吊銷被拖走後法拍掉了((我打去拖吊場問到的))
現在因為已經要扣我薪水了 所以我一直逼他們快還罰單的錢
總共差不多6萬左右
可是第一次匯了15000之後就開始一直藉口理由一直拖
晃點我10幾次
重點是我發現那位叔叔竟然在選里長...
有錢去選舉然後故意欠我錢不還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我可以提告嗎?
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欲提出債務不存在之訴,您必須提出相關證據,如對方無交付相關款項之證據,若無證據可佐證您之抗辯,似有成立之困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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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主角為甲 乙 丙 丁及我 關於謠言我拍了裸露的照片。但是我根本沒有。 我從甲方口中得知乙方在公開場合說丙持有我裸露的照片,是丁提供給丙的 並且丁說跟我很要好 所以傳了裸露的照片給丙, 於是我在fb問了乙方,乙方卻不肯透露丙丁是誰,只是她肯定有這張照片還親眼看過,並且確定我是照片裡的人 然而我真的沒拍過這種照片,我追問了,乙只說照片裡的人是我,但不願意告訴我造謠者丁是誰,也不願給我照片。導致我無法再繼續追查真相。 有沒有什麼法律辦法 或是找警察 等等的.... 。
我現在的想法是 能不能請警察或是律師陪我出面找乙 , 以偵察以及有可能會提告為由請乙講出丙跟丁, 若不提供那之後發展有可能為求償 ,並提告妨礙名譽,(因為乙確實在公共場合宣稱我拍了不雅照片)
有沒有人能提供我該怎麼尋求律師或警察的幫助 或有人能提供幫助嗎?因為我只是個學生,而這件事情也只需要陪同詢問而已,請問有人願意能夠協助我嗎?


????????11/21下午在社區上坡十字路口雙載被知名大公司貨車從右側撞上,對方叫了交通警察前來處理,家人也到事故現場要求員警把對方行車紀錄器扣下,員警拿了紀錄器看了一下說不能開就還給貨車司機了,被里長候選人看到員警歸還之行為給予拍照~員警才又把行車紀錄器拿回來,撞人的司機只到醫院做完筆錄後人就消失了,員警行車紀錄器也還是還給貨車司機了...
我們打給司機詢問後續處理,司機只回我們等警察處理就再也不接我們電話了,我們打電話告知員警,員警要我們自己去調監視器告他,員警說他要忙選舉造勢沒空,我們自己請里長拜託分區派出所員警來調監視器,還要再回去告知車禍處理員警影片調好了在哪個分局,事後又才知道交通警察連休三天找不到人.
我們打電話到貨車公司,對方總機只說有收到車禍通知只告知主管,就又沒消息了,我們只能乾著急單親要養小孩無法工作沒收入該怎辦,又是非上下班時間無法申請職災.
我們不懂法律,對方又是大公司有律師團有專業人士,我們問了好多人都說我們是右側被撞所以很吃虧~~所以我們呢...等吃虧嗎?



律師您好,感謝百忙中抽空解答
以下麻煩指點方向,
1.因汽車後方依規約不能停放機車,而我已履次停放,直至上二星期的中午我回家要下地室因沒有帶可開門的感應器,所以請警衛開門
但後來是總幹事出來,並跟我說我的機車是違規的不能讓我下去,且他說他有權不讓我下去,最後,他說如果晚上回來我不違規的話就讓我下去,我當時因趕上班所以跟他說好。
2.隔二天我去警察局告他妨礙自由的強制罪及恐嚇罪,結果十天了,警察也沒找他去做筆錄
3.事後管委會有天開臨時會,當天中午才跟我說請我到場(當天剛好有事),隔幾天後,居然把這案例貼在(社區所有棟)公告欄,並寫著總幹事的描述,說我有所誤會,另寫著我申請了相關資料為何不給的臨時會。
一、請問1.2.我可以告他這二罪嗎?
二、另3.可否拿著公告資料,告妨礙自由的毀謗罪,或有其建議的嗎?
三、另管委會的處事太爭議了,我是住戶,事發後從沒有找過我談論了解情況都只是聽總幹事講,且一直都是以總幹事為溝通橋梁,且管委會還要陪總幹事去做筆錄,他是利害關係人,總覺得那怪怪的,什麼事都要透過他,有什麼方式可換總幹事或者暫停職務的嗎?
謝謝耐心看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您好,
在網上也看了一下, 我的噪音問題沒有其他人嚴重, 但是同樣帶給我巨大的精神壓力, 能的話希望能採取措施
大概三個月前樓下搬來了新住戶, 從此之後低音喇叭的共鳴聲就沒有脫離過我的生活, 不知道為什麼, 但是樓下似乎特別熱衷於半夜聽音樂, 周末會聽一整天, 平日大概十點之後開始到凌晨都不會停止
雖然曾經請管理員多次勸說, 但是有時候有用, 有時候沒用
一開始的聲音大到像是開演唱會, 但是現在有改進, 至少不會聽到音樂, 可是問題時就算小聲, 低音喇叭的聲音照樣會傳過來
而且就算鄰居聽從勸告安靜了, 大概一兩個禮拜後又會重新開始聽見噪音, 目前為止已經請管理員勸說四次以上, 但是因為對方有改善, 所以管理員也不太願意管
在網上查詢了許多類似的案例, 照理說錄音是最常用的方法, 可是我們大樓其實隔音不錯, 隔壁養狗也有小孩整天吵鬧, 可是不會傳到我家裡
樓下住戶的音樂吵到我的只有低音共鳴ㄥㄥ聲的部分, 我要貼在地面才聽得見他們的音樂, 可是低音共鳴會造成地板會震動, 還有不時聽得見咚咚聲, 家裡明明很安靜, 卻總是有背景低沉的咚咚聲, 讓人待在家裡感到異常煩躁, 周末也曾經因為這種低音噪音逼得不得不出門躲避
但是困難的是這種低音錄不起來, 蒐證有困難
我雖然努力試著忍受了, 可是果然還是受不了
現在我只要想到回家就會感到壓力很大, 上班累了一天回家還不能好好休息, 天天都要想今天樓下傳來的聲音是不是大到可以請管理員溝通, 非常累人
我們大樓每一層樓都有用卡片鎖住, 我們不能直接下樓與住戶溝通, 而且管理員也不肯帶我們過去, 處理的管理員也說遇到沒公德心的鄰居再說也沒有用
雖然有在管理處留下抱怨紀錄, 可是管理員似乎不願意作證, 想請教像這種蒐證困難的情況, 我能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



本人101年擔任公寓大廈監察委員期屆任滿交接給102年新任監察委員
101年和102年主任委員同一人 102年新任財務委員是否有查清帳務等等
102年委員期屆任滿轉交103年新任委員 經103年新主委員和財務委員和監察委員
查清帳務款相等等追查之下調閱銀行交易記錄發現101年解約定期票102年活存盜領
在所有證據下追問總幹事是否侵占公款等等 總幹事自立自白書自首承認
新主任委員盤查清問銀行人員101年是誰來解約定期主委和總幹事
101年第二次在解約有誰總幹事一人是否有打電話給主委(有)讓他解約
101年和102年主任委員在102年賣房成交
現在也走入司法程序中 103年主委說你們兩屆委員要有心理準備民事賠償責任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必須開始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如您均有按規定查核,盡到您監察委員之職責,而不具有相關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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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與友人相識三年多,感情也甚好
這一兩年因為要顧小孩因素無法外出工作
然而在家斷斷續續以facebook網站與通訊軟體line
進行銷售商品賺取生活費
從頭到尾友人相當清楚,在今年五六月開始她陸陸續續
跟我捧場消費,而在五六月期間同一個時間同一批貨,有到貨的
商品也已寄出給她,她也有收到.而同一批貨有部分是缺貨無貨的
.我也有進行告知動作,並詢問他是否要退款還是再訂購新商品,
對方回答是好的,ok的,因此我就沒有做退款動作程序!
後面的時間因為彼此都有私事鎖忙,所以對方也無強行要求要退款
或是提醒我要看新商品,然而在今年10月中旬對方也加入了
網站銷售行業,又與我陸續訂購了另一批商品.在今年11月中旬她因為
最後一批貨款付不出來,選擇了躲避,不回應我任何訊息與電話連繫.
卻找出她男性朋友來與我做溝通協調,又因為她的男性朋友並不是當事者
數次溝通協調失敗..
接下來友人知道協調溝通不成功,她出面傳訊告知我
給我三日內處理五六月份無貨款項 而新的訂單她也要取消不要
我也表態說接受,無貨款項全額退還 可是需要給我處理時間
她不接受超過三日 我也有說明依照廠商的退款流程我一定處理好
但她卻在第三天去警察局備案告發我詐欺,並去facebook網站擷取我與小孩
的照片與姓名 網站公開在通訊軟體line以及facebook網站並po文說我都不出面處理,今年五六月份訂購的商品她都沒收到等等資訊內容..
請問律師,我現在到底要如何處理這樣的事件?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欲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證明您有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您並不一定構成詐欺犯罪,您可將對方與您之通話紀錄均加以錄音存證,若對方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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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醫院工作已有七年了~四五年前我認識一個已婚的醫師,他口口聲聲說他跟他老婆感情不好,他已經要和老婆離婚了然後會跟我再一起,直到我們再一起八個月,我才發現他除了有老婆另外還有一位已經和她再一起八年的女友,當中他還勾搭其他單位的護士小姐,只要人家不要和他再一起他就把對方搞到自動離職,,我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我年紀不小不想和醫師鬼混下去,所以今年四月我交了男友就不想和醫師糾纏不清,結果他並不放過我,醫師在單位群組的LINE上面,用砲友,賤貨來形容我,並私下傳訊息給我罵我賤人,不要臉,欠人幹等字眼,讓我的自尊心受創,他還動用自己在工作上的職權要大家排擠我,因為他的職權很大,連院長都放任他,但苦的卻是我,事後幾個月這位醫師還在同事的婚禮上,帶著自己交往八年的女友介紹說這是他的女伴,我不在乎,他卻常常在開放的空間,看到我就開始摔東西,開始口中念念有詞,他甚至傳訊息告訴其他同事說要見到我要飛踢我,有次更因為他罵我賤人,我拿出手機要錄音,他就摔我手機,我想推開他拿手機,他卻用胸部頂撞我導致我右手軸撞到牆壁黑青,我的同事也看到他用自己額頭撞我的額頭,還告訴他,我可以提告,他卻回我同事說,他有的是錢,他有很多懂法律的朋友,他會奉陪到底,因為工作上已累積福利我不想把事情張揚也不想離職更沒有錢可以打官司,但我的精神卻飽受虐待,這樣的事情已經過了七八個月,這位醫師仍然找我麻煩,我快要受不了了,請教律師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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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您必須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行為,若無法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行為,可能會認為僅為民事債權債務糾紛,而不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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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男友為二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女方跟男方父母拿了很多聘金及喜餅錢,婚後女方開口說要開店,也由男方父母支出,女方也因開店周轉不好有了債務,男方父母也同意幫女方還清債務,結果我男友與前妻因金錢糾紛於去年年初離婚,之後我與男友今年四月相遇後打算今年年底結婚,因男方為二次婚姻,男方父母要求家裡沒錢只准我們公證,我們女方皆同意也不收取聘金,餐廳部分更由女方自己負責,偶後男方父母反對我們結婚,原因是談婚事的過程中有些不愉快,但我已懷孕,男友堅持與我結婚,結果男方父母不開心,要求男友簽下一張314多萬元的本票,然後寄出存證信函要我男友償還.........本票的金額包括當初結婚時給前妻的聘金,還有婚後前妻開店的債務,以及我男友的車貸,這些當初都是男方父母自己願意拿出,如今卻反悔要男友簽下本票償還...
請問..1.本票上有很多的金額並非給予我男友而是前妻拿走,如今他們已離婚,他的父母卻要我男友償還,可以這樣嗎?
2.另外還有結婚時買的金子也都全數被男方自己的父母拿走,然後還要我男友支付這一筆買金子的錢,我男友有需要支付嗎?
3.還有當初我男友的車貸,也是他的父母開口說要幫他償還的,這不是贈與嗎??為何還可開口拿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羈押的期間,會計入執行之期間,二是累加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我從 學校畢業 就在目前這家 日商 檢查用藥公司 業務部 工作,
從 基層業務代表 做起, 一路從 主任, 課長, 爬升到 業務經理,
在這家公司 服務已 22年 又 5個月, 其中 擔任 業務經理 職 12年。
因為 這 3,4年 公司 增加 自動機器 業務,
一開始 也是 我在負責, 公司 為加快 業務進展,
於 今年 7月, 公司 透過 獵人頭公司 找來 同業的高階主管,
一來 就是 經理職位, 待遇 遠遠高於我; 我還是 業務經理, 但變成 協助的角色。
這個月 11/14, 董事長 和 總經理 找我談,
說是 要 強化銷售體制 及 組織效率,
要把我從 經理 職位 降為 課長, 接受 7月新來 經理的領導,
職務津貼 會從 經理的 8,000元 降為 課長的 3,000元。
所以 我的薪資 從 2015/1/1 起, 每個月 會少 5,000元。
如果 2年7個月後 我做滿 25年 辦退休, 領勞保舊制退休金 40個基數,
我的 退休金 就短少 20萬元。
兩位 日本人(董事長 和 總經理) 強調, 他們 有問過 律師, 降職 是合法的,
而我的 薪資少 5,000元 是因為 降職, 職務津貼 改變 (經理→課長)緣故, 也是合法的。
真的這樣做 (降職 , 沒減 基本薪) 合法嗎?
我當場 拒絕 接受 這樣 降職減薪 的安排。
請問 我除了和公司 協商 要求恢復 原職位原薪資 外,
如果 公司 堅持 要 對我 降職減薪,
我可以 向公司 要求 提出 早期 優遇退職 (優退) 嗎? (因為資遣, 我的損失很大!)
或是 我該如何 保障 自己 的 權益 ?
麻煩 請 賜教!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針對公司降職減薪部分提起訴訟來確認,至於您所述之方案,則要先看您是否符合法規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我在民國97年8月還清積欠銀行的卡債 事情到現在已經有差不多6年左右 可是最近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寄來的信件告知我在民國99年還有在積欠一筆6萬多的金額~他們說我在信用卡付出不來的情況下由卡債轉為信貸說我有簽合約書同意轉信貸可是在繳完97年那筆金額後我就把卡給剪了沒有再使用過但是她們卻說我99年還有刷與積欠也還有簽同意書~他們說我有刷根簽同意書的那些書面我是否可以跟他們調閱來看呢~可是積欠的時間如果要再刷是不可能在事隔兩年去刷卡的~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是這幾年來都沒有收到他們寄來的任何的一封信~在那個期間銀行是說都有寄信件告知聯絡我們 但是我在101年就結婚搬出來家裡 這段期間 媽媽也從未收到過任何的銀行催繳通知書 因為現在結婚當了家庭主婦要3年了 身上的根本沒有自己的私房錢 這件事情也沒有辦法讓先生知道 我想要問我積欠這筆債務的錢會影響先生嗎?因為現在也還一直在和銀行協商規還錢部分的問題~

我與前夫已於七月離婚 小孩監護權歸我 上頭註明共同負擔孩子教育費
但前夫只買了奶粉尿布外 心情好匯個一兩千 沒有負擔其他
未離婚時 除了買奶粉尿布 每個月給我們一萬 也沒有負擔過其他任何東西
孩子的衣服等等很多生活必需用品都是自己準備或是媽媽準備給孩子
離婚這段期間前夫一直有和我聯絡 試圖和好 但已表明對他已沒有感情 重心在孩子
我目前沒有外出工作 專心在家顧孩子 有在做網拍 剛起步不是很穩定
但家裡經濟狀況還OK 家庭環境也OK 家人並無不良嗜好
雖沒與爸爸住一起 但一家人感情還算融洽
會一起出去吃飯 爸爸也會來家裡看孩子 叮嚀我要好好教孩子
前夫媽媽住都市 天天簽六合彩 照顧前夫姊姊的孩子
前夫兩個姊姊在關 一個姊姊也沒工作 感情生活混亂
前夫爸爸住中南部偏遠山上 前夫與前夫爸爸住 前夫於中南部工作 上班休假時間不一定
前夫爸爸與前夫都愛喝酒 抽菸 吃檳榔 罵髒話等等 壞習慣很多
前夫每天都會傳訊息給我 由於放假時間不一定 每放假就說要回來看孩子或是找我們出去
由於孩子還小 才九個月 他也沒有辦法獨自照料 所以由我陪同
之前未離婚時 還曾發生我在樓下煮副食品 前夫一人無法安撫哭鬧中的孩子 還罵孩子神經病
實在不想與前夫有任何牽扯 尤其是這樣每天傳訊息打擾我
不回他又不行 不斷的傳 情緒不佳就威脅我要帶孩子走 要爭取監護權
我並沒有阻止他探視孩子 只是希望兩人能做來來好好談好要怎麼探視
而不是這樣隨時隨地 (當初離婚協議書上並無提到探視權該如何行使)
我也不想一直與他有聯絡 每天一直傳訊息一直打擾我
我也有試著好好和他溝通 約定探視時間方式等等之類 但他不願意和我談
我究竟該怎麼做? 是否能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我的問題?
一直傳訊息打擾我 有時候回覆的話 他聽不慣 情緒不佳就言語辱罵說我欺騙他等等之類
或是我要算計他 讓我非常困擾也非常害怕這樣算是精神傷害嗎? 可以告他嗎還是?
11/27新增:
依我目前經濟能力 倘若他與我爭取監護權 我該怎麼應對? 該如何蒐證他不適合養育孩子?
我住新竹 有哪位律師可以先免費諮詢的嗎? 關於一些細節的部分 和律師費用等等
每天面對他時好時壞的情緒 很害怕 無助 不知道該怎麼辦 希望有律師能幫幫我:'(
如果當初離婚時沒有詳細約定探視的方式、時間、地點等具體內容,雙方也無法協議的話,可聲請法院裁定,而依你所述對方的素行和家庭狀況,可在法院程序中具狀詳細論述後,請求限縮對方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等等,詳細部分可再參考這兩篇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11772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17081
扶養費部分,對方不付,應併同探視程序中請求,不管是過去應付而未付,以及將來部分,都可一併主張,以補足當初協議書未詳細約定的所有事項,以避免後續再生紛爭
至於對方的辱罵等行為,具體內容和頻率如已經達到侵權行為的程度的話,也可起訴請求賠償,以及禁止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
民法第1055條:「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依您所述,回答如下:
1.您與前夫離婚並未約定探視子女的方式,而您前夫又不固定時間來探視子女,使您不堪期擾,此時依民法第1055條,您可向法院請求定子女之探視方式,以確定您前夫探視子女之日期、方式及時間。
2.關於扶養費部分,您就已支付之部分,可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您前夫請求返還,在未來應給付之部分,則可依您與前夫間之契約,請求給付之。
3.您前夫一直傳訊息打擾您 情緒不佳就言語辱罵說您欺騙他等等之類,或是您要算計他等等,可能已構成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屬家庭暴力,此時您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命其不得再為此類之行為。在民事部分,亦可能得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我與前夫已於七月離婚 小孩監護權歸我 上頭註明共同負擔孩子教育費
但前夫並沒有給我們任何一毛錢
這段期間前夫一直有和我聯絡 試圖和好 但已表明對他已沒有感情 重心在孩子
我目前沒有外出工作 專心在家顧孩子 有在做網拍 剛起步不是很穩定
但家裡經濟狀況還算OK 家庭環境也OK 家人並無不良嗜好
我和孩子跟媽媽住 媽媽也是在家工作
前夫媽媽住都市 天天簽六合彩 照顧前夫姊姊的孩子
前夫兩個姊姊在關 一個姊姊也沒工作 感情生活混亂
前夫爸爸住中南部偏遠山上 前夫與前夫爸爸住 前夫於中南部工作 上班休假時間不一定
前夫爸爸與前夫都愛喝酒 抽菸 吃檳榔 罵髒話等等 壞習慣很多
前夫每天都會傳訊息給我 由於放假時間不一定 每放假就說要回來看孩子或是找我們出去
由於孩子還小 才九個月 他也沒有辦法獨自照料 所以由我陪同
之前未離婚時 還曾發生我在樓下煮副食品 前夫一人無法安撫哭鬧中的孩子 還罵孩子神經病
實在不想與前夫有任何牽扯 尤其是這樣每天傳訊息騷擾我
不回他又不行 不斷的傳 情緒不佳就威脅我要帶孩子走 要爭取監護權
我並沒有阻止他探視孩子 只是希望兩人能做來來好好談好要怎麼探視
而不是這樣隨時隨地 (當初離婚協議書上並無提到探視權該如何行使)
我也不想一直與他有聯絡 每天一直傳訊息一直打擾我
我也有試著好好和他溝通 約定探視時間方式等等之類 但他不願意和我談
我究竟該怎麼做? 是否能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我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需準備一份正本,一份影本,當然一份要您自己留存,再送交給法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