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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丹 103-11-28 01:53

我朋友騎我機車與老先生發生事故

我朋友安全騎車超速酒駕

對方橫跨雙黃線過馬路的自殺式行為 導致我朋友看到煞車不及摔倒

不確定有沒有撞到對方 只是雙方都摔倒

80歲老先生一摔全身病痛都來了 然後想怪到我方頭上

對方家屬態度差到極點 我朋友也全身多處受傷 沒關心過

一直嗆我爸有怎樣就告死你

網址是警局做的事故現場模擬圖

http://ppt.cc/sgKD

請問我方應該怎麼處理呢? 監視畫面目前找不到

如果提告 結果會如何?

因為對方這個月動了兩三次不知道什麼的手術

動玩第一次手術出院 之後細菌感染 又回去動手術

既然能出院 之後細菌感染惡化也想賴在我們頭上?

需要請律師嗎? 費用多少阿

廖淑華 (廖律師) 103-11-28 09:00

您好:

可以先申請車禍鑑定鑑定雙方過失比例,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01

1. 朋友也有受傷的話,也可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另注意6個月期限。

2. 提告後就會移地檢署訊問,一般來說,檢察官還是會徵詢雙方有無和解意願。

3. 如你朋友自認本身無疏失(但實際上有無疏失仍須待交通事故鑑定結果而論),當可積極爭取自身權利,並就對方所提不合理請求反駁。甚至你朋友有受傷,也可蒐集單據資料向對方索賠。

簡要回覆如上,請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受傷,可彙整驗傷單及初判表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q777783 103-11-27 23:46

請教各位律師朋友:

若對方在未徵得我的同意下,而擅自將我與他LINE的對話內容(包含我的個人圖像及暱稱)

可能是有條件性(我並無法看見此訊息)的公開發佈在他個人的臉書社群網站上。

這是否涉及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呢?個資法是否屬於民事訴訟呢?

基於我的法律權益,我應該採取怎樣的法律途徑呢?

小弟在此先答謝各位律師朋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8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涉及您的隱私個人資料或是影響名譽之內容,則可能涉犯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2、可以截圖搜證之後發函要求對方撤銷發文並且賠償,否則可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睿 103-11-27 21:41

在遊戲裡認識一位網友 ,認識不到一個月 

但經過交談,以為他是個可信任的人

先後已結婚周轉不靈為由陸續向我借了2萬6000元

當初是說一個禮拜內會償還

但至今已經三個月了,還未收到任何還款

 各種理由不斷

僅有LINE的對話紀錄 .匯款紀錄 .以及匯款帳號

對方的資料一蓋不知

請問各大律師 ,我應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阿睿 103-11-27 22:5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不需要提供任何對方的個資嗎?

 您好

    若您欲對債務人提出支付命令,當然民事庭法院會要求提供對方基本資料(地址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蓉 103-11-27 20:2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想請教買房子的一些問題!!

像本人現狀遇到一個問題是,我跟我老公買一棟透天房金額共1230萬!

自備金需要370萬,頭期款120萬,第二期250萬

貸款的部分是貸總金額的七成

但現在的問題是,經過銀行審核,我們的貸款沒有辦法貸到7成

如果我不要買,是否仲介他們會把頭期款還給我們!?

因為那時候在還沒付頭期款的時候,我有跟他們說可以不買嗎!?

他們跟我說如果我這時候,說不買的話違約金就是120萬

還跟我說甚麼,賣方屋主因為已經跟我們簽好買賣契約

有看中一間房子已經跟人下訂了,訂金也給人家了

就跟我說現在要違約,120萬也不能拿回來

可是我貸款貸不到7成,我自備款籌不到那麼多錢

那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契約有針對貸款成功為要件,否則本件尚難作為解約之理由,建議再與賣方及仲介再協商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2:52

您好,若無特別規定,貸款成數不足無法成為解約之理由,建議您去與對方協調。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律師所述

並建議您應將買賣契約等相關資料攜與專業律師協助研究分析為宜

以免誤判情事而違約受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真的無法湊足款項,可嘗試與對方就違約金部分請求酌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fhd 103-11-27 20:03
有幾個問題請教各位專家律師: 1、本票發票日和到期日最多可以隔多久,還是沒限制? 2、本票日期如果快到了,持票人去申請延長(還沒執行) 發票人會受到通知嗎? 3、各人私底下借款有分保證人這種東西嗎?(私底下簽一簽就算嗎?) 還是都要跟銀行有關係的才算數? 4、如3,保證人簽名就算了嗎?不用寫其他東西或證明?名子一樣的那麼多人不好找。 吧?

FHD SIR 您好: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聯絡,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本票發票日和到期日最多可以隔多久,還是沒限制?

ans:本票發票日為必要記載事項,必須記載方為有效票據,至於與到期日間隔,並無特別規定。

2、本票日期如果快到了,持票人去申請延長(還沒執行) 發票人會受到通知嗎?

ans:本票即為對發票人請求之,不知您所謂聲請延長是何意思。

3、各人私底下借款有分保證人這種東西嗎?(私底下簽一簽就算嗎?) 還是都要跟銀行有關係的才算數?

ans:私人借款間亦可請求債務人提供保證人為其債務為擔保。

4、如3,保證人簽名就算了嗎?不用寫其他東西或證明?名子一樣的那麼多人不好找。 吧?

ans:於借據上註明保證人簽名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等風的旗 103-11-27 18:51

請問下之前有取陸配,若本身沒來過來台 目前也沒找不到人! 不去大陸辦離婚!想要在台灣辦判決離婚程序會很麻煩嗎?請律師寫訴狀費用大概多少呢? 開庭流程需要傳什麼證人嗎?  能不要傳正人這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8 16: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來台的原因為何?在台灣有無辦理結婚登記?。

2、需要撰擬狀紙,遞狀、開庭,取得判決之後,再去辦理離婚登記

3、請詳述過程以利協助,倘若需要委請律師撰擬狀紙,可以來電或來信約會談。

 

天使 103-11-27 18:42

請問律師工作人員因工作關係動用到公司公款 經公司人員查證下金額三到四百萬

 

工作人員承認動用公款自白書願意償還公司人員要工作人員拿出抵押財產

 

工作人員沒有財產名下抵押卻拿母親房契抵押

 

1.如果有母親在現場立具書願意當抵押是否在法律上有成效拍賣

 

2.如果有律師工作人員母親在場立具書願意當抵押是否在法律上有成效拍賣

 

3.如果沒有母親在場那麼不就失效抵押

 

3.是不是立具書和自白書有律師在場比較有成效法律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母親願意設定抵押,並經登記,則公司即可取得抵押權,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只要動產所有權人同意就能讓他人設定抵押權動產上。

2.有律師見證能避免將來發生書面簽立是否有效成立之爭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若願意提供自己之動產為您設定抵押,可以該動產為您債務設定抵押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vivi 103-11-27 13:03

我想要監護,也有一直談,律師說可以聲請監護,那要怎麼聲請?

 您好: 因不清楚您與對方的情況,但監護權必須由法官去判定,您可盡量找出對方會照顧不週或無法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的事實證據,如將小孩僅交給父母照顧導致不良影響等,以及您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包括物質與精神層面的相關證據,若小孩亦表達想與您同住,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並考量子女意願,應會將子女監護權判給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監護權歸屬,不是對方說了算數,要經過雙方同意,如不能協議,那聲請法院裁定,過程中也會做訪視,訪視報告會供法官參考,訪視時的應對就很重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聲請改定監護,您須提出由他人任監護權未成年子女不利之相關證據,即由您任監護權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使法院基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考量之下,將監護權判由您行使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VIVI您好:有關監護權的問題,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們聯絡,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程序上就是撰寫家事聲請狀向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聲請監護權

並於書狀中載明相關由您任監護權人較佳之理由

之後法院會通知開庭審理

再適時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即可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renee 103-11-27 10:55

各大律師您好

日前與設計師簽訂房屋裝修工程合約,但對方延期工程至今未完工,

日前協商解約,要求退款工程款違約金,簽有本票,但她的工班告知

設計師名下已無財產(早有預謀脫產),那我們強制執行本票還有作用嗎?

該如何得到賠償呢?工班是希望我們連名告她詐欺,有用嗎?

您好:

1. 您可提出刑事告訴,包括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罪或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等,您可考慮對對方及相關共犯等提出刑事告訴,逼其解決債務

2. 若要構成詐欺罪,對方必須施用詐術的行為、使您陷於錯誤及有詐欺之故意。因此對方必須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包括明知無法順利完工卻騙您可如期完工之證據,及其簽下本票時已經無力償還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renee 103-11-27 16:52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另想請問,本票尚未到期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下,我要如何查詢對方財產清單?

 

 您好:

您要聲請假扣押裁定

並取得法院裁定書後就能向國稅局申請對方之財產及所得清單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出刑事詐欺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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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21

關於提告詐欺部分,同上述大律師所言。另,可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下來後申請對方的財產所得清單,看其財產狀況而定。若無財產,則聲請強制執行後會取得債權憑證,待日後發現有財產時再與執行,供參。

Sam 103-11-27 09:50

各位律師好:

若社區區權大會決議要管委會提告建商 "廣告不實" 。請問,管委會一定要提告建商嗎?這是管委會的職責範圍?有那條法律根據嗎?

謝謝答覆。

您好: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理委員會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因此管委會職責為執行社區區權會所決議之事項,若不欲執行區權會決議事項,也必須由區權會複議通過。因此社區管委會可代表社區對該建商提出訴訟,以維護社區其他住戶之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ric 103-11-26 22:05

小弟所經營的網拍,前天有位買家再詢問商品的庫存與價錢並選擇[貨到付款]寄送後,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就下標(11/24),但卻在跟買家索取收件資料時,被買家要求需加他LINE才給為理由再三推拖(一般情況在下標賣場內買家便可直接提供收件人資料且不會外洩),小弟為遵守Yahoo賣場規則 不得私下交易守則,拒絕私下加買家的LINE並在賣場問與答中先事先告知過一次卻無收到任何回覆,小弟只好在隔天25號只好主動加買家LINE並向買家索取收件資料,但當天買家已讀不回!

一直到我告知將採取法律途徑時買家才回覆並告知說他已取消交易,但買家擅自取消交易YAHOO是不會有任何通知信件因此小弟並不知情,而且因本店所販售的商品在販售出去前一般皆為散裝零件,故買家在24號下標後小弟便先行將商品組裝完成並等待買家提供收件資料,買家棄標等同於我組裝好的商品皆無法再拆開另外販售(已拆封),總價值約4千多元現在買家卻突然說不買了,真的讓人很困擾.....

而且買家一直咬定說,小弟應該等他提供了收件資料後再進行組裝,而非下標後就直接進行組裝,但我覺得這一部分根本是詭辯!

想請問這樣還試用「違反買賣交易契約」去提告嗎?對於買家的資料我目前僅有他的YAHOO名稱跟LINE ID 其他資料都沒有,上警局備案的話該怎麼處理才好?因為小弟目前居住在台北,如果上法院提告有辦法讓他來我提告的法院嗎?實在是不想賠了夫人又折兵,還要跑去買家住的地方上法院...。

拜託各位律師們解答了 麻煩了!!

JOY 103-11-26 19:05

律師您好

大約十年前,我分期買了一部中古車

開沒幾個月朋友的媽媽和媽媽的男朋友想跟我買..他們說會負責分期的錢

叫我把車子轉賣給她..等分期繳完再過戶.

當時大約還有3~4年的車貸..

當時我年輕不懂事就答應了

誰知道幾年過後當我問起過戶的事情..一查才發現車子的稅金還有罰單都沒繳...(當時我戶籍地在戶政事務所)我根本都不知道.

 

轉告他們之後說好會處理..結果根本都沒處理

 

一直到今年我找的工作終於有勞健保

結果我陸續收到政府寄來的單子 還包括扣薪的公文

於是我又連絡那位阿姨跟叔叔...追問之下才發現他們把車子給別人開..

((嚴重懷疑是偷賣給別人)) 然後車子因為沒繳稅金牌被吊銷被拖走後法拍掉了((我打去拖吊場問到的))

 

現在因為已經要扣我薪水了 所以我一直逼他們快還罰單的錢

總共差不多6萬左右

可是第一次匯了15000之後就開始一直藉口理由一直拖

晃點我10幾次

重點是我發現那位叔叔竟然在選里長...

有錢去選舉然後故意欠我錢不還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我可以提告嗎?

請幫幫我謝謝

JOY 103-11-26 19:38
回覆 JOY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大約十年前,我分期買了一部中古車

開沒幾個月朋友的媽 ... (恕刪)

((當時並未簽訂任何合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1:40

您好,可以直接去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小黃 103-11-26 18:25

請問

我在102年簽了一張本票,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執行命令扣我1/3薪水 ,且已寄到我的公司。 如果我向法院提起訴訟債務不存在之訴, 但是對方無任何匯款證明/或是我簽收收款紀錄, 勝訴機率高嗎?

懇請有打過類似民事訴訟官司的律師回覆 感激不盡

你對狀況的說明不夠清楚,假設你說的是借款債權,那是有機會,但要更多的細節才能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欲提出債務不存在之訴,您必須提出相關證據,如對方無交付相關款項之證據,若無證據可佐證您之抗辯,似有成立之困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應係由執票人舉證有債權存在

除非執票人是由他人取得本票,而非與您為直接前後手關係

律師有多項處理此類型案件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小黃 103-11-27 20:4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無匯款紀錄及本人簽收現金之證明, 還有什麼可以證明債權存在之事實? 懇請林家慶律師 回覆  謝謝

小黃 103-11-27 21: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欲提出

請問房律師 如果對方無交付現金給我, 我能提什麼證據? 對方直接反悔說不給錢,卻利用本票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扣我的薪水

懇請回覆 謝謝

neo 103-11-26 17:07

大家好

我想請問如果委託律師提起自訴刑事案件

律師接受委託還須要經過檢察官或法官決定是否起訴嗎?

如果需要的話,委託律師後到起訴之間

一般來說會需要多久時間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17:19
您好!
提起自訴案件就直接進入法院,不會再經檢察官,但進入法院後要先經法官基本的審查;提起自訴的方式是委任律師,然後寫好自訴狀遞交法院即可,時間多久要視案件複雜度及證據蒐集的進度而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提起自訴的話,案子直接到法院審理,不須經過檢察官,自訴狀視同起訴狀,所以也就沒有提出自訴到起訴之間時間的問題,但要注意犯罪之被害人才能委任律師提起自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隱居 (勇公) 103-11-26 17:36

您好,一般而言,法院比較希望是檢察官起訴的案件而非透過律師自訴的案件,因為檢察官有一些強制處分權,可以調查比較多的證據,起訴時資料較為完備,透過律師自訴的話,等於所有東西法官都要自己查,心情會很沈重。

neo 103-11-26 20:05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您好,一般而言,法院比較希望是檢察官起訴的案件而非透過律師自訴的案件,因為檢察官有一些強制處分 ... 

 

 

感謝 紹大律師

我最近正在思考該向地檢署申告或是委託律師提起自訴

因為擔心檢察官案件繁多,無法專心處理,

也不知道能否分配到智慧財產專長領域的檢察官,

又一般聽說從申告到蒐集證據到起訴大約要費時兩個月的時間,

目前手上的案件有時間壓力,所以才會傾向委託律師提起自訴,

知 紹大律師之前就是檢察官,不曉得 紹大律師建議如何?

應該找地檢署還是委託律師處理好呢?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1:42

您好,堅毅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您好:

如同邵大律師所述

並建議您應先將相關證據攜與專業律師協助研究分析是否充分

再決定是否提出自訴

(提出自訴有另一好處即無告訴不可分之適用,

可以和不同被告和解撤回自訴)

隱居 (勇公) 103-11-27 00:58

我的建議是請檢察官查,因為檢察官有窮盡調查一切能事之義務,

這個部分若是在法院,法官會不爽,直接說舉證責任在自訴人,

我的建議是委任律師提告訴,讓檢察官查,

如果檢察官也不起訴,代表證據很薄弱,法院也不太可能判有罪。

提告可找勇公,登錄台北、新竹、高雄及屏東。

以上參考樓,若有疑問可先line  ncc101ds

103-11-26 16:21

我在103年1月,經法拍買到了疑似海砂屋

經由法拍,我購買了一棟房子。花了幾個月討論格局和裝潢終於開工了。
當做拆除工程時,發現天花板有部分水泥塊掉落,連鋼筋都有?蝕的情況。
很像是所謂的海砂屋
但因不敢去證實,一直沒找人來檢驗。

想請問律師,經法拍購得海砂屋
這近千萬,只能自認倒楣吞下?
還是有什麼其它救濟的管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1:49

法拍屋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

103-11-27 13:3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顏律師,看來只能認賠了XD

 

宣宣 103-11-26 14:33

律師,您好,

因家中分配遺產沒有共識,產生糾分,所以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

1.若遲遲沒有辦理遺產繼承,超過六個月繼承時間,政府會不會先行罰款...

2.或是超過時間由政府依等份向各繼承人提出繼承要求聲明.

3.可以等我們達成共識再繼承即可嗎?

想請律師可以幫幫忙為我解答嗎,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6 15:1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繼承登記遺產稅要先去辦,否則日後辦理會直接被課予罰鍰。 2、 建議應該先行繳交相關費用,並辦妥繼承登記之後。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超過6個月未辦理繼承登記就會處罰緩

 

任何一繼承人都可辦理全體之繼承登記,應先辦理

 

如協議後仍無法以協議方式分割遺產,即可起訴請求分割。而之前協議的資料,有共識部分可提出作為支持自己主張的分割方案之依據

 您好:

1.可以申請延長期間,但超過仍會處罰。

2.政府不會介入如何分配繼承

3.可於延長期間協議,也可以由任一繼承人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以避免受罰

  協議不成再提出分割遺產訴訟

Yui 103-11-26 13:57

發主角為甲 乙 丙 丁及我 關於謠言我拍了裸露的照片。但是我根本沒有。 我從甲方口中得知乙方在公開場合說丙持有我裸露的照片,是丁提供給丙的 並且丁說跟我很要好 所以傳了裸露的照片給丙, 於是我在fb問了乙方,乙方卻不肯透露丙丁是誰,只是她肯定有這張照片還親眼看過,並且確定我是照片裡的人 然而我真的沒拍過這種照片,我追問了,乙只說照片裡的人是我,但不願意告訴我造謠者丁是誰,也不願給我照片。導致我無法再繼續追查真相。 有沒有什麼法律辦法 或是找警察 等等的.... 。

我現在的想法是 能不能請警察或是律師陪我出面找乙 , 以偵察以及有可能會提告為由請乙講出丙跟丁, 若不提供那之後發展有可能為求償 ,並提告妨礙名譽,(因為乙確實在公共場合宣稱我拍了不雅照片) 

有沒有人能提供我該怎麼尋求律師或警察的幫助 或有人能提供幫助嗎?因為我只是個學生,而這件事情也只需要陪同詢問而已,請問有人願意能夠協助我嗎?

宣宣 103-11-26 09:32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又來請教您,但因家中分配遺產沒有共識,產生糾分,所以想請您幫幫忙.

1.若遲遲沒有辦理遺產繼承,超過六個月繼承時間,政府會不會先行罰款...

 

2.或是超過時間由政府依等份向各繼承人提出繼承要求聲明.

 

3.可以等我們達成共識再繼承即可嗎?

 

還請律師幫幫忙為我解惑,萬分感謝.

宣宣您好: 1.逾期辦理繼承登記的話,等到之後辦理時才會一併被課處罰鍰。 2.若家人間就遺產分配沒有達成協議,行政機關是不能主動幫你們作分配的。 3.建議您可以透過法院,請求對方協同辦理繼承登記,並提起分割遺產之訴,由法院依職權替您定出遺產分配的方式,以杜絕爭議。 如果需進一步協助,建議您來電(0963811493)或以email(xxx222y0725+law@gmail.com)預約,並攜帶完整資料至本所詳談,以期能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小恩 103-11-26 07:14

????????11/21下午在社區上坡十字路口雙載被知名大公司貨車右側撞上,對方叫了交通警察前來處理,家人也到事故現場要求員警把對方行車紀錄器扣下,員警拿了紀錄器看了一下說不能開就還給貨車司機了,被里長候選人看到員警歸還之行為給予拍照~員警才又把行車紀錄器拿回來,撞人的司機只到醫院做完筆錄後人就消失了,員警行車紀錄器也還是還給貨車司機了...

我們打給司機詢問後續處理,司機只回我們等警察處理就再也不接我們電話了,我們打電話告知員警,員警要我們自己去調監視器告他,員警說他要忙選舉造勢沒空,我們自己請里長拜託分區派出所員警來調監視器,還要再回去告知車禍處理員警影片調好了在哪個分局,事後又才知道交通警察連休三天找不到人.

我們打電話貨車公司,對方總機只說有收到車禍通知只告知主管,就又沒消息了,我們只能乾著急單親要養小孩無法工作沒收入該怎辦,又是非上下班時間無法申請職災.

我們不懂法律,對方又是大公司有律師團有專業人士,我們問了好多人都說我們是右側被撞所以很吃虧~~所以我們呢...等吃虧嗎?

依您的情形,您可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並在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請求損害賠償

過失比例有無部分,您可申請台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過失


小恩 103-11-26 15:43

 貨車司機根本不理我們兩人傷勢,他們公司也沒有任何動作.我們直接提告是對貨車司機嗎?還是他沒事,由他們公司處理?

我們現在骨折打石膏兩個月無法上班的損失也可找他們理賠嗎?我現在該做的是先去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17:38
您好!
對方若沒誠意和解,只好循司法途徑解決,且應注意時效刑事告訴六個月,民事起訴二年,如果被對方拖過這個期間,就真的求償無門了。
車禍產生的損失,都可依過失比例求償
刑事只能告司機,民事可同時要求司機及公司連帶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丰仔 103-11-26 03:23

律師您好,感謝百忙中抽空解答

以下麻煩指點方向,

1.因汽車後方依規約不能停放機車,而我已履次停放,直至上二星期的中午我回家要下地室因沒有帶可開門的感應器,所以請警衛開門

但後來是總幹事出來,並跟我說我的機車違規的不能讓我下去,且他說他有權不讓我下去,最後,他說如果晚上回來我不違規的話就讓我下去,我當時因趕上班所以跟他說好。

2.隔二天我去警察局告他妨礙自由強制罪及恐嚇罪,結果十天了,警察也沒找他去做筆錄

3.事後管委會有天開臨時會,當天中午才跟我說請我到場(當天剛好有事),隔幾天後,居然把這案例貼在(社區所有棟)公告欄,並寫著總幹事的描述,說我有所誤會,另寫著我申請了相關資料為何不給的臨時會。

一、請問1.2.我可以告他這二罪嗎?

二、另3.可否拿著公告資料,告妨礙自由毀謗罪,或有其建議的嗎?

三、另管委會的處事太爭議了,我是住戶,事發後從沒有找過我談論了解情況都只是聽總幹事講,且一直都是以總幹事為溝通橋梁,且管委會還要陪總幹事去做筆錄,他是利害關係人,總覺得那怪怪的,什麼事都要透過他,有什麼方式可換總幹事或者暫停職務的嗎?

謝謝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6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內容,沒有所謂的恐嚇事實,請詳述。 2、 強制罪的部份,規約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否有必須借用感應器的規定?否則因為忘了帶而無法借用,恐不會構成。 3、 管委會公佈處理狀況,除非有不實且影響您名譽的行為,否則不會構成誹謗罪,請提供張貼公告以作審閱。 4、 管委會對外就是由主委及總幹事處理事務。倘若認為不妥,可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開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www 103-11-26 00:2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有關樓下鄰居常常半夜製造噪音的問題

在網上也看了一下, 我的噪音問題沒有其他人嚴重, 但是同樣帶給我巨大的精神壓力, 能的話希望能採取措施

大概三個月前樓下搬來了新住戶, 從此之後低音喇叭的共鳴聲就沒有脫離過我的生活, 不知道為什麼, 但是樓下似乎特別熱衷於半夜聽音樂, 周末會聽一整天, 平日大概十點之後開始到凌晨都不會停止

雖然曾經請管理員多次勸說, 但是有時候有用, 有時候沒用

一開始的聲音大到像是開演唱會, 但是現在有改進, 至少不會聽到音樂, 可是問題時就算小聲, 低音喇叭的聲音照樣會傳過來

而且就算鄰居聽從勸告安靜了, 大概一兩個禮拜後又會重新開始聽見噪音, 目前為止已經請管理員勸說四次以上, 但是因為對方有改善, 所以管理員也不太願意管

在網上查詢了許多類似的案例, 照理說錄音是最常用的方法, 可是我們大樓其實隔音不錯, 隔壁養狗也有小孩整天吵鬧, 可是不會傳到我家裡

樓下住戶的音樂吵到我的只有低音共鳴ㄥㄥ聲的部分, 我要貼在地面才聽得見他們的音樂, 可是低音共鳴會造成地板會震動, 還有不時聽得見咚咚聲, 家裡明明很安靜, 卻總是有背景低沉的咚咚聲, 讓人待在家裡感到異常煩躁, 周末也曾經因為這種低音噪音逼得不得不出門躲避

但是困難的是這種低音錄不起來, 蒐證有困難

我雖然努力試著忍受了, 可是果然還是受不了

現在我只要想到回家就會感到壓力很大, 上班累了一天回家還不能好好休息, 天天都要想今天樓下傳來的聲音是不是大到可以請管理員溝通, 非常累人

我們大樓每一層樓都有用卡片鎖住, 我們不能直接下樓與住戶溝通, 而且管理員也不肯帶我們過去, 處理的管理員也說遇到沒公德心的鄰居再說也沒有用

雖然有在管理處留下抱怨紀錄, 可是管理員似乎不願意作證, 想請教像這種蒐證困難的情況, 我能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6 15:5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去看精神科,並且以證人的方式舉證。

2、程序上可以向管委會提出,由管委會進行勸導,勸導不聽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處罰罰鍰。或是向法院聲請排除侵害。

啊牛 103-11-25 22:30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有關個資法的法律問題

近來我有一場車禍

對方向市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

調解委員會寄來的公文上面盡然記載了我與對方的

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住家地址、電話號碼

我與對方是有車禍糾紛

這樣之後有任何問題對方要找到我家來不是輕而一舉的?

或用我的身分證字號跟出生年月日在網路上查一些我的相關資料都行

這份洩漏我個人資料的公文上既然還有對方的簽名

我想請問市公所這樣告知對方我的資料是合法的嗎?

個資法不是保障我人身資料的安全嗎?

市公所調解委員會是否有觸犯個資法的疑慮?

悲傷的燕子 103-11-25 22:22

請問律師,前兩次家暴沒有申請保護令,這樣也算累犯嗎?如果告他他會被關嗎?

 您好:

所謂的累犯是曾經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執行過才算是刑法上的累犯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應屬有多次犯罪之情形

如果對方所為之多次傷害行為迄今均未超過六個月

則您可以就其多次犯行提出刑事傷害罪之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25 23:37

您好:

1.如同林大律師所述,妳男友的行為雖然不構成「累犯」,但是是曾對妳多次施暴的「記錄」。

2.因你男友曾多次施暴對妳施暴,所以在刑事上可對他提起傷害告訴,並可附帶提起民事侵權

   為損害賠償;惟須注意刑事傷害罪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民事侵權行為則有兩年時效

以上見解供參,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謝謝。

EASON 103-11-25 21:3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於今年10/31借給老闆六萬元並收了一張本票

本票上到期日是11/10,但是到今天11/25了對方還是不還

並且10/1~11/25的薪水也都沒有如期給我

借錢的時候說11/10連同薪資一起給我,10號又說14

14號又說21,21又說25,到今天25了還是不給

礙於我12/16必須出國一兩年,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盡快拿到我應得的?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5 22:3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票據的部分可以聲請本票裁定。 2、薪資的部分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3、您可以相債權轉讓他人行使。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03:38
您好!
最快的方式是聲請本票裁定,然後強制執行,同時向勞工局申訴積欠薪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天使 103-11-25 19:23

本人101年擔任公寓大廈監察委員期屆任滿交接給102年新任監察委員

 

101年和102年主任委員同一人 102年新任財務委員是否有查清帳務等等

 

102年委員期屆任滿轉交103年新任委員 經103年新主委員和財務委員和監察委員

 

查清帳務款相等等追查之下調閱銀行交易記錄發現101年解約定期票102年活存盜領

 

在所有證據下追問總幹事是否侵占公款等等 總幹事自立自白自首承認

 

新主任委員盤查清問銀行人員101年是誰來解約定期主委和總幹事

 

101年第二次在解約有誰總幹事一人是否有打電話給主委(有)讓他解約

 

101年和102年主任委員在102年賣房成交

 

總幹事所有財產沒有明下財產和老婆離婚

 

現在也走入司法程序中 103年主委說你們兩屆委員要有心理準備民事賠償責任

 

主委和總幹事無能力償還 有些過程簡約調 公款金額8xx萬

 

請問一下民是責任賠償如何判賠金額多少

 

請問一下如果不想賠償要如何自救(請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委員是否需負損害賠償責任,仍需視有無違反職務內容而定,所以在訴訟中仍可以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必須開始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如您均有按規定查核,盡到您監察委員之職責,而不具有相關過失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經認定有過失,恐怕就要就全部金額連帶負賠償責任

所以應盡速攜帶全部相關資料向專業律師尋求協助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於 103-11-25 18:39

律師您好:

我與友人相識三年多,感情也甚好
這一兩年因為要顧小孩因素無法外出工作
然而在家斷斷續續以facebook網站與通訊軟體line
進行銷售商品賺取生活費

從頭到尾友人相當清楚,在今年五六月開始她陸陸續續
跟我捧場消費,而在五六月期間同一個時間同一批貨,有到貨的
商品也已寄出給她,她也有收到.而同一批貨有部分是缺貨無貨的
.我也有進行告知動作,並詢問他是否要退款還是再訂購新商品,
對方回答是好的,ok的,因此我就沒有做退款動作程序!

後面的時間因為彼此都有私事鎖忙,所以對方也無強行要求要退款
或是提醒我要看新商品,然而在今年10月中旬對方也加入了
網站銷售行業,又與我陸續訂購了另一批商品.在今年11月中旬她因為
最後一批貨款付不出來,選擇了躲避,不回應我任何訊息與電話連繫.
卻找出她男性朋友來與我做溝通協調,又因為她的男性朋友並不是當事者
數次溝通協調失敗..

接下來友人知道協調溝通不成功,她出面傳訊告知我
給我三日內處理五六月份無貨款項 而新的訂單她也要取消不要
我也表態說接受,無貨款項全額退還 可是需要給我處理時間
她不接受超過三日 我也有說明依照廠商的退款流程我一定處理好

但她卻在第三天去警察局備案告發我詐欺,並去facebook網站擷取我與小孩
的照片與姓名 網站公開在通訊軟體line以及facebook網站並po文說我都不出面處理,今年五六月份訂購的商品她都沒收到等等資訊內容..

請問律師,我現在到底要如何處理這樣的事件?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應僅為單純之民事債務糾紛,對方提告詐欺應很難成立。

2.對方如公然陳述對您不實之言論貶損您的名譽,則您可對其提出誹謗罪之告訴,

  待檢察官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不是,要視案情而定,

要構成詐欺罪要有施行詐術使人陷於錯誤之情況,

只有取得財物或未履行債務之情況尚不至於會構成

 

 

小於 103-11-25 19:02

是否可再請問,有朋友說我只要收對方的錢 或有一項沒給對方就是構成詐欺

真的是這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成立詐欺,仍要視當時情形而定,並非未給錢即構成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上之詐欺罪乃是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施用詐術 使人陷於錯誤而處分財產並致受有財產上損害。然若不符合上開要件,則非刑法上之詐欺罪,而僅為民事上之債務不履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欲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證明您有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您並不一定構成詐欺犯罪,您可將對方與您之通話紀錄均加以錄音存證,若對方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心心 103-11-25 15:28

我在醫院工作已有七年了~四五年前我認識一個已婚的醫師,他口口聲聲說他跟他老婆感情不好,他已經要和老婆離婚了然後會跟我再一起,直到我們再一起八個月,我才發現他除了有老婆另外還有一位已經和她再一起八年的女友,當中他還勾搭其他單位的護士小姐,只要人家不要和他再一起他就把對方搞到自動離職,,我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我年紀不小不想和醫師鬼混下去,所以今年四月我交了男友就不想和醫師糾纏不清,結果他並不放過我,醫師在單位群組的LINE上面,用砲友,賤貨來形容我,並私下傳訊息給我罵我賤人,不要臉,欠人幹等字眼,讓我的自尊心受創,他還動用自己在工作上的職權要大家排擠我,因為他的職權很大,連院長都放任他,但苦的卻是我,事後幾個月這位醫師還在同事的婚禮上,帶著自己交往八年的女友介紹說這是他的女伴,我不在乎,他卻常常在開放的空間,看到我就開始摔東西,開始口中念念有詞,他甚至傳訊息告訴其他同事說要見到我要飛踢我,有次更因為他罵我賤人,我拿出手機錄音,他就摔我手機,我想推開他拿手機,他卻用胸部頂撞我導致我右手軸撞到牆壁黑青,我的同事也看到他用自己額頭撞我的額頭,還告訴他,我可以提告,他卻回我同事說,他有的是錢,他有很多懂法律的朋友,他會奉陪到底,因為工作上已累積福利我不想把事情張揚也不想離職更沒有錢可以打官司,但我的精神卻飽受虐待,這樣的事情已經過了七八個月,這位醫師仍然找我麻煩,我快要受不了了,請教律師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5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在line群組,任意旨摘我方的部份可能涉販誹謗罪或是公然侮辱罪。

2、摔手機的部份,涉嫌毀損罪。

3、爭執推擠的部份,可能涉犯傷害或是過失傷害罪。

4、建議可以將line的對話紀錄、手機拍照,然後去驗傷,然後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柔 103-11-25 15:18

請問各位律師

我在網路遊戲上販售價值3萬元的道具,同公會盟友購買,但該盟友表示當時卡片剩餘2萬元,我基於相信原則已將道具給該盟友,並確實有匯款兩萬,我請該盟友手頭方便時將剩餘1萬元補齊,後續有次該盟友欲購買另外一樣遊戲道具2000元,該盟友表示卡片無法轉帳請我協助轉帳後續會拿遊戲點數給我,但該盟友只有贈送遊戲道具1401元,剩餘款項該盟友至今都不願匯錢,本人期間故向他陸續拿取約5500元市值的遊戲道具,但該盟友後續卻向其他盟友表示,我拿的遊戲道具已抵掉那1萬元,並表示有幫我儲值2000元在我的帳號內等不實言論,請問這樣我可以告他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您必須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行為,若無法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行為,可能會認為僅為民事債權債務糾紛,而不構成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olf 103-11-25 14:30

於102年4月時網上認識的女網友交往,她提出要我貸款借她償還約50萬的債務與5萬多的保險電話費,102年8月用汽車貸款50萬元給她,由於她住新竹我住台南,說不放心帶那麼多錢在身上,要求把我的提款卡給她在回新竹領,當初說好每個月會自己繳貸款,可是到現在才繳2萬元整,如果全部繳完要環70萬,其餘還是我在繳,沒簽任何借據,只知道姓名生日,香港人有台灣身份證,不知道住址,已經半年沒見面,但有通電話錄音,提款卡也不還我,請問律師怎麼辦?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依您所述,您所遇之網友極可能係自始即無還您錢之意願,而以幫她償還約50萬的債務與5萬多的保險電話費等理由為詐術,向您詐取50萬元,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可依法向地檢署具狀提起詐欺告訴。另亦可依民法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其請求返還50萬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詐欺。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心心 103-11-25 14:19

律師你好:

男友為二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女方跟男方父母拿了很多聘金及喜餅錢,婚後女方開口說要開店,也由男方父母支出,女方也因開店周轉不好有了債務,男方父母也同意幫女方還清債務,結果我男友與前妻因金錢糾紛於去年年初離婚,之後我與男友今年四月相遇後打算今年年底結婚,因男方為二次婚姻,男方父母要求家裡沒錢只准我們公證,我們女方皆同意也不收取聘金,餐廳部分更由女方自己負責,偶後男方父母反對我們結婚,原因是談婚事的過程中有些不愉快,但我已懷孕,男友堅持與我結婚,結果男方父母不開心,要求男友簽下一張314多萬元的本票,然後寄出存證信函要我男友償還.........本票的金額包括當初結婚時給前妻的聘金,還有婚後前妻開店的債務,以及我男友的車貸,這些當初都是男方父母自己願意拿出,如今卻反悔要男友簽下本票償還...

請問..1.本票上有很多的金額並非給予我男友而是前妻拿走,如今他們已離婚,他的父母卻要我男友償還,可以這樣嗎?

2.另外還有結婚時買的金子也都全數被男方自己的父母拿走,然後還要我男友支付這一筆買金子的錢,我男友有需要支付嗎?

3.還有當初我男友的車貸,也是他的父母開口說要幫他償還的,這不是贈與嗎??為何還可開口拿回??

4.如果我男友拋棄繼承遺產可否抵銷這張本票??

所有問題,皆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處理,就票據原因關係存否來主張,或以被詐欺脅迫而簽發票據,主張撤銷票據行為,一旦取得勝訴判決,就無須支付本票票款,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心心 103-11-25 16:3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有問題,皆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處理,就票據原因關係存否來主張,或以被詐欺脅迫而簽 ... (恕刪)

 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處理的話,費用是多少??我男友本身有房貸跟車貸以及租房子費用要支出......所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求處理費用可以分期攤還嗎?

費用部分皆可來電討論

小美 103-11-25 13:24

各位律師您好:

我的親人已執行了,刑期判4年。曾經羈押8個月

想請教各位律師,曾經羈押的8個月可否算在假釋期間內呢

我的親人是初犯,聽說假釋是要刑期的2分之1

(48-8)*1/2=20,所以執行滿1年8個月就可以申報假釋

因為家中父親身體不好,希望親人能早日相聚在一起

希望律師們可以為小女子解謎,謝謝您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羈押的期間,會計入執行之期間,二是累加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李 103-11-25 11:27

您好,

我從 學校畢業 就在目前這家 日商  檢查用藥公司 業務工作,

從 基層業務代表 做起, 一路從 主任, 課長, 爬升到 業務經理,

在這家公司 服務已 22年 又 5個月, 其中 擔任 業務經理 職 12年。

 

因為 這 3,4年 公司 增加 自動機器 業務,

一開始 也是 我在負責, 公司 為加快 業務進展,

於 今年 7月, 公司 透過 獵人頭公司 找來 同業的高階主管,

一來 就是 經理職位, 待遇 遠遠高於我; 我還是 業務經理, 但變成 協助的角色。

 

這個月 11/14, 董事長 和 總經理 找我談,

說是 要 強化銷售體制 及 組織效率,

要把我從 經理 職位 降為 課長, 接受 7月新來 經理的領導,

職務津貼 會從 經理的 8,000元 降為 課長的 3,000元。

所以 我的薪資 從 2015/1/1 起, 每個月 會少 5,000元。

如果 2年7個月後 我做滿 25年 辦退休, 領勞保舊制退休金 40個基數,

我的 退休金 就短少 20萬元。

 

兩位 日本人(董事長 和 總經理) 強調, 他們 有問過 律師, 降職 是合法的,

而我的 薪資少 5,000元 是因為 降職, 職務津貼 改變 (經理→課長)緣故, 也是合法的。

真的這樣做 (降職 , 沒減 基本薪) 合法嗎? 

 

我當場 拒絕 接受 這樣 降職減薪 的安排。 

 

請問 我除了和公司 協商 要求恢復 原職位原薪資 外,

如果 公司 堅持 要 對我 降職減薪,

我可以 向公司 要求 提出 早期 優遇退職 (優退) 嗎? (因為資遣, 我的損失很大!)

或是  我該如何 保障 自己 的 權益 ?

 

麻煩 請 賜教!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針對公司降職減薪部分提起訴訟來確認,至於您所述之方案,則要先看您是否符合法規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佩佩 103-11-25 11:14

你好~我在民國97年8月還清積欠銀行卡債  事情到現在已經有差不多6年左右 可是最近收到銀行委託律師事務所寄來的信件告知我在民國99年還有在積欠一筆6萬多的金額~他們說我在信用卡付出不來的情況下由卡債轉為信貸說我有簽合約書同意轉信貸可是在繳完97年那筆金額後我就把卡給剪了沒有再使用過但是她們卻說我99年還有刷與積欠也還有簽同意書~他們說我有刷根簽同意書的那些書面我是否可以跟他們調閱來看呢~可是積欠的時間如果要再刷是不可能在事隔兩年去刷卡的~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是這幾年來都沒有收到他們寄來的任何的一封信~在那個期間銀行是說都有寄信件告知聯絡我們 但是我在101年就結婚搬出來家裡 這段期間 媽媽也從未收到過任何的銀行催繳通知書 因為現在結婚當了家庭主婦要3年了 身上的根本沒有自己的私房錢 這件事情也沒有辦法讓先生知道 我想要問我積欠這筆債務的錢會影響先生嗎?因為現在也還一直在和銀行協商規還錢部分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3-11-25 12:46

您好!

對方提出還款請求,您可以要求對方先證明有欠錢的事實,若無法證明,您可以不用還錢。

縱使能證明您有欠債,債權人也只能向您催討,不能向您的配偶討債。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憂心的媽咪 103-11-25 10:04

我與前夫已於七月離婚 小孩監護權歸我 上頭註明共同負擔孩子教育費

但前夫只買了奶粉尿布外 心情好匯個一兩千 沒有負擔其他

離婚時 除了買奶粉尿布 每個月給我們一萬 也沒有負擔過其他任何東西

孩子的衣服等等很多生活必需用品都是自己準備或是媽媽準備給孩子

離婚這段期間前夫一直有和我聯絡 試圖和好 但已表明對他已沒有感情 重心在孩子

我目前沒有外出工作 專心在家顧孩子 有在做網拍 剛起步不是很穩定

但家裡經濟狀況還OK 家庭環境也OK 家人並無不良嗜好

我和孩子跟媽媽住 媽媽也是在家工作 爸爸目前也還在工作

 雖沒與爸爸住一起 但一家人感情還算融洽

會一起出去吃飯 爸爸也會來家裡看孩子 叮嚀我要好好教孩子

前夫媽媽住都市 天天簽六合彩 照顧前夫姊姊的孩子

前夫兩個姊姊在關 一個姊姊也沒工作 感情生活混亂

前夫爸爸住中南部偏遠山上 前夫與前夫爸爸住 前夫於中南部工作 上班休假時間不一定

前夫雖然薪水比我多但家裡只有前夫一人在工作

前夫爸爸與前夫都愛喝酒 抽菸 吃檳榔 罵髒話等等 壞習慣很多

前夫每天都會傳訊息給我 由於放假時間不一定 每放假就說要回來看孩子或是找我們出去

由於孩子還小 才九個月 他也沒有辦法獨自照料 所以由我陪同

之前未離婚時 還曾發生我在樓下煮副食品 前夫一人無法安撫哭鬧中的孩子 還罵孩子神經病

實在不想與前夫有任何牽扯 尤其是這樣每天傳訊息打擾我

不回他又不行 不斷的傳 情緒不佳就威脅我要帶孩子走 要爭取監護權

我並沒有阻止他探視孩子 只是希望兩人能做來來好好談好要怎麼探視

而不是這樣隨時隨地 (當初離婚協議書上並無提到探視權該如何行使)

我也不想一直與他有聯絡 每天一直傳訊息一直打擾我

我也有試著好好和他溝通 約定探視時間方式等等之類 但他不願意和我談

我究竟該怎麼做? 是否能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我的問題?

一直傳訊息打擾我 有時候回覆的話 他聽不慣 情緒不佳就言語辱罵說我欺騙他等等之類

或是我要算計他 讓我非常困擾也非常害怕這樣算是精神傷害嗎? 可以告他嗎還是?

若是他與我爭監護權該怎麼辦呢? 我該準備什麼? 律師費用? 

 

11/27新增:

依我目前經濟能力 倘若他與我爭取監護權 我該怎麼應對? 該如何蒐證他不適合養育孩子?

我住新竹 有哪位律師可以先免費諮詢的嗎? 關於一些細節的部分 和律師費用等等

每天面對他時好時壞的情緒 很害怕 無助 不知道該怎麼辦 希望有律師能幫幫我:'(

如果當初離婚時沒有詳細約定探視的方式、時間、地點等具體內容,雙方也無法協議的話,可聲請法院裁定,而依你所述對方的素行和家庭狀況,可在法院程序中具狀詳細論述後,請求限縮對方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等等,詳細部分可再參考這兩篇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11772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17081  

扶養費部分,對方不付,應併同探視程序中請求,不管是過去應付而未付,以及將來部分,都可一併主張,以補足當初協議書未詳細約定的所有事項,以避免後續再生紛爭


至於對方的辱罵等行為,具體內容和頻率如已經達到侵權行為的程度的話,也可起訴請求賠償,以及禁止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5 1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及家庭暴力,建議可以報警處理或是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2、探視的部份,只要不要故意拒絕,倘若對方有意見,由對方提告處理。

3、應該就訊息等事證保留證據,以利日後訴訟之用。

4、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或來信約會談時間。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

民法第1055條:「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依您所述,回答如下:

1.您與前夫離婚並未約定探視子女的方式,而您前夫又不固定時間來探視子女,使您不堪期擾,此時依民法第1055條,您可向法院請求定子女之探視方式,以確定您前夫探視子女之日期、方式及時間。

2.關於扶養費部分,您就已支付之部分,可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您前夫請求返還,在未來應給付之部分,則可依您與前夫間之契約,請求給付之。

3.您前夫一直傳訊息打擾您 情緒不佳就言語辱罵說您欺騙他等等之類,或是您要算計他等等,可能已構成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屬家庭暴力,此時您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命其不得再為此類之行為。在民事部分,亦可能得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上官言 103-11-25 09:20

各位大律師

請問,公司單位主管,在不明時間,在未告知的情況下,監控一位員工的網路 FB 私人傳訊和 emails,並且做成報告,以此評論此人私人生活。後來被此員工知道,要求公司內部調查。公司雖有調查,但不願提供當初的網路監控報告給此員工。

此員工認為,自己被監控的通訊內容,自己應有權知道,如果公司不給,請問可由什麼法律途徑請公司交出這份當初的監控報告。

Thank you very much.

對方所為,刑事上有無故窺視、竊錄等妨害秘密罪刑,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交付竊錄紀錄,以及損害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憂心的媽咪 103-11-25 08:12

我與前夫已於七月離婚 小孩監護權歸我 上頭註明共同負擔孩子教育費

但前夫並沒有給我們任何一毛錢

這段期間前夫一直有和我聯絡 試圖和好 但已表明對他已沒有感情 重心在孩子

我目前沒有外出工作 專心在家顧孩子 有在做網拍 剛起步不是很穩定

但家裡經濟狀況還算OK 家庭環境也OK 家人並無不良嗜好

我和孩子跟媽媽住 媽媽也是在家工作

前夫媽媽住都市 天天簽六合彩 照顧前夫姊姊的孩子

前夫兩個姊姊在關 一個姊姊也沒工作 感情生活混亂

前夫爸爸住中南部偏遠山上 前夫與前夫爸爸住 前夫於中南部工作 上班休假時間不一定

前夫雖然薪水比我多但家裡只有前夫一人在工作

前夫爸爸與前夫都愛喝酒 抽菸 吃檳榔 罵髒話等等 壞習慣很多

前夫每天都會傳訊息給我 由於放假時間不一定 每放假就說要回來看孩子或是找我們出去

由於孩子還小 才九個月 他也沒有辦法獨自照料 所以由我陪同

之前未離婚時 還曾發生我在樓下煮副食品 前夫一人無法安撫哭鬧中的孩子 還罵孩子神經病

實在不想與前夫有任何牽扯 尤其是這樣每天傳訊息騷擾

不回他又不行 不斷的傳 情緒不佳就威脅我要帶孩子走 要爭取監護權

我並沒有阻止他探視孩子 只是希望兩人能做來來好好談好要怎麼探視

而不是這樣隨時隨地 (當初離婚協議書上並無提到探視權該如何行使)

我也不想一直與他有聯絡 每天一直傳訊息一直打擾我

我也有試著好好和他溝通 約定探視時間方式等等之類 但他不願意和我談

我究竟該怎麼做? 是否能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我的問題?

可以告他嗎還是? 請律師費用? 若是他與我爭監護權該怎麼辦呢? 我該準備什麼?

若您取得監護權,前夫應與您協調孩子探視問題;倘無法協調,他應透過訴訟來決定探視時間、方法、地點等等,不是他可任何時地隨時要求探視,您或可拒絕無理之探視。

 

至於扶養費,縱使離婚亦有扶養義務;倘對方不給付,需透過訴訟為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11-24 23:35

律師你好,請問,我在網路上販售LV、KITTY布料,被開搜索票查獲,但被扣押的有其中一捆是我沒有販售的,筆錄已經做完。 想問:

1.我不知道布料有侵權,是初犯且已有悔意,但被查獲兩捆共布料約60公尺, 刑事責任有機會緩起訴嗎?

2.家庭經濟狀況不好,賺的都來貼補家用,怎麼付擔巨額民事賠償?

3.我進貨價是250元 販售300元,和解金額會達到300*500嗎?

4.我另外還被查扣GUCCI的布料一片(90cm*90cm),但我並沒有販售,請問要和gucci談和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5 11:0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雙方沒有和解緩起訴的機會比較低。 2、 此部份可以提出資力證據佐證。 3、 賠償的計算方法很多,單價的部份可以要求1500倍以下賠償,但是法院還是會斟酌行為態樣、雙方資力作判斷。 4、 沒有販售的行為(是指沒有對外攬客銷售),可以嘗試主張沒有銷售意圖。
文文 103-11-24 22:47
您好 三十幾年前在我們尚未成年前,父親將登記在我們姊妹名字的三間房子拿去銀行貸款,之後父親生意失敗避走他鄉,我們也搬離原居住地。四年前工作老板告知,收到債務公司通知要扣查薪資部分作為還清欠款,我們才驚覺我們成為債務人,姊姊因銀行存款金額較高約30萬元被扣封,我可能是不到一萬元存款,所以沒被扣,但我有一台已六年Toyota的altos車子,知道是債務人後馬上過戶給堂姊,最近堂姊要求將車子再過戶到我的名下,她說沒問題的,已經過那麼久了,要封四年前就查封,不會等車變更老舊才來封,請問律師真的沒問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1-24 23:12
您好!
如果您名下有任何財產,包括車子,債權人都可以要求查封變賣以償債。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4 23:14

 您好,債權人可能會去國稅去調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包函動產),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如有其他問題或還有其他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文文妳好:

債權銀行在追討債務上經常是利用向國稅局調閱債務人的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來查得債務人的財產

如果將車子過戶到妳的名下,那該車資料將會列在下年度國稅局的財產清單內以便依使用牌照稅法課稅,換言之,債權銀行可以在下年度調得該車的資料

不過在民事執行實務上,由於車輛為動產,現場扣押不易,且折舊率高,債權銀行未必會聲請查封車輛(但不是必然)

另,建議將相關文書帶給律師觀視,評估債權是否有罹於時效的問題

以上供參

小小 103-11-24 22:12

律師你好:

我女兒滿18歲10/10在小巷和一台要右轉轎車擦撞

如果現在要談和解!我女兒未滿20需要監護人在場嗎?

監護人是他父親,但他都不予理會,也不肯寫委託

請問我是他母親有權力一同處理這事情嗎?

 您好:

女兒所簽之和解書應有監護權人同意才能生效

如母親無監護權,並不能同意使女兒之和解契約生效

故建議可先將協議達成共識之和解內容提供予監護人知悉後

再促請其到場簽名為宜

如其仍不願意為女兒行使權利,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以資解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沈恆 (沈律師) 103-11-24 23:27
您好!
未成年人所簽的和解契約,要經過法定代理人承認才會生效,且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而父母都是法定代理人,母親可代理先簽和解契約,若父親不理會,父親應負責的部分就讓他自己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VOYAGE 103-11-24 22:11

請問各位律師:  在監護權訴訟方面 所提供之相關書面證物

在提供給法院時

還需要自己在影印一份給對方嗎??

還是法院會影印後  

另外寄送一份給對方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需準備一份正本,一份影本,當然一份要您自己留存,再送交給法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4 23:19

您好,要提供善本自行或由法院 轉送對方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