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陳敏 102-10-18 22:02

想請問土地為父親所有,但遭法拍(已拍定)

地上房屋產權為子女共有,當初父親是以贈與方式過戶子女

想請問這樣子女有適用於優先購買權的條件嗎?

 

因之前有詢問過承辦的書記官,他說因當初房子是父親用贈與的方式過戶子女

所以子女沒有優先承購權,是這樣子的嗎?

如果直接向執行法院聲請優先承買,可行嗎?如果撰文?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基地出賣,必須是承租人、地上權人、典權人才有優先購買權,且法院會直接通知優先購買,收到通知後,回覆法院願意承買即可。

倘若您父親當初因為土地設立抵押權遭拍賣,且當初設定抵押權土地跟建物都是您父親所有,則這個部分就算遭法拍了,對方仍不能請求您拆屋還地,則無需太過擔心。

102-10-18 15:15

律師們好

房客租約在去年底到期就未再續約,今年3月初有口頭告知要把房子收回重新裝修之後我們自己要住,大約暑假期間要入住,6月底再以電話詢問何時能搬走,房客以小孩要準備基測..先生要準備警察考試(先生是警察)..有在找,但找不到適合的房子等理由..於是就再給房客時間,之後每個月以電話詢問直到現在都以有找但沒有適合的,看到適合的已租出去了.房子已有傢俱了.機車要停外面等理由,另外房客積欠管理費數萬元..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讓房客儘快搬離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5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表示因為要自住,所以要終止契約,並且請對方於幾日內搬離。

2、倘若對方於仍未搬離,就提起訴訟請求對方遷讓房屋

小芬芬 102-10-18 11:44

您好,

最近想買一間房子, 屋主有二胎, 目前急需用錢, 但最近發現房屋換名 (不是用買賣方式), 原債還留在原屋主..., 新屋主拿房子出來賣, 請問若我買了, 會不會有產權糾紛, 透過仲介買賣, 是否有保障..??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您買房就要小心,契約一定要訂清礎,不然糾紛就會跟著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瑜 102-10-17 10:52

我和前妻離婚後~本來有共同付貸款繳房貸 說好房子賣出會一起分錢
最近房子賣出了  但過程中有點不愉快 我信任前妻 所以委任他簽約但是他少報房子賣出金額1百多萬''(想自己獨吞)
我很生氣~~就不再跟他聯絡  但也因位房子也還沒交屋 錢也還沒進來
前妻一直要來要錢~~要簽合約對他才有保障><
~我沒有理他 
結果 最近他假扣押我ㄉ房子(離交屋剩不到20天)
怎麼辦呢
1~跟他和解
2~反擔保~
3離婚協議書上證人都是他自己簽名的  我可以訴請無效對ㄇ(後來才發現證人是他簽名的 這樣我會有涉及刑責ㄇ)

4~還想告他請求撫養費之訴     及房子部分可以告他背信


我應該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直接與對方簽立合解書。

2、您可以提供擔保之後,免為假扣押

3、倘若離婚協議書的證人簽名是偽造的,則等同沒有證人,此部份將構成協議離婚無效,可以訴請法院判決婚姻仍存在。倘若您沒有參與偽造簽名,且事先也不知道,則您不會有刑事責任

4、扶養費的部份,請求小朋友扶養費的部分要看雙方的經濟能力而定;請求您的扶養費部份則必須限您沒有謀生能力才可以請求。

5、背信的部份,依我國法院的見解可能無法成立背信罪。

JOYCE 102-10-17 09:19

您好:我二年前跟太太離婚.小孩共同監護.但小孩是跟前妻住.離婚協議書上寫小孩扶養費的部份.我每個月要付12000元.學費一人一半.離婚時.家裡的家俱等等能給她的我都給了

離婚原因是前妻外遇.一簽字離婚.前妻就帶著小孩跟對方同居了.我每個月都會匯錢過去.有次因工作忙過了幾天.前妻媽媽就打來催錢.感覺真的很差.說好小孩學費一人一半.但前妻說工作收入不多.付不出小孩的補習費.最後還是我付全部

前妻一個月工作2~3萬.且跟對方同居(對方也有工作).小孩也跟他們同住.除了每個月12000元以外.小孩買衣服等等的花費.前妻媽媽都打給我.叫我出錢.老實說真的不太願意一直這樣下去.覺得自已只是一個提款機

雖然我一個月收入是6萬多.但我沒有自己的房子.且只有一台10幾年的中古車.每個月也還要給自己的父親10000元生活費.工作交通也是要花將近6000多.想買房子都不太敢買.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我可以更改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嗎?針對小孩扶養費的部份?我是會付扶養費.但我不想寫上離婚協議書上讓對方家人用這個來催我. 不好意思麻煩您給我答覆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2-10-17 09:49

您好,

      1.所謂小孩扶養費12000,就是約定您一個月固定給小孩12000,除了12000以外其他費用因為沒有約定在離婚協議書內,其實是沒有義務要負擔的。

      2.但若要修改離婚協議書,必須雙方同意才能針對內容去修改,且修改拿掉具體金額後對您是否會較有利,仍須評估(這樣一來所有小孩子花費都有可能以扶養費的名義要你負擔,縱使您先負擔事後再向對方請求負擔一半,對方也不見得有錢可以負擔)。

圈圈 102-10-16 12:51

有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我們家這是屬於私人土地(於100年興建房子),但隔壁有一塊小地是別人的,

(除了那塊地是他們的,其他地都是我們的,連路權也是100年時我們向其他人購買土地的)

不想給他們的過得原因是怕他們亂搞,之前他們要求我們家向他們購買那塊小地,但是開天價我們沒答應,結果就被威脅說:如果你們不買的話,這塊地我要是賣給蓋靈骨塔的話我可不負責。

現在沒打算買他們那塊地,但是怕給他們路權的話會造成我們的問題

 

想請教律師,是否我可以拒絕給他路權呢?如果不行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14:56

您有,有關您所提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私人道路的部份,就該部分所有權人是可以排除他人的使用。

2、但是必須注意,倘若排除他人使用的話,會不會因此造成公眾安全、或是您所述的那一塊地的使用人的其他安全疑慮。

圈圈 102-10-16 21:20

謝謝曹律師的回答~

後來有研究他那塊土地是屬於「袋地」,是否我們就一定要給他通行權呢?

如果是的話,怎樣才能保障我們的權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8: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袋地通行權,仍然必須看是是否非經過您的土地不可,如其他方位是排水溝等,故並非一定可以經過您們的土地

2、倘若對方確實有經過之必要,則您們可以要求對方把通行的地買一下來。

若仍有問題歡迎來信或留言,請問直接在此續問,因為系統問題,我無法知悉,會遺漏,謝謝。

小K 102-10-16 02:01

我家是雙薪家庭

錢全部都是母親管

數十年來父親一直努力工作 一個月絕不會花超過十分之一薪水

最近幾年年事已高 想知道帳戶裡有多少錢準備退休

母親卻次次的迴避 一開始說剩幾千塊 然後用紅包包著 隨便寫張計算單子放一起丟在桌上

之後又說只剩120萬(相當於父親10個月薪水)

她的帳戶裡有多少始終是秘密

然後房子也是交由她處理

據她所言 比例應該是100%比0%

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間的財產除非有另外約定,否則還是各自擁有。因此,夫將薪水交給妻,除非是贈與,否則只是寄存在配偶那邊,因此可以請求將寄託的財產返還。

2、房屋的部份,倘若所有權屬夫只是借登記在妻名下,倘若可以提出資金流向證明,或是夫妻間約定只是借名登記,不是贈與、不是妻所購買,這個部分也可以請求返還。(但是法院對於借名登記認定較嚴,需要多一點證物)

gg 102-10-15 21:36

律師您好:請問:朋友的房子位在金瓜石,以前買時是付清再去過戶(因只有過台糖的承租權及水電,沒有稅籍),然今買方想押約3.5成的尾款,等台糖承租過戶完成..才要付現,以往過戶大約3-4週即可OK,然今台糖在明年初要出售土地,所以承辦這裡會.......很難保證何時會下來,(若二個月沒辦成,買賣不成立)買方怕付清了..沒過戶,朋友怕過戶了..拿不到尾款,不知有什方法可以雙方圓滿歡喜,買方有說這只是承租轉讓房屋讓渡且是小錢不能用也不需要用動產價金信託,真是如此嗎?介紹人說要請對方開遠期支票付尾款,若到時過戶完成..支票不能兌現..那要如何提告?只有讓渡書及買賣協議書..這樣會勝訴嗎?要如何打買賣契約書內容才好?

誠盼律師教導,感恩!

gg 102-10-16 10:51
回覆 gg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們好:

懇  請諸位律師們能在百忙之中播空解憂,感恩!

 

敬祝  安康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6 15:22

 要確保買賣雙方權益的方法很多,由於您的案件稍微有點複雜,在不能取得物權的情形下,建議要尋找公正第三人公證或見證,或找律師詳細規劃較佳

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gg 102-10-17 14:12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林靜歆律師播空回應!


Denise 102-10-15 21:12

家中土地(土地是爸爸的)上有一未保存登記建物  爸爸持分1/2 大伯兒子持分1/2

爸爸要出售土地+建物  要先跟大伯兒子買持分

僵持了數日 大伯兒子不願辦印鑑證明不願蓋章 所以無法過戶給爸爸

房子大伯兒子不要了 但也不願過戶給別人

叫我們把房子持分部份拆除就好  他不要了

請問如果先排除拆除部份 有什麼辦法可把房子完整給買家的方法嗎?

例如請大伯兒子簽同意居住書??

還是目前只能賣爸爸的持分屋+土地  ?:??

 

本件建議您這一方可以考慮針對共有之建物提起共有分割訴訟,主張就建物部分由您父親取得全部所有權並以金錢補償另一名共有人。

第823條
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前項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但共有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
前項情形,如有重大事由,共有人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民法第824 條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
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動產,各該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各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陳小姐 102-10-15 19:39

我奶奶有4個兒子我爸是其中一個兒子,奶奶今年過世處理遺產時發現我們家一樓土地竟然有1/3是我奶奶的!我們佔2/3((房屋是我們的))奶奶的遺產已經過戶給4個兒子了,2個伯父跟我們開價一坪100萬要看我們是要買還是用租的,不然我奶奶其他2間房子遺產我們不要分這樣他們就無條件把土地給我們,(算威脅嗎)我媽問過土地 才值一坪11萬,現在很怕如果協調他們不同意以市值的價錢賣我們該怎麼辦?

就您所述問題,可以參照土地法第34條之1的規定,若真的談判不成可以動用多數持分的權利進行處分,實無須受到對方的要脅。另外就全部遺產分割,若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是可以訴請院裁判分割的。

土地法第34條之1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
依法得分割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

民法第1164條
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陳小姐 102-10-16 02:0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您所述問題,可以參照土地法第34條之1的規定,若真的談判不成可以動用多數持分的權利進行處分, ... (恕刪)

謝謝您的幫忙與回答

現在又有發現所謂奶奶遺產裡的1/3,其實是我們家土地旁邊緊連的一小塊9坪獨立的土地,(地號不同)但房屋是蓋在上面的!奶奶還沒過世時土地有我們家3姊妹跟媽媽還有奶奶的名字(我父親過世),我伯父當時要辦理遺產過戶時把我們的權狀拿去,我們現在的權狀是過戶後的,現在才發現他們居然是這9坪裡佔1/4,而我媽沒有權力分奶奶遺產所以直接把他扣除,我們家3姊妹各佔1/12,那該怎麼辦?需要做什麼來或拿什麼證據來確保自己?

dorene928 102-10-15 18:04

我跟我前夫在離婚前有一間房子
離婚
他把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可是卻是在我不知明的情況下
以"設定"的方式給我
但是他已再婚

房子從79年開始設定
設定了10年
這樣
追溯期要從79年開始算?
還是89年開始算?
他在我不知明的情況下做了這樣的設定
請問有觸犯法律嗎?
我的房子會被查封嗎?
他的再婚妻子有資格拍賣我的房子嗎?

您的問題未述明清楚。。。設定「什麼」?

dorene928 102-10-16 21:1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的問題未述明清楚。。。房子被"設定"了

小雲 102-10-14 14:51

老爸想要將唯一的透天房子過戶給我

希望他的大陸老婆不要跟我們分

雖然他的大陸老婆可頭上答應...但都口說無憑吧

所以老爸想要自立遺囑

請問這樣他真的就沒有權力繼承這棟房子了嗎

這樣真的就有效力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14 16:51

有兩個風險,一、遺囑沒寫好造成遺囑無效;二、大陸老婆主張特留分;其實,對您最保險的方式是叫老爸生前直接過戶給您。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雲 103-02-06 14:22

 感恩您的回答

再問一個問題: 爸爸的太太 並不想要我們的房子 但她想要退休俸

                   想要跟我們定一個契約  : 內容就是房子歸我們 退休俸歸她 並全家人簽名

                   請問律師 --不知道這樣的契約是否有效力

謝謝

MANDY 102-10-14 14:40

父母最近已經離婚了,也到戶政事務所已辦妥了,房子是母親的,做子女的也有意要養他,也找好養老院要給父親住,但是他堅決不要,說要去自己要去外面住,也不讓我們知道他要去哪,請問,我們怕他去外面留了一些債務子女,不管是銀行的債或是一些私底下去借的債!我們子女是不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做一些預防呢?另外,又怕他會回來家裡鬧,我們是不是可以去申請保護令之類的呢?

1.父母債務 原則上子女不會受到影響 2.如果有具體事由 是可以提出保護令聲請

阿榮 102-10-14 12:49

請問律師們,目前狀況是婚後夫妻一起買的房子,房子貸款是掛老婆的名子,現在他要賣房子去償還債務並在別的地方買房子,並叫當事人還有小孩去外面租房子...問題一:她這樣賣可以阻止他或者是求償一人一半嗎?..問題二:後續如果要離婚小孩監護權可以爭取到嗎..她已離家大概2年了.需要甚麼證據資料嗎.....請專業的各位為我解答..感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當初與配偶只是約定將房屋貸款借配偶名登記的話,您可以請求對方移轉登記,或是返還所支付之價金。(因為房屋貸款名義人都是配偶,所以必須由您提出證明,房屋不是要送給配偶的,而只是借他的名登記

2、監護權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子女的能力、意願,與子女之互動等。您必須提供配偶已離家兩年的相關證據,及您較適合照顧子女證據供法院審酌。

Howard 102-10-13 21:37

您好

想請問日前我承租一個套房後,有一位自稱主任委員兼財務委員的人看到我就騷擾

叫我要交管理費,不讓我坐電梯,並且是用凶狠的口氣阻止我坐電梯

房東確認過,此處一開始確實有管理委員會,運作兩年後原本的主委房子賣掉搬走後,自此管委會的實際運作無人可得知

而該位先生至今已經自稱主委兼財委約五年了

從未召開住戶大會也從未公開進行委員的選舉,卻向每位住戶收一年三千塊管理費用

實際收支明細也沒有全部公開過

想請教

1. 此管委會是否早已廢除

2. 該位先生是否觸犯法律? 若有,該如何處理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8 18: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管委會需合法成立,始能行使職權,倘若管委會均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選出,自不可能執行職務。

2、另外,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應繳納之費用,大多需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規約授權給管委會管委會才能夠收取,因此倘若沒有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是規約有明定,目前管委會幾乎不可能單獨執行費用收取職務。

3、因此,倘若沒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是規約,則該自稱主委的人,依法不得執行管委會職務,或是向住戶收取費用

4、倘若該自稱主委之人,明知沒有職權,仍藉由管委會的名義收取費用,可能涉犯詐欺罪嫌,依法可以訴追,或是舉發。

lawlaw 102-10-13 17:25

房客說簽約第二天要匯兩個月押金房東房客不但沒有匯兩個月的押金房東, 連租金已逾兩個月沒給房東, 水電費亦完全未給付, 房客不告而別鑰匙未歸還, 房東有寫存證信函房客,房客完全不接電話不理房東房東想向法院遞狀提起訴訟 請問:

1. 訴之聲明要如何主張?訴訟標的是要包括租金及水電費及違約金嗎?

2. 房東可以依民法第幾條請求未給付之租金及水電費? 

3. 房東可以依民法第幾條請求房客合約賠償(合約內雙方有約定違約金)房東損失?

4. 房東可以民法第幾條請房客歸還鑰匙 ?

5. 房東該如何做才能再將房子出租給他人?何時才能再將房子出租給他人?

蛋蛋鴨 102-10-12 15:42

經由房仲業者介紹買ㄌ一間透天`不懂就買下成交價690萬.當初在房仲公司有錄影 我們有當面問屋主說請問你的房子有璧癌嗎??還有會漏水嗎??屋主當面告知我們說不會漏水 璧癌也只有在浴室邊的那面牆壁 合約書上說他的璧癌只在2.3樓浴室邊 結果發現2.3樓後面小房間的牆壁也都有璧癌 因為當初看房子的時候屋主是還有住在裡面所以有家具擋著 好 我們也自認倒楣沒看清楚 就由屋主整理後面小房間的璧癌!! 當屋主搬離後空屋.在整理中.卻發現地下室的樓梯旁有一塊布是溼.結果仔細查看牆壁有漏水狀況.原以為只是這小地方.就先不太去在意..等入住不到一個月 某天一回到家看2樓主臥房的床濕了一片 查看才發現不只天花板有漏水 落地窗旁也都有漏水一整片牆!

請問這樣有算詐欺嗎??
因為合約書上他勾選無漏水 也再次口頭上問會不會漏水 屋主也說沒有漏水.那試著請問 沒漏水為何搬走 地下室有留一塊布在漏水地方 這不就是表示他知道他地下室漏水沒告知 隱瞞?!
如果算 我們能索賠嗎?
要是知道會漏水也不會花那麼多的冤枉錢買
如果可以索賠 有合理的價位或著是成交價金的幾%退還嗎??
怎樣索賠才是合理??

能請賣主修善後在要求賠償嗎?

還是一次要求修繕賠償??

 

阿憲 102-10-12 00:24

你好,最近小弟想創業透過房仲租到一個店面而且這店面要明年才能交屋!但是我付了三個月押金,對方還一直催我給與租金支票以方便以後租金兌現,但我有跟他說房子要到明年才能交屋那我再合約約定時間給與支票就算是可以了。但是他一直急著要讓我很擔心他是否有問題!所以透過會計去查權狀才發現他不是屋主跟持有人!當時我嚇到他不是屋主跟持有人他怎可以來簽合約?而且他又出國了!如果我要解約是否拿的回押金還有我是可以告仲介沒有盡到他的義務?他必須確定對方是屋主跟是否有權狀跟委託書才能幫我完成合約!我本身有去找過這個登記的屋主他一直否認他有這個店面跟認識!讓我很傻眼地政那資料就是他他還一直否認。屋主跟簽約這個人都很怪!!救救小弟各位律師大哥教我如何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4 14:3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租約的部份,建議您就不要再給付租金了,並且可要求房東提出有權出租的證明(不一定房屋所有人才可以出租,有授權也可以),倘若對方無法提出來的話,顯然對方無法履行將房子出租給你的義務,等同會違約,屆時你可以將押金收回並請求賠償

2、又有款押金的部份,法定最高為2個月,超過的部分可以要求房東返還或是充當租金

3、有關仲介的部分,恐有違反委託的任務,這個部分可以請求賠償,但是可能必須視雙方所簽訂的契約書調整。並且建議您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或消保官介入處理。



Aries 102-10-12 00:05

致各位專業人士

請問一下最近想租用高雄市區一棟總面積120坪的老房子作為民宿用途, 是否可以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  須要辦營業證嗎?

還是要依"都市計劃法" 要付備用金?

不好意思, 本人很不了解這方面的資訊!

謝謝回答 

KIDD 102-10-11 23:50

您好,2年前父親過世母親因卡債繼承房子過在我名下,前幾天法院寄通知給我跟我媽,

要我們將房子改成我跟我媽共有不然要告詐欺調解通知,請問這樣詐欺成立的機率大不大?

媽媽有無辦拋棄繼承有關係嗎?謝謝

本件應先釐清您的母親當時有無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KIDD 102-10-13 01:45

沒辦理拋棄繼承會輸嗎?謝謝

煞祿 102-10-13 20:10

教你一招爛招

繼承部分 是財產也是債務

拋棄繼承也連帶拋棄房子繼承

 

有一招爛招就是跟銀行協商

分期還款

 繳一年後 不繳 每繳一陣子 不繳 銀行要摳摳 就再請求支付命令 久了 自然就沒事 也不會卡到詐欺

因為他請求支付 調你去問 你就說 " 有環啊 可是現在沒能力了啊 連吃飯都成問題 " 難不成法官也一起同謀 比我們去死嗎 這樣子就沒事...

推久了 銀行也沒辦法拿你們皮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4 14:46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依照法律規定,您母親所收受的法院通知,應該不會特地表示倘若不辦理移轉登記,要告您母親詐欺吧?本文建議,請詳述程序或是事件經過,以利回覆。

2、刑法詐欺罪,以實施詐術,並使人陷於錯誤,而處分財產或獲取利益為要件,本案您母親將財產過戶給您,這與詐欺罪可能仍有差距,要不然就不用假扣押或是假處分程序了,每個都告詐欺罪討債不就好了?因此本文認為,尚無需太擔心。

3、然,由您所述的本案情形,銀行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程序,將財產塗消登記後,再要求你母親清償,也就是說,該財產恐仍遭到追償,因此本文建議您母親積極與銀行達成協商。

4、至於分期還款,並拖延積欠等手段,本文不建議,您要跑一趟法院嗎?每天有多少銀行法務在處理催收案件,同樣的狀紙改個名字金額很難嗎?

shirley 102-10-11 18:28
我和先生婚後購一屋900萬,其中300萬是我繼承遺產房屋出售之後納入。 (買賣同一時間) 現要離婚,900萬房子?值為1800萬,請問在財產分配上我可以如何請求? 可以用出資比例分配嗎?
JR 102-10-11 15:59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因我父親過世的較早,我們有三姊妹,在民國94年,祖父不願看我們在外租房子,並花費400萬買屋給我三姊妹及我母親居住,買屋過程,祖父都是委託小姑姑在處理,房款的部分,祖父轉帳予小姑姑的戶頭後,小姑姊再由她的戶頭轉帳給賣方,當時並借名登記於大、小姑姑名下,借名登記之事也無立約。祖父口頭說這房子爾後三姊妹之任一子女為傳我姓後大、小姑應過戶返還。在100年時,祖父的弟弟叔公也有寫一份公開信指出以上這件事,信件分別寄送於祖父、大、小姑及我們。但至今,我三姊妹皆未婚,且上上個月祖父過世,大、小姑姑也不打算將這房屋歸還並欲變賣。這九年確實是我們三姊妹在使用這房子房屋稅及各項費用皆是我們在繳納,但只有留有99年至101年的繳稅單。請問若要求歸還我三姊妹的可能性大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12 16:36

依您所述「三姊妹之任一子女為傳我姓後大、小姑應過戶返還」這個條件若沒有成就,則可能無法要求過戶。以上謹供您參考。

JR 102-10-14 10:14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想再請教一下:

一、「借名登記」之約是否予我祖父去世後就停止? 若假設我三姊妹一直無法履行此條件,那此房子歸還於我祖父名下的可能性呢?

二、若大姑這方承認此為借名登記並返還我姊妹(因買此房子時,大姑皆無參與也無她方的資金流向,極有力證明她只是借名登記),那若走法律途徑的話,要求小姑也必需償還的可能性(因買房的資金因祖父委託她並匯予她的)?

謝謝

駱小姐 102-10-11 15:33

律師 您好:

 因為房子建好後,地主跑路,所以目前我們只有房屋產權,並無土地產權,已經快20年,想請教能如何處理,相關費用多少,謝謝您.

 

原本占有使用土地之權源為何?

lawlaw 102-10-11 13:58
房客說簽約第二天要匯兩個月押金房東房客不但沒有匯兩個月的押金房東, 連租金已逾兩個月沒給房東, 水電費亦完全未給付, 房客不告而別鑰匙未歸還, 房東有寫存證信函房客,房客完全不接電話不理房東房東想遞狀提起訴訟 請問:

1. 訴之聲明要如何主張?訴訟標的是要包括租金及水電費及違約金嗎?

2. 房東可以依民法第幾條請求未給付之租金及水電費? 

3. 房東可以依民法第幾條請求房客合約賠償(合約內雙方有約定違約金)房東損失?

4. 房東可以民法第幾條請房客歸還鑰匙 ?

5. 房東該如何做才能再將房子出租給他人?何時才能再將房子出租給他人?

拜託請律師詳細說明回答, 不要讓我一個問題要問好幾次,

謝謝律師.
小真 102-10-10 11:04

您好:想請教,母親90多歲臥病在家,大哥有請外傭在家照顧母親,大哥一家人住在別間房子未與母親同住,而母親住的房子是大嫂的名字。二哥為了照顧母親,則選擇與母親同住,這樣的情況已持續好幾年了。最近,突然接到大嫂告二哥侵佔的法院傳票,令人錯扼,請教律師,二哥該如何處理?謝謝。

就您所述情形,可於檢警人員訊問時說明住於該屋之原委,強調並無任何不法所有或獲取不法利益之意圖,另外住於該屋實際上應屬經由所有權人之同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10-09 22:10

民國102年4/16租房子給人,每月16號須匯款租金予我,到了七月底,我才去刷簿子確認是否都有收到租金,但只有5/20一筆匯款。

之後打電話對方也不接,都只能透過LINE或簡訊才能跟她連絡上(後來我有直接問她為什麼不接電話,對方是說工作上的不方便)

一直到9/18,這中間她有匯部分租金給我,但是於下部分他也都是口頭推託,後來我就寄存證信函給對方,上面也註明了請她9/26把餘下的租金補齊。

後來她說可否給他寬限到月底,也就是9/30,我也說可以,10/1沒收到款項,我也通知他請她搬離,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消息,也連絡不到他人,之前有試過直接過去找她,但他不開門,反而傳訊過來說,如果我強制進去就是私闖民宅。

想請問這邊的熱心律師,那我是只有去法院提告,才能請她搬離了嗎??

還有她都避不見面,那我也拿她沒轍了嗎??

民法第440條的規定,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從而參照以上民法之規定,房客不付租金時,房東依法並無法立即終止租約,而必須先行限期催告房客支付租金,若房客仍持續欠繳租金房東,才可以終止租約,要求房客返還房屋;另外應特別注意的是房客積欠租金必須累計已經達到二個月租金總額,房東才可以行使租約之終止權,如果有收押租金的,則必須將押租金先扣抵後,積欠租金必須累計已經達到二個月租金總額,房東才可以行使租約之終止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ru 102-10-09 16:45

你好

想請問婚後一年,男方跟父母口頭借錢購買了房產,雖然口頭約定會還錢

但無借據也無約定何時還清,至今一年多也沒還過一毛錢。

結婚以來,由於女方沒在工作,所有大小開銷全是男方一肩扛

最近二人吵得誇張,女方一直提該房產她要一半

請問這房子雖然是婚後不久購買的,但錢全是男方家長匯至男方帳戶讓他購買

這可以算是贈與嗎?可以算是無償取得的資產嗎?

女方要分真的可以拿一半嗎?

那口頭協定要還款是否可算是負債?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1:57

 如果是男方家裡的贈與,原則上對方沒有權利請求分配一半

dd 102-10-09 23:2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男方家裡的贈與,原則上對方沒有權利請求分配一半

所以就算是二人結婚後,男方父母才匯錢到兒子帳戶讓他自己去買房

這樣也算贈與嗎?配偶也無法要求要取得一半是嗎?

Janmice 102-10-09 16:27

您好!
當初與房東租賃房屋的時候,與房東簽了兩年的約
目前已滿一年,但是因為房屋這半年已經漏水第四次了
每次都有立刻告知房東此狀況,請她協助處理此問題
房東每次都委託房仲處理該事宜,房東本人都不出面,我們也多次請房東來查看目前房屋現況
房東都拖推無法過來查看。前兩次房仲也是有來跟我們講了一下
我們都以為已經維修過,直到上個月又嚴重漏水導致私人物品泡水才再次反應
房東推給房仲房仲推給維修師父,最後我們直接找師父才知道前幾次都不了了之
並沒有處理,而上個月漏水我們聯絡後經師父維修後到上禮拜六日又再次嚴重漏水
告知房東後,但房東口氣極差,氣著說房子全新裝潢交給我們,要我們善待她的房屋
還質問我們都已經請師父來看過幾次了!還問我們為什麼把房屋弄的會漏水
本次漏水我們已經立刻通知她此狀況的嚴重性,但是房東依然只有用簡訊回復說我再請師父來查看
我們也有提出我們自行修繕,該費用房租內扣除 (會付給發票憑據),但房東也不願意
我們已於此次漏水提出一個星期的期限請房東本人親自出面處理,但房東也遲遲不給回應
目前房東就我們所知經濟狀況有出了一點問題,房子也想要急著出售脫手
我們也受不了百般打擾與提心吊膽害怕漏水又會造成什麼財務上的損失
想與房東提前解約又不想被房東扣除兩個月的押金
但是又怕因為房東的經濟狀況當初兩個月的押金她已經無力償還
想詢問是否能夠直接這兩個月直接不繳納租金
讓她自行從押金內扣除,而兩個月時間一到我們即搬出此房屋 
想詢問這樣的行為是否違法房東是否能用此狀況告我們?
感謝您協助回答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1:58

 這樣做當然違反租賃契約,不過建議可以去函房東表示你們的意思,房東如果沒有意見就可以

Janmice 102-10-09 22: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樣做當然違反租賃契約,不過建議可以去函房東表示你們的意思,房東如果沒有意見就可以 ... (恕刪)

律師您好!
先感謝您撥空回答我的問題!
我們也有想過要發存證信函房東
但是我們連房東的地址都沒有所以無從發起
簡訊又幾乎都不會有回應
電話也不接,所以這個月才受不了希望能用房租逼她出來與我們談談
不知道是否會有什麼後果!或者是該如何處理較好

小美 102-10-09 14:32

律師您好:

鄰居房屋正在進行整修,只請一位工人,三個月來經常使用電鑽,假日也動工吵得要人命!(房子常淹水斷電話線)

我將休旅車停在騎樓,為保自身權益,需要一份切結書鄰居簽名,內容須載明自家財產如因他家房屋整修蒙受損壞(包括遮雨棚及車子等),即由鄰居照價賠償,如鄰居無力賠償,必須由他兒子負責賠償!

請問有相關的切結書內容可供參考嗎?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1

 每個切結書都是量身訂做的,沒有所謂制式格式或範本

Silva 102-10-09 14:31

您好,請問,單親母親獨自扶養小孩,但現在小孩過世了
申請保險時,卻說也要父親蓋章,且可以繼承一半的錢
而且因為幾年前小孩買了房子,所以是自己單獨一個戶口
變得沒法証明,是住一起的(事實是住一起,只是母親戶口在其它地方)
BTW也無法連絡到父親
請問有什麼方法証明,或是該怎麼解決?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2

 沒辦法處理,因為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是兩位,

父母一方沒到,保險公司不會給錢

Silva 102-10-09 22: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沒辦法處理,因為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是兩位,

父母一方沒到,保險公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若小孩已經成年的話,情況會有所不同嗎?

小孩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謝謝

漁夫 102-10-09 12:30

今年因經地政事務所,測量我家土地所有範圍,才得知我家土地被他方侵占達三十幾年之久,故而向對方討取歸回所有地。

我家土地侵占,要求對方歸還土地,對方稱買房子時已經包含我家土地,買時聲稱不知侵占我家土地,經雙方調解,由於我家是公寓式建築,有五樓,對方說土地我家只持有五分之一,要土地要五樓住戶一同向他要求還地,不然就是將土地賣給他,或租他,請問有何方式可以要他歸還我家土地,對方是否有構成刑事上的竊佔罪或侵占罪。對方侵占我家土地不還,是否還可以要求民事上的賠償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9

 你依法只能請求對方購買你們名下的土地,並請求歷年租金

要告侵占很勉強,因為你們都不知道土地越界的事情了,對方怎麼可能知情?

雄寶 102-10-08 22:32

律師您好:

我的狀況是,我將房子過戶給即將成年的女兒作為成年的賀禮,當初我為了要規避贈與稅,所以代書建議並幫我處理為假買賣真贈與,隔一年女兒將房子賣與第三人(屬正常買賣行為),事後卻發生了我的債權人對我請求民事賠償,我的債權人認為我有脫產上的嫌疑,並對我起訴 「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刑法,請問一下,我有甚麼可以自保的方法及證據呢?

我並不清楚假買賣真贈與刑事上的責任,因為跟先生兩人早已決定要把房子給予唯一的女兒,而我們兩老對於相關的法律資訊並不清楚,只知道交託代書處理應該就是沒問題的,我真的不希望女兒因這事件而被牽涉其中,請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會主張您們虛偽買賣而向法院聲請撤銷登記,且假交易並經登記,也確實有可能會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詐欺罪,所以訴訟方向,您們應各方考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nmice 102-10-08 20:29

您好!
當初與房東租賃房屋的時候,與房東簽了兩年的約
目前已滿一年,但是因為房屋這半年已經漏水第四次了
每次都有立刻告知房東此狀況,請她協助處理此問題
房東每次都委託房仲處理該事宜,房東本人都不出面,我們也多次請房東來查看目前房屋現況
房東都拖推無法過來查看。前兩次房仲也是有來跟我們講了一下
我們都以為已經維修過,直到上個月又嚴重漏水導致私人物品泡水才再次反應
房東推給房仲房仲推給維修師父,最後我們直接找師父才知道前幾次都不了了之
並沒有處理,而上個月漏水我們聯絡後經師父維修後到上禮拜六日又再次嚴重漏水
告知房東後,但房東口氣極差,氣著說房子全新裝潢交給我們,要我們善待她的房屋
還質問我們都已經請師父來看過幾次了!還問我們為什麼把房屋弄的會漏水
本次漏水我們已經立刻通知她此狀況的嚴重性,但是房東依然只有用簡訊回復說我再請師父來查看
我們也有提出我們自行修繕,該費用房租內扣除 (會付給發票憑據),但房東也不願意
我們已於此次漏水提出一個星期的期限請房東本人親自出面處理,但房東也遲遲不給回應
目前房東就我們所知經濟狀況有出了一點問題,房子也想要急著出售脫手
我們也受不了百般打擾與提心吊膽害怕漏水又會造成什麼財務上的損失
想與房東提前解約又不想被房東扣除兩個月的押金
但是又怕因為房東的經濟狀況當初兩個月的押金她已經無力償還
想詢問是否能夠直接這兩個月直接不繳納租金
讓她自行從押金內扣除,而兩個月時間一到我們即搬出此房屋 

 

tiffanyyang 102-10-08 20:27

您好:想請教問題.

        本人的先生在婚前時,已經被父母親冒用貸款,而且已經有含擔保人;但是本人的先生並不知情,是在某次查詢先生自己名下的房子,在地政事務所查到有三筆婚前的貸款.已經有被設定了約40年的時間,先生與太太並沒有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同時貸款金額已撥下來,但是尚未動用任何金額:

        本人的問題是:

  1.先生擔心聯累自己的太太,也必須承擔貸款責任.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到太太或者小孩?

2.先生擔心會聯累到自己太太的娘家,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

3.先生擔心聯累到自己太太銀行存款以及信用,不知道會不會影響?

4.先生不想提告自己父母親,因為公訴罪,請問是不是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讓父母親動用這筆款項,因為已經有設定了.

      希望各位律師可以提供意見,謝謝!

 

ERIC 102-10-08 10:28

各位專業律師大人你們好

我們家是28年的老舊房子,我們家是3樓,因為我們長期在大陸工作,家中都沒有人住,問題是發生在9/25左右,我老婆接到樓下的一通電話,說他們家天花板已經漏水等問題,也找了我們好幾天了,我就趕快請我姊去開我家的大門,同時也儘快把頂樓的水閥也關閉,一進去屋內就滿地都是水,找來水電師父,他說是2-3樓間的廚房公共排水管堵住,回流到我家,後來請他通完了,我們把地上打掃完到現在都沒再發生淹水漏水了。2樓的住戶(10/ˋ)打電話跟我們說他們有找木工師父估價,也發了一份估價單給我,要我們看怎麼處理。

請問律師大人們,

第一,我們長期都在大陸,沒有用到水電瓦斯

第二,水電師父說是公共水管的問題造成的,那麼是否請他寫一份證明可以佐證,也怕他不寫

第三,還是需要找像土木技師工會的人來鑑定?不過目前都沒事了,無法歷史還原

第四、當時里幹事、2樓的住戶還有2樓住戶的幫傭都有在現場,是2樓的幫傭第一個看到水是從洗碗槽下面的排水管冒出來,4樓的住戶因為我們家裡面有水沒進來,我們有請4樓的住戶先不要再廚房用水,等我們處理完再使用

我們需要負責或是負全責嗎?

目前全部都是人證並沒有物證了,所以如果這些人員都推說不知道就麻煩了

還有就是2樓的損壞該如何賠償,他們是要敲掉全部天花跟木地板重做,不過受損面積沒有到那麼大,如何確定賠償的範圍跟金額

謝謝你們

洪.. 102-10-08 00:19

哪天我照母親的意思拿6000回我哥的房子給我哥哥

但我哥不滿意要求要要我拿更多錢給他...但我真的拿不出來...

於是我哥開始亂扯說我欠他錢要我還....(但我根本沒欠他錢阿)

我真的沒能力給他了...於是她開始動手打我...

而在打的過程中因為他比我高大...所以我有抵抗...他也有點外傷

事後警察了...我哥堅持提告...我哥也做了驗傷...而警察也找我問筆錄

當然我也驗傷了...我需要提告嗎???還是要反告他誣告呢???

莊惟堯 (明德) 102-10-08 01:00

 你好:

關於本案,雙方皆有受傷,又加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所以你必須也要有提告傷害的動作,對方才會也成為傷害罪之被告

另外你想提誣告,可能不會成立,因為你哥哥也確實是因為和你互毆才受有傷害,除非你能舉證你哥哥的傷害是他自己造成的。不過這種證明真的不是很容易。所以建議本案,你要分析或請調解人、法官分析傷害罪的利害關係給你哥哥知道。請他跟你一起撤銷本件傷害罪之告訴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Jocleyn 102-10-07 13:39

HI~想請問一些小小問題...有關婚前協議的小問題,

我若婚前簽訂夫妻財產分開,我可以再婚前協議書上註明老公買的房屋要與妻子共同持有,請問這樣的婚前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因房屋是婚前購買且是老公名字,但婚後要一同付擔)

另外,夫妻財產分開我婚前購買的房子是否就不會共同持有

婚前協議是雙方制定,是否一定要由律師做見證?若無,只有夫妻雙方是否也有法律效力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18:22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有關於夫妻財產制的部份,倘若夫妻沒有約定,則婚前婚後的財產都是各自所有、各自管理,但是離婚的時候,夫妻必須就婚後財產的部份平分(如,離婚時夫的婚後取的財產剩下100萬元、妻剩下0元,則妻可以向夫請求50萬元),倘若是「分別財產制」則無。

2、就婚前協議的部份.只要不違反法令或是公序良俗(如可以劈腿等),則都是可以被承認的,約定動產共有,並無類此問題。

3、契約,只要雙方同意即可有效成立,書面的部份不需律師見證,但是仍建議您找律師協助,因為倘若立了協議,仍可能因為內容不精確、不符合雙方的真意等問題而發生爭執,那麼立協議就沒有意義了!


sammi 102-10-07 09:07

您好

我有一筆農地600多坪, 與親戚共同持分1/2, 有一方想蓋房子, 請問可以不經 對方同意, 申請法院強制分割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09:1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農地分割後若低於0.25公頃(約756.25坪),則受法令限制。但有諸多例外規定。

2:較常發生之例外:89年修法前已經共有農地、89年修法後始繼承農地

3、倘若該農地的情形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分割規定,則共有人得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小邱 102-10-07 05:27

最初買房是同居人名字~因是預售屋~所以在確定交屋時改成我的名字~已交往25年~同居在一起是最近這5年~在同居5年中爭吵不斷~覺得既然不能相處~就好聚好散~本來對方已同意~準備把他的東西搬走~但後來對方說他有找律師朋友~律師朋友教他可以告我詐欺~因為房子雖然是我的名字~但是他出的錢而且一開始房子就是他的名字過戶給我的~他可以不用搬東西~也可以繼續住下去~我也不可以對他的東西做處置~他可以安裝監視器或先攝影錄像起來~如果我有動他東西~可以告我毀損~房貸沒有繳清~我想問的是.....我對我名下的房子真的沒有權力處置嗎?他告我詐欺~我真的是詐欺嗎?

拉姆寶 102-10-06 20:25

想請問ㄧ下,目前我還在婚姻中,但由於個性不合,想離婚,,孩子的爸ㄧ個月只願意給1萬,但根本不夠,目前育有ㄧ子,我想增加到兩萬教育贍養費,他說要兩萬就上法院,但是我擔心上法院他會要求孩子歸他,我名下只有ㄧ台汽車機車,沒有工作,沒有財力證明,他名下有房子,請問我該如何增加贍養費問題??還有這樣我是不是沒辦法搶到孩子??是依照財力高低取得孩子監護權嗎?謝謝~

1.收入多少不是絕對標準 只要你有基本經濟能力即可 2.你或許可以再考慮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這可以等離婚後再主張 但要注意協議書簽署 3.子女扶養費 除非對方經濟條件 你可以證明到一定程度 否則實務上要請求每月超過兩萬 是有一定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