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您好
這個問題是我朋友的問題,已經困擾她有半年之久了。
她是大陸籍配偶,然後跟前任丈夫已經離婚並養有一女七歲,並領有台灣身份證。
她在去年時候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大陸福建的男子
經過交往期間在去年十二月跟女方要求替他辦理房屋貸款四十萬現金。房子是女方所購買的。
然而女方當時並沒做他想直接去辦房貸四十萬,並將四十萬現金當場交給男方。
後來因為公司資金男方都轉往大陸,公司沒有什麼現金可以使用,便向女方索取信用卡使用。刷卡金額達十來萬
在今年五六月份,男方曾口頭警告女方,若不跟他辦理台灣結婚讓他順利拿到了台灣身份證,將會殺死她跟她女兒,於是女方在五月份便前往大陸福建跟他辦理大陸結婚。
當在大陸辦理結婚才知道原來男方在福建有老婆跟小孩並且是男方在前天跟大陸原配辦離婚後隔天馬上跟女方辦理結婚,這時女方心理已經有陰影。
回台灣之後,男方雙親在台灣四處跟人游說女方是為了一個月辦理假結婚狀態的五千元新台幣才跟他兒子辦理假結婚的,再來就是男方現在是辦理依親進入台灣的,在這時間內男方四處找女人上床騙女人錢,並讓對方女子懷孕五個月迫使那女子墮胎。
另外男方雙親的戶口寄住在女方房屋,男方兩間公司營登也登記在那間房屋名下,那房屋是女方所購買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我朋友她現在不想跟那男子他辦理台灣結婚。並想拿回所借給男方使用的五十來萬現金。都是向銀行借貸的,房貸四十萬,信用卡十來萬。
大陸已經登記完成,大陸婚姻登記書也已經寄來台灣還沒去領做完台灣結婚登記。
請問律師,我朋友她有什麼方法才可以安全離開那名男子並要求男方還錢
並將男方雙親戶口跟兩間公司營登遷出去?
謝謝律師的關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