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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聖 105-05-16 21:50

本應該有佃農補償金,本人卻沒收到半毛錢?

也依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

土地買賣後,卻要繳高額的稅金,

本人在買賣這筆土地,也在農會貸款

還有想請問以下全文是什麼意思

{台端於104年期間,所承租之耕地,由於地主終止租約,若領有概括性補償費(佃農補償金),所屬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其他所得,應依同法第14條第3項變動所得之規定,以其半數合併申報繳納104年度綜合所得稅,以免受罰}

麻煩請幫我解答,謝謝,晚安

yingying 105-05-15 12:37

你好!!

我跟先生都是再婚的人,我自己有兩子(在我這),先生有一子(在前妻那),

我跟先生結婚5年,沒有再生小孩,但從結婚以來我們有時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先生就會離家很久,都不管我跟孩子,都要我去求他回家他才願意回家,現在他又都不回家已經一個多月的時間了!!我該怎麼做??因為屢次不負責任,現在我想離婚了,但不知這樣是否對我訴訟有幫助??

還有我們結婚時他有貸款買一間房子,但之後房子利息都不繳,都是我的爸爸在幫他繳,已經繳5年了,是否可以向他提出還款告訴,目前房子名子是歸我,但房貸還是先生。我改怎麼做??

再來是,跟先生再一起5年,他都不給我生活費,前一兩年每週給我3千買菜錢,但他之後都說沒錢,就不再給我生活費,且他自己都去外面信貸100萬,也不讓我知道。因為我跟他說要不要我來幫他管帳?這樣才不會都不知道錢花去哪裡?他說他不要讓我管他的錢,但他平常也沒拿錢給我,可是卻依直說是我跟小孩花掉他的錢,害他沒錢,他的收入年收100萬,卻不知他都花去哪? 也不讓我知道他的資金,還在外面借錢也不讓我知道,我該怎麼辦??

感謝律師們的幫助!!感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2:44

您好,

 

1、房屋如為婚後購買,原則上依據婚姻財產分配應一人一半。

 

2、也可協議把房子移轉登記予先生並請求返還代墊之貸款,或者您保有房屋所有權但亦應承擔房屋所有貸款

 

3、離家一個月尚難構成訴請離婚之事由,但可與律師討論是否還有其他可做為離婚訴訟之理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無法兩願離婚,竟要訴請裁判離婚,而訴請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事由。 若當初購買房屋登記在你名下係基於贈與之意思,該房屋不會算入婚後財產計算差額。 墊付之貸款,你父親可以請求配偶返還。 依目前夫妻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管理其財產,你並無權利管理夫之財產、所得,但可以請求夫分擔家庭生活所需之費用,無法維持生活可以請求扶養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14:26

若無法協議離婚,應找到其他符合民法第1052條的離婚事由,再起訴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婚後財產還是各自保有所有權離婚時再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方式調整。第三人代付的貸款利息,可請求應負擔之人返還。

1. 可先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之後如仍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話,可以遺棄他方為由起訴離婚

2.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推定為你所有,當然如果你是不想要房子,也不想繼續繳房貸,可主張該房子世界名登記在你名下,並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起訴確認房房屋所有權非你,勝訴後移轉登記給對方。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裁判離婚訴訟,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另關於繳交房屋貸款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可就婚後財產之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配差額之一半,故應就您的婚後財產,事先加以規劃,避免遭對方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裁判離婚訴訟,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另關於繳交房屋貸款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可就婚後財產之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配差額之一半,故應就您的婚後財產,事先加以規劃,避免遭對方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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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的事由仍應再加強,否則會有敗訴之風險,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5 23: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首先針對離婚的問題,若雙方協議不成,僅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此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而依您所述事實,離婚理由僅可能是「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就家庭生活費用而言,依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原則上要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即便雙方分居,也仍然要負擔,這部分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每個月給付一定之金額為家庭生活費用。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後在提告離婚

但建議你要更審慎規劃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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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 105-05-14 18:11

去了一家SPA會館說可以體驗價250元ㄧ次全身經絡按摩 推拿的時候就開始說你淋巴都結球了,毒素都代謝不出去......等等 結果按摩期間就開始推銷課程....... 10.8萬元分36期 感覺就是很蓮花舌燦的推銷手法 不過自己的身體確實氣血不順 全身容易筋骨酸痛... 再加上她一直講一直講 就默默的被說服了... (雖然明明知道這些都只是行銷手法...但是還是被說服了...) 結束後跟我收了300元押金。說第二次去就可以領回。 第二次去,間隔2天,又說另一個課程, 然後說可以更改成另一個加值的課程37.8萬的課程分84期, 最後談成19萬9千9百8拾圓分成60期, 結束後有個銀行專員在櫃檯等我,說要辦信用貸款, 由於是假日的關係,信用貸款需要勞保異動名細,需要等到禮拜一上班日才可申請,所以還未繳費任何課程的錢。 如果這樣我要取消合約,需要付給店家甚麼嗎? PS.課程中有用精油保養品甚麼的,還要我在上面寫上名字,然後那第一天收的押金,我也沒有拿回,押金收據還在身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8:33

您好,

 

原則上,雙方若未載明契約約定解除契約之條件,則依據民法規定,您所繳納之押金就無法要求退回,店家可沒收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 105-05-13 21:27

各位辛苦的律師您好

去年因為貸款而被拿去當人頭戶,

於去年八月至今年三月最終結果於3/31已判無罪,

但檢查官不服,於4/29收到上訴函,

於今日也收到高等法院刑事庭函告知準備庭時間,

並附上一份【簡式審判程序簡介】

想請問是任何案件都會以簡式審判處理嗎

還是能否大約讓我了解是什麼樣的案件才會以此形式處理

出庭時間與次數也跟一審地方法庭時一樣嗎

謝謝各位律師寶貴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簡式審判程序一般是以認罪為前提,本件您只要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即可,程序仍會如一審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3 21:59

適用簡式審判是要被告先為有罪的陳述,才能簡化程序較快結案,且不能判無罪。若被告堅持無罪答辯,則不能適用簡式審判,只能依通常程序審理。

Anna 105-05-12 19:09

你好:我在3月時購買一間房子,4月底銀行告知貸款金額不到我預期的,所以便和建設公司解約,因簽約時有簽訂但書,如貸款不足預期建商將全額退還我已繳交的120萬,代銷人員也收回我的合約書並承諾盡快退回我的錢,但他們退錢的日期一直拖延,已拖延三個星期了,代銷人員態度不太理我,說是建設公司的問題,請問我該怎麼辦。

你好:

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退還買賣價金。 若對方置之不理,可以準備詳細之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依買賣契約約定返還買賣價金。 另可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9:32

既然有約定可解約退款,可先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還款,若無效果可請消保官協調,再不還款就提起訴訟請求。

Anna 105-05-12 20:52

不好意思可以教我要怎麼寫存證信函嗎?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可以上網找相關存證信函之範本參考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安琪拉 105-05-12 18:18

敬愛的律師:您好!

感恩您們的熱忱!在走投無路之際,遇見您們,真好!

想請教問題是:受宣告人之四等親不願簽署同意書,如何處理?

先生一年前因手術造成全身癱瘓,迄今意識不清,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及公立醫院無行為能力證明,因長期醫療負擔及房貸壓力沉重,近日擬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以便代為處理銀行房貸及房子問題,目前子女2人均已成年,也都同意簽署同意書,但先生(受監護宣告人)的兄弟姊妹(均未同住)不願簽署。

我與先生是夫妻財產共有,長年來同住,也分擔繳交房子貸款之事實,今家中遭遇令人崩潰變故,家庭失去主要支柱,無力負擔沉重房貸及醫療費用,急需申辦監護宣告,解決燃眉問題,請教應如何是好呢?非常感恩您們的俠義熱情。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8:28

監護宣告應具狀向法院聲請,法院會調查財產狀況並選出適合的監護人,不用事先拿到兄弟姐妹的同意書。之後監護人若需處分被監護人財產,還需經法院許可。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2 22: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據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因此由您一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即可,不須全體親屬同意。 而法院選定監護人之後,會依民法第1111條規定要求開具財產清冊,而再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3條規定,監護人即可以管理受監護人之財產,且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但須注意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人之財產狀況。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可憐蟲 105-05-10 20:32

各位大大律師您好!

請您幫幫迫在眉梢我小弟我

  我的生父在民國69年因一場交通意外不辛過世,遺留當時年僅6歲的姐姐(養女)4歲的我與1歲的弟弟,住在爸爸當時在北市景美溪州街的眷村,由於我母親小時候生過一場大病,發燒過度導致頭腦比較不好,也不識字。母親因無法照顧那麼多子女,後來將姐姐送回母親的老家讓外公外婆扶養,隔年母親改嫁(民國70年)與繼父生了一個妹妹,繼父脾氣不好,也許不是親生的關係,我與弟弟經常受到妹妹的謊言在繼父處事不公的虐打下成長,妹妹從小就品性不端謊言一堆經常竊取我母親的錢與金飾,母親常與其發生爭吵,由於繼父脾氣差妹妹又常常欺負我母親,從小家庭生活非常不和諧,我母親受不了了這樣的家庭生活方式,在民國92年與繼父離婚(家暴),妹妹隨繼父同去從沒在往來過。   民國96年因眷村改建案,97年初我們搬家到景美的租屋處,當時一個鄰居來找我母親談,以權利金的方式購買我們家眷村改建的權利,母親得350萬賣出改建權利(當時的里長作證),那年9月我們這一家搬到現在所買的中和住宅。因為母親不識字也不懂買賣要繳稅,民國102年被國稅局追稅,當時家中也沒多餘的錢可以繳交稅金,103年同意以加利息分期繳納97年度綜合所得稅補稅款,83萬4608元。  今年105年1月29日母親因病送新店慈濟醫院,2月1日院方發出病危通知,經急救後母親從此昏迷不醒,躺在慈濟醫院的加護病房靠呼吸器維持生命救治1個多月(當中也跟院方開過家屬討論會),因母親無法救治,家屬討論後決定讓母親出院,回家鄉苗栗撤除醫療維生措施(3月6日),當時我有通知我哪個13年從未探視我母親的妹妹,3月7日我以救護車把母親送回苗栗家鄉,3月8日母親過世。(母親過世時妹妹沒出現,3天後來喪葬處就只為了母親的死亡證明書,(隨後馬上去苗栗鄉公所辦理母親除戶)其動機可想而之  母親過世後因要辦理遺產繼承諸多事宜,國稅局財產清單了解家中因還欠稅(因陸續在還大約還欠約55萬稅金),房屋國泰人壽貸款450萬,現在國稅局我以報稅完畢(被限定),要登記遺產分割,我哪個13年從未出現的妹妹,因知道自己是法定繼承人,與我們談不攏(好意思回來死要錢),而姐姐以辦理好了拋棄繼承。  請問律師大大,(1)我是否能提出當初母親是因為用生父眷村所得權利金,來買的現在住宅,實際與妹妹無關。就算妹妹真的死要,現在的家(房屋)是母親變賣生父所配置的宿舍,權利金所買的,那權利金是屬生父的遺產(變價關係),故母親得25%,現在因母親過世,故妹妹繼承母親的財產所以是否算起來是1/4x1/3=1/12。(2)由於從小妹妹與我們母親兄弟不合,母親跟繼父(92)年離婚至此13年,妹妹從未盡對母親的扶養義務(在母親重病甚至死亡均未探視),若妹妹欲分財產,我跟弟弟是否可以要求其支付這13年從未對母親的扶養與照顧,請求返還這13年代墊為盡母親的扶養差額?(3)今天我以去文山區鄉公所提出調解遺產登記事宜,如上列情形,我該怎麼去寫存証信函?叫妹妹出面談遺產分割的事(因我覺得妹妹只要錢,不管你那麼多,日後有個證明)  以上煩請各位律師,幫忙現在痛不欲生無助的小弟(家中真的實在沒任何多餘的錢,給哪個不孝子女在來亂了,每個月光房屋貸款連本代利要將近2萬5,國稅局分期6000元),謝謝 

你好:

要先釐清眷村改建時,享有眷舍配售權利之人為何人,若係母親該權利金會成為母親之財產,若你們與母親均係權利人,你與姊姊、弟弟各有四之一之權利,可向母親之遺產主張權利。妹妹非母親之子女,無權對該款項主張權利。母親若未表示妹妹不得繼承遺產,妹妹仍有繼承權,可以繼承母親之遺產,包括債權債務,母親名下之房屋妹妹應繼分為三分之一(繼承人為你、弟弟、妹妹),就母親積欠之稅捐債務銀行貸款或是母親尚未分配給你們之權利金,妹妹也要繼承三分之一。 母親要不能維持生活才可以請求子女扶養,若母親現有之財產足以維持生活,扶養請求權尚未發生,若給付扶養費,會被認定為道德上之給付,無法依不當得利請求其他扶養義務人分擔。 存證信函只要表達你的意思即可,但依你所述,你與妹妹無法溝通,將來避免不了要進行分割遺產訴訟
阿瑋 105-05-10 08:42

借名登記,實際所有權人因為房子賣不出去,也不願處理過戶,導致借名登記房屋所有權人,無法真正自行購屋貸款(因背負貸款,導致負債比過高),該如何請求法院強制過戶移轉??實際所有權人,當初並無留下戶籍地址,是要如何寄存證信函給實際所有權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0 09:00

您好,

 

1、借名人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終止雙方借名登記委任契約,後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移轉登記房屋

 

2、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終止借名的委任契約,起訴確認所有權不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可以直接提起移轉登記訴訟,並可請求法院發函讓您查對方戶籍資料,且以起訴狀送達為終止借名登記契約意思表示之送達。

阿瑋 105-05-10 20:40

 若是借名登記動產,因當初都是口頭約定,並無相關證明,而房產也遭投資設定,要如何尋求解套,另外投資客又不願意出面處理,也不願意賠售該房產,但因房市下跌,賣不出去~!難道只能跟他耗在那邊嗎??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可以先主張解除借名登記契約並請求將房屋移轉登記回去

在嚇嚇他跟他說如果不移轉回去你就要把房子處理掉

如果嚇不怕你就直接告對方了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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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向法院起訴請求終止借名登記契約,將房屋返還給實際所有權人,並請求對方您清償為其所申請之貸款。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小妹 105-05-09 15:38
你好:事由……在不能讓家人知道銀行又不能貸款的清況下,在郵局提款機上拿了小名片打了電話 對方~~1.讓我寫了很多不知道是什麼的資料,還要我寫本票也有拿身份證正本和印章去 2.讓我買車貸款.三十萬買了一台很破爛的車(說一年後可以在賣回給車商)3.貸款的錢對方幫我從當鋪贖回金飾說我還倒欠一筆錢把金飾拿去抵押了!(完全沒寫抵押單還要我每月付利息)問題來了!1.現在我要對方幫我把車賣回去,對方說車商不願意買回,要我自己處理(害我要付車貸還要每月繳利息)2.我問對方公司在那?要贖回金飾,對方很兇說:妳不必知道公司在那?要贖回就說贖回不用知道公司就掛電話了!3.說老闆不在臺灣,無法贖回……還說了很多不好聽的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9 15: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先釐清雙方的約定,依據契約的約定來要求對方履行,倘若對方拒絕依約履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倘若發現對方有惡意欺騙的情形,可能另外涉嫌詐欺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3、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契約等書類,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應該如何提告,以保障權益。

小邵 105-05-09 15:37
您好 家世背景複雜 大概就是都是我姑姑再扶養我,我爸爸都沒有付出,媽媽從小就離婚沒聯絡 高中的時候由於姑姑也已經得了癌症了,因此姑姑將他的30萬放置於我的戶頭 並聲明我可以使用這筆錢,並且由於我高中根本就沒辦法賺錢而且也沒有其他生活費 因此我的生活都是靠這筆錢 上了大學後甚至連就學貸款都沒辦法用(因為家人根本不會幫我),所以我的生活費房租 也都是靠這筆錢以及我大學打工的錢過活的 同時也因此我再也沒有回家,因為家人真的都很可怕 只有這個姑姑是真的幫助過我的,其他人都對我很不好 畢竟也跟家裡都沒有聯絡了也沒有金錢來往,想說以後就這樣靠自己就好 就這樣我現在已經大學二年級了 結果今天晚上收到我一個親戚的來信,內容大概如下 由於扶養我的姑姑去世了,根據她的遺囑要我還回之前姑姑給我的(匯入我的帳戶的)30萬 若不歸回,將會提告侵占罪 但是這是姑姑說要給我的,而且她說我可以花的,而且我也完全沒有其他人可以幫忙 我才會使用這些錢,我也沒有拿來亂花 這樣她真的可以告侵占嗎?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怎麼處理這些事情... 而且我由於大學就出去自己住沒聯絡了,也不知道最近姑姑去世的事情 PS:我有人證可以證明我以前的狀況生活以及姑姑真的有匯錢給我

你好:

當款項存入你的帳戶時,你就會取得所有權,故你並未持有他人之物,不會構成侵占罪。 民事上,姑姑已將款項贈與給你,除非係負負擔贈與贈與附有終期或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不會因為姑姑之遺囑內有記載要求你返還就會撤銷贈與。 可先請親戚提出遺囑原本,並說明當初贈與款項之狀況。
沈恆 (沈律師) 105-05-09 16:01

只要能證明是贈與就不用返還,也不會構成侵占,可發存證信號澄清事實,並請對方提出遺囑供確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9 2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家人之任何請求,均可不予理會、不予回應,避免對方錄音蒐證,若對方執意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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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9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家人之任何請求,均可不予理會、不予回應,避免對方錄音蒐證,若對方執意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處分。

黃國政 (Sam) 105-05-09 22:31

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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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9 22: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刑法第335條第1項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該30萬是在數年前交付給您,您所述的理由正當合理、且在此期間也的確是陸陸續續作為生活上的雜項支出、並沒有受到姑姑的指示而操作運用,在法律上來說可以解釋為民法第406條贈與,若姑姑沒有特別有交換條件的指示且也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話,這筆錢您當然可以自由使用,即使是姑姑本人也沒有辦法向您追討。 既然您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建議對於其他親戚無理要求也不要理會,您也很難擔保會不會再被進一步提出其他不合理的要求。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雛 105-05-06 13:47

 

各位律師好 ...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問題一 我的信用卡在104年9月被當時的男友趁我睡覺時盜刷一台相機分24期0利率,我到隔兩個月才發現,也有告訴向信用卡公司申請補發新卡,他也說他會繳,但他遲遲未繳,當時我連相機也沒拿到他跟我說送去維修,到現在我們分手了,東西我也沒拿到,帳單我每個月還要繳,請問這樣我還可以去報警提出他盜刷我卡的事情嗎?  問題二 我到最近接到電信業者來電說我名下有門號欠費,請我去清掉欠費,但我查了才知道那隻欠費門號是我當時男朋友未經過我同意拿我雙證件去辦的門號,我有去電信業者申請當時辦門號的資料,也確定那份簽約文件不是我本人親自簽名。 問題三 那個男人騙我說他要收自願役的單子,因為他戶籍在花蓮,請我家人先讓他把戶籍掛在我家,但在那沒多久我們分手了,過沒多久我家人已經強制將他的戶籍遷到區公所,但在3月中他跑去牽了一台新車(分期付款),貸款公司找上門說他都沒繳錢,打電話也連絡不到人,但是單子上的聯絡人資料寫他哥哥跟我,貸款公司打給他哥哥,他哥哥說很久沒跟他聯絡了,所以貸款公司跑來找我,但貸款公司說因為上面都是留我家資料,而且單子上面聯絡人資料他還寫我跟他的關係是"情侶",但我早就已經跟他分手了。 請問以上三個問題,我該怎麼做呢????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 謝謝

 

你好:

未經你同意盜刷信用卡可能會構成竊盜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罪,可提出刑事告訴。 可以拒絕清償電信費,並要求電信業說明,註銷門號及要求賠償。前男友偽造你的簽名可能會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罪。 直接跟貸款公司說明已經分手,不清楚對方目前狀況,要求不要再打來。 民事上可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主張權利。
君莫笑 105-05-06 09:57

這大約是五~六年前的事,我爺爺去世之前向銀行貸款買了一間房子,找我父親作保人,爺爺去世後,我奶奶以及我父親的姊姊都簽字放棄繼承,於是我父親繼承房子後將房子賣掉,大約賣了兩百萬,但在賣掉的隔天,我奶奶在未告知我父親的情況之下,自己去了銀行將父親帳戶的兩百萬轉到自己的戶頭,請問這個行為是否構成侵占罪?

你好:

奶奶若未經你父親同意,擅自拿取父親印章、存摺至銀行轉帳領款,可能會構成竊盜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罪(若係提款卡則構成刑法第339條之2不正利用自動付款設備罪)。 依刑法第324條規定,親屬相盜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或民法第197條第2項請求返還。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6 10:2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若擅自持帳戶持有人的存摺及印章等至金融機關辦理轉帳,已涉犯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17條第2項盜用印文罪「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於此些罪名可以擬具告訴狀,詳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後,向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2. 至於200萬元的損失,可以在刑事案件經起訴後再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若先直接以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及第179條不當得理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及賠償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霜霜 105-05-06 05:50
請問我在調解庭時有告知律師我的訴求,我願意合解是在調解過程中對方有說要歸還跟我家人的借款和解書內容沒有我所要的訴求跟違約的對待給付,和解書的內容是這樣寫的 調解書 上訴人跟被上訴人,雙方調解同意為,上訴人須支付905萬給被上訴人給付時間訂於105年的6月20日繳款後被上訴人須同時將房產過戶給上訴人所指定的人。 這些是我詢問我現在的律師他跟我說的對待給付條款內容: 被上訴人如不履行時上訴人可以拿著和解書直接到地政事務所直接辦理過戶登記。 上訴人如不履行時,被上訴人著無須辦理過戶。 我在和解書上沒有看到律師說的對待給付,這樣的對待給付有平等嗎? 這間房子銀行的估價2200萬房子貸款剩餘400萬? 我當時簽名的和解書,我有跟我的律師說對方欠我家人的錢也必須在同時間歸還,但是和解書上卻是沒有註明這點,我詢問律師,我的律師說在調解庭說的話是不算數的,我是因為在和解過程中對方說同意歸還欠款我才同意和解,那我所要求的條例都沒有註明,我的律師說這是兩造的事,因為我媽媽不是當事人所以不能夠寫在調解書裡,但是對方卻可以把第三人寫上去,我不懂法律,更不明白為何我所說的條約都沒有,所以才會如此著急不知道到該怎麼辦才好,如果不對的話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才好? 我在5月初剛簽下和解書,我如果現在把我的房子賣掉,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對方提起損害賠償的話對方可以求償多少金額? 希望各位律師能夠多給我一些意見讓我知道我到底該如何做處理才是

您好:

1. 您可以主張調解和解有得撤銷之原因,在收到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時起30日內,向原法院請求繼續審判或提起撤銷調解之訴。

2. 若您將房屋賣掉,刑事部分可能會有毀損債權之刑責,民事部分也有會有損害賠償

3. 若因為您將房屋賣掉而產生損害,損害賠償金額通常就是房屋之市價,但若對方有其他損害,還是可以請求其他賠償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諮詢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Kevin 105-05-04 12:42

您好:
                    去年四月因為急需貸款銀行不願意貸,剛好有一天有個自稱鉅亨代辦中心的王姓人士打來詢問是否有需要貸款,但是為了美化帳上數字,必須提供銀行相關資料給他,此時心裡也無防備將銀行資料提供給他,結果幾天後被通知人頭詐騙集團利用來詐欺,已有多位被害人提出告訴,10月警方偵訊,今年1月檢方也偵訊,並於3/21 收到提起公訴,3/24 收到法院 5/9 要開庭了,法扶也有律師協助,但他說無罪機會很低,這樣我還需要請其他的律師問嗎?因為時間很趕了,還來的及嗎?謝謝。

你好:

法扶律師說法正確。 政府已經大力宣導反詐騙,並有165反詐騙專線,借款並不需要將存摺、提款卡、網路銀行、密碼提供給他人,你的行為實務上通常會被認定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 可與被害人和解調解賠償被害人之損害,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處分,或起訴後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若不願意和解調解,無前科紀錄,幫助詐欺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被害人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Kevin 105-05-04 13:04

 徐律師您好:

                   所以您的意思是不用再找其他的律師嗎?但是要認罪嗎?如果認罪判緩刑,哪還要易科罰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4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提供完整的紀錄,還是有機會爭取無罪答辯。

2、不建議任意認罪,原因是,雖然可以爭取比較低的刑期,但是緊接著而來的被害人的求償。(任一被害人都可以向您求償所有受害金額)

b 105-04-30 16:21

各位專業的律師好,先謝謝你們撥空閱讀

去年因急需貸款提供帳戶給代辦說要作帳以便貸款順利,後來在我出國期間5天內有多筆帳戶匯款到我的戶頭並被領出因而被列為警示帳戶與被提告協助詐欺,細項怕文太長浪費個位時間所以省略。

 

經多次出庭後,一審於3/31判決無罪,也收到判決書了

於昨日接到一張函內容如下是(僅一張沒上訴書)

發文日期:105.4.26

主旨【檢送105年度上字第×××號被告ooo詐欺案件,上訴書8份,請查照】

說明【承辦檢察官不服原判決,認應提其上訴】

想請問這一張函是代表已經確定是法官同意上訴了嗎,還是此函只是‘’通知“”檢查官不服有作上訴的動作,還在審核中仍未定審核通過或上訴駁回

 

有撥電話問相關法律人士,各別說法不一,有些說是此函只是通知檢有動作,10~30天會在通知上訴結果,有的說是已確定上訴要去要上訴書,麻煩請求解,謝謝

你好:

檢察官已經在判決書送達後10日內聲明上訴,由於沒有看到上訴書,不清楚檢察官上訴之範圍,若共同被告有多人,就要等到你收到上訴書繕本才會知道檢察官就你的部分上訴,若被告只有你一個人,那表示檢察官已經上訴了。 若檢察官已上訴,二審仍然要詳附理由進行答辯,以免二審法院推翻一審之無罪判決。
b 105-04-30 17:38

謝謝徐律師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30 19:01

您好,

 

1、上訴二審的案件原則上法院一定會受理,所以檢察官之上訴一定是成功的,案件會見入二審繼續審理。

 

2、是以,上訴結果就是後續法院會傳喚您到庭接受審理,直到二審判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4-30 19:27

檢察官只要在十日內上訴就是合法,不需要法官同意,之後二審法院會通知開庭,您還是要謹慎準備二審的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代表檢察官已提起上訴,而詐欺案件為二審即確定之案件,應謹慎應付,以免二審被改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應該是檢察官以針對您的案件上訴,且因詐欺係屬二審即確定之案件,建議要更慎重對待,避免二審被判有罪就立即確定。

Steven 105-04-28 22:11

我是個小市民 因為家庭因素,所以在農曆年後,買一間電梯華廈2樓,但 因為屋齡較久,所以找裝修設計公司,當時在(裝修網)上發布需求,一位林姓承包商跟我聯繫約看,自稱為: 宏X網設計公司,(當時也有4間設計公司同時估價,但 林姓承包商現場就估價81萬),礙於購買此屋花了太多錢與貸款,且當時還找了一位同伴(阿強),現場畫圖,以獲得我們的信賴,所以就委由林姓承包商協助處理。

 3/5簽約,簽訂工期為3/14~4/18,工程內容包含

第一階段

打除:浴室地面(防水工程施工)、兩側牆面(拋光磁磚施工)、電線管溝、水管溝(配置位置)

拆除:舊木工裝潢、舊窗戶、舊門(所有門)、舊電線(更新工程)

清運:以上第一階段所有廢棄物清除清運

第二階段

所有門、窗之訂製訂金(方便泥作施工前先行安裝框)進料與施工

紅磚、沙子(隔間、牆壁面所需使用)

4分鋼筋(兩側牆面、內側與地面之結構使用)

PVC4分塑膠管(預設電線埋管使用)

6分白鐵管(水管使用)

泥作工程

間格砌磚牆(浴室隔間為4吋,尺寸為寬1.5米深5米高2.4米

水電工程照圖施工(太平洋線材2.0、2.5、5.5)拉線

2.0線材施工於電源開關

2.5線材施工於電源插座

5.5線材施工於220V之電源插座

因 此工程從4/1~~~~4/8之間都沒有任何動靜,依舊停留在拆除後的狀況(也沒清運),水電配管(也僅僅只有配上外管而已,都還沒有拉線)

故 4/19約林姓承包商來家裡協調,當時,林姓承包商告知,他將會去向其他的工程請款,待請款後,會立即請泥作師傅進場作業,也應允不論是否有請到款項,皆會在4/23進料至工地,但 在4/23上午11:34發Line訊息告知,必須要前往中和的業主處辦理請款流程,也告知會議結束後會與我聯繫,但 直到中午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訊息了!!!!

4/24 電話就不接

4/25 電話不接、Line訊息未讀

以上在3/15匯款給林姓包商同伴(阿強妻子的帳戶)24萬

3/29 林姓承包商有提供給我(泥作師傅的戶名,金融卡帳號),需要我們再付款37萬,當時母親告知太晚告知,無法匯款,3/30領現金前往工地轉交給林姓承包

3/31 林姓承包商再次來電告知,需提領7萬現金,轉交給水電師傅。

以上三筆費用,皆有林姓承包商所開立的本票

請問,本票該如何向法院進行本票裁定,方可將所支付之新台幣68萬元,取回,以利盡速找其他合格裝修公司繼續進行工程,以利搬入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8 22:32

您好,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即可。

Steven 105-04-28 22:3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即可。

謝謝顏律師的回覆,請教是直接去法院聲請即可嗎???

需要填寫任何的文件嗎????

因在網路上得知需填寫聲請狀(有可能自己填寫內容嗎?還是得委由律師代理呢???)

還請您告知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裁定應向法院聲請,為免對方脫產,建議可以先做假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先蒐集對方脫產證據,具狀至法院聲請假扣押後,再具狀聲請本票裁定,以確保債權之實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惠 105-04-28 00:41

請教各位大律師:

房東近期因債務問題,房屋查封!準備要拍賣~想請教問題如下
1:假設房屋只有土地所有權狀,房屋卻沒有保存登記前提下,如法拍拍定後房屋所有權是否還有可能為房東或其他主張自己為建屋者~因而打官司!
2:因本生為租客~且為店面式的!因房東查封故本人有意願購買房子!如法拍屋拍賣期間本生是否有優先購買權? 是否需主張告知或是如何通知法院有此意願(租賃為短期五年~期間內發生查封而拍賣)
3:如法拍為一拍!無人投標!目前於二拍的情形下!甚至三拍!是否還可以提出優先購買權?金額是否為拍定人的金額為優先購買權的金額!
4:行使優先購買權跟法院買屋~是否也可以貸款!還是需現金支付?是否有時間期限!
5:行使優先購買權法拍代墊款是否為一樣的模式與程序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9 1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承租人並沒有所謂的優先承買權,不過倘若您的租約屬於定期,且未超過5年,可以行駛主張買賣不破租賃

2、是否有其他訴訟可進行,要看對方聲請執行的依據是什麼,不能一概而論。

3、不過您可以與房東協商進行房屋買賣,或是參與法拍。(法拍必須一次付清)

Even 105-04-27 15:28

在去年八月女友人(甲)與友人前男友(乙)共同買了一台車,由於汽車為乙所想要購買,但由於乙在銀行上信用不良無法申請貸款,因此用甲之名義購買汽車乙台,但實質為乙在使用且貸款均由乙支付,之後友人與友人前男友分手後乙要求甲必須用新台幣三十萬元整將車子購買回去,且不接受協商必須要甲付三十萬元,如不付將讓汽車貸款讓甲信用破產且甚至出言恐嚇要對甲做出恐怖行為,乙已通知許多友人要抓出甲使得甲心生恐懼。請問該尋求何種法律途徑可以幫助女友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7 16:56

您好,

 

1、甲可以存證信函先行通知乙終止借名登記之關係,限期乙應協同辦理車子之過戶

 

2、若乙不從,則提起訴訟確認車子所有權並返還登記予乙。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ven 105-04-27 17:11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甲可以存證信函先行通知乙終止借名登記 ... (恕刪)

律師您好,但監理站回應貸款尚未結清時不得辦理過戶手續

彭小姐 105-04-25 14:53

律師您好,
我在2003年買了小房子, 借了先生的二姐的名字做登記, 但是一直以來都是我在繳貸款.  最近二姐要求用我的房子銀行代款200萬, 但是我不同意, 造成?糾紛, 她說她要自已去借。 請問現在我有什麼方法來阻止她用我的房子貸款 ?  因為發生這一件事, 我希望他過戶回來, 但他不同意. 請問在法律上, 有什麼方法在法律上對我比較有力的方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5 15:24

您可先發函主張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請求移轉登記返還,若還是無效果,則需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移轉登記返還。

你好:

若有借名登記契約之書面或房屋自購買後都是由你實際管理、使用、收益、處分,權狀也由你保管,可以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可以發函終止借名登記契約,並依借名登記財產返還請求權,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請求將所有權移轉登記到你名下。 若出名人擅自處分所有物(包含設定抵押權)會構成背信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借名登記雖然為司法實務所承認,但困難點在於舉證之問題,所以您需負舉證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你們借名登記有無證據或書面契約

你先把繳款記錄留下來

另外如果權狀等物品在你那邊

對方應該也無法去貸款

建議你先主張撤銷借名登記

並請求返還房屋

動作要快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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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建議備妥管理、使用、收益系爭房屋證據包括保有權狀、繳納貸款、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該址之電話費等單據及實際居住或出租、收取租金等相關證據後,提出訴訟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請求將系爭房屋移轉登記,如有疑問可以來電或來信討論。

張小姐 105-04-24 13:15

父母親仍健在,父借款人,母保證人,尚未產生遺產繼承問題,約16年前房子抵押貸款,經法拍後仍不足償還銀行款項,現在子女想買房,因部分資金是哥哥女友出資(哥哥銀行存款不足支付房款),想請問,哥哥薪資存款不足買房,這樣能買哥哥的名下嗎? 銀行會不會以房款來源係父母脫產子女,而向子女求償??

另外,請問哥女友出資的部分會課贈與稅嗎?目前是無利息出資,沒寫借據

資金流向是保留銀行匯款流向這種嗎?  

可以用現金還是須銀行本票繳付房款嗎?因家人擔心會不會銀行大額資金通報後結果把資金扣住了

或者先買哥女友名子,二年後轉換成哥哥的名子,還是這樣轉換其實也是有贈與稅問題? 

感謝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4-24 14:29

銀行有可能主張父母故意脫產詐害債權,但若無法證明有詐害債權的事實也沒用。出資部分,應先釐清女友出資的目的為何,如果是無償給哥哥,那就是贈與,會有贈與稅的問題,但每年有220萬元的免稅額。無論女友出資目的為贈與借貸或想共有動產,最好立契約約定清楚,以減少將來的糾紛及舉證困難。同樣,資金的流動最好都透過金融機構才有清楚的紀錄,銀行並無權利任意扣留資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4 14:47

您好,

 

1、子女名義買賣房屋與父母之債務無關,銀行縱要對哥哥主張權利,也須提出證據證明父母有提供資金予哥哥。

 

2、若收到國稅局通知,再向其說明此為女友借貸予哥哥買房之資金或屬共同投資即可。

 

3、移轉登記房屋至他人名下會有贈與稅之問題,若非贈與即屬買賣仍會被課增值稅,或可以借名登記之方式先行登記在某人名下方便未來移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張小姐 105-04-24 12:12

父母親仍健在,父借款人,母保證人,尚未產生遺產繼承問題,約16年前房子抵押貸款,經法拍後仍不足償還銀行款項,現在子女想買房,因部分資金是哥哥女友出資(哥哥銀行存款不足支付房款),想請問,哥哥薪資存款不足買房,這樣能買哥哥的名下嗎? 銀行會不會以房款來源係父母脫產子女,而向子女求償??

另外,請問哥女友出資的部分會課贈與稅嗎?目前是無利息出資,沒寫借據

資金流向是保留銀行匯款流向這種嗎?  

可以用現金還是須銀行本票繳付房款嗎?因家人擔心會不會銀行大額資金通報後結果把資金扣住了

或者先買哥女友名子,二年後轉換成哥哥的名子,還是這樣轉換其實也是有贈與稅問題? 

感謝回覆

 

你好:

除非哥哥擔任連帶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否則父母之負債在繼承發生前與子女無關,故哥哥可以買房且可以登記在哥哥名下。 銀行要主張撤銷詐害債權或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要負舉證責任,舉證不出來就會敗訴,只要你哥把資金流向交代清楚,就會勝訴,建議你哥哥要把過程中牽涉資金部分之資料保留好,以輩不時之需。
張小姐 105-04-24 12:4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除非哥哥擔任連帶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否則父母之負債在繼承 ... (恕刪)

您好:

請問哥女友出資的部分會課贈與稅嗎?目前是無利息出資,沒寫借據

資金流向是保留銀行匯款流向這種嗎?  

可以用現金還是須銀行本票繳付房款嗎?因家人擔心會不會銀行大額資金通報後結果把資金扣住了

或者先買哥女友名子,二年後轉換成哥哥的名子,還是這樣轉換其實也是有贈與稅問題? 

感謝回覆

星期五 105-04-23 14:06

律師您好:

我婚前購置房屋...有貸款...

時至今日貸款餘額仍大於我的存款..

我太太則是婚後買房..

時至今日也尚未還清...

去年報稅時尚有郵局存款(估計大於貸款)...

最近在談離婚..

我卻發現她已把存款轉移...

她經濟狀況比我好..

我也沒想過離婚要拿她的錢...

但她這種舉動讓我害怕...

是否變成我的財產要跟她分一半?

可否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你好:

婚前財產不會納入計算婚後財產之差額,你的房子是婚前購買,不用納入計算,妻的房子則要納入計算。 若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房貸),要依民法第1030條之2規定,補償對方或納入婚後財產計算。 若妻的行為有害及你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依民法第1020條之1請求撤銷,但要在知悉時起6個月、自行為時起1年內為之,或依民法第1030條之3規定主張將法定財產制消滅前五年內處分之婚後財產,追加計算入婚後財產。 依上開方式計算出何人婚後財產較多,少的人可以向多的人請求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
沈恆 (沈律師) 105-04-23 18:32

依您所述情形,您的婚後財產是存款加婚後房貸減少金額,對方的婚後財產是存款加房屋價值減房貸餘額,雙方差額的半數是離婚時可請求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額。對方若為減少婚後財產而隱匿或處分財產都有機會追回,但應盡快提出要求並保留證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3 19:41

您好,

 

1、離婚時可將對方不當移轉財產之部分追加計算至婚後財產,是以無須擔心對方之脫產行為,只要好好保存證據即可。

 

2、婚後購置之名下動產原則上均為一人一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3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委任律師盡速規畫您的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3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委任律師盡速規畫您的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飛機 105-04-23 11:26

房屋贈與女兒,貸款是否跟著轉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銀行另為協商,否則貸款並不會自動移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飛機 105-04-23 10:36

房屋贈與小孩時,貸款是否一併轉移。

An 105-04-21 14:46

我之前有一台機車 車上有兩個貸款 一個是車子本身的貸款

一個是車子零件的貸款 之後出了車禍 沒有準時繳交貸款

就被其中一間融資公司法拍掉 之後另外一間公司就告我詐欺

開庭之後要求和解 但公司要求一次付清 我想要分期付款 沒有能力一次付清

想請問如果案子回到法官手上 會被定獻嗎 我是有心償還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1 15:02

您好,

 

1、單純繳納不出貸款一事應不至於成立詐欺罪,送回法院也不會被判刑,除非另有其他因素令對方有提告詐欺之理由。

 

2、依您所述,本件僅為單純民事糾紛,若名下並無財產,就按照自己之計劃分期還款予對方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1 21:3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的構成要件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若您的情況要構成詐欺,必須是你打從一開始就是有不還錢的打算,但您是在出車禍後、在有特殊情況下才沒有繼續繳納貸款,過往法院實務見解認為應僅成立民事責任而已,不至於構成刑事詐欺行為,因此建議您只要與對方協調民事責任就可以了,切莫因對方表面上的恫嚇而讓自己的權力平白犧牲。

2.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蚊子 105-04-20 12:03

你好代問一個問題

父親過世 遺產有說明三兄弟平分

但因為大哥想貸款買地所以把所有土地過戶給他

但如果他因為貸款未繳清那可以分割

煩請幫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0 12:31

若只有三兄弟是繼承人,遺產依法就是由三兄弟共有,只要三兄弟都同意,將土地過戶給任何人都可以,若土地過戶給大哥後另二人還要保留權利,就需立契約約定清楚。但應注意,如果大哥將土地拿去抵押借款而未能還款,抵押權人可能拍賣土地求償,此時三兄弟的私下約定無法對抗第三人,另二人對土地的權利也將不保。

蚊子 105-04-20 16: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只有三兄弟是繼承人,遺產依法就是由三兄弟共有,只要三兄弟都同意,將土地過戶給任何人都可以,若 ... (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 那如果土地分割好 但印鑑章在他那 他不歸還 有權力以我的身分借款嗎?

鬼塚 105-04-20 07:03

 

你好,我的問題如下,文章冗長見諒!!! 因我名下有兩臺車,一個機車,一個重車,不過自己平常只騎自己的重車,機車方面當時是辦新車分期給當任女友做為上班方便為用途,自己的車則是自己在使用而已,不過她的車貸都是我在繳的她都不處理丟給我,因為她只有付頭期款而已,加上工作不穩定外也時常吵架所以我叫她搬走,當時她無依靠也沒地方住,所以我才讓她搬來跟我住,車貸部份我已累積繳了三期,不過因為之後分手分開了車歸我,我一人肩負兩款車貸外加房租負擔太重了,情形之下我才不得已去當舖用那機車找免留車借些資金應急用,當舖利息前後繳了四期左右,本金不包含所以後面不只當舖利息繳不出來會遲繳,她的機車貸款也繳不出來,我自己車也在繳貸款共同時四個擔子要扛  女友車貸 當舖利息 我?車貸 房租。 所以經友人及當舖討論後決定把當初辦給女友那分期新車賣給當舖先解決當舖,她的機車只騎了三個月左右保養良好,車賣掉同時清償本金外再拿一萬給我,我把錢各拿去繳房租及部份車貸,至今,我自己的重車貸款剩兩期便償清完,車權到時也完全屬於我了,但就在這幾天收到了機車融資公司的傳票,從士林法院寄來的,不過沒說要到哪出庭,我看了一下是民事裁定通知,是從士林簡易庭寄來,底下有寫說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融資公司之前有說要告詐欺,因為我把分期中的車給賣掉被他們知道,而我住新北,我想問一下我該怎麼處理及會面臨到的事情,前女友的機車融資公司要告我詐欺,會成立嗎,應該怎麼解決最好,謝謝!!!

 

Joyce 105-04-19 00:59

您好,

1、我在93年購屋房屋登記在我的名下,貸款尚未清償,104年2月再用我的名字轉增貸,貸款下來,由我先生辦理匯款,轉至他大哥的優惠存款帳戶,我並未拿到這筆錢,目前每月貸款是由他在繳,若是辦理離婚,房貸部份該如何處理?他有前置協商到107年結束

2、三月中時,他已將自己的東西搬離家,戶籍也遷出,我們兩方都有工作,我月薪約三萬,他是軍人,月薪約六萬,小孩未成年,這個部份可要求贍養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3 22:0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基本上就是誰的,至多只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除非有借名登記。 2、只要我方有爭取到監護權,基本上就能爭取扶養費。 3、建議可以嘗試協商,倘若無法協商,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起家事訴訟,處理您提到的離婚監護權扶養費、財產等問題。
blueness 105-04-18 22:56

幾年前家父被叔叔冒用身分,去買二手車

結果吃上一堆交通罰單都報家父的身分證號碼,當然都沒繳

然後現在怎麼找人都找不到,避不見面

前一陣子政府機關寄通知書來,說再不繳,要把目前在住的房子查封法拍(目前仍在貸款)

十幾萬真的是一筆負擔~~

若咬著牙把這筆繳完,非常害怕之後仍會發生一樣的事情

請問該怎麼辦?  要怎麼防止?

你好:

可至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罰單部分若在到案日期前,可檢附相關證據向處罰機關告知違規之人,請處罰機關通知該人到案。 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將冒用之狀態除去及損害賠償,或依不當得利請求叔叔返還代墊罰單之款項。 刑事上,若叔叔未經父親同意擅自以叔叔名義購買車輛並登記,可能會構成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blueness 105-04-18 23:26

感謝律師您撥冗回答,在此繼續發問相關問題

因為對方只要違規皆報家父身分證字號,而車子當初買也是冒用家父身分買的

而辦理拒不過戶註銷,我的理解是會將違規事項,歸責給新車主(有錯煩請指正)

而在此的新車主是被冒用的家父。這樣感覺新的違規事項,還是歸責給家父。

且也不知道該如何檢附相關證據,證明違規之人就是特定的某人(感覺相當難)

再請問律師民事上及刑事律師的兩點建議,是提出告訴的意思嗎?

那些已過申訴期的罰單,是否就只能認賠交掉呢?

感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5-04-18 23:45

您好!

違規報別人的身分也是會構成偽造文書,實際違規人都會有簽名可供核對,本件應該在每次發現犯罪行為時就應報警處理,拖延不處理只會更不利,若不想提告只好自己承受損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lueness 105-04-19 00:5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違規報別人的身分也是會構成偽造文書,實際違規人都會有簽名可供核對, ... (恕刪)

 謝謝沈律師回答

 所以往後若在收到罰單15日內提出申訴並舉出證據,證明非家父所開的車

 是否可避免被罰?

 謝謝沈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9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證據後,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9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證據後,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希希 105-04-18 16:34

我是單親家庭,也是獨生女,從小於母親扶養長大,也已經結婚生子

我的母親有一間房子(還有貸款剩約100萬),還有保險及存款,如果某天我母親過世,而我繼承母親遺產,那我先生是否也持有一半呢?

因為和先生相處不睦,是否有方法不讓先生能分得財產?

沈恆 (沈律師) 105-04-18 16:43

只有您是母親的繼承人,您的配偶並不是繼承人,母親的遺產債務都會由您單獨繼承繼承遺產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因此您的配偶對母親的遺產完全無法主張權利。

CC 105-04-18 16:4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有您是母親的繼承人,您的配偶並不是繼承人,母親的遺產債務都會由您單獨繼承繼承遺產也不會 ... (恕刪)

 那請問如果我繼承了母親遺產,而我們沒有申請夫妻財產分開的情況下,先生能共同持有嗎?

CC 105-04-18 16: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有您是母親的繼承人,您的配偶並不是繼承人,母親的遺產債務都會由您單獨繼承繼承遺產也不會 ... (恕刪)

 

你好:

若未特別以書面約定夫妻財產制,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適用法定財產制。依民法第1018條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故不會有你所述共同持有之問題,除非有借名關係,否則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8 21: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您母親合法繼承人只有您而已,您先生依法不能主張任何權利。 關於夫妻財產制,若未經登記,適用1016條以下的法定財產制,在婚姻關係消滅時,會有1030-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但該條第1項但書第1款之規定,「因繼承取地之財產」是不會被計算入要被分配財產之中。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8 22:51

您好,您母親之財產並非剩餘財產分配範圍,您先生並無法就此主張。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沒有什麼財產配偶有一半

這都是對法律的誤解

簡單說你繼承的東西就是你自己的

不用擔心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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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阿威 105-04-17 12:34

上個月看了網路貸款~~對方要求提供存簿提款卡!!

於是提供給對方~~隔天到了約定撥款時間對方就關機LINE也不讀

於是當下立刻打去銀行掛失~~但銀行說已經有筆25萬款項存入並且提出

~~要我先去報警

我到派出所報案  員警說我的帳戶還沒被列為警示帳戶!要等有被害人或法院傳喚

今天我收到銀行來信我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 到派出所報案  警察要我明天上班日到偵查隊

我有跟對方LINE對話紀錄 提供帳戶完全是要辦貸款

請問接下來我要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7 1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會被認定是詐欺的幫助犯,當下應該堅持報案。

2、應該提出相關與對方連繫、交付帳戶資料的紀錄跟資料,倘若仍遭移送,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阿威 105-04-17 13:16

請問一下律師

我只有LINE的對話紀錄  以及寄文件宅急便收據

明天到偵查隊交給警察就可以嗎??

這樣會被判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7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之犯罪,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您的回答,對您自己不利,成為起訴您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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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之犯罪,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您的回答,對您自己不利,成為起訴您自己之證據

Sammi 105-04-17 02:01

您好,我父母離婚時有協議將房子留給我弟,但只註記在離婚協議書上並無再採取其他動作;事過二十年,我爸把房子拿去做貸款,我們擔心他會故意不還款讓房子被扣押,想請問我們這邊有無什麼能預防的動作呢?謝謝

你好:

該約定之請求權已經罹於15年之消滅時效,父親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履行。 財產登記在父親名下,就是父親之財產,父親有權決定如何處分財產,包含設定抵押權子女尚無權過問。
Ann 105-04-16 23:56

您好:

我家出了很嚴重的問題需要求助,去過社會局跟打給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諮詢,但只說要大家好好談談.事 情是這樣,最近因為爸爸去世,家裡有媽媽跟妹妹,父親在世 時是家裡經濟支柱,養媽媽跟成年的妹妹,我自己在外面獨立生活11年,家裡一直因為媽媽的花費跟媽媽干預妹妹工作,所以經濟一直有問題,許多年前,妹妹還 在念書,我剛畢業就業沒多久,因為媽媽說家裡經濟困難,他們培養我大學畢業,應該要為家裡盡一份心,所以聽媽媽的話幫忙借信貸,卡債,後來媽媽說服奶奶用 房子給我抵押借貸,幫助家裡,後來還貸2胎,但最後因為繳不起貸款,只跟我說一句沒辦法要我想辦法,我去跟朋友借錢繳房貸,因為真的沒辦法,還牽連到奶 奶,她是保人,只好說服奶奶把房子賣掉償還掉所有債務,不過爸爸協商卡債沒償還,奶奶有給爸爸一百萬,為何不償還爸爸卡債,媽媽是說每個月才繳8千出頭, 繳得起,所以後來的幾年都過得平順,直到錢花完了,父母開始越來越頻繁的跟我周轉,我因為以前那件事,後來工作薪水也換到比較好一點,所以有私下存一筆給 父母的緊急備用金,不多大概快20萬,後來也陸續給他們用完,媽媽的用錢一直有問題,但是一直交代不清,也不讓我干涉,爸爸在世時我不好干涉,畢竟是長 輩,但爸爸不在,現在經濟支柱是我,媽媽一樣交代不清楚,我雖然有積蓄但薪水不是屬於高收入,而我媽知道勞保喪葬補助有12萬時,本來除了負擔他們房租還 有繳一些費用,20天就要走6萬純生活費,隔一周又在要2萬,不過這兩萬我要她去付房租,我不付,錢也用完了,她現在要我刷信用卡的預借現金給她家用,要 我這幾個月給她救急,可一直不讓妹妹去工作,說她年紀大心臟不好高血壓,需要我妹來幫她處理家務事,她說我有卡可以刷現金救急,說只要繳最低金額就好,說 信用卡的循環利率沒她們以前借貸要20%高,但我不答應,我不想重蹈覆轍,所以我們現在鬧得不可開交,前天鬧到要叫警察來,但後來我還是給了她一萬5,這 只夠她跟妹妹一週生活,我的媽媽是否精神有問題?我的妹妹前幾天說想去找工作,但被媽媽阻止,要她在家裡幫她,可是她既沒打掃家裡,也沒打包搬家的東西, 這幾天頂多有跑銀行要辦開戶,週五問我妹他們一天做了什麼,就只有影印資料,一整天只做了影印12張紙,跟吃飯,聽了實在很無奈,這各家怎會變這樣,妹妹 就像是個被控制的魁儡,媽媽又一直要我刷現金卡給他,一直打來騷擾,也會打到公司,我覺得我已經有盡到奉養的義務,但這超出範圍,我的主管跟朋友都跟我說要斷絕切割,但這是有法律問題嗎?我很希望能有什麼管道能幫忙,把他們拉回正軌.不希望最後鬧到警察局去.

沈恆 (沈律師) 105-04-17 00:07

您對母親的責任只有在她無法維持生活時給予扶養,超過部分就不是您的義務,也無需刷卡借款供她花用。親子關係是無法斷絕的,母親是否有精神問題可就醫診斷,有生病再治療,但別隨便以此質疑而更加破壞關係。

你好:

母親若有騷擾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制止騷擾行為。 若母親無法維持生活,子女扶養義務,依現行法院裁判標準,大多參考主計處公布之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03年度台北市是27,004;新北市是19,512),父親去世後,你與妹妹有扶養義務,平均負擔下來你只要負擔二分之一。 母親生活奢侈浪費能夠勸就儘量勸,至於借錢消費只是寅吃卯糧,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嚴正拒絕。
玲玲 105-04-15 23:52

日前看上一間房子,已開價720萬,代銷是說要問看看公司要不要賣,然後又說為求快速,叫我要先簽約,我目前簽了2張訂購預約單(1張土地,一張房屋),4本空白合約(2本土地,2本房屋),兩張本票(1張土地款,1張房屋款)(上頭載有限貸款使用),及刷了一筆10萬的訂金,基於種種因素我沒有要買了,想請問是不是10萬元訂金會全數被沒收?還是可以請求酌減?簽過名的合約本票需要拿回來嗎?是否還有其他可能會衍伸的問題?我該注意些什麼?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6 0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正當理由解約,訂金將被沒收作為違約金,酌減之機會不高,建議與對方好好協調,比較實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玲玲 105-04-16 00: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正當理由解約,訂金將被沒收作為違約金,酌減之機會不高,建議與對方好好協 ... (恕刪)

 請問簽過名的合約本票需要拿回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6 1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比較謹慎的作法,應該另外簽合意終止契約書,並且取回本票

2、否則可能另外發生房屋仲介報酬費用違約賠償問題。

黃國政 (Sam) 105-04-16 16:31

由於您的資料中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e 105-04-14 11:00
我客戶甲受他好朋友乙請託,以買賣方式買他朋友乙的房屋,再以甲的名義向銀行借款620萬,約定每月貸款本息由乙繳付,六個月後,全部還清。如果違約,就將房屋歸甲所有。我客戶甲認為該房屋價值高於貸款,這樣做應該沒有風險所以答應乙以上述方式完成。但乙卻於第一期就不繳了,甲屢次催討未果,只好自行繳納以護其信用正常。請問這時該如何處理? 乙目前尚住在該房屋。 感謝賜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4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並不是借名登記的問題,而是房屋買賣。

2、主要要依據雙方的約定來主張權益,此部分必須回歸雙方所簽立的契約書或是約定。

3、程序上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約,或是要求對方解約賠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視雙方有無訂定契約,否則日後可能會舉證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當初約定是否有契約

本案可以請求乙搬遷離開該房屋

這有契約與無契約有不同攻防方式

且要看有無其他證據留下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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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 105-04-14 16:4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並不是借名登記的問題,而是房 ... (恕刪)

我客戶甲有與乙簽訂買賣契約並經公證人公證,

約定乙按月繳付620萬元貸款款本息半年,再清償當時銀行借款餘額後無條件配合將房屋過戶還給乙

假若未按期繳付房貸,或六個月後未將銀行借款全部清償,則將遷讓房屋於約定之前縣內搬離該屋

我客戶說六個月的期限早在今年1月23日到了,他現在已經墊付借款家向人借錢墊付的利息合計有20多萬了

甲乙雙方在此期間也有立據承諾約定期日清償所有積欠之款項,但已都未按約定承諾履行

好像有10多次了,有口頭的承諾也有書面立據的承諾.

 

bee 105-04-14 16:5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視雙方有無訂定契約,否則日後可能會舉證之問 ... (恕刪)

 

我客戶甲有與乙簽訂買賣契約並經公證人公證,

約定乙按月繳付620萬元貸款款本息半年,再清償當時銀行借款餘額後無條件配合將房屋過戶還給乙

假若未按期繳付房貸,或六個月後未將銀行借款全部清償,則將遷讓房屋於約定之前縣內搬離該屋

我客戶說六個月的期限早在今年1月23日到了,他現在已經墊付借款家向人借錢墊付的利息合計有20多萬了

甲乙雙方在此期間也有立據承諾約定期日清償所有積欠之款項,但已都未按約定承諾履行

好像有10多次了,有口頭的承諾也有書面立據的承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得依雙方所約定之契約關係,來向對方提出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泓霖 105-04-13 13:46

我因為需要一筆錢想尋找貸款,看到手機有很多有關貸款公司簡訊,就打去詢問,我一開始問了很多家都因為我是學生未當兵不能貸款,本來要放棄,但是突然有一間自己打給我問我有沒有需要貸款的事情,我就跟他說我想貸,他跟我說需要我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然後問我有幾家銀行,我說4家,叫我把4家的戶頭正面都印給他,然後把提款卡寄送給他,我真的當下我完全沒有想到是詐騙要拿我的資料跟戶頭去做詐騙,我只是覺得有人肯借我錢了,所以我就寄過去了,送到後,他就打給我,開始關心我問我為甚麼需要這些錢,然後他要怎麼幫我,叫我提供他密碼,因為需要做資金的處理,我也沒有想很多就給他了,他跟我說4/12號款項就會下來跟我約時間把我的卡片還給我,我相信他了,結果4/13號就收到銀行被凍結的事情,我才知道我被騙了我很緊張的跑去警察局,但他們說我可能涉嫌詐欺同夥了,我該怎麼辦,我只是學生,我也沒有能力請律師,警官們叫我等候偵查的通知...說我的帳戶已經被10幾個受害者報案...我真的不知道我該怎麼辦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3 14:03

您好,

 

1、一般辦理任何手續都不需要提供他人金融卡、帳戶及密碼,且提供這些資料予他人表示帳戶中原來根本沒有錢,是本案情形已顯屬故意提供人頭帳戶而構成幫助詐欺之行為。

 

2、除盡力與所有被害人達成和解外,仍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保障自身權益,爭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泓霖 105-04-13 14:08

可是我只是學生也請不起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3 14:14

您好,若資力有困難,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扶助。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4-13 15:10

1.一般而言,你此等行為,地檢署或法院都是以幫助詐欺罪處理較多,構成犯罪之機率頗高,建議有律師協助處理會較佳,或有無罪空間(但仍應視你個案情況,檢察官及法官相不相信你是無辜)

2.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是你沒錢請律師最好之處理方式,如果你有認識的扶助律師,申請扶助時也可指定律師

泓霖 105-04-13 15:23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一般而言,你此等行為,地檢署或法院都是以幫助詐欺罪處理較多,構成犯罪之機率頗高,建議有律師 ... (恕刪)

所以我就是一定會被判有罪對吧...

我自己的錢也有被領走..我也是受害者..

美好的一天 105-04-12 18:11

目前我們夫妻分居4年.當初是因衝突而離開家.前年因返家發現家中土地.房屋所有權狀只剩下影印紙.結果去申請補發被駁回.得知被妻取走.因房屋是屬婚後所有.房子登記我名子且已清償貸款.請問若我想取回房屋.土地所有權狀.打官司取回的勝訴如何?謝謝回覆.

你好: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你就是所有權人,若未將所有權狀交由妻保管或供擔保或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可以起訴請求返還權狀。 就算你將所有權狀交予妻保管或擔保,仍然可以終止保管契約清償債務後要求返還權狀,如果拒絕,可以提起訴訟。 詳細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能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妻子可能會涉及偽造文書,本件除刑事外,民事應提起塗銷登記訴訟,以請求返還動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2 21:1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您若為動產所有權人,則權狀之所有權人亦當然為您,您妻子擅自將權狀取走,得依民法第767條規定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妻子返還權狀,如妻子不能舉出證據證明有合法占用的原因(借貸、借名登記等,舉證責任在於妻子),則依法須將權狀返還於您。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沈恆 (沈律師) 105-04-12 21:34

可以先調謄本看所有權是否被移轉,如果已被非法移轉,應趕快提告偽造文書罪。若仍在您名下,可先發函要求返還所有權狀,如果無效果,則可訴訟請求返還所有權狀。

您好:

重點應係現在動產所有權人為何,若為您,提起返還權狀之訴訟即可,若已遭移轉登記,則需視你們當初是否有其他約定,若無,則對方會有偽造文書罪之問題,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塗銷移轉登記回您名下。

阿皓 105-04-12 10:54

去年我在辦理貸款時,對方說要我的提款卡,我當下覺得怪怪的,但他說會還我,所以後來我也沒多想就寄給他了,過了兩三天之後,我去郵局刷簿子,結果郵局人員跟我說我的簿子已經變成警示帳戶,我當下才發覺我已經被騙了,所以當天下午我就馬上去報案,後來有開了一次庭,當下法官有問我是否要談和解,我也說好,後來就沒有下文了!

 

但在前天我收到了『刑事簡易判決』的通知,內容說我以『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然後今天我又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裁定』的文件,內容是原告提起請求賠償,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2 11:24

您好,

 

1、簡易程序可能不會開庭,建議應委請律師撰擬刑事答辯狀向法官求情,爭取緩刑之機會。

 

2、亦可在書狀中向法官請求開庭,表示希望與被害人當庭達成和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遊戲zz 105-04-11 23:32

您好:我想問上個月朋友有跟我借一筆錢叫我借一個月他說給我賺利息(20分),他借錢的理由是說房子要辦過戶需要有錢再戶頭裡出入銀行貸款金額才會高,當時我沒想那麼多問他需要多少,他開口說要20萬我說身上沒那麼多,他叫我去跟我朋友借利息照樣算給我們,當時想說問看看朋友是否有意願借,朋友說可以但是要(40分利)我想利息那麼高誰會要借,但是最後還是有跟朋友說,朋友也說40分可以接受於是幫他跟我朋友借了這筆錢,借款的時候我們都有簽本票借據,結果到了還款日他沒有打算要處裡反而跟他要錢他還說要告我們重利罪,我門聽了很傻眼,當初利息錢都是她說要給我們的現在還反過來說要告我們,我想問說這樣我跟我朋友會有事嗎?有構成重利罪嗎?利息錢跟本金都沒有拿到..

像這樣情況可否形成詐欺呢?我們可以去告他嗎?因為已經有去過它們家有跟管理員了解,他說他這種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已經是慣犯了

ttkkmm 105-04-11 12:24

未滿18 之前有位友人說他有借錢管道(高利貸)

問我是否要借 因為我想我一個月內就可還清 我就答應了 向他簽了一張一個月後支付三萬元的本票(我知道未滿20本票無效)他答應我他馬上去辦理 隔週一給我我能借到的22500 但是隔週他又要我先借他一些 只能給我一萬 他會跟我分利息 之後人就消失了

中間我用他留過的所有聯絡方式都無法聯絡他 兩週後他的fb帳號密我說是他朋友 幫我借錢的要被關了 要我先還清這些債 等出來之後會全部還我 但是我身為一個沒有打工的高中生 無法憑空拿出這麼多錢 我也不相信事後會拿回來 我與這個帳號討論之後對方說他隔兩週會把機車當掉 願意幫我還本金三萬 但是我必須支付一次的利息 事後慢慢還他即可 我認為我不必支付這個沒有成功貸款債務 但對方要求我不要報警 但我擔心討債集團無預警來找我麻煩  他只是一直強調把錢籌出來就沒事 說我繳利息隔三天他就會幫我把我的本票贖回他手上 

但我真的無法負擔這七千五 想向警方報案

請問我能夠自行報案嗎 我家人之前再三要求我不得與錢莊有往來 我擔心我原本就緊繃的家庭氣氛被破壞更慘 所以我無法向他們開口 想要等到至少能讓他們相信我是被騙再告知他們

另外 這類案件我如果報警是否有被幫派追殺的可能 我該如何自保 拜託各位協助回答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1 12:53

您好,

 

1、如有詐騙嫌疑,可向警方報警提出告訴。

 

2、可與警方討論後續處理方向,由警方安排將對方誘騙出來或提供適當之保護避免遭遇對方傷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1 20:13

您好,若認為遭詐騙,可以自行向警局提告,或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