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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lee 105-07-06 08:57

你好,想請問一下

目前公司關閉,老闆落跑了...欠我們公司員工薪資之外,還有員工信貸借錢給老闆,當初老闆借錢是說為了資金週轉使用,而且公司剛簽完一棟大樓的工程案等工程款下來之後會還錢..在105年2月借款,6月中老闆之失蹤了.且公司會計是老闆的堂妹,我們查了一下老闆留下來的電腦記錄..發現老闆105年1月到6月跟銀行借了6仟多萬元...這樣子我們可以告老闆詐欺及共犯會計人員嗎?且會計人員在發現公司的錢都入了老闆的口袋之後..每天都在借多面的錢軋公司的支票,受不了每追錢的日子..於端午節前夕快速離職,會計離職後不到一星期公司就發生跳票...老闆因為不知道什麼軋票,知道洞很大...所以選擇逃避了,這樣子可以告老闆及會計共?詐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已經涉犯詐欺罪,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2、至於會計得部份目前事證還不算明確。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刑事詐欺,並且勞工應先向勞工局申訴,並請求就薪資部分予以補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該公司明知其個人及公司財務狀況已無支付能力,拖欠員工薪資之外並對員工施以巧語話術實施詐術取得資金,事發後關廠走人避不見面,逃避責任,按刑法第339 條則規定:「(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第3項)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保障全體員工的權益,應委託專業律師支援協助,具狀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Ben 105-07-06 07:09

律師您好,我方為房東(甲方),有一房屋租屋房客(乙方),租屋時間為98/12/1至105/11/30,租金為半年繳一次,所以乙方通常都會在6/1或12/1日前給予支票,且發票日為6/1或12/1日,但在這最後一次繳納房租支票發票日確故意填寫為11/30,以至於當要用這筆錢時,才發現無法兌現,後來找他詢問,為何這樣,是寫錯嗎,可以改日期嗎?對方表示故意,不願意更改,有問題可以法律訴訟,且我方當時未注意到這個日期,於租賃契約有簽收以收繳房租日期及金額;以上是事情的經過,想請教此張支票算繳納房租嗎?我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他變更發票日?目前為7月6日,如果該張支票不算繳納房租,這樣是否算2個月未繳呢?我方現在該如何處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7-06 07:39

支票不能兌現如果是對方的原因造成,可要求以其他方式支付房租,宜先正式發函催告限期繳付房租,若扣除押金後再累計二個月房租未繳,可終止租約請求遷讓房屋

阿娟 105-07-05 20:40

律師您好:

我父親名下有一屋貸款中,又去民間借貸另欠睹債簽支票本票給人,因利息繳不出來差點被民間借貸吃下此屋,因我媽擔心無屋可住,籌了錢300多萬將民間償還又怕他再去民間借遂將屋過戶自己名下並設定部分扺押權於我弟(因他還部分債務),但欠睹債的人非善類去法院告脫產,我媽驚嚇之餘5月底便將屋還登我父親名下,欠睹債的黑道要我媽7/20前搬家並撤所設定的扺押權否則要告我媽

請問我媽還這民間借貸300多萬,要的回來嗎?目前該採取什麼行動以確保此債權?感謝您的回覆!

你好:

償還民間借貸債權人受領清償法律上之原因,無法請求返還。 賭債違反禁止規定及善良風俗,無效,可以拒絕對方之請求,針對支票本票部分,可以提起確認支票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惟若已經清償賭債,會被認定為民法第180條第4款,因不法原因而為給付,無法請求返還。
Ben 105-07-05 06:37

律師您好,我方為房東(甲方),有一房屋租屋房客(乙方),租屋時間為98/12/1至105/11/30,租金為半年繳一次,所以乙方通常都會在6/1或12/1日前給予支票,且發票日為6/1或12/1日,但在這最後一次繳納房租支票發票日確故意填寫為11/30,以至於當要用這筆錢時,才發現無法兌現,後來找他詢問,為何這樣,是寫錯嗎,可以改日期嗎?對方表示故意,不願意更改,有問題可以法律訴訟,且我方當時未注意到這個日期,於租賃契約有簽收以收繳房租日期及金額;以上是事情的經過,想請教此張支票算繳納房租嗎?我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他變更發票日?目前為7月5日,如果該張支票不算繳納房租,這樣是否算2個月未繳呢?我方現在該如何處理呢?謝謝!

AC 105-06-29 13:15

您好,我想請問我之前支票借人使用,現我已不同意授權並多次告知都不返還空白支票及印鑑,如果我寄出存證信函,對方一樣不返還,甚至已簽發的票款擺爛不支付的話,我應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請對方自付清償責任? 銀行方面是否能以存證信函撤銷付款?或該如何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9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返還票據訴訟

2、倘若對方仍使用該票據,可能涉嫌偽造票據或是詐欺等罪嫌,可以依法提出告訴或告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C 105-06-30 12:36

 謝謝兩位律師的解答。那如果之前已經簽發的支票不付款的話,我該如何主張呢?謝謝

黃先生 105-06-22 21:24

支票跳票對方不處理請問若要提告需支付多少律師費如何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看如何處理,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即具有執行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2 22:58

您好,可以請求返還票款,至於律師費用則需看案件背景及地點,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2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票款,惟若對方名下無財產,亦僅能取得一紙債權憑證,實質意義不高,建議可考慮嘗試蒐集雙方電話錄音簡訊電子郵件或line等對話紀錄,若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證據,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23 17:5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此部分仍須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償還(可先寄發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等),請求償還之金額當然包括本金及利息,而在起訴前並可同時採取假扣押之方式,將對方之財產予以扣押避免對方脫產,同時也以此方式施加對方壓力(而若對方在我方假扣押後有脫產行為,甚至會涉及刑法第356條毀損債權罪,此部分亦會施予對方壓力)。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105-06-17 15:38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一下,三年前我被我姑姑害到跳票(因為她有待我去農會辦支票本,當時我有拒絕也已成年,我沒辦法以前都是他扶養我因為一直受不了親情施壓所以後面答應去辦,事情過了三年 我去年因工作關係再去讀書今年學費我想去辦就學貸款,不知道跳票這部分會不會影響我申請學貸,我是單親目前還不敢讓媽媽知道我姑姑把我害到信用不良的事情.可以麻煩盡快回答我嗎?如果不能辦我就要另外去想辦法繳學費避免讓我媽知道這些事情

麻煩您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7 16:49

您好,

 

1、如被銀行退票會留下紀錄,發票人會有信用瑕疵,退票後發票人可以去銀行補足存款,申請註銷退票。

 

2、如果發票人沒有在時間內申請註銷退票的話,那就會被列入退票紀錄,達三次以上的話,發票人會被列入拒絕往來戶。而該退票紀錄在全國聯徵中心也會登錄,就是信用不良。信用不良者, 對發票人在銀行某些交易或申請都會受到限制的。舉凡與信用有關之申請都會受到限制與拒絕,如辦理信用卡貸款等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andy 105-06-15 11:50
律師,您好!我媽媽用自己的名字協助哥哥開設一家公司 並為店的負責人 期間有申請使用支票 之後哥哥有開了公司的支票清償他個人的債務 但後來支票跳票 債權人有拿支票到法院去申? 母親當時並沒有出席 因為無力償還 想請問母親當時沒出庭是否表示承認此債務?又要如何才能得知法院是不是有對母親做查封財產或是強制支付命令的動作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出庭,是自我放棄抗辯,法院判決之後就難以救濟

2、要看是什麼樣的公司,倘若是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則公司的票,股東還是要負責任。反之,倘若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票與負責人個人財產無涉。

3、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妹妹 105-06-13 21:02

爸爸向朋友購買一部汽車,而簽發票面金額200萬元,發票日期為105年6月1日的支票一張給該朋友,然而這個朋友向房東購買房屋而在該張支票背面背書簽名後於105年6月6日轉交給房東收執,屆期房東銀行提示付款時,而因爸爸的存款不足不或付款,房東向該朋友請求支付200萬元支票款,朋友卻主張說因為和爸爸間的購車糾紛,以致爸爸將銀行的存款抽出,朋友主張自己也是受害人,所以不需付支票的付款責任?那朋友的抗辯有無理由?此支票究竟應由何人負責票據付款責任?又票據法上的依據何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3 21:12

您好,

 

票據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準用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支票背書人應依照支票文義擔保付款。因此,若執票人行使付款請求權遭到拒絕(即退票),在符合票據法 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要件下,執票人即可向背書人行使追索權,且依票據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背書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同時或先後行使追索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3 22: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據票據法第144條準用第39條及第29條之規定,於支票背書轉讓者,背書人應擔保付款,故該友人將支票背書轉讓時,本身亦有擔保付款之義務。 又依照票據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執票人於第一百三十條所定提示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而被拒絕時,對於前手得行使追索權。但應於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請求作成拒絕證書。」故而該房東得於支票跳票後,向該友人行使追索權,該友人應負擔票據責任,至於其主張「為和爸爸間的購車糾紛,以致爸爸將銀行的存款抽出,朋友主張自己也是受害人」並非得作為阻卻票據責任之事由。 該房東可向您父親請求給付、亦得向該友人請求給付。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朋友仍需負票據責任,但該朋友給付後,其可以向您父親主張票據責任,屆時您父親才能以與該朋友間之法律關係來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頭 105-06-12 01:08

律師您好

請問

我本身因有積欠一些信用貸款卡債,但因目前經濟有些問題,所以被銀行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我有一個公司戶頭(就是我是公司負責人,商業登記資本額20萬)

但從來沒用過

想請問

因為現在做小生意有一筆貨款(支票)一定要進公司戶頭(而且是禁背支票)

請問這樣會被扣掉嗎(我欠債銀行跟公司戶頭銀行不同,也就是我沒欠公司戶頭這間銀行錢)

因為聽說好像什麼法人與自然人不同

還是我可以趕快再找一間銀行再開一個公司戶頭趕快存支票進去然後領出(這樣時間來的及嗎)

還有我也想請問如果像查扣銀行戶頭是不是要經過法院申請,這樣時間大概會多久

律師幫我解答

因為目前這些錢對我生活上很重要

拜託,謝謝

 

小華 105-06-09 23:38

支票到期超過一年,銀行可以拒收嗎?

是有法規規定,還是銀行怕票交所記點而不收

沈恆 (沈律師) 105-06-10 00:06

支票的票款請求時效只有一年,超過一年付款人不得付款。

閣下所述支票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小陳 105-06-07 16:26

請問一下:

          甲方執有乙方開具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票據(乙方無法塗改禁止背書但書記載下), 今如甲方欲將此票據權利(或債權權利)轉讓移轉丙方,  請問有何方法可以轉讓或讓渡, 而使丙方合法成為乙方之權利人? 請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支票被扣押 105-06-07 05:35

甲方有意向乙方(仲介)買車 乙方提出需要開出支票以示購買誠意承諾不會兌現支票也沒提到會將支票交給車主   甲乙兩方簽下保管條乙方口頭答應若沒有買車可以拿回支票  但保管條之內容沒有填寫也沒有寫保管結束的日期 請問甲方可以要求拿回支票嗎  乙方說已將支票交予車主但是車主弄丟了  關於保管條我可以告他背信嗎?  關於他交予車主我可以告他侵占嗎?(有錄音對方承認支票交與車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7 1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約要求對方返還票據,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返還票據訴訟

2、倘若對方無故交與車主的部份,可以要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3、目前就您所述的狀況,尚不會達刑事責任

lynn 105-06-02 07:15
各位律師您們好,欲請問有關預售屋解約一事,謝謝 今年12月要交屋,尚未辦理產權移轉。 建商的合約,有關買方(甲)違約條款部份 甲方違反”付款條件及方式"之規定者,乙方並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的沒收依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計算之違約金,但前開沒收之違約金額超過己兌現價款者,則以己兌現價款為。 請問: 1)工程款我已匯了12%的款項,現在想解約,建商要求要補足2%,才能辦理。裡由是我有開24張支票(都未到期),加簽一張沒有日期的本票(剛好是24張支票加起來的總額)。所以算是已兌現價款嗎??請問可以是這樣嗎?沒有其它的辦法? 2)房地總價15%,似乎有看過類似的判決,建商需以房屋總價計算15%,不應用房屋+土地的總價來核算,不知是否能這樣走 違約金賠款是事實,想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甲違約金降低損失呢?(應是找律師吧...哈) 以上謝謝您的寶貴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買方違反付款規定,至多可以要求沒收房地總價15%的款項,不過倘若還沒有繳納的費用,無需補繳納。

2、票的部分只是作為付款擔保,所以不能以此要求我方補繳費用之依據。

3、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要低於12%除了透過協商簽立和解書的方式,訴訟主張違約金過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方若無正當理由要解除契約,勢必會有違約金之問題,而條約約定需達15%的約定應有爭議,所以您們應釐清現解除違約金應給付多少後,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建商解約,之後再主張違約金之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02 09:18

您好!

契約賠償房地總價的15%,並非只有房屋價款的15%。但仍可主張本票只是擔保作用,並非已兌現,若實際兌現支票金額未達房地總價的15%,則違約金只能以實際兌現支票金額為限。若進入訴訟,將來還可在法院主張違約金酌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2 1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以打算違約,目前應減少損失,等建商對您提告或您提告請求違約金酌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2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以打算違約,目前應減少損失,等建商對您提告或您提告請求違約金酌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ynn 105-06-02 01:51

各位律師您們好,欲請問有關預售屋解約一事,謝謝

今年12月要交屋,尚未辦理產權移轉

建商的合約,有關買方(甲)違約條款部份

甲方違反”付款條件及方式"之規定者,乙方並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的沒收依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計算之違約金,但前開沒收之違約金額超過己兌現價款者,則以己兌現價款為。
請問:

 

1)工程款我已匯了12%的款項,現在想解約,建商要求要補足2%,才能辦理。裡由是我有開24張支票(都未到期),加簽一張沒有日期的本票(剛好是24張支票加起來的總額)。所以算是已兌現價款嗎??請問可以是這樣嗎?沒有其它的辦法?

 

2)房地總價15%,似乎有看過類似的判決,建商需以房屋總價計算15%,不應用房屋+土地的總價來核算,不知是否能這樣走

違約金賠款是事實,想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甲違約金降低損失呢?(應是找律師吧...哈)

以上謝謝您的?貴回覆



柏毅 105-06-01 20:40
第一次偵查庭給被告機會讓他自己認罪,所以沒有把一槍斃命的證據提出,但是被告完全不認罪,還請了律師我滿傻眼的,偵查庭就請律師錢太多,開完第一次的偵查庭隔天,我吧車行的賣車記錄,他偽照我簽名,還有本來屬於我的兩張支票的票號都補上去了,那兩張他自己存進去他自己的帳號,請問下一庭偵查庭他會被起訴嗎? 本來只告業務侵佔但是我也請人寫了追加罪狀的訴狀上去,(背信,偽照文書) 假如起訴是ㄧ次三罪一起起訴嗎?兩張支票分兩次存進他自己的帳號、這算兩次業務侵佔嗎? 感謝大大幫小弟解答 PS:假如我請律師他會比較嚴重嗎?還是檢察官起訴後變原告比較嚴重? 假如請律師我勝訴,我可以要求他付我的律師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1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律師費需您自行負擔,無法請求對方支付;您有無請律師,對方都不會比較重,重點是對方的行為,到底有沒有成立犯罪,您目前之證據,是否足夠證明對方有犯罪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1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律師費需您自行負擔,無法請求對方支付;您有無請律師,對方都不會比較重,重點是對方的行為,到底有沒有成立犯罪,您目前之證據,是否足夠證明對方有犯罪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再加強擬狀,並看有何證據希望檢察官幫您調查,以提高檢察官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柏毅 105-06-01 20:17
第一次偵查庭給被告機會讓他自己認罪,所以沒有把一槍斃命的證據提出,但是被告完全不認罪,還請了律師我滿傻眼的,開完第一次的偵查庭隔天,我吧車行的賣車記錄,他偽照我簽名,還有本來屬於我的兩張支票的票號都補上去了,那兩張他自己存進去他自己的帳號,請問下一庭偵查庭他會被起訴嗎? 本來只告業務侵佔但是我也請人寫了追加罪狀的訴狀上去,(背信,偽照文書) 假如起訴是ㄧ次三罪一起起訴嗎?兩張支票分兩次存進他自己的帳號、這算兩次業務侵佔嗎? 感謝大大幫小弟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罪數的部分也可以請求檢察官一併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妘兒 105-05-26 19:20

我朋友他有跟我坦承有一間博彩公司要租戶頭一個月可以領1萬元,

後來我也想說戶頭我也用不到就把存摺及金融卡密碼都寄給對方

之後對方遲遲沒匯錢給我朋友時,我就覺得怪怪去郵局報遺失才知道我的戶頭已變警示帳戶

法院之後有寄傳票給我要開庭,開一次之後都沒有下文

剛好我現在未婚懷孕要申請一些特殊境遇補助

卻因為沒有戶頭無法申請,而後政府的叫我去開立補助專戶

要警示帳戶的證明卻沒有一間能辦理

請問

如果詐欺案未結案是否不能申請開立補助專戶

警示帳戶是不是不能開其他銀行的戶頭

如果我補助改為領支票如何兌換現金

您好:

1.若您要解除警示帳戶,通常要等到判決確定之後,您可以以身分證即判決確定書向當初通報的單位要求解除警示帳戶。

2.因為您的帳戶已經被列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警示帳戶,其他銀行也不會再讓您開戶,即使開戶也會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無法使用提款卡、金融卡及自動化交易功能。

3.因為您的帳戶已經被凍結,如果支票上面有您的名字或是註記有禁止背書轉讓,就必須要您的帳戶才可以兌換為現金,因此只能等法院判決確定後,請當初通報的單位盡快解除警示帳戶。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6 20:08

您好,您將戶頭提供給他人,他人因此而為詐欺行為,偵查機關可能將依幫助詐欺起訴。

chen 105-05-24 08:51

各位律師好  以下是我這次諮詢問題的詳由

我爸醫直以來都有欠地下錢莊的錢

(用票貼的方式一直去跟錢莊借錢 10天一期 一期13000)

這10幾年來我爸都不講 一直跟我.我媽還有我妹要錢借錢

(爸爸是被朋友倒會加上經商失敗所以沒錢)

到今年四月真的沒辦法了 一直逼問他他才願意說出實情

說是跟錢莊借的!!真的還不出來

我知道後就趕快去報案(因為我爸當時後已經打算自殺)

報案後配合警方也抓到那兩個錢莊的人

警方要我們要告他們 重利罪

(這中間做筆錄以及開過一次偵查庭都有拿出證據

有跟信用合作社請支票往來紀錄做為證據)

結果昨天又收到一張傳票

對方要告我們詐欺以及誣告

檢察官請我爸+我媽+我去到案說明證實我們沒有詐欺他們也不是誣告

我妹今年年初還因為要幫我爸還錢去貸款60萬給我爸

我也一直再拿錢給我爸去還錢莊

結果對方居然要告我們詐欺誣告

筆錄時後警察說他們有說要跟我爸談和解

如果沒錯幹嘛要和解?現在卻反過來要告我們

想說請問一下律師

1.這樣他們能告我們家告的成嗎  

警察當場抓地下錢莊的時候都有扣到布條(就是貼在外面上寫 XX代書借款)那種布條跟小廣告

2.我們能反告他們誣告嗎?2.不是銀行正規的貸款 個人若從事放款這樣的事情 應該就是犯法在先對嗎

3.誣告應該是案件不成立後才能再另提起告訴,怎麼會原先的案子都還沒結束  檢察官就能受理?傳喚我們去說明?

((先感謝各位願意回覆的律師協助我們家真的也沒有錢再請律師打官司 所以只能上來這邊求助再次感謝  謝謝 ))

你好:

詐欺部分,要自始就沒有還款之意願,佯稱借款,使對方陷於錯誤交付款項,才會構成;重利罪必須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才會構成,若雙方你情我願,就算約定高額利率仍然不會構成重利罪;如果是對於是否有重利之情形有所誤會,而非虛構重利之犯罪事實,不會構成誣告罪。 如上,你反告誣告罪,一樣要就誣告罪之構成要件去判斷,有誤會不會構成誣告罪。 消費借貸契約基於契約自由不會構成犯罪,要未依法律規定從事銀行業務或以借款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不相當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等,會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29條之1,才會觸犯銀行法第125條之罪。 誣告罪不用等到誣告之案件結束,若案情明確,會一併起訴或不起訴。 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andy 105-05-23 19:56

請問十二年前借支票給朋友.結果他拿去銀行票貼.後來他跑路.跳票了.那時銀行有申請支付命令.請問有效期限是多久.如果到期是不是可以展延.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展延多久.幾次.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聲請支付命令之事由為何,但縱然以借貸關係為之,其請求權時效最長也只有十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23 21:22

如果銀行是用借款返還請求權聲請支付命令時效是15年,只要屆滿15年之前中斷時效時效可以再重算15年,不限次數。

佳欣 105-05-16 13:04
想請問,父親借錢給朋友,當時借300多萬,支票在我們身邊,每個月有跟對方收利息39750 起初對方都會按時匯利息到戶頭,但自前年開始每個月的利息都匯不足3萬多 至今光是利息又欠了10-20幾萬了!每個月母親都會打電話去跟他催!但對方ㄧ句他沒錢 又是要匯不匯的,這樣的日子父母親也受夠了,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想請問在法律上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是要到法院申請假扣押對方的公司還是產財 又或者是直接把300多萬的支票拿到銀行札呢?但是假如直接拿支票銀行,他欠的利息錢要怎麼叫對方還呢? 請知道的大家幫幫忙,解答ㄧ下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3:19

您好,

 

1、可將支票兌現,但很可能會跳票

 

2、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待取得確定判決後,據以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3、在提起訴訟前,可先聲請假扣押對方之財產,避免後續求償無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首先要視支票發票人為誰、是否另有借貸契約等因素,而可能有不同處理程序,建議可先聲請假扣押,再起訴請求對方返還。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6 16:1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假設支票發票人是對方而非公司,建議先做將支票兌現之動作,隨然可預期會遭到跳票,但後續可作為請求民事賠償證據之一。 此部分仍須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償還(可先寄發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等),請求償還之金額當然包括本金及利息,而在起訴前並可同時採取假扣押之方式,將對方之財產予以扣押避免對方脫產,同時也以此方式施加對方壓力(而若對方在我方假扣押後有脫產行為,甚至會涉及刑法第356條毀損債權罪,此部分亦會施予對方壓力)。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Titan 105-05-12 23:28

您好,我爸爸當初因為心軟而投資了某位親戚,成了其公司合夥人,後來卻因受不了對方的不斷剝削與惡意毀謗決定與其拆夥

對方同意拆夥,退股金卻只願意開發長期支票,但因有總總跡象顯示對方有可能在拆夥後短期內倒閉加上自身的資金需求,因此想請問,是不是有什麼方式或法律依循能夠強制對方將退股金以現金或短期支票的方式支付呢?

麻煩各位律師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3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協議書,確保對方不是故意欺瞞。

2、並可以於票據上要求對方找連帶保證人一起負責。

3、倘若公司拒絕辦理變更登記,可以自行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

黑熊 105-05-12 22:18

加盟門市的負責人當初收了學生的學費之後,因個人支票跳票後跑掉導致門市關門,但是現在學生沒有跟我們公司聯絡申請退費之事在臉書上面攻擊我們公司。一共打了兩次

他上面所打的:陳湘英 我在新北市板橋門市被金美唱片鋼琴樂器公司欺騙,繳錢前,鄭耘翔告知學鋼琴成人,上課堂數?對超過30堂課以上,繳錢後跟學鋼琴成人說只有十堂課,請小心呀!

陳湘英 金美唱片鋼琴樂器 新北市 板橋門市?門倒閉,對沒上完課之成人沒有退學費,鄭耘翔逃走了。壞人。請消費者小心呀。

這樣有所損害公司名譽那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妥當

你好:

公司可與受害之消費者聯絡,並給予適當之補償措施或辦理退費。 對方之言論雖然造成公司商譽受損,惟若與事實相符,而確實有民事糾紛存在,公司雖然提告誹謗罪,對方可能會主張刑法第310條第3項、第311條規定阻卻違法,有可能會不起訴處分。 民事上一樣要就不法性去判斷是否構成侵權行為,而得請求損害賠償及以適當方法回復商譽
Maggie 105-05-04 11:22

律師您好!

問題一:本人目前在一家藥品公司上班,年資9年多,於去年向之前的負責人買了5%的股份,之後公司更換了新的負責人,那新的負責人於5/15要將公司由彰化縣埤頭鄉搬至嘉義縣朴子市,負責人有口頭上問過員工意見,是否要到嘉義上班,基於家庭及路程考量,沒有員工有意願跟進,那負責人也沒表示我們的資遣問題,想請教律師,我們有何權利可言嗎?只因他一句遷移,結果我們全部的人將面臨失業問題?

問題二:就在去年,我向股東買了5%股份,那新的負責人他將要遷移至嘉義,我就有表示要退股,因為我無法跟進,那他也是口頭上答應說要開支票給我,買下股份,但是至今也事隔一個月了,公司都已搬了一部份的貨品至嘉義了,他還尚未出面買股份的事,也沒開股東會議說要搬移公司的事情,都只是私下告知,想請問我有何權益,或是該如何保證我的權益呢?因為我真的很擔心,一旦搬去嘉義了,我什麼都沒有了,工作沒了,股份也沒了,想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是好,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搬遷的部分,員工應提出資遣費之申請,而股票的部分,若當時確實有如此約定,則可以請求對方方履行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ggie 105-05-04 11:49

 謝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可再請教您,我們該如何提出員工資遣費之申請?及該如何請對方履行契約,因為只有口頭上說要買回5%股份?朋友有建議我寫存證信函,但是我不了解這方面資訊,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5-05-04 12:11

如果公司遷移過遠,而對員工前往新廠上班沒有提供必要的協助,則可請求公司給予資遣,可正式發函催告公司處理,無效果再向勞工局提出申訴。股權轉讓口頭約定最好再多蒐證,以防對方反悔。

支票被扣押 105-05-04 01:44

甲方欺騙乙方 需開支票支援丙方 結果乙方反而拿支票向丙方借錢 並無寫任何證明或條約 請問甲方只能認賠了嗎?

陳明彥 (Daniel) 105-05-04 08:30

您好:

您所敘述乙的行為,是有可能構成施用詐術,可進一步詳談研判證據是否充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4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應先蒐集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如錄音簡訊或聊天軟體訊息紀錄等,在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4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應先蒐集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如錄音簡訊或聊天軟體訊息紀錄等,在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支票被扣押 105-05-04 01:40

我本要買車以 對方要求80萬支票作保證若不買可以退還 還簽了保管條但沒有寫是要買車用的保管條 就只有簽何時收到此支票作為保管沒有期限 請問對方如果不還我可以做什麼法律上的行動嗎

閣下訴願意謂:我本要買車,對方要求80萬支票作保證若不買可以退還,還簽了保管條但沒有寫是要買車用的保管條,就只有簽何時收到此支票作為保管沒有期限,請問對方如果不還。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我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小冰 105-04-29 02:13

請問我借錢給他人 但對方信用破產 有對方的本票以及支票 這樣討的到錢嗎?

支票被扣押 105-04-26 01:19

甲方與乙方簽訂合約合作  並要由丙方創立新公司  我是原定丙方的新負責人也是甲方負責人的兒子  因甲乙方都無支票可以使用  暫由丙方負責人開個人票  乙方執意想要將我支票保管  因為支票乃是私人之重要票據我不願交出又不想傷和氣  就想到銀行有要求條件須三十萬在甲存才有辦法領票  也與乙方說明情形乙方不信  我與乙方會計早上到銀行要領新一份支票銀行重新提起要三十萬存入戶頭才願意發票  當下乙方就此打消  重新要求剩餘二張支票與票頭(包括領票單)加上印章因要記帳暫由乙方會計保管方便支付貨款  結果下午他們就存入三十萬重新領票 銀行方面也未向我重新詢問是否發票  而且到現在還尚未將支票還我 而且還自己開票將自己存進的三十萬領出 這樣我該告他們什麼 可以做止付的動作嗎   

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敘明情節俾便支援協助。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沈恆 (沈律師) 105-04-26 12:08

如果對方未經授權擅自冒名開立支票,可能觸犯偽造有價證券罪。但您先帶對方去銀行支票,又自己提供印章給對方,可能會被認定有授權代理或構成表見代理

阿賢 105-04-23 02:32

你好!幾年前老婆聽從朋友的建議投資(4年期)前年投資期限到了.要領回投資款.她朋友就推三阻四.約好要拿錢的時間就一直臨時有事沒辦法出現.後 來還是自稱是國群營造的陳小姐打電話來說只要寄身分證影本給她就可以把支票寄給我們.結果寄了1星期後問她.她說支票寄出來了.結果20天後就收到我們寄 給她的身分證影本.她根本連簽收都沒收地址是假的.我在用LINE問她..她竟然說她不是陳小姐.她把手機借給她朋友.她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問題期間我們 用LIEN連繫了一星以上怎麼可能手機借朋友那麼久.後來換投資的朋友打電話給我老婆說我們騷擾到陳小姐了.她現在氣到不做了.我就更懷疑了投資根本是假 的或是錢早已被她朋友領走了.去年底拿了2張建設公司的本票給我們.結果現在都到期還沒有現.也不給我們投資公司的地址.

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本票怎麼知道真假?

你好:

先去經濟部查詢公司基本資料,若有,就聲請本票裁定,取得裁定後,聲請強制執行。 若根本無此公司,可能會構成詐欺罪,可以蒐集證據提起詐欺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意和解調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沈恆 (沈律師) 105-04-23 09:05

如果是合法登記的公司,經濟部會有登記地址,可對公司聲請本票裁定裁定後公司若提出證據證實本票是假的,則可對提供本票的人提告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的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查出該本票的公司不存在,則可以對對方提告詐欺,以逼使其出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3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3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汪含 105-04-21 23:20

想請問,爸爸的朋友<叔叔>來家裡借支票,叔叔把支票跟別人換取現金,結果叔叔跑路了不見了.支票跳票。跟叔叔換支票的人到法院對家裡辦假扣押,可是叔叔的兒子生活富裕,吃香喝辣,想請叔叔的兒子拿錢出來解決,可是他們不肯,難道叔叔的兒子沒有義務償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2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所以其子女債務無涉,除非另外有約定,或是涉及共同詐騙

2、不過可以考慮對對方提告詐欺罪,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杰森 105-04-17 20:42
你好我想詢問下小弟我日前被人以開立多張不實支票而被退票,事情起先由甲方以某公司之個人名義遊說小弟我說他想擴大其事業需要資金投資於甲且說自己的弟弟為乙也為他公司之負責人,2兄弟都是做一樣相關事業,起先由甲方遊說他們想擴大經營之事好因應過年等事情且說要進貨高單價之商品並以弟弟之名義即為乙方開立多張支票,且自己弟弟信用比他即甲方還良好開給小弟我多張支票期間也有多多支票兌現成功,有自有甲方自己的和乙方自己的,因為前面幾次和做經驗不錯太差,而且也去參觀過認為確實2兄弟即為甲乙方有長久經營之事,小弟我也知道2兄弟都有經營相關在地方小有名氣分別經營有10年之久,不過在過年節後就變了調,經友人得知其甲方根本沒有進貨之事,大多數的貨品都是跟廠商借來展示的和客戶寄賣的跟本就不是他所說想進貨的事,刻意營造真的有進貨想擴大經營之事,而且甲乙方因為是兄弟關係常常互相調貨為正常,之後於105年3月初開始陸續跳票開票期間都剛好落在3 4月期間,而且受害者也不只有我一位起碼4、5位說法也是跟我一樣,之後其兄即甲惡意倒閉,乙即其弟也將店讓渡於他人2者事情均在開票日前幾天發生,導致現在都無法兌現。在事發後新聞中得知甲方早以財務不良,並向地下錢莊借錢。小弟我可以請教嗎?甲方和乙方早以知道自身財物狀況不良,合謀營造出有繼續經營之事並且騙人投入其事業,並施以詐術遊說小弟我和多名受害者,投入資金並開立不實之支票,這樣構成詐欺之因素嗎?

你好:

要自始就無邀請投資之意思,謊稱擴大營業,讓你陷於錯誤,並進而投入資金,再把騙取之資金挪為他或侵吞入己,用才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若真的有投入資金,僅係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則屬於單純之民事糾紛。 依你所述,對方先前簽發之支票你提示付款有成功,對方是否自始就沒有要募資之意思尚有疑慮,除非你所指之友人能夠證明對方是刻意營造擴大經營之假象,否則要構成詐欺罪會有困難。 詳細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沈恆 (沈律師) 105-04-17 21:17

依您所述情形,如果掌握的證據足以證明對方自始即佈局騙取資金,就有可能構成詐欺罪,最好能聯合受害者一起提告以便匯集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8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為何,再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無極天地 105-04-13 18:00

請問一下:我之前支票遭人盜用,因為當時我有去銀行遺失止付,而後來有人使用這張票,而我也拿出了相同金額押在銀行,而如今投票人對盜用支票的人起訴詐欺成立,而我不成立定案,但我銀行當時所提存的錢我要怎麼拿回來,銀行人員說要做除權判決,可是我的票已經被人拿出來了,法院也說沒辦法做除權判決,那我該如何是好,我已是受害者也證明票是被盜用的。請幫幫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4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示催告之後,倘若有票據權利人出來主張權利,那您的除權判決不會被准許。因為票據具有流通性,所以您至多可以打確認票據權利不存在訴訟,然後要求持票人返還票據,或是要求盜用賠償

2、建議您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做正式的處理,避免因為不熟法律而權益受有影響。

Tsuku 105-04-08 12:53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有一事想請教,問題如下

我在103年12月時頂了一間公司

沒有更換公司名,只有更換負責人名

當時有和前負責人交接相關文件

也更換了公司大小章

但今天卻接到了一家銀行的扣繳憑單

才發現前負責人在頂讓公司後隱瞞舊有的公司帳戶

且在104年陸續持續使用

並請領公司支票

 

請問,前負責人的行為,是否牽設不法

我除了去取消舊的公司帳戶,

還可以作什麼動作來自保,

現在很擔心前負責人不知冒用公司名和帳戶做了什麼事

還請解惑,謝謝!

 

 

你好:

要先去銀行查詢是何種狀況,判斷是否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以及是否可以請求銀行負責。 民事上可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主張權利,要求返還款項或損害賠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08 14:2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建議先釐清公司究竟有在哪些銀行使用哪些帳戶(支存、活存、外幣帳戶等),您所發現的說不定只是冰山一角。

2. 在變更負責人後,前負責人已無任何代理公司的權限,其如果繼續以公司負責人名義擅自開立支票,又或者臨櫃進行金融操作,有可能涉犯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217條第2項盜用印文罪及刑法第201條偽造有價證券罪等,對於此些罪名可以詳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後提出刑事告訴。

3. 在民事方向,前負責人的不法行為顯然已對公司造成財產上之損害,建議刑事案件經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公司之損害。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8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對前負責人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蔡長宏 105-04-01 18:11
我與一名男子購買機台 開支票給他 但前面兩張訂金支票已兌現 但我機台還是沒收到 人即消失不見 因機台沒有收到 我也無法交貨 導致 後面的支票錢我也無法繼續兌現即跳票 後來經由朋友告知 他將我的支票 拿去借錢 現在拿到我支票的人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可是我已經沒有錢可以付了 這樣子怎麼辦呢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4-01 18:13

蔡先生您好:

請問這事情發生在什麼時候?有報警以及找過消基會處理嗎?

根據您的描述,有人拿您的支票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這樣下去對方可以聲請強執
建議您現在趕緊找律師聯繫,商量如何應對處理。

另外如果您擔心不清楚訴訟和解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辯護,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你好:

支票具有流通性且為無因證券,除非有票據法第14條規定惡意或以不相當對價取得票據之 情形,無法以你與後手間之原因關係(購買機台之買賣契約)對抗持票人,此時持票人可以請求給付票款。 惟目前尚無法釐清持票人係善意或惡意,以及是否以相當之對價取得支票,建議先在20日內針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並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訴訟(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等),以免權益受損。 至於你與後手間買賣契約糾紛,仍然要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解除契約及損害賠償
葉子 105-03-28 21:1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9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件可以請求的損害賠償,包含薪資損失、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至於您實際請求金額是否合理妥適,則必須檢附相關單據、診斷證明書等,不能一概而論。

2、基本上,現行法院對於沒有受傷的一方的提告權是採取嚴格認定,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3、倘若對方拒絕和解,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葉子 105-03-28 11:2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Ieaf

葉子 105-03-25 17:3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葉子 105-03-25 17:19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 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Ieaf

阿田 105-03-23 11:32

各位律師 您好

家母先前被朋友以支票週轉現金,該朋友為公司負責人。

但該員所開的公司票,被銀行給退票,且該員也避不見面及不願處理後續債務問題。且 該司也宣佈停業,請問該用何種方式追討此債務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3 1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聲請本票裁定,或是聲請支付命令民事訴訟

2、倘若對方是惡意欠債、將公司停業的話,可能涉犯詐欺罪,可以考慮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3 12:09

您好,

 

民事上,您母親可提起返還借款訴訟

 

刑事上,可提起詐欺罪之告訴,如支票之形式並非真正,另可提起偽造有價證券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3 1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票款,但公司既然已經倒閉,即使勝訴,也只能獲取一紙債權憑證,實質意義不高;刑事部分,若可提出對方當初借錢之相關說明,如墊子郵件或通訊軟體line訊息或簡訊等,或許有機會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文強 105-03-21 21:50
幫我管帳的人(合夥人)存摺都在他那裏,我別家店的匯款匯到他自己的帳戶,沒有轉近我指定的戶頭。 頂讓店面50萬只存進15萬其他支票他自己存近自己的戶頭而沒告知。 賣車的錢我委託他去拿也沒有存進我指定帳戶。 請問這樣上面三條用業務侵佔有構成一罪一罰的原則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1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對方三個犯罪行為,委任律師分別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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