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Yong 105-07-07 14:22

有一天我跟我男友在我門口卿卿我我被隔壁鄰居(他稱他爸是我爸朋友的兒子)拍下我根男友照片,並藉由人情關係逼我就範,還用臉書來警惕我威脅我說他手上有我照片逼我跟他發生關係否則就公開,心底感到恐懼並且害怕尤其是鄰居,萬一被跟蹤被怎麼辦了,於是我跟他說我會報警,請他自重,不料他不怕還歡迎我去告,於是我請警察介入,我以恐嚇罪來告他,他接到警察通知做筆錄後,因為害怕又用臉書私密我,道歉以及求我撤回告訴,他希望我們和解因為他怕坐牢就沒前途的緣故才因此向我道歉,並不是他覺個他言語不當,所以我沒感受到他真心悔改,我不打算私下和解是因為他言語騷擾而且字帶有種不舒服字眼,以及住宅隱私,怕他認為我好說話之後又繼續言語騷擾,所以想請問接下來的步驟我該怎麼走呢?謝謝

露露 105-07-06 11:21
律師你好,我是一個從大陸遠嫁而來的,目前已有身份證了,當初我們在廈門相識2年多才結婚,那時已知他有吸毒,天真的幻想他為了我會改(中間真的為了我有小戒2,3次)可始終未成功,後來嫁給他來台灣,他去買白粉的時候又被警察抓到,當他開庭的時候我已有身孕一個月,他進去關我就回大陸養胎,我為了他能改好不顧娘家人反對執意要生下小孩小孩生下來2個月多他才放出來,可始終還在偷偷的吸毒,被我抓到1次、2次、3次...我還會唸他,次數多了我就不再念了,心已死⋯⋯他一個月月薪可賺5、6萬,可月月沒錢要跟婆婆借,下個月再還,每個月都這樣循環,那時就不想過了於是我帶小孩來回大陸(費用全是娘家出),那時我在大陸遇到我前男友,結果我在沒離婚的情況下出軌了,也被他知道了,他挽留我說他要改好,以前的事都不要再提了我們從新開始,結果我心軟再一次回到他身邊,那時小孩3歲多(女生),他幾乎每天在小朋友面前說媽媽在大陸有男朋友,我就很生氣,那麼小的小孩一張白紙從小就灌輸這些話,而且我已經跟他說過無數次,不要在小孩面前說這些,要說等到小孩長大會分辨是非的時候,你要先說是因為你吸毒媽媽不想過了才在大陸有男友,可我老公卻說他吸毒跟我出軌是兩碼事,我也懶得理他,沒多久我又懷孕了,可那時我真的不想要,約我老公去醫院打掉小孩,可他卻以沒時間為由,等到他有時間去醫院的時候小孩都已經3個月,成人型了,我又捨不得就又生下來一個妹妹,後來我真的受不了他了,於是帶著小的回大陸,(大女兒一直跟他住)一住就是1年,因為妹妹預防針無法在大陸接打而且那時候住滿一年一定要出境,所以又回來台灣,自己租了一間套房,因為要工作賺錢所以租在婆婆附近,方便請婆婆照顧小孩,從那時開始到現在一直是分居的,我們這一年多完全沒有夫妻關係,我最近一年在做琥珀的生意,賺了一些錢,因為服務業,客戶男生居多,也認識一些朋友,有一個客戶朋友很熱心幫我介紹好幾個客人買琥珀,所以走的比較近一點,他就說是我男朋友而且每天當我2個女兒面前說,小孩回家就說,我就很生氣,可因為小孩需要他家人幫忙照顧所以一直沒有提離婚,最近是因為我要回大陸辦事情,想說暑假也到了,帶2個小孩回去順便玩玩,結果他又開始在2個小孩面前說我要回去找大陸那個男友(那已經是3,4年前的事了),我去婆婆家接小孩回來,我小女兒就說,我們回大陸,我跟姐姐睡,媽媽跟***睡,我聽了真的很生氣,所以當下發賴告知他我受不了了,為了小孩不要再聽他那些胡言亂說要離婚,這樣小孩長大會影響到,他一聽我要離婚就要潑我硫酸,這幾天他一直叫大女兒轉達我叫我小心一點,硫酸他潑定了,而且昨天還跟蹤我,我開車在回家的路上還把我車子攔下來,看車子裡沒有人,一句話不說就走了,我現在該怎麼辦呢,親人都在大陸,我真的會怕沒人可以保護我,我如何拿去法律來保護我呢

你可以尋求家暴專線的扶助,情況若緊急,可以聲請緊急保護令(向警方聲請);另外向法院聲請一般保護令,也是一定要的。

由於男方語出恐嚇,加上有吸毒前科,建議你儘速採取行動。若有相關疑義,可與律師作進一步洽談。

 

吳鴻奎律師 上浤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106大安區仁愛路4段433號6樓 TEL: (02) 27753149  FAX: (02) 27752827   行動電話:0932237994 email: damonwhk@shanghong3149.com 如尚有疑問,歡迎以EMAIL或LINE(同行動電話)直接聯繫。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13: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可以直接報警處理,並且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聲請通常保護令

2、並且訴請離婚及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3、倘若您對於相關台灣的法律規定不熟,建議可以報警之後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lb16159 105-06-30 00:18

 本人之前曾與一外勞交往, 而今不願繼續往來. 但此人卻極盡糾纏騷擾之能事, 令我食不下嚥 睡不安枕.

1.以電話簡訊方式, 傳多張本人不雅照片, 給現任男友, 並語帶恐嚇意味.

2.半個月內, 狂 call電話200餘通. 其號碼雖已遭封鎖, 但仍讓我惴惴不安

   心生恐懼.

3.日夜埋伏跟蹤本人至男友家, 甚至跟到國外(以手機定位的方式). 有一次獨

   自外出, 手機也被強行搶奪.

4.冒充本人名字, 盜用本人照片, 申請使用line帳號. 欲藉此與本人或本人之親

   友搭上線, 並散播假訊息.

請問律師, 基於以上四點, 我可以控告他哪些罪名? 若犯罪事實成立, 其人是否可以被遣送回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08:31

您好,

 

1、不雅照的部分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罪。

 

2、瘋狂打電話簡訊涉及強制罪,強搶他人物品之行為須視其目的為何。

 

3、冒用他人身分散布不實訊息涉及妨礙名譽罪。

 

4、需移民署認定該名外勞之犯罪行為已有遣送回國之必要,才會主動撤銷其居留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8: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恐嚇罪、搶奪罪、強制罪及偽造文書罪等,建議可以直接報警。

2、倘若對方遭判刑確定,依法可以驅逐出境。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30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30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就閣下所敘因而受有損害,如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lindia 105-04-29 15:54

您好,

請問一下我有一間套房出租給一位周姓女子, 簽約時他告知當下支付押金和第一個月房租有困難, 因為他目前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被捲款, 當下不知哪根筋不對居然同意簽約並給予1個月寬限期讓他支付押金房租, 我們是今年3/1簽約, 契約是簽1年, 但因為沒有付押金和第一個月租金, 所以有加註若未在今年3/31支付租金和2個月押金的話, 合約無效
在3/31前他曾和我連絡說某天要支付租金, 後來又在約定日前告知要開庭或是要去律師那, 所以取消, 一直到3/31前, 他只支付了5000元.
第二個月4月份的房租當然也付不出來, 加上社區的總幹事和保全人員均被他騷擾, 因為他向對他們借錢被拒, 所以還投訴保全公司說社區保全和總幹事對他不友善, 而且對社區附近的店家也多次因未向對方借錢未果鬧事, 是一個頭痛的人物.

後來社區總幹事有協助我於4/12寄存證信函給周小姐, 告知因為他積欠2個月租金和管理費未付, 請他在4/30前搬遷, 我也於4/20前往士林地方法院內湖分院填寫民事起訴狀請求遷讓房屋, 但是目前法院部分還沒有開庭或是後續的通知, 我目前也只有問到我的案件案號資料. 但是因為這位房客多次和社區的住戶發生口角, 也常在半夜打電話騷擾住戶, 說王力宏暗戀他多年, 一直找人跟蹤他等無中生有的事, 加上動不動就投訴保全和總幹事, 所以想請教我現在是只能等待法院排時間開庭嗎?還是有其他更快速的方式能請這位惡房客搬走呢??

懇求各位的幫忙

你好:

依你所述,還未達精神衛生法協助就醫等規定之程度。 耐心等候法院審理程序,判決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 期間若有騷擾情形直接報警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9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等待法院開庭請求對方返還房屋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9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等待法院開庭請求對方返還房屋及損害賠償

Zhen 105-03-22 13:51

我想詢問要怎麼樣才能讓我的爸媽離婚

 

最近爸媽一直在吵架,爸爸總是會打媽媽

 

媽媽因為辦了智慧型手機,常跟以前的男同學傳line聊近況

 

爸爸懷疑媽媽外遇,可是媽媽其實根本沒時間出門跟別人外遇,所以媽媽只要一滑手機,不管是不是在跟那個男同學聊天,爸爸就開始生氣要打媽媽

 

之前爸爸跟媽媽約定好,媽媽可以滑手機的時間是每天晚餐吃完後到睡覺前,一小時多的時間

 

可是有天爸爸突然跟蹤媽媽出門看醫生,媽媽停好車電話響,一接起來,車門就被打開,媽媽就在路上被爸爸打了

 

媽媽智慧型手機被摔壞後,也換成一般貝殼機了,也不跟同學聯絡了可是現在爸爸只要一想起媽媽滑手機的事情,就開始威脅媽媽要殺她,要殺外公外婆,要殺我們這些小孩,說獵槍都準備好了

 

爸爸說大不了他的一條命換我們其他人的命

 

我雖然現在沒住家裡了,但是家裡的姊姊跟弟弟一直受到生命威脅,我也不敢回家看看我的家人

 

每次報警,警察說如果不離婚就沒辦法,可是媽媽連離婚都不敢說了…

 

要怎麼辦?

你好:

先準備驗傷單及傳喚證人聲請保護令,制止父親家庭暴力之行為,家事庭法官會給予適當之處分或裁定。 可簽署離婚協議書並找2位證人簽名,共同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兩願離婚);若無法兩願離婚,可以長期受家暴為由以不堪同居之虐待及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 可先尋求婦女團體社福機構協助。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22 16:26

此種家庭暴力行為已構成不堪同居虐待,而得作為裁判離婚事由,不需要跟對方提離婚,直接訴諸法院處理即可。但對方若有此慣性暴力傾向,則要小心自身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2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嘗試錄音蒐證,以利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時,作為證據使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小忠 105-03-10 00:36

我和女友已經分開三年多

這三年巧遇兩至三次 我均都裝作不認識

其中有一次巧遇她和男友 她很生氣的樣子

因為我住中和 她住永和 但只隔一條大馬路

剛分開後一年多 因在新北市工作公司的往返不會經過她家 所以相安無事

後來第二年到台北市工作公司的往返基本上的確會經過她家 但我刻意繞路了半年 但想說都已經分開兩年了 就覺得沒必要刻意繞路

第三年我就主要以搭捷運為主 但第三年因為她爸表示我有巧遇到她和她男友,還好我沒有打招呼,否則她就報警,還問我說為何要經過她家,她家有監視器,都看到我經過(我也將前述的工作關係給他聽),我說我搭捷運公車上班,他說有機車的人還搭捷運上班不合常理,為何機車不停捷運站那(我表示捷運站不好停..況且我機車有時候停他家附近有時候停更遠,只要先看到車位我就會為優先停放),我也表示我機車有時停這有時停那這是我的自由,我愛搭捷運公車上班這也是我的自由,我經過他家這也是我的自由,我在等公車前會到附近公園坐著或站著一下(用手機查預計公車多久抵達在前往公車站),他爸認為我是在公園等她女兒,我表示沒有(我說我幹嗎等妳女兒,要跟蹤我24小時待妳家門口不是更好),誰會固定晚上十點~十點多(還不是每天)等公車時間,為了等她女兒,她爸建議我離開這條路。

綜上,我想請問對方干涉及訊問我,甚至刻意在路上堵我訊問我,她爸是否涉及妨害自由或者其他刑責,因為有語帶恐嚇(說一次還有,再說第二次還有,他的脾氣就會上來,就不是現在這樣),於是我隔天刻意改變我固定的路線還到從來沒去過的店家,竟然碰到他女兒坐在那,我立即詢問朋友建議我閃吧,事後他女兒竟說我打擾到她。經和主管和朋友討論後,均表示全世界又不是她家,她會嫁出去,她們有問題為何不搬家,要別人離開這,我也知道她家人會在公園繞一大圈一直跟隨著我,一直盯著我看,我也都裝作若無其事走過去。

甜點 105-02-24 10:02
您好, 經過這幾個月收證有發現很多受害人遭受相同侵害,我也是其中之一,也查證出近十幾年相同案件層出不窮,而且各地地方法院也有案例, 並且國家沒有指派市民監聽 而這些受害人所被侵害, 是罪犯自行購買衛星追蹤設備所從事輻射電子騷擾的商業間諜 跨國跨境從中獲取暴利, 因為我一直所從事國際貿易方面工作 經常性出差和參展 隨同飛機行使衛星跟蹤飛來飛去其實被打擾很多年.或許警察能行使只有本國犯罪案件, 但我並不這樣認為想法, 因為身處國外,總是不喜歡被說成監聽氾濫的國家 就以林瑞雄先生法院案例, 如何要找到罪犯集團的主謀和設備呢?在我認為是電磁波追蹤器(或稱腦控)都是違法市民監聽,涉入商業間諜,輻射電子侵害,罪犯無照營業,擅改設備侵權等. 不希望犯罪集團跨國跨境傾銷非法行為和資料回到台灣 直到目前罪犯,輻射電子侵害全部身體造成神經疼痛受損, 目前尚未關機, 進而以防罪犯再次變更項目設備藉口生存下來持續犯罪.請問律師能夠有哪些建議和解決方法呢? 有個腦控受害者協會https://zh-tw.facebook.com/taiwanmindcontrol
甜點 105-02-22 17:38

您好, 經過這幾個月收證有發現很多受害人遭受相同侵害,我也是其中之一,也查證出近十幾年相同案件層出不窮,而且各地地方法院也有案例, 並且國家沒有指派市民監聽 而這些受害人所被侵害, 是罪犯自行購買衛星追蹤設備所從事輻射電子騷擾的商業間諜 跨國跨境從中獲取暴利, 因為我一直所從事國際貿易方面工作 經常性出差和參展 隨同飛機行使衛星跟蹤飛來飛去其實被打擾很多年.或許警察能行使只有本國犯罪案件, 但我並不這樣認為想法, 因為身處國外,總是不喜歡被說成監聽氾濫的國家

 

就以林瑞雄先生法院案例, 如何要找到罪犯集團的主謀和設備呢?在我認為是電磁波追蹤器(或稱腦控)都是違法市民監聽,涉入商業間諜,輻射電子侵害,罪犯無照營業,擅改設備侵權等. 不希望犯罪集團跨國跨境傾銷非法行為和資料回到台灣 直到目前罪犯,輻射電子侵害全部身體造成神經疼痛受損, 目前尚未關機, 進而以防罪犯再次變更項目設備藉口生存下來持續犯罪.請問律師能夠有哪些建議和解決方法呢?

 

 

有個腦控受害者協會https://zh-tw.facebook.com/taiwanmindcontrol

 

小竺 105-02-14 22:41

最近遭到網路不明人士恐嚇威脅

也有對話紀錄證明

如果我提出告訴 對方最高的刑責是如何

提告完是否可以申請保護令 我怕提告完後面被跟蹤又自己一個租屋在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4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之資料,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之資料,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安 105-01-11 08:32

律師,你好

小弟因一時衝動造成被告,我目前兩起訴案在身,已進入審判程序。本人提出幾點疑問,盼望好心律師予以做見解評估,我該如何認罪與和解

1. 我準備程序時,未認罪,並提出起訴狀的事證,如拿走女方包包做電梯下樓。(涉及強制罪)。及去她租屋處(侵入住居)。

2.我想在下次審判庭,認所有罪刑,我會最重判甚麼樣判決。最輕會判多少易科罰金

即使,我不斷寫出和女方交往的情形,函答辯狀陳情法官。和提出女方說謊的事實(如女方請律師告訴法官,企圖把我型容成要殺死她的情人),事實上女方只是因為害怕我說出她的濫交問題,恨我入骨,又為了保護她自己名譽,變相說我道德淪喪。

3.我決定不想給女方任何和解金,因為,我對她有某部份的痛心極苦,我寧願花錢請律師幫我爭取二審上訴,或一審前的判決。

4.我若認罪,服完刑期。民事部份賠償,我民下無財產,還需擔心法院再判我罪名嗎?

5.我若認罪後,一審判決後,仍可不服判決結果,再請律師上訴嗎?

6.我有請一公設律師,但我了解他的難處無法和我有共識。所以,考量後想請個細心,好溝通的律師。(因為我的精神狀態,真的不適用於該律師)

 

※  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女方請的律師太強了。

連我去法院送資料做民事調解申請,遇到她請的女性律師,難過的請女方律師跟她好心溝通,我當時只想和解心願。

而大律師,?日後把我型容成,我是在跟蹤著她。騷擾她的被告。請法官重判我。

 

因為我當初和前女友感情究紛 我一直深愛她,變相成一廂情願 相處三年後 她發現我身上沒錢再供養她

她開始想和我分手 我難過下偷看的手機 發現她和四個男生交往密切 其中一名男生甚至在line說明他們做愛經過

當時

我很難過自己事業不順,不敢怪她 已把女方當家人看待,關心著她,也常去她租屋過夜 坦承的告訴她看了她手機訊息 ,知道她和很多人交往,怕她被騙了感情與身體, 因她媽媽當時得了鼻咽癌 我兼了兩份工作 鷹架工跟麥當勞大夜班 給她拿錢回家 她很需要錢,安定生活

而她會因男生的吹虛家世有錢, 而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一直是我認識她的事實 因為我和她交往就是用金錢買她過夜而開始交往 所以很不捨她的生活觀跟愛情觀 當我勸她別跟一些騙子再一起 她放棄相信我,導致我真的情緒失控 一天回她家裡,拿她包包裏的手機傳訊息給他的男性朋友四個人 告訴他們“” 愛她,請不要騙她“” 等文字。

女友氣得當場和我拉扯 我就回了她一巴掌 訴說自己的苦心,為甚麼她還不清醒 一直要跟那個騙他身體的男人再聯絡 導致女方恨透我 讓她覺得顏面盡失 憤而提告 甚至請她黑道前男友恐嚇我,要讓我死, 及要去法院睹我等電話錄音恐嚇 我當時真的被自己行為和女方不為人知一面給嚇醒 更怕女方被黑道男友控制 嚇得和母親連夜從台中出發去她屏東家裡。

和她父母親請罪與擔憂女方交友狀況了解 但她家人卻誤解整件事不斷責罵我 因女方告知她家人我是去要債等語 讓我幾度想尋短念頭。

1.我知道我違了法 打她一巴掌 又拿她手機被她告(傷害強制罪和侵入住宅)為一案。已經起訴。進入審判程序第一庭。

2.後又因我急切想找到她和解又(違反保護令,和竊盜)。另一案。也起訴。

因她申請保護令,我真的不該怎麼跟她談, 前後申請兩次民事調解,她都不願出庭。情急下才進她的車內 留下三萬塊部份和解金跟和解懺悔的道歉信 。

順手從她車上拿走一張她求的詩籤(涉及竊盜) 她當天回到車內,發現時又認為蓄意違反保護令

 

請問律師

 

兩案子我都被起訴。我該認罪請法官量刑嗎? 我一直只承認有誤傷她(就一巴掌),她能去醫院驗傷。 她是三天後才去醫院驗傷,竟寫她頭部及臉部挫傷

所以我不能不認傷害。事實我真的有打她一巴掌。 但她再法院都說我毆她三拳 我真的很難過被她污蔑一些事實的經過與發生真相。

她用我給她的錢 請律師告我成恐怖情人樣,被法官看待 ,我又不能拿她交友紀錄事實給法官看 。

因為我有下載存取她和四個男生的文字對話在電子信箱

我若拿她交往男生的資料出來說明 當天傷害案件發生的經過 再認罪法官會判的較輕嗎?

女方後來提出的賠償金額 我真的付擔不起

親愛的律師們 我是底收戶家庭,我該怎麼認罪(傷害強制罪、侵入住宅、違反保護令竊盜 ),才能結束我和女方這一段官司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1 09:21

您好,

 

1、若有和解意思,應向法院聲請合法之調解管道,且您女友又已有聲請保護令,更不應違法保護令內容接近她,以免將事情搞得越來越複雜。

 

2、拿出女友與其他男生交往之證據,對整起案件毫無幫助,而且竊取女友資料之行為已經觸犯妨害秘密罪,拿出來只會徒增罪名。

 

建議您的情形還是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協助處理後續訴訟,才能防止傷害再行擴大,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安 105-01-11 10:1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若有和解意思,應向法院聲請合法之調解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函

 

我的確開始在網路尋求適合溝通的律師。感恩你的回覆。

 

 

小文 105-01-04 07:50

你好  我老婆在104年5月份與我提起要帶小孩返回娘家去照顧癌末的父親,結果離開沒多久日子整個人就變了樣,積極的在電話裡與我吵架然後一直逼我與她離婚,還不准我 以及我親友見我女兒,當時我奶奶生病住院在想著曾孫女時,我告訴他奶奶狀況,我老婆遽然逼我簽字後他就答應帶女兒去見他一面    後續接2連3的事情像是劇本早就寫好一樣的發生,一下子就收到了申請保護令的開庭傳票接著就是社工來訪.然後就寄來了調解離婚單子,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早認識了一名離婚男子,所以離婚經驗豐富,但是我不曾對他家暴過,所以我老婆捏造故事 說我上來找他還在醫院外與他發生拉扯..在醫院大聲咆嘯.所以他申請他還有我女兒還有我老婆的弟弟的保護令..還要求居住地址保密    保護令已被法官判定<<聲請駁回>>   請問我能就我老婆對我的謊報  我可以對他提告毀謗嗎?   還有我們已經調解3次了...都無達成離婚簽字的共識..這樣的話我能對他提出履行夫妻義務之訴嗎?然後我女兒在8月份的時候被我帶回家了,現在也開開心心的上學,也快做好了最壞打算的心理準備了,<父母離婚>   反而現在卻變成他母親會去幼稚園找他,警告女兒不能把他在北部生活上的秘密講出來,也曾在幼稚園想把小孩帶走..被制止還大聲咆嘯..現在我女兒已經對他母親有極大的恐懼感..他母親也因為怕被我跟蹤或是監控..所以電話也換了.也不常回來找小孩了..我能跟法院提出小孩暫時由我監護  還未離婚之前我能請求支付撫養費用嗎?還有我老婆用著照顧家人為名義離家,卻在娘家築起了他姦情的小窩..把男人都帶回娘家過夜了. 還睡在她和母親的身邊..這是我女兒後來坦白跟我說的..真的讓我明白了這種痛無法形容    我是為了小孩子的身心成長為考量主張不願離婚  現在覺得婚姻已被毀的沒有保留的意義    所以能跟我說明現在的我應該怎麼去做..還有我指的那幾項要做辦理的話有先後順序規則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4 1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擬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亦可一併蒐集對方外遇證據,對配偶及外遇對象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若蒐集到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證據,可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建議裁判離婚訴訟不要貿然提出,可做為最後談判之籌碼,目前若分居達六個月,亦可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請求給付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各縣市略有所不同,家事訴訟耗時長久,應縝密思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4 1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擬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亦可一併蒐集對方外遇證據,對配偶及外遇對象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若蒐集到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證據,可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建議裁判離婚訴訟不要貿然提出,可做為最後談判之籌碼,目前若分居達六個月,亦可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請求給付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各縣市略有所不同,家事訴訟耗時長久,應縝密思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直接提離婚訴訟

以你們的狀況對小孩並沒有比較好

反而讓他有個穩定的生活比較妥當

與其這樣需要擔心受怕

不如及早解決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4 14:53

您好,

 

1、老婆如果確實謊報,的確可對其提出刑事誹謗等告訴,但光以聲請保護令遭法院駁回一事,可能證據還稍有不足。

 

2、提出履行夫妻義務之訴,縱使贏了實務上也無從強制老婆履行同居夫妻義務,是以這麼做毫無實益。

 

3、您現在應先提出離婚之訴,並同時請求法院酌定小孩監護權,提出配偶不適任監護人之理由、證據,並請求配偶應共同分攤小孩扶養費。

 

建議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審閱,並委任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項較為妥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難過 104-12-31 14:32
我們的狀況是這樣 我跟我老婆認識交往已經11.12年了 結婚5年 有一個女兒4歲 跟我爸媽住在一起 公婆都對 我老婆很好 從交往到結婚 這幾年大吵幾乎沒有 小吵 也沒幾次 小孩出生到4歲都是我老婆在照顧 今年我 老婆說她要去上夜班 補貼家用 上夜班後 行為就有些 讓我懷疑的地方 我都相信她 直到今年六月底 我們吵 假 她說要回娘家住 前幾個禮拜我都有打電話叫她回來 她都不肯 她還請她爸媽帶她來我們家說給我們互相冷 靜一下她們就回去娘家了 在這中間我也請我媽跟我去 她家要把她帶回來 她也是不肯 再這段她在娘家的時間 我也是有一直關心她 她也愛理不理的 還一直跟我說要 離婚 讓我越想越奇怪就在今年的12月中的時候就有去 跟蹤她 才發現她跟一個男的兩個一起去汽車旅館 他們 還沒進房間的時候我就忍不住衝進去櫃檯 問她到底在 幹嘛 她的態度還很硬說我們是來辦公的 之後我跟她回去 她家 她才坦承說是哪一個男的是小王 我現在還是很愛我 的老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現在只想要我老婆回來就好 不要在跟那一個男的聯絡 我手上只有我老婆跟我坦承的 錄音證據 這樣我可以告那一個男的妨礙家庭嗎 在這段時間我老婆有去提告離婚官司 之後她說她撤告了 這個要怎麼去查到底有沒有撤告 開庭的時間也過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承辦書記官詢問您太太是否有撤告,另有關小王的部分,您可以對他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其提起告訴時效,係得知起算6個月內為之,另外在民事部分可請求賠償,其時效是得知起算2年內為之。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1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已撤告,可致電向承辦股書記官詢問,您亦可向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妨害家庭之犯罪,是您有無掌握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證據及知悉您配偶已婚,方有機會成立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1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已撤告,可致電向承辦股書記官詢問,您亦可向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妨害家庭之犯罪,是您有無掌握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證據及知悉您配偶已婚,方有機會成立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illy 104-12-28 13:49
下班回家途中被尾隨跟蹤,還恐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蒐證之後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aCHOU 104-12-14 16:05

您好:

因為一年多前本人有裝修工程,有工程尾款尚未處理,因工程結束後,對方避不見面,無法進行驗收,所以無從支付尾款,我單方面認定對方已放棄尾款的部份。裝修前亦無相關契約約定付款時間與方式,僅提供報價單依據,款項交付基於互信原則亦無單據和付款證明,都以當面現金交款。近日卻收到略帶威脅語氣簡訊通知,家人也遭到跟蹤,並威脅至工作地點門口舉牌抗議,已恐嚇達到自由名譽、發生恐懼畏懼,心理產生不安全感的程度。放話隨意開價要求我們交付款項,且拒絕溝通討論,請問以目前狀況,是否需要備案或採取法律行動,或是有何建議,謝謝!

lilyhu100 104-11-23 16:46

你好,我公公目前八十幾歲,我們住的房子登記在他的名下(價值超過2千萬),除此之外他還藏有許多金飾與金幣,銀行帳戶也有不少存款,但他從年輕時就不斷地對自家人(婆婆、老公、小叔)精神虐待。肚子餓時就亂丟鍋子鬼吼鬼叫;三不五時就說他要死了叫救護車搞得大家雞犬不寧(其實他身體很好的);裝重聽其實都在偷聽我們講話內容;跟蹤婆婆的行蹤;跑到丈母娘家用力拍打鐵門導致年邁的丈母娘被嚇出心臟病發作最後死亡;跑到小叔家拍打鐵門要追殺我婆婆;與婆婆離婚時甚至拿出小刀要殺我婆婆....。這種種行徑導致小叔與婆婆搬出,目前只剩我與老公與公公同住。而我公公會趁我老公不在時欺負我,強行推擠我要進入我們房間搶東西,令我很害怕。儘管如此,我公公仍不懂得反省,出言恐嚇要告我與老公棄養他,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公還有很多財產,則除非有生命危險,否則不會有相關扶養或是遺棄的問題。

2、建議可以直接蒐證聲請家暴保護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聲請保護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00:00

 建議聲請保護令,以免精神再度遭受暴力痛楚。公公財產繁多,無遺棄罪問題。

Angela 104-11-09 15:09

去年被告夫妻放煙火放到我家,遭制止後罵X你娘,X你媽個B,你這瘋女人等語,期間有告知已錄影會提告

從拿到刑事通知書後對方就開始以各種名目檢舉,不過稽查人員看過後都說沒問題,10/6日早上一開完民事庭,下午被告又向環保局檢舉,7號也是,9號開始在地下室的公布欄下方跟上方張貼XXX請遠離本社區,管委會並不同意他張貼(我家社區是1~3樓一戶,4~5樓一戶,下疊前有庭院,我家一樓裝設中國風放佛像,內有一塊牌匾,對方寫牌匾上的字)

期間發現對方有觀看社區監視器觀看我家動向,還拿殺蟲劑往我家噴,被我家的人發現後就沒噴了,還一發現我跟我家人出現在地下車庫便會從他那一棟樓梯下來拿著手機跟在後面尾隨拍攝

還說我家24小時燒香拜拜燒金紙是對他無形中的下毒,讓他無法呼吸,要我家離開(環保局,警察局,新北市政府,里長都來過都說沒事)

21號下午發現那女的又再尾隨,我家報警,警察到後也叫那女的不要跟蹤尾隨我家的人,還說管委會不同意你貼這個幹嘛

警察是叫我家的人不要理她,發現不對勁就錄影報警

23號早上看見對方在2樓陽台懸掛大張帆布寫著XXX請遠離本社區

11/9號收到民事判決判他們夫妻一人8千、另一人6千,我家人覺得他們罵這麼多句只判賠這樣太少,而且對方不停得搞這些動作讓我家人不堪其擾

請問我是否可以上面這些理由上訴,請求精神撫恤金多一點,感謝回答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10 10:53

您好:

此須視您當初提告的原因事實是否出於同一原因,如是於本件無關或不能視為同一案件之事實,恐難以此上訴,建議另行提告為宜,惟上訴與否本就是您的權限,故只要您對判決不滿意,且有與本件相關之事實或法律上原因,皆可再行上訴。

Angela 104-11-10 12:27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此須視您當初提告的原因事實是否出於同一原因,如是於本件無關或不能視為同 ... (恕刪)

當初提告是因為他們放煙火放到我家,又跑到我家庭院前指著我媽罵髒話

可是10/6號一開完民事庭對方馬上檢舉搞這些一連串的動作,很明顯就是不爽我家的人告他們

這樣可以說是延伸事件嗎?

如果要另外提告的話,應該要用什麼名目去提告,我現在是有他們在地下室陽台外海報跟帆布的照片

還有上次報警和那女的一直說我家下毒害他,及他開著車對我狂按喇叭跟尾隨在我後面按喇叭等影像

請問這樣勝算的機率大嗎?

感謝回答>"<

pn 104-10-31 02:53

各位律師好!我跟我老婆是去年10月底結婚。在一起2年,她未滿18。婚前因為她家是單親!媽媽有輕微失智又有負債跟房貸,所以有時會幫她們家支付開銷,她還有跟我媽借了6萬!到結婚因為她家的狀況,所以結婚的錢也是全部我家出!直到今年10月9號開始徹夜不歸連續3-4天。我就開始自己跟蹤她。發現她跟某位男子交往慎密。下了班不回家直接去找那個男的,一開始還會躲,到後來連躲都不躲了機車直接停在他店門口,被那個男的載走。那時以經好幾天沒回家了,有也只是回家換衣服後又去找那個男的。發現後跟她吵了好幾次!她還是依然故我的去找他。甚至那個男的還問她手續辦了沒(應該是講離婚手續)發現後因為心情不好就回我家住了幾天,後來有一天早上我趁她上班,我想說回家餵狗,到房間時發現她放椅子上的內褲有分泌物。(她前一天晚上也沒回家跟那個男的出去!)看到心真的涼一半,最後越吵越兇以經講到要離婚了。但是我真的很不甘心跟她在一起2年多錢都沒有剩,都拿去繳她家的貸款信用卡結婚我爸媽也是拿他們老本。結果不到一年就這樣。現在我還沒簽字!因為一簽我什麼都沒有了!請問各位大律師!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蒐集通姦之事證,必要時可以對他們提出通姦告訴,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這難免有恨,要想辦法轉移注意力讓自己開心一點。

二、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分手,可以考慮協議離婚調解離婚

三、協議或調解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如果訴訟離婚的話有那些權利。權利一經拋棄就不能後悔,所以先了解很重要。

四、看來你們還沒有小孩吧。這樣事情會單純一點。相關的問題:

1剩餘財產結婚二年的話比較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畢竟時間短能累積的財產不多。剩餘財產是婚後有償取得財產差額均分的觀念。

2精神上賠償,要舉證證明對方有錯。

3贍養費,這個一般來說你有工作能力就不能向對方要贍養費,所以這塊應該是沒有。

4如果不能調解離婚或協議離婚,那麼想離婚的一方要搜集對方有錯的證據

五、要愛自己,相信我你會找到一個真心愛你的女生,會有自己的孩子,即使你也許會恨她一輩子但因為你有新的心愛的人所以這個恨會慢慢的緩解。

六、恨人是這樣的,你晚上會睡不著覺,就是起床尿個尿也開始恨了起來,這樣的話有幾個方法可以幫你。第一個,就是想像他們變小小隻跪著以各種方式跟你道歉,然後你把這個男的彈得很遠,他又爬回來,你再把他彈開。地點可以有各種地點,例如馬桶上,你把他彈進馬桶也行…第二個,看一些無聊的東西,看判決也行,看重複的東西也行,像我喜歡桌球,我會把某一球拍下來不斷的看,這樣我睡覺的時候想著都是桌球,心裡有其他自己開心的東西,就比較沒有空間可以恨人了。我覺得後面這個方法超有效的,不然目前我心裡恨的人是有六個[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對方與外遇對象發生性行為證據,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並將您婚後財產規劃處理,避免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對方與外遇對象發生性行為證據,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並將您婚後財產規劃處理,避免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Bobo 104-10-18 18:49
律師你好~ 想請問如何構成棄養? 我的父親從小就沒有照顧我們,都是由母親照顧我們長大的,父母親有時候會吵架,也會暴力毆打母親,雖然母親有多次到醫院葉鞘但最後都因為心軟而沒有告成功,四五年前父親因為毒品案件以及使用人頭帳戶的案件入監獄,原本要服刑九年但提前假釋出獄,去年年底出獄之後才五十幾歲就不工作,前幾個月心肌梗塞入院,之前有幫他買保險理賠金一筆拿走之後就再也沒聯絡,現在身上沒錢又回來找我們,前幾個禮拜收到有關棄養的協調通知書,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我要怎麼處理?如果我們幾個小孩不想跟他有任何關係的話,要先做什麼樣的動作?因為他偶爾會出現在家裡樓下威脅母親,還說要跟蹤母親跟我們幾個小孩!

你好:

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配偶可以請求他方扶養,但直系血親必須要不能維持生活才可以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可以在父親提起給付扶養訴訟時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或是直接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有騷擾家庭暴力之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8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若對方有跟蹤或威脅之事實,建議蒐集證據聲請保護令,先確保自身安全,且若對方起訴請求扶養費,亦可以未曾扶養過你們,主張減少或免除扶養義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8 22:57

您好,若父親向您們主張扶養,您們可提出過去父親未曾照顧您們之證據,主張免除或減輕扶養責任

LUN 104-10-06 09:41

有位網友跟我說,某位網友跟他私訓

說我用臉書跟蹤他的私人APP和第一次跟他見面就說18禁話題,而且還把我的全名說出來!!

但我不會沒事用臉書跟蹤別人,男生更是不可能;至於第一次見面就說18禁話題,我是有見過他沒錯,但他說第一次見面是拍【日本航空615J】但實際上見過他那天是拍攝【越南375和日本航空621J】日航615J重來沒拍過,而且我是不會隨便和第一次見面的人主動聊天,18禁話題絕對不可能!

這讓我感到不舒服,且名譽受損

請問他的行為是否犯法了,如果要提告需做些什麼事情?另外民事部分要如何做?【感些律師們回答】

小君 104-09-30 02:18
您好:事情是這樣的...鄭男和劉女是夫妻,但彼此吵的很兇,劉女想離婚,但鄭男不想, 後來鄭男從同事那聽到,劉女跟同事蔡男有曖昧關係,覺得劉女想離婚是因為蔡男的關係,於是跟蹤了劉女,發現劉女去找蔡男(沒有任何抓姦在床的部分,只發現一起在門口),然後就叫了四個人過來,把蔡男打了一頓,還打電話到蔡男家裡威脅他家人,還恐嚇說要提告妨害家庭,而隔一天後蔡男下班時又發現鄭男在停車場徘徊要堵他,現在蔡男上下班都心身恐懼。 想請問,1.蔡男有構成妨害家庭嗎? 2.蔡男要提告傷害罪,只有驗傷單,會成立嗎? 3.蔡男和家裡的人是否可提告恐嚇威脅?(需哪些證據?是錄音嗎?) 4.如鄭男提告蔡男妨害家庭證據而沒成立,那蔡男是否可反提告毀謗妨礙 名譽?(那也需要哪些證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30 08: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蔡男有構成妨害家庭嗎?

妨害家庭之犯罪,對方須提出您與對方配偶發生性交行為之證據及發生時知悉對方配偶為已婚之狀態,依您提示情形,應不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

2.蔡男要提告傷害罪,只有驗傷單,會成立嗎?

驗傷單外,尚需有證據證明為對方所造成之傷害,如證人監視錄影畫面等。

3.蔡男和家裡的人是否可提告恐嚇威脅?(需哪些證據?是錄音嗎?)

若欲提出恐嚇危安之告訴,需要錄音錄影或文字訊息等,內容如找黑道打你等。

4.如鄭男提告蔡男妨害家庭證據而沒成立,那蔡男是否可反提告毀謗妨礙 名譽?(那也需要哪些證據嗎?)

若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可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至於是否有妨害名譽之問題,亦應提出妨害名譽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結成 104-09-08 17:44

台中一中某位畢業已久的校友,經常跟蹤美術班的同學,以及從美術班畢業的女生,台中一中對此人物已相當熟悉,但此位校友仍屢勸不聽

隨身攜帶相機,不時出入校園,在展覽開幕時架設攝影機,卻是對著女學生錄影,因為是公開場合,學校教官也拿他沒轍,放學在校門等候,並直接跟蹤女學生回家,甚至在網路上辦假帳號加好友, 意圖利用電信工具接近他人,傳簡訊或Line,簡訊內容詭異,已造成不少人的困擾

畢業後的學生也持續被跟蹤,經常出現在北藝大或師大(是一中美術班多數同學畢業後就讀的學校)從台中到台北,生活或學校,都被此位男性校友掌握,偶爾還會將跟蹤對象的行蹤及個人隱私洩漏給他人

雖無明顯侵害行為,但此位校友讓美術班的女學生處在隨時可能被跟蹤偷拍的恐懼下,同時造成人身安全的疑慮

1. 刑事部分涉及恐嚇危安罪

2. 民事部分可起訴禁止繼續跟蹤,並請求精神慰撫

但這些都必須看具體證據內容為何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那要看他拍的內容是什麼而定。

二、這樣的情況下女同學出入要特別注意安全,如有遭跟蹤而有安全的疑慮的情況下建議就近找警方協助處理。

三、訴訟並非解決事情的唯一手段,且,訴訟要花很多時間,就學生來說未必是好,加上也許他本來就希望跟這些女同學有些交集,訴訟可能讓女同學與其交集更多而間接影響女同學的學業及其心情,對該名人物未必會有嚇阻的效果。

四、至於是否提告,也是看具體案件及證據來判斷,非可一概而論。

五、再來是,如果你是具體的被害人,還是要看他具體的對你做了什麼。由你的問題判斷你是概括的去說明這個人怎樣怎樣,並不是說這個人對你做了什麼事。

六、有一個判決可以供你參考:有一個男生跟縱女生,女生跑到警局,男生跟到警局,警察扭斷這個男生的手,然後這個男生告警方被法官判決原告之訴駁回,也就是警察贏了。這個判決有提到,這類案狀況,跟蹤的人可能涉及[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判決還寫這可能成立[ 強制罪] …這個判決可參考士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233號判決。所以我就說,如果真的被跟蹤的話就去警察局請求協助就是這樣。不過我看了一下這則判決,警察被認定過失傷害罪,這個警察真是雖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請求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來開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結成朋友 104-12-09 22:08

你好,我想補充他的行為:

1.他曾因砍學校的樹,而被告強制送醫(沒幾天父母就帶回家),診斷出為強迫症,所以可以憑證有很多折扣(更方便全台灣跑透透跟蹤人)

2.他曾透過電話威脅說要砍三個人然後自殺

3.他會把拍攝的某人照片、影片傳給很多人(有些學生有加LINE收到會已讀不回)

4.在他的世界裡大家都不認識他,只要認出,他就要向你解釋他為何這麼做,除非你認同,否則他會想盡辦法與你接觸、試圖說服

5.他會在校門口等下課尾隨學生回家(目前上課時間他無法進入校園,下課即可)

總而言之,只要前提在他不會被關或者長時間強制送醫,或者有類似保護令的東西可以保護、不讓他接近學生,那做再多事都沒有用(他父母夠有錢可以賠),我想瞭解提告是否能夠進一步解決這個問題(他已跟蹤16屆),而非單純"注意安全",若無法解決,只會有更多受害者。他明確表示會跟蹤學生3~7年(高一至大學畢業),目前尚未做出直接傷害的行為,但沒有人知道未來會不會,此舉已造成多人困擾,甚至涉及人身安全,但力量薄弱、苦無辦法解決,我們真的很需要幫忙,懇請協助。

104-08-27 21:50

我現在懷孕8個月,但因婚事談不容加上男方行為舉止怪異,所以2月份已分手,但男方卻持續再騷擾我與家人..

1.男方目前是研發替代役與我同公司,他在我上班時間進我工作區域偷拿我手機察看手機內容,未經我同意刪除.封鎖我好友電話號碼及line.FB(有監視器畫面)

2.分手前我們與我姊級姊友人住同大樓5F.6F,分手後我搬回自家,男方另找住處,但男方卻未將大門鑰匙歸還房東,我因工作偶爾會住姊姊那,男方就使用大門鑰匙隨意進出那棟大樓查看我有沒有回姊姊住處,有時也會跟中我們,我覺得很不自在,告知男方不要這樣,但他回應他只是關心我,說跟蹤 他就說沒有他只是剛好去買東西....

3.  6月中姊友人摩托車剎車線整條鬆掉,修車人員說是人為造成,後來有請房當調當日監視器,房東告知需等工程師拖了幾天,等到通知我們看時卻說無當日監視器畫面,所以我門沒調到監視器...但後來男方有承認他動了摩托出剎車線,但他辯稱只是想鎖緊而已...

4.我懷疑他盜用我國中同學照片創FB帳號,假冒我國中同學與我其他友人聊天,對話內容:聽說OO(我的名子)懷孕很久了,你知道孩子的爹是誰嗎?    我詢問了國中同學本人,她說那不是她創的帳號...

5.電話騷擾我與我姊,使用私人號碼或公司電話打來不出聲或響一秒不然就是我們接通他就馬上掛掉...也會跑到我家或我鄰居家求我復合...

以上他都不承認,有些事當我說都有證據了他才承認,他就會說都是在關心我..某次爭吵中他與我拉扯,我當時已6個月了,我說你憑什麼碰我,他就說我肚子孩子是他的我就是跟有關係...(但分手後他曾經說不要肚子孩子,事後又說是氣話)

我該怎麼辦?我能到警局備案嗎?能到兵役局檢舉他嗎?我孩子出生後該怎麼辦?他來搶怎麼辦?

你好:

若曾有同居關係可以聲請保護令,禁止對方的騷擾行為、命對方遠離特定場所。 若未曾同居,將來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施行後,也可以聲請保護令。 對方若是生父,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可以認領非婚生子女。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俗稱監護權)若無法協議,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法院會安排社福單位進行訪視,判斷何人較適合擔任,依照子幼隨母對你會較有利,但實際情況還是要依照客觀情形判斷。 將來子女出生後,你可以向生父請求子女扶養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8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前男友提出刑事告訴;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8-28 14: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若不想給男方認領可以嗎?不認領還有探視權嗎?不想與他有任何關係

陳先生 104-08-18 10:37

抱歉 這個問題的分類不知正不正確

1.請問我跟朋友的對話紀錄,是否有法律條文可要求我朋友不能給其他人看或轉傳呢?

2.有人一直說我跟蹤他,我確實沒有的情況下,能對對方提告嗎?告什麼

謝謝

大天 104-08-02 02:21

妹妹因為婚事已談定所以硬著頭皮結婚

結婚後約半年跟妹夫坦承喜歡上別人,無法繼續這段婚姻

目前分居也約半年,雙方無共同財產及兒女

近日妹夫連絡要協議離婚,語中表達是妹妹要求要離婚

妹妹可得到她所希望的,也就是離婚

妹夫拿到他想要的,並無明確說明

妹夫有次跟蹤妹妹,有拍到妹妹與外人在公共場所,有類似情侶的互動

結婚時並未收取聘金,喜帖 禮餅 蜜月 男方喜宴 結婚金飾皆由男方支付

在談離婚協議之前,想請問妹夫可對妹妹提出任何告訴或求償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2 06:15

這種情形通常會以提離婚訴訟同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方式為之,但若是協議離婚對方有可能以此要求賠償

您好:

1.  依民法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若您妹妹因為離婚恐有陷入生活困難者,若為裁判離婚時,可要求對方給付贍養費,但若是協議離婚,除非雙方自行協議贍養費金額,就無法要求支付。

2.  若生活並未因此陷入困難,難以請求贍養費,亦可在裁判離婚時,要求對方在這段婚姻造成妳妹妹的精神痛苦予以賠償,向法院請求對方賠償精神慰撫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2 2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雙方協議離婚,條件談不成,就難以協議離婚,可能即必須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必須提出符合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由無責配偶向有責配偶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故妹夫是否能向妹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需妹夫為無責配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2:13

您好,若妹夫跟他人有超乎有誼以致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妹妹可以請求妹夫跟小三連帶損害配償(要有相關證據佐證唷)。

另外,若妹妹沒有很急著離婚,妹夫很急的話,也可以跟他談離婚條件。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的妹妹與異性有親密的行為,您妹夫可能會主張配偶權遭受侵害,而請求您的妹妹與第三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您的妹妹應儘快與妹夫協商離婚事宜,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目前來說是不夠證據

求償也不太容易的

所以建議協議就針對離婚事項處理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pro 104-07-28 17:43
您好,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所以想請求協助與處理方式! 麻煩各位了!非常謝謝大家 非常抱歉描述過程有點長,因為想努力清楚描述完整一點!請見諒。謝謝 會盡量簡短的描述! 事情是這樣子的, 之前有一位認識幾年的淺交朋友,相處模式只有偶爾在社群網站淺談與關心! 相識這幾年的時間,對方都有嘗試多次的邀約我出去! 並且聊天都會不時的自己提說自己對想追求的女生有多好這些話! 但是因為當時跟對方沒有太多的交集與熟識,加上沒有談戀愛的打算,所以都給予拒絕 直到相識幾年後的某天,對方又提出邀約才願意嘗試更進一步的認識與相處! (但是前提我都有清楚的表明,只是嘗試相處與考慮,並非交往!對方也說清楚認同) 對方追求我的這段時間,都會常常主動的詢問我喜歡什麼東西… 並且在某天對方自己單獨的跑去申辦了某隻手機與門號, 並且將單據拍照給我,說是要給我驚喜! 並且要求我一同去領取手機順便檢查。 但是一同前去領取手機時, 一進去就聽到店員說(這就是你女朋友啊)離開店家後,因為我非常在意這件事情 所以質問了對方說,為什麼要亂說話…我們明明沒有交往。 可是對方總是用我覺得已經是了這種話塘塞! 所以我就很正經的跟對方說,我不想收這個禮物!因為我還沒考慮好是否要交往。 所以不想要之後如果沒有在一起,會搞到很難看,或是又要把東西要回去等問題一堆! 對方聽完我一席話之後也口頭保證不會因為我之後如果不答應交往就有任何後續問題! 而我也因為信任就相信的收下了! 但是因為對方很愛不分時間的奪命連環call,所以我後來並不敢使用手機與門號! 在相處一段時間後因為對方長期一直在逼問我是否願意答應交往了,本來有考慮要答應對方了,但是對方因為我不用手機很生氣,一直強迫我出門,甚至還用假的目地位置標示說他在外面等了我多久之類的假標示與訊息! 之後被我發現後,還理直氣壯的罵我!當下我就表明過要將手機歸回以及不想在聯絡。 但是對方就開始道歉,並且要我原諒,以及保證不會在騙我或是惱羞成怒之類的。 考慮一段時間後,因為相信人性本善之類的,並就給予了在聯絡與相處的機會! 對方為了討好我,就又常常問我喜不喜歡什麼東西之類的! 所以之後對方又說為了給我驚喜,又自己跑去付錢買了台相機給我! 之後又要求我一同去領取相機並且檢查!但是相機檢查後有問題,所以當下沒有拿走。 中間又相處了一段時間,但因為相處之間對方常常會提起之前要追求的女生騙他錢或把他的人品講的多難聽之類的話!不過在我詳細追問下,就是覺得對方好像是追求不到女生就要毀了女生那種人,還把那個女生講的像詐騙集團之類的。 當下我就很直接的向對方表明說,我不想要成為下一個可憐的女孩!也直接跟對方說,我覺得他就是追求自願要送人家禮物,追不到就說人家騙他那種人,讓我感到很害怕。 但是對方知道我很清楚表明討厭他那種行為跟害怕後,對方擔心我又不想跟他聯絡就一直保證,他不會那樣對我,也絕對不是恐怖情人或什麼怪怪人之類的。 所以就繼續當著朋友… 直到二次取相機那天,我發現對方有讓我感到很恐懼與很害怕的行為,就是跟蹤我回家,還帶著朋友一同在找尋我的住處,害我非常非常的擔心與害怕!覺得這種行為非常的可怕。所以取完相機後對方因為惱羞成怒又兇了我!我被嚇到大哭後要下車,對方又馬上變臉說他錯了要我把他送的東西拿下車,原諒他! 但是回去思考了一段時間後,因為感到非常害怕,也擔心自己會受到傷害,因為對方的行徑非常可怕,所以決定跟對方清楚的完全斷聯絡! 因為害怕在被騷擾,所以我就直接的把通訊軟體刪掉。本來以為就此可以完全斷聯絡沒事了!想不到對方因為我沒有跟他交往又斷聯絡…開始大動作的在社群網站侮蔑我,甚至任意張貼我的照片,說我侵佔他的東西,然後還去警局備案說我侵佔,還把我跟他一同去檢查相機的照片截圖都貼在他的社群網站上講的都是我不對的話,後來還請他的朋友一同傳訊息騷擾我,說的一副是我騙他的東西!因為不堪其擾所以曾經回復過他,要將東西還他,並且告知東西是他自己說心甘情願要送我的,而且我也送過他東西他也都有收下,相處這段時間我也是很真心誠意的付出過,請他停止所有的不真實指控與侮蔑及傷害。只是因為受到嚴重的恐懼,又害怕親自將東西還給他會受到傷害,或是對方會不承認收回物品!遲遲不敢也不知道該用什麼方式處理才能保障自己!因此來這裡求助。 順帶一提,相處這段時間我也送過他不少東西,他也都完全收下,甚至母親節 雖然我們沒有交往,我也送了對方長輩禮物!都是他代為收下的。但是我完全沒有要求過他把東西還我,我還跟他說,送他就是送他了。可是他堅持要回,還大動作的張貼了所有不實指控,甚至提出侵佔,請問這樣成立嗎?我該如何處理呢?請各位幫幫忙,我內心的恐懼已經覺得自己越來越憂鬱害怕這種侮辱騷擾了! 拜託各位了,非常謝謝!

您好:

過度追求,對方的行為可能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跟社會秩序維護法,您可以報警處理。至於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還需要更多證據才能判斷。

pro 104-07-28 20:53

謝謝律師的幫忙與回答,

聽完建議後我打算請警方幫忙當第三公正人!

非常感謝您。

 

希望能得到更多正確的知識與幫助,在麻煩各位提供如何處理這方面的回答,非常謝謝各位。

hana 104-07-24 23:58

律師你好,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你們:
我母親與父親在結婚時買了一間房子,當時登記的名字就是母親的名字,離婚時,協議書上是說房子歸母親,但是現在父親不斷回來跟母親要回房子,並且疑似有跟蹤騷擾母親這方的親人,以及到母親公司影響了母親的生活, 請問父親是否有權力回來要房子?當父親進家門擾亂我們生活的時候,是否有什麼措施可以防止?能怎麼處理?麻煩回答了,謝謝!

您好:

原則上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該人的財產離婚時已經約定房地歸您母親所有,此部分應無任何問題。 若有騷擾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制止騷擾行為。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本所回覆如下:

一、若當初離婚協議書記載房屋歸屬母親,原則上您父親無法主張權利,不過,實務上有所謂『借名登記』之情況,假使您父親可以證明房子只是借名登記給母親,他才是實質所有權人,法律上仍有空間爭執房屋所有權

二、請以家人安全為優先考量,務必蒐集父親的騷擾行為存證,若父親行為已經構成對於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威脅或控制等,則有可能構成家庭暴力行為,依法可以聲請保護令。另外,也可看父親的行為情節,提起恐嚇傷害妨害名譽刑事告訴。

三、貴方情況涉及財產與人身安全,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絡: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920-917-920/ 02-27068809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請求無理由,可不予理會,若父親有騷擾之情形,可錄音錄影蒐證後,視證據內容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勳 104-07-17 12:23

你好 我敘述一下狀況

最近發現媽媽行為舉止怪異

一回到家就是滑手機

也很怕我知道

然後從他FB與Line的訊息對話發現外遇

對方是香港人 有用FB查到此人 可是僅只有大頭貼而已 無法得知對方是否已婚及其他資訊

有PTT詢問過 多數鄉民表示 可能是騙錢的

父親現在是住在鄉下 個性比較大男人而且火爆 所以不打算告訴他這件事 可是這種問題我也不了解 也不方便與其他親戚講 所以也不知道怎麼辦?

 

1.如果要蒐證 請問以拍照方式把對話訊息拍起來還是把對話內容複製起來就好 因為對話內容還蠻長的

2.有詢問過妹妹念法律系的同學 他說文字訊息和line簡訊都不能當證據 要有影片 可是我哪有錢請偵信社 而且也不可能一直跟蹤他 ..

3.對方是香港人 目前只有對方的FB跟LINE 有查看媽媽的手機 發現來電號碼都隱藏 請問這樣如果要告他找的到人嗎?

3.因為爸爸個性比較火爆 所以打算不讓爸爸知道

如果說我要告他的話 該怎麼做?

如果私下和解的話又該怎麼做?

(因為是私下和解怕危險且沒法律規範怕沒辦法嚇阻對方)

 

因為發生這種事 也不了解 且不能跟長輩們說 可麻煩詳細解說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默默收集證據之,待證據足夠,再考慮是否攤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 

阿勳 104-07-18 13:0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有關性器官結合之事實 一定要以影像呈現嗎? 如以訊息內容或錄音能當作證據嗎?

還有我有聽朋友說 通姦罪 和 妨礙家庭 必須是配偶才能提告是嗎?

謝謝

 

Yu 104-06-26 00:04
ㄧ、請問如果丈夫有以下行為是否可讓保護令核發? 1.一直懷疑我有外遇而常用言語侮辱(有錄音)或是拳腳相向(無驗傷) (懷疑我有外遇的原因為:男性路人碰巧走在我身後;因生理因素不便行房;因更年期而經期混亂;睡覺時習慣性發出單音聲響…) 2.常常跟蹤或是於凌晨在我目前居住的處所(分居中)跨過圍籬至窗戶邊窺探 3.在子女面前說要讓我死(有錄音);也因為我們的衝突,子女常被他說養他們沒用 4.常到我目前的住所騷擾,有報警,且有時會在機車放置可傷人的工具(如可收納的鋸子) 二、因早年丈夫曾經替我清償向朋友借貸債務,現在他認定我有外遇所以不甘心,要求我每個月固定給他多少錢才願意離婚。 請問這個條件在協議離婚會成立嗎? (他的收入是多少的三倍之多;子女兩個成年,一個十九) 三、如果提訴請離婚這些因素是否可以達到精神虐待的標準? 丈夫在錄音檔中也有說自己找過女人,這個有證據效力嗎? 孩子的證詞可以作為我受到暴力對待的證據嗎? 開庭前是否會先調解? 暴力問題從早年就一直都有,其他因素至目前已持續達五、六年。 煩請各位律師拯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6 0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錄音驗傷單等證據資料,聲請保護令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持續跟蹤前女友的姊姊長達五年,姊姊不斷搬家換工作,還是擺脫不了,法官昨天裁准"暫時保護令",禁止男子騷擾、聯繫黃姓姊妹,如果違反,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但男子情緒不穩、被家屬強制送醫後、已經出院,女方還是生活在恐懼之中。

 

跟蹤騷擾黃姓女子:如果是他們的孩子被跟,被跟蹤整整五年,精神壓力可想而知,一提起就淚崩。遭跟蹤騷擾黃姓女子:希望他爸媽能多關心他,跟蹤嫌犯李姓男子:合住好不好,跟蹤嫌犯李姓男子:妳真的很好,不管女方用罵的還是用勸的,五年來軟硬兼施都沒用,李姓男子不斷跟蹤,被蒐證還笑嘻嘻,根本毫不在意。

 

新聞出處: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506/201506121624624.html#.VYEwk_mqqkp

 

2015/06/12 19:56 黃佩華 張肇元 報導  / 新北市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2款定有:「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同法第9條復定有:「民事保護令(以下簡稱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同法第10條第1項前段亦定有:「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同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6條第3項、第61條尚定有:「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二、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之命令。」;「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院認為,李男與黃女中的妹妹原本是男女朋友,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規定的家庭成員,並禁止李男對他的前女友有身體跟精神上侵害,或騷擾跟蹤與通信,也禁止他騷擾黃女妹妹的住宅、辦公室等處所。

至於黃女的雙胞胎姊姊,由於她與李男並非男女朋友關係,法院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禁止相對人對於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將效力擴及李男前女友胞姊黃女,因此,李男也被禁止對黃女有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如果違反保護令,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法院認為本件有核發暫時保護令之必要,遂命李男禁止再對黃女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連絡行為,若李男再有違反,則恐面臨刑事訴追懲罰。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NINA 104-06-14 20:04

各位律師您好  

我有很多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專家

請問

Q1.如果法院判准離婚,可以要求開庭費用對方出嗎??如果可以要在哪個時間提出?

Q2.開庭費用可以雙方平分嗎?

Q3.有動手但沒驗傷,只有照片

Q4.有言語侮辱跟造謠跟別的男人亂搞,會到工作場所及目前住所跟蹤及窺探,口頭說自己去找過女人,威脅要去翻桌以及自己說要做什麼也會鑽法律漏洞去做,目前有備案,他也兩度到對方目前住處叫囂,警察有到場,以上這些情形,構成離婚要件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費用的部分,您應在訴之聲明中表明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本件您所述之事由,應得作為離婚事由,並可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4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Q1.如果法院判准離婚,可以要求開庭費用對方出嗎??如果可以要在哪個時間提出?

法院之裁判費用,須由原告先負擔,法院最後於裁判主文中會分配由敗訴一方負擔裁判費用,惟不包含假設您欲委任律師委任費用

Q2.開庭費用可以雙方平分嗎?

法院於判決主文中會分配,通常由敗訴一方負擔。

Q3.有動手但沒驗傷,只有照片

若無驗傷,僅有照片,恐遭對方質疑之。

Q4.有言語侮辱跟造謠跟別的男人亂搞,會到工作場所及目前住所跟蹤及窺探,口頭說自己去找過女人,威脅要去翻桌以及自己說要做什麼也會鑽法律漏洞去做,目前有備案,他也兩度到對方目前住處叫囂,警察有到場,以上這些情形,構成離婚要件嗎??

若有錄音錄影,可做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所謂開庭費用所指為何

如果是指律師

那必須自己負擔

法院規費就是敗訴一方負擔

但這個很便宜

幾千元而已

是否符合要件

必須要看實際狀況才知道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離婚訴訟費用不高,三千元吧。這個部分一般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只是起訴時要由原告預繳。後續若勝訴的話再去跟法院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的裁定,然後再據以聲請強制執行。律師費用的話,一審、二審的律師費用不能請求對方分擔。三審的律師費用的話可以請求敗訴的一造負擔。

二、驗傷只是一種舉證的方法,如果沒有驗傷但是有其他證據,例如對方承認,或是有證人,或是有民間測謊鑑定資料,就可以當成是證據

三、離婚事由中有一個是虐待,是包括精神上虐待,還有可能會成立民法1052條第2項規定,有重大事由不能維持婚姻,而且對方可歸責性比較大,白話說就是對方的錯比較多,也是有勝訴的可能。

四、具體情況真的是要看證據

五、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六、律師建議你可以考慮調解離婚。在調解之前宜先了解如果以訴訟處理的話有那些權利可以主張,再決定調解條件,以免調解成立後再來後悔。

七、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林智群 (klaw) 104-06-13 10:52

最近有一個新聞,

一個男生(A男)交了女朋友(B女),

後來看到女友姊姊(C女)驚為天人(?SOD看太多了?)

後來B女覺得這男生個性奇怪而分手,

男生轉而追求C女,

一天到晚在女方住處徘徊,

寄自己畫的家庭畫畫給C女,

(聽說有上千張,實在太有心了~)

C女為此搬了三四次家,還是擺脫不了,

該男子日前甚至闖入C女住處拿取內褲打手槍,

被警方逮捕,

媒體加以報導後,

他還是依然故我,在C女住處附近徘徊!

這樣的情況已經持續五年,女生情緒幾乎崩潰~

(說實話,C女EQ已經很高了,

一般人遇到這種事,兩個月大概就會殺了對方~)

 

問題來了,

這樣的行為,難道無法可管?

是有法條,不過難用~

 

社會秩序維護法是有處罰這種行為,

但罰則很輕,頂多罰3000元,

至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可以核發保護令,

只要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接近被害人,

網路或打電話騷擾,就是現行犯,警察可以加以逮捕,

每違反一次,最重可以判3年,

不過,不過,不過(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這部法律是針對家庭成員之間的家庭暴力而訂定,

適用對象僅限於彼此有親屬或配偶關係,

頂多是"曾有同居關係的男女朋友"可以適用,

像這個案件裡,

A男跟C女根本沒有交往過,

是不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

所以法院是沒辦法受理頒佈保護令的!

 

不過最近C女受不了,以妹妹(B女)名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希望藉此獲得保護令,

最新消息是法院判准了~

 

說實話,法院這樣判,是不正確的,

因為被騷擾的人是C女,

A男也沒有騷擾B女,

怎麼可以透過B女這層關係偷渡保護令

 

就個案而言,K很同情女生(法院這樣裁定,是大快人心沒錯!)

但是法律規定如此,

法律規定不合理的話,應該是找立法委員修法,放寬適用範圍,

或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

建立一個保護令的機制,處理陌生人間騷擾的問題,

而不是為了達到個案正義,逾越法律規定,

那不啻宣告

法院(法律執行者)可以凌駕於立法院(立法者)之上

這樣的行為是不足取的!

 

結語:

要吸引女生喜歡你,一直繞著對方,是沒用的,

如果沒辦法把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像太陽一樣發光發熱,令人覺得溫暖,

就算變成衛星圍繞著她一萬年,也很難得到女生青睞吧?!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無正當理由,為人施催眠術或施以藥物者。

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

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林智群律師(部落格:klaw的房間)



學歷:台大法律系(1993~1997)

 

經歷: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 遠拓法律事務所 /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明泓聯合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  台北分會  板橋分會  基隆分會  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  台北分會  板橋分會  士林分會  基隆分會  扶助律師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39號11樓

                       (松江路與長春路口)(捷運蘆洲線松江南京站7號出口直走250公尺)

            電話:2509-5569

            傳真:2509-5539

             email:klaw1207@yahoo.com.tw

NINA 104-06-03 20:09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他還會在路上堵我媽 ,只要看到機車有東西,也會攔下來翻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小孩都年滿20 需要監護權判決嗎???還是可以都沒有監護人??

只有我爸有房子土地,這樣需要財產判決嗎?(我媽是不想拿他的錢.也不想給他錢)

 

請問這樣的情形提起訴送費用需要多少??

證據有一張 臉頰瘀青照  +對話錄音(3.4個)這樣足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父親不願離婚,則您母親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目前除照片外,於訴訟中也可以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而小孩若均已滿二十歲,即無監護權之問題,另本件也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44

只要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上暴力行為,就有機會成功聲請保護令。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母親對於父親之保護令

另外,因小朋友都已成年,所以沒有監護權之問題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驗傷聲請家暴令,並對父親言論進行錄音,彙整驗傷單、錄音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滿二十歲已成年,無監護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是否離婚要由你母親自己決定,如果她又心軟這個還是會離不成。

二、可以考慮先分居看看。

三、如果真的要離婚是要舉證證明你爸有錯。錄音也行,證人也可以,子女也可以當證人離婚案件法官很可能會採信子女證詞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NINA 104-06-03 10:42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1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包含屢屢質疑外遇、語言暴力的部份,錄音錄影或是子女都可以作為證據

2、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就離婚訴訟可能有關的,包含子女監護權扶養費、夫妻剩餘財產等作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可以請你母親提出離婚訴訟

然後由你們當證人

證明你母親過得很痛苦

這樣應該有機會離婚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難以回復來起訴離婚,並傳訊小孩證人針對如何有破綻及歸責事由作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3 11:39

 您好

    建議您可委請律師提起裁判離婚

    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考: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陳律師

 

NINA 104-06-03 11:4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包含屢屢質疑外遇、語言暴力的部份 ... 

律師您好,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阿南 104-05-24 00:36

本人因即將退休,卻無故遭受公司解雇,遣散費甚至一毛不給

還事先打好一份自白書,逼迫同事抄錄一份並簽名,否則要它工作不保

內容為:指證本人有侵占公款之行為

公司方面還有人亂造謠言說我侵占公款在我某本存摺裡

而派人出來要求我把存摺給它們看,還派人跟蹤我們

雖然我也給它們看了(全部擁有的存摺),表示清白

而同事要拿回自白書,公司方面卻不退還,還揚言要告本人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解決??

所言屬實?依法提告,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解僱部分,建議您可以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薆妮 104-05-14 17:01

有一個人前幾天跑來騙我哥哥說,我在當舖有借錢,現在當舖把債權交給他,要他來收10幾萬,但其實沒有這回事!還跟蹤我哥哥,這樣我有辦法告他嗎?可是當下我哥哥沒有錄音

如果有錄音,我們有辦法告他嗎?可以告他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0: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沒有積欠當鋪債務,對方以此為詐術,則已經涉犯詐欺罪。

倘若有拿出假的借條等,可能另外涉犯偽造文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薆妮 104-05-15 00:29

謝謝你,如果我們沒有錄音到,這樣有辦法告他嗎?他只是口頭上說而已。

因為這個人原來是我朋友,他知道我友在當舖借,所以他才跑來騙我哥哥。因為我有問當舖,當舖根本沒叫人來做這些事。

如果後面又有動作 我們有錄音到的話,我可以告嗎?

薆妮 104-05-15 00:3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沒有積欠當鋪債務,對方以此為詐術,則已經涉 ... (恕刪)

謝謝你,當下他只是口頭上說而已,這樣有辦法告他嗎?

如果後面有陸續動作,我們有錄音到的話,可以告嗎?

因為他太過份了!

他是我朋友,他本身知道我有在當舖借,但我都有正常在繳款喔!

他竟然跑來跟我家人說,我沒有繳一年多了。要來收十幾萬,說什麼當舖把債權交給他來處理。當下他只是口頭上說而已。這樣可以告嗎?

我有問當舖,當舖說根本沒這回事,說對方是騙人的。

我到底該怎麼辦?

跟蹤我家人~!

 

Poppy 104-04-14 15:27

您好:

我在104年1月12日

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與武強街口發生車禍

交通大隊的初估分析研判表判定對方是肇事全責任

原因是對方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跨越雙黃線),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及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我這邊是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無受傷

我有受傷,【左側肩部肱骨骨折

我坐上救護車到大同醫院急診

對方也能自己騎車到大同醫院

 

我的家人到場後,對方就離開。

從此不聞不問。

 

都是我們在打電話詢問對方現在要怎麼處理。

申請調解也已經三次

 

對方態度真的很不好。

一直說他並沒有全錯

 

如果沒有全錯

那交通大隊寫的是假象嗎?!

 

所以我們對 對方提告傷害

 

在警方請他到警做筆錄

他打電話要求我們到前金派出所和解(態度有變好)

 

說願意從原本要賠的2萬變成8萬

 

結果…到警局時…態度又不一樣了…

 

要我賠他修車的修理費用

 

說我也有違規《他有申請車禍鑒定》

 

所以我也有錯。

 

車禍當天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從對面車道跨越雙黃線

撞上我。

 

真正碰撞到的地方是在【網狀線內】

 

現在他又說是我先撞上他的車

 

如果真的是我碰撞到他的車

 

那為什麼交通大隊會寫我無肇事責任

 

對方還說交通大隊開的初估研判表是民間說法

 

不能當作依據

 

問了交通大隊和警局

 

態度也是愛理不理的

 

今天我發生車禍已經很難過了

 

如果他沒有違規,會發生車禍撞到我嗎?

 

為什麼對方還叫人來跟蹤我到我上班的地方

跟蹤我弟到家裡做生意的地方

 

找了警察要備案

 

警察也不受理

 

說對方並無傷害我們,

 

不構成恐嚇騷擾

 

現在對方也要提告傷害

 

說他車禍後隔幾天也有去驗傷

 

 

我是被撞的

 

怎麼現在看起來撞人的比被撞的還兇……

 

想請問現在我能怎麼做…

 

也要跟對方一樣申請【車禍鑒定】嗎?!

對方提告傷害可能成立嗎

 

 

說坦白,和解那些金額大可以不要。

 

但是對方態度真的讓人很不悅……

 

我對他提告傷害有機會成立嗎

楊律師 104-04-14 15:35

請將相關單據帶至警局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不要等拖到車禍後六個月才告

民事賠償可以在車禍後兩年內提出

 

Poppy 104-04-14 15:40

律師,您好:

我已經對他提告了。

但他也要反告我傷害罪。

可能成立嗎?!

 

被撞的還被告

真的很冤枉

 

交通大隊開出來的初估肇事責任研判表

 

真的有可能被

 

車禍鑒定

 

推翻掉嗎

Poppy 104-04-14 15:43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將相關單據帶至警局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不要等拖到車禍後六個月才告

<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已經對他提告了。

但他也要反告我傷害罪。

可能成立嗎?!

 

被撞的還被告

真的很冤枉

 

交通大隊開出來的初估肇事責任研判表

 

真的有可能被

 

車禍鑒定

 

推翻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鑑會之鑑定仍有可能推翻初判表之見解,但若鑑定您有過失,您仍有過失傷害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41

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於六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並以此迫使對方與您和解。另外,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48

既然對方要負全部責任,您又有受傷,建議趕快提出過失上害告訴,以讓對方產生壓力,促成和解之成立。

雨晨 104-04-10 16:29

律師好:今天前男友跑到我工作的地方威脅我你交男朋友死定了!(他認為我跟他分手他不同意不算,還認為我交新歡!常在電話跟通訊軟體謾罵我,威脅我,甚至跟蹤我到我家敲窗戶叫我出去跟他講清楚,我住一樓,有次還跟蹤我妹他誤認是我,讓我跟我跟我家人心生恐懼!)

然後摔店裡的椅子,我拿手機要錄影他要搶我的手機,有錄到他的人跟機車車牌還有我喊搶劫的聲音,接著搶到我手機要看我手機內容,我喊著要請店家報警,他就把我手機摔在地上,就騎走了!

想請問的是我去派出所備案還是直接提告?上述是可提告他什麼罪行呢?(有什麼可佐證的有力資料?)

拜託請求解答,我已被他精神虐待快3個月了,真的不知如何是好?謝謝

你可以到警局報案,請求偵辦你前男友的犯罪行為。

你前男友的行為已經構成:恐嚇罪、強制罪、搶奪罪、毀損罪、妨害電腦使用罪等。